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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項應急預案

在現實的學習、工作、生活中,有時會有一些突發事件出現,為降低事故造成的損失,往往需要預先編制好應急預案。怎樣寫應急預案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專項應急預案,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專項應急預案

專項應急預案1

1總則

1.1 編制目的

為加強對小浪底水利樞紐建設管理局水力發電廠(以下簡稱“水力發電廠”)所轄電梯安全事故的防範,及時做好電梯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處置工作,提高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理能力,最大限度的減少事故造成的損失,維護正常生產生活秩序,特制定本預案。

1.2 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

《小浪底建設管理局安全生產管理規定》

《小浪底建管局(黃河水利水電開發總公司)突發事故總體應急救援預案》

1.3 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水力發電廠所轄小浪底進水塔1號、 2號、3號電梯、小浪底1號、3號孔板洞中閘室電梯、小浪底壩頂控制中心電梯、小浪底地面控制中心電梯、小浪底4號電梯發生的安全事故。

2 應急處置基本原則

遵循“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堅持防禦和救援相結合的原則。在應急處理中必須嚴格按照 “保人身、保設備”的原則進行。統一領導、分工負責、加強聯動、快速響應,最大限度的減少突發事件造成的損失。

3 事件類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根據水力發電廠突發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可能發生的突發事故如下:

(1)電梯故障或停電造成的人員被困。

(2)安全鉗動作梯門無法開啟造成的人員被困。

(3)安全系統故障或拽引繩斷裂導致電梯墜落或衝頂。

(4)因火災造成的電梯運行故障。

上述突發事故,可能產生從一般事故到特別重大事故,其危害性不容忽視。

4 事件分級

4.1電梯突發事故Ⅱ級分級

4.1.1安全系統故障或拽引繩斷裂導致電梯墜落或衝頂。

4.1.2因火災造成的電梯運行故障。

4.2電梯突發事故Ⅲ級分級

4.2.1電梯故障或停電造成的人員被困。

4.2.2安全鉗動作梯門無法開啟造成的人員被困。

5 應急指揮機構及職責

5.1 應急指揮機構

5.1.1 應急指揮領導小組

組 長:李明安 5043 5578 13503497072

副組長:肖 明 5848 5069 13598466287

肖 強 5819 5752 13939936988

石月春 5619 5090 13523008108

5.1.2 應急指揮辦公室

主 任:劉連軍 5056 5843 13838820062

副主任:李玉明 5476 5784 13613795915

5.1.3 各專業應急小組

組 長: 王全洲 3180 5770 13937901803

副組長: 詹奇峯 5825 5723 13629803001

劉連軍 5056 5843 13838820062

盧建勇 5622 5073 13613885099

魏 皓 5015 5388 13598169192

李 安 5333 5372 13837995731

5.1.4 後勤保障組

組長: 李向濤 5606 5097 13849951101

副組長: 許 滔 5546 5065 13938818335

5.1.5 應急救援隊

(1)運行調度分廠應急救援隊:

隊 長: 王全洲 3180 5770 13937901803

副隊長: 李 鵬 5409 5072 13939929229

趙 珂 5674 5351 18603797887

韓石成 5540 5075 13613882165

(2)發電維護分廠應急救援隊:

隊 長:盧建勇 5622 5073 13613885099

副隊長:陳 偉 5799 5096 13653899049

張海蛟 5679 5181 13937916869

(3)水工分廠應急救援隊:

隊 長:魏 皓 5015 5388 13598169192

副隊長:於永軍 3176 5182 13503796602

王 琳 5815 5889 15937953355

(4)水電供應部應急救援隊:

隊 長:李 安 5633 5372 13837995731

副隊長:屈曙光 5192 5866 13603960908

裘向勛 5857 5856 13703883906

(5)現場救援隊:

消防隊:119

綜合服務中心職工衞生室:5449 劉小寧 5289 3075 13938854811

5.2 應急指揮機構的職責

5.2.1 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職責

(1)組長負責指揮、協調水力發電廠對外停電及廠用電全停事故的應急救援和處理,與外單位應急反應部門、機構進行聯絡,調動廠內各種應急救援資源,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危害和損失,保證相關人員的安全。

(2)副組長負責協助組長組織和指揮應急操作任務,向組長提出應急反應對策和建議。在組長的指揮下分別指揮管轄部門按職責開展應急救援行動,及時向組長彙報現場救援情況。

5.2.2 應急指揮辦公室職責

應急指揮辦公室執行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的決定,負責組織、協調、監督、指導水力發電廠突發安全事件應對工作,組織編制和修訂電廠應急救援預案,督促檢查預案演練工作,應急預案啟動後為應急救援指揮部提供信息、預案、建議和指揮場所等,組織協調有關應對突發安全事件的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

5.2.3 各專業應急小組職責

各專業應急小組在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下,開展應急救援和事故處理工作。各專業應急小組對各個應急救援環節進行協調,各成員按照管轄責任負責本部門的應急救援工作,採取措施儘量將傷亡減小到最低程度,及時嚮應急指揮領導小組彙報現場救援情況。

5.2.4 後勤保障組職責

負責保證應急救援的交通、後勤、警戒、現場疏散及善後處理工作,組織應急救援所需物資、材料、工具及其它物品,聯繫醫療救護人員,做好受傷人員搶救及護理工作。

5.2.5 應急救援隊職責

在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下,各應急救援隊負責本部門所轄範圍內應急救援和事故處理現場救援工作。

應急救援隊隊長召集各參與搶險救援部門的`現場負責人研究現場救援方案,制定具體救援措施,明確職責分工,指揮實施現場應急救援工作。對各個應急救援環節進行協調,採取措施儘量將事故損失減小到最低程度,及時嚮應急指揮領導小組彙報現場救援情況。

副隊長在隊長的領導下協助隊長工作。當隊長不在時,行使隊長的權利與義務。

6 預防與預警

6.1 風險監測

6.1.1風險監測的責任部門為水工分廠、發電維護分廠和運行調度分廠。

6.1.2風險監測的主要對象是可能引發電梯突發事故的安全管理薄弱環節和重要環節,收集各種事故徵兆,對事故徵兆進行糾正活動,防止該現象的擴展蔓延,逐漸使其恢復到正確狀態,並建立相應信息檔案。其預防措施如下:

(1)電梯維保檢修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嚴格按照操作規程進行操作,定期進行電梯維護保養,防止因檢查不到位或缺陷造成電梯事故。

(2)嚴格執行定期檢驗規定,並有檢驗合格證,確保電梯設備及相應的安全附件符合規程規定。

(3)做好電梯使用人員安全教育,增強安全意識,加強電梯緊急情況時的應急操作知識培訓,提高處置能力,杜絕誤操作事故。

(4)加強電梯管理,避免人為破壞導致電梯事故的發生。

(5)加強電梯電源管理,避免停電導致電梯事故的發生。

6.1.3風險監測所獲得信息的報告程序:獲得的信息人直接報告該室主任(值長),室主任(值長)按彙報程序通知本預案相關人員。

6.2 預警發佈與預警行動

(1)電梯突發事故影響到人身安全和緊急工作時,將進行Ⅱ級預警。立即彙報電廠應急指揮辦公室和應急指揮領導小組,做好被人員被困員人身安全的防護措施,並組織專業技術人員到事故現場進行搶修,確保無人員傷亡和短時間內恢復設備正常運用。

(2)電梯突發事故不影響人身安全和緊急工作時,將進行Ⅲ級預警。電梯管理責任部門負責人立即組織專業技術人員進行檢修,儘快恢復設備正常使用,並向電廠應急指揮辦公室和應急指揮領導小組彙報。

6.3 預警結束

水力發電廠應急指揮領導小組根據事態的發展情況,確認無引發電梯突發事故的可能性時,決定預警狀態的解除。並將預警解除信息通過電話、短信、網絡等方式通知各應急處置組。

7 信息報告

7.1水力發電廠24小時應急值班電話:0379-63905499。

7.2 發生電梯突發事故時,按以下程序報告:事故發現人→室主任(值長)→分廠(部門)負責人→廠應急指揮辦公室→應急指揮領導小組→局應急救援辦公室。

7.3 由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組長向上級主管單位彙報。

7.4報告內容主要包括:報告單位、報告人,聯繫人和聯繫方式,報告時間,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和現場情況;事故的簡要經過、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情況的初步估計;事故原因的初步分析;事故發生後已經採取的措施、效果及下一步工作方案;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8 應急響應

8.1 響應分級

8.1.1出現以下情況,則為電梯突發事故Ⅱ級分級

(1)安全系統故障或拽引繩斷裂導致電梯墜落或衝頂。

(2)因火災造成的電梯運行故障。

8.1.2出現以下情況,則為電梯突發事故Ⅲ級分級

(1)電梯故障或停電造成的人員被困。

(2)安全鉗動作梯門無法開啟造成的人員被困。

8.2 響應程序

8.2.1可能發生或已經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啟動本預案。

(1)電梯故障或停電造成的人員被困。

(2)安全鉗動作梯門無法開啟造成的人員被困。

(3)安全系統故障或拽引繩斷裂導致電梯墜落或衝頂。

(4)因火災造成的電梯運行故障。

8.2.2如果電梯突發事故為Ⅱ級,該預案由電廠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組長宣佈啟動;如果電梯突發事故為Ⅲ級,該預案由電梯管理責任部門負責人宣佈啟動;

8.2.3各崗位人員按照本預案進行處理。

8.2.4各應急小組人員在接到事故報告後儘快到達事故現場進行應急處理。事故應急救援程序見附件3。

8.3 應急處置

8.3.1先期處置

當發現電梯突發事故後,事故現場人員應當迅速查清事故突發原因及人員傷亡情況,迅速向廠應急指揮領導小組彙報情況,要對全廠停電事故進行先期應急處置,根據需要和可能組織職工開展自救互救。

8.3.2應急處置

(1)如果電梯突發事故為Ⅱ級分級,要立即向電廠應急指揮辦公室和應急指揮領導小組彙報,由電廠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組長髮布命令啟動執行本應急預案,做好被困人員人身安全的防護措施,並組織專業技術人員到事故現場進行搶修,確保無人員傷亡和短時間內恢復設備正常運用。

(2)如果電梯突發事故為Ⅲ級分級,電梯管理責任部門負責人立即組織專業技術人員進行檢修,儘快恢復設備正常使用,並向電廠應急指揮辦公室和應急指揮領導小組彙報。

8.4 應急結束

滿足下列條件時由總指揮下達應急救援終止命令。

(1)應急救援預案實施後,引起事故的危險源得到有效控制;

(2)現場所有人員撤離現場;

(3)不存在其它影響應急救援預案終止的因素;

(4)水力發電廠應急救援指揮部認為事故的發展狀態必須終止時。

應急救援預案實施終止後,應保護事故現場和物證,着手進行事故的調查工作,經事故調查組批准後方可投入運行。

9 後期處理

應急救援工作實施過程中,對因搶救傷員、防止事故擴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改變現場的,應做出標誌並做詳細記錄,妥善保存現場痕跡、物證。救援工作結束後,儘快恢復觀測設施、設備正常運行,恢復現場工作秩序。對事故過程中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物損失做收集統計、歸納、形成文件,為進一步處理人身傷亡事故的工作提供資料。在上級應急救援機構領導下,水力發電廠對電梯突發事件的起因、性質、影響、責任、經驗教訓和恢復重建等問題進行調查評估,對事故過程中的功過人員進行獎罰,妥善處理好在事故中傷亡人員的善後工作,儘快組織恢復電梯安全運行。

10 應急保障

10.1 應急救援資源

相關應急救援資源由電梯管理責任部門生產人員根據現場條件進行配備;所配備物品由後勤保障組負責提供。

10.2 現場醫療救護

10.2.1 如果現場發生人身傷害事故,應立即按照《電業安全工作規程》上附錄七規定的緊急救護法進行急救,同時通知局服務中心醫療室趕赴指定位置。

10.2.2 現場醫療救護過程中,本着先救命後治傷、先治重傷後治輕傷的原則。

10.2.3 現場救援隊視實際需要派醫護人員將傷病員向洛陽、鄭州的省、市級醫院或專科醫院護送。

11 培訓與演練

11.1培訓時間

應急救援人員每年進行一次培訓,新入廠人員要按照工作要求及時培訓。

11.2培訓內容

應急救援預案的組成和知識,應急救援人員的崗位職責,應急救援組織中本人所承擔的任務及各類事故救援技術,包括:

(1)消防器材的使用;

(2)個人的防護措施;

(3)危險源的辯識;

(4)事故報警;

(5)緊急情況下人員的安全疏散;

(6)各種搶救的基本技能

(7)熟悉現場疏散線路;

(8)應急救援的團隊協作意識。

通過培訓使應急救援人員明確“做什麼” 、“怎麼做”、“誰來做”及相關法規所列出的事故危險和應急責任。

11.3演練

應急處置預案確立後,經過有效的培訓,根據本專項預案的實際情況及季節特點,水力發電廠相關人員每年組織演練一次。

通過演習達到下列目的:

(1)驗證應急救援預案的可行性和符合實際情況的程度;

(2)提高救援隊伍實際救援能力,測試應急培訓的有效性;

(3)檢驗現有應急反應裝置、設備和其他資源的充分性;

(4)提高與現場外的事故應急反應協作部門的協調能力;

(5)通過演練來判別和改進應急預案和計劃中的缺陷和不足。

12 附則

12.1 本預案由小浪底建管局水力發電廠負責制定和解釋。

12.2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13 附件

13.1 應急救援人員聯繫方式。

專項應急預案2

根據市政府《蘇州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的決定》(蘇府〔20xx〕52號),結合建築行業的實際,制定本專項預案。

一、建立建築工程重特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簡稱指揮部)

(一)市局指揮部指揮網絡機構

1、指 揮:建設局局長

2、副指揮:建設局副局長

3、成 員:辦公室、質安處、城建處、建築業處、規劃設計處、綜合計劃處等處室負責人,安監站、質監站、城建監察支隊、建築管理處負責人,事故發生單位負責人等。

4、應急救援組織機構設置

綜合協調組:由辦公室主任、質安處、建築業處、綜合計劃處有關負責人以及有關專家,事故發生單位負責人組成。指揮部指揮兼組長,辦公室主任為聯絡員。

現場搶險組:由質安處、城建處、規劃設計處、質監站、安監站有關負責人以及有關專家,事故單位有關負責人組成。指揮部副指揮兼組長,質安處處長為聯絡員。

善後處理組:由質安處、安監站、城建監察支隊、建築管理處負責人以及有關專家,事故發生單位有關負責人組成。指揮部副指揮兼組長,安監站站長為聯絡員。

應急救援專家庫:從“蘇州市建設工程施工管理專家庫名單”中抽取選用。

(二)各市、區建設局根據各自的特點設立管轄區內的建築工程重特大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

(三)各施工單位根據企業規模、項目特點,按照市政府《蘇州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的決定》(蘇府〔20xx〕52號)的精神,分別建立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制訂應急救援預案,並不斷完善預案,進一步落實責任,健全組織。

二、職責

(—)指揮部

1、按照“預案”迅速開展施救工作;

2、根據事故發生狀態,具體制定並組織實施防止事故擴大施救安全防範措施;

3、迅速組織預測、分析和掌握重特大安全事故的性質;

4、制訂搶險救援方案(包括緊急調用各類物質、設備、人員、佔用場地),特大安全事故應急處理方案報市總指揮部審定後實施;

5、負責迅速組建、調集現場搶險隊伍;

6、負責統一組織指揮現場搶險救災,傷員救治轉送,物質轉移;

7、配合進行事故調查處理;

8、做好穩定社會秩序和傷亡人員的善後及安扶工作;

9、指導各市、區應急救援工作;

10、辦理市總指揮部交辦的其它事項。

(二)、各應急救援組

綜合協調組:組織制訂並實施防止事故擴大的施救安全防範措施;制訂搶險救援方案,報總指揮部審定;蒐集應急救援工作情況和事故信息,彙總形成書面材料,報告給指揮部負責人;負責與現場搶險組、善後處理組的對內聯絡;負責向總指揮部彙報情況,與市特大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各指揮部(或公安、衞生等部門)的對外聯繫。

現場搶險組:

參與制訂防止事故擴大的施救安全防範措施和搶險救援方案,負責組織技術專家掌握事故動態,控制和減少損失;負責統一調集、指揮現場施救隊伍,實施搶險救災;負責組織事故現場羣眾撤離、傷員救治轉送和物資轉移。

善後處理組:

負責蒐集事故現場有關的物證、資料,繪製事故現場示意圖,現場攝影攝像,保護事故現場和證據;協助市善後處理指揮部做好相關工作;配合進行事故調查處理;做好穩定社會秩序和傷亡人員的善後及安扶工作;配合做好發佈公告,將事故的原因、責任及處理意見公佈於眾。

三、本預案適用範圍、施救程序與要求

1、本預案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內可能發生的一次死亡5人以上(含5人)或重傷15人以上或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上(含100萬元)的建築工程安全事故。

2、事故一旦發生,事故單位或項目部應以最快速度立即上報,局各處室、單位接到重特大安全事故報告後,立刻向局長和分管局長報告(局值班電話:0512~65230932),並迅速上報市政府辦公室(值班電話:0512~68612115)、市安委會辦公室(值班電話:0512~68610608)和省建設主管部門(值班電話:025~4209015,4209005)。

3、在接到總指揮部啟動預案通知或建築工程重特大安全事故報告後,指揮部馬上開展工作,由綜合協調組、現場搶險組、善後處理組聯絡員通知有關組成成員和技術專家立即趕赴現場,按本方案履行職責、組織施救。

