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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

在平平淡淡的日常中,保不齊會出現一些突發事件,為了儘可能減小事故造成的不良影響,通常會被要求事先編制應急預案。你知道什麼樣的應急預案才能切實地幫助到我們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

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1

為有效處置我鎮轄區內發生的非煤礦山生產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促進經濟和社會的可持續發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及省、市、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有關規定,結合我鎮實際特制訂本預案。

一、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本鎮轄區內從事礦產資源(除煤礦外)開採活動的生產經營單位,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發生死亡1人以上生產安全事故的,適用本專項預案。

二、監管與預報

(一)監管機構及主要工作職責

監管機構由鎮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鎮安委會)監管,各非煤礦山生產經營企業設生產安全事故預防報告員,形成鎮、企業二級監管網絡。鎮安委會應按上級下達的監管任務以及實際情況按時完成監管任務,及時準確上報監管報告。

(二)監管種類

自然因素或人為活動引發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的地下開採礦石、露天採石、採土、採砂礦(場)、爆炸、坍塌等。

(三)監管方式

鎮安委會對所轄區域非煤礦山企業安全生產隱患情況進行經常性巡查監管,對重大安全隱患實行跟蹤監管;各非煤礦山企業生產安全事故預防報告員負責所在企業的日常監管工作,發現異常情況立即報告鎮安委會辦公室。

(四)監管結果處理和預報

鎮安委會要對有安全隱患的企業進行分析並對發展趨勢進行預測,及時上報預測報告。

三、應急處理工作程序

非煤礦山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後,鎮安委會應立即做出反應,組織相關部門在第一時間到達事故現場並實施搶險救災,維護社會安定。

(一)應急反應

非煤礦山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後,鎮安委會應立即上報鎮政府、區安委會辦公室,並按照生產安全事故速報制度要求的內容和程序及時上報。非煤礦山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指揮機構要設立接警電話。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有非煤礦山安全事故發生時,都應立即嚮應急指揮機構報告,指揮機構接到報告後,應立即派人趕赴現場,對災情、災害做出判斷並及時上報應急指揮機構。

(二)非煤礦山安全事故應急處理

發生非煤礦山安全事故後,鎮安委會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啟動應急組織;組織非煤礦山職工進行自救互救;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分工,分別負責現場搶險救災、應急隊伍保障、交通運輸保障、醫療保障、電力保障、後勤保障、信息報送等各項工作。在應急過程中,及時報告工作進展情況,直至應急工作結束。

四、工作原則

(一)應急救援,以人為本。要將保障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安全、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作為首要任務,不斷完善和強化搶險手段,科學、迅速組織應急救援,把人員傷亡和危害降到最低程度。

(二)集中力量,突出重點。要根據事故類別和現場實況,在專家指導下采取切實可行的.搶險救援安全措施,組織救護人員進入事故現場勘查事故災害程度,做好搶救受傷人員、運送救災物資和設備、疏散人員等工作,防止事故蔓延擴大。

五、預案啟動程序

非煤礦山企業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後,應立即分別向鎮政府、區安委會辦公室等主管部門報告。報告內容包括事故發生單位、事故發生時間和地點、事故類別、事故原因、危害程度、救援要求和聯繫人、聯繫方式等。並立即啟動我鎮非煤礦山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按照職責分工,迅速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六、應急救援組織機構和主要職責

(一)組織機構

天門鎮安委會成立鎮非煤礦山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指揮部,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鎮經貿委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經貿委辦公室主任兼任。(指揮部電話: )。

1、非煤礦山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指揮部總指揮由鎮長擔任,副總指揮由分管工業的副鎮長、經貿委主任、共同擔任,成員由經貿委、財政所、社事委、派出所、衞生院、安監所抽調工作人員組成。

2、職責分工

(1)鎮安監所負責全鎮非煤礦山生產安全事故搶險救援綜合協調、組織管理;與上級主管部門緊急聯繫,迅速組織趕赴事故現場;會同有關部門和領導針對事故類別和災害程度制定相應的搶險方案及防止事故擴大的處理措施,報指揮部審定後實施;依據國家法律、法規,配合事故調查組對事故進行調查處理。

(2)鎮派出所負責抽調警力以最快速度趕赴現場,封閉現場,維護秩序,疏散人員,確保道路暢通和搶險救護車輛有序進出;保障人員和財產安全,防止並處理事故現場出現的突發事件;

(3)鎮衞生院負責聯繫、安排區急救中心和醫院,組織急救車輛、醫療器械和醫護人員,提供急救所需藥品;事故現場傷員搶救;隨時向指揮部報告人員傷亡、搶救等情況。

(4)鎮財審所負責事故應急救援所需資金的保障工作。

(5)鎮工會、鎮社事委負責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傷亡人員家屬安撫工作。

(6)鎮供電所負責事故發生區域供電的應急處置。

(7)鎮礦山救護隊負責現場搶險、救援工作。

3、通訊聯絡

鎮黨委辦公室: 鎮政府辦公室:

鎮安委會辦公室: 安監所辦公室:8314059

鎮衞生院

(二)資金和物資保障

鎮政府設立非煤礦山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準備資金,納入同級財政預算,確保應急需要。指揮部應指定有關單位做好非煤礦山生產安全事故處理的物資儲備,資金由鎮財政解決。

七、事故預防和監督管理機制

(一)非煤礦山企業對事故危險源的監控和管理

非煤礦山企業對已確定易發生事故的危險源,要指定專門人員和機構負責管理,並認真做好以下相關工作。

1、掌握危險源的基本情況,瞭解發生事故的可能性及嚴重程度,搞好現場安全管理;

2、加強職工安全教育和培訓,增強安全意識,嚴禁違規作業;

3、對危險源進行定期檢查和巡迴檢查,隨時掌握動態變化情況,一旦出現危及安全生產的問題,立即採取措施進行處理;

4、制定事故應急處理預案,配備充足、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和工具,每年至少進行1次應急預案演習。

(二)搞好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演練

鎮安委會要督促有關企業,定期進行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演練,並要根據演習中發現的問題,重點從以下方面對事故應急預案進行檢查、修訂和完善。

八、相關要求

(一)非煤礦山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由鎮安委會負責制定,並根據法律、法規制定、修改和完善和國家、省、市、縣的要求及全鎮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實際,存在的問題或出現的新的情況,及時做進一步修訂、補充、完善,經審定後報鎮政府備案。

(二)對在實施非煤礦山事故應急救援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給予獎勵;對在事故應急救援中失職、瀆職的,依據《國務院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三)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向社會發布非煤礦山生產安全事故預報。

(四)應急預案根據事故的態勢和實施中出現的問題及時進行修訂和補充。

(五)本預案由鎮安委會負責解釋。

(六)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2

為了加強對施工生產安全事故的防範,及時做好安全事故發生後的救援處置工作,更好地適應法律和經濟活動的要求,結合企業員工的`工作和施工場區周圍居民提供更好,更安全的環境。保證各種應急反應資源處於良好的備戰狀態。和本企業施工生產的實際情況,特組織進行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演練。

演練簡介,一名員工因為施工中的操作失誤發生觸電事故,項目及時啟動應急預案,對觸電者積極實施搶救過程中如何保障信息傳達預案,小組成員如何履行職務,最後完美達到練習目的。演練目的,提高全員安全意識的同時,通過演練,使人員掌握應急救援運行程序和方法,提高項目應急小組的協調作戰能力。參加演練的相關部門,公司安全科領導,公司各職能部門,項目部,職能部門以及各作業班組。安排假設三名工人在澆築三層窗台板時候,對作業人員進行安全交底,同時説明不能夠亂接電源接電,必須要找電工,電工按照工廠安排好振搗棒的電源。一切落實結束之後,對作業人員示範開關只要扳動按鈕就行,其他不要動交代,完成之後就到別處巡查。事故發生。

一名工作人員未通知電工,上次把現實觸電倒在電箱邊,四肢抽搐。一名工人拉下漏電保護器的按鈕。按下按鈕之後,正在一邊安排施工的工作人員聽到驚叫聲。一邊跑向出事地點,一邊用電話撥打120求救,並且向項目經理報告。總指揮在接到電話之後,決定啟動項目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立即電話向公司報告,同時用電話通知搶險組組長啊在施工現場發生觸電事故,立即按照項目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帶領人員趕到事故地點進行檢查,同時到配電房間拉閘斷電,對現場所有用電進行檢查,同時將落實情況隨時報告。

救護組長帶領救護組成員趕到事故地點。對觸電人員進行檢查,同時將落實情況隨時報告。疏散組組長立即按照項目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帶領警戒組人員趕往出事定點,禁止閒雜人員出入,現場拉警戒帶進行隔離,並且會進入的救護車停放在安全地點。隨時準備將傷員送往醫院,禁止其它無關車輛和人員進入,同時將落實情況隨時報告。

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3

淳化縣冶峪中學校舍安全工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編制:

審批:

審核:

西安山河建築有限公司冶中項目部

二零一二年五月十五日

為了保證在特重大安全事故發生時有條不紊的開展援救工作,使被傷害人及時有效的救援,防止事故演變擴大,特制定本預案。

一、工程及施工手段概況:

淳化縣冶峪中學校舍安全工程,位於淳化縣城。該建設項目總建築面積為4333.8。建築結構類型為框架結構,建築總高度25.5m。水平垂直運輸採用塔吊,腳手架為扣件式鋼管腳手架。現場使用機械主要有:砂漿攪拌機、蛙式打夯機、平板砼振動器、插入式砼振動器、電焊機、電鋸、電刨等。

二、安全生產事故風險分析:

1、使用切斷機、鋼筋彎曲機、電鋸、電刨等機械,使用不當,誤操作,存在危險及上肢安全的.風險。

2、架子搭設、拆除過程中存在高空墜落和墜物打擊風險。

3、切割機、打夯機、振動棒及其手持電動工具使用中絕緣保護不到位存在觸電危險。

4、宿舍、木工房、易燃品倉庫等易引發火災地方,因電源漏電或用電不當存在火災風險。

5、鋼筋調直若不按操作規程,有可能脱鈎拉開傷人風險。

6、冬天用煤爐取暖存在中毒風險。夏天在露天作業存在中暑的風險。食堂衞生工作不到位可能引發事物中毒。

三、安全生產應急救授組織結構:

為應對突發安全生產事故,工地成立應急救援小組,對小組組成人員作到分工明確,責任到人,高風險部位,

姓名

職務

聯繫方式

職責

組長

組織救援

副組長

組織救援

組員

聯絡

組員

醫療處理

組員

醫療處理

組員

醫療處理

組員

安全巡查

組員

安全巡查

重點控制。

人員實行雙配製,每天都有配套人員值班,執行現場搶救。醫療救護人員應經過培訓,具有專業知識,組織救授30天進行一次演練,在施工現場顯著部位公示當日值班人員姓名及聯繫電話。

四、救授物資:

1、夾板、綁紮帶、急救藥品、消毒藥水、剪刀、鑷子、止血鉗等急救常用藥品、藥具。

2、乾燥木棒、電工鉗、絕緣手套、靴子。

五、應急救授程序:

現場調查

組織搶救

救授組負責人

當日值班

事故第一現場

通知

事故報告

組織搶救

事故第一現場

現場應急救援處理方法:

1、觸電事故:

a、施工人員做好自身安全防護。

b、分離開觸電人和用電設施,切斷電源。

c、作人工呼吸,心臟按摩,處理外傷。

2、墜落、擊打等肢體受傷事故:

a、不要輕易移動,儘量在原地施救。

b、止血、消毒、固定挫傷部位。

c、保存冷凍殘肢。

d、服用藥物止血。

3、火災事故:

a、切斷電源、轉移離火較近的易燃品。

b、組織撲救,燃油嚴禁用水撲救,儘量使用現場滅火材料,用砂、土撲壓或其它滅火材料撲救。

c、搶救受傷人員,進行現場包紮。

d、保護好現場,防止盜搶發生。

六、事故調查:

事故發生後保護好第一現場,為事故調查創造條件。施工現場在專業救援開始後,應由監理方牽頭組織施工單位展開事故調查,如實查清事故發生原因及人員財產損失情況,寫出調查報告,送市建設規劃局、市安監局、市質檢站。

  西安山河建築有限公司

  冶中項目部

  二零一二年五月十五日

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4

第一條

為預防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有效處置安全生產事故,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造成的損失,根據《安全生產法》,結合本州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所稱的應急預案,係指安全生產事故預案。應急預案管理應按照分類管理、分級負責、屬地為主的原則,各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應當在各自的職責範圍內監督、指導應急預案的制定、培訓、演練和宣傳教育等工作,協調相關應急預案的'銜接關係,對應急預案所涉及的資源和保障措施的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第三條

應急預案必須經制定單位組織論證和審查,並經實施應急預案有關單位認可,由制定單位發佈,印送與應急預案實施有關的單位。

第四條

各級人民政府制定的應急預案應當報送上一級政府及其安監部門備案;政府各部門制定的應急預案應當報送同級人民政府及其安監部門備案。

第五條

生產經營單位所屬各級單位都應當針對本單位可能發生的安全生產事故制定應急預案和有關作業崗位的應急措施。生產經營單位所屬單位和部門制定的應急預案應當報經上一級管理單位審查。

礦山、建築施工單位和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和民用爆破器材生產、經營、儲運單位的應急預案,以及生產經營單位涉及重大危險源的應急預案,應當按照分級管理的原則報安全監管部門和有關部門備案。

生產經營單位涉及輻射、城市公用事業、道路交通、火災、鐵路、民航、水上交通、漁業船舶水上安全以及特種設備、電網安全等事故的應急預案,依據有關規定報有關部門備案,並按照分級管理的原則抄報安全監管部門。

第六條

應急預案制定單位應當對與實施應急預案有關的人員進行上崗前培訓,使其熟悉相關的職責、程序,對本單位其他人員和相關羣眾進行培訓和宣傳教育,使其掌握事故發生後應當採取的自救和救援行動;生產經營單位還應當對從業人員進行崗位應急措施的培訓;應急預案所涉及的有關單位對應急預案中明確的與其相關的職責應當組織落實。

第七條

應急預案在相關的法律、法規、標準,適用範圍、條件,有關應急資源情況,以及與相關預案的銜接關係等發生變化時,或發現存在問題時,應當及時修訂。

第八條

應急預案的演練與實施。州、縣人民政府應根據轄區內安全生產工作重點領域的具體情況和需要,組織開展應急預案的演練;高危行業、人員密集場所等生產經營單位,每年應組織一次應急預案演練,其他生產經營單位要結合各自安全生產工作的特點,開展針對性的應急預案演練工作。

一旦發生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或其他突發事件,應按照“分級、屬地”的原則,立即啟動應急預案。規範、迅速、有效地開展應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各種損失。

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工作,迅速有效處置生產安全事故,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條例》等法律、行政法規和《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國辦發〔2013〕101號),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以下簡稱應急預案)的編制、評審、公佈、備案、實施及監督管理工作,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應急預案的管理實行屬地為主、分級負責、分類指導、綜合協調、動態管理的原則。

第四條應急管理部負責全國應急預案的綜合協調管理工作。國務院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在各自職責範圍內,負責相關行業、領域應急預案的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應急預案的綜合協調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負責有關行業、領域應急預案的管理工作。

第五條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負責組織編制和實施本單位的應急預案,並對應急預案的真實性和實用性負責;各分管負責人應當按照職責分工落實應急預案規定的職責。

第六條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分為綜合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

綜合應急預案,是指生產經營單位為應對各種生產安全事故而制定的綜合性工作方案,是本單位應對生產安全事故的總體工作程序、措施和應急預案體系的總綱。

專項應急預案,是指生產經營單位為應對某一種或者多種類型生產安全事故,或者針對重要生產設施、重大危險源、重大活動防止生產安全事故而制定的專項性工作方案。

現場處置方案,是指生產經營單位根據不同生產安全事故類型,針對具體場所、裝置或者設施所制定的應急處置措施。

第二章應急預案的編制

第七條應急預案的編制應當遵循以人為本、依法依規、符合實際、注重實效的原則,以應急處置為核心,明確應急職責、規範應急程序、細化保障措施。

第八條應急預案的編制應當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的規定;

(二)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實際情況;

(三)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的危險性分析情況;

(四)應急組織和人員的職責分工明確,並有具體的落實措施;

(五)有明確、具體的應急程序和處置措施,並與其應急能力相適應;

(六)有明確的應急保障措施,滿足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的應急工作需要;

(七)應急預案基本要素齊全、完整,應急預案附件提供的信息準確;

(八)應急預案內容與相關應急預案相互銜接。

第九條編制應急預案應當成立編制工作小組,由本單位有關負責人任組長,吸收與應急預案有關的職能部門和單位的人員,以及有現場處置經驗的人員參加。

第十條編制應急預案前,編制單位應當進行事故風險辨識、評估和應急資源調查。

事故風險辨識、評估,是指針對不同事故種類及特點,識別存在的危險危害因素,分析事故可能產生的直接後果以及次生、衍生後果,評估各種後果的危害程度和影響範圍,提出防範和控制事故風險措施的過程。

