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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學畢業實習報告13篇

在學習、工作生活中,報告對我們來説並不陌生,報告成為了一種新興產業。那麼報告應該怎麼寫才合適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法學畢業實習報告,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法學畢業實習報告13篇

法學畢業實習報告 篇1

我的實習是由南開大學法律系和四平市中院共同安排的。通過實習,我在我的第二專業法學領域獲得了實際的工作經驗,鞏固並檢驗了自己兩年本科學習的知識水平。實習期間,我瞭解並參與了大量民事訴訟的庭審過程,在一些案件的審理中還擔任了書記員的工作,並且對部分參與案件提出了自己的想法。在此期間,我進一步學習了民法及民事訴訟法,對程序問題有了更深的理解,將理論與實踐有機結合起來。我的工作得到了實習單位充分的肯定和較好的評價。

實習期間我主要對關於郭繼魁與四平市中興經貿有限公司、四平市中興建築公司、四平市中興房地產開發公司及尹傑買賣合同糾紛一案進行了深入的研究,參加了案件審理的全過程,並被特許參加合議庭評議。

案件具體情況如下:

一、案件的由來和審理經過郭繼魁與中興經貿有限公司、中興建築公司、中興房地產開發公司及尹傑買賣合同糾紛一案由四平市鐵西區人民法院20xx年4月29日作出(2XXX)四西民二初字第349號民事判決。宣判後,郭繼魁不服,提出上訴,四平市中院於20X3年7月4日立案,並依法組成合議庭,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上訴人郭繼魁、委託代理人蓋如濤,被上訴人四平市中興經貿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經貿公司)委託代理人胡振儒,被上訴人四平市中興建築公司(以下簡稱建築公司)委託代理人蘇軍,被上訴人四平市中興房地產開發公司(以下簡稱開發公司)委託代理人付佳賓,被上訴人尹傑、委託代理人竇樹法到庭參加訴訟,本案現已審理終結。

二、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加人情況上訴人(原審原告):郭繼魁委託代理人:蓋如濤。被上訴人(原審被告):中興經貿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劉連貴委託代理人:胡振儒被上訴人(原審被告):中興建築公司法定代表人:劉連貴委託代理人:蘇軍,被上訴人(原審被告):中興房地產開發公司法定代表人:吳孝貴委託代理人:付佳賓,被上訴人(原審第三人)尹傑,委託代理人:竇樹法三、原判要點和上訴的主要內容原告郭繼魁訴稱:XXXX年6月7日原告與被告四平市中興建築公司簽訂商品房出售協議書,將中興二期工程⑥-⑦,2/0A-B軸約86平方米商網出售給原告,原告按合同約定交房款30萬元,後又於XXX年9月26日、9月30日分兩筆交增面積款13萬元。但被告四平市中興經貿有限公司至今未履行合同,交付房屋。此房於20xx年5月被被告四平市中興房地產開發公司賣給第三人尹傑,是重複買賣,這種行為是無效的。

現原告訴至法院,要求被告四平市中興經貿有限公司履行合同交付房屋,並承擔訴訟費。被告四平市中興經貿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經貿公司)辯稱:原告所述無異議。被告四平市中興建築公司與原告所籤的合同是受經貿公司的委託,是合法有效的,原告是初始買受人,交付了全部房款,應予以保護。第三人與四平市中興房地產開發公司所籤購房合同是重複買賣行為,開發公司發現重複出售後,已通知第三人解除合同,且第三人的房款未全部支付現金,是用一輛車折抵了20萬元房款,是無效合同,經貿公司可以按照規定賠償第三人損失。

被告四平市中興建築公司(以下簡稱建築公司)辯稱:被告建築公司與原告簽訂的購房合同合法有效,原告已按合同約定交納了全部房款,第三人與四平市中興房地產開發公司簽訂了購房合同屬於重複買賣,是無效合同,不應支持。被告四平市中興房地產開發公司(以下簡稱開發公司)在法定期限內未做答辯。第三人尹傑訴稱:第三人於2X0X年4月6日與被告開發公司簽訂商品房銷售合同是合法有效的,且被告經貿公司已確認了第三人的買賣關係;他們之間是惡意串通,損害了第三人的利益。原審法院認為:與原告籤合同的被告建築公司不具有銷售房屋主體資格,與第三人籤合同的被告開發公司具有銷售房屋的主體資格,雖然原告購房時間早於第三人買房時間,但原告與第三人的各自買受行為不是建立在同等條件之上,故不存在初始買受權問題,原告與被告建築公司簽訂的《購房協議書》無效。但被告建築公司明知不具有預售商品房條件就與原告簽訂了商品房買賣合同,且受益人被告經貿公司在同意此房賣給原告之前,就已給第三人換了房款收據,因此二被告的行為對原告是一種欺詐行為。

被告經貿公司以持有《商品房出售許可證》為由,願將爭議房屋賣給原告,但《許可證》是在20xx年7月取得的,不能對抗以前的買賣行為。被告開發公司發現該商網重複出售後,於20xx年9月6日向第三人發出通知,因無權出售此房,要求解除合同。但被告經貿公司於20xx年5月17日給第三人更換了交付房款的收據,換收據的行為就是被告中興經貿公司同意將此房出售給第三人的意思表示,解除合同是單方行為,是無效的。因此,第三人與被告開發公司所籤購房合同是合法有效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六十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九條之規定,判決:被告四平市中興房地產開發公司與第三人尹傑簽訂的合同合法有效,其買賣關係成立;被告四平市中興建築公司與原告郭繼魁簽訂的合同無效,被告四平市中興建築公司於本判決發生法律效力之日起立即返還原告郭繼魁購房款43萬元,並給予房款43萬元一倍的賠償損失,兩項合計86萬元。

被告四平市中興經貿有限公司承擔連帶責任。上訴人郭繼魁請求撤銷原審法院判決,依法重新判決郭繼魁與建築公司買賣商品房合同合法有效,保護上訴人的初始買受權。其理由概括為:建築公司是該房屋的施工單位,出賣此房是該樓房投資人經貿公司委託同意的,賣房款由經貿公司用於支付工程款。此後經貿公司於20xx年7月取得《商品房銷(預)售許可證》後,又對建築公司買房行為再次予以確認。郭繼魁買房是XXX年6月7日,尹傑重複買該房合同是二年後的XX年5月,同尹傑算帳“換據”是XXX年6月,均在經貿公司XX年7月取得《商品房銷(預)售許可證》之前。但尹傑的購房合同,此前賣房人已聲明廢止,而對上訴人購房協議,賣房人在取得《商品房銷(預)售許可證》後又予確認。據此應認定初始購房合同有效,此後重複購房合同無效。

被上訴人經貿公司、建築公司、開發公司對上訴人的上訴請求及理由無異議,經貿公司同意按照規定賠償第三人的損失。被上訴人尹傑辯稱:原審判決正確,應予維持。上訴人郭繼魁與經貿公司、建築公司、開發公司之間惡意串通損害第三人的利益。尹傑與開發公司簽訂的商品房銷售合同是合法有效的,購房款已按合同約定全部交齊。且被經貿公司以開具購房款收據的形式予以確認,因而尹傑的合法權益應受到保護。

四、對事實和證據的分析及認定XX年9月四平市計劃委員會批准開發建設座落於四平市鐵西區英雄大街20號:0204-39的站前批發市場項目。項目開發人是開發公司,投資並組織建築施工管理人是經貿公司,建築施工是建築公司。工程於XX年6月開工。XX年6月7日郭繼魁與建築公司簽訂了《購房協議書》(建築公司對外銷售商品房是由經貿公司委託),郭繼魁購買中興在建二期工程一層商網⑥-⑦,2/0A-B軸,建築面積約86平方米,交付房款30萬元,同年9月26日、9月30日又交增面積款13萬元,因該商網內部裝璜工程未完工,未能交付使用。X年4月25日尹傑與開發公司簽訂了《商品房銷(預)售合同》,尹傑購買中興在建二期工程一層商網⑥-⑦,2/0A-B,軸建築面積89.5平方米,按合同約定交付房款34.5萬元,建築公司開據了收據,經貿公司又自自己名義予以換據。該建築面積與郭繼魁購買的建築面積均為商網一層同一處房屋。起訴前,尹傑在未取得進户手續,未經賣方同意的情況下,對該房屋自裝防盜門上鎖,予以佔有和控制。

2XXX年9月25日,在吉林揚信律師事務所律師(經貿公司法律顧問)胡振儒的見證下,由中興企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經貿公司、開發公司三家相互關聯、又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法人代表,對站前批發市場新建樓房(中興二期工程建築樓房)的所有權進行了確認。三方協商一致,確認該新建批發市場樓房為經貿公司所有,該公司對此批發市場樓房享有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權。XX年7月29日經貿公司取得《商品房銷(預)售許可證》後,對過去委託建築公司出售的商品房,及建築公司與郭繼魁簽訂的購房協議再一次進行確認。XX年9月6日開發公司以無權出售商網房屋為由,向尹傑送達瞭解除商品房銷售合同通知,並要求解決善後事宜。後因尹傑強行佔有了合同約定房屋,XX年10月23日郭繼魁向鐵西區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取得協議約定商品房。

證據:1、郭繼魁與建築公司簽訂的購房協議書及建築公司出具的購房款收據

2、尹傑與開發公司簽訂的商品房銷售合同及建築公司出具的購房款收據和經貿公司換據收據。

3、批發市場新建樓所有權確認書。

4、商品房預售申報表和商品房銷(預)售許可證。

5、開發公司給尹傑送達的通知。

6、經貿公司確認書。

7、國有土地使用證。

8、產權確認書及移交收據。

9、施巍證言材料。

10、王金榮的證言材料。

11、其它相關證據材料。

五、解決糾紛的意見和理由根據原審判決,上訴人上訴請求及理由,被上訴人的答辯,本案爭議的焦點問題是:郭繼魁與建築公司簽訂的房屋買賣協議書和尹傑與開發公司簽訂的商品房銷售合同,哪一個合同有效,買賣關係應受法律保護。經二審開庭審理合議庭評議認為:

