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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安徽大學聯考不分文理科-改為3+3模式

安徽省政府辦公廳印發了《安徽省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實施方案》,從基礎教育到高等教育考試招生制度的改革都有體現。值得注意的是,2018年安徽省將出台大學聯考綜合改革方案,從當年秋季入學的普通高中一年級學生開始實施。這也是為2021年大學聯考不再文理分科做準備,2018年秋季起入學的普通高中一年級學生,高中學業水平考試要考全部科目。

2021安徽大學聯考不分文理科-改為3+3模式

  招生計劃分配方式改進

  提高高校錄取率中國小招生全面實行學區制

根據目標,安徽省2015年啟動考試招生制度綜合改革,2018年全面推進,到2021年,基本建立具有中國特色、符合安徽省情的現代教育考試招生制度,形成分類考試、綜合評價、多元錄取的考試招生模式。

對中國小招生方法進行完善,均衡發展九年義務教育,完善義務教育劃片、就近、免試入學的具體辦法,全面實行學區制,積極推行九年一貫對口招生。規範義務教育招生行為,根據適齡人口數量和分佈狀況,合理劃定學校招生範圍,保障入學機會公平。

對普通高中招生改變單純以考試分數評價學生的方式,將國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結果作為高中階段招生錄取的依據,示範性高中招生指標分配到區域內國中學校比例不低於80%。加強普通高中招生管理,治理公辦高中跨市招生行為,規範民辦高中招生行為,鼓勵和支持轄區內示範性高中聯合招生。

  考試形式和內容改革

  2018年秋季起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全部科目都要考

國中學業水平考試方案將進行調整和優化。按照全面實施素質教育的要求,改進考試形式和方式,合理確定考試科目成績等級呈現和使用。2016年修訂和完善我省國中學業水平考試實施辦法,從2017年秋季入學的國中一年級學生開始實施。

高中則按照全面考核、自主選擇、統籌兼顧的原則,確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的內容、組織形式、成績呈現方式和使用。考試範圍涵蓋國家課程方案所設定的全部科目,其中語文、數學、外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等科目考試,由省教育行政部門統一組織;藝術(或音樂、美術)、體育與健康、通用技術、信息技術考試,由省教育行政部門制定統一要求,確定具體組織方式。2016年修訂和完善我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實施辦法,從2018年秋季入學的.普通高中一年級學生開始實施。

  2018年秋季起高中生將實施綜合素質評價

成績也不再變成唯一的衡量標準。高中生綜合素質評價將客觀記錄學生的成長過程。評價內容主要包括:學生思想品德、學業水平、身心健康、藝術修養和社會實踐等。2016年修訂和完善我省普通高中綜合素質評價實施辦法,從2018年秋季入學的普通高中一年級學生開始實施。

以後,高職院校考試招生與普通高校會相對分開,實行“文化素質+職業技能”評價方式。中職學校畢業生報考高職院校,參加文化基礎與職業技能相結合的測試。普通高中畢業生報考高職院校,參加職業適應性測試,文化素質成績使用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參考綜合素質評價。

高中階段畢業生及具有高中同等學力的各類社會成員可通過高職院校分類考試、統一大學聯考等多種途徑進入高職院校。考生可選報多所高職院校,擴大考生自主選擇權。制定規範有序的操作規程,加強過程監督管理。2015年通過分類考試錄取的學生佔高職院校招生總數的一半左右,2017年成為主渠道。

  2021年安徽省大學聯考不再文理分科

文理分科一直是我省大學聯考的模式,但是從改革方案看,我省將借鑑改革試點省份的經驗,研究2021年大學聯考錄取考生總成績由不分文理科,而改為統一大學聯考的語文、數學、外語3個科目成績和高中學業水平考試3個科目成績組成的具體操作辦法(即“3+3”模式)。

這時候,錄取機制變得多元化,大學聯考、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都很重要,錄取時還會參考綜合素質評價。根據教育部部署,2018年制定我省大學聯考綜合改革實施方案,報教育部備案同意後,從當年秋季入學的普通高中一年級學生開始實施。

  招生錄取機制改革

  明年出台安徽省調整和規範會考加分工作實施方案

為了保證大學聯考加分公平公正,考試加分將越來越少。我省按照大幅減少、嚴格控制的要求,進一步減少和規範大學聯考加分。嚴格執行國家規定,保留和完善部分全國性加分項目;對確需保留的地方性加分項目,進一步規範和嚴格其適用範圍。

參照大學聯考加分的實施情況,對會考政策性加分對象和標準進行嚴格,2017年出台我省調整和規範會考加分工作實施方案。

高校招生選拔機制也有所變化,各高校加強學校招生委員會建設,在制定學校招生計劃、確定招生政策和規則、決定招生重大事項等方面充分發揮招生委員會作用。高校還會通過聘請社會監督員巡視學校測試、錄取現場等方式,對招生工作實施第三方監督。建立考試錄取申訴機制,及時迴應處理各種問題。

對高校招生錄取志願設置和投檔方式進行改革。完善大學聯考志願知分填報辦法,繼續實施平行志願,穩步推進投檔錄取模式改革,完善招生錄取機制,增加高校和學生雙向選擇機會。穩步推進高校錄取批次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