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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2017年大學聯考全國統考(6月份)外語聽説測試考場規則

上海市2017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外語聽説測試時間為6月9日,下面本站小編帶大家一起來看看測試考場規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想了解更多相關信息請持續關注我們應屆畢業生考試網!

上海市2017年大學聯考全國統考(6月份)外語聽説測試考場規則

一、考生應講誠信並自覺服從監考員等考試工作人員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礙監考員等考試工作人員履行職責,不得擾亂考場及考試工作場所的秩序。

二、考生需根據測試通知單上考試場次提前40分鐘到考點報到,提前30分鐘進入準備室。進入準備室的考生,只可隨身攜帶有效證件(有效證件含:居民身份證、有照片的社保卡、駕駛證、護照、軍人證)、測試通知單、黑色字跡的鋼筆或水筆。通訊工具(如手機、智能手錶及其它無線接收、傳送設備等)、錄放設備、教材和複習資料等其它隨身物品須放在考點指定地方。考生在準備室應保持安靜,在考試過程中不能喧譁,有問題請舉手報告監考員。參加非通用語種聽説測試的'考生按指定時間報到,並服從考點安排。

三、考試從考生進入準備室開始,當場考生進入準備室後,遲到考生不得參加該場次測試,可由考試工作人員安排參加本考點其他場次的測試。

四、考生進入考場後,按座位號對號入座,將有效證件、測試通知單放在電腦桌上以便監考員核驗。

五、外語聽説測試時間為20分鐘。每人一桌,獨立答題。考生在考場內不準喧譁,不準交頭接耳、左顧右盼、打手勢、做暗號,不準夾帶、旁窺、傳抄試題並帶出考場。有問題請舉手報告監考員。測試過程會考生不得中途離開考場,測試結束離場後不得再進入考場,也不得在考場附近逗留或交談。

六、當監考員宣佈測試開始後,按提示要求進行下列操作:

1. 按屏幕提示,在報名號輸入框中輸入“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6月份)外語聽説測試通知單”上所列的大學聯考報名號,用鼠標左鍵單擊“確認”,並再一次輸入報名號後確認。

2.此時出現設備測試界面,目的是測試耳機和話筒是否正常。請考生點擊“開始測試”按鈕根據語音提示完成設備測試,在設備測試過程中,系統會要求考生朗讀一段文字,文字中會包含考生本人的姓名。如果設備測試正常,請點擊“清晰”按鈕結束設備測試,否則點擊“不清晰”按鈕重新進行設備測試。如系統提示當前的聲音過大或過小,請考生調整話筒位置,在提示音播放完畢後,點擊“開始測試”按鈕重新進行設備測試。在整個設備測試階段,如發現設備有問題請立即舉手報告監考員。

3.設備測試結束後,屏幕上出現“請等待監考老師下達開考指令”界面,此時請考生耐心等待,等本考場所有考生的設備測試結束。

4.當監考員宣佈開始考試後,請考生按屏幕提示進行答題。屏幕顯示“開始錄音”且錄音進度條顯示為紅色時才能進行答題。

5.所有答題完成後,屏幕將顯示“考試結束!請考生不要離開等待數據上傳!”。

6.回收試卷結束後,屏幕將返回登錄界面,此時請考生保持安靜,將耳機放回原處,將有關考試證件收好,由考試工作人員引導離場。

七、考試過程中如發現機器設備有問題,請考生及時向監考員反映。考試全過程中不準進行與考試無關的操作,如隨意啟動或關閉計算機、隨意插拔電源、隨意插拔耳麥、隨意修改計算機設置等操作,否則後果自負。

八、考生有違紀、作弊等行為的,視情節輕重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以及《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等進行處理。涉嫌違法的,由考點或教育考試機構協助當地公安機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及有關法規進行處理。

九、與考試無關的人員不得進入考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