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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社區地質災害應急預案範文(精選7篇)

在我們平凡的日常裏,有時會突發一些不在預期的事故,為了避免事情更糟,總不可避免地需要事先編制應急預案。那麼優秀的應急預案是什麼樣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村社區地質災害應急預案範文(精選7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村社區地質災害應急預案範文(精選7篇)

村社區地質災害應急預案1

為切實做好我鄉的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確保人民羣眾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地減少地質災害帶來的損失,根據《地質災害防治條例》,結合我鄉實際,特編制本預案。

一、我鄉地質災害點分佈

我鄉地質災害主要分佈在有福村、三龍村、七百村、將軍村、卸甲村等七處隱患點,災害類型有滑坡、泥石流、崩塌等三類。

二、相應措施

(一)及時排查

針對我鄉地質災害存在的問題和有關隱患,要及時組織相關人員對隱患點進行排查、分析,建立地質災害預防預警工作機制,加強以預防為主的地質災害監測工作,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

(二)建立制度

為確保我鄉地質災害汛期來臨的安全,鄉政府制訂相應責任和措施。

1、行政首長負責制。鄉長吳盛梨為行政首長,負責全鄉地質災害的統一指揮、決策和調度。

2、地質災害汛期安全巡查制度。代海濤為巡查總負責人。

3、值班制度。鄉村兩級要嚴格落實值班制度,做到二十四小時有人值班,有值班記錄,並制定值班人員責任制,做到任務到人,責任到人,值班人員必須保證通訊暢通,鄉政府專設值班電話:7561025。

4、彙報制度。遇到緊急情況要立即向值班領導和行政首長彙報,同時也要向上一級部門彙報,以便及時採取應急處理措施。

5、組織羣眾轉移和搶險制度。一旦險情發生,由值班人員立即通知到災區村,組織羣眾轉移到安全場地,組織搶險隊伍到位,各組人員接到通知後及時投入搶險工作。

(三)建立組織

1、搶險指揮部

總指揮:吳盛梨,手機:

副指揮:陳善千,手機:

成員:陳善千,夏贊文,夏緒朋,周玉珍,朱曉斌,龔良文,夏安然,代海濤,夏安儒,陳五川,夏圖詩,劉飛強,李劍,劉東偉,程宗榮,夏韶山

搶險指揮辦公室設在鄉國土所,主要職責:彙集、上報險情災情和應急處置與救災情況,貫徹上級指示和部署,協調救災應急工作並督促落實。

辦公室主任:代海濤

成員:饒林(信息聯絡員)

2、搶險隊

隊長:陳善千

成員:夏安然,劉曉鬆,李磊,王眾

主要職責:把好重要險口,組織進行搶險。

3、技術指導組

組長:陳科暉

副組長:諶琳

成員:朱逢春,劉東偉,蔣勝華

主要職責:提出具體的應急處置與臨時搶險方案,制定具體搶險措施,並指導搶險。

4、物資器材組

組長:代海濤

成員:郭建兵,賀仁中,陳王川

主要職責:搶險物資供給,車輛調度。

5、羣眾轉移組

組長:夏緒朋

成員:朱曉斌,夏選贊文,夏圖詩

主要職責:組織災區羣眾有計劃轉移到指定的至高點

6、後勤保障組

組長:周玉珍

成員:王本華,周建偉,夏揚薦

主要職責:負責聯絡,保障通訊暢通,做好宣傳、醫療和生活服務工作,保證搶險照明、臨時用地工作。

7、現場保衞組

組長:龔良文

副組長:劉曉鬆

成員:李志華,夏飛,胡天然

主要職責:維護搶險現場秩序,保障搶險通道暢通,疏散現場圍觀人員。

8、災後處理組

組長:夏緒朋

副組長:郭建斌

成員:張先潮,賀曉東,黃輝

主要職責:調查摸清確切受災情況,組織災民開展衞生防疫,重建家園,生產自救。

9、搶險備勤組

組長:陳善千

副組長:陳鐵山

成員:劉飛強,程宗榮,周方清

主要職責:作為搶險隊的第二梯隊隨時準備接應,做好搶險工作。

村社區地質災害應急預案2

為了加強我鄉20xx年地質災害的防治監督管理工作,避免和減輕地質災害造成的損失,切實維護人民羣眾的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和《地質災害防治條例》的相關要求,結合我鄉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原則,建立和完善連羣連片的鄉村防禦系統,加強汛期地質災害檢測和治理工作,把重點活動區、重要隱患區的預防措施落實到個人,切實維護人民羣眾的生命財產安全,努力構建安定和諧的新農村。

