糯米文學吧

位置:首頁 > 範文 > 工作方案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通用7篇)

在學習、工作、生活中,有時會突發一些不在預期的事故,為了避免事情更糟,總不可避免地需要事先編制應急預案。優秀的應急預案都具備一些什麼特點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通用7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閲讀。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通用7篇)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1

  一、總則

為了及時處置我市文物保護工作中的突發事件,提高應急反應能力,最大限度地減少突發事件對文物的危害和影響,根據文物法律、法規和《國家文物局突發性應急工作管理辦法》制定本預案。

本預案所稱突發事件,是指全市各級文物行政主管部門管理的博物館、紀念館和古文化遺址、古墓葬、古建築、石窟寺、石刻、壁畫、近代現代重要史蹟和代表性建築遭盜竊、盜掘、損毀、火災、丟失的事件。

  二、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全市各級文物行政主管部門管理的文博單位發生突發事件的預防、預警、應急準備和應急響應等工作。

  三、工作原則

(一)預防為主:要始終把預防突發事件發生放在各項工作的首位,細緻排查各類文物突發事件的隱患,採取有效的預防和控制措施,減少突發事件發生的機率。

(二)依法管理:文物突發事件預防、控制的管理及應急處置工作,要嚴格執行《文物保護法》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

(三)屬地負責:處置文物突發事件實行條塊結合、以塊為主、屬地管理。各地人民政府對本行政區域發生涉及文物的突發事件負總責;當地文物行政主管部門在政府的統一領導下處置文物突發事件;市文物局指導協調全市文物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

(四)快速反應:各文博單位應相應建立預警和處置快速反應機制,在突發事件發生時,立即進入應急狀態,啟動各級預案,在當地人民政府統一領導下,果斷採取措施,在最短時間內控制事態,將危害與損失降到最低程度。

  四、應急組織及職責

市文物局設立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總指揮由市文物局局長擔任,副總指揮由事發單位的主管局領導擔任,其他班子領導為指揮部成員。指揮部下設辦公室,主任由副總指揮兼任,副主任由局辦公室主任和文物安全處處長擔任,辦公室成員由市文物局機關各處室負責人組成。

(一)應急指揮部主要職責

指揮、下達應急處置任務,研究解決突發事件處置過程中的重大問題。

(二)應急指揮部辦公室主要職責

1、處理應急指揮部的日常事務,負責突發事件發生時應急工作的組織協調、應急方案的具體執行等工作。

2、及時向國家文物局、省文物局和市政府上報有關情況和信息,加強同相關部門的聯繫、溝通。

3、按照國家和我市有關突發事件信息發佈工作指導方針,擬確定或與有關部門共同研究信息發佈的內容、時間、方式等,並實施發佈。

4、負責做好處置突發事件過程中的法律諮詢。

(三)市文物局各處室的工作職責

1、辦公室負責突發事件應急處置中的協調和指揮工作,及時向國家文物局、省文物局和市政府上報有關情況和信息,協調信息發佈等工作。

2、文物考古科研處負責不可移動文物因自然因素及人為非故意因素引起的突發事件調查與處理工作;負責不可移動文物突發事件的善後業務與技術處置指導工作。

3、文化遺產處負責對文物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提出諮詢建議和進行技術指導等。

4、博物館處負責文物收藏單位因自然因素及人為非故意因素引起的突發事件調查與處理工作;負責可移動文物突發事件善後的業務與技術處置指導工作。

5、文物安全處負責對由人為因素引起的文物違法行為、安全事故的突發事件調查與處置工作;負責做好處置突發事件過程中的法律諮詢。

6、計劃財務處負責應急事件的後勤保障工作。

7、組織人事處和紀委協調文博單位責任人員的追究處理。

(四)市直文博單位和文物系統地方應急指揮部

各市直文博單位和縣(市、區)文物系統及各文博單位,比照市文物局應急指揮機構的組成、職責,結合本地、本單位實際情況,成立本地、本單位應急指揮部。

  五、預防和預警機制

(一)預防預警信息

按照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的要求,各文博單位應做好應對突發事件的思想準備和組織準備,加強日常管理和監測,注意日常信息的收集與傳報,對可能發生的涉及文物安全的預警信息進行全面評估和預測,制定有效的監督管理責任制和預防應急控制措施。

(二)預防預警行動

1、各文博單位應制定各種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建立必要的預警和快速反應機制,對本單位文物安全工作加強事前的監督檢查。定期演練各種應急預案,磨合、協調運行機制,增強對突發事件的應對處理能力。

2、各文博單位應制定安全責任制度,明確日常安全工作措施。強化日常人力、物力、財力儲備。

3、對外開放的文博單位,尤其是旅遊旺季,要提前制定相應的安全工作方案和應急預案,報上級文物主管部門和當地公安機關備案。

4、各地公安機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負責文博單位的治安管理工作。文博單位應主動接受公安機關的管理、監督和指導。

(三)預警支持系統

各級文物行政部門和文博單位應確保安全工作人員數量,明確其崗位職責;安裝必要的消防、安全防範技術設備,配備預警通訊和廣播設備,預留公安、消防、救護及人員疏散的場地和通道;對外開放的文博單位應嚴格核定人員容量,加強對現場人員流動的監控,在售票處、出口和主要通道要設置識別標誌,指定專人負責疏導工作。

  六、突發事件等級劃分

(一)重大突發事件(I級)

1、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發生火災、被盜、損毀、文物建築坍塌的。

2、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發生重大火災、嚴重被盜、大面積損毀、重要文物建築坍塌的。

3、館藏一級文物丟失、損毀的,或館藏二級文物丟失、損毀5件(含5件)以上的。或館藏三級文物丟失、損毀10件(含10件)以上的,或館藏文物丟失,損毀20件(含20件)以上的。

(二)較大突發事件(Ⅱ級):

1、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發生火災、被盜、損毀、文物建築坍塌的。

2、市級和縣級文物保護單位發生重大火災、嚴重被盜、大面積損毀、重要文物建築坍塌的。

3、館藏二級文物丟失、損毀5件(不含5件)以下的,或館藏三級文物丟失、損毀5件(含5件)以上的,或館藏文物丟失、損毀10件(含10件)以上的。

(三)一般突發事件(III級)

1、市級和縣級文物保護單位發生火災、被盜、損毀、文物建築坍塌的。

2、館藏文物丟失、損毀的。

  七、應急響應

(一)應急預案啟動

1、I級突發事件發生後,市文物局啟動本預案,指導應急處置工作。在參與應急處置的同時,將事件情況核實後及時上報市人民政府和國家文物局。

2、II級突發事件發生後,依照屬地管理的原則,由事發地縣(市、區)文物行政主管部門成立應急指揮部,啟動應急預案,在當地人民政府的統一領導下,負責本行政區域的應急處置工作。縣(市、區)文物行政主管部門在參與應急處置的同時,將事件情況及時上報市文物局,市文物局在迅速核實情況後,視情況啟動應急預案,在及時將情況上報市政府、省文物局和國家文物局的同時,積極指導協調應急處置工作。

3、III級突發事件發生後,依照屬地管理的原則,由事發地縣(市、區)文物行政主管部門成立應急指揮部,啟動應急預案,在當地人民政府的統一領導下,負責本行政區域的應急處置工作。縣(市、區)文物行政主管部門在參與應急處置的同時,將事件情況及時上報市文物行政主管部門,市文物行政主管部門在迅速核實情況後,視情況啟動應急預案,在及時將情況上報市文物局的同時,積極指導協調應急處置工作。

(二)信息報送

1、基本原則

(1)迅速。突發事件發生後,各文博單位應同時多級多頭上報,其中向市文物局報告的時間不得晚於知道突發事件發生後40分鐘。市文物局接報信息並核准後,應立即向市政府和國家文物局報告,時間最遲不得晚於知道事件發生後40分鐘。

