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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聯考期間學生髮病應急預案(通用7篇)

在學習、工作、生活中,保不齊會遇到一些意料之外的事件或事故,為了將危害降到最低,預先制定應急預案是必不可少的。應急預案應該怎麼編制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大學聯考期間學生髮病應急預案(通用7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大學聯考期間學生髮病應急預案(通用7篇)

大學聯考期間學生髮病應急預案1

為切實貫徹《傳染病防治法》,有效應急處置校內可能發生的傳染病,防止疫情傳播擴散,保障廣大師生的健康,維護校園穩定,特制訂本預案。

一、傳染病預防工作領導小組成員與職責

1、領導小組

組長:周柱德主任

副組長:各科室主任

組員:全體教職工

2、領導小組主要職責

及時轉發並貫徹落實國家教育部、衞生廳、諸暨市教育局等上級有關文件;及時準確掌握學校疫情動態,提出針對性的預防控制對策;檢查督促學校落實各項工作措施,與衞生防疫部門和上級教育行政部門保持密切聯繫,保證防治工作高效、有序進行。

學校建立傳染病預防工作領導小組,傳達並貫徹落實上級有關傳染病防治工作會議和文件精神,加強自我防範意識,根據學校實際,採取切實有效措施,做好傳染病預防工作,並制訂傳染病疫情應急預案。

二、前期準備工作

嚴格把好兒童入學健康關,加強學生的健康檢查,建立健康檔案,嚴格執行晨檢制度,每日做好病弱學生的觀察記錄。

按規定建立傳染病可疑病人留觀室。留觀室內配備基本的生活和衞生設施。

專人負責做好對教室等人羣聚集區域的通風工作,對教室等重點場所進行紫外線、醋定時消毒,餐具每餐消毒。

三、傳染病疫情處理報告應急措施

學校建立由班級到教師、到疫情報告人、到領導的傳染病疫情發現、信息登記與報告制度的應急措施。

1、學校每天統計本校學生因病缺課、傳染病早期症狀、疑似傳染病人患病及病因排查結果登記日誌。

2、對晨檢中發現的發熱、皮疹等症狀的學生,要求及時通知家長帶孩子到醫院治療,並在家休息、觀察。

3、班主任對因病缺課的學生,應當瞭解學生的患病情況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懷疑,要及時報告給疫情報告人。疫情報告人接到報告後應及時追查學生的患病情況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對傳染病人的早發現。

4、凡學校所發現有傳染病可疑病人又不能排除的,先將可疑病人送入留觀室隔離,並告知疫情報告人,疫情報告人要進一步排查,以確保做到對傳染病病人的早發現、早報告。疫情報告人應當在24小時內報出相關信息。

5、學校一旦出現傳染病及疑似病例,立即報告上級有關部門,並在當地有關部門的領導和指導下,採取果斷措施,防止疫情擴散。

大學聯考期間學生髮病應急預案2

目前,正值流感的高發季節,學校傳染流行潛在很多危險因素。學生抵抗疾病能力低,容易導致傳染病發生、蔓延,一旦疫情暴發,將嚴重威脅全體師生的身體健康,對學校、家庭和社會造成較大的影響。因此,學校認識切實加強傳染病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啟動應急預案,作出應急反應,維護正常的教育秩序。

一、校傳染病防治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xx全面負責防控工作

副組長:xx具體分管防控工作

組員:xx具體負責防控工作,信息報送和電話回訪

各班班主任具體負責宣傳和晨檢

二、傳染病預防

1、按照國家對傳染病實行預防為主的方針,針對學校人口密集的特點,、容易在學生中發生的常見傳染病

如流感,病毒性肝炎、肺結核、痢疾、腸道傳染病等,開展傳染病預防知識和預防措施的衞生健康教育工作。

2、定期組織開展愛國衞生運動,增強師生的公共衞生安全意識,促使師生養成良好的衞生習慣,提高自我防範的能力。

3、定期組織力量消除鼠害和蚊蠅等病媒昆蟲及其它傳播傳染病的或者患有人畜共患傳染病的動物危害。

4、有計劃地建設和改造公共設施,對污水、污物、糞便進行無害化處理,改善用水衞生條件。

三、傳染病疫情報告

加強監測報告,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全體學生認真關注自己每天的健康狀況,一有情況及時向家長及班主任報告。家長在家發現子女有、流感等類似症狀的,立即到正規醫院檢查治療並請通知班主任。學校全面實行學生健康查檢制度。

