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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防火應急預案14篇(優)

在日常生活或是工作學習中,難免會發生一些不在自己預期的事件,為了控制事故的發展,通常會被要求事先編制應急預案。應急預案應該怎麼編制才好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森林防火應急預案,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森林防火應急預案14篇(優)

森林防火應急預案 篇1

為進一步提高我鎮森林防火處置應急能力,保護廣大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安全,及時快捷的組成森林防火措施體系和撲滅山火,特制定本預案。

一、預防森林火災

1.加強領導。建立森林防火領導小組,以鎮長為組長,副鎮長為副鎮長,各責任區主要負責人為組員,並劃分責任區,建立防火值班制度,切實貫徹領導帶班,責任到人的預防方針。

2.廣泛宣傳。利用會議、標語、電視、橫幅等形式大力宣傳《森林法》和《森林防火條例》。召開會議進行部署,嚴禁一切野外非法用火,並不斷提高羣眾森林防火意識。

3.準備必要的撲火物資。配足配齊鐵鏟、砍刀、鋤頭等工具,為撲火提供物資保障。

4.落實森林防火值班制度。各村組必須落實村級專職、兼職森林防火巡山員制度和村民輪流掛牌值班制度,確保山有人護,火有人管。防火期內,必須堅持領導帶班,並實行24小時值班。

二、強化監管,落實責任。

按照縣處置森林火災應急預案的.規定,我鎮各部門要逗硬落實防火措施,立即開展森林防火安全大檢查,加大巡山護林和檢查督促力度,切實整改火險隱患;加強林區野外火源和可燃物管理,清楚重點防範區域內的枯枝落葉和雜草,嚴禁在林區亂扔煙頭、野炊用火、小孩玩火等,特別是在春節、清明節期間要倡導文明掃墓祭祖。對工作不落實、對火情不作為、殆誤戰機,造成重大損失的,政府將嚴格追究其責任。

三、森林火警信息的傳達

凡我鎮工作人員從各方面獲悉森林火情後,應在第一時間內報告鎮政府,同時報告縣森林防火辦公室。

四、徹底清理,不留隱患

火場清理的三項要求:一是要動態清理,不留盲區;二是要巡查指導,不留空檔;三是要死看硬守,不留缺口。

五、嚴守細看,防止復燃

看守火場的四種基本方法:一是分段包乾,責任到人;二是全線封挖,不留缺口;三是跡地巡查,縱深到邊;四是居高瞭望,流動巡護。

森林防火應急預案 篇2

為切實加強對我社區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的協調指揮,預防轄區森林火災的發生,結合我社區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基本原則

1、在街道辦統一領導下,我社區組織實施本預案。本預案在具體實施時應遵循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的原則,落實各項責任制。

2、在處置森林火災保護森林資源安全時,要堅持以人為本,把保護人民羣眾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努力保護人民羣眾財產和公共設施的安全,把火災損失降到最低程度。

3、要落實預防火災的各項措施,做好緊急應對突發森林火災的思想準備、機制準備和工作準備,做到常抓不懈,快速反應,處置得當。

  二、預案啟動條件

發生森林火災後,應根據火情大小報告街道辦及縣森林防火指揮部。如果有以下情形的:

1、火災持續仍未得到有效控制的;

2、對居民居住的重要設施構成威脅的`;

3、造成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的,並經街道辦批准,立即啟動本預案,採取應急處置措施。

  三、組織體系及職責

成立社區森林防火指揮小組。由社區書記任組長,其它負責人為成員。具體人員是:

組長:xx

副組長:xx

成員:xx

主要職責:本預案啟動後,社區森林領導小組立即成立“火場撲滅指揮部”,具體承擔應急處置火災的各項組織、指揮工作,同時在街道辦的統一領導下,全面負責森林防火工作。

  四、預案處理措施

1、社區森林防火指揮辦公室接到森林火災事故後應採取下列措施:

(1)與火災發生點聯繫,弄清火災現場準確情況;

(2)邊界發生的火災報告街道辦森林防火指揮部。

(3)保持上下聯繫,最先知道火災現場情況;

2、街道辦森林防火指揮部應採取如下措施:

(1)召開相關會議,研究火災的撲救和處置方案,成立臨時撲火救災辦事機構,落實撲火責任人員;

(2)對發生重大以上火災要明確牽頭單位,成立聯合撲火救援指揮部

(3)發生重大以上火災或可能釀成特大火災及人民生命財產受到嚴重威脅的火災,由指揮長或副指揮長委派其他成員帶領森林防火指揮部人員及派出所有關部門人員迅速趕赴現場,處理火災事故。

  五、火災查處和善後處理

發生一般火災,由社區同所在街道辦進行處理,發生重特大火災,要組織派出所、紀檢、林業部門成立職合工作組,督促和幫助火災發生地及時查明火因,對肇事者、相關責任人和有關部門要依法及時作出處理,處理結果及進上報。

  六、獎勵與責任追究

對在撲火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的表彰獎勵,要依據《森林防火條例》相關規定執行;對火災肇事者的責任追究,由司法法部門依法審理;對火災事故負有行政領導責任的追究,依據國務院《關於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及相關規定執行。

森林防火應急預案 篇3

白露、國慶長假將至,期間進山掃墓祭祖和郊遊等活動將大量增加,全鎮將出現點多面廣的野外用火高峯期,野外火源管理難度加大,森林火災隱患突出。為切實做好白露及國慶長假期間森林防火工作,有效預防和及時應對突發性森林火災的發生,特制定本預案。

加強組織領導

為認真做好白露及國慶長假期間的森林防火工作,確保各項防範措施的落實,鎮政府成立白露及國慶長假期間森林防火工作領導小組。

廣泛宣傳

運用電視廣播、短信平台、宣傳車、設置和刷新宣傳牌(牆)、廣貼警示標語、印發宣傳手冊和致學生家長一封信等法方式,廣泛深入地宣傳和普及森林防火知識和規定,增強人們森林防火、愛林護林的'責任意識和法制觀念,引導教育廣大羣眾移風易俗、文明祭祀,鼓勵倡導民眾用植樹、送花、壓紙錢等有益方式祭奠先人,改變燒香燒紙錢放鞭炮的祭祀舊習。

突出重點,加強檢查

白露期間,重點加強各村山頭(含自然村)主要進山入口的監控和檢查,勸導祭祀人員不帶香燭、紙錢、鞭炮、火柴(打火機)等火種火源進山,並做好宣傳引導和服務組織工作。鎮林業站及包片領導和包村幹部要深入各村查禁野外違章用火。林業部門要及時查處在林區燒田埂草、燃放鞭炮、燒紙錢、點香燭和隨意野炊等行為,消除火災隱患。要加強督促落實護林員在崗履職,充分發揮護林員一線巡山護林的作用。

認真做好火災安全撲救準備工作

白露及國慶長假期間,鎮林業站工作人員要堅守崗位,同時做好各種撲火物資準備補充和機具檢修,確保撲火機具性能狀態良好,做好森林火災撲救準備工作。鎮村半專業撲火隊要集結待命,嚴陣以待、一旦接到火情,快速出動,快速撲滅,做到“打早、打小、打了”。在組織撲救火災,堅持“以人為本,科學指揮,安全撲救’’的原則,嚴禁指派無指揮火災撲救經驗的幹部指揮撲救,嚴禁組織幼女、老弱病殘及中國小生參加森林火災撲救。火災撲滅後,必須認真組織清理餘火,並根據火場面積大小留下足夠的人員看守,指定專人現場負責,嚴防死灰復燃。

加強值班調度

白露及國慶長假期間,各村及鎮林業站要加強值班,確保信息暢通並及時按規定程序上報火情。從9月7日一13日、9月30日一10月7日實行零火情報告制度,各村要指定專人要在每日下午16:00前向鎮林業站報告當日情況,鎮林業站要在每日下午16:30前向縣防火辦報告當日情況。

森林防火應急預案 篇4

為切實加強對我社區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的協調指揮,預防轄區森林火災的發生,結合我社區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基本原則

1、在街道辦統一領導下,我社區組織實施本預案。本預案在具體實施時應遵循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的原則,落實各項責任制。

2、在處置森林火災保護森林資源安全時,要堅持以人為本,把保護人民羣眾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努力保護人民羣眾財產和公共設施的安全,把火災損失降到最低程度。

3、要落實預防火災的各項措施,做好緊急應對突發森林火災的思想準備、機制準備和工作準備,做到常抓不懈,快速反應,處置得當。

  二、預案啟動條件

發生森林火災後,應根據火情大小報告街道辦及縣森林防火指揮部。如果有以下情形的:

1、火災持續仍未得到有效控制的;

2、對居民居住的重要設施構成威脅的;

3、造成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的,並經街道辦批准,立即啟動本預案,採取應急處置措施。

  三、組織體系及職責

成立社區森林防火指揮小組。由社區書記任組長,其它負責人為成員。具體人員是:

組長:xx

副組長:xx

成員:xx

主要職責:本預案啟動後,社區森林領導小組立即成立“火場撲滅指揮部”,具體承擔應急處置火災的各項組織、指揮工作,同時在街道辦的統一領導下,全面負責森林防火工作。

  四、預案處理措施

1、社區森林防火指揮辦公室接到森林火災事故後應採取下列措施:

(1)與火災發生點聯繫,弄清火災現場準確情況;

(2)邊界發生的火災報告街道辦森林防火指揮部;

(3)保持上下聯繫,最先知道火災現場情況。

2、街道辦森林防火指揮部應採取如下措施:

(1)召開相關會議,研究火災的撲救和處置方案,成立臨時撲火救災辦事機構,落實撲火責任人員;