(2)真實。報送信息應儘可能客觀實際,真實準確。

(3)全面。力求多側面、多角度地提供信息。要防止片面性,避免斷章取義,更不能對上報信息層層截留、級級過濾。

2、報送內容

(1)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和現場情況。

(2)事件的簡要經過、文物受損及人員傷亡情況。

(3)事件原因分析。

(4)事件發生後採取的措施、效果及下一步方案。

(5)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3、報送形式

突發事件信息可用電話口頭初報,隨後報送書面報告,必要時和有條件的應附音像資料。

(三)指揮和處置

1、接到突發事件報告後,市文物局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根據事件的性質和嚴重程度提出啟動相應級別的應急預案的建議。

2、市文物局各處室按照突發事件的性質和分類,根據各自職能分工,投入到應急工作中。

(四)信息發佈

按有關規定執行,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向社會客觀、準確、全面、及時地發佈信息。

  八、後期處理

(一)文物行政部門組織文博單位開展突發事件受損文物的價值評估,提出修復和保護的意見或建議,組織開展對突發事件的事後補救和受損文物的保護工作。

(二)事件處理結束後,市文物局及時將情況書面報告市政府、省文物局和國家文物局。

(三)根據事件暴露出的有關問題,進一步修改和完善有關防範措施和處置預案。

(四)獎懲有關人員。

  九、應急保障

(一)信息保障

建立健全並落實突發事件信息收集、傳遞、處理、報送各個環節的工作制度,完善各文博單位已有的信息傳輸渠道,保持信息報送設施性能完好,並配備必要的應急備用設施和技術力量,確保信息報送渠道的安全暢通。

(二)物資保障

各文博單位要建立突發事件應急物資儲備制度。儲備足夠的突發事件應急物資。儲備物資放在交通便利、儲運安全的區域。

(三)人員保障

各文博單位應組建突發事件的處置應急隊伍,根據突發事件的具體情況,在各級應急指揮部門的統一指揮下,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四)宣傳、培訓保障

加強各文博單位突發事件預案的普及工作,公佈應急指揮部和接警電話,宣傳突發事件的預防、處置等常識,有效預防突發事件發生和減輕因突發事件造成的損失。積極組織突發事件應急隊伍進行培訓,定期進行突發事件應急模擬綜合演練,提高應急體系協同配合和快速反應能力。

  十、附則

本預案由市文物局負責解釋。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2

  一、總則

(一)編制目的

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突發食品衞生事件及其危害,指導和規範全市突發食品衞生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最大程度地減少突發食品衞生事件對公眾健康造成的危害,保障公眾身心健康與生命安全,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經濟發展。

(二)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衞生法》、《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條例》、衞生部制定的《食物中毒事故處理辦法》、《食品衞生監督程序》和《咸寧市食品衞生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草案),制定本預案。

(三)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在本市範圍內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會公眾身心健康嚴重損害的重大食物中毒、食品污染事故和以食品為載體的恐怖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

(四)食品衞生突發事件的分級

根據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性質、危害程度、涉及範圍,將食品衞生突發事件劃分為特別重大(ⅰ級)、重大(ⅱ級)、較大(ⅲ級)和一般(ⅳ級)四級。

1、特別重大食品衞生突發事件(ⅰ級)

xx衞生行政部門認定的特別重大的食品衞生突發事件。

2、重大食品衞生突發事件(ⅱ級)

一次食物中毒人數超過100人並出現死亡病例,或出現10例以上死亡病例。

3、較大食品衞生突發事件(ⅲ級)

一次食物中毒人數超過100人,或出現死亡病例。

4、一般食品衞生突發事件(ⅳ級)

一次食物中毒人數30?99人,未出現死亡病例,或一起食物中毒人數在30人以下,但事故發生在學校、全市、全省或全國性重要活動期間的。

(五)工作原則

1、預防為主,常備不懈。提高全社會對突發食品衞生事件的防範意識,落實各項防範措施,做好人員、技術、物資和設備的應急儲備工作。對各類可能引發突發食品衞生事件的情況要及時進行分析、預警,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理。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根據突發食品衞生事件的範圍、性質和危害程度,對突發食品衞生事件實行分級管理。市政府負責突發食品衞生事件應急處理的統一領導和指揮,各有關部門和單位按照預案規定,在各自的職責範圍內做好突發食品衞生事件應急處理的有關工作。

3、依法規範,措施果斷。市政府和市衞生行政部門要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完善突發食品衞生事件應急體系,建立健全系統、規範的突發食品衞生事件應急處理工作制度,對突發食品衞生事件和可能發生的食品衞生事件做出快速反應,及時、有效開展監測、報告和處理工作。

4、依靠科學,加強合作。突發食品衞生事件應急工作要充分尊重和依靠科學,要重視開展防範和處理突發食品衞生事件的科研和培訓,為突發食品衞生事件應急處理提供科技保障。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通力合作、資源共享,有效應對突發食品衞生事件。要廣泛組織、動員公眾參與突發食品衞生事件的應急處理。

  二、應急組織體系及職責

(一)應急指揮機構

市政府衞生行政部門依照職責和本預案的規定,在市政府統一領導下,負責組織、協調全市食品衞生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成立食品衞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並根據食品衞生突發事件處理工作的實際需要,啟動應急預案。

食品衞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設立食品衞生突發事件防控工作辦公室,具體負責日常食物中毒防控工作的業務指導、組織管理與監督檢查。

(二)應急處理辦事機構職責

食品衞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下設辦公室,承辦指揮部交辦的各項指令和任務。根據工作需要,辦公室內設綜合、信息等若干應急處理專業組,其組成及職責如下:

1、綜合組。負責協調各工作組的工作;負責擬訂全市食品衞生突發事件應急工作的經費預算和資金調拔計劃;承辦各種會議;負責祕書、文件和機要工作;管理指揮部辦公室財產;協調有關醫療衞生機構為外籍人員及台、港、澳同胞提供預防和醫療服務。

2、信息組。負責收集、整理、分析國內外食品衞生突發事件動態,設立食物中毒報告電話,及時報告轄區內食品衞生突發事件信息;組織協調流行病學專家研究制定預防控制方案;掌握各地預防控制工作情況,編寫、報送工作信息等相關資料。

3、醫療組。負責制訂定點醫院的標準,確定定點醫院和後備醫院,並督促落實各項準備措施;制定臨牀診斷和疑似病例轉運、救治預案並督促落實各項準備措施;協調做好臨牀專家會診、治療和護理等工作;組織、管理和調遣市醫療應急救治隊。

4、現場調查組。在衞生行政部門領導下開展現場流行病學調查,現場快速檢測、取證採樣及臨時控制措施的實施。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對造成食物中毒突發事件的食品或有證據證明可能導致食物中毒事故的食品採取控制措施,追蹤已售出或外運被污染食品的去向或溯源,採取樣品並送檢。現場調查組由現場流行病學調查小組和現場衞生監督小組組成。

(1)現場流行病學調查小組:由疾病預防控制機構人員組成,主要負責食品衞生突發事件的報告、食物中毒採樣、實驗室檢測、流行病學調查、中毒診斷並出具食物中毒診斷報告。

(2)現場衞生監督小組:由衞生監督機構人員組成,主要負責協助衞生行政部門依法對事件相關食品生產經營者進行調查取證,對事件現場採取行政控制措施,對違法經營行為實施行政處罰。協助衞生行政部門對事件發生地區的食品衞生突發事件的報告、醫療救治等進行衞生監督和執法稽查。

(三)專家組。由衞生行政部門組織建立專家組。其職責為:

1、指導對食物中毒的診斷和處理;

2、提出醫療救治方案,指導各地的醫療救治工作;

3、分析事件動態,向指揮部提出事件分析、預警和終止預案的建議;

