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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急物資採購方案(通用13篇)

為了確保事情或工作科學有序進行,就常常需要事先準備方案,方案是解決一個問題或者一項工程,一個課題的詳細過程。方案應該怎麼制定才好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應急物資採購方案,歡迎閲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應急物資採購方案(通用13篇)

應急物資採購方案 篇1

新冠肺炎疫情發生以來,街道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為保障疫情防控物資需求,特制訂如下方案。

一、加強領導,統籌多方資源。對於疫情防控的專用物資(口罩、防護服、額温槍、消毒用藥水及器械等),要多渠道籌集,加大應急儲備物資採購、申請上級應急物資調撥、統籌社會捐贈物資。

二、使用財政性資金採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應急物資的,可以實行緊急採購。

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應急物資採購的主體責任由街道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其他單位和個人不得干預採購單位依法採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應急物資。

四、為了規範政府採購行為,本方案僅限於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的防護用品、額温槍(含體温計)、消毒藥、消殺設備、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應急物資的採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宣傳資料打印和製作,其他採購仍按照政府採購相關規定執行。

五、考慮疫情防控期間的特殊性,所有采購物資的清單,由街道班子會議根據當時的實際市場價格形成會議紀要。

應急物資採購方案 篇2

一、制定背景

根據國家2020年度地震趨勢會商會把遼蒙交界地區確定為全國地震重點危險區,各地區都要有一定量的自身儲備。按照自治區防震減災應急準備工作檢查組的要求,為進一步落實我旗防震減災應急準備工作,特制定奈曼旗抗震救災應急物資緊急採購工作方案。

二、制定過程

在《工作方案》制定過程中,我們將此《工作方案》與奈曼旗抗震救災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進行了充分的溝通,對所需物資採購方式、數量、種類等進行了廣泛的徵求意見,旗政府辦公室法制科對《工作方案》的合法性也進行了審核監督,確認可行。

三、主要內容

(一)基本情況、核定標準、所需數量

1.奈曼旗大沁他拉街道主城區現有人口7.2萬人,居民户數2.5萬户,按照受災且需集中安置的人數為3600人計算。

2.根據《破壞性地震應急條例》有關規定,確定將受災羣眾集中安置在應急避難場所共10天,物資需求量按每人每天應急糧食1公斤、應急飲用水2公升、帳篷一頂可住5人(按8人折算)、每人一張摺疊牀、一牀棉被計算。

3.初步按集中安置受災羣眾3600人,至少儲備10天的應急物資估算。

應急物資:棉帳篷450頂(8人/頂),棉被3600牀,摺疊牀3600張,強光手電筒(照明)720個,哨子(報警)100個,收音機(救援信息)100台。

應急食品、飲水等:方便食品3.6萬公斤,礦泉水7.2萬公升,驅蚊蟲藥物(噴霧瓶裝)720瓶。

應急藥物:消毒酒精(75%)720瓶。

(二)現有物資及採購計劃

1.奈曼旗救災物資儲備庫,現有儲備物資目錄為:棉帳篷275頂,單帳篷90頂,摺疊牀255張,棉被2634牀,棉衣270件,棉大衣556件,單衣531件,遠光手電筒33個(防汛用),發電機3台。奈曼旗2020年防汛抗旱物資儲備需求計劃:已購買強光手電筒200個。奈曼旗紅十字會相關救災物資儲備情況:棉帳篷38頂,單帳篷69頂,棉被23牀,摺疊牀30張。

2.緊急採購計劃(總計622.4萬元)

由旗發改委詢價並招標採購(合計62.05萬元):摺疊牀3300張,棉被950牀,強光手電筒(照明)520個,哨子(報警)100個,收音機(救援信息)100台。

由旗商務局負責與大型超市簽訂應急供應協議(合計559.44萬元):方便食品3.6萬公斤,礦泉水7.2萬公升,驅蚊蟲藥物(噴霧瓶裝)720瓶。

由旗衞健委負責與疾控中心簽訂應急供應協議(0.864萬元):消毒酒精(75%)720瓶。

(三)抗震救災專項預算及預算計劃表

1.財政要將抗震救災專項資金列入年度預算。

2.緊急撥付給旗發改委62萬元。確保緊急採購奈曼旗抗震救災應急物資,及時進行物資儲備。

3.預留應急物資儲備資金560萬元。預留559萬元,給旗商務局待進行災民集中安置時應急使用;預留1萬元,給旗衞健委待進行災民集中安置時應急使用。

應急物資採購方案 篇3

一、健康風險判定標準

根據居民近期旅行史或居住史、目前健康狀況、病例密切接觸史等判斷其傳播疾病風險,將居民劃分為三類:

(一)高風險人員。來自疫情防控重點地區和高風險地區的人員;確診病人;疑似病人;正在實施集中隔離醫學觀察的無症狀感染者;正在實施集中或居家隔離醫學觀察的密切接觸者;其他需要納入高風險人員管理的人員。

(二)中風險人員。來自疫情中風險地區的人員;有發熱、乾咳、氣促、呼吸道症狀的人員;實施居家觀察未滿14天的治癒出院確診病人;解除醫學隔離未滿14天的無症狀感染者;其他需要納入中風險人員管理的人員。

