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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大學2017年自主招生簡章

導讀:吉林大學2017年自主招生簡章已經公佈,學校2017年自主招生計劃不超過本年度本科招生計劃總數的2%(約200人),網上報名時間為3月22日-4月5日,具體內容請看如下信息,想了解更多相關信息請持續關注我們應屆畢業生考試網!

吉林大學2017年自主招生簡章

為了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積極探索“綜合評價多元錄取”的人才選拔機制,落實《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根據教育部關於高等學校自主招生改革試點工作的有關規定,我校在2017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錄取中繼續實施自主招生,以選拔有學科特長和創新潛質的優秀學生。

  一、領導機構

我校自主招生工作在吉林大學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嚴格遵循公平公正和擇優錄取的原則,嚴格管理,規範程序,全過程公開並接受監督,由吉林大學招生辦公室組織實施。

  二、招生計劃及專業

我校2017年自主招生計劃不超過本年度本科招生計劃總數的2%(約200人),具體招生專業及計劃詳見附表。

  三、報名條件

德、智、體全面發展,思想政治品德優秀,無違紀或學術不端行為,具有學科特長和創新潛質,善於獨立思考,且身體條件符合國家大學聯考體檢標準及相關專業要求,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高中畢業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請:

1、高中階段在全國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中獲得全國決賽一、二、三等獎者:

(1) 中國數學奧林匹克(中國數學會主辦)獲得一、二、三等獎;

(2) 全國中學生物理競賽決賽(中國物理學會主辦)獲得一、二、三等獎;

(3) 中國化學奧林匹克(決賽)(中國化學會主辦)獲得一、二、三等獎;

(4) 全國中學生生物學競賽(中國動物學會、中國植物學會主辦)獲得一、二、三等獎;

(5) 全國青少年信息學奧林匹克競賽(中國計算機學會主辦)獲得一、二、三等獎(含信息學競賽D類選手)。

2、高中階段在全國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中獲得省級賽區一等獎者:

(1)全國高中數學聯賽(中國數學會主辦)(省級賽區)獲得一等獎;

(2)全國中學生物理競賽(中國物理學會主辦)(省級賽區)獲得一等獎;

(3)中國化學奧林匹克(初賽)(中國化學會主辦)(省級賽區)獲得一等獎;

(4)全國中學生生物學聯賽(中國動物學會、中國植物學會主辦)(省級賽區)獲得一等獎;

(5)全國青少年信息學奧林匹克聯賽(中國計算機學會主辦)(省級賽區)獲得一等獎。

3、高中階段獲得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含全國青少年生物和環境科學實踐活動) (中國科學技術協會主辦) 、明天小小科學家獎勵活動(中國科學技術協會、中國科學院、中國工程院、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和周凱旋基金會共同主辦) 、全國中國小電腦製作活動(中央電化教育館主辦)競賽一、二等獎者;高中階段在國際科學與工程大獎賽、國際環境科研項目奧林匹克競賽等國際競賽中獲獎者。

4、高中階段在全國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中獲得省級賽區二等獎者:

(1)全國高中數學聯賽(中國數學會主辦)(省級賽區)獲得二等獎;

(2)全國中學生物理競賽(中國物理學會主辦)(省級賽區)獲得二等獎;

(3)中國化學奧林匹克(初賽)(中國化學會主辦)(省級賽區)獲得二等獎;

(4)全國中學生生物學聯賽(中國動物學會、中國植物學會主辦)(省級賽區)獲得二等獎;

(5)全國青少年信息學奧林匹克聯賽(中國計算機學會主辦)(省級賽區)獲得二等獎。

5、具有外語、文學方面的特殊才能,高中階段獲得下列條件之一者:

(1)全國創新英語大賽(《高校招生》雜誌社主辦)全國一等獎及以上;

(2)全國中學生英語能力競賽(國家基礎教育實驗中心和外語教育研究中心主辦)全國決賽一等獎;

