糯米文學吧

位置:首頁 > 範文 > 工作方案

交通事故應急預案(15篇)

在生活、工作和學習中,有時會遇到無法預料的突發事故,為了可以及時作出應急響應,降低事故後果,時常要預先開展應急預案准備工作。那麼你有了解過應急預案嗎?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交通事故應急預案,歡迎閲讀與收藏。

交通事故應急預案(15篇)

交通事故應急預案1

一、目的

為建立健全商漫分公司對於突發性重大交通事故的預警和應急機制,提高對突發事件的處理應變能力,保障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安全,結合本公司實際,特制訂本預案。

二、指導思想

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按照“反應迅速、指揮得力、處理及時”的要求,確保在重大交通事故發生時道路暢通。

三、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商漫分公司所管轄路段內發生的重特大事故、羣體性堵路事件、道路損壞和車輛故障等突發性事件的應急處置反應。對造成安全隱患、發生路產損壞或人員傷亡等交通事故。

四、重大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小組

為了提高交通事故的應急處理能力,最大限度地減少交通事故造成的損失,保障高速公路的安全暢通,分公司特別成立重大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小組:

組 長:分公司經理

副組長:黨委副書記、分公司副經理

成 員:分公司各科室、管理所負責人

值班電話:xxxxxxx

五、應急響應

(一)集羣特大交通事故

1、發現或接到交通事故報案後,迅速組織路政人員趕赴現場,實施救援並及時聯繫交警,維持現場安全,組織現場滯留人員撤離危險區域防止二次事故的發生。

2、如有人員傷亡應及時撥打120急救電話。

3、路政人員應及時將現場情況向上級領導彙報。

4、路政人員勘查現場、查明路產損失情況、判斷直接肇事車輛後,分別作《路政管理詢問筆錄》、《公路路政管理現場勘驗筆錄》、《路政管理違法行為調查報告》等法律條文,經當事人認同後,由其簽字並按手印。

5、必要時,還應找與案件無利害關係者作為證人,取得證言。

6、養護部門在接到路政人員通知後第一時間清理事故現場,在最短的時間內將現場清理完畢。

(二)易燃、易爆、劇毒化學物品的運輸車輛交通事故

1、易燃、易爆、劇毒化學物品的運輸車輛事故上報程序如下:

(1)易燃、易爆、劇毒化學物品的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路面發生交通事故時,路政人員接到報案後,應立即向管理所值班領導和所長彙報,並向路政中隊長彙報。

(2)易燃、易爆、劇毒化學物品的運輸車輛在收費站發生交通事故時,路政人員應立即向值班所領導和所長彙報,監控室接到報告後,應立即錄像。

2、 對於易燃、易爆、劇毒化學物品的運輸車輛發生安全事故時的協調程序:

(1)易燃、易爆、劇毒化學物品的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路面發生交通事故時,路政人員應立即聯繫交警、消防、醫療等部門,積極協調,配合相關部門實施救援。

(2)易燃、易爆、劇毒化學物品的運輸車輛在收費站發生交通事故時,收費人員應立即聯繫路政、交警、消防、醫療等部門,並配合相關部門實施救援。

3、路政人員應及時趕到現場(雨、雪、大霧天氣除外)。

4、路政人員到達現場後,應及時將現場情況向上級領導彙報。

5、維護現場安全,防止發生二次事故。

6、路政人員應及時勘驗現場,採取詢問、繪圖、拍照等形式將路產受損情況調查清楚,完成相關的法律文書,經當事人認同後,由其簽字並按手印。

(三)惡劣氣候下交通事故的處理

1、路政人員接到報案,應及時趕到現場並通知交警。

2、到達現場後,應配合交警部門立即採取措施,擺放安全警示標誌,指揮車輛緩行,防止二次事故的發生。

3、積極搶救傷員,並配合交警維持現場秩序。

4、路政人員勘驗現場,拍照取證製作、填寫法律文書,經當事人認同後,由其簽字並按手印。

5、勘查完現場後,配合交警部門對現場進行清理。

6、路政人員統計路產損失情況,養護部門積極配合並在最短的時間修復被損壞的路產,保證道路暢通及路產的完整性,並準備充足的安全警示標誌牌和反光標誌筒,確保司乘人員及養護、路政工作人員的人身安全。

交通事故應急預案2

一、組織領導

成立公司重特大交通事故應急處置工作專班。

組長:袁虹

組員:許祖國、魏斌、楊麗文、張新華。

日常辦事機構設在公司安運部。

二、任務

負責營運車輛一次性死亡3人以上(含3人)輕傷20人以上、重傷10人以上及車輛嚴重損毀等特大交通事故的應急處置。

三、處置程序

1、接報告後,工作專班啟動應急處理預案,上報公司總經辦發出應急處置指令。同時,專班成員迅速赴現場,組織施救。

2、命令公司修理廠派發搶修車(按規定配備搶救工具、材料及搶險人員6人)趕赴事故現場施救。

3、及時與交管、醫療等部門取得聯繫,協調受傷人員的送醫院治療。

4、維護現場秩序,配合交管部門疏導車輛,避免交通堵塞。

5、查找事故證明人,瞭解事故詳細經過,並做好記錄。

6、組織清理現場,迅速轉移事故車輛,恢復交通。

7、配合有關部門做好事故受害都親屬安撫工作。

8、組織事故原因分析,按照相關規定進行善後處理。

交通事故應急預案3

為快速有效地實施救援,最大限度地降低人員傷亡和損失,依據《安全生產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制定本預案。

一、適用範圍

適用於本公司所有貨物運輸車輛、所有駕駛員及所有從業人員。

二、可能發生的事故類型、原因及後果

1、類型:交通傷亡事故、火災和自然災害事故。

2、事故原因:

(1)駕駛員安全意識淡薄,超速行駛、酒後駕駛、強超強會等違章行為。

(2)車輛的制動系統、轉向系統突然失靈、車胎突然爆裂等造成車輛失控。

(3)道路狀況差、視線不良。

(4)環境因素的影響:雨,霧、颱風等惡劣氣候。(5)其他因素:行人、騎車人違章和其他車輛違章等。

3、可能後果:車毀人亡、環境污染和社會不穩定等。

三、組織機構及職責

1、成立現場指揮部

成立公司重大交通事故應急指揮小組(簡稱應急小組)

組長:陳軍副組長:蘭賀章

成員:聞錫濤、高金祥

2、應急小組各成員主要職責:

(1)組長:現場指揮交通事故的應急救援,對副組長以及其他成員進行具體的分工。

(2)副組長:配合組長完成應急救援工作,協助成員完成組長交付的工作任務,對事故的善後工作進行處理。

(3)成員:完成組長交付的救援任務,配合公安機關、交通部門處理交通事故和環境污染事故。

四、注意事項

應急救援小組應設在事故發生地附近的安全區域,並且配備防爆照明、高音手提廣播、通訊等設備設施。

五、應急保障系統

1、應急救援

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或自然災害事故時,應急救援小組按照組長的指令

立即實施應急救援。

2、組織應急保障隊伍

公司成立應急工作小組:交通運輸組

負責落實應急搶救的各類車輛,應急行動時,按指令迅速將搶險人員和物資運輸到現場。

六、交通事故的預防和預警

1、重視安全教育

定期召開駕駛員例會和月安全活動,對駕駛員進行經常性的交通法規和駕駛技能教育,提高駕駛員的安全意識和技術素質。

2、嚴格檢查制度

(1)認真落實車輛定檢制度,嚴格每天的出車、營運、收工的車輛安全檢查,及時發現和消除車輛安全隱患,嚴防帶病車輛上路駕駛。

(2)開展經常性的路檢路查,控制酒後駕駛、超速行駛、不繫安全帶等交通違章行為。

(3)堅持24小時值班業務

公司應急小組應安排人員24小時值班,值班電話應保持暢通。

七、急處置程序

1、駕駛員的應急行動

事故發生後,駕駛員應當立即撥打報警電話並且嚮應急小組報告.