4、事故發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分管負責人以及生產技術安全等部門應全力以赴,配合指揮部工作,並提供全部資料和後勤保障條件。

5、本市行政區域內從事建築活動的單位,擔負救援任務的單位和個人,必須服從指揮部的統一指揮和調度。

6、事故單位必須在24小時內寫出書面事故報告,事故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發生事故的'單位及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事故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事故搶救處理的情況,需要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支持的事宜,事故報告單位、報告人、報告時間。

四、本專項預案是組織實施緊急救援工作的指導性意見,在實施過程中應根據實際情況隨機進行處理。

專項應急預案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突發性叉車事故的危害,最大限度地減少叉車事故造成的損失,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經濟的發展,根據《特種設備(叉車)安全監察條例》和《安全生產法》的要求,結合我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本預案。

第二條:本預案為我公司根據《特種設備(叉車)安全監察條例》的要求,處理叉車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程序和組織原則。

第三條:本預案所稱叉車事故,是指在本公司內使用叉車突然發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人身安全和財物損失的事故。

第四條:叉車事故應急處理工作,應當貫徹統一領導、專業分工、反應及時、措施果斷、依據科學、加強合作的原則。

第五條:本公司有關人員應當熟悉已經建立的叉車事故防範和應急處理責任制,嚴格、切實地履行各自職責,積極配合處理事故應急搶險救援工作,保證叉車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的正常進行。

第二章應急處理機構和職責

第六條:為應對突然發生的叉車事故,本公司成立叉車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由總經理朱冰任組長,龔建國徐黎明周振華任副組長,以下人員為組員:汪超、陳世華、沈徵峯、周麗芳、葉曉明、周俊、陳芸瑩、樊建明。姚宏平為聯絡員。

所有小組成員必須保證24小時通信暢通。

第七條:叉車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職責:

(一)組織指揮本公司對叉車事故現場應急搶險救援工作,控制事故蔓延和擴大;

(二)核實現場人員傷亡和損失情況,及時向有關部門和上級彙報搶險救援工作及事故應急處理的進展情況;

(三)部署叉車事故應急處理的有關搶險救援措施。

第八條:組長的主要職責

(一)負責召集、協調本公司內各部門的'有關人員研究現場救援方案,制定具體救援措施;

(二)負責指揮現場應急救援工作。

第九條:副組長的職責:

龔建國副組長負責與有關政府監管部門溝通協調,徐黎明、周振華副組長負責組織實施具體搶險救援措施工作。

第十條:組員的職責:服從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組長、副組長的指揮,快速、高效、有序地完成指派的任務,實施具體的搶險救援工作或輔助性工作。

第三章預防與應急措施

第十一條:本公司的叉車等的數量及具體位置的分佈,叉車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應存檔隨時備查。

第十二條:本公司叉車設備在日常運行使用過程中出現的,可引發事故的故障類型、徵兆、應對措施如下:公司從開業到現在已有12年了,設施設備也開始老化,特別是叉車24小時運作使用頻率較高,如果帶病操作加上操作人員

疲勞駕駛,很容易發生叉車安全事故,造成人員受傷和公司財產損失。所以我公司在平時加強對叉車的維護和保養,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對個別員工發現問題不報帶病操作的將嚴肅處理,在每次班前會上都要對員工進行講解,

1、不能疲勞和酒後駕駛、

2、操作叉車前要對水、油、電瓶的用電情況、剎車、燈光等進行全面的檢查。

3、叉車要停放在指定的位置嚴禁停放在商品旁邊,在操作過程中如發現叉車故障及時報修,嚴禁叉車帶病作業。

4、在作業叉車過程中要按叉車安全操作規程操作,嚴禁違章作業,牢記安全生產,做到“三不傷害”。

第十三條:叉車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對容易引發事故的隱患點為本公司重點監控內容,在接受有關政府主管部門監督檢查的同時,定期或不定期地派人檢查隱患點的安全管理落實情況。

第十四條:本公司根據在用設備的特點和實施應急救援的要求,配備的必要設備、工具、救援物品等,存放於設備部,由專人保管。

第四章

事故報告與現場保護

第十五條:本公司如有叉車事故發生後,第一發現者應立即向叉車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組長報告,做到:

(一)組長按本公司應急救援預案的規定,迅速啟動應急救援工作,採取有效措施,積極組織搶救,防止事故蔓延擴大;

(二)嚴格保護事故現場;

(三)在向上級公司報告的同時,向區內其它相關政府監管部門報告。

第十六條:本公司如發生叉車事故後,叉車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負責人應儘快引導有關部門事故處理人員迅速進入現場。

第十七條:本公司叉車註冊在異地發生事故後,現場人員應當馬上報告叉

車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組長,立即同時報告當地質量技術監督行政部門和安全生產監督局。事故的報告時限為一小時內。

第十八條:本公司事故報告應當包括以下內容:事故發生公司(或者業主)名稱、聯繫人、聯繫電話;

(一)事故發生地點;

(二)事故發生時間(年、月、日、時、分);

(三)事故設備名稱;

(四)事故類別;

(五)人員傷亡、經濟損失以及事故概況。

第五章

應急處理

第十九條:叉車事故如發生後,本公司的設備操作人員、維修人員、主管、分管領導、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應按照本公司的事故應急救援方案採取積極有效的搶救措施。叉車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負責人在搶險救援和事故調查處理期間不得擅離職守。事故發生後,本公司應認真貫徹執行本預案。當組長不在時,應按順序由副組長負責組織指揮應急搶險救援工作。

第二十條:如發生叉車事故,叉車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除按規定報告外,必須嚴格保護事故現場,妥善保存現場相關物件及重要痕跡等各種物證,並採取措施搶救人員和防止事故擴大。

專項應急預案4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了預防電梯安全事故的發生,提高對突發電梯安全事故應急處理能力,能有效控制局面,及時、有序地做好救援處置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造成的損失,明晰各部門的職責及應急處理流程,結合本單位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1.2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內蒙古自治區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和《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

1.3適用範圍

本預案所稱突發電梯安全事故,是指在本單位使用的電梯突然發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人身安全和財物損失的事故,事故類別包括:電梯困人故障;由於剪切、墜落等原因造成人身傷亡事故;由於觸電等原因造成的人身傷亡事故,其它安全事故。安全事故的具體標準,按國家或行業、地方的有關規定執行。

1.4工作原則

--堅持以人為本,預防為主,避免和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

--統一領導,分類管理。

--職責明確,分工協作,反應及時,措施果斷,運轉高效。

--常備不懈,信息互通,資源共享,依靠科學,依法處置。

2組織機構及職責

2.1組織機構

交通廳成立電梯安全事故應急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廳突發電梯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

組長:分管廳機關事務副廳長

副組長:廳機關事務服務中心主任

成員:廳機關各處室和駐樓各單位負責人

2.2職責

2.2.1負責電梯安全事故的總指揮與總協調。與消防部門共同研究制定突發電梯安全事故應急處置預案。

2.2.2決定啟動和終止應急電梯安全事故狀態和應急救援行動。

2.2.3接收上級應急指揮部指令,向上級應急指揮部門報送突發事件情況,傳達和執行本級指揮機構的決定。

2.2.4快速摸清事故情況,並協調、協助相關部門做好處置工作。

2.2.5組織突發電梯安全事故的應急培訓和演練。

2.3現場指揮機構

發生突發電梯安全事故後,領導小組根據突發事件的性質、程度和處置行動的需要,派出領導、相關人員和應急救援隊伍趕赴現場,設立現場指揮部,配合消防等部門,實施現場應急處置和救援行動。

2.3.1現場指揮部

發生突發電梯安全事故,由應急領導小組統一領導,成立現場處置指揮部,負責組織指揮和處置。現場指揮部由應急領導小組和廳機關事務服務中心相關工作人員組成。

2.3.2現場指揮部設立三個現場工作組

綜合協調組由廳機關事務服務中心綜合科、廳辦公室廳機關各處室和駐樓各單位派員參加組成。電梯安全事故發生時,負責組織相關工作人員趕赴現場,落實領導有關指示和批示;疏導和維持現場秩序;協調處置救援工作,確保現場醫療救援和通訊暢通。

現場施救組,廳機關事務服務中心派員參加,由消防等部門組成專業救援隊伍、醫療救護隊伍。電梯安全事故發生時,負責組織相關人員勘查電梯安全事故現場,研究現場情況,提出現場處置方案,實施以救人為主的救援措施,迅速開展救援工作。

善後(醫療)組由廳機關事務服務中心、廳機關各處室和駐樓各單位派員參加,儘快與相關醫院(120急救)聯繫並吸收人員。電梯安全事故發生時,負責配合搶險救援工作,迅速組織有關部門和人員及時開展傷亡人員的善後處理事宜;做好事故調查取證工作,以利於事故處理防止證據遺失。

3應急響應

3.1突發電梯安全事故發生後,事件發生現場知情人或值班人員應立即將有關情況嚮應急工作領導小組報告。

3.2報告應急工作領導小組接到報告後,根據事故危害程度,啟動應急預案,立即組織應急救援人員趕赴現場,按應急預案的工作程序緊急處置行動,及時控制事態的`發展和蔓延,並將事件進行處置。

4應急處置

突發電梯安全事故發生後,根據應急工作領導小組的指示,有關領導及人員應迅速趕往現場,成立現場指揮部,根據事故危害程度確定處置方案。接到啟動應急預案指令的部門,根據自己的職責做好相應的應急救援工作,所有人員要服從命令,聽從指揮,積極配合,確保任務完成。

4.1電梯困人的解救:接到報告後,救援人員趕赴現場展開救援。首先要了解轎箱內情況,穩定被困人員情緒,其次準確判斷電梯所在樓層位置,根據具體制訂並實施救援方案。

4.1.1停電或轎門故障:轎箱停在平層位置時,救援人員用三角鑰匙開啟廳門及轎箱門解救被困人員。轎箱停在樓層之間時,應按以下程序進行:斷開電梯主電源開關→使用專用工具鬆開曳引機制動閘→扳動電引機(必須雙人操作),向上或向下移動轎箱至平層位置→以三角鑰匙開啟轎箱門解救被困人員。

4.1.2安全鉗動作:轎箱停在平層位置時,救援人員用三角鑰匙開啟廳門及轎箱門,解救被困人員。安全鉗動作,轎箱停在樓層之間時,應按以下程序進行:開啟轎箱上方廳門→進入箱頂,先按下“急停按鈕”→開啟箱頂安全窗,放入“七橫竹梯”--幫助和指揮被困人員由轎箱頂部的安全窗有序撤離。

4.1.3電梯墜落事故救援:接到報告後,救援人員應首先繼開電梯主供電電源→使用三角鑰匙開啟首層廳門及轎門,確認人員傷亡和設備損壞情況→立即通知電梯維修專業單位、消防部門和醫院(120急救)到現場搶險。

4.2發生火災時的應急救援處置應以立即終止電梯運行為原則,快速趕赴現場實施救援。

4.2.1及時與消防部門取得聯繫,告知火情實際情況,如地區位置、樓層高低、災情大小,有無困人等情況。

4.2.2救援人員組織疏導乘客儘快離開轎箱,在步行樓梯安全撤離。並將電梯置於“停止運行”狀態,用手關閉轎門並切斷總電源。

4.2.3井道內或轎箱發生火災時,應立即停止運行並疏導乘客儘快撤離,切斷電源,用乾粉滅火器進行滅火撲救。

4.2.4共用井道中發生火災情況時,其餘相鄰電梯應立即停於遠離火情區,供專業人員或消防人員滅火使用。

4.2.5相鄰建築物發生火災時,也應立即停梯,以免因火災停電造成電梯停電而造成困人事故。

4.3電梯漏水時的救援處置

4.3.1當底坑內出現少量水或滲水較多時,應將轎箱停在二層以上,終止運行,切斷總電源。

4.3.2當樓層發生跑水、水淹而使井道或底坑進水時,應將轎箱停於進水層的上一層,終止運行,切斷總電源,以防止轎箱進水。

4.3.3當發生漏水時,應儘快切斷漏水源,以保證電器設備不沾水或少沾水。

4.3.4漏水電梯在正常使用前應進行除濕處理,如採取擦試、熱風吹乾、自然通風,更新管線及有關部件等方法,確認濕水消除,絕緣電阻經重新測試符合要求並經試運行無異常後,方可投入運行。

4.3.5電梯恢復運行後,對漏水原因,處理方法、防範措施等應記錄清楚並存檔備查。

5保障措施

5.1人員保障

根據突發事件現場情況,如需要應急人員,各單位應按照以下基本條件進行選派,政治素質高、技術水平良好,身體健康、年齡在20歲至55歲之間。

5.2經費保障

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負責突發事件應急工作的資金預算。財務部門應及時安排和下撥專項資金,用於損壞設施的應急搶修,保證搶修工作按質量快速完成。

6附則

6.1預案管理與更新

本預案根據突發電梯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實際情況以及有關法律、法規修改情況,及時修改,完善。

6.2獎勵與責任

6.2.1對在突發電梯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中做出特殊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由廳給予精神和物質獎勵。

6.2.2對不服從指揮調遣,玩忽職守、失職、瀆職的、拒絕參加應急處置工作延誤時機造成損失的,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給予行政處分或經濟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6.3預案的解釋與生效。

6.3.1本預案由內蒙古交通運輸廳突發電梯安全事故應急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6.3.2本預案自發文之日起施行。

專項應急預案5

為了加強對危險化學品事故的有效控制,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危害程度,保障國家和人民羣眾的生命、財產安全,保護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國務院《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一、預案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發生因爆炸品、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易燃液體、易燃固體、自燃物品、遇濕易燃物品,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毒害品和腐蝕品等引起的化學品事故或險情。

二、應急救援工作原則

事故應急救援應在預防為主的前提下,遵循學校統一領導、部門分工負責、管理、自救和社會救援相結合的原則。組織配備兼職搶險、救援隊伍及救護設備設施,承擔本單位危險源發生事故時的搶救、救援和處理處置工作,並及時報告事故情況。

三、應急救援組織機構及職責

(一)成立學校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

成立學校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組長由校長董文章擔任,副組長由副校長李春山擔任。成員由科學實驗室及各功能室工作人員組成。

(二)工作職責領導小組職責:

1、負責統一部署、協調、組織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實施;決定預案的啟動和終止;指揮參與應急救援的隊伍開展工作。

2、負責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制定、修訂;組織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演練工作;做好危險化學品事故的預防措施和應急救援的各項準備工作;接到危險化學品事故或險情報告後,迅速報告領導小組組長,並通知有關人員立即進入工作狀態。

為確保及時、有效、順利地開展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內設危險源控制組、現場警戒組、救援排險組、醫療搶救組、物資供應組、善後處理組等六個組,其職責如下:

(一)危險源控制組

由科學實驗室、功能室人員組成,負責在緊急狀態下的現場搶險作業,及時控制危險源。並根據危險化學品的性質準備好專用的防護用品、用具及專用工具等。

(二)現場警戒組

由校辦室組成、派出所負責。

1、負責劃定現場的警戒區並組織警戒,維護現場治安和交通秩序;

2、負責疏散事故區域內的無關人員;

3、負責救援通道的暢通。

(三)救援排險組由校領導組人員組成

1、火災、爆炸類事故由派出所的負責人任組長。

2、普通事故由學校負責人任組長。

(四)醫療搶救組

由學校領導組成員組成。負責現場對傷員進行傷情判別,依據不同傷情施行緊急搶救,現場處置和安排轉運傷員。

(五)物資供應組

負責組織搶險物資和工具、器具和救治藥品的供應,組織車輛運送搶險物資和人員。由總務負責。

(六)善後處理組

由學校負責事故傷亡人員及家屬的接待安撫、扶恤、理賠等善後處理和社會穩定工作。

四、應急救援程序

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一般包括報警與接警、應急救援隊伍的出動、實施應急救援、事態監測與評估、後期處置等幾個方面。

(一)事故報告與報警

發生危險化學品事故或可能發展成為重特大危險化學品事故時,接到報告後,應立即報告,火災事故同時向119報警,報告或報警的內容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危險化學品的種類、數量、事故類型(火災、爆炸、有毒物質的大量泄露等)、周邊情況、需要支援的人員、設備、器材、交通路線、聯絡電話、聯絡人姓名等。

(二)啟動應急救援預案

1、領導小組接到危險化學品事故或險情報告後,應迅速向領導小組組長彙報,由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決定啟動本《預案》,指定應急救援現場總指揮,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相關人員應迅速趕赴事故現場,在事故現場設立現場指揮部,總指揮由領導小組指定人員擔任。指揮部負責發佈和解除應急救援命令;確定應急救

援的實施方案、警戒區域;組織指揮應急救援隊伍實施救援行動;彙報和通報事故有關情況。

2、現場指揮部設立後,要立即瞭解現場情況及事故的性質,按危險化學品事故類型確定事故應急救援具體實施方案,佈置搶險救援任務。

3、救援隊伍到達現場後,服從現場指揮人員的指揮,採取必要的'個人防護,按各自的分工開展處置和救援工作。

(三)危險化學品事故現場處置基本程序

1、防護

根據事故現場所涉及危險化學品的特性及劃定的危險區域,確定相應的防護等級。全部進入防護區的相關人員必須按相應防護標準採取相關防護措施。

2、詢情

(1)遇險人員情況;

(2)容器儲量、泄漏量、泄漏時間、部位、形式、擴散範圍;

(3)學生、周邊居民、地形、電源、火源等情況;