(3)“北大培文杯”全國青少年創意寫作大賽(英文) (全國青少年創意寫作大賽組委會主辦)決賽三等獎及以上;

(4)全國新概念作文大賽(北京大學等十四所高校、《萌芽》雜誌社主辦)全國一等獎及以上(除上海、浙江外,僅允許文科考生申請);

(5)“北大培文杯”全國青少年創意寫作大賽(中文) (全國青少年創意寫作大賽組委會主辦)決賽三等獎及以上(除上海、浙江外,僅允許文科考生申請);

(6)“中華之星”國學大賽(《中華活頁文選》雜誌社主辦)全國一、二等獎(除上海、浙江外,僅允許文科考生申請);

(7)獨立創作並出版的文學書籍(除上海、浙江外,僅允許文科考生申請)。

  四、報名程序

1、網上報名

考生請於2017年3月22日—4月5日登錄特殊類型招生報名平台(),按要求如實填寫報名信息,依據報名條件選擇報名專業。上海、浙江的考生必須在吉林大學2017年在考生所在省(市)招生的專業中選擇,且選考科目符合要求。

(1)對於符合“報名條件”中第1、2、3條的考生,可以同時選報附表中的A類和B類專業;

(2)對於符合“報名條件”中第4、5條的考生,只能選報附表中的B類專業。

2、郵寄材料

(1)《吉林大學2017年自主招生申請表》(中學審核成績信息並加蓋公章);

(2)獲獎證書複印件、獨立創作並出版的文學書籍原件(均必須加蓋中學公章);

(3)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正反面複印件;

(4)其他反映學生學科特長及綜合素質的材料。

請考生將上述材料按順序裝訂(A4紙左上角裝訂,將申請表作為封面,不需另作封面),於2017年4月6日前(以寄出地郵戳為準)郵寄到吉林大學招生辦公室本科生招生科(地址:吉林省長春市前進大街2699號,郵編:130012)。所需材料必須用郵政EMS特快專遞方式郵寄(在封面必須註明“自主招生材料”),如果不用郵政EMS特快專遞方式郵寄視為放棄報考資格。考生所報材料一律不予退還,對成績填寫不全、缺少中學蓋章、缺少考生本人簽字或超過申報截止日期的材料,我校不予審核。

3、推薦人及《推薦信》

如果考生所在中學(單位)或原畢業中學、社會團體或專家個人自願實名推薦並對真實性負責的基礎上,可按報名系統中的推薦程序,向我校提供推薦材料。

  五、工作程序

1、資格審核

4月15日—4月25日,由我校組織專家組對申報者提供的材料進行資格審核。考生於2017年4月30日登錄報名系統查詢審核結果。

2、考核確認

4月30日—5月10日,考生登陸報名系統進行考核確認。對於未按時完成考核確認者,視為自動放棄報考資格。

3、考核安排

初審合格者請持本人二代身份證原件(臨時身份證無效)、准考證按時參加我校組織的考核。考核方式為面試,分別考核綜合素質和學科特長(按考生所在學科組別考核,具體分組信息見附表),滿分各100分,考生無需刻意準備。

考生登錄報名系統打印准考證。具體考核時間、地點以准考證為準。

打印准考證時間:2017年6月5日開始

考核時間:2017年6月11日

考核地點:吉林大學中心校區(吉林省長春市前進大街2699號)

考生於6月20日登錄特殊類型招生報名平台查詢考核結果,同時我校公示入選資格名單。

  六、入選資格考生及專業確定規則

我校按照“擇優選拔、寧缺毋濫”的原則,對初審合格考生進行考核選拔,分別確定綜合素質和學科特長各學科組合格線,根據面試總分(綜合素質+學科特長)擇優確定吉林大學2017年自主招生入選資格考生(以下簡稱“入選資格考生”);根據考生所報專業志願及面試總分,按照分數優先的原則確定入選專業。