二、防治措施

我鄉處在林區,因為植被損壞嚴重,極易引發地質災害,去年的“5.19” 冰雹事件和“5.25”暴雨事件都與植被破壞有很大的關係。因此,加強林區的保護和植樹造林顯得尤為重要。我鄉地處山區,山高溝深,自然條件惡劣,村民居住區域分散,加上交通建設滯後,遇上大災就會增加救援難度。

為有效防治地質災害,我鄉及時的開展植樹造林活動,並組織村民學習預防自然災害的基本知識,為災後自救積累了許多有效的方法和經驗。我鄉根據應急的需要,在相關地質災害頻繁區都安裝了預警系統,並在各村組建了黨員先鋒隊和原有的巡防聯隊組成聯防機制,形成了“一户受災,全村響應,一村受災,全鄉響應”的救援體系。

針對去年的災害形勢,我鄉成立了地質災害防治領導小組,以應對各種突發性災害及時得到救援、彙總、上報。建立了地質災害防治工作責任制,落實“一把手”負責制,對全鄉7個村進行了巡查檢查督查,並負責人員的調動和物資的支配。

三、明確責任、加強監管

(一)堅持三條原則

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關係到人民羣眾的生命財產安全,必須堅持三條原則:一是堅持“預防為主、防治結合,全面規劃,突出重點”原則;二是堅持“自然因素造成的地質災害,由人民政府負責治理,人為因素引發的地質災害,“誰引發,誰治理”原則;三是堅持“統一管理,分工協作”原則。

(二)落實四項制度

汛期值班制度—我鄉的汛期時間較長(每年5月1日至9月31日),地質災害頻發。鄉直部門和各村要建立汛期值班制度,明確值班地點、聯繫電話,保障通訊暢通。汛期期間,各值班負責人要24小時開通手機;保持與鄉政府的聯繫,做好汛期值班工作。

災點監測制度—加強地質災害隱患區的監測。根據地質災害氣象預報信息、地質環境條件等實際情況,科學、合理地確定監測時間,做到適時監測;主要觀測降雨強度和雨量、地面土體開裂與坡體蠕動、樹幹傾斜、山洪暴漲、驚響異常等災害

前兆和引發因素;對監測點定期進行觀測記錄。

險情巡查制度—村幹部和巡防聯隊應根據地質災害情況,適時組織開展區域內災情險情巡查。發現災害發生前兆或異常情況,要立即上報和採取轉移避讓羣眾等應急措施。

災情速報制度—包括災前的險情報告和災後的災情速報兩方面。防災責任人、監測人和羣眾在巡查、監測和日常生活過程中,如發現災害前兆或異常情況,要儘快向鄉政府報告並組織避險;災情一旦發生,鄉政府應立即組織應急搶險隊伍開展應急處置和施救,同時向上級部門報告,做到“情況準確、上報迅速、續報完整”。

(三)加強領導,健全機構

加強領導是搞好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關鍵,我鄉成立了地質災害防災領導小組。

組 長:何韓成(鄉黨委書記)

副組長:權劍南(政府鄉長)

孫林成(鄉人大主席)

成 員:王纏平(鄉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

楊新有(政府副鄉長)

李金寶(政府副鄉長)

趙貴義(鄉武裝部長)

楊永清(綜治辦副主任)

何衞東(司法所長)

賞建鵬(派出所所長)

牛小林(xx林場場長)

許正禮(學區校長)

王建明(衞生院院長)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鄉人民政府,權劍南同志任辦公室主任,行政祕書嚴秉國負責具體辦公。

(四)各行政村一把手是本村內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第一責任人

各行政村幹部要提高對地質災害的特殊性和危害性的認識,切實加強領導,將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成立相應的機構,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預案,落實領導責任制,做到層層分解,責任到人,切實把地質災害防治工作落到實處。

(五)突出重點,切實抓好汛期地質防治

地質災害監測預警工作是預防地質災害的重要手段,抓好汛期地質災害防治是全鄉工作的關鍵,為了深刻汲取“5.25”陰山溝洪災事故的教訓,落實汛期防災、減災措施,避免災害發生,減少損失。一是做好工作部署,重點預防突發性地質災害的發生,減少損失。二是突出羣測羣防,對隱患點實施簡易監測,發揮羣測羣防的突出作用。三是保持信息暢通。要堅持汛期24小時值班,完善值班制度,落實值班人員,保證險情和災情信息在第一時間送達。

汛期是地質災害發生的主要時期,各村、各有關部門要早安排、早佈署、早行動;同心協力,齊抓共管,一旦發生地質災害,鄉地質災害領導小組要迅速瞭解災情,立即報告上級並通報有關部門,迅速啟動地質災害應急預案及應急救援措施,組織幹部羣眾進行自救、互救,安置和疏散災民,維護社會安定,確保人民羣眾的生命財產安全。