(2)對發生重大以上火災要明確牽頭單位,成立聯合撲火救援指揮部;

(3)發生重大以上火災或可能釀成特大火災及人民生命財產受到嚴重威脅的火災,由指揮長或副指揮長委派其他成員帶領森林防火指揮部人員及派出所有關部門人員迅速趕赴現場,處理火災事故。

  五、火災查處和善後處理

發生一般火災,由社區同所在街道辦進行處理,發生重特大火災,要組織派出所、紀檢、林業部門成立職合工作組,督促和幫助火災發生地及時查明火因,對肇事者、相關責任人和有關部門要依法及時作出處理,處理結果及進上報。

  六、獎勵與責任追究

對在撲火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的表彰獎勵,要依據《森林防火條例》相關規定執行;對火災肇事者的責任追究,由司法法部門依法審理;對火災事故負有行政領導責任的追究,依據國務院《關於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及相關規定執行。

森林防火應急預案 篇5

為建立森林火災撲救快速反應機制,提高我鄉森林火災處置應急能力,保障在撲救森林火災過程中快捷的組成撲救體系及時撲滅山火,特制定本預案。

一、組織指揮機構

一旦發生森林火災,立即啟動本預案,成立火災撲救指揮部。鄉黨委書記為指揮長,鄉長為副指揮長。指揮部下設撲火現場指揮部、火情分析組、人員調度組、後勤保障組、善後處理組。

二、職責和分工

火災撲救指揮部:負責森林火災的處置和跨區域火災救援;

森林火災撲救人員、器械、物資等調度、指揮工作;

並對火災事故責成有關部門查處和處理善後工作。

撲火現場指揮部:負責現場撲救和火情偵查,及時向火災撲救指揮部彙報火場情況。

火情分析組:負責火場信息的收集與分析,及時為指揮長決策提供依據。

人員調度組:負責按照火災撲救指揮部和區防火指揮部的命令,及時調整人員組織撲救工作;

負責加強同各單位的'聯繫。

後勤保障組:負責防火前線人員的食物供應,防火物質的儲備供應,醫療救護,維護撲火現場和交通秩序。

善後處理組:負責火災責任查出,災情統計上報和善後處理。

三、先期處置

森林火災發生後,事發地村委會應當組織動員防火應急隊伍就近開展先期處置;

村主要領導必須第一時間趕赴火場指揮,及時控制火勢,努力減輕損失;並立即將有關情況報告鄉防火辦。

鄉防火辦接火災報告後,值班人員必須瞭解起火時間、地點、原因、撲救情況、現場指揮等基本情況,並向帶班領導報告。

帶班領導必須在第一時間將火災情況報告指揮長和副指揮長;

根據指揮長或副指揮長的指示,組成撲火現場指揮部;

及時將火災撲救指揮部處置事件的決策情況傳達給事發地村委會及相關人員;

並確定留守人員,做好上傳下達、值班記錄。

四、撲火指揮

撲火現場指揮部成員必須第一時間趕往現場。執行火災撲救指揮部處置森林火災的決策和指令;

迅速瞭解掌握森林火災相關情況及已採取的先期處置情況;

及時判斷火災發展趨勢,研究處置方案並組織實施;

迅速控制火勢,做好現場處置的各項工作,防止出現次生、衍生事件;

及時將現場的各種重要情況向火災撲救指揮部報告。

五、擴大應急

當森林火災有擴大趨勢或難以控制時,由火災撲救指揮部報請區森林防火指揮部請求增援。

六、應急結束

森林火災得到有效控制,火完全熄滅,火場清理完畢,達到“無煙、無火、無氣”後,撲火現場指揮部向火災撲救指揮部或區森林防火指揮部報告情況,並請求結束應急處置工作。經指揮長批准,由撲火現場指揮部宣佈結束現場應急處置工作。

七、後期處置

火災撲救指揮部成立聯合工作組,進行現場調查評估,總結分析火災發生的原因和應吸取的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措施,寫出調查報告,對肇事者和有關責任人,移交主管部門依法及時作出處理,處理結果及時上報區森林防火指揮部;

因參與森林火災撲救工作而傷亡的人員,由相關部門按國家有關規定給予褒獎和撫卹。

八、保障措施

(一)撲火力量:本着森林火災撲救就地就近原則,分二個梯隊做好撲火準備。

第一梯隊:各村森林火災撲救應急隊伍,實行火災發生地就近調動原則;

森林火災發生後,凡毗鄰火災地的村、組應急隊伍都要立即進入臨戰狀態,隨時聽候火災撲救指揮部的調遣。

第二梯隊:鄉森林火災撲救應急隊伍,由火災撲救指揮部根據撲火需要集結調遣。在緊急情況下,請求上級支援。

(二)通信聯絡:現場指揮人員應攜帶移動電話趕赴火場,隨時保持與區、鄉森林防火指揮部、毗鄰鄉鎮、火場內部,以及各撲火隊伍指揮員的聯繫。

九、注意事項

(一)一定要堅持以人為本,安全第一的原則。

(二)要善於觀察煙、火、植被、天氣、地形、人員裝備等情況。

(三)時刻牢記六突六不突:

一是從火線側翼突入,不從火頭逆風處突入;

二是從山脊弱點突入;

不從山谷火險處突入;

三是從山下向上突入,不從山上向下處突入;

四是從成林邊緣突入,不從灌幼密林處突入;

五是從寬平之地突入,不從窄溝狹谷處突入;

六是從依託之處突入,不從植被茂密處突入。

(四)隊伍撤離時的安全:

一是注意清點人數;

二要小心謹慎,防止墜石和摔傷。

(五)嚴守細看,防止復燃:

一是分段包乾,責任到人;

二是全線封挖,不留缺口;

三是跡地巡查,縱深到邊;

四是居高眺望,流動巡護。

森林防火應急預案 篇6

為了有效預防、控制和撲救森林火災,及時處理火災事故,保護森林資源安全,根據《森林防火條例》《**省森林防火管理規定》,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如下防火預案:

一、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森林防火條例》《**省森林防火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

二、鎮情概述

**鎮位於**省**縣東北25公里處,東與澄城縣堯頭鎮接壤,南與孫鎮相連,西、北與白水縣西固鎮毗鄰。近年來林業發展迅速,西部大開發後積極響應“再造山川秀美大西北”的號召,**鎮先後實施了“三北”四期防護林工程,退耕還林、還草工程、天然林保護工程等國家大型林業工程,綠化面積進一步擴大,雜林木資源豐富,樹種以刺槐、油松、楊樹為主,截止**年底,退耕還林(草)面積達26500畝,天然保護林1460畝。

三、森林防火期

**鎮森林防火期為每年十月一日至翌年四月三十日,其中十一月一日至四月三十日為森林防火戒嚴期。

四、森林防火指揮系統

(一)森林防火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安全防範。發生深林火災按照行政區域管轄範圍和相關職能,由**鎮森林防火指揮部統一指揮、積極組織撲救處理,最大限度的'減少森林火災造成的財產損失,並保障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

2、預防為主,健全體系。建立健全森林火災防範體系、信息報送體系、科學決策體系、應急處置體系。

3、分級響應,分級負責。根據森林火災的嚴重性、可控性、所需動用的資源廣,影響範圍大等因素,分級設定和啟動應急預案,明確責任人及其指揮權限。

4、快速反應,及時有效。及時收集信息,掌握森林火情情況,建立健全精簡、統一、高效的組織。

五、應急演練順序及時間安排

1、森林防火應急演練(上午9點到10點)

由林業站負責組織實施演練

2、防汛應急演練(上午10點到11點)

由水利站負責組織實施演練

3、地質災害應急演練(上午11點到12點)

由國土所負責組織實施演練

六、工作要求

各單位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做好演習充分準備,為確保演習圓滿成功,演習期間嚴禁無缺席,並安排好本單位留守值班人員。

森林防火應急預案 篇7

為加強森林火災防範,提高應急處置效率,確保元旦、春節期間全鎮森林防滅火安全,根據《江西省森林防火條例》和《湖口縣處置森林火災應急預案》,特制訂本預案。

一、適用時間

20xx年1月1日-3日及1月31日-2月6日。

二、預防措施

(一)預警監測

1、密切關注天氣情況變化,加強森林火險形勢會商,及時發佈高森林火險預警。

2、對國家和省監測發現的火情熱點,由屬地鄉村主要領導組織實地核查,力爭30分鐘內電話首報、1小時內書面報告、最遲2小時內書面反饋到鎮政府並上報倒應急管理局綜合值班室。

(二)火源管理

1、全鎮停止煉山,全面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2、鎮村裏要派出工作組和宣傳車深入沿山村組開展宣傳教育,通過廣播、短信、微信等形式,宣傳森林防火規定,營造濃厚防火氛圍。

3、巡山護林員全面到崗到位,加強火源巡查,重點區域和主要進山路口增派人員把守。各地要加強督促檢查,鎮村幹部劃分防火責任區,深入村組和重點地段開展督促檢查。

4、各村要加強對痴呆傻等“五類”特殊人員的監管,明確監護人和監護責任。

5、加強元旦、春節期間對進山人員的宣傳和管理,登記備案,設卡守哨,禁止燒紙和燃放煙花爆竹。

6、林業、政法、執法大隊和各村要密切配合,加大森林火災案件和違規用火行為查處打擊力度。

(三)應急準備

1、各村要制定元旦、春節期間森林防滅火專項應急處置措施和辦法,加強火災預防和撲火指導,及時更新和維護撲火物資,確保撲火需要。

2、各村森林防滅火責任人必須堅守崗位,認真履行職責。鎮掛村領導和村(居)主要領導原則上不得外出,如需外出,按規定指定責任人,辦理責任移交,並報鎮備案。指揮部領導要親自帶班,並確保24小時通信暢通。