4、指導或參與流行病學調查、事件現場處置;

5、承擔專業技術培訓工作。

  三、運行

(一)應急準備和預警

衞生行政部門負責食品衞生監督、檢測、抽檢、預警工作。

1、健全食品污染物檢測網,加強食品生產經營活動的日常衞生監督,對主要食物中毒病原、食物中毒高危食品如散裝食品、熟肉及製品、乳及製品、糕點、飲料、水發產品等進行日常監測並加強抽檢工作;

2、加強食物中毒信息庫的建設與管理,利用現有的公共衞生網絡,整合公共衞生信息資源,保證應急處理信息的暢通、及時、準確;

3、組織各項信息的彙總,通過對常規監督、監測、抽檢等綜合信息或食品衞生突發事件預警報告,報同級政府批准後啟動、變更或結束相應級別應急響應。

(二)事件報告

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權向衞生行政部門和當地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報告突發食品衞生事件及其隱患,也有權向上級政府及其有關部門舉報不履行或者不按照規定履行突發食品衞生事件應急處理職責的部門、單位及個人。

1、責任報告單位和責任報告人

(1)發生食品衞生突發事件的食品生產經營者。

(2)市疾病預防控制機構。

(3)各級各類醫療衞生機構。

(4)市衞生行政部門。

(5)市政府。

(6)各級各類教育機構。

(7)其他有關單位及個人。

2、報告時限規定

(1)食品衞生突發事件監測報告機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醫療衞生機構和有關單位發現突發食品衞生事件,應當在2小時內儘快向市政府衞生行政部門報告。

(2)衞生行政部門食品衞生突發事件的`報告時限按如下要求實施:

①對於一般食物中毒突發事件(iv級),應在接到報告後6小時內向上級衞生行政部門和本級政府報告;

②對於較大食物中毒突發事件(iii級),應當在接到食品衞生突發事件信息2小時內儘快向本級政府報告,同時向xx衞生行政部門及上級政府衞生行政部門報告,並應立即組織現場調查確認,及時採取措施,隨時報告事態進展情況。

市政府應在接到報告後2小時內儘快向上一級政府報告。

③對於特大食品衞生突發事件(i級)和重大食品衞生突發事件(ii級),市政府衞生行政部門在接到食品衞生突發事件信息後1小時內上報上級政府衞生行政部門,也可同時直接上報xx衞生行政部門;市政府衞生行政部門接到報告後應立即向本級政府報告。

3、報告內容

食品衞生突發事件報告分為首次報告、進程報告和結案報告,要根據事件的嚴重程度、事態發展和控制情況及時報告事件進程。事件發生地食品衞生突發事件監測報告機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應當及時向衞生行政部門報告事件的調查情況,填寫《食物中毒事故個案調查登記表》和《食物中毒事故調查報告表》,調查處理結束後,撰寫技術型總結報告,由當地衞生行政部門負責組織上報。

(1)首次報告。未經調查確認的食品衞生突發事件或存在隱患的相關信息(包括髮生食物中毒的單位、地址、發生中毒時間、中毒人數(死亡人數)、可疑中毒食物及中毒症狀等),應説明信息來源、危害範圍、事件性質的初步判定和擬採取的措施。

(2)進程報告。應包括事件性質、波及範圍、危害程度、流行病學分佈、事態評估、控制措施等內容。

(3)結案報告。應包括事件的基本情況,現場調查及樣品檢測結果,採取的防治和控制措施及效果,事件處理經過、結果及分析和討論,成績與問題、建議等。

食品衞生突發事件調查處理過程中的電話記錄、現場調查筆錄、現場檢查筆錄、控制決定等執法文書,監測記錄、採樣送檢單、檢驗原始記錄和報告、事件的總結報告等資料應歸檔保存。

市衞生行政部門應在每年底,將轄區內當年發生的食品衞生突發事件進行分析彙總並上報上級衞生行政部門。

(三)應急反應

發生突發食品衞生事件時,市衞生行政部門按照分級反應的原則,作出相應級別應急反應。

1、食品衞生突發事件的分級反應

(1)一般食品衞生突發事件(iv級)的應急反應

市衞生行政部門接到一般食品衞生突發事件報告後,應立即啟動突發事件iv級應急反應。在市政府領導下,成立食物中毒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指揮部,負責轄區內食物中毒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的組織管理與指揮協調,向同級政府負責,並報告工作。

(2)較大食品衞生突發事件(iii級)的應急反應

發生較大食品衞生突發事件報告時,市衞生行政部門做出iii級預警後,市政府根據市衞生行政主管部門的建議和食物中毒突發應急處理的需要,由市食品衞生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指揮部啟動iii級應急反應,在地市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指揮部的統一領導和指揮下,結合本地區實際情況,組織開展指揮協調本地食品衞生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市衞生行政部門同時立即啟動突發事件iii級應急反應,及時組織專家對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提供技術指導和支持,適時對本應急反應終止的分析論證提供技術指導和支持。必要時請求省衞生廳予以支持,保證食品衞生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的順利進行。

(3)特別重大食品衞生突發事件(i級)和重大食品衞生突發事件(ii級)的應急反應

發生重大和特別重大食物中毒突發事件報告時,市衞生行政部門做出i級、ii級預警後,市政府根據市衞生行政主管部門的建議和食物中毒突發應急處理的需要,由市食品衞生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指揮部啟動二級、一級應急反應。在國家、省和地市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指揮部的統一領導和指揮下,結合本地區實際情況,組織開展指揮協調本地食品衞生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市衞生行政部門同時立即啟動突發事件ii級、i級應急反應,及時組織專家對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提供技術指導和支持,適時對本應急反應終止的分析論證提供技術指導和支持。必要時請求國家衞生院予以支持,保證食品衞生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的順利進行。

2、應急處理措施

(1)醫療救治

負責病人的現場搶救、運送、診斷、治療,檢測樣本採集,配合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進行病人的流行病學調查。必要時調動市直其他醫療機構參與處理。

(2)事件現場流行病學調查

在接到食品衞生突發事件報告後,疾病預防控制機構要及時組織流行病學調查小組趕赴現場,按照《食物中毒診斷標準技術處理總則(gb14938-1994)等要求,進行現場流行病學調查,初步判斷是否食物中毒及中毒類別。

(3)衞生監督現場調查與處置

衞生監督機構協助衞生行政部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衞生法》、《食品衞生監督程序》及《食物中毒事故處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對食物中毒事故進行調查,採取衞生行政控制措施,調查工作由2名以上衞生監督員依法進行。

(四)反應終止

食品衞生突發事件經應急反應,在完成對被污染食品封存、銷燬等控制措施、對被污染場所及食品用工(用)具等進行徹底清洗、消毒,並經消毒效果監測合格,沒有續發中毒患者,經專家組進行評估後提出建議,由衞生行政部門提出報告,經同級政府批准,可以結束應急反應。

(五)信息發佈

發佈赤壁市信息需上報xx衞生行政部門,經衞生部授權後,由省衞生行政部門統一向社會發布事件信息,其他各級政府部門及單位無權向社會發布。

(六)食品衞生突發事件的查處

各級衞生行政部門對經調查取證和流行病學調查結果認定造成食物中毒的單位和個人,要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衞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和《食品衞生行政處罰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依法給予行政處罰。

  四、保障

(一)技術保障

1、信息系統

加強食物中毒信息庫的建設與管理,利用現有的公共衞生網絡,整合公共衞生信息資源,保證應急處理信息的暢通、及時、準確;實現衞生行政部門、衞生監督機構、醫療救治機構與疾病預防控制機構之間的信息共享。

2、疾病預防控制體系

市政府應加快疾病控制機構和基層預防保健組織建設;建立功能完善、反應迅速、運轉協調的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機制;健全覆蓋城鄉、靈敏高效、快速暢通的疫情信息網絡;改善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基礎設施和實驗室設備條件;加強疾病控制專業隊伍建設,提高流行病學調查、現場處置和實驗室檢測檢驗能力。

