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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選在法院的實習報告集錦五篇

我們眼下的社會,報告的使用成為日常生活的常態,報告具有成文事後性的特點。相信很多朋友都對寫報告感到非常苦惱吧,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在法院的實習報告5篇,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精選在法院的實習報告集錦五篇

在法院的實習報告 篇1

八週把我從一個單純的學生過渡到一個社會人,八週我看到的和我沒看到都讓我幸福着同時也痛苦着,法院工作實習報告。作為一個將來的法律人看着現實中的境況似乎也看到了自己將來的路我很幸福,看着人們越來越強烈的法律意識甚至用法律來替代道德層面的問題我很痛苦。法律只是法律,在現實中特別是婚姻家庭問題很多還是要通過道德來約束,這樣可以讓當事人少受傷害,也可比避免訟累,

法官篇

在這裏的每一天你們都要多聽多看,不要把自己看成是來實習的要知道在當事人與代理人眼裏你們就是法院工作人員,你們就代表法院的形象。遇到不懂得問題要多問也要自己思考。我們庭是婚姻家庭法庭當事人各色各樣,都是專業表演系畢業的,為了達到自己的目的它們會使出渾身解數讓法官相信自己是受害者是站立的一方,這個時候作為法官要站在一個公平公正的立場來考慮問題,千萬不能讓自己的同情心影響到對事情的判斷。這是我到挺立的第一天庭長説的話。現在想起來還記憶猶新,而八週的實習生活正是證明了那些話的準確性與重要性。

法庭裏面每天都在上演着不同的家庭悲劇,離婚糾紛,繼承糾紛時我每天必須面對的。從上班開始法庭的四個審判員就開始忙碌。涉及到家庭的案子通常都很麻煩,鬧到法院來的通常都更麻煩。離婚糾紛牽涉到孩子跟財產,繼承糾紛更是跟財產直接有關係。當事人對自己的利益是錙銖必較,為此天天纏着法官,要跟法官説説他們的困難。於是每天都可以看見當事人在法庭裏圍追堵截法官,而法官們通常都很耐心的聽他們説,據李法官説這是一種發泄,當事人需要發泄他們心中的不滿情緒,讓他們説,聽他們説有益於疏導他們的憤怒,同時在他對法官傾訴發泄的過程中對法官也多了一種信任這樣在調解的時候有益於法官做工作。正是基於此每天都可以看見法官們除了開庭都在接待當事人,實習報告《法院工作實習報告》。

其實當法官真得很累,在學校時老是覺得法官很輕鬆,覺得法官是個很容易的工作,在這八週的實習中我深刻的理解到法官真得很難,每天要開庭,接待當事人代理人還要寫判決,更不用説他們還要學習。

在法庭的八週三個審判員分別結案46例,庭長結案12例,也就是審判員每個工作日結案一例還多,而庭長在處理日常行政事務的同時還要處理案件,還要參加合議庭。當然並不是每個庭都是這樣,現代人的法律意識越來越強,越來越知道用法律來保護自己的合法利益也是婚姻家庭法庭比較忙的原因。寫到這裏我突然在這到底是一種進步還是一種退步?婚姻家庭到底應該依賴道德更多還是依賴法律更多?而在處理這內問題是到底是依賴於法官更多還是依賴於當事人之間的互相理解更多?

訂卷篇

似乎到法院實習必做的就是訂卷。庭長説希望我們實習結束後不要發現自己似乎只學會訂卷。

訂卷並不只是一個手上的活,一本卷就是一個案子的全部內容,當事人要説的,代理人要説的以及法官要説的都完整地反映在了卷宗裏。而一本卷的排列順序也完整地反映了整個案件的流程順序。立案審批表,訴狀,受理案件通知書,以及案件受理費的發票這是發生在立案階段,屬於立案庭的工作。當一本卷宗從立案庭轉移到審判庭的時候表明:這個案件已經通過審查符合立案標準,並已經告知原告案件已經受理等待送達被告排期審案。卷宗從立案庭出來就到了庭長那兒,等待庭長將他們分配給每個審判員,而審判員則把案卷給自己的書記員讓他們去做前期準備工作。而應訴通知書,當事人告知書這表明被告已經應訴,可以走審判程序了。在做完這些工作了卷宗也應該從書記員手中回到法官手中了。接下來的工作是等待被告答辯,看看有沒有調解的可能,有調解希望的調解,沒有調解希望的開庭。調解成功的就寫調解書,沒有調解成功就安排下一次開庭,開庭後的工作是判決。這樣一分卷就訂好了。

在訂了幾份卷後就基本上了解了整個辦案流程,這大概也是實習生必須訂卷的目的吧。還好我沒訂幾份卷就熟悉了這一流程也就開始學習下一步的工作。

送達篇

在辦案流程中面臨的最大問題並不是審判,審判適用法律就可以了,只要有法可依就可以判決。最大的問題是送達,有時候是找被告,最讓人沒有辦法的是被告找到了找不到原告。

在訂了幾天卷後開始打電話,拿到一份卷宗先看訴狀,上面有原告提供的被告的聯繫方式,通常是電話號碼與地址都有。電話接通後:“你好,這裏是四方法院民三庭,你是某某吧?