1、郭繼魁與建築公司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協議有效,其買賣關係應受到法律保護。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條規定:“出賣人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與買受人訂立的商品房預售合同,應當認定無效,但是在起訴前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的`,可以認定有效”。又根據《合同法》第五十一條規定:“無處分權的人處分他人財產經權利人追認或者無處分權的人訂立合同後取得處分權的,該合同有效”。依據上述法律規定,當時建築公司作為施工方,受投資人經貿公司的委託與買方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協議,以及經貿公司作為投資方、開發公司作為項目開發方與買方簽訂的商品房銷售合同,均處於未生效或效力待定狀態。它需要這一項目明確產權所有人,並由產權所有人申領《商品房銷(預)售許可證》後,對這些合同進行確認,才能生效。因而郭繼魁與建築公司當時簽訂協議時,其效力並未確定。但後來項目投資人經貿公司成為產權所有人,並取得了《商品房銷(預)售許可證》,他對建築公司與郭繼魁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協議再次進行了確認,使該協議由效力待定狀態,轉變成了發生法律效力的協議,協議雙方當事人的買賣關係受法律保護,因而,商品房理應由郭繼魁所有。

2、尹傑與開發公司簽訂的商品房銷售合同無效,尹傑受到的損失按規定應得到賠償。尹傑與開發公司簽訂商品房銷售合同時,由於產權所有人沒有確定,《商品房銷(預)售許可證》尚未取得,因而其合同效力也處於待定狀態。但項目投資人經貿公司成為產權所有人,取得《商品房銷(預)售許可證》後,沒有對開發公司與尹傑簽訂的商品房銷售合同予以確認,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條的規定,這一合同的性質就發生了質的變化,由效力待定狀態,成為無效合同。雖然當時籤合同時的收款人是建築公司,後來還由經貿公司予以換據,但由於經貿公司當時既不是產權所有人,也不是《商品房銷(預)售許可證》持有人,其換據行為只能是屬於收款行為。

所以,經貿公司成為所有權人,取得《商品房銷(預)售許可證》後,開發公司向尹傑下發瞭解除合同通知。而且,開發公司與尹傑簽訂的合同,發生在建築公司與郭繼魁簽訂的協議兩年之後,依《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也屬侵害了初始買受人郭繼魁的合法權益,郭繼魁的初始買受權也理應受到法律的保護。合議庭評議時還認為,造成尹傑與開發公司簽訂的商品房銷售合同無效,其責任完全在於具開發公司、經貿公司和建築公司。

開發公司與尹傑簽訂合同時,購房款由建築公司收取並出發票,後來又由經貿公司換髮了購房款收據,因而這三家企業對房屋重複出售是明知的。而尹傑對開發公司的重複出售行為當時是不知道的,買受行為是善意的,所以,其所受到的損失理應按照相關規定予以賠償。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九條第一款三項規定:“出賣人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時,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合同無效或者被撤銷、解除的,買賣人可以請求返還已付房款及利息、賠償損失,並可以請求出賣人承擔不超過已付購房款一倍的賠償責任:(三)故意隱瞞所售房屋已經出賣給第三人或者為拆遷補償安置房屋的事實”。依據這一規定,開發公司應返還尹傑購房款345,220.78元,並給予購房款一倍的賠償損失。

經貿公司、建築公司承擔連帶給付責任。由於案件牽涉關係複雜合議庭將該案提交審判委員會,其中包括我個人的意見在內的合議庭意見一併提交。審判委員會對合議庭意見大部分予以支持,但由於對於法律條文理解不同以及考慮多方客觀因素,對第三人獲賠問題經激烈討論採取了其他觀點,即由於尹傑在本案中沒有向法院請求返還和賠償,應另求法律途徑予以解決。綜上,二審法院認為,原審判決有誤,適用法律不當,上訴人郭繼魁上訴有理,應予支持。經四平市中級人民法院20xx年第39次審判委員會討論決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三條第一款二、三項的規定,判決:

一、撤銷四平市鐵西區人民法院(20xx)四西民二初字第349號民事判決;

二、中興建築公司與郭繼魁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協議有效,買賣關係成立;

三、中興房地產開發公司與尹傑簽訂的商品房銷售合同無效。一、二審案件受理費22,220.00元,由中興房地產開發公司、中興經貿公司、中興建築公司負擔。

通過對本案的深入研究,我認為四平市中院,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判決公正。但是,其中對於第三人尹傑的賠償問題我仍堅持在合議庭中我提出的意見:1第二審案件的審理應當圍繞當事人上訴請求的範圍進行,當事人沒有提出請求的,不予審查,但判決違反法律禁止性規定、侵害社會公共利益或者第三人利益的除外。2中興建築公司與第三人尹傑簽訂的合同屬於無效合同,對於無效合同依法律規定應恢復原狀、返還原物、賠償損失。基於以上兩點原因,我認為,法院應對第三人利益予以保護,即開發公司應返還尹傑購房款345,220.78元,並給予購房款一倍的賠償損失,經貿公司、建築公司承擔連帶給付責任,而不應該使第三人另求法律途徑解決。這樣,對善意第三人利益沒有有效保護,而且增加訴累,浪費司法資源。

本次實習是我大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經歷,其收穫和意義可見一斑。首先,我可以將自己所學的知識應用於實際的工作中,理論和實際是不可分的,在實踐中我的知識得到了鞏固,解決問題的能力也受到了鍛鍊;其次,本次實習開闊了我的視野,使我對法律在現實中的運作有所瞭解,也對法言法語也有了進一步的掌握;此外,我還結交了許多法官和律師朋友,我們在一起相互交流,相互促進。作為一個南開學生,我竭力成為一名南開文化的使者,向社會各界的朋友們介紹南開,使他們走近南開,瞭解南開。首先,我想向所有為我的實習提供幫助和指導的四平市中級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員和我的指導老師致謝,感謝你們為我的順利實習所作的幫助和努力。

法學畢業實習報告 篇2

一、實習目的:

法院是中國司法活動的核心機構,它有着嚴謹的運作體系和程序,是掌握司法裁判的神聖所在。大四下學期,我去了在xx縣法院進行專業實習,這次在法院的實習,主要是為了更加深入瞭解法院,因為我們專業將來必定跟法院打交道;同時希望提高自己的人際交往能力,提高自己對社會的認知能力,多一點社會閲歷,兩個月的實習把我從一個單純的學生過渡到一個社會人,通過實踐的檢驗和錘鍊,進一步提高自己的法律素養。

二、實習單位及崗位介紹:

這次的實習,我選擇在xx縣人民法院,主要是在刑庭裏面幫忙書記員處理一些事務性的工作,雖然輪到我的工作不多而且大多有些重複,但我依然保持着濃厚的興趣處理每項事情。書記員主要負責案件的記錄工作,包括庭審筆錄、送達筆錄、詢問(訊問)筆錄、調解筆錄等等,還要負責一些案卷的整理裝訂工作及一些文件的打印送達工作。雖然看起來簡單,但是其中的繁瑣想必只有經歷了才知道。

 三、實習內容及過程:

刑庭只有我一個實習生,難免有些緊張和擔心,害怕自己做不好工作,為別人添麻煩。不過,這也是個鍛鍊自己的好機會,正因為是一個人,更是需要我獨立迎接挑戰。就這樣,我滿懷激情,正式開始了在xx縣人民法院的實習生活。

我記得進刑庭的第一天,帶我的xx審判員跟我説看到的一切屬於保密的東西都要爛在肚子裏,會議上各個法官的的意見理由都屬於保密的內容,不能透露出去。在這裏的每一天你要多聽多看,不要把自己看成是來實習的,要知道在當事人與代理人眼裏你就是法院工作人員,你就代表法院的形象,遇到不懂的問題要多問也要自己思考。來的第一天就讓我感受到了法院工作不同於其他工作的特殊性,思想上也重視了很多。

我從填寫各種表格、訂卷宗這種最瑣碎的事情做起,但在完成這些工作的過程中,徹底改變了我之前認為的“打雜”沒用的看法,只要你用心,就會從中學到很多。實習中有很多事情給我留下了深刻印象並讓我從中汲取了不少經驗知識。第一件事就是裝訂卷宗,雖然聽起來很簡單,但其中卻包涵了很多法律知識。訂卷並不只是一個手上的活,一本卷就是一個案子的全部內容,當事人要説的,代理人要説的以及法官要説的都完整地反映在了卷宗裏。而案件的審判流程表反映了一個案件的基本信息,一本卷的排列順序也完整地反映了整個案件的流程順序。立案審批表,訴狀,受理案件通知書,以及案件受理費的發票,這是發生在立案階段,屬於立案庭的工作。當一本卷宗從立案庭轉移到審判庭的時候表明:這個案件已經通過審查符合立案標準,並已經告知原告案件已經受理等待送達被告排期審案。卷宗從立案庭出來就到了庭長那兒,等待庭長將他們分配給每個審判員,而審判員則把案卷給自己的書記員讓他們去做前期準備工作。而應訴通知書,當事人告知書這表明被告已經應訴,可以走審判程序了。在做完這些工作了卷宗也應該從書記員手中回到法官手中了。接下來的'工作是等待被告答辯,安排開庭,開庭後的工作是判決。這樣一份卷就訂好了。我們目睹的這些,其實已經是一個刑事案件從公安局到檢察院再到法院的最後的程序。這讓我真正把課本上的東西連了起來。在訂了幾份卷後就基本上了解了整個辦案流程,這大概也是實習生必須訂卷的目的吧。

歸檔這些要求看着僅僅是些條條框框,照做就可以了,但在我們真正做的時候需要千萬般小心。法院對歸檔工作要求很嚴,有時候一點錯誤就必須重新寫重新做。這個整卷工作折磨了我們大多數時間,不過到最後終於功夫不負有心人徹底的掌握了,在其中走了很多彎路,只有自己才知道。

還好我沒訂幾份卷就熟悉了這一流程也就開始學習下一步的工作。

説起這記錄工作,也許有人會認為書記員的記錄只是簡單的記錄罷了,毫無技術和難度可言,但作筆錄其實是大有學問的。本來我就對記錄這個工作完全不瞭解,再加上沒有經驗,不知道各種記錄應有的格式,一開始完全摸不着門道。慢慢的我發現各種記錄都有一定的規律和格式,只要掌握了這些基本的規律和格式,記錄就會簡單很多。比如庭審筆錄、起訴書副本送達筆錄,都有“頭紙”,就是將常規的、必須要問的問題都事先打印好的紙。以庭審筆錄為例,“頭紙”的內容通常有開庭時間、地點、案由、被告人的基本情況、是適用簡易程序還是普通程序、公開還是非公開審理、合議庭成員名單、被告人權利告知等內容,這些都是打印好的,開庭前一天,法官就會把起訴書副本給書記員,以上內容只要照着起訴書副本抄寫就好了,能省下不少時間和精力。也就是説,真正的紀錄是從法庭調查開始的。另外,在法庭調查的部分,記錄也是有規律可循的。有些程序是反覆循環的,將其他固定的話反覆寫,就能省去很多功夫了。