建立食品污染物檢測網,對主要食物中毒病原、食物中毒高危食品如散裝熟肉、乳及乳製品、水產品等進行監測並加強抽檢工作;

3、應急醫療救治體系

根據服務人口和醫療救治需求,按照要求建立一定規模的緊急救援中心,根據需要選擇綜合醫院急診科建立急救網絡。同時依託綜合力量較強的醫療機構建立緊急救援機構。

4、衞生執法監督體系

市政府衞生行政部門要加強衞生執法監督隊伍建設,明確職能,落實責任,規範執法監督行為。對衞生監督人員實行資格准入制度和在崗培訓制度,全面提高衞生執法監督的能力和水平。

5、應急衞生處理隊伍

市政府衞生行政部門按照“平戰結合、因地制宜、分類管理、分級負責、統一管理、協調運轉”的原則建立衞生行政部門統一領導下的由衞監、疾控、醫療參加的食品衞生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隊伍。

市政府衞生行政部門建立應急衞生處理隊伍資料庫,對應急衞生處理隊伍實行計算機管理;根據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處理情況,對隊伍及時進行調整,定期開展培訓和演練,提高應急救治能力。積極選送應急衞生專家進行培訓。

(二)物資保障

市衞生行政部門根據需要調理配備食物中毒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所需的對講機,無線上網計算機、車載電話等通訊器材、消毒滅菌藥械等物資明細清單併購置適當數量用於儲備。

市疾控中心檢驗室應保證儲備常見食物中毒檢驗用標準品、中毒標準菌株和診斷試劑等,並使其處於良好狀態,隨時可投入正常使用。

各級醫療救治單位應儲備常見食物中毒特效救治藥品,隨時為食物中毒突發事件的患者提供積極醫療救護。

(三)資金保障

市政府每年應設立專項資金。用於購置和維護應急儲備所需物資,開展專項技術研究等所需經費以及有關技能培訓等經常性項目支出,並儲備一定數量的食物中毒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和醫學救治等應急經費,以確保應急行動能夠及時快速啟動。

所需經費由衞生行政部門每年列出預算後報同級政府批准,遇有重大或特大食物中毒突發事故,發生費用超支時財政部門應保證必需的資金供應,保障因突發事件致並致殘的人員得到及時、有效的救治。

  五、管理

(一)預案的管理本預案由市政府衞生行政部門審批發布,報市政府備案。定期對預案進行演練評估,並根據食品衞生突發事件的形勢變化和實施中發現的問題及時進行更新、修訂和補充。

(二)預案的演練衞生行政部門應組織應急預案的演練。市衞生行政部門應保證每年進行一次綜合演練。

應急預案的演練可是綜合演練或就現場調查處理、檢驗檢測、醫療救治等分系統模擬演練,演練要有針對性,重點檢驗信息渠道是否通暢、應急準備是否充分、反映機制靈敏性和指揮系統的有效性等,以提高應急處理技術水平和整體應急反應能力,發現問題應及時對預案予以調整和修訂。

(三)宣傳與培訓

1、衞生行政部門要加強食品生產經營活動的日常監督和食品抽檢,認真落實對本地區食品從業人員的衞生知識培訓工作,防止食物中毒突發事件和食品污染事故的發生,不斷提高我市食品衞生的總體水平。應定期或根據需要適時對衞生監督、疾病控制和醫療救治機構等管理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進行食物中毒突發事件應急處理相關知識和技能的培訓,以便及時掌握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學習交流國內外、省內外最新專業知識的進展,推廣應用先進檢驗監測技術。

2、市衞生行政部門應定期或不定期利用電視、網絡、廣播、手冊、傳單等多種形式,對社會公眾廣泛開展食物中毒突發事件應急知識的宣傳教育,當發生食物中毒突發事件時,衞生行政部門和政府其他相關機構應採取積極措施,組織或配合做好應急防範和救治工作等宣傳教育,以提高公眾的自我防護意識和麪對食物中毒突發事件時的應對能力,防止或減緩事件的蔓延,最大限度地減少人民羣眾的生命和財產損失。

(四)責任與獎懲

本預案規定的相關責任單位或個人應當嚴格履行職責,瞞報、緩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瞞報、緩報、謊報的,以及不履行職責的,對主要負責人依法給予降級或者撤職的行政處分;因其過失造成食品衞生突發事件或者對社會公眾造成其他嚴重危害後果的,給予開除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六、附則

(一)名詞術語

食品衞生突發事件是指因攝入了含有生物性、化學性有毒有害物質的食品或者把有毒有害物質當作食品攝入後出現的非傳染性(不屬於傳染病)的急性、亞急性疾病的食物中毒事件以及可能造成食物中毒的嚴重食品污染。

(二)本預案由市衞生局負責解釋。

(三)本預案由發佈之日起實施。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3

  一、安全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二、安全事故預處置程序

發生安全事故,第一責任人要在第一時間內,到現場負責領導和指揮。首先做好人、財、物的搶救和疏散工作。第二,組織人員保護現場。第三,按規定做好逐級上報工作,重、特大事故必須在事故發生後2小時內上報市教育局。3小時內上報省教育廳。

  三、應急處置工作組

1、穩定處置組:

組長

成員

2、緊急求助組

組長

成員

3、事故調查組

組長

成員

4、協調、接待組

組長

成員

  四、突發事件處理的程序

(一)發生火災預案

1.報警:報警早、損失小。發生火災時,在場人員應視火情大小及時通過有線或無線電話向領導小組或火警"119"台報警,報火警時要做到:

(1)沉着鎮定,不要掛錯電話,延誤時間。

(2)講清着火單位的名稱地址,靠近什麼路口和明顯標誌。

(3)燃燒的是什麼物質,起火部位,火勢大小,有無人員被困,以及報警人的姓名、單位和電話號碼,以便及時聯繫。

(4)報警後,應立即派人在路口等候,引導接應消防車進入火場滅火。

(5)報警時,應組織在場人員立即撲救火災和疏散人員、物資。

2.接警

(1)領導小組及其他有關人員必須聞警而動,立即趕赴火場,按照本預案的任務和要求,分工負責、密切配合、履行職責、迅速開展工作。

(2)火警值班人員必須堅守崗位,保證通訊聯絡暢通,並做好記錄。

3.搶救人員和疏散物資:發生火災時,如有人員被火圍困,要立即組織力量搶救,應堅持救人第一,救人重於救火的原則,救人是火場上的首要任務。

火場尋人方法,主要有大聲呼喚和深入內部尋找兩種。進入火場救人,要選擇最近、最安全的通道,如通道被堵塞可迅速破拆門窗或牆壁。遇有火場煙霧較濃、視線不清時,可以爬行前進,並採取呼喊、查看、細聽、觸摸等方法尋找被困人員。深入火場尋人,要注意在出入口通道、走廊、門窗邊、牀上牀下、牆角、櫥櫃、桌下等容易掩蔽的地方發現人員。救人時應注意安全,進入火場要帶手電和繩子。火場煙霧瀰漫,沒有防毒面具,可用濕毛巾捂嘴,防止中毒。可用棉被、毯子浸水後蓋在身上,防止灼傷。

火場救人方法,應根據火勢對人的威脅程度和被救者的狀態來確定。對神志清醒的人員,可指定通道,引導他們自行脱離險區。對在煙霧中迷失方向的人員,可指派專人護送出險區。當搶救的正常通道被隔斷時,應利用安全繩、梯等將人救出。