做到一天三次一個不漏。並做好因病缺課登記工作,如在校發現有流感等類似症狀的,須立即隔離並通知家長帶到正規醫院治療。加強監測、及時治療,嚴防合併症、併發症等引起的意外事故發生。確保在同一學校短期內學生因病缺席異常增多(一學校達3人以上)或累計發現流感病例達10例時,學校應在2小時內以電話或傳真等方式向當地疾控機構報告。

四、傳染病控制措施

1、經醫療保健機構、衞生防疫部門確診為傳染病者,應及時予以隔離治療,隔離期限根據醫學檢查結果確定。

2、對疑似傳染病的病人,在明確診斷前,安排在指定場所觀察,實施必要的衞生處理和預防措施。

3、建立學生定期健康檢查制度,及時發現傳染病患者並採取相應的隔離防範措施,及時切斷傳染病在學校的傳播途徑。

4、對傳染病人的活動環境進行必要的消毒處理,並結合當前實際情況,定期安排全校範圍內的消毒工作。

5、做好學生缺勤,排查登記。各班班主任每天做好本班學生的出勤情況的統計,並及時報告校專(兼)職衞生保健人員或學校傳染病疫情報告人。

6、做好已發病學生的電話回訪工作,掌握已發病學生的病情,協同醫院做好防止併發症相關工作。對治癒可復學的學生明確復學要求:康復後憑衞生院證明,方可返校復學。

7、做好學校的環境衞生,消除疾病傳染源。注重教室衞生,及時通風換氣對教室等公共場所嚴格按規範要求消毒,對發病較嚴重的班級用漂白粉液噴灑和過氧乙酸燻蒸雙重消毒。

8、嚴格執行傳染病疫情登記、報告制度。

9、本校區內教職員工和學生如發現短時間內出現多例有嘔吐、腹痛、腹瀉等類似食物中毒症狀的病人時,立即上報校長,按有關規定上報市衞生局或市疾病控制中心、有關醫院進行緊急處置。

五、傳染病防治監督檢查

學校對傳染病的預防、治療、監測、控制和疫情管理措施進行監督檢查,嚴格責任追究。並將學校傳染病防治工作的有關職責落實情況納入綜合評比體系中,根據工作要求開展專項督導檢查。對發現的問題,及時提出整改措施,把不安全因素消滅在萌芽狀態。

對傳染病預防工作措施不力,導致學校發生傳染病流行或食物中毒事件,對學生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嚴重危害;以及在發生傳染病流行或食物中毒事件後不及時報告或隱瞞不報的,要依法查處直接責任人,並追究其的責任。

大學聯考期間學生髮病應急預案3

為全力做好高、會考醫療衞生保障工作,確保高、會考工作順利開展,特制訂此工作方案:

一、組織機構

為確保高會考期間醫療衞生保障工作順利開展,縣衞生和人口計劃生育局成立以主要領導為組長的領導小組,名單如下:

二、醫療衞生保障工作安排

(一)大學聯考醫療保障工作安排

大學聯考考點縣城區國小的醫療救護工作由縣人民醫院承擔,大學聯考前一天(6月6日)縣人民醫院安排工作人員與縣城區國小聯繫確定醫療救護的場所設置和救護車停放點位等事宜;大學聯考期間(6月7-8日),縣人民醫院安排救護車一輛、醫護人員各一名攜帶足夠的急救藥品和相關急救設備物資駐點承擔醫療保障工作,大學聯考期間預留一定的牀位以備急救之需。

