糯米文學吧

位置:首頁 > 畢業 > 會考

2017年廣東中山會考錄取組織

會考1.09W

2017年會考備考工作正在如火如荼的進行中,想知道最新消息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搜索整理的2017年廣東中山會考錄取組織,希望能給大家帶來幫助!更多精彩內容請及時關注我們應屆畢業生考試網!

2017年廣東中山會考錄取組織

根據《中山市2017年國中學業水平考試與高中階段學校招工作通知》得知,2017年廣東中山會考錄取組織:

  錄取組織

高中階段學校錄取工作由市教育和體育局統一組織,市招生辦具體實施,繼續實行計算機遠程網上錄取。錄取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嚴格執行招生計劃,按考生的成績、志願和招生計劃數擇優投檔錄取。

  1. 普通高中錄取前置條件

(1)普通高中錄取時,考生綜合素質評價須全部達到C等或以上。其中,指標生錄取綜合素質評價要求在B等或以上。

(2)普通高中普通生(含指標生)錄取時,考生的等級考查科目必須全部達到C等或以上,其中,報考中山紀念中學、中山市第一中學、中山市華僑中學、中山市實驗中學,必須至少達到一個A和兩個B;其他公辦普通高中或民辦高中公費生錄取時,必須達到兩個B或以上。徵集志願時可適當降低考查科目的條件。

(3)報考普通高中藝術生考查科目等級至少一個B和兩個C以上;體育特長生至少三個C以上。

  2. 錄取分數線的確定。

(1)按普通高中招生計劃總數1:1的比例劃定第一批普通高中批次最低控制分數線。

(2)指標生和走讀生的最低控制分數線不低於該普通高中普通生最低錄取分數線20分。

(3)體育特長生、藝術生錄取時,計分科目成績(即會考總分)不得低於2017年普通高中批次控制分數線。其中,報考與市教育和體育局簽訂了聯合辦隊協議的項目、廣東省第十五屆運動會學校組牽頭組隊項目、國家級和省級體育傳統項目的考生中,所報考項目獲得國家或省級教育體育部門組織的比賽個人前三名或集體項目前三名的主力隊員,可適當降低會考總分成績要求,但最低不得低於本校2017年普通生最低錄取分數的65%。文化課成績具體要求由招生學校在招生方案中明確規定。

  3. 投檔辦法

(1)普通高中普通生投檔時,在批次最低控制分數線上及考查科目和綜合素質評價達到相應要求的基礎上,結合學校的招生計劃、招生範圍以及相關錄取規定,根據會考總分(含政策性加分)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按考生志願的先後順序進行投檔。

(2)指標生投檔時在最低控制分數線上及考查科目和綜合素質評價達到相應要求的基礎上,根據各鎮區或學校分配到的指標生計劃數和考生指標生志願按會考總分從高分到低分擇優投檔錄取。鎮區公辦學校的考生只能參與本鎮區指標生計劃的投檔錄取,市直屬國中學校和民辦學校的考生只能參與本校指標生計劃的投檔錄取。各鎮區、學校未完成的計劃自動轉為高中學校普通生計劃錄取。

(3)體育特長生和藝術生投檔時,從會考成績達到本校體藝生最低錄取分數要求、達到考查科目等級要求、綜合素質評價合格的入圍考生中,分專業細項按照考生專項測試成績從高到低進行錄取,術科成績排序相同的,以會考總分(含政策性加分)由高到低重新排序。錄取後未完成的體藝生招生計劃直接轉錄普通生。

(4)中等職業學校錄取時,一律按志願和專業計劃,按會考總分從高到低的順序進行投檔,投檔數按專業計劃1:1至1:1.1的比例確定,各專業具體投檔比例由招生學校自主確定。統一招生錄取結束後,生源不足的學校,可採用憑九年義務教育證書註冊入學、錄取高中畢業生等形式進行招生。

(5)投檔過程中,若所投檔計劃數末名有兩人或以上投檔總分相同的,則按“同分比較原則”找出優先者,比較順序如下:

①符合政策照顧優先錄取條件的(指標生投檔除外);

②比較語文、數學、英語三科的總分,總分高的`優先錄取;

③依次按數學、語文、英語的順序比較分數,從高分到低分擇優投檔;

④比較考查科目等級,高等級數量多者優先錄取;

⑤比較綜合素質評價等級,等級高的優先錄取。

(6)對未完成招生計劃的學校可安排對投檔分數線上未被錄取考生進行徵集志願,實行二次錄取。普通高中普通生徵集志願錄取時,不再分户籍類型計劃。徵集志願錄取結束後,尚未完成招生計劃的學校可再適當調整投檔控制分數線按原考生志願投檔錄取。

  4. 錄取照顧政策

根據國家和省市有關文件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中山市2017年普通高中招生錄取照顧政策”,每位考生只能享受其中一項照顧政策。

(1)符合條件的軍人子女、烈士子女按照《廣東省教育廳、廣東省軍區政治部關於軍人子女教育優待辦法的實施細則》(政幹〔2013〕138號)執行。

(2)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考生,報考普通高中錄取時可加5分投檔。

①因公犧牲的人民警察的子女、一級至四級殘疾人民警察的子女。在辦理手續時需提供父母因公犧牲警察所在地政治處證明或殘疾證書,考生户口簿原件及複印件。

②考生父母和考生本人均為我市農業户口(即户口簿上的類別為農業户口),已經依法領取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獨生子女考生,或純二女結紮户的女孩考生。具體辦法參照有關文件執行,詳細事宜請諮詢市衞生與計劃生育局,聯繫電話:88316185。

(3)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考生,報考普通高中錄取時享受在同分條件下優先錄取。

①不符合錄取照顧加分條件的軍人子女。

②户籍在本市的台灣同胞子女或籍貫為台灣省籍的本市户籍考生,在辦理手續時需出具户口簿原件和複印件以及中山市台灣事務局的證明。台灣事務局聯繫電話:88877658。

③户籍在本市的歸僑青年、歸僑子女、華僑在國內的子女,考生辦理手續時需出具由中山市外事僑務局開出的“三僑生證明書”。外事僑務局聯繫電話:88383902。

④户籍在我市的少數民族應屆考生。在辦理手續時需提供考生户口簿、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

  5. 學籍辦理

錄取結束後,學校須於9月底前憑市招生辦蓋章的錄取名冊到市教育和體育局學籍管理部門辦理學籍註冊手續,凡未辦理正式錄取手續的,一律不得辦理學籍,否則按違規招生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