2、應急措施

根據現場情況,駕駛員應該立即採取以下應急措施:

(1)人員受傷時,立即求助過往車輛或者人員,搶救傷員。

(2)車輛着火時,立即利用隨車滅火器滅火,同時將傷員轉移至安全地帶請求救助。

(3)報警:請求當地醫療機構對傷員進行救護,説明事故發生地點,受傷人員數量以及程度。

3、應急行動

(1)應急小組接到事故後,立即判定應急級別並且嚮應急小組組長報告,按照組長指令,啟動相應的應急行動,調動應急工作小組實施應急救援。

(2)應急小組相關成員立即趕赴現場,指揮應急行動。

(3)搶險人員清點完畢,傷亡人員全部送往醫院治療或善後處理,傷亡人員家屬已妥善安置。

(4)確認現場不會發生次生。

交通事故應急預案4

1.目的

為進一步預防和減少車輛因交通、火災、環境自然緊急事故的發生,或在緊急事故發生時快速有效地實施應急救援,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以及對社會、環境產生的不良影響,確保把車輛交通事故危害降到最低,實現救災、減災目的,維護社會穩定。

2.編制依據

本預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陽泉大元新能源有限公司應急管理預案》等相關文件的要求編制。

2.1.交通事故類型

本專項應急預案交通安全事故主要包括以下事故類型:

1)車輛傷害;

2)火災;

3)爆炸。

2.2.事故風險分析

2.3.事故分級

2.3.1.道路交通事故:是指車輛在道路上因過錯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的事件。

2.3.2.《公安部關於修訂道路交通事故等級劃分標準的通知》公通字(199(1)113號規定,道路交通事故分為四個等級:

.輕微事故:一次造成輕傷一至二人,或者財產損失機動車事故不足一千元,非機動車事故不足二百元。

.一般事故:一次造成重傷一至二人,或輕傷三人以上,或者財產損失不足三萬元。

.重大事故:一次造成死亡一至二人,或者重傷三人以上十人以下,或者財產損失三萬元以上不足六萬元。

.特大事故:一次造成死亡三人以上,或者重傷十一人以上,或者死亡一人、同時重傷八人以上,或者死亡二人、同時重傷五人以上,或者財產損失六萬元以上。

3.指揮機構及職責

3.1.組織機構

應急小組組成: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3.2.工作職責

3.2.1.組長主要職責

1)對應急預案所涉及的安全預防和應急處理的組織管理工作負總責。

2)在應急處理過程中,下達參加搶險、救援的命令,服從公司作出相關的處理方案。

3)負責向主管部門及應急指揮中心彙報。

4)外出不在崗位時,授權副組長或他人代行其相關職責。

3.2.2.副組長職責

1)主管應急領導小組的日常組織管理工作,協助組長開展應急救助活動,組長外出不在崗位時,根據其授權代行指揮職責。

2)在應急救援中,負責各項應急措施的落實和實施,協調班組力量參與搶險和救援以及現場維護工作。

3)負責組織應急事件的善後處理工作,組織制定防範措施。

4)組織編制和完善小車班的處理應急事件工作的預案。

5)發現應急事件第一時間上報組長,並聽從指示。

3.2.3.成員職責

1)清理通道,疏散人員,減少傷亡。

2)負責應急事件現場的滅火、搶救和救援等緊急處置工作,把損失降到最低。

3)負責傷員的救治工作。

4)負責提供救護工具、搶險工具及其他後勤保障用品。

5)根據現場最高負責人要求,協助做好現場救助和維護工作。

6)發現應急事件第一時間上報,並聽從指示。

4.事故信息報告程序

4.1.事故信息報告程序圖見下圖。

圖4-1事故信息報告程序圖

陽泉大元新能源有限公司24小時應急值班室電話為:0353-5680777

4.2.報告內容一般應包括以下要素:

4.2.1.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以及事故現場情況。

4.2.2.事故的簡要經過。

4.2.3.事故已經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數傷亡和初步估計的直接經濟損失。

4.2.4.已經採取的措施。

4.2.5.事故報告單位、報告時間等。(一般或一般以上事故)

注:事故信息報告應主題鮮明、言簡意賅、用詞規範、邏輯嚴密、條理清楚。

4.3.事故事件分級報告

4.3.1.發生輕微交通事故,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報告班組負責人,班組負責人接到報告後,應立即報告應急值班室,緊急情況下現場有關人員可越級上報。

4.3.2.發生一般及一般以上交通安全事故發生後,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報告班組負責人,緊急情況下現場有關人員可越級上報。

注:公司應急指揮中心(設置在安全部電話:0353-5680777)

政府應急機構(警察:110;火警119;醫療120請求救援)

5.應急響應及處置

5.1.車輛故障事故

5.1.1.行駛過程中車輛發生熄火故障應急響應程序

1)車輛行駛過程中發生故障時,駕駛員應立即將車停靠到道路右側安全地帶,在道路來車方向距故障車50至100米(高速公路不低於150米)處擺放故障車警示牌,亮起示寬燈。

2)妥善安置故障車後,駕駛員應初步判定故障原因,排除故障。

3)駕駛員難以自行排除,應維護現場秩序,確保車輛、隨車物品的安全,同時報告班組負責人,等待支援。

4)班組負責人在接到報告信息後,應立即上報監控室,同時做好備用車輛趕赴現場進行替換準備工作。

5)依據上級指示趕赴車輛故障現場,協助排除車輛故障;現場無法排除時,應請求修理廠或交警幫助,將故障車送修理廠進行維修。

5.2.車輛交通事故

5.2.1.輕微交通事故應急響應程序

1)發生未造成人員傷亡的交通事故時,駕駛員立即撥打120報警,同時報告班組負責人。 有隨車人員時,隨車人員應協助駕駛員保護現場和車上物質,並注意自身安全。因特殊情況需改變現場的,要做好標記,儘可能找到證明人,取得聯繫方式。

2)班組負責人在接到報告信息後,應立即上報,並依據上級指示趕赴事發現場,同時組織做好救援工作所需的設備、物資和人員前期準備工作,聽從上級指示及安排。

5.2.2.一般及一般以上交通事故應急響應程序

1)發生造成人員傷亡的交通事故時,未受傷人員(或受傷較輕者)應立即報告班組負責人,並採取有效措施救助受傷人員,同時撥打110、120求救;當司機和隨乘人員生命受到威脅時,可視情況離開現場,但應保持與上級和有關政府應急部門的通訊聯繫。

2)班組負責人在接到報告信息後,應立即上報,並依據上級指示趕赴事發現場,同時組織做好救援工作所需的設備、物資和人員前期準備工作,聽從上級指示及安排。

3)應急處置結束後,班組責任人應配合上級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處理,協調相關事宜,並在調查結束後一日內將事故發生經過、處置過程、人員情況和處置結果書面上報綜合部。

5.3.車輛起火事件

5.3.1.現場發生車輛火災應急響應程序

1)機動車輛若在公司停車場、車庫內發生自燃事故,第一目擊者應大聲呼喊,在確保自身安全情況下,迅速利用車庫配置的滅火器進行滅火。

2)班組人員聽到報警警示後,除留一人立即上報公司應急辦公室外,其它人員應該立即趕赴現場,參與救援工作。

5.3.2.外部停放發生車輛火災應急響應程序

1)發生機動車輛在(單位)外停放自燃事故,駕駛員應立即使用車載滅火器滅火,立即撥打119報警,同時報告監控室。

2)隨車人員應迅速離開車輛,協助駕駛員滅火,並請求過往車輛和羣眾的幫助。起火車輛隨車帶有貴重物品或貨物時,隨車人員應負責警戒,在保證人身安全的前提下,搶救隨車物資。

3)班組負責人在接到報告信息後,應立即上報安全部,並依據上級指示趕赴事發現場,同時組織做好救援工作所需的設備、物資和人員前期準備工作,聽從上級指示及安排。

5.3.3.車輛行駛過程發生火災應急響應程序

1)機動車輛在行駛過程中起火,駕駛員應立即靠右側停車,使用車載滅火器滅火,立即撥打119報警,同時報告監控室。

2)隨車人員應迅速離開車輛,協助駕駛員滅火,立即撥打119報警,並請求過往車輛和羣眾的幫助。起火車輛隨車帶有貴重物品或貨物時,隨車人員應負責警戒,在保證人身安全的前提下,搶救隨車物資。

3)班組負責人在接到報告信息後,應立即上報安全部,並依據上級指示趕赴事發現場,同時組織做好救援工作所需的設備、物資和人員前期準備工作,聽從上級指示及安排。

5.4.機動車輛遭遇突發自然災害事件應急預案

1)機動車輛行駛途中遭遇洪水、大霧、雨雪等惡劣天氣等自然災害時,駕駛員應迅速將車輛開至安全地帶停靠,並立即電話報告監控室,等危險過後再繼續行駛。當自然災害迅速加重又無法脱身時,駕駛員應視現場情況進行自救及就近尋求幫助,同時報告監控室,監控室在接到現場報警信息後,應立即上報安全部,並組織好備用車輛和人員,按上級指示及要求,做好趕赴現場救援準備工作。

2)當情況緊急危及生命安全時,駕駛員和隨車人員可當即棄車,撤離至安全地帶,並隨時保持與外部及公司的通訊聯繫。

6.善後處置

應急處置結束後,現場駕駛員及車長應配合政府有關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處理。並在調查結束後一日內將事故發生經過、處置過程和結果書面上報綜合部。同時並按上級要求制定整改措施,組織整改。

7.保障措施

7.1.通信保障

車輛應在班組重要部位醒目位置公佈報警電話。監控室、安全部電話必須保證全天24小時通訊暢通。

7.2.物資保障

車輛與停車場內應配備滅火器、三角牌等必要的應急救援物品,明確應急設備類型、數量、性能和存放位置,指定專人保管和維護保養,保證應急狀態下的隨時調用。

1)滅火器24個,其中停車場16個由設備管理員管理,車輛各有隨車滅火器兩個,由各車責任司機保管;

