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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消防應急預案 3篇

在學校抑或是社會中,難免會突發一些事故,為了避免事情往更壞的方向發展,就不得不需要事先制定應急預案。那麼應當如何編制應急預案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單位消防應急預案 ,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單位消防應急預案 3篇

單位消防應急預案 1

一、一般規定

1、公眾聚集場所投入使用、營業前,應向當地公安消防機構申報投入使用、營業前的消防安全檢查,取得相應的消防行政許可手續後,方可開業或者使用。

2、單位場所實施改、擴建及裝修、維修工程時,應與施工單位在訂立合同中按照有關規定明確各方對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管理責任。

3、單位應當將容易發生火災、一旦發生火災可能嚴重危及人身和財產安全以及對消防安全有重大影響的部位確定為消防安全重點部位,設置明顯的防火標誌,實行嚴格管理。

二、火源管理

1、單位應建立用火用電用氣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並應明確用火用電用氣管理的責任部門和責任人。

2、用火用電用氣設備應由具有職業資格的人員負責安裝和維修,作業中應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明確用火、動火的審批範圍、程序和要求以及電氣焊工的崗位資格及其職責要求等內容。

3、用火安全管理

1需要動火施工的區域與使用、營業區之間應進行防火分隔。

2電氣焊等明火作業前,實施動火的部門和人員應按照制度規定辦理動火審批手續,清除易燃可燃物,配置滅火器材,落實現場監護人和安全措施,在確認無火災、爆炸危險後方可動火施工,作業完畢後,應清理作業現場,熄滅餘火和飛濺的火星,並及時切斷電源。

3禁止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使用明火,因特殊情況需要進行電、氣焊明火作業的,應符合有關規定要求。

4人員密集場所禁止在營業時間進行動火施工。

5室內場所嚴禁燃放煙花、焰火,不得進行以噴火為內容的表演。

6人員密集場所不應使用明火照明或取暖,如特殊情況需要時應有專人看護。

7爐火、煙道等取暖設施與可燃物之間應採取防火隔熱措施。

4、用電安全管理

1採購電氣、電熱設備,應選用合格產品,並應符合有關安全標準的要求。

2電氣線路敷設、電氣設備安裝和維修應由具備職業資格的電工操作。

3不得隨意亂接電線,擅自增加用電設備。

4電器設備的高温部位靠近可燃物時應採取隔熱、散熱等防火保護措施。

5定期進行防雷檢測,對電氣線路、設備應定期檢查、檢測,嚴禁長時間超負荷運行。

6當電氣線路發生故障時,應及時檢查維修,排除故障後方可繼續使用。

7單位場所營業結束時,應切斷營業場所的非必要電源。

5、用氣安全管理

1單位場所燃氣管路的設計、施工及燃氣用具的安裝、維護、保養、檢測應委託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進行,設計安裝需滿足國家相關技術規範的要求;選擇持有《燃氣經營許可證》的燃氣供應單位供應燃氣。

2按照有關規定安裝可燃氣體濃度探測報警裝置和可燃氣體緊急切斷裝置,並定期進行測試、記錄,確保處於靈敏有效狀態。

3嚴格落實燃氣使用規定,使用合格正規的氣源、氣瓶和符合國家標準的燃氣器具,以及螺紋連接的不鏽鋼軟管、調壓閥等配件。

4禁止在不具備安全條件的場所使用、儲存燃氣;禁止在高層建築以及地下、半地下空間使用液化石油氣;禁止在同一室內同時使用含燃氣在內的兩種以上燃料。

5使用瓶裝壓縮天然氣的,應當按照規範要求設置獨立的瓶組供氣站,存放氣瓶的房間嚴禁使用明火、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6廚房燃油、燃氣管道應經常檢查、檢測和保養,油煙管道每季度應至少清洗一次。

