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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調研報告

在當下這個社會中,報告使用的次數愈發增長,報告包含標題、正文、結尾等。一聽到寫報告就拖延症懶癌齊復發?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交通調研報告,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交通調研報告

交通調研報告1

到20xx年,我國汽車市場產銷量雙雙超過xxx萬輛,而到了20xx年中國汽車市場快速增長, 銷量超過xxxx萬輛, 預計20xx年會超過xxxx萬輛,早已宣告了中國已經進入汽車社會。隨着城市建設不斷加速,我國的高速公路及高等級公路已位居世界前列。無疑汽車的發展促進中國社會和經濟繁榮。然而,在驕傲和自豪的同時,我們也必須清楚地認識到中國是已成為世界上因交通死亡人數最多的國家。中國每年因交通死亡的人數在xx萬人左右,佔全世界的五分之一。中國汽車擁有量僅佔全球的xx%,死亡人數卻佔xx%。

從公安部交管局獲悉,20xx年上半年,全國共發生道路交通事故xx萬起,造成xx萬人死亡、xx萬人受傷,直接財產損失xx億元,同比分別下降xx%xx%、xx%和xx%。其中,發生一次死亡xx人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xx起,同比增加xx起。

公安部交管局有關負責人介紹,上半年全國道路交通事故主要有以下幾個特點:

一是各月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數同比保持下降。

其中元旦、春節、清明、五一、端午、大學聯考等社會關注重要節點時段發生道路交通事故導致事故死亡人數同比降幅超過xx%。機動車駕駛人交通違法行為肇事導致事故死亡人數同比下降xx%,酒後駕駛肇事導致事故死亡人數同比下降xx%。國省道上發生事故造成死亡人數同比下降xx%。

二是營運客車肇事導致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增多。

xx起一次死亡xx人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中,xx起為營運客車肇事導致,同比增加xx起。其中xx起因超速行駛導致,xx起為跨省客運車輛導致,部分肇事營運客車超員問題突出。

三是高速公路交通事故呈現上升。

主要是疲勞駕駛、超速行駛、違法停車導致的追尾事故。

四是農村地區小型汽車事故比例上升。

因違法載人、超載等違法裝載、無證駕駛肇事導致的事故所佔比例均高於全國同類交通違法行為肇事平均水平。

調查路段:這一次調研的`路段為長沙市嶽麓區麓山南路,選擇這條路的主要原因是,這條路經過中南大學校本部和中南大學南校區,學生經過的必經之路,同時也是一條連接牌樓路和西二環的交通要道。車流量大,道路兩旁商鋪多。

引發城鄉道路交通安全問題的主要原因:

1、長沙市是我省政治、經濟、文化和交通中心,公路等級高,網絡密度大,為經濟發展創造了良好的交通條件。同時城市周邊公路出口多,且開發區都是圍繞城市公路出口進行建設,出口沿線企業、商家多,給管理帶來很大難度。公路部門受法律條文交叉、資金、人員及管理手段多因素制約,城市公路出口管理水平停滯不前一直是我們力求突破的難點問題。

2、公路的投資、管理主題為轄區內地方政府,由於資金配套不足,缺少道路交通標誌標線等交通安全,是普遍存在的。

3、治理超載是一項系統工程,涉及到車輛生產、改裝與管理、運輸市場、管理體制等多個部門和領域,情況錯綜複雜。,而且由於目前相關的法律法規不是很完善,又缺乏配套措施,導致一方面是超載問題日趨嚴重,一方面是有效管理不配套,甚至出現管理真空。檢測人員按照法律規定只能在站內實施卸載和勸返,對暴力抗法、惡意闖關無能為力。而且超載車輛長時間在檢測站停留,也對公路的安全暢通和站內正常運作帶來極大壓力。

4、交通安全意識有待進一步增強。行人過馬路不走斑馬線、隨意翻跨交通隔離柵欄,行人、電動車、摩托車闖紅燈、不按導向標線行駛,電動車隨意進入機動車道甚至超車道行駛等現象時有發生,交通違規行為仍然比較普遍。

5、基礎設施及配套設施建設不夠完善。

對道路、橋樑等交通基礎設施重建設、輕管護的現象依然存在,道路通行標誌、標線缺少或不規範。有的路口信號燈設置不夠合理,直行與左拐信號燈同時亮,容易造成堵車;有的路口信號燈應設未設,路口標誌不明顯,如月潭路秦家嶺路口、田家莊路口等。道路交通安全設施管理不夠完善,個別路口交通信號燈損壞後,維修不及時且無人指揮,使車輛和行人無所適從。基礎設施存有安全隱患,昌安大道堯頭立交橋引橋過短、坡度太陡,橋上通行車輛看不到對面來車,雨雪天氣車輛通行困難,導致交通事故頻發,人大代表和當地羣眾反映特別強烈。另外,濰膠公路高密段建設已基本完成,而膠州方面至今未見行動,如不及時協調解決,必將影響全程通車,影響我市的道路建設投資效益。

6、交通安全管理整治存有漏洞。

不少超載超限車輛利用夜間執法人員休息時段跑運輸,甚至在“村村通”和市區禁行道路上行駛,影響了周圍羣眾生活環境,並對路面造成了嚴重損害,縮短了道路使用壽命。查處無牌無證、假牌假證、“帶病”車輛上路力度有待進一步加大。

7、執法行為不夠規範,執法素質和執法質量有待提高。

個別執法人員存在“管理就是收費,教育就是罰款”的錯誤認識,執法態度粗暴。有的對行人、非機動車輛和無牌車輛的交通違法行為視而不見,不管不問。有的在路口值勤時接打電話,或與過路熟人長時間私扯閒聊,影響車輛通行。有的存有特權思想,不但不能模範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反而帶頭違法違規。測速方面,執法不公開、不透明,將流動測速儀隱藏在路邊綠化帶內,影響了執法部門形象,人大代表和羣眾意見較大。

當前路段的主要問題:

1、規劃問題;當前車道過少,導致在車流高峯期容易堵塞。

2、管理問題;由於城市管理不善,導致很多商販佔用人行道。

3、公民安全意識;由於市民缺乏安全交通意識,導致事故頻發。

採取的主要措施和辦法:

1、加強了道路養護。

通過長期的清理整治工作,基本達到了路面平整無坑窪、無積水、無垃圾雜物;路肩、邊坡、邊溝規則標準,排水暢通;路樹修剪美觀、無殘枝落葉、無懸掛白色垃圾;各種標誌齊全鮮明,全市出口路環境衞生面貌有了極大改觀。

2、搞好清障,保障安全暢通。

通過開展路政集中清理,重點解決了亂倒垃圾現象。我局公路處路政科指導協調環城段路政科與養護科一起,並配合養護公司,出動各種機械設備,對沿線的生活垃圾及堆積物等進行了集中清理,此項工作已於*月末全面完成,有效保障了路面的整潔和提升了道路的安全行駛係數和通行能力;

3、加強對非公路標誌的清理。

組織環城全體路政人員,必要時動用全地區路政人員開展集中行動,對公路出口的燈箱和牌匾幌進行集中清理,前期下達告誡書,責令其自行拆除,若不拆除,採取強制措施,集中收繳。通過集中整治,使出口的路容路貌發生根本改變。

4、強化日常巡路。建立起完善的巡路制度,保持了巡路工作的連續性。

我們在堅持平時正常巡路和遇有特殊和重大活動時,採取白天巡路和夜間巡路相結合的辦法,不分時節,在公路兩側傾倒垃圾行為多發的地段,加大巡查和看守力度。及時處理各類路政案件。

5、提高思想認識,落實各項安全工作。

一是摸底排查,消除各類隱患。全面加強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在深度與廣度上下功夫;二是加強公路險橋險段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按照公路養護技術規範要求,對易發生事故的險橋險段等實施重點監控。市處要求路政人員對國省道及重要縣道公路上的所有橋樑、涵洞進行拉網式排查,檢查中對橋涵實

交通調研報告2

一、路政行政執法

(一)執法機構及人員

縣地方公路管理站行政執法人員編制8人,實際在崗8人,平均年齡43歲,大專以上文化程度5人,佔62.5﹪。

(二)執法權限和依據

1、行政執法權限

(1)行政許可。主要是:佔用挖掘公路或者使公路改線的行為;跨越、穿越公路修建橋樑、渡槽或者架設、埋設管線、電纜等設施的審批;在公路用地範圍內架設、埋設管道、電纜等設施的審批;利用公路橋樑、公路隧道、涵洞鋪設電纜等設施的審批;利用跨越公路的設施懸掛非公路標誌的審批;在公路上增設或者改造平面交叉道口的審批;在公路兩側控制區埋設管(杆)線、電纜等設施的審批;更新砍伐公路用地上的樹木的行為;在公路用地範圍內設置公路標誌以外其他標誌的行為;鐵輪車、履帶車或其他可能損害公路路面的機具需要在公路上行駛的行為審批;超過公路、公路橋樑、公路隧道或者汽車渡船的限載、限高、限寬、限長標準的車輛,確需在公路上行駛行為的審批;在中型以上公路橋樑跨越的河道上下游各1000米範圍內抽取地下水、架設浮橋以及修建其他危及公路橋樑安全的設施的.審批。

(2)、行政處罰。主要是:佔用公路、損壞公路、污染公路或者影響公路安全暢通的行為。

(3)、行政強制。主要是:造成公路、公路附屬設施損壞,拒不接受現場調查處理的;經批准進行超限運輸的車輛,未按照指定時間、路線和速度行駛且拒不改正,或者未隨車攜帶超限運輸車輛通行證的;採取故意堵塞超限檢測站點通行車道、強行通過超限檢測站點等方式擾亂超限檢測秩序,或者採取短途駁載等方式逃避超限檢測的;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2、行政執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公路安全保護條例》、《路政管理規定》、《超限運輸車輛行駛公路管理規定》、《省公路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複議法》。

(三)存在的問題及對策

1、路政管理工作中超限治理受到的壓力與日俱增,在我縣農村公路沒有設置國定的檢測站點,由於農村公路線多面廣,無法同時滿足不同路線、不同路段的治超需要。對策:對解決大型車輛繞行逃避檢測現象,可採取以流動檢查檢測的方式,既可以擴大路面治超範圍,靈活控制治超時機,也可以很大程度減少目前治超人員的安全隱患,超限比率降低,使運輸經營者的行為歸於理性,逐步形成超限治理長效機制。

2、路政管理直接涉及行政相對人的切身利益,對路政管理帶來一定難度,管理盲點也相應增多,造成執法難、處理更難,在調查處理時,往往遇到許多幹擾和阻力,一是説情風嚴重;二是無理取鬧,糾纏執法人員;三是威脅、恐嚇執法人員,這些都不同範圍的影響了規範執法,並造成不良影響。對策:

(1)認真宣傳貫徹《公路法》、《路政管理規定》和《公路安全保護條例》等公路法律法規,為路政管理工作創造良好的外部環境。要向公路沿線鄉鎮、村羣眾宣傳公路法規,宣傳形式要豐富多樣,講究實效,取得沿線鄉村領導和羣眾的支持與配合。

(2)強化沿路環境管理。有關鄉鎮要把路政管理納入政府管理責任範圍,明確鄉鎮管理職責,自上而下建立路政管理組織網絡,實行目標責任考核;縣鎮兩級協調市容、國土、工商等部門,以建設文明路活動為載體,結合鄉鎮文明創建,着力整治沿路逢集和“髒亂差”現象,並形成長效管理機制。

3、涉路行政許可或有關手續時,水電等有關部門未考慮或不按公路管理法律法規的規定辦理,將公路管理部門置於尷尬境地;鎮人民政府及相關部門在項目規劃、實施或基礎設施建設中無視公路管理法律法規,在建築控制區內修建建築物,堵塞邊溝,在公路上亂開挖埋、架設管線,佔用公路及公路用地的行為較為普遍和嚴重,不但不銜接溝通,違法強行施工,公路管理部門依法查處時,對方反而到上級去先叫委屈先告狀,而公路管理機構對行政干預問題又束手無策。因涉及政府和相關職能部門,部分案子無法處理,羣眾相互效仿和牴觸,導致普遍存在執法難的現象。對策:加強管理,控制農村沿路建房。沿線各鄉鎮在新農村規劃時,須垂直於公路建設,要堅決避開沿路封溝建房,防止造成公路街道化影響公路的通行安全與暢通。嚴格對沿路建房有關手續的審批,由政府出台相應的管理辦理,由城建、國土、公路管理等部門聯合審實施源頭政策控制,形成齊抓共管的局面。實施源頭政策控制,形成齊抓共管的局面。