(三)低風險人員。來自疫情低風險地區的人員;高風險、中風險人員以外的人員。

二、管理措施

(一)高風險人員。來自疫情特別嚴重的湖北省的人員應當自到達目的地開始實行集中隔離醫學觀察14天。

來自其他高風險地區的人員應當自到達目的地開始實行集中或居家隔離醫學觀察14天。

確診病人、疑似病人應當在具備有效隔離條件和防護條件的定點醫療機構隔離治療至符合出院標準。

無症狀感染者應當實行集中隔離醫學觀察14天,原則上連續兩次標本核酸檢測陰性(採樣時間至少間隔1天)後可解除隔離。

密切接觸者應當實行集中隔離醫學觀察,不具備條件的地區可採取居家隔離醫學觀察,醫學觀察期為與病例或無症狀感染者末次接觸後14天。

相關機構和社區負責對高風險人員進行嚴格管控。

(二)中風險人員。來自疫情中風險地區的人員應當自到達目的地開始居家隔離醫學觀察14天。

治癒出院的確診病人、解除集中隔離的無症狀感染者應當居家隔離醫學觀察14天。

中風險人員應當嚴格落實居家隔離醫學觀察要求,自覺接受社區管理。

(三)低風險人員。體温檢測正常可出行和復工。

三、健康認證申領

居民可通過申領個人健康碼、健康通行卡等健康認證滿足出行和復工需要。

(一)個人健康碼申領。已建立個人健康碼管理平台的地區,居民通過網絡平台進行個人健康碼申領,系統自動按照健康風險高低審核生成紅、黃、綠等三色“健康碼”。孤寡老人、遠郊農村人員等沒有條件通過網絡平台申領的人員,可由社區人員負責代為申領並生成紙質“健康碼”(有效期14天)。

(二)健康通行卡申領。不具備條件建立個人信息碼管理平台的地區,居民自行填寫個人健康申報表(各地根據實際自行設計申報表樣式),符合低風險人員條件的,經社區(村)審核通過,發放加蓋社區(村)公章的健康通行卡(有效期14天)。

應急物資採購方案 篇4

“四早”(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是傳染病防控的重要手段。為有效推動“四早”落實,助力新冠肺炎疫情殲滅戰,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預案,結合新冠肺炎疫情特點和發展趨勢,在總結前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經驗教訓基礎上,制定本技術方案。

一、早發現、早報告

為進一步提高早期發現病例的能力,各省(區、市)應當設立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監測網絡,該監測網絡成員單位包括各級各類醫療機構和疾病預防控制機構。

(一)病例監測報告。

1.監測對象:發熱(體温大於37.4℃),伴上呼吸道症狀,有可疑接觸史或旅行史者。

2.監測時間:截至2020年12月,各級各類醫療機構和疾控機構每日開展病例監測排查工作。

3.監測地點:所有門急診、發熱門診和住院病房等相關診室均開展病例監測工作。

4.標本採集及實驗室檢測:醫療機構採集病例臨牀標本(詳見《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五版)》標本採集與檢測部分),送當地指定的疾控機構或醫療機構或第三方檢測機構實驗室進行檢測。承擔檢測工作的機構接到標本後應當立即開展檢測,24小時內完成並反饋檢測結果。

5.環境標本監測和血清流行病學調查:根據實際需要適時開展。

6.流行病學調查:疾控機構接到病例報告後應當立即開展流行病學調查,並於24小時內完成。同時,快速追蹤密切接觸者,防止疫情蔓延。

7.病例報告:醫療機構發現病例後立即進行網絡直報,疾控機構接到報告後應當立即調查核實,並於2小時內完成三級確認審核。無網絡直報條件的填寫傳染病報告卡並在2小時內寄送疾控機構,由疾控機構進行網絡直報。醫療機構需在24小時內,根據實驗室檢測結果,結合病情進展及時對病例分類、臨牀嚴重程度對網絡直報病例進行訂正。

(二)聚集性疫情監測報告。疾控機構接到聚集性疫情報告後2小時內在突發公共衞生事件報告管理信息系統進行網絡直報,同時報告當地衞生健康行政部門,由當地衞生健康行政部門立即報告當地人民政府,同時報告上級衞生健康行政部門和國務院衞生健康主管部門。

(三)社區疫情監測。聯防聯控、羣防羣控,基層社區(村)、單位實行網格化管理,做好轄區和單位內人員往來摸排、健康監測登記和體温監測,發現可疑病例及時向附近的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或者醫療機構報告。

(四)單位和個人監測。鼓勵單位和個人發現新冠肺炎病人或疑似新冠肺炎病人時,及時向附近的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或者醫療機構報告。新冠肺炎病人或疑似新冠肺炎病人拒絕配合的,依據《傳染病防治法》中乙類甲管類條款,可強制執行。

二、早隔離、早治療

(一)隔離醫學觀察及密切接觸者管理。各省份應當設置集中醫學隔離觀察點。發現相關病例後,立即採取隔離措施,追蹤密切接觸者,落實可疑病例就地醫療救治和疫情防控的屬地化管理,防止疫情擴散蔓延。同時,做好醫務人員防護措施,嚴防院內感染。縣(區)級衞生健康行政部門會同相關部門組織實施密切接觸者追蹤和管理,應當根據密切接觸者管理方案(第五版)明確解除隔離標準。

