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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方案(15篇)

為了確保事情或工作能無誤進行,我們需要提前開始方案制定工作,方案是有很強可操作性的書面計劃。那麼什麼樣的方案才是好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方案,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方案(15篇)

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方案1

為認真貫徹落實市政府關於《達州市城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管理辦法》,切實保障轄區社會公共安全和人民羣眾人身財產安全,防治環境污染,按照《關於調整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區域的公告》(〔20xx〕6號)文件要求,結合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按照“統一領導,分工負責,條塊結合,以塊為主”的原則,成立全鎮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領導小組,統籌建立鎮、村、組三級禁燃禁放工作網絡,建立鎮幹部包村、村幹部包組、組幹部包户工作機制,把任務層層分解到村組和每家每户,全力抓好源頭管控,確保實現宣傳發動零死角、禁放區域零響聲、消防安全零隱患、公共安全零事故“四零目標”,全面杜絕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的發生。

二、實施區域

磐石鎮14個村(社區)全域禁燃禁放。

三、職責分工

(一)派出所:對禁放區域開展巡邏檢查和宣傳,制止和查處非法燃放煙花爆竹行為,查處非法運輸煙花爆竹等違法行為,配合應急部門查處非法銷售煙花爆竹行為。(牽頭領導:汪良平、楊春華)

(二)應急辦:指導、督促煙花爆竹銷售企業不得向禁放區域內銷售煙花爆竹,依法查處在禁放區域內非法銷售、儲存煙花爆竹的行為,協調區應急部門將禁放區域的煙花爆竹批發、零售企業遷出禁放區域。(牽頭領導:張晏榕)

(三)綜合執法辦:對禁放區域開展巡邏檢查和宣傳,及時發佈預警信息,配合環保部門做好噪聲、大氣污染等數據統計分析,督促查處違法行為。(牽頭領導:楊磊)

(四)黨政辦:組織、指導做好煙花爆竹禁放宣傳工作,充分利用微信、橫幅、LED屏等營造濃厚氛圍,統籌製作條幅、標語等宣傳材料,對禁售、禁放政策及成果進行集中宣傳,形成積極輿論導向,組織開展禁售、禁放主題宣傳活動,營造宣傳強大聲勢和濃厚氛圍。(牽頭領導:楊朔、黃一智)

(五)市場監管所:負責對申領營業執照的單位和個人做好禁燃禁放宣傳和巡查工作,對非法儲存、銷售煙花爆竹的庫(點)要堅決予以取締。(牽頭領導:黃一智)

(六)信訪辦:加強輿情引導,及時發現處置涉煙花爆竹輿情,妥善處理禁燃禁放引發的信訪矛盾。(牽頭領導:汪良平)

(七)轄區學校:通過“小手拉大手”行動,組織中國小生、學生家長的禁燃禁放宣傳教育及學校禁燃禁放工作。(牽頭領導:趙美伊)

(八)鄉村振興促進中心:做好農村地區禁燃禁放宣傳、勸阻工作,引導羣眾文明過節、文明祭祀。(牽頭領導:汪良平)

(九)林業站:加大在林區重點防火區域的巡查巡邏,協助公安機關打擊在林區違法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牽頭領導:張晏榕)

(十)各村(社區):負責貫徹落實禁燃禁放工作部署,結合轄區實際,制定科學的.工作方案,落實網格管理責任體系,落實網格員履行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職責,強化宣傳巡查力度,與羣眾簽訂承諾書,成立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巡查隊伍,開展日常巡查,加強禁放煙花爆竹的教育、防範、制止工作。(牽頭領導:各包片領導)

(十一)鎮紀委:加強對禁燃禁放工作的督促,跟蹤問效,對工作敷衍塞責、推進不力的造成嚴重後果的,進行追責問責。(牽頭領導:黃因良)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強宣傳教育。各村(社區)要積極做好本轄區內禁燃禁放宣傳落實工作,在主要路口、公共場所張貼禁售、禁放告知書,通過廣播、標語、橫幅和發放公告等形式加大宣傳力度,要逐家逐户上門宣傳告知,各村(社區)要利用廣播反覆宣講,確保禁放政策家喻户曉、人人皆知。

(二)開展堵源截流。派出所、應急辦要密切配合,對零售店、門市進行清查,嚴厲打擊非法購銷煙花爆竹的行為,在執勤中注意發現排查非法運輸、攜帶煙花爆竹等行為,嚴禁煙花爆竹流入我轄區。

(三)強化值班值守。20xx年1月31日(除夕)19時至2月1日凌晨1時、2月15日(元宵節)19時至24時及門市開業為重點管控時間,各村(社區)要組織巡邏人員,分工包片,加大巡邏頻次,保證每個重點點位要有人員值守。派出所要增加巡邏力量,延長巡邏時間,及時發現、查處非法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

(四)依法嚴厲打擊。公安、應急、環保以及市場監管等部門要對違法生產、銷售、儲存、燃放煙花爆竹開展專項整治,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達州市城區煙花爆竹燃放管理辦法》等文件要求,依法處理。對鎮、村、組幹部違反規定的,除依法予以處罰外,將按要求移送紀檢監察部門處理。

五、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認識。各村(社區)務必高度重視,要從保護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安全的高度出發,充分認識加強煙花爆竹禁售、禁燃、禁放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採取積極有效措施,對禁放工作常抓不懈,確保工作實效。

(二)強化組織領導。按照屬地管理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落實工作責任,各村(社區)支部書記作為禁放第一責任人,要切實加強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宣傳、教育工作,採取有效措施和手段,確保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責任得到層層落實。

(三)嚴格責任追究。為確保禁燃禁放工作落到實處,禁放工作領導小組將組織專人成立督導組,對各村(社區)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導檢查。對羣眾舉報頻繁、違規燃放突出的村(社區)進行通報批評。對違反禁放規定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員,嚴肅追究其法律責任。

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方案2

為進一步加強大氣污染防治力度,不斷改善空氣環境質量,減少大氣環境污染,優化城鄉環境,切實保障人民羣眾身體健康和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安全規定》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政府主導、屬地管理、部門監管、協調聯動、羣眾參與、重在防範、確保安全”的原則,組織動員各級各部門和廣大羣眾共同參與,全面落實煙花爆竹禁限放措施,全力做好煙花爆竹禁限放宣傳教育、勸戒引導工作,加強日常監管,強化聯合執法,嚴厲打擊違法違規銷售、燃放煙花爆竹行為,嚴格禁止在禁放區域燃放煙花爆竹,不斷規範限放區燃放煙花爆竹行為,減少燃放煙花爆竹對大氣污染,改善大氣環境質量,最大限度預防和減少安全事故的發生,努力為打造“五無甘南”、建設“十有家園”、築夢“藏鄉江南”、繪就“詩畫舟曲”貢獻力量。

二、組織領導

為加強全縣煙花爆竹禁限放工作組織領導,成立舟曲縣煙花爆竹禁限放工作領導小組,組成人員如下:

組長:楊樹峯縣委常委、常務副縣長

副組長:李學政副縣長、縣公安局局長

加寶塔副縣長

劉鵬武副縣長

謝靜副縣長候選人

成員:張永紅縣紀委副書記、縣監委副主任

李兵縣政府辦公室負責人

韓選平縣公安局副局長

仇文林縣應急管理局局長

王忠輝縣市場監管局局長

苗文彬縣住建局局長

王海平縣教育局局長

陳舟芳縣文體廣電和旅遊局局長

肖軍縣交通運輸局局長

楊尚文縣民政局局長

蘭輝忠縣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負責人

馮曉宏縣融媒體中心主任

趙俊飛州生態環境局舟曲分局局長

楊斌縣消防救援大隊大隊長

各鄉鎮鄉鎮長

領導小組在縣公安局下設辦公室,韓選平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仇文林、王忠輝同志兼任辦公室副主任,具體負責領導小組日常工作。各鄉鎮要嚴格落實管理責任,成立相應機構,壓緊靠實主要負責人、分管負責人、包村幹部、村“兩委”班子的責任,確保煙花爆竹禁限放工作落到實處。

三、禁限放區域和要求

(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區域和場所。以下場所在任何時間嚴禁燃放煙花爆竹:縣黨政、人大、政協、軍警機關駐地圍牆外側50米以內;縣級以上文物保護單位(宗教場所)圍牆外側和歷史建築保護點50米以內;醫療機構、幼兒園、中國小校、敬老院、影劇院、公園、紀念館、博物館、圖書館、檔案館、體育館、追思園、公共娛樂場所、繁華街道和交通主幹道、集貿市場、車站、樓房陽台、地下車庫、花卉綠化景觀帶、新老城區所有廣場等場所及周邊;生產、儲存、銷售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工廠、倉庫、加油(加氣)站、液化氣站、天然氣加氣站及消防重點保護單位圍牆外側100米以內;電力、通信線路及設備安全保護區內;山(樹)林、苗圃等重點防火區及周圍區域內;消防救援難度較大的平房密集區域,停放車輛較多、燃放空間狹小的居民小區;施工工地等重點部位、場所及周邊。老城區:瓦廠新橋向北至盛世豪庭小區,盛世豪庭小區向西沿城背後路段至舟曲縣初級中學,舟曲縣初級中學向西至舟江加油站,舟江加油站向東沿白龍江至瓦廠新橋覆蓋區域內;瓦廠橋沿濱河南路至明珠電站路段及路段向南延伸50米區域內,交警大隊及周邊區域內。峯迭新區:城區內(包括御景公園、小蒜壩辦公區);各鄉鎮政府機關、學校、醫院駐地50米以內及加油站100米以內;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其他區域或場所。

(二)限制燃放煙花爆竹區域。以下場所上午8時至12時,下午2時至6時,晚上8時至次日早上6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老城區:羅家峪橋頭以北、河南村(瓦廠新橋以東)、寨子村(舟曲縣初級中學50米以外)、鎖兒頭村(加油站100米以外);峯迭新區:壩子行政村(含台子自然組)、水泉行政村、陰山行政村(加油站100米以外)。在限制燃放煙花爆竹區域內,經縣委、縣政府批准的重大慶典活動和節日(農曆除夕至初七、元宵節、正月十九迎婆婆等民俗活動)期間允許燃放煙花爆竹外,其它節日一律按規定時間限放煙花爆竹。同時,在允許燃放煙花爆竹時段,如遇重污染天氣III級(黃色)及以上預警期間,在預警時段和區域內全面禁止一切燃放煙花爆竹行為和活動。大學聯考、會考期間,限放區域內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三)限定銷售、燃放品種。煙花爆竹批發企業及各零售網點嚴禁銷售未按《煙花爆竹安全與質量》(GB106310—2013)標準生產和非法生產的煙花爆竹。限放區域內只允許銷售個人燃放類的C級和D級煙花爆竹、燃放D級煙花爆竹。任何單位和個人燃放的煙花爆竹應當從具有煙花爆竹零售許可證的網點購買,不得購買非法、非標、超標等禁止燃放的產品。

(四)煙花爆竹燃放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應當依法、安全、文明、適度燃放煙花爆竹,並遵守下列規定:1。不得在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時間內燃放。2。不得在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區域場所燃放。3。不得燃放非法、非標、超標的煙花爆竹。4。不得采取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財產安全的方式燃放。5。燃放前,應當認真閲讀燃放説明和警示語並嚴格遵守。6。燃放煙花爆竹需報請相關單位、部門同意後,按照相關規定進行燃放,燃放時間不得超過2分鐘。如有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單位和個人,由縣公安局、縣應急管理局、縣市場監管局等相關部門依法依規進行處罰,縣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配合執法。

四、職責與分工

按照“政府主導、屬地管理、部門聯動、全民參與”的原則組織實施,具體職責分工如下:

(一)縣公安局:加強煙花爆竹燃放監管。一是加大在禁限放時間、禁限放區域內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打擊力度,一經發現,立即予以制止,並嚴格按照《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等規定依法進行處罰。二是加強對煙花爆竹運輸管控,嚴厲打擊非法運輸煙花爆竹行為,發放道路運輸煙花爆竹的單位或個人許可,並加強監管。三是根據需要配合有關部門依法行政,保障其正常行政執法。四是設立羣眾舉報電話,接到舉報要及時進行核實,消息核實準確後要及時採取措施進行管控,公職人員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要及時向縣紀委監委上報。

(二)縣紀委監委:對禁限放時間、區域內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黨員幹部、公職人員進行監督;對違規購買、燃放煙花爆竹的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和黨員幹部、公職人員,由公安機關依法處理後,移送紀檢監察機關的,依紀依規追究相關人員責任和領導責任。對禁限放工作落實不到位的單位和工作人員依法依規予以處理。

(三)縣應急管理局:加強煙花爆竹銷售監管,做好煙花爆竹燃放源頭管控工作。一是嚴控銷售網點,禁放區域內不得開設煙花爆竹零售點,限放區域內按照逐年遞減的原則,合理佈設審批煙花爆竹銷售點。二是強化煙花爆竹銷售網點監管,告知銷售點負責人須從本區域內具有煙花爆竹批發經營許可證的批發企業採購進貨。對銷售非法生產的或應由專業人員燃放的煙花爆竹,責令停止違法行為,並沒收非法經營的物品及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吊銷煙花爆竹經營許可證。