在庭審的過程中,法官的思路是最清晰的,法官的思路引導着整個審理過程;法官總結的爭議焦點很關鍵,關係到能否準確地指出案件的要害;而一個好的律師,首先要思路清晰,能夠自圓其説,還要較好地捕捉法官提出的問題的深層含義,不要答非所問,詭辯在中國這樣一個極力追求事實真相的國家裏不太管用,反而招致法官表面上的厭煩。刑庭當事人各色各樣,都是專業表演系畢業的,為了達到自己的目的它們會使出渾身解數讓法官相信自己是受害者是站立的一方,這個時候作為法官要站在一個公平公正的立場來考慮問題,千萬不能讓自己的同情心影響到對事情的判斷。這是我第一次幫忙記錄時林庭長説的話。現在想起來還記憶猶新,而八週的實習生活正是證明了那些話的準確性與重要性。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我在實習期間嘗試了自己寫刑事判決書的稿紙。由於書記員都很忙,林庭長就將兩件案子交給我讓我寫一份判決書稿紙。這對我來説是非常大的考驗,要知道,這兩件案子都是普通程序,寫判決書要求將每個證據的主要內容都寫出來,並指明該證據都證明了什麼,通常要寫十幾頁。要寫出判決書,就必須對整件案子十分熟悉,將厚厚的偵察卷看透。經過這兩次寫判決書稿紙,我深切地感受到寫判決書的不易和各位老師的辛苦,讓我學到了很多,鍛鍊了我克服困難的意志。

其實當法官真得很累,在學校時老是覺得法官很輕鬆,覺得法官是個很容易的工作,在這八週的實習中我深刻的理解到法官真得很難,每天要開庭,接待當事人代理人還要寫判決,更不用説他們還要學習。除了要有紮實的法律基礎,豐富的辦案經驗之外,還要面對形形色色的當事人。我在法院的時候,經常能看到情緒激動的當事人,有的蠻橫無理,有的大吵大鬧,有的號啕大哭,法官都很耐心地為他們解釋相關的法律知識,盡最大的努力保障他們的合法權益,經常一講就是大半天。老師們告訴我,作為一名法律工作者,就是要伸張正義,保護老百姓的合法權益,對每個來訪者都應該以禮對待,平等對待。而且身為法官,會經常遇見一些很難纏的當事人,甚至會有危險,這些問題都是要考慮到的。法官們討論案情,對判決結果及判決書的內容反覆推敲反覆修改,認真工作的態度令我十分敬佩。

在實習的過程中,我經歷最多的,還是聽了各種各樣的案件,從一個案件送來到結案的全過程。在這些案件中,盜版光盤的,有故意碰瓷的,有妨害公務的,有賣淫的,有招搖撞騙的,有故意傷害的,有運輸毒品的,有故意殺親人的,以前認為刑事罪犯大逆不道,對他們深惡痛絕,而當我聽了許多的案件審理,親眼見到法官和罪犯、被害人、當事人、家屬談話,瞭解了案件的全過程,逐漸改變了看法。讓我覺得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其實他們就是一些再普通不過的人,對罪犯,從最初的厭惡、好奇到後來的麻木。每天看着罪犯和一些家屬出出入入,每天看着來往法院的人,會覺得本認為不會很多的刑事案件實際很多,會覺得生活的世界原本複雜,什麼事情都有可能發生,而幾百個法條又如何能解決得了紛繁複雜的社會的各種問題。

其實,法庭就是一個社會的縮影,體會着社會中的悲歡離合。看着每天寫的幾年甚至十幾年的刑事判決書,其實就是決定了一個人的命運以及他的家庭,但這都是他們自己做的,偶然也好、故意也罷。這些都警示我們,尤其是作為一名學法學的學生,不要一時衝動誤入歧途,要好好珍惜來之不易的學習和生活。

 四、實習總結及體會:

經過這兩個月的實習,我深感自身的理論知識掌握不夠,很多理論上的問題都不是我目前就能夠理解的,實踐技能也不牢,很多基本社會方面的能力仍欠缺錘鍊。而且也不能很好的把二者融合起來。具體來講就是課堂上的教學側重理論知識的掌握,而對實踐方面卻很少涉及。這致使我們在實踐過程中經常捉襟見肘。很多情況下,一些司法操作過程中的小事對我們來説都很陌生,也經常使我們感到束手無策。臨行前,法官還大發感歎説我們實習時間偏短,要我們下去多找機會鍛鍊。因為法律實踐是一個漫長的過程。它不斷將理論知識運用於實踐當中,然後從實踐中得出新結論並重新指導實踐。不用説實習兩個月,就算實習一年半載都還遠遠不夠。現在的我,多了一份淡定與自信。我不僅鞏固了大學所學的法學專業知識,還鍛鍊了法律實踐能力,提高了我解決問題的能力,拓寬了我的思維,開闊了我的視野,使我對法律在現實中的運作有所瞭解。通過與該法院的各位老師的溝通與交流與其建立了良好的關係,大大增加了我的人際交往能力,增長了社會經驗,開闊了眼界,令我受益匪淺。法院這座莊嚴肅穆的建築裏面有的不是冰冷,而是書記員和法官們對我們的關懷和熱情,原來以為很浪費時間的工作,可是到了最後,我發現自己還真的有了不捨,這段時光,雖然辛苦,卻構成了我完整法律生命的一部分,也讓我的大學生活終於有了一次真正意義上的實習經歷,在兩個月的時間裏,我基本熟悉了案件從立案到審結的大致的全過程,這對我的温習與鞏固將會有極大的幫助。理論與實踐結合才能把知識學透,現在回想起來收穫真不少。這真是一次不可多得的鍛鍊機會,為我的法律生涯畫上了很好的第一筆。在這短短兩個月的實習生涯中,我也深切感受到了法院工作的不易。雖然,法院代表國家行使審判權,但法院和法官也有那麼多的難處。取證工作困難重重,知情人不願吐漏實情;有關人員漠視法律,恃權凌法不配合;弱勢羣體忍氣吞聲,維權意識淡薄;當事人法律觀念匱乏,因小失大。這一切都促使我堅定了將來從事法律職業的夢想。

法學畢業實習報告 篇3

一、實習單位及崗位簡介

唐山市中級人民法院位於建設路與新華道交叉口附近,南臨唐山酒店,位於唐山市中心。中級人民法院門朝南,大門左側有四層樓,是民事審判庭。民事審判庭分為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民四庭。大門右側有五層,一層、二層、三層主要是機關室和一些日常辦公機構,四層、五層是刑事法院和行政法院。我實習的刑二庭在五樓。五樓右側為中級人民法院立案大廳,是人民法院向基層人民法院提交的上訴案件和中級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窗口。中級人民法院除刑事審判庭、立案大廳外,還設有執行庭。刑二庭主要審理盜竊、強罪、非法拘禁罪等侵犯財產罪,侵犯公民人身權利罪。我在第二刑事法院實習的主要工作是幫助法官整理和裝訂文件,處理日常工作,將所學知識與實踐相結合。

二、實習過程

在實習期間,我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唐山中級人民法院的規章制度,遵守社會道德和職業道德。尊重法院工作人員,注意自己的語言、行為和外表,認真撰寫實習日誌,及時總結實習經驗和經驗。

在實習期間,我的主要工作是裝訂文件。刑事案件的檔案與民事案件案。然而,與民事案件不同事案件不同的是,刑事案件中有更多的減刑假釋案件。

在實習期間,我聽取了案件的審理,這與上學期的民事案件不同:民事案件的審理往往注重平等當事人的利益;刑事案件的審理注重對整體利益。

在實習過程中,我瞭解並鞏固了與刑事案件審判程序相關的知識。通過與法官的溝通,我瞭解了更多書中沒有的專業技能和實際工作。實習結束時,我的工作得到了實習單位的肯定和更好的評價,在理解上有了很大的收穫,但也發現了自己的許多缺點。

三、實習的主要情況和經驗

我和幾個同學來到唐山市中級人民法院,由法院負責人統一安排,在第二刑法院的各個辦公室分配我們。在第二刑法院實習一個多月後,我學到了書本上學不到的知識,更好地將理論與實踐相結合。

整理裝訂案件。雖然不是年底,但每天處理的案件越來越多,一項艱鉅的任務——歸卷,就擺在了整個刑事工作人員面前。我們的主要任務是對案卷進行排序、封皮,然後裝訂成冊。通過整理案件檔案,我瞭解了各種文件的分類歸檔,對從立案到審結的簡單程序有了更深入的瞭解。雖然這項工作沒有技術含量,但它非常重要。從第一頁到最後一頁,案件與整個案件密切相關。通過閲讀文件,我們可以更清楚地瞭解案件,並對案件做出良好的定位。與民事案件一樣,刑事案件的卷宗分為正卷和副卷。第一卷需要從前到後安排:案件信息管理表、上訴傳遞信、一審判決(裁定)、上訴、押金、法庭記錄、二審判決(裁定)、委託判決書、送達回證。副捲包括:合議庭筆錄、審判委員會討論筆錄、判決書。如果有辯護材料,還應將律師的信、授權委託書和辯護材料排入正卷,然後編寫頁面、目錄、準備表並裝訂。但與民事案件不同,刑事案件對犯罪分子的`減刑案件較多。減刑案件包括減刑建議書、審批表、檢察院評審表、支隊減刑建議書、原判決書、執行通知書、服刑獎勵、合議庭記錄、減刑批准表、審判報告、刑事裁定、減刑通知書、送達證書等。

案卷是整個案件的真實寫照。通過整理和翻閲案卷,我可以從案件立案到審結執行,分析整個案件。

聽案件的審理。實習期間,聽案件也能給我一個很好的教訓。我們第二刑事法院審理了一起由檢察院抗訴引起的間接故意殺人案。

案件事實:被告王駕駛一輛重達25噸的無照卡車,在轉彎時撞倒了自己的行人馬。王主觀假設馬是否死亡,沒有確認馬是否死亡,所以他倒車,最終導致馬死亡。在法庭辯論階段,雙方就王的倒車行為進行了辯論。檢察院認為王的行為構成間接故意殺人罪,辯護律師堅持王構成過失致人死亡罪。

通過審理此案,我進一步區分了(間接)故意殺人罪和過於自信的過失致人死亡罪:過於自信的過失致人死亡罪,行為人對死亡結果的發生持輕信的心理態度,這種心理狀態是基於一定的主客觀條件,如我的能力、經驗、當時的環境等客觀條件,客觀上,通常會表現出一些積極避免死亡結果的行為;故意殺人的行為人(間接)對死亡結果的發生持放任的心理態度,既沒有根據某些條件避免結果發生的意圖,也沒有避免結果發生的行為果是否發生,都不違背行為人的意願,所以讓死亡結果發生。