某某訴你的離婚(繼承糾紛)案子現在在我們這兒你能過來那一下傳票嗎?”遇到態度好的當事人他會很禮貌的表示他那天有時間那天回來拿,要是遇到一個不講道理的當事人他會在電話裏大罵,好像告他的是我一樣,這是要等他罵完了再跟他説讓他那傳票的事。也有當事人不來的這就要上門送達了。打電話給原告確定被告的確切地址後發關根書記員會上門送達,這是就要用到了《民事訴訟法》裏的知識了,直接送達,留置送達、委託送達、郵寄送達、轉交送達、公告送達在書上只有一頁紙而已,在現實的法律事務中我們往往要花很長的時間來送達。在實習的八週這幾種宋大方式我都有用到過。

打電話給當事人他態度很不好明確表示不會到法院來拿傳票,給法官説明這一情況後按照原告提供的地址我們找到被告的住所,被告拒絕簽收。無奈之下我們將傳票權利義務告知書、舉證通知書、應訴通知書、船票貼在他家門口並照相留底。這應該就是書上講的留置送達了。

在法院的實習報告 篇2

一、實習時間

20xx年2月15日~20xx年5月15日

二、實習單位

山東省xx法院

三、實習目的

任何理論知識,終究都要透過實踐的檢驗。從考研起算,系統學習法律知識已有近三年的時間,在這期間法律基礎知識進一步紮實、理論水平也有明顯提高,但是對於實務接觸甚少,所學理論知識無法在實踐中得到驗證,也就不能發現不足,反過來影響了理論水平的進一步提高。透過參加實習開闊眼界,處理好校園教育與社會實踐的關係,以理論為基礎,透過實踐加深對法學理論的理解。力求實踐資料與理論知識相結合,以期到達提高法律素養和實務水平的目的。

四、實習資料

我的專業方向是刑法學,本次實習,我被安排在山東省**法院刑事審判庭,主要的實習科目是刑法和刑事訴訟法。實習期間,我實際瞭解了超多案件從立案到結案的全過程,對法律的實際運作有了更深的理解。在實習中我的主要崗位是書記員和法官助理。具體工作資料是:辦公室日常事務處理、參加案件合議、整理裝訂案卷、參加二審開庭、書寫法律文書等。這一系列的工作讓我感受頗深,開闊了眼界,收穫了許多課本上沒有的知識。

首先,翻閲和整理案卷。案卷整理工作具有重要好處,每個審結的案件都要及時訂卷歸檔,以備日後查閲。剛開始整理的時候比較生疏,時有差錯,之後透過向書記員請教,我很好地掌握了整個卷宗整理和裝訂過程,能夠獨立完成案卷裝訂工作。整理案卷也為我帶給了接觸各類案件的機會,當我認真查閲和整理濃縮了多方工作流程的卷宗之後,我逐步瞭解到一個案件從公安機關立案偵查到檢察院審查起訴再到一審法院審理判決的具體工作程序,並從中體會到案件審理的基本思路。每個案件審理終結後的退卷工作和向最高人民法院寄送關於死刑複核的案件材料,又讓我對二審案件的整個審理過程有了清楚的認知。

其次,參加案件旁聽。在實習期間,每次開庭我都會坐在旁聽席,認真旁聽、記錄。在旁聽過程中,我感受到了審判人員公正、中立的審案態度,以及公訴人和辯護人激烈的辯論。莊嚴的法庭、嚴格的程序,無不折射出法律的嚴肅和公正。從審判人員對被告的發問中,能體會到審判人員對於整個案件審理思路的把握,更好地瞭解案件事實。而在公訴人和辯護人的爭論中,我又能瞭解到案件爭議的焦點。觀摩法庭庭審還讓我對刑事案件庭審的整個過程有了更加直觀生動的瞭解,比起書本上枯燥的文字表述,庭審讓訴訟程序更形象具體,記憶深刻。

最後,書寫法律文書。其中以記錄合議庭筆錄為主。做筆錄要求具有很快的打字速度,還要求具備相當好的歸納和決定潛力,要抓住合議的重點,準確地運用法律專業術語,從某種好處上講也是對自己理論知識的檢驗。透過記錄合議庭筆錄,我瞭解到主審法官對於案件的處理意見,以及相關審判人員的推薦,有些重要的案件還會讓庭長參加合議,這些都是做出最後公正、合法的判決所必不可少的前提條件。法律文書不僅僅格式要規範,資料更要合法、合理、合情。書寫判決書的過程中要查閲一審帶給的卷宗、二審的庭審筆錄、合議庭筆錄、公訴人意見書、辯護人辯護詞等材料,在整體上把握案件的事實和案情關鍵,針對被告和辯護人的上訴理由進行充分合理的駁回或者對於那些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的案件説明理由發回一審法院重審。雖然在校期間已經學習了法律文書的寫作,對法律文書也有了必須的瞭解,但是在寫判決書的過程中,我深切地感受到法律要想運用的好、有説服力,光靠書本上的知識是不夠的,必須要多進行實務鍛鍊。

五、實習之我見

(一)對法院工作有了更加直觀深入的瞭解。

實習之前,對法院及法官的認識僅限於書本知識和一些影視作品中的形象,印象比較模糊而且帶有明顯的模式性。真正接觸之後才發現實際的法院工作跟想象的相差巨大。

1.法院工作的重要性。法院工作直接關係社會公平正義的實現。在刑庭實習,接觸到的都是一些惡性刑事案件,每一個案件的處理都關係到諸多人的切身利益,所以每個案件都需要以公正客觀的心態對待,確保受害人利益得到切實保障,被告人得到應有懲罰,正義得到伸張。