3、各村要安排幹部值班,加強防火值班。

4、鎮半專業撲火隊全面進入應急狀態,24小時待命,並聽從統一調度。

三、應急處置

(一)火情調度

1、實行火情零報告制度。各村(居)每天16:00前向鎮政府值班室報告值班情況;鎮值班室每天16:30前向縣應急管理局報告值班情況。

2、強化火情調度。一旦發生森林火災,各村必須立即向鎮值班室報告,嚴禁遲報瞞報;必須立即組織人員,果斷處置火情;火災撲救情況每2小時報告一次,重要情況隨時報告。

(二)撲火原則

1、以專業隊伍為主。森林火災發生後必須力爭第一時間有效處置火災。

2、靠前統一指揮。鄉村主要領導必須立即趕赴火災現場靠前指揮,所有撲火力量必須堅決服從撲火前線指揮部的統一指揮。

3、堅持安全第一。優先保護居民點和重點目標、重要設施的安全,保護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安全,確保撲火人員安全。

(三)撲火力量

優先使用當地撲火力量。立足本地,以當地半專業撲火隊為第一梯隊,縣專業森林消防隊為第二梯隊。

(四)組織機構

森林火災撲救工作由鎮主要領導負責指揮,根據需要,縣森林防滅火指揮部組成由縣指揮部領導為組長的火災撲救督導組。跨鄉鎮的森林火災撲救工作,由當地鄉鎮分別指揮,縣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負責協調和指導。縣森林防滅火指揮部統一組織、指揮本縣元旦、春節期間較大森林火災應急處置工作,視火情處置要求,成立撲火前線指揮部,成員由縣指揮部指派相關領導和發生火災的該鄉鎮政府主要或分管領導、應急局長、林業局長等組成。

四、相關要求

1、各村要高度重視,認真完善制定元旦、春節期間森林防滅火專項應急處置措施,確保各項防滅火措施落到實處。

2、對發生在敏感地區的`森林火災,縣森林防滅火指揮部將立即派督導組前往火場指導撲救。其他地區2小時尚未撲滅明火的森林火災或者其他重要森林火災,縣森林防滅火指揮部將派督導組前往火場指導撲救。

3、嚴格責任追究。凡是在元旦、春節期間發生的森林火災,不僅要追究火災肇事者的責任,對相關責任人要從嚴問責,並通報追責。

森林防火應急預案 篇8

冬至、元旦即將來臨,羣眾進山入林上墳祭祀用火和燒荒、燒灰等野外生產性用火增多,近期天乾物燥,森林火險等級高,林區極易引發森林火災。為切實抓好我區冬至、元旦期間森林防滅火工作,嚴防森林火災發生,確保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加強領導,全面組織動員部署

各有關單位要充分認識做好冬至、元旦期間森林防滅火工作的重要性、緊迫性、嚴峻性,要嚴格落實森林防滅火領導責任制,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層層落實森林防滅火工作責任。冬季是森林火災高發期,上墳、抽煙等人為因素極易引發森林火災,各有關單位要切實履行好職責,組織督導檢查,以底線思維將森林防滅火責任落實到崗、落實到人、落實到山頭地塊,做到責任清楚、措施落實,防範到位、指揮靠前。

二、深入宣傳,大力倡導文明祭祖

冬至前夕,各單位要充分利用宣傳車、廣播、網絡、短信、標語、鎮(村)幹部進村上門入户宣講等宣傳手段開展形式多樣、內容豐富的宣傳活動。大力提倡文明祭祖,採用植紀念樹、獻花等生態文明方式祭祖。各重點林區主要路口要採用張貼標語、掛橫幅、播放警示語音、發放宣傳單等辦法對進山入林掃墓人員進行鍼對性的宣傳,提高廣大羣眾自覺防範意識,努力營造良好的森林防滅火工作氛圍。

三、嚴控火源,努力消除火災隱患

各有關單位要嚴格野外火源管理,組織駐村幹部、村黨員幹部、護林員、網格員等力量,加強巡山護林,加強對冬至、元旦期間的農事生產性用火管理,及時發現制止違規野外用火,把火種堵在山下林外。建立健全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重點林區等重點區域的入山管理制度,高火險天氣要增派力量嚴防死守,杜絕火種進山。同時,民政部門要加強公墓、陵園祭掃管理,積極引導文明祭祖,嚴禁在林區燒香燒紙,燃放煙花爆竹。各責任單位要對本轄區內的智障人員等特殊羣體制定專門方案,落實監管人員,嚴防玩火、弄火引發森林火災。

四、嚴格檢查,確保防控措施落實

冬至、元旦期間,區森防指辦將組織農業農村、公安、應急開展森林防滅火檢查,各單位要嚴格按照《杭州市臨安區人民政府關於從嚴加強野外火源管控的通告》(臨政告〔20xx〕4號)規定要求執行,對常年禁火區的要嚴禁一切野外用火,對在森林禁火期、禁火區內違規野外用火的,有關行政執法部門依法給予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加強領導,明確責任

1.新市鎮森林防火指揮部指揮長由鎮長擔任,副指揮長由成員有辦公室主任由兼任。

2.森林防火帶地段責任劃分:原片區由組織實施撲救工作;社區、社區及先鋒、菜園、村由組織實施撲救工作;原吊巖片區及片區由王東負責組織實施撲救工作;指揮長負責全鎮森林防火工作。

3.各村、社區要及時調整防火指揮部成員和具體工作人員,並順利開展工作。認真落實森林防火行政首長負責制和分片包乾責任制,明確任務確保森林防火目標責任書的各項指標的完成。

二、抓住關鍵,突出重點

認真貫徹“預防為主、積極消滅”的方針,抓住預防和撲救兩個關鍵環節,採取重點與一般相結合。突出“一場兩村”(即先鋒果園場、村、村)及火情多發地帶重點區域,在“元旦、春節、清明、五一”等防火關鍵時段,制定出針對性的措施,提早佈置,嚴防死守,減少森林火警的發生率,杜絕森林火災的發生。

三、強化宣傳,嚴格火源管理

森林火災是森林的大敵,做好森林防火工作,就是保護人類生存環境的頭等大事。《森林法》和《森林防火條例》要進一步宣傳到林區的各村各户及全鎮中、國小校,提高廣大幹羣、師生對森林火災危害的認識,防止在林區吸煙、燒荒、野炊等隨意用火的.違章行為的發生。發現隱患,採取措施及時整改,從而減少和消除森林火險隱患;進入防火期,加大巡山護林力度,嚴格控制管理野外火源,林區野外用火必須實行《生產用火許可證》(林業站辦理)制度和用火現場監督制度(村委指派專人監督燃燒);2月1日至6月30日是森林防火戒嚴期,嚴禁一切野外用火。

四、認真做好撲救森林火災的裝備工作

各村、社區要組建以民兵為骨幹的義務撲火隊,開展聯席工作,進行滅火技能、滅火安全及體能訓練,提高滅火能力,撲火工具存於鎮派出所,保證撲火隊伍在任何時候都能“召之即來,來之能戰,戰之能勝”。

五、加強值班,確保通訊暢通

按照省、市、縣要求,結合我鎮實際,各部門從2月1日起進入森林防火值班期,各村委、社區要堅持通信暢通,一旦發現火情要及時向鎮森林防火值班室報告(電話),不得隱瞞不報或遲報,造成後果的要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森林防火應急預案 篇9

為了有效預防和撲救森林火災,保護生態,促進生態文明,結合本鎮實際,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組織落實,建立機構

撲救森林火災要求指揮靈,隊伍精,組織機構健全。決定成立xx鎮鎮森林防火民兵隊伍指揮領導組,由鎮長凌羣為組長,黨委委員、武裝部長俞庭、副鎮長吳平為副組長,林業站、公路站工作人員為成員。電話:691x3,各村也應成立森林防火民兵隊伍領導小組,做到組織機構落實,任務明確。

二、分片負責,明確任務

各村必須牢記自己的防火責任段和重要險段,我鎮轄區較廣,村組較多,森林面積大,防火形勢嚴峻,特別是竹溪村大備坑兩個森林火情風險A級點,和蘇村村、英坑村兩個森林火情風險B

級點以及xx村轄區的'C級點。

三、落實撲救隊伍,備足撲救器械

為了預防可能發生的火災,必須組織撲火隊伍,備足撲火器械,落實車輛,服從鎮指揮所的統一調派。

1、鎮裏成立一支27人的半專業森林消防隊,各村務必組織一支30人的撲火應急分隊。其中民兵隊伍不少於15人。

2、各村落實汽車一輛,鎮落實汽車二輛,實行統一調配。

3、鎮人武部備好60套作訓服、解放鞋,100把柴刀,100把滅火把和100隻手電。

4、各支隊伍人員要求思想作風過硬,身體素質較好,有一定撲火經驗和技術,備好相應的撲火工具,達到招之能來,來之能戰,戰之能勝的目的。

四、撲火預案,搶險措施

1、當火險等級進入四級,鎮指揮所進入24小時值班,各村要派出護林員、防火員進行全天巡邏。

2、重要節假日,如冬至、大年三十、元宵節、清明節期間,各村對林區墳地集中的地域要派專人看守,防止因上墳燒紙引發火災。

3、一旦發生火災,各村要迅速上報鎮指揮所,説明火災地點、方位,鎮上報縣防火指揮部,同時快速集結民兵撲火隊伍,由各村書記、主任帶隊,按指定地點集中,服從鎮防火指揮所統一指揮。

