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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東莞會考填報志願及錄取時間

會考2.15W

近日,東莞市教育局公佈了今年會考填報志願的最詳細時間表和錄取工作安排——6月1日-6月6日就要進行志願填報了!各位考生和家長們趕快來看一看,具體怎麼填、怎麼錄,提早做好相關安排:

2017東莞會考填報志願及錄取時間

  一、填報志願

(一)填報志願時間

填報志願及確認志願數據時間為6月1日至6月6日。

(二)填報志願説明

1.各類學校的志願批次分為四批,考生應按批次順序填報志願。

(1)提前批:普通高中特長生;

(2)第一批:公辦普通高中、民辦普通高中及中高職三二分段班、中職國際班和中職台灣課程班;

(3)第二批:公辦中等職業學校及公辦技工學校;

(4)第三批:高職院校五年一貫制高職班,部屬和省屬中等職業學校、跨市中等職業學校,民辦中等職業學校和民辦技工學校。

2.提前批只可以填報一個志願,第一批錄取學校最多可以填報六個志願,第二批錄取學校最多可以填報四個志願,第三批錄取學校最多可以填報兩個志願。錄取時嚴格按考生填報志願順序進行。

3.第一批學校錄取時,東莞中學、東莞中學松山湖學校、東莞市第一中學、市實驗中學、市高級中學、東莞外國語學校的正取生及東華高級中學、光明中學的公費生只錄取第一、二志願。上述學校錄取第二志願的分數線比錄取第一志願的分數線提高30分。除上述外的普通高中及中高職三二分段班、中職國際班和中職台灣課程班,錄取時按考生填報的志願順序進行,劃線時第二、三、四志願要比前一志願的分數提高5分,第五、六志願不設志願分差,與第四志願相同。第二、三批學校錄取時,志願之間不設志願分差,與第一志願相同。

4.今年繼續取消考試前統一體檢的做法。考生入學時,由錄取學校組織體檢,考生要根據自己的身體狀況及錄取學校對身體條件的要求合理地填報志願。

(三)招生計劃與範圍

1.普通高中

(1)公辦普通高中:全市公辦普通高中共計劃招收17178人,全部面向全市招生,其中面向全市招收符合認定條件的隨遷子女3800人。這些學生按學校等級的收費標準收費。

(2)民辦普通高中:全市民辦普通高中共計劃招收9874人,其中公費生招生人數為1400人,民辦生招生人數為8004人,國際課程班招生人數為470人。公費生參照省一級普通高中正取生的收費標準收費,除國際課程班外的自費生和國際課程班的收費標準見《東莞市2017年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考試工作宣傳手冊》。

2.中等職業學校

所有中等職業學校均面向全市招生。

(四)填報志願辦法

1.全市統一實行網上填報志願,實現檔案電子化。

2.考生可自行上網填報志願,也可在學校有關人員的指導下集中進行網上填報志願。

(五)填報志願工作流程

1.考生填報志願信息

考生使用准考證號及密碼登錄東莞教育網中的會考欄目(網址:)進行填報志願。登錄成功後必須先確認本人的姓名,確認後,考生填報個人的志願信息。

填報志願期間,考生可憑準考證號和密碼,重新登錄指定網站,修改志願信息。填報志願截止後,考生只能查詢志願結果而不能修改。此外,考生必須保護密碼不得外泄,若密碼外泄而導致報考志願被他人更改及其他後果的,均由考生本人承擔。

2.網上填報志願的審核和確認

考生填報志願結束後,各中學要及時對考生所填報的志願數據進行校對,如有錯漏,須立即在網上進行修改。校對完畢後,由報名單位統一打印《志願表》。考生在規定時間內須認真核實報名點打印的《志願表》,考生校對無誤後,由家長及考生本人簽名確認。《志願表》一經簽名確認,有關志願信息不得更改。凡不按時間和要求完成,影響志願信息資料錄入、上交的由考生本人負責。《志願表》由中學負責保存,並作為考生紙介檔案,各中學要核對本校學生有無漏報,若有此情況,必須時上報市中招辦處理。

各報名單位要經常通過報名系統的統計模塊,查看本單位未填報志願信息考生人數及名單,瞭解工作進度,防止出現工作失誤。

  二、錄 取

(一)高中錄取原則

學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從考生德智體全面衡量,保障考生合法權益。錄取時,根據考生志願、綜合素質評價等級、考查科目等級和學業考試成績總分分批擇優錄取。凡是志願填報不合理的考生必須承擔落選的責任;凡是錄取後未在規定時間內到校註冊的考生,視為自願放棄被錄取學校當年的錄取資格。

(二)按計劃招生原則

今年除市高級中學按每班46人編制計劃,東莞外國語學校按每班40人編制計劃招生外,其餘公辦普通高中按每班48人編制計劃招生,民辦普通高中按核定計劃招生。嚴禁普通高中學校招收“掛讀生”和變相招收“借讀生”。