(四)縣消防救援大隊:負責煙花爆竹的消防措施管理,嚴格落實消防安全制度和措施,及時消除消防安全隱患,有效減少因煙花爆竹引發的火災。

(五)縣市場監管局:依法規範、監督煙花爆竹經營秩序,組織查處煙花爆竹經營活動中的違法違規行為,與非星級酒店、餐飲企業、商鋪簽訂煙花爆竹禁限放安全協議,對非星級酒店、餐飲企業、商鋪違規燃放煙花爆竹及商鋪無證銷售煙花爆竹的行為進行查處,加強對煙花爆竹產品質量的監督檢查,配合相關部門依法查處非法、超標、假冒、偽劣煙花爆竹。

(六)縣住建局:負責建築工地等區域禁限放煙花爆竹工作,督促物業服務企業做好物業管理區域內的禁限放工作,與物業管理區域所屬的社區互通信息,共同做好區域居民燃放煙花爆竹的宣傳引導、告知勸誡工作。

(七)州生態環境局舟曲分局:依法查處因違法違規燃放煙花爆竹造成的大氣環境污染案件。做好我縣空氣質量的監測,如遇重污染天氣,及時啟動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會同有關部門及時採取臨時性限制燃放措施。

(八)縣交通運輸局:加大對全縣客運站(點)的檢查力度,及時發現和制止攜帶煙花爆竹乘坐客運車輛的行為,對不聽勸阻的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九)縣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對城區隨意佔道燃放煙花爆竹污染環境衞生的行為進行制止和處罰。特別是加大對新老城區酒(飯)店、賓館、餐飲企業在門前廣場、便道燃放煙花爆竹行為的查處力度,嚴禁違規燃放煙花爆竹。依法查處違規燃放煙花爆竹污染路面的行為;查處經營者非法佔道銷售煙花爆竹行為;在城區設立“進入城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警示牌;在城區醒目位置設立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公益廣告宣傳牌。

(十)縣民政局:加強對羣眾婚喪嫁娶燃放煙花爆竹的教育引導。一要向辦理結婚登記的羣眾開展禁限放煙花爆竹宣傳教育,在為羣眾辦理結婚登記時發放禁限放煙花爆竹的宣傳材料、倡議書,教育羣眾文明舉辦婚慶活動。二要要求殯儀館工作人員在為羣眾辦理殯葬手續的.同時,發放禁限放煙花爆竹的宣傳材料,告知其在禁放時間、禁放區域內嚴禁燃放煙花爆竹事宜。三要引導廣大羣眾在婚喪嫁娶期間採用環保型煙花爆竹的替代產品開展慶典或祭奠活動。

(十一)縣文體廣電和旅遊局:加強對星級酒店、景區(景點)等燃放煙花爆竹的管控,對禁限放區域內燃放行為進行管制。與禁限放區域內星級酒店、景區(景點)簽訂禁限放煙花爆竹安全協議。對禁限放區域內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違法行為按照相關規定進行處罰。各星級酒店、景區(景點)需燃放煙花爆竹要提前向縣文體廣電和旅遊局申請備案,經縣文體廣電和旅遊局同意後方可實施。

(十二)縣融媒體中心:充分發揮新聞媒體作用,利用新聞媒體滾動式宣傳教育方式,開展階段性專題宣傳,尤其在重大節會期間加強對相關法律、法規及禁限放規定、典型案例、舉報獎勵辦法的宣傳,倡導和教育羣眾在禁放時間、禁放區域內自覺遵守相關規定;鼓勵羣眾積極舉報違法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形成全社會廣泛參與、羣防羣治的良好氛圍。

(十三)縣教育局:利用全校師生大會、主題班會等形式向廣大師生宣傳煙花爆竹禁限放有關規定,教育引導師生樹立生態環保理念和文明和諧意識,自覺養成良好的行為習慣,充分發揮小手拉大手引領作用,帶動身邊人,形成宣傳覆蓋全社會的良好氛圍。

(十四)團縣委、工會、婦聯:充分發揮廣大職工、青年等社會羣團的作用,組織志願者進行宣傳,引導、監督煙花爆竹禁限放規定落實。

(十五)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積極配合轄區鄉鎮政府簽訂煙花爆竹安全燃放責任書,落實內部監督自律要求,對本單位人員開展經常性安全燃放煙花爆竹宣傳教育,明確告知本單位人員嚴禁在禁放時間、禁放區域和場所內燃放煙花爆竹,遵守禁限放期間相關規定。同時,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安全、必須管環保的原則,其他部門要對負責監管的行業、場所、企業、單位等進行宣傳教育,簽訂責任書,並監督落實。

(十六)鄉鎮政府:一是加強對轄區內煙花爆竹零售點的管控,對轄區內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區域和場所進行徹底排查,組織劃定可以燃放的區域和範圍,宣傳煙花爆竹禁限放政策,教育、引導羣眾依法、安全、有序燃放。二是對村委會(社區)報備需燃放煙花爆竹的事項進行審核、把關,對需燃放的煙花爆竹數量進行限制。三是制止禁限放區域內的違規燃放行為,對不聽制止的,報告縣公安機關依法進行處理。各鄉鎮要與轄區機關、團體、學校、企事業單位逐一簽訂煙花爆竹安全燃放責任書,明確各單位“一把手”為本單位煙花爆竹安全管理責任人,落實單位主體責任,堅決杜絕轄區單位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

(十七)社區、村委會:一是通過張貼宣傳畫、噴刷宣傳通告、發放宣傳資料等形式,加強對文明辦理婚喪嫁娶活動的宣傳引導,教育羣眾改變傳統觀念,摒棄陳規陋習。二是及時掌握羣眾婚喪嫁娶、商鋪企業開業慶典等動態,事先進行禁限放煙花爆竹的提醒、勸阻。三是組織相關人員擔負守護和勸導職責,分區劃段,明確責任領導和責任人員,及時制止違規燃放行為。四是村民舉辦婚喪嫁娶等活動需燃放煙花爆竹要提前向村委會(社區)報備,説明相關事項,經村委會(社區)報備鄉鎮政府同意後方可實施。

五、工作重點

(一)加強婚喪嫁娶燃放煙花爆竹禁限管理。婚喪嫁娶活動允許按傳統習慣在現場規定的時間內燃放煙花爆竹。縣民政局對新婚登記人員現場進行告知,信息及時反饋至鄉鎮、村(社區);各鄉鎮要對轄區內婚喪嫁娶活動及時掌控,提前進行宣傳告知和管理;縣公安局、縣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等部門配合,對城區婚喪嫁娶燃放煙花爆竹進行嚴格管理。

(二)加強賓館飯店及商鋪開張賀喜燃放煙花爆竹禁限管理。城區所有處於禁放區域內的賓館飯店及商鋪開張賀喜嚴禁燃放煙花爆竹;處於限放區域內的賓館飯店及商鋪開張賀喜只可在規定的時間內燃放煙花爆竹。縣市場監管局對城區所有商鋪登記註冊時對企業商鋪負責人進行禁放煙花爆竹宣傳告知,進行事前控制。縣文體廣電和旅遊局對城區所有賓館酒店進行禁放煙花爆竹宣傳告知,縣公安局、縣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縣應急管理局等部門配合。

(三)建築工地開工、封頂竣工燃放煙花爆竹禁限管理。縣住建局負責對城區建築企業燃放煙花爆竹進行嚴格管理,城區各工地開工、封頂竣工等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四)喬遷賀喜燃放煙花爆竹禁限管理。所有喬遷賀喜禁止燃放煙花爆竹,鄉鎮、村(社區)和城區物業公司負責加強日常管理。

(五)新車賀喜燃放煙花爆竹禁限管理。新車賀喜一律不得燃放煙花爆竹,縣公安局交警大隊、縣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負責在城區日常巡查過程中進行嚴格管理。

(六)其它類燃放煙花爆竹管控。嚴格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各鄉鎮、村(社區)加強日常巡查管理,確保落實好燃放煙花爆竹禁限放告知要求,所有燃放煙花爆竹行為均要在管控範圍內。

(七)煙花爆竹經營監管。煙花爆竹批發零售店由縣應急管理局進行嚴格監管,要求各零售店進行流向登記,説明燃放事由,從銷售渠道對煙花爆竹燃放進行源頭控制和管理。

(八)節慶活動燃放煙花審批。全縣大型節慶活動需燃放煙花爆竹的,舉辦方向縣公安部門提出申請,由公安部門批准許可後只可在指定區域及規定時間段內進行實施。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組織領導。各鄉鎮、各部門要以保護環境,保障社會公共安全,維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為人民羣眾創造良好的工作、生產、生活環境為根本目的,深刻理解煙花爆竹禁限放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進一步統一思想、提高認識,精心組織、周密部署,推動社會文明新風形成。要根據工作實際,制定推進計劃,細化工作任務,強化工作措施,嚴查違法燃放行為,確保煙花爆竹禁限放各項工作任務落實到位。

(二)創新形式,強化宣傳教育。各鄉鎮、各部門要將宣傳教育貫穿禁限放工作始終,通過廣播、電台、網絡、報刊、手機短信、微信平台、宣傳欄、橫幅標語等多種形式,全方位、多角度宣傳禁限放煙花爆竹的有關規定,重點宣傳煙花爆竹燃放對空氣污染和安全健康造成的危害,切實增強廣大羣眾遵守相關規定的自覺性,積極鼓勵舉報違法違規銷售、燃放煙花爆竹行為,配合執法部門查處違法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為執法工作提供相關證據,形成政府主導、羣眾參與的良好氛圍。

(三)協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縣公安、應急管理、市場監管、執法、文體廣電和旅遊、民政、州生態環境局舟曲分局等部門為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監管職能部門,各部門要牢固樹立大局意識和全局觀念,依法履行職責,堅決杜絕不作為、亂作為現象發生。在煙花爆竹安全監管工作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同時,要加強部門間的協調配合,必要時組織聯合執法,形成工作合力,紮實推進煙花爆竹禁限放工作深入開展。

(四)加強監管,建立長效機制。煙花爆竹禁限放是一項長期工作。各鄉鎮、各有關部門要充分發揮各自職能作用,強化日常管理,形成長效監管機制,提高全社會的安全意識和環保意識,努力形成全社會自覺遵守煙花爆竹禁限放規定的良好氛圍。

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方案3

一、總體要求

全面貫徹落實中省關於生態環境建設重大決策部署,按照“講政治、抓發展、惠民生、保安全”的工作總思路,持續改善生態環境質量,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推動全域禁售禁燃禁放煙花爆竹工作落地落實,促進全市空氣質量持續改善,PM2.5、PM10等主要污染物持續減少,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氣。

二、工作措施

(一)堅持關口前移,突出源頭治理。強化對煙花爆竹生產、經營企業的管理和宣傳引導,對全市煙花爆竹生產、經營企業全面摸底、建檔管理。依法取締煙花爆竹違規違法銷售攤點,嚴禁市域範圍內銷售、違規運輸煙花爆竹。對重點區域、廢舊廠房等開展拉網式大排查,最大限度消除違法違規生產、經營煙花爆竹隱患。加大巡邏巡查、執法檢查力度,形成震懾效應,及時發現、處置違規銷售煙花爆竹等行為,確保全域禁售落實到位。

(二)堅持依法治理,嚴查違法行為。廣泛調動人民羣眾積極性,暢通羣眾舉報渠道,及時受理核查舉報線索,及時勸阻、制止、查處違反禁售禁燃禁放煙花爆竹行為。公安、應急、市場監管、生態環境等部門要建全聯合執法工作機制,加強信息互通、協調聯動,聯合開展執法檢查,依法嚴厲打擊非法生產、經營、運輸、儲存、銷售、燃放煙花爆竹行為,加強警示曝光,釋放依法嚴管的強烈信號。

(三)堅持重心下移,抓好重點管控。全面加強全域巡查管控,特別是元旦、除夕、元宵、清明節等煙花爆竹燃放的重點時段,要組織強有力的巡查守護力量,落實包保責任,逐村逐組、逐街逐巷嚴防死守,及時發現制止燃放行為。鄉鎮、街道、社區、村組作為禁燃禁放的“主陣地”,要發動羣防羣治力量,打好禁燃禁放人民戰爭,針對重點時段、重點區域,不間斷地開展巡查盯控,明確管控人員,實行責任捆綁、問題倒查,確保“零燃放”。

(四)堅持宣傳發動,營造強大聲勢。圍繞燃放危害、禁放政策等內容,通過曝光典型案例、線上線下結合等多種方式,全方位開展媒體宣傳。深度開展社會宣傳活動,營造“全域禁售禁燃禁放、全民棄售棄燃棄放”的濃厚氛圍,形成“鋪天蓋地”的宣傳聲勢,確保禁售禁燃禁放深入人心,讓自覺遵守成為共識。依託基層社會治理網絡,開展“走村入户、入樓入棟”宣傳活動,確保禁售禁燃禁放宣傳在基層網格中落細落實。

三、工作職責

(一)壓實屬地主體責任。各區縣(含高新區,下同)負責本轄區春季煙花爆竹禁售禁燃禁放工作的組織領導、任務分解和各項保障工作,確保管控措施落實到最小單元。對重點時段,要明確落實責任領導,動員組織鄉鎮(街道)和社區(村、組)的黨員幹部、羣防羣治力量,分片區劃段包乾,深入開展宣傳提醒,發現、勸阻銷售、燃放煙花爆竹苗頭。排查、化解和妥善處置禁售禁燃禁放煙花爆竹可能引發的.不穩定因素,全力維護社會穩定。督促本轄區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動員組織黨員幹部職工帶頭遵守禁售禁燃禁放規定。