(4)消防設施、工藝措施、到場人員處置意見。

3、偵檢

(1)搜尋遇險人員;

(2)使用檢測儀器測定泄漏物質、濃度、擴散範圍;

(3)測定風向、風速等氣象數據;

(4)確認設施、建築物險情及可能引發爆炸燃燒的各種危險源;

(5)確認消防設施運行情況;

(6)確定攻防路線、陣地;

(7)現場及周邊污染情況。

4、警戒

(1)根據詢情、偵檢情況確定警戒區域;

(2)將警戒區域劃分為重危區、中危區、輕危區和安全區,並設立警戒標誌,在安全區視情設立隔離帶;

(3)合理設置出入口,嚴格控制各區域進出人員、車輛、物資,並進行安全檢查、逐一登記。

5、救生

(1)組成救生小組,攜帶救生器材迅速進入危險區域;

(2)採取正確的救助方式,將所有遇險人員移至安全區域;

(3)對救出人員進行登記、標識和現場急救;

(4)將傷情較重者送交醫療急救部門救治。

6、控險

(1)啟用滅火設施;

(2)根據現場泄漏情況,研究制定堵漏方案,並嚴格按照堵漏方案實施;

(3)若易燃氣體泄漏,所有堵漏行動必須採取防爆措施,確保安全;

(4)切斷泄漏源;

(5)根據泄漏對象,對不溶於水的液化氣體,可向罐內適量注水,抬高液位,形成水墊層,緩解險情,配合堵漏;

(6)轉移較危險的瓶(罐)。

7、救護

(1)現場救護

將染毒者迅速撤離現場,轉移到上風或側上風方向空氣無污染地區;有條件時應立即進行呼吸道及全身防護,防止繼續吸入染毒;對呼吸、心跳停止者,應立即進行人工呼吸和心臟擠壓,採取心肺復甦措施,並給予氧氣;立即脱去被染污者的服裝;皮膚污染者,用流動清水或肥皂水徹底沖洗;眼睛污染者,用大量流動清水徹底沖洗。

(2)使用特效藥物治療;

(3)對症治療;

(4)嚴重者送醫院觀察治療。

8、洗消

(1)在危險區與安全區交界處設立洗消站;

(2)洗消的對象輕度中毒的人員;

重度中毒人員在送醫院治療之前;現場醫務人員;

消防和其它搶險人員以及羣眾互救人員;搶救及染毒面具。

(3)使用相應的洗消藥劑;

(4)洗消污水的排放必須經過環保部門的檢測,以防造成次生災害。

9、清理

(1)少量殘液,用幹砂土、水泥粉、煤灰、乾粉等吸附,收集後作技術處理或視情倒至空曠地方掩埋;在污染地面上灑上中和或洗滌劑浸洗,然後用大量直流水清掃現場,特別是低窪、溝渠等處,確保不留殘液;

(2)現場環境檢測合格後,清點人員、車輛及器材;

(3)撤除警戒,做好移交,安全撤離。

應急救援結束後,由應急救援指揮部對救援情況進行評估,對險情或事故的損失情況進行統計,妥善做好善後工作。

專項應急預案6

1總則

1.1目的

進一步增強防範危險化學品事故風險,提高危險化學品事故的應對能力,保障員工和公眾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最大限度地減少危險化學品事故造成的環境破壞、財產損失及社會影響。

1.2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環境保護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國家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應急預案》(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

1.3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公司所屬各項目部使用危險化學品和參加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化工裝置檢修及改、擴建工程中可能發生的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的預防和應急救援工作。

1.4工作原則

以人為本,安全第一;統一領導、分級管理;共同應對、屬地為主;依靠科學,積極預防;信息暢通、快速反應。

2危害分析

公司各所屬項目部,在施工過程中,經常使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強腐蝕等危險化學品,尤其是危險化學品工廠的改、擴建及大檢修工程,可能發生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

3應急準備

3.1組織機構

公司應急管理領導小組,統一領導公司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的應急管理工作。工程各項目部應急管理機構要明確將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的應急管理作為重要的管理職能。

3.2信息監控

各項目部可以不單獨成立專門的危險化學品事故的應急組織,但是要把危險化學品事故的應急救援職責列入各級應急組織機構的工作職責中。

使用危險化學品、危險化學品工廠改、擴建、大檢修工程施工中,要設專人按照《關於規範重大危險源監督與管理工作的通知》(安監總協調字[20xx]125號)的精神和集團公司、有關規定,對施工現場實施監控。

3.3預警預防

積極做好可能發生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的預警預防工作,針對某種、某幾種危險化學品事故,制定應急處置方案。和危險化學品的有關專家、地方、建設方的消防隊應急搶險隊建立緊密聯繫,一旦發生事故,請求支援。掌握處理危險化學品藥物的資源。和地方政府、友鄰單位、周邊社區做好信息溝通。

4應急響應

4.1響應分級

4.1.1Ⅰ級響應(特別重大、公司級)

造成3人以上死亡或危及3人以上生命安全;或造成50人以上中毒或受傷;或造成500萬以上的經濟損失;或發生很大的'負面社會影響等。Ⅰ級響應級別的事故災難按照國家、事故發生地的省、公司應急指揮部組織、指揮、協調的處置方案執行。

4.1.2Ⅱ級響應(重大、公司級)

造成1~2人死亡,或危及1~2人生命安全,或造成20~50人中毒或受傷;或造成100萬~500萬經濟損失;或發生較大的負面社會影響等。Ⅱ級響應級別的事故,由公司應急指揮部為主,啟動應急預案、組織應急響應。

4.1.3Ⅲ級響應(較大、項目部級)

造成人員重傷或19人以下中毒或受傷;或造成100萬以下經濟損失;或發生一定的負面社會影響等。Ⅲ級響應級別的事故,由各項目部為主啟動應急預案、組織應急響應和應急處置。

4.2報警

施工現場發生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必須在第一時間內報告上一級應急組織,並逐級報告到公司應急辦公室。Ⅱ級以上響應級別,要分別報給公司和當地政府。Ⅰ級響應級別,公司應急辦公室必須報告國家應急救援指揮中心。

4.3應急措施

4.3.1發生危險化學品泄漏及由其引起的火災、爆炸時,現場應急指揮部立即啟動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應急指揮部所屬各類應急小組進入狀態,應急搶險隊在條件允許時,進入現場,劃出警戒區。在通往事故現場進行交通管制。

4.3.2向上級、當地政府報告,通報友鄰單位和周邊社區,根據事故發展態勢,向危險化學品登記中心採集事故相關化學品的基本數據,組織專家諮詢,提出事故處置方案。

4.3.3人員疏散。當條件允許時,把所有可能受到威脅的人員從危險區域撤離到安全區域。有組織有秩序地從上風側離開。當現場狀態已無法安全撤離時,可以組織人員進入建築物或其他設施內,關閉所有門窗,關閉所有通風、加熱、冷卻系統,就地保護。

4.3.4火災事故處置方案要點

1)確定火災發生位置;

2)確定引起火災的物質類別(壓縮氣體、液化氣體、易燃液體、易燃物品、自燃物品等);

3)所需的火災應急救援處置技術和專家;

4)明確火災發生區域的周圍環境;

5)明確周圍區域存在的重大危險源分佈情況;

6)確定火災撲救的基本方法;

7)確定火災可能導致的後果(含火災與爆炸伴隨發生的可能性);

8)確定火災可能導致的後果及對周圍區域的影響可能達到的規模和程度;

9)火災可能導致後果的主要控制措施(控制火災蔓延、人員疏散、醫療救護等);

10)可能需要調動的應急救援力量(公安消防隊伍、企業消防隊伍等)。

4.3.5爆炸事故處置方案要點

1)確定爆炸地點;

2)確定爆炸類型(物理爆炸、化學爆炸);

3)確定引起爆炸的物質類別(氣體、液體、固體);

4)所需的爆炸應急救援處置技術和專家;

5)明確爆炸地點的周圍環境;

6)明確周圍區域存在的重大危險源分佈情況;

7)確定爆炸可能導致的後果(如火災、二次爆炸等);

8)確定爆炸可能導致後果的主要控制措施(再次爆炸控制手段、工程搶險、人員疏散、醫療救護等);

9)可能需要調動的應急救援力量(公安消防隊伍、企業消防隊伍等)。

4.3.6易燃、易爆或有毒有害物質泄漏事故處置方案要點

1)確定泄漏源的位置;

2)確定泄漏的化學品種類(易燃、易爆或有毒有害物質);

3)所需的泄漏應急救援處置技術和專家;

4)確定泄漏源的周圍環境(環境功能區分人口密度等);

5)確定是否已有泄漏物質進入大氣、附近水源、下水道等場所;

6)明確周圍區域存在的重大危險源分佈情況;

7)確定泄漏時間或預計持續時間;

8)實際或估算的泄漏量;

9)氣象信息;

10)泄漏擴散趨勢預測;

11)明確泄漏可能導致的後果(泄漏是否可能引起火災、爆炸、中毒等後果);

12)明確泄漏危及周圍環境的可能性;

13)確定泄漏可能導致後果的主要控制措施(堵漏、工程搶險、人員疏散、醫療救護等);

14)可能需要調動的應急救援力量(消防特勤部隊、企業救援隊伍、防化兵部隊等)。

4.4應急人員的安全防護

根據危險化學品事故的特點及其引發物質的不同以及應急人員的職責,採取不同的防護措施:應急救援指揮人員、醫務人員和其他不進入污染區域的應急人員一般配備過濾式防毒面罩、防護服、防毒手套、防毒靴等;工程搶險、消防和偵檢等進入污染區域的應急人員應配備密閉型防毒面罩、防酸鹼型防護服和空氣呼吸器等;同時做好現場毒物的洗消工作(包括人員、設備、設施和場所等)。

4.5羣眾的安全防護

根據不同危險化學品事故特點,組織和指導羣眾就地取材(如毛巾、濕布、口罩等),採用簡易有效的防護措施保護自己。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切實可行的疏散程序(包括疏散組織、指揮機構、疏散範圍、疏散方式、疏散路線、疏散人員的照顧等)。組織羣眾撤離危險區域時,應選擇安全的撤離路線,避免橫穿危險區域。進入安全區域後,應儘快去除受污染的衣物,防止繼發性傷害。

5善後處理

5.1救治受傷中毒人員

與醫院密切聯繫,救治因危化品爆炸、火災、泄漏造成的人員受傷或中毒,向醫院報告有毒、有害物質的種類,以便醫院有針對性的醫治與搶救。檢查事發現場周圍羣眾的身體狀況並予以救治。發生人員死亡,要做好其親屬的撫卹工作。

5.2清理現場

對危化品爆炸、火災、泄漏造成的事發現場環境污染,要採取強有力的措施處理受污染的水體、空氣和土地,並檢驗達到合格要求,以便恢復正常生產或生活。

5.3查清事故原因

要按照生產安全事故“四不放過”的原則,查清危化品事故的主要原因並通報,以免同類事故異地發生。

5.4責任追究

對造成事故的主要責任者,要追究其責任,根據事故造成損失的大小,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要予以法律制裁。並以此案例教育廣大職工。

5.5信息發佈

安排事故發言人,如實發布事故信息,既不允許誇大,也不允許隱匿。盡最大努力減少危化品事故的負面影響。

6應急終止

事故現場得以控制,環境符合有關標準,導致次生、衍生事故隱患消除後,經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確認和批准,現場應急處置工作結束,應急救援隊伍撤離現場。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善後處置工作完成後,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組織完成應急救援總結報告,報送相應級別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機構和地方政府,由地方政府宣佈應急處置結束。

7附則

7.1本預案由公司質量安全部組織制定,並負責解釋。

7.2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專項應急預案7

1 總則

1.1編制目的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黨的“十七大”會議精神,牢固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努力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立健全分類管理、分級負責、條塊結合、屬地管理為主的應急管理體制,按照國家規定的“藍、黃、橙、紅”四色預警和四級響應的要求,結合項目部的實際,為進一步提高防汛指揮調度、應急搶險和災後救助的效率,增強廣大市民的防災減災意識和避險自救能力,全力避免人員傷亡、減輕災害損失,提高項目部應對防汛防颱的能力,保障公眾的生命、財產安全,維護區域安全和社會穩定,促進南匯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

1.2編制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上海市防汛條例》等國家相關法律、規章、規範性文件,地方性法規和規章以及《上海市突發公共事件專項及部門應急預案框架指南》、《上海市防汛指揮部辦公室關於做好防汛防颱專項應急預案修編工作的通知》(滬汛辦〔2007〕57號)、《上海市南匯區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南匯區防汛防颱專項應急預案》制定本預案。

1.3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本項目部內防汛防颱突發公共事件。本預案指導項目部的防汛防颱突發公共事件應對工作。

本預案應當根據實際情況變化,及時修訂並報上級審定、備案,預案構成種類將不斷補充、完善。

1.4工作原則

以人為本,預防為主;統一領導,分級負責;依法規範,加強管理;快速反應,協同應對;依靠科技,資源整合。

防汛防颱預案要以“實行全面規劃、統籌兼顧、預防為主、及時搶險、局部利益服從全局利益”的原則,切實實現“三個轉變”,按照新時期防汛防颱的要求,確保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營造一個穩定、祥和、安全的環境。

2 概況

2.1自然地理與社會經濟

2.1.1地理位置、高程範圍、地形、地貌特點等

南匯區地理位置在北緯30°53’~31°09’、東經121°35’~121°51’之間。西與閔行區接壤,北與浦東新區毗鄰,東北與浦東國際機場毗接,西南與奉賢區相交,東瀕東海,南臨杭州灣,屬沿海地區,海岸線全長50.1公里,海塘和一線海塘的出海水閘是防汛的重點。

本項目部地處南匯區周浦鎮,是防訊防颱的重點位置。

2.1.2行政區劃、面積、人口、重要設施等

本項目總建築面積60251㎡,現有施工人數280人。內有塔式起重機3台,中小型機械30台,另有辦公區、生活區等臨時設施。

2.2防汛風險分析

影響本項目部的防汛防颱突發事件主要是颱風、暴雨、高潮及龍捲風。

2.2.1颱風、暴雨、高潮等自然災害對本地區的影響及歷史上最大災害的危害情況,從建國以來的記載來看,對我區影響最大的災情按年份排列如下:

1949年7月25日大台潮:摧毀海塘25公里,佔全線海塘長度的58.82%,受災面積高達17.5萬畝,死亡1211人,流離失散35700多人,衝坍房屋18000餘間,死亡牲畜2.69萬頭。

1963年9月12日特大暴雨:大團、惠南地區水位高達4.52米,造成36萬畝農田受淹,16800户受澇,倒塌314間民房和97座橋樑,損失糧食6萬公斤。

1986年7月11日龍捲風:吹毀民房4361間,1190户人家受災,死亡22人,受傷540人,經濟損失2500餘萬元。

1997年8月18日“9711”號颱風:蘆潮港最高潮位5.68米,是建國以來最高潮位,據不完全統計,經濟損失達10858.5萬元。

2.2.2現狀

2005年8月5日至7日“麥莎”颱風:港城大堤內坡石拱肋底119處淘空;8.6公里順壩護腳沖刷嚴重,拋石外露,大堤護坎地被削低約25~30釐米左右;人民塘沿海特殊保護林受損樹木約3000棵,傾斜24800棵。受損果園4.7萬畝,水稻1.3萬畝,蔬菜大棚5.6萬畝,苗木932畝,其它經濟作物1.8萬畝,養殖業受損棚舍3萬平方米,死亡家禽13.8萬羽。全區共有18條道路、60個居民點、2755户家中進水,家中積水最深的約50釐米。港城開發(集團)公司工程損失約908萬元,同盛物流園區工地彩鋼板屋面受損4000多平方米,綠化場地受淹22萬平方米。

2007年9月18號“韋帕”颱風:過程累積雨量最大為書院鎮82.8毫米,惠南62.7毫米;最大風速:小洋山12級(34.4米/秒),滴水湖9級(21.0米/秒),惠南8級(19.0米/秒),全區內河水位由於早已採取預降措施,18日全區最高水位為周浦2.99米,東南沿海400畝秋瓜損失較大,周浦地區有200畝葡萄損失約30%,160畝桔子損失20%,另海塘上的人民塘有115棵樹被吹折、吹倒。全區共轉移安置了64914人,大治河、蘆潮港水閘外共有94條船隻進港避風,無人員傷亡。

2007年10月8日颱風“羅莎”:普降大到暴雨,蘆潮港鎮降雨量達239毫米,泥城鎮230毫米,大治河水位漲至3.3米,蘆潮港內河水位3.76米。1.8萬畝露地施蔬和600畝西甜瓜受淹,3000餘畝設施蔬菜積水,1000畝大棚塑料受損,城鎮部分地區出現積水。

2.2.3特徵和趨勢

從地理位置看,南匯地處上海東南沿海,位於熱帶氣旋北上路徑要衝之一,又屬東亞季風盛行範圍,在海潮和季風的影響下,熱帶風暴、梅雨暴雨、東海潮汐等自然因素會給我區帶來頻繁的澇、台潮災害,如果上述災害組合出現,更會加劇本區的災情。

歷史資料顯示:南匯區每年都要遭受太平洋熱帶氣旋的襲擊,對南匯區有影響的颱風平均每年有2次左右,颱風帶來大風、暴雨等災害,沿海還經常發生由颱風引起的風暴潮災害,對海塘堤壩防汛牆等工程會造成嚴重威脅。同時本區年均降雨量為1174.2毫米,68%集中在5~9月,平均年暴雨日2~3天。另外本區平均每4~5年有一次龍捲風過境,具有突發性與破壞性。還有近幾年來強對流天氣的增多,甚至出現“颮線”等天氣現象,且影響南匯的颱風強度越來越強,局部地區的短時間內的強降雨也有增多趨勢,隨着經濟發展,生活水平的提高,經濟損失也相應增大,但人員傷亡由於全社會的重視和有關部門的措施到位,呈現下降趨勢。