2.法院工作的複雜性和嚴謹性。在實習過程中,接觸到的案件跟書本上學的案例相差懸殊。教材中的案例都是經過反覆推敲篩選、確定沒有爭議之後才被選入的。但是實踐中的案例很少具有這樣的典型性,案件事實具有諸多模糊之處,而且還有許多其他的因素需要思考,每個案件都需要法官耗費超多的心血反覆推敲、斟酌,有的甚至透過數次合議仍不能達成統一意見。在這種狀況下,並不是簡單的以少數服從多數,而是允許保留少數人意見,並隨合議筆錄一共提交審判委員會定奪。

3.法官工作的艱辛。真實的法官工作遠沒有電視上寫的那樣簡單愜意。恰恰相反,法官工作實屬不易。不僅僅要應對案件雙方的雙重壓力,還還要抵禦來自不同方面的拉攏誘惑。每個案件,法官們都會盡心調解,以求被害人能夠得到最大限度的補償,被告人能夠得到必須的寬恕;每個案件,法官們都會反覆斟酌,以求客觀公正;每次二審開庭,法官們都是周密安排、緊湊高效。但是法官們的努力卻常常得不到理解。實習期間,經常遇到羣眾上訪、靜坐,甚至衝擊法院,法官的工作環境需要更加切實的保障。

(二)法律普及的重要性。

雖然我們的普法工作始終未間斷,但是現實狀況卻極不樂觀。尤其是針對未成年人的法律宣傳,顯然還有許多需要改善、加強之處。我們合議庭審理的案件中,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佔有相當比例。犯罪年齡的低齡化、犯罪手段的殘忍、對生命的漠視以及對法律的無所畏懼,讓具有多年審判經驗的法官們都心悸不已。被告大多都是80後甚至90後的孩子,他們在作案的時候沒有基本的法律常識,不計後果,圖一時之快而走上犯罪的道路,給自己、家人以及整個社會造成巨大的傷害。看着他們在庭審時的懺悔,父母在旁聽席上默默地流淚,以及被害人親屬的悲痛欲絕,我的心裏十分難過,每個案件背後都是兩個甚至更多家庭的災難。對於未成年犯罪社會具有不可推卸的職責,在這個物慾橫流的社會,我們更要做好法制宣傳與教育工作,從娃娃抓起,避免他們染上社會的不良風氣,走上不歸路。

(三)要時刻注意加強學習。

首先,向周圍具有豐富法律實踐經驗的人學習,學習別人優秀的潛力,優良的工作習慣和思維技巧。法官們都具有長期司法審判工作經驗,他們學識淵博、執法如山,合議案件時能迅速抓住案件的關鍵點進行剖析,庭審時對庭上狀況的發展具有很強的掌控潛力,他們的言傳身教讓我獲益良多。透過與他們的接觸和交流讓我對法官這個神聖的職業更加的嚮往。對於我這樣一個即將步入社會的學生而言,需要學習的東西很多,周圍的同事就是最好的老師,正所謂“三人行,必有我師”,能夠向他們學習很多知識、道理,博採眾家之長,以人之長補己之短。

其次,不斷加強法律知識的學習。隨着社會環境的巨大變化以及我國法治的逐漸完善,每年有許多部法律法規出台。如果滿足於現狀,你會發現你所掌握的法律知識很快就會過時。作為一名法律人,務必有足夠強的學習潛力,時刻注意把握法律的最新動向。在實習時我發現,每名審判人員的書架上都有着數量眾多的法律專著及經典案例彙編,在審判工作之餘,他們都十分注意法律知識的更新。總而言之,作為一名法律人,學習無處不在,法律工作本身就是一個不斷學習的過程。

六、總結

很多事情,你只有深入其中才能夠真正的瞭解,透過其他途徑得到的難免會有偏差。法學是一門實踐性很強的學科,法學的發展是在實踐中完成的。透過實習,我開闊了視野,熟悉了法院的工作流程,掌握了一些基本的法律技能,同時還培養了自己的團隊合作精神和獨立工作潛力。此外,我還結交了許多朋友,我們相互交流,相互促進,直到此刻還持續着密切的聯繫。從他們身上我不僅僅學到了法律知識,還學到為人處事的方法,這些都是我將來走上工作崗位的寶貴財富。在此我由衷地向為我帶給幫忙和指導的老師們表示感謝,是你們給了我這樣一個難得的機會,我會銘記在心。

在法院的實習報告 篇3

首先我想向所有為我的實習提供指導和幫助的法官和庭長表示感謝,謝謝你們在實習過程中無私的傳授和耐心的指導。

我本次在人民法院民二庭實習,指導老師是一位女法官,在實習過程中我可以感受到她真的是很用心的在指導我,也在這個過程中看到這些法官對工作的認真與熱忱。在之前我們普遍都覺得中國的法官專業素養是很不夠的,可是在實習的這段時間,跟着他們辦案子,我覺得其實他們的專業知識是很紮實的,而且他們都積極主動地給自己充電,認真學習新的法律法規,讀一些法學專著,讓他們自己的知識能跟得上時代的發展,也更好的為老百姓伸張正義。

在實習期間的工作可能每個人都是大同小異的。首先是整理裝訂卷宗,然後就是傳票和判決書的送達,再就是做書記員,擔任法庭記錄,偶爾老師也會讓我寫一些判決書、裁定書。雖然工作都是很雜的,但是我覺得在這個過程中我還是學到了很多課堂中學不到的東西。