4、部分羣眾愛路護路意識淡薄,佔道堆物、堵塞邊溝、蠶食公路、亂搭亂接的行為普遍;公路用地權屬不清。在公路建設時,由於徵用土地涉及鉅額的賠償費用問題,許多承擔徵地任務的地方政府,往往變通處理,並不辦理正式的土地徵用手續,這就造成我們眾多公路部門路產路權的“虛名”。從法律上講,我們對公路的管理權幾乎要大打問號。至於路邊的開挖填土、搭建,由於我們常常連最基本的土地使用證書都拿不出來,在法律上,本身就處在不利的位臵,要進行阻止,談何容易。對策:(1)加大對公路紅線控制區管理。對在公路紅線控制區的違法建設,進行加大宣傳和巡查的力度,消除公路紅線控制區內新增違法建設,相關部門互相協作,有重點的進行聯合執法,清除沿路違法建築。(2)要完善公路綠化。鄉鎮政府要把公路用地按照公路部門的部署統一規劃、綠化,使公路兩側呈現綠色長廊,可以美化公路淨化環境,還能提升蒙城整體形象,給司乘人員提供一個安全、舒適的乘車環境,更重要的是可以為蒙城創造一個良好的投資環境,並給沿線羣眾帶來很高的經濟效益。

(四)行政執法查辦案件情況

x至x年路政執法查辦案件611宗。具體情況如下:

行政許可案件18宗,行政處罰案件578宗,罰款28.77萬元,公路賠償案件15宗,賠償款19.82萬元。

二、運政行政執法

(一)執法機構及人員

縣交通管理總站行政執法人員編制22人,實際在崗21人,平均年齡44歲,大專以上文化程度15人,佔71﹪。

(二)執法權限和依據

1、行政執法權限

(1)行政許可。主要包括道路旅客運輸經營許可、道路貨物運輸經營許可、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經營許可、機動車維修經營許可、道路貨運站(場)經營許可和道路客運站經營許可。

(2)、行政處罰。主要是各類道路運輸經營違法行為

2、行政執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道路旅客運輸及客運站管理規定》、《道路貨運運輸及站場管理規定》、《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定》、《機動車維修管理規定》、《道路運輸從業人員管理規定》。

(三)存在問題及對策

1、交通運輸行政執法隊伍能力建設存在不足。縣級交通運輸運政執法人員的培訓、考試、執法證件管理一直由省交通運輸廳負責實施和監管,應多進行經常性和針對性的執法培訓與學習,提高執法隊伍素質。

2、交通運輸行政執法工作條件跟不上形勢發展要求。我縣交通執法的辦公條件、執法裝備建設等較差、建議省、縣兩級大力支持,逐年解決我縣運政大樓建設和購置現代辦公設備,配備必要的執法工具。

3、交通運輸行政執法隊伍規範化建設急需優化。交通運政執法隊伍由省一級交通主管部門進行系統化管理,縣級交通主管部門在系統化監管方面由於人力、設施不足,管理力度不夠,應建立省、縣級聯體的交通運輸行政執法監管平台優化管理。

(四)行政執法查辦案件情況

x至x年運政執法查辦案件216宗。具體情況如下:

行政許可案件153宗,行政處罰案件216宗,罰款213000萬元。

交通調研報告3

通過調查,全縣校園普遍注意學生的安全管理,在交通安全管理方面出台一系列的措施:

一是校方每學年與在校學生及家長以簽定責任狀、致家長一封信、召開家長座談會、上安全交通法制課及週末開通廣播等形式,告知學生及家長安全乘車注意事項,教育學生及家長提高交通安全意識;

二是在校門口實行教師值日製度,即在學校放學前到校門口維護秩序,制止學生搭乘非營運車輛和搭載超載車輛;

三是從實際情況出發,城區高中要求學生每週回家一至二次,一可提高學習效率,二來減輕乘車壓力,鄉下學校下午提前上課和放學,讓路途遠的學生能在天黑前趕到家;

四是學校允許學生家長接送,提倡路途近的學生步行回家。

公安機關為了確保學生交通安全,也落實了強有力的工作措施:

一是派出所建立巡邏制度,定期組織民警到校門口巡邏,維護治安秩序,派出警力到交通較複雜的路段、路口維持治安交通秩序;

二是縣局交警大隊建立和實行了對全縣道路的'安全檢查制度,派出所建立和加強對鄉村道路的巡查力度,及時發現、糾正或處罰了一些非法載客、超載的違法行為;

三是各派出所週末派出民警到校園周邊執勤,對非法載客進行糾正;四是交警大隊、各派出所加強對駕駛員的安全行車培訓教育,提高司機安全行車事項。

通過檢查和調查,校園交通安全存在的主要隱患有:一是有的學校地處公路,過往車輛多、校門口坡陡、無校園警示標誌或減速帶,對放學學生人身安全造成威脅,如縣三中、官田國小、下渠中國小、開善中國小、新橋中國小、大龍學校等;二是部分學校週末放學,仍存在着非營運車輛載客或超載現象,如梅口中國小至吊橋方向的廖元、茜元、大田中國小至城關、開善中國小至巖坑、龍湖中國小至神下黃厝、龍安學校至角溪,上述線路路程都在20公里左右,學生雖提前放學,但要在天黑前趕到家,不搭乘車輛,要做到是不容易的,雖然學校校門口有教師值日,鄉鎮所在地有民警執勤,道路上有交警和派出所查處,但仍有很大死角,即便查到制止非法載客行為,但疏散下來的學生卻無法送回家,以上隱患日復一日、年復一年,一旦發生車禍,後果十分嚴重。

1、增加校園及周邊的交通安全標誌。

由縣局交警大隊對全縣需要安裝標誌、減速帶的校園進行調查摸底,作出預算,由縣財政撥款予以解決。

2、開通符合安全管理的校園週末班車。

目前從調查情況看,梅口學校、龍湖學校、龍安學校學生超載現象較為突出,要求開通學生週末班車的願望較為迫切,上述學校學生乘車路段偏僻,縣交警大隊和派出所巡查存在死角,建議由縣政府牽頭,組織縣交通運管所等有關交通職能部門對全縣運輸車輛進行調整,切實解決全縣校園尤其是鄉鎮學校學生週末安全乘車回家的問題,從根本上消除隱患,保障學生的人身安全。

交通調研報告4

為更好實現鄉村振興戰略,完成上級會議文件精神指示,我鎮對道路交通安全展開了本次調研,報告如下:

今年,中央一號文件《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加快農業農村現代化的意見》指出:民族要復興,鄉村必振興。推動農村各項事業全面發展,改善農村道路等基礎設施,新建改建農村公路20萬公里,加強農村道路橋樑安全隱患排查,落實管養主體責任。加強道路安全隱患排查整治,遏制各類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為我鎮社會經濟快速發展創造良好的環境。

一、現實情況

(一)、我鎮地處湖區農村道路上橋樑多,部分村級公路垮溝渠橋樑荷載標準低,橋面無護欄,周邊存在破損情況,兩邊雜樹重生,存在較大視野盲區,車輛行人過橋存在安全隱患。

(二)、鄉村振興工作大力推進,農村農業機械化水準大幅提高,部分道路存在年久失修的狀況,形成一定道路交通安全隱患。列如:***鎮聯通**縣**鎮的主路,因此多段路基下陷,路面破損,嚴重影響羣眾生產生活出行。

(三)、道路標識標牌等設施損壞嚴重,部分道路標誌標牌雜亂繁多,既有公路交通標識,又有公安交警標識,還有企業宣傳廣告,相互夾雜混亂,對過往行車安全存在一定安全隱患。

二、存在問題

(一)、鎮村兩級財政薄弱,對交通安全方面的經費投入不足;

(二)、鎮村兩級工作繁多,人員缺乏尤其是缺乏專業技術人員,在交通安全方面工作開展時明顯心有餘而力不足;

(三)、羣眾交通安全意識還比較薄弱,宣傳力度還有待加強。

三、今後打算

(一)、繼續加強組織領導,層層落實責任,充分發揮“兩站兩員”作用,把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抓實抓好。

(二)、要繼續加強隱患排查整改,積極爭取上級資金支持,在隱患路段增設減速帶,完善交通安全設施,改善交通安全環境。

(三)、要繼續加強宣傳教育工作,進一步提高全民法制觀念、安全意識和安全知識。

(四)、要繼續加大聯合執法檢查力度,嚴厲打擊道路交通違法違規行為,提高機動車守法率,遏制交通事故。改善和提高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預警和預防能力,確保我鎮交通安全持續向好發展。

交通調研報告5

(一)基礎設施建設持續快速發展

高速(一級)公路建設穩步推進。期,省加快了高速公路、國省道升級改造和出省通道建設,高速(一級)公路建設成效顯著。平安至阿岱高速公路、西過境線高速公路、大柴旦至格爾木高速公路(半幅)、至互助一級公路等相繼建成通車,年又相繼開工建設了倒淌河至共和、共和至茶卡、格爾木至察爾汗、阿岱至李家峽等高速公路項目。截至年底,全省高速(一級)公路通車裏程已達到444公里,比“十五”末增加了129公里,其中高速公路通車裏程達到235公里,一級公路達到209公里。

幹線公路規模不斷擴大,技術等級不斷提升,對外出省通道和省內公路主骨架體系初步形成。全省已初步形成G109、G315和G214、G215、G227“兩橫三縱”公路主骨架,國省幹線公路主要路段基本實現了黑色化,並基本達到二級公路標準。通往周邊省區的對外通道初步形成,與川、甘、新、藏實現三級及以上公路連接;省會至各州府通達二級公路,部分州與州實現二級公路連接,州府與所轄縣基本通達三級公路。幹線公路強化了與外界的交通聯繫,增強了省會對地州的輻射帶動作用,促進了區域之間的交流與融合。截至年底,國省幹線公路里程達到13319公里,其中國道4477公里,省道8842公里,幹線公路規模比“十五”末增加了5428公里。

農村公路建設成績顯著,通達深度不斷增加,技術等級不斷提高,極大地改善了民生。期共完成新改建農村公路53770公里,建設鄉村便民橋樑64099.22延米/1946座,新增農村公路通車裏程近30000公里;通瀝青(水泥)路的鄉鎮達到398個(含國有農林場),比“十五”末增加224個,26個縣市實現了鄉鄉通瀝青(水泥)路,鄉鎮通瀝青(水泥)路比例由“十五”末的37.9%提高到91.2%;4172個行政村全部通了公路,其中32.5%的行政村通了瀝青(水泥)路,全面完成了部省共建目標。農村公路的跨越發展有效地促進了農村產業結構的調整和農村經濟增長方式的轉變,促進了農牧民脱貧致富步伐,成為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城鄉經濟社會發展一體化新格局的`主要亮點。

公路養護成效明顯。5年來不斷加強公路養護管理和技術改造,幹線公路災害防治、危橋改造、安保工程成效顯著,全省路網技術狀況得到明顯提高,國省道公路通行條件全面改善,到末全省幹線公路平均優良路率達到69%,路況綜合指數達到83。期相繼修訂和完善了《省幹線公路養護工程管理辦法》、《幹線公路小修保養工程質量檢查標準》等多項養護管理制度,促進了養護管理規範化;制定出台了《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改革實施方案》,推行農村公路“低標準、全覆蓋、有路必養”;在大通、平安、共和、格爾木“三縣一市”試點工作的基礎上,各地積極探索符合實際的模式,全省已初步建立了以政府投入為主的養護資金來源渠道和以縣為主的養護管理體制。

客貨運輸場站建設有序推進。截至年底全省共有公路客運站507個,其中一級站3個、二級站10個、三級站43個、四級站54個、五級站101個、簡易招呼站296個,與年相比,客運站數量增加了340個,州府所在地基本擁有一個二級客運站,縣城基本擁有一個三級客運站。期因地制宜建成了一批等級站、停靠站和招呼站,累計投資17008萬元,較好地促進了路、站、運的協調發展。

航運開發平穩推進,對解決農牧民出行,帶動沿河、沿湖地區物資交流,推動地方經濟發展起到積極的作用。省水運主要集中在黃河和湖等水域,承擔着庫區、湖區周邊農牧民出行、物資交流和旅遊開發任務。至年底,全省航道仍以六級為主,通航里程409.39公里。期建成了省通航水域信息管理系統,實現了對全省營運船舶實時監控和湖重點碼頭視頻監控;開工建設了公伯峽航運工程,新增六級航道通航里程91.65公里,新建碼頭5個;啟動了湖航運(二期)工程。基礎設施建設推動了內河航運開發,提高了水上交通安全監管能力,方便了沿河、沿湖地區農牧民羣眾出行,帶動了旅遊業的發展,給地方經濟帶來了新的增長點。

地方鐵路建設進展良好,支持了全省資源開發大局。年開工建設了全省首條地方鐵路——柴達爾至江倉鐵路控制性工程,拉開了地方鐵路建設的序幕;至年柴達爾至木裏地方鐵路全面建成並投入運營,加快了資源綜合開發和循環利用的步伐。

(二)運輸服務效率和水平明顯提高

公路水路客貨運量持續增長,道路運輸在綜合運輸網絡中的基礎性和先導性作用日益顯著。年,完成公路客運量、旅客週轉量、貨運量、貨物週轉量分別為1.04億人、50.21億人公里、0.80億噸和227.47億噸公里,期年均增長分別達到8.6%、9.0%①、7.7%和36.3%。隨着交通運輸服務能力和水平的提高,旅遊出行人數增多,水路旅客運輸有了較大幅度增長,年內河完成客運量38.39萬人、客運週轉量503.86萬人公里,期年均增長分別達到30.0%、32.6%。