2.3防汛防颱設施

項目部配備了潛水泵20台,擔架一付,手電筒10只,急救箱一隻,麻袋100只,還有木材等物資。

2.4重點防護對象

生活區、辦公區等臨時設施和塔式起重機等大型機械。

3 組織體系

本項目部防汛防颱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管理工作由上海綠地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和周浦鎮街道人民政府領導。

3.1 領導機構

根據規定,項目部成立防汛指揮部,總指揮由項目經理繆建擔任,副指揮由張寶根、宋黎明擔任。

3.2工作機構

項目部成立防汛指揮部,負責領導本項目部的防汛防颱工作。

3.3其他

建立防汛搶險小分隊,平時進行應急救援演練;發生突發事件時,參與應急處置工作。

3.4工作職責:

3.4.1指揮部各成員職責:

1、xxx任務是瞭解掌握險情,組織現場搶救指揮。

2、xxx任務是根據指揮組指令,及時佈置現場搶險,保持與當地防抬、防汛部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溝通。

3、xxx任務是維護現場秩序、做好周圍人員的問訊記錄、保持與當地上級部門的溝通。

4、xxx負責妥善處理好善後工作,按職能歸口負責保持與當地相關部門的溝通聯繫。

4 防範與預警

4.1防汛準備工作

4.1.1預防預警準備工作

思想準備。加強宣傳,增強全民預防洪澇颱風災害和自我保護的意識,做好防大汛抗大災的思想準備。

組織準備。建立健全防汛組織指揮機構,落實防汛責任人、防汛隊伍和低窪易積水區域的監測網絡及預警措施,加強防汛搶險隊伍建設。

工程準備。配備一定的防汛應急物資,按時完成上級下達的防汛工程建設任務。

預案准備。修訂完善各類颱風暴潮防禦預案、人員安全轉移預案。

物資準備。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儲備必需的防汛物料,合理配置。在防汛重點部位應儲備一定數量的搶險物料,以應急需。

通信準備。充分利用社會通信公網和自建通訊系統,確保防汛通信專網、預警反饋系統完好和暢通。

防汛檢查。按照“六不放過”的原則,發現薄弱環節,要明確責任、限時整改。

防汛日常管理工作。加強防汛日常管理工作,對應急物資定期檢查,確保完好。

4.1.2預防和預警機制

經常上網查看和收看電視,隨時收集掌握防汛防颱信息。

健全預報機制。建立信息的監測和通報系統。

4.2預警信息含義

按照突發公共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緊急程度和發展勢態,從低到高依次分為藍、黃、橙、紅四色預警信號,本區的防汛防颱預警級別將按市防汛指揮部的要求分為四級,由有關部門統一發布。國家建立突發公共事件預警制度、明確預警級別和發佈程序後,從其規定。

4.3主要防禦方案

4.3.1現場人員應立即上報項目部指揮小組。

4.3.2現場下水道疏通。

4.3.3生活區、宿舍後勤生活保障、救護。

4.3.4施工現場塔吊、施工電梯、井架、腳手架、模板等的檢查與檢修。

4.3.5施工用電、各部位配電箱、現場高空照明燈及架空線路的檢查、加固及搶修。

4.3.6立即撥打“120”急救中心與醫院聯繫或撥打“110、119”救助,詳細説明事故地點、嚴重程度及本部門的聯繫電話,並派人到路口接應。

4.3.7事故調查報告,並上報公司及有關上級機關。

5 應急響應

5.1應急響應的總體要求

5.1.1按洪澇、颱風等災害的嚴重程度和範圍,將應急響應行動分為四級。

5.1.2進入汛期,防汛指揮機構應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全程跟蹤風情、雨情、水情、工情、災情,並根據不同情況啟動相關應急程序。

5.1.3洪澇、颱風等災害發生後,由防汛指揮部向區縣人民政府和市防汛指揮部報告情況。造成人員傷亡的突發事件,可越級上報,並同時報市防汛指揮部。任何個人發現海塘、水閘發生險情時,應立即向有關部門報告。

5.1.6因洪澇、颱風災害而衍生的疾病流行、水陸交通事故等次生災害,防汛指揮機構應組織有關人員全力搶救和處置,採取有效措施切斷災害擴大的傳播鏈,防止次生或衍生災害的蔓延,並及時向區人民政府和市防汛指揮部報告。

5.2應急響應分級與行動

南匯區防汛防颱突發公共事件按照其性質、嚴重程度、可控性和影響範圍等因素,分為四級:即Ⅳ級(一般)、Ⅲ級(較重)、Ⅱ級(嚴重)、Ⅰ級(特別嚴重)四個響應等級,應對一般較大、重大、特大突發公共事件。(見附表一)

5.2.1 Ⅳ級響應(藍色預警)

Ⅳ級響應標準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為Ⅳ級響應,由區防汛指揮部處理,並報市防汛指揮部備案:

(1)發佈颱風藍色預警信號後;

(2)發出暴雨藍色預警信號後,即預報局部地區24小時雨量超過50毫米;

(3)可能造成一般災害的其他汛情(居民進水100户以下、農田受淹1000畝以下,房屋倒塌5間以下、死亡2人以下)。

Ⅳ級響應行動

(1)區防汛指揮部領導進入崗位,組織開展防汛搶險和災後救助工作,並加強汛情監測,密切關注汛情變化,及時向市防汛指揮部上報汛情、災情和災害處置等情況。

(2)市防汛指揮部成員單位根據市防汛指揮部指令,協助區防汛指揮部實施防汛搶險和各項應急處置工作。

藍色預警防禦指引

(1)市民注意收聽、收看有關媒體報道,瞭解最新預警信息,妥善安置易受風雨影響的室外物品;

(2)各新聞媒體、各電子顯示屏發佈有關預警信息和安全提示;

(3)各單位、各部門按照防汛防颱預案,做好各項防禦準備;

(4)低窪、易受淹地區做好排水防澇工作;

(5)沿海單位及時關閉各類擋潮閘門;

(6)各防汛排水泵站加強值守,適時進行預抽空;

(7)加固户外裝置,高空、水上等户外作業人員採取有效防禦措施;

(8)電力、通信等管線部門加強搶修力量的配備;

(9)排水量放水人員和市容環衞清掃人員提前進行道路進水口清潔工作,並做好降雨過程中的量放水工作;

(10)市政部門檢查加固高架、高速道路的各類指示標誌,落實隧道、下立交等重點地點的防積水和搶排水措施。

(11)災後,市政、綠化、電力、通信、水務等專業搶險隊伍要迅速組織巡檢,在第一時間內完成搶排積水、道路清障、應急搶修等災後恢復工作。

5.2.2 Ⅲ級響應(黃色預警)

Ⅲ級響應標準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為Ⅲ級響應,由市防汛指揮部辦公室處理,並報市政府和市防汛指揮部備案。

(1)發佈颱風黃色預警信號後;

(2)發佈暴雨黃色預警信號後,即預報部分地區24小時降雨量超過100毫米;

(3)海塘發生險情,可能造成局部地區危害的;

(4)可能造成較大災害的.其他汛情(居民進水100~300户、農田受淹1000~10000畝或房屋倒塌5~50間、死亡3~5人)。

Ⅲ級響應行動

(1)市防汛指揮部副總指揮主持會商,作出相應工作安排,加強對汛情的監測和防汛工作的指導,並將情況上報市防汛指揮部總指揮;

(2)區防汛指揮部領導進入崗位,組織開展防汛搶險和災後救助工作,並加強汛情監測,密切關注汛情變化,及時向市防汛指揮部上報汛情、災情和災害處置等情況;

(3)市防汛指揮部成員單位根據市防汛指揮部指令,協助區防汛指揮部實施防汛搶險和各項應急處置工作。

(4)各級搶險隊伍進入戒備狀態,駐滬部隊、武警部隊進入經常性戰備狀態,防汛搶險物資儲運單位做好隨時調運的準備;

(5)各新聞媒體及時刊播有關預警信息,加強各種安全防範知識宣傳。

黃色預警防禦指引

(1)市民儘可能減少外出或者到安全場所躲避;

(2)各新聞媒體、各電子顯示屏及時更新有關預警信息和安全提示;

(3)各級防汛機構和有關搶險單位加強值班,密切監視災情,落實應對措施;

(4)高空、水上等户外作業需採取專門的保護措施,必要時可以暫停作業;

(5)防汛排水泵站轉入暴雨模式運行;水閘提前預降內河水位;

(6)一線海塘外作業施工停止;

(7)消防部門加強備勤力量,做好搶排積水準備;

(8)排水量放水人員和市容環衞清掃人員及時進崗到位,確保排水暢通;

(9)綠化管理部門加緊對樹木進行綁紮加固和修剪;

(10)水上航運部門及時發佈船期消息,妥善安置滯留旅客;

(11)災後,市政、綠化、電力、通信、水務等各專業搶險隊伍要迅速組織巡檢,在第一時間內完成搶排積水、道路清障、應急搶修等災後恢復工作。

5.2.3 Ⅱ級響應(橙色預警)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為Ⅱ級響應,由市防汛指揮部處理,並報市政府備案,市防汛指揮部總指揮必須進入崗位或到現場;

Ⅱ級響應標準

(1)發佈颱風橙色預警信號後;

(2)發佈暴雨橙色預警信號,即預報部分地區24小時降雨量超過150毫米;

(3)海塘發生險情,可能造成較大危害的;

(4)可能造成重大災害的其他汛情(居民進水301~1000户、淹沒農田1~5萬畝或房屋倒塌51~150間、死亡6~10人)。

Ⅱ級響應行動

(1)市防汛指揮部總指揮主持會商,作出相應工作安排,加強對汛情的監測和防汛工作的指導,並將情況上報市政府主要領導,提請市政府召開緊急會議,作出應急部署,並適時下達人員撤離指令;

(2)區防汛責任人和區防汛指揮部領導必須進入崗位,組織開展防汛搶險、人員撤離和災後救助工作,並加強汛情監測,密切關注汛情變化,及時向市防汛指揮部上報汛情、災情和災害處置等情況;

(3)市防汛指揮部成員單位根據市防汛指揮部指令,協助區防汛指揮部實施防汛搶險和各項應急處置工作。

(4)各級搶險隊伍進入臨戰狀態,駐滬部隊、武警部隊進入三級戰備狀態,在指定地點集結待命;防汛搶險物資儲運單位做好隨時調運的準備;

(5)電視、電台、網絡和電信運營商、電子顯示屏管理等單位及時播發和隨時插播有關預警信息和安全提示,報刊等媒體也要及時刊發相關信息。

橙色預警防禦指引

(1)市民儘可能留在家中,關門、關窗、收物,防止墜物傷人;一旦室內進水,立即切斷電源,防止觸電;

(2)各新聞媒體、各電子顯示屏滾動發佈有關預警信息和安全提示;

(3)各部門、各單位按照市防汛指揮部的統一部署,加緊檢查落實各項防範措施;

(4)各類建設工地停工,並對塔吊等設備進行鎖定,對腳手架等進行加固或拆除;

(5)一線海塘外各類作業人員和工地臨房、危棚簡屋內人員按預案撤離轉移至指定安全地帶;

(6)所有船隻全部進港避風;

(7)消防官兵全部上崗待命;

(8)排水量放水人員堅守崗位,市容環衞清掃人員提前至凌晨3時上崗;

(9)綠化、市政部門及時扶正、清除倒伏樹木;

(10)水、陸、等交通航運部門及時發佈客運信息,妥善安置滯留旅客;

(11)衞生部門落實醫療救護力量和設備;

(12)災後,市政、綠化、電力、通信、水務等各專業搶險隊伍要迅速組織巡檢,在第一時間內完成搶排積水、道路清障、應急搶修等災後恢復工作。

5.2.4 Ⅰ級響應(紅色預警)

Ⅰ級響應標準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為Ⅰ級響應,必須向市政府報告,市政府領導進入崗位或到現場:

(1)發佈颱風紅色預警信號後;

(2)發佈暴雨紅色預警信號後,即預報部分地區24小時降雨量超過200毫米;

(3)主海塘決口;

(4)可能造成特大災害的其他汛情(居民進水1000户以上,或農田受淹5萬畝以上;或死亡10人以上,房屋倒塌50間以上)。

Ⅰ級響應行動

(1)市政府主要領導主持會商,市防汛指揮部領導成員參加,作出防汛防颱應急部署,加強工作指導,必要時發表電視講話,動員全市軍民全力抗災搶險;

(2)區黨政領導和防汛責任人進入防汛搶險指揮崗位,迅速落實各項防汛搶險措施,確保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3)各級搶險隊伍進入戰鬥狀態,駐滬部隊、武警部隊進入二級戰備狀態,根據市防汛指揮部的指令,執行搶險救災任務;

(4)電視、電台、網絡和電信運營商、電子顯示屏管理單位等及時播發和隨時插播有關預警信息和安全提示,報刊等媒體也要及時刊發相關信息。

紅色預警防禦指引

(1)市民根據安全提示進一步檢查落實自我防範措施;

(2)各新聞媒體、各電子顯示屏隨時插播有關預警信息、安全提示和緊急通知等;

(3)各類學校、幼兒園以及其他有關單位採取停課或其他專門的保護措施;

(4)除直接關乎國計民生的企事業單位外,其他單位可自行決定是否停產、停工、停業;

(5)災後,市政、綠化、電力、通信、水務等專業搶險隊伍要迅速組織巡檢,在第一時間內完成搶排積水、道路清障、應急搶修等災後恢復工作。

5.2.5等級調整變更

突發公共事件的實際級別與響應級別密切相關,但可能有所不同,根據實際情況確定,響應等級一般由低(Ⅳ級)向高(Ⅰ級)逐級遞進,出現應急情況和嚴重態勢時也可直接躍進。區應急委根據突發公共事件的事態、影響和處置需要,按照規定程序來決定或報請市應急委決定變更響應級別,對於跨區域、跨部門的重大突發公共事件,可針對各種不同情況制定相應的分級響應程序和措施,情況特殊時,根據加強預防的需要,可提高響應等級。

5.3人員轉移撤離方案

5.3.1準備工作

根據近幾年在“麥莎”和“卡努”及“韋帕”和“羅莎”颱風中人員撤離、轉移的情況和經驗,首先對臨時工棚內人員的情況進行調查和統計,根據實際情況,按照安全、就近、方便的原則,可選擇學校、電影院、旅館、廠房及親戚家中作為撤離安置地點,落實好聯繫人及聯繫電話,並登記造冊,同時根據情況變化,不斷更新資料,確保人員安全。

5.3.2撤離指令發佈條件

在台風影響前,接市防汛的撤離指令後迅速通知各有關單位及時撤離、轉移,確保人員安全。

5.3.3撤離點保障

撤離點的治安由所在地區的派出所和聯防隊負責,由所在地區的政府和有關單位提供飲食、醫療後勤保障。

5.4信息報送

5.4.1迅速報告信息。一旦掌握和發現突發公共事件信息,要按照“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的原則,立即根據其性質和威脅程度,將有關信息報告區應急聯動中心、所在地鎮政府、園區管委會、上級主管部門。市民有義務通過110等報警、特服電話和其它途徑迅速報告和反映突發公共事件信息。

5.4.2嚴格報告制度。各應急救援部門和項目部管理人員接到報警信息後,要按照相關預案和報告制度的規定,在組織搶險救援和應急處置工作的同時,及時掌握和彙總相關信息,重要信息要及時向區應急聯動中心和區應急辦報告(突發應急事件發生後半小時內向區應急辦口頭彙報,一小時內書面報告)。要做到事發後報告迅速,處置時報告正確,事件結束後要有總結報告。

5.4.3及時處置信息。接到重要信息後,要及時處理或提出應急處置建議反饋到相關部門。

5.4.5跨區域信息通報。要與相鄰區加強協作,建立防汛防颱信息的通報、協調渠道。一旦出現超出本區域的態勢,要根據應急處置工作的需要,及時通報、聯繫和協調。

5.5應急結束

防汛防颱突發事件的結束需經有關的權威部門宣佈,並注意區別於現場搶救活動的結束。

6 後期處置

6.1災後救助和重建

6.1.1善後工作

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後,有關職能部門,要積極穩妥,深入細緻地做好善後處置工作。妥善做好抗災救災的善後工作,慰問災民,幫助他們解決吃穿住的問題,使他們有一個安定的環境,恢復生產工作,穩定思想情緒。對突發公共事件中的傷亡人員、應急處置工作人員,以及緊急調集、徵用個人的物資,要按照規定給予憮恤、補助或補償。

及時調查統計災害事故影響範圍和損害程度,並按規定向上級報告。

積極支持、配合民政部門妥善安置、安撫災民。

6.1.2社會救助

提倡和鼓勵個人捐贈資金和物資。

當事人對行政機關的具體應急行政行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複議或提起行政訴訟。

6.1.3保險

鼓勵參加保險,減少損失。及時向有關保險公司要求定損理賠。因定損理賠需要單位和個人提供相關情況的,單位和個人應積極配合。

6.2搶險物資補充

搶險物資根據當年使用情況及時補充,同時根據汛情及時調整儲備物資的品種和數量,達到一定年限的及時予以更新,確保防汛物資能及時拉得出、用得上。

6.3水毀工程修復

在發生災情後,項目部應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對水毀工程的修復工作,以確保防汛工程設施的完整性。