(二)醫療救治。各省份指定定點收治醫院,併成立醫療救治專家組,在出現病例後,指導收治醫院做好醫療救治工作,推進醫療救治關口前移,提早提供醫療服務,加強對輕症患者的醫療救治,減少輕症向重症的轉化,重點加強重症病例救治,降低病死率。各醫療機構根據《診療方案》對病人進行分類治療,採用對症和支持治療、抗病毒、抗炎、中西醫結合等方法綜合施治,對符合解除隔離和出院標準的病人及時安排解除隔離或出院。

應急物資採購方案 篇5

根據三級腫瘤醫院評審標準實施細則,為應對醫院應急物資需要,保持適宜的物資存量,及時有效供應物資,制定應急物資採購預案。

一、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本院後勤應急物資的採購工作。

二、工作原則

1、健全制度,科學預警。

完善物資儲備應急預案體系,為物資儲備應急處理工作提供系統、科學的制度保障,提高防範突發事件的意識,及時進行分析預警,並做好物資供應響應工作。

2、統一管理,分類負責。

物資科對其管轄的後勤物資實行統一管理,分類負責,落實各類物資應急責任制,明確責任人及職責權限。

3、常備不懈,確保供給。

物資科工作人員要做好應對突發事件的思想準備、預案准備、機制準備和工作準備,做到品種適宜、質量可靠、數量充足、常備不懈,確保應急物資之需。

4、協調配合,快速反應。

物資科應對突發事件時,要與相關部門密切協調配合,做到信息及時準確傳遞,應急處置工作反應靈敏、快速有效,保證應急物資調得出、用得上。

三、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1、物資科應急協調指揮小組:

組長:孫福元

副組長:王鴻鵠

組員:申文君、王玉山、馬世偉、賈莉芳、張士勛、張剛、楊超、張宇鵬、

王娜、王豪駿、曹金華、李苗、陳彪、於江濱、尹皓

2、協調指揮小組職責:

(1)組織信息收集、傳遞、通報工作,向上級彙報應急處理方案

(2)決定啟動和終止本預案

(3)決策應急物資調動、投放等重大處置措施

(4)對應急物資的投放、使用、效果進行總結、評估,提出相關意見和建議

(5)協調相關部門工作

(6)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四、物資準備和賬目處理

1、與供應商聯繫時,若醫院方臨時急需貨物,供應商應優先組織準備,#限度按時保證醫院方的需要。

2、各庫房負責人按需制定計劃,申購儲備應急物資。

3、臨牀急需物資,在規定時間內直接送達科室。

4、對應急處理的物資及時進行賬務處理。

5、對庫存應急物資及時進行補充,並及時利用和有效週轉。

6、防止應急物資發生浪費或短缺問題。

7、建立應急物資儲備清單,每月盤點應急物資庫存,保證應急物資充足有效。

應急物資採購方案 篇6

為堅決貫徹落實上級關於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要求,積極發揮應急協調作用,有效預防、及時控制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事件的危害,根據《義烏市應急管理局義烏市商務局關於建立救災物資儲備使用管理聯動機制的通知》(義應急[2019]50號)文件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適用範圍

本工作方案適用於中央、省級調撥救災物資和市級救災物資的採購、儲備、調撥和緊急配送等工作。

二、工作原則

強化制度建設,確保儲備物資品種齊全、數量充足、質量良好、保障有力。強化工作聯動,確保應急救援和災害救助所需物資得到及時、高效地調運配送。

三、工作內容

成立應急救災物資保障工作小組。

組長:成偉、董慶

成員:吳海鴻、劉海濤、俞思劍、龔麗詩

實時動態掌握我市救災物資儲備情況,提出救災物資的儲備需求。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有關指示,決定動用中央、省下撥和市級救災物資,並向市商務局及物資接收地發出調撥、接收指令(包括救災物資品種、數量和接收地點等)。協調組織救災物資供應、發放、儲備,積極配合協同應對處理新冠肺炎疫情。

應急物資採購方案 篇7

一、目的

為了有效確保醫院物資的供應,預防因物資的短缺引起的意外事故,制定本預案。

二、適用範圍

桂林醫學院第二附屬醫院後勤物質緊急採購。

三、應急措施

1.建立可靠的物資供給信息網絡,與供應商簽訂供貨協議,應急物資由供貨方迅速、快捷提供。並有備用供應商。

2.根據各部門提出的應急物資需求計劃,採取“先支後報”的方式應對突發事件。

3.統一調撥採購應急物資,在保證物資質量和交付時間的前提下,以不高於市場平均價進行採購。

4.對採購回的應急物資,相關部門負責該物資的驗收及辦理驗收和交接手續,確保採購物資的種類、規格、數量、質量交付時間等準確無誤,符合要求。

5.緊急採購活動結束後,由上級機構監督管理機構對有關部門遞交的應急採購相關憑證進行審核,審核通過後辦理入賬結算手續。

應急物資採購方案 篇8

為做好疫情防控期間各項工作,保障學校政府採購正常開展,特制定疫情防控期間政府採購工作方案。

一.政府採購方式及程序

(一)緊急採購用於疫情防控的貨物、服務和工程類項目,按照黔財採[2020]1號文件精神及學校有關規定執行。

(二)正常開展政府採購工作,嚴格按照貴州省及學校已規定的採購方式及程序開展采購活動,不得借疫情防控項目採購而搭車採購其它貨物、服務和工程。

(三)各採購立項部門在疫情防控採購工作結束後,應做好相關採購項目的檔案材料整理和統計,及時到學校政府採購領導小組辦公室完成採購項目書面備案(備案資料:立項資料、成交單位的工商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或授權書及被授權人身份證等資料)。

