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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太原市民辦國中學校招生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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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讀:目前,2017年太原市民辦國中學校招生通知已經公佈,全市民辦國中學校招生繼續實行網上報名。具體內容請看如下信息,想了解更多相關信息請持續關注我們應屆畢業生考試網!

2017年太原市民辦國中學校招生通知

根據《山西省教育廳關於嚴格規範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免試就近入學工作的通知》(晉教基〔2015〕6號)、《山西省教育廳關於轉發〈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做好2017年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晉教基〔2017〕8號)精神和《太原市教育局關於2017年太原市國小畢業生升國中工作的指導意見》(並教基字〔2017〕8號)要求,結合實際,現就做好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對象

1、具有本市户籍和本市國小學籍的應屆國小畢業生。

2、符合規定條件、具有本市國小學籍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應屆國小畢業生。

3、沒有本市户籍但已在本市民辦國小就讀、具有本市國小學籍的應屆國小畢業生和具有本省其他市户籍、學籍的應屆國小畢業生只能參加具備寄宿條件的民辦國中學校招生。

  二、招生範圍

1、不具備寄宿條件的民辦國中學校,應面向本市行政區域招生;具備寄宿條件的民辦國中學校,應主要面向本市行政區域招生。需要面向全省招生的,經審批機關批准後,也可適當面向本省內其他市招生,但面向本省其他市招生人數(不含已在本校就讀的非本市户籍應屆國小畢業生)不得超過招生計劃的30%。

2、民辦國中學校不得招收無國小學籍的學生。

  三、招生計劃

1、全市各民辦國中學校應根據本校辦學條件,在規定時間內申報2017年度招生計劃。

2、依據各民辦國中學校辦學條件和全市國小畢業生生源總量,由各民辦國中學校審批機關統籌核定後,由市教育局統一下達各民辦國中學校招生計劃並向社會公佈。未經批准,任何學校不得超計劃招生。

3、根據《山西省人民政府關於統籌推進縣域內城鄉義務教育一體化改革發展的實施意見》和《山西省消除大班額專項規劃(2016—2020年)》的要求,各民辦國中學校七年級年級全部達到標準班額,即不超過50人。並提倡實行小班化教學。

  四、報名辦法

1、2017年全市民辦國中學校招生繼續實行網上報名。全市民辦國中學校招生網上報名系統與全國中國小生學籍信息管理系統實現有效對接。

2、全市民辦國中學校招生網上報名工作開始前,市、縣兩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各國小、民辦國中學校要向國小畢業生及家長做好民辦國中學校招生政策解答和網上報名辦法諮詢等服務工作。

3、網上報名在全市統一規定時間內通過登錄太原教育門户網站進行。網址為:http://。

4、在全市統一規定的報名時間內,網上報名系統受理國小畢業生及家長自主登錄進行報名。

5、國小畢業生及家長網上報名時,要根據自身意願自主選報民辦國中學校。每名國小畢業生只能選報一所民辦國中學校。網上報名完成後,學生及其家長必須通過報名系統打印獲取《2017年太原市自願選擇民辦國中學校網上報名表》。

6、網上報名工作結束後,市教育局將在太原教育門户網站(網址:http://)公佈各民辦國中學校報名人數情況。

7、按照省教育廳中國小生學籍管理有關規定,沒有太原市國小學籍的非本市應屆國小畢業生及家長,參加太原市民辦國中學校招生時,需登錄太原教育門户網站(網址:http://)從“通知公告”欄下載並填寫《2017年非太原市國小畢業生自願選擇太原市民辦國中學校申請表》,由國小生畢業學校及學籍主管教育行政部門簽署意見後方可參加太原市民辦國中學校招生,否則無法辦理錄取及學籍註冊手續。

  五、錄取辦法

(一)本校直升入學

凡辦有國小的九年一貫制、十二年一貫制民辦學校,應當在具有本校正式學籍學生及其監護人自願的前提下,接收本校國小畢業生直接升入本校國中就讀;但自願直升本校國中的國小畢業生必須參加全市民辦國中學校招生網上報名。

(二)電腦隨機派位

1、電腦隨機派位範圍。

(1)凡是網上報名人數少於招生計劃人數的民辦國中學校,學校要全部錄取選報本學校的學生。

(2)凡是非九年一貫制(含十二年一貫制)民辦國中學校,當網上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人數時,招生計劃人數的30%通過電腦隨機派位的方式進行錄取,其餘70%通過自主招生的方式進行錄取。

(3)凡是九年一貫制、十二年一貫制民辦學校,網上報名工作結束後,先完成具有本校正式學籍應屆國小畢業生直升錄取工作;當其餘報名人數仍超過剩餘招生計劃時,剩餘招生計劃數的30%通過電腦隨機派位的`方式進行錄取,其餘70%通過自主招生的方式進行錄取。

2、各民辦國中學校電腦隨機派位工作按照統一時間、統一程序、統一要求的方式進行。電腦隨機派位工作由市教育局統一組織進行。

3、各民辦國中學校電腦隨機派位工作要做到全程錄像,並邀請公證機構人員、計算機專家、行風監督員、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學校負責人及家長代表進行全程監督。