2)水桶2個,位於停車場;

3)鐵鏟2把,位於停車場。

8.預案的管理、應急培訓、演習和改進

8.1.積極利用培訓學習、黑板報、內部專欄等多種渠道,廣泛宣傳道路交通法律、法規和道路交通事故的預防、避險、自救、互救的常識,提高守法意識和自我防護能力。每年至少組織機動車駕駛員及相關部門工作人員進行一次法律法規和應急知識的學習。本預案應由機動車輛應急領導小組結合實施和演練情況,及時進行修訂,確保預案的有效性和可操作性。

8.2.本預案應由班組安全員負責保管、更新。

8.3.本預案即日起生效。

8.4.本預案由陽泉大元新能源有限公司綜合部制定並負責解釋。

交通事故應急預案5

為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的發生,保障師生的生命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有關規定和上級有關文件精神,特制定本預案。

一、預防辦法和措施

1、加強對廣大師生交通法規的安全教育。

2、加強對乘車師生的交通安全教育,特別要教育學生不要把頭、手伸出車窗外。

3、師生集體乘車外出時,租用車輛的駕駛員要求經驗豐富、駕駛技術熟練、駕齡較長、自覺守法。

4、選擇認真負責的老師隨車,做好學生的安全保護工作。

二、應急處理程序

一旦發生校車交通事故,按下列程序處理。

1、報警。

2、報教育局及相關部門(先口頭後書面)。

3、處置乘車人員。

(1)、發現學生受傷者,要儘快及時送醫院救治(或視情撥打120)。

(2)、另外調動車輛接送學生,換乘車輛時,隨車教師要看清周圍交通、車輛行駛情況,避免發生新的交通事故。

4、通知家長。

5、配合交通事故處理部門調查,並參與調解。

6、及時做好學生及家長安撫工作,控制事態,維持學校教育教學秩序正常進行。

7、保險介入。

三、工作機構及職責

組長:z

副組長:z

組員:z

職責:下達啟動處置交通應急預案命令。依據上級批示和現場情況,適時決策、發佈指令,組織指揮處置行動。組織調集人員、物資及交通工具,指揮現場處置工作。向市委、市政府、上級教育部們報告事件的情況,必要時向有關部門發出通報或協處請求。同時負責與有關部門協調工作,檢查監督突發事件的調查及善後處理工作。

交通事故應急預案6

為確保校園內發生交通事故時各項應急工作高效、有序地進行,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穩定社會秩序和校園秩序,根據XX市政府和市區教育局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預案。

一、總體描述

(一)組織與領導

組長: 劉長真

成員:全體領導幹部、班主任及保衞科人員

全體成員將分別擔任應急預案中各工作組負責人或成員,校級領導幹部因外出公幹等特殊情況無法達到現場或不能履行職責,經授權由

中層領導幹部代履行職責。

校長是應急預案的總指揮,根據事故等級啟動應急預案和發佈解除救援行動的.信息,各小組按統一指揮、分級響應、崗位責任、互相配合的運行原則,採取一切必要手段,組織各方面力量全面進行救護工作,把事故造成的損失降到最低點;調動一切積極因素,做好穩定教育教學秩序和傷亡人員的善後及安撫工作;對應急工作中發生的爭議採取緊急處理措施;向上級或有關部門通報應急救援行動方案,並提出要求支援的具體事宜,配合上級部門做好各項工作。

當學校在救援時用到醫療救護等其他應急救援機構時,學校應急指揮應該成為聯合指揮中的一員。學校的主要任務是提供救援所需的信息,配合其他部門開展應急救援。當在某個問題上不能達成一致意見時,則由負責該問題的最高領導做出最後決策。

(二)貫徹預防為主的方針

領導小組成員在突發事故前要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強領導,健全組織,強化工作職責,制定應急預案和落實各項措施,完善工作機制和應急保障系統。

2、辦公室做好預案的發放、登記、修改和重新修訂,定期組織教職工學習應急預案的內容;加強對教師師德規範教育,增強責任意識和法制意識。

3、政教處要識別容易出現校內交通的風險所在,重點防範,運用各種形式,加強對學生行為規範教育、安全教育、守秩序教育、增強學生的自我保護意識。

4、總務處要經常性地對校車進行安全檢查,發現隱患要立即整改。

5、健全學校各項規章制度。各口要切實貫徹《交通管制的規定》,政教處做好學生和家長宣傳教育工作,辦公室做好教師的宣傳教育工作。

6、校醫室常備一定應急醫療物資;教導處確保醫生值班。

7、值日領導履行值日工作職責,堅守學校,有事外出必須自己調班,否則不得離開。

8、辦公室印製全校教師通訊錄並定期核對電話號碼,所有領導幹部、級部主任、班主任、值班人員確保24小時內電話暢通。各級部交一份學生家長通訊錄複印件到學生宿舍。班主任要在身邊常備家長通訊錄。

(三)啟用應急預案的情況

1、重傷2人以上;

2、死亡1人以上。

二、應急響應過程

(一)接警與通知

事故發生後,在場人員(包括領導幹部、教師員工、臨時工、學生)必須立即將所發生的事故的情況報告校長,校長必須掌握的情況有:事故發生的時間與地點、種類、強度、危害;在基本掌握事故情況後,首先通知分管德育的副校長和值班領導,然後通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及通知門衞防止肇事車輛外逃。值班領導和政教處領導必須立即趕赴現場組織搶救。

校長還要將事故有關情況上報教育局和醫療機構,通報應該包括以下信息:發生事故的學校名稱和地址;通報人的姓名和電話號碼;事故發生的時間與地點、種類、程度、危害;已採取和準備採取的應急行動。

(二)現場應急搶救、現場保護

組長:當天值班的領導幹部

成員:組織活動的領導、教師、級部主任、班主任、校醫、司機。

1、在場人員(包括領導幹部、教師員工、臨時工、學生)應首先檢查師生受傷情況。如果有師生受傷,根據先重後輕的原則立即對受傷師生進行應急救護處置。同時,叫旁邊教師或學生聯繫校長,校長接到報警後,馬上通知分管德育的副校長和值班領導趕赴現場,德育副校長在趕赴現場的同時通知搶救組成員迅速到現場並撥打110交通事故電話。校醫到達後,馬上對受傷師生進行救護處置,儘快確認傷者中哪些需要送醫院救治。如需送醫院救治,由校醫確定送到哪一所醫院,搶救小組組長馬上通知本校司機或撥打120急救電話將傷者送往醫院救治,受傷人員較多時,由副組長通知本校教師動用其私人小車運送傷者。在急救車到達前,校醫負責受傷學生救護處置。組長通知學校門衞要確保急救車、交警車輛進校後有人引導。急救車到達後,組長應立刻向急救人員報告情況,派班主任和校醫隨車參與救治(教師受傷送院要派工會領導)。

2、班主任及時通知家長事故情況和學生被送往的醫院地址,請家長到醫院,工會通知教師家屬發生什麼事故和被送往的醫院地址,請家屬到醫院。

3、政教主任組織級部主任和在事發現場人員調查事件發生的過程,用分隔調查形式,不誘導;並實事求是做好書面記錄,被調查人員要簽名。嚴格保護事故現場,因搶救傷員、防止事故擴大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做好標記、拍照,詳細記錄和繪製事故現場圖,並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等。

(三)聯絡、教育

組 長: 賈傳海

副組長: 賈輝

成 員:級部主任和班主任

1、接到校長通知啟動預案後,辦公室在24小時內寫出書面報告,報告內容包括:發生事故的時間、地點;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事故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事故搶救處理的情況和採取的措施;需要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事故搶救和處理的有關事宜;事故報告部門、部門負責人和報告人。報告內容經校長審查同意後送交教育局。屬校方責任保險事故還要及時報知保險公司。之後隨時將事故應急處理情況報上級主管部門。

2、辦公室主任和級部主任、班主任分別做好教師和學生教育工作,穩定師生情緒,要求各類人員絕對不能以個人名義向外擴散消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亂;對情緒反應較大者安排心理教師進行輔導;如有新聞媒體要求採訪,必須經過校長或上級部門同意,由小組統一對外發布消息。未經同意,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接受採訪,以避免報道失實。

3、辦公室參與事故調查處理工作,負責寫出書面報告。

(四)家長接待和後勤支援

組長:孫京平

成員:王新國、韓玉奎、級部主任、班主任

1、組長根據校長通知啟動本組工作及通知門衞防止肇事車輛外逃。

2、看望、援助、救助傷亡師生家庭。如有個別家長來訪,政教主任、級部主任、班主任做好家長的思想工作和接待工作,根據學生事故處理條例的有關條款規定,總務主任、工會主席分別協助處理傷亡學生和教師的善後工作,安排住院師生的家屬的食宿。

3、要依法調解安撫,不要信口開河,隨心所欲,掌握合法、合理、合情的原則。不留尾巴;不搞分段解決。學校在無力調解學校學生意外傷害事故處理時,組長報請上級部門介入調解解決。