4、各支隊伍要聽從指揮、服從命令,行動要快,撲救及時,方式方法得當。

森林防火應急預案 篇10

為有效預防和撲救森林火災,維護正常的生產、生活和工作秩序,根據國務院《森林防火條例》和各級有關森林防火的規定,特制定本預案。

一、總則

我鎮20xx年森林防火,實行“預防為主、積極消滅”的方針,依照《森林防火條例》和本預案的規定,做好森林火災的預防和撲救工作。鎮森林防火領導小組要認真履行職責,做到森林防火警鐘長鳴,常抓不懈,認真搞好本鎮的森林防火工作。

二、組織機構及職責

鎮政府成立森林防火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指揮組、火案調查組,其職責是:

辦公室:負責森林防火日常事務,組織開展森林防火宣傳檢查,負責撲火救災車輛、工具、物資的組織。

指揮組:隨時掌握森林防火動態,接到火情報告及時組織、調度,指揮義務撲火隊撲救火災,將林火損失降到最低程度。

火案調查組:負責林火案件的'調查處理,負責查處違章用火,拒不參加撲火或延誤撲火時間而影響撲火救災等違法案件。

指揮組、火案調查組、辦公室成員附後。

三、森林防火的規劃

根據行政村森火面積分布狀況——易燃針葉林和難燃闊葉林、林區林園火種使用頻繁度,有無森林火災史等,做森林防火的全面規劃,劃出一級、二級、三級森林防火區,分級合理佈防力量,加強檢查。

四、力量組織

成立鎮村兩級義務撲火隊,鎮級義務撲火隊以鎮長為隊長,全體鎮機關職工為成員;村級義務撲火隊以村主任為隊長,全體村組幹部和基幹民兵組成。

五、森林防火撲救的基本原則

1.發生林火要做到打早、打小、打了,把林火消滅在初起時期。

2.就近組織力量,以本地自救為主,外地應急支援為輔,邊撲火邊準備上報火情,迅速撲滅林火。

3.凡發生火情,境內全體公民都要做到火情就是命令,除老弱、病、殘、婦女兒童外,境內所有公民都應自動趕赴火場救火和中從命令撲火,直到把林火撲滅。

4.指揮員要從火場實際出發,落實安全措施,進行安全教育,防止人員傷亡。

六、森林防火技術訓練

鎮村兩級的義務撲火隊員,由自然資源所組織培訓。

七、實施步驟要求

有關單位和林區羣眾,見火要報,見火即救,務必把林火消滅在初發階段。撲火現場指揮員,實行社、村、鎮,由低到高的領導同志擔任火場指揮員,並及時報告鎮森林防火領導小組;需請求支援的,由鎮森林防火領導小組請求縣森林防火指揮部支援。鎮政府匯同民政部門負責對災民的搶救、安置和傷亡人員的醫療撫卹。林火撲滅後,對起火現場要妥善保護,火案調查組迅速查明起火原因,分清責任,對肇事者依法處理。

森林防火應急預案 篇11

為進一步提高我街道森林防火能力,確保全街道森林資源安全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森林防火條例》《省林地保護條例》、《國家處置重、特森林火災應急預案》,結合我街道防火工作的工作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黨的十九大精神為指導,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認真貫徹執行“預防為主,積極消滅”的森林防火方針,切實有效地保護森林資源,維護國家、集體和人民羣眾的財產安全,堅決遏制森林火災的發生,確保街道轄區內不發生或少發生森林火災,確保不發生大的森林火災。

二、目標要求

通過全街道上下的共同努力,採取有效措施,層層落實責任,積極預防和撲救森林火災,達到全街道不發生或少發生森林火災,切實有效地維護森林資源的安全。

三、組織機構與職責任務

(一)組織機構

為了加強對森林防火工作的領導,我街道設立森林防火指揮部,全面負責森林火災的應急工作。

指揮長:

副指揮長:

專職副指揮長:

總值班主任:

成員單位:林業站、派出所、財政所、安監站、城建辦、水管站、中國小校、農業辦、計生辦、農經站、綜治維穩辦、各村。指揮部下設辦公室在安監站,辦公室主任由安監站長兼任。指揮部下設防火辦、火場指揮組、宣傳報組、治安保衞組、撲救隊、醫療救助組。

(二)職責任務

指揮部:負責協調有關部門。研究制定撲救森林火災的重大措施和指導意見,解決撲火救災中的重大問題;根據撲火需要,指揮調動撲火力量、物資和裝備;指導發生森林火災的村委會完成撲火救災任務。

防火辦主要職責:1、及時掌握全街道有關災情;2、督促協調檢查各村、各單位的森林防火工作;3、貫徹執行街道主要領導及街道森林防火指揮部關於防火的各項工作決策;4、負責處理各有關防火的日常工作;5、加強值班。

防火辦主任:

副主任:

成員:安監站工作人員。

電話號碼:

火場指揮組組長:成員由安監站、各村工作人員。

火場指揮組織職責:組織實施火情處置方案;下達指令或分配任務;向火場指揮員或撲火隊下達指令;收集火撲救和其他工作信息;掌握火情動態,向縣森林防火指揮部報告。

宣傳報道組組長:

副組長:

成員:辦公室工作人員。

宣傳報道組職責:負責指揮部新聞發佈的項工作。嚴格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森林火災宣傳報道的規定,統一發布火情信息,對撲火救災的情況進行報道,協調新聞單位採訪報道的具體事宜。

治安保衞組組長:

成員:由綜治維穩辦、派出所工作人員和各村調解員組成。

治安保衞組職責:維護火災區社會治安、打擊違法犯罪活動、維護交通秩序;負責災區政府機關、機要部、金融部門及救災物資等的安全;負責火災撲救和預防。

後勤保障組組長:

副組長:

成員:民政辦工作人員。

後勤保障組職責:負責組織撲救組人員的集合,組織供應撲火救災的物資和撲火物資的快速運輸;負責災羣眾的疏散安置和吃、穿、住等工作;制定救災標準,發放救災款物;做好災情調查和統計工作;做好死難者的善後工作和孤老幼殘人員的置;做好國內外社會各界援救款物接受工作。

撲救組組長:

副組長:

成員:安監站工作人員。

撲救組職責:負責火場情況調度,組織撲火力量,落實具體的撲救措施;負責召集各有林村護林員當嚮導;召集各撲火隊伍報到,登記撲火隊伍單位、人數、報到和上山時間明確上山線路,儘快撲滅火災,確保損失降到最低限度。

醫療救助組組長:縣醫院院長

成員:縣醫院工作人員。

醫療救助組職責:負責做好火災區受傷羣的醫療衞生工作,負責搶救傷員和預防災後各種疾病的傳播。

四、強化宣傳,落實責任

1、廣泛深入開展《森林法》、《森林防火條例》和進山作業、遊玩有關規定的宣傳,做到家喻户曉,人人皆知。禁火區和進山路口均設立固定的宣傳警示牌,並在山場顯眼位置刷寫宣傳標語,增強進山人員防火意識。各村要採取張貼公告、書寫示語、召開户主會、印發給農户的.一封信、廣播、宣傳車等形式,各學校要利用主題班會,上好森林防火一堂課,給學生家長一封信等有效形式,認真切實加大森林防火宣傳教育力度,提高全民防火意識。

2、落實村兩委幹部和林場護林員包片、包山頭、包路口制度,護林員要嚴格執行巡山制度,對自己所管轄的場要實行常年性全天候路口辦證和巡山執勤。村兩委要切實擔負森林防火的責任,對所包山頭、責任範圍要加強督查,消除隱患。

3、層層落實責任,上下聯動,齊抓共管森防火工作。街道辦事處每年都要與各村、學校鑑訂森林防火責狀,進一步明確責任,分級負責,各自抓好自己管轄行政區域內的森林防火工作。

4、嚴格野外用火管理,杜絕森林火災隱患。森林防火期內嚴禁下列用火:禁止在山上燒因災受損的斷木枯枝;禁止燒荒、燒田埂草、草木灰;嚴禁在林內和林緣地帶吸煙、野炊、上墳燒紙或其它祭祀用火;嚴禁燬林燒木炭;嚴禁小孩在林區內玩火。

五、撲救程序

1、任何單位和個人一旦發現森林火災必立即撲救並向所在村或街道森林防火機構報告。

2、街道、村接到火情報告後,必須迅速動森林防火應急預案,召開森林防火指揮部成員緊急會議,研究制定撲救方案。下達撲火救災各項指令,發出組織撲救森林火災緊急通知,調遣撲火隊伍進行撲救,撲救組第一梯隊人員要在半小時內趕赴現場撲救。

3、撲救組隨時向指揮部報告火場火情情況,凡延燒半小時仍未撲滅的,指揮部根據火情動態,向縣森林防火指揮部請增援。

4、後勤保障組要在撲救組第一梯隊出發後兩小時內,要把水與乾糧送到火場。

5、山火未徹底撲滅,撲火人員不得撤離現場,撤退命令由現場指揮部下達。明火徹底撲滅後,應對火災現進行全面檢查,清除闇火,並由火災發生的村負責留足力量繼續觀察,直到確保不復燃為止。

六、注意事項

1、堅持“三不打、二嚴禁、一報備”制。即“三不打”:進入夜間對火場原則上圍而不打,組織人員開防火路;撲打火頭原則上不動用羣眾,而應組織專業隊伍突擊撲打;在危險的地形條件或火情環境下,原則不動用大兵團撲火,而應組若干精幹的專業分隊實施突擊。“兩嚴禁”:嚴禁組織婦女、兒童和老人上山打火;嚴禁指派無撲火經驗的幹部,尤其是街道幹部到一線場指揮打火。“一報備”火場清理和守護實行指揮員姓名報鎮政備案制,嚴格責任,嚴防火場死灰復燃。

