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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安全事件應急預案(6篇)

在學習、工作或生活中,難免會出現一些事故,為了避免事情愈演愈烈,往往需要預先編制好應急預案。那麼優秀的應急預案是什麼樣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校園安全事件應急預案,歡迎閲讀與收藏。

校園安全事件應急預案(6篇)

校園安全事件應急預案1

為了貫徹落實教委的學校安全工作意見,及時、妥善地處置學校突發安全事故,我校決定進一步完善“信息暢通、反應快捷、處置有方、責任明確”的學校突發安全事故應急機制,保障師生生命與財產安全,建設和諧校園,保障學校正常教學、工作和生活秩序。根據相關法律、法規、政策,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人為本”的宗旨,堅持師生生命安全高於一切的原則,務本求實,明確責任。同時,堅持“預防為主、積極處置”的方針,盡一切努力杜絕校園內消防、飲食、治安等方面突發事件的發生,以創建和諧校園為宗旨,建立學校安全應急處理機制,迅速、及時、積極地開展各項處置工作,切實維護教育穩定和校園安定。

二、工作目標

1. 牢固樹立安全責任意識,切實提高師生員工的安全自我防護能力。

2. 完善安全規章制度,做到早防範、早處置。

3. 建立快速應急機制和應急處理機制,及時採取有效和果斷的措施,確保校園正常秩序。

三、工作原則

1. 堅持以人為本,師生生命安全高於一切的原則和穩定壓倒一切的原則。

2. 堅持領導有力,組織嚴密,制度落實,責任到崗,預防為先,反應迅速,處理得當的原則。

四、組織管理

1. 成立校園安全應急工作領導小組,切實加強對校園突發事件的組織、協調和處置。組成人員為: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2. 主要職責

⑴部署處置安全防範工作,安排、檢查落實學校安全重大事項。

⑵啟動應急預案,應對突發安全事故。

⑶指導、協調學校突發安全事故的處理、監控、報告等。

五、主要處置措施

1. 校園突發事件發生,立即啟動安全應急預案。

2. 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情況,請求上級幫助指導。

3. 與駐地公安部門説明情況,請求配合學校做好校園秩序的穩定工作。

4. 召開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和教師會議,通報情況、穩定人心。

5. 確定專人組織調查,保留第一手資料(原始記錄),保護現場或保留物樣,不擅自為事故定性,並寫出事故報告,分別報送相關領導和部門。

6. 召開學生會議,通報事件經過,並進行安全再教育,做好事故後校園穩定和秩序維護工作。

7. 專人負責接待家長,召開家長會,通報事件經過,穩定家長情緒,必要時做好與家長單位的聯繫工作。

8. 學校全體教師必須堅守各自崗位,未經允許,不得擅自發布誤導信息,共同做好維護穩定工作。

9. 結合學校實際擬訂突發事件的具體處置事宜,包括食物中毒、火災、校園教育活動或組織集體活動突發傷亡事件、入校入侵、學生個人突發事件、交通、自然災害等事件的處理辦法。

六、校園安全應急預案

(一)教學活動安全應急預案

1. 教學活動期間發生各種危害學生羣體或個人的險情時,責任人要在進行必要緊急處置的同時,在第一時間將險情、問題和困難迅速報告學校領導,學校要及時上報相關領導。

2. 平時要加強校園安全知識的學習和宣傳,要制定學生逃生的.疏散路線,每學年要演習一次以上。做到師生都要熟悉緊急疏散路線,險情發生時有組織、有秩序的做好緊急疏散。

3. 相關責任人要熟悉教學安全的防範措施和安全器材放置位置及使用方法。

4. 相關責任人要及時發現和排除責任區內的安全隱患。險情發生時做好切斷電源等工作。

5. 險情發生時,主要責任人必須在最短的時間內趕到出險地點,親臨處置和指揮。

(二)學生活動安全應急預案

班級組織20人以上活動的要向學校報上級,未經審批的活動不準進行;學校組織20人以上的外出活動,要報校長批准,並有活動負責人作出《安全預案》;凡全校性活動,申報的《安全預案》要經校長審批。

校園安全事件應急預案2

為及時、妥善地處置學校突發安全事故,建立“信息暢通、反應快捷、處置有方、責任明確”的學校突發安全事故應急機制,保障師生生命與財產安全,建設安全、文明、和諧校園,保障學校正常教學、工作和生活秩序。現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政策,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工作預案。