在這種情況下,我認為王構成了(間接)故意殺人罪,因為他的行為符合(間接)故意殺人罪的要素。主觀上,王放任了馬的死亡結果。其倒車行為在實踐中不符合普通人的思維。

完成判決書。判決書的製作似乎是一項相對簡單的工作,但要做好並不容易。一般來説,每次開庭後,經過合議庭合議和審判委員會討論,審判長都會在電腦上寫判決初稿。在接下來的工作中,你需要先打印一份寫好的初稿來校對。除了注意判決書中是否有錯誤的單詞和格式問題外,最重要的是注意刑期的計算。刑期對犯罪分子來説非常重要,罪犯被拘留的時間有關。判決規定的期限長於或者短於實際判決的,不利於保護犯罪分子的合法權益,對司法權威構成威脅。

校對完成後,進入正式打印階段。打印的份數取決於實際情況,但至少有五份備份。

在實習期間,我還了解了二審案卷的郵寄情況。首先,填寫送達回證。送達回證的份數取決於上訴人和被上訴人的數量。其次,填寫移送函。移送函包含更多的內容,需要小心,否則會發錯卷,導致大錯誤。整個郵包中的所有物品,包括原卷宗、二審判決書(裁定書),都是從整個郵包中總結出來的。最後,將送達回證、移送函、移送函記載的一切封存在郵包中,交給機要室。最後,機要室發郵件。

在實習過程中,我意識到理論知識與實踐脱節。現在我們的法律專業教育往往重視理論而不是實踐,導致大學生面對社會不知所措,理論知識不能真正應用於實際案例。就整理裝訂案件而言,這在課堂上是絕對學不到的。比如接待當事人,沒有良好的溝通能力和技巧是做不到的。因此,我認為學校的教育應該得到改進,加強法律事務的運作,如開展更多的模擬法庭,豐富課堂案例,讓學生積極參與案例討論,形成自己的理解,以便更好地將理論與實踐聯繫起來。如果條件允許,你也可以聯繫司法機關的工作人員,要求定期與學生交流信息,甚至聽一些案件,增加實踐的機會。

四、自我評價

經過兩週的畢業實習,我進一步鞏固了自己的專業知識,提前體驗了自己還沒有涉足的領域,學會了書本教不會做事的能力。通過這次實習,我發現了自己在日常學習中的不足,這讓我明白,我應該以嚴謹的態度對待學習,不斷鞏固專業知識。我不能認為我能很好地掌握課本上的專業知識。直到實際操作和應用,我才知道知識不應該粗心大意。平時的不確定性很可能導致實際案件審理過程中的大錯誤,給當事人的利益造成重大損失。因此,要不斷鞏固和加強對專業知識的學習,擴大知識面。

總的來説,實習是成功的。通過實習,我不僅鍛鍊了自己,還發現了自己的缺點;我不僅瞭解學習專業知識的重要性,而且瞭解實際應用的關鍵。

法學畢業實習報告 篇4

首先,我想向所有為我的實習提供幫助和指導的司法所的工作人員致謝,感謝你們為我的順利實習所作的幫助和努力。20xx年xx月xx日至xx年x月xx日,我在司法所進行了實習。通過實習,我在法學領域獲得了實際的工作經驗,鞏固並檢驗了自己幾年法學專科學習的知識水平。

通過實習瞭解了基層司法所的性質和任務:基層司法所是縣區司法局在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的派出機構,是承擔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管理司法行政工作的職能部門,在縣區司法局和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領導下進行工作。基層司法所擔負着落實依法治國方針的大量基礎性工作,通過綜合運用人民調解、法制宣傳教育、執法監督、安置幫教、法律服務等手段;發揮着維護基層社會穩定、保障市場經濟發展、促進依法治理的重要作用。基層司法所的具體任務是:

(1)協助基層政府開展依法治理工作和行政執法檢查、監督工作;

(2)指導管理人民調解工作,參與重大疑難民間糾紛調解工作;

(3)指導管理基層法律工作;

(4)代表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處理民間糾紛;

(5)組織開展普法宣傳和法制教育工作;

(6)組織開展對刑滿釋放人員和解除人民的過渡性安置和幫教工作;

(7)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8)完成上級司法行政機關和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交辦的其他有關工作。

實習期間,由於實習的司法所人員配置少,加上司法所工作涉及面廣、工作難度大、工作對象的不確定和工作對象情緒的不穩定。我的實習工作可謂面面具到,完全融入司法所和所裏工作人員一同按他們之前擬定的工作計劃做好日常司法工作。其中主要包括了:普法宣傳、指導管理基層人民調解工作、法律諮詢、安置幫教、參與人民調解工作等方面的內容。

一、組織開展普法宣傳和法制教育工作

基層司法所擔負着落實依法治國方針的大量基礎性工作,普法宣傳和法制教育是司法所最基本的工作。法治含兩個方面的基本原則,一是制定的法律是良好的法律,二是制定的法律得到普遍的遵守。只通過普法教育讓公民瞭解我國現行的法律法規、增強公民的法律意識才能使公民做到學法、知法、懂法、守法。

在實習期間,從工作中接觸到案例瞭解到基層人民法律知識的嚴重匱乏和法律意識的欠缺,深感普法宣傳的重要性、緊迫性。在實習期間就普法宣傳開展瞭如:準備法制講座的資料、製做各種宣傳道具、出法制牆報等實際性的法制宣傳工作。面對基層農村堪憂的法律現狀,我實習所做的工作顯的如此杯水車薪。我們不得不考慮這麼一個問題:農民的法律意識應該怎麼樣去培養?經濟發展了,法律意識才能上去嗎?我們要不要針對農民進行一場思維傳播,用我們自己的聲音去傳播法律,這樣做作用能有多大我在思考着。普法宣傳和法制教育工作是一項長期工作需要司法工作者的不斷努力。

二、指導管理基層人民調解工作

基層糾紛調解組織一般有三級,即:鎮調解中心、管區調解站和村調解委員會。鎮的司法調解中心是一個多層次,有多個部門(如派出所、計劃生育服務站、工商行政管理所、民政辦、信訪辦等)參加的綜合體,司法所在其中起主導作用。對村調解委員會進行調整、充實,提高調解委員會隊伍的整體素質,確保調解質量等都由司法所指導。實習期間參加組織村調委會成員學習《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涉及人民調解協議的民事案件的若干規定》和人民調解卷宗的歸檔;對司法所人民調解卷宗進行歸檔的實際操作。從人民調解卷宗歸檔工作中瞭解到基層糾紛的一些特點:一是主體的多元化;二是糾紛類型的多樣化;三是糾紛多因小事引起。為以後的工作積累了一定的知識儲備。

三、法律諮詢

提供法律諮詢和法律服務是懷法所的一項重要工作,但在法律諮詢這方面的工作在實習中遇得比較。只遇到一起有關房屋買賣合同的諮詢,這或許和基層公民的法律意識的欠缺有很大的關係。不能因為公民法律意識的欠缺而對基層法律諮詢工作的放鬆乃至懈怠,相反更因得到加強。在基層沒有法律服務所建制的情況下,司法所更應探索如何為羣眾進行法律服務,幫他們排憂解難。只有在通過公民的切身體驗用法律維自己的權益後,才能更加提升他們的法律意識。使其知法、守法、依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四、安置幫教

安置幫教工作,是指在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依靠各有關部門和社會力量對國家規定期間內的刑滿釋放、解除人員進行的一種非強制性的引導、扶助、教育、管理活動。有兩方面的含義:一是對刑釋解教人員進行幫教;二是對刑期釋解教人員予以就業前過渡性安置工作。

實習期間在安置幫教方面主要做了幾點工作:一是為全鎮的刑釋人員建立幫教檔案;二是檢查落實幫教工作;三是對外出打工刑釋人員進行電話考查幫教。

刑釋人員作為社會的特殊羣體,面對生活他們顯得比常人更艱辛。在與他們的接觸中發現他們誰都不願被排斥在社會之外,他們的內心其實很脆弱。他們需要更多的關愛,社會的寬容是他們的渴望;社會的公平是他們迫切的期待。安置幫教工作正是通過自身的努力,幫助刑釋人員減少他們迴歸社會障礙。讓他們改過自新、重新做人,減少犯罪機率消除社會不安定因素。他們為自己曾經的過錯付出了慘重的代價,他們贖清了他們曾經所犯的罪行。在法律面前他們和我們一樣平等,我們有何理由排斥他們?

五、參與人民調解工作

人民調解,是指人民羣眾運用自己的力量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務的一種自治活動。它是在人民調解委員會的主持下,以國家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社會公德規範為依據,對雙方當事人進行調解、勸説,促使他們互相諒解、平等協商、自願達成協議、消除紛爭的.一種羣眾自治活動。指導管理人民調解工作,參與重大疑難民間糾紛調解工作是司法所的重要工作之一。司法所在基層人民調解中起主導作用主要體現在:依法解決幹羣矛盾和各種熱點、難點問題,調處民間糾紛;指導村級調委會的工作;解決跨地區、跨行業的矛盾糾紛;開展各種形式的普法、法制宣傳教育;解決矛盾糾紛,設立協調方案,調防結合,落實協調措施;承辦上級交辦的疑難問題,確保把問題解決在本鄉鎮內。

為了把矛盾糾紛消滅在萌芽狀態,為維護社會安定和諧。司法所每個月都會在全鎮實施定期的矛盾排、調解工作。在實習期間有幸參加了司法所每月一次的定期矛盾排查、調解工作。在對全鎮進行的矛盾排查中還參與了人民調解工作,在工作中發現基層矛盾糾紛主要集中在:婚姻家庭、財產債務、相鄰關係等方面。其主在成因在於對法律知識的不瞭解,往往在瞭解了相關的法律知識後矛盾糾紛就會得到解決。為此我在想:農村要怎麼樣的法律?我們送法下鄉,送什麼法?送《刑法》、《經濟法》?送最需要的法與人民羣眾自身生產、生活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

通過實習還撐握了一定的人民調解工作的方法與技巧。首先,法律知識要系統撐握,知識面要廣才能應對各種複雜矛盾糾紛;其次,在調解工作中要做到動之以情、曉之以法再有,就是糾紛發生的時間、地點、人物、情節以及原因是民間糾紛的五大要素。及時瞭解和掌握這五大要素是做好各類民間糾紛調解工作的基礎和前提。也可以説,掌握好這五大要素是調解好民間糾紛的最基本、最關鍵的技巧。

