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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施工應急預案集錦8篇

在學習、工作、生活中,有時會突發一些難以預料的事件,為了降低事故造成的危害,常常要根據具體情況預先編制應急預案。那麼大家知道應急預案怎麼寫才規範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工程施工應急預案,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閲讀。

工程施工應急預案集錦8篇

工程施工應急預案1

一、土方工程施工中事故的預防、監控措施和應急預案

土方坍塌事故與土方爆破中的事故是土方工程施工中危險性較大的事故,因此必須做好其事故的預防,根據以往的施工經驗及教訓,施工前必須編制專項的施工方案,編制安全技術措施,尤其是制定防止毗鄰建築物坍塌的安全技術措施,防止土方坍塌,預防事故發生。

1、按土質放坡或護坡

施工中,根據基坑,基槽、地下室等土方開挖深度和土質的類別,選擇開挖方法,較淺的基坑要採取放坡的措施;較深的基坑(大開挖基礎),要考慮採取護壁樁,錨杆等技術措施,必須有專業公司進行防護施工。

2、降水處理

對工程標高低於地下水以下,首先要降低地下水位,對毗鄰建築必須採取有效的安全防護措施,並進行認真觀測。

3、基坑邊堆土要有安全距離,嚴禁在坑邊堆放建築材料,防止荷載對土體的震動造成原土層內部顆粒結構發生變化。

4、土方挖掘過程中,要加強監控。

5、杜絕“三違”現象。

6、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1)當施工現場的監控人員發現土方或建築物有裂紋或發出異常聲音時,應立即報告給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組長,並立即下令停止作業,並組織施工人員快速撤離到安全地點。

(2)當土方或建築物發生坍塌後,造成人員被埋、被壓的情況下,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全員上崗,除應立即逐級報告給主管部門之外,應保護好現場,在確認不會再次發生同類事故的前提下,立即組織人員進行搶救受傷人員。

(3)當少部分土方坍塌時,現場搶救組專業救護人員要用鐵鍬進行撮土挖掘,並注意不要傷及被埋人員;當建築物整體倒塌,造成特大事故時,由市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統一領導和指揮,各有關部門協調作戰,保證搶險工作有條不紊地進行。要採用吊車,挖掘機進行搶救,現場要有指揮並監護,防止機械傷及被埋或被壓人員。

(4)被搶救出來的傷員,要由現場醫療室醫生或急救組急救中心救護人員進行搶救,用擔架把傷員抬到救護車上,對傷勢嚴重的人員要立即進行吸氧和輸液,到醫院後組織醫務人員全力救治傷員。

(5)當核實所有人員獲救後,將受傷人員的位置進行拍照或錄像,禁止無關人員進入事故現場,等待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處理。

(6)對在土方坍塌和建築物坍塌死亡的人員,由企業及市善後處理組負責對死亡人員的家屬進行安撫,對傷殘人員予以安置和財產予以理賠等善後處理工作。

二、模板工程施工中事故的預防、監控和應急預案

模板坍塌事故是建築施工中極易引發羣體傷亡的危險源之一,尤其隨着城市現代化的發展,大層高的建築越來越多,一些高度大於4.5m,且採用扣件式鋼管模板支撐架的模板工程頻頻發生坍塌事故,造成重大的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為此,採用必要的預防、監控措施和應急預案,以確保模板支撐架的使用安全和施工人員的安全。

1、保證架體穩定性的構造措施

(1)必須設置縱橫向掃地杆和樑下縱橫向水平杆。因為根據有關試驗,如不設置這二項杆件,立杆的極限承載能力將下降11.1%。為保證立杆的整體穩定,還必須在安裝主杆的同時設置縱、橫向水平杆。

(2)支撐架的步距以0.9m-1.5m為宜,且最大不能超過1.8m。根據測算,杆件的計算長度增大一倍則其極限承載力將降低50%-70%。

(3)模板支撐架立杆應優先使用對接接長的方式。立杆接長的方式有對接和搭接兩種,根據有關測試,對接的最大承載力是搭接的3倍多。在搭接支撐架時還應注意,立杆和水平杆的接長位置應做到相鄰杆錯開,且不在同一步跨內。

(4)立杆的間距不得超過支撐設計規定,且最大不超過1m,並應符合現行行業標準《建築施工扣件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範》(JGJ130-20xx)的規定。

立杆底部支承結構必須具有支承上層荷載的能力,為合理傳遞荷載,立杆底部應設置木墊板,並且使上下層立杆處在同一垂直線上。

(5)必須合理設置剪刀撐。根據相關試驗表明,合理設置剪刀撐的支撐體系其極限承載能力可提高17%,因此,滿堂的模板支承架應沿架體四周外立面滿設豎向剪刀撐,豎向剪刀撐均由底至頂連續設置。支撐架較高時,或者高寬比≥6時,為提高架體的整體剛度,在架體頂部、底部設掃地杆處,以及中部每隔4-6m處必須設置滿堂水平剪刀撐,剪刀撐必須與立杆相連接。

(6)嚴格控制支撐架的變形,確保架體的穩定性。當特殊結構施工或支撐荷載較大時,支撐架要儘可能通過已具備一定強度的相鄰構件(牆、柱等)實施卸載,並儘量與建築物實現可靠連接。

2、保證施工安全的管理措施

(1)模板支撐工程必須做到先設計後施工,設計要有嚴格的支撐系統強度計算;支承模板支撐系統的'樓、地面等的強度計算;支撐材料的選用、規格尺寸、接頭方法、水平杆步距和剪刀掌設置等構造措施;繪製支撐佈置圖,細部構造大樣圖;砼澆築方法及程序,模板支撐的安裝拆除順序以及其他安全技術措施;支撐系統安裝驗收方法和標準。

(2)將模板支撐工程施工列入危險作業管理範圍。在簽發“砼澆築令”前,除對模板體系驗收外,還必須對支撐體系實施整體驗收,且技術設計人員必須參與驗收。

(3)精心設計砼澆築方案,確保模板支撐均衡受載,並優先考慮從中部開始向四周擴展的澆築方法。在砼澆築過程中,應派專業技術人員觀測、監控模板、支撐系統的應力、變形情況,發現異常應立即停工排除。

(4)對重點防範部位必須制定事故預案。扣件式鋼管模板支撐架坍塌重點防範部位一般包括:

a.支撐高度大於4.5米或者高度比≥6的支撐架;

b.社會影響較大工程。如市區中心,居民密集區,重大公共設施項目等;

c.特殊結構工程。如大跨度、大截面框架樑、大截面懸挑樑板、大跨度大面積澆築的樑板結構等;

d.作業環境惡劣,施工人員集中,施救困難的人員。

3、扣件式鋼管模板支撐架坍塌事故預案。

(1)重點防範部位。要對重點防範部位所處區域位置,周圍環境、施工通道、作業性質、作業人數、使用工具、作業方法、施工順序以及施工過程中的隱患。

(2)監控措施及責任人。針對上述問題進行安全分析、制定監控措施、確保安全生產、責任明確、責任到人、誰施工誰負責。

(3)當施工現場監控人員發現模板支撐架有異常及坍塌現象時,應立即報告給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組長,並立即下令停止作業,並組織施工人員快速撤離到安全地點。

(4)當模板支撐架發生坍塌後,造成人員被壓埋的情況下,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全員上崗。除應立即報告給主管部門外,應保護好現場,在確認不會再次發生同類事故的前提下,立即組織人員進行搶救受傷人員。

(5)當模板支撐架整體坍塌,造成重大事故時,由市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統一領導和指揮,各有關部門協調作戰,保證搶險工作有條不紊地進行。

(6)被搶救出來的傷員,要由現場醫療室醫生或急救組急救人員進行搶救,用擔架把傷員抬到救護車上,對傷勢嚴重的人員要立即現場搶救,進行吸氧和輸液,到醫院後組織醫務人員全力救治傷員。

(7)當核實所有人員獲救後,將受傷人員位置進行拍照或錄像,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施工現場,等待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處理。

(8)對在模板支撐架坍塌死亡的人員,由企業及市善後處理組負責對死亡人員的家屬進行安撫,對傷殘人員予以安置等善後處理工作。

三、人工挖孔樁施工安全預防,監控措施和應急預案。

人工挖孔樁因其施工工藝落後,存在着很大的安全隱患,所以建設部將其列為逐步淘汰的施工工藝。但這種施工方法尚處在過渡時期,目前在建築工程中仍使用得較普遍。為此,希望各工地在採用人工挖孔樁時,務必將安全放在首位。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慎重施工,並逐步用新工藝取代。

目前人工挖孔樁施工因機具簡陋,作業人員素質較低,作業活動空間少,屬半封閉狀態,地質複雜等不利因素,事故原因主要是易造成有毒氣體窒息中毒、孔壁塌方、未使用安全電壓、井下觸電、墜物打擊、墜落傷人等安全事故。人工挖孔樁施工應採取下列安全預防、監控措施和應急預案。

1、孔內必須設置應急軟爬梯,供人員上下井,使用的電葫蘆、吊籠等應安全可靠並配有自動卡緊保險裝置,不得使用麻繩和尼龍繩吊掛或腳踏井壁凸緣上下。電葫蘆使用前必須檢驗其安全起吊能力。

2、每日開工前必須檢測井下的有毒有害氣體,並應有足夠的安全防護措施,樁孔開挖深度超過10米時,應有專門向井下送風的設備及專職人員進行監控。

3、孔口四周必須設置護欄,一般加0.8m高圍欄圍護。

4、挖出的土石方應及時運離孔口,不得堆放在孔口四周1米範圍內,機動車輛的通行不得對井壁的安全造成影響。

5、施工現場的一切電源、電路安裝、拆除必須由持證電工操作,電器必須嚴格接地、接零和使用漏電保護器。各孔用電必須分閘,嚴禁一閘多用。孔上電纜必須架空2米以上,嚴禁拖地和埋壓土中,孔內電源、電線必須有防磨損、防潮、防斷等保護措施。照明應採用安全電壓及安全礦燈或12V以下的安全燈。

6、鋼筋籠吊裝完畢,應進行隱蔽工程驗收,合格後應立即澆注砼。

7、事故應急救援

(1)最早發現者應立即大聲呼救,向有關人員和應急救援小組組長報告報警,原因明確可立即採取正確方法施救,但決不可盲目下去救助。

(2)應急救援小組及指揮部門應迅速按照應急救援程序處置。

(3)迅速查明事故原因和判斷事故發展狀態,採取正確方法施救,如中毒,必須銜向井下通風或帶好防毒面具才可下井救人;未使用安全電壓觸電,必須先切斷電源。

(4)急救人員按照有關救護知識,立即救護傷員,在等待醫生救治或送往醫院搶救過程中,不要停止和放棄施救,如採用人工呼吸,清洗包紮或輸氧急救等。

(5)現場不具備搶救條件時,立即向社會求救。工地應配備氣體檢測儀、通風設備、防毒面具、擔架、醫用氧氣瓶等急救用具。

四、對施工現場可能發生事故的部位、環節也應採用嚴格的預防、監控措施和應急預案。

1、腳手架工程等選用及設計搭設方案和安全防護措施。

2、高處作業及獨立懸空作業的安全防護措施。

3、安全網(平網、立網)的架設要求,範圍(保護區域)、架設層次,段落的安全措施。

4、垂直運輸機具、塔吊、井架(龍門架)等垂直運輸設備、位置及搭設要求、穩定性、安全裝置等的要求和措施。

5、施工洞口及臨邊防護方法和立體交叉施工作業區的隔離措施。

6、場內運輸道路及人行道的佈置。

7、施工臨時用電的組織設計和繪製臨時用電圖紙,在建工程(包括腳手架具)的外側邊緣與外電架空線路的間距沒有達到最小安全距離時採取的防護措施。

8、中小型機具的使用安全措施。

9、模板安裝與拆除安全。

10、防火、防毒、防爆、防雷等安全措施。

11、施工工程與周圍人行通道及居民防護隔離設施。

12、同時做好季節性施工安全措施,從防護上、技術上、管理上、預防和消除不安全因素,確保在不同季節都能順利的安全施工。

工程施工應急預案2

一、目的

為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依據《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編制《起重、吊裝工程施工安全措施及應急預案,以指導和提高各級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及施工操作人員的管理水平和安全素質,保障施工過程中的安全生產,解決施工項目安全管理中的不安全隱患問題,實現安全生產工作“以人為本”的理念。強化過程控制,消除和減少施工全過程的事故隱患,保障員工的安全。

