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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電子科技大學2016自主招生簡章

西安電子科技大學2016年自主招生專業從去年30個專業增加到了36個,增加了自動化、管理科學與工程等專業。在報考條件上也比往年嚴格。往年在高中階段獲得全國聯賽(數學、物理、化學、生物、信息學)省級賽區三等獎及以上者就可以報名,今年提高到二等獎及以上才符合條件。

西安電子科技大學2016自主招生簡章

下文是西安電子科技大學2016年自主招生簡章全文:

西安電子科技大學是以信息與電子學科為主,多學科協調發展的全國重點大學,直屬教育部,是國家“985優勢學科創新平台”項目和“211工程”項目重點建設高校之一,是國家“2011計劃”認定高校之一,是教育部批准具有自主招生資格的大學之一。為全面貫徹落實黨的教育方針,全面貫徹素質教育,積極推進考試招生錄取制度改革,逐步形成統一考試錄取為主與多元化考試評價、多樣化選拔錄取相結合的優秀創新人才選拔新機制,我校將在2016年繼續實行部分招生計劃自主招生工作,以選拔具有學科特長和創新潛質的優秀人才,選拔努力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建設者和接班人。

  一、 招生範圍和招生計劃

2016年我校在全國除港、澳、台地區外各省(市、區)招收具有學科特長和創新潛質的`優秀高中畢業生。我校將嚴格控制自主招生規模,自主招生合格考生錄取人數不超過200人。

  二、 招生專業

我校2016年自主招生專業如下表所示,考生可根據本人文理科類,選擇專業填報。考生最多填報2個專業,且不能相同。

表1 2016年自主招生專業列表

  三. 選拔對象

熱愛祖國,誠信友善,理想信念堅定、思想品德優良,符合國家政策規定,具備2016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統一招生考試報名資格的高中畢業生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

1、在電子信息領域具有學科特長,如在相關學術刊物上以第一作者身份發表論文,或者以第一完成人身份擁有專利(包括髮明專利和實用新型)或者軟件著作權等。

2、在高中階段獲得全國奧林匹克競賽(數學、物理、化學、生物、信息學)全國決賽三等獎及以上或獲得全國聯賽(數學、物理、化學、生物、信息學)省級賽區二等獎及以上者,具體比賽活動名稱如下表所示。

表2 全國決賽及省級賽區競賽列表

全國決賽名稱省賽區競賽名稱
中國數學奧林匹克全國高中數學聯賽
全國中學生物理競賽決賽全國中學生物理競賽(省級賽區)
中國化學奧林匹克(決賽)中國化學奧林匹克(初賽)
全國青少年信息學奧林匹克競賽全國青少年信息學奧林匹克聯賽
全國中學生生物學競賽全國中學生生物學聯賽

3、高中階段獲得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或“明天小小科學家”獎勵活動或全國中國小電腦製作活動三等獎及以上者。

4、高中階段獲得“全國中國小生創新作文大賽”或“全國中國小生閲讀能力大賽”全國總決賽(高中組)三等獎及以上者(注:此類考生限報我校文科相關專業)。

  四、 報名程序

考生登錄“陽光大學聯考特殊類型招生報名平台”報名,網址為:

,根據要求填寫、提交報名材料,報名時間為2016年3月14日-31日。

  五、 初審、考核及結果公示

1、考生申請報名的同時,若考生所在中學(單位)或原畢業中學、社會團體或專家個人等擬為考生進行推薦,則需對相關材料的真實性負責,需要推薦人親筆簽名或推薦單位蓋章,並由推薦人或推薦單位郵寄,不得由考生郵寄。申請材料提交截止日期後,我校將組織專門力量,按我校自主招生報名條件對申請考生提交的材料進行資格審核,同時將兼顧生源質量與區域分佈的合理性,向在學科專業方面表現突出的申請考生,向紮實推進素質教育的地區或中學,以及中西部地區、農村地區中學的申請考生適當傾斜。初審合格的考生可以進入複試,初審結果可於2016年4月底在“試點高校自主招生報名系統”中查詢,並在我校招生信息網站上公示,請報名考生注意關注網站,及時瞭解信息。