應急資源調查,是指全面調查本地區、本單位第一時間可以調用的應急資源狀況和合作區域內可以請求援助的應急資源狀況,並結合事故風險辨識評估結論制定應急措施的`過程。

第十一條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和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當根據法律、法規、規章和同級人民政府以及上一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和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的應急預案,結合工作實際,組織編制相應的部門應急預案。

部門應急預案應當根據本地區、本部門的實際情況,明確信息報告、響應分級、指揮權移交、警戒疏散等內容。

第十二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相關標準,結合本單位組織管理體系、生產規模和可能發生的事故特點,與相關預案保持銜接,確立本單位的應急預案體系,編制相應的應急預案,並體現自救互救和先期處置等特點。

第十三條生產經營單位風險種類多、可能發生多種類型事故的,應當組織編制綜合應急預案。

綜合應急預案應當規定應急組織機構及其職責、應急預案體系、事故風險描述、預警及信息報告、應急響應、保障措施、應急預案管理等內容。

第十四條對於某一種或者多種類型的事故風險,生產經營單位可以編制相應的專項應急預案,或將專項應急預案併入綜合應急預案。

專項應急預案應當規定應急指揮機構與職責、處置程序和措施等內容。

第十五條對於危險性較大的場所、裝置或者設施,生產經營單位應當編制現場處置方案。

現場處置方案應當規定應急工作職責、應急處置措施和注意事項等內容。

事故風險單一、危險性小的生產經營單位,可以只編制現場處置方案。

第十六條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應當包括向上級應急管理機構報告的內容、應急組織機構和人員的聯繫方式、應急物資儲備清單等附件信息。附件信息發生變化時,應當及時更新,確保準確有效。

第十七條生產經營單位組織應急預案編制過程中,應當根據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或者實際需要,徵求相關應急救援隊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意見。

第十八條生產經營單位編制的各類應急預案之間應當相互銜接,並與相關人民政府及其部門、應急救援隊伍和涉及的其他單位的應急預案相銜接。

第十九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在編制應急預案的基礎上,針對工作場所、崗位的特點,編制簡明、實用、有效的應急處置卡。

應急處置卡應當規定重點崗位、人員的應急處置程序和措施,以及相關聯絡人員和聯繫方式,便於從業人員攜帶。

第三章應急預案的評審、公佈和備案

第二十條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應當組織有關專家對本部門編制的部門應急預案進行審定;必要時,可以召開聽證會,聽取社會有關方面的意見。

第二十一條礦山、金屬冶煉企業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的生產、經營(帶儲存設施的,下同)、儲存、運輸企業,以及使用危險化學品達到國家規定數量的化工企業、煙花爆竹生產、批發經營企業和中型規模以上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對本單位編制的應急預案進行評審,並形成書面評審紀要。

前款規定以外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可以根據自身需要,對本單位編制的應急預案進行論證。

第二十二條參加應急預案評審的人員應當包括有關安全生產及應急管理方面的專家。

評審人員與所評審應急預案的生產經營單位有利害關係的,應當迴避。

第二十三條應急預案的評審或者論證應當注重基本要素的完整性、組織體系的合理性、應急處置程序和措施的針對性、應急保障措施的可行性、應急預案的銜接性等內容。

第二十四條生產經營單位的應急預案經評審或者論證後,由本單位主要負責人簽署,向本單位從業人員公佈,並及時發放到本單位有關部門、崗位和相關應急救援隊伍。

事故風險可能影響周邊其他單位、人員的,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將有關事故風險的性質、影響範圍和應急防範措施告知周邊的其他單位和人員。

第二十五條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的應急預案,應當報同級人民政府備案,同時抄送上一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並依法向社會公佈。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的應急預案,應當抄送同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

第二十六條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等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運輸單位,礦山、金屬冶煉、城市軌道交通運營、建築施工單位,以及賓館、商場、娛樂場所、旅遊景區等人員密集場所經營單位,應當在應急預案公佈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按照分級屬地原則,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和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進行備案,並依法向社會公佈。

前款所列單位屬於中央企業的,其總部(上市公司)的應急預案,報國務院主管的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備案,並抄送應急管理部;其所屬單位的應急預案報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或者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主管的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備案,並抄送同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

本條第一款所列單位不屬於中央企業的,其中非煤礦山、金屬冶煉和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儲存、運輸企業,以及使用危險化學品達到國家規定數量的化工企業、煙花爆竹生產、批發經營企業的應急預案,按照隸屬關係報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備案;本款前述單位以外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的備案,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確定。

油氣輸送管道運營單位的應急預案,除按照本條第一款、第二款的規定備案外,還應當抄送所經行政區域的縣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

海洋石油開採企業的應急預案,除按照本條第一款、第二款的規定備案外,還應當抄送所經行政區域的縣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和海洋石油安全監管機構。

煤礦企業的應急預案除按照本條第一款、第二款的規定備案外,還應當抄送所在地的煤礦安全監察機構。

第二十七條生產經營單位申報應急預案備案,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應急預案備案申報表;

(二)本辦法第二十一條所列單位,應當提供應急預案評審意見;

(三)應急預案電子文檔;

(四)風險評估結果和應急資源調查清單。

第二十八條受理備案登記的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當在5個工作日內對應急預案材料進行核對,材料齊全的,應當予以備案並出具應急預案備案登記表;材料不齊全的,不予備案並一次性告知需要補齊的材料。逾期不予備案又不説明理由的,視為已經備案。

對於實行安全生產許可的生產經營單位,已經進行應急預案備案的,在申請安全生產許可證時,可以不提供相應的應急預案,僅提供應急預案備案登記表。

第二十九條各級人民政府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當建立應急預案備案登記建檔制度,指導、督促生產經營單位做好應急預案的備案登記工作。

第四章應急預案的實施

第三十條各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各類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採取多種形式開展應急預案的宣傳教育,普及生產安全事故避險、自救和互救知識,提高從業人員和社會公眾的安全意識與應急處置技能

第三十一條各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應當將本部門應急預案的培訓納入安全生產培訓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本行政區域內重點生產經營單位的應急預案培訓工作。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組織開展本單位的應急預案、應急知識、自救互救和避險逃生技能的培訓活動,使有關人員瞭解應急預案內容,熟悉應急職責、應急處置程序和措施。

應急培訓的時間、地點、內容、師資、參加人員和考核結果等情況應當如實記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檔案。

第三十二條各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應當至少每兩年組織一次應急預案演練,提高本部門、本地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能力。

第三十三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制定本單位的應急預案演練計劃,根據本單位的事故風險特點,每年至少組織一次綜合應急預案演練或者專項應急預案演練,每半年至少組織一次現場處置方案演練。

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等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運輸單位,礦山、金屬冶煉、城市軌道交通運營、建築施工單位,以及賓館、商場、娛樂場所、旅遊景區等人員密集場所經營單位,應當至少每半年組織一次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演練,並將演練情況報送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當對本行政區域內前款規定的重點生產經營單位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演練進行抽查;發現演練不符合要求的,應當責令限期改正。

第三十四條應急預案演練結束後,應急預案演練組織單位應當對應急預案演練效果進行評估,撰寫應急預案演練評估報告,分析存在的問題,並對應急預案提出修訂意見。

第三十五條應急預案編制單位應當建立應急預案定期評估制度,對預案內容的針對性和實用性進行分析,並對應急預案是否需要修訂作出結論。

礦山、金屬冶煉、建築施工企業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等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運輸企業、使用危險化學品達到國家規定數量的化工企業、煙花爆竹生產、批發經營企業和中型規模以上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每三年進行一次應急預案評估。

應急預案評估可以邀請相關專業機構或者有關專家、有實際應急救援工作經驗的人員參加,必要時可以委託安全生產技術服務機構實施。

第三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急預案應當及時修訂並歸檔:

(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及上位預案中的有關規定發生重大變化的;

(二)應急指揮機構及其職責發生調整的;

(三)安全生產面臨的風險發生重大變化的;

(四)重要應急資源發生重大變化的;

(五)在應急演練和事故應急救援中發現需要修訂預案的重大問題的;

(六)編制單位認為應當修訂的其他情況。

第三十七條應急預案修訂涉及組織指揮體系與職責、應急處置程序、主要處置措施、應急響應分級等內容變更的,修訂工作應當參照本辦法規定的應急預案編制程序進行,並按照有關應急預案報備程序重新備案。

第三十八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按照應急預案的規定,落實應急指揮體系、應急救援隊伍、應急物資及裝備,建立應急物資、裝備配備及其使用檔案,並對應急物資、裝備進行定期檢測和維護,使其處於適用狀態。

第三十九條生產經營單位發生事故時,應當第一時間啟動應急響應,組織有關力量進行救援,並按照規定將事故信息及應急響應啟動情況報告事故發生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和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

第四十條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和應急救援結束後,事故發生單位應當對應急預案實施情況進行總結評估。

第五章監督管理

第四十一條各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和煤礦安全監察機構應當將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工作納入年度監督檢查計劃,明確檢查的重點內容和標準,並嚴格按照計劃開展執法檢查。

第四十二條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應當每年對應急預案的監督管理工作情況進行總結,並報上一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

第四十三條對於在應急預案管理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人員,各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生產經營單位可以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六章法律責任

第四十四條生產經營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急管理等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四條的規定,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5萬元以下罰款;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產停業整頓,並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1萬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

(一)未按照規定編制應急預案的;

(二)未按照規定定期組織應急預案演練的。

第四十五條生產經營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

(一)在應急預案編制前未按照規定開展風險辨識、評估和應急資源調查的;

(二)未按照規定開展應急預案評審的;

(三)事故風險可能影響周邊單位、人員的,未將事故風險的性質、影響範圍和應急防範措施告知周邊單位和人員的;

(四)未按照規定開展應急預案評估的;

(五)未按照規定進行應急預案修訂的;

(六)未落實應急預案規定的應急物資及裝備的。

生產經營單位未按照規定進行應急預案備案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急管理等部門依照職責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處3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1萬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七章附則

第四十六條《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備案申報表》和《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備案登記表》由應急管理部統一制定。

第四十七條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應急管理部門可以依據本辦法的規定,結合本地區實際制定實施細則。

第四十八條對儲存、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等危險物品的科研機構、學校、醫院等單位的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管理,參照本辦法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九條本辦法自20xx年7月1日起施行。

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6

為全面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切實搞好安全管理工作,將可能發生的事故降低到最低限度,根據《安全生產法》和上級要求,特制定安全生產事故救援預案,具體措施如下:

一、安全生產領導小組

組 長:XXX

副組長:XXX

成 員:XXX

二、應急工作原則:

安全第一,預防為主。以人為本、減少危害。快速反應,協調統一。

三、 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XXX街道所屬地域內安全生產事故的防範和應急處置。

四、事故預防措施

1、認真落實企業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2、及時對設備、設施的不安全狀態、人的不安全行為,以及安全管理上的缺陷等隱患進行排查治理,採取有效的防護措施。

3、保證消防設備、設施、消防器材、應急照明的.完好有效使用。

4、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安全指示標誌明顯連續。

5、在危險要害部位,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誌,便於公眾識別。

6、加強對員工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提高安全生產意識,掌握安全技能,提高對事故的應急處理能力。

五、應急預案機制

(一)事故隱患監控與事故報告

1、事故隱患監控

街道安委辦負責街道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接收、報告、處理、統計分析工作;

2、事故報告

(1)安全生產事故發生(發現)後,任何單位和個人有義務向街道辦事處報告。街道同時向市政府報告,同時按有關規定的程序、時限向上級政府和應急指揮機構報告;

(2)各受理責任主體在向上級報告時,應包括信息來源、時間、地點、範圍、性質、動態、影響情況和採取的應急措施等內容,並根據事態發展和處置情況及時續報。

(二)事故分級及預警行動

按事故的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範圍,安全生產事故分為一般(Ⅳ級)、較大(Ⅲ級)、重大(Ⅱ級)、特別重大(Ⅰ級)四個等級。

一般(Ⅳ級):造成3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危及3人以下生命安全,或30人以下重傷,或直接經濟損失在1000萬元以下,或產生重大社會影響的突發性安全生產事故。

較大(Ⅲ級):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危及3人以上、1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3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或產生重大社會影響的突發性安全生產事故災難。

重大(Ⅱ級):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直接經濟損失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或產生重大社會影響的突發性安全生產事故。

特別重大(Ⅰ級):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蹤),或危及30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100人以上重傷,或直接經濟損失超過1億元,或需要緊緊轉移安置10萬人以上的安全生產事故。

六、應急響應

(一)應急處置

1、先期處置

發生一般(Ⅳ級)、較大(Ⅲ級)、重大(Ⅱ級)、特別重大(Ⅰ級)安全生產事故後,街道主要領導或分管領導應立即趕到現場,聽從調遣參與組織指揮公安、消防、醫療救援等相關應急救援隊伍進行先期處置,並根據實際情況,決定採取下列必要措施:

(1)立即實施緊急疏散和救援行為,組織羣眾開展自救互救;

(2)緊急調配轄區內應急資源用於應急處置;

(3)劃定警戒區域,採取必要管制措施;

(4)實施動態監測,進一步調查核實;

(5)向社會發出危險或避險警告;

(6)及時向市政府報告,並提出應急處置建議和支持請求;波及或可能波及其他單位的要同時向其通報;

(7)其它必要的先期措施。

2、應急決策

街道應急指揮部接到一般、較大、重大、特別重大安全事故報告後,立即向市安委辦報告,同時根據事故的性質、類別、危害程度、範圍、等級和可控情況,提出具體處理意見,報市安委辦。街道應急指揮部根據情況,做出如下處置,其中較大、重大、特別重大安全生產事故還應根據省、國家應急指揮機構的指令進行處置:

(1)街道辦事處有關領導以及應急指揮部負責同志趕赴事發地,現場指揮應急處置工作;

(2)啟動街道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

(3)對事發的社區居委會、相關單位做出具體的處置指示,責成街道相關組織立即採取相應的應急措施;

(4)配合上級派出的工作組、專家組或有關部門負責同志來事發地進行指導;

(5)調集專業處置力量和搶險救援物質救援;

(6)向市政府報告,必要時,請求給予支持;

3、預案啟動

應急預案啟動後,街道應急指揮部及其辦公室要立即組織事發村委會、社區和有關單位按預案要求研究部署行動方案,責成有關

部門和單位的負責同志及工作人員立即進入崗位,做好應急處置的各項準備工作,保證組織到位、應急救援隊伍到位、應急保障物資到位。

4、指揮協調

根據事件性質,嚴重程度和應急處置的需要,成立現場指揮部,由街道辦事處主任擔任指揮長,配合區應急指揮部研究制訂現場應急處置方案和措施,開展以下工作:

(1)對應急行動中的重大事項做出決策;

(2)統一指揮協調現場搶險救援;

(3)迅速消除安全生產事故的危害和危險源,劃定危害區域,維護社會治安;

(4)組織營救和救治受到傷害的人員,疏散、撤離、安置受到威脅的人員;

(5)組織協調有關方面搞好保障和支持;

(6)向市安監局及時報告事態發展和處置情況。

七、後期處置

(一)善後處置

事發地社區居委會以及相關單位配合上級有關部門做好善後處置工作,包括人員安置、補償,徵用物資補償,災後重建,污染物收集、清理與處理等事項。儘快消除事故後果和影響,安撫受害和受影響人員,保障社會穩定,恢復正常秩序。

(二)事故調查與應急救援工作總結

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7

河東區非煤礦山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為保證在非煤礦山企業發生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後,能夠迅速、有效和有序地實施應急救援,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依據《安全生產法》、《礦山安全法》等法律法規,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預案,非煤礦山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一、應急救援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河東區行政區域內非煤礦山企業發生一次死

二、應急救援組織機構及職責

(一)區政府成立河東區非煤礦山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以下簡稱指揮部),統一領導應急救援工作。指揮部總指揮由區政府分管副區長擔任,副總指揮由有關領導和負責人擔任,成員由區安監局、區公安分局、區總工會、區衞生局、區民政局、區國土資源分局、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區供電部等部門負責人組成。指揮部主要職責是:

1、組織領導全區應急救援工作,發佈應急救援命令;

2、根據事故發生情況統一部署有關應急救援預案的實施工作,並對應急救援工作發生的情況採取緊急處理措施;

3、在全區範圍內緊急調用各類救援物資、設備、人員;

4、根據事故災害情況,有危及周邊單位和人員的險情時,組織人員疏散工作;

5、做好穩定社會秩序和傷亡人員的善後及安撫工作。

(二)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設在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辦公室主任由區安監局分管負責人擔任,工作人員由指揮部成員單位和事故單位的`有關負責人員組成。主要負責傳達指揮部領導指示,協調有關部門做好應急救援工作;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制定應急救援預案;事故發生時,迅速瞭解、收集和彙總有關情況,及時向指揮部提供各種相關信息和資料。

