糯米文學吧

位置:首頁 > 畢業 > 會考

安徽六安2017會考科目時間及相關要求安排

會考2.28W

導讀:安徽六安2017會考科目時間及相關要求安排已經公佈,考試時間為6月14日(星期三)至6月16日(星期五)。具體內容請看如下信息,想了解更多相關信息請持續關注我們應屆畢業生考試網!

安徽六安2017會考科目時間及相關要求安排

各縣、區教育局,六安開發區社會發展局,市直學校:

根據《安徽省教育廳關於2017年國中學業考試的通知》(皖教基〔2017〕3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現就做好2017年全市國中學業考試(以下簡稱“會考”)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考試辦法

(一)報名

2017年會考工作在市教育局統一領導下,由各縣、區教育局根據本文和省、市教育部門印發的會考考務工作實施細則組織進行。

應屆畢業生由就讀學校組織集體報名,歷屆生或同等學力者,到各縣、區規定的報名點報名。在我市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根據本人意願,可在流入地就讀學校報名參加考試錄取,也可回户籍所在地報名參加考試錄取。在外省、市接受並完成義務教育的我市學生,自願回我市報考升學的,回户籍所在縣、區報名參加考試錄取。縣、區教育行政部門應集中設立報名點,接受回户籍所在地參加考試的學生報名。市直國中由學校組織在籍學生分別在金安區、裕安區(或回户籍所在縣、區)報名並參加考試,六安經濟開發區學生在金安區報名參加考試錄取。

在市外國中當年畢業的我市户籍學生,要求參加我市普通高中招生錄取必須回户籍所在縣區報名參加考試。

“在學籍所在國中校實際就讀未滿三年”的考生要求享受省示範性普通高中定向指標,按照《六安市教育局關於“回户籍所在縣區參加會考和在學籍所在國中校實際就讀未滿三年”的考生享受省示範性普通高中定向指標有關政策的通知》(六教祕〔2016〕30號)要求,須到縣區集中設立的報名點報名。

軍人子女享受轉入國中省示範高中分配指標,可在畢業學校報名。

為掌握國中畢業生報考信息,會考報名一律按省教育招生考試院要求採集信息,建立健全考生電子檔案。各縣、區報名工作必須在5月5日前結束,並將考生報名有關信息(試卷用量、聽力磁帶數量、考點安排)按考務細則的要求,於5月12日前報送至市教育招生考試中心。

報名具體要求和操作辦法由市教育招生考試中心另行佈置。

(二)考試

會考省統考學科由省統一命題、統一試卷、統一考試時間,由市、縣區組織考試。

1.省統一考試科目、分值、時間

省統一命題考試的科目與分值為:語文150分,數學150分,英語150分(其中聽力測試30分),思想品德與歷史合卷共150分,物理與化學合卷共150分。語文、數學、英語、物理與化學實行閉卷考試。思想品德與歷史實行開卷考試,允許攜帶教科書等相關材料。語文考試允許使用正版學生字典。各學科考試均不允許使用計算器。

全省統一命題科目的考試時間是:6月14日(星期三)至6月16日(星期五)。具體日程安排如下:

6月14日上午8:30—11:00 語文

下午3:00—5:00 物理和化學

6月15日上午8:30—10:30 數學

下午3:00—5:00 思想品德和歷史

6月16日上午8:30—10:30 英語

聽力殘障學生(500Hz、1000Hz、2000Hz、4000Hz的'純音聽力檢測結果為每側耳的平均聽力損失都等於或大於40分貝〈HL〉),經縣、區教育主管部門核准後可免試英語聽力。聽力免試後英語成績折算方法為:考生英語考試成績=考生英語筆試項目成績×英語總分值與筆試項目分值的比值,2017年免試聽力考生的英語成績=考生英語筆試項目成績×1.25。聽力免試須由學生本人申請,並持縣、區及以上醫療機構鑑定材料、經所在學校審核後,報縣、區教育行政部門批准。

2.市統一考試科目、分值、時間

根據省教育廳“全面推進國中畢業體育考試工作和理科實驗操作考試”的要求,市教育局統一組織考試的科目確定為:體育、理科實驗操作。體育考試和理科實驗操作考試成績分別以滿分55分和滿分15分計入普通高中錄取總分。考試具體內容和辦法等另行通知。

地理和生物學科學業結業考試,由縣、區教育局負責命題、制卷、組織考試,安排在八年級下學期課程結束時進行。具體考試內容、分值、命題方式和考試辦法由縣、區教育局依據《2017年安徽省國中地理、生物學科考試綱要》等有關要求確定。

3.學校統一考查科目

音樂、美術以及綜合實踐活動等的考查,在市、縣、區教育行政部門的指導下,由各校自行組織。鼓勵有條件的縣、區、學校組織信息技術學科上機操作考查。

4.命題原則

2017年會考命題兼顧國中畢業學業水平考試和高中階段教育招生選拔性要求,依據各學科課程標準,在全面檢查學生基礎知識和基本技能的基礎上,重視對學生運用所學知識分析、解決實際問題能力的考查,反映課程標準中堅持立德樹人的根本要求。各學科命題的具體原則和要求見《2017年安徽省國中學業水平考試綱要》。

(三)閲卷工作

我市會考閲卷工作仍由市教育局組織,市、縣、區教研部門具體實施。金安區、裕安區、葉集區繼續實行三區網上聯合閲卷,由市教學研究室牽頭,統一制定評分標準、細則和操作辦法,統一組織閲卷。其他縣、區繼續自主實行網上閲卷。