2、資格審核合格考生需於2016年6月10日-11日來我校進行現場報名及複試,複試形式為面試,面試主要考察考生綜合素質及英語能力,着力選拔熱愛祖國、誠實守信、具備學科特長或創新潛質及國際視野的優秀高中畢業生。具體考試時間、考場安排另見我校招生信息網站通知。

3、我校將按照考生複試成績及招生計劃確定最終合格名單,考生按照複試成績排隊,擇優錄取。對於參加我校自主招生測試合格的考生,我校會將所有入選考生名單及其相應錄取要求報送生源所在省級招辦並通知所在中學,並分別在考生所在中學、我校以及生源所在省級招辦信息發佈平台上進行公示。同時,合格考生名單也將報教育部備案,並上傳“陽光大學聯考”平台,待有關生源所在省級招辦核對、補充、確認考生的相關大學聯考報名信息後,由陽光大學聯考平台集中公示自主招生合格考生信息。

  六、 錄取政策

1、 我校確定的自主招生合格考生需參加2016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統一入學考試,並按照要求報考我校,大學聯考成績達到當地第一批次本科錄取分數線以上且不低於我校在當地模擬投檔線下30分者,我校即予錄取(具體志願填報時間、方式等要求及模擬投檔線以各省教育主管部門規定為準)。對合並本科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次本科錄取分數線按相關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或招生考試機構確定的自主招生相應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執行。

2、 考生在參加我校自主招生考試報名時,需填報自主招生專業,選拔時將側重考查考生填報專業的相關知識,合格考生最終確定2個自主招生志願專業。大學聯考錄取時,具體優惠政策如下:若考生大學聯考投檔成績高於我校在當地模擬投檔線,將滿足其第一志願專業;若大學聯考投檔成績未達到我校在當地模擬投檔線,但在該投檔線下延30分範圍內,將滿足其第二志願專業。若合格考生大學聯考志願只認定並填報1個自主招生專業,且大學聯考投檔成績未達到我校在當地模擬投檔線,則不予錄取。

3、對於江蘇省考生報考我校自主招生,要求學業水平測試成績為選測AB以上。

4、自主招生合格考生入學後,有資格參加學校相關學院教改班或卓越工程師班選拔考試。

注:此處所優惠的分數是按照大學聯考總分750分制來計算的,若某省的大學聯考總分非750分制,則優惠的分數按比例計算。

  七、 錄取保障措施

1、 此項工作將做到實施方案公開、選拔方法公平、錄取過程公正、錄取結果公示,初審合格名單、入圍合格考生名單、錄取名單均實行學校、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教育部陽光大學聯考平台三級信息公開,各類名單確定後,將及時在學校本科招生信息網:進行公示,並報教育部陽光大學聯考平台。

2、 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同時作為學校自主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此項工作;學校招生辦公室負責自主招生工作的具體實施;學校建立和完善監督機制,紀檢部門參與並監督自主招生工作的全過程,考核過程全程錄像,專家名單和麪試順序由抽籤隨機確定,防止暗箱操作,考生及家長若對於選拔過程及結果有異議,可以通過學校招生辦或者紀檢部門進行申訴,監督電話029-81891725。

3、對在我校自主招生中存在違規操作、虛報或偽造、變造有關材料、考試作弊、幫考等弄虛作假、徇私作弊行為的,一經查實,依據教育部有關規定將分別予以嚴肅處理。責任屬推薦中學的,視情節輕重將在一定範圍內予以通報,並由相關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追究有關責任者的相應責任;責任屬學生本人的,未入學者,取消其自主招生考核成績及參加當年大學聯考考試資格或錄取資格並將有關情況記入考生大學聯考誠信電子檔案;已經被錄取或取得學籍者,取消其入學資格或學籍。

  八、 其它

1、西安電子科技大學自主招生工作諮詢方式:

聯繫部門:西安電子科技大學招生辦公室

聯繫電話:029-88204236; 029-88202267

聯繫人:楊老師、侯老師

電子郵箱:

招生信息網址:

2、本工作方案由西安電子科技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在實施過程中若有與教育部相關規定不一致的地方以教育部相關規定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