6.4調查與總結

6.4.1突發公共事件處置完畢後,項目部應積極配合上級有關部門調查,並按要求提供有關情況。

6.4.2對責任事故,應依法追究有關責任人的法律責任。

6.4.3對應急工作進行總結,找出管理上的薄弱環節,找出預防、預測、預警和應急處置環節中的經驗和教訓,提高管理水平和相應能力,及時修訂完善應急預案,逐步完善應急機制。

7 應急保障

建立應急救援小分隊,對暴雨後易積水點,採用潛水泵等設備臨時排除積水。

7.1通信與信息保障

可通過電話、傳真機、網絡、微波通訊等方式聯絡。項目經理謝三義,聯繫電話:13502120991。

7.2搶險與救援保障

7.2.1人員保障

建立業餘搶險隊伍。由各班組骨幹組成。

7.2.2醫療保障。對受災區內的傷病員,在搶險隊伍救出後用救護車送到醫院治療,如需轉院,由接受醫院負責轉院。

7.3專業保障

7.3.1對供電系統,一旦出現倒杆,吹斷高壓輸電線路等,及時向南匯供電分公司報告。

7.3.2環境衞生:出現災情,項目部要認真做好衞生工作,確保清潔,災後配合防疫部門進行消毒防疫。

7.4治安與醫療保障

7.4.1治安保衞。一旦出現災情,項目部要配合公安部門做好治安保衞工作。

7.4.2醫療救護和衞生防疫。對受災區內的傷病員,在搶險隊伍救出後用救護車送到醫院治療,如需轉院,由接受醫院負責轉院。

7.5物資與資金保障

7.5.1按規定根據自身情況儲備一些物資,作為現場搶險物資;由項目部提供資金保障。防汛搶險儲備物資及運輸車輛均要明確專人負責,定點儲存,嚴禁隨意動用,隨時聽從市、區防汛指揮部的緊急調度。一旦有所耗用,必須立即補足。

7.6社會動員保障

一旦出現災情,項目部應執行區防汛指揮部總指揮根據情況發佈抗災命令,立即抗災。發生防汛防颱突發事件後,首先應採取自救措施,減少損失,同時請求援助,再由專業隊伍處置,如果事態繼續擴大,則需要向上級部門報告,請求支援,全力搶險救災。

8監督管理

8.1宣傳、培訓

8.1.1公眾宣傳教育

公佈應急、報警電話等。充分利用黑板報、宣傳欄、開會學習等,進行應急法律法規和預防、避險、自救、互救等常識的宣傳教育,增強公民風險防備意識和應急基本技能。

8.1.2培訓

根據實際情況,不定期組織防汛知識培訓,提高防汛人員的業務能力。

8.2演習

8.2.1應根據預案,定期組織專業性和綜合性的應急演習,明確演習的隊伍、內容、範圍、場所、頻次、組織、評估和總結。做好跨部門之間的協調配合及通信聯絡,確保各種緊急狀態下的有效溝通和統一指揮。

8.2.2積極參與鎮、園區組織的防汛防颱突發事件應急救援專項演練。

8.3獎懲

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實行行政領導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制定獎懲制度,對預案實施的全過程進行檢查,保障應急措施到位。

8.4預案管理

8.4.1預案的修訂原則上每二年對預案進行一次修繕,必要時可作隨時調整。

8.4.2預案的實施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正式實施。

9 附則

9.1數量概念

本預案有關數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9.2名詞定義

9.2.1防汛防颱預案:對台風、暴雨、高潮、洪水、災害性海浪等可能引起的災害進行防汛搶險、減輕災害的對策、措施和應急部署,包括預案啟用條件、安全保障體系和組織指揮體系等內容。

9.2.2防汛設施:包括潛水泵、排水管道等能夠防禦和減輕颱風、暴雨和洪水等引起的災害的應急設施。

專項應急預案8

為加強東環鐵路四分經理部2標段施工現場的防颱防汛工作的規範管理,確保台汛期間防救工作的順利開展,經理部依據x省防颱防汛指揮部辦公室、重大工程建設辦公室《通知》精神,制訂本應急預案。

一、組織機構

1、經理部設立防颱防汛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組員:各部(室)部長(主任)、項目隊隊長、項目隊書記、技術主管

2、領導小組下設應急救援一組、應急救援二組和防颱防汛辦公室:

應急救援一組:由xx負責鋪架一隊的防颱防汛工作佈置及各項應急工作;

應急救援二組:由xx負責鋪架二隊的防颱防汛工作佈置及各項應急工作;

防颱防汛辦公室:防颱防汛辦公室設在綜合辦公室由綜合辦負責政府及有關部門防颱防汛的文件接收、信息動態的'掌握、後勤保障、車輛調配及各項應急工作的彙總,上報等。

二、職責

領導小組組長全面負責,領導小組副組長組織協調,各組負責人各司其職主動應對施工現場防颱防汛和各項應急工作的管理,組織、佈置和指導各參建單位進行防颱防汛工作。

三、應急措施

1、出現颱風和汛期預警,防颱防汛辦公室建立值班制度,關注通訊、廣播、上級部門的電話和傳真,並將有關信息報防颱防汛領導小組、搶險一組和搶險二組負責人,做好值班記錄;

2、應急救援一組、二組按各自的分管目標通知各參建單位密切掌握信息來源,關注政府有關部門、氣象部門的預警信息;

3、出現颱風和汛期警報,應急救援一組、二組在防颱防汛領導小組組長授權下即刻以書面或口頭形式通知各參建單位啟動應急預案;各參建單位及時向經理部防颱防汛領導小組報出書面應對方案和應對人員名單;

4、各搶險組分管領導必須親臨或授權組內人員對施工現場組織、佈置、指導和督促各參建單位進行防颱防汛工作;各搶險組應及時把落實情況報經理部防颱防汛領導小組;

5、防颱防汛辦公室確定值班名單,建立24小時值班制度,加強與上級主管理部門的聯繫,接收到的信息第一時間報防颱防汛領導小組及成員,並做好值班記錄,防颱防汛辦公室在值班期間要確保與上級主管部門和各參建單位的通信暢通;

6、出現險情或災難時,各項目分管領導建立半小時通報制,及時瞭解各隊的防範情況和防範動態報防颱防汛領導小組組長;防颱防汛領導小組組長必要時與有關搶險部門聯繫,請求援助。

7、防颱防汛警報解除,防颱防汛辦公室應對情況進行書面報告,經防颱防汛領導小組組長確認後,報相關部門備案。

四、防颱防汛聯繫部門、聯繫人和聯繫方式

1、醫院救援中心:120報警:110

2、防颱防汛領導小組:

組長:xxx(手機:1xxx,電話:xxx)。

副組長:xxx(手機:1xxx,電話:xxx)。

副組長:xxx(手機:xxx,電話:xxxx)。

3、防颱防汛辦公室值班電話:xxxx

專項應急預案9

1. 事故類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項目部辦公區用電設備較多、基地生活區使用天然氣、液化氣用户多,存在火災隱患,易發生火災;建築工地是一個多工種、立體交叉作業的施工場地,在施工過程中也存在着火災隱患。特別是在施工的高峯期間,明火作業增多,易燃材料增多,極易發生火災事故。

項目部辦公區、生活區、廠區、庫房、施工現場發生火災事故,會造成人員傷亡、財產損失、設備被毀、施工中斷、危害環境,甚至影響周邊居民生產生活。

2. 應急處置基本原則

2.1 迅速行動、靈活應對。處理事故險情時,由項目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領導小啟動本預案並實施;

2.2 以人為本。險情處理應首先保證人身安全(包括救護人員和遇險人員);

2.3 強化防護。迅速疏散無關人員,阻斷危險源,防止次生事故發生。

3. 組織機構及職責

3.1 應急組織體系

項目部事故應急救援組織體系由項目部行政主管領導和分管安全生產的領導與辦公室、工程部、設備部、物資部、安質環保部、財務部、施工單位應急組織機構的負責人組成。

3.2 指揮機構及職責

3.2.1 指揮機構

項目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由搶險組、救護組、疏導組、保障組、善後組、調查組和現場應急組織機構組成。

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安質環保部,值班電話:。項目部事故應急自救辦公室應設在辦公室,明確24小時值班、值班人員和固定電話。

搶險組:安質部和工程部、設備部、物資部和項目工程部、設備部、物資部和應急救援隊伍組成。

救護組:由安質環保部負責人和事故所在地醫療機構組成。

疏導組:辦公室、設備部組成。

保障組:由辦公室、工程部、設備部、物資部、財務部負責人組成,必要時邀請技術專家參加。

善後組:項目辦公室、計劃部、財務部負責人組成。

調查組:由工程部、設備部、物資部 負責人組成。

現場應急組織機構:由現場施工單位有關人員組成。

3.2.2 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職責

A 總指揮的職責:

a 貫徹國家、地方、行業等上級有關安全應急管理的法律法規、標準和規程;

b 組織實施單位應急預案,掌握單位事故災害及險情情況,解決應急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c 根據事故現場的情況,下令進入相應級別的應急狀態,必要時向上級(相關單位)事故應急救援機構報告有關情況;

d 確保應急資源配備投入到位,組織項目總體應急演練,指揮項目總的應急行動。

B 副總指揮的.職責:

a 協助總指揮開展應急指揮工作,總指揮不在位時,代行其職責;

b 組織編制應急預案,監督落實項目應急行動程序,督促檢查主管部門搞好培訓、演習;

c 進入應急狀態時,負責事故現場指揮,並根據險情發展情況,提出改進措施;

d 組織指揮善後現場恢復。

C 應急辦公室職責:

a 掌握項目事故災害及險情情況,及時向總指揮報告;

b 負責項目部應急處置所需資源的統一調配,傳達應急各項指令;根據總指揮指令負責向當地人民政府(相關單位)應急機構報告險情及信息溝通。

D 搶險組職責:

實施應急處置時,將人員和設備迅速撤離危險地點,根據現場情況,適時調整並調集人員、設備和物資搜救被困人員。

E 救護組職責:

負責現場傷員的醫療搶救工作,根據傷員受傷程度做好轉運工作。

F 疏導組職責:

維護現場,將獲救人員轉至安全地帶;對危險區域進行有效的隔離。

G 保障組職責:

負責應急救援方案的制訂,並保證應急處置的通訊、物資、設備和資金及時到位及後勤保障。

H 善後組職責:

妥善安置傷亡人員和接待傷亡人員的家屬,按有關規定做好理賠工作。

I 調查組職責:

收集事故資料,掌握事故情況,查明事故原因,評估事故影響程度和損失,分清事故責任並提出相應處理意見,提出防止事故重複發生的意見和建議,寫出應急處置報告並做好相關工作的移交。

4. 預防與預警

4.1 危險源監控

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制定相應的管理制度,監督檢查落實情況。消防設施的配備、安裝符合國家和行業規定。隨時檢查和定期檢查相結合,掌握火災隱患,對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及時整改。

4.2 預警行動

專項應急預案10

1. 總則

1.1 為及時、有效、迅速地處理由於高温及工作場所通風條件差等原因造成的人員中暑而引起的人身傷亡事件,避免和減輕因中暑造成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特制定本預案。本預案遵循“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遵循“常備不懈,快速響應”的原則增強風險意識,堅持預防、預警、應急救援與處置相結合,完善工作機制,做好應對突發事件的各項準備工作。建立健全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的管理機制,確保各專業應急力量相互配合、有機聯動。現場自救與社會救援相結合,提高應對和處置高温中暑事故能力。

1.2 編制依據

1.2.1《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20xx年)。

1.2.2 國務院《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20xx年國務院令第493號)。

1.2.3 國務院《國家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20xx年)。

1.2.4?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 《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

(GB/T29639-20xx)。

1.2.5 國家電力監管委員會《電力生產事故調查暫行規定》(20xx年電監會4號令)。

1.2.6 中國電力新能源發展有限公司海林公司《突發事件綜合應急預案》。

1.3 適用範圍

適用於中國電力新能源海林公司。

1.4 工作原則

1.4.1本着及時、快速的判斷病情、處理病情,保證高温中暑人員生命安全為基本原則。各級應急救援人員在未危及到人身安全的情況下,應堅守崗位,正確履行應急預案所賦的職責和執行事故應急現場指揮部下達的指令。

1.4.2 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中國電力新能源發展有限公司海林公司的統一領導下,建立健全分類管理、分級負責的應急管理體制。建立健全各級領導的應急管理責任制,充分發揮專業應急救援機構的作用,做好突發事件的應急管理和應急處置工作。

1.4.3 廣泛宣傳中暑的防治知識,使職工掌握防暑降温的基本常識。

1.4.4 夏季前做好各生產場所、值班室、通風設備的維護,確保職工良好的工作環境。

1.4.5在夏季高温作業中,做好職工防暑降温工作,調整作業時間,防暑降温藥品發放要及時到位,生產現場的飲用水應供應充足,保證職工身體健康。

1.4.6對有心血管器質性疾病、高血壓、中樞神經器質性疾病、明顯的.呼吸、消化或內分泌系統疾病和肝、腎疾病患者應列為高温作業禁忌症。

1.4.7在夏季高温期間管理人員定期到生產現場進行巡迴檢查,發現有關問題及時進行解決和 處理。

1.4.8 對從事風機檢修等高温環境內作業的人員,首先要確保設備的温度儘可能降低,在安排工作時要考慮其身體的健康狀況,發現有不適合從事高温作業的人員,應及時予以調換,同時 在作業過程中,要實行定時輪崗制,對進入風機塔筒作業的工作人員進行定時輪換,確保檢修人員得到充分的休息。

1.5 應急預案的啟動

1.5.1 當在高温條件下,現場的工作人員如果發現有人出現先兆中暑或輕度中暑症狀時應迅速處理,立即採取急救,同時聯繫醫護人員,並彙報高温中暑人身傷亡應急預案指揮部,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迅速趕到事故現場,組織處理事故,由總指揮宣佈啟動 A 級應急預案。

1.5.2 如出現重度中暑、中暑人數較多或病情較重時,現場人員應迅速處理,同時聯繫醫護人員,並彙報高温中暑人身傷亡應急預案領導小組和應急救援指揮部,指揮小組成員應立即趕到事故現場,根據現場實際情況,由總指揮或副總指揮宣佈啟動 B 級應急預案。

1.6 高温中暑事件處理

1.6.1 A 級應急預案

迅速將中暑者移至陰涼、通風的地方,同時墊高頭部,解開衣褲,以利呼吸和散熱同時聯繫醫護人員;

用濕毛巾敷頭部或用冰袋置於中暑者頭部、腋窩、大腿根部等處。若病人能飲水時可給病人大量飲水,水內加少量食鹽;

病人呼吸困難時,應進行人工口對口呼吸;

醫護人員到達後,施救工作由醫護人員接手;

暫時停止現場作業,對工作場所的通風降温設施等進行檢查,採取有效措施降低工作環境温度;

危急狀態消除,由場長宣佈 A 級應急行動結束;

根據現場實際情況,宣佈現場工作是否繼續。

1.6.2 B 級應急預案

將所有中暑人員立即抬離工作現場,移至陰涼、通風的地方,並聯系醫護人員立即到達現場進行施救工作;

暫時停止現場作業,對工作場所的通風降温設施等進行檢查,找出中暑原因並採取有效措施降低工作環境温度,確保設備機組安全運行;

負責通知有關部門領導安排人員頂替中暑人員的工作,保障生產的連續性;

病情嚴重者立即聯繫車輛,並由邊搶救邊護送至醫院。必要時可拔打120醫院急救電話求助;

領導小組根據現場事態發展,決定是否組織對該工作場所的人員進行疏散;

必要時領導小組組長,彙報當地政府或上級主管部門要求進行協助處理;

危急狀態消除,由總指揮宣佈應急行動結束;

認真做好事故後的善後工作。

1.7 生產、生活維持或恢復方案

1.7.1 現場作業人員應配合醫療人員做好受傷人員的緊急救護工作。

1.7.2 現場的事故處理工作完畢後,事故的調查和處理工作屬正常工作範圍。

1.8 公司應急領導小組

組長:公司總經理

副組長:公司生產副總經理,黨委書記,總工程師

成員:綜合部經理,生產運營部經理,HSE(安健環)部主任,

海林中電紅旗風電場檢修班長,海林中電海浪風電場檢修班長,海林中電紅旗風電場運行班長

下設應急辦公室和搶險救援隊

應急辦公室主任由生產運營部經理兼任,日常管理掛靠生產運營部,

電話:0453-6943452。

搶險救援隊隊長由風電場各班長擔任,日常管理掛靠風電場,

電話:0453-6943453, 0453-6943491

1.9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

1.9.1 發生中暑事故時,應立即組成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總指揮由現場指揮部指揮由現場最高負責人擔任。

1.9.2 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職責

(1)全面組織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2)批准現場救援方案,組織協調各專業小組進行事故應急救援。