會考結束以後立即開始組織閲卷。各縣、區閲卷、登分、統計、公佈分數及查卷工作必須於6月30日前結束。各縣、區教育局在會考成績揭曉後,必須在報市教育招生考試中心後,及時向考生公佈個人成績、向社會公佈各分數段分佈的人數。

今年,市教育招生考試中心繼續在市教育局網站開通全市會考成績和高中錄取結果網上查詢系統,供學生查詢。具體查詢辦法另行通知。

各縣、區要加強對本地會考閲卷工作的總結和試卷分析,在考試結束後一個月內向市教學研究室提交試卷分析報告及相關材料。

(四)考試成績的呈現方式及運用

1.學生學業考試省統一考試科目成績和體育、理科實驗操作考試成績以分數與等級相結合的方式呈現。等級分為A、B、C、D、E五個等級。學業考試成績等級劃分所佔比例,以縣區為單位,按照學生總數,A等佔25%,B等佔35%,C等佔30%,C等和E等計佔10%(其中E等控制在3%以內)。

2.地理、生物考試和學校考查科目的結果以等級方式呈現的,其比例劃分可以參照綜合素質評價等級劃分,作為國中畢業的依據之一,同時必須體現在國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中。

  三、國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

各縣、區和國中學校必須按照《安徽省國中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指導意見》(教基〔2006〕10號)要求,從七年級年級開始,在整個國中階段全面實施綜合素質評價工作。

國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的結果由“綜合評語”和“評定等級”兩部分組成。綜合素質五個維度的評定結果以等級方式呈現,分為A、B、C、D四等。綜合素質等級比例劃分,以學校為單位,A等一般控制在學生總數的35%以內,B等一般控制在學生總數的45%以內。其中,公民道德素養等級不劃分比例,一般為B等以上。對學生某一維度評價為D等時要非常慎重。評定等級為A等的應在校內公示。

市直國中學校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納入金安區、裕安區一併進行。六安開發區的會考、中招工作納入金安區進行。

各學校應妥善保管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證材料備查。

  四、有關要求

(一)加強對會考和中招工作的統一領導和統籌協調。市教育局成立會考中招工作領導小組,夏躍武為組長,劉華、王勇、程淑玲、汪凱、張強為副組長,基礎教育科、職業與成人教育科、計劃財務科、辦公室(行政審批服務科)、紀檢組、教育招生考試中心、教學研究室、教學儀器站等相關科室負責同志為成員。領導組下設辦公室,負責會考中招日常工作,張強兼任辦公室主任,相關科室有關人員為成員。在市會考中招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下,各有關職能科室分工協作,各負其責。各縣、區教育局要建立相應組織,切實負起會考中招的領導和管理責任。對會考要做到組織嚴密、管理科學、操作規範。

(二)建立國中學業考試、綜合素質評價誠信機制。要建立誠信檔案,會考學生要有誠信承諾,參與閲卷、綜合素質評價的有關人員要簽訂誠信協議。將誠信考試納入學生個人綜合素質評價。要建立統一規範的考生電子檔案,按照要求認真執行信息系統採集標準,保證信息採集真實完整。

(三)建立會考目標管理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市教育局將依法建立會考工作目標管理責任制、繼續完善考核激勵和約束機制,依規嚴肅查處會考中的違規違紀行為。市招生領導小組將加強對全市會考全過程的指導與監督。

(四)切實加強對會考改革工作的宣傳。各縣、區教育局要建立健全會考宣傳機制,及時將省、市、縣、區會考有關文件及實施細則發至各中心學校、國中、完中,各學校必須認真學習本文件精神;要及時將會考政策和實施方案等及時、全面向社會公佈,通過多種形式向社會、家長、學生廣泛宣傳,提高透明度,爭取社會尤其是學生家長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各縣、區教育局和國中學校都要採取多種形式切實加強對國中畢業生的升學指導,動員全體畢業生參加國中畢業學業考試,接受高中階段教育,為普及高中階段教育提供前提條件。

(五)加強考務管理,規範考試秩序。各地、各校要建立健全會考組織管理制度和辦法,規範考試組織程序,狠抓考風考紀,堅決杜絕任何舞弊行為。對於語文考試按照規定可以帶入考場的正版學生字典,監考人員要逐一檢查,嚴防以此為名實則夾帶其他資料的嚴重舞弊行為發生。會考考點和考場的設置按市教育局統一要求,由各縣、區教育局具體落實並報市教育局同意。今年會考考點要求全部設置在國家教育考試標準化考點。

各地、各校要切實加強會考安全工作,注意會考(包括體育、理化生實驗操作考試)交通、住宿、飲食衞生安全,嚴禁安排學生在有安全隱患的賓館、餐館等住宿和就餐。

(六)加強教學管理,規範辦學行為。學校要執行《義務教育法》,不得違反規定提前結束國中畢業年級課程或擅自刪減非考試內容,不得組織畢業年級學生集體補課,不得亂編濫印亂訂各種形式的複習資料,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學生參加會考。要做好不參加國中畢業學業考試學生的後期學習安排,不得讓其提前畢業離校。各縣、區教育局及學校不得以任何形式按會考成績給學校、教師和學生排名或公佈名次。

各國中學校不得舉辦國中複習班或接收國中畢業生插班複習。

各縣、區教育局和市直有關學校要依據省、市文件制定2017年國中學業考試工作具體實施辦法,並報市教育局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