糯米文學吧

位置:首頁 > 畢業 > 會考

2017年廣東珠海會考志願填報相關事宜

會考2.08W

導讀:珠海市2017年會考填報志願時間為6月24-26日,全市統一實行網上填報志願,各類學校的志願批次分為三批,考生應按批次順序填報志願。具體內容請看如下信息,想了解更多相關信息請持續關注我們應屆畢業生考試網!

2017年廣東珠海會考志願填報相關事宜

  (一)填報志願時間

考生填報志願時間為6月24-26日,學校打印志願表、考生確認時間為6月27—28日。

  (二)普通高中招生範圍

根據《關於調整2017—2018學年珠海市普通高中招生計劃的通知》(珠教基〔2017〕4號),珠海市第一中學、珠海市第二中學、珠海市實驗中學、北京師範大學(珠海)附屬高級中學、珠海市藝術高級中學和民辦普通高中面向全市招生(珠海女子中學只招收女生);珠海市斗門區第一中學(以下簡稱“斗門一中”)、珠海市第一中學平沙校區、廣東實驗中學珠海金灣學校招生計劃的80%面向全市招生,20%面向本區招生——斗門一中面向斗門區、珠海市第一中學平沙校區面向高欄港區、廣東實驗中學珠海金灣學校面向金灣區;田家炳中學招生計劃50%面向全市招生,50%面向斗門、金灣和高欄港區招生;珠海市第三中學、珠海市第四中學面向橫琴、香洲和高新招生;和風中學面向斗門區招生;紅旗中學面向金灣和高欄港區招生。

  (三)志願填報方式

全市統一實行網上填報志願,考生登錄珠海教育信息網招生考試專欄(,下同)會考管理系統填報志願。學校必須建立嚴格的校對制度,務必在考生志願填報結束後,打印志願確認表供考生及其家長檢查、簽名,並存檔志願確認表半年。

  (四)志願批次

各類學校的志願批次分為三批,考生應按批次順序填報志願。

1.提前批

參加體藝與科技創新特長術科考試且成績達到招生學校合格線的考生可以填報相應招生學校的特長生志願。考生最多可填報兩個特長生志願。

2.第一批

普通高中學校(含國家級示範性普通高中),考生可填報6個統招志願。其中:

(1)第1至第3志願限填報以下學校:珠海市第一中學、珠海市第二中學、珠海市實驗中學、北京師範大學(珠海)附屬高級中學、斗門一中、珠海市第一中學平沙校區、廣東實驗中學珠海金灣學校。

對具有指標生資格的考生,系統在其所填報的國家級示範性普通高中的統招志願後,自動派生出相應的指標生志願。

具備斗門區户籍、學籍的考生和具備斗門區學籍且符合報考公辦普通高中條件的隨遷子女考生填報斗門一中志願後,系統自動派生斗門一中面向斗門區招生的志願。

具備金灣區户籍、學籍的考生和具備金灣區學籍且符合報考公辦普通高中條件的隨遷子女考生填報廣東實驗中學珠海金灣學校志願後,系統自動派生廣東實驗中學珠海金灣學校面向金灣區招生的志願。

具備高欄港區户籍、學籍的考生和具備港區學籍且符合報考公辦普通高中條件的隨遷子女考生填報珠海市第一中學平沙校區志願後,系統自動派生珠海市第一中學平沙校區面向高欄港區招生的志願。

(2)第4至第6志願限填報招生範圍與考生户籍、學籍相對應的普通高中學校,即:

具有香洲區、高新區、橫琴新區户籍、學籍的考生,可以填報珠海市第三中學、珠海市第四中學、田家炳中學和全市民辦普通高中;

具有斗門區户籍、學籍的考生,可以填報和風中學、田家炳中學和全市民辦普通高中;

具有金灣區户籍、學籍的考生,可以填報紅旗中學、田家炳中學和全市民辦普通高中;

具有高欄港區户籍、學籍的考生,可以填報田家炳中學、紅旗中學和全市民辦普通高中。

具備斗門區、金灣區、高欄港區户籍與學籍的考生填報田家炳中學志願後,系統自動派生出田家炳中學面向斗門、金灣、高欄港區招生的志願;

(3)如考生户籍與學籍不對應,珠海户籍考生按户籍對應學校報考,隨遷子女考生按學籍對應學校報考(符合報考公辦普通高中條件的隨遷子女考生,按學籍對應的招生學校報考公辦普通高中;不符合報考公辦普通高中條件的隨遷子女考生,可填報民辦普通高中)。