客運體系不斷完善,農村客運網絡進一步延伸。年全省擁有客運班線765條、日發班次7730餘班,高速客運班線從1條發展到25條,每日338班。期實施了農村客運班車通達工程,全省通鄉鎮客班率達到89%,通村客班率達到74%,比“十五”末分別提高4%和7%。全省旅遊客運企業發展到17家,基本滿足了道路旅遊客運市場的需求;出租汽車客運已經涵蓋全省城鄉;15個市縣開通了城市公交客運,運營線路長度2617公里。目前已初步形成了班車客運、旅遊客運、高速客運、農村客運、出租客運、公交客運多種運輸方式相銜接的客運市場格局,在支持城鄉經濟發展、緩解城市交通壓力、滿足人民羣眾出行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

營業性車輛持續增長,運力結構不斷優化。年全省擁有營運客車17146輛,班車客車數量為3777輛,班車客車中中高級客車佔39%。與“十五”末相比,營運客車數量、班車客車數量分別增長了32%和37%。年全省擁有營運貨車66199輛,比年增長78%。大型貨車、中型貨車和小型貨車分別佔營運貨車總數的31%、7%和62%。危險品運輸車輛963輛,比年增長68%,危險品運輸車輛總噸位佔營運貨車總噸位的比重為3%,比年降低了0.2個百分點。

運輸信息化程度逐步提升,客貨運輸效率不斷提高。期省加快全省道路運輸信息化建設,編制了《省道路運輸信息管理系統設計方案》,開通了“省道路水路運輸在線網站”完成了35個市縣汽車客運站站務售票系統,完成了全省GPS聯網聯控平台的搭建工作,啟動了全省班線客車、旅遊客車、危貨運輸車輛GPS終端安裝工作。針對青藏鐵路開通和蘭青鐵路複線開建後公路客貨運量增加的實際,主動掌握運輸動態,組織運力儲備和運輸銜接,調整運力結構,暢通公鐵聯運和公鐵分流通道,有效提高了公路客貨運輸能力。

道路運輸輔助服務體系快速發展,服務保障能力不斷提高。目前省車輛維修、檢測市場已基本形成了以一類企業為骨幹、二類企業為基礎、三類企業為補充的發展格局。全省各州(地、市)全部建有綜合性能檢測站,共計建成17個。隨着道路運輸的快速發展,省汽車救援需求迅速增長,車輛救援網絡建設提上日程。期省交通廳以市、格爾木市為突破口,以國道、省道主幹線為重點,以一、二類維修企業為依託,推動了全省汽車維修救援體系的建設。

(三)交通生產和運輸安全監管明顯提高

交通安全生產進一步好轉。在全省範圍內相繼開展了公路交通安全保障工程、危橋改造工程、幹線公路災害防治工程及公鐵立交安全整治工程,加強交通建設項目施工安全監管。開展了以公路橋樑為重點的交通基礎設施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切實履行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職責,加強了重點地區和水域、重點時段、重點環節的監管措施。5年間投入資金2億元,實施安保工程路線30餘條,共處置隱患路段2300多公里,改造危橋239座/1.3萬延米,增設路側護欄19.4萬延米等,公路行車安全得到明顯改善。期公路施工安全事故起數、死亡人數、經濟損失均大幅下降,水上交通連續19年未發生重大事故。

運輸安全監管進一步加強。開展了道路危險化學品運輸安全管理工作專項整治、汽車維修市場整治、機動車駕駛員培訓行業整治、渡口渡船安全管理和低質量船舶專項整治、規範出租汽車行業管理工作等專項治理,有效規範和穩定了運輸市場秩序,保障了人民羣眾的出行安全。

公路水路交通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體系逐步建立。期建立完善了各級各領域應急預案,先後制定了《省水上搜救應急預案》、《省公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等8項預案和制度,交通安全和應急處置能力不斷提高,特別是在抗震救災工作中,交通運輸部門迅速反應、有效應對,經受住了嚴竣考驗。期除全力做好以水毀、地震、雪災和重大疫病防控為主的應急保障工作,還確保了西藏、新疆維穩工作中省內重要幹線的暢通,全面完成了維穩應急運輸任務和駐訓部隊後勤保障工作。

(四)綠色交通和科技創新工作紮實推進

行業節能減排理念不斷深化。期省交通運輸行業貫徹落實“生態立省”戰略,在交通規劃、設計、建設和管理的各個環節體現資源節約、環境友好的要求,加大了交通建設中的環境保護和生態恢復力度,探索適合西部的低路堤、緩邊坡、重安全、低造價的高速公路建設模式。積極推進了城市公交和出租汽車的油改氣進程,、格爾木油氣改進工作走在了全國前列。年制定了《交通行業節能減排實施方案》,推進全行業節能降耗,促進了交通循環經濟的發展。

堅持“科教興交”,行業科技和教育工作取得實效。以來省加大實施“科教興交”力度,緊緊圍繞全省交通建設和運輸生產中的關鍵技術問題開展研究,在公路建設關鍵技術研究方面取得重大進展,多項科研成果榮獲國家及省部級獎勵:其中有1項研究成果—《多年凍土區青藏公路建設和養護技術》榮獲年度國家“科技進步一等獎”;2項榮獲省部級“科技進步一等獎”;6項榮獲省部級“科技進步二等獎”。堅持推動交通高職教育建設,積極探索交通人才培養新模式,形成了以職業教育為龍頭,成人教育、崗位培訓為基礎的多層次、多樣化的交通教育體系。

(五)交通改革取得較好進展,行業管理進一步加強

積極穩妥推進行業各項改革。期省交通主管部門按照國務院和省政府的部署和要求,積極穩妥地推動燃油税費改革,充分利用國家的政策,解決二級公路融資渠道問題,加快了國省道升級改造。

法規體系不斷完善。以來相繼出台和修訂完善了《省道路運輸管理條例》、《省道路運輸業安全生產管理辦法》等一系列法規條例。針對新形勢下道路客運業發展面臨的新問題和新挑戰,及時出台了《省道路客運運價與燃油價格聯動方案》,對於促進全省道路運輸業持續健康發展發揮了積極的作用。

市場監管進一步強化,市場運行秩序逐步規範。深入開展了打擊“黑車”等非法經營出租汽車專項活動,進一步規範了出租汽車經營秩序。深入開展了車輛超限超載專項治理,超限超載車輛從治理前的71%降至3%。

交通調研報告6

交通安全的調研報告現今社會,交通問題成為不可忽視的重要現象,因而,加強大學生安全教育,既是時代的呼喚,也是素質教育發展的必然要求。為此,我對大學生的交通安全意識情況做出調查,現將研究結果報告如下:

交通安全是指不發生交通事故或少發生交通事故的主觀條件,即指交通參與者要嚴格遵守交通法規,進步警惕,不因麻痺大意而發生交通事故。大學生交通安全是指大學生行走、乘坐交通工具時的人身安全。只要有行人、車輛、道路這三個交通安全要素存在,就有交通安全題目,也許只是一個小小的意外,就會造成嚴重後果,斷送美好的前程,甚至生命。

根據調查結果顯示,當代大學生交通意識淡薄,結果不容樂觀。96.7%的人有過闖紅燈的經歷,固然大家都以為闖紅燈存在危險性,但實際上能過做到一直遵守交通規則的人少之又少。30%的受調查者以為我們應當自覺遵守交通規則,23.3%的人以為闖紅燈不以為然,46.7%的人是跟隨大家闖紅燈。66.7%的人是由於有急事闖的紅燈。這些數字是值得我們警醒的,我們更應進步交通安全的意識。

發生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是思想麻痺和安全意識淡薄,很多大學生剛剛離開父母和家庭,缺乏社會生活經驗,頭腦裏交通安全意識比較淡薄。所以,發生交通事故的主要形式有以下幾種:

行走時發生交通事故。

大學生餘暇空閒時購物、觀光、訪友要到市區活動,這些地方車流量大,行人多,各種交通標誌眼花繚亂,與校園相比交通狀況更加複雜,若缺乏通行經驗發生交通事故的概率很高。難怪上海一所著名大學的校長説:“在各個大學中普遍存在這樣一種情況,少數學生書讀得越多,越不會走路,遵守交通規則的意識越淡薄,不僅在校園裏亂騎車、亂停車,在馬路上違反交通規則也時有發生。”

乘坐交通工具時發生交通事故。

大學生離校、返校,外出旅遊、社會實踐,尋找工作等都要乘坐各種長途或短途的交通工具。全國各地高校大學生因乘坐交通工具發生交通事故的情況時有發生,有時甚至造成羣體性傷亡,教訓十分慘重。

1、進步交通安全意識。

大學生髮生交通事故最主要的原因是思想麻痺、安全意識淡薄。作為一名在校大學生遵守交通法規是最最少的要求。若沒有交通安全意識很輕易帶來生命之憂。

目前,大學生交通安全教育還處於宣傳教育階段,遠未達到有計劃、有目標、規範化教育的層次,但安全教育決不是可有可無,可做可不做的事情。交通安全教育是維護大學生安全的一項基礎教育,是學生素質教育的一部分,是人才保障的根本教育,它始終是貫串於人才培養的全過程。發生學生交通安全事故,不僅僅是個別學生受到傷害的題目,還會牽動學生家長,波及其他學生的情緒,影響高校正常的教學秩序,甚至還會影響到局部地區的社會穩定。因此,我們要把做好大學生交通安全教育工作進步到能否營造優良育人環境;能否維護校園和社會的穩定;能否實現高校的教育培養目標這一高度來熟悉,時刻把學生交通安全教育工作擺

在重要位置。學校要採取切實有效措施,加大教育力度,實現全員、全面、全過程教育。交通安全教育要始終貫串於學生在校學習、生活的全過程中,做到常抓不懈,持之以恆,使學生安全地度過大學生活時期。

2、自覺遵守交通法規。

除進步交通安全意識、把握基本的交通安全常識外,還必須自覺遵守交通法規,才能保證安全。以下兩點是大家必須把握並要在日常生活中嚴格遵守的。在道路上行走,應走人行道,無人行道時靠右邊行走。走路時要集中精力,“眼觀六路,耳聽八方”;不與機動車搶道,不忽然橫穿馬路、翻越護攔,過街走人行橫道;不闖紅燈,不進進標有“禁止行人通行”、“危險”等標誌的地方。

交通調研報告7

近幾年來,全市各級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為切實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要求,全力以赴開展交通排堵保暢工作,但是,本市道路交通擁堵情況仍得不到有效改善。為了進一步提高道路資源的利用率,有關部門採取了許多措施,相當一部分措施在潛力上已挖掘殆盡,但在交通事故現場處置這一塊,潛力還有待挖掘。但如進一步提高快撤水平並形成長效機制,應在兩個方面進行突破,一是強化民警意識,提高一線民警的處置能力和水平;二是加強宣傳,促成有關部門理順保險理賠機制,提高當事人不自撤現場的違法成本。通過兩種手段的綜合運用,可有效提高交通事故現場的撤除速度。筆者想從交通管理部門可行使的權利方面出發,闡述如何把握,進一步提高實踐運用水平。

一、本區交通事故快速處置工作現狀

前兩年,本區道路交通事故現場快撤率一直維持在70%左右,其中,事故雙方自撤率僅為42%,截止到推進"快處"工作法之前,快撤率一直維持在這個水平,處於波瀾不驚的狀態。20xx年8月,實施交通事故現場處置"五步法"以來,本區事故快處率由之前的72.4%提高到目前的90%以上,處置時間也由原來的平均10~20分鐘提高到目前的平均3~5分鐘。事故當事人現場自撤率的大幅攀升無疑對本區的排堵保暢工作起到了積極的作用。

二、制約交通事故現場快速撤除率提高的主要因素

交通事故現場自撤率雖有明顯的提高,但在實踐中仍然存在不少制約因素,亟待重視與改進。

(一)法律法規的因素。

即執勤民警是否有權勘察人傷和較大物損以及責任不清的事故現場,關於這點相關法律法規並不明確,對人員輕傷以上或較大物損以及責任不清的事故,依照現行的《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19條的規定,其適用一般程序。《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4條第2款這樣描述:"具有2年以上交通管理工作經歷,經培訓考試合格獲得資格登記證書後,可以處理適用一般程序的交通事故",也就是説,只有事故專職處理民警具備相應的資質,事故處理進入一般程序必須進行調查取證,其中就涉及到事故現場處置的核心問題--現場勘查,在歷來的工作規範中,一般由事故科專職民警來勘察,而《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2條第2款這樣表述,"交通警察應當對交通事故現場進行勘驗、檢查......",現行法律法規對事故現場的勘查主體資格並不十分明確。

(二)執勤民警的主觀因素。

即執勤民警“快處”意識的強弱和技能的高低,統計數據顯示,一旦發生交通事故,執勤民警到場時間一般為3分鐘,事故專職民警二次出警到達現場時間少則需要5、6分鐘,多則近10分鐘。據有關資料統計,在兩車道的道路中只要有1條機動車道因拋錨或事故受阻,該道路的運能將降至原來的40%,且疏導恢復時間將隨着處置時間的增長呈幾何級數增長,而執勤民警目前實際情況是:到達現場3分鐘,處理一般在15~20分鐘左右。執勤民警對事故快處的理解為"快到",個別執勤民警還存在調劑利用進行體能恢復的現象。