4、事故處理結尾階段,文祕辦主任起草《協議書》。《協議書》要寫清協議雙方的身份;事故的簡要經過,包括事發時間、地點、雙方達成的補償協議;雙方簽名等內容。整理病歷卡複印件、醫藥費發票原件和複印件報保險公司理賠。

5、安全辦組織保安人員嚴格核查外來人員身份,不準非當事人家長和閒人進入校園,保證校園的治安秩序的穩定。根據教育部《學生傷害事故的處理辦法》有關條款規定,在事故處理過程中,受傷害學生的監護人、親屬或其他有關人員,在事故處理過程中無理取鬧,擾亂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秩序,或者侵犯學校、學校教師或者其他工作人員的權益的,應當報告公安機關依法處理。

(五)事故調查

組長:劉長真

成員:工會主席、上級指派的領導,事件涉及的部門領導。

1、配合上級部門進行事故處理及調查工作。調查事故原因,整理事故記錄,形成書面報告。

2、並向教育局報告事故處理結果。對違反本預案,不履行應急救援工作的,發佈假消息的,不服從應急救援指揮的人員進行處分,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3、總結經驗教訓,查找制度、政策、設施等存在的問題,制定防範措施。

學生在校安全工作是全社會安全工作的一個十分重要的組成部分。為了認真做好防範在校學生傷害事故的發生及事故發生後及時、公正、妥善地予以處理的工作,特制訂學生在校傷害事故處理應急預案如下:

一、成立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定期組織小組全體成員學習教育部頒佈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定期對在校學生進行安全教育。

二、在校學生髮生傷害事故,學校應在第一時間及時救助傷害學生,並及時告知學生的監護人;一般稍輕傷害事件,校衞生室成員應當採取緊急救援等方式救助。

三、學生在校發生傷害事故,情節嚴重的,學校應當在第一時間及時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及有關部門報告(口頭或書面)。

四、如遇重大傷害或傷亡事故,學校應迅速請求上級主管行政部門指導,協助進行事故處理工作,儘快恢復學校正常的教育秩序。

五、學生在校傷害事故發生後,學校與受傷害學生或學生家長通過協商方法解決,如雙方自願可進行調解。

六、事故處理結束後,學校應將事故處理結果口頭或書面報告主管教育行政部門。

七、學校安全領導小組成員名單:

組 長:劉長真

副組長:賈傳海

成 員:王金剛、楊成森、孫京平、孫中翠

交通事故應急預案7

為了有效應急處置學校師生可能發生的交通安全事故,確保事故處理工作高效、有序地進行,最大限度地減輕事故造成的損失,切實保障師生的生命安全,維護學校和社會穩定,根據上級要求,結合我校各校實際,特制訂本預案。

一、成立領導小組

組長:z

副組長:zz

組員:zzzzz

二、交通事故處理指揮小組的主要職責

1.發生交通事故時,負責發佈應急救援指令,向“120急救中心”報告;

2.控制事態發展,做好各方面穩定工作;

3.組織指揮救援隊伍實施救援工作;

4.配合有關部門開展事故調查;

5.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通報事故情況;

6.組織人員進行現場保護和進行事故善後處理。

三、迅速開展救治工作

(一)為了有序地開展施救工作,分組如下:

1.綜合協調聯繫組:由z負責,主要任務是傳達領導指示,報告事故處理情況,協調開展救援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各項任務,保證通訊暢通。

2.專業搶救組:由z負責,主要任務是組織學校教職工對受傷學生配合醫生進行現場進行救護,如遇學生乘車出現車禍,應立急趕到現場,開展救護工作。

3.醫療救護組:由z(校醫務室負責人)負責,主要任務是與醫院聯繫,開設現場救護所,負責受傷人員的醫治工作。

4.警戒維護組:由z負責,主要任務是設置警界區域,維護現場秩序、疏通道路,組織人員撤離,勸説圍觀者離開現場。

5.後勤保障組:由z負責,主要任務是迅速調集車輛運送傷員及救急物品。

6.善後處理組:由z負責,主要任務是通知受傷學生家長,並做好家屬的安撫、慰問和穩定工作,妥善處理善後事情,消除各種不安定因素。

(二)出現輕微交通事故後,學校班子成員組織學校教職工按照上述成立的工作小組分工負責開展有序的施救工作。

(三)出現一般及以上程度事故後,學校校長及全體班子成員在當地黨政主要領導和交警的指揮下,組織全體教職工按照上述成立的工作小組分工負責開展有序的施救工作。

四、做好事故調查處理和上報工作

輕微事故和一般事故的調查處理,在交通部門領導的統一指揮下,開展調查,並按有關規定處理。

重特大事故調查處理工作,應在區教育局領導的統一指揮下,配合有關部門開展調查,並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進行處理。

交通事故應急預案8

為預防和減少學校交通事故的發生,保障師生的生命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關精神,特制定本預案。

一、引發交通事故的原因

駕駛員疲勞駕車、超速、超載、隨意變道、闖禁令標誌、應變能力差、車容車況差、車輛安全性能差(特別是制動系統)等情況都可能是誘發的原因。

二、預防辦法和措施

1、加強對廣大師生交通法規、安全行車的教育。

2、加強對乘車師生的交通安全教育,特別要教育學生不要把頭、手伸出車窗外。

3、如學校集體外出,最好有組織、有秩序的列隊行走,如需要乘車,選擇經驗豐富、駕駛技術熟練、駕齡較長、自覺守法的同志擔任校車駕駛員;選擇認真負責的老師隨車,做好學生的安全保護工作

4、定期對接送學生的車輛進行統計,並向家長和司機宣傳遵守交通法規、安全駕車的常識,並與司機簽訂安全責任書。

5、做好校車車輛例行保養工作,出車前要對車容、車況、安全性能(特別是制動系統)進行檢查。

三、應急處理程序

一旦發生交通事故,按下列程序處理。

1、撥打122交通事故報警。

2、報上級主管部門(先口頭後書面)

3、處置乘車人員。

(1)發現學生受傷者,要儘快及時送醫院救治(或視情撥打120)。

(2)另外調動車輛接送學生,換乘車輛時,隨車教師要看清周圍交通、車輛行駛情況,避免發生新的交通事故。

4、通知家長。

5、配合交通事故處理部門調查,並參與調解。

6、及時做好學生及家長安撫工作,控制事態,維持學校教育教學秩序正常進行。

7、通知保險公司介入。

四、工作機構、職責

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廖學明

副組長:胡文

組員:董曉春袁建華彭武文何學銀龍叢書鄧金權

職責:下達啟動處置交通應急預案命令。依據上級批示和現場情況,適時決策、發佈指令,組織指揮處置行動。組織調集人員、物資及交通工具,指揮現場處置工作。向上級主管部們報告事件的情況,必要時向有關部門發出通報或協助請求。同時負責與有關衞生、公安、交通、等部門協調工作,檢查監督突發事件的調查及善後處理工作。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政教室

主任:董曉春

成員:各年級主任和班主任教師

職責:負責組織協調工作。

現場處置組

組長:胡文

成員:學校辦公室主任總務主任護校隊

職責:深入現場做好有關救援、搶救、解釋、宣傳、調解、勸導等工作,及時調查收集交通事故的起因、現狀、發展趨勢等信息,並向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進行現場處置,採取必要措施。

交通事故應急預案9

為規範和加強本園消防安全管理,做到萬一發生火災時能沉着冷靜的指揮,迅速報警,很好的撲滅初起火源或控制火勢,同時安全的組織疏散全體師生,最大限度的減少火災帶來的危害,確保師生平安的目標,特制訂本應急預案。

一、工作小組:

1、滅火行動小組:

組長:胡文濤組員:後勤工作人員

主要職責:火災初起時,立即切斷電源,儘快到相應地點取下滅火器進行撲救。如發現現場人員需要救護,則應盡力想辦法救人。

2、疏散引導組:

組長:李亞鵬組員:現場任課教師各班班主任

主要職責:當火災發生時,立即到自己崗位,組織指揮師生按預設的次序和通道有序、

迅速、安全撤離火災現場。

3、通訊聯絡組:

組長:韓月娟組員:楊麗花、袁先雪

主要職責:一旦發生火警,負責與疏散、救護各組聯絡,控制校園廣播,調動有關人員到指定地點。應立即報警,先報119救火,再報110維持校門外秩序,根據人員受傷害情況報120,同時報縣教育局辦公室。

4、救護安全組:

組長:楊麗花

組員:吳小雪、申文麗

主要職責:當火災發生時,如有受傷和被困人員,應協助滅火組和消防人員採取救助措施,及時現場救護或移交120急救中心。

二、預防措施

1、開展消防知識的宣傳工作

根據消防知識及幼兒園要求,通過廣播、幼兒活動、黑板報等形式,宣傳消防知識。

2、加強幼兒園消防硬件建設

設置滅火器箱,配置ABC類乾粉滅火器,消防斧(消防水帶、水槍)等,並設置一個公共消防應急箱,幼兒園重點部位配置滅火器。

3、經常巡查,排除隱患。

對教室的電源、易燃物的存放和用電、用火安全情況經常進行巡查。

三、應急措施

1、發生火災時,由現場教師向園長或副園長報告,幼兒園領導立即指揮相關人員立即行動,到達預定地點。總指揮或副總指揮迅速到現場和主控室進行指揮。

①切斷電源、廣播告知。(穩定情緒第一、沉着冷靜為要,防止引起全園恐慌)

②呼叫119、110,並根據實際情況呼叫120及鎮教管辦電話:37x5xx87

③打開大門(當班門衞)

④滅火行動組到位;撲滅初起火源,關閉門窗,控制火勢,為疏散爭取更多時間。

⑤疏散引導組到位;疏散線路原則上按幼兒出操線路,特殊情況疏散組可臨時根據火災

發生的地點,做出果斷的疏散線路決定,並加以引導。

撤離順序:按發生火災地點,所在班級同層優先原則,先撤離所在班級幼兒,後撤離同層次幼兒(離火源近的班級先撤),再其他層次,這樣既確保重點,又便於撲救人員進出。如火災發生時,由帶班老師迅速指揮撤離,配班老師迅速配合組織撤離。

四、有關要求

1、沉着冷靜指揮。組織人員按分工合作,沉着冷靜,指揮得當。各指揮疏散教師要識大體顧大局,嚴密控制下樓速度,以免造成樓道擠壓,防止幼兒因恐慌而跳樓情況發生,疏散組成員應最後撤離現場。

2、幼兒不得參與救火。幼兒疏散時必須服從教師安排,有序按計劃快步撤離,不得參與救火。

3、穩定幼兒情緒。無論幼兒園何處發生火災,疏散人員都應撤到幼兒園操場、幼兒撤離到安全地帶後,不得任意走動,更不得返回火災區。班主任或指揮教師迅速清點幼兒人數,並向指揮教師彙報幼兒情況。如火災是發生在幼兒午睡時,教師應馬上叫醒幼兒迅速撤離現場,告訴幼兒不需要穿上衣物,為撤離火場爭取更多時間。

4、撲滅初起火災。滅火行動組在火災初起時,要就近起用滅火器,進行緊急撲救,盡最大努力撲滅初起火源或減弱火勢,或關閉門窗控制火勢漫延,為幼兒疏散爭取更多時間,在幼兒末完全撤離前又能確保自己安全的前提下不得撤離火災現場。

5、確保通信聯絡。在火災發生時,各組要確保通信聯絡,及時聯繫,把有關情況報告總指揮。

火災發生後,幼兒園要積極協助公安消防機關查明火災原因,提供必要的信息,屬人為的火災事故,堅持做到“三不放過”(原因沒有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不放過,沒有落實防範措施不放過)的原則,進行嚴肅處理。

交通事故應急預案10

為迅速處置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損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一、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在我縣行政區域內發生的以下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一)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

(二)一次造成重傷11人以上或死亡1人重傷8人以上或死亡2人重傷5人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

(三)一次造成財產損失6萬元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

二、組織領導

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後,應急處置工作在縣委、縣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成立由縣長任組長,分管副縣長任副組長,有關部門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領導組,負責統一組織、監督和檢查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研究解決應急處置工作中的有關問題。

領導組下設辦公室於縣政府辦,由縣政府辦負責人任主任,有關部門負責人任副主任。主要任務是督促有關部門、單位落實領導組的各項決策、命令;協調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做好上情下達和下情上傳工作。

為加強對事故現場處置工作的領導,成立現場處置領導小組,由一名副縣長任組長,事故發生地政府領導、事故車輛主管部門及公安、衞生、民政、交通、保險等部門負責人任副組長。現場處置領導小組下設四個專業組:

(一)搶險組:由事故發生地政府負責,事故發生地政府負責人任組長。主要任務是組織當地公安派出所、武裝、民政、衞生等部門人員趕赴現場,及時瞭解、控制現場情況,搞好現場警戒,維護現場秩序,及時搶救、轉移受傷人員,隨時與縣領導組辦公室保持聯繫,確保信息暢通。

(二)救護組:由縣衞生局負責,縣衞生局局長任組長,各醫療、醫藥單位負責人任副組長。主要任務是組織醫療救護隊伍、車輛趕赴現場,設立現場臨時搶救中心,及時搶救、轉移受傷人員,調動醫療人員、器械、藥品參加傷員搶救工作。

(三)事故調查組:由縣公安局負責,縣公安局局長任組長。主要任務是組織交警、消防等部門及當地公安派出所搞好現場警戒,維護現場秩序,疏導現場周圍交通,勘查現場,調查取證,並會同有關部門清理事故現場,撲滅火災,排除險情,恢復道路交通秩序,積極參加救護和理賠等工作。現場勘查可根據需要商請縣人民檢察院和縣監察局派員參加。

(四)善後處理組:由事故發生地政府負責,事故發生地政府負責人任組長,保險公司、事故車輛單位或主管部門以及其他有關部門負責人任副組長。主要任務是轉移、安置因道路交通事故受損失的羣眾,接待和安置前來參加事故處理的遇難者家屬,做好後勤保障工作和遇難人員的善後工作。

三、處置原則和要求

(一)事故發生地政府和公安派出所接到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報警後,在迅速組織力量趕赴現場的同時,要在1小時內核實清楚情況並向縣公安局報告,縣公安局迅速報告縣委、縣政府。

(二)各有關部門接到報告或接到縣委、縣政府的通知後,要迅速組織力量趕赴現場參加現場處置工作。

(三)首先到達事故現場的部門,要在儘量保護現場的情況下,全力搶救傷員和財物,防止事態進一步擴大及違法犯罪分子趁火打劫。

(四)縣事故調查組要積極配合上級有關部門,認真做好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五)事故賠償由相關保險公司及事故責任人(單位)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六)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各項處理工作結束後,各有關部門要寫出書面總結報縣領導組辦公室。

建立健全我縣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機制,提高道路交通事故的應急救援能力,最大程度地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降低事故造成的危害和影響,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確保道路交通安全、暢通、有序,維護社會穩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xx縣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制訂本預案。

按照以人為本、預防為先、統一領導、快速反應、協同作戰的原則,強化搶險意識和大局觀念,服從指揮,各盡其責,保證處置工作高效、快速、有序進行。

本預案適用的道路交通事故是指在我縣行政區域內發生並造成重大人員傷亡、產生重大社會影響,需要聯合相關部門共同實施救援和處置的道路交通事故:

1.4.1事故後果已經或可能導致3人(含)以上死亡的;

1.4.2運載危險物品車輛發生交通事故導致嚴重後果的;

1.4.3境內路段因凝凍、風暴雨、濃霧、塌方、泥石流等惡劣天氣和地質災害及其它災害連續引發交通事故的;

1.4.4導致市、省(部)級以上領導或者重要外賓傷、亡的;

1.4.5其它可能引發嚴重後果急需聯合救援的道路交通事故。

成立縣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指揮部,由縣人民政府縣長任總指揮,分管副縣長、縣公安局局長、安監局局長任副副總指揮,成員由縣政府辦、教育局、財政局、衞生和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環保局、供電局、文體廣電旅遊局、電信公司、住建設、氣象局、消防大隊、武警中隊、公安局、交警大隊、安監局、交通運輸局、民政局等部門相關負責及各鄉鎮人民政府鄉鎮長組成,主要職責是統一指揮、協調本行政區域內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組織有關部門實施聯合救援;及時掌握事故動態並按規定上報,完成上級交辦的任務;統一部署事件的信息發佈、新聞報道及其它重要事項。

縣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指揮部下設辦公室在縣公安局交警大隊,縣交警大隊大隊長任辦公室主任,相關人員負責具體辦公。聯繫電話:7223481、7223492。其職責為履行日常值守、信息彙總和綜合協調職能,在道路交通事故處置中發揮運轉樞紐作用。

縣公安局及交警大隊:負責接警、現場處置、現場警戒勘查、組織救援、疏導交通、疏散羣眾、調查取證、控制交通肇事人、實施交通管制、事故原因調查和認定、損害賠償調解、事故責任倒查和向上級報告情況等。

縣安監局:負責對事故處置進行具體指導和協調各方關係,組織有關專家參加處置,協助公安局等部門對事故責任進行調查,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

縣交通運輸局:負責事故應急救援工作中的公路交通保障工作,負責事故道路的搶險搶修,提供運輸車輛疏運事故現場人員及物資。

縣住建局:負責事故現場的搶險搶修,組織搭建用於處置事故使用的臨時建築,負責事故現場的城市道路、路燈、供水等公用設施的搶險搶修,提供排險物資器具與人員,確保道路暢通。

縣衞生和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傷員的醫療救護和醫療衞生保障工作,組織力量進行現場急救,並指導現場救護及防疫工作,確保“綠色通道”暢通無阻。