3.第二批

中等職業學校,考生可填報6個志願。每個志願最多可填報4個專業。

  (五)關於指標生

1.指標生招生計劃

珠海市第一中學(校本部)、珠海市第二中學、珠海市實驗中學、北京師範大學(珠海)附屬高級中學、斗門一中等5所國家級示範性普通高中招生計劃(不含民族班招生計劃)中不超過70%的名額作為指標生招生計劃(斗門一中面向斗門20%的招生計劃同樣劃分不超過70%的名額作為指標生招生計劃)。珠海市第三中學、和風中學招生計劃中不超過40%的名額作為指標生招生計劃。具體招生數按市教育局《關於調整2017—2018學年珠海市普通高中招生計劃的通知》(珠教基〔2017〕4號)執行。

2.報考條件

(1)對於本市户籍的考生,具體按市教育局《關於印發珠海市國家級示範性普通高中招收指標生實施辦法(暫行)的通知》(珠教〔2012〕4號)執行。

(2)對於隨遷子女考生,根據《珠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室轉發市教育局關於做好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我市參加會考工作意見的通知》(珠府辦〔2013〕16號),滿足報考公辦普通高中條件要求(見《關於做好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我市報考普通高中工作的通知》(珠教招〔2017〕3號)及《關於做好2017年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我市報考普通高中有關工作的補充通知》(珠教招〔2017〕5號))、七年級入學期間符合當年積分入學政策規定的入學條件並在同一國中學校連續就讀三年的.應屆畢業生通過審核後具有指標生資格。

3.錄取辦法

(1)錄取原則。將指標生招生計劃按考生比例分配到招生範圍內各初級中學,根據考生的會考成績及志願順序擇優錄取。

(2)名額分配辦法。

各初級中學可以分配到某所國家級示範性普通高中的指標生名額=(本校報考考生數/全市或本區考生總數)×某所國家級示範性普通高中招生計劃(不含民族班招生計劃)的70%;

其中:斗門一中分配到斗門區國中學校的指標生名額=斗門一中面向全市80%招生計劃中分配到的指標生名額+斗門一中面向斗門區20%招生計劃中分配到的指標生名額;

各初級中學可以分配到某所省一級普通高中的指標生名額=(本校報考考生數/本區考生總數)×某所省一級普通高中招生計劃的40%。

原則上每所初級中學在每所國家級示範性普通高中至少分配有一個指標生名額。初級中學具有指標生資格考生數少於50人的,分配1個指標生名額。

各初級中學指標生名額按向下取整保留整數,不按四捨五入取整。不超過指定比例的指標生名額按向下取整分配完畢後,剩餘名額轉為統招計劃。

(3)錄取辦法。採取分數優先原則,分批次從高分到低分按志願順序錄取。指標生錄取設最低控制分數線,國家級示範性普通高中指標生最低分數線控制在該所國家級示範性普通高中全市統招線下50分以內;其中,斗門一中面向斗門區20%招生計劃所對應的統招分數線下50分作為該校錄取斗門區指標生最低控制分數線。省一級普通高中指標生最低分數線控制在該所省一級普通高中統招線下30分以內。

(4)各國中學校所分配指標生名額沒有完成的自動轉為相應普通高中統招計劃進行錄取。錄取期間,招生系統將無法完成的剩餘指標生名額回收為統招計劃,並按回收後的統招計劃和實際分配的指標生計劃,劃定統招分數線和指標生最低控制分數線,一併完成統招生和指標生的錄取工作。

  (六)志願填報注意事項

考生填報志願前,各級招生考試部門和有關學校應認真做好宣傳工作,並將《珠海市2017年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考試報考指南》發給考生,人手一冊。

考生應認真閲讀《珠海市2017年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考試報考指南》,全面瞭解招生政策、規定,根據自己的户籍、學籍和學習成績進行綜合考慮,認真填報志願,合理選擇志願順序。

考生所填報的各志願代碼不同,但都作為一個獨立志願,不分主次,只按順序,志願順序由考生自主選擇填報。

任何學校不得干涉考生填報志願,嚴禁強迫考生報考某指定學校的行為。填報志願期間,考生可以憑自己的准考證號及密碼登錄珠海教育信息網招生考試專欄會考管理系統修改志願信息,逾期不得更改或補報志願。考生密碼自行保管,因密碼外泄而導致報考志願被他人更改及其他後果的,由考生本人負責。

嚴格按照考生志願進行錄取,保障考生合法權益。志願填報不合理的考生自行承擔責任,按志願錄取的考生不得要求變更錄取學校,錄取後不按招生學校規定註冊的考生視為放棄當年錄取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