二、適用範圍

凡在企業範圍內從事建築起重、吊裝施工生產和管理的有關活動,並對建設工程實施安全管理的單位或個人均應遵守本辦法。

三、總要求

3.1建築工程施工必須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

3.2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由總承包單位負責,分包單位必須服從總承包單位的管理與監督檢查。

3.3進入施工現場的作業人員,必須參加安全培訓,考核合格方可上崗。未經培訓或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崗。

3.4施工作業人員必須熟知本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和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製度。不得違章作業。對違章作業的指令有權拒絕,並有責任制止他人違章作業。服從領導和安全檢查人員的指揮,未經許可,不得從事非本工種作業。嚴禁酒後作業。

3.5進入施工現場的人員必須正確戴好安全帽;按照作業要求正確穿戴個人防護用品;嚴禁赤腳穿拖鞋、高跟鞋進入施工現場。

3.6每日作業前對作業環境、設施、設備進行認真檢查。發現不安全隱患,立即解決;重大隱患,報告領導解決,嚴禁冒險作業。作業過程中應加強檢查,隨時發現隱患行為,並解決新的安全隱患;下班前進行確認檢查,機電設備是否拉閘、斷電、門上鎖,用燈是否熄滅,方可離開現場。

3.7從事作業的人員,必須進行身體檢查,無妨礙本工種的疾病。 必須經過專門培訓,取得特種操作證,方可進行特種作業。嚴禁無證作業。

3.8六級以上強風和大雨、大雪、大霧天氣,應停工程起重吊裝作業。

3.9作業中出現不安全險情時,必須立即停止作業,組織撤離危險區域,報告領導解決,不準冒險作業。

3.10施工現場用火,應按照規定申請批准。並派專人看火。嚴禁在禁止煙火的地方動用煙火。配備的防火設施和設備,應保證其有效性。

3.11施工現場的各種設施、設備和警告、安全標誌等未經領導同意不得任意拆除和隨意挪動。

3.12電動機械的用電箱必須按照規定安裝漏電保護器。箱門過錯整並上鎖,由專人負責。電動機械和電動工具的軟線或電纜應保證外皮和接頭等處的完整,以防觸電事故的發生。

3.13機械的齒輪,皮帶輪等高速運轉的外露部位,必須安裝防護或防護板。操作機械嚴禁戴手套。女工應戴工作帽,長髮不得外露。禁止直接用手清理操作枱面的殘屑,不得在機械運轉時,清理或維修

3.14施工現場發生傷亡事故,必須立即搶救傷員,保護現場,並按照規定,逐級上報。

3.15起重工必須經專門安全技術培訓和持證上崗。嚴禁酒後作業。

3.16作業前必須檢查作業環境、吊索具、防護用品。吊裝區域無閒散人員,障礙已排除。吊索具無缺陷,捆綁正確牢固,被吊物與其他物件無連接。確認安全後方可作業。輪式或履帶式起重機作業時必須確定吊裝區域,並設警戒標誌,必要時派人監護。嚴禁在帶電的高壓線下或一側作業。必須作業時,須滿足和保持最小安全距離。

3.17作業時必須執行安全技術交底,聽從統一指揮。

3.18使用起重機作業時,必須正確選擇吊點的位置,合理穿掛索具,試吊。除指揮及掛鈎人員外,嚴禁其他人員進入吊裝作業區。

3.19使用兩台吊車抬吊大型構件時,吊車性能應一致,單機荷載應合理分配,且不得超過額定荷載的80%。作業時必須統一指揮,動作一致。

工程施工應急預案3

1、導言

隨着社會的不斷髮展進步,安全生產的問題也越來越多樣化,對安全問題的研究也更加深入,認識也更加深刻。人們逐步認識到,儘管我們採取各種事故預防和控制措施,還是存在着發生事故、造成損失的可能。特別是一些重大的自然災害和意外事件,往往會造成重大的經濟損失和人員傷亡,成為災難性的事故。事實表明,許多重大事故之所以造成重大損失,其主要原因是事故發生後應急措施不合理或應急預案不完善。因此,預防重大事故是一項重要的工作,同時建立合理可行的重大事故應急預案也是安全生產管理中的重要一環。建築業作為高危生產行業,近年來也時有重大事故發生,引起了各方的高度重視。《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以及《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管理的決定》中都明確提出了建立“重大事故應急預案”的要求。預案的分類有多種方法,如按行政區域,可劃分為國家級、省級、市級、區(縣)和企業預案;按時間特徵,可劃分為常備預案和臨時預案(如偶爾組織的大型集會等);按事故災害或緊急情況的類型,可劃分為自然災害、事故災難、突發公共衞生事件和突發社會安全事件等預案。然而,如何制訂應急預案、怎樣實施應急預案等等,目前都沒有成熟的經驗。本文僅圍繞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可能出現的重大事故,對應急預案的編制、管理等做一些討論。

2、工現場重大事故的可能類型

作為施工現場,由於其存在地區的地理、氣候、人文、施工對象等情況的不同,其可能面對的重大事故就會有所不同。這裏僅將施工現場可能涉及到的災難性事件以表格的形式進行羅列,有的雖然應當從城市安全應急預案或更高層次的管理角度制訂其應急預案,但因為與施工現場有關,可能在特殊情況下與施工現場的關聯程度會比較高,所以也一併列出,供施工企業、施工現場編制應急預案時參考、篩選(詳見表一)。

應該説明的是,這些只是可能涉及施工現場的災害性事件,作為一個具體的施工現場則需根據情況進行篩選確定編制應急預案的重點,沒有必要也不可能對所有可能的事故全部編制應急預案。

3、應急預案的制訂步驟與管理

嚴格地講,應急預案的編寫與管理是一項系統性的工作,既要考慮周到,又要考慮可能性、適用性,因此需要按照一定的程序(參見表二)進行,才能達到合理編制、正確實施的目的。下面對該程序中的主要部分簡要進行分析:

3.1成立預案編制小組

施工現場重大事故的應急救援行動涉及不同部門、不同專業領域的應急各方,因此需要施工企業組織一個專門的預案編制小組,統一組織施工現場有關部門和企業有關部門制訂應急預案,一則可以彌補臨時性存在的項目部在編制預案中的經驗不足,二則施工企業在投標過程中可以通過現場踏勘等手段,先於後來成立的項目部掌握有關周邊情況,三則有利於尋求與危險直接相關的各方進行合作。所以,成立預案編制小組是施工企業而不應是項目部的一項重要工作。

3.2風險評估

施工現場沒有必要對所有可能發生的事故都編制應急預案,因此要根據各自的實際在上述災害性事件中篩選出需要進行重點管理的可能性事故。比如內陸地區的工地不必考慮海嘯的可能性,淺基礎施工一般不必考慮大面積塌方等等。施工現場的風險評估的目的就是通過分析事故的可能性與損失的大小,來確定是否要進行相應的應急準備。風險評估的結果不僅有助於確定需要重點考慮的危險,提供劃分預案編制優先級別的依據,而且也為應急預案的編制、應急準備和應急響應提供必要的信息和資料。風險評估包括危險識別、脆弱性分析和風險分析三部分。

3.2.1危險識別

要調查所有的危險並進行詳細的分析是不可能的。危險識別的目的是要將施工現場可能存在的重大危險因素識別出來,作為下一步危險分析的對象。危險識別應分析本地區的地理、氣象等自然條件,施工對象、施工方法等的具體情況,總結本地區、本企業以及建築行業歷史上曾經發生的重大事故,來識別出可能發生的自然災害和重大事故。危險識別還應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標準的要求。

3.2.2脆弱性分析

脆弱性分析要確定的是:一旦發生危險事故,哪些地方容易受到破壞。脆弱性分析結果應提供下列信息:

1)受事故或災害嚴重影響的區域,以及該區域的影響因素(如地形、交通、風向等);

2)預計位於脆弱帶中的人員數量、工種以及可能波及的外部人員情況(如居民、職員,敏感人羣——醫院、學校、療養院、託兒所);

3)可能遭受的財產破壞,包括基礎設施(如水、食物、供電、醫療)和運輸線路;

4)可能的環境影響。

3.2.3風險分析

風險分析是根據脆弱性分析的結果,評估事故或災害發生時,對施工現場及周邊造成破壞(或傷害)的可能性,以及可能導致的'實際破壞(或傷害)程度。在數學上,風險表現為事故發生的可能性與其損失的乘積。通常可能會選擇對最壞的情況進行分析。

風險分析最終應提供下列信息:

1)發生事故和環境異常的可能性,或同時發生多種緊急事故的可能性;

2)對人造成的傷害類型(急性、延時或慢性的)和相關的高危人羣;

3)對財產造成的破壞類型(暫時、可修復或永久的);

4)對環境造成的破壞類型(可恢復或永久的)。

要做到準確分析事故發生的可能性是不太現實的,一般不必過多地將精力集中到對事故或災害發生的可能性進行精確的定量分析上,可以用相對性的詞彙(如低、中、高)來描述發生事故或災害的可能性,但關鍵是要在充分利用現有數據和技術的基礎上進行合理的評估。

3.3應急能力評估

依據危險分析的結果,對已有的應急資源和應急能力進行評估,包括企業及施工現場應急資源的評估,明確應急救援的需求和不足。應急資源包括應急人員、應急設施(備)、裝備和物資等;應急能力包括人員的技術、經驗和接受的培訓等。應急資源和能力將直接影響應急行動的快速有效性。預案制定時應當在評價與潛在危險相適應的應急資源和能力的基礎上,選擇最現實、最有效的應急策略。

工程施工應急預案4

根據工程施工需要,為了保障工程得正常有序開展,確保施工人員安全及各項財產不受損害,經公司研究決定,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1、準備措施

(1)組織設置:成立應急領導小組,負責災害前的各項檢查及預防措施的落實,以及災害中的搶險、災後的清理工作等,落實領導小組成員的責任制,形成與年終考評相結合的制度。(應急領導小組機構附後)。

(2)施工現場:

○1腳手架:全面檢查腳手架的防雷接地及連牆件的穩固,對於落地腳手架基礎是否牢固、排水是否通暢,防雷接地採用焊接8mm的鋼筋接地。連牆件應檢查是否穩固,設置是否嚴格按照施工方案設置,腳手板是否牢固等,如有安全隱患應立即整改。對於落地腳手架按照間距三跨設置鋼管斜撐。

○2施工場地:全面平整施工場地,確保在施工場地內不存在水坑等。全面清理檢查施工場地周邊的排水溝,使之暢通。在施工場地內對能夠形成排水溝的地方設置排水溝,對不能形成排水溝的部位在相應位置設置積水坑。地面排水通過排水明溝或排水坡直接排水,地下室的水通過找坡進入設置的集水坑,通過抽水泵直接排入地上的排水明溝。檢查施工用電是否安全,是否存在有線路破損等現象,各種機械的防雷接地等,易受雨害的是否遮蓋嚴密,對有隱患、不符合規定的立即進行處理。