縣消防大隊:負責事故現場滅火,破拆變形事故車輛、排除載運易燃、易爆、劇毒、易腐蝕等危險物品車輛因事故造成的險情。

縣環保局:負責事故造成的環境污染處置及其污染程度監測,指導對危險化學品擴散、蔓延的控制工作。

縣電信公司:負責救援期間的通訊暢通。

縣氣象局:及時提供事故現場以及周邊範圍的天氣情況。

縣供電局:負責現場搶險、電力輸送和排除電力遺留的安全隱患。

縣民政局:協助做好死傷家屬及傷者本人的安撫、賠償工作,及時運送遇難屍體,妥善處理死者後事。

縣政府辦:負責協調處理事故中傷亡的涉外人員的有關善後處理工作。

縣文體廣電旅遊局:按照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指揮部的統一部署,統一組織信息發佈和新聞報道工作。

縣教育局:負責協調處理事故中傷亡學生的有關善後處理和配合調查事故責任等工作。

縣武警中隊:按照救援應急指揮部要求參與排險救援,協助公安部門維持現場秩序。

各保險公司:負責因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車輛損失等財產的理賠工作。

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後,縣政府立即組成現場指揮部,由縣政府分管副縣長擔任總指揮,縣公安局長任副總指揮,主要職責是儘快開展事故排險救援,減少人員傷亡和事故損失;向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指揮部報告事故發生和先期處置情況,提出增援要求和實施意見;組織現場善後處理,並做好事故調查;負責現場處置工作全過程的總結、報告。

事故發生地的公安機關接到事故報案後,要核實信息的真實、準確性,一旦查明事故的死、傷人數或失蹤人數後,應按規定報告當地人民政府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通報同級協作部門,並按照規定上報上級主管部門。報告包含以下內容: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肇事車輛、人員情況;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事故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事故發生後採取的措施及事態控制情況;接處警情況;報告單位。

當地人民政府應急救援措揮部辦公室根據事故的嚴重性、影響範圍、可控性等要素,作出分析、研判,發佈預警。

一旦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最先接到報警的公安部門要在1小時內同時向縣應急辦、縣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報告。並通報安監、衞生、建設、交通、消防、環保等相關部門,各有關部門接警後要立即派相關人員趕赴現場參與救援。縣應急辦及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按有關規定向上級政府及部門報告。

道路交通事故發生或可能發生時,事發地鄉、鎮人民政府、接警的公安部門及事發單位應在第一時間及時、主動、有效地進行處置,控制事態,組織救援,並將事件和有關先期處置情況按規定在同一時間上報縣應急辦和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在接到事故信息後,趕赴現場指導,組織派遣應急處置隊伍,做好應急處理工作及啟動本預案的各項準備工作。

縣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指揮部接到事故信息後,立即組織公安、衞生、消防、交通、安監、環保等部門實施救援,並開啟交通事故傷員搶救“綠色通道”,盡最大努力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如判定事故已經造成重大人員傷亡和嚴重社會危害時,應立即成立道路交通事故應急現場指揮部,批准啟動本級道路交通事故應急預案。

處警救援人員應當攜帶必要的現場勘查器材、急救工具、安全防護器材,及時對傷員進行施救,指揮、引導車輛行人繞行,確保救援車輛道路暢通。如遇颱風、暴雨、濃霧、塌方、泥石流等惡劣天氣和地質災害及其它災害造成的交通事故,或運載危險化學品車輛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應當視情采取交通管制措施,緊急疏散周圍人員。

縣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經核實確定為道路交通事故,立即報告縣政府分管副縣長批准後,啟動本預案。各有關成員單位相關負責人應在接到通知後立即趕赴指定地點參與部署實施救援工作。

道路交通事故應急現場指揮部根據實際情況,可以請求縣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指揮部調集縣各有關部門力量和裝備組成救援工作組,趕赴現場參與救援行動。各有關部門在接到指令後應在規定時間內完成人員和救援裝備集結,選擇便捷交通路線和運輸工具,在最短的時間內到達救援現場。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指揮部可視情成立專家指導組、醫療救護組、環境監測組、後勤保障組等專業工作組,立即開展消除隱患、調查取證、傷員救治、污染監測、道路搶修等各項工作。

事故救援結束後,縣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會同相關部門具體負責組織善後處置工作。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對死亡人員進行善後處置,盡力醫治事故傷員,清理交通事故現場,恢復道路交通正常秩序。

各保險公司及時趕赴事故現場,及時支付或者墊付搶救費用,開展應急救援人員現場保險和傷亡人員及財產保險的理賠工作。

道路交通事故的新聞報道、信息發佈、接待採訪等事項由縣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指揮部統一部署,縣委宣傳部負責把關和組織實施,新聞報道應堅持及時、準確、全面、客觀的工作原則。

發生道路交通事故後,公安部門應及時查明事故發生的原因,做出事故責任認定,依法追究交通肇事者法律責任。道路交通事故調查工作自事故發生之日起40日內完成,並由調查組形成書面報告提交有關部門。事故調查報告提交之日起x日內,按屬地管理原則和幹部管理權限對有關責任人員作出相應處理。

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應會同有關部門對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預防預警、應急響應、保障能力、協同作戰等問題進行調查評估,總結經驗教訓,並向縣政府提交專項報告,為完善預案提供參考依據。

縣公安局要完善“110”或“122”接警系統,並配備必要的應急備用設施和技術力量,建立健全並認真落實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信息收集、傳遞、處理、報送各環節的工作制度,確保信息報送渠道的安全暢通。網通、電信、移動、聯通等通信運營企業要做好應急過程中的通信保障工作。

縣相關部門應建立處置道路交通事故裝備保障制度。消防車輛、照明、滅火、破拆等專用設備、器材實行專人保管和維護,滿足應急處置需要。儲備物資應存放於安全、交通便利的區域。各救援部門應健全應急制度,落實應急人員,配備以下相應裝備:

縣交通運輸局:大客車2輛、大貨車2輛、大吊車1台,用於疏散事故現場人員及物資設備。

縣建設局:推土機2台、剷車2輛、挖掘機2部、裝載機2部、吊車3台,用於坍塌事故現場挖掘和路面清障以及搭建臨時建築的設備和物資。

縣供電局:10KV帶電作業車1輛、x0KV柴油發電機車1輛,用於事故現場的電力供應,鋪設臨時電力線路的物資和設備。

縣公安局:事故勘查車1輛、應急救援車輛10輛、指揮車1輛及相關通訊器材、防暴裝備、野外紮營裝備。

縣消防大隊:消防車2輛、金屬切割機、液壓擴張器、滅火器材、強光照明、氧氣呼吸器、隔熱服、防化服、防酸服等防護設備及洗消帳篷。

縣武警中隊:防暴裝備、通訊設備、野外露營裝備。

道路交通安全預防和處置道路交通事故所需經費納入縣財政年度專項經費預算。應急救援工作所需設備資金由各部門提出預算,報縣政府批准後列入年度財政資金預算。

各部門應建立處置道路交通事故應急工作組。工作組按照道路交通事故的具體情況和應急指揮部的要求,具體實施應急處置工作。

鄉、鎮和交通、農業(農機)及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要利用電視、廣播、報刊、網絡等新聞媒體,廣泛宣傳道路交通法律、法規和道路交通事故的預防、避險、自救、互救的常識和辦法。在機動車駕駛員培訓、考試中應當設置應急救援培訓的內容。

各部門應切實加強對處置道路交通事故應急人員的日常教育和技能培訓,有針對性地開展人員營救、傷員搶救、車輛打撈、危險化學品處置和人員應急集結等科目培訓,提高處置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能力和水平。

公安、交通管理、消防、醫療急救等部門應定期按應急救援要求組織演練。

本預案是全縣處置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準備和響應的工作依據,各鄉鎮人民政府和縣直有關部門應遵照執行,並參照本預案,結合本部門、本單位實際情況,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或實施意見。本預案定期進行修改。

本預案由縣安委會辦公室和縣公安局交警大隊負責解釋。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交通事故應急預案11

為了提高我鄉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能力,減少人民羣眾生命財產損失,最大限度地保護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特制定本預案。

一、指導思想

以人為本,關愛生命,堅持事故處理工作為我鄉經濟建設服務、為廣大人民羣眾服務的宗旨,充分發揮各職能部門綜合效能,搶救傷員,將死傷人員降到最低限度。

二、預案適用範圍

1、客運車輛發生羣傷道路交通事故;

2、一次死亡1人以上的較大道路交通事故。

3、周邊鄉鎮肇事逃逸交通事故;

4、因道路交通事故引發的道路交通堵塞。

三、處置原則

1、接到事故報警後,交警大隊、鄉人民政府、事故發生所在行政村及所屬鄉衞生院和當地公安派出所應立即趕赴事故現場,搶救傷者,勘察現場,掌握案情,按照上報範圍及時將情況報告當地黨委、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

2、有通行條件的應及時疏導羣眾和車輛,恢復交通,確保安全。

3、事故調查應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技術標準和交通事故處理人員自身安全防護的規定,公開、便民、高效地處理交通事故。