三、火災荷載管理

1、單位場所應嚴格按照國家建設工程消防技術標準,採用防火牆、防火門、防火捲簾進行防火分隔,嚴禁擅自拆除防火分隔措施。

2、建築外牆設置的外裝飾面或幕牆以及高層建築豎向管道井,應按照規定要求採用防火封堵材料封堵。

3、嚴禁採用夾芯材料燃燒性能低於A級的彩鋼板作為室內分隔或搭建臨時建築。

4、室內裝修裝飾材料要嚴格按照國家標準要求,選取相應燃燒性能等級的頂棚、牆面、地面裝修材料以及窗簾、幕布。

5、建築內、外保温系統保温材料燃燒性能應符合國家標準要求,嚴禁採用B3級保温材料。設置人員密集場所的`建築,其外牆保温材料的燃燒性能應為A級。

6、建築外牆的裝飾層應採用燃燒性能為A級的材料;建築高度不大於50m時,可採用B1級材料。

7、單位應當遵守國家有關規定,對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生產、使用、儲存、銷售、運輸、銷燬等環節實行嚴格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員密集場所嚴禁儲存易燃易爆化學物品,確需使用的,應根據需要限量使用,存儲量不應超過一天的使用量,且應由專人管理、登記。

8、庫房內儲存物資應嚴格按照設計單位劃定的堆裝區域線和核定的存放量儲存;庫房內儲存物品應分類、分堆、限額存放;中間倉庫的儲量不應超過一晝夜的使用量;生產過程中的原料、半成品、成品應集中擺放,機電設備、消防設施周圍0.5m的範圍內不得堆放可燃物。

9、室外儲存物品應分類、分組和分堆(垛)儲存。室外儲存場所的總儲量以及與其他建築物、鐵路、道路、架空電力線的防火間距應符合相關規定。

10、嚴禁在生產、經營、儲存等場所設置人員居住場所,嚴禁在疏散通道、樓梯間內停放電動車或為其充電。

11、舉辦促銷、展覽、演出等大型活動,應事先根據場所的疏散能力核定容納人數。活動期間應對人數進行控制,採取防止超員的措施。

四、消防設施管理

1、消防控制室管理

1消防控制室應制定消防控制室日常管理制度、值班員職責、接處警操作規程等工作制度;

2消防控制室應實行每日24h專人值班制度,每班不應少於2人,值班人員應持有消防控制室操作職業資格證書;

3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應當在崗在位,認真記錄控制器日運行情況,每日檢查火災報警控制器的自檢、消音、復位功能以及主備電源切換功能,並按規定填寫記錄相關內容;

4正常工作狀態下,報警聯動控制器及相關消防聯動設備應處於自動控制狀態;若設置在手動控制狀態,應有確保火災報警探測器報警後,能迅速確認火警並將手動控制轉換為自動控制的措施;嚴禁將自動噴水滅火系統設置在手動控制狀態。

2、建築消防設施管理

1建築消防設施的維護管理應符合《建築消防設施的維護管理》(GB25201)和《建築消防設施檢測技術規程》(GA 503)等的有關要求;

2建築消防設施的管理應當明確主管部門和相關人員的責任,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

3禁止使用不合格以及國家明令淘汰的消防產品。對消防設施、器材建立檔案資料,記明配置類型、數量、設置部位、檢查及維修單位(人員)、更換藥劑時間等有關情況;

4建築消防設施投入使用後即應保證其處於正常運行或準工作狀態,不得擅自關停或長期帶故障工作。需要維修時,應採取相應的措施,維修完成後,應立即恢復到正常運行狀態;

5定期對建築消防設施、器材進行巡查、單項檢查、聯動檢查,做好維護保養;

6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應每日應進行一次建築消防設施、器材巡查,其他單位每週應至少進行一次。建築消防設施巡查應明確各類建築消防設施、器材巡查部位和內容;

7建築消防設施電源開關、管道閥門均應指示正常運行位置,並標識開、關的狀態;對需要保持常開或常閉狀態的閥門,應當採取鉛封、標識等限位措施;

8每年對建築消防設施至少進行一次全面檢測,每月至少進行一次維護保養,確保完好有效;

9建立建築消防設施、器材故障報告和故障消除的登記制度。發生故障,應當及時組織修復。因故障、維修等原因,需要暫時停用系統的,應當經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批准,系統停用時間超過24h的,應同時報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備案,並採取有效措施確保安全。

3、滅火器管理

1滅火器應保持銘牌完整清晰,保險銷和鉛封完好,壓力指示區保持在綠區;應避免日光曝曬和強輻射熱等環境影響。滅火器應放置在不影響疏散、便於取用的明顯部位,並擺放穩固,不應被挪作它用、埋壓或將滅火器箱鎖閉;

2對滅火器應加強日常管理和維護,每月至少進行一次檢查,重點檢查滅火器型號、壓力值和維修期限,檢查數量不小於總數量的25%;

