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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天津市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方案發布

天津市人民政府日前公佈了《天津市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實施方案》。本次改革主要致力於解決四個方面的主要問題:一是學生和高校選擇權不足,不利於人才選拔和培養;二是評價方式單一影響學生全面發展;三是一考定終身使學生負擔過重;四是保障教育公平的體制機制不夠健全。下文本站小編為大家解讀本次改革方案,僅供參考!

2016年天津市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方案發布

  改革目標與任務

此次改革的總體目標是:2016年繼續深化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招生、高校自主招生等改革,2017年全面啟動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到2020年基本建立科學、公平,符合教育規律,順應發展要求,具有天津特點的分類考試、綜合評價、多元錄取的考試招生模式,健全促進公平、科學選才、監督有力的體制機制。

改革的主要任務包括五個方面:一是改進招生計劃分配方式,進一步促進機會公平。二是改革考試形式和內容,更好地引導素質教育,促進學生健康成長。三是改革招生錄取機制,規範大學聯考加分、自主招生,完善高校招生選拔機制,改進錄取方式。四是改革監督管理機制,加大信息公開力度,加強考試招生全程監督。五是啟動大學聯考綜合改革,改革考試科目設置,探索依據統一大學聯考和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參考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多元錄取機制。

  主要舉措:

  英語一年兩考

根據方案,從2017年大學聯考開始,在現有英語聽力兩次考試的基礎上,實行大學聯考英語筆試兩次考試,取筆試和聽力各兩次考試中較高的分數,計入大學聯考總分;從2020年起,高校招生依據統一大學聯考成績、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參考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進行錄取。

2017年、2018年和2019年的高三學生第一次大學聯考英語考試(含兩次聽力考試)在每年3月份舉行,第二次大學聯考英語考試(不含聽力考試)在6月份統一大學聯考時舉行。

  2020年採取“3+3”模式

從2020年起,高三學生第一次大學聯考英語考試(含兩次聽力考試)與普通高中學業水平等級性考試同期舉行,第二次大學聯考英語考試(不含聽力考試)在6月份統一大學聯考時舉行。

從2017年秋季入學的高一年級開始,將取消文理分科,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分為合格性考試與等級性考試。合格性考試實行全科設置、全科開考,學生根據要求在每學年自主選擇考試科目;等級性考試由學生根據報考高校要求和自身特長,在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6門科目中自主選擇3門作為等級性考試科目。等級性考試限參加當年大學聯考的學生參加,考試安排在高三年級第二學期的5月中下旬舉行。每門科目的等級性考試,學生只能報考一次。等級性考試成績在計入高校招生錄取總成績時,每門科目成績由五等細化為21級。其中,A為滿分100分,E計40分,相鄰兩級之間的分差均為3分。

從2020年開始,統一大學聯考錄取總成績由統一大學聯考的語文、數學、外語3個科目成績和高中學業水平等級性考試科目成績組成。統一大學聯考招生錄取總成績滿分750分。其中,語文、數學、外語每門滿分150分,3門普通高中學業水平等級性考試科目每門滿分100分。

  考生志願填報

學生在選報志願時,自身的等級性考試科目與招生院校的科目要求至少要有1門相一致,方可報考。同時,還要關注招生高校對於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和綜合素質評價的具體要求,綜合考慮自身興趣特長和高校選才要求進行填報。

若高校沒有確定等級性考試科目範圍,表明學生在報考該專業(類)時無科目限制,均可報考。但要注意:由於高校招生錄取總成績是由統一大學聯考科目成績和學業水平等級性考試科目成績構成的,所以學生仍需參加學業水平等級性科目考試,以獲得相關成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