(二)會考醫療保障工作安排

會考醫療保障工作由縣人民醫院、縣中藏醫院和縣半扇門中心衞生院共同承擔,縣城區國小考點由縣人民醫院承擔、縣中學考點由縣中藏醫院承擔、縣半扇門中學考點由半扇門中心衞生院承擔。會考前一天(6月12日)承擔醫療保障的醫療機構安排工作人員與考點學校聯繫確定醫療保障的場所設置和救護車停放點位等事宜;會考期間(6月13-14日),承擔醫療保障的醫療機構安排救護車一輛(半扇門考點不安排救護車)、醫護人員各一名攜帶足夠的急救藥品和相關急救設備物資駐點承擔醫療保障工作,會考期間預留一定的牀位以備急救之需。

(三)衞生保障工作安排

高、會考期間縣疾控中心做好考前考點室內外消毒工作、縣衞生執法監督大隊安排專業技術人員和衞生執法監督員進駐高會考考點協助和指導考點學校做好學校傳染病、飲用水衞生工作,杜絕高會考期間發生傳染病疫情和飲用水安全事件。

(四)巡考工作安排

高會考期間巡考工作安排高會考考務辦公室的統一安排開展。

三、工作要求

(一)各承擔醫療衞生保障工作的醫療衞生機構務必高度重視高會考醫療衞生保障工作,統籌做好工作安排,高會考期間務必提前半小時進駐考點,承擔醫療衞生保障工作,高會考結束後方能按照考務辦公室要求離開。

(二)承擔醫療衞生保障期間,必須嚴格遵守考務工作紀律,穿平跟軟底鞋,不得隨意走動和大聲喧譁等。

(三)急救車輛出入高會考考點和承擔醫療衞生保障期間不得使用警笛和使用汽車喇叭。

(四)參加醫療衞生保障的醫療衞生機構和工作人員應強化應急值守,在保障期間要確保工作質量,堅守崗位,保持24小時通訊通暢開通,做到職責、人員、措施和責任全部到位。

(五)高會考期間一旦發生突發事件,在積極處置的同時,按照規範程序進行報告,由衞生行政主管部門組織實施應急處置。

大學聯考期間學生髮病應急預案4

根據《關於印發新冠肺炎防控疫情防控常態化下國家教育考試組考防疫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寧教學〔20xx〕117號)和《賀蘭縣20xx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工作安排》(賀招委發〔20xx〕16號)文件,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衞生健康部門關於大學聯考期間新冠疫情防控工作安排,請各有關單位認真貫徹執行。

一、組織領導

為全面貫徹自治區關於新冠肺炎防控工作要求,堅持以人為本、服務考生,精準施策,抓實抓細各類教育考試組考工作各環節疫情防控措施,切實保障廣大考生及工作人員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由縣衞健局主要領導牽頭,成立賀蘭縣大學聯考新冠疫情防控醫療衞生保障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xxx

副組長:xxx

成員:xxx、xxx、xxx、xxx、xxx

主要職責:承擔大學聯考期間疫情防控、疫情處置、突發公共衞生事件處置、醫療救治和健康狀況異常考生綜合評估等職責。

二、防控措施

1、醫療保障

根據方案要求,從縣人民醫院抽調醫務工作人員保障大學聯考工作。在賀蘭縣各考點至少配備3名醫務人員,包括1名副主任醫師以上內科臨牀醫師、1名主管醫師以上疾控工作人員和1名護理人員構成。專職負責涉疫常規工作和突發事件處置,完善考點內、考場內防疫工作流程和處置流程,評估健康狀況異常涉考人員等工作。醫療救護由縣人民醫院急救中心負責,派遣一醫一護一司機在大學聯考期間應急值守和醫療救護,縣人民醫院急救中心聯繫電話:1330957xxxx