(三)指揮部下設8個工作組

1、警戒保衞組

由區公安分局牽頭,具體負責交通管制和維持現場秩序。

2、醫療救護組

由區衞生局牽頭,具體負責組織專家、醫療隊伍,對受傷人員進行緊急救護和現場防疫工作。

3、事故搶險組

由區安監局牽頭,具體負責事故現場施救等搶險工作。

4、物資供應組

由事故發生地街道辦事處牽頭,主要負責搶險救災物資和設備的及時調度和供應。

5、技術資料組

由區國土資源分局牽頭,具體負責提供有關資源開發和地質方面的基礎資料。

6、後勤保障組

由區政府辦公室牽頭,具體負責事故調查組的接待服務、搶險人員的食宿、車輛調度等工作。

7、善後處理組

由事故發生地街道辦事處牽頭,區民政局、區總工會、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等部門配合,具體負責傷亡人員家屬安撫、撫卹、理賠等善後處理和社會穩定工作。

8、新聞組

由區委宣傳部牽頭,負責接待新聞媒體記者和對外發布信息,及時瞭解並提供事故動態和事故搶險救援、醫療救護和善後處理等方面的情況。同時,根據救援情況,及時召開新聞發佈會,做好宣傳報道,鼓勵動員民眾參與搶險救援,及時平息謠傳或誤傳,安定民心。

三、危險性評估

非煤礦山事故可能發生的區域:河東街道、付莊街道、冊山街道、羅西街道、雙月湖街道、湯莊街道境內的採石廠。可能發生的事故類型為坍塌、火藥、放炮等。

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8

為規範煤礦事故應急管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xx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決定》以及《國務院關於預防煤礦生產安全事故的特別規定》(國務院第xxx號令),結合本鎮實際,特制訂本預案。

一、組織機構和職責

(一)成立xx鎮煤礦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鎮長X為指揮長;分管安全生產工作和煤礦工作的副鎮長X為副指揮長;鎮應急辦、鎮財政所、派出所、鎮國土站、鎮總工會、鎮衞生院、鎮民政辦、鎮供電所為成員,負責全鎮煤礦較大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統一指揮和組織協調。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鎮應急辦,劉尚平任辦公室主任,負責日常管理、應急預案修訂和綜合協調工作。

(二)指揮部下設七個組:

一是綜合協調組。鎮政府聯繫煤礦工作的副鎮長xxx為組長,鎮政府應急指揮部、鎮應急辦為成員。負責事故信息的接收、處理和發佈;協調各有關單位的工作;及時向上級政府報告事故和應急救援進展情況,落實上級政府有關事故搶險救援的指示。

二是現場搶險救援組。應急辦主任xxx為組長,派出所、鎮應急辦、民兵應急分隊、事故發生地的村支兩委、事故發生煤礦企業為成員,負責對事故的搶險救援、現場控制和保護。

三是後勤保障組。鎮財政所所長xx為組長,鎮民政辦、鎮供電所、事故發生地的村支兩委、事故發生煤礦企業為成員。負責事故應急救援的物資準備和通信、電力保障。

四是醫療救護組。鎮衞生院院長xxx為組長,相關村衞生站為成員,負責對事故傷員進行現場急救和轉移治療。

五是善後處理組。分管鎮民政副鎮長xxx為組長,派出所、鎮財政所、鎮總工會、事故發生地村支兩委、相關保險公司、事故發生煤礦企業為成員。負責事故的善後處理工作,妥善安置和慰問受害及受影響人員,對緊急調集、徵用有關單位的物質按價付款或歸還。

六是安全保障組。鎮派出所所長xx為組長,事故發生地的村支兩委、事故發生地的`民兵為成員。負責治安維護和道路交通暢通。必要時,依法對相關責任人進行控制。

二、預防和事故報告

(一)煤礦事故預防

鎮應急辦應加大對煤礦巡查力度,督促煤礦企業排查隱患,整改隱患。

(二)事故報告

接到煤礦較大事故報告後,綜合協調組應在事故發生24小時以內寫出事故報告。

事故報告內容:

1.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和發生事故單位。

2.事故簡要經過、傷亡人數和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算。

3.事故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

4.事故發生後採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況。

5.事故報告單位。

以上情況掌握不全時,先報已知情況,其他情況可再行補報。

三、應急響應

接到煤礦較大事故報告後,由指揮長或副指揮長決定啟動應急救援預案。指揮部立即根據現場實際情況統一指揮有關成員和社會力量參與搶險救援。

(一)應急處置措施

1.儘快安全撤出人員,並組織營救遇險遇難人員,及時救治受傷和中毒人員;煤礦企業和有關單位要保護好事故現場,因搶救事故需要移動現場部分物品時,必須做出標誌或繪製事故現場圖,並詳細記錄。

2.迅速找到並控制危險源,消除事故危害,防止事故擴大。

3.根據事故性質迅速恢復被損壞的供電、通風、提升運輸、排水、通信等系統,確保搶險救援工作順利進行,並採取措施為遇險人員逃生創造條件。

4.根據救援大隊偵察情況迅速制定救援方案和救援計劃。

5.協調有關成員提供應急保障、調度各方面應急資源;

6.維護治安秩序穩定;

7.研究處理其他重大事項。

(二)應急結束

遇險遇難人員全部出井(特殊情況除外),事故隱患消除,並制定和採取了防範措施後,由現場應急指揮部組織完成應急救援總結報告,經上級應急指揮部確認和批准,現場應急指揮機構撤銷,應急狀態結束。

四、後期處置

由安全保障組和後勤保障組對事故後期不穩定因素進行摸排,及時妥善處理,確保社會穩定,儘快恢復生產生活秩序。

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9

一、總則

1、編制目的:

為規範企業安全生產事故應急管理和應急響應程序,提高處置安全生產事故能力。在事故發生後,能迅速有效、有序的實施應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特制定本預案。

2、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法》

《國家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

《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等相關法律、法規制定本預案。

3、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我公司突發的機械傷害事故、觸電事故、火災事故和人身傷亡事故等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

4、應急預案體系:

根據木材行業的特點和公司實際情況,本應急預案體系包括公司綜合應急預案、專項(車間)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

本預案屬公司綜合應急預案,與專項(車間)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共同構成公司應急預案體系(專項(車間)預案如有必要,以後完善)。

公司綜合應急預案是從總體上闡述事故的應急方針、政策,應急組織結構及相關應急職責,應急行動、措施和保障等基本要求和程序,是應對各類事故的綜合性文件。

專項(車間)應急預案是針對專項的及各車間具體的事故類別、危險源和應急保障而制定的計劃或方案,主要明確救援的程序和具體的應急救援措施。

現場處置方案是針對具體的裝置、場所或設施、崗位所制定的應急處置措施。

5、應急工作原則:

以人為本、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平戰結合。統一領導、分級負責。

二、本單位危險性分析

1、單位概況:

我公司是一家木材加工生產企業,位於耿馬城郊三公里處,從業人數280人左右,主要加工木材成品。生產活動具有以下特點:產品具有的固定性;木製品生產涉及面廣,綜合性強;生產機械設備多;受自然氣候條件影響大;立體交叉作業和高空作業多;由於這些特點,給生產活動帶來了很大的不安全因素,容易導致發生火災、機械等安全事故,並可能殃及鄰近作業人員,造成重大的人身傷亡事故和重大經濟損失。

2、危險源與風險分析:

經實地勘察與分析,公司在生產活動中存在以下危險源:機械傷害、帶電設備觸電傷害、高處墜落傷害、噪聲、火災事故等有害因素。

三、組織機構及職責

1、應急組織體系:

公司成立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設在總經理室)。

應急指揮部總指揮:總經理

聯繫電話:

應急指揮部副總指揮:黃從德

聯繫電話:

下設應急救援小組:各車間主任、辦公室機動人員

2、組織機構及職責:

(1)應急指揮部職責

①研究制定、修訂本公司應對安全生產事故的政策措施和指導意見。

②負責指揮特別安全生產事故的具體應對工作。

③分析總結本公司安全生產突發事故應對工作,制定工作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

④負責本指揮部所屬應急搶險救援隊伍的建設和管理。

⑤承辦上級應急組織交辦的其他事項。

(2)應急指揮部總指揮職責

①分析緊急狀態確定相應報警級別,根據相關危險類型、潛在後果、現有資源控制緊急情況的行動類型。

②指揮、協調應急反應行動。

③與企業外應急反應人員、部門、組織和機構進行聯絡。

④直接監察應急操作人員行動。

⑤最大限度地保證現場人員和外援人員及相關人員的安全。

⑥協調後勤方面以支援應急反應組織(義務消防隊)。

⑦應急反應組織(義務消防隊)的啟動。

⑧應急評估、確定升高或降低應急警報級別。

⑨通報外部機構,決定請求外部援助。

⑩決定應急撤離,決定事故現場外影響區域的安全性。

(3)應急指揮部副總指揮職責

①協助應急總指揮組織和指揮應急操作任務。

②嚮應急總指揮提出採取減緩事故後果行動的應急反應對策和建議。

③保持與事故現場負責人的直接聯絡。

④協調、組織和獲取應急所需的其它資源,支援現場的應急操作。

⑤組織公司的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對廠區生產過程各危險源進行風險評估。

⑥定期檢查各常設應急反應組織和部門的日常工作和應急反應準備狀態。

⑦根據本廠區的實際條件,努力與周邊有條件的企業為在事故應急處理中共享資源、相互幫助、建立共同應急救援網絡和制定應急救援協議。

(4)應急救援小組職責

聽從指揮、服從安排、快速反應、全力做好事故現場搶救、安全保衞、醫療救護、善後處理、事故調查、後勤保障、危險源風險評估、技術支持等應急工作。

四、預防與預警

1、危險源監控:

①建設工程開工前認真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專項施工方案,做到建設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要符合“三同時”要求,制定出防控措施,並嚴格執行審批程序。

②在工程施工過程中,嚴格按照方案實施,嚴格執行現場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驗收程序,落實防控措施。

③加強現場巡視,對危險源進行辯識登記,掌握危險源的數量和分佈狀況,實施相應的預防控制措施。

④加強監督檢查和日常巡查,對危險源防控措施進行動態監控,認真整改存在隱患和問題。

⑤認真落實各項安全生產責任制、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加強安全教育,嚴格檢查處罰,切實增強全員安全責任意識。

⑥淘汰落後的技術、工藝,適度提高生產活動安全設防標準,從而提升生產安全技術與管理水平,降低生產安全風險。

⑦制訂和實行生產現場大型施工機械安裝、運行、拆卸和外架工程安裝的檢驗檢測、維護保養、驗收制度。

⑧制訂和實施生產安全承諾,確保安全投入。

2、預警行動:

各級、各部門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機構接到可能導致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信息後,按照應急預案及時研究確定應對方案,並通知有關部門、單位採取相應行動預防事故發生。

預警信息主要對加強安全生產工作、避免事故發生提前進行警示,有針對性地作出符合公司實際的安全生產工作部署,提示公司各生產車間認真分析和查找安全生產薄弱環節,深刻吸取已發生事故的教訓,總結經驗,確保安全。

預警信息主要內容包括安全生產突發事故的類別、預警級別、起始時間、可能影響範圍、警示事項、應採取的措施和發佈機關等。

3、信息報告與處置:

(1)信息報告通知

①公司應急救援組織設立24小時值班電話。電話為:

②突發安全事故時,事故發現人員應立即報告車間主任或主要負責人,由車間主任或主要負責人撥打值班電話報告事故情況或直接報告應急救援副總指揮和總指揮。應急值班人員接警後,立即將警情報告應急救援總指揮、副總指揮。

③為有效開展事故救援活動,現場車間主任或主要負責人應在第一時間尋求公司第二批救援力量。待第二批救援力量都無法控制整個事態時,現場的最高指揮員應立即撥打以下電話尋求社會增援(向以下部門報告):

火災:項目負責人撥打119,向公安消防部門求援。

急救:項目負責人撥打120,向醫療急救中心求援。

④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事故發生時間、類別、地點和相關設施;遇險人員人數;現場聯繫人姓名和電話等。

⑤應急救援總指揮、副總指揮接事故報告後,符合本預案啟動條件時,立即發出啟動本預案的指令;應急值班人員接到啟動應急預案命令後,立即向各救援小組成員下達趕赴現場指令。

⑥接到突發安全事故指令的各救援小組立即趕赴事故現場進行現場搶救排險。

⑦事態無法控制時,根據事故類別及時向事故發生地政府主管部門報告。

(2)信息上報

①事故信息上報採取分級上報原則,最終由公司總經理向政府有關部門上報。

②信息上報內容包括:事故發生單位情況;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部位以及事故現場情況;初步掌握的人員傷亡(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等情況;可能造成的危害以及採取的措施;事故報告單位、報告人、批准人、報告時間及聯繫方式等。事故傷亡人數及直接經濟損失情況發生變化的,應當及時補報。

③按照國家規定,在1個小時內向事故發生地行政主管部門(安監局)進行報告。

(3)信息傳遞

事故現場第一發現人員→現場主要負責人→應急值班電話或直接報告應急救援副總指揮和總指揮→各應急小組→應急小組人員→公司有關部門。

五、應急響應

1、響應分級

按事故的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範圍,本預案應急響應級別原則上分為“一級”(擴大救援響應)和“二級”(公司級救援響應)兩級。

2、響應程序

應急指揮部應急響應的過程為接警、警情判斷、應急啟動、應急指揮、應急行動、資源調配、應急避險、事態控制、擴大應急、應急終止和後期處置等。

3、應急響應的一半處理程序

①、發生一般火警、火災事故、設備事故、人生傷亡事故時,當班值班人員應立即報告公司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指揮部領導,並逐級上報,火警火災事故撥打“119”請求救援,人生傷亡事故應立即包紮處理,處理不了的應立即送醫院治療,不管是哪一類事故,搶險救護時都要先切斷電源或採取防護措施後再組織救護,防止事態擴大。

②、發生重大火災事故時,當班員工應立即切斷電源,並撥打“119”報警電話請求救援。請求救援後,首先組織自救,使用現場的滅火器和消防水管等消防設施進行滅火,電氣火災要用乾粉滅火器;

3、應急結束

當社會救援趕到現場,事故現場得以控制,受災人員全部安全撤離,消除導致次生、衍生事故隱患,經事故現場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批准後,宣佈應急結束。

應急結束後,將事故情況上報;向事故調查處理小組移交所需有關情況及文件;寫出事故應急工作總結報告。

(1)事故情況上報事項:

①發生事故工程基本情況;

②事故發生經過和事故救援情況;

③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直接經濟損失;

④事故發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質;

⑤事故責任的認定以及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建議;

⑥事故防範和整改措施。

(2)需向事故調查處理小組移交的相關事項:

①事故報告人情況;

②事故發生前和救援過程中有關的影響資料;

③事故初步上報情況及報告內容。

六、信息發佈

事故發生後,由應急救援副總指揮代表應急小組,把應急救援各階段進展情況及時準確向各部門通報,發佈的信息必須以事實為依據,與行政主管部門一致,客觀準確表述事故態勢、發展狀況及救援情況。

救援結束後,事故調查和處理信息由行政主管部門統一發布。

七、應急反應組織機構構成

應急總指揮

應急副總指揮

善後工作組

後勤供應組

消防滅火組

危險源風險評估

事故調查組

技術處理組

物資搶救組

現場搶救組

1、應急總指揮由公司總經理

同志擔任;

2、應急副總指揮由公司副董事長

同志擔任;

3、現場搶救組組長由後勤部部長

同志擔任;

4、危險源風險評估組組長由公司廠長

同志擔任;

5、技術處理組組長由公司技術負責人

同志擔任;

6、善後工作組組長由公司人事部

同志擔任;

7、後勤供應組組長由公司採購部

同志擔任;

8、事故調查組組長由辦公室主任

同志擔任;

9、物資搶救組由現場總指揮指定人員組成;

10、消防滅火組由應急救援小組、各車間臨時抽調人員組成;

八、後期處置

經事故調查報告批覆後,應根據事故調查報告對事故責任人的處理和事故防範措施積極落實,立即進行生產秩序恢復前的污染物處理、必要設備設施的`搶修、人員情緒的安撫及搶險過程應急能力評估和應急預案的修訂工作。

善後處理組依據國家有關規定,做好傷亡人員善後理賠工作。

九、保障措施

1、通信與信息保障:

(1)應急工作相關聯的部門、人員通信聯繫方式:附件

(2)各應急小組成員聯繫方式:附件

(3)信息通信系統及維護方案

後勤保障組負責定期維護上述聯繫方式,遇有電話變更,及時更新,確保聯絡暢通。

2、應急隊伍保障:

每個車間必須建立一支現場自救隊,成員由車間主任組織車間安全管理人員組成,由公司後勤部配合生產部負責領導,定期進行培訓和演練。

3、應急物資裝備保障:

4、應急經費保障:

應急專項經費由

款項支出。

使用範圍:應急救援所需設備或物資。

數額:

監督管理措施:由財務部監管經費的使用。

5、其它保障:

(1)公司設立應急救援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總經理辦公室。

(2)應急領導小組日常備用一輛應急交通運輸車輛。備用車輛可由公司總經理臨時指定(也可配備專車),只承擔距單位較近的運輸任務,駕駛員由總指揮臨時指定(也可指定專職駕駛員)。