一、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建立學校安全應急處理機制,迅速、及時、積極的開展各項處置工作,最大限度的降低損失,有效保障學校安全,切實維護學校穩定和社會安定。

二、組織機構:

學校成立安全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

副 組 長:

成 員:

領導組下設信息組、醫療救護組、安全保衞組、物資保障組、疏散引導組

1、信息組

組長:

成員:

職責:負責將信息上報巍山縣教育局及相關部門,並實時記錄突發事件的發展過程,按規定擬稿上報,並對新聞報送提供真實材料。

2、醫療救護組

組長:

成員:

職責:組織學校人員對受傷者、發病者緊急救護、隔離,根據病情撥打巍山縣疾控中心電話。協助中心醫務人員負責把病者護送到指定醫院。

3、安全保衞組

組長:

成員:

職責:在突發事件的前期處理過程中,負責現場警戒、秩序維護、人員疏散等。

4、物資保障組

組長:

成員:

職責:對現場救援物資的配送、供給,日常應急物資儲備。

5、宣傳組

組長:

成員:

職責:負責做好師生的日常宣傳、預防培訓工作。

7、疏散引導組

組長:

成員:

職責:對現場學生進行疏散引導並做好安撫工作。

三、宣傳發動

大隊部、各班班主任做好預案的宣傳工作,確保緊急情況發生時明確職責和步驟,並實施操作。

四、現場指揮

正常工作日突發事件的指揮由校長負總責,教務主任協調各部門統一行動。

非正常工作日突發事件的指揮實行值班制度,即當班校行政領導負責。

五、 突發事件逐層報告制度

建立健全安全緊急情況報告制度,嚴格落實值班人員,確保安全緊急情況信息報送渠道暢通、運轉有序。

學校發生安全緊急情況報告程序:值班人員——校長(110、120、119),同時根據校長的指示報上級領導部門。

上報時做到及時、準確、全面、不漏報、不虛報。報告內容為: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單位、事故的簡要情況,死亡人數、受傷人數、估計直接經濟損失等。

六、各類事故應急預案

(一)火災事故應急預案

(1)打“119”電話報警,同時報告教育局。

(2)採取切斷電源、煤氣等緊急安全措施,避免繼發性危害。

(3)學校有關領導和有關部門負責人要在第一時間親臨現場組織教職員工開展救人和滅火工作。並在消防隊伍到現場後,主動提供有關信息,配合消防隊伍組織救人和滅火搶險。

(4)全力組織人員疏散和自救工作,按照消防演練逃生的線路迅速疏散。配合有關醫療部門和醫療機構妥善安置傷員。採取有效的隔離措施,防止大火蔓延。

(5)及時採取人員疏散、封鎖現場、轉移重要財物等必要措施,注意人員、財產安全。

(6)劃出警戒範圍,嚴禁其他車輛和無關人員進入着火現場,以免發生不必要的傷亡,同時也為火災消滅後的調查起火原因提供有力證據。

(7)如有傷者要及時送往醫院救治,如學生受傷,要及時撥打“120”電話求救,並在第一時間通知受傷學生的家長。

(8)配合消防部門調查事故原因,維持秩序。

(二)食物中毒應急預案

(1)發現師生有類似食物中毒症狀時,應迅速送校醫室進行初診,根據醫生意見處置。明顯嚴重者同時撥打“120”電話。

(2)迅速向上級部門及疾病控制中心報告。

(3)立即停止食品加工、供應活動。

(4)負責保護好現場,封存一切剩餘可疑食物及原料、工具、設備、保護好中毒現場和食品留樣,防止人為地破壞現場,等候衞生執法部門處理。

(5)迅速排查食用致毒食物的師生名單,並檢查他們的身體狀況。對已確定患病師生送醫院治療。

(6)及時通知家長並做好家長和家屬的工作。

(7)配合衞生行政部門,做好流行病學調查。向患者瞭解食物中毒的經過,可疑食品、中毒人數,並預測發展趨勢。

(8)積極配合上級有關部門做好診治、調查事故、處理等工作。

(三)傳染病疫情應急預案

(1)在校學生或教職員工發現傳染病,立即上報上級部門和疾控中心。

(2)在校外,學生或教職工一旦出現風疹、流腦、麻疹、流感等傳染性疾病,應及時就醫,不得帶病上學、上班。經醫院(不含診所)診斷排除傳染病後才能回校上課、上班。

(3)在校內發現傳染病的學生或教職工,學校應急小組領導立即親臨現場指揮,要求傳染病者立即戴防護口罩、手套,在第一時間內送縣醫院隔離室進行隔離觀察,根據醫生建議處理或打“120”電話,送定點傳染病醫院診治。