○3合理安排施工,在災害天氣出現前應儘量避免易遭受災害侵襲的施工部位和施工內容。澆築砼時遇雨,應立即用彩條布遮蓋已經澆築完成的砼,並將砼施工縫留在規定的樑板位置上,待雨停後,清除接縫部位的鬆動石子,繼續作業。不能冒大雨進行澆築作業,防止因雨水沖刷引起砼離析並造成標號降低。

○4加強施工工人的安全施工教育,做到人人知道安全,人人蔘與安全施工。

(3)宿舍等:對各種臨時設施進行全面檢查,檢查其基礎是否牢固,特別是工人宿舍及施工周邊的臨時圍牆等,對發現存在隱患的.立即將人員撤離,再行進行加固處理。

(4)後勤保障:在平時做好各種物資的採購工作。加強對各種消息的收集工作,做好預報工作。項目部車輛(川A JL439)作為應急車在施工現場待命。

(5)施工作業安全用電防護措施

○1認真做好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按JGJ46-20xx要求,做好施工用電線路的架設,用電設備的安裝,導線敷設嚴格採用三相五線制,嚴格區分工作接零和保護接零,不同零線應分色。

○2施工用電嚴格執行“一機一閘一保護”制度,投入使用前必須做好保護電流的測試,嚴格控制在允許範圍內。

○3加強用電安全巡視,檢查每台機器的接地接零是否正常,檢查線路是否完好,若不符合要求,及時整改。

○4施工現場的移動配電箱及施工機具全部使用絕緣防水線。

○5做好各種機具的安裝驗收,認真做好接地電阻測試,在現場的最高機械起重機上加裝避雷針,施工現場的低壓配電室應將進出線絕緣子鐵腳與配電室的接地裝置相連接,作防雷接地,以防雷電波侵入。

○6雨天及潮濕環境作業,機械操作人員應戴絕緣手套、穿雨靴操作。

(6)高空作業防雨、防滑、防雷措施

○1雨天儘量避免搭設腳手架,高空支模等作業,若因工作需要作業,操作人員應穿防滑鞋、戴布手套。

○2雨天作業應作好班前安全交底,注意防滑、防跌、防墜落。

○3雷雨天氣應注意安排工作,避免作業人員直接暴露在建築物最高處,防止雷電直接傷人。

○4外防護的腳手架高於建築物應做好防雷接地。

2、事故中的搶險

一旦發生事故,搶險原則按照先人後物組織搶險,事故發生後所有領導小組成員不得請假,必須立即投入搶險工作中,做好事故中的各項危險地段的監控。如事故中有人員傷亡應立即送就近的醫院進行救治。當出現大的安全事故或無法處理的應立即報120救護並電話報告安監站及其他相關部門。

3、事故後的調查、原因分析及恢復

事故發生後,應立即組織對各項防護的檢查等,對損壞的應在調查完畢後立即進行恢復,積極配合相關單位的調查,並做好原因分析,加強事故教育,並儘快恢復生產。

工程施工應急預案5

“消防”即是消除隱患,預防災患,即預防和解決人們在生活、工作、學習過程中遇到的人為與自然、偶然災害的總稱,下面是關於消防工程施工應急預案的內容,歡迎閲讀!

第一章消防應急救援預案

為了切實提高工地消防應急能力和火災控制能力,預防和處置突發事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和處置突發事件的精神,結合工地實際,特制定如下預案。

1.1組織領導

項目部成立消防應急指揮小組,總任組長,副組長。指揮部下設義務消防隊成員,指揮小組設在工程部辦公室,日常消防工作由公安派出所、工程部負責監督管理,火災發生後指揮部負責火災現場交通人員疏通、情報信息傳遞、後勤物資、人員保障、火災撲救及火災事故後調查處理。

1.2火災預防措施

1.2.1工地配備足夠消防器材和應急物資,成立消防隊。在工地配置MFZL8乾粉滅火器8個,消防桶8個,消防斧、消防鎬各8把。備有黃沙,設4個消防兼施工水池,在庫房備有水管、鐵鏟等物資工具。

1.2.2平時加強對職工羣眾安全防火教育,工地物資材料堆放整齊有序,機械設備停放在固定車位,對職工用電嚴格進行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1.2.3加強與建設單位,駐工地代表的聯繫,因消防部隊隸屬於武警部隊,可以有幫助的保障消防安全。

1.3火災應急措施

火災事故發生後,必須在消防應急指揮部統一領導下,根據火災發生的規模、危害程度及火災不同階段,採取不同的處置方法和策略。

1.3.1前期處置。

火災初期,規模不大,此時要迅速組織力量,趕赴現場,進行火災撲救工作。同時馬上向指揮部報告火災大小、勢態、危害及現場撲救情況和人員物資等基本情況,根據火災情況,及時撥打火警119電話及與電力部門、醫院取得聯繫,做好情報信息傳遞工作。初始階段要發揮工地現場人員力量,及時進行火災撲救,力爭將火災事故消滅在初始階段。

1.3.2中期處置。

火災中期隨着事態發展,現場人員增多,要充分發揮消防應急指揮部作用。

第一接到火災報警後,指揮部人員應迅速趕赴現場組織人員進行火災撲救。同時與消防部門聯繫,必要時請他們協助撲滅火災。

第二要做好現場人員疏散和機械設備等轉移工作,做好道路交通疏通工作,確保消防車和消防人員撲救順利進行及人、財、物的安全轉移。

第三組織消防隊員、職工羣眾進行火災撲救工作。要在指揮人員統一指揮下,有序進行火災撲救,必要情況下可向當地政府、派出所或附近村委會求援。對需拆除房屋、物資進行拆除隔離,以防火災進一步蔓延。第四提供後勤保障,對需要人員、物資、車輛等進行調配,確保火災現場所需。

1.3.3後期處置。

火災撲滅後,指揮部組織人員進行善後處理,首先配合消防隊、公安機關進行事故調查,對事故原因、損失進行調查統計,其次與電力部門、等相關方面取得溝通,協商解決因火災造成的損失影響。

1.4火災應急的保障工作

第一、成立消防組織。

第二、備有足夠的消防器材和應急物資,消防用車、人員必須在火災發生後5分鐘趕赴現場。

第三、項目部所有隊員應根據應急預案,統一指揮、有序進行各自工作。

消防火警電話:119醫療急救電話120建設單位駐工地值班電話。

第二章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為了加強安全生產工作,提高施工隊伍在施工生產過程中突發事件的應變能力,儘快控制事態,儘量減少損失,儘早恢復正常施工秩序,特制定此安全事第二章、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2.1事故發生後,事故現場應急專業組人員應立即開展工作,及時發出報警信號,互相幫助,積極組織自救;在事故現場及存在危險物資的重大危險源內外,採取緊急救援措施,特別是突發事件發生初期能採取的各種緊急措施,如緊急斷電、組織撤離、救助傷員、現場保護等;及時向項目部安全領導小組報告,必要時向相鄰可依託力量求教,事故現場內外人員應積極參加援救。

2.1.2事故現場由項目部安全領導小組組長任現場指揮,全面負責事故的控制、處理工作。項目部安全領導小組組長接到報警後,應立即趕赴事故現場,不能及時趕赴事故現場的,必須委派一名項目部安全領導小組成員或事故現場管理人員,及時啟動應急系統,控制事態發展。

2.2.3各應急專業組人員,要接受項目部安全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立即按照各自崗位職責採取措施,開展工作。

1)、事故現場搶險組,應根據事故特點,採用相應的應急救援物資、設備開展事故現場的緊急搶險工作,搶險過程中首先要注重人員的救援、事故現場內外易燃易爆等危險品的封存及轉移等,其次是貴重物資設備的搶救;隨時與項目部安全領導小組、保護組、救護組、通訊組保持聯絡。

2)、事故現場救護組,應開展事故現場的緊急救護工作,及時組織救治及護送受傷人員到醫療急救中心醫治;隨時與項目部安全領導小組、搶險組、救護組、通訊組保持聯絡。

3)、事故現場保護組,應開展保護事故現場,人員的疏散及清點工作。現場保護組人員應指引無關人員撤到安全區,指定專人記錄所有到達安全區的人員,並根據現場員工名單表、各宿舍人員登記表,經事發現場人員的證實,確定事發現場人員名單,並與到達安全區人員進行核對,判斷是否有被困人員;隨時與項目部安全領導小組、搶險組、救護組、通訊組保持聯絡。

4)、事故現場通訊組,應保證現場內與其相關單位及應急救援機構的通訊暢通;隨時與項目部安全領導小組、搶險組、救護組、通訊組保持聯絡。

2.2.4項目部安全領導小組接到報告後,應立即向上級安全領導小組報告。對發生的工傷、損失在10000元以上的重大機械設備事故,必須及時向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報告,報告內容包括髮生事故的單位、時間、地點、傷者人數、姓名、性別、年齡、受傷程度、事故簡要過程和發生事故的原因。不得以任何藉口隱瞞不報、謊報、拖報,隨時接受上級安全領導機構的指令。

2.2.5項目部安全領導小組,應根據事故程度確定,工程施工的停運,對危險源現場實施交通管制,並提防相應事故造成的傷害;根據事故現場的報告,立即判斷是否需要應急服務機構幫助,確需應急服務機構的幫助時,應立即與應急服務機構和相鄰可依託力量求教,同時在應急服務機構到來前,作好救援準備工作:如:道路疏通、現場無關人員撤離、提供必要的照明等。在應急服務機構到來後,積極作好配合工作。

2.2.6事後,項目部安全領導小組,要及時組織恢復受事故影響區域的正常秩序,根據有關規定及上級指令,確定是否恢復生產,同時要積極配合上級安全領導小組及政府安全監督管理部門進行事故調查及處理工作。

應急救援機構電話號碼:

匪警:110火警:119醫療急救:120。

第三章重大施工機械設備事故應急

3.1應急準備

3.1.1培訓

工程技術部和項目部對進場設備安裝/機械操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和培訓,認真講解“機械設備的性能及特點”、“機械設備維修規章制度”及“發生緊急情況急救措施和報告辦法”並做好記錄;

3.1.2重大機械設備保險

必要時應對重大機械設備購買保險;

3.1.3設備租賃站的溝通

工程技術部建立合格的設備租賃商/供應商名冊,隨時瞭解其貨源情況,以備施工不時之需。

3.2應急程序

3.2.1工地發生重大設備事故後,應立即報告工程技術部。同時啟動應急程序;

3.2.2應急領導小組成員在第一時間內立即趕赴現場,組織工作;

3.2.3對於傷亡人員按第六章“人員傷亡事故應急”規定;

3.2.4應急小組踏勘現場,調查取證,根據機械設備損壞情況提出處理方案,報總工程師批准後實施。

3.3恢復生產

3.3.1工程技術部/項目部按批准方案,將損壞的`機械設備撤出並清理現場;

3.3.2項目部緊急調運相應機械設備,以保證施工正常運行。

第四章、集體食物中毒與中暑、施工中毒與窒息應急預案

4.1應急準備

4.1.1培訓

項目部對全體進場員工進行安全教育和培訓,認真講解“安全衞生知識”、“有關安全衞生制度”及“發生緊急情況急救措施和報告辦法”;

4.1.2宿舍衞生

工地員工宿舍通風良好,配置電扇,並保持清潔衞生,符合地方和企業文明施工要求。分公司、項目部定期檢查,並做好記錄;

4.1.3食堂衞生

員工食堂管理應滿足國家、地方職業健康安全有關規定和文明施工要求。分公司、項目部定期檢查,並做好記錄;

4.1.4醫療用品準備

項目部配備急救箱,高温季節儲備防暑降温藥品,食堂儲備防暑降温飲料;

4.1.5保險

項目部為員工購買意外傷害保險。

4.2應急程序

4.2.1急救報告

如果分公司/項目部發生集體中毒/中暑事件,事發點員工應在第一時間內報告分公司/項目部應急小組,應急小組有關成員應在第一時間內到達現場組織處理;