第一,裝訂卷宗。

以前我只知道卷宗是法官審理案子後法院留下的憑證,只要把相關的東西全放在一起就行,可是在這次實習之後我才發現卷宗的意義遠不止此。剛開始的時候我幫庭長整理卷宗,卷宗目錄寫得非常簡略。後來我們庭長很耐心的教我説,一本好的卷宗就是一個完整的訴訟程序,從立案受理到庭審現場再到審理終結,在卷宗目錄裏面都有清晰明瞭的過程。所以整理卷宗的時候,我總感覺自己又一次回到了當時庭審的現場,那麼清晰明瞭的再現了審判程序。於是我又把所有我整理的不好的那些卷宗找出來,重新再整理了一遍。熟悉了各個案子,也對訴訟程序有了更進一步的認識。而且整理卷宗還是一個很訓練耐心的事情,剛開始就會覺得這是很枯燥的事情,可是慢慢地我在這個過程中也發現了樂趣,第一是我可以接觸到大量的案例然後進行分析,可以在這個過程中把理論與實際很好的結合起來;第二就是可以在這個過程中自己模仿進行庭審,也是一件比較有趣的事。另外法官也告訴我説,雖然現在電腦已經普及,但是寫得一手好字還是蠻重要的,回學校要記得多練練字。我想,漢字是中華文明的象徵,我們一定不能把漢字給丟棄了。

第二,庭審筆錄。

在我們法院,庭審筆錄還是使用的手寫形式,剛開始幾天法官只是讓我跟着去旁聽,在旁聽席上試着寫庭審筆錄。寫之前我一直都覺得這是一件很簡單的事情,把大家説的話都記下來就行了,實在記不下來就摘要點,所以我完全沒做任何準備,也沒閲讀過之前的庭審筆錄。等真正到了開庭的時候,才發現自己完全跟不上那個節奏,然後寫到後來程序一片混亂,更重要的是我所謂的摘要點,在庭審時我竟然不知道什麼才算是庭審筆錄裏面的要點。開庭結束後我顯得有點沮喪,然後法官讓我把做的筆錄給她看。看完之後她還是説第一次做到這樣已經很不容易了,可是我心裏還是不服,然後我就一直纏着她讓她幫我修改,在她跟我講了要點之後我就對筆錄進行了完善,之後又試了幾次之後就開始正式上庭做筆錄,第一次在書記員處寫上自己的名字時,我覺得特別神聖。在之後幾次的嘗試中,我慢慢改善,也終於能把筆錄做得像模像樣了。總之我覺得在法院裏面工作就是要耐心細心有決心,然後再加上自己的專業知識,正義感,就能成為一個好的法院工作人員。

第三,傳票和判決書的送達。

這個過程其實是很辛苦很難做的。很多當事人不願意收取傳票或判決書,然後法院就得不斷的想辦法將這些東西送達當事人,訴訟程序才能正常進行,所以我覺得對於法院的送達程序,我們還需要想一些辦法來對其進行完善。

第四,訴訟文書的寫作。

實習期間寫了一些判決書裁定書,但都是很簡單的,而且多半都是套用以前的範本,即便如此,我也發現訴訟文書如果平常沒有進行訓練的話,將來走上工作崗位是不可能一開始就寫出一篇篇漂亮的訴訟文書的。特別是判決書中的經審理查明、本院認為部分,平常看寫好的判決書都覺得是非常簡單的,可是真正到自己寫的時候發現遣詞造句真的特別困難,既要簡明扼要,又要清晰易懂,更重要的是必須小心謹慎不能有任何出錯的地方。剛開始寫的幾份,法官總是不停地改動,然後不停地讓我校對,後來拿去打印時,那位老法官還會一直校對。當時我很不理解,可是那位老法官告訴我,法官工作就是一個細緻活,容不得有半點差錯。之後我就學會了細緻。

在實習過程中,也對法院實務操作做了一些思考。

第一,我們從課本上學到的程序中,有一個交換證據程序,即在庭審開始前,當事人雙方就要在法庭主持下對證據進行交換。但是在我們法院,歷來是沒有這一個程序的,我曾就這個問題跟法官進行過討論。由於沒有這一個程序,就大大增加了庭審現場的負擔,往往一次庭審舉證質證要佔去很多的時間,以至到了法庭辯論階段大家都沒有多少精力去進行辯論了。另外很多不太懂法的老百姓往往在庭審現場聽了對方當事人的舉證之後才發覺自己還有很多證據沒有收集或舉證,以至於他們不得不承擔敗訴的風險。如果在庭審之前就做好了證據交換,當事人雙方就可以更好的收集證據,更有利於瞭解案件的事實真相。同時在庭審過程中,雙方當事人也會有更多的精力去進行法庭辯論,我覺得很多時候精彩的法庭辯論可以讓法官看到他們自己沒有想到的東西,也會大大節約庭審的司法成本。我深深記得有次開庭,被告是武漢某公司,在原告舉證時,他的質證意見就是原告方沒有在庭審前與他交換證據。法官也告訴我他們正在醖釀進行改革,將證據交換環節引入到他們的辦案程序裏面去。

第二,很多當事人法律意識淡薄。或許他們的案子在情理上佔上風,但是於法卻是不容的。但他們就是不能接受敗訴的結果,對法官的判斷很不信任,不斷的上訴申訴,使得法官要不斷的做重複工作,工作強度加大。有些案件在我看來,已經是事實清楚證據確鑿,適用法律正確,可是當事人卻是不停地上訴,使得法院作出的裁決失去了其公信力。美國著名法學家哈羅德伯爾曼曾經説過“法律必須被信仰,否則它將形同虛設”,所以我認為培養人們的“法律信仰”是很有必要的,當然人們信仰法律的前提是每個人都要有必要的法律知識,法律從業人員也應秉着公正正義的理念去維護法律的權威,以此才能樹立起老百姓的法律信仰。