四、指揮系統和工作職責

處置道路交通事故處理工作必須在鄉政府統一領導下,牽頭部門負責,相關部門分工合作,密切配合,迅速、高效、有序開展,併成立榆村鄉處置道路交通事故總指揮部,總指揮部設在鄉綜治辦。

總指揮:王繼周

副總指揮:葉俊

成員:由綜治辦、派出所、安監辦、衞生院、交警大隊、交通站、民政局、供電所等相關部門負責人組成。

職責任務:總指揮全權負責榆村鄉轄區發生的道路交通事故處置的組織指揮;研究確定總體處置救援方案,根據現場實際情況,適時調整工作方案,並下達命令;安排調動分配工作任務。

事故處置總指揮部下設:

1.應急處置、救援指揮辦公室

主任:葉俊

成員單位:綜治辦、派出所、安監辦、衞生院、交警大隊、交通站、民政局、供電所、財政所。

職責任務:組織有關部門按照預案統一部署迅速開展處置、搶救工作,力爭將事故車、物損失和人員傷亡降到最低程度;根據預案實施過程中發生的變化和問題,及時予以調整、修訂和補充;緊急調用各類所需物資、設備、人員等;配合上級部門進行事故調查工作;做好穩定社會秩序和傷亡人員的善後安撫工作;適時發佈公告,將事故的原因、責任及事故受傷人員救治情況公佈於眾;辦理指揮部日常事務及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事項。

2.現場勘察調查組

組長:葉俊

副組長:派出所、交警隊領導

成員:派出所、交警隊民警。

職責任務:救護傷員,處置現場,調查取證,肇事車輛檢驗、處置,擬寫事故調查報告。

3.現場保護、交通疏導組

組長:葉俊

副組長:派出所、交警隊領導

成員:派出所、交警隊民警

職責任務:執行總指揮、副總指揮下達的交通管制命令,保護現場,堵截設卡,救護傷員,維護疏導交通秩序。

4.醫療救護組

組長:徐紹紅

副組長:羅靜安

成員:鄉鎮衞生院醫護人員

職責任務:負責事故發生後傷員的醫療救護工作。

5.善後處理組

組長:程立泰

成員:司法所、民政、財政所、信訪、社保、保險等相關工作人員。

職責任務:負責事故的有關善後處理。

6.宣傳報道組

組長:查正莉

成員單位:黨政辦、文廣站

職責任務:按照規定及時準確地向公眾發佈處置總指揮部的通知、通告和有關事情況,必須經處置總指揮部辦公室初審並報總指揮部同意。

五、救援程序

1.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後,事故發生地行政村必須以最快捷的方式將所發生的交通事故情況報鄉人民政府應急辦,再由鄉應急辦視情況報告縣安監局、縣公安局、縣交警大隊。

事故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1)發生事故的時間、地點;肇事車輛單位、型號、車號;肇事駕駛員基本情況;死、傷人員情況;車輛受損情況。(2)事故的簡要經過。(3)初步判斷事故發生的原因。(4)事故救援的情況和採取的措施。

2.有關部門接到事故報告後,應立即報告鄉人民政府辦公室(應急辦),並迅速派人趕赴事故現場,瞭解掌握情況。

3.鄉人民政府辦公室(應急辦)接到報告,應立即報告鄉長、分管副鄉長,根據事故情況,確定是否啟動應急預案,並組織協調事故處置和醫療救援等事宜。

4.應急預案啟動後,處置救援總指揮部應立即投入工作,總指揮部相關負責人應迅速到位履行職責。

5.各相關部門按照處置總指揮部指令開展事故處置和救援工作。

六、應急措施

1.事故發生後,事故發生地的有關單位、羣眾、事故當事人必須立即報警,並嚴格保護現場,迅速採取必要措施救護傷員。因搶救、防止事故擴大以及疏導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做出標誌、拍照、詳細記錄和繪製事故現場圖,並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等。

2.任何單位和成年公民都有參加有組織的事故搶險救護的義務。

3.事發地公安機關應加強事故現場的安全保衞和交通疏導工作,預防和制止各種破壞活動,對肇事者等有關人員應採取監控措施,防止不安全事件發生和肇事逃逸。

4.在事故應急處置過程中緊急調用車輛、物資、設備、人員和佔用場地,任何組織和個人都不得阻攔和拒絕。

七、交通事故現場救援步驟

1.勘查現場情況:開始進行救援工作之前,救援人員應對事故現場作客觀考察,以避免意外發生,若現場和四周有諸如損壞的電線或致命的氣體或液體等危險情況,應先將其排除後再進行救援工作。

2.固定事故車輛位置:儘快將事故車輛固定下來。先在汽車車輪前後放上木條或磚石,使汽車不能前後滾動,然後將車輪放氣以保證車輛在救援過程中不能搖擺,以免加重傷者傷勢。

3.檢查和保護受傷人員:救援人員要檢查受傷人員的情況以確定救援工作的速度和方法。在未處理汽車之前,先用毛毯等物將受傷者蓋起來,可起保暖和防止受驚的作用,另外還可防止玻璃碎片和其它物件的傷害。在救援時間內,應有人員陪伴傷者,及時觀察受傷者的情況和滿足傷者的要求。

4.救出被困人員:如果汽車被撞變形,受傷人員無法移動,應使用專門救援工具把有關的汽車部件移動或去除,將車中被困人員救出。

5.現場診斷急救:如果醫療救護人員未到現場,救援人員應先將傷者送至路旁的安全地帶,立即作必要的檢查和救護。

6.清理現場:當交通警察勘查完現場後,救援人員應立即拖走事故車輛並清掃路面,協助警察恢復正常的交通秩序。

八、注意事項及要求

1.事故處置要堅持統一指揮,科學決斷,有效處置,確保安全的原則。

2.事故處置、救援人員要認真學習有關業務知識,努力增強安全意識和業務素質。

3.各相關部門要落實事故處置所需的設施、物資、器材的配備,確保應急使用。

4.事故處置所有工作人員必須服從命令、聽從指揮,積極主動完成工作任務。

九、責任追究制度

對在較大道路交通事故處置工作中,工作滯後,反應遲鈍和不聽從指揮,工作不負責,違反事故處置工作紀律,影響事故處置工作的有關責任人,依照相關規定從嚴查處,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十、其它事項

1.本預案是鄉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針對發生在道路上的較大交通事故組織實施的處置救援工作的指導性意見,在實施過程中應根據不同情況進行調整。

2.各相關部門應結合自身特點,加強宣傳和教育工作,提高全社會預防較大交通事故的意識並採取有效的防範措施。

3.各有關部門要組織人員認真學習,掌握預案的內容和相關措施,明確職責任務和要求,確保在緊急情況下按照預案有條不紊地開展事故處置、救援工作。

交通事故應急預案12

為了進一步強化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有效地預防和杜絕各類交通事故的發生,保護人民羣眾和車輛財產不受損失,確保在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時能迅速、果斷、有序地進行救援,特制定以下應急預案。

一、應急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二、工作職責

事故發生時,組長和副組長負責協調、指揮救援工作,單位警車臨時用作緊急救援車輛,同時做好以下工作:

1、迅速趕往出事現場,救助傷員,控制事故蔓延。

2、保護事故現場,及時向有關領導彙報。

3、維護好救援秩序,制止無關人員進入現場。

4、配合交警或有關部門做好事故調查和善後工作。

三、應急救援的具體辦法

1、車輛交通事故發生後保護事故現場的要點:

(1)保護好車輛制動時的拖拉痕跡;

(2)受傷害方行進、終止位置;

(3)雙方車輛的位置;

(4)車上的散落物;

(5)標明和保護好傷(亡)人員的倒位、血跡。

2、及時搶救傷者,採取急救措施。臨時變單位公務警車為緊急救援車輛,並攔截過路車輛、儘快將傷員送到就近醫院搶救(急救電話120)。提醒:配合交通民警指揮、主動如實地反映情況、積極配合交通警察進行現場調查和分析。

3、消除危險,防止二次事故發生。當發生車輛事故後,除了要注意人員傷亡外,還要注意因事故造成的危險因素,如汽油外泄等,要採取必要的措施,防止二次事故的發生,現場勘察完畢後,當事人應當在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組織下,按照要求及時將車輛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方,並清理現場。

4、緊急救援的同時,向就近的交通警察部門報案,或者撥打122交通事故的報警電話或110報警電話。

5、記錄下事故目擊證人的聯繫方法,因為證人和證據是處理交通事故的重要依據,一定要留下證人的聯繫方法、防止與目擊證人失去聯繫。

四、應急物資

應急車輛:發生事故時單位公務警車臨時充當應急車輛。

交通事故應急預案13

為做好師生交通安全事故防範處置工作,增強應急處理能力,最大限度地減少師生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維護幼兒園正常的教學工作,生活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國務院《關於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和上級部門有關規定,現結合我園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交通安全事故應急處理的工作原則:

1、統一指揮原則;

2、緊急處置原則;

3、協調一致原則;

4、局部利益服從全局利益原則。

二,交通安全事故應急處理的指揮體系:

1、成立交通安全事故應急處理指揮領導小組。

組長:xx

副組長:xxxx

組員:全體教職工

2、領導小組職責:領導小組主要是對全園人員實行統一領導,統一組織,統一指揮。小組成員將分別擔任應急預案中各工作組負責人或成員,上一級行政因外出公幹等特殊情況無法達到現場或不能履行職責,經授權由下一級行政(副組長)代履行職責。

園長是應急預案的總指揮,根據事故等級啟動應急預案和發佈解除救援行動的信息,各小組按統一指揮,分級響應,崗位責任,互相配合的運行原則,採取一切必要手段,組織各方面力量全面進行救護工作,把事故造成的損失降到最低點;調動一切積極因素,做好穩定教育教學秩序和傷亡人員的善後及安撫工作;對應急工作中發生的爭議採取緊急處理措施;向當地上級或當地有關部門通報應急救援行動方案,並提出要求支援的具體事宜,配合上級部門做好各項工作。

當救援過程中,上級應急救援預案啟動後,幼兒園的指揮系統應主動成為聯合指揮中的一員。幼兒園的應急指揮主要任務是提供救援所需的幼兒園信息,配合其他部門開展應急救援。

三,應急響應過程和應急處理程序:

(一)接警與通知:

事故發生後,在場人員(包括行政,教職工等)必須立即將所發生的事故的情況報告園長室,園長和領導小組人員必須掌握的情況有:事故發生的時間與地點,種類,強度,危害;在基本掌握事故情況後,領導小組應立即向上級教育行政管理部門報告,並立即啟動應急預案,迅速趕赴現場組織搶救。同時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報案並配合公安部門開展工作,還應根據需要通知急救,醫療,消防等部門參與現場救護。

(二)現場應急搶救,現場保護:

組長:xx

副組長:xxxx

成員:門房,值班教師,校醫等。

1、在場人員(包括行政,教師,職工)應首先檢查師生受傷情況。如果有師生受傷,根據先重後輕的原則立即對受傷師生進行應急救護處置。同時,叫旁邊教師或門房聯繫園長和總務主任,園長和總務主任接到報警後,立即向上級教育行政管理部門報告,並立即啟動應急預案,迅速趕赴現場組織搶救。同時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報案並配合公安部門開展工作,還應根據需要通知急救,醫療,消防等部門參與現場救護。

醫護人員到達現場後,應馬上接替在場行政,教師對受傷師生進行救護處置,儘快確認傷者中哪些需要送醫院救治。如需送醫院救治,應確定送到哪一所醫院,搶救小組組長馬上通知司機或撥打120急救電話將傷者送往醫院救治,受傷人員較多時,可租車運送傷者。在急救車到達前,幼兒園保健醫生負責受傷學生救護處置。組長通知幼兒園門衞要確保急救車,交警車輛進校園後有人引導。急救車到達後,組長應立刻向急救人員報告情況,派班主任和保健醫生隨車參與救治(教師受傷送院要派工會委員)。

2、班主任及時通知家長事故情況和幼兒被送往的醫院地址,請家長到醫院,工會通知教師家屬發生什麼事故和被送往的醫院地址,請家屬到醫院。

3、園長及分管領導應組織在場行政,組織事發現場人員簡單調查事件發生的過程,用分隔調查形式,不誘導;並實事求是做好書面記錄,被調查人員要簽名。嚴格保護事故現場,因搶救傷員,防止事故擴大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做好標記,拍照,詳細記錄和繪製事故現場圖,並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等,待公安交警部門趕到後及時移交現場保護。

(三)聯絡,教育:

組長:xx

副組長:xxxx

成員:行政,值班教師,保健醫生等。

1、接到園長通知啟動預案後,行政辦在24小時內寫出書面報告,報告內容包括:發生事故的時間,地點;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事故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事故搶救處理的情況和採取的措施;需要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事故搶救和處理的有關事宜;事故報告部門,部門負責人和報告人。報告內容經園長審查同意後送交教育局。屬園方責任保險事故還要及時報知保險公司。之後隨時將事故應急處理情況報上級主管部門。

2、行政和班主任分別做好教職工和幼兒的教育工作,穩定師生情緒,要求各類人員絕對不能以個人名義向外擴散消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亂;對情緒反應較大者安排心理教師進行輔導;如有新聞媒體要求採訪,必須經過園長或上級部門同意,由小組統一對外發布消息。未經同意,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接受採訪,以避免報道失實。

3、行政參與事故調查處理工作,負責寫出書面報告。

(四)家長接待和後勤支援:

組長:xx

成員:年級組長,門衞等

1、組長根據園長通知啟動本組工作及通知門衞防止肇事車輛逃逸。

2、看望,援助,救助傷亡師生家庭。如有個別家長來訪,行政領導,班主任做好家長的思想工作和接待工作,根據幼兒事故處理條例的有關條款規定,總務主任,工會小組長分別協助處理傷亡幼兒和教師的善後工作,安排住院師生的家屬的食宿。

3、要依法調解安撫,不要信口開河,隨心所欲,掌握合法,合理,合情的原則。不留尾巴;不搞分段解決。幼兒園在無力調解幼兒意外傷害事故處理時,組長報請上級部門介入調解解決。

4、事故處理結尾階段,行政辦起草《協議書》,並交教育局法律援助中心審核。《協議書》要寫清協議雙方的身份;事故的簡要經過,包括事發時間,地點,雙方達成的補償協議;雙方簽名等內容。整理病歷卡複印件,醫藥費發票原件和複印件報保險公司理賠。

5,安保

文章來源物業經理人文章來源物業經理人

人員嚴格核查外來人員身份,不準非當事人家長和閒人進入校園,保證校園的治安秩序的穩定。根據教育部《學生傷害事故的處理辦法》有關條款規定,在事故處理過程中,受傷害學生的監護人,親屬或其他有關人員,在事故處理過程中無理取鬧,擾亂幼兒園正常教育教學秩序,或者侵犯幼兒園,幼兒園教師或者其他工作人員的權益的,應當報告公安機關依法處理。

(五)事故調查:

組長:xx

成員:上級指派的領導,及相關各線領導。

1、配合上級部門進行事故處理及調查工作。調查事故原因,整理事故記錄,形成書面報告。

2、並向教育局報告事故處理結果。對違反本預案,不履行應急救援工作的,發佈假消息的,不服從應急救援指揮的人員進行處分,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3、總結經驗教訓,查找制度,政策,設施等存在的問題,制定相應措施。

交通事故應急預案14

一、交通安全工作應急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二、處理交通安全事故方案

1、教育、學校交通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的所有成員要經常向學生進行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學生在上學或放學路上,特別是教育學生在出校門時要注意門口交通安全,防止人流過多造成交通事故,並作好交通安全記錄、

2、報告、一旦出現交通安全事故,在場的教職工均有權也有義務立即報告、一般情況報告程序:現場教師或知情教師在第一時間內,立即向學校交通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報告情況;交通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成員第一時間內趕到事故現場,展開營救工作,同時立即向縣教育局和交警部門報告情況、

3、應急工作分工

現場處理組:

職責任務:迅速處理現場情況並保護好現場,做好記錄、根據現場情況決定以下事宜:xx負責向交警報告情況;xx和班主任協助醫院,做好搶救工作;科任教師管理班級上好課、留校處理組:年級組長班主任

責任任務:迅速瞭解情況、接應工作:

負責向縣教育局彙報;迅速查清受傷學生的人數、具體姓名、家庭地址、家長姓名和聯繫電話、機動應急組:年級組長班主任職務任務:迅速到校集中持命,做好隨時準備接應的一切準備

4、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的通訊要求工作日,必須保持通信暢通;休息日儘可能開機

三、其它

做好學校交通安全教育和宣傳工作,謹防學生交通事故的發生、萬一發生學生交通事故,首先做到不慌亂,弄清肇事者,做好救人和向上級報告工作,儘量降低當事人人身傷害、

交通事故應急預案15

應急預案几大重要子系統為:完善的應急組織管理指揮系統;強有力的應急工程救援保障體系;綜合協調、應對自如的相互支持系統;充分備災的保障供應體系;體現綜合救援的應急隊伍等。從文體角度看,應急預案是應用寫作學科研究的重要文體之一。

1:如遇發生事故,要記住肇事車的車型、車牌、顏色,拔打110報警電話,同時組織實施自救。

2:如有人員受傷儘快送往離出事點最近的醫院進行搶救。

3:將車上其他人員帶離出事點,轉移到安全地帶。

4:在高速路上無論是車禍或車輛故障,領隊應馬上把人員帶離車輛,以免發生不測。

5:如遇車輛自燃、翻車、撞車等情況,立刻組織人員有序迅速撤離至安全地帶。如撤離時車門無法暢通,應立刻設法砸破車窗以便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