人民調解制度是我國特有的司法制度,同是也是社會安定和諧的第一道防線。基層人民調解的缺失將直接導致當事人之間矛盾的升級,最終矛盾演變成犯罪。不但當事人將為此付出慘重的代價,還影響了社會的安定和諧。發展好基層人民調解制度,對於擺脱司法的繁瑣、節省司法成本具有積極的意義。在發展好基層人民調解制度的過程中能使羣眾逐步拋棄法即刑的觀念,接受法律,形成法律意識。

通過為期五週的實習瞭解了司法所的基本工作況。通過實踐對法學這門學科有了更進一步的認識:法學做為一門人文科學相對於自然科學更多了主觀性、社會性。因此在實際的工作中不得不考慮人的意識對工作的影響,解決問題時不能單從枯燥無味的法律條文入手,需要在自己充分撐握的前提下將法律條文結合法學原理,針對當事人的情況將其通俗化、人性化。在實際的工作中檢驗了自己所學的知識,用自己撐握的知識解決工作中的實際困難積累了工作的經驗為以後的工作打下了堅實的基礎。

同時也讓我發現了自己的一些不足之處。在司法所實習中由於工作對象的不不特定性,所要涉及的法律法規多而雜。這就要求擁有淵博的法律知識,對各種法律法規做到爛熟於胸。在學習法律法規時單從文字上往往很難準確把握並記憶。而通過實際案例的分析,有利於對法律法規的理解和印象的加深。在今後的工作學習中應注意改進方法。另外,在實際的工作中,一件事所涉及的法律法規往往是多方面的。如何對其進行系統的梳理、合理的引用。對於解決現實中的法律問題是必不可少的。對法律法規進行系統的梳理、合理的引用涉及到法律體系、法律淵源等法理問題,在今後的工作學習中應對此方面的知識、能力做相應的加強。

畢業實習的結束意味着從此走上實際的工作生活,我的所學究竟能在其中起多大的作用?檢驗才剛開始。有了這次實習經驗相信經後的工作生活走得會更從容些。

法學畢業實習報告 篇5

首先,我想向所有為我的實習提供幫助和指導的四平市中級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員和我的指導老師致謝,感謝你們為我的順利實習所作的幫助和努力。我的實習是由南開法律系和四平市中院共同安排的。通過實習,我在我的第二專業領域獲得了實際的工作經驗,鞏固並檢驗了自己兩年本科學習的知識水平。實習期間,我瞭解並參與了大量民事訴訟的庭審過程,在一些案件的審理中還擔任了書記員的工作,並且對部分參與案件提出了自己的想法。

在此期間,我進一步瞭解民法及民事訴訟法,對程序問題有了更深的理解,將理論與實踐有機結合起來。我的工作得到了實習單位充分的肯定和較好的評價。實習期間我主要對關於郭繼魁與四平市中興經貿有限公司、四平市中興建築公司、四平市中興房地產開發公司及尹傑買賣合同糾紛一案進行了深入的研究,參加了案件審理的全過程,並被特許參加合議庭評議。案件具體情況如下:

一、案件的`由來和審理經過

郭繼魁與中興經貿有限公司、中興建築公司、中興房地產開發公司及尹傑買賣合同糾紛一案由四平市鐵西區人民法院20xx年4月29日作出(20xx)四西民二初字第349號民事判決。宣判後,郭繼魁不服,提出上訴,四平市中院於20xx年7月4日立案,並依法組成合議庭,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上訴人郭繼魁、委託代理人蓋如濤,被上訴人四平市中興經貿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經貿公司)委託代理人胡振儒,被上訴人四平市中興建築公司(以下簡稱建築公司)委託代理人蘇軍,被上訴人四平市中興房地產開發公司(以下簡稱開發公司)委託代理人付佳賓,被上訴人尹傑、委託代理人竇樹法到庭參加訴訟,本案現已審理終結。

二、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加人情況

上訴人(原審原告):郭繼魁委託代理人:蓋如濤。被上訴人(原審被告):中興經貿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劉連貴委託代理人:胡振儒被上訴人(原審被告):中興建築公司法定代表人:劉連貴委託代理人:蘇軍,被上訴人(原審被告):中興房地產開發公司法定代表人:吳孝貴委託代理人:付佳賓,被上訴人(原審第三人)尹傑,委託代理人:竇樹法

三、原判要點和上訴的主要內容

原告郭繼魁訴稱:1999年6月7日原告與被告四平市中興建築公司簽訂商品房出售協議書,將中興二期工程⑥—⑦,2/0A—B軸約86平方米商網出售給原告,原告按合同約定交房款30萬元,後又於1999年9月26日、9月30日分兩筆交增面積款13萬元。但被告四平市中興經貿有限公司至今未履行合同,交付房屋。此房於20xx年5月被被告四平市中興房地產開發公司賣給第三人尹傑,是重複買賣,這種行為是無效的。現原告訴至法院,要求被告四平市中興經貿有限公司履行合同交付房屋,並承擔訴訟費。被告四平市中興經貿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經貿公司)辯稱:原告所述無異議。被告四平市中興建築公司與原告所籤的合同是受經貿公司的委託,是合法有效的,原告是初始買受人,交付了全部房款,應予以保護。第三人與四平市中興房地產開發公司所籤購房合同是重複買賣行為,開發公司發現重複出售後,已通知第三人解除合同,且第三人的房款未全部支付現金,是用一輛車折抵了20萬元房款,是無效合同,經貿公司可以按照規定賠償第三人損失。被告四平市中興建築公司(以下簡稱建築公司)辯稱:被告建築公司與原告簽訂的購房合同合法有效,原告已按合同約定交納了全部房款,第三人與四平市中興房地產開發公司簽訂了購房合同屬於重複買賣,是無效合同,不應支持。被告四平市中興房地產開發公司(以下簡稱開發公司)在法定期限內未做答辯。

第三人尹傑訴稱:第三人於20××年4月6日與被告開發公司簽訂商品房銷售合同是合法有效的,且被告經貿公司已確認了第三人的買賣關係;他們之間是惡意串通,損害了第三人的利益。原審法院認為:與原告籤合同的被告建築公司不具有銷售房屋主體資格,與第三人籤合同的被告開發公司具有銷售房屋的主體資格,雖然原告購房時間早於第三人買房時間,但原告與第三人的各自買受行為不是建立在同等條件之上,故不存在初始買受權問題,原告與被告建築公司簽訂的《購房協議書》無效。但被告建築公司明知不具有預售商品房條件就與原告簽訂了商品房買賣合同,且受益人被告經貿公司在同意此房賣給原告之前,就已給第三人換了房款收據,因此二被告的行為對原告是一種欺詐行為。被告經貿公司以持有《商品房出售許可證》為由,願將爭議房屋賣給原告,但《許可證》是在20xx年7月取得的,不能對抗以前的買賣行為。被告開發公司發現該商網重複出售後,於20xx年9月6日向第三人發出通知,因無權出售此房,要求解除合同。但被告經貿公司於20xx年5月17日給第三人更換了交付房款的收據,換收據的行為就是被告中興經貿公司同意將此房出售給第三人的意思表示,解除合同是單方行為,是無效的。

因此,第三人與被告開發公司所籤購房合同是合法有效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六十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九條之規定,判決:被告四平市中興房地產開發公司與第三人尹傑簽訂的合同合法有效,其買賣關係成立;被告四平市中興建築公司與原告郭繼魁簽訂的合同無效,被告四平市中興建築公司於本判決發生法律效力之日起立即返還原告郭繼魁購房款43萬元,並給予房款43萬元一倍的賠償損失,兩項合計86萬元。被告四平市中興經貿有限公司承擔連帶責任。

法學畢業實習報告 篇6

20xx年10月26日至20xx年1月15日,我在xxxx律師事務所進行了為期三個月的畢業實習。實習期間,我努力將自己在學校所學的理論知識向實踐方面轉化,儘量做到理論與實踐相結合,鞏固並檢驗了自己四年來本科學習的知識水平。在實習期間遵守工作紀律,認真完成所裏律師交付的工作。在所裏律師們的指導下,我開始熟悉這個行業,對律師事務所運作的程序和法律實踐有了一定的認識和體會,同時也發現了自己的許多不足之處。另外,xx律師事務所的理念和與隊友間的相互扶持使我對團隊合作的意義有了更深刻的理解。

一、走進律所

xx律師事務所位於xx中級人民法院對面,雖然規模不大,但是運作與管理上卻是井井有條的。實習第一天,我依照約定時間到達xx律師事務所,一個很親切的內勤姐姐接待了我和另外4個實習生,在她的引領下,我們參觀了xx所,對所裏的辦公區域劃分、辦公設備的使用有了一個初步的瞭解,也在內勤姐姐的介紹下認識了所裏大部分的律師。之後,內勤姐姐帶我們到了各自接下來的“據點”“拜師”,我拜見的師傅是所裏資歷最深的律師胥主任。胥主任是個很和藹的中年律師,辦案經驗和人生閲歷都很豐富,在這3個月的實習中教給了我很多實踐經驗,讓我受益匪淺。

二、實習內容

此次在xx所的實習,主要涉及以下內容:

1、打印、複印資料,打孔、裝訂文件。

這項工作是我到xx所以後做的第一項工作,由於之前在法院實習時也較多地接觸了這項工作,因此打印機、複印機、打孔機的使用都比較熟練,工作效率頗高。

2、送取文件。

將文書原件送去當事人處蓋章,取回,再送去法院,或者取案件的相關資料。這項工作比較枯燥乏味,但是在送取了3個月文件之後,我充分地熟悉了這個城市的公交線路,也算是一點小小的收穫吧。

3、文件歸檔。

文件歸檔是實習生的必做工作之一。做文件歸檔,只要循着辦案程序的思路,理清大致框架,就可以較輕易地做好。而辦案程序的思路無非是:律師函——準備起訴材料(包括授權委託書、證據清單、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民事起訴狀、當事人提交證據材料清單等)——法院判決書——(若判決得不到有效履行)申請執行書(當中還可涉及到財產保全申請書和財產保全申請擔保書)。所以在歸檔的過程當中,需要的更多是耐心和細心。

實習的前期,我與同期前來的實習生一起整理了大量檔案,全部排序、製作目錄、入檔、裝訂。這些工作雖然瑣碎重複,但卻使我熟悉了律師辦案的程序和相應的司法程序,也一定程度上鍛鍊了自己的耐心和細心。

4、查找資料。

説到查找資料,其實對我們每一個大學生來講都不陌生。因為在學校時每做一篇論文都要做資料查找,百度、google、圖書館、期刊網等都是資料的xxxxxxxx。類似的,實習期間我在律所所做的資料查找主要是通過網絡、電話的方式,幫助律師蒐集案件相關法律法規以及地方部門的具體規定。