牽頭股室:醫政股

配合單位:疾控中心、縣人民醫院

2、協助開展應急演練

配合教育部門開展大學聯考入場模擬演練和疫情防控演練,重點加強對入場時間節點的把握和突發疫情應急處置要點的掌控,結合考點設置、考場分佈實際情況設立相應區域和考生通道,切實提升疫情防控和應急處置能力,確保派駐醫務工作人員熟練掌握防疫基本技能和應急處置流程。

牽頭股室:公共衞生股

配合單位:疾控中心、縣人民醫院

3、做好消毒等技術指導工作

負責考點和各考場的工作人員應該在衞健部門、疾控部門和醫療機構的指導下,要制定並嚴格落實清潔消毒制度,在考前和考後對學校環境進行徹底清潔。消毒過程中工作人員應穿戴工作服、醫用防護口罩和一次性手套等,同時做好手衞生消毒。

牽頭股室:公共衞生股

配合單位:疾控中心、縣人民醫院

4、疫情突發事件及處置程序

(1)對考前14天考生身體狀況異常和監測發現身體狀況異常的,需經考試醫療衞生保障小組專業評估,綜合研判是否具備正常參加考試的條件。經考試防疫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後,上報寧夏考試學院。

(2)考試過程中,如發現身體健康狀況異常或有新冠肺炎疑似症狀的考生或工作人員,由考點考試防疫工作小組專業人員進行個案研判,經縣人民政府指揮部同意後,具備繼續完成考試條件的考生,安排在備用隔離考場考試。考試結束後,考點醫療防控人員應立即帶至隔離室或縣人民醫院按發熱病人接診流程,規範化就診。檢查結果由縣聯防聯控專家組會診後,再決定是否繼續在隔離考場參加下一輪考試或做進一步治療。

牽頭股室:縣常態化疫情防控領導小組辦公室

配合單位:各級醫療衞生單位

三、工作要求

各有關單位抽調工作人員和應急值守人員要嚴格落實領導責任,堅守崗位,及時向考生講解考點防疫措施、個人防護等注意事項,做好疫情防控宣傳。

大學聯考期間學生髮病應急預案5

一、工作原則

1.生命至上。保障考生和考試工作人員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做到健康考試、公平考試。

2.科學精準。依法、精準、科學,因地制宜做好各項涉疫管理工作,維護考生的切身利益。

3.處置有力。涉疫應急處置過程做到發現、報告、指揮、處置等環節緊密銜接,要把疫情突發事件控制在發生地,最大程度控制疫情擴散,確保統一指揮,協調有序。

二、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組

(一)考點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xxx

副組長:xxx

成員:學校各處室、各年級部負責人

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組織、指揮、協調與落實學校對該病的綜合防治工作。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xxx

辦公室成員:xxx、xxx、xxx、xxx、xxx、xxx

三、施考涉疫應急處置演練流程

總指揮:xxx(副書記)

副總指揮:xxx、xxx

(一)下午16:50各工作小組就位,及時將各設施調試、準備就緒,準備就緒後各組組長利用對講機向總指揮報告請示。

1.考生入校門,體温檢測組成員依次對入校人員進行體温檢測和證件審查。如發現考試工作人員或考生身體狀況異常的,由常建斌副校長將其安置在涼棚處,短時休息後進行復測,合格進入。

2.依然體温異常者進入複檢室(西值班室)提供短時間休息調整,同時上報校應急處置領導組李洪剛主任,由信息報送組上報市應急處置領導組。經疫情研判組協同市教育局、招生考試機構依據專業評估建議綜合研判評估考生不具備相關條件的,考生不得與健康考生同考場考試,由備用隔離考場監考教師帶領安排其在考點內的備用隔離考場考試。

3.由考務史建忠對考生所耽誤的考試時間進行統計,通過信息報送組於凱立即上報市教育局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經省招生考試管理中心批准予以補齊。責任人:李洪剛(辦公室主任)史建忠(教務處主任)