4.2.2中毒/窒息人員救治

應急小組應迅速將食物中毒、施工中毒與窒息人員轉送醫院救治,必要時求助120急救中心,請求救護車轉送病人;

4.2.3中暑人員救護

應急小組迅速將中暑人員護送至陰涼地帶,服用防暑藥品,平卧休息,食堂熬製防暑飲料送到救護現場;重症人員則立即送醫院救治。

4.3溝通和調查

4.3.1發生集體食物中毒事件後,應急小組應組織調查中毒原因,採取糾正和預防措施,必要時請求局醫院或當地醫療機構牽頭作醫療鑑定和調查;

4.3.2如果發生惡性集體食物中毒事件,局工程技術部應立即報告局長,局黨委工作部按規定報告當地執法機構立案查處。

第五章、自然災害應急預案

5.1應急範圍

本章僅含第3.5條颱風和暴雨引發的自然災害,如有突發的其它自然災害則按國家和地方政府統一部署執行。

5.2應急準備

5.2.1氣象信息的收集

颱風和暴雨季節,分公司/項目部均應設專人收集氣象信息,做好記錄,並張榜公佈;

5.2.2生產生活設施檢查

颱風期間,項目部要對生產生活臨設進行加固處理,同時清理場內外排水溝道,保持暢通;對塔吊等大型設備的附着、迴轉、吊鈎等進行加固和處理,對場內機械設備防雷接地裝置做好檢查;

5.2.3生產安排

颱風期間不安排大型設備作業,不安排高處作業;

暴雨期間儘可能不安排混凝土連續澆注作業,如果施工必須,則應做好防雨措施(如隨澆注隨覆蓋)和施工縫設置預案。

5.3應急程序

5.3.1用電管理

颱風和暴雨期間,要加強用電管理。期間除了必須的生活用電外,工地實施用電管制,任何人未經批准不得啟動電源;

5.3.2人員疏散

特大台風、暴雨期間,工地停工,人員有組織的疏散到安全住地;

5.3.3混凝土作業面處理

如果混凝土作業期間突發大暴雨,現場施工技術人員立即啟動5.2.3條規定的施工縫設置預案緊急處理,人員迅速撤離;

5.3.4治安警戒

人員疏散的現場,應急小組組織留守保安隊,並和當地警方聯絡溝通,做好工地/住地警戒工作,保護企業/員工財產安全;

5.3.5人員傷亡處理

如果發生坍塌或人員傷亡,則按第6條“人員傷亡事故應急”處置;

5.3.6機械設備事故處理

如果發生重大機械設備事故,則按第4條“重大機械設備事故應急”處置。

5.4恢復生產

5.4.1颱風和暴雨災害後,分公司應急小組配合項目部立即做好災害損失統計,編制清單,提取物證,報顧客、監理、地方政府;

5.4.2經顧客、監理認同後,項目部應立即清理現場。

第六章人員傷亡事故應急預案

6.1應急範圍

含高空墜落、物體打擊、機械傷害、觸電、坍塌等造成的人員傷亡事故。

6.2應急準備

6.2.1施工現場配備擔架1-2副,配備急救箱1-2只,內置急救包等外傷急救醫療衞生用品及消炎鎮疼藥材等;

6.2.2“120”急救中心/就近醫院的溝通

施工前項目安全員對工程所在地120急救中心/就近醫院、傷科醫院等就近醫療機構地點、交通線路、聯繫電話瞭解清楚,打印張貼在安全宣傳欄(下同)

6.2.3培訓

項目部對進場員工尤其農民工,要認真細緻地進行安全培訓,做好三級安全教育,認真講解“發生緊急情況急救措施和報告辦法”和“本崗位預防事故的辦法”,並做好記錄;

6.2.4保險

項目部為員工購買意外傷害保險。

6.3急救程序

6.3.1急救小組組長/副組長在第一時間內趕赴現場,就地組織員工及時搶救傷員至安全地帶,同時撤出死亡人員;

6.3.2工地救護員對重傷員進行止血急救措施,全部傷員立即轉送醫院診斷救護。對傷亡人員立即轉送醫院,請求醫療診斷,提出結論。

6.4現場警戒

保安人員在第一時間內到達現場,負責警戒,保護現場,阻止一切無關人員進入,以等待調查。

6.5報告和溝通

6.5.1項目部應立即向工程技術部書面報告人員傷亡情況,遠地項目部可以電傳。對於死亡事故,項目部應於12小時內報告局工程技術部;

6.5.2工程技術部將重大傷亡事故通報當地建設主管部門,請求協助;

6.5.3工程技術部協助項目部按當地政府和上級主管單位規定做好傷亡人員家屬及善後工作。

6.6恢復生產

6.6.1在應急領導小組主持下,應急領導小組其他相關成員和項目應急小組共同進行事故調查,經現場照相、訪問、提取物證後,寫出事故調查報告,報局工程技術部。必要時還應報告上級主管部門及政府相關部門;

6.6.2應急小組調查結束後,可以發出生產指令。

6.6.3應急小組召開員工大會,通報事故情況,總結教訓,採取糾正和預防措施,提出下續工作的安全生產目標。

第七章、施工用電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為保證施工現場安全用電事故的處理快速有序地進行,在發生事故後及時進行應急救援工作,本着“預防為主、統一指揮、分工明確、及時救助”的原則,特制訂公司施工用電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7.1預防控制

7.1.1建立健全安全用電預控機構和預控措施。

7.1.2加強各類人員的安全用電的基本常識及對規範標準教育,提高對安全用電的預防意識和自救意識

7.1.3建立和完善安全用電規章制度,執行安全用電標準規範,避免事故發生。

7.2臨時用電事故分類:

7.2.1發生重大外電線路大面積破壞,造成大面積停電;

7.2.2人員觸電事故;

7.2.3挖斷地下電力管線系統;

7.3應急救援組織

7.3.1應急救援器材和設備

機械設備:各項目部/專業公司負責應急救援主要機械設備的配置,維護。

藥品器械:公司衞生所負責應急救援藥品器械的配置,定期補充更新。

消防器材:公司公安分處負責檢查各單位消防器材的配置和指導使用方法,各項目部/專業公司、物業公司負責消防器材的配置。

7.3.2聯絡電話號碼

特服電話:110(報警)、119(火警)、120(急救中心)、122(交通事故)

應急救援指揮中心總指揮:急救援中心辦公室設在監理辦公室

治安協調組組長:

現場救護組組長:

救援設備組組長:

車輛運輸組組長:

後勤保障組組長:

7.4應急救援程序

7.4.1事故報告

事故發生後,事故發生單位應立即將事故發生地點、時間、基本情況報告公司應急救援指揮中心,按事故情況撥打110、119、120、122及距離最近的供電部門等特服電話。同時迅速組織搶險救護工作,保護事發現場。

7.4.2應急搶險救援

發生用電事故後,各施工現場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應立即投入救援工作:首先拉斷現場總電源或分路電源,核實事故情況,避免因搶救時造成不必要的傷亡事故;其次要採取急救措施

7.4.2應急救援指揮中心接到事故報告後,立即核實事故情況,及時向主管領導彙報事故情況。同時,進入應急響應工作程序,通知應急救援小組迅速趕往事發地集結。指揮中心在現場設置明顯標誌,各小組組長到指揮中心報到。指揮中心按事故類型、等級組織協調做好救援、搶險和處理。

7.4.3事故調查、報告

應急救援工作結束後,按照公司《安全管理辦法》進行事故調查,寫出書面調查報告上報。

7.4.4應急處理的反饋

對在發生實發事故時遲報、瞞報、漏報、誤報信息,造成重大損失的人員,或不聽從指揮、不認真負責的由公司或上級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同時要認真分析原因,吸取教訓,及時整改,對公司安全健康管理體系不斷完善、充實和改進。

第八章、火災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8.1應急準備

8.1.1在施工現場和工作場所配備足夠的滅火器、消火栓、砂箱、滅火鏟、擔架等,在施工平面圖/工作平面圖標識;

8.1.2工地供水管兼作消防水管,其供水量必須滿足消防要求,在施工組織設計中予以明確。施工中要保持供水正常,必要時應設置消防水池。

8.1.3施工道路保持通暢,施工樓層設置緊急逃生導向牌,並保持逃生道路暢通,腳手架外架斜道,樓層內樓梯臨時護欄保持安全可靠,工地安全員要隨時檢查並做好記錄;

8.1.4應急小組組織義務消防隊進行消防演練和培訓,每年不少於一次,使之獲得基本的消防知識和技能,項目開工前項目部應編制消防培訓和演練計劃/方案報公司批准後予以實施。

8.2應急程序

8.2.1就地應急

火情萌芽/初始階段,作業點施工班長應帶領員工立即組織就地撲救,同時立即報告應急領導小組;

8.2.2緊急號召

機關、項目部應急領導小組在第一時間內緊急集合,根據火情發出指揮令,義務消防隊接到應急指揮令後在第一時間內集合待命/投入撲救;

8.2.3緊急增援

如果火勢較大,應急小組應立即致電119當地消防隊增援。

8.3應急疏散

8.3.1當火情嚴重,為避免不必要的人員傷亡,也為消防隊提供良好的撲救環境,應急小組應及時下達緊急疏散令,命令一切無關人員緊急撤離現場;

8.3.2應急小組成員應趕赴現場,就地指揮分流人員疏散到指定地點,並及時報告應急組長,做到有條不紊、忙而不亂。

8.4現場警戒和保護

8.4.1人員救治

a.消防隊員全力以赴在火災點尋找救護傷亡人員,及時救出火場,就近送醫院救治,必要時:

b.應急小組致電120急救中心到現場協助救護和送醫。

8.4.2檔案資料搶救

a.第一時間內需要搶救的是:企業經營、財務、工程核心機密檔案資料;

b.應急小組應及時組織人員將上述資料搶救護送到安全地點,資料員/臨時救護責任人要妥善保護,防止意外。

8.4.3物資搶救和警戒

a.保安人員在火情第一時間內應到達現場負責警戒,阻止一切無關人員進入火場;

b.應急小組組織其他員工積極搶救國家、企業和顧客的重要物資如設備、材料、電腦等,以保證災後迅速恢復生產。

8.5應急報告和溝通

8.5.1火情較大時,現場應及時向當地政府主管部門和上級主管部門(工程部)報告,並隨時通報火情撲救情況;

8.5.2火情發生時,應及時通報119消防和120急救中心,以備不時之需;

8.5.3火情較大時,應及時通報周邊單位和居民,以便及時做好應急準備,對火情產生的大氣污染,應通報環保部門,接受補救措施和指導。

工程施工應急預案6

第一節 施工現場基本要求

一.基本要求

1.現場要有明顯的防火宣傳標誌,每月對職工進行一次防火教育,定期組織防火檢查,建立防火工作檔案。

2.電工,焊工從事電氣設備安裝電、氣焊作業,要有操作證和用火證。動火前要清除附近易燃物,配備看火人員和滅火用具。用火證當日有效。動火地點變換,要重新辦理用火手續。

3.使用電氣設備和易燃、易爆物品,必須嚴格防火措施,指定防火負責人,配備滅火器材,確保施工安全。

4.因施工需要搭設臨時建築,應符合防盜、防火要求,不得使用易燃材料。城區內的工地一般不準支搭木板房。必須支搭時,須經消防監督機關批准。

5.施工材料的堆放、保管,應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庫房應用非燃材料搭設。易燃、易爆物品,應專庫儲存,分類單獨堆放,保持通風,用火符合防火規定。不準在工程內、庫房內調配油漆、稀釋易燃、易爆液體。

6.工程內不準作為倉庫使用,不準存放易燃、可燃材料,因施工需要進入工程的可燃材料,要根據工程計劃限量進入在採取可靠的防火措施。工程內不準住人。特殊情況需要住人的,要報經上級機關批准並與建設單位簽定協議,明確管理責任。