另一方面,民警在快處上也存在技能不到位的問題。這裏有兩個案例,

【案例一】20xx年10月14日上午8:45分,瑞金二路近復興中路發生一起3車事故。執勤民警勘查完畢撤除現場時,才發現一事故車嚴重損壞無法移動,再通知施救車輛到場牽引。整個過程前後歷時30分鐘,造成瑞金二路全線嚴重擁堵。該起事故中,執勤民警如能事先了解事故車輛的狀況並通知清障車輛,將大大縮短事故處置的延誤時間。

【案例二】20xx年11月3日上午7:15分,建國中路20號發生一起事故,助動車駕駛人左腿明顯骨折。執勤民警到場後無法處理,回過頭來呼叫警長,警長到場後再通知事故科勘查現場。傷員在事故現場滯留15分鐘左右,事故前後歷時45分鐘,造成建國中路交通癱瘓。該起事故中,執勤民警如能對傷者迅速定位,直接送醫救治,對道路交通暢通的影響程度將大為減少。

上述案例雖然發生在個別民警身上,但總體上還是暴露出存在的問題:一是快處技能不高,處置措施不當。部分執勤民警由於事故處理技能較差,對一些事實清楚的現場舉手無措、無所適從,尤其是人傷事故,“兩腳閒着逛,心裏直髮慌,電台喊幫忙”的現象屢見不鮮;二是快處意識不強,處置流程不明。部分執勤民警對事故“快處”認識不到位,認為慢功出細活,導致一些現場處置措施滯後、延長了處置時間。從座談會摸底情況來看,一部分民警對事故責任的認定規則不懂,生怕定責錯誤而不敢“動”現場,另一部分民警對事故現場處置程序不清,擔心處置不當而不敢“動”現場,還有一部分民警有一定消極態度,唯恐多做多錯而不願“碰”現場。

(三)事故當事人的因素。

即有權處置事故現場的事故當事人,其是否確立了事故現場的自撤觀念,由於目前保險理賠制度和法律法規的配套未能及時跟上,雖然《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0條第2、3款已經明確了事故當事人在未造成人身傷亡或物損輕微且事實清楚的情況應當先行撤離現場,但事實上相當多情況下,當事人不敢自撤。本區80%以上事故都符合自撤條件,但由於法規對應當自行撤離現場而未撤離的當事人沒有明確的相應的懲罰性條款,造成事故當事人自撤意識相當低。

三、解決問題的方法和途徑。

(一)在法理上對執勤民警事故現場的處置權限進行梳理

首先,要解決“誰能做”的問題。依照目前法律相關條款描述,本區只有事故專職處理民警具備相應的資質。為此,支隊提出將現場“快處”分為二個階段,第一階段是快速勘察階段,第二階段是快速處理結案階段。並由此引申出了道路交通事故現場的處置權限和事故處理權限兩個概念。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2條第2款的規定,現場處置(包括現場勘查)可由執勤民警承擔,而事故辦案處理則根據《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4條第2款規定,應移交給專職民警。"快處"事故現場要求執勤民警接警後,立刻從路面執勤狀態迅速轉換為處警狀態,以最快的速度處置完道路現場並迅速恢復交通,對超出現場處置權限的立即通知事故處理部門到場,並做好事故現場勘驗的先期處置和滯留車輛的疏導工作。

對人傷事故,支隊又進一步探索和論證,提出了“除人員已當場死亡或有明顯生命危險以及涉外事故外,一律由執勤民警自行或由機動警力輔助,依照支隊制定的交通事故現場快速處置“五步法”流程,在3~5分鐘內快速處置完畢,而事故專職處理民警勘查的現場,執勤民警應先期做好判斷車輛、搶

救傷員、尋找證人以及現場警戒和車輛疏導分流等工作。"再一次大膽前進一步,解除了束縛民警手腳的限制,實行該措施後,事故違章審理科二次處警由原來平均每天2~3次減到每週3~5次,轄區平均每起事故現場的處置時間也由原來15~20分鐘減少到3~5分鐘。

(二)提高執勤民警事故“快處”技能。

解決了事故“快處”“誰來做”的問題,那制約事故“快處”的`另一個瓶頸問題,也即“怎樣做”又如何讓民警找到捷徑。首先,參照《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和《事故處理工作規範》等法規和規章,支隊結合實際精簡了處置流程,力求實用易記,推出交通事故現場處置“五步法”流程。(收取核對證照、組織搶救傷員、判斷車輛狀況、固定現場證據、人車撤離現場。)“五步法”流程將事故現場處置程序簡化,讓民警對現場的處置做到心中有底、運用有譜,尤其強調了對人傷和車輛損壞情況,要先期瞭解情況,避免由此延誤現場處置時間,同時還要求借助執勤裝備(數碼相機和錄音筆)及時取證、為後續處理打下基礎;其次、“五步法”的運用直接與勤務考核相掛鈎,勤務科和事故科聯手,對執勤民警“五步法”運用情況進行了專項檢查,對存在的問題跟蹤錄像並播放點評;同時,為了提高民警的快處技能,支隊還編纂了《事故快處實用手冊》,將事故快處“五步法”流程以及常用的事故定責規則圖表化後編錄其中,同時,依照“五步法”流程模擬場景拍攝,轉錄成VCD分發各中隊,便於中隊組織民警開展事故"快處"培訓。

(三)提高違法成本,增強事故當事人自撤意識。

在實踐中,事故當事人是否有較強的自撤意識將直接影響到事故現場附近道路暢通的程度。對此,支隊的主攻方向放在加大事故快撤宣傳力度上,並對應當自行撤離現場而未撤離的事故,嚴格按一般程序處理的措施,按最高期限扣留車輛並予以檢測,同時對其違法行為按上限處罰,提高當事人的違法成本,形成震撼效應以拓展社會影響面。為確保措施得到落實,支隊制定了未自撤現場的事故處理工作規範,對自撤的事故按一般程序簡化處理,降低辦案成本,提高工作效率。同時還進一步完善了案件審核和扣車放行審批制度強化監督機制,對違規辦案的民警行依照《盧灣交警支隊執法管理過錯責任追究辦法》的規定實行責任追究,一年下來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不僅對違法當事人達到了教育和處罰目的,還擴大了社會宣傳面。據統計,本區實行該項措施後,事故自撤率呈上升態勢,去年下半年來事故自撤率一直維持90%以上。

此外,要提高事故當事人的自撤意識,最有效的辦法還是要變革保險賠償機制,實行類似英美國家的“互碰免責”的方式。但我國目前的交通事故保險理賠機制起步較晚,賠償還主要建立在民警對事故責任認定的基礎上。儘管《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86條和87條,明確了事故當事人可以撤離現場並自行協商損害賠償事宜,但目前保險公司普遍不認可當事人自行協商的協議,造成當事人無法實施該項法定措施。另外,部分事故當事人擔心自行撤離現場後,辦案民警在事故責任認定上是否會設置障礙,影響其保險理賠工作,因而不肯輕易撤離。而事實上事故當事人自行協商可能存在騙保情況、互碰免責也可能使保險公司利益受到一定損害,但從社會效益來説,還是有一定的積極意義,為此,支隊通過多種渠道也積極向有關部門反映,以改進和完善當前的保險理賠機制,從客觀上創造條件,提高當事人的自撤意識。

交通事故現場“快處”既需要民警自身素質的提高和社會環境因素影響的共同作用,也是“排堵保暢”中永恆的主題。對此,支隊仍將採取積極措施,切實增強民警事故“快處”工作意識、提高“快處”工作技能、加大“快處”工作宣傳力度、從嚴執行“快處”工作制度、完善“快處”考核工作,不斷探索能適應當前道路交通形勢的工作模式。

交通調研報告8

隨着高速公路事業的快速發展,重大自然災害、重大交通事故時有發生,對高速公路道路安全暢通帶來巨大影響,也造成了人民生命財產和社會經濟的重大損失,如果應急措施、處置方法不到位,社會各界會認為是高速公路管理部門履行公共管理服務職能責任感不強,影響到高速公路事業的發展。因此建立和完善高速公路交通安全預防應急機制,是提升高速公路應對突發事件和風險能力的現實需要,是提高高速公路網運行效率和服務水平的迫切需求。

一、我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工作存在的突出問題。

1、駕駛人安全意識淡薄、素質參差不齊。

近年來,隨着交警車管部門不斷推出各項便民利民措施,考取駕駛證越來越容易了,但由於相關的教育和考核措施未及時跟進或落實到位,造成駕駛人素質普遍不高,不講職業道德風尚,不懂有關交通法律法規,不熟悉安全操作。而高速公路全封閉、全立交,道路筆直,路況良好,視線開闊,駕駛人在行駛過程中不需採用很多措施,從而導致駕駛人警惕性下降,一旦遇到問題,反應不及時,操作不規範,很容易引發交通事故。此外,駕駛人交通安全法規意識不強,缺少高速公路行駛經驗,缺乏高速公路交通常識,甚至長時間疲勞駕駛,遇雨、霧、冰雪等惡劣天氣及路面結冰、雨後積水情況時,就更容易發生交通事故了。

2、車輛違法行為突出、安全隱患多。

據統計,我省高速公路電子警察拍攝到的違法行為日均達幾千條,未被拍攝的更是不計其數,尤以超速行駛、不繫安全帶、大貨車佔道行駛、不按規定停靠等違法行為居多,高速交警或路政在路面巡邏過程中,發現貨車車速過低、長期佔用快車道、載物超過規定、疲勞駕駛、小車遮擋號牌等違法行為更比比皆是,嚴重影響了正常的道路通行秩序。

3、高速公路里程日益增加,惡劣天氣監測水平有待提高。

我省為加快經濟發展,每年的高速公路新增里程都在增加,在建設過程中,各種安全設施到位,但對高速公路的氣象監測設備投入較少,不能對同一條高速不同區域內的氣象動態提供精確的預報。氣象部門也只是對大致地區進行預報,特別是間斷性的團霧,能見度的上報還是依靠交警部門和路政人員巡查人員憑經驗目測,沒有統一標準,缺乏科學性。

4、高速公路應急體系不順。

目前,安徽省的高速公路應急管理主要是各高速公路營運管理單位、路政、交警和地方政府,根據實際情況再通知急救、消防、環保、安監等部門參與。在處置過程中,營運部門主要負責監控、報警、聯絡;路政部門負責保護路產路權;交警部門負責交通秩序管理、事故責任認定,等等。以上單位或部門,主要是按照各自的職責和權限相互通報信息,分別啟動應急預案,開展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同時各單位均有各自的信息採集方式,採集的信息側重點和類型都不盡相同,部門間缺乏有效的信息溝通和共享,影響了應急處置的最佳時間。

二、誘發高速公路交通事故的原因。

1、駕駛人員的違章駕駛和精神不集中。

駕駛人員的違章作業常常是造成交通事故的主要成因。如在不應該或不允許超車的地方強行超車,或超車不提前鳴笛,前車尚未示意讓路就超車等。超速行車,使車輛的`穩定性降低而難以操縱,延長了制動距離,擴大了制動非安全區,使駕駛人員判斷情況和躲避險情的時間縮短,都容易成為肇事成因。行車過程中精神不集中也是造成交通事故的重要因素,如在行車吸煙、吃東西、打電話與坐車的人談笑或聽收錄機,有的因輕車路熟而麻痺大意等都能使駕駛人員精力分散,致使觀察失真或不認真觀察而造成事故。

2、車輛技術性不好。

車輛的技術性能主要指車輛的結構、性能、強度等。經常出現故障的關鍵部位和系統主要有制動系統的轉向系統。這些關鍵部如出現故障常常會造成行車事故。另一是夏季高温季節,駕駛人員不注意對輪胎、線路的保養,長時間的行駛,造成車輪爆破車輛翻車或車輛的自燃。

3、自然條件和其他因素的影響。

在風、雪、霧等惡劣氣候條件下致使道路通行狀況惡化,視線不良等容易造成交通事故。在遇到較為嚴重的自然災害如冰雪等天氣,駕駛人員處置不當,致使車輛失去控制則更容易造成行車事故。

三、我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設施的現狀。

交通安全設施是高速公路高速、高效、安全、舒適特點能夠充分發揮的重要保證,它是高速公路不可缺少的基礎設施,它對發揮高速公路的效能,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的發生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目前我省的交通安全設施可以概括為六大類:一為護欄設施,二為交通標誌,三為交通標線,四為視線誘導設施(高速公路沿線的龍門架、立柱等電子情報板)、五為防眩設施,六為隔離設施。我省各條高速都嚴格的按照相關標準對高速公路的安全設施進行配置,基礎設施到位。

四、惡劣天氣下的應急處置狀況。

1、預防體系健全。

針對不同種類的惡劣天氣我省高速公路營運管理部門都相應制定了詳細的各種緊急預案。實行“分級管理、分級響應”。根據天氣的嚴重性和緊急性,分級設定和啟動應急預案,落實處置主體和處置責任,明確責任人及其指揮權限。