(二)壓實內部管理責任。各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要履行好內部管理責任,嚴格執行禁售禁燃禁放規定。要加強單位內部宣傳、教育,督促內部員工不銷售、不購買、不燃放煙花爆竹,引導家人及身邊親朋自覺遵守禁售禁燃禁放規定。

(三)壓實部門監管責任。各職能管理部門要結合職能職責,切實履行監管責任,確保工作措施落實到位。

市紀委監委機關:負責查處禁售禁燃禁放工作中存在的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加強對全市黨員幹部執行禁售禁燃禁放規定的監督。

市委宣傳部:負責組織各類媒體,藉助多種手段,全面開展禁售禁燃禁放宣傳引導工作。

市直機關工委:統籌黨員力量和機關幹部職工,積極參與煙花爆竹禁售禁燃禁放工作,發揮示範帶動作用,築牢堅實防線。

市公安局:牽頭負責全市煙花爆竹禁售禁燃禁放工作。加強煙花爆竹禁售禁燃禁放的全域、全時段管控,依法嚴肅查處非法生產、經營、運輸、儲存、銷售、燃放煙花爆竹行為。

市應急局:加大對生產、批發、零售煙花爆竹環節監管檢查力度,取締、查處未經許可、超期限經營銷售煙花爆竹行為。

市民政局:牽頭做好監督殯葬服務機構嚴格執行禁售禁燃禁放煙花爆竹規定,不得提供煙花爆竹服務。

市教育體育局:負責做好教體系統禁售禁燃禁放工作,組織各類學校開展“小手拉大手”活動,動員學生和學生家長自覺遵守禁售禁燃禁放煙花爆竹規定。

市住房城鄉建設局:督促物業服務企業採取拉標語、小喇叭宣傳等多種形式,組織開展居民區禁售禁燃禁放煙花爆竹宣傳、提醒,配合社區開展重點時段小區禁售禁燃禁放管控。督促建築工地、建築企業自覺執行禁售禁燃禁放規定。

市市場監管局:依法查處、取締非法經營煙花爆竹行為。針對個體工商户組織開展禁售禁燃禁放煙花爆竹宣傳、提醒工作。

市生態環境局:加大環境空氣質量監測力度,及時通報有關污染情況;對重要時間節點,及時公示環境空氣質量指數瞬時值;配合做好禁售禁燃禁放宣傳和執法檢查等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級各部門要高度重視春季全市煙花爆竹禁售禁燃禁放工作,立即部署開展整治,主要負責人要親自部署、靠前指揮,分管負責人要具體安排、細化任務。各責任單位要根據本區域、本部門(單位)職責和任務,細化具體工作方案,壓緊壓實工作責任,全面推進各項任務措施落實。

(二)加強督導檢查。市委目標績效辦要會同公安、應急、市場監管、生態環境等部門,組織督導工作組,深入各區縣開展實地督導和重點時段巡查管控督戰。各區縣也要成立相應的督導工作組,深入街道、鄉鎮、社區(村組)開展督導檢查,及時發現和解決問題。

(三)加強紀律保障。各級紀檢監察部門要把禁售禁燃禁放煙花爆竹作為正風肅紀的重要內容,對責任不嚴、措施不實、工作不力造成工作效果不佳的單位和個人,依紀依規嚴肅追究責任。同時,各級紀檢監察部門對公安、應急等部門在檢查等執法活動中,發現報告的黨員、幹部、職工等公職人員違反禁售禁燃禁放規定的,依紀依規嚴肅處理。

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方案4

為貫徹落實市教體局《安慶市教體系統燃放煙花爆竹管理實施方案》要求,切實減少因燃放煙花爆竹所帶來的環境污染、噪音擾民、安全隱患等問題,更好地維護廣大羣眾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和人身財產安全,提升文明城市建設水平,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全面貫徹落實《安慶市燃放煙花爆竹管理條例》規定,通過大力宣傳教育,使《條例》進學校、進班級、進學生家中、進全體教職工、進校內住房,做到家喻户曉,進一步引導廣大教職員工、學生及學生家長規範燃放煙花爆竹行為,倡導社會文明新風尚。減少環境污染,營造整潔有序、文明安定的社會環境,鞏固全國文明城市創建成果,切實保證法律的嚴肅性和政府公信力。

二、組織領導

為加強組織領導,成立安慶工業學校煙花爆竹禁限放管理工作指揮部,由校黨委書記、校長孫慷擔任指揮長,副校長孫先虹為常務副指揮長,其他領導為副指揮長,各科室負責人為成員,指揮部下設辦公室(以下簡稱“市教體系統禁限放辦”),由教務科副科長羅曉輝兼任市禁限放辦主任。建立領導幹部督查指導、各年級、班級、教研組主抓主管、分片包乾的職責體系,形成層層包保、全面覆蓋的網格化管理格局。

三、職責分工

按照“政府主導、屬地管理、部門聯動、全民參與”的原則組織實施。具體職責分工如下:

1、校綜合科負責與市教體局簽訂責任書和承諾書,與全體教職工簽訂承諾書,LED屏滾動播放宣傳標語等活動,倡議教職員工自覺抵制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

2、教務科負責向全體學生及家長開展禁限放煙花爆竹的宣傳教育,通過發放《致學生家長一封信》、開展“煙花爆竹禁限放徵文”、“小手牽大手,共創文明城”活動。倡議學生及其家長自覺抵制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

3、總務科負責《致校園居民一封信》,對校內居住户,要登門入户,開展宣傳,簽訂承諾書。製作懸掛禁止燃放煙花爆竹警示標識牌,校大門口和住房樓前各一塊,於20xx年12月24日前安裝完成。

四、工作措施

(一)全面宣傳動員。迅速召開動員大會,層層簽訂責任書,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要認真學習禁限放管理規定,並根據學校職責任務,細化工作措施,制定具體工作方案。要充分利用各自資源,有針對性地開展宣傳發動工作,通過校園網、QQ羣、微信羣、公眾號等媒體以及手機短信、發放公開信及宣傳資料、懸掛橫幅、張貼標語、流動宣傳、電子顯示屏、簽名活動、設置永久性禁限放標識等多種形式,大力開展煙花爆竹禁限放宣傳活動,為禁限放工作營造良好輿論環境。

(二)開展督導檢查。按照屬地管理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各責任部門開展重點督導檢查,確保禁限放工作落到實處。

(三)嚴格責任追究。對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除責令停止燃放外,嚴格依法依規予以查處;對相關責任人和負有管理責任的領導幹部,予以追責。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部門要站在講政治、講大局的.高度,充分認識開展煙花爆竹禁限放管理工作的重要意義,明確各科室主要負責人為第一責任人,分管負責人具體抓落實。明確責任、落實到人,並建立長效工作機制。

(二)嚴格責任落實。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市教體系統實施方案要求,進一步細化工作措施,嚴格執行相關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結合本校工作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確保把禁限放工作落到實處。各科室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相互配合,全面形成禁限放工作齊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三)突出宣傳教育幹部、黨員要帶頭遵守禁限放管理規定,培養綠色文明生活方式。教職員工要率先垂範,為全體學生家長及校內住房作出表率。要將禁限放宣傳教育貫穿禁限放工作始終,大力倡導講文明、講安全、講環保,使禁限放煙花爆竹、提升城市文明的理念深入人心。

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方案5

為鞏固“創國衞”、“創省文”成果,優化城市環境,提升城市品位,切實抓好縣城建成區全面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有效防範安全事故的發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國務院《殯葬管理條例》、《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湖南省城市管理綜合條例》、《永州市城市市容和環境衞生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按照“統一領導、分工負責、齊抓共管、全民參與”的原則,通過大力宣傳、廣泛參與、嚴厲查處等方式,徹底杜絕縣城建成區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實現自20xx年1月21日起縣城建成區全面禁止燃放煙花爆竹,不斷鞏固“創國衞”、“創省文”成果,進一步優化城市環境,提升城市品位。

二、禁燃範圍

1、禁燃產品。本方案所稱煙花爆竹,是指以煙火藥為原料製成、通過着火源作用燃燒(爆炸)併產生聲、光、色、煙、霧等效果的煙花和爆竹產品。

2、禁燃區域。縣城建成區內所有主次幹道、公園、廣場、住宅區;縣屬各機關企事業單位、省市駐江永單位等場所;瀟浦鎮轄區四個社區所轄範圍內的城中村(消江村、唐家村、陳家街村、三元宮村、何家村、江豐村等6個村的縣城建成區範圍)。

3、禁燃行為。在縣城建成區範圍內,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以節日慶典、開業慶典、婚喪嫁娶等為理由燃放煙花爆竹。

4、禁燃時限。自20xx年1月21日起至江永縣委政府出台新規定止。

三、工作機構

(一)領導小組

為切實做好江永縣城管執法局城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經縣城管執法局黨組討論研究決定,成立江永縣城管執法局城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領導小組,現將其成員名單通知如下:

組長:朱東平

副組長:何治國、何垂標、何麗娟、何俊

成員:鄭少平、義永輝、陳昌福、尹光球、王永平、陳文羣、黃智勇、黃東發、盧芳、陳雲、張立志

下設辦公室,負責統籌相關工作事宜。工作資料的收集、整理、彙報等工作。辦公室電話:5722197。

(二)三個工作組

1、永明北路、幸福路北段、一中路、鳳凰路、千家峒路、老街、北山塘路;

責任領導:縣城管執法局黨組成員、副局長何治國

責任中隊:縣城管執法局一中隊、夜巡中隊

所轄範圍:鳳凰社區、四方井社區

職責:負責宣傳、教育、巡查、勸導、制止、查處燃放煙花爆竹禁燃違規行為。

2、永明中路、永明東路(至金水灣路口)、永桃路、幸福路(南段)、知青路、環城路西段;

責任領導:縣城管執法局副局長何麗娟

總工程師何俊

責任中隊:縣城管執法局二中隊、渣土中隊

所轄範圍:麒麟社區

職責:負責宣傳、教育、巡查、勸導、制止、查處燃放煙花爆竹禁燃違規行為。

3、永明東路、永廻路、永新路、浦美路、鳳亭路、永陽路、龍溪路、溪嶺路;

責任領導:縣城管執法局黨組成員、副局長何垂標

責任中隊:縣城管執法局三中隊、供治辦

所轄範圍:永新社區

職責:負責宣傳、教育、巡查、勸導、制止、查處燃放煙花爆竹禁燃違規行為。

各工作組分別安排皮卡車一台。

四、實施步驟

(一)組織部署階段。通過細化行動方案,全面落實全縣城管執法隊伍禁放煙花爆竹專項行動工作任務和責任,確保職責明確,任務清楚,機構到位、人員到位、措施到位、保障到位。

(二)宣傳發動階段。禁放區域內的執法中隊要開展廣泛宣傳,以酒店、賓館、飯店為重點,進一步營造禁放宣傳聲勢,確保家喻户曉,人人皆知。

(三)整治執法階段。通過嚴厲查處非法佔道經營煙花爆竹攤點的'整治執法及相關“門前五包”管理工作,全面整治流動兜售煙花爆竹的行為。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精心安排。相關股、室、中隊要將禁放要求、責任分工、執法內容傳達到每個片區、每名執法隊員要結合縣容環境城管執法保障工作,認真統籌安排,確保整治執法力量到位,街面管控落實到位。

(二)加強巡查,嚴格執法。拓寬定崗輻射範圍,加大巡查執法頻次,對流動兜售、佔道設點銷售煙花爆竹的行為,一經發現,穩妥控制,及時報警,待公安部門到達現場後,按照佔道經營違章行為實施上限行政處罰;對倚門出攤銷售煙花爆竹的違章行為,按照“未履行縣容環境衞生責任制”違章行為實施上限行政處罰;對門前存在燃放行為的酒店、賓館、飯店,要做好取證工作,及時向領導小組報告。

(三)加強溝通,共同施策。整治期間,相關股室要做好與公安、工商、安監、環保等部門和社區居委會的銜接溝通,有效聯調聯動、互通信息,確保禁放工作落實到位。

(四)信息上報,及時準確。各中隊要注重禁放煙花爆竹專項行動資料、圖片的收集工作,每日數據上報至局辦公室。

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方案6

為進一步推進《滄州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規定》(以下簡稱《規定》)和我縣全域全時段禁售禁放煙花爆竹工作落地落實,嚴厲打擊煙花爆竹違法犯罪活動,堅決嚴防煙花爆竹爆炸事故,深入開展防治大氣污染、文明城市建設工作,改善城鄉人居環境,確保20xx年春節、冬奧會期間全縣社會治安秩序穩定,按照省、市統一部署要求,經縣政府研究決定,即日起,在滄縣行政區域內全時段禁止銷售燃放煙花爆竹(以下簡稱“雙禁”),為確保雙禁工作成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關於煙花爆竹雙禁工作部署要求,按照“屬地為主、條塊結合、協同作戰”的原則,組織動員各鄉鎮、各部門深入開展煙花爆竹雙禁工作,及時發現、勸阻、制止、查處非法銷售、燃放煙花爆竹行為,積極營造嚴管、嚴防、嚴查、嚴打的高壓態勢。