7.施工現場嚴禁吸煙。必要時設有防火措施的吸煙室。

8.施工現場和生活區,未經安全保衞部門批准不得使用電熱器具。

9.氧氣瓶,乙炔氣瓶工作間距不小於5米,兩瓶同明火作業距離不小於10米。禁止在工程內使用液化石油氣“鋼瓶”、乙炔發生器作業。

10.施工工程始末要堅持防火安全交底制度。特別進行電焊、氣焊、油漆粉刷或從事防水等危險作業時,要有具體防火要求。

11.現場應劃分用火作業區,易燃、易爆材料區,生活區,按規定保持防火間距。如果條件所限,防火間距達不到標準時,就採取相應防火措施,適當減少防火距離,這種做法要徵求當地消防部門的意見。另外,還要在防火間距中不準堆放易燃物。各類建築設施、材料防火間距如表:

各類建築設施、材料的防火間距表(m)

建築物臨建設施非易燃庫、站易燃庫站固 定明火處木料堆廢 料易燃雜料

建築物~ 20 15 20 15 20 30

臨建設施 20 5 6 20 15 15 30

非易燃庫、站 15 6 6 15 15 10 20

易燃庫站 20 20 15 20 25 20 30

固定明火處 25 15 15 25 ~ 25 30

木料堆 20 15 10 20 25 ~ 30

廢料、易燃雜料 30 30 20 30 30 30 ~

12.現場應有車輛循環通道,通道寬度不小於3.5米。禁止佔用場內通道堆放材料。

13.現場應設消防水管網,配備消防栓。進水乾管直徑不小於100㎜。較大工程要分區設置消防栓;高度超過24米的工程,應設置消防豎管,管徑不得小於65㎜,並隨樓層的升高每隔一層設一處消防栓口,配備水帶。消防供水應保證水槍的充實水柱射到最高最遠點。施工現場消防栓處日夜要設明顯標誌,配備足夠水帶,周圍3米內,不準存放任何物品。消防泵房應用非燃材料建造,設在安全位置,消防泵專用配電線路,應引自施工現場總斷路器的上端,並設專人值班。要保證連續不間斷供電。

14.現場防火材料堆放的防火要求有3點:

(1)木料堆放不宜過多,垛之間要保持一定的防火距離。木材加工的廢料要及時清理,以防自燃。

(2)現場生石灰應單獨存放,不準與易燃、可燃材料放在一起,並注意防水。

(3)易燃、易爆物品的倉庫應設在地勢低處,電石庫應設在地勢較高的乾燥處。

15.現場中用易燃材料搭設工棚在使用時應遵守下列規定:

(1)工棚設置處要有足夠的滅火器材,設蓄水池或蓄水桶。

(2)每幢工棚的防火間距,城區不小於5米,農村不小於7米。工棚不得過於集中。每一組工棚不準超過12幢。組與組的防火間距不小於10米。

(3)不準在高壓線下搭設工棚。在高壓線下一側搭設工棚時,距高壓線的水平距離不小於6米,工棚距鐵路和易燃物庫房距離不濁於30米;距危險性較大的用火生產區不小於30米。鍋爐房、廚房用明火的設施應設在工棚區的長年下風向。

(4)工棚的高度一般不低於2.5米,棚內應留有通道,合理設門窗,門窗均應向外開。

(5)工棚內的燈具、電線都應採用妥善的絕緣保護,燈具與易燃物一般應保持30㎝間距,使用大燈泡時要加大距離,工棚內不準使用碘鎢燈照明。

16.施工現場不同施工階段的防火要點如下:

(1)在基礎施工時,注意工地上風方向是否有煙囱落下火種的可能,注意焊接鋼筋時易燃材料應及時清理。

(2)在主體結構施工時,焊接量比較大,要加強看火人員。特別高層施工時,電焊火花一落數層,如果場內易燃物多,應多設看火員。在焊點垂直下方,儘量清理易燃物。電火花落點要及時清理,消滅火種。電焊線接頭要鎖緊,焊線絕緣要良好,與腳手架或建築物接觸時要採取保護,防止漏電打火。照明和動力用膠皮線應按規定架設。

(3)在裝修施工時,易燃材料較多,對所用電氣及電線要嚴加管理,預防斷路打火。在吊頂內安裝管道時,應在吊頂易燃材料裝上以前完成焊接作業,禁止在吊頂內焊割作業。如果因為工程特殊需要必須在易燃棚頂內從事電氣焊時,應先與消防部門商定妥善的防火措施後,方可施工。在使用易燃油漆時,要注意通風,嚴禁明火,以防易燃氣體燃燒爆炸。還應注意靜電起火和工具碰撞打火。

二.現場發生火災事故後的注意及急救要領

現場出現火災或火險時,要立即組織現場人員進行撲救,救火方法要得當。油料起火不宜用水撲滅。可用泡沫滅火器或隔離法壓滅火源。電氣設備起火時,應儘快切斷電源,用二氧化碳滅火器滅火,千萬不要向電氣設備上潑水,這樣容易造成觸電、斷路爆炸等迸發事故。如果化學材料起火,更要慎重,要根據起火物性質選擇滅火方法,同時注意救火人員的安全,防止中毒。

現場出現火險時,工長要判斷準確,當即不能救的要及時報警,請消防部門協助滅火。在消防隊到達現場以後,工長要及時、準確地向消防人員提供電器、易燃、易爆物的情況。火災區內如有人時,要儘快組織力量,設法先將人救出,然後再全面組織滅火。

滅火以後,要保護火災現場,並設專人巡視,以防死灰復燃。保護火災現場又是查找火災原因的重要措施。

第二節 消防安全技術

在施工程要堅持防火安全交底制度。特別在進行電氣焊、油漆粉刷或從事防水等危險作業時,要有具體防火要求。

一.機電設備

1.機械和動力機的機座必須穩固。轉動的危險部位要安設防護裝置。

2.工作台前必須檢查機械、儀表、工具等且確認完好方準使用。

3.電氣設備必須絕緣良好,電線不得與金屬物綁在一起,各種電動機必須按規定接零接地,並設置獨立開關;遇有臨時停電或停工休息時,必須拉閘加鎖。

4.施工機械和電氣設備不得帶病運轉,應嚴格按照單項安全技術措施進行。運轉時不準修理。

5.在架空輸電線路下面工作應有隔離防護措施。起重機不得在架空輸電線路下面工作。在架空輸電線路一側工作時,不論在任何情況下,起重臂、鋼絲繩或重物等與架空輸電線路的最近距離應不小於下表的規定。

輸電線路電壓 1KV以下 1~20KV 30~110KV 154KV220KV

允許與輸電線路的`最近距離(m) 1.5 2 4 5 6

6.行燈電壓不超過36伏,在潮濕場所或在金屬容器內工作時行燈電壓不得超過12伏。

7.受壓容器應有安全閥,壓力錶,並避免曝曬、碰撞;氧氣瓶及配件嚴防沾染油脂;乙炔發生器、液化石油氣,不得躺卧使用,且必須有防回火的安全裝置。

二.油漆工

1.各類油漆和其它易燃、有毒材料,應存放在專用庫房內,不得與其它材料混放。揮發性油料應裝入密閉容器內妥善保管。

2.庫房應通風良好,不準住人,並設置消防器材和“嚴禁煙火”明顯標誌。庫房與其它建築物應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

3.使用煤油、汽油、松香水,丙酮等調配油料應戴好防護用品,嚴禁吸煙。

沾染油漆的棉紗、破布、油紙等廢物,應收集存放在的蓋的金屬容器內,及時處理。

4.在室內或在容器內噴漆,要保持通風良好,噴漆作業周圍不準的火種。

5.使用噴燈,加油不得過多,打氣不得過足,使用時間不宜過長,點火時火嘴不準對人。

6.在調油漆或對釋稀料時,室內應通風,在室內和地下室油漆時,通風應良好,任何人不得在操作時吸煙,防止氣體燃燒傷人。

7.用不完的料桶應蓋好放回原處,不準到處亂放。

8.清理隨用的小油漆桶時,應辦理用火手續,按申請地點用火燒,並設專人看火,配備消防器材,防止發生火災。

三.焊接工程

(一)電焊工

1.電焊焊機外殼必須接地良好。

2.電焊機要設獨立的的開關,開關應設在防雨的箱內,拉閘時應側身操作。

3.在密閉的金屬容器內施焊時,容器必須可靠接地,通風良好,並應有人監護。嚴禁向容器內輸入氧氣。

4 焊接預熱工件時,應採用石棉布或擋板等隔熱措施。焊把線、地線禁止與鋼絲繩接觸,所有地線接頭必須連接牢固。

5施焊場地周圍應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或對其進行覆蓋或隔離。

6.必須在易燃易爆氣體或液體擴散區內施焊時,應經有關部門檢驗許可後,方可施焊。

(二)氣焊工

1.氣焊人員必須遵守安全使用危險品的有關規定,

(1)報送氣瓶和乙炔氣瓶距火源不得小於是10米。

(2)乙炔氣瓶要放在空氣流通好的地方,嚴禁放在高壓線下。應立放固定使用,嚴禁卧放。

(3)施工現場附近不得有易燃易爆物品。

(4)裝置要經常檢查和維護,防止漏氣。同時嚴禁氣路沾油。

(5)氧氣瓶、乙炔氣瓶不得放在日光下直曬或高温處,温度不得超過35°C。

(6)使用乙炔氣瓶必須配備專用的乙炔減壓器和回火防止器。

2.氣焊工必須遵守下列安全操作要點

(1)氧氣瓶、乙炔氣瓶裝減壓器前,對瓶口污物要清除,以免污物進入減壓器內。

(2)瓶閥開啟要緩慢平穩,以防氣體損壞減壓器。

(3)在點火或工作過程中發生回火時,要立即關閉氧氣閥門,(混合氣閥門,)最後關閉乙炔氣閥門。

3.氣焊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1)施焊場地周圍的易燃易爆物品應清除或覆蓋、隔離。

(2)氧氣瓶及配件及焊割工具上嚴禁沾染油脂。

(3)點火時焊槍口不準對人,正在燃燒的焊槍不得放在地面或工件上。帶有乙炔氣和氧氣的焊槍不準放在金屬容器內,以防氣體逸出,發生燃燒事故。

(4)不得手持連接膠管的焊槍爬梯或登高。

(5)嚴禁在帶壓的金屬容器或管道上焊、割。

(6)在貯存過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上焊、割時,應先清洗乾淨,並將所有的孔、口打開。

(7)工作完畢,應將氧氣閥、乙炔氣閥關好,擰上安全罩,檢查工作場地,確認無着火危險,方可離開。

四.防水作業

1、患皮膚病、眼結膜病及對瀝青嚴重敏感的工人,不得從事瀝青工作。瀝青作業每班適當增加間歇時間。

2、裝卸、搬運、熬製、鋪塗瀝青,必須使用規定的防護用品,皮膚不得外露。裝卸、搬運碎瀝青,必須灑水,防止粉末飛揚。

3、溶化桶裝瀝青,先將桶蓋和氣眼全部打開,用鐵串通後,方準烘烤,烘烤中經常疏通放油孔和氣眼。嚴禁火焰和油直接接觸。

4、熬製瀝青的地點不得設在電線的垂直下方。一般應距建築物25米;鍋與煙囱的距離應大於80釐米,鍋與鍋之間的距離大於2米;火口與鍋邊應有70釐米的隔離設施。臨時堆放瀝青、燃料的地方,離鍋不小於5米。