第三,案件調解難度大。在我所實習的法院民二庭,總的來説大部分案件的標的額都不是很大,但很多當事人卻為了那很少的錢鬧進法院,並且雙方的關係往往都已經鬧僵,有時彼此就為了爭一口氣,非得告到底。而且不願意法院進行調解,這在很大程度上增加了訴訟成本,也加大了法官的工作量,不利於訴訟效率和訴訟經濟的實現,也不利於和諧社會的實現。

第四,案件執行難。對於標的額較小的案件,雙方當事人往往關係鬧得很僵,彼此都咽不下氣,即使法院判決,而且數額很小,但是因為雙方當事人的關係,所以都不願意執行。對於標的額較大的案件,有時是當事人沒有履行能力,或者説數額太大當事人不甘心,也就不願意執行。因此導致很多案件即使判了也沒有辦法執行,當事人的權益仍然得不到保障。

以上都是我在實習階段對法院實務工作的一些思考。另外在實習期間,我也學會了很多其他的東西。很多時候我們的東西都過於理論而且只停留在理論的階段,在實務中完全沒有辦法操作,這就需要我們多參加實踐活動,積累實踐經驗,將來從事實務工作的時候才不至於束手無策。很多司法中的操作也是我們在課堂中學不到的知識,需要我們深入實踐去學習,為將來的工作做準備。另外老百姓的法制觀念法律知識仍然是很薄弱的,我們仍要加大法制宣傳的力度,讓更多的老百姓知法懂法守法用法,而這也是我們法學專業的學生所要努力的方向。這次實習時間雖然很短,但我從中感悟了很多,我相信它將受益我的整個生涯。

在法院的實習報告 篇4

時光荏苒,轉眼間大學生活已經度過了兩個春秋,大三如期而至,隨之而來的還有我們的實習。這次實習我們班共分成五個小組,分別被派往五個實習單位進行為期一個月的實習,我們組被派往鄭州市金水區人民法院,雖然我們的專業並不是法學,但考慮到有一定的專業相關性,比如關於勞動糾紛和社會保障方面的還是有一定的意義的。希望通過這次實習學習更多的專業相關知識、處理社會關係的技巧,增強社會適應能力,而這些往往是我們在課堂上學不到的。

雖然這次的實習時間只有一個月,除去雙休日甚至只有二十天,但是這短短的二十天卻讓我感觸頗深。

我被分在了行政庭,我們辦公室裏有一名法官和一名書記員,這一個月來就由她們來指導我的實習工作。剛來到辦公室的第一天我就向老師請教了關於法院的基本狀況,瞭解到由於金水區算是鄭州市管轄範圍比較大的一個區,因此金水區法院平時的工作較其他法院會比較忙,其中尤其以民一庭為最忙,每年接的案子都要有幾千數之多,民一庭主要負責像離婚之類的民事糾紛,民二庭則是負責處理經濟糾紛,而我們行政庭則是負責處理行政糾紛,也就是我們説的“民告官”,此外還有處理申請行政強制執行問題的職能,這樣的性質也決定了行政庭的工作比較清閒;除此之外審判庭還有刑事庭和少年庭,還有負責執行的執行局及法警隊,其他職能部門還有負責立案申請及審查的立案庭、審理監察的審監庭、負責處理信訪案件的信訪科以及從事技術鑑定的技術科等,此外金水區法院下屬的還有柳林法庭和祭城法庭。這就是金水區法院大致的組織職能,各部門分工明確,各司其職,才能使工作有條不紊的進行,而這些對於法院的基本狀況在沒有來到這裏實習之前是完全不瞭解的,這次實習的確使我受益匪淺。

在行政庭裏,必須協助書記員和法官的工作,即使在這裏的工作並不是那麼忙,但還是感到充實而有益。以下是我做的主要工作:

(一)整理卷宗

卷宗分正卷和副卷:副卷是合議庭對案件的討論意見理由等等,是給法院內部看的,當事人及其代理人是絕對看不到的;正卷裏包括起訴書、票據、原被告身份材料、委託書、送達地址確認書、證據材料、答辯狀、法院傳票及公告、庭審筆錄、判決書、送達回證以及上訴狀、上訴移送函、上級法院的判決書及回覆等等,正卷是給當事人及其代理人看的。卷宗不能帶離法院,閲卷完畢後應及時送還案件的承辦法官或書記員。卷宗的整理包括按順序排列內部文書、填寫封面、裝訂成冊、張貼封條、書記員蓋章等工作。

這項工作看起來是一個簡單體力勞動,但是,在整理卷宗時,必須按照一定的順序要求,熟悉並掌握卷宗的整理方法,才能將這些案件材料整理成工整有序的卷宗。在學習整理的過程中,書記員文老師手把手教導,我秉着不懂就問的精神,向她請教了許多整理過程遇到的問題,例如:缺少票據是怎麼回事?送達回證缺失怎麼辦?多餘的證據怎麼整理?經過文老師的指導和自我的學習操作,我摸清了整理卷宗的一系列要求,並能夠獨立的整理卷宗,但不足的是,我整理卷宗的速度太慢而且在粘封皮時總是粘的皺巴巴的,不過所謂熟能生巧,在整理了好幾份卷宗之後,這也不成問題了。

(二)打印文書、送達文書

打印文書同樣要細心,因為司法文書是正式的文件不能有錯別字和不當語句。我首先將文書在電腦上打出來,然後檢查打出來的文檔,修改錯字和不當措辭,然後通過法院內部的即時通訊軟件將文檔傳輸給打印室的工作人員打印出來,然後去取回打印出來的文件,發給法官。送達文書和票據一般都是當事人接到了通知,到法院來領,這就提高了工作效率,票據主要退訴訟費,送達文書還需要按照規定填寫送達回證。除此之外,每份打印的判決書等都要蓋有“與原件核對無異”字樣的章,並且要到辦公室蓋法院的公章,使我更加清晰了法院工作的嚴謹和程序性。