火場疏散物資是減少火災損失,控制火勢,防止蔓延的有效方法。首先要及時疏散受火災威脅的易燃易爆物品及壓縮氣體鋼瓶等,對不能移動的上述物品,要集中一部分水槍均勻地冷卻其外壁,降低其温度。其次要疏散重要文件、資料和貴重設備及物品等,並把疏散出來的物資集中存放到安全地點,指定專人看管,防止丟失,被竊或壞人乘機破壞。人員、物質疏散後應在指定地點集中清點,並查明有關情況,及時報告。

(二)發生治安事件預案

1.遇來人來訪不履行登記手續,強行闖入,門衞加以阻止,不得放行。

2.若來人已強行闖入校內,門衞追趕不及,即通知有關部門領導,及時將闖入者查清逐出。

3.校內發現不良分子襲擊、行兇、行竊、鬥毆,先予以制止、制服,同時撥打“110”報警。

4.為防止不良分子逃逸,在制止、制服其之前,要關閉校門。

5.如有人身傷害發生,應立即採取救治措施,妥善處理善後工作。

(三)發生食物中毒事故預案

1.預防措施

(1)加強公共場所的通風換氣,環境清掃和公共物品的消毒。

(2)加強從業人員的健康檢查和疾病監控。

(3)明確功能分區,嚴禁混用、混存。

(4)嚴格採購食品索證、入庫驗收、領用驗收、製作把關的管理制度,嚴禁銷售、使用不符合食品衞生要求的食品及食品調料。

2.突發事件處理

(1)在最短時間內向所在地衞生行政部門或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報告。

(2)迅速將食物中毒患者送到就近醫院救治,對羣體性不明原因疾病患者及傳染病患者應嚴格按照疾病控制機構的要求,做好病人的隔離、救治、消毒處理等工作。

(3)配合衞生監督部門做好中毒現場及事發現場的衞生監督檢查及相關人員的詢問調查,中毒患者的個案調查。

(4)配合衞生監督部門封存或銷燬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在衞生監督部門的指導下,對中毒現場、食品加工場地、食品用工具、用具、設備進行清洗消毒,完善衞生消毒設施,使其達到食品衞生要求。

(四)發生地震或建築物倒塌或特大火災等安全事故預案

1、事故現場的教師一邊指揮學生進行緊急集結疏散,一邊以最快速度將發生事故信息傳遞到安全工作領導組、相關職能部門消防、醫務。對受傷人員臨時搶救,進行止血,包紮傷口,送就近醫院搶救。

2.安全工作領導組人員馬上按工作職責到現場指揮全校師生進行緊急疏散,具體如下:

(1)全校以哨音、廣播發出緊急集合信號。

(2)用高音喇叭進行現場指揮疏散。

(3)各年級組長、各班主任、任課教師立即到班級指揮學生按順序疏散。

(4)疏散地點一般以學校操場為集結點,如遇緊急情況,直接疏散出校門。

(五)學校樓道安全管理措施及疏散預案

1.每天值日領導要嚴格按照值日製度,當課、當班教職員工要樹立安全意識,監控學生上下樓情況。

2.自行車要按指定地點規範停放,上鎖。禁止在校園內踢球、爬牆、爬樓門、坐欄杆。違者通報批評或行政紀律處分。

3.凡是有學生在學校就有教師管理,保護學生;學生在校有多晚,教師就要有多晚。

4.為防止學生在課間、集會、文體活動中出現擁擠等其他現象,保證學生有規律、守秩序的上下樓,當課、當班教職工負責進行監督、疏導。

5.各班主任要對學生進行遵守秩序、禮貌禮讓、愛護同學的教育,加強學生的自救自護的教育和訓練。

6.學校總務處要不定期對學校樓道、樓梯設施、樓梯照明尤其是消防設施等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補救、整改。

(六)發現財產被盜預案

1、發現作案人員在偷盜或破壞財產時,在場人員一方面迅速通知值領導、值班保安,並電話報110,同時發出大聲制止作案人員。

2.、在制止作案人員時,注意不要靠近,不要直接單獨正面與作案人員衝撞,可在牢記作案人員容貌、身材特徵的基礎上以喝止為上。

3、清點失竊或損壞的財產,配合當地公安機關抓捕作案人員。

4、加固有關設施,彌補有關安全防患工作的缺漏。

5、防止作案人員靠近學生,以避免作案人員拿學生當人質。

(七)交通安全事故預案

1、通知處置領導迅速到場

2、將受傷人員送就近醫院搶救

3、報告交警、配合交警調查現場

4、上報教育局,通知家長

(八)學生間衝突或與外校社會人員發生衝突安全預案

1、由各班的安全委員、寢室長及其他在場人員上報保衞科、班主任、值日教師或其他在場教師,同時上報安全領導小組。

2、在場人員迅速阻止事態擴大,有關老師陪同受傷學生就醫。同時由領導小組根據情況報派出所或通知家長,調查事實經過,對當事人作出相應的處分。

3、通知家長到校並做安撫工作。

4、調查原因

(九)學生夜間疾病救治預案

1、寢室輔導老師夜間值班:向全體學生公佈值班地點、值班電話。要求各值日領導要求醫務人員、教師值班期間全天候開機。

2、由寢室長或其他寢室成員馬上通知寢室教師,寢室教師在詢問病情、瞭解病史的基礎上決定聯繫班主任、家長或值日領導組,提供常規用藥或直接就近送醫院救治。

3、如果必須直送醫院,可由一位寢管教師與部分寢室成員一起護送,隨身準備一定現金,另一位寢管教師須繼續留在值班室以免其他情況發生。

4、送達當地醫院後寢室教師須全程陪同生病學生就醫,直到把學生安全送到學校。

5、通知生病學生家長。

(十)停電期間的安全預案

1、電管部門事先通知的停電:

(1)事先準備好礦燈、電筒、蠟燭等照明用具。

(2)要求各班主任及值日領導組成員提前到崗到位,各班自備蠟燭等照明用具。

(3)如遇較長時間停電,班主任到教室安排班會活動,但務必嚴格遵守四不準紀律:不準走出教室。不準隨意串門。不準高聲怪叫。不準拿着照明用具四處走動。

(4)來電以後,由各班主任安排學生把所有照明用具特別是蠟燭如數熄滅以消除隱患。如果在就寢時尚未來電,可允許學生將礦燈、電筒帶到寢室,但嚴禁學生將蠟燭等易引發火災等安全隱患的物品帶到寢室。教室、寢室樓道打開應急燈。

2、事先未接通知的臨時停電:

(1)在場人員馬上把情況報告給安全領導小組,由領導小組分頭佈置有關工作。

(2)領導小組成員馬上電話通知各重要職能部門,如通知總務處安排好膳食、備用電源和照明用具。通知德育處安排好教師到每樓層維持秩序,各班主任到崗到位,加強管理。通知教務處安排好教學信號。同時查明停電原因,責成有關人員立即維修或與電力部門聯繫協調,取得他們支持,取動發電設備,保證學校的教學和生活用電。

(3)如是晚自修期間停電,根據情況或組織班會活動或繼續安排自修。

(4)不可將因臨時停電而未燒熟的飯菜提供給學生,總務處、食堂應立刻組織力量採購衞生熟食,保證師生正常的膳食供應。

(十一)校舍校產損壞導致的安全事故預案

1、教學時間內,如遇個別物件如桌、椅、牀、燈、玻璃等導致的個別學生的輕微事故,由各班的治保委員、寢室長或其他在場人員立即護送到校醫室,同時通知班主任。由校醫室根據情況留觀或送當地醫院。就醫途中務必有班主任或值周教師陪同。

2、班主任根據情況通知校緊急事故領導小組或家長,同時做好有關幫扶、補課等善後工作。

3、如遇較大面積的校舍校產損壞導致的嚴重安全事故,在場人員應立刻報告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報告時説明安全事故的原因、範圍、程度、涉及人員、傷亡大致情況。