(3)安全保衞人員應常備用於應急突發事故的警戒帶,一旦發生突發事故,在事故現場治安警戒使用。

(4)安全保衞人員應常備用於應急消防專用的消防水帶,一旦突發火災事故,立即組織應急救援人員撲滅火源。

(5)安全負責人應每週對消防器材設施和設備等進行檢查、保養、維護。定期更換過期滅火器,日常維護消防設備設施的有效使用,清除消防器材前及安全通道的遮擋物,保持消防器材應急使用及安全通道暢通。

(6)應急組織機構的全體成員,應樹立“接到報警就是命令”的觀點,樹立“以人為本”的思想,勇敢、科學、冷靜應對事故,不能盲目、蠻幹。遇到有毒有害物質或有其它潛在危險時,必須有防範措施或請專業隊伍進行搶險工作。

(7)在組織機構內,當正職休假,開會和外出時,副職必須承擔起正職應當承擔的責任,當指揮部正(副)總指揮都因工作不在公司時,總指揮由廠長擔任。

十、培訓與演練

1、培訓

①年初制定生產計劃時,同時制定應急預案培訓計劃。

②培訓方式包括:應急救援知識輔導、有獎知識問答、救援設備現場操作、自救常識演練等。

③要求每名職工有自我保護意識,掌握突發事故後各類自救常識,會正確使用滅火器等一般應急器材。

2、演練

公司和各部門每年至少組織一次綜合模擬突發事故安全應急演練,檢驗指揮系統、現場搶救、疏散、救援響應能力。

各應急組成人員必須熟悉各自的職責,做到動作快、技術精、作風硬。根據實際演練情況,查找不足,總結經驗,不斷完善事故應急預案。

演練結束後對演練進行評估及總結,及時修正及彌補應急突發事件救援預案制定的缺陷。

十一、獎懲

1、對於在應急救援過程中,無故不到位或遲到以及臨陣脱逃者,將給予行政處分。

2、在應急救援過程中,不服從命令的,將給予處罰。

3、在應急救援過程中,表現勇敢、機智、成績突出人員應給予表揚或獎勵。

3、在應急救援中,受到傷害的員工,按照工傷條例進行賠償。

4、事故處理完成後,由發生事故所在部門寫出報告(總結):事故經過、事故發生原因、處理過程、經驗教訓、人員傷亡、損失(大小)情況、事故直接損失、間接經濟損失、獎罰人員名單等上報公司辦公室存檔備案。

十二、附則

1、術語和定義:

①應急預案

針對可能發生的事故,為迅速、有序地開展應急行動而預先制定的行動方案。

②應急準備

針對可能發生的事故,為迅速、有序地開展應急行動而預先進行的組織準備和應急保障。

③應急響應

事故發生後,有關組織或人員採取的應急行動。

④應急救援

在應急響應過程中,為消除、減少事故危害,防止事故擴大或惡化,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造成的損失或危害而採取的救援措施或行動。

⑤恢復

事故的影響得到初步控制後,為使生產、工作、生活和生態環境儘快恢復到正常狀態而採取的措施或行動。

2、應急預案備案

本預案報公司辦公會核准後實施,留公司應急指揮部正(副)總指揮、公司後勤部和生產部備案。同時報公司辦公室備案。

3、維護與更新

每次培訓演練結束或根據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規的頒佈及人員設置變動情況及時修改、補充預案。

4、制定與解釋

本預案由公司辦公室制定和負責解釋。

5、應急預案實施

本預案經公司辦公會核准自20xx年10月1日起實施。

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10

1 總則

1.1目的

為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規範企業應急管理和應急響應程序,提高企業應急處置能力,確保對重大突發事件的處理做到迅速有效,最大限度地減少人民羣眾生命和財產的損失。

1.2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央企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暫行辦法》、《消防法》等有關法律法規。

1.3適用範圍

(1)因自然災害引起的火災、水災、地震等突發事件。

(2)因人為因素引起的火災、生產安全事故及重大人員傷亡事故等突發事件。

當上述突發事件發生並直接危及國家財產及公司商品安全,影響企業正常管理運營,給員工生產生活帶來危害,需要動員企業應急搶險力量進行有效處置,需要當地有關部門做出響應給予援助時,即啟動本預案。

1.4應急預案類型

本單位屬為食用油的生產加工和倉儲;油脂的國際貿易;飼料及其添加劑的銷售;及與上述業務相關的諮詢服務。屬於危險因素較少的企業,現將綜合應急預案與專項應急預案合併編制。

1.5工作原則

公司安全生產事故應急工作遵循“統一指揮、分工負責、快速反應、有效施救、預防為主、平戰結合”的原則,充分做到發現、報告、指揮、處置等環節的銜接緊密合理,應對及時科學。

2 危險性分析

2.1公司概況

我司為中國中紡集團公司下屬的三級子公司,公司主營業務為食用油的生產加工和倉儲;油脂的國際貿易;飼料及其添加劑的銷售;及與上述業務相關的諮詢服務。兩條化學精煉生產線;一條物理精煉生產線,一條棕櫚油分提生產線,屬於危險因素相對較少的企業。

2.2危險源及風險分析

由於油脂屬非易燃原料,公司主要危險源為油脂泄漏、生產輔助用的危化品罐及燃煤鍋爐,公司周邊無特殊危險源。

公司的主要危險源主要來自:①鍋爐; ②壓力容器; ③油品儲存罐;④壓力管道;⑤隨意動用明火、吸煙;⑥照明或動力線路安裝不當或絕緣層老化造成的短路;⑦雷擊引發的明火;⑧周邊失火可能隨風飄進的火源;⑨水災也是企業需要防範的危險事故之一。

危險部位主要是精煉車間、危化品存儲罐(柴油、液鹼、磷酸)、倉儲油罐及鍋爐房。

3 組織機構及職責

3.1現場應急救援組織機構

公司應急搶險隊伍由指揮部和各戰鬥組組成,指揮部辦公室設在總經理辦公室。

3.2職責

3.2.1指揮部職責

確定啟動或不啟動應急預案;應急預案一經啟動,根據事故形勢做出總體部署,迅速選擇處置事故方案並向參戰隊伍下達指令,安排任務,並督促檢查落實;組織所有參戰隊伍和救援力量,協同作戰,保證及時控制事故危害;根據事故情況需要,及時調整作戰方案,統一調配搶救裝備、器材和人員;宣佈解除應急預案;接受政府的指令和調動;組織事故調查,分析事故原因,劃清事故責任,提出處理意見,寫出事故專題報告及處理善後事宜。

3.2.2各戰鬥組職責

⑴義務消防隊職責

①利用各類器械裝備開展搶險工作,控制消除險情;待社會救援力量到達後,向其介紹事故類型、發生部位、現場搶救和搶險設施分佈情況,並接受統一指揮,積極配合行動。

②利用各類設備、器械裝備開展搶險工作,控制消除險情;待社會救援力量到達後,向其介紹事故類型、發生部位、現場搶救和搶險設施分佈情況,並接受統一指揮,積極配合行動。根據事故險情配合事故搶險組疏散、保護受到危害的物資。

③負責對各車間的安全巡邏及所有大門、通道的警戒,引導社會救援力量進入現場。

④負責現場傷亡人員的搶救和護送工作,必要時聯繫“120”急救中心到場開展救助。

⑵物資搶救組:

利用各類設備、工具,根據事故險情配合事故搶險組疏散、保護受到危害的物資。

⑶安全警戒組:

負責對貨場、庫區、生活區的安全巡邏及所有大門、通道的警戒,引導社會救援力量進入現場。

⑷水電保障組:

負責應急工作展開的水電保障,必要時啟動加壓泵、備用發電機。

⑸人員救護組:

負責現場傷亡人員的搶救和護送工作,必要時聯繫“120”急救中心到場開展救助。

⑹後勤通訊監護組:

負責對上級有關部門、社會救援力量和在家員工的通訊聯絡;保障應急工作開展所需的物資供應;接待外來人員;監護財務室。

4 各類危險源應急預案

4.1溶劑危險爆炸應急預案

⑴開車前的準備

①開車前要認真進行安全檢查,清除事故隱患,並且按開車規程操作,嚴禁盲目倉促開車。

②浸出設備加入溶劑後,應先開啟回收系統,以防溶劑蒸汽逸出。

⑵正常生產中的防火預案

A、生產過程中的防火規定:

a工段內嚴禁一切明火,不得帶入火源、火種及易燃、易爆物品和使用容易產生火花的工具。嚴禁鐵質器具之間或鐵質器具與設備之間猛烈撞擊。嚴禁使用各種非防爆型的電器設備,生產工人不得穿合成纖維的服裝和帶鐵釘的鞋進入工段。

b工段內溶劑氣體的濃度不得高於0.4毫克/升,超過時,應及時通風排除。

c嚴格控制浸出液温度,防止因超温而引起衝料,及時清理加熱設備和蒸汽管道上的粉塵,防止粉塵燃燒。

d經常檢查各種儀表的靈敏度和容器是否有泄漏。

e各種動力設備不得超載運行,經常檢查電氣設備的密封、接地、接線情況,嚴禁帶電打開電氣設備。

㈠、操作中的注意事項

1、嚴禁在泵體出口關閉時開泵運轉,用免損壞葉輪,在泵體運轉中不得開啟閥門的密封壓蓋,防閥芯衝出,各種泵體不得空車運轉或隨意加快轉速,溶劑混合油在管內的流速不得超過4米/秒

2、經常檢查各種設備、閥門和管道,防止堵塞。開啟閥門不要用力過猛,以防閥門受損導致溶劑外泄。對溶劑、混合油系統的所有設備、管件、閥門等不得隨意打開或取樣。

3、經常檢查各種設備、孔蓋和連接部件的密封情況,各種轉動的軸承密封

4、原因,問題解決後,方可再生產。

5、工段內禁止使用平皮帶傳動,應採用充足潤滑的鏈條或齒輪傳動。

㈡、防止溶劑氣體逸出的措施

1、料胚入機口的料封應有效,以防溶劑氣體逸出。

2、回收溶劑後的毛油出口温度應控制在110-115℃,總揮發物應不超過0.3%。毛油殘溶200ppm/克以下。

3、成品粕應無溶劑味,引爆試驗合格,水分12%以下,温度60℃以下,殘溶700ppm/克以下。

4、防止分水罐內產生乳化物和排溶劑管堵塞,防止循環溶劑液罐內溶劑全部裝滿或自由氣體正壓過大,除特殊情況外,禁止從分水罐底部放空管排水,以防溶劑流失。定時檢查水封池是否有溶劑,發現異常情況應查明原因及時處理。在分水罐內溶劑與水層之間,有一部分乳化液,其溶劑含量0.18-0.26%,必須蒐集後蒸煮加以回收。

5、冷凝、冷卻和自由氣體回收操作,必須按工藝要求掌握温度,自由氣體放空的尾氣中溶劑含量不應超過0.1%。

6、儲存在倉庫的粕,如果水分過高,應攤涼或降低水分,以防黴變,引起自燃。連續回收用的石蠟屬於低熔點可燃物質,儲存時應避免火源,熱源和日光爆曬,不得裝在敞口器內。

4.2停車、停廠時的防火預案

1、短期停車時,存料箱中應保留料封,以防殘溶氣體流入預處理工段,停車時蒸烘機內的存料走空後,要繼續空轉15分鐘,以防餘料焦糊自燃,在蒸發和粕蒸脱系統停止運行後,溶劑冷凝和自由氣體回收系統仍應繼續工作15分鐘,至溶劑全部回收為止。

2、停車在一個月以上時,應將浸出工段所有設備、管道內的存料、存油和存水全部放空清理,將殘存的溶劑蒸盡,並將工段內的溶劑全部送回溶劑庫。

3、浸出工段遇到下列情況之一應立即停車處理:水源中斷或不足;溶劑、混合油泄露或溶劑氣體濃度過高;主要測量儀表失靈;各運轉設備、容器內發生異常噪音、衝擊等不正常現象;預處理工段來料中斷;蒸汽中斷或蒸汽壓力不足;晚間照明中斷;電氣設備、機械設備產生高温或火花;設備內部局部發生火花、燃燒或溶劑氣體局部爆炸和工段禁火區發生火警等。

4、浸出工段在停產檢修需要動火前,必須將殘餘物料徹底清除乾淨,對接觸過溶劑和溶劑蒸汽的全部設備、管道和管件用水蒸氣驅進淨溶劑或溶劑氣體,蒸烘時間不宜太短(一般48小時以上)。水蒸氣壓力不得超過設備的允許壓力,對設備的凹角部位要反覆處理,必要時應全部開蓋處理,將凹角部位、管道低窪處和泵體底孔放空,反覆驅除溶劑。蒸烘後,應完全通風,然後組織有關人員檢查驗收,並經有關負責人批准後,方可動火,在動火檢修前,要切斷溶劑庫和工段的連接管道。在檢修完畢後,要進行檢查驗收,以保安全生產。

4.3緊急情況下的防火預案

1、突然停電時,應立即關閉總蒸汽閥門,停止蒸發、蒸脱,以免料粕繼續受熱引起事故。並將混合油全部放入混合油罐,停止進新鮮溶劑。同時開啟備用發電機組,供冷凝器循水泵運轉,保證溶劑氣體冷凝回收繼續進行,避免溶劑氣體外逸。

2、突然斷水時,應首先關閉總蒸汽閥門和第一蒸發器的進油閥門,停止蒸發,並迅速關閉各冷凝器放水閥,使冷凝器內保留一部分冷水,再依次停止其它轉動設備。

3、溶劑或混合油輕微泄露時,迅速查找源頭並堵住,對泄露的溶劑油進行回收,同時上報主管領導、生產調度及安全保衞部門。

4、溶劑少量泄露後,迅速查找源頭並堵住,同時上報主管領導、生產調度及安全保衞部門,對現場警戒,組織人員回收溶劑油,同時作好安全防火準備。

5、遇到溶劑或混合油大量流出時,工段人員應立即查找泄露點並堵住,對非防爆的電動機和電氣開關,任何人不得啟動或關閉,同時通知保衞部門派保安對溶劑泄露的所有地區加強警戒,嚴禁一切火源、火種、機動車輛、閒雜人等進入警戒地區,同時上報主管領導、生產調度,統一指揮,進行搶救。工段一部分人按正常操作程序停車,另一部分人迅速回收溶劑油,如果溶劑油流出工段外,要迅速切斷與工段外的下水道連接,用消防水或蒸汽沖淡下水道的溶劑。同時,分派一部分人準備滅火器材隨時撲滅可能引起的火災。

6、倘若溶劑燃燒,一方面迅速用專用滅火器滅火,另一方面迅速撥打火警電話119,並上報主管領導、生產調度及安全保衞部門,同時迅速關閉地下溶劑庫的閥門,另外緊急停車,迅速查找泄露點並堵住,並迅速疏散閒雜人等。

4.4粉塵爆炸應急預案

為使粉塵爆炸給企業和員工帶來的損失降低到最低程度,特制定此預案。

預案目的:採取防救相結合的原則。

一、防治措施:

1、確保各除塵設施運行的有效性,生產和安全部門要定期檢查,發現異常及時整改,保證粉塵濃度遠低於爆炸臨界點;

2、控制着火點:

(1)、各工段要定期檢查電器元件及線路有無線頭鬆動,接觸不良或短路等事故,並及時糾正;

(2)、對粉塵產生重要部位(如倉庫、清理工段、地下通道等),應定期檢查粉塵泄露情況,並及時採取整改措施,尤其是在此工作區域內動火等,必須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及相關安全規定。

二、救治措施:

一旦發生粉塵爆炸,應立即啟動緊急救治方案;

1、立即撥打“120”搶救電話,通知醫護人員到廠,如因爆炸產生火災,立即撥打“119”火警電話請求支援;

2、立即組織疏散並清點相關作業人員,關閉動力電源。

3、立即通知生產部和安全部門聽取相關意見,採取緊急措施。

4、如發現人員短缺,應立即組織力量分頭尋找,盡一切可能的辦法尋找員工。

五、鍋爐爆炸事故應急預案

一、爆炸的危害性:

鍋爐爆炸是鍋爐事故中最嚴重、危害最大的事故,當鍋爐受壓部件爆炸時,爐內汽水從工作壓力突然降到大氣壓力時,這時蒸汽和熱水瞬時膨脹。例如:當工作壓力為13kg/c㎡,突然降至大氣壓時,其容積的汽水、體積一下子膨脹11倍之多,而熱水由於汽化,其體積膨脹高達1600倍!具有相當大的破壞能力,一旦發生爆炸事故,後果不堪設想。

二、鍋爐爆炸的主要原因:

1、鍋爐設計製造上的錯誤:鍋爐強度鋼板質量結構、安全設備的設計、加工質量等存在問題。

2、檢修維護上的錯誤:當鍋爐發生變形、裂紋、脆化及嚴重腐蝕時,沒有及時進行修理,以致事故隱患擴大或者雖能及時檢修,但使用的檢修方法不正確,使事故擴大引起爆炸。

3、運行管理上的錯誤:

(1)鍋爐運行中,對水質監視不嚴,爐水相對鹼度過大,引起苛性脆化,鍋壁嚴重結垢,造成過熱燒壞;

(2)沒有正確的操作規程,或有了規程而不嚴格執行,例如:在鍋爐嚴重缺水時,採取錯誤的判斷和操作,突然向鍋爐進水,造成爆炸;

(3)安全閥、壓力錶、水位計等重要安全附件沒有定期校驗,甚至失去作用!自動裝置及顯示發生故障,失去控制。

二、預防措施:

1、按國家質監局有關部門的規定,對鍋爐運行6月至1年時,自行組織人員對鍋爐內外進行檢驗,並做好詳細記錄。

2、按國家質監局規定,運行鍋爐每年接受市質監局壓力容器所的強制性年檢和年審,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3、操作員工嚴格按各項操作規程進行操作,可不定期地組織應知應會的考核和消防演習,提高業務素質。

4、嚴格水質管理,達到國家有關工業鍋爐的水質[GB1576-85]文件規定的標準。

5、安全網、壓力錶等重要安全附件按規定定期地交有關部門進行檢驗,自動裝置、微機控制系統等定期進行效驗和檢測並記錄在案。

6、鍋爐在運行中,如果發現鍋爐本體或附屬設備有不正常情況需要進行判斷和處理時,應注意以下事項:

(1)不管鍋爐發生何種事故時,不可驚惶失措,應及時查明事故的原因,正確判斷,迅速處理;司爐工在處理事故時,應及時向當班負責人和有關領導請示後進行;

(2)對事故的處理要慎重、迅速、準確、果斷。

(3)對發生事故的鍋爐,在恢復使用前,都要進行詳細的'檢查。

(4)事故處理後,要把鍋爐損壞的部位、事故發生的原因、經過、處理方法等詳細按規定填寫事故報告並記錄鍋爐安全技術登錄薄。

7、鍋爐爆炸事故的處理:

發生爆炸事故後,保護現場,搶救傷員,運行人員及有關管理人員不得擅自離開現場。

(1)立即向有關領導和部門彙報。

(2)安全部門與鍋爐工段配合及時展開了解、檢查、分析事故的原因、主要責任人、事故後的處理等,並及時填寫事故的報告交有關部門決定處理結果。

8、危險源監控

(1)實行警消員、安全乾部、公司領導三級值班制度。按安全制度要求,對倉庫、貨場、辦公生活區實行24小時值班巡邏。

(2)要求對各業務户進出倉庫、油蓬的人員、車輛、物資進行嚴格檢查,杜絕任何危險品的進入。

(3)在罐區、髮油蓬重點部位設置安全警示標誌、標語。

(4)對應急搶險器材物資定點存放、定人管理、定期檢查,確保處於良好狀態。

(5)合理配置報警裝置,保持安全聯繫電話24小時暢通。

9預警行動

根據企業生產狀況、季節變化特點、節假日影響及周邊異常情況的出現,由應急指揮部發出可能出現的事故隱患通報,提出有針對性的工作要求及預防措施。各有關部門制定應對工作方案。

5 應急響應程序

5.1響應分級

按一旦發生事故災害所造成的嚴重後果、影響範圍、自身控制能力,根據公安部頒佈的《火災統計管理規定》(公通字(1996)82號)對火災劃分的類型,公司出現一般火災事故即做出應急響應。具體應急相應分為兩級:Ⅱ級響應條件為火災初起,火勢不大,着火部位暴露在外,對周邊存放物資影響較小,着火環境有利於施救展開,應急預案實施依靠企業自救能力就可完成。Ⅰ級響應條件為火勢較大,着火部位分散或由內往外燃燒,對周邊存放物資影響較大,着火部位不利於消防設施展開,企業的搶險工作必須依靠社會的救援力量共同完成。

5.2響應程序

突發事件一旦發生,企業啟動本預案,按下列程序和內容響應。

(1)第一發現人立即向安全值班幹部報告,並拉響警報。值班幹部迅速對事故情況作出判斷,向值班領導報告,並組織現場人員展開第一時間的搶救工作。

(2)公司值班領導接到報警後,立即通知指揮部所有成員趕到事發現場。指揮部根據事故情況啟動應急預案,下令執行Ⅰ級(Ⅱ級)火災預案或水災預案,按預案分工組織企業搶險隊伍全面展開自救工作。同時,向社會救援單位發出求救信息,並向有關上級部門報告。

(3)待上級領導和社會救援力量到達現場後,及時介紹事故前期施救情況,按上級要求,將企業自救搶險隊伍和施救工作納入統一指揮,共同完成事故搶險任務。

5.3現場處置方案

5.3.1火災事故特徵

(1)油罐區、倉庫、髮油蓬一般火災特徵:①蔓燃面積大、用滅火劑量大、撲救時間長。②煙霧大、温度高、燃燒隱蔽、不易尋找着火源。③庫房耐火等級低易坍塌,大跨度鋼結構庫房在火災作用下易變形倒塌。

 (2)電器設備引發火災的特點:①設備用油及電極、電纜着火,火焰温度高,熱輻射性強。②火場有毒煙霧及帶電狀態的電力設備容易造成人員傷亡。③設備用油刺漏後,四處流淌,着火後蔓延迅速。

5.3.2火災現場處置方案要點

 (1)一般火源引起的火災:①查明起火部位、風向、火勢蔓延方向及火災發生區域的周圍情況。②確定火災可能導致的後果及可能影響的規模和程度。③根據火勢情況,確定正確的撲救方法。④根據需要調配消防設施物資和調動應急救援力量。⑤根據火情態勢,組織搶救疏散。⑥注意問題:對燃燒情況不明時,要防止盲目行動,以免造成人身傷亡;進入庫房內滅火時,要注意燃燒棉垛的坍塌和建築物的倒塌,佩戴好人身安全防護裝具。⑦保護好火災現場,以便查明事故原因,核實火災損失。

(2)電器原因引起的火災:除掌握一般火源引起的火災處置要點外,還應做到:①迅速切斷電源,確定有無爆炸危險,在技術人員配合下,採取保護措施。②對電器及電纜等火源撲救時,採用ABC乾粉滅火和黃沙覆蓋,撲救變壓器火災,還應用水槍冷卻,防止爆炸。③應注意防止中毒、觸電等傷亡事故。

5.3.3雨季防汛處置要點

(1)建立惡劣天氣重點監控制度,及時收聽當地防汛部門的防汛警報。

(2)保持排水系統暢通,備足防汛物資。

(3)注意查看庫房牆體有無損壞、庫頂是否漏雨。

(4)密切關注雨量、庫區內水位情況,一旦出現暴雨積水進庫、漫罐,立即啟動水災預案。

(5)雷雨中防汛要注意避免雷擊引發的傷亡事故。

5.4應急結束

事故危險源得到有效控制,可能導致滋生、衍生事故隱患消除,經現場最高應急救援指揮負責人確認和批准,總指揮下達應急終止令,現場應急處置工作結束,應急救援隊伍撤離。

6 後期處置

由指揮部組織實施下列工作:

(1)清理收集污物,清除事故後果和影響,恢復正常工作。

(2)救治安撫受害和受影響人員,按規定給予補償。

(3)協助有關部門查明事故原因及相關責任,寫出事故及應急救援工作報告。

(4)統計事故受損情況,積極與保險公司聯繫,開展保險理賠工作。

(5)組織安委會人員清理救援設施器材,及時補充更換。

(6)對事故發生及應急救援過程進行總結和評估,制定有效預防措施,對應急預案進行修改完善。

(7)宣佈事故結果及相關責任人處理意見,對全體員工進行事故教育。

(8)負責發佈信息和上交報告,整理事故及應急救援材料歸檔。

7 保障措施

7.1通信與信息保障

(1)建立詳細的上級有關部門、友鄰聯防單位、當地公安消防及負責人的通信聯絡簿,要求有關人員熟記。

(2)將指揮部成員姓名、手機號碼和公司安全值班電話上報有關單位。

(3)根據本單位危險源狀況,通過微機與相關信息庫建立聯繫,隨時獲取信息,幫助企業制定相關應對措施,防患於未然。

7.2經費與物資保障

公司確保用於安全工作開展及應急物資設備購置、養護資金的到位,安排使用遵循“必要、計劃、及時”的原則。遇有特殊情況,先辦理後報告。

公司倉儲按國家安全消防規範建有相應的安全設施,並配備了必要的消防物資器材,固定資產及主要設施設備雖然已有十年,但總體使用運行狀況良好,具備做好應急管理工作的基本物資保障基礎。公司將根據自身財力的增長和應急工作的新要求,逐步更新設施設備,不斷改善企業自救的物質保障條件。

7.3應急隊伍保障

在應急響應中,公司依靠自身應急力量和社會救援力量結合組成應急隊伍保障體系,立足通過自身應急隊伍建設的規範化和能力提高,做到平戰結合,防範於未然,對事故隱患早發現、早消除,避免出現嚴重後果。

7.3.1企業應急隊伍成員組成

公司應急搶險隊伍由安全領導小組和義務消防隊組成,各部門經理為相應應急單元的總指揮,常務副總為為副總指揮,安委會在總指揮和副總指揮的領導下負責日常的風險防範工作,其他部門作為協助。具體應急組別人員安排由單位總指揮任命。

7.3.2培訓與演練

認真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加強消防安全知識教育和技術培訓,強化全員消防意識,做到崗前培訓、長年複訓、定期演練,做到培訓演練有計劃、有落實、有總結、有改進,不斷提高應急技術水平和整體素質。

(1)培訓

①時間安排:各部門警消人員單兵訓練每月不少於1次,集中技能培訓每年不少於2次(上下半年各一次)。其他人員訓練每年不少於2次。

②培訓目的

公司安委會做到“六知”“一建立”,即:一知單位平面佈局圖、建築物特點、消防通道、消防水源;二知生產工藝流程和物資在裝卸、儲存、運輸中的防火措施;三知重點防火部位;四知應急搶險隊伍組建情況及防火、防汛應急預案;五知各項安全規章制度;六知滅火防汛器材裝備情況。建立防火、防汛檔案。

全體員工達到“三懂”“二會”“三能”,即:三懂是懂得本崗位作業過程的火災危險性,懂得預防火災、水患的措施,懂得救火防汛的方法。二會是會使用消防器材,會報警。三能是能自覺遵守消防安全規章制度,能及時發現火險,能有效的撲救初期火災。

(2)演練

①演練時間安排:各單位消防演練警消人員每月不少於1次,應急預案演練每半年一次。

②演練目的:測試培訓效果,檢驗消防設備狀況,提高應急協調能力,總結經驗,改進培訓計劃和預案制定中的不足。

8 獎勵與責任

(1)公司在應急救援工作中有突出表現的部門和個人,按企業有關規定給予表彰獎勵。做出重大貢獻者,公司向上級主管部門或地方政府申請給予更高層次的表彰。

(2)公司在應急救援工作中受傷、致殘的人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醫療撫卹。

(3)對事故責任人,對不服從指揮部調遣、臨陣脱逃、謊報情況的人員,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行政處分或經濟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9 附則

(1)本預案下發到公司各部門,向全體員工傳達。

(2)本預案由公司綜合部及安委會負責解釋、修訂。

(3)本預案於總經理簽發之日起生效並執行。

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11

為貫徹落實“以人為本,安全第一”的方針,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監督管理,在事故發生後能夠有序進行救援工作,降低損失,便於日後的調查取證,根據《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分類標準》,《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北京市關於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制定該項工作預案。

“預案”中所稱重大事故,指在工程建設過程中由於責任過失造成工程倒塌或報廢、機械設備損壞和安全設施失當造成人身傷亡或者重大經濟損失的事故。

一、 公司指揮部的組成及職責

1. 公司指揮部組成:公司法人代表董事長任指揮長,是第一責任人;主管生產的副經理任副指揮長。

1) 搶救組:由總工辦、市場經營部、施工部組成。根據案情具體情況在指揮長的指揮下迅速搶救傷員,疏散人員、物資或投入救援工作。預案件啟動時攜帶物品包括:氧氣袋、急救箱、剪刀、繃帶、擔架等基礎醫療設備,根據事故現場情況由指揮部或醫療機構調配其他專業醫療器材。

施工現場發生安全生產事故,公司快速組織搶救的同時,受傷者或附近人員應盡力自救,在公司範圍內廣泛進行自救知識技能宣傳與培訓就顯得相當重要。自救知識技能培訓包括處理簡單外傷、輕微中毒及骨折固定、止血等力所能及的有效的救援技能,使事故發生後現場人員頭腦能夠保持清醒,在第一時間施救,待公司搶救小組到達後提供及時、詳細、準確的傷亡信息及救援措施,避免造成更大的經濟、人員損失。

搶救組施救及個人自救需具的醫療常識詳見附件。

2) 警衞組:由警衞班負責。維持秩序,保證必經道路通暢,疏導現場人員,呼叫救護車輛。

3) 聯絡組:由辦公室人員組成。在指揮長的指揮下,根據事故情況及時上報區、派出所、急救部門,保障通信聯絡及所使用的工具、藥品等供應工作。重大傷亡事故應按照公司安全生產事故報告處理制度中程序執行。

4) 安撫組:由財務部人員組成。接待受傷人員家屬,做好安撫工作,保障應急資金,做好善後準備。

5) 護送組:立即將傷員送往醫院,辦理治療、住院等手續。

2. 生產的預防和預警

1) 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公司各部室及各項目部要加強安全生產的.管理,狠抓公司制定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實,符合國家的安全法律、法規的要求,加強平時的監督檢查,及時排除隱患,做到“防範勝於救災”。

2) 各級領導樹立“以人為本,安全第一”、“責任重於泰山”的安全教育。各項目部要完善預防和預警機制,加強緊急搶險救援組織機構和隊伍建設,制定並落實相應的應急工作預案。

3) 做好購齊必要的應急救援物資準備,如藥箱、繃帶、一般急救藥品、温度計、手術剪等。常用工具如扳手、鋼釺、大錘、鐵鍬、鐵鎬、手電筒、大剪等,做好工具維護、保養、保證正常使用。

4) 按照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的原則,公司指揮部接到項目部事故報告後應立即奔赴現場,指揮、協助現場指揮部急救工作。確保應急處理工作高效、有序進行,使突發性事件得到控制或終止,最大限度地減輕事件所造成的災害。

5) 公司辦公室(可攜帶公司警衞人員)與現場保衞人員組成突發事件現場保衞組,負責事故現場的安全保衞、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導工作,預防和制止各種破壞活動,維護社會治安,防止發生社會混亂。防止肇事者及有關人員逃逸。總工辦、施工部配合指揮長實施搶救工作,避免救護人員傷亡,快速投入搶救工作。

6) 搶救結束後由指揮長指派有關人員組成事故調查組,在指揮長的領導下工作。做好傷、亡經濟損失的統計,上報區建委指揮部。協助上級各部門調查、處理。寫出事故報告,汲取事故教訓,及時進行整改,並對責任人給予責任追究。

二、 重大安全生產事故的處理

1. 發生重大安全生產事故,除應按照以上程序組織救援外,還應立即報告區建委,並在24小時內寫出書面報告,填寫安全生產事故快報表。

2. 安全生產事故報告應包含事故發生時間、地點、工程項目、企業名稱和事故發生的經過、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和事故發生原因的初步估計以及事故發生後採取的措施、控制等情況。

3. 由公司法人代表董事長、工會主席、主管生產副經理、施工部負責人組成的事故處理小組配合由上級部門組成的事故調查組展開調查。

三、 預案啟動

公司應急指揮部接到事故目擊者或小組成員的事故報告後,預案即為啟動。

預案啟動後由指揮部調配車輛,搶救組成員立即趕往事故現場,將現場情況及時彙報給指揮部,本着高效原則組織搶救,儘量減少事故造成的損失、搶救受傷人員。

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12

一、應急預案的方針與原則

為了更好地適應法律和經濟活動的要求;給企業員工的工作和施工場區周圍居民提供更好更安全的環境;保證各種應急資源處於良好的備戰狀態;指導應急行動按計劃有序地進行;防止因應急行動組織不力或現場救援工作的無序和混亂而延誤事故的應急救援;有效地避免或降低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幫助實現應急行動的快速、有序、高效;充分體現應急救援的“應急精神”。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保護人員安全優先,保護環境優先”的方針,貫徹“常備不懈、統一指揮、高效協調、持續改進”的原則。

二、工程概況

本工程由北京首都開發股份有限公司投資建設,北京市開發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設計,北京市中基勘研土工程技術有限公司勘察,監理單位為:北京北辰工程建設監理有限公司,施工單位為:北京東興建設有限責任公司。

本工程需要2部施工升降機,本機主要參數:SC200/200施工升降機。

三、應急預案工作流程

根據本工程的特點及施工工藝的實際情況,認真的組織了對危險源和環境因素的識別和評價,特制定本項目發生緊急情況或事故的應急措施,開展應急知識教育和應急演練,提高現場操作人員應急能力,減少突發事件造成的損害和不良環境影響。