4.經上報後,由衞生健康部門、疾控中心、醫療機構第一時間安排對其進行核酸檢測,如考生核酸檢測結果呈陽性後,後續科目由李洪剛主任聯繫市應急處置領導組將其安排至專用隔離考點進行考試。

4.備用隔離考場考生如核酸檢測結果呈陽性,由專業醫護人員及時做好該考場的終末消毒。責任人:牛彬(副主考)

5.教育行政部門、招生考試機構做好向考生及家長的解釋工作,必要時可由疾控機構、醫療機構的專業人員配合。

6.備用隔離考場考生的試卷、答卷、草稿紙、物品等在專業醫護人員指導下,單獨封裝、記錄,並進行嚴格的外包裝消毒,確保移交和接收安全。

7.校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統籌做好考生疫情管理等後續保障工作,特別是做好對核酸檢測結果呈陽性考生同考場人員的疫情防控跟蹤監測和安撫工作,避免其他考生恐慌情緒的發生。

(二)考試過程中發現考試工作人員及考生有發熱、咳嗽等呼吸道症狀的

由監考教師立即上報校應急處置領導組,信息報送組李洪剛主任第一時間逐級上報,由信息報送組李洪剛主任逐級上報市教育局、招考辦,經市衞生健康部門、疾控中心和醫療專業人員的個案研判,校應急處置領導組全力配合,合理安排考生考試。

1.具備繼續完成考試條件的考生,安排其在考點內備用隔離考場考試。

(1)考點立即將考生轉移至備用隔離考場。責任人:蘇志明(校醫)

(2)信息上報組立即上報市教育局應急處置領導小組。

(3)考生從普通考場轉移至備用隔離考場所耽誤的時間y由考務史建忠主任統計,通過信息報送組於凱立即上報市教育局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經省招生考試管理中心批准後予以補齊。

(4)當科目考試結束時,由負責研判的醫護人員魏新興、李靖醫生當場簡要向本考場內考生進行解釋和説明,避免其他考生恐慌。責任人:牛彬(副主考)

(5)備用隔離考場考生的試卷、答卷、草稿紙、物品等在專業醫護人員指導下,單獨封裝、記錄,並進行嚴格的外包裝消毒,確保移交和接收安全。

(6)轉移至備用隔離考場的考生,當科目考試結束後在不影響考生本人和其他考生當科及後續科目考試的情況下,由衞生健康部門、疾控中心、醫療機構第一時間安排對考生進行核酸檢測。核酸檢測結果呈陽性的考生,由信息報送聯絡組李洪剛主任聯繫安排其下一科目在市專用隔離考點考試。

(7)備用隔離考場考生如核酸檢測結果呈陽性,由專業醫護人員及時做好該考場的終末消毒。責任人:牛彬(副主考)

(8)負責研判的市衞生健康部門、疾控中心、醫療機構的專業醫護人員,會同市教育局、招考辦做好向考生及家長的解釋工作。責任人:牛彬(副主考)

2.有發熱、咳嗽等呼吸道症狀的考試工作人員

由流動監考人員第一時間通知校應急處置領導組,立即替換使用備用考試工作人員,並做好工作對接。衞生健康部門、疾控中心、醫療機構第一時間安排對有發熱、咳嗽等呼吸道症狀的考試工作人員進行核酸檢測。

3.校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統籌做好考生及考試工作人員的疫情管理等後續保障工作,做好對核酸檢測結果呈陽性考生及考試工作人員同考場人員的疫情防控跟蹤監測和安撫工作,避免其他考生及工作人員恐慌情緒的發生。

大學聯考期間學生髮病應急預案6

為統籌做好20xx年鄆城縣中、大學聯考期間突發公共衞生事件和傳染病疫情的防控工作,嚴防學校出現聚集性疫情和散發病例傳播擴散以及其他突發公共衞生事件,確保廣大考生及工作人員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疾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為指導,認真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條例》、《全面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態化防控工作方案(第五版)》和《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八版)》,完善統一領導和指揮體系,壓實責任,切實保障學校中、大學聯考期間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等傳染病和其他突發公共衞生事件的各項防控工作。