初做這項工作時,由於缺乏經驗、沒有掌握正確的方法,蒐集到的資料既不全面詳細也不夠新,而且效率低下。在請教律助後,我初步瞭解了資料查詢的步驟、範圍和技巧,再蒐集資料時,效率就高了很多。

關於資料查找的步驟:先是有針對性地對背景材料進行收集和分析,以歸納出查找主題,這一步驟已經由我的指導律師做好;查找完信息後就應摘錄要點並做批註;最後是以文件夾的形式分類保存。資料查找的.範圍包括:背景資料;相關法律法規、司法解釋、政府文件;相關學者論著;具體案例中律師的做法和法院的看法等。

資料查找是我比較喜歡的一項工作,因為在工作的過程中可以瞭解各種不同的法律規定、相關案例以及相關的學術理論,並且可以同律師討論案件情況。而且這項工作對鍛鍊信息蒐集、整理能力很有幫助。而信息蒐集與整理能力在法律實務與學術研究上都是十分重要的。

5、翻譯。

翻譯,包括英譯漢與漢譯英。翻譯的內容有法律條文、合同書以及一些公司的內部規定。這項工作是我在此次實習中遇到的一個難點,雖然所裏需要翻譯的文件並不是很多,但是這些文件的內容卻紛繁複雜,在翻譯時又特別強調專業性。因此,翻譯工作的難度可想而知。作為實習生,我翻譯的文本一般都會由律師核准一遍,然後提出修改意見或直接進行修改,之後再把最終版本發給客户。在翻譯英文材料的過程中,我深刻地瞭解到自己的英語水平是多麼的無法滿足實際運用的需要,以至於大部分專業的法律詞彙都無法準確的翻譯。在以後的學習中,我想應該把法律英語作為一個重點來學習,以適應實際應用的需要。

6、起草法律文書。

起草法律文書是我3個月實習生涯中一項比較重要的工作,當然我撰寫的法律文書通常並不會真正被應用,這項工作對我來説實際上只是一種練習。雖然在學校學習過司法文書寫作,在律師實務與公證的課上也學習過各種常見的法律文書的寫作,但是終究只是紙上談兵,到了實際應用的時候才發現自己其實並不懂得怎樣去寫好法律文書。一份高質量的法律文書需要豐富的知識和經驗,以及對相關法律知識的運用、配合才能寫成功。在撰寫法律文書的過程中,我明顯感到自己知識的匱乏和經驗的缺失。説實話,真的很後悔當初沒有認認真真地學習法律文書的寫作。好在我的指導律師胥主任給予了我悉心的指導,讓我領悟到了法律文書寫作的基本注意事項和相關技巧。

通過對法律文書寫作的學習和練習,我認為要寫好法律文書需要注意以下幾點:

第一,要充分領會當事人的意圖和目的。在下筆之前首先應該佔有資料和事實,加強與當事人的交流和溝通,不能自以為是。當然,也不能一味的依從當事人的意志和願望,還要融入自己的見解和知識,發揮本人的聰明才智,用法律的語言將當事人的意志和願望完整的、創造性的表達出來。

第二,在書寫格式上,要遵循法定或通行格式。公安部、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都頒佈過關於法律文書格式的規範,律師在書寫時一定要參照,特別是向各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呈送的訴訟文書和正式的合同協議、遺囑等一定要遵循法定或通行的格式。第三,在文書內容上,一定要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律師在進行法律文書寫作之前首先應該對可能涉及的法律規定進行確認,認真研究案件事實情況,對涉案的法律關係仔細分析和定性。在內容上努力做到準確、全面、深刻。尤其是在法律上要經得起推敲和考驗。切忌事實表達錯誤、法律運用錯誤或有重大缺陷。同時要求主題明確,法律邏輯清晰,表達簡練流暢。

總的來講,起草法律文書是一項含金量比較高的工作,既鍛鍊頭腦,又鍛鍊文筆。通過起草法律文書這項工作,我的寫作能力、邏輯思考能力、綜合運用資料的能力以及法律適用能力都有了很大的提高。

7、觀摩庭審。

與去年的認識實習不同,在這次實習中我並沒有很多的觀摩庭審,只是在指導律師的建議下有針對性的觀摩了2次庭審,民事案件、刑事案件各一次。通過觀摩庭審,我細緻瞭解了庭審的各個環節,學習到了正當而標準的司法程序,認真觀摩了律師舉證、辯論等全過程,真正從課本中走到了現實中,從抽象的理論回到了多彩的實際生活。

8、其他工作,包括跟隨律師外出調查取證、會見客户、處理各種電子表格、收發傳真、寄取郵件、登記退信等等。

三、實習心得

在歷時3個月的實習期間,我將自己所學的知識應用於實際的工作中,在實踐中鞏固了自己的專業知識,鍛鍊瞭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對專業術語、程序都有了更進一步的掌握。實習不僅使我在專業知識方面受益匪淺,在其他方面也獲益良多。比如在為律師整理準備材料時,我學會了如何使用複印機和傳真機;在接待尋求法律援助的訪客來電時,我學會了禮貌地待人接物;在與同期的實習生一同完成翻譯、文件歸檔的工作時,我學會了團隊協作、揚長避短。

總的來説,這次實習讓我收穫頗豐,既增加了對行業的瞭解,尤其是工作方法、技巧方面,同時又鍛鍊了與人溝通的能力。更重要的是,短暫的實習使我深深的感覺到自己所學知識的膚淺和在實際運用中專業知識的匱乏。在學校時以為自己學得不錯,一旦接觸到實際,才發現自己知道的是多麼少,這時才真正領悟到“學無止境”的含義。而實習恰恰使我認識到了一些課程的價值,尤其是那些曾經被自己忽視的課程。

時間過得真快,我還沒有“清醒”過來,實習的生活就不得不結束了。由於時間短、專業知識不紮實、經驗不足等,使我對這次實習留下了一些遺憾和困惑。可能正因為有這些遺憾和困惑,我以後的日子才會更精彩,我將本着“學高身正、明德睿智、剛正堅卓”的構想和精神前進,打造一片屬於自己的空間。

最後,我要衷心感謝xx律師事務所的律師老師們給了我成長的空間,我的指導律師胥主任教給了我許多為人處世的道理。在今後的學習中我將更加努力,爭取成為一名真正的法律從業人員。

法學畢業實習報告 篇7

實習地點:xx區人民法院

實習時間:xx月xx日~xx月xx日

首先,我想向所有為我的實習提供幫助和指導的嶽麓區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員及我的老師致謝,感謝你們為我的順利實習所作的幫助和努力。

我的實習是由中南大學法學院和嶽麓區人民法院共同安排的。通過實習,我在我的專業領域獲得了實際的工作經驗,鞏固並檢驗了自己幾年來本科學習的知識水平。實習期間,我瞭解了大量庭審案件從立案到結案的全過程,在一些案件的立案過程中我還擔任了具體的案卷整理工作,並且對部分參與案件提出了自己的想法。在此期間,我進一步學習了相關法律知識,對立案的程序有了更深的理解,同時注意在此過程中將自己所學理論與實習實踐有機結合起來。實習結束時,我的工作得到了實習單位充分的肯定和較高的評價。

實習期間我主要對以下案件進行了深入的研究,參加了一些案件立案審判的過程,並提出了自己的一些意見:

一:73户居民訴市規劃局侵犯其採光權、陽光權、通風權案

1:案件由來

73個原告認為市規劃局規劃的“亞大數碼港”從佔地面積到與居民住房間距都嚴重違反了gb518-93強制性國家標準,違反<<長沙市城市規劃管理辦法>>的具體技術規定即<<長沙市城市規劃管理技術規定>>,並且其通道與防火安全均存在重大安全隱患,在多次請求政府協調未果後,向法院起訴,要求撤銷行政許可,賠償用户損失。

2:案件主要辯論焦點

被告長沙市規劃管理認為“亞大數碼港”規劃許可的審查核發經過了嚴格的規劃誰廣泛徵求相關職能部門的意見,並嚴格遵照規定的程序核發的,亞大數碼港與其北側的居民所住建築的間距符合被告所提的gb518-93強制性國家標準和<<長沙市城市規劃管理辦法>>,對原告的合法權益並不構成損害。而且,規劃管理局提供了相關證據證明“亞大數碼港”不適用<<長沙市城市規劃管理技術規定>>。

3:原判結果

合議庭經過多次合議討論,做出判決:判定規劃許可,駁回訴訟請求。

本案是一個行政案件,通俗點就是民告官。通過對本案的審理,我認為在現階段中國的行政訴訟原先要勝訴很難。如果有民告官的行政案件原告勝訴了,媒體都會以大力度報道,以此為典範。其實這是個很大的誤區,一個法治的社會不應當存在這樣的現象。如果行政機關的具體行為違法了,它就應該承擔相關責任。中國的行政訴訟之所以原告難以勝訴,主要還是司法與行政還沒有完全區別開來,相互制約,相互牽扯。權比法大,政策高於法律。所以才會有這種狀況的出現。在本案中,我覺得法院或多或少受到行政的影響:法院雖為司法機關,可其辦公建築用地、宿舍用地都得經規劃局批准。

二:幾起用簡易程序審理的刑事案

這是我第一次看見簡易程序在審理案件中的具體運用。這些案件案情清晰、事實清楚、證據充分、爭議不大,嶽麓區法院也屬基層法院,符合簡易程序的條件。在整個審理過程中,審理時限很短,而且感覺開庭審理只是走下過場,法官對於此案如何判早有結論。

通過這幾起適用簡易程序的刑事案的審理,我看到雖然審理時限很短,必備的程序卻很完備的,法院在這方面控制得很好。但是,另一方面了我認為法院在庭審制度方面還是存在一些缺陷的,而且審理的環境還可以改進。

三:一收廢品公民訴長沙市公安局嶽麓區分局行政不作為案

本案案件由來:,本案的原告在清理從中南大學收購到的廢品時被廢品中摻雜的.炸掉右手掌,且右腿、右胸均因此受傷,經簽定為四級殘疾。事發報案後他將餘下交給被告長沙市公安局嶽麓區分局,要求其查出該出處,而被告稱無法查出出處。原告遂向法院提出訴訟,訴訟請求為要求被告給予原告一個關於出處的明確的書面結論。