(4)通知學生家長或教職工家屬,由家長或家屬陪同去醫院,護送人員都要穿好防護服,戴口罩、手套。

(5)學校領導發現傳染病人後,迅速向全體師生公佈病情感染源及其採取的防護措施,讓廣大師生了解情況,安定人心,維護學校穩定。

(6)對傳染病病人所在班級教室或辦公室及所涉及的公共場所進行消毒,對與傳染病人密切接觸的學生、教職工進行隔離觀察,並做好人員登記。防止疫情擴散,迅速切斷感染源。

(7)傳染病人在醫院接受治療時,禁止任何同學、同事前往探望。

(8)如傳染病烈性感染,請示教育局和疾病控制中心,決定是否實行全校停課。並採取一切有效措施,迅速控制傳染源,切斷傳染途徑,保護易感人羣。

(9)密切配合疾控中心進行疫情處理和流行病學調查,對傳染病人到過的場所、接觸過的人員,以及患者的家庭成員、鄰居同事、同學進行隨訪,並採取必要的隔離觀察措施。

(四)雷電災害應急預案

(1)發生雷電災害時,迅速向教育局和縣氣象局防雷中心報告。

(2)對造成人員損害應立即送醫院救治並及時通知家屬或家長。

(3)標記現場位置,協助主管部門對雷電災害進行調查與鑑定。

(4)檢查設備或建築物損壞情況,並及時修理。

(五)校園交通事故應急預案

(1)交通事故發生後立即報警。領導小組成員和相關人員要立即趕赴事故現場,根據需要通知急救、醫療等部門。

(2)報告上級部門。

(3)採取措施保護現場,有效控制肇事者,尋找證人。

(4)組織有關人員開展或協助搶救,組織車輛立刻把受傷師生送醫院搶救。

(5)通知家長和家屬,協助學生家長和教職工親屬及時與保險公司聯繫,做好保險賠付工作。

(6)配合交警等部門做好善後工作。

(六)晚上突遇停電應急預案

(1)參加晚自習的學生必須坐在教室的原來座位,不得喧譁、起鬨或走動。輔導教師負責組織、管理好本班學生。

(2)值班老師及時聯繫學校領導和門衞。通知電工到位,開啟其它照明用具。

(3)值班行政迅速組織相關人員查明停電原因,並採取相應的應對措施。

(4)若停電20分鐘後未能恢復正常供電,則晚自習暫停,輔導老師負責指揮學生有序進行疏散、進宿舍,值班老師關好教室電源。

(5)如正值下課、就寢前,學生在走廊、樓梯、浴室、廁所等,則要學生在原地站立,等自己的眼睛已適應黑暗時,再慢慢回教室或寢室,堅決阻止學生在此時搶跑,追逐,推搡。

(6)電工做好供電設備的'檢修,將情況向學校彙報。

(七)樓梯間擁擠踩踏事故應急預案 (1)學校領導和有關部門負責同志要在第一時間親臨第一線指揮,迅速開展現場疏導和救護工作,並立即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2)組織人員對受傷者進行人工呼吸、止血等應急搶救處置,儘快向醫療急救部門120報告求援,將傷病員送往醫院搶救,妥善安置傷病員。必要時請當地政府及有關部門支援幫助。 (3)迅速通知受傷人員親屬,及時向師生和親屬通報有關情況,確保師生和親屬情緒穩定。

(八)大型羣體活動的公共安全事故處置措施

大型比賽以及運動會等活動前,對身體有問題的學生要勸其退出活動。課外體育活動及羣體活動前老師要提醒身體不適的同學到場外休息,如果在學生運動會上或課外體育活動及羣體活動時發生問題,應急措施是:

(1)活動組織者和安全管理工作負責人要維護現場秩序,根據室內、室外不同情況組織師生有序疏散,保護學生生命安全,盡力避免繼發性災害。

(2)學校領導和有關部門負責同志要在第一時間趕赴現場,親臨一線,靠前指揮,組織疏導、搶救傷員。要在第一時間向當地公安機關和教育主管部門報告。

(3)發生局部損傷、輕微損傷或少量出血,馬上送衞生室處理。

(4)發生嚴重損傷大量出血,或者出現昏迷休克,報告110、120請求急救,爭取在最短的時間內將傷員送到醫院。

(5)及時通知家長或其監護人,以便及時作出救治決定,並做好安慰工作。

(6)保護現場、瞭解事故發生經過,調查事故原因,做好有關記錄並採集有關證據,以利於對事故的調查處理。

(九)突發自然災害(汛台、地震、雪災等)事件應急預案

(1)事故發生時要保持鎮靜,沉着應對,立即向上級部門彙報情況。

(2)根據事故性質向公安、交警、消防、疾病控制、交通管理等部門緊急求援。

(3)現場老師指揮組織施救及學生自救,努力將人員傷亡減少到最低程度。

(4)安全小組要立即趕赴事故現場,聽取事故情況彙報,召集領導小組應急處理會議,採取應急措施迅速抽調搶險隊伍、物資,協同有關部門搶險救災,全力組織搶救,維持秩序,疏散師生到安全區域,對受傷人員展開救援救護。

(5)保護現場,監控險情,關注事態發展。

(6)配合有關部門調查取證,做好傷患人員的慰問工作,並及時與傷患人員家屬取得聯繫,做好對家屬的安撫解釋工作。

(7)後勤做好疾病控制工作,防止疫情發生。

(8)安全小組負責災後的善後處置工作,及時調查災情損失情況,傷亡人員情況,並形成書面材料上報,做好受傷人員的救治和災後現場處理、恢復正常教學秩序及重建等工作。配合有關部門進行事故的調查處理,做好事故的善後撫卹及處理工作,並與保險公司等單位取得聯繫,依法處理,協調賠償,努力維護學校和社會的穩定。

(十)其他突如其來的傷害事故應急預案

(1)如社會人員到校對學生造成傷害時,學生要及時向班主任或學校報告,其他同學要採取積極措施進行制止或疏散。教職工在場的必須堅決制止並及時報告學校或報警。

(2)班主任和學校接到報告後,立即組織人員進行制止,並撥打110報警。

(3)對傷者應及時送醫院就診。

(4)及時上報教育局。

(5)迅速配合公安部門調查事故發生的原因,並做好有關材料的收集。

(6)通知受傷者的家長或家屬。

(7)妥善處理事故。

七、善後處理

學校要切實做好死難、受傷學生家長的安撫、慰問工作,消除各種不安全因素,維護學校穩定。

對傷亡學生的賠償要依據《民法通則》、《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執行。

八、調查與結案

學校依據國家有關規定,按照屬地為主、分級負責的原則和緊急事件的等級,對突發緊急情況及時展開調查,查清事實,查明原因,限期報結。

事故的調查處理必須堅持實事求是,尊重科學,依法處置的原則,任何人不得干涉事故的調查處理。

校園安全事件應急預案3

為了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發生於本校內應消防安全方面所引發的緊急突發事件的危害,保障在校教職員工、在校學生的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確保學校的財產萬無一失,維護正常的教學秩序,特制定本預案。

第一條 加強領導,成立防火領導小組

學校組織成立防火領導小組,負責領導和處理本預案下的突發事件:

組 長:

副組長:

成 員:

1、領導小組職責:

(1)掌握師生思想動態,注意化解影響安全穩定工作的矛盾。

(2)對師生進行政治形勢和維護穩定的宣傳教育,提高師生維護校園安全穩定意識。

(3)把提高思想認識作為搞好安全防火的切入點,把嚴肅對待事故隱患當作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抓落實。

2、各職能部門工作職責:

(1)按照“誰主管,誰負責”原則,各部門要重點做好安全穩定工作,實行維護穩定工作責任制。

(2)要把防火作為安全工作重點,樹立保證安全也是服務的重要目標,做到持之以恆,警鐘長鳴。

(3)要加強對住宿學生進行安全防火的教育,把安全教育寓於各項活動之中,在新生入學、新學期開學時進行廣泛的宣傳教育,在節假日和特殊時機進行有針對性的提示教育。

(4)各部門要認真貫徹執行“誰主管、誰負責,誰在崗、誰負責”的原則,工作落實到位,抓好制度落實。

(5)各部門要加強安全教育,提高職工的消防意識,並通過會議、談話等多種手段來提高職工的消防意識、憂患意識、防控意識。作到人人知消防,人人重消防的局面。

第二條 可能引起學校火災事故的原因

(1)電線老化、亂拉亂接臨時線、違章使用電爐和其他電器設備、液化煤氣和煤爐共用、食堂油鍋過熱、實驗操作不當、易燃易爆物品使用保管不當、違章動用明火、亂扔煙蒂、小孩玩火等是可能引起學校火災的主要原因。

(2)定期對消防器材進行檢查和維護,對不符合要求的器材要及時更換,滅火器要及時更換滅火劑,搶修、搶救器材要處於良好待用狀態,將防火、滅火建立在科學的技術保障條件下,將事故消除在萌芽狀態

第三條 預防措施

1 、校長是學校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對本校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根據消防法律、法規,結合實際制定學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實學校消防安全責任制。

2 、學校應當成立校義務消防隊伍,選拔身強力壯的老師擔任隊員(嚴禁組織學生參加)。制定學校防火計劃,繪製防火平面圖,教室門後掛緊急疏散路線圖。寄宿制學校應當每個樓層都要有兩個通道,樓道懸掛應急燈,學生寢室門後掛緊急疏散路線圖。

3、學校應當按規定配備消防器材,指定專人負責消防器材、設備的維護與保養,經常檢查和定期更換滅火器藥品。

4、對師生員工進行消防安全教育,普及基本消防知識,學會正確使用滅火器材,掌握逃生方法和“三分鐘”撲救。新生到校報到後的第一節課應當是接受消防安全教育。

5、加強檢查,發現火災隱患要及時整改。

6、保持通道暢通,不堆雜物。

第四條 防火預案

發現火情後,要保持冷靜,明辨方向和火勢大小,火災剛發生時,可視火勢大小,用滅火器、自來水等在第一時間滅火,同時呼喊周圍人員參與滅火和報警,迅速判斷危險地點和安全地點,儘快搬離險地。值班教師首先引導學生進行疏散,要迅速用的消防器材力爭把火控制、撲滅在初期階段。應立即在最短時間到達現場並通知相關的各部門領導儘快增加援助人手。

重大火情,同時向“119”報警,工作人員根據火情發生的位置、擴散情況及威脅的嚴重程度首先通知起火樓層,然後,再根據火情擴大附近區域,逐區域的通知發現火災呼救並向學校領導報告,由學校領導視火情情況決定是否向“119”報警,晚間和節假日由行政值班人員決定報警與否。

第五條 處理程序

一旦發生火災,一般應按下列程序處理;

1、打 "119" 電話報警,同時報教育局突發事件處理小組辦公室和業務科室。

2、立即切斷着火樓的電源。

3、按照平時消防演練逃生的線路迅速疏散學生,同時由受過訓練的教職工進行三分鐘火災緊急撲救。如三分鐘不能撲滅明火,則迅速撤離。

4、如有傷者要及時送往區級以上醫院救治,並及時通知家長或者家屬。

5、在等待消防車到來期間,可組織學校教工義務消防隊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進行撲救。

6、滅火後立即通知律師,配合學校相關部門進行相應的調查工作。

7、配合消防部門調查事故,追究責任,維護學校的利益,並協助處理善後事宜。

電話號碼:

校長室:

校長辦公室:

總務科:

學生科:

門衞室:

火警:119 匪警:110 急救:120

學校內線電話撥出“9”

校園安全事件應急預案4

校園突發事件包括人為或自然因素引起,具有突發性,對師生人身安全、學校教學、工作和生活秩序、學校和社會穩定等造成或可能造成嚴重影響的各類緊急情況,如安全事故(火災、公用設施故障中斷、建築物倒塌、師生集體活動中發生的擠踩壓傷、交通事故等)、公共衞生事件(食物或職業中毒、傳染性疾病、羣體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羣體性 事件(鬧事、遊行、非組織的政治活動等)、影響重大的治安案件、師生非正常死亡、自然災害事故(洪水、颱風、破壞性地震)等。