二.疫情防控期間採購防控管理

(一)招投標文件的製作。在招標文件中加入學校疫情防控有關規定的內容條款;投標供應商的投標文件要對疫情防控的有關條款作出書面承諾。

(二)疫情防控期間校內組織的採購,投標供應商報名採取現場報名和線上報名相結合,以線上報名為主。

(三)貨物、服務和建設工程,直接關係師生的生命安全,學校政府採購領導小組辦公室會同各採購立項部門加強採購質量管理,在確保採購時效的同時,提高採購資金的使用效益,保證採購質量。

(四)對於在校園開展采購活動的項目,參與活動的相關人員須按學校規定做好有關防疫準備工作,全力保障現場防控安全和交易活動順利進行。

1、投標供應商報名

投標供應商參與項目報名以線上報名為主。報名資料中供應商需提交參加採購活動中遵守學校關於疫情防控的有關規定及參與採購活動人員符合貴州省及學校進校人員有關要求的書面承諾。報名結束後,資產管理處給報名合格的供應商發放電子的報名回執,作為供應商踏勘現場和到校參加採購活動的憑證。

2、投標供應商進入校園參加踏勘、開標等採購活動。

投標供應商代表需進校參與踏勘、採購活動時,須遵守學校疫情防控期間外來人員進校的相關規定。為避免人員交叉感染,參加採購活動的投標供應商只允許1名代表進入校園,投標供應商應充分考慮疫情期間各項防控措施可能對採購活動造成的影響,做好預案,保證準時到達指定場地參加採購活動。

3、投標供應商遞交投標文件及投標保證金

投標供應商代表應提前做好投標文件及投標保證金裝訂、密封、消毒保管工作,投標供應商將投標文件和投標保證金遞交到指定位置,由校方工作人員進行消毒。

4、評審場地的管理

疫情期間,將雲潭南路校區行政樓7樓會議室作為校內組織開展采購活動固定的評審場所,各項目採購活動開始前半小時,由資產管理處書面通知後勤處對評審場地內所有設施進行消毒和管理,採購活動結束後再次進行消毒。評審場地內應保持環境清潔,每日通風3次以上,每次20-30分鐘,項目評審期間不得開啟空調。

5、項目評審人員及工作人員管理

項目評審人員及工作人員按學校有關規定進入校園,在政府採購活動中注意保暖,進入評審場地前洗手消毒,應全程佩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避免因文件資料傳遞翻閲出現交叉感染。評審過程中,人員間隔1米以上,儘可能減少近距離交流,評審人員及工作人員如出現口罩、手套損壞,應及時報告進行更換。項目評審結束後,評審人員應帶走個人用品,用過的口罩和一次性手套按要求進行丟棄。

6、採購活動過程管理

在評審過程中,如參加採購活動的人員出現發熱、咳嗽、乏力等症狀,採購組織部門立即按照學校有關方案、預案啟動相關應急工作,包括採取緊急措施就地隔離,封閉評審現場、禁止人員出入,及時聯繫定點醫院將病人轉運到定點醫院就診,同時向轄區防疫主管部門報備,按照要求有序撤離現場,做好現場的消毒殺毒工作。參加採購活動的全部人員必須無條件配合執行。

7、評審人員餐食管理

項目評審過程中任何人不得在場地內進食和吸煙,儘可能的減少在評審場地內飲水的次數。校內評審人員及工作人員按學校疫情期間就餐規定進行就餐,投標供應商自行解決就餐問題。就餐儘量安排在評審結束後進行,就餐人員應保持適當間隔就餐或自行在辦公室就餐。

8、成交供應商的管理

成交供應商在簽訂合同、供貨、項目建設和工程施工期間的校園防控工作由採購立項部門負責。

應急物資採購方案 篇9

受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響,春節假期延長、企業復工推遲、人員返城受阻等多種因素疊加,城鄉居民生活必需品供應保障任務艱鉅繁重。為堅決貫徹中央、省、市有關安排部署,穩妥有序做好全縣生活必需品生產供應保障工作,穩定市場,防止我縣生活必需品價格總水平過快上漲,保障人民羣眾日常生活需求,根據國家和省、市有關要求和全縣重要生活必需品生產和流通資源、商品供應和流轉狀況,借鑑市場調控的成功經驗,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統一思想、提高站位,充分認識做好生活必需品供應保障、穩定社會預期工作的重要性

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治和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穩價工作,省、市兩級多次強調、安排部署。面對疫情防控的嚴峻形勢,要進一步落實好“菜籃子”縣長負責制,堅持底線思維和問題導向,層層壓實責任,全縣各有關單位和部門要切實提高政治站位,從戰略和全局的高度出發,切實增強緊迫感和責任感,以“疫情就是命令、保供就是責任”的政治自覺,全力以赴、千方百計組織實施好生活必需品市場保供穩價工作。