2、預防機制有效。

高速公路各管理部門都實行了值班制度。健全重大事件的上報制度,高速公路監控中心全面負責收集惡劣天氣信息,各條高速高速交警、路政負責收集路面天氣信息,各條高速收費所負責收集所在位置的天氣信息,保證信息渠道的暢通和上報信息的質量。同時利用相關網站、媒體和各條高速沿線電子情報板發佈相關信息。

3、物資保障到位。

高速公路營運管理部門對設備狀況、物資儲備量進行定期檢查、盤點,適時保養機械和補充物資。保證各類除雪鏟冰機械設備狀態良好,儲備物資充足。同時各單位建立了專兼結合的應急搶險保通隊伍,並在每年的惡劣天氣來臨前適時開展了一定規模的應急演練,以提高隊伍的快速反應和戰鬥能力。

4、聯動機制建立。

高速公路經營主體加強與交警等部門的協調溝通。冬季惡劣天氣來臨前高速公路經營單位有關部門與交警部門召開惡劣天氣應急工作專題聯席會議,相互通報各單位準備情況,研討分析應急響應工作,溝通惡劣天氣下處置預案。

5、現場處置措施到位。

在事故現場救援過程中堅持以人為本的方針,把保障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安全作為處置事故現場的首要任務,各部門相互配合,積極搶救傷員。在現場處置中,高速公路營運管理部門及時與交警、消防、醫院等部門溝通,做好人員搶救和現場施救、交通疏導的配合工作。交警維持好事發現場秩序,做好現場施救和交通疏導等工作;高速公路經營公司組織人員多種措施疏導、分流車輛,快速、有效的恢復交通。

五、遏制交通事故的措施和建議。

1、嚴格查糾各類交通違章。

高速交警應把定點勤務與巡邏勤務、白天勤務與夜間勤務、日常勤務與特別勤務、交叉勤務與聯合勤務等有機地結合起來,使警力跟着重點時段、路段走,警力跟着重點違法行為走,警力跟着惡劣天氣走,積極開展有針對性的路面交通管理。對各種違章行為的查處形成嚴管重罰的高壓態勢,以威懾交通參與者,使其嚴格遵守高速公路各項交通管理法律法規,從而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的發生。建議針對引起高速公路事故多發的超速、超載、超員、違法停車、假牌假證、長期佔用超車道等嚴重違章,交警部門認真組織開展區域性、階段性的專項整治活動,做到違法必糾、執法必嚴。

交通調研報告9

近日,根據縣統一安排,我局由分管領導帶隊,深入各鄉(鎮)、各運輸企業進行調研,現就我縣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存在問題及相關對策建議彙報如下:

一、存在問題

(一)對外通道不暢。境內只有206國道一條二級公路和356國道一條四級公路,高速公路直至20xx年才開通,縣內無鐵路通行,運輸能力低,制約縣域經濟的發展。

(二)路網結構極差。全縣有四級以下低等及公路460公里,四、五類危橋38座。仍有757個村小組、1251個自然村未通公路。同時,農村公路建設鑑於資金缺口,只重視主體公路建設,安保工程等附屬設施基本未實施;大部分農村公路橋樑為當時民間集資建設,技術狀況較差。

(三)農村公路養護缺位。原來受機構、人員、經費影響,我縣農村公路基本處於失養狀態,影響其使用壽命及安全暢通。今年7月下旬出台的《縣農村公路養護管理辦法(試行)》部分鄉鎮落實不到位,影響養護工作的有效開展。

(四)客運站場服務能力低。目前投入使用的縣中心客運站,建設標準低,佔地小,容納能力低,無法滿足當前社會需求。現僅建成龍崗鄉客運站和72個農村便民候車亭,縣—鄉—村客運網絡不夠完善。

(五)物流業發展滯後。目前,縣城有6户二類維修企業、18户貨運站、120餘户三類維修企業分散縣城四周,佔道維修,隨意卸貨,髒、亂、差,影響城市衞生和美觀;縣城2xx0餘輛貨車、農用車及小車佔道停放或擠佔建築空地,經常堵塞交通,危及交通安全,嚴重影響市容市貌。

(六)城區公交發展落後。目前,縣城有公交車6輛計127座,開通公交路線3條,含1條古樟工業園專線。存在公交車輛運力不足、線路少、發車密度低、運行速度慢、候車時間長、服務質量不高等問題。

(七)交通基礎設施建設老欠大。“十五”以來,我縣農村公路建設累計負債7xx餘萬元。

二、原因分析

1、本級財力欠缺。雖然,縣委、縣政府很重視民生建設,每年投入農村公路建設的資金不少於200萬元,但相對於需求來説,可謂杯水車薪。

2、交通項目上級補助資金少。公路建設方面,上級現行補助標準為:縣道升級改造40萬元/公里,鄉道及客運網絡連通工程20萬元/公里,其他連通工程8~12萬元/公里。按照上級標準來看,現行投資縣道升級改造至少需150萬元/公里,鄉道及客運網絡連通工程至少需80-xx0萬元/公里,其他連通工程至少需30萬元/公里,顯然現行上級的補助資金還不足總投資的1/3。因補助少,自籌資金難度大,導致我縣農村公路建設中技術標準掌握較低,建設質量難以保障。站場建設方面,上級對鄉鎮客運站按50萬元/個標準予以補助,不足建設資金1/4,爭取項目後難以開工建設。

3.上級建設計劃偏少。農村公路方面,今年預計安排xx0公里建設計劃,但我縣收到立項申請已達500公里。危橋改造方面,我縣有危橋38座,今年僅立項1座(全省僅4座),難以滿足羣眾需求。

4.交通基礎設施建設成本大。一是我縣地處山區,屬丘陵地帶,地質條件複雜,且原材料缺乏,農村公路建設成本較大。二是土地指標有限,站場及物流園區建設用地難以解決。

三、相關對策和建議

(一)關於完善對外通道的對策和建議

目前,鷹梅汕鐵路和三明至吉安鐵路已列入建設規劃。我縣要搶抓這一歷史機遇,建議由縣發改委牽頭,成立由相關部門組成的'爭取鐵路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積極向上呼籲,爭取鷹梅汕鐵路和三明至吉安鐵路均途徑並設站於。同時,爭取206國道和356國道改造升級。從而,使我縣形成“十字型”鐵路、高速公路、國道對外交通路網格局,促進我縣和經濟發達地區的交流。

(二)關於完善境內路網的對策和建議

1.縣鄉道升級改造方面。爭取“十二五”期間全面完成縣城至、至、至、至升級改造工程,提升8字型縣鄉道通暢水平。

2.通自然村公路方面。一是積極爭取上級建設計劃。加強與上級部門溝通聯繫,按照輕重緩急原則兼顧條件成熟,逐步安排通自然村建設計劃,爭取到20xx年底基本完成通25户以上自然村水泥路建設任務。二是加大政府扶持。針對建設資金缺口大問題,縣財政根據財力補助2-3萬元/公里。三是加強行業監管,確保農村公路建設優質高效。

3.危橋改造方面。積極爭取上級建設計劃,爭取在“十二五”期間基本完成危橋改造任務。

(三)關於加強農村公路管養的對策建議

以貫徹落實《縣農村公路養護管理辦法(試行)》為着力點,建議由政府辦督查室牽頭對各鄉(鎮)貫徹落實《辦法》情況進行督查,督促各鄉(鎮)農村公路管養在人員、經費上落到實處,確保我縣農村公路管養落到實處。

(四)關於加快客運站場建設的對策建議

支持新建縣西城客運站和、、3個鄉鎮客運站,鑑於上級補助資金低,建議縣財政補助鄉鎮客運站資金50萬元/個,同時,按徵地成本價供應所需土地。西城客運站採取招商方式解決資金缺口問題。

(五)關於加快物流中心建設的對策建議

一是建議縣政府委託縣城建公司作業主,由縣城建公司出資或邀請有實力企業出資合作,完成物流中心建設前期項目徵地、拆遷、土地整理及道路建設工程等;二是加大項目推介力度,早日落實項目投資商,力爭項目早日開工建設。

(六)關於扶持發展城區公交事業發展的對策建議

方案一:建議縣政府將縣馳騁運輸有限公司公交分公司予以收購,由縣相關部門負責經營管理。

方案二:繼續由縣政府加大扶持力度。一是對公交公司新購置公交車輛給予購車補助。該公司今年擬新購置6輛公交車,據測算需要購車資金約90萬元,建議縣政府給予扶助購車資金30萬元。二是縣政府增加老年人乘車補助至20000元/年·車。三在西華路、琴江路增設12個公交車臨時停靠點。

(七)關於化解歷史債務的對策建議

因歷史債務原因,對交通在建工程帶來一定負面影響,建議縣財政整合部分資金,早日化解這些債務,推動交通建設工程健康發展。

交通調研報告10

為解決城市道路交通堵塞,讓道路暢通,城市美麗起來,提升城市品位,提高人民生活質量,我特地對城市道路交通堵塞進行調研,有關調研情況報告如下:

一、城市道路交通現狀與原因

目前城市道路交通十分堵塞,基本每條道路塞滿了汽車,象蝸牛一樣慢慢地爬着,有時甚至是一動不動,嚴重影響了人民羣眾的正常工作和生活,給造成負面影響,其主要原因有以下幾點:

(一)規劃設計先天不足

道路建設規劃不夠合理,超前意識不強,歷史欠賬太多,缺乏統籌和科學論證,造成城區路網結構不盡合理,交通循環不夠流暢。停車場規劃建設未得到重視,停車場建設不夠,滿足不了日益增加車輛的需要,特別是人口密集場所,缺少充足的公共停車泊位,加劇了佔道停車和亂停亂放的現象。

(二)人為因素加劇交通堵塞

市民遵守交通秩序意識還不夠強,由而產生的人為因素更加劇交通堵塞。比如:行人闖紅燈、橫穿道路、翻越隔離護欄等違法違章行為時有發生,出租車急剎急停,騎摩托車不戴頭盔、超速行駛、隨意調頭、亂闖紅燈等現象屢禁不止。商家佔用車道營業,地下停車場為改為商場,單位和個人的車輛在公共道路上亂停亂放。

(三)管理落後跟不上形勢要求

交通管理雖有很大進步,但比起日益增加的眾多車輛和日益嚴重的交通堵塞,交通管理手段仍然落後,跟不上形勢發展的要求。一是執法不嚴,管控難以到位。受辦案指標考核的影響,少數執法人員執法理念存在偏差,對交通違法行為往往重罰款、輕教育,重機動車輛查處、輕非機動車和行人管理。交通運管部門對外地車輛和非法營運的車輛還缺乏有效的管控手段。

二、解決問題的幾點建議

解決城市道路交通堵塞,讓道路暢通,城市美麗起來,事關每一個市民的切身利益,事關的城市形象,是構建平安、和諧的重要內容。加強城市道路管理,是一個涉及人、車、路、環境的動態系統工程,有賴於全社會的共同努力,更是政府及其相關部門長期而艱鉅的工作任務,特提出以下幾點建議:

(一)加強交通規劃,改善交通環境

要加快城市建設步伐,完善城區路網結構,形成城區道路環狀循環,提高道路通行能力,確保交通順暢。要加快公共停車場建設,將城區公共停車場建設納入城市建設規劃,切實改變城區車輛停放混亂的狀況;針對主城區“停車難”、“停車亂”的現狀,公安、建設等部門要按照主幹道每500米有一個小型停車場的要求,逐步規劃建設一些小型停車點。對已建成的停車場,要發揮其功能,儘早解決地下停車場挪作他用的問題。

(二)優先發展公共交通,提高公交通行能力

要充分認識公共交通這項公益性事業在城市發展中的戰略地位,堅定不移地加快城市交通結構優化調整,在規劃、投資、建設、運營和服務等各個環節,為公共交通發展提供優先條件。要增加公交線路和公交車輛,統一規範管理,提高公交通行能力,充分發揮公共交通緩解城市道路交通堵塞的作用。

(三)重視交通宣傳教育,增強交通安全意識

交通安全教育是全社會的'共同責任。市政府要把《道路交通安全法》列入普法重要內容,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要履行好自身職責,配合公安交巡警部門共同做好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工作,形成社會化的交通安全宣傳教育機制。宣傳文化部門要加大交通宣傳教育力度,選擇典型案例,開展警示教育,譴責不文明的交通行為,提高全體市民遵守法規、安全出行的意識。教育部門要着眼於未來,從小抓起,把交通安全知識納入中國小生法制教育的內容,增強中國小生的交通安全意識,做遵守交通秩序的模範。

(四)加大交通投入,完善交通設施

政府要加大交通投入,每年在財政預算中要安排一定資金作為城市交通設施固定投入,儘早完善交通設施。要發展立體交通,象香港、新加坡等先進城市一樣,充分發揮立體交通的作用,減少平面交通的壓力。要立法,規定新建、改建商場有多少面積,就要建設同等面積的停車場,確保商場前面的交通秩序良好。

交通調研報告11

隨着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和工作節奏的加快,單位和家庭購置的車輛呈逐年上升趨勢,據資料統計,自20xx年至今全國新增駕駛人員近一半左右,這無疑給社會新增許多 “馬路殺手”。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也成為繼債務、婚姻案件之後的第三大持續上升的民事案件,而且這類案件普遍存在執結率低的現象。