二、工作目標

通過採取一系列手段措施,全力預防、壓降、杜絕非法銷售、燃放煙花爆竹行為,堅決防止因非法燃放煙花爆竹導致發生重大火災及爆炸事故,堅決防止因非法燃放煙花爆竹導致發生嚴重環境污染問題,消除燃放煙花爆竹對大氣環境造成的危害,保障社會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財產安全,確保縣委、縣政府在全縣域、全時段禁止銷售燃放煙花爆竹決策部署得到有效貫徹落實。

三、職責分工

(一)縣公安局:負責組織各鄉鎮派出所按照屬地黨委政府的統一安排,積極開展巡邏防控工作,及時發現制止燃放行為,涉嫌違法的,要依照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理;對各部門移交、羣眾舉報、巡邏發現的非法燃放煙花爆竹線索,及時安排警力組織查處,嚴厲打擊違法犯罪人員;配合有關部門依法行政,對妨礙執行公務行為依法進行打擊處理。

(二)縣應急管理局:負責及時查處雙禁區域內違法違規銷售、儲存等生產經營煙花爆竹行為;加大對違法經營、儲存煙花爆竹行為的行政處罰力度,對於構成違法犯罪的,及時移交公安機關查處打擊。

(三)縣委宣傳部:負責組織各新聞媒體加強雙禁宣傳,正確引領輿論導向,及時曝光典型案例。要組織廣播電視台滾動播放禁放《通告》,並將通告內容製成音頻下發各鄉鎮村大喇叭廣播。

(四)縣城管局:負責積極開展路面門店的巡查工作,教育羣眾嚴格遵守雙禁規定;依法查處非法燃放煙花爆竹污染路面行為。

(五)縣住建局:負責督促雙禁區域內監管的建築工地一律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督促物業公司做好居民小區煙花爆竹禁放宣傳工作,及時制止、舉報、報告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並取證、協助公安機關對違法行為進行查處。

(六)縣科技工信和商務局:負責告知、督促禁售、禁放區域內商貿流通企業、市場等單位嚴格執行禁售、禁放規定。

(七)縣教育局:負責中、國小、幼兒園的禁放宣傳工作,利用微信羣、QQ羣等多種形式,廣泛宣傳禁放《通告》,倡導學生家長自覺抵制違禁燃放煙花爆竹行為,並做好所屬學校的禁放安全工作。

(八)市生態環境局滄縣分局:負責加強縣域內的環境監測,進行對比評估,及時向有關部門提供環境監測數據,並向社會通報污染數據情況。

(九)縣民政局:負責加大對殯葬移風異俗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宣傳工作。

(十)縣交通局:負責加強對路面貨運車輛的檢查,發現有非法運輸煙花爆竹行為的,及時向公安部門通報;做好對禁放區域內汽車運輸公司禁放宣傳工作,發現非法燃放線索及時通報公安機關處理。

(十一)各鄉鎮、滄東經濟開發區、高鐵經濟籌建處: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全面負責本轄區巡查管控工作,統籌安排巡控力量,深入轄區機關單位辦公場所、文物保護單位、公共文化設施、交通樞紐、易燃易爆、重要設施、醫療機構、養老機構、幼兒園、學校、福利院、殯儀館、重點防火區、人員密集場所及陵園墓地等重點區域,開展不間斷的巡邏防控工作;組織協調各方面力量開展煙花爆竹雙禁宣傳工作,廣泛張貼和循環播放禁放《通告》,並在上述重點區域設置禁止燃放煙花爆竹警示標識,做好安全提示防範工作,教育引導羣眾嚴格遵守煙花爆竹雙禁規定;發現、勸阻非法銷售、燃放、儲存、運輸煙花爆竹行為,對不聽勸阻的,及時收集固定證據資料,並向公安、應急、城管等部門通報,由職能部門對其進行查處。

四、組織領導

為確保《滄縣20xx年煙花爆竹禁售禁放工作實施方案》順利實施,縣政府成立專項領導小組,統籌負責煙花爆竹禁售禁放的組織調度、考評通報和督導檢查等工作。小組由副縣長、縣公安局局長趙邯川同志任組長,縣政府辦副主任、縣公安局、縣應急管理局負責同志任副組長,縣委宣傳部、縣應急局、縣教育局、縣民政局、縣城管局、縣住建局、縣交通局等有關單位及各鄉鎮負責同志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公安局,縣公安局副局長沙振明同志任辦公室主任(附件1)。各鄉鎮也要建立相應組織,切實加強對此項工作的組織領導,確保各項工作落到實處。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加強組織領導。

(二)細化工作方案,明確職責任務。各鄉鎮、各部門要按照《滄縣20xx年煙花爆竹禁售禁放工作實施方案》明確的職責任務,緊密結合工作實際,制定完善本地本部門工作方案,進一步細化分解任務,將工作職責逐一落實到基層單位和組織,做到定崗、定人、定位、定責,確保事事有人抓、有人管。要建立領導分包責任制,縣直部門要分包鄉鎮(附件2)、鄉鎮領導要分包村莊,一級抓一級,逐級抓落實。各鄉鎮要按照網格化管理要求,根據居民小區、村莊規模大小,重點線路長短等不同情況,科學設置守護崗點和巡邏路線,合理配置巡控力量,確保不留任何死角盲區,實現巡查工作全覆蓋。

(三)強化宣傳教育,營造濃厚氛圍。自即日起,要持續深入開展宣傳教育工作,再掀一輪宣傳高潮,務必實現家喻户曉,盡人皆知。要針對即將來臨的`春節,進一步提高宣傳層次,增強宣傳針對性,靈活方式方法,採取羣眾易於接受的方式,推出有針對性的宣傳產品。要做好正反兩方面的宣傳,選好角度和素材,深入宣傳燃放煙花爆竹的社會危害性,講清非法燃放的法律後果。各部門及鄉鎮查處非法銷售、燃放、儲存、運輸煙花爆竹案件後,要及時通過新聞媒體公開曝光,增強警示和震懾效果。

(四)密切協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煙花爆竹雙禁工作點多面廣線長,涉及的部門多,參戰人員多。各鄉鎮要切實擔負起主體責任,全面做好本轄區煙花爆竹雙禁工作的指揮調度、組織協調等工作。按照縣委、縣政府的統籌安排,公安部門要充分發揮職能作用,主動靠前,認真履職,發揮打擊的尖刀作用。應急部門要做好煙花爆竹的禁售工作,加大對違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的行政處罰力度。其他部門也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紮實做好本職工作。要牢固樹立“一盤棋”思想,切實加強協調配合,健全完善信息共享、線索移交、聯合執法等工作機制,確保各環節緊密銜接,形成整體工作合力。

(五)加大責任追究,推動工作落實。工作中,凡出現空崗漏崗脱崗問題的,要進行通報批評;因不認真履職盡責,巡查管控不到位導致發生非法銷售、燃放煙花爆竹行為的,要一律進行責任倒查,並嚴格按照有關規定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六)加強信息報送,及時反饋情況。為確保各項工作有序開展,各鄉鎮、各部門要嚴格遵守值班規定,密切掌握本地本部門工作開展情況,明確專人具體負責,及時向縣專項辦反饋情況,堅決杜絕遲報、漏報、隱瞞不報等問題發生。

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方案7

根據《關於印發xx區城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xx政辦函[20xx]xx號)文件精神,結合我區教育工作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為了防範煙花爆竹安全事故,增強全市教師、學生及家長的安全意識,中心城區各學校要通過組織動員、宣傳教育等措施,充分認識開展禁燃工作“進校園”的重大意義,引導廣大師生自覺參與禁燃行動,實現“教育一個學生,帶動一個家庭,影響整個社會”的目標,助推全區禁燃工作上新台階。

二、組織領導

為切實加強領導,確保工作落實,成立禁燃工作“進校園”活動領導小組,其組成人員如下:

顧問: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xx兼任。各學校也要結合實際成立相應領導機構,制定實施方案,落實工作責任,確保活動取得實實在在的`成效。

三、工作步驟

第一階段全面宣傳發動(20xx年12月1日至20xx年元月20)

重點是抓好“四個一”活動,即:

1、一堂課:安排一堂課,授課內容以禁放煙花爆竹、共創文明城市等為主,並組織學生觀看燃放煙花爆竹帶來傷害的圖片、視頻,加強學生的環保和衞生教育,幫助學生樹立衞生文明觀念、環保意識。

2、一封家信:開展以“拒鞭炮、講文明、愛衞生”為主題的“給家長的一封信”徵文比賽,各學校要積極開展活動,選送優秀徵文5篇參加區級評獎,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分別獎勵500元、400元、300元,優秀文章在《新xx》報上刊登。

3、充分發揮校園宣傳平台辦好一期“禁燃”黑板報,利用校園廣播、電視、大屏幕、校園網站等形式對師生開展宣傳教育。各學校要懸掛“禁燃”宣傳標語、宣傳橫幅。

4、一次演講比賽:開展“拒絕燃放煙花爆竹從我做起”演講比賽,各學校要積極開展活動,選拔1名優秀選手參加區級演講,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分別獎勵500元、400元、300元。

5、一份倡議書:中心城區各學校做到每位學生髮放一份倡議書,並要求家長在家作本上簽名承諾春節期間不在禁燃區內燃放煙花爆竹。

第二階段:重點整治(20xx年元月20日至2月20日)

確保教育系統幹部職工、學校教職工、學生在春節放假期間不發生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並積極協助職能部門對學校學生、教職工及其家屬在禁鞭區燃放煙花爆竹的違規行為依法進行查處。

四、工作要求

1、統一認識。教育部門和各學校要高度統一思想,要充分認識“禁燃”工作是為創建國家文明城市和保護人居環境的重要內容,保障羣眾生命財產安全有效途徑,是全市人民期盼解決的重要工作,必須抓緊抓好抓實。

2、明確任務。教育部門和各學校要成立“禁燃”工作領導小組,一把手任組長,下設專班具體負責“禁燃”的宣傳、督導工作,並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制訂工作方案。

3、明確獎懲。“禁燃”工作納入安全工作考核重要內容,對工作力度欠缺、工作進度滯後、違反“禁燃”規定被查實的學校(單位)和相關責任人進行通報批評,取消年度評優評先資格,情節嚴重者還將給予學校主要負責人紀律處分。

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方案8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和縣委、縣政府一系列部署要求,堅定不移走生態優先、綠色發展之路,切實抓好污染防治和生態建設,努力創造天更藍、山更綠、水更清的良好生態環境,加快建設品質為先、宜居宜業新古城提供堅強保障。

二、組織機構

縣政府成立正定縣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集中攻堅專項行動領導小組,副縣長、公安局長黃福成任組長,縣政府辦公室相關領導和縣公安局分管領導任副組長,生態環境、應急管理、供銷、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行政審批、交通運輸、民政、教育、宣傳、文化廣電和旅遊等職能部門分管領導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縣公安局治安大隊,副局長王建朝兼任辦公室主任。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成立相應的組織機構,按照職責分工嚴格落實相關工作。

三、任務目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河北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組織發動各級各部門全面宣傳禁放通告,教育引導廣大羣眾自覺遵守,實現家喻户曉、人人皆知;嚴管嚴控嚴查非法生產、經營、銷售、儲存、運輸、燃放煙花爆竹行為,有效改善大氣環境質量,堅決防止發生因非法燃放煙花爆竹導致大氣污染指數迅速上升的情況,全力保障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安全。

四、工作步驟

(一)集中宣傳階段(2022年1月14日至2022年1月20日)

各級各部門要組織協調各方面力量,全方位、多層次、立體化開展《石家莊市人民政府關於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宣傳,動員引導廣大羣眾理解、配合、支持和自覺遵守禁放煙花爆竹有關規定,最大限度擴大覆蓋面,實現家喻户曉、人盡皆知。

(二)集中整治階段(2022年1月21日至2022年3月15日)

在集中宣傳階段的基礎上,繼續保持宣傳工作力度不減,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廣泛發動社會力量,組織開展全區域、滾動式的巡邏查控,嚴厲打擊查處非法生產、經營、銷售、儲存、運輸、燃放煙花爆竹行為,適時依法公開曝光典型案例。

(三)總結固化階段(2022年3月16日至2022年3月31日)

認真總結專項行動中取得的實踐經驗,進一步固化經驗做法,細化工作措施,壓實工作責任,繼續做好常態化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

五、任務分工

(一)各級各部門任務分工

1.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負有禁放煙花爆竹工作的主體責任,要全面紮實組織開展動員部署、宣傳引導、巡邏查控、打擊查處等各項工作。一是周密部署。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主要負責同志要親自組織禁放工作,研究制定具體工作方案,並召開動員部署會進行全面部署。專項行動期間,每月召開專題會議,調度禁放工作進展。二是廣泛宣傳。2022年1月20日前,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和文廣旅等相關政府職能部門採取媒體播發、平台發佈、“大喇叭”廣播、入户發放《告知書》(附件2)等宣傳方式,迅速掀起宣傳禁放煙花爆竹規定的新高潮。三是強化巡查。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生態環境、公安、應急管理、供銷、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等職能部門,在元旦、春節、冬奧會等重要時間節點,全面深入、紮實有效的開展禁放煙花爆竹巡邏查控工作。