二、建立工作領導小組,確保供應保障工作有序進行

我縣重要生活必需品供應保障工作由縣委常委白俊清主管,縣發展和改革局、縣商務局、縣財政局、縣工業和信息化局、縣交通運輸局、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及相關職能部門按照分工負責、協調聯動的要求,做好該項工作,縣發展和改革局負責對全縣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保障的統籌安排和協調處置。

三、建立重要商品儲備和應急制度

重要生活必需品涉及千家萬户,事關社會安定,人民安寧,要根據中央、省、市有關重要指示和要求,借鑑先進管理經驗,建立重要生活必需品儲備制度和應急預案,完善監測手段和方法,確保調控做到“儲得住,調得出,用的上”,應急調控做到“判斷準確,啟動及時,操作順暢,監管到位”,確保我縣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不脱銷,不斷檔。

四、工作要求和保障措施

(一)加強市場監測,嚴格執行日報制度。縣發展和改革局會同縣商務局進一步加強對轄區內生活必需品供銷及儲備情況的監測,密切關注商場、超市、批發市場生活必需品的市場動態,及時分析預判市場供應及價格走勢,提早謀劃突發應對措施;選擇大型農產品批發市場、大型綜合超市、大型商場等經營重要生活必需品重點保供骨幹企業作為監測對象,督促企業嚴格執行日報制度,及時、準確、真實地上報每日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求情況。縣發展和改革局要重點掌握白麪、大米、小米、食用油、食鹽、各種肉食品、雞蛋、蔬菜等商品的購進、銷售、儲備、價格等情況。

(二)加強貨源組織,確保物資儲備供應充足。縣發展和改革局要及時指導轄區內商場、超市、批發市場等企業加大與生產種植基地大户等供應單位的對接力度,加強貨源組織,積極拓寬貨源渠道;要指導企業克服困難、加大采購、備足庫存,保證備貨足、不脱銷、不斷檔,確保“菜籃子”、“米袋子”有效供給。

(三)加強市場監管,確保物價平穩。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要指導重點保供骨幹企業積極帶頭、誠信經營,不囤積居奇、哄抬物價,嚴格依法經營,切實履行社會責任;要加強對生活必需品市場的巡查指導和干預,及時發現和堅決打擊惡意炒作、哄抬物價等行為,確保物價穩定在合理區間。

(四)加強跟蹤指導,及時幫助企業解決困難問題。縣發展和改革局會同縣商務局、縣工業和信息化局加強對企業的跟蹤指導,及時瞭解解決企業運營中存在的物資調運、員工到崗等方面困難問題;縣交通運輸局和縣公安局交警大隊要主動協調建立生活必需品運送“綠色通道”,為糧油、肉蛋、蔬菜等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普通道路運輸上提供通行便利,各鄉(鎮)人民政府和村委會要為直採企業和車輛出入農村採購運輸提供方便,解決好物流配送車輛和相關保障市場供應員工的通行問題。

(五)加強科學籌劃,提高應急保供能力。縣發展和改革局會同縣商務局要提早籌劃、提早考慮,做好應對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可能出現的不穩定情況,積極聯繫協調儲備單位和企業加大生活必需品的應急儲備,着力提高市場應急能力,遇有生活必需品供應緊張或斷檔情況發生時,能及時“調得出,補得上”。

(六)做好輿論宣傳,把握正確引導。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引導廣大消費者理性對待市場和價格波動。縣發展和改革局協調縣網信辦、縣廣播電視台和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積極開展正面宣傳,通過網絡、電視、微信公眾號等多種渠道及時向社會傳遞肉蛋供給有保障、農食產品供應充足、物價水平總體平穩等信號,消除羣眾恐慌情緒,引導羣眾保持理性,不信謠傳謠、不恐慌跟風、不扎堆搶購,防止和平抑市場炒作,確保疫情防控期間保供措施到位,市場平穩有序。

應急物資採購方案 篇10

為認真貫徹落實關於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決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堅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特制定疫情防控期間重要商品和物資保供穩價工作方案。

一、充分認識做好疫情防控期間重要商品和物資保供穩價工作的重要意義

加強重要商品和物資保供穩價關係到人民羣眾的基本生活,更關係特殊時期社會和諧穩定,對有力有序防控疫情具有重要意義。各科室要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疫情防控期間市場保供穩價工作作為當前一項重要政治任務,組織實施好相關工作,全力以赴保持市場價格基本穩定。

二、主要工作任務及任務分工

強化價格監測預警。

在落實好重要民生商品市場價格“日監測、日分析、日報告”制度基礎上,密切關注口罩、消毒殺菌用品、抗病毒藥品等防控應急物資市場供應和價格動態。加強預測預警分析,加大監測頻次,提升價格監測信息公開頻率,及時發佈各類監測預警信息,合理引導市場預期。加大市場巡視力度,如遇重大價格變動等異常情況,及時處置,並第一時間向委領導送有關情況。