3存在機械損傷、明顯鏽蝕、滅火劑泄露、被開啟使用過或符合其他維修條件的滅火器應及時進行維修;

4應建立維護、管理檔案,記明類型、數量、使用期限、部位、充裝記錄和維護管理責任人。

4、其他消防設施管理

1依照國家建設工程消防技術標準不需要設置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和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的單位,應安裝安裝獨立式感煙火災探測報警器和簡易噴淋裝置。

2大型人員密集場所、工業廠房、高層地下建築和易燃易爆單位等電氣火災多發場所,應安裝電氣火災監控系統。

3員工較多的單位(場所)應設置電動車集中充電停放點,集中充電停放點的選址和平面設計應符合相關要求,並配置必要的消防設施、器材。

五、安全疏散管理

1、安全疏散管理制度的內容應明確消防安全疏散設施管理的責任部門和責任人,定期維護、檢查的要求,確保安全疏散設施的管理要求。

2、單位應確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禁止佔用、堵塞疏散通道和樓梯間。

3、人員密集場所在使用和營業期間不應鎖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門。

4、封閉樓梯間、防煙樓梯間的防火門應保持完好,門上應有正確啟閉狀態的標識,保證其正常使用。

5、常閉式防火門應經常保持關閉,需要經常保持開啟狀態的防火門,應保證其火災時能自動關閉;自動和手動關閉的裝置應完好有效。

6、平時需要控制人員出入或設有門禁系統的疏散門,應有保證火災時人員疏散暢通的可靠措施。

7、安全出口、疏散門不得設置門檻和其他影響疏散的障礙物,且在其1.4m範圍內不應設置台階。

8、應急照明燈、應急疏散指示標誌應保持完好有效,發生損壞時應及時維修、更換。

9、消防安全標誌應完整清晰,且不應被遮擋。

10、安全出口、公共疏散走道上不應安裝柵欄、捲簾門。

11、人員密集場所外牆門窗不應設置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障礙物,窗户或陽台不得設置金屬柵欄,確需設置的,應能從內部易於開啟。

12、人員密集場所應在各樓層的明顯位置張貼安全疏散指示圖,指示圖上應標明疏散路線、安全出口、人員所在位置和必要的文字説明。

六、消防安全標識管理

單位應當實行標識化管理,通過規範運用標誌、標識、標牌等可視載體,實現消防安全管理各個環節可視化、規範化;

標識傳達的信息應清晰、簡潔,可採用文字或圖例表述,標識顏色應當醒目並區別於四周裝修材料顏色,且應設置在明顯部位;

消防安全標識的製作、消防安全標識設置位置應符合《消防安全標誌》(GB13495—92)和《消防安全標誌設置要求》(GB15630—1995)的相關規定。

1、提示性標識

1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消防車登高作業場地、水泵接合器、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配電房、消防電梯、消防安全重點部位及專職消防隊、微型消防站、志願消防隊等應當設置顯示設施、部位名稱的標識;

2滅火器、室內消火栓、防火捲簾、常閉式防火門、消防泵、備用發電機、室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報警閥、消火栓和自動噴淋等消防設施器材應當設置簡易操作説明、維護保養責任人、管道閥門的常開常閉狀態等內容的標識;

3儲油間、變配電室、鍋爐房、發電機房、廚房、化學實驗室、藥劑室、可燃物資倉庫和堆場以及存放易燃易爆化學物品的生產、充裝、儲存、供應、銷售單位,糧棉、木材、百貨等物資倉庫和堆場明顯位置應制作儲存物品標識牌,標識儲存主要物品的火災危險性和基本撲救方法;

4賓館、飯店的客房、商場、醫院病房和公共娛樂場所的包房等公共場所的房間內、樓層應設置安全疏散路線圖。

2、禁止性標識

1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疏散樓梯、防火捲簾、消火栓、消防車道、登高作業場地、滅火救援窗口等應當設置禁止堵塞、佔用、圈佔和停放車輛等內容的標識;

2具有甲、乙、丙類火災危險的生產廠區、廠房、儲罐、堆場等部位及入口處應設置禁止煙火、禁止帶火種、禁止使用手機等標誌;

3存放遇水燃燒、爆炸的物質或用水滅火會對周圍環境產生危險的地方應設置“禁止用水撲救”標誌;