5、煎油前應先清除鍋內的雜質和清水。

6、熬油必須由有經驗的工人看守,要隨時測量控制油温,熬油量不得超過鍋容量的3/4,下料應慢慢溜放,嚴禁大塊投放。下班熄火,關閉爐門,蓋好鍋蓋。

7、鍋內瀝青着火,應立刻用鍋蓋蓋緊,停止鼓風,封閉爐門,熄滅爐火,並嚴禁在燃燒的瀝青中澆水,應用幹沙,濕麻袋滅火。

8、配製冷底的油,下料應分批少量,緩慢,不停攪拌,不得超過鍋容量的1/2;温度不得超過80℃,並嚴禁煙火。

9、裝運瀝青的勺、桶、壺等工具,不得錫焊,盛油量不得超過容器的2/3。肩或手推未行走的道路要平坦,繩具要牢固。吊運時桶的垂直下方不得有人。

10、屋面鋪貼卷材,四周應設置1.2m高圍欄,靠近屋面四周沿邊應側身操作。

11、在地下室、基礎、池壁、管道、容器內等處進行有毒,有害的塗料防水作業,應定時輪換間歇,通水換氣。

五、樓層鋼筋電焊焊接。

1、電焊機外殼必須接地良好,其與樓面鋼筋用板支承絕緣。

2、焊鉗與把線必須絕緣良好,邊接牢固,更換焊條必須帶電焊手套,焊把線、地線必須雙線到位,嚴禁用鋼筋代替地線。

3、操作前必須申請明火用火證,按規定清理好現場,按規定清理好現場周圍易燃易爆物品,備足滅火設備,設人看火,否則禁止作業。

六、明火作業

1、使用電氣設備和化學危險品,必須符合技術規範和操作規程,嚴格防火措施,確保施工安全,禁止違章作業。施工作業用火必須經保衞部門審查批准。領取用火證,方可作業。用火證只在指定地點和限定時間內有效。

2、具有火災危險的場所禁止動用明火。確需動用明火時,必須事先向主管部門辦理審批手續,並採用嚴密的消防措施,切實保證安全。

3、使用明火時應注意下列問題:

1) 現場生產、生活用火均應經主管消防的領導批准,任何人不準擅自使用明火。使用明火時,要遠離易燃物,並備有消防器材。

2) 使用材料燒火時,要隨時有人看管,不準用易燃油料點火。用火完畢要認真熄火。

3) 現場應設吸煙室,場內嚴禁吸煙。

4) 現場從事電焊、氣焊的工作人員均應受過消防知識的教育,持有操作合格證。在作業前要辦理用火手續,並配備適當的看火人員,看火人員應隨身應有滅火器,在焊接過程中不準擅自離開崗位。

七、季節施工

1、暴雨颱風前後,要檢查工地臨時設施、腳手架、機電設備、臨時線路,發現傾斜、變形、下沉、漏雨等現象,應及時加固修理,有嚴重危險的,立即排除。

2、高層建築、煙囱、水塔的腳手架及易燃、易爆倉庫和塔吊、打樁機等機械,應設臨時避雷裝置,對機電設備的電氣開關,要有防雨防潮設施。

3、現場道路加強維護。斜道和腳手板應有防潮措施。

4、油漆桶、稀料桶不準靠近火爐或用火烤。

第三節 工地各設施消防的基本要求和規定

一.一般規定

1、重點工程和高層建築應編制防火措施並履行報批手續,一般工程應有防火技術方案。

2、按規定配置消防器材、設施和用品,建立消防組織。

3、明確劃定用火和禁火區域。

4、動火作業需履行審批制度,動火操作人員持證上崗並有專人監護。

5、定期進行防火檢查,及時清除火災隱患。

二.滅火器材適用範圍

1、泡沫滅火器適用於油脂,石油產品及一般固體物質的初起火災。

2、酸鹼滅火器適用於竹木、棉毛、革、紙等一般可燃物質的初起火災。

3、乾粉滅火器適用於石油及其產品、易燃物質的初起火災。

4、二氧化碳滅火器適用於貴重設備、檔案資料、儀器儀表、600V以下電器及油脂火災。

5、水的滅火範圍較廣,但不得用於:

1) 非水溶性可燃易燃物體火災。

2) 與水反應產生可燃氣體,可引起爆炸的物質起火。

3) 直流水不得用於帶電設備和可燃粉塵處的火災,貯存大量濃硫酸,硝酸場所的火災。

三.消防器材的日常管理

1、各種消防梯經常保持完整完好。

2、水槍經常檢查,保持開關靈活,暢通,附件齊全無鏽蝕。

3、水帶沖水防驟然折彎,不被油脂污染,用後清洗曬乾,收藏時單層捲起,豎直放在架上。

4、各種管接頭上和閥蓋應接裝靈便,鬆緊適度,無滲漏,不得與酸鹼等化學品混放,使用時不得撞壓。

5、消防栓按室內外(地上、地下)的不同要求定期進行檢查和及時加註潤滑液,消防栓上應經常清理。

6、工地設有火災控測和自動報警滅火系統時,應設專人管理,保持處於完好狀態。

四.料場倉庫存防火

1、易着火的倉庫應設在工地下風方向、水源充足和消防能使到的地方。

2、易燃露天倉庫應有6米寬平坦空地消防通道,禁止堆放障礙物。

3、庫存物品應分類分堆貯存編號,對危險物品應加強庫存檢驗,易燃易爆物品應使用不發火的工具設備搬運和裝卸。

4、庫房內嚴禁使用碘鎢燈、電氣線路或照明應符合安全規定,易燃品應使用防爆開關和防爆燈。

5、易燃材料堆保持通風良好,應經常檢查其温、濕度,防止自然起火。

6、露天油桶堆放處應有醒目的禁火標誌和防火防爆措施。

7、各種氣瓶均應單獨設庫存放。

五. 24米及以上建築施工防火

1、設置足夠揚程的高壓水泵和其它消防措施;

2、視需要增設臨時水箱、水池,以保證有足夠的消防水;

3、設專業防火監視巡迴檢查;

4、現場配報警裝置,及時報告火險。

六.地下室施工防火

1、保持出入口暢通;

2、在門窗、洞口和通氣孔處禁放氧氣瓶和乙炔瓶;

3、不準用作危險品倉庫和存放有毒、易燃物品;

4、應有火險報警裝置。

七.熬製瀝青防火

1、鍋爐應設置在遠離建築物和易燃材料30米以上的適合地點,禁止設在屋頂、簡易工棚內和電氣線路下。

2、嚴禁用汽油或煤油點火,不能用瀝青做燃料。

3、需要加煤油稀釋瀝青時,應待瀝青表面的温度降低以後進行。

4、熬製現場應配置消防器材、用品。

八、 電焊、氣焊作業防火。

1. 焊割作業點與氧氣瓶、乙炔氣瓶的距離不小於10m,與易燃、 易爆物品的距離不小於30m。

2. 乙炔氣瓶與氧氣瓶存放時的距離不小於2m,使用時的距離不小於5m。

3. 氧氣瓶、乙炔氣瓶等焊割設備上的安全附件齊全有效。

4. 作業前應有書面的防火交底,作業時備有滅火器材,作業後清理熱物和切斷電源、氣源。

九、 塗(噴)漆的防火

1. 作業場所應通風良好,防止空氣形成爆炸濃度。

2. 禁止與焊、割作業同時或同部位上下交叉進行作業。

3. 接觸塗料、稀釋劑的工具應採用防火花型。

4. 浸有塗料、稀釋劑的破布、棉紗、手套和工作服等應及時清除,防止堆放生熱自燃

工程施工應急預案7

一概述

1編制目的

為規範惡劣天氣應急管理和應急響應程序,及時消除惡劣天氣影響,避免和減少人員傷亡及財產損失,保障集團所屬高速公路安全暢通,特制定本預案。 2編制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收費公路管理條例》、《公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廣東省高速公路條例》等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制定本預案。 3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高速公路惡劣天氣的監測、預警、應急響應和處置等工作。本預案中惡劣天氣是指:雨、霧、冰、雪等天氣。 4工作原則

4.1統一領導原則

廣航交通總部全面負責所屬高速公路養護單位應急處置工作。所屬高速公路養護單位惡劣天氣的應急響應和處置應在總部惡劣天氣應急指揮中心的統一領導和組織協調下進行。

4.2預防為主原則

加強對惡劣天氣的監測、監控,實施監督管理,建立惡劣天氣防範體系,提高惡劣天氣防範和處置能力,及時發現、控制和消除惡劣天氣造成的危害和影響,關注惡劣天氣中長期變化,充分利用現有資源,提前部署,積極做好應對惡劣天氣的思想準備、物資準備、技術和工作準備,加強培訓、演練和教育,充分優化現有應急資源,發揮其最大效能,確保公眾出行和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安全。

4.3以人為本原則

最大限度預防和減少惡劣天氣造成的影響,把保障人民羣眾的生命和財產安全作為首要任務。在出現惡劣天氣時,充分做好預防工作;在惡劣天氣造成交通事故時,堅持“以人為本”的原則,採取合理措施,積極協助有關單位營救受傷人員,保護事故區域內的其他人員。

4.4完整性原則

保持惡劣天氣應急預案的完整性,包括預案體系本身的完整性,文件體系的完整性,應急機構設置和建設的完整性,應急支撐系統的完整性。

4.5分級負責原則

A預警分級依據惡劣天氣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緊急程度和發展態勢,把預警級別分為3級,嚴重的是Ⅰ級,較重的是Ⅱ級,一般的是Ⅲ級,依次用紅色、橙色和黃色表示。

B事件分級為及時做好各類惡劣天氣的應急處置,依據惡劣天氣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波及範圍、影響力大小、人員及財產損失等情況,由高到低劃分為重大(Ⅰ級)、較大(Ⅱ級)、一般(Ⅲ級)三個級別。

C響應分級根據惡劣天氣的預警分級和事件分級,廣航交通總部及下屬各單位逐級落實響應措施。

4.6先進性原則

A信息通信系統在惡劣天氣應急處置過程中,保證各類信息在最短時間內加以綜合、集成、分析和處理,各類指令第一時間傳達到位。

B資源共享系統總部充分整合各養護小組應急資源優勢,構建合理、完善的資源共享平台,保障惡劣天氣應急處置工作順利進行。

C決策支持系統在高速公路惡劣天氣處置和應急過程中,應根據高速路段實際情況,結合氣象部門對當地天氣發展趨勢進行先期預測,提前做好應急工作的決策部署。

D科技輔助系統發揮高科技輔助優勢,適時引進、升級道路監控系統、GPS衞星調度系統、霧天引導車和多功能指揮車等系統設備,使高速公路惡劣天氣應急處置具有先進性和可操作性。

二、組織結構及養護部門職責1惡劣天氣應急指揮總中心

總指揮長:副總指揮長:成員:

其職責是對廣航交通高速公路惡劣天氣應急處理進行統一指揮和部署;按照應急預案合理部署應急措施,組織所屬單位開展惡劣天氣應急處置工作;在應急行動期間,協調處理總部內部與外部運營單位之間的關係,保證應急工作有條不紊;結合高速公路實際情況,組織落實應急行動,向政府及有關部門和上級單位彙報惡劣天氣應急工作的開展情況;佈置應急工作後的恢復工作;根據惡劣天氣的變化情況,組織部署其他工作。養護部門職責

(1)負責管養路段內惡劣天氣下的特殊巡查工作,合理制定惡劣天氣下的養護施工計劃;

(2)負責召集各管養路段內的監理、養護施工單位開展惡劣天氣下水毀處治及除雪融冰等知識培訓;

(3)根據氣象信息,雨前對道路排水設施及特殊路段(如:橋樑、隧道、彎道、坡道、路塹路段、高邊坡路堤路段等)的`完好性進行檢查,堅持雨中巡查和雨後特巡,及時排除路面和通道積水,疏通排水系統;

(4)對造成有礙道路正常通行的水毀,及時上報,並啟動相應的水毀處治預案,及早保障道路正常通行;

(5)做好霧天值班安排,隨時配合交警、路政部門進行霧天交通事故現場的救援、清理及受損道路設施的修復工作;