村社區地質災害應急預案3

我鎮地處皖南山區,地質構造比較複雜,屬地質災害易發地區,災害點位於鎮村小河裏組,災害類型為滑坡,規模主軸長100米,最大寬為300米,估計厚5—10米,體積1.68萬立方米,誘發原因為強降雨,威脅小河裏組25户130人,約125萬元財產。

一、防治方案

滑坡是斜坡上的土體或者巖體,受地下水活動及人工切坡等因素影響,在重力作用下,沿必須的軟弱帶整體或分散地順坡向下滑動而造成的,我鎮擬對該地質災害點進行重點防治。首先在滑坡位置豎立醒目的地質災害隱患點警示標誌牌,同時發放羣防羣測“明白卡”,加強農户個性是受威脅對象的防治意識;其次,做好對該災害點的監測工作,設定監測人,做好日常監測數據的紀錄,雨季尤其是強降雨期間加強監測,防患於未然;再次,要治理災害點的地表條件,要植樹種草,禁止亂砍濫伐,保證植被覆蓋率,同時適當削方減載,採取支檔、避讓等措施,消除地質災害隱患。

二、應急預案

(一)災前預警

一方面根據縣氣象局的異常暴雨天氣預報發現監測點出現異常變化時,由辦公室提前通知災害易發點的職責人,發出預警;另一方面根據監測人對災害點的監測狀況進行統計,決定出險情時發出預警。預警方式為鳴鑼,同時向受害點羣眾發出警告,要求儘快疏散,儘可能搬離災害點,避免不必要的損失。

(二)加強組織領導

成立領導組,由鎮長任組長,明確職責,統一部署救災工作,各部門負責人任成員,明確分工職責,服從組織領導,保障救災效率。

(三)防災措施

根據小河裏滑坡的地理位置及交通條件,確定險情發生後的撤離路線為向滑坡體的兩側疏散,最後在龍山村路集中,要有組織有紀律地在監測人汪四清的帶領下,儘快逃離災害點,嚴禁向災害體運動前方撤離,儘可能的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四)防災機構組成

1、災害調查組:由國土所牽頭,負責災情調查上報和監測點的建立,危險區、段、點的確立。

2、宣傳教育組:由中學及中心國小牽頭,負責防治知識宣傳、災情收集報道。

3、醫療救護組:由衞生院具體負責救護工作,首要保障人民生命安全。

4、秩序維護組:由司法所、派出所組成,負責秩序維護,組織疏散、保護財產等。

5、後勤保障組:由民政所及財政分局組成,負責對災後狀況進行統計上報,並及時向有關部門申請援助,儘量減少人民的財產損失。

村社區地質災害應急預案4

為有效防治我村地質災害,避免和減輕地質災害造成的損失,編制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根據國務院《地質災害防治條例》和南平市、武夷山市的部署,結合××村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工作機構和職責

1、應急工作組:在鄉鎮政府防災搶險指揮部的領導下,村成立應急工作組,組長由×××(村主任或村書記)擔任,成員有×××…(村兩委、各村民小組組長和國土資源協管員)。應急工作小組的職責是:向村民宣傳地質災害防治的基本知識,公佈本預案;基本落實地質災害羣測羣防工作的各項措施;做好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處置和搶險救災工作。

職責分工:

(1)組長:負責組織、指揮、協調本村地質災害羣測羣防和突發性地質災害各項應急處置工作;負責地質災害災情報告,在強降雨期間執行“零報告制度”;負責向村民公佈本預案。

(2)民兵營長:負責組織搶險小分隊及其人員分工;組織地質災害臨災搶險、排險。搶險小分隊由×××…組成。

(3)村國土資源協管員:負責發佈本村地質災害氣象預警信息;監督監測點監測人和地質災害易發地段巡查人做好監測和巡查工作;負責地質災害點監測資料和地質災害易發地段巡查資料的整理、彙總和上報工作。

(4)村民小組組長:負責組織本村民小組範圍地質災害點監測和地質災害易發地段巡查;負責臨災時組織受威脅羣眾撤離;負責及時嚮應急工作組組長報告地質災害災情。

(5)應急工作組其他成員:負責物質保障、災民安置、救護和汛期值班等項工作各村根據實際進行分工。

2、村(組)兩級巡查小組:村兩委、村民小組長、基於民兵和受影響的村民分別組成村(組)級巡查小組。巡查範圍見村(組)地質災害應急預案表。

二、防災搶險

1、汛期值班人員表

值班人姓名

電話

值班人姓名

電話

注:值班採取一人一班制,具體以當時安排為準。

2、地質災害點監測、易發地段巡查防災避險[見附表一、二]。

3、預警及搶險救災措施

當本村遇大雨以上強降雨和接上級地質災害預警預報,立即加密地質災害點監測、加強地質災害易發地段巡查。特別是要加強房前屋後高陡邊坡、房前屋後大於25°以上的土質斜坡、溝口及溝邊低窪地帶的巡查、排查。發現險情徵兆,立即組織受影響羣眾撤離,並及時上報。疏散安置地點必須在汛期前實際調查選點,確保安全。劃定臨時危險區,在危險區邊界設置境界,同時明確具體監測人。在強降雨過後,根據地質災害點具體情況,採取修建地表排水溝、埋實裂縫等簡易治理措施。