2.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要組織轄區內的基層組織、物業公司、企事業單位安保力量、樓、院長、積極分子等深入紮實做好教育引導、巡邏查控等各項工作。一是積極引導。2022年1月20日前,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要組織工作人員,印製禁放煙花爆竹通告,走街入户,進社區、企業、機關、學校、沿街門市廣泛發放,教育引導廣大羣眾改變傳統觀念,文明歡度春節和辦理婚喪嫁娶、開業慶典等活動。2022年1月15日前,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要與轄區內的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等逐一簽訂煙花爆竹安全管理責任書,明確各單位主要負責同志為本單位煙花爆竹安全管理責任人,落實單位禁放工作主體責任,堅決杜絕單位及工作人員參與非法生產、經營、銷售、儲存、運輸、燃放煙花爆竹。二是全面巡查。元旦、春節、冬奧會等重要時間節點,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要組織黨員幹部、工作人員和廣大基層力量,在轄區內全面開展不間斷的禁放巡查工作,及時勸阻欲非法燃放煙花爆竹人員,發現非法生產、銷售、儲存、運輸、燃放煙花爆竹行為立即通報公安部門。三是定期調度。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要每半月召開一次專題會議,研究總結禁放工作中的.問題不足,研究部署下步有針對性的工作。

(二)各職能部門任務分工

1.生態環境局:一是要實時監測大氣污染指數,及時向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通報重污染天氣預警。二是要對因非法燃放煙花爆竹導致大氣污染指數迅速上升的情況,及時通報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查處。三是每天要通過視頻監控系統,實時發現非法燃放行為,並及時通報公安、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部門進行查處。

2.公安局:一是要積極組織開展涉爆安全隱患大排查,重點對原煙花爆竹批發公司和銷售點儲存倉庫、原煙花爆竹從業人員住所、土產門市、殯葬用品門市、婚慶公司、小超市、小賣部等易滋生非法銷售、儲存煙花爆竹重點區域進行排查收繳,同時積極動員羣眾上交私存的煙花爆竹。二是要在縣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派出足夠警力,尤其是春節、冬奧會等重要時間節點要不間斷的開展巡邏查控,及時發現查處非法燃放煙花爆竹行為。三是要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嚴厲打擊查處非法生產、經營、銷售、儲存、運輸、燃放煙花爆竹行為。

3.應急管理局:負責煙花爆竹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按照職責分工,應急管理局發現非法經營、生產、銷售、儲存、運輸煙花爆竹行為及時通報公安局,由公安局依法嚴厲打擊。

4.供銷聯社:搜排清查供銷社系統內原煙花爆竹批發公司和銷售點儲存庫存,教育監督職工不參與非法生產、經營、銷售、儲存、運輸、燃放煙花爆竹活動。

5.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協調轄區企事業單位、商場超市、沿街商鋪、醫院銀行、娛樂場所等單位,使用LED屏常態滾動播放禁放通告。

6.行政審批局:向新辦理工商營業執照的企業、個體工商户等逐一發放禁放規定,明確告知其不得因辦理開業慶典燃放煙花爆竹,同時要建立詳細的工作台賬,並由辦理人員簽字確認。

7.交通運輸局:協調長途客運車、出租車利用車載電視、LED屏滾動播放市政府禁放通告、法律責任和宣傳口號。督促道路運輸企業、長途汽車站加強安全檢查。

8.民政局:指導陵園、紀念堂工作人員在祭祀日勸阻祭祀人員文明祭祀,嚴禁燃放煙花爆竹,指導婚姻登記機關和殯葬服務機構向辦理結婚登記和喪葬手續的羣眾發放禁放通告,明確告知其不得因辦理婚喪嫁娶儀式非法燃放煙花爆竹,同時要建立工作台賬。

9.教育局:組織協調全縣各大中專院校、中國小校,幼兒園利用微信羣髮禁放通告的方式向每名學生宣傳禁放規定,使其瞭解熟悉具體禁放內容,同時最大限度獲取家長的理解和支持。

10.宣傳部門:要通過電視台、電台、報紙、網站、微博、微信等新聞媒體,廣泛宣傳全時段禁放的意義、燃放的危害和有關法律責任,積極引導廣大羣眾移風易俗,文明過節、文明辦理紅白事等事宜。適時公佈有關部門提供的查處非法生產、銷售、儲存、運輸、燃放煙花爆竹的典型案例。

11.文廣旅局:組織文物保護單位、星級賓館、旅遊景區等場所設置明顯的禁放標識,開展禁放宣傳和管控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

煙花爆竹禁放工作是市委、市政府的重大決策部署,是我市精神文明建設和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內容。全縣各級各部門要進一步統一思想,增強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切實加強對禁放工作的組織領導,全力推進工作開展。

(二)深入宣傳

宣傳工作要貫穿專項行動始終,要以“全域禁放、禁放意義、燃放危害、文明過節、文明辦理紅白事”等內容為重點,通過電視、廣播、網絡、手機短信、社區宣傳欄、街區廣告位、入户宣傳、小手拉大手等途徑進行全方位宣傳,教育引導廣大羣眾轉變觀念、移風易俗,遵守有關規定,主動上交剩餘煙花爆竹。同時,要公佈舉報獎勵辦法及舉報電話,鼓勵廣大羣眾舉報煙花爆竹違法犯罪線索。

(三)強化配合

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嚴格落實禁放工作的主體責任和屬地責任,協調各職能部門和基層單位,全力開展專項行動,嚴格落實工作要求,形成整體工作合力,推動禁放工作紮實有效開展。

(四)嚴厲打擊

應急管理、公安、綜合執法、交通運輸等部門開展聯合排查、聯動執法。對各類違法犯罪行為,依法從重從快處理;對非法燃放的按照政府禁令予以拘留;對查處的典型案例,公開曝光,形成打擊一個、震懾一片、警醒一方的效果。

(五)全程督導

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切實加強專項行動的監督檢查,堅持全鏈條、全環節、全過程監督,對沒有落實方案工作內容、時間節點、頻次頻率的單位,視情追究相關責任領導和人員責任。

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方案9

為進一步改善空氣質量,加強煙花爆竹燃放的安全管理,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財產安全,根據《關於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試行)》(海政字〔20xx〕138號)結合我區實際情況,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20xx年我區印發《關於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試行)》(海政字〔20xx〕138號),文件要求禁燃區域全年、全時段內,任何單位、個人都不得燃放各類煙花爆竹。為嚴格落實文件要求,按照“統一領導,屬地管理,廣泛動員,羣眾參與”的原則,加強宣傳教育,強化源頭治理,加大管控力度,從而實現全區禁燃禁放,營造寧靜、舒適、宜居的生態環境。

二、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xx

副組長:xx

成員由區委宣傳部、區公安分局、區應急管理局、市場監督管理局、區城市綜合執法局、區交通運輸局、區工業和信息化局、區財政局、區生態環境分局、區文化旅遊體育局、區教科局、區民政局、區住建局、區融媒體中心、哈克鎮、奮鬥鎮、建設辦、勝利辦、正陽辦、靠山辦、健康辦、呼倫辦、東山辦負責同志擔任。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公安分局、應急局,共同負責日常工作。

三、職責分工

(一)公安分局:負責牽頭組織開展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及時組織其他成員單位開展工作協商、督導檢查等活動。及時發現各個行業場所違反規定燃放燃化爆竹及相關措施落實不到位的問題,通報行業主管部門。定期編髮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專報,報送區主要領導及相關責任單位。開展煙花爆竹公共安全管理,明確違規燃放法律責任、舉報方式和獎勵等事項,以轄區派出所為單位組織片警同社區人員進行日常巡查,發現問題或接到羣眾舉報後,依法查處違法違規燃放行為;查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違法行為;建立非法運輸、違法燃放舉報反饋制度,對相關投訴舉報,及時登記查處,對查證屬實的給予獎勵;對賓館、酒店、物業服務企業等單位,未及時勸阻、舉報責任範圍內違規燃放行為的,依法予以處罰;會同宣傳部門做好禁燃禁放宣傳。

(二)區應急管理局:依法做好全區範圍內的煙花爆竹經營企業安全生產監督等工作;煙花爆竹非禁燃區域的許可審批工作,積極參與聯合執法,嚴厲打擊禁燃區無證銷售煙花爆竹違法行為和非禁燃區域有證違規銷售煙花爆竹的違法違規行為;建立違法經營、銷售舉報反饋制度,對相關舉報及時登記,查處,對查證屬實的給予獎勵。

(三)區委宣傳部:配合職能部門開展煙花爆竹禁燃禁放的宣傳工作,引導羣眾自覺遵守禁燃禁放規定。

(四)區教科局:負責加強全區各學校學生的宣傳教育,通過“小手拉大手”活動,提醒家長自覺抵制違禁燃放煙花爆竹行為。

(五)區工信局:負責做好除星級外的賓館、酒店等在婚禮、慶典時煙花爆竹禁放的宣傳教育和監管,協助相關部門查處違法經營、銷售、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

(六)區民政局:負責教育引導新婚對象移風易俗,簽訂禁燃禁放承諾書,在舉辦婚禮時不燃放傳統煙花爆竹:將領證人員信息,按照屬地管理原則,書面通知所在鎮辦,便於各鎮辦提前介入,做好禁燃工作。

(七)區財政局:負責禁燃禁放工作經費保障和舉報獎勵資金的落實。

(八)生態環境分局:負責煙花爆竹燃放空氣污染監控、數據統計分析等工作,為區委、政府的.決策提供依據,參與禁燃工作督促檢查。

(九)區住建局:積極配合開展禁燃禁放宣傳,指導監督建設施工單位做好禁燃禁放工作,禁止施工單位在開復工和封頂時燃放煙花爆竹。積極協同公安、應急管理等有關部門開展聯合執法;接受違法燃放相關投訴舉報,及時移送違法線索。並督促各物業公司做好服務對象的禁燃禁放宣傳和違規燃放勸阻、舉報工作。

(十)區交通局:負責對危險品運輸車輛的安全檢查,做好對危險品運輸單位的宣傳和監督;加強對車站、公交車輛的監管工作,嚴禁攜帶煙花爆竹進站上車;發現非法運輸煙花爆竹等行為時,及時移交公安機關;積極參與聯合執法,配合公安部門依法查處非法運輸煙花爆竹行為。

(十一)區市場監管局:積極參與聯合執法,互通監管執法信息,及時移交非法儲存、銷售煙花爆竹案件線索。加強市場流通領域煙花爆竹的監督檢查,依法查處無證照經營行為。

(十二)區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負責城區內街頭、路邊違規擺放售賣煙花爆竹和燃放行為的勸阻和協助公安機關查處取證,協助市場監管部門查處無證經營行為,並配合有關部門依法處理其他相關違法行為。

(十三)區文化旅遊體育局:負責做好星級賓館、酒店、旅遊景區煙花爆竹禁燃禁放的宣傳教育和監管,協助相關部門查處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

(十四)區融媒體中心:負責做好煙花爆竹禁燃宣傳工作,強化正面引導;組織、協調新聞媒體對禁燃工作部署以及各單位工作開展情況進行報道,對違規銷售、燃放煙花爆竹行為進行曝光。

(十五)各鎮辦:負責落實好“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的屬地管理責任,以社區為單位開展網格化管理,組織專職網格員在全區範圍內進行煙花爆竹禁放宣傳和日常監督,要在轄區內社區、企事業單位、工地、廣場、商超、賓館、車站等人員流動量大的地方發放《關於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倡議書》並設立舉報電話在接到舉報後立即上報轄區派出所,做到全方位、無死角、全覆蓋的宣傳提升羣眾禁燃意識和監督意識。並配合有關執法部門做好禁燃禁放相關工作。

四、工作任務

(一)強化宣傳動員。各有關部門、各鎮辦要利用電視、廣播、報刊及微博微信等媒體,在重要版面和時段刊播相關禁燃禁放等內容。要利用各類户外廣告設施(大型廣告牌、建築工地外牆、道路兩側廣告牌、居民小區宣傳牌、沿街LED顯示屏等),區交通局要在全區各路公交、出租車、汽車站、候車室等公共交通工具及場所做好禁燃禁放宣傳工作。要通過媒體及時發佈禁燃禁放公告。(責任單位:區交通局、環保局、宣傳部、應急局、工信局、教科局、文化旅遊體育局、住建局、工信局、市場監管局、各鎮辦)

(二)強化源頭管控

1、各相關單位要切實加強煙花爆竹的源頭管控工作,嚴格辦理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並加以宣傳,組織公安、市場監管、工信、交通以及各鎮辦,嚴厲打擊非法批發零售煙花爆竹的經營活動。(牽頭單位:區應急局。責任單位:區市場監管局、公安分局、工信局、文化旅遊體育局、城市綜合執法局、各鎮辦)

2、各相關單位要加大對賓館、酒店的宣傳力度,督促提供婚喪喜慶服務的酒店、賓館等經營者在承辦婚喪喜慶等活動前,要事先向接受服務的單位和個人書面告知禁燃禁放煙花爆竹的相關規定,及時勸阻不燃放煙花爆竹,對不聽勸阻的,及時向公安部門報告;酒店、賓館等經營者未履行勸阻、告知義務,造成違規燃放事實的,公安機關要依法對相關經營單位進行處理;同時,酒店、賓館等經營者對其市容環境衞生責任區域內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也要予以勸阻,對不聽勸阻的,及時向公安部門報告。(牽頭單位:區工信局、文化旅遊體育局。責任單位:公安分局、區城市綜合執法局、市場監管局、應急局)