二、工作原則

堅持預防為主,防治結合;依法依規,羣防羣控;強化培訓,平戰結合;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快速反應,高效處置。

三、組織機構及職責

成立鄆城縣疾控中心中、大學聯考期間新冠肺炎等傳染病和其他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領導小組、中、大學聯考期間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駐校指導小組和應急處置小組。

鄆城縣疾控中心中、大學聯考期間新冠肺炎等傳染病和其他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主要職責:統一指揮協調中、大學聯考期間新冠肺炎等傳染病和其他突發公共衞生事件防控工作,研究中、大學聯考期間突發公共衞生事件、傳染病疫情防控應急處置對策,對可能發生的突發公共衞生事件、傳染病疫情及時採取應對措施。

疾控中心中、大學聯考期間疫情防控駐校指導小組。主要職責:中、大學聯考期間入駐學校,對學校應急物資儲備工作、環境衞生的清潔及消毒工作和個人防護用品的使用等工作進行技術指導,會同衞健局、醫院的臨牀醫生對大學聯考期間學生和考務工作人員出現身體異常時進行專業評估。

疾控中心中、大學聯考期間應急處置小組。主要職責:接到疫情報告後,按照預防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要求,迅速趕到疫點,對疑似病例和確診病例進行流調,對疫點進行應急處置。

四、預防措施

1.分層次召開會議,統一認識,明確職責,狠抓落實。

2.佈置考場的`當天,指導學校對校內所有考場及公共場所進行一次全面的消毒和徹底的清潔衞生大掃除。

3.考前指導好考點疫情防控和應急模擬演練工作。

4.考試期間,當天考試結束後指導學校對所有考場及考點辦公室、考生休息區進行預防性消毒開窗通風換氣。

5.配備足量的體温計、一次性口罩等必需的衞生防護用品和急救藥品。

6.食堂要一天一消毒,每天對工作人員的身體狀況進行健康檢測,若發現疑似症狀,立即停止工作,到指定醫院治療。加強對飲食、飲水進行監督,徹底消滅“四害”。

7.學校食堂對公共餐具每餐消毒,嚴把食品採購環節。

8.嚴格做好校園安全封閉管理,杜絕外來人員進入校園,考場外設立警戒線及警戒標誌物。

9.按照10:1的標椎準備備用隔離考場,用於隔離傳染病或疑似傳染病考生。

10.中、大學聯考期間堅持晨、午檢和巡檢制度,醫務室、巡考、監考人員密切關注考生,嚴密監控發熱、頭痛、腹瀉、嘔吐、皮疹、黃疸、精神萎靡等症狀;或傳染病及疑似傳染病;或症狀相似的聚集性病例等,一旦發現要立即報告及採取措施。

11.建立有效的信息報告制度,發現疫情及時逐級上報。做到不瞞報、不遲報、不漏報、不錯報。

12.開展中、大學聯考期間疫情防控知識科普教育。

五、應急措施

一旦學校發生新冠肺炎疑似、確診病例、無症狀感染者和密切接觸者及其他傳染病疫情,學校應立即向教育局和衞健局或縣疾控中心報告,任何人不得瞞報、謊報、緩報疫情。縣疾控中心接到傳染病疫情報告後,負責疫情處置的工作人員迅速出動,進行流行病學調查,核實診斷,分析發生原因,預測疫情動態,制定預防控制措施,全力做好疫情處置工作。

1.對疑似傳染病的病人,在明確診斷前,安排在備用考場進行醫學觀察,不能確診的,應送縣醫療機構診治。

2.經醫療確診為傳染病者,應及時予以隔離治療,隔離期限根據醫學檢查結果確定。

3.對引起傳染病傳播的可疑物品要進行封存,控制傳染源,切斷傳染途徑,防止疾病擴散,等待檢測和處理。

4.對被傳染病病人、病原攜帶者、疑似傳染病病人污染的場所、物品,指導相關工作人員做好消毒處理。與傳染病人或疑似病人密切接觸者,指導學校應採取必要的檢查和預防措施,並進行醫學觀察。