我校將根據入選資格考生報考專業情況,適當調整已公佈的自主招生專業計劃,按招生計劃1:1的比例公示入選資格考生,無人申報或無服從調劑的專業不公示入選資格考生。入選資格考生名單及入選專業在我校招生網站、陽光大學聯考平台公示。

  七、錄取原則

1、入選資格考生必須在生源所在地參加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統一招生考試,在自主招生批次填報我校在陽光大學聯考平台公示的入選專業。

2、對於符合“報名條件”中第1條的入選資格考生:大學聯考成績(含照顧分)達到考生所在省(區市)第一批次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予以錄取到陽光大學聯考平台公示的入選專業。

3、對於符合“報名條件”中第2、3條的入選資格考生:如果入選專業為附表中的A類專業,大學聯考成績(含照顧分)達到我校在當地的模擬投檔線下20分(含)以內(滿分非750分的省份按比例換算,並按照四捨五入的規則確定降分幅度。),並且不低於考生所在省(區市)第一批次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予以錄取到陽光大學聯考平台公示的入選專業;如果入選專業為附表中的B類專業,大學聯考成績(含照顧分)達到考生所在省(區市)第一批次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予以錄取到陽光大學聯考平台公示的入選專業。

4、對於符合“報名條件”中第4、5條的入選資格考生:大學聯考成績(含照顧分)達到考生所在省(區市)第一批次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予以錄取到陽光大學聯考平台公示的入選專業。

對於合併本科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次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按相關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或招生考試機構確定的自主招生最低錄取控制參考線執行。

對於浙江省的`入選資格考生:

(1)如果符合“報名條件”中的第1條,大學聯考成績(含照顧分)達到自主招生

最低錄取控制參考線,予以錄取到陽光大學聯考平台公示的入選專業。

(2)如果符合“報名條件”中的第2、3條,入選專業為附表中的A類專業,大學聯考成績(含照顧分)達到自主招生最低錄取控制參考線上30分,予以錄取到陽光大學聯考平台公示的入選專業;如果入選專業為附表中的B類專業,大學聯考成績(含照顧分)達到自主招生最低錄取控制參考線,予以錄取到陽光大學聯考平台公示的入選專業。

(3)如果符合“報名條件”中的第4、5條,大學聯考成績(含照顧分)達到自主招生最低錄取控制參考線,予以錄取到陽光大學聯考平台公示的入選專業。

對於上海市的入選資格考生:大學聯考成績(含照顧分)達到自主招生最低錄取控制參考線,予以錄取到陽光大學聯考平台公示的入選專業。

江蘇省科目等級要求:理科選測科目的物理成績為A及以上,另一門成績為B+及以上,必測科目成績均為C及以上;文科選測科目的歷史成績為A及以上,另一門成績為B+及以上,必測科目成績均為C及以上。

  八、監督和管理機制

1、我校自主招生工作由學校監察部門全程參與,實施監督。監督、申訴電話:0431-85168743。

2、我校自主招生考核面試過程全程錄像,嚴格遴選評審專家,考生面試順序通過抽籤隨機確定。

3、我校將及時通過吉林大學招生網向社會公佈吉林大學自主招生初審合格名單、入選資格考生名單、錄取考生名單,並報陽光大學聯考平台公示。

4、我校不委託任何個人或中介組織開展自主招生有關工作,不舉辦任何形式的輔導班。

5、有關中學應本着高度負責的態度,嚴格進行審核工作。申請者應本着誠信原則如實申報有關材料,凡存在弄虛作假行為者,一經查實,我校將取消考生的選拔資格,同時將相關情況通報考生所在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依規處理。

  九、諮詢方式

諮詢電話:0431-85168305,傳真:0431-85166226

諮詢郵箱:

吉林大學招生網:

地址:吉林省長春市前進大街2699號,郵編:130012

  十、簡章解釋權

本簡章由吉林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吉林大學招生辦公室

2017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