(三)高中招生户籍限制

各類高中階段學校招生,應從參加今年我市國中學業水平考試的學生中擇優錄取。公辦普通高中招生時,原則上只招收本市户籍考生,另外再劃出一定的招生名額專門用於招收符合認定條件的隨遷子女。民辦普通高中招生時,可招收本市户籍考生和符合認定條件的隨遷子女。中等職業學校招生時,不受户籍限制。

(四)錄取批次

錄取按志願批次分四個階段依次進行。每批均嚴格按志願順序投檔。

(五)名額分配招生辦法

今年繼續實行部分優質公辦普通高中招生名額分配到各國中學校的招生辦法,名額分配比例保持為50%。即將東莞中學、東莞中學松山湖學校、市第一中學、市實驗中學、市高級中學這5所學校招生計劃數(除招收隨遷子女人數和招收本市户籍的特長生人數外)的50%作為名額分配計劃數,按各國中學校本市户籍考生數佔全市本市户籍考生數的比例進行分配。具體計算方法為:用上述5所學校各自的名額分配計劃數除以參加學業考試的本市户籍考生總數,計算出上述5所學校各自的分配比例,某國中學校以本校參加學業考試的本市户籍考生數分別乘以上述5所學校各校的分配比例,即為該國中學校分配得到的上述5所學校各校的名額數)。錄取時,在各國中學校第一志願填報上述5所學校志願的考生中,根據其報考志願和學業考試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名額分配設最低錄取分數線。

(六)隨遷子女錄取辦法

符合報考我市普通高中認定條件的隨遷子女,可報考我市有隨遷子女招生計劃的公辦普通高中,也可報考我市民辦普通高中。報考公辦普通高中的,錄取時,按照各校的招生名額,按學生志願、綜合素質評價等級、會考科目成績和學業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與本市户籍考生分別劃出錄取分數線。

(七)綜合素質評價結果的使用

東莞中學、東莞中學松山湖學校、市第一中學、市實驗中學、市高級中學、東莞外國語學校等6所學校只錄取綜合素質評價被評為“A”、“B”等級的國中畢業生。

(八)華南師範大學附屬中學創新人才培養實驗班招生辦法

華南師範大學附屬中學的`創新人才培養實驗班今年在我市招收6名特優生。市中招辦將根據招生名額及考生的學業考試成績確定選送考生名單。在我市完成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工作後,按照“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將推薦創新人才培養實驗班的考生志願表、學業考試成績單、綜合素質以及獲獎證書複印件等相關材料送到華師附中,由華師附中按規定程序擇優錄取併發出錄取通知書,並張榜公佈。錄取的學生名單在原校和所錄取的學校分別張榜公佈。未被錄取的選送學生回原錄取學校就讀,原錄取學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另外,在國中階段獲得全國中國小電腦製作一、二等獎或全省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一等獎的學生優先選送。被錄取的學生在高中學習期間參加省級和國家級競賽活動以及取得的其他成績,均作為招生學校和原錄取學校共同培養的結果。

(九)照顧錄取政策

根據國家、省、市有關文件的規定,下列各類考生可給予照顧錄取,每位考生只能享受其中一項照顧政策。

1.現役軍人的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犧牲和病故軍人的子女的優待辦法按《廣東省教育廳 廣東省軍區政治部關於軍人子女教育優待辦法的實施細則》(政幹〔2013〕138號)、《東莞市擁軍優屬實施辦法》(東莞市人民政府令第115號)執行。

2.殘疾人民警察、烈士子女、因公犧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級至四級殘疾人民警察子女的照顧政策按省公安廳、省教育廳、省民政廳《轉發公安部、教育部、民政部關於印發人民警察優撫對象及其子女教育優待暫行辦法的通知》(粵公通字〔2005〕342號)執行。

3.台灣學生的照顧政策按市教育局關於《關於對台灣學生在我市就讀有關規定進行修訂的通知》(東教基〔2017〕2號)文件執行。

4.具有本市户籍的少數民族考生,可在學業考試成績中增加10分。

(十)普通高中補錄工作

為提大學聯考生的報到率及普通高中的生源質量,確保普通高中和中職學校錄取計劃的完成。今年繼續實行普通高中和中等職業學校分階段註冊及錄取的做法,即在普通高中正常錄取完畢後安排補填志願及錄取。具體做法是:在普通高中正常錄取結束後,立即由市中招辦公佈錄取結果及通知考生註冊。考生在指定時間內到錄取學校註冊結束後,錄取學校將註冊人數上報市中招辦(沒有註冊的考生作自動放棄就讀普通高中處理,不得補填其他普通高中志願)。註冊後未能完成招生計劃的學校由市中招辦統一公佈補錄招生計劃,未被第一批學校錄取並符合補錄條件的考生在網上填報補錄學校的志願。補填志願完畢後,市中招辦根據考生的學業考試成績及志願再次進行劃線錄取。公辦普通高中補彔彔取的考生作為正取生收費;民辦普通高中補彔彔取的考生作為民辦生B線收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