(3)接受應急指揮中心的指導,及時向中電新能源彙報事故信息和對外信息發佈。

1.9.3 生產運營部的主要職責

(1)協調、聯絡各級應急機構和部門。

(2)負責本預案的培訓、演練、完善工作。

(3)為中暑事故應急工作提出建議。

(4)指揮、協調應急準備、應急響應和應急救援工作。

(5)組織本應急預案演練工作。

1.9.4海林中電紅旗(海浪)風電場的主要職責

(1)發生冬季暴雪應急響應時,在現場應急指揮部的領導下指揮冬季暴雪應急救援。

(2)做好發生冬季暴雪災害的準備,人員、物資疏散安置工作。

(3)配合生產運營部協調應急物資。

1.9.5 HSE(安健環)部的主要職責

(1)監督、組織本應急預案演練工作。

(2)監督、管理本應急體系的建設和運轉。

2. 附則

2.1 術語和定義

本預案所稱的“以上”包括本數,所稱的“以下”不包括本數。

2.2 應急預案備案

本應急預案在批准後十日內報HSE(安健環)部備案。

2.3 應急預案維護和更新

2.3.1 中國電力新能源發展有限公司海林公司中暑事故應急預案每年進行一次符合性審核,三年組織一次改版修訂。

2.3.2 因以下原因,應在二個月內完成應急預案的相應調整:

新法律法規、標準的頒佈實施。

預案演練和應急處置中發現不符合項。

其他原因

2.4 應急預案制定與解釋

本應急預案由海林公司生產運營部制定與解釋。

專項應急預案11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切實做好撲救火災的各項準備工作。做到一旦發生火災,按照預定方案進行撲救,疏散羣眾,搶救國家財產,減少損失,防止發生混亂,特制定該預案。

1.2適用範圍

適用於本單位消防安全應急管理工作及發生火災時的撲救和疏散等應急處置工作。

2工作原則

消防應急工作堅持“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安全工作方針,保護人員安全優先,保護環境優先,貫徹“常備不懈、統一指揮、高效協調、持續改進”的原則。

3主要風險

3.1重點消防部位

庫房、通道、機械存放地、食堂、財務室、施工現場等為消防重點部位

4機構設置及職責

4.1為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和處置工作,成立消防安全工作小組,按照分工分為指揮組、應急處置組、警戒疏散組、後勤保障組、救護組、通訊聯絡組。

4.2指揮組:組長:

副組長:

成員:

職責:

(1)組織制訂消防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2)負責人員、資源配備和應急隊伍的調動。

(3)負責事故應急的組織領導。

(4)協調事故現場有關工作。

(5)批准本預案的啟動與終止。

(6)事故狀態下,在最短時間到達現場,評估事故(事件)可能發展的方向,現場指揮各小組按部就班的履行自己的責任,做到臨危不亂,指揮有方,搶救得力,報警及時。

(7)事故信息的上報工作。

(8)負責保護事故現場及相關物證、資料。

(9)組織應急預案的演練。

(10)接受政府的指令和調動。

4.3應急處置組:組長:

成員:

職責:

(1)在統一指揮下,利用各種消防器材進行火災撲救工作。盡一切可能搶救人民羣眾的生命和財產。

(2)在現場處置時確保人員安全,包括自身安全。

4.4警戒疏散組:組長:成員:

職責:

(1)負責佈置安全警戒保證現場井然有序,實行交通管制,保證現場道路暢通。

(2)加強保衞工作,禁止無關人員車輛通行,引導消防車輛進入火災現場。

(3)指揮緊急情況下的人員疏散,引導羣眾利用掌握的逃生知識,沿着消防通道逃生,攔阻羣眾進入預警區及電梯。

4.5後勤保障組:組長:成員:

職責:

(1)負責應急狀態下應急物資的供應保障。

(2)負責交通車輛的保障。

4.6救護組:組長:成員:

(1)負責聯繫醫療機構。

(2)組織救護車輛及醫療人員,器材進入指定地點。

(3)組織現場搶救傷員。

4.7通訊聯絡組:組長:成員:

職責:

(1)負責應急搶險過程中的通訊聯絡,保證通訊暢通,常用電話要常備,保證應急時及時向有關方面提供。

(2)負責各小組內的協調及與外部機構的聯繫,協調。

5預防預警

5.1預防措施

5.1.1認真貫徹執行“誰主管誰負責、誰在崗誰負責”的原則,工作落實到位,抓好制度落實工作。

5.1.2加強安全教育,廣泛開展消防安全宣傳教育,進一步普及消防法律法規和消防安全知識,使管理人員和一線施工作業人員充分認識到做好消防安全的重要性。通過會議、談話、防火演席等多種手段來提高員工的消防意識,憂患意識、防控意識、做到人人知消防、人人重消防的局面。定期對全員進行消防安全培訓教育,主要培訓內容為:

(1)有關消防法規、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2)火災的危險性及防火措施。

(3)消防設施的性能、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如何在發生火情時報警、撲救初起火災及自救逃生的知識和技能。

要使全體作業人員都能瞭解基本的消防安全知識,掌握基本的防火滅火技能。

5.1.3定期檢修消防設施

按照集團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建立消防設施台賬,定期檢修消防設施,,對不符合要求的器材要及時更換,滅火器材要處於良好待用狀態。

5.1.4加強自查制度,每季度進行兩次以上的防火自查,主管領導和安全員對責任區進行消防安全督查工作。主要檢查和督查的內容為:

(1)施工單位消防安全主體責任落實情況;

(2)用火用電管理情況及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管理、隱患排查及整改情況;

(3)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情況及重點工程人員及其他員工消防安全相關知識技能的掌握情況。

(4)消防設施設置和消防車通道暢通情況;

(5)施工材料存放、保管情況及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實及其他物資倉庫的防火安全情況;

(6)消防應急救援預案制定及組織演練情況;

(7)消防安全教育情況。

(8)消防值班、巡查和設施運行、記錄情況。

5.1.5設立防火巡查員,負責做好責任區的防火巡查工作,做好巡查記錄。如有違章行為,巡查員應立即糾正違章行為,妥善處置火災隱患,無法當場處置的,應當立即報告主管經理。巡查的主要內容為:

(1)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應急照明是否完好。

(3)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安全表示是否在位及完整。

(4)其他消防安全情況。

5.1.6實施動火證管理,“未經許可,不得使用明火”。明火作業要按要求配備滅火器材、看火人,落實相應防護措施,

5.2報警和接警程序

5.2.1每名職工都有報火警、撲救火災的義務。發現火情後,要保持冷靜,立即呼喊周圍人員參與滅火,並找到就近火災報警連動器前,按下報警按鈕。同時明辨方向、火勢大小、起火類型,火災剛發生時,可趁火勢很小,第一時間進行撲救。

5.2.2當值班室接到報警後,立即啟動消防應急預案。

5.2.3消防應急預案啟動後,各行動組必須完成各自的任務。要做到臨陣不亂、處置有序、撲救有效。

5.2.4發生重大火情時,根據火情發生的位置、擴散情況及威脅的嚴重程度,發現人應報火警“119”,同時上報主管領導,然後再根據火情擴大情況,通知附近區域。內容包括火災發生的時間、地點、火情等情況。

6應急處置措施

6.1應急疏散的組織程序和措施

6.1.1人員沿着消防通道逃生,不得進入預警區,不得進入電梯。

6.1.2設立警戒線,禁止閒雜人員進入。

6.1.3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組織職工搶救貴重物品。

6.2撲救初期火災的程序和措施

6.2.1初期火災是撲救的最佳時刻,發現火情的第一人,應利用身邊的消防器材撲救,如撲救及時,火災是可以避免的。

6.2.2如電器、電線着火,首先要拉閘斷電,防止觸電傷人。可採用乾粉滅火器進行撲救。

6.2.3為保障消防安全工作的實施,各部門人員須落實各級消防安全責任制。發生火災後,要按照預案安排的工作進行滅火、疏散。火災撲滅後,要迅速逐級或越級彙報,不得擅自清理火災現場。經公安消防機構查明火災原因,核定損失,查明事故責任後方可恢復。

6.3火險、火災事故現場應急救援控制原則與措施

6.3.1火災撲救原則:

立即出動,兵貴神速原則。儘早撲救初起火災,一般初期滅火以起火3至10分鐘左右為限,不能消極等待消防隊。

救人第一和集中兵力原則。救火人員的首要任務就是把被火圍困的人員搶救出來。集中兵力就是在最短的時間裏儘可能多的召集滅火力量和滅火器材,將滅火力量用於對火場全局影響較大的方面。

先控制後消滅原則。應該從上向下控制,以上為主;一端火勢向另一端蔓延時,應該從中間部位控制;中間着火,應該從兩側控制。

先重點後一般原則。在火場上,人和物相比,救人是重點;貴重物資和一般物資相比,貴重物資是重點;火災蔓延猛烈的區域和其他區域相比,火災猛烈區域是重點;有爆炸危險的方面相比沒有爆炸的方面,有爆炸的方面是重點。

6.3.2火災撲救方法:

使用滅火器滅火:適用於撲救任何火險。拔掉保險銷,將噴管對準火焰根部,按控制手柄進行集中噴射。

使用壓沙滅火:適用於撲救集中物料的陰燃或着火,也可用於撲救易燃或可燃液體的表面着火。壓沙厚度一般為0.5~3.0釐米為宜。

使用簡易方法滅火:用水、用拍打、覆蓋法滅火。

6.3.3火災撲救注意事項:

參加滅火的人員在滅火時應防止被火燒傷,或被燃燒物所產生的氣體引起中毒、窒息以及防止引起爆炸。

撲救電氣設備上火災,要防止射水觸電事故,應該先斷電再滅火。

撲救天然氣管道火災:應該迅速關閉閥門,斷絕氣源。

撲救氣瓶類火災:首先應關閉可燃氣閥門,防止可燃氣發生爆炸。

撲救油類火災:首先應切斷可燃液體的來源,並用水冷卻燃燒區可燃液體的.容器壁,減慢蒸發速度。同時將其撤至安全地區。

如果燃燒面積擴大,燃燒強度增大,載熱煙氣流加上火焰輻射熱的作用,使周圍可燃物和結構受熱並且開始分解,説明火災已經進入發展階段,在這個階段滅火,一定要在加強防護的前提下,集中水槍、滅火器控制火勢,根據具體情況可以實施內攻近距離滅火;如果火勢已經蔓延,空間温度急劇升高,使周圍可燃物幾乎全部捲入燃燒,火勢到達猛烈階段,指揮撲救的人員應該立即發出明確指令,撤出現場所有滅火人員,然後在保持安全距離的情況下,利用可使用的器具,控制火勢蔓延和降低温度。

6.4部分重點消防部位搶救措施

6.4.1配電室

起火原因:違章使用電器;長時間超負荷運作;電壓過高;電流過大;線路短路等引起導線起火;避雷裝置失效或不良;遇雷擊而起火。

撲救方法:電工立即切斷電源,用就近滅火器進行點射或噴射。

注意事項:不可使用水消防栓。

6.4.2食堂

起火原因:油鍋着火、煤氣泄漏、違章使用電器等。

撲救方法:用滅火毯和滅火器進行點射或噴射。

注意事項:嚴防火勢蔓延。

6.5善後工作處理

6.5.1在火災撲滅後,由現場消防安全負責人員負責監督現場,以防火災重起。

6.5.2不得擅自清理火災現場。經公安消防機構查明火災原因,核定損失,查明事故責任後方可恢復。

6.5.3火災後4小時內,指揮組如實寫出火災分析檢查報告並上報集團行政安保部。

6.5.4進行消防整改,防止再次發生,並按規定實施懲處。

7應急物資與裝備保障

7.1應急資源的準備是應急救援工作的重要保障,應根據潛在事故的性質和後果分析,配備應急救援中所需救援機械和設備、交通工具、醫療設備和藥品、生活保障物資。

7.2安全事故應急常用物資和設備有:

(1)常備藥品:消毒藥品、急救物品(創可貼、繃帶、無菌敷料、仁丹等)止血袋等。

(2)搶險器材:撬棍、消防器材、常用工具等。

(3)個人防護用品: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繩、護目鏡、防毒面具、防護服、應急燈等。

(4)機械設備:發電機、汽車、水泵、電動砂輪切割機等。

(5)其他設備:各類通用工具、應急燈等。

7.3應急物資設備要進行定期檢查,經常性維護和保養,不得挪作他用,做好標識,防止失效。

7.4啟動應急救援預案後,單位的機械設備、運輸車輛統一納入應急救援工作之中。

8預案管理

8.1應急預案的發佈

本預案由本單位安全部門負責制訂、修訂、完善並解釋,由單位主要負責人審查。由單位主要負責人批准後發佈、實施。

8.2應急救援培訓

8.2.1預案在發佈後應制定應急培訓計劃,組織預案所涉人員學習貫徹、演習演練。

8.2.2對重點崗位,重點崗位操作人員進行應急處置的培訓。

8.2.3全員培訓,提高應急意識、自我保護和參與救援的措施與能力。

8.3演習(演練)

8.3.1定期進行事故應急救援演習工作,提高救援人員的熟練程度,驗證應急救援預案的有效性,從而保證發生事故時能得到妥善處理,減少不必要的損失。

8.3.2演習應結合本單位的具體情況,對可能出現的意外事件和事故進行有針對性的救援演習。

8.3.3每次演習可針對一種情況,也可結合多種情況綜合演習。演習結束後消防安全管理人員負責及時做好記錄工作,填寫事故應急救援演習記錄表,針對出現的問題和不足,認真總結,做好整改工作。

8.4預案的更新

根據人員變動、設備參數改變、演習演練驗證結果、新經驗新教訓,以及法律法規、主管部門和地方政府要求的改變等實際情況,由領導小組研究決定,是否對預案進行更新和修訂。

專項應急預案12

1.事故類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公司是集生產、銷售一體化服務的企業,貨物運輸主要採用公司的運輸車輛,公司共有解放運輸車輛,叉車輛,小型轎車輛,駕駛人員名,各種車輛出車頻繁,在運輸過程中易發生交通事故,從而引起人員傷忙、火災等,按照事故類型可分為交通事故、自燃事故、被盜、被搶事故,因此車輛安全是公司安全工作的重點。

風險分析結果:

(1)交通事故

車輛本身機械故障,機件失靈(特別是制動和方向的存在問題),剎車抱死、跑偏或剎車片損壞,輪胎磨損嚴重,車輛超期服役,維修保養未及時做好;

車廂中人貨混裝、貸物超載;

駕駛員的駕駛技巧、經驗,行車安全意識、精神狀態,路況熟悉度,不良習性後的駕駛,如酒後駕駛、超速行駛;

夏季炎熱高温,冬季低温乾冷,雨季、颱風季節、低温結冰等惡劣氣候。

上述因素均可能引發交通事故。

(2)自燃事故

車輛漏電、短路、漏油等車輛質量問題容易造成車輛自燃起火;夏季時,將車放置陽光底下暴曬,例如:將一次性打火機放在儀表台上,易引發火災事故的發生;

夏季高温天氣,冬季乾冷的天氣,都易造成車輛發生自燃事故;導靜電接裝置失靈;

上述因素均可能引發自燃事故。

(3)貨物丟失運輸過程中貨物被盜、被搶;駕駛人員麻痺大意,車廂門未鎖好。

2.應急處置基本原則

2.1.1保護人員安全優先,防止和控制事故蔓延為主要;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公司自救與社會救援相結合的原則。

2.1.2堅持時間就是生命的原則:事故發生時採取最快捷的.方式實施應急救援,同時上報應急總指揮、副總指揮,啟動綜合應急預案。

2.1.3堅持“屬地為主”的原則:充分處用當地事故應急救援的各種資源,在當地政府統一領導下,組織開展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3.組織結構及職責

3.1應急指揮機構及職責見綜合應急預案。

3.2現場處置小組及職責

3.2.1現場處置小組成員:賀駛員、押運員。

職責:

(1)根據事故情況採取相應的應急措施,上報部門安全管理人員,同時向當地110或122報警,説明事故概況及現場應急情況;

(2)就地搶救受傷人員並向當地120求救;

(3)及時疏散現場圍觀人員及車輛,並設置警戒區。

(4)採取合理措施控制火災事故擴大,若無法控制時立即向當地119報警。

4.預防與預警

4.1危險源監控

4.1.1嚴把司機進公司准入關,司機須持有與其駕駛車型相符的合格駕駛證;

4.1.2每班必對駕駛員三檢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必對滅火器,安全錘、車內設施是否有拆改進行檢查;

4.1.3每班出車前檢查車輛的轉向裝置、剎車裝置、信號燈具、喇叭和輪胎等,保持車況良好,嚴禁帶“病”車輛上路4.1.4嚴格按規定對車輛實施保養、檢修、年檢,堅持運輸“三檢制”,確保車況完好;

4.1.5每月對線路檢一次,對重點車輛及駕駛員的行車、操作、情況處置進行檢查;

4.1.6每月根據不同形勢要求季節特點,對駕駛員進行兩次安全培訓教育;

4.1.7定期對駕駛員進行培訓,增強員工安全行車意識及車輛自燃事故的應對處理培訓。

4.1.8每年對運營駕駛員進行24小時脱產安全培訓教育;

4.1.9對事故多發的駕駛員(重點人)進行重點教育培訓,並記錄在案;

4.1.10開展經常性、有針對性的安全生產大檢查活動;

4.1.11夏季天氣炎熱,車內温度高,為防止車輛和運輸易燃物品車輛自燃現象的發生,應儘量將車停在陰涼處或定時對車倆灑水降温。

4.2預警行動

駕駛員途中發生事故後,第一時間打電話報警,同時組成現場處置小組對事故進行應急處理,以防事故擴大,並上報公司應急指揮辦公室,辦公室判定事故的大小,立即上報公司應急指揮部,指揮部根據事故嚴重程度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

5.信息報告程序

5.1報告程序流程圖

5.2應急指揮辦公室24小時電話為:0391-72xxx

5.3報告程序

發生交通事故,應根據事故情勢在採取應急措施的同時要進行事故報告工作:

一般事故的,駕駛員直接報公司應急辦公室和報交警處理,辦公室人員在24小時內以書面形式向總經理報告。

較大以上事故的,駕駛員在確保自身安全的情況下,向119、120、110、122報警,同時嚮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報告,辦公室向總指揮、副總指揮報告,總指揮接到報告後立即啟動綜合應急預案。

啟動應急預案後根據事故級別確定響應級別,按綜合應急預案規定的方式上報。

報告內容:

事故發生時間、地點、車號、事故簡述(事故類別、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發展趨勢),現場處置和救援狀況等。

6.現場應急處置措施

6.1交通事故現場應急處置措施

(1)根據現場情況,駕駛員、押運員組成現場處置小組立即採取以下應急措施: ⑴把車輛移至安全地帶,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在車後放置危險警示標誌,撥打122報告交警大隊,協助事故現場的清理。

(2)檢查傷亡人員,死亡人員用草蓆塑料布等可遮蓋物覆蓋屍體,對受傷人員馬上進行搶救,傷勢重者馬上攔截過往車輛送至醫院搶救,靠近市郊的馬上打120電話,讓醫院派救護車進行出車搶救。

(3)如無車輛應急搶救,可用手機及相機對現場拍照取證保留,或者用石灰繩索等標記傷員位置及肇事車輛的位置,然後動用肇事車輛搶救傷員。留守人員看護現場,並搶救物資。

(4)保護現場,保護內容為:肇事車輛停車位置、傷員位置、各種碰撞碾壓痕跡、剎車拖橫、血跡等。保護材料可就近尋找,如石灰、繩索、樹木、石頭等,禁止其他無關人員進入現場。待交警部門現場取證好才與撤銷保護。

(5)應急救援人員到現場後按相應職責進行處置。

6.2自燃事故現場應急處置措施

根據現場情況,駕駛員、押運員組成現場處置小組立即採取以下應急措施:車輛拯救:初起火時,駕駛員可使用車輛上的滅火器進行滅火,在情況允許的條件下應關閉油路、氣路和電路總閥,有可能的情況下卸下車上貨物。如火勢擴大的,應放棄拯救,到安全的地方躲避,待消防人員進行滅火。

救援人員協助救援:救援人員到場後,應在能力範圍內對傷員進行救治,或協助相關部門轉移傷員。救援人員可使用滅火器對起火車輛進行滅火。如火勢擴大的,應放棄拯救,到安全的地方躲避,待消防人員進行滅火。

6.3被搶、被盜事故現場應急處置措施

根據現場情況,駕駛人員應立即採取以下應急措施:

保護現場,保護內容為:肇事車輛停車位置、被搶、被盜狀態、各種被搶被盜痕跡,記清搶劫人員的面貌特徵等。待出警部門現場取證好才與撤銷保護。

7.應急物資與裝備保障

滅火器、消防鏟、滅火沙、危險警示標誌、醫藥箱、手套、手電筒、常用藥物等等。

由公司運管部門保存好公司上述物資,交通拯救物資另外有車輛、隨車工具等。

專項應急預案13

1.事故類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我公司經過30多年的地下開採,留下了約600萬m3的採空區,在北礦區、東礦區和鐵石崗礦區都有分佈,其中北礦區最大,約有450萬m3。目前三個礦區的採空區都已與地表塘口貫通形成塌陷區。

塌陷區事故類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1)持續高強度的回收下,使覆蓋巖層受到極大的破壞(如厚度減小、鬆動加大、散體移動與塊度在同等條件下加快、巖層滲水性也發生變化),這就給地表水創造通道,從而引起井下爛礦、泥石流、溜井衝渣,尤其是在暴雨期問題更為突出。

(2)塌陷區防洪溝遭破壞或堵塞,邊坡洪水瀉入塘口,對井下防汛、生產和作業人員構成威脅。

(3)露天塘口一旦發生坍塌易使空區充填料發生大範圍的移動,產生的衝擊波對井下設備和人員造成傷害,對移動帶內採石廠人員、車輛也構成危害。

(4)露天塘口塌陷區周邊活動的人員、車輛存在墜落危害。

2.應急處置基本原則

當露天塘口墊層區內突發大規模墊層陷落、井下泥石流事故時,應遵循以下處置原則:

(1)統一指揮原則。事故搶險工作必須在公司應急救援指揮部的統一領導和指揮下進行。

(2)自救互救原則。事故發生初期,事故單位積極組織搶救,首先應迅速搶救遇險的人員,防止事故擴大。

(3)科學施救原則。在事故搶救進程中,應採取措施,確保救護人員的安全,嚴防搶救過程中發生新的人員傷害。

3.組織機構及職責

3.1應急組織體系

3.2指揮機構職責

3.2.1指揮部職責

(1) 接受地方政府、上級主管部門及集團公司的領導,並落實應急指令。

(2) 負責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領導和決策。

(3) 統一協調應急狀態下的各種資源。

(4) 審批應急管理規劃和應急預案。

(5) 指揮現場應急處置,確定應急處置方案,下達應急預案啟動和終止指令。

總指揮職責:

(1) 負責指揮應急救援行動。

(2) 啟動和終止救援搶險命令。

(3) 負責組織制定好公司突發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方案,並督促檢查指揮部成員應急救援責任的落實和任務的完成情況。

(4) 對應急救援工作出現的重大問題行使決策權。

(5) 負責落實上級部門對應急處置的要求。

副總指揮職責:

(1) 協助總指揮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2) 負責各自分管範圍內的應急救援工作的落實。

(3) 總指揮外出時,按排名先後順序接替總指揮領導應急救援工作。

3.2.2調度中心

責任人:××,職責為:

(1)行使防汛搶險指揮部辦公室的職責。

(2)負責24小時值班報警工作。

(3)負責定時監收天氣預報,認真填寫天氣預報記錄。對於天氣異常(大雨、暴雨等)情報,必須立即向井下防汛指揮部和井下單位通報。

(4)認真填寫汛期值班記錄;負責對外電話聯繫。

(5)負責與六合區、冶山鎮防汛抗旱指揮部保持密切聯繫。

3.2.3救援專家組

專家組由相關領域的技術和管理專家組成,組長:××,職責為:

(1)參加事故應急救援方案的研討。

(2)對生產安全事故處置工作、措施提出建議。

(3)對生產安全事故處置進行技術指導。

(4)參與事故調查,提出事故原因分析意見和防範措施。

3.2.4警戒疏散組

組成單位:安保處及事故單位,組長:××,職責為:

(1)發生事故時熟悉事故地點周圍的緊急疏散路線情況。

(2)承擔現場警戒和保護事故現場,維護事故發生後的治安、交通秩序等工作。

(3)負責做好事故中可能危及到的人員的疏散和撤離工作,保護主要目標和做好要害部門的警戒工作。

(4)確定受傷人員的姓名、身份等情況。

3.2.5物資和供電保障組

組成單位:綜合部、水電公司等,組長:××,職責為:

(1)綜合部負責應急物資的採購、儲存和救援時的發放工作,確保物資質量和足夠的數量,各二級單位按規定也要備齊相應救援物資。

(2)水電公司負責保障供電系統的完好(包括架設臨時線路),負責供電線路及設備的修復工作。

(3)向外單位聯繫好公司不足的相關救援裝備和器具,確保應急救援需要時能及時增援。

3.2.6醫療救護組

組成單位:公司醫院等,組長:×× ,職責為:

(1)做好防護器材和應急藥品的準備工作,加強救護車的保養使其處於良好狀態。

(2)發生事故後,迅速組織醫療人員、器械和藥品趕赴事故現場,最大程度的為受傷人員有效地開展救治,並及時送往醫院。對重傷員要及時轉送醫療技術條件好的大醫院。

(3)負責事故救援及災後的防疫工作。

3.2.7搶險隊伍組

組成單位:礦山專業救護隊及公司二級單位救援分隊(組長:××)。

各單位救援、搶險分隊由本單位骨幹組成,人數8-10人,其中必須指明一名具有責任心熟悉業務的.隊員擔任隊長。其主要任務是擔負本單位內部各類事故的救援,輔助公司內其他單位事故應急救援行動,視情況支援友鄰單位的救援。主要職責:

(1)熟悉公司地質條件、礦井井巷佈置、重點要害目標、主要設備的結構、工藝流程及各種應急狀態下的避災線路。

(2)熟悉公司的應急救援預案,積極參加培訓和演練,不斷提高搶險、搶修能力。

(3)熟練使用各種救援裝備和器材,做好維護和保養工作。

(4)聽從指揮部的指揮和工作安排。

(5)礦山專業救護隊與單位救援分隊要密切配合開展好應急救援工作。

(6)負責事故現場遇難、遇險人員的搶救,裝備、物資的轉移,險情的排除和事故源的控制工作。

(7)實施搶險救援時動作要快,恰到好處,分工明確,確保自身安全,保持與指揮部的正常聯繫,及時向指揮部彙報搶險救援現場的變化和救援進展情況。

3.2.8通訊後勤保障組

組成單位:經服公司等,組長:××,職責為:

(1)對公司通訊設施做到勤檢查、勤維修,保證24小時能有效地進行內、外部聯絡,確保通訊的暢通。

(2)負責指揮部和專業組之間通訊的聯繫和協調。

(3)做好救援人員和受害人員的後勤保障工作。

4.預防與預警

4.1危險源監控—各井下單位

(1)沿採礦地表陷落區邊界設立明顯的警示標誌和防護設施;加強對防洪設施維護,每年雨季前組織對防洪溝進行清理。

(2)封閉井下通往採空區的廢棄井巷工程,嚴禁人員及設備進入陷落區和採空區。

(3)每季度將採掘位置資料進行彙編,並編制一次塌陷區地表、井下對照圖,及時掌握採空區的位置變化情況。

(4)每年書面通知一次毗鄰的鄉村和企業,對塌陷區的安全情況提出注意事項,防止事故發生。

(5)定期組織對塌陷區的安全管理和現場監督進行檢查,及時整改隱患。

(6)堅持每天對北礦區上部礦體觀測點進行監測和下部空區對應區域檢查,同時做好地表付井周圍觀測點的檢測,並定期進行分析。

(7)堅持每天對鐵石崗礦區地表三個露天陷落區進行巡視,檢查是否有異常。為確保井下作業人員和設施的安全,防止井下因地表邊坡突發崩坍,瞬間充填井下采空區,產生強烈衝擊氣浪或泥石流(暴雨期),而採取以下措施:

①、在日常生產中-150水平東1#、東小礦房下盤運輸巷各出礦口嚴禁出空,並要具備阻隔泥石流或衝擊氣浪下行的礦石厚度。上盤出礦口要留出便於泥石流下行的通道,並在上盤與下盤的聯絡巷中預先構築兩道封閉牆,防止衝擊氣浪或泥石流對井下作業人員和設施造成傷害。

②、要正常保持地表與井下通道的暢通,為防止大量的泥漿瞬時湧入井下采空區、出礦進路、運輸大巷,可以選擇在東1#、東小礦房上盤的適當位置,留出空隙通道以便水流淌,防止空區大量積水。在水流淌的通道處制定防止人員進入的防範措施。

③、保持地表與井下的通訊和信息暢通,發生連續暴雨或塘口已出現滑坡的情況下,立即通知井下作業人員,做好安全防範,並禁止人員在井下-150m水平等易發生井下泥石流區域生產作業。

4.2預警行動

當各相關單位、部門監控到以下信息時,必須及時上報應急救援指揮部值班室(礦調度中心,電話 :79033 ),指揮部接到報告後,立即下達預警指令:

(1)地表塌陷區有大量洪水湧入;

(2)井下有泥石流發生跡象;

(3)井下有發生湧水跡象;

(4)露天塘口墊層區內突發大規模墊層陷落。

5.信息報告程序

險情發生後,現場人員最大可能的查清情況,並就地利用通訊工具(程控電話、礦用通信電話等),立即向本單位調度室和領導彙報;二級單位必須在15分鐘內向公司應急救援指揮部值班室(礦調度中心:24小時值班電話79033)報告,值班室接到報告後立即向指揮部人員報告,指揮部接到報告後,下達救援命令,啟動應急預案,同時將情況及時上報。

6.應急處置

6.1響應程序

事故發生後,各單位必須按照制定的應急響應程序,確定響應級別,迅速採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並按規定進行及時上報。當公司應急救援能力不足,指揮部應向 “六合區非煤礦山較大以上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 、公安消防部門請求救援。

6.2處置措施

(1)當塘口湧入較大洪水時:

詳見《井下防汛專項應急預案》。

(2)人員墜落塌陷區時,在處置過程中要注意如下:

①、在確認不會再次發生同類事故的前提下,立即搶救受傷人員,視情況向公安消防部門報警。

②、當發現廢石發出異常聲音時,應立即停止救護作業,並通知、組織人員快速撤離到安全地點。

③、當墜落人員被少部分坍塌石頭和渣土覆蓋時,搶救或救護人員要用鐵鍬進行撮土挖掘,並注意不要傷及被埋人員;當人員墜落被埋事件發生後,應在公司應急救援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開展搶救工作,積極進行搶救,現場要有指揮並有監護,防止機械傷及被埋人員。

7.應急物資與裝備保障

公司建立科學規劃、統一建設、平時分開管理、用時統一調度的應急物資保障體系。隊伍保障見附件2,物資、裝備配備情況見附件3。

專項應急預案14

1總則

1.1目的

為確保華潤本公司工程施工現場及生活臨建設時遇到火災等緊急情況時,能正確地實施應急與響應措施,及時有效地撲救和處置火災等事故,最大限度地減少可能造成的損失,並能在事故發生後迅速有效、有序控制處理,使事故現場在第一時間內得到救助,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損失。把保障公司全體員工生命財產安全作為事故應急救援的首要任務,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對生命的威脅和危害,把事故預防作為主要任務,完善工作機制,運用信息化手段,建立事故防範體系。按照“統一協調,分工負責”的原則,一旦發生安全事故,各部門、各施工單位按照各自職責分工,緊密配合,迅速有效地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的有關規定,結合公司工程施工實際情況,特編制本預案。

1.3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公司工程建設時遇到火災等緊急情況時,實施應急與響應措施

1.4術語和定義

1.4.1突發事件

是指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生態環境破壞和嚴重社會危害,危及公司系統安全和公共安全的緊急事件。

1.4.2突發事件應急

是指針對已發生的突發事件,為控制其規模、降低其損失而開展的救援和處置行動。

1.4.3應急預案

是針對可能發生的重大突發事件,為保證迅速、有序、有效地開展應急救援行動、降低突發事件損失預先制定的有關計劃或方案。

1.4.4次生災害

地震造成工程結構、設施和自然環境破壞而引發的災害。如火災、爆炸、瘟疫、有毒有害物質污染以及水災、泥石流和滑坡等對居民生產和生活的破壞。 1.4.4火災類型

1)A類火災:固體物質火災。這種物質往往具有有機物性質,一般在燃燒時能產生灼熱的餘燼。比如木材、棉麻、紙張等火災。

2)B類火災:指液體火災和可熔化的固體物質火災。如汽油、煤油、原油、甲醇、乙醇、瀝青等火災。

3)C類火災:指氣體火災。如天燃氣、氫氣、甲烷、煤氣等。

4)D類火災:指金屬火災。如鉀、鈉、鈦、鋰、鋁鎂合金火災。

5)E類火災:帶電設備火災。如發電機、電纜、家用電器等。

1.5與其他預案的關係

本預案為公司工程應急預案的專項預案。當發生其他自然災害或事故造成符合本預案1.3等次生災害時,本預案與各種自然災害或事故應急預案同時啟動。

1.6工作原則

1)救人高於一切;

2)搶險施救與報告同時進行,逐級報告,首先接報,就近施救;

3)最大限度的減少損失,防止和減輕次生損失;

4)局部服從全局,下級服從上級;

5)施工單位分片管理,分級負責,密切配合。

2單位概況

2.1應急資源概況

2.1.1應急保障總體要求:建設工程各施工單位、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和相關預案做好突發事件的應對工作,同時根據總體預案做好應對突發事件的人力、物力、財力、交通運輸、醫療衞生及通信保障等工作,保證應急救援工作的需要和恢復工作的順利進行。

2.1.2應急隊伍保障:按照“3.1.3應急救援專業隊伍組成及職責”要求各施工單位組建應急專業隊伍。

2.1.3經費保障:公司財務部將應急經費列入預算,建立健全應急保障資金投入機制。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經費首先由事件責任單位承擔,事件責任單位暫時無力承擔的,應急管理委員會協調解決。

2.1.4通信與信息保障:公司綜合部建立通信與信息網絡系統,應對各類突發事件。

2.1.5其它保障:

交通運輸保障:各施工單位應根據應急救援工作需要配備交通運輸工具,為應急救援工作提供交通運輸支持。超出施工單位項目部能力的由應急管理委員會協調解決。

治安保障:各施工單位需要配備適當的治安保衞人員,對事件現場實行警戒和緊急疏散。公司綜合部進行統一協調指揮。

技術保障:公司綜合部成立應急救援技術專家組,為應急救援工作提供技術支持。

醫療保障:各施工單位按照應急救援工作需要配備現場醫療急救站,超出急救站救治能力時必須及時撥打120要求提供醫療支持。

後勤保障:各施工單位會同公司綜合部做好後勤保障工作。非正常狀態能及時報警。

2.2危險分析

2.2.1危險性分析

基建期間施工作業面大、隊伍多,動火和化學危險品較多。從其他施工現場火災原因分析來看,違章用火、用電、焊接是施工現場火災頻繁發生的主要原因,成為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的“三大殺手”。此外,施工現場消防器材設備設施的配置不符合要求、防火管理制度沒有得到執行和落實等也是引起火災的重要因素,造成很大的生命和財產損失。