4、監測、巡查要求

旱季每月監測、巡查一次。汛期4月1日?10月15日每15天量測、巡查一次,若發現監測地質災害點有異常變化和暴雨天氣前後,應加密觀測次數,每日觀測次數不少於3次;易發地質災害地段巡查不少於2次,並通知受影響村民加強觀察、巡查,發現險情立即報告。監測、巡查必須做好數據記錄、歸檔。

5、災後處理

災情發生後,村應急工作組將與上級部門一道做好災區羣眾的思想工作,安定羣眾情緒,並妥善安置受災羣眾,及時組織災區羣眾開展自救。

三、保障措施

1、組織到位。做到機構落實、組織落實、人員落實,不斷把村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納入規範化、制度化的管理軌道。應急工作組成員、搶險小分隊成員、村(組)兩級巡查小組成員於每年3月底前完成調查補充,修改本預案,並向村民公佈。

2、宣傳到位。向村民宣傳地質災害防治的基本知識,公佈本預案,充分認識防禦地質災害工作的.艱鉅性、重要性,提高村民的自我防範意識。

3、措施到位。地質災害點“防災明白卡”、“避險明白卡”發放到位;地質災害點監測到位、易發地質災害地段巡查到位;汛期前組織對避險路線、臨時安置點進行勘查,並向村民公佈。

4、物質到位。每個村民小組購鑼一面、鑼錘一把、雨衣一套、手電一把、應急燈一盞、鏟兩把(具體數量由村組具體實際確定)等必備物質設備,並由×××(專人)保管。

社區在街道辦事處防災搶險指揮部的領導下,成立社區應急工作組,並按本提綱制定相應預案。

村社區地質災害應急預案5

為切實做好全縣中國小校防汛工作,確保颱風、暴雨、洪澇和地質災害發生時,能夠及時有效地組織搶險救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等有關法律條例規定,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防汛抗洪搶險工作方針

防汛抗洪工作堅持“安全第一、常備不懈、以防為主、全力搶險”的方針。

二、縣人民政府中國小校防汛抗洪搶險協調領導機構

縣中國小校防汛抗洪搶險協調領導機構負責統一指揮全縣中國小防汛抗洪搶險工作。

組長:胡小紅

成員:翁建敏(縣教育局)、沈永明(縣國土資源局)、陳延南(縣水利局)、周敬榮(縣氣象局)、吳昌亮(縣建設局)、陳海峯(交通局)、柳浩宇(公安局)、雷李會(衞生局)

三、縣人民政府中國小校防汛抗洪搶險協調領導機構組成部門的工作職責

教育局:組織編制中國小校防洪搶險應急預案,加強對學校防禦山洪與地質災害工作的監督管理。

水利局:及時提供雨情、水情和洪水預報。

國土資源局:要查明對學校可能造成影響的泥石流等地質災害隱患,及時向教育部門和有關學校通報。

建設局:要加強對學校建築物的質量監測,並及時通報。

公安局:負責維護防汛搶險秩序,協助組織中國小生撤離和轉移。

保障搶險救災隊伍、車輛優先通行。

交通局:負責組織所轄公路交通設施、工程、裝備的防洪搶險和救

災車輛的組織調度。

衞生局:負責組織受災中國小校衞生防疫和醫療救護工作。

氣象局:負責監視天氣形勢,及時提供氣象信息和風暴潮預報。

四、縣教育局中國小校防汛抗洪搶險工作小組

總指揮:翁建敏副總指揮:鍾利海

下設四個小組:

1、現場指揮組:吳廣偉負責險情發生地的現場指揮

2、聯絡組:朱雲燕負責與縣中國小校防汛抗洪搶險協調領導機構各成員單位的信息聯絡和及時向學校傳達有關信息

3、信息材料組:葉旭英負責收集整理報送災情信息和材料

4、後勤裝備組:陳際春負責組織防汛抗洪搶險的資金器材裝備

五、險情彙報和搶險處理程序

(一)險情彙報

汛期,各中國小校要堅持晝夜24小時值班制度。發現災情須向當地政府和縣教育局中國小校防汛抗洪搶險工作小組的聯絡組或教育局值班人員彙報,同時立即啟動應急避險預案。

聯絡組或教育局值班人員接到學校險情報告後,立即與縣中國小校防汛抗洪搶險工作小組總指揮彙報,並根據總指揮的指示與縣人民政府中國小校防汛抗洪搶險協調領導小組溝通。

(二)搶險處理程序

1、當一般險情發生時縣中國小校防汛抗洪搶險工作小組根據險情擬訂搶險方案、採取必要措施,並指派現場指揮組在第一時間奔赴現場、其他各組按照職責開展工作。

2、當重大險情發生時由縣中國小校防汛抗洪搶險協調領導機構組織、協調各成員單位協同行動。

3、轉移信號、路線及地點當險情發生時,由險情發生地學校向全體師生髮出險情信號,並按《師生緊急撤離示意圖》指定的線路、地點進行緊急疏散,確保師生生命安全。

六、善後工作處理

做好災情的調查統計工作,在搞好搶險救災的同時,由教育行政部門和有關學校,組織專門力量,開展受災情況調查。初情要求在受災後12小時內上報,詳情要求在24小時內上報,數字要準確、可靠,同時上報縣防汛辦、縣民政局各一份,統一口徑,逐級按要求上報。

七、其它要求

汛期,各中國小必須根據當地情況制定出應急避險預案。沿溪的秋爐、毛洋、鸕鶿、標溪、外舍、金鐘、順利、陳村等八所學校要重點制定好防洪應急避險預案,靠山邊的大地、鄭坑、梅歧等三所學校要重點制定好防地質災害的應急避險預案,上述學校必須繪製《師生緊急撤離示意圖》和《學校安全隱患示意圖》在顯著位置向全校師生公示,並開展預案演練。

村社區地質災害應急預案6

為建立和完善高效有序的防災和搶險救災體系,進一步提高全市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反應能力,將地質災害造成的損失降低到最低程度,維護國家和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安全及社會穩定,根據《地質災害防治條例》(國務院令第394號)、《四川省地質環境管理條例》等規定,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一、總則

(一)本預案所稱突發性地質災害,是指因自然因素或者人為活動引發的危害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的崩塌、滑坡、地面塌陷、地裂縫、泥石流等與地質作用有關的災害。

(二)地質災害應急,是指一旦發生地質災害或者出現地質災害臨災險情時,為了避免或最大限度地減輕地質災害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而採取的不同於正常工作程序的緊急防災和搶險救災行動。地質災害臨災險情,是指出現地質災害前兆,短期內可能發生災害並造成人員傷亡或者重大財產損失的危急狀態。

(三)地質災害應急分為臨災應急和災害應急兩類。臨災應急,是指出現地質災害險情後,進入臨災應急期所採取的緊急防災避險行動。災害應急,是指發生地質災害後,進入災害應急期所採取的緊急搶險救災和防止災情進一步擴大的行動。

(四)地質災害災情按照人員傷亡、經濟損失的大小,分為四個等級:

1、特大型:因災死亡30人以上(不含30人)或者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上(不含1000萬元)的;

2、大型:因災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不含10人)或者直接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不含500萬元)的;

3、中型:因災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不含3人)或者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不含100萬元)的;

4、小型:因災死亡3人以下(含3人)或者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下(含100萬元)的。

(五)地質災害險情按照受威脅的人數,或者可能造成的經濟損失,分為四個等級:

1、特大型:受威脅人數在1000人以上(不含1000人)或者可能造成的經濟損失在1億元以上(不含1億元)的;

2、大型:受威脅人數在500人以上(不含500人)1000人以下(含1000人)或者可能造成的經濟損失在5000萬元以上(不含5000萬元)1億元以下(含1億元)的;

3、中型:受威脅人數在100人以上(不含100人)500人以下(含500人)或者可能造成的經濟損失在500萬元以上(不含500萬元)5000萬元以下(含5000萬元)的;

4、小型:受威脅人數在100人以下(含100人)或者可能造成的經濟損失在500萬元以下(含500萬元)的。

二、組織機構及職責

(一)指揮機構及職責。

發生大型以上地質災害或出現重大級以上地質災害臨災險情時,執行《四川省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預案》,在省地質災害搶險救災指揮部統一指揮下,開展搶險救災工作。發生中型地質災害或出現較大級臨災險情時,市人民政府應成立市地質災害搶險救災指揮部(市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領導小組自動轉為搶險救災指揮部,以下簡稱“市指揮部”),指揮長由負責國土資源工作的副市長擔任,市政府副祕書長、市國土資源局局長任副指揮長,負責統一指揮和組織地質災害搶險救災工作。指揮部下設辦公室於市國土資源局,由市國土資源局局長兼辦公室主任,分管副局長為辦公室副主任,具體負責指揮部的日常工作。發生小型地質災害或出現一般級臨災險情時,所在地縣(市區)級人民政府應成立地質災害搶險救災指揮機構,由政府領導負責、有關部門參加,在本級人民政府的領導下,統一指揮和組織地質災害搶險救災工作。