我院通過對本院20xx年交通事故賠償案件的執行情況的總結、分析和調查,針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執行難的這一現象進行了調研,並提出一些看法和意見。

一、交通事故損害賠償執行案件相關數據

××縣人民法院20xx年執行立案共230件,交通事故損害賠償執行立案共計46件,佔總立案數的20%;交通事故損害賠償訴訟案件共52件,88。5%的交通事故案件需要強制執行;新收執行案件結案率約47%,而交通事故損害賠償執行案件結案率約為21。7%;交通事故損害賠償執行案件總標的為389。068萬元,而結案標的為104。72萬元;此類執行案件牽涉到的當事人為200人次。

二、交通事故損害賠償執行案件的特點

通過對上述數據的分析,反映出此類執行案件的如下特點:

1、交通事故賠償執行案件佔法院執行案件的較大比例,且有上升趨勢;

2、被執行人自動履行率低,賠償基本需要依靠法院強制執行;

3、交通事故賠償案件的執行難度大,執結率只為平均結案率的一半左右;

4、交通事故賠償案件賠償標的較大,牽涉眾多當事人,造成執行工作難以開展;

5、執行期限較長。本院有80%以上的案件執行期限超過三個月,同時有相當一部分案件成為“骨頭”案件,久執未結。

三、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執行難的成因分析

通過對其他法院和本院交通事故賠償案件執行情況的數據分析來看,交通事故賠償案件執行難的原因有以下幾點:

1、從被執行人的履行能力分析

(1)交通事故賠償案件的被執行人大多是自然人,有經濟能力的,在交警部門交通事故的處理中一般會調解解決。經交警部門調解未果,出具責任認定書後,進入訴訟程序的案件,被執行人經濟狀況普遍較差,賠償能力相對較低。且事故不僅造成申請執行人一方傷亡,被執行人一方也存在不同程度損傷。因此,面對超出被執行人心理承受能力和實際履行能力的.鉅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金,被執行人根本無力償還。

(2)交強險強制實施後,交通事故賠償案件的被執行人本應包括保險公司,但由於基層法院交通事故案件中的車輛多為幾次轉手、車況不良、準報廢車輛,甚至手續不全而無法辦理保險;或者由於車主的僥倖心理,導致保險公司在案件中的缺位。即使保險公司作為被執行人,其往往也不認可生效法律文書確定賠償金的計算方法,而是按照行業標準或內部規定重新計算,計算後的數額一般會減少10%—40%。這部分權益的爭取又需要車主通過訴訟與之解決,使交通事故執行案件案上加案,執行過程曠日持久。

(3)有些個人或者個人合夥出資購買車輛,為了服從管理部門對營運車輛管理的要求,將車輛登記為某個具有運輸經營權資質的單位名下,以單位的名義進行營運,也就是通常所謂的車輛掛靠。因此交通損害賠償案件中就經常出現一些專門從事經營掛靠業務的汽車運輸公司,而這類公司往往從案件發生後就不見蹤影,法人變更電話號碼,企業變更工作地點,根本無從尋找,更不會承擔任何責任。

2、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執行前的執法狀況分析

(1)前期處理期限較長,客觀上導致了法院執行的被動。由於受處理程序的制約,道路交通人身賠償案件首先必須經過公安交管部門調解處理,且處理期限一般長達數月,公安交管部門在處理時往往只能依職權對車輛予以扣留,對被執行人的其他財產無法進行控制,客觀上為部分被執行人伺機轉移其他財產提供了便利;在案件進入法院審理、執行環節後,出現了義務人除被扣車輛外無其他財產可供訴訟保全或執行的被動局面。另一方面經過交管部門調解和訴訟程序,少則三個月多則一年的時間,車輛在交管部門的保管場所環境較差又多為露天停放,價值迅速貶損。所剩不多的價值還需交納高昂的保管費用,以××為例停車費為20元/天,車輛保管費用一般需數千元。再扣除評估拍賣所需費用,基本就所剩無幾。更不用説有些外殼受損較重的車輛根本無法變現。

(2)進入訴訟程序後部分法官缺乏執行意識,就案判案,造成執行難。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案件訴訟到法院後,有的當事人具有一定的法律知識,能及時向法院提出訴訟保全申請,法院則依法採取了保全措施。而有的當事人缺乏法律知識,認為案件訴訟到法院就是法院的事,法官又未盡到提醒義務,該保全的財產既沒有通知當事人申請訴訟保全,亦沒有依職權進行保全,這就給肇事者創造了轉移財產的機會。

3、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的外部執行環境

(1)被執行人法律意識淡薄,無誠信意識,規避執行情況嚴重。義務人在法院判決償付高額賠償費用後,往往迅速將保險公司理賠的商業險轉移,採取轉移、隱匿財產或者躲避在外的方法來逃避執行,造成無財產可供執行的假象,客觀上造成執行人員無法通過採取強制措施來敦促其履行義務,使執行通知書變成“逃跑通知書”,給執行工作造成了很大的障礙。

(2)申請人大多缺乏基本的訴訟常識,對訴訟風險的認識不足,對法院執行的期望值過高,普遍存在着“案件到了法院,法院肯定會幫我全部執行到位”的認識誤區,對案件的審理和執行過分依賴法院。在審理過程中未能及時申請訴訟保全,在執行中也未積極配合查找侵害人的財產線索,只是一味地認為只要官司打贏了,立案申請執行了,法院就能夠把錢送到他們手中,而忽略了實際執行中的困難和風險,而一旦希望落空極易造成與法院的對立。

(3)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委託被執行人所在地法院執行,效果也並不顯著。××縣地處温厚高速公路旁,為交通要道,每年有大量的交通事故都發生在温厚高速公路××段,因此很多申請人、被執行人均在外地,××縣法院無法執行只能委託被執行人所在地法院執行。但因被執行人居住地也不穩定,跨區域性和流動性大,委託執行同樣難以發揮作用。

四、解決交通事故賠償案件執行難的對策

1、從立法方面,增加有利於保護受害者權益的相關法律、法規的條款和內容

(1)有關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責任主體的法律規定,決定了人民法院審理該類案件時對賠償主體的確定,也直接影響到案件的執行。特別是對於車輛在掛靠經營、承包經營、出租出借,擅自駕駛、受僱駕駛、職務行為駕駛、無償搭乘等情形下責任主體分別應如何確定,應有明確的規定。避免不同法院之間,或同一法院不同案件中,發生確定主體的原則不一致,出現主體漏判、誤判的情形,從而影響到判決的執行。

(2)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的管轄,由於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後是由事故所在地公安機關處理,當事人一般都向事故發生地的法院起訴。雖然《民事訴訟法》規定此類案件也可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但實踐中,受害人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的幾乎沒有。而此類案件執行本身就較難,加上委託執行也難,造成了一些案件原審人民法院無力執行,被申請執行人所在地人民法院不願執行。因此,可以考慮修訂有關此類案件管轄的規定,直接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轄,使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後,更便於查找被執行人及其財產,有利於案件的最終執行。

(3)執行交通事故車輛的保險理賠款項和執行中拍賣、變賣、抵債的車輛過户等問題沒有明確規定,使得人民法院在執行保險理賠款和肇事車輛時經常遇到阻礙,應從立法上對執行肇事車輛的保險理賠款和執行中拍賣、變賣、抵債的車輛的過户問題作出規定。此外,已經頒佈實施的《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規定的交強險,投保數額有限,對一些較大的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不能解決根本問題,應在實踐中,完善和調整。這才是從根本上解決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執行難的對策。

(4)建議完善委託執行制度。當前由於各種原因,委託執行制度發揮作用不大,導致異地執行問題突出。

2、在執行前的執法活動中,充分考慮日後執行工作的延續性

(1)絕大多數交通事故是因為當事人的文化素質不高、交通安全法制觀念比較淡漠而引發的,要使交通事故賠償案件得到有效遏制,要廣泛開展交通安全法制教育,使交通安全法制觀念深入每個公民心中。

(2)加強與公安交警部門的溝通與協作。一是公安部門可責令肇事者交納足額的事故保證金或提供有效擔保,提示受害人及時申請財產保全。二是公安部門可積極收集肇事者及車主單位聯繫方式、車輛保險情況等信息。三是公安部門應大幅降低扣押車輛的停車費用。四是加快公安部門的事故處理程序。五是加強車管部門對車輛的查控力度,法院採取的限制過户查封方法,難以實際控制車輛,車管部門應在驗車和日常管理等環節配合法院對流動車輛及時控制。

(3)加大訴訟保全和先予執行力度。法院應在訴訟保全中切實加強財產查控,同時可在公安機關事故責任認定準確的情況下,根據受害人的申請及傷情治療的需要,及時裁定先予執行治療費,保證被害人得到及時治療,避免在長期的訴訟和執行中導致車輛價值貶損以及被執行人員無法尋找,緩解以後的執行壓力。

3、加大執行力度,採取多種執行措施

(1)在執行中,執行法官要使用規範用語、文明禮貌,耐心細緻做好當事人的思想工作,換位思考,緩和矛盾。要細心留意每一個執行細節,巧挖每一條執行線索,強化執行中的人情味,從根本上防止和避免暴力抗法事件的發生。

(2)對沒有一次性履行法律義務的能力,但履行義務的態度誠懇,而且有持續履行義務能力的被申請執行人,採取靈活的執行方法,促使執行和解。充分考慮讓雙方共同生存和發展,積極做好申請人的思想工作,促使雙方在自願的基礎上,訂立切實可行的還款協議,並監督協議的履行。

(3)對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義務的被執行人,利用報刊、電視等新聞媒體對其進行曝光;大膽適用搜查令,給被執行人造成精神上和社會上的壓力;對有財產而拒不配合執行的被執行人,堅決採取拘留、查封、扣押、凍結等措施;對有履行能力而長期逃避或轉移、隱藏財產構成犯罪的被執行人,堅決追究其刑事責任。

(4)對於經查實確無償還能力且又無財產可供執行的被執行人,要説服申請執行人,先中止本次執行程序,待被執行人有能力償還時再恢復執行。同時,動員無償還能力的被執行人近親屬代其履行部分義務,減輕被執行人的壓力。在被執行人賠償相當部分款額後,動員其執行權利人達成和解,達到使執行權利人減免原執行標的,達到案結事了的目的。

(5)建立受害人救濟制度

設立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對那些生活困難,而被執行人又確實無履行能力的案件的申請執行人,在經過嚴格審查的情況下實施救助。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最高人民法院的相關條款規定了救助基金,但對救助範圍限制得比較狹小和嚴格。由於執行法院直接面對當事人,對其經濟狀況比較瞭解,故救助基金管理機構可以根據法院提出的救助建議決定救助,加大對經濟困難的受害者的救助力度,拓寬救助基金的來源渠道,防止因受害人得不到及時救濟而引起社會上不穩定因素產生。

隨着機動車輛的日益增多,道路交通安全問題已成為威脅人們生命健康的重要問題。從維護社會穩定、經濟發展的大局出發,除了更好的發揮交通、交警、司法等部門的協調職能外,更重要的一點是完善法律規定,加強和發展保險事業,加大交通強制保險的額度,拓寬交通強制保險的範圍,分散交通事故個案風險,是妥善解決這類案件的有效途徑。

交通調研報告12

隨着我省高速公路發展步伐不斷加快,高速公路法制化管理進程也在不斷進步。《湖北省高速公路管理條例》的頒佈,將交通行政處罰列入到我省高速公路收費管理的範疇中,這既是對推進我省高速行業行政管理體制的改革,也是對完善我省高速逃費處理模式的突破。如何藉助交通行政處罰的力量,打擊惡性逃費行為,維護正常收費秩序,促進高速行業管理規範,是擺在我們面前的一個嶄新而迫切的課題。

一、目前打逃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目前,我省高速公路對少交、逃交、拒交高速公路車輛通行費的行為,依照《高管條例》的規定均採取補交車輛通行費票款的處理,以往對逃費行為加收票款的政策不再施行。但以補票作為處理逃費車輛的唯一措施,根本無法對高速公路逃費行為進行全面、有效的管理和控制,集中問題有以下三點:

(一)對逃費車輛的處理較輕,造成逃費行為屢禁不止。大量不法司機們意識到,現行逃費處理措施僅為補交票款,逃費成本幾乎為零,就紛紛大行其道。高速公路出現了頻頻作案,屢禁不止的逃費車,並有擴張漫延的趨勢。據不完全統計,僅京珠高速公路的逃費車就達1.26萬輛,查處逃費金額288萬元;逃費車更加歎為觀止,截止11月20日,逃費車達7.51萬輛,累計查處逃費金額達978.8萬元,逃費車輛增長率為496.03%。

(二)對逃費車輛的處理缺乏主動權,制約了對假證、假軸等逃費車輛的有效打擊。逃費車輛經常通過使用假行車證虛報座位和限重的方法逃費,而行車證的真偽只有通過公安內部網才能查詢到。收費管理人員即使當場就識別出假證,卻拿不出逃費者製假的依據。目前多半採取聯動稽查的方式,聯合公安、交警部門共同查處此類逃費車輛,此方法雖在一定程序上打擊逃費車輛,但此舉多因收費管理人員不具備執法主體資格,無法當場獨立取證,執行力薄弱,工作效率較低。