根據有關要求,不提倡學生參加危及自身安全的救災活動。各學校要樹立“安全責任重於泰山”的思想,加大安全隱患排查和整治力度,平時加強對師生的安全教育,定期組織開展有針對性的安全應急預案演習,充分做好各種應急準備。在處置安全事故過程中,各班級老師要指導中國小生做好自救自護工作。學校每一位教職員工要將保護學生的生命安全作為首要任務,並積極做好其他求援工作。將公安、消防和急救中心作為第一救援力量,在第一時間內取得聯繫和支持,確保將人員作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降至最低程度。

為了保障全鎮師生員工健康地學習、工作、生活,促進學校各項工作順利開展,防範安全事故發生,切實有效降低和控制安全事故的`危害,依照上級有關要求及有關法律法規,從我鎮實際出發,特制定本預案。

一、校園安全突發事件處理組織機構。

1、安全突發事件處理指揮機構。

總指揮:

成員:

2、安全突發事件處理隊伍。

(1)搶救處理組:

組長:

成員:

(2)後勤保障組:

組長:

成員:

二、日常安全管理

1、每天值日領導和值日教師要嚴格按照值勤制度,在校門口、學校校園、教學樓走廊等處進行經常性的巡視。

2、禁止在校園教學園踢球、爬牆、爬樓門、滑樓梯欄杆,違者通報批評,對涉及的班級進行日常行為規範扣分。值日教師要注意糾正學生在校園內上述違規現象。

3、凡是學生在校時間,學校安排教師管理,保護學生安全。

4、為防止學生在課間、集會、做操等活動中出現擁擠等其它現象,保證學生有秩序、守紀律地上下樓,當天值日領導、值日教師負責樓道口進行監督、疏導。

5、各班主任要進行遵守秩序、禮貌禮讓、愛護同學的教育,加強學生的自救自護的教育和訓練。

6、學校定期進行安全檢查,學校總務處要不定期的對學校樓道設施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補救、整改。

7、定期不定期對各校進行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消除校園的安全隱患。

8、學校建立安全例會制度,每月工作會議必須對上月的安全工作進行小結,並就下一步安全工作進行部署。全體教師會議根據實際佈置安全工作。

9、建立安全工作台帳制度,按年初制定的學校安全責任分工,各司其責,共同做好安全工作。

三、安全突發事件處理應急預案。

(一)、重大突發事件

1、報警程序:

(1) 當事人所在學校負責人

(2)根據事件需要,經領導同意後報告公安機關,報警立即就近用電話或手機報告110(電話110)。

3、處置措施:

(1) 接報後,校長、值日教師和有關人員迅速趕到現場控制局面。

(2) 組織人員按照程序打電話向領導報告。

(3) 組織領導根據事態嚴重程度,邊處置情況邊向到場領導彙報。

(4) 如有人員受傷,立即送往當地衞生所或就近醫院進行救治。

(5) 如是毆鬥事件,除迅速控制局面、平息事態外,應將雙方主要負責人和有關人員帶離現場,其餘人員驅散。

(6) 如是意外事故,應儘快組織人員搶救,將受傷者送往醫院搶救。

(7) 如是社會人員來校鬧事且較為嚴重的,須立即撥打公安“110”。

4、注意事項。

(1) 各級領導遇事一定要冷靜,果斷採取措施。

(2) 處理羣體性 事件的原則是:迅速平息、減輕傷亡、保護學生、控制事態。

校園安全事件應急預案5

為確保校園網安全有序平穩運行,保證校園網絡信息安全和網絡安全,更好的服務於學校的教育教學,為及時處置校園網信息網絡安全事件,保障校園網作用的正常發揮,特制定本預案。

一、信息網絡安全事件定義

1、校園網內網站主頁被惡意纂改、交互式欄目裏發表反政府、分裂國家和色情內容的信息及損害國家、學校聲譽的謠言。

2、校園網內網絡被非法入侵,應用計算機上的數據被非法拷貝、修改、刪除。

3、在網站上發佈的內容違反國家的`法律法規、侵犯知識版權,已經造成嚴重後果。

二、網絡安全事件應急處理機構及職責

1、設立信息網絡安全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負責信息網絡安全事件的組織指揮和應急處置工作。