(二)地質災害速報制度。

1、速報時限:要求縣(市、區)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接到當地出現特大型、大型、中型地質災害報告後,必須在2小時內速報縣級人民政府和市國土資源局,同時可直接速報市人民政府和省國土資源廳,並可抄報市級相關部門。對發生在敏感地區敏感時間或可能演化為中型(含中型)以上地質災害的小型地質災害也要按上述要求速報。縣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接到當地出現小型地質災害後,應在12小時內速報縣級人民政府和市國土資源局,同時可直接速報市人民政府和省國土資源廳,並可抄報市級相關部門。

2、速報內容:災害速報的內容主要包括地質災害險情或災情出現的地點和時間,地質災害類型,災害體的規模,可能的引發因素和發展趨勢等。對已發生的地質災害,速報內容還包括死亡和失蹤的人數以及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三)工作機構及職責。

市地質災害搶險救災指揮部下設6個工作組,作為具體工作機構。

1、緊急搶險組:由市武警支隊牽頭,廣安軍分區、市公安局、市消防支隊、市住房城鄉規劃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務局、市民政局等部門參加,負責組織搶險隊伍搶救被壓埋人員;對已經發生或可能引發的水災、火災、爆炸及劇毒和強腐蝕性物質泄漏等“次生災害”進行搶險,消除隱患;根據實際情況,及時組織將受到地質災害威脅的人員、財產轉移到安全地帶,情況緊急時,組織強行避災疏散。

2、調查監測組:由市國土資源局牽頭,市住房城鄉規劃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務局、市政府應急辦、市氣象局等有關部門參加,負責調查、核實險情或災情,組織險情或災情的監測和評估,預測災害發展趨勢和潛在威脅,提出應急防範對策、措施,開展監測工作。根據災情發展實際,調集有關專業技術人員,補充調查人員力量,確保應急工作需要。

3、醫療救護與生活保障組:由市衞生局、市民政局牽頭,市直有關部門及保險公司參加,負責組織急救隊伍、搶救傷員和所需藥品及醫療器械的供應;採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傳染病的暴發流行;指導災區做好災民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包括急需救濟物資的供應、調配和管理,災民臨時安置和管理,以及死難者的善後、保險理賠等工作。

4、治安保衞組:由市公安局牽頭,市交通運輸局等有關部門參加,負責維護災區社會治安和道路交通秩序,救災物資,災區人員和財產以及重要部門、單位的安全,保證搶險救災工作順利進行。

5、設施修復和生產自救組:由市發展改革委牽頭,市住房城鄉規劃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國土資源局、市水務局、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教育局、市林業局等有關部門參加,負責指導災區組織力量搶修受損的通信、電力、供水、供氣、水利、交通、校舍等設施;指導災區修復損毀的農田、林地及災民住房重建,恢復災區羣眾生產、生活和教學秩序。

6、應急資金保障組:由市財政局牽頭,市發展改革委、市國土資源局、市民政局、市住房城鄉規劃建設局、市監察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務局、市政府應急辦等有關部門參加,負責落實由市政府安排的搶險救災資金,負責指導、監督救災資金的安排、使用和管理等工作。

(四)應急調查隊伍。

由地質災害防治和氣象等方面的專家組成。對已經發生地質災害或出現災害險情的地方進行調查、會商,儘快查明其形成條件、引發因素、影響範圍等情況,對災情進行評估,提出應急處理措施,減輕和控制災情。對出現險情的隱患點,依據前兆特徵判斷危險程度、激發條件,採取有針對性應急措施,阻止或延緩災害的發生。

三、應急準備

(一)市地質災害搶險救災指揮部各成員單位應根據本預案和部門職責,制定具體的搶險救災應急行動方案,報市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領導小組備案。

(二)各有關部門和單位,應當根據應急預案和行動方案要求,做好應急救災所需設備、交通工具、救災物品、醫療器械等物資的準備工作。

(三)各有關部門和單位,應當組織落實應急隊伍和人員,進行搶險救災知識和技能培訓,開展應急處置演練,學習掌握新技術、新方法,提高應對各類突發性地質災害的能力。

(四)市、縣(市區)、鄉(鎮)三級人民政府及國土資源、水務、交通、環保等有關部門和新聞單位,應當對公眾廣泛開展地質災害防治及應急知識宣傳教育,增強全社會對地質災害的防範意識和應對能力。

