糯米文學吧

位置:首頁 > 畢業 > 會考

內蒙古烏海2016年會考招生考試工作方案

會考2.71W

導讀:內蒙古烏海2016年會考招生考試時間將安排在6月下旬,方案包括了考試報名、招生、錄取等信息,具體內容請看如下信息。想了解更多相關信息請持續關注我們應屆畢業生培訓網!

內蒙古烏海2016年會考招生考試工作方案

烏海市2016年國中升高中招生考試工作方案

為貫徹落實《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等文件精神,根據自治區教育廳《關於進一步規範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內教基字﹝2016﹞7號)要求,特制訂2016年國中升高中招生考試工作方案。經自治區審批通過,具體公佈如下:

  一、組織領導

全市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工作在烏海市高中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附件1)領導下進行,由市教育局統一組織實施,各區教育行政部門負責做好本地區招生考試政策宣傳。烏海市教育局負責全市會考政策的制定和統籌實施,市教育局基礎教育科負責會考方案的制定、招生計劃的制定和招生錄取工作;市招生考試中心負責考試報名及文化課考試的組織;市教研中心負責組織閲卷工作和試卷分析工作;市教育局體衞藝科負責體育考試;市教育技術應用研究中心負責理科實驗和信息技術考試。

  二、報名

(一)報名時間

全市統一報名時間為2016年3月21日—3月31日,具體內容見國中升高中報名細則(附件3)。五年制高等職業學校(3+2)招生網上報名同步進行,不再區分報考類別(普通高中、五年制高職、職業高中等)。參加地理、生物結業考試的八年級考生與畢業年級考生報名程序、報名時間相同。

(二)報名資格

1、國中畢業生學業考試考生報名資格

(1)具有本市户籍的應、往屆國中畢業生;

(2)具有我市學籍的應、往屆國中畢業生。已被高中錄取,具有高中學籍的學生不得參加會考招生錄取。

2、地理、生物結業考試考生報名資格

(1)具有我市學籍的在校八年級學生;

(2)具有我市户籍應、往屆國中畢業生。

3、社會考生報名

具有我市户籍在外地就學的應屆國中畢業生和具有我市户籍的往屆國中畢業生須以社會考生身份報名參加會考,且須一併參加當年的國中畢業生學業考試和八年級地理、生物結業考試,不允許分年度報考。考生在外地參加八年級地理生物考試的,其成績在烏海不予認可。

4、凡參加八年級地理生物結業考試後因休學而未升學的學生,其地理、生物結業考試成績保持2年有效。因故未參加上年度八年級地理、生物考試的學生,參加本年的八年級地理生物考試。

  三、考試

1、2016年國中升高會考試時間將安排在6月下旬,具體考試科目及分值如下:

2、文化課實行閉卷考試,英語另設聽力測試。體育、實驗操作、信息技術實行實踐性考試。蒙授考生加試漢語文。

3、體育考試由市教育局體衞藝科另行通知,體育考試成績計入總分。

4、實驗操作和信息技術考試由市教育技術應用研究中心另行通知,其考試成績記入總分。

5、特長生招生由學校自主考試錄取,高中學校特長生招生方案上報市教育局批准後實施,具體見學校特長生考試工作方案。

  四、閲卷、公佈成績及複查

1、2016年會考閲卷將繼續實行統一網上閲卷。考試時實行試卷與答題紙分離,考生必須在規定的、相對應的答題紙區域內作答。閲卷時所有答題紙掃描進入電腦,閲卷在電腦上操作完成,閲卷人員在閲卷時僅可見所判題目,確保閲卷工作的嚴密性。

2、成績公佈分為學校公佈和網上公佈,學生查詢成績可到所在學校查詢,或登錄烏海教育網會考專欄查詢。

3、成績複查。考試成績公佈以後,考生對考試成績有疑問,可於成績公佈後的2個工作日內,申請成績複查,市教育局將組織人員在規定地點專門受理。複查項目為考生答題紙與掃描圖像內容是否一致,有無漏評,成績有無漏登、漏統,提供各題得分情況(小分),不涉及試題內容。

  五、招生

1、烏海市一中、烏海市六中、烏海市十中、北師大烏海附校、烏海市聚英惠文學校和烏海市職業技術學校面向全市統一招生。

2、根據自治區教育廳《關於進一步加強中國小管理規範辦學行為的實施意見》(內教發[2009]24號)等有關精神,市一中繼續實行“統招”與“分招”相結合的招生辦法。市一中招生計劃的40%作為“統招計劃”,另外60%作為“分招計劃”,統招計劃在全市範圍內統一劃線錄取,在此基礎上,將分招計劃根據報考人數按比例分配到各國中,在各國中按分招名額和考生成績、志願劃定各國中分招線,分別在各國中錄取。

烏海市六中、烏海市十中、北師大烏海附校、烏海市聚英惠文學校和烏海市職業技術學校按照核准的計劃數,實行統一網報,統一劃線,按考生志願,擇優錄取。

3、參與市一中分招的.考生必須應具有我市國中一年以上學籍的應屆在校生,此外的考生不參與分招。各國中分招時按成績擇優錄取,若國中學校未完成分招計劃,其剩餘計劃數在其他各國中學校進行二次分招。分招設定全市最低控制線,低於分招最低控制線還沒有完成分招計劃的國中學校,不再進行錄取。

4、公辦普通高中招收“特長生”由招生學校實行單獨專業考試,自主招生錄取。

  六、錄取

(一)志願填報

1、非特長生的考生網上填報志願將分批次、按分數段對考生填報志願實施分組管理。即按由高到低若干個分數段進行分組,考生根據會考成績確定本人所處分數段,並在規定時段內,完成本人高中志願填報。在成績公佈後,具體批次、分數段、填報志願時段將在烏海教育網會考專欄公佈。

2、特長生不用網上填報志願,高中學校將錄取結果報市教育局後,直接在網上公佈,考生可在烏海市教育網會考專欄查詢錄取結果。

(二)分數線劃定

考生在完成網上填報志願後,可以實時查看自己在所填高中的排名。在完成招生計劃(或達到分招最低控制線)後,其最後一名的分數即為該高中的錄取分數線或國中的分招線。

(三)錄取要求

1、照顧錄取條件:一是烈士子女;獲軍功軍人子女;殘疾軍人子女;烏海引進高層次人才子女;二是蒙古族、達斡爾族、鄂倫春族、鄂温克族、俄羅斯族五個主體少數民族;三是烏海市教師教齡在15年以上的教職工子女。前兩項照顧10分,第三項照顧20分,符合上述三項照顧條件的在會考錄取時降分錄取,且不重複累加。

2、各教育行政部門或高中階段學校須在規定時間內到市教育局辦理新生錄取手續,所錄取新生必須符合錄取條件,新生錄取通知書須由市教育局加蓋招生章方有效。考生在收到《錄取通知書》後,按通知書要求到錄取高中報到,未按時報到者按自動放棄處理。

3、各高中學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符合該校錄取條件的考生入學,或接收錄取名單以外的學生,否則不予辦理學籍。

4、各高中學校要嚴格招生紀律,不得以非正當手段爭奪生源,市教育局將對不按招生計劃招生或干擾正常招生秩序的學校進行嚴肅處理。

  七、學籍註冊

招生錄取工作結束,按照自治區要求,各普通高中須在全國中國小生學籍信息管理系統中完成對錄取新生的學籍註冊。市教育局進行審核,對不符合錄取條件、超出計劃數的學生不予註冊。

2016年4月5日

烏海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