2、學校網格安全領導小組職責任務

(1)、監督檢查各教研組處室網絡信息安全措施的落實情況。

(2)、加強網上信息監控巡查,重點監控可能出現有害信息的網站、網頁。

(3)、及時組織有關部門和專業技術人員對校園網上出現的突發事件進行處理並根據情況的嚴重程度上報有關部門。

(4)、與市公安局網絡安全監察部門保持熱線聯繫,協調市公安局網監處安裝網絡信息監控軟件,並保存相關資料日誌在三個月以上。確保反應迅速,做好有關案件的調查、取證等工作。

三、網絡安全事件報告與處置

事件發生並得到確認後,網絡中心或相關科室人員應立即將情況報告有關領導,由領導(組長)決定是否啟動該預案,一旦啟動該預案,有關人員應及時到位。

網絡中心在事件發生後24小時內寫出事件書面報告。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事件發生時間、地點、單位、事件內容,涉及計算機的IP地址、管理人、操作系統、應用服務,損失,事件性質及發生原因,事件處理情況及採取的措施;事故報告人、報告時間等。

學校網格安全領導小組成員承擔校內外的工作聯繫,防止事態通過網絡在國內蔓延。

網絡中心人員進入應急處置工作狀態,阻斷網絡連接,進行現場保護,協助調查取證和系統恢復等工作。對相關事件進行跟蹤,密切關注事件動向,協助調查取證。

有關違法事件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四、一般性安全隱患處理:

學校網絡信息中心配備了正版-防火牆軟件和瑞星防病毒軟件,及時升級,及時清除殺滅網絡病毒,檢測入侵事件,將向管理員發出警報,管理員將在第一時間處理入侵事件,並報有關部門。對來往電子郵件及網絡下載文件用防病毒軟件軟件過濾,確保不被木馬類病毒侵入並在無意中協助傳播病毒。

管理員對定期檢查設備的運轉情況,做好設備維護記錄,保證設備高效穩定的運行。學校重要計算機出現硬件設備故障,管理員將在第一時間啟用數據備份,保證數據不丟失,保證網絡的正常運行。

校園安全事件應急預案6

近期,福建、廣東、江蘇等地學校、幼兒園連續發生惡性刑事案件,令世人震驚。不可預知的安全事故正在挑戰學校安全防範工作的極限。為強化學校安全工作運行機制,提高學校應急速度,確保意外事件發生後能夠統一指揮、有條不紊地展開救援工作,切實維護師生人身安全和校園校產安全,使各類損失降低

到最低限度,根據玉門市委、政法委《關於加強學校、幼兒園及周邊安全工作的緊急通知》、教育局《關於進一步加強中國小幼兒園安全保衞工作的緊急通知》,結合《中國小安全工作條例》的有關要求和學校安全工作實際,特制訂《花海學區學校安全應急預案》。

一、成立學區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學校安全工作。

組 長: 聯繫電話:

副組長: 聯繫電話:

成 員:中學中層領導、各國小校長、幼兒園園長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負責辦公室工作。辦公室電話:

職責:(1)具體負責全學區的突發安全事故的應急工作;

(2)組織落實應急預案的實施工作,檢查指導各學校預案的制定和實施情況;

(3)及時向鎮黨委、政府及教育局做出災情彙報。

二、各校及幼兒園成立突發安全事故應急小組,指揮和組織突發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理工作,應急工作領導小組內設四個組:

1、綜合協調指揮組

職責:(1)全面指揮協調應急救援工作;

(2)組織落實應急領導小組交辦的其它工作。

2、現場處置組

職責:(1)迅速查明事故的性質、類別、影響範圍等基本情況,制定救援方案;

(2)具體制定並實施防止事故擴大的安全防範措施;

(3)統一組織施救隊伍開展具體工作。

3、後勤保障組

職責:(1)統一指揮後勤保障隊伍;

(2)籌措調集應急工作所需的物資和資金;

(3)做好事故緊急善後處理工作。

4、宣傳報道組

職責:負責宣傳報道和材料的整理與上報工作。根據安全應急事故的要求,應急領導小組的全體成員可以隨時調集人員,調用物資及交通工具,各老師必須全力支持和配合。

三、學校突發安全事故種類。

學校突發安全事故包括自然災害安全事故、火災安全事故,用電安全事故,教育教學活動安全事故,交通、行路安全事故,危險藥品安全事故,工程建設、危房安全事故,特種設備安全事故,校園內嚴重踩踏的事故,外出大型活動安全事故,外來暴力侵害事故,食物中毒安全事故,流行傳染疾病安全事故,寄宿生住宿安全事故。