4、領導小組成員立刻趕赴現場,同時根據情況向當地公安部門、醫療部門、教育行政部門及其他有關部門彙報。由有關部門或直接對現場人員作出救援指示。

5、在場人員根據實際情況立刻疏散人員,同時組織力量進行搶救。

6、搶救時務必注意鄰近地區的校舍校產牢固情況,如遇人員掩埋,不得用鍬等工具重力挖掘。

7、學校配合當地有關部門做好救援工作、查明事故原因,穩妥地處理有關善後工作。

(十二)發生人員觸電預案

1、應立即切斷觸電者身體與電流的接觸,如用乾的木棒、竹竿、橡膠圈等撥開電線,或者用你的衣服套住他的某個部位,將他從電流上拖開。記住:不管你用什麼東西都應該是乾的和不導電的,而且要站在乾的地方,然後採取其他的措施。

2、若傷者神志清醒,呼吸心跳均自主,應讓傷者就地平卧,嚴密觀察,暫時不要站立或走動,防止繼發休克或心衰。

3、傷者喪失意識時要立即叫救護車,並嘗試喚醒傷者。呼吸停止,心搏存在者,就地平卧解鬆衣釦,通暢氣道,立即口對口人工呼吸,有條件的可氣管插管,加壓氧氣人工呼吸。心搏停止,呼吸存在者,應立即作胸外心臟按壓。

4、現場搶救中,不要隨意移動傷員,若確需移動時,搶救中斷時間不應超過30秒。移動傷員或將其送醫院,除應使傷員平躺在擔架上並在背部墊以平硬闊木板外,應繼續搶救,心跳呼吸停止者要繼續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臟按壓,在醫院醫務人員未接替前救治不能中止。

(十三)發生實驗室事故預案

1、生物實驗中如發生割傷,一般使用止血藥包紮後都能解決。嚴重割傷時,如在手臂,要立即取下手錶、手鍊等佩帶物,然後抬起手臂,使其高於心臟,然後直接壓迫傷口。如在腿上,除壓迫傷口外,還要壓迫大腿上部的動脈。通知醫生或就近送往醫院,千萬慎用止血帶,因為止血帶會切斷受傷部位所有血液供應,從而可能導致永久性損傷。

2、化學實驗中如發生燙傷,應立即把燙傷部位浸入潔淨的冷水中。燙傷後愈早用冷水浸泡,效果愈佳。水温越低效果越好,但不能低於-6℃。用冷水浸泡時間一般應持續半個小時以上。這樣經及時散熱可減輕疼痛或燙傷程度。燙傷不嚴重(指燙傷表皮發紅並未起泡的1度燙傷),一般可先做處理。用冷開水(或淡鹽水)沖洗清潔創面。對發生在四肢和軀幹上的創面,可塗上紫草油或燙傷藥膏,外用紗布包敷即可。燙傷病人最好是去醫院處理為佳。

3、化學實驗中如發生輕度燒傷,可在傷區先倒上一些冰水,後敷上濕潤的紗布。深度燒傷處是非常危險的,應先在燒傷處蓋上乾淨的敷料,然後迅速送往醫院。注意:一定要防止用水衝,用布抹,這樣會使燒傷區嚴重感染,後果嚴重。

4、物理實驗中如發生觸電和火災事故,啟動觸電和火災安全預案。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4

  一、指導思想

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宣傳與普及安全教育知識,進一步提升幼兒園對突發事件的處置能力,確保師生生命安全。

  二、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本園發生食物中毒的情況處理

  三、應急程序

(一)應急指揮人員名單

1、負責人:

2、現場指揮人員:

(二)現場措施

a、對患兒的處理

1、立即將患兒送醫院治療,教師要向醫生真實反映幼兒患病的症狀,並陪同在幼兒身旁等待家長來院。

2、做好家長工作,如果食園外食物所致,立即與家長聯繫,儘量爭取取樣。

3、把中毒危害控制在最小的範圍

b、建立三級報告制度

1、如發生食物中毒事故,保健老師應及時向單位領導報告。

2、保健老師及時向衞生防疫站和婦幼保健所報告。

c、配合行政部門對食物中毒事件的調查

1、立即停止食品加工、供應活動

2、提供留樣

3、如實提供有關材料,積極配合上級有關部門做好診治、調查事故、處理等工作。

(三)現場指揮

處置事故現場指揮應由在場最高級別的負責人擔任,並根據事故性質、危害程度成立臨時的救援小組。等總負責任人到達現場後,詳細彙報事故情況,由總責任人決定是否啟動應急預案,將事故損失降到最低程度。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5

  一、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小組:

發生突發事件,在處理小組成員到達之前,由總值班員負責處理。

組長:總經理

副組長:執行總經理、副總經理、保安隊長。

成員:客房部經理、辦公室主任、財務部經理、工程部經理。

  二、處理各種突發事件應急措施:

1、搶劫案件應急措施:

(1)當酒店發生搶劫案件時,如劫匪持有武器(指槍械),在場員工應避免與匪徒發生正面衝突,保持鎮靜,並觀察匪徒的面貌、身型、衣着、髮型及口音等任何特徵。如劫匪未持有武器且有足夠人手可以制服匪徒時,則等待適當機會將之擒獲交與警方,但決不可草率從事以免造成不必要的傷亡。如監控中心工作人員發現酒店內發生劫案應立即告知部門經理或總值班員,並按指示向110報警。

(2)如劫匪乘車逃離現場,應記下其車牌號碼、顏色、車款或牌子等,並記清人數。同時可以乘的士或其他交通工具跟蹤並用通訊工具向110報告方位和地點,以便警方組織力量設卡攔截。在跟蹤的過程中要注意隱蔽,以確保自身安全。

(3)保護好現常劫匪遺留的兇器、作案工具等不要用手觸摸。劃出警戒範圍,不要讓無關人員進入現常

(4)如現場在交通要道、公共場所等人多擁擠處無法將劫匪留下的證物留在原處的,應一一收拾起來用塑料袋裝好,交給警方處理。

(5)訪問目擊羣眾,收集發生劫案的情況,提供給公安機關。同時,公安人員未勘查現場或未處理完畢之前,相關人員不要離開。

(6)在場人員不可向報界或無關人員透露任何消息,不準拍攝照片。

(7)如有傷者,要立即送往醫院救治,並報告公安機關。

2、綁架人質案件應急措施:

(1)當酒店客房發生人質綁架案件時,樓層服務人員應立即向部門經理、總值班員和保安部報告。

(2)接報後應急處理小組可在事發樓層設立指揮部,並在第一時間報警。

(3)在警方到達之前應,嚴禁向無關人員透露現場情況,以免引起客人驚慌和羣眾圍觀,導致劫匪鋌而走險,危害人質安全。

(4)儘量滿足劫匪的一些合理要求,如送水、送食物,以穩定劫匪的情緒。

(5)保安、工程人員在附近待命,以便配合公安人員的行動,並劃出警戒範圍。同時疏散劫匪所在房間上下、左右房的客人,以防劫匪帶有爆炸危險物品。

(6)及時收集、準備好客房的登記入注監控錄像、工程圖紙等資料,提供給警方。

3、鬥毆案件應急措施:

(1)當酒店內發生鬥毆事件時,應立即制止勸阻及勸散圍觀人羣。

(2)如雙方不聽制止,事態繼續發展,場面難以控制時,應迅速報告公安機關及知會酒店相關部門人員。保安員應迅速到場戒備,防止損壞酒店物品。

(3)如酒店物品有損壞,則應將毆鬥者截留,要求賠償。如有傷者則予以急救後交警方處理。現場須保持原狀以便警方勘查,並協助警方辯認滋事者。

(4)如鬥毆者乘車逃離,應記下車牌號碼、顏色、車型及人數等特徵。

(5)協助警方勘查打鬥現場,收繳各種打架鬥毆工具。

4、食物中毒事件應急措施:

(1)在酒店如發現任何人士有中毒情形,無論是誤服或故意服毒,除立即報警外,還需採取以下措施:

a、撥打急救中心電話“120”呼救,如醫務人員沒有及時趕來,中毒者有生命危險,要將中毒者送附近醫院搶救,並通知中毒者的單位或親友。

b、保護中毒者所在現場,不要讓任何人觸摸有毒或可疑有毒的物品(如:藥物、容器、飲品及食物、嘔吐物等)。

c、安排好車位以便警車和救護車到達及離開時用。

d、將中毒者之私人物品登記交與警方。

e、防止閒雜人員圍觀。

f、將有關資料(包括警車、救護車到達及離開之時間、警方負責人姓名等資料)登記備案。

j、發現投毒者或可疑人員,立即滯留,交警方處理。

5、發生爆炸物(恐嚇電話)應急措施:

(1)接炸彈恐嚇電話時處理辦法:

a、任何人接到炸彈威脅電話,都應聽清來電者的每一個字、噪音及其背景聲音,以猜測來電者的位置。

b、假裝聽不清電話、拖延來電者佔線時間以儘量獲得更多信息,並作詳細記錄。

c、如來電者同意,可將電話轉給總經理或總值班員。同時通知保安迅速採取行動。

d、如果來電説完就掛斷電話,則立即通知總值班員或相關人員,以便採取進一步行動和對策。如有錄音設備要及時對通話進行錄音。

(2)接到電話後處理辦法:

a、對電話內容絕對保密,並立即通知總經理、總值班員。

b、總經理、總值班員接警後應及時向公安機關報告,並召集應急處理小組人員進行磋商。

c、應急處理小組應對事件進行評估並決定是否需要組織人員對炸彈進行搜索。

d、通知警方,為了避免人羣聚集及防止肇事者在公共場所散佈不滿和製造恐慌,須迅速派出便衣保安人員到公共場所戒備,同時派出穿制服的保安員進行外圍警戒。

e、警方到達現場並開展搜查時,保安部應知會相關部門經理,以配合警方行動。

(3)對炸彈搜索的辦法:

原則上不允許員工參與對炸彈搜索的行動,但如果員工自願並在確定風險係數後,可使用相關工具按有關程序進行搜索。

a、應急處理小組或保安部經理負責指導正當的搜索行動。

b、搜索者在未經確定前不得接觸或弄亂任何有可能容納爆炸裝置的包裹、箱子或其它物體。

c、如發現情況,應及時報告應急小組或保安部經理。保安部經理接報後須通知警方,並派出保安員對炸彈或可疑物體的區域進行隔離警戒。

d、在警方到達現場對可疑物品進行檢測和解爆時,應疏散附近無關人員並知會各相關部門經理,以配合警方工作和確保人員生命財產安全。

(4)事件處理中與有關部門的工作

a、應急小組應密切關注事態的發展,謹慎回答客人的疑問。

b、妥善處理客人對炸彈威脅的恐慌。

c、配合公安機關進行有關調查並與有關人員保持密切聯繫。

d、如有客人要求與某位權威人士通話,話務員可將電話轉給應急處理小組成員。

e、酒店情況發生任何變化,話務員須將應急處理小組的指示及時通知各部門經理。

f、保安部負責派出人員到危險區附近的入口進行警戒,嚴禁無關人員進入。

d、防止肇事者在公共場所散佈不滿和製造恐慌。

j、如警方到達後,警戒人員應指引他們從後方區域到達事發現常保安人員須保持警惕直到緊急情況結束。

h、如發生意外有人員受傷時,辦公室負責組織人員搶救和疏散。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6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正確處置各類藥品(含醫療器械,下同)突發事件,保障公眾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實施條例》、省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預案》、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藥品和醫療器械突發性羣體不良事件應急預案》、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山東省藥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魯食藥監發[20__]51號)、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於發佈臨沂市藥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試行)的通知》(臨食藥監[20__]6號)等法律法規和文件精神,制定本預案。

第二條本預案適用於##縣行政區域內突然發生,造成或可能造成人體健康嚴重損害的藥品安全事件應急處理工作。

第三條藥品安全突發事件(以下簡稱突發事件)是指突然發生、對社會公眾健康造成或可能造成嚴重損害的重大藥品質量事件、羣體性藥害事件、嚴重藥品不良反應事件、重大製售假劣藥品事件及其他嚴重影響公眾健康的突發藥品安全事件。

第四條根據藥品突發事件的性質、危害程度、涉及範圍,可能或已經對社會造成的不良影響,將突發事件分為三個等級。

一級:重大突發事件。指突發事件在全省範圍影響大、波及範圍廣、蔓延勢頭緊急,已經發生一人以上死亡、或者三人以上重傷、或者致人嚴重殘疾、或者十人以上輕傷或者其他特別嚴重後果的事件。

二級:較大突發事件。指突發事件在市或縣(區)轄區內範圍影響擴大,蔓延勢頭有升級趨勢,已經導致一人重傷、或者五人以上輕傷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事件。

三級:一般突發事件。指突發事件在一定區域內造成較大影響,危害較為嚴重,具有較為明顯的蔓延勢頭,已經導致一人以上、五人以下輕傷或其他嚴重後果的藥品安全事件。

第五條藥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工作,應堅持以人為本和預防為主、常備不懈的方針,貫徹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快速反應、依法處理的原則。

  第二章組織機構與職責

第六條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成立由局長任組長、各副局長為副組長、相關科室負責人為成員的藥品突發事件應急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成員名單附後),負責全縣藥品突發事件應急處理的領導指揮、協調和決策工作。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突發事件的組織協調和處理日常工作,包括收集、分析和綜合有關藥品安全檢測信息,提出預警建議。辦公室設在縣局市場監督科,辦公室主任由史柯副局長兼任。

第七條領導小組辦公室下設綜合、督導和後勤保障三個工作組。

(一)綜合組:以市場監督科人員為主,辦公室(法規科)、食品科人員參加,吳興霞科長任組長。主要職責是組織、協調和實施突發事件應急工作預案;突發事件發生時,組織協調相關部門聯動和配合;建立突發事件處理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對有關責任人提出處理意見;組織撰寫總結報告;及時與新聞媒體聯繫,通報或發佈有關情況。

(二)督導組:以稽查科人員為主,市場監督科、食品科、藥檢科人員參加,楊德方科長任組長。主要職責是深入現場,調查取證、收集突發事件第一手信息資料,根據事件的勢態,必要時依法採取行政強制措施,向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現場情況,提出相關的措施建議,根據領導小組決定迅速採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態蔓延。

(三)後勤保障組:以辦公室人員為主,財務科人員參加,陳杰主任任組長。主要職責是車輛、物資、經費保障等後勤服務工作。

  第三章突發事件的報告

第九條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及時向各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報告藥品安全突發事件。藥品安全突發事件的發生單位負有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藥品突發事件的義務。

第十條市、縣(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建立健全由藥品行政監督、技術監督、社會監督共同組成的舉報投訴和信息報告網絡(信息報告網絡可以現有的藥品監督網絡為基礎調整充實),確保信息暢通、報告及時、準確無誤。

第十一條市、縣(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藥檢機構在獲悉有關突發事件信息時,應立即向同級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重大突發事件信息須在2小時內上報,不得瞞報、緩報、謊報。

第十二條各縣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在接到轄區內藥品突發事件的信息或報告後,應立即進行情況調查、分析和彙總,在規定時間內報市局領導小組辦公室,重大藥品安全突發事件可越級上報。

第十三條根據突發事件的發展勢態,報告分為初次報告、動態報告和總結報告。

初次報告內容: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涉及人數、潛在影響、發展趨勢分析、擬採取的措施等。