四、突發事件風險分析和預防

1、為確保正常施工,預防突發事件以及某些預想不到的、不可抗拒的事件發生,事前有充足的技術措施準備、搶險物資的儲備,最大程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國家財產和經濟損失,必須進行風險分析和採取有效的預防措施。

2、施工人貨梯安裝、拆除及運行的安全技術要求:

2.1施工人貨梯的基礎,必須嚴格按照圖紙和説明書進行。施工人貨梯安裝前,應對基礎進行檢驗,符合要求後,方可進行施工人貨梯的安裝。

2.2安裝及拆卸作業前,必須認真研究作業方案,嚴格按照架設程序分工負責,統一指揮。

2.3安裝施工人貨梯必須保證安裝過程中各種狀態下的穩定性,必須使用專用螺栓,不得隨意代用。

2.4施工人貨梯附牆杆件的佈置和間隔,應符合説明書的規定。當架體與建築物水平距離大於説明書規定時,應驗算附着杆的穩定性,或重新設計、製作。在施工人貨梯未拆卸至允許懸臂高度前,嚴禁拆卸附牆杆件。

2.5施工人貨梯必須按照現行國家標準《施工人貨梯安全規程》GB5144及説明書規定,安裝起重力矩限制器、起重量限制器等安全裝置。

2.6施工人貨梯操作使用應符合下列規定:

2.6.1施工人貨梯作業前,應檢查金屬結構、連接螺栓及鋼絲繩磨損情況;送電前,各控制器手柄應在零位,空載運轉,試驗各機構及安全裝置並確認正常。

2.6.2施工人貨梯作業時嚴禁超載;

2.6.3吊籠在使用前應按允許承載能力的兩倍荷載進行試驗,使用中應定期進行檢查;

2.6.4運多根鋼管、鋼筋等細長材料時,必須確認吊索綁紮牢靠,防止吊運中吊索滑移物料散落;

2.6.5沿梯身垂直懸掛的電纜,應使用不被電纜自重拉傷和磨損的可靠裝置懸掛;

2.7為防止事故發生,人貨梯必須由具備資質的專業隊伍安裝和拆除,人貨梯司機必須持證上崗,安裝完畢後經技術監督局特種設備安全檢測中心或建管局安監站驗收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

2.8人貨梯司機操作時,必須嚴格按操作規程操作,不準違章作作業,嚴格執行“十不弔”,操作前必須有安全技術交底記錄,並履行簽字於續。

2.9人貨梯安裝、頂升、拆除必須先編制施工方案。

2.10人貨梯安裝完成後,必須經技術監督局特種設備安全檢測中心或建管局塔機檢測中心驗收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

五、應急準備

1、機構與職責

一旦發生人貨梯安全事故,公司領導及有關部門負責人必須立即趕赴現場,組織指揮應急處理,成立現場應急領導小組。

現場應急領導小組及其人員組成:xxx

組長職責:

1)決定是否存在或可能存在重大緊急事故,要求應急服務機構提供幫助並實施場外應急計劃,在不受事故影響的地方進行直接控制;

2)複查和評估事故(事件)可能發展的方向,確定其可能的發展過程;

3)指導設施的部分停工,並與領導小組成員的關鍵人員配合指揮現場人員撤離,並確保任何傷害者都能得到足夠的重視;

4)與場外應急機構取得聯繫及對緊急情況的處理作出安排;

5)在場(設施)內實行交通管制,協助場外應急機構開展服務工作;

6)在緊急狀態結束後,控制受影響地點的恢復,並組織人員參加事故的分析和處理。

7)評估事故的規模和發展態勢,建立應急步驟,確保員工的安全和減少設施和財產損失;

通訊聯絡組職責:

1)確保與最高管理者和外部聯繫暢通、內外信息反饋迅速;

2)保持通訊設施和設備處於良好狀態。

3)負責應急過程的記錄與整理及對外聯絡。

技術支持組職責:

1)提出搶險搶修及避免事故擴大的臨時應急方案和措施。

2)指導搶險搶修組實施應急方案和措施。

3)修補實施中的應急方案和措施存在的缺陷。

4)繪製事故現場平面圖,標明重點部位,向外部救援機構提供準確的搶險救援信息資料。

搶險救援組職責:

1)實施搶險搶修的應急方案和措施,並不斷加以改進。

2)尋找受害者並轉移至安全地帶。

3)在事故有可能擴大進行搶險搶修或救援時,高度注意避免意外傷害。

4)搶險搶修或救援結束後,直接報告最高管理者並對結果進行復查和評估。

醫療救治組:

1)在外部救援機構未到達前,對受害者進行必要的搶救(如人工呼吸、包紮止血、防止受傷部位受污染等)。

2)使重度受害者優先得到外部救援機構的救護。

3)協助外部救援機構轉送受害者至醫療機構,並指定人員護理受害者。

後勤保障組職責:

1)保障系統內各組人員必須的防護、救護用品及生活物質的供給。

2)提供合格的搶險搶修或救援的物質及設備。

2、應急資源

應急資源的準備是應急救援工作的重要保障,項目部應根據潛在事故的性質和後果分析,配備應急救援中所需的'消防手段、救援機械和設備、交通工具、醫療設備和藥品、生活保障物資。

應急物資主要有:

1)、氧氣瓶、乙炔瓶、氣割設備一套;

2)、急救藥箱1個、擔架一副;

3)、手電10個、應急燈4個、警戒帶2盤、警示旗6個;

4)、對講機7部;

5)、大錘5把、手持電動砂輪2把;

6)、車輛兩台;

3、教育、訓練

為全面提高應急能力,項目部應對搶險人員進行必要的搶險知識教育,制定出相應的規定,包括應急內容、計劃、組織與準備、效果評估等。

4、互相協議

項目部應事先與地方醫院、賓館建立正式的互相協議,以便在事故發生後及時得到外部救援力量和資源的援助。

六、應急響應

施工過程中施工現場或駐地發生無法預料的需要緊急搶救處理的危險時,應迅速逐級上報,次序為現場、辦公室、搶險領導小組、上級主管部門。由項目部安質部收集、記錄、整理緊急情況信息並向小組及時傳遞,由小組組長或副組長主持緊急情況處理會議,協調、派遣和統一指揮所有車輛、設備、人員、物資等實施緊急搶救和向上級彙報。事故處理根據事故大小情況來確定,如果事故特別小,根據上級指示可由施工單位自行直接進行處理。如果事故較大或施工單位處理不了則由施工單位向建設單位主管部門進行請示,請求啟動建設單位的救援預案,建設單位的救援預案仍不能進行處理,則由建設單位的安全管理部門向建管局安監站或政府部門請示啟動上一級救援預案。

(1)緊急情況發生後,現場要做好警戒和疏散工作,保護現場,及時搶救傷員和財產,並由在現場的項目部總指揮負責人指揮,在3分鐘內電話通報到值班人員,主要説明緊急情況性質、地點、發生時間、有無傷亡、是否需要派救護車、消防車或警力支援到現場實施搶救,如需可直接撥打120、119等求救電話。

(2)值班人員在接到緊急情況報告後必須在2分鐘內將情況報告到緊急情況領導小組組長和副組長。小組組長組織討論後在最短的時間內發出如何進行現場處置的指令。分派人員車輛等到現場進行搶救、警戒、疏散和保護現場等。由項目部安質部在30分鐘內以小組名義打電話向上一級有關部門報告。

(4)遇到緊急情況,全體人員應特事特辦、急事急辦,主動積極地投身到緊急情況的處理中去。各種設備、車輛、器材、物資等應統一調遣,各類人員必須堅決無條件服從組長或副組長的命令和安排,不得拖延、推諉、阻礙緊急情況的處。

七、現場恢復

充分辯識恢復過程中存在的危險,當安全隱患徹底清除,方可恢復正常工作狀態。

八、預案管理與評審改進

公司和項目部對應急預案每年至少進行一次評審,針對施工的變化及預案中暴露的缺陷,不斷更新完善和改進應急預案。

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13

一、編制目的

為了防止施工現場各種安全事故的發生,完善應急工作機制,在工程項目發生事故狀態下,迅速有序地開展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搶救傷員,減少事故損失,防止事故擴大,提高救援效率,特制定本現場應急處置方案。

二、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達州項目部溺水事故的應急救援。

三、應急預案體系

本項目應急預案體系主要由項目綜合應急預案和10個專項應急預案(《高空墜落應急預案》、《腳手架坍塌事故應急預案》、《高温中暑應急預案》、《模版坍塌應急預案》、《土方坍塌專項應急預案》、《施工現場交通事故應急預案》、《溺水事故應急預案》、《觸電事故應急預案》、《火災應急預案》、《中毒應急預案》)組成,預案中對各級各類可能發生的事故制定專項應急救援預案和現場應急處置方案,明確事前、事發、事中、事後的各個過程中相關部門和有關人員的職責。

三、應急工作原則

堅持統一領導,統一指揮,緊急處置,快速反應,分級負責,協調一致的原則。建立項目部、施工分部應急救援體系,做到局部利益服從整體利益,確保施工過程中一旦出現安全事故,能夠迅速、快捷、有效的啟動應急系統。

1、應急組織機構與職責

㈠、應急組織體系:項目部成立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統一對本標段高空墜落事故工作的人員、機械、車輛、物資進行指揮、調度,做到分工明確、紀律嚴明。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組織機構如下:

㈡、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及職責

組長:朱奕儒

副組長:夏東、李橋

組員:賀正才、田鈺濤、唐梟歡、羅霜、郭正豪、白德根、王軒沅、秦曉東、曹冰城

組長:項目經理朱奕儒是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的第一負責人,擔任組長,負責緊急情況處理的指揮工作。副組長由項目安全負責人夏東,總工李橋、現場負責人賀正才擔任,負責緊急情況處理的具體實施和組織工作,組長不在或授權時,副組長按序行使組長的權力。成員由項目部各部(室)人員組成。

2、副組長職責

⑴及時向公司應急領導小組、以及當地政府主管部門等報告事故及處理情況,必要時請求援助,並接受其領導,落實指令。

⑵審定並簽發本項目應急預案。

⑶下達預警和預警解除令。

⑷下達本項目應急預案啟動和終止指令。

⑸負責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指揮工作,統一協調應急資源。

⑹檢查督促各應急救援工作小組做好搶險救援、信息上報、善後處理以及恢復生活、生產秩序的工作。

⑺負責對外聯絡,向新聞媒體發佈相關信息。

⑻負責檢查監督應急準備工作情況,組織開展應急培訓教育及應急預案的演練、操練和講解活動。審批並落實項目應急準備及救援資金。

四、預防與預警

1、預防:施工現場交通安全預防措施及疏導方案根據現場實際情況及其他繞行路線交通壓力,道路不能進行全幅斷交施工,所以採用半幅斷交施工方案,既維持原交通路線不變,利用分隔帶變雙幅雙向通行為單幅雙向通行。安全圍護和交通疏導措施:施工區間採用封閉式施工方法,既用警示防撞水馬和防撞桶將施工區間圍擋,水馬兩側粘貼反光警示膜,圍擋頂部每間隔50m懸掛24V警示紅燈,兩側放置警示爆閃燈及安全警示標誌牌,施工區間兩側24小時專人維護、疏導,保持圍檔和安全警示標誌的整齊和完好。道路兩側有行人車輛通行的路口,採用活動圍擋,並安排專職人員24小時看守,保證行人及車輛的通行安全。半幅通行車道道路中間用用警示防撞水馬和警示路錐將之分開,兩側車輛各行其道,保證車輛行人安全。在各個相關路口分別設置車輛繞行標誌牌,施工路段兩端200米範圍內分別設置施工温馨提示牌、限速警示標誌牌、安全警示標誌牌、減速慢行告知牌等。同時與市交警支隊取得聯繫,施工單位與之配合,共同進行交通管控與疏導,確保施工期間交通安全。如遇重大活動及現場交通路段由於車流量大半幅通行不滿足通行能力要求造成交通嚴重堵塞時,立即啟動交通堵塞應急預案,保證施工段落交通暢通。

1、觸電事故預防措施

⑴堅持電氣專業人員持證上崗,非電氣專業人員不準進行任何電氣部件的更換或維修。

⑵建立臨時用電檢查制度,按臨時用電管理規定對現場的各種線路和設施進行檢查和不定期抽查,並將檢查、抽查記錄存檔。

⑶檢查和操作人員必須按規定穿戴絕緣膠鞋、絕緣手套;必須使用電工專用絕緣工具。

⑷臨時配電線路必須按規範架設,架空線必須採用絕緣導線,不得采用塑膠軟線,不得成束架空敷設,不得沿地面明敷。

⑸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的架設和使用必須符合《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JGJ46-20xx)的規定。

⑹施工機具、車輛及人員,應與線路保持安全距離。達不到規定的最小距離時,必須採用可靠的防護措施。

⑺配電系統必須實行分級配電、分級保護。現場內所有電閘箱的內部設置必須符合有關規定,箱內電氣元件必須可靠、完好,其選型、定值要符合有關規定,各類開關應標明用途。電閘箱內電器系統需統一樣式,統一配置,箱體統一刷塗桔黃色,所有配電箱必須使用定點廠家的合格產品。

⑻工地所有配電箱都要標明箱的名稱、控制的各線路稱謂、編號、用途等。

⑼應保持配電線路及配電箱和開關箱內電纜、導線對地絕緣良好,不得有破損、硬傷、帶電裸露、電線受擠壓、腐蝕、漏電等隱患,以防突然出事。

⑽獨立的配電系統必須採用三相五線制的TN-S保護系統,非獨立系統可根據現場的實際情況採取相應的接零或接地保護方式。各種電氣設備和電力施工機械的金屬外殼、金屬支架和底座必須按規定採取可靠的接零或接地保護。

⑾在採取接地和接零保護方式的同時,必須設兩級漏電保護裝置,實行分級保護,形成完整的保護系統。漏電保護裝置的選擇應符合規定。

⑿為了在發生火災等緊急情況時能確保現場的.照明不中斷,配電箱內的動力開關與照明開關必須分開使用。

⒀開關箱應由分配電箱配電。嚴禁一個開關控制多台用電設備,每台設備應有各自開關箱,以保證安全。

⒁配電箱及箱內不得放置建築材料和雜物。

⒂各種高大設施必須按規定裝設避雷裝置。

⒃分配電箱與開關箱的距離不得超過30米;開關箱與它所控制的電氣設備相距不得超過3米。

⒄電動工具的使用應符合國家標準的有關規定。工具的電源線、插頭和插座應完好,電源線不得任意接長和調換,工具的外絕緣應完好無損,維修和保管有專人負責。

⒅電焊機應單獨設開關。電焊機外殼應做接零或接地保護。施工現場內使用的所有電焊機必須加裝漏電保護器。接線應壓接牢固,並安裝可靠防護罩。焊把線應雙線到位,不得借用金屬管道、金屬腳手架、軌道及結構鋼筋做迴路地線。焊把線無破損,絕緣良好。電焊機設置點應防潮、防雨、防砸。

2、物體打擊事故預防措施

⑴認真執行有關安全技術規程,克服麻痺思想,人人有責消除物體打擊傷害事故,牢固樹立“三不傷害”和自我保護的安全意識。

⑵嚴格遵守勞動紀律,上班時間不得嬉鬧、開玩笑,以免影響注意力。

⑶按規定穿戴好勞動防護用品。進入生產現場或作業場所,應按規定着裝,不得穿高跟鞋、涼鞋、拖鞋、背心、短褲,不允許濫用勞動防護用品。

⑷安全防護措施要齊全得力,安全注意事項要有針對性,現場監護人要堅守崗位。

⑸施工現場設置安全標誌及必要的圍欄,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施工現場。

⑹使用設備的操作人員,必須熟知設備特性,掌握操作要領,經過培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⑺多人作業時,必須指定一人為安全負責人。

3、車輛機械傷害事故預防措施

⑴加強機駕人員安全教育,定期對機駕人員進行培訓學習並考核。

⑵加強機駕人員機械操作技能培訓,提高操作人員操作水平,減少因操作不當造成的機械事故發生。

⑶嚴禁“三違”現象發生,堅決杜絕違章指揮、違章操作駕駛。

⑷加強班前檢查制度,車輛使用前必須對轉向、制動等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嚴禁“病機、病車”施工上路。

⑸操作人員要嚴格按操作規程操作。機械車輛倒行時,注意觀察機械輪邊距,以防側翻、後翻等機械事故發生。

⑹加強安全考核與淘汰制度,激勵操作手提高自身意識及操作駕駛技能。

⑺對機械車輛要定期保養、維修,保持良好運行狀態,經常進行安全檢查和調試,消除機械設備的不安全因素。

㈡、預警

⑴對管理人員、技術人員、作業人員進行預警培訓。

⑵發現不符合施工規範和各項安全技術規程、安全操作規程等險情;或發生交通安全事故、電器漏電觸電事故、機械車輛傷害事故、火災事故、物體打擊事故等情況按信息報告與通知程序進行彙報。