四、安全事故報告及處理程序。

1、報告制度實行校長一把手負責制。

2、學校發生或接到突發安全事故後,知情者必須在第一時間內向學區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報告,並及時向公安、交警、衞生、消防等相關部門報案請求援助。學區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學校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本着“先控制,後處置,救人第一、減少損失”的原則,果斷處理,積極搶救,指導、組織現場人員離開危險區域,保衞學校貴重物品,維護現場秩序,做好事故現場保護工作,上報學校突發安全事故有關材料,做好善後處理工作。

3、學校第一責任人接到突發安全事故報告後,根據事故情況在2小時內及時向上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彙報,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在最短的時間內到達事故現場,組織搶救和善後處置工作。

4、校內報告程序:事發當事人或目擊者→班主任→學校突發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成員→校長→學區辦公室→市教育局。

5、對緩報、瞞報、延誤有效搶救時間而造成嚴重後果的將追究責任。

五、安全事故應急處理預案。

(一)自然災害安全事故

1、學校要加強對校舍、周邊排水渠道等的檢查和維護。在灌溉期內實行學生路隊值班制度。

2、學生上下樓梯時輕腳慢步,要按樓梯上劃定的分界線上下靠右,並且每層要有專人指揮。

3、不允許學生隨便攀爬樓欄杆,不在樓檐子上追逐打鬧。

4、如果發生踩踏,學校領導要親自指揮疏散學生,把踩傷學生及時護送醫院急救。

5、採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後處置工作。

(二)外出大型活動安全事故

1、學校組織外出大型活動必須申報上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經同意後才能實施,學校組織的外出大型活動要規範操作,制定周密的'安全預案,並簽訂安全責任書。

2、事故發生後,學校迅速搶救受傷師生,及時將事故信息報上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

3、及時向鎮派處所、鎮衞生院報告,請求援助,保護事故現場。

4、採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後處置工作。

(三)外來暴力侵害事故

1、學校外來的未經允許強行闖入校園者,當天值日人員不得放行,應及時將闖入者驅逐出學校併發出警告。

2、校內發現不良分子襲擊、行兇等暴力時應先制止、制服,同時及時向鎮派處所、鎮衞生院報告,請求援助。

3、對受傷師生迅速救治。

4、採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後處置工作。

(四)食物中毒安全事故

1、教育學生不亂吃零食。

2、積極協助衞生機構救助病人。

3、發現師生有中毒症狀後,立即停止學校食堂的生產經營活動,立即向學區及鎮衞生院報告,請求援助。並上報有關信息。

4、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可能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和原料、工具、設備和現場。

5、配合衞生防疫部門的調查,如實提供有關材料和樣品。

6、採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後處置工作。

(五)流行傳染病安全事故

1、學校發現有傳染病症狀的學生,應立即通知家長將患病學生帶到醫院檢查就診,有傳染病的教師不得帶病上班,凡患有傳染病的師生須經醫院診斷排除傳染後才能返校。

2、學校發生特殊傳染病,要迅速隔離觀察,及時向學區及鎮衞生院反映並請求援助,通知患病師生的家長和親屬,送定點傳染病醫院診治。

3、學校對傳染病人所在的教室和涉及的公共場所進行及時的消毒,對與傳染病人密切接觸的師生進行隔離觀察,防止疫情擴散。

4、及時將發現的疫情向衞生防疫部門、上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報告,並做好病人的跟蹤調查記錄工作。

(六)寄宿生住宿安全事故

1、實行學生寢室24小時值班制度,加強夜間巡邏。嚴禁來客到學生宿舍留宿。

2、值班人員發現非法分子闖入或者其他危及到住宿生生命、財產安全的事故,要及時組織住校教師和學生救援,並通知學校領導和鎮派處所。

六、其它事項

1、各學校都要按本預案精神,成立相應的領導機構,結合本校實際,制訂應急預案,報學區領導小組辦公室。預案務必細緻,具有操作性,責任到人,分工明確,實行學校主管領導責任首任制。

2、發生地震災害時,按花海學區地震應急預案執行。

3、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