(三)加大整治力度。各相關單位、各鎮辦要全面加強社會面清查行動的組織部署,組織人員認真排查酒店、賓館、飯店、居民小區、沿街商鋪、婚慶禮儀等區域單位,及時掌握婚喪嫁娶、宴席預訂、裝修開業等相關信息,紮實做好敏感區域宣傳告知工作,突出重點時段、重點地區、重點場所,落實巡查執法力量,加強巡查盯防,積極對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進行制止,對不聽勸阻、無理取鬧的及時報告公安部門處理。(責任單位:公安分局、區應急局、工信局、文化旅遊體育局、城市綜合執法局、市場監管局、各鎮辦)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各有關部門、各鎮辦要充分認識禁燃禁放工作對改善大氣環境、減少安全事故、倡導文明新風的重要意義。主要領導要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切實落實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主體責任,精心安排部署,明確工作任務,採取強有力措施,狠抓工作落實,務求取得實效。

(二)認真履職,強化管控。各有關部門、各鎮辦要根據本方案,對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進行專題安排部署,明確工作職責和整治重點,做好禁燃禁放工作的組織管理、協調聯動、宣傳發動等各項工作,確保組織領導、工作措施、工作人員、工作經費落實到位,切實把禁燃禁放工作落到實處。

(三)暢通信息,強化協調。各有關部門、各鎮辦要加強禁燃禁放工作的情況收集,對重要輿情、重點信息、重大事件要及時報送,需要協調處置的,要及時上報反饋,積極穩妥處置本轄區、本部門禁燃禁放工作。

(四)嚴格責任,加強督查。各有關部門、各鎮辦主要領導是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是直接責任人,要加強教育動員,層層分解任務,責任落實到人。區政府督查室要加強督導檢查,對措施不力、違規燃放行為多發、查處不到位的要嚴肅問責;對因屬地責任和監管責任履職不到位,導致煙花爆竹違規燃放、造成負面影響的,要進行責任追究。

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方案10

為創建安寧和諧的灣塘,為貫徹落實《龍山縣教育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實施方案》,切實履行學校監管職責,認真做好我校師生燃放煙花爆竹教育宣傳工作,按照相關上級文件精神的要求,緊密圍繞“確保安全”這個核心,以實現“確保禁放點安全,不因燃放煙花爆竹引發重特大事故”為目標,既滿足廣大師生員工歡慶燃放煙花爆竹的需求,又維護不燃放人的正當權益,紮實開展工作,營造歡慶、祥和的氛圍。結合本校實際,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職責與目標

在學校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領導小組的指導下,督促指導學校嚴格落實各項管控措施,實現安全穩定。

㈠、工作職責

1、落實學校禁放點看護工作。

明確責任:既要堅決確保禁放點沒有儲存、燃放煙花爆竹,又要確保禁放點周邊燃放的煙花爆竹不對禁放點的安全構成威脅。

2、落實師生安全燃放煙花爆竹的宣傳教育和管理。增強師生安全燃放的意識,掌握必要的自護自救方法,做到文明、安全燃放煙花爆竹。

㈡、工作目標

努力實現“四個確保”。即:確保全體師生知曉“禁改限”有關規定;確保校園內不出現違規燃放;確保校園內不發生生產、銷售、儲存行為;確保全體師生不發生因違規燃放致傷、致殘的重大事故。

二、工作安排與措施

㈠、做好禁放點管理,明確“八個責任”,落實責任制,保證禁放點安全。

責任單位:

責任領導:

責任部門:後勤、德育、工會、班主任

責任力量:教師班主任學生班幹部

責任時間:4月起

責任崗位:學校及周邊

責任措施:制定管理方案、應急預案、師生集中教育、出台禁燃期間值班人員

在禁放點看護時段內,本校要堅決落實“六項工作”,加強對禁放點的看護:

一是在學校的禁放標識。

二是嚴格值班制度,加強巡邏檢查,做好應急準備。

三是搞好消防設施,組織消防滅火演練,要在發現火情的`第一時間進行撲救、控制。

四是要剷除單位內部及周邊的雜草,消除枯葉和可燃物,澆濕綠化帶,進行阻燃處理。

五是與周邊的社區燃放自治組織建立協作配合機制,制定應急預案,組織人員勸阻羣眾,不要在禁放點安全距離內燃放。

六是要及時清理禁放點周邊煙花爆竹殘屑,防止引發火情。

㈡、做好宣傳教育工作,提高師生安全燃放意識。充分利用校內廣播、等宣傳手段和召開專題工作會、校會、班會等各種形式開展宣傳教育活動,使廣大師生員工認識到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煙花爆竹不僅是為了保護自己的人身安全,更是為了保障他人的人身安全和公共安全,形成一種自覺行為。

第一階段:4.16--4.30宣傳發動,師生教育

第二階段:5.1—11年1.25對出現的違規行為依法查處

第三階段:11年1.26—1.31督查考核

保障做到“四個知曉”:

一是知曉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區域。文物保護單位、歷史文化保護街區和保護類建築物;車站、機場及公共交通路口;重要軍事設施;幼兒園、託兒所、醫院、敬老院、療養院等場所;油氣灌站等易燃、易爆危險場所和其他重點消防單位;高壓線、山林、苗圃等重點防火區;市政府確定、公佈的其他地點和區域。其周邊100米範圍內嚴禁燃放煙花爆竹;

二是知曉燃放煙花爆竹的時間。具體為:每年臘月二十七至正月八年級、重大慶典活動需有縣人民政府通告的時間外,其餘時間一律禁放時間;

三是知曉煙花爆竹的正確燃放。並自覺到具有銷售許可證的商業網點購買合格的煙花爆竹;

四是知曉撥打“120xx“119”、“110”等求助報警電話時正確的敍述方法,一旦在燃放煙花爆竹時發生人身傷害事故和火災,能得到及時救援。

三、工作要求

㈠、統一認識,加強領導,充分認識加強安全燃放煙花爆竹教育管理工作重要性

㈡、加強教育,做好宣傳,切實增強師生員工自覺遵守《煙花爆竹安全管理規定》和《縣人民政府關於在縣城區和城鄉重點場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知》的意識

㈢、明確要求,強化責任,確保校園安全管理各項工作落到實處

四、責任追究

對因工作不落實造成安全責任事故的,將按照《煙花爆竹安全管理規定》有關規定,依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五、組織領導

灣塘中心安全燃放煙花爆竹工作,由校長楊勝清同志全面負責;由主管工會主席吳生華同志負責組織實施,各班班主任和所有教師具體負責。

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方案11

為全面貫徹落實全區和我市生態環境保護大會精神,推動全社會形成綠色生活方式,堅決打贏藍天保衞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及《自治區人民政府關於加強煙花爆竹禁燃限放管控工作的通知》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落實《梧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在規定範圍內嚴禁銷售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加強宣傳引導,強化巡查執法,嚴格依法管控煙花爆竹燃放銷售,徹底扭轉禁燃區內煙花爆竹燃放、銷售管理寬、鬆、軟的局面,推進環境空氣質量改善,全力杜絕因燃放煙花爆竹引發的安全事故。

二、組織保障

因機構改革及人員崗位變動,現對市煙花爆竹禁燃禁售工作領導小組成員進行調整。調整名單如下:

組長:陳文副市長

黃振華副市長、市公安局局長

副組長:賢兆華市政府辦公室副主任

黎光市應急局局長

高羣明生態環境局局長

吳冰市公安局副局長

成員:唐志堅市委宣傳部副部長

黃健市教育局副局長

廖克平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副局長

羅小杰市公安局治安、森林(合署)負責人

韋偉傳市民政局副局長

劉志偉市自然資源局副局長

鄧海生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副局長

黃國強市交通運輸局副局長

黃立寧市水利局副局長

陸芳華市文廣體旅局副局長

莫光波市衞生健康局副局長

劉源市應急局副局長

李海波市市場監管局副局長

賴澤才市林業局副局長

樑戰陽市城市管理監督局副局長

盧國紹生態環境局副局長

古詠東市工業園區管理中心副主任

劉科岑溪市氣象局副局長

趙善斌梧州銀保監分局岑溪監管組副組長

各鎮鎮長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隊),辦公室主任由羅小杰同志兼任,成員由市公安局、市應急局、市市場監管局、生態環境局等部門根據工作需要抽調。辦公室要及時向組長、副組長彙報工作進展情況,並向各成員單位通報。

三、工作措施及任務分工

(一)強化任務落實,確保宣傳到位

各鎮、各部門要對本單位全體幹部職工及職能範圍內的管理服務對象進行宣傳教育,要求幹部職工帶頭遵守煙花爆竹禁燃禁售規定。

1.市委宣傳部

統一組織協調各職能部門、城區充分利用市區內宣傳欄、廣播電視、報紙、網站、標語、宣傳欄、大型LED屏、微信公眾號等載體廣泛開展煙花爆竹禁燃禁售宣傳教育,向廣大羣眾宣傳“依法、安全、環保”的新理念。

2.市公安局

負責對在禁燃區燃放煙花爆竹的違法行為進行查處並通報,對旅宿業進行煙花爆竹禁燃禁售宣傳。

3.市應急局

嚴格對煙花爆竹生產、批發企業進行監管,指導城區做好規劃布點,嚴禁在禁燃禁售區佈設煙花爆竹批發場所、零售網點,加強禁燃禁售宣傳。

4.生態環境局、岑溪市氣象局

負責環境空氣質量監測和氣象條件監測,加強部門會商、預警預報,春節期間及時進行數據收集、分析、上報,做出評估,並及時將有關情況通報相關部門;對大氣污染治理及煙花爆竹禁燃禁售進行相關的法律法規宣傳。

5.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負責對工業企業單位進行煙花爆竹禁燃禁售宣傳告知,重大節日活動期間(特別是春節)利用手機短信對廣大市民進行宣傳。

6.市教育局

負責組織對學校師生的宣傳教育,採取發放“致學生家長的一封信”等各種形式進行宣傳,通過“小手拉大手”的活動倡導環境保護新風尚。

7.市民政局

負責做好結婚登記人員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宣傳工作,發放“致新婚夫婦的一封信”;做好喪葬人員家屬的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宣傳工作,發放“市民倡議書”;積極宣傳倡導文明祭掃。

8.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自然資源局、市水利局

加強對各自監管的工程項目人員禁燃禁售宣傳工作,及時制止、舉報、報告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並協助公安機關對違規行為進行查處。

9.市交通運輸局

組織對管轄的`工程項目、客貨運車輛駕駛員進行法律法規宣傳,利用微信、標語、宣傳欄、公交車站牌、公共交通工具閃燈標語等形式加強宣傳,杜絕非法運輸煙花爆竹進入我市。

10.市文廣體旅局

負責組織利用廣播、電視進行禁燃禁售煙花爆竹宣傳。

11.市衞生健康局

負責統計因燃放煙花爆竹致人員傷亡情況,向市民廣泛宣傳燃放煙花爆竹造成的危害和影響;做好各級醫院、診所等單位、企業禁燃禁售宣傳工作。

12.市市場監管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按各自職責負責全市餐飲企業、旅宿業、商場、個體工商户、各大農貿市場及周邊商販的宣傳,向業主發放“關於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告知書”。

13.市城市管理監督局

根據職責利用市區內燈箱、LED屏等開展煙花爆竹禁燃禁售的宣傳;依法查處燃放煙花爆竹影響環境衞生、毀壞城市綠化和市政設施等行為;對佔道經營攤點進行清理。

14.梧州銀保監分局岑溪監管組

負責組織對銀行、金融行業機構進行禁燃禁售宣傳告知。

15.市林業局

負責組織對林區進行煙花爆竹禁燃禁售宣傳告知。對涉林違法行為進行查處並通報。

16.各鎮人民政府

負責對各鎮區服務對象開展煙花爆竹禁燃禁售宣傳,組織對各村(社區)、住宅小區、幼兒園等居民集中區域以及商鋪等服務區域,利用廣播、微信羣、抖音、廣告、標語、文體演出等形式進行宣傳,做到全覆蓋。

17.市工業園區管理中心

負責對幹部職工及園區內企業、單位開展煙花爆竹禁燃禁售宣傳告知,在園區內全方位進行煙花爆竹禁燃禁售宣傳,及時制止、舉報、報告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並協助公安機關對違規行為進行查處。

(二)突出重點,嚴防非法煙花爆竹流入我市

安全監管部門嚴格對煙花爆竹生產、批發企業和零售點管理,指導城區做好規劃布點,嚴禁在禁燃禁售區佈設煙花爆竹批發場所、零售網點。對從事零售煙花爆竹經營者的銷售非法生產、經營的煙花爆竹行為,根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第三十八條給予處罰。

各鎮人民政府牽頭,公安、應急、市場監管、城市管理監督、交通運輸等部門抽調人員配合組成聯合執法組,在重大節日、污染天氣預警期間,加強道路巡查,防止不法分子非法運輸煙花爆竹進入我市。加強市場、街道、商店、公共場所巡查,嚴防違規銷售、批發、儲存煙花爆竹的行為。

(三)強化執法監管,嚴管煙花爆竹違規燃放

公安機關負責查處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加大對違規燃放的處罰力度,發現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個人和單位,根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第四十二條給予處罰。對違規燃放,不聽勸阻,阻礙執法的行為,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法》處罰,並在媒體曝光。