㈢、信息報告與通知程序

發現上述險情後,立即通知現場負責人或專職安全員。現場負責人或專職安全員應迅速採取措施,撤離人員、確定可能波及範圍並設置警戒,同時報告項目應急救援領導小組。項目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應進行現場指揮和協調,並根據現場情況向上級主管安全工作的領導、安全監管部門和當地政府主管部門彙報和求得援助。如在非工作狀態發現險情,發現者應迅速直接向項目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報告。從外部獲取的有關周邊險情後,獲取人應立即向項目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報告,確認信息屬實後,及時通過廣播等快速手段告知全體作業人員,並組織相應的預警行動。在接到事故救援電話後,詢問事故地點、事故類型、事故原因、人員傷亡情況,向安全副經理和事故救援小組彙報,並啟動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進行救援。發生重傷、死亡事故後應在1小時內按程序上報,要將事故地點、事故類型、事故原因、人員傷亡情況向高監辦、指揮部進行報告,並在事故救援結束後,將事故詳情進行及時詳細彙報。

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應同時按國務院第493號令《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有關條例的具體規定處理上報當地勞動部門、公安部門、人民檢察院、工會組織,報告內容包括髮生事故單位、時間、地點、傷亡人員情況,初步分析事故原因等。

五、應急響應

㈠、響應分級

超出本級應急救援能力時,要及時上報,進行擴大應急。凡上一級應急救援響應啟動的同時,下一級應急救援響應也要啟動。

㈡、響應程序

1、施工現場一旦發生生產安全事故,事故發現人員,應立即向現場負責人或專職安全員報告或撥打項目24小時值班電話,現場負責人、專職安全員或值班人員應立即向項目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組長(副組長)報告事故簡要信息並撥打120急救電話。如果是火災事故,必須同時撥打119向公安消防部門報警。

2、項目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組長根據本預案適用範圍進行判定,如符合則按規定啟動應急預案,並立即通知各副組長及各應急救援工作小組組長,通知各施工分部組織救援力量到達事故現場。同時向公司以及當地政府主管部門報告。

3、各應急救援工作小組組長應立即通知本小組各成員,各成員接到通知後,立即攜帶相關應急物資按要求到達指定地點,各應急救援工作小組按各自職責分工及相關應急處置措施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4、項目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副組長應到達現場指揮,協助、協調、指導各應急救援工作小組及各方救援力量做好搶險救援、安全疏散、現場救護、現場警戒等工作,並及時向高監辦、指揮部應急領導小組、公司以及當地政府主管部門彙報事故應急救援最新動態,並向各應急救援工作小組傳達其相關指令,統一協調應急資源。

㈢、應急結束

1、應急解除判別指標

⑴事故現場得以控制,環境處置符合國家及地方政府的有關標準;

⑵危害已經消除,對周邊地區構成的威脅已經得到排除;

⑶現場搶救活動(包括搜救、險情及隱患的排除等)已經結束,被緊急疏散的人員已經得到良好的安置或已經安全返回原地。

2、應急結束程序

⑴應急結束後,項目安全主管部門即安全部在24小時內按照公司及當地政府主管部門要求,編制事故簡況報告並填報相關事故報表,經項目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組長審核後上報。報告內容應包括:事故單位,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事故經過,傷亡人數,傷亡人員情況,採取的應急措施,調查、善後組織工作及初步分析的原因等。

⑵安全部應配合當地政府主管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處置,並在30日內將事故調查處理報告及有關資料上報總監辦、指揮部、公司。

⑶事故調查處理報告內容包括:事故經過;事故原因分析;事故責任分析;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見,應急救援工作總結。

⑷向事故處理小組移交資料內容包括:現場調查記錄、圖紙、照片;技術鑑定和試驗報告;物證、人證材料;直接和間接經濟損失材料;事故責任者的自述材料;醫療部門對傷亡人員的診斷書等。

六、後期處理

1、應急預案實施終止後,善後安置組應按照項目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的部署,妥善安置和慰問受害及受影響人員,保證社會安定,及早消除事故影響,儘快恢復正常秩序,努力消除事故帶來的各方面影響。

2、項目應急救援領導小組還須組織對應急救援行動進行詳細總結分析,對本項目的救援力量進行評估,對本單位應急預案進行評審、修訂,並書面報告上級有關部門。

七、保障措施

㈠、通信與信息保障

項目應急救援指揮中心及各應急救援工作小組成員必須保證應急救援所需的通信設備、工具正常,並24小時暢通。各應急救援機構人員以及當地醫院、救援機構。

㈡、應急隊伍保障

本項目應急救援指揮中心由項目主要領導組成,指揮中心辦公室為項目安全部,下設5個應急救援工作小組由項目主要管理人員和現場人員組成,各小組實行組長負責制。

㈢、應急物資裝備保障

項目安全部應按照本應急預案配備相關應急物資,建立責任人清單,明確貯存地點,並定期檢查,保持狀態完好。主要應急物資包括:

1、救護人員的裝備:安全帽、防護靴、防護手套、安全帶、安全繩、救生衣,防毒、防塵面具,雨衣、雨鞋等;

2、消防器材:乾粉滅火器、消防砂、消防桶、鐵鍬等;

3、通訊器材:移動電話:原則上每個管理人員一人一個;

4、其它物資:救生網、擔架、手電筒、編織袋、工字鋼、探照燈、喊話喇叭等。

㈣、醫療保障

由於本項目所處省道出海路撫寧縣杜莊鎮附近,距離秦皇島市撫寧縣柳江醫院較近,因此安全保衞部與相關醫療機構保持聯繫,確保傷者能得到有效救治,現場救護組應清楚瞭解醫院地址及最便捷路線、聯繫電話等。

八、培訓與演練

㈠、培訓

1、項目安全部應制定相關培訓計劃並按計劃組織實施。

2、項目開工前,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應針對應急預案對項目各應急組織成員進行培訓,並將應急預案予以公佈。

3、項目安全部應半年組織一次全體人員應急知識培訓,培訓內容包括:

⑴施工安全防護、作業區內安全警示設置、個人的防護措施、施工用電常識、在建工程的交通安全、大型機械的安全使用等安全技能。

⑵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隱患,異常情況的鑑別及上報、報警(包括上下級聯繫的方法和各種信號的含義)。

⑶事故的應急處理,緊急情況下各類人員的防範措施,各種救援器材和工具使用知識。

⑷現場自救與互救知識,防護用具的使用和自制簡單防護用具。

㈡、演練

⑴在項目開工後,項目職業健康與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應結合本項目特點按工程內容分別組織應急救援演練,演練至少組織一次並根據工程進展不定期舉行,當施工作業人員變動較大時增加演練次數。

⑵應急救援演練前,安全部應做好詳細的策劃工作並編制具體演練方案,針對演練的目的、時間、地點、參加人員、組織方式、情景模擬及需注意的安全事項等提前進行安排和要求,演練結束後應對演練效果及時進行總結,並對應急預案的有效性進行評審,對存在問題予以修訂完善,保存相關記錄、影像資料。

九、周邊可用資源及聯繫方式

序號周邊資源聯繫方式用途備註
1匪警110治安事件報警救援
2火警119火災事故
3醫療120人員傷亡急救和救援
4道路事故122道路事故報警
5氣象121氣象信息
6查號台114電話號碼查詢

十、項目部所有人員聯繫方式

達州片區高速公路專項養護工程項目經理部人員花名冊
姓名職務電話備註
朱奕儒項目常務副經理13688044317
夏東項目副經理安全科長15198224789
李橋項目總工18708108050
賀正才工程科長15528802113
唐梟歡工程資料15281143286
田玉濤達萬工區長18582316850
羅霜安全內外業18113007551
白德根綜合辦後勤13808048749
王軒沅工程現場13688260964
郭正豪安全現場15883595496
陳榮實驗室15282297575
秦曉東工程現場18282730823
曹冰城工程現場15597027027

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14

根據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意見》(國發〔20xx〕23號)和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關於貫徹落實國務院(通知)精神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體系建設的實施意見》(安委辦〔20xx〕25號)及國家安監總局辦公廳《關於印發20xx年安全生產應急管理重點工作安排的通知》(安監總廳〔20xx〕19號)精神,在依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國家安監總局令第17號)和《山東省(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實施細則(試行)(魯安監發〔20xx〕124號)基礎上,並結合濟南工作實際,制定《濟南市(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現予以發佈,望各有關單位按照要求認真貫徹執行。

  濟南市《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實施細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工作,增強應急預案的科學性、針對性、實效性和可操作性,根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17號)(以下簡稱《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特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 本實施細則用於規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編制、評審(或論證)、發佈、備案、培訓、演練和修訂等工作。

第三條 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全市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以下簡稱應急預案)的綜合協調管理工作;各縣(市)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本轄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綜合協調管理工作。

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管職責的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負責本行業、本領域內應急預案的管理工作。

生產經營單位負責落實本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編制、評審(或論證)、發佈、備案、宣傳、培訓和演練等工作,並組織應急預案確定的各項措施的實施。

第二章 應急預案的編制

第四條 應急預案編制應符合《管理辦法》第五條的基本要求;市、縣(市)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管職責的部門可根據本部門監管的安全生產應急工作特點,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編制指導性文件。

第五條 市、縣(市)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管職責的部門應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本級人民政府及上一級主管部門的應急預案,結合本級、本部門職責和行業安全生產應急工作特點,針對可能發生的事故,組織制定相應的部門應急預案。

第六條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AQ/T9002-20xx),全面分析、評估本企業的危險源狀況、危險性分析和可能發生的事故特點,在廣泛聽取一線生產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及應急管理專家意見的基礎上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

第七條 生產經營單位存在三種以上(含三種)風險種類、可能發生較大以上事故的,應當組織編制本單位的綜合應急預案。

生產經營單位規模較小,事故類型較單一(一至兩類)的,可編制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內容應包括不同事故類型的專項應急預案及現場處置方案。應急救援預案的格式、要素及內容應符合《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AQ/T9002-20xx)要求。

綜合應急預案應當包括本單位的應急組織機構及其職責、預案體系及響應程序、事故預防及應急保障、應急培訓及預案演練等主要內容。

第八條 對於某一種類的風險,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根據存在的重大危險源和可能發生的事故類型,制定相應的專項應急預案。

專項應急預案應當包括危險性分析、可能發生的事故特徵、應急組織機構與職責、預防措施、應急處置程序和應急保障等內容。

第九條 對於危險性較大的重點崗位或作業場所,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制定重點工作崗位或作業場所的現場處置方案。

現場處置方案應當包括危險性分析、可能發生的事故特徵、應急處置程序、應急處置要點和注意事項等內容。

第十條 新成立的生產經營單位在開展生產經營活動前,應編制有關應急預案,並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法規規定進行評審(或論證)、備案、培訓和演練等;已開展生產經營活動的生產經營單位應在本細則實施之日起3個月內編制或完善綜合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現場處置方案,按照有關程序完成評審(或論證)、備案等工作,並定期組織開展培訓和演練。

第三章 應急預案的評審

第十一條 市、縣(市)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組織有關專家對本部門應急預案進行審定;必要時可以召開聽證會,聽取社會有關方面的意見。涉及相關部門職能或者需要有關部門配合的,應當徵得有關部門同意。

第十二條 礦山、建築施工單位和易燃易爆物品、放射性物品、危險化學品等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使用單位和中型規模以上的其它生產經營單位應當自行組織專家或委託安全生產技術服務機構組織專家對本單位編制的應急預案進行評審。

前款規定以外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對本單位編制的應急預案進行論證。

第十三條 參加應急預案評審的人員應當包括預案涉及的主管部門人員、安全生產應急管理部門人員和相關安全生產及應急管理方面的專家。參與評審的專家由市安全生產應急管理部門從本市的應急預案評審專家庫中抽取。

大型規模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評審相關專業專家人數原則上不少於5人;中型規模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評審相關專業專家人數不得少於3人。

小型規模生產經營單位的應急預案評審按照行政區域劃分採用會議形式由專門的專家評審組集中評審,專家人數不得少於5人。集中評審會由各縣(市)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召集,並組織相關部門和人員參加。

第十四條 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建立並向社會公佈本市的應急預案評審專家庫;負責應急預案評審專家隊伍的聘任、培訓、考核等管理工作。評審專家應具備相應的職業品德、專業知識和技能。

第十五條 評審工作應按照《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評審指南(試行)》(安監總廳應急〔20xx〕73號)及《關於印發山東省〈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魯安監發〔20xx〕124號)的要求,以會議形式進行。評審內容主要包括預案基本要素的完整性、危險分析的科學性、預防和救援措施的針對性、應急響應程序的可操作性、應急保障工作的可行性、與政府有關部門應急預案銜接等。評審專家應本着對社會和企業負責的態度,嚴格執行有關法律、法規及標準規定,全面、科學、客觀、公正開展評審工作。

第十六條 評審(或論證)應當形成書面報告,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一)應急預案名稱;

(二)評審地點、時間、參會單位和人員;

(三)專家書面評審意見(附《要素評審表》);

(四)專家組會議評審意見;

(五)專家名單(簽名);

(六)參會人員(簽名)等。

第十七條 應急預案編制單位應根據專家和政府有關人員意見對應急預案進行修訂完善;專家組會議評審意見要求重新組織評審的,應急預案編制單位應按要求修訂後重新組織評審。不要求重新組織評審的,應將修改説明報專家會籤通過。

第十八條 應急預案經專家評審或論證後,由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簽署公佈後實施。

第四章 應急預案的備案

第十九條 市、縣(市)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的應急預案,應當報同級人民政府和上一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急預案,應當報同級人民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備案,同時應當抄送同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第二十條 市、縣(市)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制定應急預案備案登記工作制度,建立應急預案數據庫,對審查通過後備案的應急預案進行分類存檔。

第二十一條 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監督管理的生產經營單位的綜合應急預案和專項應急預案應報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其所屬單位的應急預案抄送所在地的縣(市)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同時報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存檔。

前款規定以外的生產經營單位中涉及實行安全生產許可的,其綜合應急預案和專項應急預案,按照隸屬關係報所在縣(市)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有關主管部門備案,同時報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存檔;未實行安全生產許可的,其綜合預案和專項應急預案的備案,由縣(市)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確定。

第二十二條 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在主要負責人簽署公佈後15日內向有關部門申請備案登記。申請備案應提交下列材料:

(一)應急預案備案申請表;

(二)應急預案評審或論證綜合意見;

(三)評審或論證專家名單(簽名);

(四)應急救援相關人員培訓花名冊或證書;

(五)綜合應急預案和專項應急預案文本及電子文檔。

第二十三條 受理備案登記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對應急預案進行審查,經審查符合要求的,予以備案並出具應急預案備案登記表;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備案並説明理由。

第二十四條 嚴格執行預案審查和備案制度,依法將實行安全生產許可制度企業的應急預案作為行業准入的必要條件,強化監管監察。應急預案不健全或未通過專家評審的煤礦和非煤礦山企業、建築施工企業和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等行業企業,不予頒發安全生產許可證。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做好應急預案的備案登記工作。對實行安全生產許可的`生產經營單位,已經進行應急預案備案登記的,在申請辦理安全生產許可事項時,可以不提供相應的應急預案,僅提供《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備案登記表》。

第二十五條 市、縣(市)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指導、檢查生產經營單位做好應急預案的備案登記工作。

第五章 應急預案的實施

第二十六條 市、縣(市)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及生產經營單位應採取多種形式開展應急預案的宣傳教育,普及生產安全事故預防、避險、自救和互救知識,提高從業人員安全意識和應急處置技能。

第二十七條 市、縣(市)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及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將應急預案的培訓納入安全生產培訓工作計劃,市安全生產應急管理機構負責組織實施行政區域內重點生產經營單位的應急預案培訓工作。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組織開展本單位的應急預案培訓活動,使有關人員瞭解應急預案內容,熟悉應急職責、應急程序和崗位應急處置方案。

應急預案的要點和程序應當張貼在應急地點和應急指揮場所,並設有明顯的標誌。

第二十八條 市、縣(市)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組織本地區、本部門單位開展多種形式的應急預案演練,根據預案演練情況適時修訂應急預案。

第二十九條 實行應急預案登記備案的生產經營單位應建立健全應急預案演練制度,每年制定應急演練計劃並報送應急預案備案登記的安全生產應急管理機構。

第三十條 生產經營單位每年至少組織一次綜合應急預案演練或者專項應急預案演練。每半年至少組織一次現場處置方案演練。中型規模以上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演練應邀請安全生產應急管理機構和有關主管部門相關人員及專家參加評估。

第三十一條 應急預案演練對周圍社區、鄰近單位的正常生產和生活可能造成影響的,應在演練7日前公示告知。應急預案演練結束後,演練單位應對演練效果進行評估,撰寫評估報告,分析存在問題,並對應急預案提出修訂意見。

第三十二條 市、縣(市)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制定的應急預案,應當根據預案演練、機構變化等情況適時修訂。