2、撲火隊伍要服從命令,聽從指揮,既以隊伍單位相對集中,又要以組為單位分撒撲打,不準離組脱隊單人行動,若發現險情,要及時向隊長報告。

3、遇到撲火隊員受傷,要迅速撤離火場搶救,及時與火場指揮員或前線指揮部聯繫救助。

4、發現撲火隊員丟失,要以組為單位馬上組織搜尋,並及時向火場指揮員或前線指揮部報告。

5、後勤組在運送救援物資到達火場應按照“先送送前,後送送後”的原則,確保每位撲火隊員都能及時拿到救援物資。

七、撲火器具的儲備

各村應儲備柴刀、滅火鞭、手電筒等工具若干,要保證撲火設備完好,隨時添加,隨時動用。

八、災後事宜

1、災後報告:森林火災發生後二天內所在村應向街道森林防火指揮部做出書面報告,説明起火原因、地點、組織撲救、損失情況、檢查隱患和整改措施等。

2、火案查處:案件查處工作由街道林業配合縣林業公安分局處理,所在村要保護好現場,並協助做好調取證工作,儘快破案查處。

3、撲滅經費:撲火人員誤工補貼以及火期間的其它費用,由火災肇事者或所在村(單位)承擔。

4、獎懲辦法:災後負傷的救火人員以及因災給災民生產生活造成損失的,由所轄村給予妥善處理;對撲有功人員,由街道黨工委、辦事處予以表彰;對肇事者,由森林公安機關給予法律及經濟處罰;對玩忽職守者,根據法律和上級有關文件規定予以處罰。

九、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生效。

森林防火應急預案 篇12

為進一步提高我鎮森林防火的能力,確保全鎮森林資源安全,根據《森林法》和《森林防火條例》結合我鎮森林防火工作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一、指導原則

努力做到科學有序地組織森林防火工作,確定最佳撲救方案,快速調動有效的撲火力量,力爭在最短時間內,指揮最有力的撲火隊伍到達火災現場。在科學、高效的領導指揮決策程序指導下,實現最快的撲滅森林火災的目的。

二、啟動條件

凡屬以下森林火情,均啟動本方案。由鎮政府全權指揮撲救,各村、各單位必須無條件服從,並指令組織實施。

1、三級風以上,發生在重點火險區內的`;

2、大風天火勢難以控制的;

3、已有明火在林地內燃燒的;

4、燃燒時間在半小時以上的;

5、簡單人力撲救無效的;

三、啟動程序

各村發生火警火災時應嚴格按照火警、火災報告制度逐級上報。

1、各村凡發生上述火情的,應立即向鎮政府或區森林防火指揮部報告,不得延誤。

2、鎮政府機關值班人員接到報告後,要立即向帶班領導及有關負責人報告,並做記錄。

3、帶班領導及有關負責人要立即組織瞭解和快速掌握具體情況,並及時向區森林防火指揮部主要領導報告。

4、隨時瞭解掌握火場情況,為領導決策做好各項工作 5.切實抓好善後處理及總結工作。

四、組織機構和職責

鎮防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鎮綜合辦公室。工作職責:及時掌握全鎮有關災情;督促檢查各村、各單位應急預案的制定實施情況;貫徹執行區領導小組關於防火的各項工作決策;協調各村、各單位組織防火工作;負責處理各有關防火的日常工作;發佈有關防火命令、指示、通知、通告;統一調度有關方面的人員、設備、物資、能源、組織防火。

各村也要成立村森林防火小組,並制定村防火應急預案。工作職責:負責信息傳遞,排查隱患;實施各項應急措施;向上級及時報告災情。做好受災羣眾思想工作及善後處理工作。

五、應急反應

(一)接警、報警

凡發生本預案啟動條件之一情況的,應立即上報鎮政府或區森林防火指揮部,鎮政府機關值班員接到森林火情報告後,要立即向帶班領導報告,同時,報上一級森林防火辦公室並認真做好記錄。

(二)啟動預案、設立前指

鎮政府機關帶班領導及防火負責人接到值班員報告後,要詳細瞭解火場態勢,做好應急措施準備,必要時立即成立前線指揮部,以便加強火場指揮,協助督察火場撲救工作。

(三)撲火力量的調動

由鎮政府召集成員會議,聽取火情彙報,制定撲火方案及撲救措施;下達撲火命令,協調有關部門,組織調動撲火力量和撲火物資,各撲火隊伍在森防期間要處於備戰狀態,一旦有令,立即出擊。要服從命令,聽從指揮,不準各行其事,對參加撲救森林火災有功單位和個人,要根據《森林防火條例》的規定予以表彰和獎勵。

(四)撲火原則及安全保障

要精心組織,全面部署,周密安排,講究戰術,集中優勢兵力打殲滅戰,立足“打早、打小、打了”。要指派有實踐經驗的人員到一線指揮撲火,堅持以人為本的原則,嚴禁老、弱、病、殘、幼人員參加撲火。

(五)後勤保障

鎮、村及有關單位,要做好撲火戰鬥的後勤保障計劃,保證撲救火災的需要。各村、各單位要協同作戰,做好撲救火災的各項準備。派出所要維護好火場的治安管理,及時查處森林火災案件;衞生院要做好醫療救護工作。

(六)善後處理

森林火災撲滅後,除部分人員看守火場外,要及時組織撲火隊伍撤離火災現場。撲救工作結束後,由鎮政府或上一級部門組織有關部門參加的聯合調查組,負責火案調查,核實受災損失,核算撲火費用,提出對火災肇事者的處理意見等善後處理工作,寫出調查報告,上報縣政府。同時,組織做好撲救火災的總結工作。表彰對撲救火災有突出貢獻和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處理有關責任人員。

森林防火應急預案 篇13

為進一步加強xx鎮森林防火工作,有效預防和撲救森林火災,保障森林資源和羣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各級森林保護政策規定,結合實際情況,特制定本預案:

一、指導思想

1、認真貫徹執行“預防為主、積極消滅”的方針,依靠全鄉幹羣,實行綜合治理。

2、撲救林火的基本要求是:打早、打小、打了,境內火情上報原則上不超過一天。

3、發現火情及時報告,並及時組織力量,以本鎮、村、組自救為主,外地支援為輔,採取村自衞戰、組自衞戰,及時撲滅,不讓成災。

4、以人為本、安全防範。在處置森林火災,保護森林資源安全時,要堅持以人為本,把保護人民羣眾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努力保護人民羣眾財產和公共設施的安全。

5、警鐘長鳴、常備不懈。鎮林業站不僅要落實預防森林火災的各項措施,更要做好緊急應對突發森林火災,特別是重大森林火災的思想準備、機制準備和工作準備,建立應對森林火災的長效機制,做到常備不懈、反應快速、處置得當。

二、組織領導

撲救森林火災要求指揮靈,隊伍精,組織機構健全。鑑於人事變動,經黨政聯席會研究,決定調整xx鎮森林防火指揮領導小組,由魏燃任組長,曾星耀任副組長,班子成員、各站所長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陳軍同志任辦公室主任。各村成立森林防火領導小組,由村支書任組長,其他村組幹部為成員,做到組織機構落實,任務明確。

三、工作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森林防火工作的方針、政策、檢查、督促各村組的森林防火工作及有關法規的實施。

2、進行森林防火宣傳教育,制定森林防火措施,組織羣眾預防森林火災。

3、組織森林防火檢查、監督,消除火災隱患。

4、組織森林防火技術培訓,推廣先進技術。

5、抓好本地森林防火設備設施的規劃建設,組織有關單位維護、管理防火設備設施。

6、掌握火情動態,制定撲火預案,統一組織撲救森林火災。

7、配合有關單位調查處理森林火災案件。

8、進行森林火災統計,建立火災檔案。

四、目標任務

杜絕森林火災。火警、荒火控制在零次以內。

五、預防措施

1、森林防火期為每年的一月至四月、十月至十二月。防火期內嚴格控制火源,實行“五不燒”、“十不準”、“十包乾”等管理制度,防火警戒期為每年二月一日至四月三十日,林區內嚴禁一切野外用火。

2、通訊聯絡:森林防火辦公室電話號碼為xxx,防火期內各單位實行24小時值班。確保信息暢通無阻,發現火情要及時報告。

3、林火監測。林業員、管護員、巡山員要堅守崗位,加強巡山護林,搞好火源排查和排除,嚴禁一切火源帶入林區,一有火情及時準確報告。

4、宣傳教育。森林防火以預防為主,各單位要利用各種形式,廣泛宣傳護林防火的重要意義,張貼宣傳標語,力爭受教育面達95%以上,做到人人都能自覺遵守火源管理。

5、督促檢查,定期考核。各單位要定時不定時組織人員就責任單位的森林防火工作進行督促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和整改;採取定期考核,通報防火工作情況。通過督促檢查、定期考核,做到森林防火工作常抓不懈、警鐘長鳴。