(6)制定冰雪天氣情況下除雪融冰安全操作規程和做好除雪融冰所需的物資、設備的儲備和人員準備工作;

(7)冰雪惡劣天氣出現後,按照預案有組織的開展除雪融冰工作;(8)主動與路政、交警等部門密切配合,實現多部門協調指揮;

(9)嚴格執行信息報送制度,及時上報水毀及除雪融冰物資的消耗情況。

三預警機制1氣象預警

各單位主動與當地氣象部門取得聯繫,簽訂協議確保及時掌握氣象信息,利用高速公路沿線氣象檢測設施對轄段能見度、降水、降雪情況進行實時掌控,制定氣象信息晴雨表,為保通人員、設備統一調度以及保通措施的實施提供詳實數據。

2路況預警

各小組發現惡劣天氣及時上報路段惡劣天氣應急指揮分中心,建立起以沿線服務區為點、以巡邏車為線、以過往司乘為面的“點線面”相結合的高速公路信

息收集網絡,並加強與鄰近高速公路管理單位的溝通聯繫,建立信息互通機制,提前做好應對惡劣天氣準備。

3設備預警

養護部門督促養護單位做好除雪融冰設備、物資的日常保養和儲備工作,通信系統完好,以便總部統一指揮調度,合理安排部署車輛設備,及時調集人員、設備在指定地點待命,隨時準備投入惡劣天氣應急處置工作。

結合高速公路管理實際,根據氣候環境的惡劣程度,按照《廣東省高速公路條例》及其釋義,制定三級應急預案。具體見表1

應急預案劃分表等級Ⅲ級Ⅱ級能見度在50m-100m之間;連續降雪,厚度3-10cm,特殊路段如橋樑、涵洞、彎道、陡坡、匝道處路面出現大面積結冰現象,路面局部出現結冰;影響範圍在10Km-20Km之間;交通中斷時間在12小時-24小時之間。各分公司、總部總部惡劣天氣應急指揮中心Ⅰ級能見度在50m以下;連續降暴雪,厚度10cm以上,特殊路段及大面積路面出現結冰現象;影響範圍超過20Km以上;交通中斷超過24小時;因惡劣天氣造成與其他單位或鄰省高速交通中斷。總部總部惡劣天氣應急指揮總中心能見度在100m-200m之間;開始降雪或小雪,24小時降雪厚度3cm以下,橋面開界定條件始出現結冰;雨天出(程度、現重度水毀;影響範範圍)圍不超過10Km;交通中斷時間在6-12小時以內。信息收集、確認、上報啟動單位各分公司各分公司惡劣天氣應急指揮分中心路段惡劣天氣應急總部惡劣天氣應急指總部惡劣天氣應急指揮啟動方式指揮分中心下達啟揮總中心下達啟動指中心下達啟動指令動指令令

四應急處置

Ⅲ級應急響應

A.除雪融冰預案

①分公司養護管理部門、養護施工單位、監理代表處全員24小時上崗,要求除雪融冰人員每百公里投入55人次;設備每百公里投入鏟式除雪車或平地機2輛、撒佈車2輛、貨車2輛;材料每百公里投入融雪劑50t(含尿素10t)、-10#柴油5t、銑刨廢料50m3、碎石50m3、草墊50個、鐵鍬30個、掃帚15個、車輛防滑鏈10套,隨時根據除雪融冰物資的消耗情況進行補充。

②各管理分公司養護管理部門自行統一調度指揮,並及時向總公司上報除雪融冰保通實時進度情況。

③嚴格按照除雪融冰工作流程(詳見附件2)進行道路除雪及融冰工作。

④建立嚴格的信息報送制度。監理代表處應配合養護施工單位將除雪融冰工作的進度及物資、設備消耗情況及時上報。

B.雨天水毀處治預案(僅適用於Ⅲ級應急預案)

①要求分公司養護管理部門、養護施工單位、監理代表處全員組成水毀應急突擊隊20人;投入裝載機2輛、貨車2輛;投入材料碎石100m3、粗砂100 m3、水泥1t,編織袋500個,鐵鍬30個,根據實際情況適當進行調整。

②各管理分公司養護管理部門自行統一調度指揮,並及時向總公司上報水毀處治實時進度情況。

③發現水毀後,分公司要及時向總公司報告,嚴重水毀向上級主管部門彙報。分公司召開工地現場會,針對出現的水毀,制定相應的處治措施。集中人力物力,迅速開展水毀搶修工作,及早保證道路的正常通行,確保高速公路安全暢通。 Ⅱ級應急響應

在保持Ⅲ級應急響應措施的前提下,增加如下加強措施:

①人員方面:增加管理分公司分管養護的經理在崗,除雪融冰人員增加至110人次;設備增加至鏟式除雪車或平地機4輛、撒佈車4輛、貨車4輛;材料增加至融雪劑100t(含尿素20t)、-10#柴油10t、銑刨廢料100m3、碎石100m3、草墊100個、鐵鍬60個、掃帚30個、車輛防滑鏈20套,隨時根據除雪融冰物資的消耗情況進行補充。

②各路段養護管理部門負責指揮實施,高發公司、中原股份公司在各自範圍內統一調度。

③嚴格按照除雪融冰工作流程進行道路除雪及融冰工作。針對特殊路段和中隔帶種植綠化物的地段,要通過增加勞力和設備、採取特殊措施和針對方案等方法進行除雪和融冰工作(詳見附件2)。

④各除雪融冰車輛在除雪時如遇到堵車現象,應立即報告分公司養護管理部門,由養護管理部門協調路政或交警部門對各單位清雪車輛進行引導疏通。

⑤各管理分公司及時將除雪融冰工作的進度及物資設備消耗情況向公司上報,並由公司彙總後上報集團。 Ⅰ級應急響應

在保持Ⅱ級應急響應措施的前提下,增加如下加強措施:

①人員方面:增加高發公司、中原股份公司養護管理部門負責人、管理分公司班子成員在崗,除雪融冰人員增加至220人次;設備增加至鏟式除雪車或平地機8輛、撒佈車6輛、貨車6輛;材料增加至融雪劑200t(含尿素40t)、-10#柴油20t、銑刨廢料200m3、碎石200m3、草墊200個、鐵鍬100個、掃帚50個、車輛防滑鏈30套,隨時根據除雪融冰物資的消耗情況進行補充。

②高發公司、中原股份公司負責指揮實施,集團負責統一調度。

③嚴格按照除雪融冰工作流程進行道路除雪及融冰工作。針對特殊路段和中隔帶種植綠化物的地段,要通過增加勞力和設備、採取特殊措施和針對方案等方法進行除雪和融冰工作(詳見附件2)。

④各除雪融冰車輛在除雪時如遇到堵車現象,應立即報告分公司養護管理部門,由養護管理部門協調路政或交警部門對各單位清雪車輛進行引導疏通。

⑤各管理分公司及時將除雪融冰工作的進度及物資設備消耗情況向公司上報,並由公司彙總後上報集團。

五保障措施

5.1一般保障措施巡邏車、清障車等車輛設備應全部配置防滑鏈。

工程施工應急預案8

按照GB/T28001:20xx標準、GB/T24001:1996標準,公司《管理體系程序文件》的要求和公司對潛在事故或緊急情況的識別內容,結合項目實際,確定為本項目上的特定緊急情況有:火災、爆炸、食物中毒、坍塌、有害氣體、觸電、墜落。

一、機構組成

組長:林①

副組長:林② 林③ 林④

組員:林⑤ 林⑥ 林⑦ 林⑧ 林⑨

二、分工及職責

1、組長由項目經理林①擔任,是第一負責人,全面負責應急預案的組織領導及物資、資金的保障,負責對重大事件組織或上報處理工作。

2、副組長由林②、林③、林④擔任,負責各專業組的管理和督查工作。

3、報警組由林⑤負責,其職責是負責報警。

4、救護組由林⑥負責,其職責如下:

(1)對救護人員進行傷害救護基本知識教育,必要時可作演習;

(2)向後勤組提出救護物資、藥物等需求;

(3)一旦發生需救護事件,及時趕到現場進行緊急救護。

5、後勤組由林⑦負責,其職責是:負責提供應急預案所需要的合格物資;

6、資金保障由林⑧負責,其職責是:保障應急預案所需資金得到滿足。

三、應急設施

應急領導小組實行24小時值班,由林⑥具體負責。項目部儲備常用藥品,由林⑤負責,保證事故發生時能及時用上。

1、事故發生時,現場人員應立即採取控制措施,控制事故擴大,使災害限制在儘可能小的範圍,並及報告現場負責人、領導小組。應急值班人員應立即以電話形式首先通知應急小組組長林①,並作好現場疏散安置工作。應急小組組長接到值班人員電話後,應與副組長分工聯繫各組員,並立即趕赴現場進行指導。對於嚴重事故需要外部單位救護在電話報救時應説明以下問題:

1、事故地點:説明詳細地址,現場負責接應人員(至少1~3名)聯繫方式,接應地點;

2、事故內容:包括髮生的具體情況,嚴重程度,現場傷員人數、傷情,現場已採取措施,事故有無發展等。

四、應急設備

1、應急設備

見附表

2、領導小組聯繫電話

見附表

五、可能發生的事故具體應急預案

(一)火災應急預案

1、火災可能發生的地點、原因、性質和後果:

項目部的火災事故,可能發生的主要地點為辦公室、宿舍和食堂。辦公室主要是抽煙不注意,煙頭可能引燃易燃物引起火災;宿舍主要是用電不當造成火災;食堂主要是用電和天然氣使用不當引起火災。因辦公室、職工宿舍同一樓,上下距離較近。一旦發生火災,職工的被褥、鋪蓋、生活用品、辦公區的桌、椅、電腦、紙張等設施、用品會迅速引起火災。

2、應急設備、設施及其配置要求:

為了防止火災的發生,項目部辦公區、職工宿舍和食堂配置必要的消防設施滅火器等滅火設備,在食堂、宿舍、辦公區、大院門口合理設置自來水管,以備急用。

火災事故的發生,主要是人為的因素,所以要經常對全體職工進行安全防火教育,提高防火意識,保護自身安全。同時,對工作人員進行培訓,使大家掌握滅火器的使用方法等必要的技能。每年組織一次應急演練,確保一旦發生火災事故,召之即來,來之能戰,戰之能勝。

3、火災發生的應急措施:

火災發生後,現場人員應立即採取控制措施,如切斷電源、撤離火場內人員和周圍易燃物品及貴重物品,並立即報告應急小組指揮組,由指揮組人員組織應急小組展開工作,各小組人員按分工各負其責,各司其職,有條不紊地開展工作,滅火組:負責滅火、破拆和火場供水等直接撲滅火災的任務;通迅組:負責向公安消防隊報告火警、火場通迅聯絡、看守電話以及上報火情、下傳命令等通訊聯絡任務,同時報告主管領導和上級主管部門,必要時通報當地駐軍、衞生部門和友鄰單位; 疏散引導組:組織人員從樓道疏散。疏散人員時要採取必要的防護措施,如用温毛巾捂住口、鼻或用濕牀單、被褥等物防護,搶救組:負責救人、疏散物資等任務,實戰中要與滅火組緊密配合,共同作戰。如果有人員受傷亡,立即送附近醫院進行搶救,確保人員的安全。

4、調查、處理方法:

事故發生後,項目領導小組成員和各隊義務領導成員一起,對事故發生的原因進行調查,按事故原因沒查清不放過,責任人沒有嚴肅處理不放過,職工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防範措施沒有落實不放過的“四不放過”的原則進行處理,調查處理事故要及時、準確、實事求是,秉公執法,必要時移交司法部門進行處理。

(二)爆炸應急預案

1、事故可能發生的地點、原因、性質和後果:

爆破物品在運輸、貯存、使用過程中的不正當操作均可能引起爆炸事故的發生,發生爆炸事故將導致人員身體受到傷害甚至出現死亡事故。

2、應急設備、設施及其配置要求:

發生爆炸事故的主要原因是施工人員對爆破物品的性能及使用方法不夠了解而產生的,為了避免發生爆炸事故,由保障部、公安民警及相關人員對涉及爆破物品使用的人員進行專業的培訓,讓他們對爆破物品有充分的瞭解,並在運輸、貯存及使用過程中加強安全意識,注意防範。項目部安質部、保障部隨時對炸藥庫記錄(包括爆破物品的入庫、出庫、退還)進行清查,對現場使用的爆破物品應嚴格要求其在未使用時入庫,使用中按規範要求操作,並由保障部、辦公室民警經常檢查使用記錄,防止爆破物品泄漏。

3、事故發生的應急措施:

發生爆炸事故後,現場人員應立即通知指揮組人員,由指揮組人員組織應急小組展開工作,各小組人員按分工各負其責,各司其職,積極有效地開展工作。指揮組:負責協調工作;通迅聯絡組:負責各方面的聯絡任務,積極配合救護組要求的聯絡工作,如附近醫療部門或相關友鄰單位等,同時報告主管領導或上級主管部門;救護組:負責組織人力進行搶救,搶救的方法送定點醫院,或請醫療人員到現場搶救等,如情況比較嚴重時,請求多個醫療衞生單位和友鄰單位救助,確保人員生命安全。

4、事故調查、處理方法;

事故發生後,應急管理小組成員共同對事故原因進行分析、調查,對事故的調查處理,應本着: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人沒有嚴肅處理不放過,職工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防範措施沒有落實不放過的“四不放過”的原則進行處理,事故的調查處理應本着對單位、對員工和事故責任人負責的原則,客觀公正、實事求是、及時準確、秉公執法。

(三)食物中毒應急計劃

1、事故可能發生的地點、原因、性質和後果:

食物中毒可能發生於食堂。由於目前項目部職工集體就餐,原因可能是櫥具、灶具的不清潔,購買發黴、變質等食品,蚊蠅傳播,炊事人員的健康衞生、就餐人員的餐具及人員外購食物等,都有可能是易發性食物中毒源,其後果將會導致人員生命健康受到危害。

2、應急設備、設施及其配置要求:

為了防止食物中毒的發生,食堂的衞生要符合規定要求,保持櫥房的乾淨,同時食堂應配備足夠的消毒設備(消毒櫃),對灶具、櫥具、餐具進行經常性消毒,對炊事人員進行健康檢查,炊事人員在工作中應穿工作服,戴衞生帽和口罩,保持良好的個人衞生,嚴格控制購進不衞生的食品,尤其是禁止購買熟食物、有腐爛、發黴、變質的食品,對食堂的剩鈑菜進行適當處理等。辦公室應與當地附近醫療機構聯繫,對食堂衞生定期檢查和對炊事人員進行健康知識教育,從源頭上全面預防食物中毒事故的發生。

3、事故發生的應急措施:

發生食物中毒後,應及時報告應急管理小組指揮組,小組人員按分工各負其責,各司其職,積極有效地開展工作。指揮組:負責協調工作;通迅聯絡組:負責各方面的聯絡任務,積極配合救護組要求的聯絡工作,如附近醫療部門或相關友鄰單位等,同時報告主管領導或上級主管部門;救護組:負責組織人力進行搶救,搶救的方法送定點醫院,或請醫療人員到現場搶救等,如情況比較嚴重時,請求多個醫療衞生單位和友鄰單位救助,確保人員生命安全。

4、事故調查、處理方法;

事故發生後,應急管理小組成員共同對事故原因進行分析、調查,對事故的調查處理,應本着: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人沒有嚴肅處理不放過,職工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防範措施沒有落實不放過的“四不放過”的原則進行處理,事故的調查處理應本着對單位、對員工和事故責任人負責的原則,客觀公正、實事求是、及時準確、秉公執法。

(四)坍塌

1、事故可能發生的地點、原因、性質和後果:

坍塌事故主要發生在隧道開挖、路基挖方、挖孔樁施工中,坍塌事故發生的原因主要是在施工中未嚴格按照施工設計圖紙施工或對施工中地質資料掌握不準確造成的,坍塌事故的發生將會使機械受到損壞、人員生命安全受到威脅。

2、應急設備、設施及其配置要求:

為了防止因坍塌事故引起的機械損壞及人員傷亡,項目部工程部、安質部應對現場施工質量進行控制,嚴格按照施工設計圖紙要求現場施工人員進行操作,在施工中對地質情況進行詳細的勘察,避免因地質判斷有誤出現事故。項目部安質部、工程部人員應多對現場進行巡視,及早發現可能出現坍塌的部位,提出加固措施,並監督施工隊完成,對不按照要求施工的施工隊按有關管理辦法進行處罰。項目部安質部經常到各施工隊進行安全意識教育,提高全體參建人員的安全意識和自我防護意識。

3、事故發生的應急措施:

發生坍塌事故後,現場人員應及時報告應急管理小組指揮組,由指揮組對各應急小組進行分工,並指導現場人員操作,各小組人員按分工各負其責,各司其職,積極有效地開展工作。指揮組:負責協調工作;通迅聯絡組:負責各方面的聯絡任務,積極配合救護組要求的聯絡工作,如附近醫療部門或相關友鄰單位等,同時報告主管領導或上級主管部門;救護組:負責組織人力進行搶救,搶救的方法送定點醫院,或請醫療人員到現場搶救等,如情況比較嚴重時,請求多個醫療衞生單位和友鄰單位救助,確保人員生命安全。

4、事故調查、處理方法;

事故發生後,應急管理小組成員共同對事故原因進行分析、調查,對事故的調查處理,應本着: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人沒有嚴肅處理不放過,職工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防範措施沒有落實不放過的“四不放過”的原則進行處理,事故的調查處理應本着對單位、對員工和事故責任人負責的原則,客觀公正、實事求是、及時準確、秉公執法。

(五)有害氣體

1、事故可能發生的`地點、原因、性質和後果:

有害氣體事故主要發生在隧道開挖、挖孔樁施工中,主要發生原因為隧道開挖爆破、挖孔樁施工爆破後通風時間達不到規定要求,有害氣體將會對人員的呼吸系統造成傷害,甚至危及生命安全。

2、應急設備、設施及其配置要求:

為了防止有害氣體對施工人員身體造成傷害,在孔、洞爆破作業後應嚴格要求施工隊按照規定要求進行通風,通風結束後由檢測人員對孔、洞內的大氣指標進行檢測,符合國家規定的三級大氣標準方可准許其餘施工進入孔、洞內進行施工。

3、事故發生的應急措施:

發生有害氣體事故後,現場人員應立即撤離現場,並加強通風及吸氧,並及時報告應急管理小組指揮組,由指揮組對各應急小組進行分工,並指導現場人員操作,各小組人員按分工各負其責,各司其職,積極有效地開展工作。指揮組:負責協調工作;通迅聯絡組:負責各方面的聯絡任務,積極配合救護組要求的聯絡工作,如附近醫療部門或相關友鄰單位等,同時報告主管領導或上級主管部門;救護組:負責組織人力進行搶救,搶救的方法送定點醫院,或請醫療人員到現場搶救等,如情況比較嚴重時,請求多個醫療衞生單位和友鄰單位救助,確保人員生命安全。

4、事故調查、處理方法;

事故發生後,應急管理小組成員共同對事故原因進行分析、調查,對事故的調查處理,應本着: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人沒有嚴肅處理不放過,職工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防範措施沒有落實不放過的“四不放過”的原則進行處理,事故的調查處理應本着對單位、對員工和事故責任人負責的原則,客觀公正、實事求是、及時準確、秉公執法。

(六)觸電

1、事故可能發生的地點、原因、性質和後果:

觸電事故主要發生在職工宿舍、辦公區、施工現場,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為違反安全用電操作規程、私拉亂接電線、環境潮濕、漏電開關失靈、雷雨濕度電擊等。發生觸電事故將會引起觸電人員肌肉痙攣、心跳超速、呼吸困難等,嚴重者甚至造成死亡。

2、應急設備、設施及其配置要求:

為了防止觸電事故的發生,在生活、辦公區內嚴禁私拉亂接電線。

3、事故發生的應急處理:

發生觸電事故後,應首先幫助觸電人員脱離電源,方法有以下幾種:首先要儘快切斷電源,在切斷電源的時候,應準備充足照明,以便進行搶救。當閘刀離觸電地點較遠不能及時斷開閘刀時,應快速地用幹木棍或其他絕緣棍將電線從傷員身上挑開。當觸電人員衣服乾燥時,可用絕緣物體將手包住將觸電人員拉開。觸電人員脱離電線後,神志清醒者,應使其就地躺開,嚴密監視,暫時不要站立或走動。觸電者如神志不清,應就地仰面躺開,確保氣道通暢,並用5秒的時間間隔呼叫傷員或輕拍其肩部,必要時採用人工呼吸幫助傷員恢復正常呼吸。現場人員在進行現場處理的同時應及時報告應急管理小組指揮組,由指揮組對各應急小組進行分工,並指導現場人員操作,各小組人員按分工各負其責,各司其職,積極有效地開展工作。指揮組:負責協調工作;通迅聯絡組:負責各方面的聯絡任務,積極配合救護組要求的聯絡工作,如附近醫療部門或相關友鄰單位等,同時報告主管領導或上級主管部門;救護組:負責組織人力進行搶救,搶救的方法送定點醫院,或請醫療人員到現場搶救等,如情況比較嚴重時,請求多個醫療衞生單位和友鄰單位救助,確保人員生命安全。

4、事故調查、處理方法;

事故發生後,應急管理小組成員共同對事故原因進行分析、調查,對事故的調查處理,應本着: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人沒有嚴肅處理不放過,職工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防範措施沒有落實不放過的“四不放過”的原則進行處理,事故的調查處理應本着對單位、對員工和事故責任人負責的原則,客觀公正、實事求是、及時準確、秉公執法。

(七)防高處墜落應急預案

1、事故可能發生的地點、原因、性質和後果:

墜落事故可能發生在施工現場支架和腳手架的安裝、橋樑施工中墩台身、架樑、橋面系施工、路塹刷坡、隧道開挖鑽爆和襯砌等。發生墜落事故的主要原因是施工中違反操作規程、安全防護設施不到位或不完善。墜落施工發生將會造成人員傷亡事故。

2、應急設備、設施及其配置要求:

為了防止墜落事故的發生,在高空作業時要求施工人員必須繫好安全帶,安全帶應經常檢查,對經水浸泡和由於磨損而不能達到安全要求的應及時更換。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應搭設作業平台,作業平台搭設應牢固,不留孔洞,必要情況下應設置安全護欄和安全網。

3、事故發生的應急處理:

發生墜落事故後,應及時報告應急管理小組指揮組,小組人員按分工各負其責,各司其職,積極有效地開展工作。指揮組:負責協調工作;通迅聯絡組:負責各方面的聯絡任務,積極配合救護組要求的聯絡工作,如附近醫療部門或相關友鄰單位等,同時報告主管領導或上級主管部門;救護組:負責組織人力進行搶救,搶救的方法送定點醫院,或請醫療人員到現場搶救等,如情況比較嚴重時,請求多個醫療衞生單位和友鄰單位救助,確保人員生命安全。

4、事故調查、處理方法;

事故發生後,應急管理小組成員共同對事故原因進行分析、調查,對事故的調查處理,應本着: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人沒有嚴肅處理不放過,職工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防範措施沒有落實不放過的“四不放過”的原則進行處理,事故的調查處理應本着對單位、對員工和事故責任人負責的原則,客觀公正、實事求是、及時準確、秉公執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