強化供求調度。

會同有關部門做好糧油肉蛋菜等生產生活物資以及口罩、消毒殺菌用品、抗病毒藥品等防控應急物資供求調度、產銷銜接等工作,一旦發生貨源短缺或短暫脱銷,全力配合相關部門指導企業及時補充貨源,保障市場供應。配合商務部門繼續做好儲備凍豬肉投放工作,全力保障醫院、學校等重點單位豬肉市場供應不斷檔、不脱銷,充分發揮凍豬肉投放的市場調節作用。

強化困難羣眾基本生活保障。

落實好社會救助和保障標準與物價上漲掛鈎聯動機制,在全市統一啟動物價上漲聯動機制後,及時足額發放價格臨時補貼,緩解物價上漲對困難羣眾基本生活的`影響。

強化市場價格監管。

協同市場監管部門加強市場價格秩序維護,加密市場巡視頻次,擴大巡視範圍,特別是及時發現防控應急物資銷售等環節存在的問題,及時協調解決涉價問題。配合相關部門開展聯合執法,依法從嚴快處捏造散佈漲價信息、囤積市場供應緊張的防疫用品、大幅度提高銷售價格、串通漲價以及其他違反價格法律法規的行為,及時曝光典型案例,形成震懾,共同維護市場價格秩序。

強化輿情導控。

積極開展正面宣傳,向社會各界傳遞“菜籃子”“米袋子”“油瓶子”等供給有保障、價格總體保持在合理區間等信號,引導羣眾理性消費,消除羣眾恐慌情緒,防止和平抑市場炒作,營造良好價格輿論環境。及時處置各類負面輿情,第一時間澄清虛假信息和不實報道,切實有效杜絕負面輿情產生的“次生災害”。

強化協同配合

統籌好各方資源力量,強化協調配合,努力形成多方參與、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既要深入一線,充分了解重要民生商品產供儲銷情況,做到心中有數;又要積極配合經濟信息、農業農村、商務、醫保等部門,全力做好重要商品和物資生產及市場供應。

三、組織保障

1.成立疫情防控期間重要商品和物資保供穩價工作領導小組,劉木平任組長,李曉燕、王芳、鄧世慶任副組長,王洪波、葉文科、何紹華、週三楊、張雷、王靜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價格監測組、供給保障組,辦公室主任由王芳兼任,王靜為成員;價格監測組組長由鄧世慶兼任,王洪波、何紹華、週三楊為成員;供給保障組組長由李曉燕兼任,葉文科、張雷為成員。

2.嚴把信息關口,及時報送信息。除上級主管部門正常業務外,疫情防控期間價格監測組、供給保障於每日下午2點之前分別將價格監測預測預警信息和供給保障情況報送領導小組辦公室,辦公室彙總整理後按相關要求統一報送。

應急物資採購方案 篇1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應急物資是突發事件應急救援和處置的重要物質支撐。為全面加強我區區級應急物資管理,提高預防和處置事故災難和自然災害應對能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急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自然災害救助條例》《重慶市突發事件應對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及《萬盛經開區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萬盛經開區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等相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應急物資是指應急局管理並用於安全生產事故和自然災害救援救災的各類裝備、設備、工具、生活保障物資等。

區級應急物資來源為:本級購置、上級調撥、社會各界捐贈以及其他專項用於安全生產和自然災害應急救援、搶險救災和生活保障的各類物資。

第三條區級應急物資管理堅持“統一規劃、統一採購、統一調撥、統一管理”和“保證急需、節約高效、分類負責、資源共享”的原則。

第四條萬盛經開區救災物資管理中心負責區級應急物資的統籌協調、綜合管理、統一規劃、統一調撥和承擔區級應急物資的驗收、入庫、保管、出庫、監督檢查等倉儲管理工作;應急局各相關科室(直屬事業單位)按照職責分工負責擬定相應行業領域應急物資的儲備規劃和需求計劃,協助做好調撥、使用等工作。

財政局負責區級應急物資採購、儲備、管理和運輸等經費保障以及經費使用監督管理等工作。

第五條區級應急物資主要儲存在區應急物資儲備倉庫,必要時可以委託鎮(街道)代儲。對不易久存的應急物資,可通過協議儲備等方式進行儲備。

第二章物資採購

第六條應急局相關科室(單位)根據安全生產事故和自然災害救援救災工作實際,提出具體的應急物資品種目錄清單,交由救災物資管理中心彙總,報局領導審定後實施。

第七條區級應急儲備物資的採購應根據政府採購相關規定,按以下程序實施:

(一)擬定方案。救災物資管理中心會同辦公室(財務)以及相關科室(單位),根據應急工作需要,提出應急物資採購的品種、數量、規格、金額及採購方式等方案。

(二)報批。救災物資管理中心會同辦公室(財務)將採購方案報應急局領導審批,並按照相關規定編制採購預算,按批覆的預算及政府採購管理辦法組織採購。

(三)組織採購。救災物資管理中心按照《重慶市政府集中採購目錄及採購限額標準》等相關規定程序組織採購,並監督供應商履行合同。

緊急情況下,應急物資採購按照相關規定執行。

(四)物資入庫。救災物資管理中心對需入庫的應急物資及時驗收入庫,並完善資產管理手續。

第三章物資儲備管理

第八條區級應急物資儲備要健全完善倉庫管理制度,建立物資管理台賬,落實入庫和出庫管理程序。對需入庫的應急物資及時驗收入庫,完善相關手續。對儲備物資實行封閉式管理,專人負責,應有防火、防盜、防潮、防鼠、防污染等措施。庫存物資應設有標籤,標明品名、規格、數量、質量、生產日期、入庫時間等,並分類存放,碼放整齊,留有通道,嚴禁接觸酸、鹼、油脂、氧化劑和有機溶劑等。