六、撲救程序

撲救森林火災應本着先人後物,分輕、重、緩、急,有計劃、有步驟,嚴密組織實施。

1、全鎮幹羣應見煙就查、見火就報、見火要撲救,力爭把火災消滅在初發階段。

2、荒火、火警、一般火情由所在村組撲救,鎮政府派人員檢查、督促和給予支援。

3、本地的.兼職義務森林消防隊為第一梯隊,外地增援的森林消防隊為第二梯隊,森林消防隊的一切行動由撲救火災現場指揮部統一指揮。

4、對災民的搶救、安置、應按部門、行業歸口管理,對無業災民的安置、救護工作由民政部門負責。

5、對起火原因配合執法部門迅速查明,並依法對肇事者予以處罰。

6、全鎮各單位要依照各級森林防火規定和本預案,積極組織有關人員針對重點林區、山頭,全面規劃,從各個環節入手,制定具體實施方案。把森林防火工作真正落到實處,堅決杜絕發生森林火災。若一旦發生林火,做到發現早、行動快、指揮強、方法對,徹底撲滅林火,實現打早、打小、打了。

森林防火應急預案 篇14

1 總則

1.1 編制目的

依法建立統一領導、綜合協調、分類管理、分級負責、屬地管理為主的森林防滅火管理體制;遵循“預防為主、預防與應急相結合”原則,建立健全森林火災應對工作機制,確保應急處置準備充分、反應快速、決策科學、措施精準,最大程度確保人員安全、減少森林火災造成的損失,保護森林資源,維護生態安全。

1.2 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森林防火條例》《浙江省森林消防條例》等法律法規和《浙江省森林火災應急預案》《紹興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有關規定,制定本預案。

1.3 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內發生森林火災的應對工作。

1.4 工作原則

1、統一領導,協調聯動。在市委、市政府統一領導下,認真組織實施各級森林火災應急預案。各相關單位各司其職、各負其責、軍民協同、密切配合,確保森林火災應急救援工作響應迅速、保障有力。

2、分級負責,屬地為主。實行黨委領導下、以行政首長負責製為核心的森林防滅火責任制。依據森林火災的性質、影響範圍和危害程度,實行分級負責、分級響應。市政府是應對本市行政區域內重大、特別重大森林火災的主體,必要時,請求省政府給予協調和支持。

3、以人為本,科學撲救。在處置森林火災時,要把保護人民羣眾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優先考慮救援人員安全,科學指揮、精準撲救、確保重點,切實保障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和森林資源安全。

4、預防為主,常備不懈。各級政府和森林經營單位要嚴格落實森林防滅火工作責任制,切實加強森林火災應急救援準備,確保反應快速、處置得當。

1.5 災害分級

按照受害森林面積和傷亡人數,森林火災分為特別重大(Ⅰ級)、重大(Ⅱ級)、較大(Ⅲ級)、一般(Ⅳ級)四個級別。

1、特別重大森林火災(Ⅰ級):受害森林面積在1000公頃以上,或者死亡30人以上,或者重傷100人以上。

2、重大森林火災(Ⅱ級):受害森林面積在100公頃以上1000公頃以下,或者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者重傷50人以上100人以下。

3、較大森林火災(Ⅲ級):受害森林面積在1公頃以上100公頃以下,或者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重傷10人以上50人以下。

4、一般森林火災(Ⅳ級):受害森林面積在1公頃以下或者其他林地起火,或者死亡1人以上3人以下,或者重傷1人以上10人以下。

2 組織指揮體系

2.1 市森林防滅火指揮機構

市森林防滅火指揮部(以下簡稱“市森防指”)是全市森林火災事故的應急指揮機構,負責組織、協調和指導全市森林防滅火工作。市政府分管副市長擔任總指揮,市政府分管副祕書長、市應急管理局局長、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局長及紹興軍分區戰備建設處、武警紹興支隊負責人擔任副總指揮。市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以下簡稱“市森防指辦”)設在市應急管理局,承擔指揮部綜合協調和日常管理工作。

市森防指成員單位包括市委宣傳部、市委統戰部、市發改委、市經信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利局、市農業農村局、市文廣旅遊局、市衞生健康委、市應急管理局、市市場監管局、市氣象局、紹興電力局、市消防救援支隊、紹興軍分區戰備建設處、武警紹興支隊等。

2.2 市森防指成員單位職責

1、市委宣傳部:負責組織協調新聞媒體對森林火災和撲火救災情況進行新聞報道;組織廣播、電視、報刊、網絡等新聞媒體及時播放發佈森林火險天氣預報、高火險天氣警報等。

2、市委統戰部:負責做好設在林區的寺廟森林火災事故發生時寺廟人員和香客的安全疏散工作;負責寺廟人員和香客的森林防滅火安全教育;督促設在林區的寺廟設置或完善森林防滅火設施,落實森林防滅火職責。

3、市發改委:及時瞭解災情,負責災後基礎設施恢復重建工作和森林防滅火體系建設的基礎設施規劃、年度計劃及重大項目安排等綜合協調工作。

4、市經信局:負責組織協調救災現場通信保障;協助做好森林火災應急物資能源等保障工作。

5、市教育局:負責全市中國小校森林防滅火宣傳工作,把森林防滅火知識教學納入教育內容;當學校周邊發生森林火災時,及時組織學校師生和員工緊急轉移,確保人身安全。

6、市科技局:負責森林防滅火及火災撲救等科技項目立項,組織科技攻關和科技成果轉化應用。

7、市公安局:負責指揮事發地公安機關做好災區治安管理、安全保衞、火場交通管制和火災案件偵破等工作,預防和打擊各種侵害森林安全的違法犯罪活動。

8、市民政局:推進殯葬改革,倡導文明祭掃,配合做好減少傳統祭祀方式造成的森林火災風險工作;協調做好火災傷亡人員的善後工作。

9、市財政局:負責安排市森林防滅火工作經費預算,落實森林防滅火項目配套、森林火災事故預防、應急準備和撲救工作所需專項資金。督促各區、縣(市)落實森林防滅火工作所需資金。

10、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組織編制森林火災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承擔森林防滅火行業管理責任,指導開展森林防火巡護、野外用火管理、防滅火設施建設等工作;組織指導國有經營單位開展專業隊伍建設、防滅火宣傳教育、監測預警和督促檢查等工作。組織林業系統做好森林防滅火的科研、宣傳、教育等工作;協調森林火災綜合管理系統、信息通信系統、物資保障系統的建設;負責提供森林防滅火應用地理信息數據、森林資源分佈數據,及時提供火災影像資料及火燒跡地面積圖;指導當地政府和有關單位做好火燒跡地的更新工作;做好森林防火監管的協調、指導工作和森林火災先期撲救工作。

11、市交通運輸局:負責救災時應急交通運輸工具的調集,扶持林區公路建設,改善林區交通條件,指導本系統做好公路兩側森林防滅火工作;協調解決撲救森林火災的公路、水路運輸問題,通知路橋收費站開設“綠色通道”,快速放行撲火救災車輛,確保撲火物資和人員運送到位。

12、市水利局:負責做好設在林區的山塘水庫的修復,加強“以水滅火”水源地建設;督促設在林區的水庫管理等經營單位完善森林防滅火設施,落實森林防滅火職責。

13、市農業農村局:負責協調做好發生森林火災時農村居民、牲畜和農業生產物資的疏散與轉移工作,搞好災後農業生產;負責協調做好山邊林緣生產性用火的安全。

14、市文廣旅遊局:負責做好森林旅遊景區森林火災事故發生時旅遊人員的安全疏散工作;負責導遊和遊客的森林防滅火安全教育;督促旅遊景區(點)設置或完善森林防滅火設施,落實森林防滅火職責。

15、市衞生健康委:負責協調森林火災中受傷人員的救治,當事發地縣級醫療機構無法滿足救助需要時,協調做好緊急藥品支援、衞生防疫、受傷人員救治等工作。

16、市應急管理局:組織開展森林火災應急處置工作;按照分級負責原則,指導森林火災處置,統籌救援力量建設,組織、協調、指導相關部門開展森林防滅火工作;負責森林火情監測預警綜合性工作,發佈森林火險、火災信息;牽頭組織編制森林火災應急預案,組織協調應急預案銜接工作,組織開展並指導預案演練;組織指導災情核查、損失評估工作;指導受災羣眾基本生活保障,協調處理因撲救森林火災死傷人員的救濟和撫卹事宜;承擔市森防指辦日常工作。

17、市市場監管局:負責全市生產、流通領域森林防滅火產品的質量監督。

18、市氣象局:負責做好氣象服務工作,及時提供天氣預報、天氣實況服務,組織管理林區雷電災害防禦工作,適時實施人工降雨作業,同時做好火險預報、高火險警報和衞星林火監測的發佈工作。

19、紹興電力局:負責穿越林區的輸電線路及林區電力設施的安全,並定期檢查,消除火災隱患,避免電器設備漏電、打火等引發森林火災;指導參與因高壓電纜、輸電線路引發森林火災的撲救工作。

20、市消防救援支隊:有計劃地組織開展森林火災應急救援專門訓練,在市森防指統一領導下,組織綜合性消防專業隊伍參加森林火災撲救行動;協調各區、縣(市)綜合性消防專業隊伍跨區支援撲救行動。

21、紹興軍分區戰備建設處:有計劃地組織開展森林火災應急救援專門訓練,並根據市森防指的要求,組織指揮所屬部隊和民兵應急分隊支援森林火災撲救行動;協調駐紹部隊跨區支援撲救行動。

22、武警紹興支隊:有計劃地組織開展森林火災應急救援專門訓練,並根據市森防指的要求,組織指揮所屬森林消防隊支援森林火災撲救行動;協調各區、縣(市)兵跨區支援撲救行動。

各成員單位除承擔上述職責外,還應根據市森防指的要求,承擔與其職責相關的其他工作。

2.3 撲火前線指揮部

森林火災撲救工作由當地森林防滅火指揮機構負責指揮。跨縣域的森林火災撲救工作,由相關縣級森林防滅火指揮機構分別指揮,市森防指負責協調、指導。跨市域的重大、特別重大森林火災撲救工作,由市森防指和相關市森林防滅火指揮機構分別指揮,並建立市際間溝通協調機制。