四、應急響應

(一)市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接到重、特大級地質災害臨災險情或大型、特大型地質災害災情報告後,應迅速向省人民政府、省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領導小組和省國土資源廳報告。同時在省地質災害搶險救災指揮部統一指揮下,迅速組織應急力量開展搶險救災工作。

(二)市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接到較大級地質災害臨災險情或中型地質災害災情報告後,應迅速組織應急調查組趕赴現場,調查、核實險情、災情,並密切跟蹤其變化情況,提出應急搶險方案,建議市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領導小組啟動地質災害應急預案。市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領導小組根據需要啟動並組織實施本預案,成立指揮部,各工作機構趕赴現場迅速開展搶險救災工作。同時,市政府視災情和險情的情況,向省人民政府和省國土資源廳報告,請求指導和支援。

(三)發生一般級地質災害臨災險情或出現小型地質災害時,災區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應立即做出應急響應,按程序啟動本級應急預案,迅速組織開展搶險救災工作。發生較大級以上地質災害臨災險情或出現中型以上地質災害時,災區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應立即做出應急反應,在上級地質災害搶險救災指揮部的統一領導和組織下進行搶險救災工作;災區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應及時向上級人民政府和國土資源部門報告災情的變化情況及搶險救災工作落實情況。

(四)臨災應急響應。

1、組織專家對險情調查、會商,確定搶險避災方案。

2、根據災害成因、類型、規模、影響範圍和發展趨勢,劃定地質災害危險區,設置危險區警示標誌;按照當地政府確定的預警信號和撤離路線,組織危險區內人員和重要財產撤離。情況危急時,強制組織避災疏散。

3、分析、預測險情發展趨勢,及時提出應急對策。

(五)災害應急響應。

1、組織搶險救災隊伍,及時搶救被壓埋人員。對已經發生或可能引發的各種“次生災害”進行搶險和防範。

2、迅速查明災害類型、影響範圍及誘發因素,劃定地質災害危險區;組織災情監測和評估,分析、預測災害發展趨勢,提出應急對策。

3、劃定受災羣眾安置區域,組織救濟物資供應,搭建臨時住所,採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傳染病的暴發流行。

4、指導當地政府組織搶修通信、供電、供水、交通等設施,恢復災區羣眾生產、生活、教學秩序。

(六)市地質災害搶險救災指揮部實行24小時值班,組織收集、整理信息,按規定將險情、災情、災害發展趨勢和搶險救災情況及時報告省人民政府及省國土資源廳,爭取指導和支持。

(七)按照有關規定,經市地質災害搶險救災指揮部批准,由市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組織向社會發布災情。

(八)災情、險情消除或者得到有效控制後,應當宣佈結束災害應急期,撤銷地質災害危險區,提出下一步防災、搬遷避讓或工程治理方案措施,移交地方政府組織實施。

(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根據地質災害災情和地質災害防治需要,統籌規劃和安排受災地區的重建工作。

五、附則

(一)因地震引發的地質災害的應急工作,按有關規定執行。

(二)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應根據國務院《地質災害防治條例》的規定,參照本預案,制定本行政區域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預案,報市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領導小組備案。

(三)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施行,由市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村社區地質災害應急預案7

為有效處置我鄉境內發生的地質災害,最大限度地降低地質災害造成的損失,保障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根據縣處置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預案,結合本鄉的具體情況,特制定本預案。

一、總則

(一)地質災害是因自然因素或人為活動引發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的山體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縫、地面沉降等地質作用有關的災害。

(二)地質災害按其危害程度劃分為特大型、大型、中型、小型四個等級,其中小型地質災害為:因地質災害死亡3人以下,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下的地質災害。

(三)處置突發性地質災害工作實行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特大型、大型、中型、突發性地質災害由省、市、縣負責應急處置工作,小型突發性地質災害由鄉政府負責應急處置工作,並及時報縣有關部門給予必要的支持、配合。

二、機構和職責

(一)鄉地質災害搶撿救災指揮工作領導小組,謝芳菲任組長,曾博、朱喜珊任副組長,聶佳楓、劉軍文、林向軍、洪春林、傅建斌、肖志武等同志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鄉國土資源所),林向軍兼辦公室主任。

(二)鄉地質災害搶險救災指揮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在鄉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協調下配合上級地質災害搶險救災指揮工作領導小組做好大型、中型地質災害的應急處置工作;及時做好小型地質災害應急處置工作。根據地質災害應急處置的需要,緊急調集搶險的應急人員,調用物資,交通工具和相關的設施、設備,必要時,可以根據需要由交通管理部門在搶險救災區域範圍內採取交通管制等措施。