4在旅館、飯店、商場(店)、影劇院、醫院、圖書館、檔案館(室)、候車(船、機)室大廳、車、船、飛機和其它公共場所有明確禁止吸煙規定的,應設置“禁止吸煙”等標誌。

3、引導性標識

1消防水池、消防碼頭、消防取水點、市政消火栓、消防車回車場地、水泵接合器、室外消火栓等消防設施、器材點周圍應設置消防安全引導性標識;

2引導性標識應通過柱式、地面箭頭或滿足視覺連續的間斷佈置等附着式方式,引導指向一定距離以外的消防設施設置點。

單位消防應急預案 2

消防安全工作,是關係到商場安全及員工顧客生命安全的大事,本着預防為主的原則,在平時工作中必須嚴格按消防管理的有關規定辦事,併成立消防管理領導小組,組長:李志鵬,成員:劉冰、。在定期檢查的基礎上,認真落實重點部位安全保衞責任區,做到防範於未然,切實做到消防安全無事故。為應對突發事件制訂消防安全應急預案。

一、火警通報順序:

一旦出現火災,現場人員根據火災情況及時組織撲滅或撥打火警119,並組織人員關閉煤氣及電源總開關,上報商場餐廳負責人。

二、全體人員注意事項:

1、當某處發生火災時,全體人員應保持鎮定,及時報警並迅速依據任務分工和組長的命令擔負起撲救任務,不要坐等消防員前來搶救而延誤時機;

2、迅速切斷配電箱總電源;關閉燃氣、燃油閥門。

3、火災發生後,除參與搶救工作外,其餘人員應迅速遠離現場,以免影響或妨礙搶救工作。

4、現場有危險品、易燃易爆物品,應迅速搬離。

三、各組成員注意事項:

1、滅火組:

①瞭解建築格局及出口;

②瞭解電及天然氣管道鋪設的.線路;

③清楚所有消防設施的放置地點;

④瞭解消防設備的保養維護與操作方法;

⑤瞭解火勢情況是否能控制。

組長:李志鵬成員:廚師、部分職工。

2、警戒疏散組:

①瞭解建築格局及出口。

②當某處發生火災時,應迅速確定安全出口組織疏散。

③在警戒線負責攔阻無關人員進入火災現場。

組長:劉冰成員:部分女性服務員。

四、防火注意事項

1、定期檢查煤氣導管、接頭、儀表閥門,防止泄漏;發現泄漏時,首先要關閉閥門,及時通風,嚴禁明火和啟動各種電源開關;要隨時用漏氣檢測儀進行檢測。

2、廚房內的電氣機械設備不得過載運行,並防止電器設備和線路受熱、受潮、腐蝕、摩擦等損毀。

3、廚房工作結束後,應及時關閉電源、氣源,檢查無誤後方可離開。

4、廚房應按有關規範配備相應滅火器材。

單位消防應急預案 3

根據公安消防部門和市政府的有關要求,結合華星大廈的實際情況,然而為確保大廈的正常辦公秩序和人身財產安全,一旦發生火情,能夠有條不紊地進行撲救和疏散賓客,搶救財產,使火災損失控制在最低限度,特制定此預案。大廈物管中心在消防中控室設置指揮部,總指揮由物管中心主任擔任。一旦發生火災,指揮滅火、組織搶救和疏散行動。

一、火情報警:

1、在大廈範圍內無論何時、何地,大廈員工一旦發現火情,都有責任立即向消防中控室報警。

2、在大廈內遇見火情,如為初起小火,應就近使用輕便滅火器進行自救滅火,保護現場,將情況報告保安部。如火情嚴重要立即按下牆上的手動報警裝置進行報警,或用內部電話報警。電話號碼:消防中控室:119

3、電話報警時,不要驚惶失措,要沉着冷靜,然而語言清晰的將火情發生的所在區域、燃燒物質、火勢大小、有無人員傷亡、報警人姓名、部門、所在位置報告消防中控室。

4、關閉火場附近的電源、煤氣開關及門窗。

5、切勿高喊“着火了”,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混亂,要保持冷靜,只有經消防總指揮授權才可向“119”報警。

二、火情確認:

1、中控室接到報警電話時要詳細記錄報警人姓名,部門及發生火災的確切位置及燃燒物質、火勢大小、有無人員傷亡。

2、中控室接到電話報警或消防主機報火警,立即通知備勤警員到現場確認,查清下列問題:

(1)火情發生的具體位置、燃燒物質、火勢大小、有無人員傷亡。

(2)火源就是什麼,就是電器起火還就是其它原因。

(3)確認火情時應注意,不得莽撞開門,要先試一下門體的温度,如果正常可開門檢查,如門體温度高,可確認內有火情,此時房內如有人,應先設法救人,然而開門時注意不要把身體正對開門處,視情況進入。

(4)確認火情後,立即將信息反饋給中控室。

三、火情報告:

1、火情確認後中控室值班員立即(正常上班時間)向保安部經理和消防主管報告(夜間、節假日)向值班經理報告,同時向保安宿舍發出警報信號。

2、向總機值班員(正常上班時間)報警。

3、總機值班員接到報警後立即通知物管中心主任和各部門經理。

四、各級人員行動:

1、大廈物管中心主任接到報警後立即趕往中控室組建滅火指揮部,指揮滅火及搶救疏散行動。

2、非正常上班時間值班經理接到報警後立即趕往失火現場指揮滅火行動。

3、保安部經理接到報警後立即趕往中控室,協助物管中心主任指揮滅火及搶救疏散行動。

4、物管中心行政辦公室經理、客務部經理、工程部經理接到報警後,通知本部門各崗位人員堅守崗位做好疏散準備,立即趕往中控室組成滅火指揮部。

5、保安部消防主管接到報警後立即趕往火災現場,指揮義務消防隊實施滅火搶救行動。保安部內保主管接到報警後立即趕往大廈正門,調整警力部署,維護正門及外圍秩序。

6、警隊隊長接到報警後立即帶領備勤警員組成義務消防隊,趕往火災現場在消防主管的指揮下實施滅火及搶救行動

7、其他各部門各崗位人員接到報警後堅守崗位,按滅火指揮部的命令行動。

五、滅火戰術:

1、保安部消防主管趕到火場後立即組織現場人員進行滅火,並隨時同滅火指揮部聯繫,向滅火總指揮報告火情。

2、冷卻滅火法;義務消防隊員趕到火場後,立即使用消火栓滅火,及時清理火場易燃物,用消火栓澆濕四周建築物,降低火場温度。

3、隔離滅火法:將易燃物與火源隔離。

4、窒息滅火法:關閉門窗,用難燃材料壓蓋較小面積的火源。

5、抑制滅火法:使用abc乾粉滅火器或二氧化碳滅火器撲滅火源。

六、滅火指揮部:

滅火總指揮根據火災現場情況適時下達如下命令:

1、啟動消防泵、噴淋泵、配合火場滅火。

2、打開排煙防火閥啟動排煙風機,排除火場煙霧。

3、關閉中央空調,和新風系統,防止火勢漫延。

4、切斷失火區域的'電力供應,電梯降首層。

5、開啟正壓送風機,向消防疏散樓梯輸送新風。

6、命令工程部關閉天然氣總開關。

7、下達向119報警命令。

8、下達疏散命令。

七、組織疏散:

1、如現場滅火負責人認為火勢不能控制,指揮部立即做出疏散決定。

2、消防中控室開通失火區域及上下兩層消防廣播,用廣播反覆播放“緊急疏散通知”,廣播稿如下:客户朋友們請注意,大廈xx層發生火災事故,消防人員正在進行撲救,為了您的安全,請迅速離開房間,疏散前請保管好自己的財物,疏散時請不要乘坐電梯,以免發生危險,請按疏散指示方向走消防疏散通道,謝謝您的合作。

3、失火區域及上下兩層進行緊急疏散後,根據人員離開情況,對其它樓層進行廣播疏散。

4、客務部接到疏散命令後立即組織人員負責各樓層客户的安全疏導工作,引導疏散人員走消防疏散通道。提醒疏散人員保持鎮靜,不要慌張,不要乘坐電梯。提示疏散人員疏散到大廈外圍。人員疏散後,檢查每個房間就是否有人,確認無人貼上標記,如有人員未離開房間,要及時進行勸導,使其迅速離開房間。

5、其他部門人員接到疏散命令後立即進行重要物資、文件的轉移。

6、內保主管接到疏散命令後指揮外圍警員清出機動車道,做好引導消防車進場的準備工作。

八、後期處理:

當滅火總指揮發出火情排除命令後,保安部立即做好火災現場的警戒工作,保護火災現場不被破壞,確保火災事故調查,工程部應儘快將火災報警系統、自動滅火系統、消防聯動系統恢復正常,客務部負責火災後期的清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