生產經營單位制定的應急預案至少每三年修訂一次,預案修訂情況應有記錄並歸檔。預案涉及關鍵要素變化的應及時修訂。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及時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主管部門報告應急預案的修訂情況,並按照報備程序重新備案。

第三十三條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按照應急預案的要求配備相應的應急物資及裝備,建立使用狀況檔案,定期檢測和維護,使其處於良好狀態。

第三十四條 生產經營單位發生事故後,應當及時啟動應急預案,組織有關力量進行救援,並按照規定將事故信息及應急預案啟動情況報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或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

第三十五條 縣(市)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每年應對應急預案管理情況進行總結。應急預案管理工作總結應報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急預案管理工作將納入全市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考核內容。

第六章 獎勵與處罰

第三十六條 對於在應急預案編制和管理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人員,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生產經營單位可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三十七條 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未按照《管理辦法》規定備案的,由市、縣(市)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給予警告,並處三萬元以下罰款。

第三十八條 生產經營單位未制定應急預案或者未按照應急預案採取預防措施,導致事故救援不力或者造成嚴重後果的,由市、縣(市)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責令停產停業整頓,並依法給予行政處罰。

第七章 附則

第三十九條 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備案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執行。

第四十條 生產經營單位分類標準按《關於印發中小企業標準暫行規定的通知》(國經貿中小企業〔20xx〕143號)執行。

第四十一條 本實施細則自發布30日起實施。

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15

為了保證我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落實到實處,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建築法》和《消防法》等法律、法規和標準,根據有關政策規定, 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此事故預防及應急救援預案。

制定應急救援預案的目的是快速、有序、高效地控制緊急事件的發展,將事故損失減小到最低程度。

工程項目部現場應急救援小組職責:

負責事故現場應急的指揮工作,進行應急任務分配和人員調度,有效利用各種應急資源,保證在最短時間內完成對事故現場的應急行動。

1、工地現場發生重大事故後,應立即組織人員搶救,同時以最快的方式報告公司應急救援機構,如發生人員傷亡或火警等,應分別第一時間直接打電話報120急救中心或119報火警救助。

2、現場應急救援小組立即組織人員展開搶救傷員和排除險情,防止事故的擴大和蔓延,力求將損失減少至最低程度。同時注意安排做好保護好事故現場。

3、負責指揮調動工地現場的一切所需的應急救援排險物資和人員參與搶救救援,確保救援工作在統一指揮下有序地進行。

4、協助公司和上級部門開展事故調查,接受公司及政府有關部門對事故的調查處理。

5、協助公司及上級有關部門分析事故原因和性質,吸取事故教訓“舉一反三”地制定並落實相應的預防措施,切實防止類似的事故重複發生。

6、負責安排專人做好事故的善後處理工作,使各級人員都受到安全教育,在切實做好預防措施和確保安全的情況下,上報有關上級部門,爭取儘快批准恢復工地的正常生產。

一、根據施工現場的特點,特確定以下為可能引起重大事故類別

1、坍塌:包括建築物、堆置物、排山、土石方、深基坑(槽)倒塌等;

2、高處墜落:包括從架子、高支模、卸料平台、屋頂墜落以及從平地墜落地坑等;

3、觸電:包括雷擊傷害;

5、物體打擊:指落物等碰傷的傷害;

6、火災爆炸;

7、中毒。

二、應急準備中應遵循的原則

1、設消防安全管理人員,建立羣眾性義務消防組織,加強業務學習和訓練,增強自防自救能力;對應急場所工作人員應進行崗位教育和防火、滅火知識的培訓。

2、工程開工前應制定本項目的保衞、消防方案,內容包括:防止發生事故所採取的預防措施;可能發生事故現場應配備的器材;發生事故時的應急對策及信息傳遞。

3、根據作業場所、儲存、運輸物品的數量、品種的不同,配備足夠數量、種類的應急器材。應急器材要定時檢查,做好標識、防止失效,檢查要有檢查記錄。

三、應急響應中必須遵循的原則

1、緊急事故發生後,發現人應立即報警。

2、項目在接到報警後,應立即組織自救隊伍,按事先制定的應急方案立即自救。若事態情況嚴重,難以控制和處理,應立即在自救的同時向專業救援隊伍求救,並密切配合救援隊伍。

3、疏通事故發生現場道路,保證救援工作順利進行;疏散人羣到安全地帶。

4、在急救過程中,遇到威脅人身安全情況時,應首先確保人身安全,迅速組織脱離危險區域或場所後,再採取急救措施。

5、截斷電源、可燃氣體(液體)的輸送,防止事態擴大。

6、項目設緊急聯絡員一名,負責緊急事物的聯絡工作,明確聯絡地址和電話。

7、緊急事故處理結束後,部門負責人應填寫記錄,並召集相關人員研究防止事故再次發生的對策。

四、重大事故報告及報警原則

1、工地現場任何人發現發生重大事故的,必須立即報告工地負責人,工地負責人接到報告後,應立即通知公司總部,並組織現場應急救援小組開展現場搶救工作,如發生人員傷亡或火警等,應分別第一時間直接打電話報120急救中心或119報火警救助,同時以最快的方式報告公司工程總部及公司領導。

2、公司領導接到事故報告後,應立即組織公司應急救援組趕赴施工現場,組織指揮現場搶救工作,同時將事故的概況(包括傷亡人員、發生事故時間、地點、原因等)分別用電話和快報的辦法報告上級主管部門以及政府有關部門。

十、救援器材及設備

1、通訊設備:包括固定電話、移動電話、對講機

2、交通工具:供指揮、聯繫、救援的用車

3、急救藥品及器材:止血帶、頸託、擔架等救援器材及滅火器等。

各類事故的預防

1、物體打擊事故的預防及其應急預案

物體打擊傷害是建築行業常見事故中四大傷害的其中一種,特別在施工週期短,勞動力、施工機具、物料投入較多,交叉作業時常有出現,這就要求在高處作業的人員對機械運行、物料傳接、工具的存放過程中,都必須確保安全,防止物體墜落傷人的事故發生。

(1) 物體打擊事故基本安全要求:

① 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按規定配戴好安全帽。應在規定的安全通道內出入和上落,不得在非規定通道位置行走。

② 安全通道上方應搭設雙層防護棚,防護棚使用的材料要能防止高空墜落物穿透。

③ 臨時設施的蓋頂不得使用石棉瓦作蓋頂。

④ 邊長小於或等於250mm的預留洞口必須用堅實的蓋板封閉,用砂漿固定。

⑤ 作業過程一般常用工具必須放在工具袋內,物料傳遞不準往下或向上亂拋材料和工具等物件。所有物料應堆放平穩,不得放在臨邊及洞口附近,並不可妨礙通行。

⑥ 高空安裝起重設備或垂直運輸機具,要注意零部件落下傷人。

⑦ 吊運一切物料都必須由持有司索工上崗證人員進行指揮,散料應用吊籃裝置好後才能起吊。

⑧ 拆除或拆卸作業要在設置警戒區域、有人監護的條件下進行。

⑨ 高處拆除作業時,對拆卸下的物料、建築垃圾要及時清理和運走,不得在走道上任意亂放或向下丟棄。

2、觸電事故的預防

觸電事故和其它事故比較,其特點是事故的預兆性不直觀、不明顯,而事故的危害性非常大。當流經人體電流小於10mA時,人體不會產生危險的病理生理效應,但當流經人體電流大於10mA時,人體將會產生危險的病理生理效應,並隨着電流的增大、時間的增長將會產生心室纖維性顫動,仍至人體窒息(“假死”狀態),在瞬間或在三分鐘內就奪去人的生命,因此,在保護設施不完備的情況下,人體觸電傷害事故是極易發生的。所以,施工中必須做好預防工作,發生觸電事故時要正確處理,搶救傷者。

(1) 防止觸電傷害的基本安全要求:

根據安全用電“裝得安全,拆得徹底,用得正確,修得及時”的基本要求,為防止發生觸電事故,在日常施工(生產)用電中要嚴格執行有關用電的安全要求。

① 用電應制定獨立的施工組織設計,並經企業技術負責人審批,蓋有企業的'法人公章。必須按施工組織設計進行敷設,竣工後輸驗收手續。

② 一切線路敷設必須按技術規程進行,按規範保持安全距離,距離不足時,應採取有效措施進行隔離防護。

③ 非電工嚴禁接拆電氣線路、插頭、插座、電氣設備、電燈等。

④ 根據不同的環境,正確選用相應額定值的安全電壓作為供電電壓。安全電壓必須由雙繞組變壓器降壓獲得。

⑤ 帶電體之間、帶電體與地面之間、帶電體與其它設施之間、工作人員與帶電體之間必須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距離不足時,應採取有效的措施進行隔離防護。

⑥ 在有觸電危險的處所或容易產生誤判斷、誤操作的地方,以及存在不安全因素的現場,設置醒目的文字或圖形標誌,提醒人們識別、警惕危險因素。

⑦ 採取適當的絕緣防護措施將帶電導體封護或隔離起來,使電氣設備及線路能正常工作,防止人身觸電。

⑧ 採用適當的保護接地措施,將電氣裝置中平時不帶電,但可能因絕緣損壞而帶上危險的對地電壓的外露導電部分(設備的金屬外殼或金屬結構)與大地作電氣連接,減輕觸電的危險。

⑨ 施工現場供電必須採用TN—S或TT的三相五線的保護接零系統,把工作零線和保護零線區分開,通過保護接零作為防止間接觸電的安全技術措施,同一工地不能同時存在TN—S或TT兩個供電系統,注意事項有:

a) 在同一台變壓器供電的系統中,不得將一部分設備做保護接零,而將另一部設備做保護接地。

b) 採用保護接零的系統,總電房配電櫃兩側做重複接地,配電箱

(二級)及開關箱

(三級)均應做重複接地。其工作接地裝置必須可靠,接地電阻值4≤Ω。

c) 所有振動設備的重複接地必須有兩個接地點。

d) 保護接零必須有靈敏可靠的短路保護裝置配合。

e) 電動設備和機具衽一機、一閘、一漏電、一箱保護,嚴禁一閘多機,閘刀開關選用合格的熔絲,嚴禁用銅絲或鐵絲代替保險熔絲。按規定選用合格的漏電保護裝置並定期進行檢查。

f) 電源線必須通過漏電開關,開關箱漏電開關控制電源線長度≯30m。

3、火災和爆炸事故的預防措施

施工需要一定數量的可燃板材,這些材料如果處理不妥,防火措施不力,極易發生火災,在施工階段,也需要大量的乙炔和氧氣,對鋼筋進行焊接,如盛裝乙炔和氧氣內的鋼瓶儲存方法不當,使用不規範,也容易發生因氣體泄露而產生的氣瓶爆炸事故,因此,加強對可燃物和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是有效防止火災和爆炸事故的發生,保護員工生命安全,企業利益和國家財產不受損失的有效措施。

(1)預防火災和爆炸事故的基本安全措施:

①組織措施

a)要建立、健全消防機構。指揮部、項目分部要成立義務消防隊,並明確指揮部、項目分部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負責管理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b)指揮部、項目分部要加強對員工、外來工進行消防知識的教育,對義務消防隊員進行滅火技能的培訓,提高自防自救能力,每年要進行不小於一次的消防演練。

c)辦公場所、集體宿舍、設備、材料堆放場所要配備充足有效的滅火器材。

d)制訂事故發生時的撲救方案和人員疏散步驟、方法和路線,使事故的損失將到最低。

②管理措施

a)各單位要按規定設置乙炔和氧氣瓶的庫房,氣瓶儲室通風要良好,在庫房門口張掛醒目的放火警示標誌,配備充足有效的滅火器材。

b)乙炔和氧氣的使用和存放要符合有關規定。

c)在易燃易爆場所動火作業,必須先辦理“三級”動火審批手續,領取動火作業許可證,並做足防火安全措施,方可動火作業,動火時要設專人值班,隨時觀察動火情況。

d)嚴禁對盛裝過有可燃氣體的容器進行焊接。

e)焊接(動火)作業操作人員必須參加勞動、消防部門的培訓,考試合格取得焊工證後,方可上崗,在作業時應做到“八不”“四要”、“一清”。

f)集體宿舍的用電要由持證電工安裝,不準亂拉亂接電線,不準在電線上涼掛衣物,不準在宿舍內使用明火、電爐、氣化爐具,不準使用電熱器具和燒香拜神,嚴禁躺在牀上吸煙。

g)倉庫存放物品應分類、分堆儲存,甲、乙類物品和一般物品以及容易相互發生化學反應或者滅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須分間、分庫儲存。

h)儲存丙類固體物品的庫房,不準使用碘鎢燈和超過60瓦以上的白熾燈等高温照明的燈具。

i)庫房內設置的配電線路,需穿金屬管或用非燃硬塑管保護,每個庫房應當在庫房外單獨安裝開關箱,做到人離斷電,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險裝置。

j)廚房不準同時使用煤氣爐、柴爐和油爐。

(2)發生火災和爆炸事故的應急措施:

①發生火災和爆炸,首先是迅速撲滅火源和報警,及時疏散有關人員,對傷者進行救治。

②火災發生初期,是撲救的最佳時機,發生火災部位的人員要及時把握好這一時機,儘快把火撲滅。

③在撲救火災的同時撥打“119”電話報警和及時向上級有關部門及領導報告。

④在現場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員,應立即指揮員工撤離火場附近的可燃物,避免火災區域擴大。

⑤組織有關人員對事故區域進行保護。

⑥及時指揮、引導員工按預定的線路、方法疏散、撤離事故區域。

⑦發生員工傷亡,要馬上進行施救,將傷員撤離危險區域,同時打“120”電話求救。

4、中毒事故的預防監控措施

在工程施工中,一般常見的中毒事故主要有錳、苯中毒、液化石油氣中毒、一氧化碳中毒、地下建築內、人工挖孔樁井底窒息等。遇到中毒緊急情況時,必須:保持冷靜;確保自己安全; 報警和電話求援; 將患者移離危險區; 實施第一救援。

(1)防止錳中毒的預防措施

集中焊接場所,可以採取機械抽風系統,即在每個焊接作業點上方設置吸煙塵罩,將錳煙塵吸入支管道,再匯入總管道,經過過濾淨化後再進行排放。

現場焊接作業場狹小,流動頻繁,每次焊接作業時間短,難以設置移動排毒設備,裝置焊接時應選擇上風方向進行作業操作,以減少錳煙塵的危害。

(2)防苯毒的技術措施有:

1)通風不良的車間、地下室、污水池內塗刷各種防腐塗料或環氧樹脂玻璃鋼等作業,必須根據場地大小,採取多台抽風機把苯等有害氣體抽出室外,以防止急性苯中毒。

2)施工現場油漆配料房,應改善自然通風條件,減少連續配料時間,防止苯中毒和鉛中毒。

3)塗刷冷瀝青,凡在通風不良的場所或容器內塗刷冷瀝青時,必須採取機械送風、送氧及抽風等措施,不斷稀釋空氣中的毒物濃度,如果只送風不抽風,就會形成毒氣“滿溢”而無法排出,仍易中毒。

(3)一氧化碳中毒的應急措施 凡是含碳的物質如煤、木材等在燃燒不完全時都可能產生一氧化碳,一氧化碳進入人體後會很快與血紅蛋白結合,形成碳氧血紅蛋白,而且不易解離。一氧化碳的濃度高時還可與細胞色素氧化酶的鐵結合,抑制細胞呼吸而中毒。造成一氧化碳中毒的環境,如燃燒、濃煙,且缺乏良好的通風設備。傷員有頭痛、心悸、噁心、嘔吐、全身乏力、昏厥等症狀特徵,重者昏迷、抽搐,甚至死亡。 一旦出現上述症狀應立即將病人移到空氣新鮮的地方,鬆解衣服,但要注意保暖。對呼吸心跳停止者立即進行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臟按壓,並注射呼吸興奮劑,如山梗菜礆或回蘇靈等,同時給氧。也可對昏迷者人中、十宣、湧泉等穴針刺,待病人自主呼吸、心跳恢復後方可送醫院。

(5)液化石油氣中毒應急措施

液化石油氣的主要成分為丙烷、丙烯、丁烷、丁烯,組成液化石油氣的全體碳氫化合物均有較強的麻醉作用。但因它們在血液中的溶解度很小,常壓條件下,對機體的生理功能無影響,若空氣中的液化石油氣濃度很高,從而使空氣中氧含量減低時,就能使人窒息。中毒後有頭暈、乏力、噁心、嘔吐,並有四肢麻木及手套襪筒形的感覺障礙,接觸高濃度時可使人昏迷。

對此類傷員要立即脱離現場,解衣寬帶,保暖,吸氧。使用腦細胞代謝劑,如細胞色素C、ATP、輔酶A和維生素C、B1、B6、B12等靜滴。有呼吸衰竭者可用呼吸興奮劑,如可拉明、洛貝林等。

五、本預案的發佈和修改程序

本預案經公司安全委員會會議通過,有公司發佈自發布之日起執行。本程序的修改須重新經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全體會議通過,由公司重新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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