各級森林防滅火指揮機構應根據相關預案和工作需要,在森林火災現場成立撲火前線指揮部,負責森林火災的指揮撲救工作。撲火前指是撲火現場的最高決策指揮機構,負責掌握火災情況,分析火情發展趨勢,制定撲救方案,組織撲火力量,科學撲救森林火災,向社會及時發佈火情及撲救信息。參加撲火的所有單位和個人必須服從撲火前線指揮部的統一指揮。

2.4 專家諮詢機構

各級森林防滅火指揮機構根據需要設立專家組,為森林火災應對工作提供政策、技術諮詢與建議,必要時參與特別重大、重大、較大森林火災應急處置行動。市專家組由市森防指辦負責組建和聯繫。

2.5 區、縣(市)指揮機構

縣級政府應當設立森林防滅火指揮機構(以下簡稱“縣森防指”),鄉鎮(街道)設立森林防滅火指揮所,縣、鄉兩級指揮機構在同級黨委、政府領導下,組織、指揮、協調區域內森林防滅火工作。國有林場(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森林公園、大中型水庫)等森林經營單位,根據需要設立森林防滅火指揮所,在其隸屬的`主管部門和地方黨委、政府領導下,負責其經營管理範圍內森林防滅火工作的組織、指揮和協調。

3 火險預警、監測和信息報告

3.1 火險預警

3.1.1 預警分級

根據森林火險等級、火行為特徵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按照有關標準,將森林火險預警級別由高到低依次劃分為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預警四個等級。

3.1.2 預警發佈

各級應急管理、自然資源和氣象等部門要加強會商,製作森林火險預警信息,並通過預警信息發佈平台和廣播、電視、報紙、互聯網、手機短信等渠道向涉險區域相關部門和公眾發佈。必要時,市森防指向縣森防指發佈預警信息。

3.1.3 預警響應

鄉鎮以上政府及有關部門必須依據不同預警信息迅速組織開展森林火災的防範和撲救準備工作,採取應對性預防措施。

藍色預警發佈後,預警地縣級以上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密切關注天氣等情況,密切關注森林火險預警變化,注意衞星林火監測熱點檢查反饋情況。

黃色預警發佈後,預警地縣級以上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加強森林防滅火巡護和瞭望監測,做好預警信息發佈和森林防滅火宣傳工作,加強火源管理,落實防火裝備、物資等各項撲火準備;當地專業、半專業森林消防隊伍進入待命狀態。

橙色預警發佈後,預警地縣級以上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在藍色、黃色預警響應措施的基礎上,加大巡山護林力度,嚴格管控野外火源,在重點區域設卡布點,禁止攜帶火種上山,做好物資調撥準備。

紅色預警發佈後,預警地縣級以上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加大預警信息播報頻度,發佈禁火令,禁止林區一切野外用火,在進山入林主要路口設卡布點,及時消除森林火災隱患。當地專業、半專業森林消防隊伍靠前駐防。市森防指視情對預警地區森林防滅火工作進行督促和指導。

3.2 林火監測

市森防指辦根據國家林火衞星監測系統提供的熱點監測圖像及監測報告,及時督促各地核查和反饋熱點情況,掌握全市火情動態。森林火災發生地通過遠程視頻監控系統、瞭望台和巡護人員密切監視火場周圍動態。

3.3 信息報告

森林火災實行有火必報制度。各級森林防滅火指揮機構按照森林火災信息報送有關規定,及時、準確、規範地將森林火災信息逐級上報至市森防指辦,並及時通報受威脅地區有關單位和相鄰行政區域的森林防滅火指揮機構。

下列重大、緊急火情信息應遵循以下規定:

1、向市委、市政府報告。發生下列森林火災,應按要求立即報告市委市政府總值班室:

(1)過火面積50公頃以上或明火24小時尚未撲滅的森林火災。

(2)威脅居民區、重要設施等安全的森林火災,或正在蔓延有可能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火災。

(3)一次死亡2人以上或死傷5人以上的森林火災。

(4)受災50户以上或直接經濟損失150萬元以上的森林火災。

(5)發生在縣際交界地區危險性大的森林火災。

(6)其他需要上報市委、市政府的緊急、重大信息。

2、向省森防指報告。有下列情形發生的,應立即報告省森防指:

(1)接到衞星熱點監測核查要求後,縣、市級森防指應在2小時內完成信息核查反饋工作,確因特殊情況無法按時反饋的,應儘快答覆並説明原因。

(2)對已上報的正在撲救的森林火災,應根據情況隨時報告撲救進展情況。

(3)發生在市際交界地區危險性大的森林火災。

(4)特殊的森林火災,包括重大、特別重大森林火災;造成1人以上死亡或者3人以上重傷的森林火災;威脅居民區或者重要設施、高保護價值森林安全的森林火災;24小時尚未撲滅明火的森林火災;需要國家、省協調支援撲救的森林火災;其他需要報告的森林火災。

4 應急處置

4.1 應急響應

根據森林火災發展態勢,按照分級響應的原則,及時調整撲火組織指揮機構和力量。火災發生後,鄉級指揮機構主要負責人立即採取措施,積極處置,做到打早、打小、打滅。初判發生一般森林火災和較大森林火災,由鄉、縣兩級指揮機構分別負責指揮撲救,同時啟動相應的森林火災應急響應;明火6小時仍未撲滅的,區、縣(市)政府分管負責人必須趕到火災現場指揮撲救;明火12小時仍未撲滅的,區、縣(市)政府主要負責人必須趕赴火災現場指揮撲救;初判發生重大以上森林火災的或明火24小時仍未撲滅的,市森防指啟動應急響應,市政府分管領導趕赴火災現場指揮撲救;初判發生過火面積500公頃以上或明火48小時仍未撲滅的,市政府主要領導趕到火災現場指揮撲救。必要時,可對指揮層級進行調整。

森林火災發生後,根據火災嚴重程度、火場發展態勢和當地撲救情況,市級應對工作設定Ⅳ級、Ⅲ級、Ⅱ級、Ⅰ級四個響應等級。

4.1.1 Ⅳ級響應

1、符合以下條件之一時,市森防指啟動Ⅳ級響應:

(1)發生1人以上死亡或3人以上重傷的森林火災。

(2)發生在敏感時段、敏感地區,12小時尚未撲滅明火的森林火災。

(3)同時發生2起以上危險性較大的森林火災。

2、響應措施

(1)市森防指辦進入應急狀態,及時掌握火情信息,研判火災發展態勢,視情派出工作組趕赴火場。

(2)加強對火災撲救工作的指導,視情協調相鄰地區專業、半專業森林消防隊伍做好應急支援準備。

(3)視情發佈高森林火險預警信息。

4.1.2 Ⅲ級響應

1、符合以下條件之一時,市森防指啟動Ⅲ級響應:

(1)森林火災初判達到重大森林火災。

(2)發生在敏感時段、敏感地區,24小時尚未撲滅明火的森林火災。

(3)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重傷10人以上50人以下的森林火災。

2、響應措施

在Ⅳ級響應基礎上,進一步採取以下應急措施:

(1)市森防指辦派出工作組趕赴火場,協調、指導火災撲救工作。

(2)根據縣級森林防滅火指揮機構的請求,市森防指調派跨區域增援撲火力量參加火災撲救。

(3)市氣象局提供火場天氣預報和火場天氣實況等信息,啟動人工增雨作業工作機制並擇機實施。

4.1.3 Ⅱ級響應

1、符合以下條件之一時,市森防指啟動Ⅱ級響應:

(1)森林火災確認已達到重大森林火災,火勢持續蔓延,過火面積超過600公頃。

(2)發生在敏感時段、敏感地區,48小時未得到有效控制的森林火災。

2、響應措施

在Ⅲ級響應基礎上,進一步採取以下應急措施:

(1)市森防指組織有關成員單位開展火情會商,分析火險形勢,研究撲救措施及保障工作。

(2)市森防指負責人率相關人員趕赴火場第一線,成立市森防指撲火前線指揮部,並設立相關工作組和專家組。火場的撲火力量和後勤保障物資的調動和調撥,由市現場指揮部下達命令,市森防指辦協調調度。相關單位快速響應,配合做好各階段撲火救災工作。

(3)按照跨區域支援撲火方案,及時組織調動駐紹解放軍、武警部隊應急森林消防隊伍參加撲救工作。為確保跨區域支援撲火工作調度順暢,紹興軍分區、武警紹興支隊指派聯絡員到市森防指辦參與調度聯絡工作。

(4)市森防指辦及時向市氣象局通報火場位置、火場範圍和火勢蔓延趨勢等信息,市氣象局實時提供火場氣象服務,組織開展人工增雨作業。

(5)協調市級媒體加強撲火救災宣傳報道。

(6)根據實際需要,向省森防指請求支援。

4.1.4Ⅰ級響應

1、符合以下條件之一時,市森防指向市政府報告,並建議啟動I級響應。必要時,市政府直接決定啟動Ⅰ級響應。

(1)森林火災初判達到特別重大森林火災。

(2)國土安全和社會穩定受到嚴重威脅,有關行業遭受重創,經濟損失巨大。

(3)市內撲救力量已不足,無法有效控制火場蔓延。

2、響應措施

在Ⅱ級響應基礎上,進一步採取以下應急措施:

(1)市森防指主要負責人趕赴撲火前線指揮部,指揮森林火災撲救;

(2)啟動森林火災撲救方案,全市範圍內調集撲火力量;