各鎮組織力量加強禁燃禁售區域的日常檢查巡邏,防止居民羣眾非法銷售、違規燃放煙花爆竹。一經發現,及時制止、收繳,並進行曝光。不聽勸阻的,及時移交應急、市場監管、公安等主管部門給予相應處罰。黨員幹部、職工違反規定在禁燃禁售區燃放、銷售煙花爆竹的行為,一律通報單位並報市紀委監委按規定處理。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抓好落實。做好煙花爆竹禁燃禁售工作,是我市改善環境空氣質量、減少安全事故、倡導文明新風的一項重要舉措,岑城鎮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門、工業園區管理中心及各有關企事業單位要高度重視,加強組織領導,積極採取措施,春節前後進行全方位宣傳,確保取得實效。

(二)部門聯動,鞏固成果。各鎮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門、工業園區管理中心、各有關企事業單位要注意將收集的相關圖像、視頻等資料進行系統整理;要主動加強與新聞媒體的溝通聯繫,全方位宣傳,營造濃厚的社會氛圍。

(三)加強信息報送。各鎮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門、工業園區管理中心要加強信息報送,每年農曆正月初八、正月三十日前向領導小組辦公室(電話:xxx;電子郵箱:xxx)報送落實本方案情況。此外,每半年向領導小組辦公室報送一次工作情況。

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方案12

一、禁止燃放區域及時段

(一)嘉積主城區全年禁止銷售、燃放所有品種的煙花爆竹。

(二)嘉積鎮、塔洋鎮、萬泉鎮行政管轄區域(附:瓊海市20xx年春節元宵期間煙花爆竹禁放區域圖)。春節、元宵期間(20xx年1月21日至2月6日,農曆十二月三十至正月十六期間),在禁放區域內禁止銷售、燃放所有品種的煙花爆竹。

二、在禁止燃放區域外,以下場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一)黨政機關辦公區、醫院、學校、公園、商場、影劇院、文物保護單位、大型文化體育場所、檔案館、集貿市場等公共場所,博鰲樂城國際醫療旅遊先行區、博鰲亞洲論壇國際會議中心、博鰲機場、車站和碼頭等單位場所及其周圍50米內。

(二)加油站、液化氣站、生產儲存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工廠、倉庫及其周圍100米內。

(三)廣播電視台、電信、郵政、金融單位、電力、通訊線路附近及房屋走廊、樓道、屋頂、陽台。

(四)重要軍事區域。

(五)10層以上或高於24米的建築物安全距離25米範圍內。

(六)大型小區及周邊50米範圍內、實行物業管理的小區或高層建築,在物業公司劃定燃放區域以外。

(七)林地等重點防火區。

(八)市政府規定的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其它時間、地點。

三、在禁止燃放區域外,可燃放煙花爆竹的品種

在禁放區域外,可以燃放的品種為A、B、C、D四級。其中,A級是指由專業燃放人員在特定的室外空曠地點燃放、危險性很大的產品;B級是指由專業燃放人員在特定的室外空曠地點燃放、危險性較大的產品;C級是指適於室外開放空間燃放、危險性較小的產品;D級是指適於近距離燃放、危險性微小的產品。

四、焰火燃放規定

組織焰火晚會和大型燃放活動必須經公安機關審批核準並領取《焰火燃放許可證》。

五、燃放煙花爆竹的安全事項

在燃放區域內,社會各單位和個人燃放煙花爆竹的.,要做到:避免酒後燃放煙花爆竹;不得燃放非法、偽劣、超標煙花爆竹;不得向人羣、車輛、建築物拋擲點燃的煙花爆竹;不得在建築物內、屋頂、陽台燃放或者向外拋擲煙花爆竹;不得采取其它危害國家、集體和他人人身、財產安全的方式燃放煙花爆竹;十四周歲以下未成年人燃放煙花爆竹的,必須由監護人或者其它成年人陪同看護。

六、煙花爆竹燃放的管理與處罰

依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違反本通告規定,對未經許可舉辦焰火晚會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動的,由公安部門責令停止燃放,對責任單位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在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地點燃放煙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財產安全的方式燃放煙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門責令停止燃放,處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罰款,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七、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的相關部門

各鎮人民政府、彬村山華僑經濟區管委會、博鰲樂城國際醫療旅遊先行區管理局、市委宣傳部、市旅遊和文化廣電體育局、市生態環境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應急管理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綜合行政執法局等部門根據《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瓊海市開展大氣污染防治“六個嚴禁兩個推進”工作方案的通知》(海府辦〔20xx〕13號)、《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瓊海市20xx年度污染防治工作計劃的通知》(海府辦函〔20xx〕68號)文件要求,按照各自職責,依法做好煙花爆竹管理的相關工作,切實加強宣傳和監管,確保工作落實到位。

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方案13

為深入推進“治污降霾·保衞藍天”行動計劃,進一步加強大氣污染防治,不斷改善環境質量,根據《X區燃放煙花爆竹管理辦法(試行)》(X管發〔X〕1X號),結合區情實際,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鞏固完善年初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成果,按照“統一領導,屬地管理,部門監管,廣泛動員,羣眾參與”的原則,加強宣傳教育,強化源頭治理,加大管控力度,從X年1月18日起(除重大慶典活動外),在全區範圍內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銷售、儲存和燃放煙花爆竹,實現全域禁燃禁放,營造寧靜、舒適、宜居的生態環境。

二、組織機構

區委區政府成立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區委常委、常務副區長楊滿衞同志擔任,副組長由區委常委、區政府副區長Xxx,區委常委、區委宣傳部部長李永東同志和區政府黨組成員、區公安分局局長趙廣同志擔任,成員由區委宣傳部、團區委、區婦聯,區環保局、安監局、市政局、教育局、住建局、工信局、民政局、文體旅遊局、公安分局、工商分局和各鎮辦負責同志擔任。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區環保局,具體負責日常工作。

三、職責分工

(一)區委宣傳部:負責組織、指導電視台、報社、網站等媒體做好禁燃禁放宣傳工作,強化正面引導;組織、協調新聞媒體對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部署以及各單位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開展情況進行報道,對查處的違禁案例進行曝光。

(二)區公安分局:負責查處違規運輸、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參與審批重大慶典煙花爆竹燃放活動。

(三)區環保局:負責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總體規劃、協調等工作,依據環境保護總體要求,制定完善禁燃禁放工作方案,發佈禁燃禁放相關工作公告;根據示範區大氣污染監測預警應急響應機制提出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要求;負責協調X大學和X職業技術學院做好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

(四)區安監局:負責查處違法銷售煙花爆竹的行為,全面取締現有的煙花爆竹銷售網點;平穩有序做好煙花爆竹批發公司退出市場工作;並做好環保型電子鞭炮公共服務工作,採取政府購買服務方式,交由企業運營;做好政府購買環保型電子鞭炮公司服務業務和申請受理、審核等相關工作。

(五)區網信辦:組織協調移動、聯通、電信等相關單位,通過向羣眾發送短信等方式宣傳禁燃禁放工作要求,並做好網絡輿情監控和應對處置工作。

(六)新區工商分局、區工商分局:負責在個體工商户營業執照年審、換證時,取消煙花爆竹經營業務;教育引導企業、個體户在開業時不燃放煙花爆竹;積極配合區安監、公安等部門查處取締違法銷售經營煙花爆竹的行為。

(七)區交通局:負責對危險品運輸車輛的安全檢查,做好對危險品運輸單位的宣傳和監督;加強對車站、公交車輛的監管工作,防止煙花爆竹進站上車。

(八)區教育局:負責組織各中國小、幼兒園開展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宣傳教育活動,督促學生家長自覺遵守禁燃禁放規定。

(九)區民政局:負責教育引導新婚對象移風易俗,簽訂禁燃禁放承諾書,在舉辦婚禮時不燃放傳統煙花爆竹;將領取結婚證人員的信息,按照屬地管理原則,書面通知其所在的鎮辦,便於各鎮辦提前介入,做好禁燃禁放工作。

(十)區工信局:負責加強對各企業的宣傳教育,監督指導各企業做好禁燃禁放工作。

(十一)區住建局:負責指導監督建設施工單位做好禁燃禁放工作,禁止施工單位在開工、大樓封頂時燃放煙花爆竹;並督促各物業公司做好服務對象區域內的禁燃禁放宣傳教育工作。

(十二)區衞計局:負責做好各醫療機構、衞生院、村(社區)衞生室煙花爆竹燃放禁放工作。

(十三)區食藥監分局:負責做好餐飲店、藥店等禁燃禁放的宣傳和監督指導工作。

(十四)區督查考核辦:負責做好各鎮辦、區級各相關部門禁燃禁放督導檢查工作。

(十五)區消防大隊:負責指導重點消防單位做好禁燃禁放區域的管控工作。

(十六)各鎮辦:積極履行各自轄區內的禁燃禁放工作,按照屬地管理原則,與村(社區)、物業公司逐級簽訂煙花爆竹禁燃禁放責任書;配合有關執法部門做好禁燃禁放相關工作。同時,要發動村(社區)幹部,緊盯遷居、新買車輛、婚喪嫁娶等燃放煙花爆竹的村民(X民),耐心做好思想工作,引導村民(X民)移風易俗,做好環保型電子鞭炮的服務和管控工作。

四、工作任務

(一)強化宣傳動員

1。加強媒體宣傳。區級各有關部門、各鎮辦要利用電視、廣播、報刊及微博微信等媒體,在重要版面和時段刊播相關禁燃禁放等內容。區網信辦要在X年2月15(除夕)、2月19(初四)、3月2(元宵節)等重要節日前,通過移動、聯通、電信等營運商向羣眾發送公益提示短信。區市政局、文體旅遊局要利用各類户外廣告設施(大型廣告牌、建築工地外牆、道路兩側廣告牌、居民小區宣傳牌、沿街LED顯示屏等),結合文化下鄉,開展“移風易俗、平安文明”主體公益宣傳。區交通局要在全區各路公交、出租車、汽車站、候車室等公共交通工具及場所做好禁燃禁放宣傳工作。區委宣傳部、區環保局要通過媒體及時發佈禁燃禁放公告,認真做好輿情監控和應對處置工作,及時發現、妥善處置負面輿情。(責任單位:區委宣傳部,環保局、安監局、市政局、文體旅遊局、交通局、各鎮辦)

2。加強社會宣傳。區級各有關部門、各鎮辦要組織廣大黨員、共青團員、機關幹部、事業單位職工帶頭遵守禁燃禁放有關要求,積極宣傳禁燃禁放的意義,勸阻、舉報非法燃放行為。區工信局、市政局、文體旅遊局、住建局、工商分局要在各生產經營企業、文化娛樂場所、旅遊景點、賓館飯店、商(市)場、集貿市場、在建工地等重點場所開展集中宣傳活動,教育企業員工積極踐行禁燃禁放工作。區教育局要組織各中國小校學生、幼兒園在寒假前期,開展一次煙花爆竹禁燃禁放為主題的安全教育活動,督促學生家長自覺遵守禁燃禁放規定。各鎮辦要把宣傳工作納入社會治理和網格化管理工作範疇,積極發動村(社區)、物業服企業等單位開展宣傳活動,提高羣眾知曉率;區環保局要制定有獎舉報辦法,廣泛發動羣眾,全面做好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責任單位:區委宣傳部,環保局、安監局、市政局、文體旅遊局、工信局、教育局、住建局、消防大隊、工商分局、質監分局、各鎮辦)

(二)強化源頭管控

1。根據示範區高污染燃料禁燃區建設工作要求,除重大慶典活動外,在全區範圍內禁止燃放煙花爆竹,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生產、銷售和儲存煙花爆竹。對重大慶典活動確需燃放煙花爆竹、舉辦焰火燃放活動的,需提前5個工作日向區環保局提出申請,並提交安全、環保等相關資料,由區環保局與公安分局、安監局聯合審查後方可實施(必須在指定的時間、地點燃放),區環保局應在3個工作日內予以回覆,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Ⅱ級及以上級別啟動後,重大慶典活動燃放煙花爆竹及焰火燃放活動應予以取消。(責任單位:區環保局、公安分局、安監局)

2。區安監局要指導各相關單位,切實加強煙花爆竹的源頭管控工作,在X年12月底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到期後,不再辦理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從X年1月開始,組織公安、環保、工商、交通以及各鎮辦,嚴厲打擊非法批發零售煙花爆竹的經營活動,全面取締區內煙花爆竹批發零售經營網點。(責任單位:區安監局、環保局、公安分局、工商分局、各鎮辦)

3。區工信局要加大指導宣傳力度,督促提供婚喪喜慶服務的酒店、賓館等經營者在承辦婚喪喜慶等活動前,要事先向接受服務的單位和個人書面告知禁燃禁放煙花爆竹的相關規定,及時勸阻不燃放煙花爆竹,對不聽勸阻的,及時向公安部門報告;酒店、賓館等經營者未履行勸阻、告知義務,造成違規燃放事實的',公安機關和文體旅遊部門要依法對相關經營單位進行處理;同時,酒店、賓館等經營者對其市容環境衞生責任區域內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也要予以勸阻,對不聽勸阻的,及時向公安部門報告。(責任單位:區工信局、公安分局、文體旅遊局)