1.鄉黨政辦公室:負責發佈地質災害預警信息;聯絡地質災害搶險救災指揮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調度全鄉人力、物力及相關的後勤保障工作。

2.鄉原國土資源所:負責提供地質災害預警信息及鄉地質災害搶險救災指揮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建立健全地質災害預警體系、值班制度和災情速報制度;會同鄉有關單位做好地質災害的搶險救助的部署工作;組織地質災害調查;負責對發生或可能發生地質災害地區的建築物或建築工程進行危房檢查,組織指導羣眾安全轉移。按照有關規定向縣人民政府和縣自然資源局報告突發性地質災害調查和處置結果。

3.鄉原水管站:組織和督促對水庫周邊、水利設施沿線地質災害的搶險、救助工作;及時向鄉地質災害搶險救災指揮工作領導小組和村委會通報降雨信息,汛期動態。

4.鄉原民政所:及時掌握災民安置動態,組織調運救災物資,協助鄉政府對災區安置和救濟災民,安排好災民生活。及時向鄉地質災害搶險救災指揮工作領導小組報告災民救助和安置情況。

5.鄉林業派出所:負責做好社會治安工作,防止因突發性地質災害引發的羣體性治安事件發生。

6.鄉衞生院:及時赴災區投入搶救治病和防疫工作;及時向地質災害搶險救災指揮工作領導小組報告災民救助和安置情況。

7.其他有關單位:按照各自工作職責,參與搶險、救助工作。

三、監測和預報

(一)建立地質災害預警體系和羣測羣防網絡,形成覆蓋全鄉的地質災害監測網絡。在上級行政職能部門指導下建立與防汛網絡、氣象監測網絡互聯,及時傳遞地質災害險情和汛情的信息網絡。

(二)嚴格執行24小時值班制度,建立健全災情速報制度,保障緊急情況信息報送渠道暢通。接到地質災害緊急情況或險情報告,立即摸清情況,並向鄉人民政府報告,還應向縣人民政府和縣自然資源局報告。

(三)充分發揮地質災害羣測羣防網絡和基層的作用,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檢查,加強對地質災害重點地區的監測和防範。鄉、村、組加強地質災害險情的巡迴檢查,發現險情,及時組織羣眾轉移避讓或採取排險防治措施,在危險區域設置警示牌,並及時向鄉人民政府和鄉國土資源所報告。

(四)鄉人民政府及時將降雨信息和防災要求通知到各村、由村及時組織通知到重要地質災害危險點的防災責任人、監測人和危險區內的羣眾;各村委會和當地羣眾要對照“防災明白卡”和“避險明白卡”,做好防災的各項準備工作。

(五)發現地質災害險情,鄉人民政府、基層羣眾自治組織根據實際情況及時動員受到地質災害威脅的居民以及其他人員轉移到安全地帶。情況緊急時,可以強行組織避險疏散。

四、應急處置工作

(一)特大型、大型、中型地質災害的處置

當特大型、大型、中型地質災害發生後,鄉政府應立即採取應急處置措施,初步判定地質災害誘發因素、災害體規模等,並立即將災情向縣政府和自然資源局報告,同時越級上報省、市人民政府和省、市自然資源(廳)局,在應急處置過程中,應及時報告處置工作進展情況,積極配合上級組織力量救災,直至應急處置工作結束。

(二)小型地質災害的處置

小型突發性地質災害發生後,鄉人民政府將立即採取應急處置措施,判定地質災害誘發因素、災害體規模等,並在1小時內將災情向縣政府和縣地質災害搶險救災指揮工作領導小組報告,並及時報告處置工作進展情況,直至處置工作結束。

五、善後處置工作

(一)地質災害工作發生後,鄉各級組織要做好羣眾的思想工作,安定情緒,組織災區羣眾開展生產自救,儘快恢復生產,及時部署地質災害防治和處置善後工作,民政等部門要根據職責做好救災物資調配和災民安置工作。文化廣播站及時準確、客觀地報道搶險救災的工作情況。

(二)鄉直各單位、村民委員會及村民小組,要積極配合國土資源部門開展地質災害調查。

(三)因救災需要,臨時調用單位和個人的物資、設施,設備或者佔用其房屋、土地的,應及時歸還;無法歸還或者造成損失的應當給相應的補償。

(四)對地質災害防治工作中有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給予獎勵和表彰。

(五)對不及時按本預案報告地質災害災情信息,不服從指揮調度,不認真履行職責而造成嚴重後果的,依法追究單位負責人和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六、附則

(一)本預案在本行政區內公佈,同時送縣自然資源局備案。

(二)根據需要每年適時組織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工作預案演練。

(三)將地質災害防治資金列入年度計劃和預算。

(四)本預案由鄉人民政府組織,鄉國土所負責解釋。

(五)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