(三)逃費車輛肆意干擾正常收費秩序,對收費管理工作造成嚴重困擾。大量逃費車輛利用衝磅、繞磅、跳磅進行逃費,情節惡劣者甚至在磅稱上反覆通過數次,對收費人員的政策宣傳和嚴厲制止置之不理,還與收費人員爭執糾纏,經常造成車輛滯留,車道堵塞,嚴重干擾了收費現場的通行秩序,對收費現場安全保暢工作形成壓力。

二、對逃費行為實施交通行政處罰的重大意義

對逃費行為實施交通行政處罰是加強、改進和完善高速行業管理的一項重要法制舉措。推行這項重要舉措,對於維護國家利益,整頓收費秩序,提高人員素質,保證交通法律、法規和規章的正確實施,具有重要意義。

(一)捍衞國家利益。高速公路通行費收入是國家及地方税費收入的重要部分,直接關係到國家基礎建設、社會保障及經濟發展。湖北省每年通行費徵收幾十億元,每年查處偷逃漏費的金額高達數百萬元。鉅額的數據警示我們,國家的規費收費不能再繼續受到不法逃費份子的侵佔了。只有對性質惡劣的逃費車輛實行合理合法的交通行政處罰,通過這種最嚴厲,同時也是最有效的行政法律手段,才能及時制止和糾正偷逃費行為,為交通建設發展提供有力支撐,保障國家利益不受損失。

(二)促進高速行業管理規範。隨着我省高速公路發展步伐的加快,對其行業規範化管理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逃費行為屢禁不止,愈演愈烈一直是困擾着高速行業管理的老問題。要徹底整頓逃費行為,交通行政處罰是非常行之有效的手段。通過人身罰、行為罰、財產罰和精神罰的強制措施打擊情節嚴重、集團性作案的逃費案件,建立打逃長效機制,促進高速行業走上法制化軌道,為湖北交通又好又快發展創造良好的法治環境。

(三)有利於提升高速公路執法隊伍素質。在對逃費行為實施交通行政處罰前,高速公路執法人員有大量的調查取證工作要做,這就要求高速公路從業人員必須要熟悉相關業務範圍的法律法規,不僅要熟悉掌握通行費徵收的法律法規,還要掌握《行政訴訟法》、《行政處罰法》、《行政複議法》等相關法規,在學習中實踐,在實踐中學習從而不斷提高執法水平,提升隊伍素質。

三、對逃費行為實施交通行政處罰的`名詞解釋及執法依據

(一)交通行政處罰的概念: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和《交通行政處罰程序規定》的規定,交通行政處罰是指特定的交通行政機關或者法定授權組織、交通行政委託組織,依法懲戒違反交通行政管理秩序,尚未構成犯罪的交通行政相對一方的一種制裁性法律制度。

(二)對逃費行為實施交通行政處罰的執法依據:根據《湖北省高速公路管理條例》第四十五條的規定:對少交、逃交、拒交高速公路公路車輛通行費的,高速公路經營管理者有權拒絕其通行,並要求其補交車輛通行費,省高速公路管理機構可處以本省路網最遠站至本站全程通行費2倍的罰款;故意堵塞收費車道的,實行強制牽移,由此造成的損失和產生的相關費用由當事人承擔。

四、對逃費行為實施交通行政處罰基本要素的思考

由於我省高速公路對逃費行為實施交通行政處罰尚處於探索階段,執法主機、執行機構等等基本要素都尚未明確制定。筆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的執法原則和《交通行政處罰程序規定》的具體規定,結合京珠高速公路管理工作實際,對高速公路逃費行為實施交通行政處罰的基本要素提出以下設想,僅供參考。

(一)對依法設立交通行政執法主體的設想。目前,高速公路的路政和交警部門才有行政處罰的執法主體資格,收費管理人員不具備行政執法的主體資格。這裏設想通過上級部門授權,使高速公路收費管理所的收費班長、收費監控員、收費監控室主任通過全面、系統的交通行政執法知識培訓、考核,持有全國統一頒發的《交通行政執法證》,具備交通行政處罰的主體資格。

(二)對界定“惡意逃費”概念的設想。《高管條例》第四十五條中提出的惡意逃費行為,設想將其定義為逃費金額達元以上或有事實依據屬於第三次逃費的行為。

(三)關於取證的設想。交通行政處罰程序中,取證是一項重要環節。對取證方式有三個設想。其一是以舉報人報案的方式取證(保安可為舉報人員);二是通過費亭的監聽設備或使用錄音筆錄下當事人承認逃費事實並交待逃費經過的視聽資料取證;三是蒐集當事人逃費的數據資料取證。

(四)關於受理、審批部門的設想。由於我省針對打逃的行政處罰尚處於探索階段,尚未明確受理及審批部門。如借鑑省交通廳1998年頒佈的關於貫徹實施《湖北省高等級公路管理條例》的若干規定,可將省高管局路政科設立為審批部門,省交通廳設立為行政複議機構。另外,設想採取二級審批制度。如簡易的交通行政處罰,由各條高速公路單獨設立稽查大隊進行審批;如重、特大交通行政處罰,採取基層單位立案——各路段稽查大隊審批、備案——高管局路政科審批的制度。

五、對逃費行為實施交通行政處罰基本程序的思考

根據《交通行政處罰程序規定》,並結合我省高速公路普遍存在的逃費行為發生頻繁,分佈較廣,不便集中懲治的特點,對打逃實施交通行政處罰的程序提出以下設想,僅供參考:

(一)報案:當班收費員發現逃費車輛,且逃費金額達到元以上,第一時間上報收費監控室。

(二)初步調查:由收費班長和收費監控員兩人調查取證,向當事人出示其《交通行政執法證》,告之當事人認定的逃費事實,處罰的理由,依據以及當事人享有的陳述申辯權。

(三)勘驗筆錄:攝取逃費車輛全景或局部照3—5張,詢問當事人(逃費人員),證人(收費員或保案人員),進行勘驗依法制作《詢問筆錄》、《勘驗檢查筆錄》。

(四)處罰審核:管理所收費監控室主任核查上述資料,並對案件材料和視聽資料進行整理,製作立案審批表、案件處理意見書、交通行政處罰意見書,然後上報管理處收費稽查大隊審核。審核如不通過,稽查大隊將不予處罰原因和依據明確通知管理所領導,該逃費車輛採取票款補交的形式處理;審核如通過,稽查大隊通知管理所按交通行政處罰規範流程處理。

(五)下達交通行政違罰通知書:收費監控員依法制作交通行政違法行為通知書,聽取當事人申辯並記錄,並告知當事人不服行政處罰決定可以依法向省政府法制辦或交通部申請複議或向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訴訟,並公佈舉報監督電話。

(六)結案:當事人接受行政處罰書時後,簽收文書送達回證,收費監控員製作結案報告。管理所當日即將交通行政處罰款存入交通行政處罰的指定帳户上,並將處罰票據複印件歸檔。

(七)行政複議:案件60日內被行政複議,由高速行業主管部門專設機構全權處理。

六、對逃費行為實施交通行政處罰推進工作的思考

對逃費行為實施交通行政處罰,是對高速公路現行逃費管理模式的重大改革,但怎樣合理合法、積極穩妥地推進處罰工作,是有待我們深思熟慮的一大管理課題。建議採取”上級授權,試點推行,制度出台,付諸實踐”的辦法,僅供參考。

(一)自上而下推行處罰試點改革,具有較為堅實的合法性根基。針對逃費行為實施交通行政處罰,由省高速公路行業主管部門首先明確導向,為下級各高速路段確立改革的具體目標,並通過授權方式為下級採取處罰措施提供合法性保證。

(二)出台對逃費行為實施交通行政處罰的實施細則,起承上啟下的樞紐作用。由省政府聯合省高速公路行業主管部門出台處罰實施細則,對“上”貫徹《高管條例》精神,對“下”做出處罰的具體部署,即將《高管條例》的要求和精神加以明確具體化,又傳達給基層試點單位並要求其擬定處罰試點方案,進一步豐富細化內容。

(三)未雨綢繆,努力在對逃費行為正式實施交通行政處罰前消除法律問題隱患。在試點的過程中進行充分的調研和合法性論證,採取一種積極主動、富有前瞻的方式,為處罰的合法化提供製度基礎,儘量避免因處罰的合法性爭議而導致擱淺的風險。

綜上對高速公路打擊逃費實施行政處罰的一些探討和研究,純屬紙上談兵,個人的粗淺見解。由於本人水平有限,還有許多問題仍需進一步深入研究。這些問題有管理體制方面的,有集中權力與職責內容方面的,有機構設置方面的,有人員編制方面的,有部門之間協調方面的,等等。本人在此拋磚引玉,期待通過此文引起法律專家、政府機構和高速行業主管部門對此項工作的重視,為在高速公路順利推行行政處罰制度,有效打擊逃費行為,營造規範和諧的收費環境,盡一份綿薄之力。

交通調研報告13

近年來,隨着我區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新農村建設步伐的加快,農村道路得到了較大改善,但同時也帶來了交通事故的大幅上升。我區第十二次黨代會提出要“深化平安餘杭創建”,要進一步高度重視安全生產、交通安全。為了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我區農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保護人民羣眾的生命和財產安全,增強安全感和幸福感,構建和諧社會,區政協社會法制和港澳台僑委員會於3月29日組織了部分政協委員,在汪宏兒主席和方加明副主席的帶領下,在區公安分局及交警大隊和倉前鎮、良渚鎮的配合下,對我區農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進行了視察並座談討論。在座談中,委員們認為,我區農村道路建設快但安全設施少、農村車輛多但羣眾安全意識差、事故和死亡絕對數不少且上升速度很快,農村道路的交通安全形勢非常嚴峻,一致要求在視察的基礎上開展專題調研。隨後有關人員深入到區建設局、農業局、交通局、林水局、城鄉一體化辦公室等部門和部分鎮、村、企業調研,進一步瞭解情況。現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基本狀況

我區境內交通發達,目前通車公路總里程達2905.63公里,其中縣鄉道774.26公里,村道1847.35公里;全區共有機動車駕駛員18.33萬名,機動車保有量達20.73萬輛。近年來,在區委、區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在各職能部門和社會各界的共同努力下,圍繞“降事故、保暢通、保安全”的總體目標,按照政府統一領導、部門各司其責、齊抓共管、綜合治理、標本兼治的道路交通安全社會化工作機制,我區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基本步入了良性發展軌道,工作成效逐步顯現。,全區上報道路交通事故數、死亡人數、傷人數、財損數全面下降,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數同比減少22人,死亡下降絕對數列全市第一。但隨着經濟和社會的不斷髮展,特別是近年來隨着“康莊工程”和“村村通工程”建設的深入開展,農村道路交通安全形勢日趨嚴峻。

二、主要問題

1、交通事故不斷上升

據統計,,我區縣鄉道、村道等農村道路交通死亡事故發生47起,死53人,死亡事故發生數和死亡人數分別比上年增長70.59%、82.35%,佔了全區道路交通死亡事故總數和死亡人數的34.01%和34. 64%,特別是全區4起特大事故有3起發生在農村道路上,出現了全區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數雖有明顯下降,但農村道路死亡人數不斷上升的局面,已經嚴重影響到我區“平安暢通縣市(區)”的創建工作。

2、安全設施普遍缺少

隨着“康莊工程”、“村村通工程”的實施和新農村建設的開展,農村道路建設迅猛,但安全設施普遍缺少。全區774.26公里縣鄉道路和1847.35公里的村道中,有30%的縣鄉道路和70%的村道沒有安全設施,另外還有許多村民、企業集資修建、改建的道路,基本沒有安全設施。同時,農村馬路邊亂搭亂建情況較多,嚴重阻礙機動車駕駛員和行人的視線,由此帶來了較大的交通安全隱患。

3、工作開展不夠平衡

按照國務院預防道路交通事故“五整頓、三加強”和創建“平安暢通縣(市、區)”活動要求,必須建立縣(區)、鎮鄉(街道)、村(社區)三級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網絡。去年以來,餘杭、倉前、閒林、中泰、喬司、崇賢等6個鎮鄉已建立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站,併發揮了積極作用。但其他鎮鄉(街道)有的尚未建立專門機構,有的未配備專職人員,有的未建立工作體系。村(社區)基本沒有建立道路交通安全信息員、聯絡員制度。同時,還有許多農村道路的規劃建設、養護沒有專門的機構、人員和經費,缺乏必要的保障機制,工作開展不平衡。今年全區又有6個鎮鄉(街道)被列入杭州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重點鄉鎮,其中一個街道上半年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數位列全市第二,被杭州市政府問責整改。

4、管理力量比較薄弱

由於一直以來在交通安全工作中存在着“重城市輕農村,重主幹道輕村道”的傾向,農村道路安全管理力量歷來不足。當前在農村硬化道路和機動車保有量增長、交通安全設施不完善、農村羣眾安全意識欠缺的情況下,農村道路迫切需要象國省道、城區道路那樣納入規範化、制度化管理,我區現僅有的122名交通警察,5個責任中隊,既要保證城鎮的交通暢通、安全,又要做好農村大範圍、長里程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管理力量與管理需要之間顯然很不協調。