(三)加大整治力度

1。區級各相關部門、各鎮辦要全面加強社會面清查行動的組織部署,組織人員認真排查酒店、賓館、飯店、居民小區、沿街商鋪、婚慶禮儀等區域單位,及時掌握婚喪嫁娶、宴席預訂、裝修開業等相關信息,紮實做好敏感區域宣傳告知工作,突出重點時段、重點地區、重點場所,落實巡查執法力量,加強巡查盯防,積極對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進行制止,對不聽勸阻、無理取鬧的及時報告公安部門處理。(責任單位:區環保局、安監局、公安分局、文體旅遊局、工信局、各鎮辦)

2。區級各相關部門、各鎮辦要嚴格執法標準,從嚴懲治違法行為,採取聯合整治等措施,依法嚴厲打擊違規燃放、非法銷售、運輸煙花爆竹行為。區公安分局要對違反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進行責令改正,並依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處100元以上500以下的罰款。對拒不整改、情節嚴重或危及公共安全,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區安監局要對非法經營、銷售煙花爆竹行為進行查處。區交通局要對各類車輛非法運輸煙花爆竹行為進行查處,堅決杜絕外流煙花爆竹進入我區,為全區禁燃禁放奠定良好的基礎。(責任單位:區公安分局、安監局、交通局、工商分局、各鎮辦)

3。區級各相關部門、各鎮辦要加強環保型電子鞭炮(聲響最大不超過120分貝;但利用汽油、液化氣及其他可燃氣體與氧氣混合,採用電子點火產生爆炸聲、光效果的電子禮炮不在此列)替代傳統煙花爆竹燃放行為的管控,制定具體的措施,加大管控力度,做到不得影響他人正常工作、學習和生活;具體燃放時間為當日8時至22時,燃放地點不得位於政府機關、醫療機構、幼兒園、中國小校、商場、車站、網吧等人員密集場所,加油(氣)站等存儲、使用、銷售易燃易爆物品場所及其配套設施周邊100米範圍內,以及其他重點安防區域或應當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區域。(責任單位:區環保局、公安分局、安監局、工商分局、各鎮辦)

五、實施步驟

(一)宣傳動員階段(xx年12月20日———xx年1月18日)。

區級各有關部門、各鎮辦要把煙花爆竹禁燃禁放的宣傳貫穿于禁燃禁放工作的始終,認真制定禁燃禁放工作具體方案,細化工作任務,明確工作責任,及時組織召開動員大會,加大宣傳力度;區環保局、市政局、安監局、公安分局要及時發佈禁燃禁放公告,各鎮辦和區級其他各部門都要通過發佈倡議書等形式,迅速在全區掀起禁燃禁放工作高潮。

(二)組織實施階段(xx年1月18日———xx年3月10日)。區級各有關部門、各鎮辦要把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作為年末歲尾一場攻堅戰,夯實工作要求,強化工作措施,創新工作方法,加強整治力度,全面開展禁燃禁放工作,確保全區禁燃禁放工作取得有效。

(三)鞏固提高階段(xx年3月10日———xx年12月30日)。

區級各有關部門、各鎮辦要在前期組織實施工作的基礎上,進一步總結工作經驗,梳理存在的問題,制定整改措施,建立健全管控工作長效機制,確保全區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深入開展。

六、保障措施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區級各有關部門、各鎮辦要充分認識禁燃禁放工作對改善大氣環境、減少安全事故、倡導文明新風的重要意義。主要領導要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切實落實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主體責任,精心安排部署,明確工作任務,採取強有力措施,狠抓工作落實,務求取得實效。(二)認真履職,強化管控。區級各有關部門、各鎮辦要根據本方案,對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進行專題安排部署,明確工作職責和整治重點,做好禁燃禁放工作的組織管理、協調聯動、宣傳發動等各項工作,確保組織領導、工作措施、工作人員、工作經費落實到位,切實把禁燃禁放工作落到實處。

(三)暢通信息,強化協調。區級各有關部門、各鎮辦要加強禁燃禁放工作的情況收集,對重要輿情、重點信息、重大事件要及時報送,需要協調處置的,要及時上報反饋,並按應急處置辦法,積極穩妥處置本轄區、本部門禁燃禁放工作。

(四)嚴格責任,加強督查。區級各有關部門、各鎮辦主要領導是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是直接責任人,要加強教育動員,層層分解任務,責任落實到人。區督查考核辦要加強督導檢查,對措施不力、違規燃放行為多發、查處不到位的要嚴肅問責;對因主體責任和監管責任履職不到位,導致煙花爆竹違規燃放、造成負面影響的,要進行責任追究。

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方案14

為認真貫徹執行《晉江市人民政府關於市區和機場淨空保護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287號,以下簡稱《通告》)和《晉江市關於印發20xx年市區和機場淨空保護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方案的通知》(晉政辦12號),切實做好轄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保護機場淨空安全,消除火災隱患,確保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機構

經研究,決定調整充實街道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領導組,辦事處主任任組長,黨工委副書記任副組長,黨政辦、綜治辦、組織辦、社會事務辦、派出所、團工委、婦工委、工會、安辦、財政、工商、行政執法和教育等部門領導為成員。領導組下設辦公室,由王榮譽任主任,人員從綜治辦和派出所抽調,辦公地點設在綜治辦。同時,調整充實禁炮工作隊,隊長由尤全芳擔任。成員由綜治辦、巡邏隊人員組成,主要負責查處非法銷售、儲存、燃放煙花爆竹行為。

二、工作安排

為進一步加大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力度,決定從現在起至20xx年4月15日,組織開展集中整治行動,具體分為三個階段:

(一)宣傳發動階段(20xx年1月22日至20xx年1月26)。要採取各種形式,廣泛宣傳動員,迅速掀起“禁炮”宣傳熱潮,通過開展針對性的入户宣傳,利用各種傳媒營造宣傳輿論導向,提高宣傳引導的針對性和有效性,使宣傳工作多層次、全覆蓋,做到“禁炮”安全常識家喻户曉、人人皆知,為“禁炮”工作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

(二)重點整治階段(20xx年1月27日至20xx年4月5日)。要對轄區進行巡查,採取有力措施,嚴查非法銷售、儲存、燃放煙花爆竹行為。“尾牙”、“送神日”、“除夕夜”、“天公生”、“元宵”“清明”等重點燃放時段及婚喪喜慶活動期間,要集中力量做好宣傳教育和查處工作。其中,“尾牙”、“送神日”、除夕夜、“天公生”、“元宵”前要各開展一次以上的集中整治統一行動。派出所要牽頭組織開展煙花爆竹專項整治活動,查堵非法制售煙花爆竹源頭。集中整治階段要積極查處非法銷售、儲存、燃放煙花爆竹案件,至少要查處30起以上。

(三)總結鞏固階段(20xx年4月6日至4月15日)。要對集中整治工作進行認真總結,查找存在問題和不足,採取積極措施,狠抓整改落實。要探索建立長效管理機制,確保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持續進行,取得實效。

三、具體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市區和機場淨空保護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事關廣大人民羣眾的生命財產安全,事關城市整體形象,事關機場淨空安全,事關消防安全。要通過落實“五個一工作制”,即制定一個方案、召開一次大會、簽訂一份責任狀、成立一支禁炮專業隊、重點時段各組織一次督察,達到“四個有”的標準,即工作組織有方案、階段安排有部署、貫徹過程有督察、工作結果有獎懲,確保本轄區“禁炮”工作分步驟、有重點的穩步、有序推進。

(二)宣傳發動,營造氛圍。要充分發揮電視台、報刊、網絡等新聞媒介的優勢,廣泛發動轄區內基層組織,通過懸掛標語、橫幅,手機短信、彩鈴,設立板報、櫥窗,微博、微信,宣傳車、廣播,舉辦宣傳活動、發放宣傳材料等形式開展宣傳,確保不留死角。要動員廣大人民羣眾參與禁炮工作,出動一部宣傳車深入社區,分發《通告》、《倡議書》,通過社區廣播及宣傳車循環播放錄製《通告》的磁帶,在轄區鬧市區、人車流量大的部位設置大幅廣告牌,努力營造人人蔘與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良好氛圍。

(三)明確職責,分工協作。禁炮工作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由街道辦事處為主負責,黨政辦、綜治辦、組織辦、社會事務辦、派出所、團工委、婦工委、工會、安辦、財政、工商、行政執法和教育等部門協同配合。要把禁止燃放煙花爆竹作為安全大檢查、大整治的重要內容來抓,組建禁炮工作隊進行日常巡查,並具體落實到社區,動員和組織老人協會等社會力量配合開展日常巡查和宣傳教育,全面負責本轄區範圍內《通告》的貫徹執行。

(四)健全機制,常抓禁炮。一要實行禁炮聯動機制。在街道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領導組的統一領導下,由各部門、各社區及各有關單位組成聯動小組。各社區、各單位在接到查處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的通知後,必須在第一時間趕到現場進行處置,形成齊抓共管、綜合治理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的工作合力。二要實行禁炮情況分析通報機制。街道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領導組將對統一行動情況進行分析總結,予以通報。同時,適時組織召開禁炮工作彙報會,聽取禁炮工作情況,部署下一階段禁炮工作情況。三是要實行禁炮工作考評機制。街道禁炮領導組將制定禁炮工作考評獎懲辦法,對工作突出的'單位給予表彰通報,對落後的單位給予黃牌警告。四要實行禁炮工作責任追究機制。要逐級分解責任,確保禁炮工作各個環節都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落實,一旦違規燃放有人查。一旦出現大範圍或長時間燃放無人制止等失職行為,有人被問責。要積極引導各社區將禁炮納入村規民約,形成自我監管、自我約束機制。

(五)鼓勵舉報,嚴厲查處。街道禁炮辦舉報電話為85678148,接受社會和羣眾的監督。一旦接到舉報或發現有有違規儲存、燃放煙花爆竹行為的,禁炮工作隊要立即出動、及時查處。對非法制售、儲存、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人依法處予罰款、行政拘留直至追究刑事責任。對舉報情況經核查屬實的舉報人給予200元獎勵。同時,要積極引導和幫助各社區制訂、實施關於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村規民約,動員和組織老人協會等社會力量開展日常巡查,建立和完善社區自我管理、自我約束的長效管理機制。

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方案15

為進一步提升我街道空氣質量,打好環保攻堅戰,減少環境污染,確保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落到實處,經街道辦事處研究,結合我街道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堅持打好藍天保衞戰,做好20xx年度春節、元宵節期間我街道禁放區內的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保證空氣質量達標,為人民羣眾提供良好的生活環境。

二、加強組織領導

成立青衣街道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領導小組(名單如下),紮實有效開展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

組長:吳昊青衣街道黨工委書記

李茂青衣街道黨工委副書記、辦事處主任

副組長:孫宇青衣街道黨工委委員、人大工委主任

羅毅青衣街道黨工委委員、政法委員、武裝部長、辦事處副主任

鄭紀青衣街道黨工委委員、宣傳委員、人大工委副主任

周宏青衣街道黨工委委員、辦事處副主任

萬嘉文青衣街道辦事處副主任

尹麗紅青衣街道辦事處副主任

周江青衣派出所所長

成員:王建洪、鄭傑、張亮、鄒強、陳松濤、張朋龍、羅勇、汪學明、沈焱軍

各村(社區)黨委(黨總支)書記、主任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在應急管理辦公室,由孫宇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鄭傑、張亮為辦公室工作人員,負責協調、調度和統籌領導小組工作。

三、主要任務及措施

(一)禁放區域

1、以G245線、樂雅高速為界,依鳳村、青衣江村、鳳山社區靠城一側為禁放區。

2、千佛社區、濱江社區、迎春社區、在古社區全域禁放。

(二)宣傳教育

全街道按村(社區)範圍分為7個工作小組,由各村(社區)包村領導和各村(社區)書記實行包村(社區)負責,對本村(社區)村(居)民實施全覆蓋宣傳教育。(具體名單見附件1)

要求:户户知曉禁放區域,人人遵守禁放規定。

措施:各包村領導和各村(社區)書記帶領包村幹部、村(社區)幹部廣泛發動網格員、志願者對禁放區域內所有農户、小區全覆蓋粘貼發放禁放區域公告或宣傳單。

(三)巡查檢查

春節期間每日開展巡查檢查,特別加強重點時段和重點區域巡查檢查。

要求:春節期間各村(社區)及街道需安排值班值守人員開展禁燃禁放巡查檢查。

措施:1、春節期間各村(社區)每日對各自轄區禁放區域開展巡查檢查,落實禁燃禁放規定。2、各村(社區)在重點時段和重點區域需安排村(社區)幹部或網格員在重點區域值守,勸導燃放人員遵守禁放規定。3、街道值班組需每日對街道重點區域開展禁燃禁放巡查檢查,同時對各村(社區)落實工作情況開展督查。4、1月31日(除夕)18:00--20:00,23:00--次日1:00;2月1日(七年級)6:00--8:00;2月15日(元宵節)6:00-8:00等重要時段,街道值班組需到青衣江河堤兩岸、濱江廣場、千佛巖景區等重點區域開展巡查檢查,確保無人燃放。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要加強對禁燃禁放工作的組織領導,落實工作責任,主要領導要親自動員、親自部署、親自落實,各包村(社區)領導和各村(社區)書記要親自帶隊開展入户宣傳和巡查檢查,確保户户知曉,人人遵守。

(二)強化溝通協調。要強化與生態環境局、派出所、市場監管局、消防救援大隊等部門的`溝通協調,各帶班領導要主動對接,開展聯合巡邏、聯合勸導、聯合執法等方式,確保禁燃禁放工作人員及措施落實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