2.2.3事故發生的區域

辦公區、施工區、臨時生活區。

2.2.4事故發生的季節和危害程度

火災隨時可能發生,多發生在秋冬。可能造成重大設備損壞、人員傷害和財產損失。

3應急保障

3.1機構與職責

3.1.1應急管理委員會

公司成立火電建設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委員會(簡稱公司應急委):

主任:公司總經理

副主任:公司副總經理

成員:各部門負責人、各參建單位負責人

當主任不在現場時時,由副主任代行總指揮調度職權。各施工單位都應成立相應的火電建設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委員會,配備相應的人員、機具和物資,並報公司綜合部和監理單位備案。

公司應急委的主要職責如下:

1)貫徹落實有關突發事件應急的法規和規定;

2)指揮、協調應急準備、應急響應和應急救援工作;

3)組織應急預案的編制、評審、修訂和演練工作;

4)監督、管理應急體系的建設和運轉;

5)通報或發佈應急救援與處理的進展情況;

6)協調與外部應急力量、相關政府部門的關係。

3.1.2應急辦公室

公司應急委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公司綜合部,辦公室主任:綜合部部長。各參建單位都應成立相應的應急辦公室,配備相應的人員、機具和物資,並報綜合部和監理單位備案。

應急委辦公室的主要職責如下:

1)處理項目公司應急委日常管理工作;

2)協調、聯絡各級應急機構和部門;

3)對各類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進行評審和備案;

4)針對突發情況的應急指揮與協調。

3.1.3應急工作組

針對可能存在突發事件風險的現場,結合現場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的特點,對現場應急工作進行細緻分工和準備,需要成立以下應急工作組:

1)搶險救援工作組:負責突發事件現場的搶險救援工作。

2)綜合協調工作組:負責與公司應急指揮部門和地方政府的聯繫,協調、整合各類應急資源。

3)醫療救護組:負責對受傷人員採取及時的現場急救,聯繫醫療機構或急救中心,將傷員轉送醫院進行治療。

4)安全保衞組:負責建立突發事件現場警戒區域,維護現場秩序,保障救援行動、物資運輸和人羣疏散等的交通暢通,避免發生不必要的傷亡。

5)善後處理工作組:負責傷亡人員家屬安撫、慰問和補償等工作。

3.2物資與裝備

各施工單位應按急專業隊伍的職責要求,提供應急隊伍、應急物質裝備保障。消防器材、小額備品備件由各施工單位儲備,大型設備備件由公司綜合部統一調配。

3.3通信與信息

應急辦公室在公司綜合部的配合下負責建設並完善通訊網絡,存儲指揮部成員單位和應急救災相關單位的通訊錄並定期更新。各施工單位做好保證應急通信暢通的工作。

3.4應急人員培訓

應急辦公室和各施工單位應定期組織各級應急管理、救援人員和其他工作人員進行火災預防和消防業務知識及技能培訓。將應急培訓納入公司年度安全培訓計劃,制定培訓大綱和具體內容,運用各種方法和手段,開展對各級人員的培訓。

3.5預案演練

制定演練計劃,各施工單位應結合工程進度每年至少開展一次火災事故專項的應急演練。通過演練驗證預案的`科學性、操作性、可行性。演練時,專項指揮部及各小組負責單位應做好演練過程中的有關記錄,演練後要及時召開會議進行總結,發現問題並提出相應解決措施,及時對預案進行修改完善。

3.6員工教育

定期開展火災突發事件和電力建設安全知識的宣傳和教育,提高應對火災突發事件的能力。

3.7互相協議

無。

4應急響應

4.1接警與通知

4.1.1任何人員發現火災信息後,應立即報告本單位負責人或現場應急委辦公室,受災單位及時採取相應行動預防和控制事故的擴大,根據情況及時撥打119報火警。如若發現事故有擴大跡象,應及時報請公司應急委辦公室。當得知發生火災事故呼救後,應急辦公室按照應急處理火災事故的基本程序,宣佈啟動事故應急預案,並迅速組織應急搶險救援工作。

4.1.2應急委主任或副主任安排應急委成員24小時值班直到預案終止,固定並堅守值班電話,及時掌握事故情況,和事故單位保持通訊暢通,將值班電話和值班表通報事故單位、政府主管部門和上級。

4.2指揮與控制

4.2.1火災事故發生後,應急辦公室主任應當親赴現場;緊急情況下,公司應急委主任或副主任帶隊親赴現場。

4.2.2到達現場後,各火災事故應急救援處理工作組在現場應急委的統一領導下,按照各自職能立即開展工作。

4.2.3事件發生單位必須保護現場,針對突發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封閉、隔離或者限制使用有關場所,中止可能導致危害擴大的行為和活動;整理事故相關資料和圖紙等,為領導決策提供基礎資料。

4.3報告與公告

4.3.1事故發生(發現)後,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報告現場或單位負責人(安全員),單位負責人(安全員)接到報告後,應當立即報告公司綜合部部長。報告內容包括:事故發生時間、地點、事故簡要經過、波及範圍、造成傷害及死亡人數、可能原因、已採取的措施、面臨的問題。

4.3.2火災事故公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1)發生火災事故的時間、地點和路段。

2)發生火災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火勢情況、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

3)火災事故原因、性質和初步判斷;

4)火災事故處理情況和採取的措施;

5)需要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火災事故處理的有關事宜;

6)火災事故報告單位、簽發人和報告時間。

4.4事態監測與評估

在應急處理過程中公司應急委應安排專業人員對事故的發展勢態及影響及時進行動態的監測,建立對事故現場及場外進行監測和評估的體系,為決策提供依據。

4.5公共關係

重大及以上火災事故發生後,由公司應急委安排專門部門負責對事故的信息、影響、救援工作的進展等情況及時向媒體和公眾進行統一發布;指定新聞發言人,適時舉行新聞發佈會,準確發佈事故信息,澄清事故傳言;為公眾諮詢、接待、安撫受害人員家屬做出安排。

4.6應急人員安全

對應急救援工作危險性極大的事故,公司應急委必需對應急人員自身的安全問題進行周密的考慮,包括安全預防措施、個體防護等級、現場安全監測等,明確應急人員進出現場和緊急撤離的條件和程序,保證應急人員的安全。

4.7搶救

4.7.1當事故危害危及周邊居民需要疏散時,經現場搶險指揮共同研究在現場做出決定,同時報告公司應急委,按照職責分工,迅速實施。

4.7.2事故搶救需要有關人員、設備、器材時,由公司應急委辦公室督促本預案確定的部門迅速予以調集解決。

4.7.3現場指揮作出事故搶救的重大決策措施時,必須迅速報告公司應急委。特殊緊急情況下,經現場搶救指揮領導共同研究決定,可以在報告的同時採取相關緊急措施。

4.8警戒與治安

為保障現場應急救援工作的順利開展,由公司應急委辦公室安排保安人員在事故現場周圍建立警戒區域,實施交通管制,維護現場治安秩序,如有必要可要求公安機關予以協助。

4.9人羣疏散與安置

當公司應急委做出人羣疏散的決定時,由公司應急委辦公室會同公司綜合部負責具體執行。對已實施臨時疏散的人羣,要做好臨時生活安置,保障必要的水、電、衞生等基本條件。

4.10醫療與衞生

由公司應急委辦公室會同綜合部安排醫療力量對受傷人員採取及時有效的現場急救以及合理地轉送醫院進行治療,減少事故現場人員的傷亡。

4.11現場恢復

4.11.1應急結束後,參加應急救援的各部門、各單位恢復正常生產經營秩序。需要救援單位繼續開展工作的,必須向公司應急委辦公室提出並批覆。

4.11.2公司應急委辦公室和各施工單位要積極穩妥、深入細緻地做好善後處置工作。對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人員,以及緊急調集、徵用有關單位及個人的物資,按照規定給予撫卹、補助或補償,並提供心理及司法援助。同時要組織做好疫病防治和環境污染消除工作。

4.12應急結束

4.12.1應急響應的結束

現場事故搶險救援結束後,經確認事故處理完畢、隱患已完全消除,公司應急委辦公室應向公司應急委報告建議結束本預案實施,公司應急委主任或副主任發出結束本預案的指令。

4.12.2應急響應的總結

全部應急救援工作結束後,公司應急委召集各有關部門,對事故搶險過程中的工作進行全面總結,重點檢查預案規定的操作程序、各有關部門的應急反應速度和能力、救援物資、設備的調集等方面存在的問題,進一步修改、完善本預案。

5預案管理

5.1備案

5.1.1本應急預案報當地安監局應急辦公室備案。

5.1.2本應急預案報華潤電力控股有限公司應急委公室備案。

5.1.3本應急預案下發各施工單位執行。

5.2維護和更新

隨着國家和華潤電力控股有限公司應急救援相關法律法規的制訂和修訂,公司工程進度或應急資源發生變化,公司應急委辦公室將及時組織修訂完善本預案。

專項應急預案15

1、事故風險分析

事故發生的可能性、危害程度及影響範圍:事故發生的可能性、危害程度及影響範圍,參見綜合應急預案中《不連溝煤礦事故風險分類統計表》。

2、應急處置基本原則

煤礦地質災害事故將本着“以人為本,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加大宣傳,羣測羣防”的方針,堅持事故應急與預防相結合,依靠科技,依法規範,不斷改進和完善應急救援手段的原則。

1)事故報告原則。事故發生後,及時向礦應急指揮部報告。

2)統一指揮原則。根據指揮部總指揮的命令,在現場指揮機構的統一指揮下,充分調動各方面救援力量,落實責任,科學組織,保障搶險救援工作快速、有序進行。依靠科學,提高水平。地質災害事故災難應急救援工作,要遵循科學原理,依靠先進科技,充分發揮專家的作用,不斷改進和完善應急救援的裝備、設施和手段,實現應急指揮決策和預案實施的科學化。

3)救人優先原則。堅持“以人為本”原則,切實把保護職工生命安全作為事故處置的首要任務,有效防止和控制事故危害蔓延擴大,千方百計把事故造成的危害和損失減少到最低限度。

4)及時搶救原則。

(a)事故發生後,現場人員應當迅速採取有效措施開展自救、互救工作。

(b)主要負責人要按照相關規定,迅速組織搶救。

5)屬地管轄和分級處置原則。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礦統一領導和組織協調下,各有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和權限,負責有關生產安全事故災難的應急管理和應急處置工作。

6)妥善處理善後原則。按照相關規定,在事故搶險救援的同時,應儘快開展善後處理工作。

3、應急組織機構及職責

3.1應急組織體系同綜合應急預案部分

3.2不連溝煤礦應急救援指揮部職責同綜合應急預案部分

4、預防與預警

4.1危險源監控

4.1.1危險源的監控方式、方法

根據氣象預報,對地表巖石移動的範圍內及時預報,尤其夏、秋季節。該避的就避,每次大雨過後由地測組負責對地表及時測量,隨時掌握地表下降數據及規律。

從各科室中抽出專人組成礦井地質災害巡查小組,在全井田範圍內定期巡查,每10天巡查一次。對於可能誘發地質災害的天氣如大雨、暴雨時,堅持雨中巡查。每次雨後由生產技術部負責對井田周圍的水庫、河流、泄洪溝、採空區地面進行專項檢查。

4.2重大地質災害事故預防措施

4.2.1專門成立了地質災害防治應急辦公室,堅持24小時值班(地點設在調度室)。

4.2.2把有地面塌陷發生的地點作為重點觀察對象,設立警示牌,建立詳細的巡查記錄。

4.2.3成立三個搶險小分隊,每隊30人配有2名隊長,1名技術員,1名安全員,1名電工,1名剷車司機。並要求所有搶險隊員在汛期期間,必須在礦職工宿舍居住,一旦遇有災情能及時組織搶險救災。配備足量的`搶險物資。設專庫、專人負責保管。

4.2.4對於因開採引起的裂縫在及時排查後,限期進行填平夯實。

4.3預警行動

一旦接到發生礦井地質災害事故彙報後,接警人員(煤礦調度員)要立即向當天值班領導和應急指揮部主要領導立即彙報,同時通知事故影響範圍內的所有作業人員按照避災路線撤出。由應急指揮部根據事故性質及大小決定啟動相應級別應急救援預案。

4.3.1預警條件

1)巡查發現地面沉降異常及接到人員反映塌陷等異常情況。

2)接到當地氣象局通知,有大雨或暴雨。

5、信息報告程序

同綜合應急預案部分

6、應急處置

同綜合應急預案部分

6.1處置措施

1)發生重大地質災害後,現場人員應迅速彙報礦調度室,調度員立即通知停止工作、撤人並按照礦長或值班礦領導指示,及時通知有關單位和人員。各救援專業組立即開展工作。

2)當災害事故影響或可能影響到周邊地區,對周邊地區造成或可能造成威脅時,應採取多種快捷有效方式及時向處於險區人員發出撤離警報。

3)通知處於險區人員事故性質、事故的危害和影響、自我保護措施、注意事項等,以保證險區人員能夠及時作出自我防護響應。

4)決定實施撤離或疏散時,應通過羣呼、急呼、組呼等方式發出警報信號或確保人員瞭解撤離或疏散的有關信息,如撤離路線、隨身防護用品、自救逃生知識技能、交通工具及目的地等。

5)事故現場人員在對人員進行搶救的同時,應對現場拉線劃定警戒區域,使危險車輛、設備應與人員隔離,採取措施防止事故蔓延擴大或導致此生事故的發生。必要時應立即通知危險涉及區域人員進行撤離。

6)事故處理現場人員,在處理事故的過程中應對現場情況進行記錄,必要時要畫圖進行説明。

7)事故處理結束後,指揮部指定有關部門和人員收集整理事故資料,編制事故調查報告。

8)井下發生地質災變時,在災區或受災變影響的區域,每個工作人員應進行避災和保護自己。

9)地質災變時,遇險人員應立即撤離,並攙扶不能行走的傷員沿避災路線迅速撤至安全區域,並立即彙報礦調度室,等待營救。

10)事故附近人員應儘量瞭解判斷事故性質、地點和災害程度,並迅速利用各種辦法向調度室彙報,並通知相關人員瞭解災情。講清時間、地點、遇險人數等,看到的異常現象,聽到的異常聲響,感覺到的異常等,不可隨意推斷,以免給領導造成錯覺,影響救災。

11)積極搶救:根據災情和現場條件,在保證自身安全的前提下,採取積極有效的方法和措施,及時投入現場搶救,將事故控制在最小範圍,最大限度地減少人身傷害和損失。

12)安全撤離:應儘量選擇安全條件最好、距離最短的路線,迅速撤離危險區域,撤退時,要注意防護。

13)妥善避災:如在短時間內無法安全撤離災區(通路冒頂阻塞、在自救器有效工作時間內不能到達安全地點等)時,應迅速進入預先築好的或就近地點快速建築的臨時避難硐室、或利用壓風自救裝置妥善避災。避災過程中,要努力改善和維持自身的生存條件,延長生存時間,等待救援。

14)冷靜、不驚慌,判斷事故地點和自己的位置。

15)撤退困難,儘快進入支護完好的硐室、壓風自救裝置地點進行躲避。

16)注意躲避處的生存條件,有危險時,設法改善,條件允許時可以轉移。

6.2井下地質事故時避災路線:

6.2.1正常情況下:

採煤工作面→採煤工作面進風順槽→6煤輔運大巷→副斜井→地面

掘進工作面→掘進順槽→6煤輔運大巷→副斜井→地面

其他地點、硐室→6煤輔運大巷→副斜井→地面

6.2.2若副斜井堵塞或無法通行時:

採煤工作面→採煤工作面進風順槽→6煤輔運大巷→進風立井→地面

掘進工作面→掘進順槽→6煤輔運大巷→進風立井→地面

其他地點、硐室→6煤輔運大巷→進風立井→地面

當井下發生災害,造成採掘工作面順槽或主要大巷等巷道受損堵塞通道而無法撤離時,應在調度室的統一指揮下,及時進入井下的臨時避難硐室和永久避難硐室進行避災,等待救援。

7、應急保障

7.1應急物資和設備的存放

礦井地面供應站、地面消防材料庫和井下消防材料庫要按規定配備工具、消防器材和工程材料,定期由調度室牽頭負責監督檢查、物供部負責物資補充,確保應急物資能夠滿足應急需要。物供部和調度室要保證應急物資的儲備量,不能隨意挪用,要定期檢查維護。應急物資和裝備的類型、數量、性能、存放位置、管理責任人及其聯繫方式等內容都要明確。(參照消防材料庫清單附件三)。

7.2應急搶險救災物資設備調運方式

當現場應急物資和設備供應不能滿足需要時,請求指揮中心迅速下達命令,由物資供應中心調用各種排水、供電、開關、電纜等機電設備,進行搶險救災。

7.3自救器管理

井下作業人員隨身攜帶壓縮氧自救器,由通風準備隊管理、維護、校驗。

7.4急救設備管理

醫務室要配備相應的醫療救治藥物、設備和技術人員,提高醫務室應對事故的救治能力。

7.5交通運輸保障

礦調度室、綜合管理部、車隊必須保證24小時有值班車輛。發生人身安全事故後,井下所有車輛必須立即為救援車輛讓行;根據地面交通情況必要時由應急救援指揮部及時協調公安交警部門對事故現場進行道路交通管制,並根據需要開設應急救援特殊通道,確保救援物資、器材和人員運送及時到位,滿足應急處置工作需要。

標籤:應急 預案 專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