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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普通高招政策亮點

近日,河南省教育廳發佈《關於做好2015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對我省2015年普通高招的各項工作進行了具體部署和安排。與往年相比,今年的普通高招政策主要有以下幾個亮點:

河南省普通高招政策亮點

  亮點一:出台防範舞弊新舉措

2015年普通大學聯考將進一步加大對考試舞弊行為的打擊力度。在堅持以往人防技防基礎上,今年將增加一線監考人員數量。為進一步防範利用高科技手段作弊,將要求參加考試的考生不得自帶文具,考試所需文具由考區負責統一解決。

  亮點二:進一步提高農村學生上重點高校人數

為了提高農村學生升入重點大學的比例,按照教育部要求,2015年我省面向農村學生繼續實施三項“專項計劃”,即農村貧困地區定向招生專項計劃(國家專項計劃)、農村學生單獨招生(高校專項計劃)、地方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學生專項計劃(地方專項計劃)。

其中,農村貧困地區定向招生專項計劃(國家專項計劃)申請考生須具有國家連片特困地區重點縣和國家扶貧開發重點縣(國家確定的26個集中連片特殊困難縣和12個國家級扶貧開發重點縣)連續3年以上户籍和當地高中連續3年學籍並實際就讀、符合2015年統一大學聯考報名條件、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具有當地户籍。

農村學生單獨招生(高校專項計劃)申請考生及其父母或法定監護人户籍地為國家連片特困地區重點縣、國家扶貧開發重點縣和省定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國家專項計劃”確定的38個縣加上15個省定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考生本人須具有當地連續3年以上户籍和當地高中連續3年學籍並實際就讀、符合2015年統一大學聯考報名條件。

地方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學生專項計劃(地方專項計劃)申請考生具備以下三項之一的均可報考:1.考生户口簿上載明户別為農業的;2.考生具有縣(縣級市)連續3年以上户籍和當地高中連續3年學籍並實際就讀的;3.其他政策規定為農村考生的。

另外,報考農村學生單獨招生(高校專項計劃)的考生可於4月15日至5月5日在“陽光大學聯考平台”完成報名申請。5月30日前,將對完成考生户籍、學籍資格審核並進行公示,有關高校完成考生申請材料審核。6月3日前有關高校確定參加學校考核考生名單並進行公示。高校考核、確定入選資格考生名單等工作在大學聯考後、大學聯考成績公佈前進行。

  亮點三:加分項目全面“瘦身”

從今年起,大學聯考將取消獲得體育特長、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科技類競賽、省級優秀學生、思想政治品德有突出事蹟等相關獎項、名次、稱號的考生的大學聯考加分資格。考生的相關特長、突出事蹟、優秀表現等情況記入學生綜合素質檔案,供高校錄取時使用。保留的加分項目和加分分值是:

1.可在統考成績總分基礎上加20分投檔的考生有:烈士子女;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軍區(含)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

2.可在統考成績總分基礎上加10分投檔的.考生有:自主就業的退役士兵;歸僑、歸僑子女、華僑子女、台灣省籍考生、僑眷、港澳同胞及其眷屬。(入選省“百人計劃”的海外高層次留學人才的中國籍子女,參照此條執行。)

3.可在統考成績總分基礎上加5分投檔的考生有:少數民族考生;2012年12月31日(含)之前遷至移民安置區的南水北調中線工程丹江口水庫移民考生。

以上加分規定不累加計算,即同時享受兩種以上可以加分投檔的考生只按加分較多的一項計算,最多不超過20分。

  亮點四:更加嚴格大學聯考加分資格審核

2015年普通高招將更加嚴格對加分考生的資格審核,按照“誰主管、誰認定、誰審核、誰負責”的原則,建立健全考生加分資格認定和審核工作責任制。嚴格落實加分資格信息公示制度,建立和落實加分資格考生信息公示檢查制度,並開展專項檢查活動。落實責任追究制度,嚴肅處理資格造假考生和責任人員。

  亮點五:完善高校招生監督機制

各普通高校要完善招生章程,將涉及考試招生的相關事項,包括標準、條件和程序等內容,在招生章程中詳細列明。要加強學校招生委員會建設,調整學校招生委員會人員構成,增加教師、學生及校友代表,充分發揮他們在民主管理和監督方面的作用。各高校可通過聘請社會監督員巡視學校測試、錄取現場等方式,對招生工作實施第三方監督。

  亮點六:規範高校自主招生行為

從2015年起所有試點高校自主招生考核全部安排在全國統一大學聯考結束後、大學聯考成績公佈前進行,大學聯考前不得以任何形式開展與自主招生掛鈎的考核活動,自主招生計劃不得佔用試點高校已公佈的招生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