(三)旁聽庭審

通過旁聽案件,我對行政案件的審判特點和程序有了詳細的瞭解,懂得了審理行政案件關鍵在於化解當事人的矛盾,和刑事案件着重體現國家強制力懲罰犯罪不同。因為行政庭審理案件的性質,多數為某人狀告某局(廳)或者某單位的行政不作為案件,這就應該是為老百姓提供了一個申訴的平台,在審理過程中就要在不違背法律規定的條件下,為老百姓着想。這就要求法官不僅僅是法律方面的知識淵博,更應該懂得替當事人着想,儘量減少當事人的訴訟成本。

(四)擬寫並校對庭審筆錄、合議庭筆錄

整理校對庭審筆錄和合議庭筆錄的工作也是相對比較簡單的,主要發現有無缺頁、錯別字、不當措辭等。除此之外,有時需要自己擬寫這些筆錄,由於筆錄一般上都是當事人自己説的原話,是作為證據的,不能對其進行概括總結,因此,這項工作其實也就是在開庭時將當事人的話記錄下來,而一般上法院對於這些也是有固定格式的,所以在開庭之前就可以把基本信息先在電腦上寫好,這是比較簡單的,因此這項工作我也能很容易完成。在運用電腦編排這些文字中讓我認識到掌握相關信息知識和技能的必要。這些基本素質在我們日常的學習生活中就應該注意培養。

(五)擬寫判決書

如果前面的工作只能是一些體力上的勞動的話,那麼擬寫判決書應該是最有技術含量的一項工作了。判決書前面的內容比較容易,原被告、委託人、第三人的個人情況還比較好寫,因為這些內容是現成的,直接寫上去即可。案件案由和法院審理情況這一段有着固定的格式,按照案件審理的實際情況來寫即可。

判決書後面的內容比較多,寫起來也比較困難。原被告與第三人對案情的陳述以及相關理由等內容必須從起訴書和答辯狀中整理出來,要保持與當事人陳述的內容一致,對其中不當的措辭語句進行修改,並適當精簡不必要的內容,這是一個比較困難的過程。剩下的內容是“經審理查明?”和“法院認為?”,這是最重要的內容,因為這是法院調查和審理的最終結果,事關雙方當事人的具體利益,不能有一丁點兒馬虎。由於這個內容是專業方面的知識,作為一個非專業人士還是不是很懂,所以通常是姚老師擬好的稿,只要按照她的擬稿打上去就好了。之後姚老師認真修改了我寫的判決書,並對我進行了指導,指出了我擬寫時的不足之處,使我受益良多。

在實習過程中,除了做上述的基本工作之外,我也認真翻看過整理成冊的卷宗,結合自己專業,發現其中確實是有許多問題需要我們去思考和研究的。

一、關於勞動糾紛和勞動安全的問題

在實習過程中,我經常會接觸到勞動糾紛案件,比如有關於社保局申請強制執行某公司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案件,要求被執行人支付勞動者入職以來雙倍工資、罰款和每日工資3%的滯納金,還有勞動者狀告某單位未履行繳納五險一金義務的案件、狀告社保局行政不作為的案件,以及各種關於工傷的案件等等,對此我也有一些想法。

勞動者如何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成為當前社會的焦點問題之一,國內頻頻出現拖欠工資、強迫勞動、不提供應有的勞動條件等各類勞動糾紛,而勞動者幾乎百分之百處於劣勢。因此必須依法簽訂勞動合同。按照《勞動法》的規定,企業與職工必須簽訂勞動合同,這對於保障勞動者權益至關重要。同時,勞動者應該依據法律的規定,對勞動合同進行內容審查,即審查勞動合同中有無合同期限、工作內容、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勞動紀律、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等內容。存留合同防範風險。勞動合同都是一式兩份,單位一份,勞動者一份,單位蓋章後交給勞動者的合同,勞動者必須保存好,雖然相關法律規章中明確規定事實勞動關係存在,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並依法裁決,但從證據效力上,勞動合同的證明力更強。

其中勞動安全是生產經營活動中的永恆主題。勞動安全問題是經濟建設中必然會遇到,也必須妥善解決的問題。儘管我國黨和國家高度重視勞動安全問題,併為此採取了一系列行政的、經濟的和法律的措施,也確實取得了較好的效果。但從總體上講,勞動安全形勢十分嚴峻,重大生產安全事故時有發生,嚴重威脅和影響着勞動者的生命安全與身體健康,也嚴重影響着經濟建設與社會穩定。我覺得勞動安全形勢嚴峻的主要原因是勞動安全問題在立法上存在着空白和矛盾,在執法上存在着嚴重不足,尤其是一些生產經營單位的負責人或業主不重視勞動安全,不認真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而勞動者又缺乏安全意識與安全技能。進而提出了應對措施,即要按照依法治國方略,建立起一套完整的勞動安全方面的法律體系,並要強化這些法律規範的實施,使勞動安全問題真正得到落實,從而達到勞動安全形勢的根本好轉。

二、關於派遣公司的被派遣勞動者的社保問題

對於這個問題的想法要從一次外出送達説起,實習的某天,有個當事人過來讓我們幫他送達判決書,他是殘聯的,他想解決的問題是依照法律規定殘疾人應該被企業按照一定的比例接收,這是對殘疾人的一種就業保障,如不接收就要向當地殘聯繳費,而他狀告的是一家小型的中介公司,而這種中介公司實際上並沒有多少員工,這要怎麼來計算成為了一個問題。由此也引發了我對另外一個問題的思考,就是派遣公司的'被派遣勞動者的社會保障問題該由誰來承擔?他們的權益要如何來維護?