動態報告內容:事件的發展、變化以及採取的應對或處理措施。

總結報告內容:主要包括事件的因果分析和應對措施的探討,對今後類似事件的防範建議等。

第十四條縣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在接到突發事件信息報告後,1小時內向市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初次報告,同時報告同級人民政府;市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接到報告經核實情況後,根據突發事件的性質,在2小時內初次報告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並同時報市政府。

  第四章應急預案的設定與啟動

第十五條藥品安全事件發生後,按照突發事件的性質和等級分別採取以下三套應急預案進行處置。

第一套預案:發生一級藥品安全突發事件時啟動。

1、接到突發事件報告後,縣局領導小組及辦公室應立即進入應急狀態,儘快趕赴現場,對報告的內容進行核實,同時報告縣政府和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經確認後報請上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下達啟動命令。

2、到達現場後應立即組織、協調有關部門開展以下工作:採取緊急措施,控制事態發展;協助醫療衞生部門,開展傷員救治工作;查明事件原因,依法提取有效證據;對有證據證明可能危害人體健康的藥品及其有關證據材料採取查封、扣押等行政強制措施,對質量可疑的藥品進行抽樣送檢;對已流入社會的有毒有害物品要立即採取緊急控制措施,對源頭和流通、使用渠道進行全面監控。必要時會同公安、衞生等有關部門,迅速組織協調有關單位採取緊急控制措施,以控制突發事件的進一步發展。

3、現場處理工作實行動態報告制度,即每4個小時向市局應急工作領導小組和當地政府報告一次突發事件的應急工作情況,以便及時採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態發展。市局同時將情況報告省局。

4、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要保持領導在崗、車輛備勤、通訊暢通,所有人員服從統一調度、指揮。

5、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及有關單位,要加強應急值班,設專門值班室,安排雙人24小時接聽值班電話,做好記錄。值班人員中必須有領導小組辦公室成員一名,工作日外須有一名局領導帶班且值班人員必須是中層以上幹部。

6、加強與新聞媒體的溝通,及時向媒體發佈突發事件的動態,公正輿論,穩定人心,消除恐慌。

7、加強後勤保障工作,各級有關單位要保障交通工具及其他所需物品的及時提供。

第二套預案:發生二級藥品安全突發事件時啟動。

1、接到突發事件報告後,縣局領導小組及辦公室應立即進入應急狀態,對報告內容進行核實,確認後下達命令,派出督導組立即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在第一時間內趕到現場。

2、到達現場後應立即組織開展以下工作:採取緊急措施,控制事態發展;協助醫療衞生部門,開展傷員救治工作;查明事件原因,依法提取有效證據;對有證據證明可能危害人體健康的藥品及其有關證據材料採取查封、扣押等行政強制措施,對質量可疑的藥品進行抽樣送檢;對已流入社會的有毒有害物品要立即採取緊急控制措施,對源頭和流通、使用渠道進行全面監控。必要時會同公安、衞生等有關部門,迅速組織協調有關單位採取緊急控制措施,以控制突發事件的進一步發展。

3、現場處理工作實行動態報告制度,即每8小時向市局和當地政府報告一次突發事件的應急工作情況,以便及時採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態的發展。

4、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有關人員都要服從統一調度,開通通訊工具,保持通訊暢通。

5、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要加強應急值班制度,設專門值班室,安排雙人24小時接聽值班電話,並做好記錄。值班人員中必須有領導小組辦公室成員一名,工作日外須由一名局領導帶班且值班人員必須是中層以上幹部。

6、加強與新聞媒體的溝通,及時與新聞媒體聯繫,通報有關情況,穩定勢態。

7、其它應對措施。

第三套預案:發生三級藥品安全突發事件時啟動。

1、接到突發事件報告後,縣局領導小組辦公室應立即進入應急狀態,暢通應急通訊聯絡系統,及時調度並分析、彙總應急工作情況,向領導小組報告。

2、立即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派工作組於2小時內趕赴現場,迅速組織開展突發事件的調查及現場處理工作。每24小時向市局報告一次突發事件的應急工作情況,以便及時採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態的發展。

3、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的有關人員都要開通通訊工具,保持通訊暢通。

4、加強應急值班制度,設專門值班室,安排雙人24小時接聽值班電話,並做好記錄,及時向領導彙報。

5、與有關部門協作開展應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主動與有關政府部門聯繫,溝通情況,通報信息,協調工作。

6、聯繫新聞媒體或通過網站,發佈有關突發事件信息以及採取的應對措施。

7、其它應對措施。

第十六條啟動第一套預案由省局領導小組組長下達指令;啟動第二套預案由市局領導小組組長下達指令;啟動第三套預案由縣級局領導小組組長下達指令。啟動第一套預案時,應同時報告省政府。啟動第二套預案時,應同時報告市政府。啟動第三套預案時,應同時報告縣(區)政府。

  第五章後期處置

第十七條突發事件得到有效控制或消除後,縣局須在2小時內向市局和當地政府報告,市局須在2小時內向省局和市政府報告,並在2日內將初步總結報告報省局領導小組辦公室。

第十八條藥品和醫療器械生產企業、經營企業、醫療機構違反《藥品管理法》、《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給使用者造成損害的,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九條突發事件發生後,有關單位或人員未按照本規定履行職責或行動遲緩、失職、瀆職而造成損失或不良影響的,有關部門應依照黨紀、政紀給予紀律處分或行政處分;對錶現突出並做出貢獻的予以表彰獎勵。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條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第二十一條本預案由臨沂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解釋。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7

  一、成立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小組: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二、小組成員職責:

組長

負責總體協調,組織、指揮、做出相應的應急工作安排。

副組長

協助現場整體工作安排,收集記錄相關情況,形成文字材料。

組員

負責現場救治,與衞生、防疫、醫療等部門聯繫。

組員

提供一線的情況,查明事因,及時落實相關工作安排,並向師生及家長做好解釋工作。

  三、應急處理程序

1、對中毒者採取緊急處理

⑴停止食用中毒食品;

⑵採集病人排泄物和可疑食品等標本,以備檢驗;

⑶組織好對中毒人員進行救治;

⑷及時將病人送醫院進行治療;

⑸對中毒食物及有關工具、設備和現場採取臨時控制措施。

2、對中毒食品控制處理

⑴保護現場,封存剩餘的食物或者可能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

⑵為控制食品中毒事故擴散,責令商家和生產經營者回收已出售的造成食物中毒的食品或者證據證明可能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

⑶經檢驗,屬於被污染的食品,予以銷燬或監督銷燬。

3、對相關用品採取相應的消毒處理。

⑴封存被污染的食品用具及工具,並進行清洗消毒。

⑵對微生物食物中毒,要徹底清洗、消毒接觸過引起中毒食物的餐具、容器以及存儲過程中的冰箱、設備,加工人員的手也要進行消毒處理,對餐具,用具、抹布最簡單的辦法是採取煮沸辦法,煮沸時間不應少於5分鐘,對不能進行熱力消毒的物品,可用百分之七十五酒精擦拭或用化學消毒劑浸泡。

⑶對化學性食物中毒要用熱鹼水徹底清潔接觸過的容器、餐具、用具等,並對剩餘的食物徹底清理,杜絕中毒隱患。

4、食物中毒緊急報告制度

發生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和接收食物中毒事故的報告應及時填寫《食物中毒事故報告登記表》並報告上級主管部門和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説明發生食物中毒的單位、地址、時間,中毒人數,以及食物中毒等有關內容。

5、善後及責任追究

⑴善後工作由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小組集體研究,制定處置方案。

⑵責任追究屬上級部門和司法機關管轄的,學校負責落實執行;屬學校管轄的,由食堂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依照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集體研究決定。

⑶事件處理結束後,立即着手清查隱患,堵塞漏洞,組織食品管理和從業人員全員培訓,並對學生進行情況通報和相關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