因本案尚未審結,故無法得知法院將會如何宣判。在此案中,通過了對此案原告教育背景、文化水平的瞭解,我感想頗多:表面看,原告是一個以收廢品為生,文化水平不高的人,但他懂得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權益,這説明我國公民的法律意識在不斷地加強,法治的思想已經逐漸深入人心。然而從深層次來看:一方面也正是因為原告的文化水平不高,使得他不能更好地運用法律武器來維護自己的權益———他不知道委託代理人,不知道收集對自己有利的證據呈給合議庭,他甚至不知道公安局的行為在法律上叫“行政不作為”;另一方面,公安分局的行為明顯已經構成行政不作為,因為保衞地方公共安全是公安系統的最基本行政職能,對於這類嚴重危害到公民人身安全的危險物品,原告即使不提出請求,被告也應本着盡職盡責的態度查明其xxxxxxxx,消除安全隱患。由此案我看到了我國普法工作的任重而道遠,同時也深切地感受到在十六大報告政府職能中強調服務功能能的重要性。

四:一起重婚案

本案中被告在已經結婚的情況下,通過欺詐騙婚與另一女性結婚。原告自訴其重婚。通過此案不由得聯想起新實行的《婚姻登記條例》。新《婚姻登記條例》在簡化婚姻登記程序,給人們帶來方便的同時,又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婚姻的風險,一系列的問題也將隨之而來。政府和個人誰該承擔婚姻風險?個人在婚姻風險中如何自我保護?政府又如何加強管理降低婚姻風險?我想,這些問題應該是新條例所做的改革出台後,作為法律工作者和行政工作者應該考慮的問題。

在實習過程中還有些其它的案件也讓我學到了很多東西。在近一個月的實習時間裏,我基本上掌握了案卷的整理、清卷、訂卷、貼封條等工作具體操作細節;在實踐鞏固了一些司法文書如執行通知書、結案登記表、換押證、上訴函、開庭公告、提押票、傳票等的書寫;進一步鞏固了一些司法程序知識如: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庭審的簡易程序、普通程序。

這次實習是我大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經歷,其收穫和意義可見一斑。通過實習,我將自己所學的知識應用於實際的工作中.理論和實際是不可分的,在實踐中我的知識得到了鞏固,解決問題的能力也受到了鍛鍊;本次實習開闊了我的視野,使我對法律在現實中的運作有所瞭解,也對專業用語有了進一步的掌握;此外,我還結交了許多法官和律師朋友,我們在一起相互交流,相互促進,從他們身上我學到很多為人處世的方法,這些都是在書上學不到的。在整個實習過程中,作為一箇中南學生,我竭力成為一名中南文化的使者,向社會各界的朋友們介紹中南,使他們走近中南,瞭解中南。最後,我想借此機會,再一次向為我的實習提供幫助和指導的嶽麓區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員及我的老師,在實習過程中幫助我的朋友、我的同學致以衷心的感謝。

法學畢業實習報告 篇8

 一、實習意圖

1.透過實習,培育獨立發現問題、剖析問題和處理問題的潛力;

2.透過實習,將在大學期間所學的理論與法令實踐相結合,穩固常識,發現缺乏,以求堆集經歷、輔導學習;

3.透過實習,墊付正確的法令人觀念和法令人思想;

4.透過實習,培育社會習氣潛力和人際交往潛力。

 二、實習方案

1.不斷充分專業常識;

2.瞭解律師事務所的事務來歷執業規模和執業環境;

3.協助律師招待當事人,組織根據,開庭;

4.收拾卷宗材料查詢法令文書編撰;

5.瞭解與律師事務相關的法令法規及律師執業紀律;

6.瞭解律師事務所的各項處理制度;

7.把握一般作業技術;

8.與律師觸摸和交流,謙善了解輔導;

9.請實習單位出具實習判定;收拾實習記載,編撰實習陳説。

 三、實習經過

由於實習之前我就現已清晰實習意圖和擬定了實習方案,這使得我在實習進程中有的放矢,用心自動尋覓練習時機,並有得於許多律師的點撥協助,我的實習材料五光十色。這些作業有助於練習我的各種潛力,也是往後作業生計中必不可少的環節和方面。在完結一般事務性作業的根底上,我重視以下實習材料:

(一)透過收拾卷宗瞭解律師整個辦案流程和司法程序

收拾卷宗幾乎是每個法學專業的實習生都要做的事。在組織好之後,我接到的首要任務便是收拾卷宗,看似簡略的作業其實在你沒做之前仍是需求時刻去了解和把握的,比方裝訂次第擺放就和辦案流程嚴密相關,也和相應的司法程序相對應。

以民事卷為例,律師承辦案件首要是要有律師事務所的批單,然後與當事人千載一時託付署理協議,獲得授權託付書;然後是根據案情所編撰的起訴書、上訴書或許答辯狀;接下來是組織查詢材料以構成的根據,包括説話筆錄、證人證言和書證根據;終究再歸納構成律師署理詞。假如這個案件是法院已受理或許已結案,就還有出庭通知書、舉證通知書、判定書、裁定書等法院材料。

因而,只需你仔細和仔細,透過收拾卷宗你就可以瞭解瞭解律師的辦案流程及相應的司法程序,這很重要。我並沒有由於作業的繁瑣而大意乃至拋棄,相反我很有愛好並在其間遭到啟迪。

(二)透過協助律師諮詢和律師開庭獲得實務技巧

法令常識方面的短缺,由於這兩年來的練習,我能在較短時刻內把握,所以我覺得自己的間隔和缺乏便是實務技巧,由於律師需求的是信手拈來,應付自如。而這方面獲得的捷徑便是跟從律師辦案。儘管這次實習中跟從律師辦案的時機不多,但我仍是儘量把握。透過旁聽律師諮詢進程學習律師招待當事人的辦法和剖析問題的思想特色;透過旁聽庭審瞭解案件的審理進程和律師在其間的爭辯技巧、言行舉止。有時我也學學組織根據和記載要害,有問題也隨時討教。

(三)非訴訟事務在法令作業中的嚴重遠景

律師事務所的事務有訴訟和非訴訟兩種類型,而跟着社會經濟的敏捷和多元化的開展,非訴訟事務已成為越來越多律師事務所的首要事務組成部分和商場開展方向。卓凡律師事務所與金融組織和大中型企業集團樹立了長效的協作機制,為其帶給合同起草與檢查、土地轉讓、國有資產處理、股票證券、銀行事務、企業破產、法令顧問等非訴訟服務。這些項意圖標的往往很大,它證明非訴訟事務商場之大。

(四)專業化在作業競賽中的重要性

卓凡律師事務所儘管是歸納性的律師事務所,但其每一位律師都是某一特定範疇的'能手,可根據需求隨時組成不同專業範疇的律師作業團隊,為客户帶給特定範疇的專業化法令服務。這提示學法學專業的我,對未來作業開展方向的選取要儘早清晰,由於只需清晰方針,透過盡力學習過硬的專業水平,才幹在未來的競賽和事務作業中獲得優勢。

(五)實習對加強和輔導學習的效果

1.謹慎、辨證與恆心。謹慎、辨證的法令人思想在法令專業常識學習中起偏重要的效果,而只需以堅持的心態才幹墊付決心,獲得成功;

2.發現缺乏,補償短缺。實習進程中不管碰到的是專業仍是非專業範疇,我都用心查找材料,謙善討教律師。相同這個辦法也就應運用到往後的學習上,這對前進自己是十分必要的;

3.不要急於求成。儘管知道到學識上與經歷上的短缺,但也許是堆集缺乏,我對有些問題一直找不到處理途徑。我想學習上也相同,不要急於求成,凡事考究一個進程。

我決定在往後的學習中根據這次實習所得到的經歷,處理好講堂學習與社會實踐的聯絡,以及理論常識與實踐材料的聯絡。

 四、結語

透過各項實習作業及時記載實習心得,墊付法令作業敏鋭性和法令人思想律師的作業是謹慎和腳結壯地的,律師的思想是敏鋭與辨證的。應對案件,律師根據本身常識和經歷往往很快便能着手處理。而應對問題的剖析評論,律師更是喋喋不休,有理有據。我喜愛評論,更喜愛與律師評論。我查詢律師的臨場發揮,透過評論獲取常識、更新常識。

“好回憶不如爛筆頭”,為了前進動筆潛力和保存有利信息,我習氣將所見所聞所思記下來,有時也打開剖析,這是為了墊付法令作業敏鋭性和法令人思想。比方實習期間我寫了《律師在調和惠州建造中的位置和效果》、《物權法與調和社區建造》兩法學專業實習陳説範文論文,又比方對根據規則、審判委員會、法院開庭等問題的考慮,我都寫下了不短的剖析。我發覺法令的把握和運用確實很搞笑。

這一個月時刻短而又充分的實習,對我接下來的學習和往後走向社會參加作業無疑是很有協助的。這一點在實習之前和實習之後都得到了必定。這次實習還讓我懂得了待人接物的情緒和辦法,那便是既要謙善好學又要氣ZZ必定自己。我要感謝卓凡律師事務所,感謝實習期間協助過我的每一個人。儘管法學專業學生所面對的法令現狀和作業遠景仍然嚴峻,我本身面對的問題也許多,但實習帶給我的啟迪讓我持續堅決了法令崇奉和作業尋求。已然我酷愛法令,那麼我沒有理由不學好。我信任自己!

法學畢業實習報告 篇9

法學作為一門人文科學具有很強的社會實踐性,因此實習這一環節成為了法學專業教學中必不可少的一環。通過實習,我們可以檢驗在課堂上學到的理論知識是否準確並且進一步達到理論指導實踐的教學目的。法律工作者無不知曉,能夠在實習中接觸民事、刑事、行政等類型的案件;熟悉起訴、立案、開庭、證據甄別、審判等等各個環節,律師事務所無疑是的選擇。基於此,為了能更好的瞭解法律文化、法律思想,學習辦案技巧,對社會主義法治有一個從感性認識到理性認識的突破,我的實習場所選在了律師事務所。在實習過程中,我瞭解了大量案件從立案到審判的全過程,部分案件還擔任了文案寫作與整理等工作並提出了自己的想法,我的實習工作獲得了實習單位的好評。下面我從實習單位的介紹、從事的工作、實習的感受和收穫三個方面對本次的實習加以總結。

一、實習單位介紹

我從x月x日至x月x日,在xxX律師事務所進行實習,該單位的負責人是xxx,在是實習工作了給了我莫大的幫助和關心。

二、實習內容及從事的工作

在xxx律師事務所實習期間,通過領導和律所律師人員的幫助知道,我掌握了各種證據甄別的方法、技巧;在跟隨辦案律師出庭的過程中,我瞭解了相關案件法律適用的方法、程序;熟悉起訴狀、辯護詞、判決書、裁決書等各類法律文書的特點及製作;律師是一個周旋在公檢法三個機關之間的一個職業,在實習階段,我抓住機會跟隨辦案律師深入公檢法部門,瞭解並掌握公安機關、檢察院、法院的工作特點、工作程序、工作方法;由於律師天生的職業辯論性,在實習階段我掌握法律論辯的方法及技巧。