第九條救災物資管理中心負責區應急物資儲備倉庫管理,代儲(監控)點所在鎮(街道)負責代儲(監控)物資管理,應急物資使用單位負責應急局安排或配備物資的日常管理。各應急儲備物資管理單位應落實倉庫安全責任,並每季度對儲備物資盤庫一次,確保賬賬相符、賬物相符、數量準確、質量完好。

第四章物資調撥(臨時使用)

第十條應急物資調撥(臨時使用)應按照“就近就便、儲新發舊、保障急需”的原則,合理選擇應急物資調撥(臨時使用)地點和品種。災害事故發生後,事發鎮(街道)或使用單位應首先使用本級儲備物資,本級儲備物資不足時,可申請調撥(臨時使用)區級物資。

第十一條區級應急物資調撥(臨時使用)應按下列程序辦理:

(一)申請。鎮(街道)或有關單位嚮應急局提出書面申請。申請調撥填寫《萬盛經開區區級應急物資調撥申請審批單》(附件1);申請臨時使用填寫《萬盛經開區區級應急物資使用申請審批單》(附件2)。

(二)核查。救災物資管理中心根據鎮(街道)或有關單位申請和實際需求,會同相關科室(單位)結合庫存情況,提出應急物資調撥(臨時使用)意見。

(三)審批。

申請調撥應急物資按照資產管理相關要求審批:

1.一次性調撥物資金額在0.5萬元以內(不含0.5萬元),由應急局分管領導審批;

2.一次性調撥物資金額在0.5—2萬以內(不含2萬元),由應急局主要領導審批;

3.一次性調撥物資金額在2—5萬元以內(不含5萬元),召開應急局局長辦公會決定;

4.一次性調撥物資金額在5萬元以上,召開應急局黨委會決定。

申請臨時使用應急物資由應急局分管領導審批。

(四)調運物資。申請調撥(臨時使用)鎮(街道)或有關單位按要求到指定地點領取應急物資。

(五)緊急情況處置。緊急情況下,可以先電話請示,事後及時補辦書面調撥(臨時使用)手續。

應急局也可根據應急工作需要和實際需求,直接向鎮(街道)或有關單位分配調撥區級應急物資。

調撥物資為固定資產的,按照《萬盛經開區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處置實施辦法》(萬盛財企發〔2020〕16號)的規定及時進行資產劃轉。

第十二條鎮(街道)或有關單位在使用區級應急物資時,如發生數量、質量問題或其他意外情況,應及時協調處理並嚮應急局報告。

第五章使用、回收和報廢

第十三條使用應急物資的鎮(街道)或有關單位負責管理調撥到當地的區級應急物資,並對發放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確保應急物資專項用於救援救災所需,不得挪作他用,不得違法向受災人員收取任何費用。發放和使用應急物資時,應做到賬目清楚、手續完備。

第十四條鎮(街道)或使用單位對應急物資使用者應進行必要的技術指導,要求其妥善保管應急物資,嚴禁轉讓、租借或故意損毀。

第十五條區級應急物資分為回收類物資和非回收類物資。回收類物資是指能夠重複使用的物資,如救援救災裝備、設備、工具,帳篷、摺疊牀、活動板房、移動廁所、淨水設備、照明設備等,其他物資為非回收類物資。對非回收類物資,發放給受災人員使用後,不再進行回收。

申請臨時使用的區級應急物資,使用完畢後由使用鎮(街道)或使用單位進行回收,經維修、清洗、消毒和整理後,根據要求按時送回區應急物資儲備倉庫。救災物資管理中心驗收確認後在《萬盛經開區區級應急物資使用申請審批單》上填寫回收情況,完成應急物資回收。

第十六條對使用完畢後失去使用價值或不能使用並無修復價值的區級應急物資,由物資責任單位進行清點、核實後,按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相關規定辦理報廢手續。

第十七條鎮(街道)或有關單位應及時將應急物資的發放、使用(含受益人員的數量及分佈)情況報應急局。

第六章經費保障

第十八條年度採購區級應急物資所需經費,由應急局納入年度經費預算,並編報採購預算。因自然災害或事故災難需緊急採購區級應急物資的,所需經費由應急局商財政局確定。

第十九條區應急物資儲備倉庫建設與管理、維護等費用由財政局納入年初預算,代儲(監控)點應急物資的日常管理、維護等費用由鎮(街道)或使用單位負責保障。

第二十條本級採購和上級調入我區的應急物資,以及本級接受救災捐贈物資所產生的運輸、裝卸、管理等費用由應急局負責。調往事發鎮(街道)或有關單位的區級應急物資所產生的運輸、裝卸、管理等費用由應急物資使用鎮(街道)或有關單位負責。