三、主要原因

產生以上問題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幾個方面:

1、思想認識不到位

除了一直以來在交通安全工作中存在着“重城市輕農村,重主幹道輕村道”的傾向外,部分鄉鎮、街道對自身職責的認識也不到位。特別是對《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的“各級人民政府應當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與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相適應”,以及《浙江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規定的“鄉(鎮)人民政府應當改善本行政區域內的鄉村道路安全通行條件,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設施,建立和落實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責任制”的規定了解不多,同時對當前道路交通安全形勢的嚴峻性也估計不足,由於思想認識的不到位,因而在農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上投入不夠、措施不多、人員不足。

2、法制和自我保護意識較差

農村羣眾文化水平相對較低,而且接受交通安全教育的面比較狹窄,法制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都較差,特別是老年人難以在短期內改變固有的.思維和行為習慣,隨意穿越馬路、在路邊堆放雜物情況較多;幼兒更是沒有自我保護意識;外來人員交通法制意識和安全意識都不強;許多青壯年村民法制意識淡薄,無證駕駛、駕駛無牌車、報廢車、拼裝車、超載、加載等違法行為十分突出。這些都會影響農村道路交通安全。

3、交通壓力不斷增大。

近年來,我區農村駕駛人員和機動車量迅速增加,許多地方的開發和基礎建設也吸引了大量外地車輛和務工人員,加重了農村道路的交通壓力;農村中從事非法運營的正三輪摩托車較多,而且駕駛拼裝車、報廢車、無牌無證摩托車等行為一直以來都是管理的盲區和難點,尤其是在農村的礦山出入口、主要道口、農貿集鎮上,各種車輛混雜,交通擁擠,交通安全問題非常突出。這些都加劇了農村道路的交通壓力,也成為造成重大交通事故的隱患。

四、對策建議

為加強和改善農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防範重特大事故的發生,建議如下:

1、提高思想認識,進一步重視交通安全

農村道路交通安全事關廣大農村人民羣眾的生命和財產安全。最大限度預防交通事故的發生,最大限度減少人民羣眾生命和財產損失,是關注民生、重視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的具體體現。為此建議各有關部門和鎮鄉、街道要從以人為本、執政為民、構建和諧社會的高度,深刻認識做好農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重要性和特殊性,高度重視農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切實履行職責,大力解決影響農村人民羣眾安全的突出問題。

2、明確管理職責,進一步完善工作機制

農村道路及安全設施要象城市道路和國省道一樣,明確有人建、更有人管。一要完善規章制度。要進一步完善《餘杭區創建平安暢通縣區活動實施方案》,或制定我區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辦法,進一步明確各級各部門職責,特別是要明確村道交通安全設施的建設、維護和管理職責,防止出現“有人建、無人管”和“人人管,人人又不管”的情況。二要認真履行職責。各部門之間要加強配合和協作,切實履行相應職責。各鎮鄉、街道要嚴格按照省裏有關文件的要求,改善本行政區域內的農村道路安全通行條件,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設施,建立和落實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責任制。同時對今後新建的道路,要嚴格把關,確保農村道路交通安全設施和道路設計、建設、驗收、使用的“四同步”,並承擔起日常維護和管理職責。三要完善考核機制。建立健全工作責任制是實施長效管理的重要手段。要嚴格實行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的行政一把手負責制,把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的相關工作納入“平安餘杭”和對鎮鄉街道及有關部門的綜合考核內容。

3、加大宣傳力度,進一步提高安全素質

在廣大農村加強道路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工作,顯得尤為重要。一要建立長效機制。宣傳、公安、司法等有關部門要經常開展農村道路交通安全宣傳教育活動,要把交通法律、法規的宣傳納入普法教育之中。報紙、廣播和電視等新聞媒體要加大對農村道路安全工作的宣傳和報道。二要強化對農村青壯年的教育。農村中的青壯年往往是農村交通違法行為的主要和主動參與者,他們在較大程度上決定着交通是否安全。要把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教育和培訓納入農民素質教育工程,通過強化教育,提高村民的法律知識和安全意識,提高村民素質。三要增強弱勢羣體的自我保護意識。農村中的老年人、幼兒和外來人員是交通安全中的弱勢羣體,有關部門和鎮鄉街道要根據他們的知識層面、年齡特點和心裏特徵,採取他們易懂、易記、易接受的教育方式進行宣傳教育,增加他們的交通常識,提高他們的自我保護能力。

4、加大整治力度,進一步提高守法意識

依法整治是一種有效的管理手段。有關部門要進一步加大對農村道路交通的整治和管理力度,進一步提高村民的守法意識。一要克服畏難情緒。農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難度相對較大。各級各部門要克服畏難情緒,改變農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管不好、管不了的慣性思維,要善於總結管理和整治經驗,攻難克堅,進一步增強做好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信心。二要聯合實施專項整治。公安交警部門要會同安全生產管理、交通、農機管理等部門,在鄉鎮的配合下,經常性地聯合開展各類專項整治工作,對農村中的無證駕駛、駕駛無牌車、報廢車、超載等違法行為要嚴格依法處理,絕不姑息縱容,要讓違法者受到應有的教育和懲罰。三要進一步擴大整治成果。有關部門要及時將管理整治和處理處罰的情況在一定的範圍內進行宣傳,從而讓更多的村民能從中得到教育和啟示,從而增強自覺守法的意識。

5、加大投入力度,進一步改善安全設施

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設施既是法律法規的要求,也是預防交通事故發生的有效途徑。一要加大經費投入。區級和鎮鄉財政要加大對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的投入,特別是要加大安全設施建設和維護的經費投入。二要明確經費比例。在加大投入的同時,區和鎮鄉要按照《浙江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法)辦法》的精神,在道路建設和維護經費中,進一步明確安全設施按所佔的比例,劃撥相應的建設和維護經費。三要及時實施整改。各有關部門要組織各鎮鄉、街道,對全區農村道路交通安全情況進行全面的普查摸底,查清需要治理的交通事故易發、多發的危險路段和地點及違章建築,擬定治理方案,妥善安排資金和人員,及時進行整改。

6、加快隊伍建設,進一步增強管理力量

要加快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隊伍建設,增加管理力量。一要增加警力。要加快交警隊伍建設,確定科學合理的警力編制,適當增加警力。對於需要增強管理力量的區域,要增設交警中隊,緩解警力不足現狀。對一些重點工程較多而交通安全基礎又十分脆弱的區域,更要及時組織力量進行重點管理,以防止交通安全形勢的惡化。二要及時建立交通安全工作站。各鎮鄉街道要按杭州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的要求,及時建立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站,配備工作人員,落實工作經費,協助公安交通部門開展工作。三要探索羣眾自我教育、自我管理機制。各鎮鄉街道要根據有關要求,在各村確立一名交通安全聯絡員,協助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站和交警工作。同時,要探索在農村建立志願者隊伍,充分發揮中國小生、老黨員、老幹部的作用,依靠羣眾自身力量,實施自我教育和管理,並協助、配合公安交警部門做好工作。

交通調研報告14

為有效預防全鎮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發生,積極應對可能發生的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確保人民羣眾生命和財產安全,確保道路交通安全、暢通,特制定本調研報告。

一、農村交通依法治理情況

我鎮交管辦與東禪交警開展30餘次聯合執法活動,有效的打擊了本鎮非法載客現象,加強了交通宣傳。我鎮x年以來共發生20餘次交通事故,通過鎮交管辦不懈努力,成功降低了鎮交通事故次數,改善了我鎮交通安全環境。

二、農村交通綜合治理情況

通過對轄區交通道路基礎設施以及交通安全設施的改造,投入400餘萬元資金完成農村道路硬化22餘公里,大力開展道路整治和交通安全設施建設與完善,增加錯車道26處,增加形護欄1900餘米,增加警示樁37根,其他各類防護欄1200餘米,增加道路交通標示標牌100餘處,安裝了減速帶11條;大幅提高了轄區內的.道路安全通行條件,開展轄區路面車輛管控,逐步規範駕駛人員安全駕駛行為,聯合執法6次,打擊非法營運車輛7餘輛,處理超速、超載15次,處理摩托車違法駕駛41起,教育羣眾140餘次,同時積極開展文明交通勸導和宣傳培訓,聘請協管員28人,建立農村道路勸導站15處,同時發展村上積極分子成立道路交通志願者隊伍26只,成員78人,開展志願者活動開展道路交通勸導352餘次,利用鎮擔擔文化隊開展交通安全知識宣傳演出5次,組織各類車輛駕駛人員開展道路交通培訓12餘次,發放各類道路交通安全知識傳單4300餘份,提高社區居民的交通安全意識。

三、“兩站兩員”存在主要問題及發展對策

我鎮應市、區要求,積極建設“兩站兩員”,配備了反光背心、交通指示牌等,其在農村交通安全起到至關重要作用。但是我鎮長期人員、經費不足,無法對全鎮轄區交通進行有效掌控,請區上有關部門支持幫助。

四、農村交通管理信息系統“農交安”APP註冊、應用情況

我鎮已註冊下載83人次,部分工作人員已經通過農交安處理交通安全事務。但是該APP存在閃退、無法簽到等問題,並請區有關部門進行培訓,這樣更有效的使用該APP。

五、“路長制”工作成效評估

我鎮路長制還處草創階段,經費、人員、裝備、制度還未到位。

六、農村交通管理制度建設情況

我鎮交通管理制度制定、機構完備,但限於人員不足、經費緊張,無法形成有效戰鬥力。雖然現階段交通安全得到有效控制,但是形勢仍然不容樂觀,更需建立道安辦、交警隊、鎮交管辦的聯合信息共享機制。通過多方共同努力處理好農村道路交通安全。

交通調研報告15

  為全面貫徹落實縣教育局《關於開展中國小生上下學安全情況專項調研的通知》(當教祕[2011]95號)文件精神,現就我校學生上下學時乘坐車輛調研情況彙報如下:

一、學校基本情況

1、我校地處縣城東南角農村圩區,轄區較分散,現下轄完小5所,中心學校1所;下設46個教學班,在校學生1015名,教師81名。

2、我校現有學生1015人, 由於條件有限,學校沒有配備校車接送學生。全校學生依靠步行上下學的學生711人,騎自行車上下學的學生75人,坐私家車上下學學生4人,家長租用車倆供學生上下學的60人,其它情況(主要是家長家長電動三輪車、摩托車接送)的165人。

二、排查結果

1、排查摸底,建立台帳。全面摸清全學區學生上下學情況。

2、強化教育,增強意識。為了有效地杜絕道路交通安全隱患,保證學生的生命安全,我們一是督促學校強化安全教育,教育學生珍愛生命,拒乘不合格車輛,拒乘超載車輛,增強學生的交通安全意識:二是通過開展豐富多彩的活動增強學生的交通安全意識和自護能力;三是充分利用校園黑板報等陣地進行宣傳,營造良好的.交通安全氛圍。

3、發放致學生家長的一封信到月前已發放二封給學生家長。

4、層層落實,明確責任。一是中心校與各村小校長就學生安全乘車問題簽定責任書;二是各校校長與各位班主任簽定責任書;三是各校分別與家長簽定責任書,明確各方的責任和義務,共同為學生的生命安全撐起一片藍天。

5、通過排查,我學區的學生上下學安全情況從某種程度上還存在一定的隱患。

 三、問題分析

由於我學區地處圩區,地域廣、村莊分散,各項交通安全設施不能及時配套,加上農村的交通安全和交通法律意識比較淡薄,這些都為學生上下學的交通安全管理埋下不少隱患。我學區學校大都建在公路旁,雖然學校門口設有警示牌,但過往車輛對學生的上下學安全都有安全隱患,學校嚴格實行路隊制並加大力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儘管各級領導、各部門做了大量的工作,但學生上下學交通安全形勢仍然不容樂觀,安全隱患依然存在,主要有以下幾方面原因:

家長的安全意識薄弱。部分家長漠視學生搭乘機動車輛的危險性,對學生搭乘車輛過問不夠。

2、家長接送學生用簡易車輛,家長易用電動三輪車、摩托車來接送。

3、農村“三無車輛”多。近年來,農村車輛管理不到位,“三無車輛”在農村橫行。加上村民的交通安全意識淡薄,對學生的上下學交通安全造成極大的隱患。

 四、解決問題建議

1、高度重視此項工作。各級領導和各級部門進一步加強領導,加強協調,同心同力,確保學生的生命安全。儘快建立校車制度。

2、學校進一步加大宣傳力度,教育學生拒乘不合格機動車輛,拒乘超載車輛,從源頭上進行遏制。

3、公安交警部門加大執法力度,嚴格禁止不合格機動車輛搭載學生,發現一起,處理一起,要持之以恆,淨化學生安全乘車的環境。

以上是我校的調研工作彙報以及一些粗淺分析與思考。我們相信,共同的努力一定會實現一個相同的目標--學生上下學交通安全,家長、教師、社會真正三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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