(一)證據甄別

到xxx律師事務所實習接受的第一項工作就是隨着辦案律師到xxX網吧進行取證。在隨着辦案律師取證的過程中,我把理論知識運用到時間取證及甄別的過程中,本來信心滿滿的我,卻遭遇實習中的第一棒。我發現,要想成為一個好律師具體説做好證據甄別工作光有理論知識還是不夠的,還需要積累實踐工作經驗。主辦律師在取證過程中不厭其煩教我各種甄別方法,通過這次的調查取證,以電子證據為切入點,我學會了證據的甄別和適用,將證據所應具有的合法性、關聯性、客觀性的理論知識運用到具體的案件蒐集的證據中,一步步排查一點點證實,最後達到證明案件事實的目的。

(二)程序適用

在xxx律師事務所實習期間,我接受的第二項工作就是跟隨xx律師跟進xxx案子。在此期間我學習到了具體法律的使用方法和適用程序以及相關文書的寫作規範技能。在律師事務所每天都過會遇到不同的當事人以及當事人帶來的不同案子,作為律師必須得在聽完當事人的訴説後在短時間整理思路,為當事人提出一個切實可行的解決問題的方案。

比如,面對比較簡單的案件,律師可以建議當事人進行調解或者通過仲裁解決爭議,不必去起訴,以免造成當事人之間的訟累;面對進行起訴的案子,接待律師可以建議當事人採取民事訴訟的簡易程序進行解決,對當事人的權益保障及訴訟成本都是一個很好的`考慮;面對複雜的案件,接待律師可以向當事人提供訴訟的辦法,為當事人做一個可供解決問題辦法的經濟分析,以最終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而律師事務所也能在此過程中獲得一個好的聲譽,慢慢做大獲得良好的經濟效益。

(三)文書寫作

在實習期間除了隨主辦律師跟進xxx案子,我還做了大量的前台接待工作,在此工作中我把在課堂上學到的文書寫作技能進一步完善,為當事人撰寫了多份民事訴訟起訴狀。除了為當事人撰寫民事訴訟起訴狀之外,我還利用實習之後的時間將判決書、裁決書等法律文書的寫法進行了梳理和強化,在實習期間自己的文書寫作技能進一步提高。

(四)辯論技巧

眾所周知,律師是靠嘴吃飯的,都有一個三寸不爛之舌。在本次實習的過程中,我在隨着辦案律師出庭的過程學習到了辯論技巧和方法,提高了自己的辯論技能。我總結道,作為律師,出庭辯論語速不在於快,而在於一個邏輯的清晰度和條理性,邏輯的清晰度和條理性就建立在大量的案件事實及證據的收集和整理,因此,做好法庭辯論的前提條件就是做好案件的整理工作。其次,就是在辯論的過程中需要口不離法,用法言法語説服法官和對方當事人,達到辯護的專業性,只有這樣,才能更好的為當事人辯護,合理的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五)熟悉公檢法三部門的工作

在實習過程中,無論接觸當事人也好,接受當事人的委託也罷,都離不開和公檢法三部門打交道,律師就是周旋在公檢法和當事人之間的一個職業,能否自如,只能八仙過海各顯神通了。在本次的實習過程中,我着重熟悉了公檢法三部門的工作特點和工作方法以及這三個部門對律師辦案的態度和幫助程度。根據現行《律師法》規定,當事人在被羈押後可以請辯護人或是代理人,這時候律師可以代理人的身份出現在公安部門與當事人進行交流溝通,為當事人提供司法幫助。在刑事案件以及檢察院的自訴案件中,律師需要周旋在檢察院,跟檢察院的人員打交道,除此,還會涉及到法院,進行出庭辯護等等。而在民事訴訟中,律師在與法院的接觸是最多的,從最初的確定立案到法院的最終判決都會有律師的影子,只不過每個階段律師會以不同的身份出現。

本次的實習工作讓我瞭解並熟悉了公檢法三部門的工作特點和內容,能夠使我在以後和公檢法打交道時做到知己知彼。

三、實習的感受和收穫

“紙上得來終覺淺,絕知此事需躬行”,在為期一個月的實習過程中,我認識到眾多理論知識學習的不足,以及認識到理論聯繫實踐的重要性,空學理論知識是無用的,必須聯繫實際,在具體的時間在工作中總結經驗教訓,把書本上學到的知識應用於實踐。

在實習過程中,我體會到,作為律師必須嚴格遵守《律師法》的規定,恪守職業道德。切實做到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不能為了金錢而泯滅良心和職業道德。

第一,不能為了拉案子,造成當事人的訟累,損害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第二,不能為了勝案,而接受當事人的請客送禮或是替當事人給法官請客送禮;

第三,在與公檢法打交道時做好本職工作,可守原則做到不卑不亢。

在實習過程中,我意識到,律師在一定程度上肩負了宣傳社會主義法制的責任,所以律師自身必須做到活到老學到老,豐富自己的法學素養,擔負起宣傳中國法制的重任。

作為一名成功的律師,必須樹立起社會責任感,多多參加法律志願服務工作,把自己的所學運用到法律服務過程中,幫助真正需要幫助的人。

最後,我要感謝xxx律師事務所,為我提供了這樣一個理論聯繫實際的機會,讓我學到很多書本上學不到的東西,這段實習經歷於我而言異常絢麗和精彩!

法學畢業實習報告 篇10

實習是大學生走向社會的作用非凡的一道檻,其中充滿着磨礪與再學習的時機。實習報告是指各種人員實習期間需要撰寫的對實習期間的工作學習經歷進行描述的文本。它是應用寫作的重要文體之一。下面是為大家的大學生法學專業畢業,歡送大家閲讀。實習是大學生走向社會的作用非凡的一道檻,其中充滿着磨礪與再學習的時機。假設要成功的跨過去需不斷地反省並改良一些為人處世的措施。當然對於學法律的我來説,更得關注法律及其適用方面的瑣碎,不斷地從中獲得進步的經驗,為更好的規劃以後的'人生打好根底。這道檻對於大學生初步涉世也是非常重要的。實習給我留下的第一印象——認真對待每一個案件。

在大四的最後一個學期,我迎來了畢業實習。本次實習安排在開學後的六週,其主要目的是讓我們把在學校所學知識與實踐相結合,通過對司法實踐的瞭解進一步深化對所學法律知識的理解和掌握。

我此次在xx縣人民法院實習。xx縣人民法院是基層法院,共有四個民事審判庭、兩個刑事審判庭、一個行政審判庭以及六個派出法庭(分別是xxx鎮派出法庭、xxx鎮派出法庭、xxx鎮派出法庭、xxx派出法庭、xx派出法庭及xxx派出法庭),還有立案庭、高審庭、審監庭、執行局等。我被分到民一審判庭,民一審判庭主要負責審理合同糾紛案件,後我又到執行局呆了一段時間。我在這裏的工作主要是卷宗、旁聽庭審、練習撰寫判決書,還有幾次與其他工作人員到當事人住所地調查。

去實習時老師對我們説實習能否學到東西,關鍵不在於老師和法官,而在於自己,只有你帶着一雙求知的眼睛去觀察、探求,才能學有所獲。而且老師反覆強調實習的重要性,特別要求我們認真對待實習。實習的第一天,確定實習崗位後我到民一審判庭去報到。民一庭內正在開庭,我便坐在旁聽席上旁聽。這是一起比擬簡單的合同糾紛案件,庭審程序進行得很快,在雙方當事人拒絕調解後,法庭聽取了當事人的最後陳述,法官宣佈合議庭和議後擇日宣判,庭審結束。下午我被安排在庭內卷宗。從第二天開始,我每天8點15左右趕到法院,先把庭內的衞生清掃一下。我們庭根本上每天上午開庭,不開庭又沒什麼具體工作時我就到其他庭裏旁聽。中午11點40分結束工作去吃飯。下午很少開庭,只有一次因上午沒有審理完畢,下午繼續開庭。除此之外大局部工作是卷宗(主要是排序、裝訂、登記)。庭長還給我安排了練習撰寫判決書的工作,把經過開庭審理的案卷讓我每三天寫一個判決書,寫完後再交庭長修改。在執行局呆的幾天除了和執行人員外出調查取證或送達傳票、執行令外,也同樣是卷宗。

在實習期間,我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1、卷宗。

在實習期間幫助法官和書記員卷宗多份。在這些已經審結的案件中有不少的典型案例,涉及到事實的認定、證據的採信、責任的劃分等。在此過程中,通過對卷宗的翻閲和向書記員諮詢,我對合同糾紛案件從立案到審結的程序以及各種歸檔文書的分類有了詳細瞭解。

2、旁聽案件。

市場經濟飛速開展的同時,人們法律權利意識不斷增強,再加上仲裁等非訴程序糾紛解決機構較少,導致民一庭的案件相對較多,且呈逐年遞增趨勢。這對我來説是一件好事,有充足的案件旁聽。以前在學校我參加過刑事案件的模擬法庭,刑事案件很注重程序,法庭審理嚴肅。但在這裏,旁聽民事審判後感覺庭審比擬隨便,氣氛比擬緩和,有些程序性問題也省略了。通過旁聽案件,我對民事審判的特點和程序有了詳細的瞭解,認識到民事案件的審理關鍵在於化解當事人之間的矛盾,促進社會和諧。與刑事案件着重表達國家強制力懲罰犯罪不同,民事案件的理想結果應該是讓雙方當事人實現共贏而又不失法律的尊嚴,這一點對法官的個人素質要求很高,這個素質不僅僅是法律方面知識要淵博,更要求法官有很高的人格魅力。

3、書寫法律文書。

在實習的6週中,幫助庭長草擬了份民事判決書,在撰寫的過程中出現了不少的錯誤。判決書的根本格式是首部、事實、理由、判決結果、尾部。首部寫當事人的根本情況,然後是原告訴稱,寫原告的訴訟請求、事實和理由,再寫“被告辨稱”,其內容是被告的抗辯理由和事實。然後是“經審理查明”局部,寫法院對證據的採納和不予採納的理由及認定的事實。此後是本院認為,寫明判決的理由和所依據的法律,最後寫判決結果。我寫完第一個判決後交給庭長,他對我寫的判決書做了很多修改。他説:“你前邊寫的還可以,但在‘經審理查明’一局部存在問題較多,措辭不夠嚴謹,用語欠標準,陳述過於簡單,邏輯有失嚴密,説服力缺乏。”確實,我在寫“經審理查明”局部時,寫得過於概括,庭長説這局部要把案件所有的相關事實都加以分析,寫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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