第七章監督與處罰

第二十一條應急局應定期對區級應急物資儲備、管理、使用情況進行檢查,並主動接受財政、紀檢監察、審計等部門的監督檢查。

第二十二條因管理不善等人為原因造成區級應急物資重大損毀、丟失的,由物資所在單位追回或賠償,並依據相關規定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第二十三條嚴肅查處挪用、侵佔、貪污區級應急物資行為,對挪用、侵佔、貪污應急物資的相關責任人,按照有關規定追究責任;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八章附則

第二十四條發生公共衞生事件、社會安全事件等突發事件,需要使用應急物資的,參照本辦法執行。

第二十五條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應急物資採購方案 篇12

根據《四川省財政廳關於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實行緊急採購的通知》(川財採【20xx】15號)精神和學校1月25日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領導小組會議要求,為做好我校“新型冠狀病毒”疫情防控工作,學校招投標採購中心就我校疫情防控期間有關防控所需物資制定如下采購方案:

一、緊急採購決策機構:西華師範大學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領導小組。

二、採購小組:由招投標採購中心、計財處、國資處、實驗設備管理處及相關採購需求部門組成緊急採購小組,決定採購環節的事宜。

三、採購需求:由採購需求單位根據防控工作要求提出有關貨物、工程、服務等採購需求,報學校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領導小組審定。

四、採購原則:緊急採購,集體決定。

五、採購方式:採用校內單一來源、競爭性談判和議價等方式進行。

六、供應商的選擇:採購金額較大的採購項目,採取邀請和使用單位推薦等方式由採購小組集體確定供應商;採購金額較小的採購項目,由採購單位直接確定供應商。

七、合同簽訂及履約:由採購需求單位負責。

八、各牽頭單位應加強對採購記錄、採購文件、採購合同、採購票據的管理,留存歸檔備查。

九、上級單位對緊急採購有規定的,按上級單位規定執行。

應急物資採購方案 篇13

為科學、規範、有序地開展新型冠狀病毒疫情的預防控制工作,早期發現新型冠狀病毒疫情,及時採取積極有效控制措施,預防控制疫情傳播、蔓延擴散,保護人民健康和社會穩定。根據興安盟文化旅遊體育局緊急通知要求,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條例》、《國家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方案》、《國家突發公共衞生事件相關信息報告管理工作規範》、《突發公共衞生事件與傳染病疫情監測信息報告管理辦法》和《全國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監測、排查和管理方案》等為依據,制定此方案。

一、組織機構及職責

文化旅遊體育局成立開放景區應對新型冠狀病毒疫情指揮部,下設辦公室。

總指揮:xxx

副總指揮:xxx

成員:xxx

下設辦公室,主任:任結石(文化旅遊體育局綜合辦公室主任)

聯絡人:xx

開放景區應對新型冠狀病毒疫情工作設立協調保障組、景區秩序維護組、宣傳組和日常檢查組等4個工作組。

各組組成及職責為:

1、協調保障組:由於世鵬任組長,由機關辦公室、文化股、文物所和烏蘭牧騎班子成員組成。負責綜合協調內部日常事務工作;負責會議的組織和重要工作的督辦;負責信息的管理工作;負責應急事務的聯繫和協調。負責統籌和協調物資保障工作;協調防控應急等物資供需、運輸等事宜;督促和檢查各項保障措施落實情況;負責保障工作信息的管理。

2、景區秩序維護組。由邢雲福任組長,由旅遊管理股和文化市場管理股人員組成。及時處置與疫情有關的景區突發事件,維護人員穩定;協助有關部門落實強制隔離措施。

3、宣傳組。由劉麗華任組長,成員由黨建辦、藝術股及圖書館、文化館領導班子成員組成。負責疫情防控的宣傳報道和輿論引導工作;協助相關部門宣傳新型冠狀病毒疫情防控知識。

4、日常檢查組。由胡德峯任組長,由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法局人員組成。負責開放景區景點、文化市場的日常巡查監督管理工作;配合應急事件發生時的協調工作;負責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主要防範措施

1、啟動疫情檢查、登記工作,各旅遊景區景點和文化市場人員密集場所都要第一時間做好應急方案,建立工作制度。配備發熱槍,對景區的出入人員進行體温排查,並做好記錄。

2、景區景點要做好外地發熱客源的`檢查工作。禁止接待外地遊客進入景區景點。

3、景區景點和文化市場經營網點都要在醒目位置懸掛橫幅,設置提示牌;在LED屏上滾動播放預防新型冠狀病毒的相關知識,提醒遊客做好預防工作。

4、景區景點要為遊客準備口罩,免費為遊客發放,並叮囑一定要戴好口罩做好預防。

5、除特殊情形,嚴禁組織開展大型活動;

6、做好信息報送工作,從即日起,實行疫情日報告、零報告制度。

7、做好文化旅遊體育局工作人員個人防護工作,配備好口罩等。

8、關閉文化館、圖書館博物館、展覽館等窗口單位。

9、旅行社暫停組織旅遊服務。

10、做好聯絡工作,要加強與盟文化旅遊部門的聯絡,及時掌握最新信息。

三、應急響應

指揮部成員和各組長接到指揮部啟動新型冠狀病毒疫情應急方案指令後,立即啟動本方案,調集本組人員按照分工和職責迅速趕赴景區景點和人員密集場所開展疾病預防控制等應急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