4、各民辦國中學校電腦隨機派位工作結束後,現場將錄取結果打印3份,由學校、市教育局督查人員及紀檢人員各持一份,並實時將錄取結果上傳到太原教育門户網站(網址:http://),公佈各民辦國中學校電腦隨機派位錄取名單。

5、各民辦國中學校要在電腦隨機派位工作當天,在本校顯著位置公示本校電腦隨機派位錄取結果、收費標準、辦理錄取手續流程等,並在3日內完成錄取手續辦理工作。凡未在規定時間內到校辦理錄取手續的學生,視為自願放棄錄取資格,空缺招生名額轉為自主招生計劃。

6、各民辦國中學校電腦隨機派位工作結束後,市教育局督查人員現場將電腦隨機派位錄取結果紙質資料和全過程錄像資料密封,留存備案。

(三)學校自主招生

1、已選報民辦學校進行電腦隨機派位但未被錄取的學生,可參加所選報學校的自主招生。任何民辦國中學校不得招收全市民辦國中學校招生網上報名時未選報本校的學生,否則不予辦理學籍註冊。

2、各民辦國中學校在組織自主招生時可採取學生面談、綜合素質考察等方式進行。嚴禁自行或通過培訓機構組織或變相組織與招生入學錄取掛鈎的考試、嚴禁以各類競賽成績、獲獎證書或考級證明作為招生入學錄取的依據。

各民辦國中學校要按照全市統一要求,制定招生工作方案和安全預案,並在規定時間內報市教育局備案。

3、參加各民辦國中學校自主招生的學生應在規定時間內攜帶《2017年太原市自願選擇民辦國中學校網上報名表》和《國小義務教育證書》,到所選報民辦國中學校辦理自主招生相關手續。

4、各民辦國中學校應在規定的自主招生時間結束後3日內通知學生及其家長自主招生結果,併為被錄取的學生辦理相關錄取手續。

5、市教育局將組建全市民辦國中學校招生工作督查組,對全市民辦國中學校自主招生工作進行全程蹲點督查,根據工作情況,進行全市通報。

(四)錄取結果審核

1、各民辦國中學校應按照全市統一要求,認真準確核對被錄取學生的有關信息,並在規定時間內按規定格式將自願選擇到本校就讀的國小畢業生信息資料報送市教育局審核備案(紙質資料需校長簽字並加蓋學校公章,同時上報電子版)。

2、凡已被民辦國中學校錄取並簽訂正式協議的學生,教育行政部門將不再為其安排公辦國中學位。

3、凡已被民辦國中學校錄取並簽訂正式協議的學生,各民辦國中學校向其發放蓋有本校公章的全市統一格式的錄取通知書。

  六、工作要求

1、加強組織領導。各民辦國中學校要按照全市統一要求,成立招生工作領導組及相應的工作機構,抽調素質過硬、業務精通、責任心強的人員負責招生工作。各民辦國中學校要在規定時間內將成立組織工作機構的文件及招生工作人員聯繫方式書面報送市教育局基礎教育處。

2、嚴格招生計劃。招生計劃是教育行政部門對民辦國中學校招生工作的剛性要求,各民辦國中學校必須嚴格執行教育行政部門下達的招生計劃,任何學校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超計劃招生。凡違反規定超計劃招收的學生,教育行政部門一律不予辦理學籍註冊手續。

3、規範工作流程。各民辦國中學校在招生工作開始前,要簽訂《2017年太原市民辦國中學校招生承諾書》,嚴格履行所承諾事項。要嚴格按照全市統一要求,嚴格規範招生工作流程。即:申報招生計劃——制定工作方案——編制招生簡章——參加電腦隨機派位——辦理電腦隨機派位學生錄取手續——公佈自主招生方案——組織進行自主招生——公佈自主招生錄取結果——簽訂正式入學協議——辦理新生註冊手續——發放國中新生錄取通知書。

4、強化輿論引導。市、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和各民辦國中學校要通過各種形式廣泛宣傳2017年全市民辦國中學校招生工作政策,正確引導學生及家長了解招生政策,理性選報民辦學校。各民辦國中學校要本着對教育事業、對社會、對人民羣眾負責的態度,實事求是開展招生宣傳,堅持誠信招生,公開招生信息,實施陽光工程,接受社會監督。

5、嚴肅工作紀律。各民辦國中學校要嚴格遵守招生工作紀律,自覺執行“八不準”。即:不準超計劃、超班容量招生;不準以虛假招生簡章誤導和欺騙學生及家長;不準採取考試或變相考試的方式錄取學生;不準以各類競賽證書或考級證明作為招生入學依據;不準提前簽約錄取學生;不準利用各種方式限制學生和家長報名;不得違規提前組織報名和招生錄取工作;不得違反規定亂收費。

6、強化責任追究。市教育局將加強對全市民辦國中學校招生工作的督查,並設立舉報電話,對違反規定的學校,一經查實,將依照相關法律法規規定進行處理,視情節輕重直至給予停止招生、吊銷辦學許可證的處罰,並通過新聞媒體予以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