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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廣東會考英語考試大綱

會考1.5W

為方便2017屆同學們複習會考英語,yjbys小編第一時間為大家轉發廣東省國中畢業生英語學科學業考試大綱全文如下:

2017廣東會考英語考試大綱

  2017年廣東省國中畢業生英語學科學業考試大綱

  考試性質

國中畢業生英語學科學業考試(以下簡稱“學業考試”)是義務教育階段的終結性考試。目的是全面、準確地反映國中畢業生達到《義務教育英語課程標準(2011年版)》(以下簡稱《課程標準》)五級課程目標水平的程度。考試結果既是衡量學生是否達到畢業標準的主要依據,也是高中階段學校招生的重要依據之一。

  指導思想

貫徹《課程標準》的新理念,反映《課程標準》的目標要求,遵循如下命題原則:

1.要着重考查學生聽、説、讀、寫等四種英語語言技能的綜合實踐能力以及靈活運用語言知識的能力。

2.要依據《課程標準》來確定考查內容與標準。

3.要充分考慮學生的實際生活和身心發展水平。

4.要選用真實、地道的語言素材,根據語言實際使用情況命題。

5.要確保試題的信度和效度,杜絕繁、偏、舊的試題。

6.要根據試題的考查目的和考查重點,科學合理地制訂評分標準。

  考試依據

依據《課程標準》的五級課程目標的等級要求、《教育部關於積極推進中國小評價與考試製度改革的通知》和廣東省考試中心粵[2003]85號文《關於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考試英語口語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的精神,以及我省各地國中英語新課程教學實際情況。

  考試內容與要求

“學業考試”的內容是《課程標準》制定的三級至五級目標內容,即國中學生在全日制義務教育七年級至九年級階段應該完成的學習內容和達到的學習目標,包括語言技能(聽、説、讀、寫)、語言知識(語音、詞彙、語法、功能、話題)、文化意識(文化知識、文化理解、跨文化交際意識和能力)、情感態度(動機興趣、自信意志、合作精神、祖國意識、國際視野)、學習策略(認知策略、調控策略、交際策略、資源策略)等目標要求。考核的具體內容如下:

能夠根據語調和重音理解説話人的意圖。

能夠聽懂熟悉話題的談話,並能從中提取信息和觀點。

能夠藉助語境克服生詞障礙、理解大意。

能聽懂接近自然語速的故事和敍述,理解故事的因果關係。

能夠在聽的過程中用適當方式做出反應。

能夠針對所聽語段的內容記錄簡單信息。

能夠在口語活動中做到語音、語調自然,語氣恰當。

能就簡單的話題提供信息,表達簡單的觀點和意見,參與討論。

能夠在口語表達中進行適當的自我修正。

能有效地詢問信息和請求幫助。

能夠根據話題進行情景對話。

能用英語表演短劇。

能夠根據上下文和構詞法推斷、理解生詞的含義。

能夠理解段落中各句子之間的邏輯關係。

能夠找出文章中的主題,理解故事的情節,預測故事情節的`發展和可能的結局。

能夠讀懂相應水平的常見體裁的讀物。

能夠根據不同的閲讀目的運用簡單的閲讀策略獲取信息。

能夠根據寫作要求準備素材,起草短文、短信等。

能夠根據要求寫出完整的句子,做到書寫正確,語法基本無誤。

能使用常見的連接詞表示順序和邏輯關係。

能簡單描述人物或事件。

能夠按照所給圖示或表格寫出簡單的段落或操作説明。

(續表)

能夠比較熟練地運用已學英語語音知識,拼讀單詞、朗讀篇章、傳遞信息。(詳見語音項目表)

能夠理解詞語的基本含義和在特定語境中的意義,運用1600個左右的單詞和200~300個習慣用語或固定搭配描述事物、行為和特徵,説明概念。(詳見詞彙表)

能夠比較熟練地運用正確的語言結構來獲取、處理和傳遞信息。

語言結構包括描述人和物的方式;具體事件和具體行為的發生、發展過程的表達方式;時間、地點、方位的表達方式和比較人、物體及事物的表達方式。(詳見語法項目表)

能夠理解和運用所學交際功能用語在實際交際中有效地進行表達。(詳見功能意念項目表)

能夠熟悉與學生個人、家庭和學校生活緊密相關的話題,包括個人情況、家庭、朋友與周圍的人、居住環境、日常活動、學校生活、興趣愛好、個人情感、人際關係、計劃與願望、節假日活動、購物、飲食、健康、天氣、文娛與體育、旅遊交通、語言學習等。(詳見話題項目表)

能夠正確理解語篇中的西方文化內涵,以及與中國相關文化的差異,包括一般稱謂、常見習俗、地理位置、主要城市、氣候特點、相關歷史、傳統的文娛體育活動和節假日,以及主要的慶祝方式。

在考試過程中能夠注意並理解聽力材料中的説話人或所閲讀文章的作者的情感。在口頭、筆頭表達中表現出對祖國文化有深刻的瞭解,並具有初步的國際理解意識。

能夠在交際中注意到中外交際習俗的差異並能夠把注意力集中在意思的表達上。在考試過程中善於抓住要點,善於利用圖畫等非語言信息理解主題。能夠藉助聯想、比較、猜測等方法理解詞語。

  考試方式和試卷結構

(一)考試方式

“學業考試”由地級以上市教育行政部門統一組織。

考試方式包括筆試、聽力和口試。筆試採用閉卷方式,聽力內容至少應占總分的20%;口試內容應占總分的10%。口試的時間、方式和實施辦法參照《廣東省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考試口語考試指南(修訂版)》。口試可以獨立進行,也可以使用計算機輔助聽説合考方式,採用模仿朗讀、聽選信息、回答問題、聽記要點、聽後轉述信息和詢問信息等題型。有關考試方式由地級以上市教育行政部門統一確定。

(二)試卷結構

1.自行組織命題的市的試卷結構由地級以上市統一確定。

2.廣東省教育考試院命制的筆試(含聽力)試卷:

(1)筆試考試時間為100分鐘,滿分為120分。

(2)試卷的結構、題型、題量和分值詳見下表:

題序

題型

題量

賦分

權重

聽力

理解

A.聽單句話

5

5

20.8%

B.聽對話

10

10

C.聽獨白

5

5

D.聽填信息

5

5

單項填空

20

20

16.7%

完形填空

10

10

8.3%

閲讀理解

15

30

25.0%

短文填空

10

15

12.5%

讀寫

A.信息歸納

5

5

16.7%

綜合

B.書面表達

1

15

全卷

86

120

100%

(三)試卷製作

試卷分為試題和答題卡,分開印刷,試題不留答題位置,答案必須填塗或寫在答題卡上。答題方式由各地級市確定並公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