(3)加強高保護價值森林、重要設施和重大危險源的保護,防止次生災害發生;

(4)調派衞生應急隊伍加強傷員救治,安排生活救助物資,協調實施跨區域轉移受威脅羣眾;

(5)組織搶修通信、電力、交通等基礎設施,保障應急通信、電力及救援人員與物資運輸暢通;

(6)統一發布森林火災信息,收集分析輿情,加強森林火災撲救宣傳報道和輿論引導;

(7)根據實際需要,請求省調派專業力量和森林航空消防飛機實施支援撲火,統一安排部署增援隊伍的撲火任務;

(8)按照省森防指派出的工作組情況,落實相應保障工作。

4.2 處置措施

4.2.1 組織撲火

(1)組織與動員

發生火災時,事發地鄉鎮(街道)、重要目標單位及有關部門應當立即組織專業、半專業森林消防隊和民兵應急分隊展開撲救行動,力爭將火災撲滅在初發階段。必要時可動員當地具有撲火常識且經過專業訓練的機關幹部、職工和羣眾等參與撲救保障工作。

當火災蔓延無法控制時,鄉鎮(街道)主要負責人向縣級森防指辦負責人彙報,請求支援。當火災威脅居民區、重要設施等安全時,縣級森防指辦負責人經縣級森防指總指揮或副總指揮批准,指揮調令當地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參加撲救。根據需要,對專業、半專業森林消防隊、民兵應急分隊和武警部隊森林消防隊實行調度,開展支援撲救行動。

當事發地縣級撲救力量不足時,根據縣森防指的請求和實際需要,市森防指調派跨區域增援撲火力量參加火災撲救。

(2)裝備調度

根據火場態勢和實際需要,依據全市跨區支援機動撲火隊伍攜行裝備情況及森林防滅火物資儲備庫分佈情況,進行科學有效調配。

(3)撲火規則

撲火前線指揮部要儘快瞭解掌握火場情況,全面、準確分析火場各要素,迅速形成火災撲救方案,向各撲火隊伍下達命令。火災現場範圍較大且分散的情況下,可將火災現場劃分若干戰區,分別任命戰區指揮員,按照撲火前線指揮部的統一部署,戰區指揮員全權負責本戰區撲火的組織指揮。

撲救森林火災的戰區指揮員必須認真分析地理環境和火場態勢,在撲火隊伍行進、駐地選擇和撲火作業時,時刻注意觀察天氣和火勢變化,堅持以人為本、科學撲救,確保撲火人員安全。不得動員殘疾人、老年人、孕婦、未成年人以及其他不適合參加森林火災撲救的人員參與撲火;上述人員自發參加的,當地政府和有關部門應當加以勸阻。

4.2.2 轉移安置人員

當居民點、人員密集區受到森林火災威脅時,應及時果斷採取有效阻火措施,依照預定的緊急疏散方案,明確安全撤離路線,有組織、有秩序及時疏散居民和受威脅人員,確保人民羣眾生命安全。妥善做好轉移羣眾安置工作和必要的生活、醫療保障。

4.2.3 救治傷員

派出衞生應急隊伍趕赴火災發生地設立臨時醫療點,實施現場救治。迅速將受傷人員送醫院治療,必要時對重傷員實施異地救治。

4.2.4 善後處置

做好遇難人員善後工作,撫慰遇難者家屬。對因撲救森林火災負傷、致殘或者死亡的人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4.2.5 保護重要目標

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國有林場、森林公園、大中型水庫等高保護價值森林受到森林火災威脅時,迅速調集專業、半專業森林消防隊伍,採取開設阻隔帶、清除障礙物、局部交通管制等應急措施,全力消除威脅,確保目標安全。

軍事目標、油庫、液化氣站、加油站、炸藥庫、變電所等重要設施目標周圍必須安裝森林消防栓,建設生物防火林帶或工程阻隔帶。受到森林火災威脅時,應急開設的阻隔帶應符合安全距離的要求。

4.2.6 維護社會治安

當地公安機關在森林火災撲救現場派出警力維護交通秩序,加強火災影響區域的社會治安管理,嚴厲打擊藉機盜竊、搶劫、哄搶救災物資、傳播謠言等違法犯罪行為,維護社會穩定。

4.2.7 火案查處

當地公安機關第一時間組織森警、刑警、治安警、派出所民警等警力,開展森林火災案件偵查破案工作。

4.2.8 發佈信息

通過授權發佈新聞稿、接受記者採訪、舉行新聞發佈會和專業網站、官方微博等多種方式、途徑,及時、準確、客觀、全面地向社會發布森林火災和應對工作信息,迴應社會關切。發佈內容包括起火時間、火災地點、過火面積、損失情況、撲救過程和火案查處、責任追究情況等。具體按照《紹興市突發事件新聞發佈應急預案》相關規定執行。

4.2.9 火場清理

森林火災撲滅後,繼續組織撲火人員做好餘火清理工作,劃分責任區域,並留足人員看守火場。較大森林火災需要留守火場2個小時以上;重大、特別重大森林火災需要留守火場6個小時以上。經檢查驗收達到無火、無煙、無氣後,留守人員方可撤離。

4.2.10 應急終止

在森林火災全部撲滅後,由啟動應急響應的機構決定終止應急響應,宣佈應急結束。

5 後期處置

5.1 火災評估

森林火災撲滅後,各級應急管理部門按相應等級(一般森林火災、較大森林火災由縣級、市級;重大及以上森林火災由省級)組織相關部門及時對森林火災進行調查和評估,向當地政府和市森防指提交調查報告,按要求建立火災檔案。跨行政區域的森林火災,由共同的上一級應急管理部門協調。必要時,由省森防指組織有關單位進行實地核查。

5.2 工作總結

撲火工作結束後,森林火災發生地所在縣、鄉森林防滅火指揮機構及時進行總結,分析火災發生原因和應汲取的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措施,按規定時限上報當地政府和市森防指。市森防指向省森防指上報重大、特別重大森林火災撲救工作總結和調查報告。

5.3 獎勵與責任追究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對在撲火工作中貢獻突出的單位和個人給予獎勵。在撲火工作中犧牲人員符合烈士評定條件的,依據國家相關規定由相關部門辦理。對火災肇事者及其他違反森林防滅火規定的單位和人員,由有關單位依法查處,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對在火災事故中失職瀆職人員,依據國家及省相關規定追究責任。

6 綜合保障

6.1 隊伍保障

各級森林防滅火指揮機構應有計劃地開展撲火指揮員、撲火隊員的撲火指揮、撲火技戰術和安全知識培訓,加強實戰訓練和撲火演練,提高撲火隊伍的綜合素質和撲火能力。為羣眾義務撲火隊、幹部職工、企事業應急隊伍等配備必需的撲火機具,進行必要的撲火知識培訓,保證高素質的撲火後備力量。

撲救森林火災以專業和半專業森林消防隊伍為主,以應急、民間救援和羣眾森林消防隊伍等撲火力量為輔。必要時,可向市、省森防指請求支援,調動跨區支援力量支援撲救。各級政府應當為主要撲火應急隊伍提供意外人身傷害保險。

6.2 技術保障

建立市、縣、鄉、林場四級森林防滅火通信網絡,健全火場應急通信保障體系,配備與撲火需要相適應的通信設備,特別是單兵通信設備、機動通信設備、通信指揮車輛等。充分利用現代通信手段,把有線電話、衞星電話、移動手機、無線電台及互聯網等有機結合起來,為撲火工作提供通信和信息保障。

應急管理、自然資源和規劃部門協商共建和管理森林防滅火專家庫,彙集各領域專家學者,為森林防滅火工作提供技術支持。各級森林防滅火指揮機構負責有計劃地開展撲火指揮、撲火技戰術、安全知識和應急預案的培訓演練,提高撲火隊伍的綜合能力。

6.3 物資保障

市、縣、鄉三級森林防滅火指揮機構根據森林防滅火任務,建立相應的森林防滅火物資儲備庫,儲備一定數量的撲火機具、防護裝備和通信器材,並及時進行維護和更新,確保各類機具裝備性能良好。市級森林防滅火物資儲備庫儲備可供300名以上撲火隊員同時使用的撲火機具和裝備;各區、縣(市)森林防滅火物資儲備庫儲備可供200名以上撲火隊員同時使用的撲火機具和裝備;鄉鎮(街道)配備供50人以上使用的森林防滅火撲火機具和裝備,定人管理,定期保養。

發生森林火災時,先動用當地森林防滅火物資儲備。不足時,上一級森林防滅火指揮機構有權緊急調用下一級森林防滅火物資儲備。應急食品、藥品及其他後勤物資,由當地政府統一組織協調提供保障。必要時,按《紹興市突發事件物資能源應急保障行動方案》等有關規定組織支援。

6.4 資金保障

各級政府應當將森林防滅火基礎設施建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將森林防滅火經費列入本級財政預算,保障森林防滅火工作需要。處置重大、特別重大森林火災等應急所需財政經費,按照《紹興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和《紹興市突發事件財政應急保障專項預案》執行。

6.5 培訓演練

預案實施後,市森防指會同有關部門適時組織預案的宣傳、培訓和演練(每三年不少於1次演練)。

7 預案管理

本預案由市應急管理局負責解釋和日常管理,適時組織修訂,報市政府批准後實施。

縣級政府應根據本預案,結合本地實際,制訂森林火災應急預案。為提高應急預案的實用性和可操作性,市森防指辦適時組織對各地編制、修訂和演練森林火災應急預案情況,以及本預案的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本預案有關數量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原《紹興市森林火災應急預案》(紹政辦發〔2013〕187號)同時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