糯米文學吧

位置:首頁 > 第二學歷 > 自學考試

遼寧省自學考試轉考工作相關問題解答

《遼寧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轉考工作管理暫行辦法》已經頒佈實施。以下是本站小編搜索整理的關於遼寧省自學考試轉考工作相關問題解答,供參考閲讀,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想了解更多相關信息請持續關注我們應屆畢業生考試網!

遼寧省自學考試轉考工作相關問題解答

  第一部分 概述

1、考生在什麼情況下要辦理轉考?

在籍考生離開原報考市(縣、區)繼續參加高等教育自學考試,須辦理轉考手續。

2.轉考包括哪些種類?

轉考按轉考方向分為轉出和轉入;按轉考範圍分為省際轉考和省內轉考。轉出包括轉往外省和省內轉出,轉入包括外省轉入和省內轉入。

3、對於考生來説,辦理轉考遵循的總的原則是什麼?

先辦理轉出手續,再辦理轉入手續。

4、考生辦理轉考需要繳費嗎?

不需要。

5、考生通過什麼途徑申請轉出、查詢轉入信息?

辦理轉出的考生(包括轉往外省和省內轉出),登錄遼寧省自考網上服務平台,(平台鏈接在遼寧招生考試之窗網站)填寫轉出的自然信息,選擇成績信息,確定無誤後提交本人轉出申請。

辦理轉入(包括外省轉入、省內轉入)的考生,也通過登錄遼寧省自考網上服務平台,途徑查詢自己的轉入信息。

  第二部分 轉出

6、哪些情況下,考生不能辦理轉出?

屬於以下情況的考生不得轉出:一是隻有基本情況信息(自然信息),無合格成績的考生; 二是已經取得某個專業全部合格成績的考生,則本專業成績不得轉出。

7、轉往外省的考生,還應符合哪些要求?

一是考生應當在轉入地取得一門或者一門以上課程合格成績,並取得轉入地考籍後,再辦理轉出手續; 二是考生在因違反有關考試管理規定被停考或者延遲畢業期間,不得轉出;三是免考取得的課程合格成績不得轉出,未通過理論課程考核的,其對應的實踐環節考核成績不得轉出,畢業論文成績不得轉出;四是考生辦理轉入手續未滿一年的,不得轉出,其時間從考生辦理外省轉入現場確認的時間開始計算。

8、省內轉出的考生,還應遵守哪些規定?

一是在轉入手續未辦理完結之前,考生不得在原考籍所在地繼續報名考試;二是考生欲轉入的縣(區)已經停止接納自考考生,則不能轉出到相應的縣(區);考生欲轉入的縣(區)沒有考生所報考的專業,則不能轉出到相應的縣(區),考生可以選擇有本人所報專業的縣(區)。

其中的第二條在字面上不太好理解,我們舉例説明一下。比如,某個考生想轉到大連市長海縣,但長海縣已經沒有在籍考生,不接納考生報名了,如果接受該生轉入,那麼整個長海縣將來就只有一名考生參加自學考試,這勢必給該縣帶來很大的不便之處。所以,我們規定:該生不能選擇轉到大連市長海縣,而只能選擇轉到大連市的其他縣(區)。

9、哪個機構受理考生的轉出申請?

考生考籍所在市或縣(區)招生考試機構受理。具體解釋一下,瀋陽、大連的考生,需要到考生考籍所在的縣(區)招生考試機構去辦理現場確認手續;其他市的考生,需要到考生考籍所在的市招生考試機構去辦理現場確認手續。

10、考生辦理轉出的時間是如何規定的?

一是網上申請的時間:上半年為2月23日—29日;下半年為8月1日—15日。

二是轉出現場確認的時間:上半年為2月23日—3月1日;下半年為8月16日—31日。

在省招考辦規定的上述期限內,各市招生考試機構可做具體規定。

11、辦理轉出的考生在現場確認時應攜帶哪些證件和材料?

轉往外省的考生,應攜帶有效居民身份證、我省准考證、轉入地准考證和我省成績通知單;省內轉出的考生,應攜帶有效居民身份證、我省准考證和成績通知單進行現場確認。

12、考生對遼寧省自考網上服務平台中的課程、成績信息有異議怎麼辦?

可在現場確認環節中解決。考生可提交當次考試成績通知單,申請重新審核。受理機構認為理由充分的,可以修改相應內容,並提供修改依據,報上一級招生考試機構審核,由省招考辦複審。

13、准考證位數少於12位的考生如何辦理轉出?

在2004年以前已經有準考證(准考證位數少於12位)並取得考籍考生辦理轉出,由轉出地所在市以紙介質方式上報省招考辦,由省招考辦分配轉出地新准考證號(12位),考生按新分配的准考證號轉出。

14、專科、本科准考證號相同的考生如辦理轉出?

考生在同一准考證下取得的不同層次(本、專科)、不同專業的合格成績,可以將全部合格成績一併轉出,也可以以專業為單位,將一個或幾個專業對應的全部合格成績轉出。 專科、本科為同一准考證號的考生申請將全部或部分合格成績轉出的,原報考所在地的市級招生考試機構或市級招生考試機構授權的縣(區)招生考試機構應予以受理。其中專科已經畢業的,須將本科成績全部轉出;專科、本科均未畢業的,須將專科的全部課程或本科的全部課程轉出,也可以將專科、本科的所有課程一併轉出。

15、省內轉出的考生,在轉入地已經有準考證怎麼辦?

轉考考生在轉入地已經有準考證(准考證位數為12位),並取得考籍的,須在《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轉考(省內轉出)登記表》中標明。由省招考辦將轉出地的合格成績合併到轉入地的准考證號中。

如果考生不在《登記表》中標明,就會造成該生在轉入地存在兩個准考證,會給考生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第三部分 轉入

16、辦理轉入的.考生,到哪裏辦理現場確認手續?

外省轉入的考生,在2016年到遼寧省招考辦辦理現場確認手續;從2017年開始,到各市招生考試機構或經市招生考試機構授權的縣(區)招生考試機構辦理。

省內轉入的考生,到各市招生考試機構或經市招生考試機構授權的縣(區)招生考試機構辦理。

17、轉入現場確認的時間是如何規定的?

外省轉入:上半年為3月21日—25日,下半年為9月19日—23日。

省內轉入:上下半年均為理論課報名時間(上半年報名時間為上一年的12月10日至本年1月25日;下半年報名時間為6月10日至7月25日。),具體時間由各市招生考試機構確定。

18、辦理轉入現場確認的考生應攜帶哪些證件?

考生須本人持有效居民身份證及我省准考證、外省准考證對轉入電子檔案信息及辦理結果進行現場確認。

19、外省轉入的考生,應該注意哪些問題?

一是考生必須在我省取得一門或者一門以上課程合格成績,取得考籍,否則不能辦理轉入;二是免考取得的課程合格成績,未通過理論課程考核的、其對應的實踐環節考核成績,畢業論文成績不予認可;三是考生在我省辦理轉入手續未滿一年的,不得轉往外省,其時間從考生辦理外省轉入現場確認的時間開始計算;四是轉入考生應當按我省自考辦公佈的專業考試計劃參加考試,轉入考生原考試合格課程與現考試課程替換關係,按我省有關規定執行;五是轉考考生應當在我省取得專科不少於5門、本科不少於4門的合格成績,方可申辦畢業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