勞務派遣又稱人才派遣、人才租賃,是指由派遣機構與派遣勞工訂立勞動合同,合同關係存在於派遣機構與派遣勞工之間,但勞動力給付的事實發生於派遣勞工與要派企業之間的一種用工模式。勞動派遣的最顯著特徵就是勞動力的僱用和使用相互分離。勞務派遣公司從事的是單純經營勞動力資源的勞務活動,它通過將員工派遣到用人單位工作的方式賺取利潤。它有兩個最大的特點與其它概念相區別:一是勞動者是派遣公司的職工,存在勞動合同關係,這與勞務中介、勞務代理不同;二是派遣公司只從事勞務派遣業務,不承包項目,這與勞務承包不同。

目前我國的勞務派遣業正處於起步、發展階段,作為一個新生事物,還沒有充分進入政府政策的視野。在缺乏規範的情況下,勞務派遣運作中暴露出許多方面的問題。其中,社保問題是不容忽視的焦點。我國《勞動合同法》中強調了“被派遣勞動者享有與用工單位的勞動者同工同酬的權利。”然而,現實中大部分被派遣勞動者還是不能享有與正式員工同等的社保待遇。

(一)派遣公司中的社保問題

通過資料收集與總結,發現較多勞務派遣公司中主要存在的社保問題有以下幾個:

1、勞務派遣公司社保業務外包影響到被派遣勞動者的社保繳納,侵害到被派遣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2、入保和變更辦理不及時。大部分派遣公司承諾在被派遣勞動者工作三個月後為其補繳社保,但是否及時有效地補繳就不得而知。

3、退保和註銷辦理不及時。如果不及時辦理減員手續,新的用人單位將無法辦理參保增員手續。如果由此影響勞動者在新單位參保和享受社會保險待遇,原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4、勞動監察力度不夠從而形成應付勞動監察,實際工作卻不斷拖延的現象,使得更多的被派遣勞動者的利益受到損害。

5、勞動者個人信息易於泄露,侵害到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6、實務操作中的違規做法。在社保實務操作中最為普遍的違規做法就是要求勞動者承諾“自願”不參加社會保險。

(二)以上社保問題的原因分析

1、經營地位不明確,經營的業務沒有法律的明確規定。

2、經營資質沒有審批,勞務派遣單位的登記註冊,收入核算以及税法方面無詳細規定。

3、混業經營問題,造成大規模裁員,甚至使一些企業減少或不用固定職工。

4、勞務派遣三方的權益缺乏保障。具體問題就有勞動合同問題、參加社會保險問題、跨地區就業的政策銜接問題、勞動者的其他權益問題和其它容易發生爭議的問題等。

(三)勞務派遣公司社保問題的解決對策

針對於解決勞務派遣公司的社保問題,應當通過制定部門規章,讓勞務派遣業享受有關就業促進的優惠政策,成為促進就業安置的重要渠道。

1、勞務派遣許可審批制度。鑑於勞務派遣業涉及到從業人員的勞動權益,開辦勞務派遣必須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在工商部門登記備案,並實行年審制度。各地應根據當地情況,在堅持適度競爭的原則下,通過實行行政許可和控制進入門檻,合理控制勞務派遣機構的數量。

2、不同經營對象、經營領域的勞務派遣公司設置不同的註冊資金等要求。除非特批,否則,必須堅持分業經營,勞務派遣機構不得同時經營勞務承包、勞務中介和勞務代理。同時加強對勞務派遣單位的資質審核,人員專業素質的審核等。

3、制定相關政策規定。如制定勞務派遣業的税收制度。規定以勞務費扣除支付給勞動者的報酬以外的收入為税基,實行較低税率。儘快制定勞務派遣企業工商登記的類別,使其法律單位明確。涉及到勞務派遣公司的税收問題,應改進目前社會保險的繳費制度和手續,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向派遣公司出具正式的繳費憑證。

4、加強對勞務派遣的勞動保障監察,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勞務派遣的勞動保障監察對象包括派遣公司、使用派遣人員單位(包括家庭)。針對家政服務點多面廣現有的勞動保護監察力量手段不夠的情況,可考慮通過對派遣公司的專管員、督導員進行勞動法律政策培訓,使其持證上崗的方式,讓其擔當一部分監督職能,以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5、必須建立一套完備的勞務派遣市場準入制度。勞動保障部門、工商和税務部門設置一套對勞務派遣機構的審核備案制度,嚴格控制勞務派遣市場準入門檻,淘汰不合要求的勞務派遣單位,從而保證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6、勞務派遣從業人員採取靈活的社會保險政策。如在勞動力市場管制放開的情況下,對不同就業形式的差別政策對勞務派遣有重要影響。勞動立法、勞動制度和政策對正規就業保護的程度越高,對非正規就業保護的程度越低,對勞務派遣的需求就會越高。勞務派遣企業必須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正式職工正常繳費,臨時勞務派遣人員參照其他規定繳費。針對流動就業者的情況,應該積極推動建立全國統一的社會保險帳户。

三、關於離退休人員再就業時產生的勞動糾紛問題

這個問題的提出是基於我看到的一個案件,是一個工傷保險的案件,一個59歲的老清潔工在工作中受傷,根據法律要求,超過法定退休年齡不能再簽訂勞動合同,因而也不能享有勞動法規定的法律保護,不能享受相應的社會保險待遇。那麼這個責任該由誰來承擔?離退休人員再就業產生的一系列勞動糾紛該如何解決也成了一個不容忽視的問題。

目前,離退休人員再就業後與用人單位之間發生糾紛引發訴訟較多,案件處理時對法律適用的問題存在一定爭議,退休人員再就業後與用人單位之間是否存在勞動關係。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第二項的相關規定,“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勞動合同終止”。即如離退休人員開始享受基本養老保險了,則有關勞動合同應當終止。目前常見的問題是,很多勞動者處於“退”而不“休”的狀態,在發揮他們的技術專長和才能,由此,他們也沒有辦理退休手續或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那麼他們的合同效力應當如何確定呢?《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的頒佈在一定程度上解決了這個難題,實施條例的第二十一條明確規定:“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勞動合同終止”。即無論有關勞動者是否開始享受養老保險,他的合同都應在他達到退休年齡的當日終止,這是法定終止條件。另外,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三)中第七條規定“用人單位與其招用的已經依法享受養老保險待遇或領取退休金的人員發生用工爭議,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按勞務關係處理。”這樣,此類糾紛處理的法律依據就更加明確了。因此,對離退休人員與用人單位之間發生糾紛後勞動仲裁部門不能受理,離退休人員應直接通過訴訟解決。綜上,《勞動合同法》針對的勞動者,已經不包括退休後工作的人員,這些當事人和單位之間不屬於勞動關係。

因此建議離退休人員,在參加工作前不妨與單位簽訂僱傭或者勞務合同,明確並細化工資、福利、獎金等具體內容,並把加班費、休息日等內容約定清楚。這樣發生糾紛後,退休人員就可以按照合同約定來維權了。

而退休人員再就業中因工作原因受到的事故傷害是否認定為工傷,首先需要認定該退休人員與現單位之間是否構成勞動關係,如構成勞動關係才應適用《工傷保險條例》認定工傷。而享受養老保險待遇的退休人員與現單位之間的用工關係不構成勞動關係,不屬於《工傷保險條例》調整的範圍,故已享受養老保險待遇的退休人員在務工中受到事故傷害不應認定為工傷,而應由用人單位對其承擔人身損害賠償責任。

因此這方面有這樣三個條例我們需要了解:一、已享受養老保險待遇的退休人員再就業與現用人單位不構成勞動關係;二、在再就業中受到事故傷害的已享受養老保險待遇的退休人員可通過民事賠償途徑獲得救濟;三、超過法定退休年齡但未享受養老保險待遇的農民工因工受傷的可以認定為工傷。

實習結語

實習,就是實實在在地學習,實習中我深深地體會到這一點。我學會了如何整理卷宗並裝訂歸檔,學會了如何擬寫判決書,瞭解了法院內部的職能分工,熟悉了行政審判流程,體會到了理論與實踐的結合。這次實習,可謂收穫頗豐。實習在給了我啟發的同時,也讓我認識到自己的不足:理論與實踐脱節,無法將理論熟練地運用,專業知識不紮實,對於專業知識的學習有待於加強。

實習期間,我拓寬了視野,增長了見識,認識到我還有很多知識要去學習,要去實踐,要去將自身的理論與實踐緊密結合,而更多的是希望自己在工作中積累各方面的經驗,為將來自己的工作之路做準備。

在法院的實習報告 篇5

首先,我想向所有為我的實習提供幫助和指導的市中級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員及我的老師致謝,感謝你們為我的順利實習所作的幫助和努力。同時,我要感謝吉林大學法學院法律實習協會,感謝協會的負責人和協會的所有同學,感謝你們在臨近期末考試的時候還在為我們實習而忙碌!

通過實習,我瞭解了許多平時在書本上學不到的實踐知識,在我的專業領域獲得了實際的工作經驗。在此期間,我注意將自己所學理論與實習實踐有機結合起來,理論與實踐相結合,使我更好的理解和掌握了所學知識。實習期間,我進一步學習了相關法律知識,瞭解了庭審案件從立案到結案的過程,熟悉了庭審的具體程序。實習結束時,我的工作得到了實習單位充分的肯定和較高的評價。

在近一個月的實習時間裏,我基本上掌握了案卷的整理、訂卷等工作的操作細節;進一步鞏固了一些具體的司法程序知識,如:刑事案件的簡易程序、普通程序等;在實踐中鞏固了一些司法文書如執行通知書、結案登記表、換押證、上訴函、開庭公告、提押票、傳票等的書寫方法。

這次實習是我大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經歷,其收穫和意義都很大。通過實習,我將自己所學的知識應用於實際的工作中,理論和實際是不可分的,在實踐中我的知識得到了鞏固,解決問題的能力也受到了鍛鍊;本次實習開闊了我的視野,使我對法律在現實中的具體運作有所瞭解,也對專業用語有了進一步的掌握;此外,我還結交了也一些法官朋友,從他們身上我學到很多為人處世的方法,這些都是在書上學不到的。在整個實習過程中,作為一個吉大學生,我竭力成為一名吉大文化的使者,向社會展示吉大學生的良好素質,使他們瞭解吉大。

最後,我想借此機會,再一次向為我的實習提供幫助和指導的市中級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員及我的老師,吉大法律實習協會的所有同學和在實習過程中幫助我的朋友、同學致以衷心的感謝!我會在將來的學習和工作中,充分吸取這次的實習經驗,將它更好的運用在實際工作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