5.加強對校門的出入管理,控制人員的進出。對學校考生及工作人員進行預防性服藥和應急預防接種工作。

6.把握輿論導向,應採取積極的措施,讓廣大考生了解情況,穩定考生的情緒,安定人心,維護學校的穩定,樹立戰勝傳染病的信念。

7.疫情報告需要向外發佈,必須得到縣教育局、衞計局、疾控中心的同意。詳細的信息發佈,要待上級部門核實情況後,以集體形式發佈,不得主觀臆測,誇大其詞。

六、保障措施

1.各科室要高度重視中、大學聯考期間的各項應急處置工作,制定相應的工作預案,切實加強領導,明確任務,落實責任,將此項工作安排好、落實好。

2.中、大學聯考前對各工作組成員分別組織培訓,提高對大學聯考工作的.認識,討論和學習《山東省新冠肺炎疫情常態化防控期間考試防控指南》、突發公共衞生事件預防和應急處理方法及有關事項。

3.做好各種突發公共衞生事件預防和應急處理的物質準備。

4.所有參加中、大學聯考工作的工作人員要嚴格遵守中、大學聯考紀律,服從考點指揮人員的統一指揮,着裝規範,注意形象,文明服務。

5.各工作組實行工作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若出現差錯或問題,按有關政策規定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大學聯考期間學生髮病應急預案7

為了科學、有效、及時控制和應對我縣大學聯考期間可能發生的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預防、早治療,提高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置能力,維護大學聯考工作的公正性、嚴肅性、規範性,確保我縣普通大學聯考招生考試工作安全、有序地進行,保障廣大考生的切身利益和社會穩定,制定本預案。

一、防控原則

以人為本、積極預防;統一領導、分級負責;部門聯動、快速反應;冷靜應對,有效控制;科學規範、依法處置。

二、制定依據

《教育部關於切實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關於重新修訂和印發〈關於在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工作其間各類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預案〉的通知》(桂招考委〔20xx〕7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態化下國家教育考試組考防疫工作指導意見》、河池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關於印發河池市進一步科學精準做好冬春季新型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措施的通知》及全區教育系統疫情防控視頻會議等。

三、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本縣高中學校或大學聯考考點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的應急處置工作。文中所指“大學聯考期間”即6月7日至6月8日。

四、組織保障

(一)成立應急領導小組

在市招生考試委員會的統一領導下,成立環江毛南族自治縣普通大學聯考防控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簡稱應急領導小組)。組長由縣招生考試委員會主任擔任,副組長由市招生考試委員會副主任擔任。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縣教育局。各高中學校應成立相應的普通大學聯考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應急處置領導小組。

(二)主要職責

1.應急領導小組負責落實處置大學聯考期間在各高中學校或考點出現的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突發事件。

2.建立疫情突發事件報告制度和值班制度,教育行政部門負責人、高中學校或考點負責人為責任報告人。大學聯考期間,責任報告人和相關值班人員要堅守崗位,值班電話必須暢通,堅持報告制度。

3.加強部門聯動,開展聯防聯控,取得專業支持和技術保障,及時妥善處置解決問題。

五、事件分級

本預案所稱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突發事件分為三個等級。

一級事件:考試期間,考點多個考場有考生或考務人員出現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或疑似症狀。

(二)二級事件:考試期間,同一考場內有考生或考務人員出現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或疑似症狀。

三級事件:考試前,高中學校或考點出現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或疑似病例。

六、處置預案

一級事件處置預案

大學聯考、學考期間,考點或同一考點多個考場有考生或考務人員出現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或疑似症狀:

1.考點主考在第一時間上報當地應急領導小組,當地應急領導小組立即向上級應急領導小組報告。

2.考點應在當地衞生防疫部門的協助下,先採取切實有效的臨時措施,對涉事考場或考點、有關人員進行隔離,防止疫情擴散,同時做好試卷安全保密工作,待上級應急領導小組對事件發展情況作出判斷和評估,提出處置意見後進行妥善處置。

3.對於涉事考點或考場中止的考試工作,根據我區本年度大學聯考試題命制情況,待報上級教育部門後按教育部門的方案進行處置,包括是否考試延時、重新安排考試等。如涉事考點或考場不宜繼續進行考試的,經上級應急領導小組批准可啟用備用考場或備用考點。啟用備用考場特別是備用考點時,應急領導小組各有關部門應相互配合做好考生的轉移工作,並對考試的各項相關工作進行無縫銜接,嚴防試卷泄密,確保考試安全、順利進行。

4.由當地應急領導小組指定專業人員對涉事考場或考點、有關人員所到場所(如教室、宿舍、食堂),以及使用過的物品等進行消毒。

5.考點應配合應急領導小組各有關部門做好患者或疑似症狀者及密切接觸者管控,對已排查出的考點或發病師生所屬學校內的密切接觸者一律進行隔離觀察。出現發熱的師生由專人專車送到當地定點發熱門診就診。

(二)二級事件處置預案:

大學聯考期間,同一考場內有考生或考務人員出現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或疑似症狀時:

1.考點主考在第一時間上報當地應急領導小組,當地應急領導小組立即向上級應急領導小組報告。

2.考點應在當地衞生防疫部門的協助下,先採取切實有效的臨時措施,對涉事考場、有關人員進行隔離,防止疫情擴散,同時做好試卷安全保密工作,待上級應急領導小組對事件發展情況作出判斷和評估,提出處置意見後進行妥善處置。

3.對於涉事考場中止的考試工作,根據我區本年度大學聯考試題命制情況,待報上級教育部門後按教育部門的方案進行處置,包括是否考試延時、重新安排考試等。如涉事考場不宜繼續進行考試的,經上級應急領導小組批准可啟用備用考場。啟用備用場時,應急領導小組各有關部門應相互配合做好考生的轉移工作,並對考試的各項相關工作進行無縫銜接,嚴防試卷泄密,確保考試安全、順利進行。

4.由當地應急領導小組指定專業人員對涉事考場、有關人員所到場所(如教室、宿舍、食堂),以及使用過的物品等進行消毒。

5.考點應配合應急領導小組各有關部門做好密切接觸者管控和發熱者管理,對已排查出的考點或發病師生所屬學校內的密切接觸者一律進行隔離觀察。出現發熱的師生由專人專車送到當地定點發熱門診就診。

三級事件包括:

大學聯考前,高中學校或考點出現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或疑似病例時:

1.高中學校負責人或考點主考在第一時間上報當地應急領導小組,當地應急領導小組視事件發展情況進行科學研判,及時採取相應措施進行處置,並報上級應急領導小組備案。

2.考生突發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或疑似病例時,應立即送醫治療。後期可根據考生病情發展及本人意願,由當地衞生健康、疾控、教育部門評估其是否可參加本年度大學聯考。若可正常參加考試的,可安排在發熱考場進行考試。若經治療病情無好轉,經有關部門評估不適合參加考試的,由教育行政部門、所在學校負責做好考生的心理疏導和安撫工作,同時做好家屬的接待和解釋工作。

3.考務人員突發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或疑似病例時,應暫停教學或考務工作進行居家觀察,其所在學校的教學工作或所在考點的考務工作由其他備用人員接替。

4.由當地自治縣應急領導小組指定專業人員對出現疫情或疑似症狀的考生或考務人員所到場所(如教室、宿舍、食堂)以及使用過的物品等進行消毒,確保考場和考務用品清潔、安全,並能正常使用。

5.涉事高中學校或考點應配合應急領導小組各有關部門做好密切接觸者管控和發熱的管理,對已排查出的考點或發病師生所屬學校內的密切接觸者一律進行隔離觀察。出現發熱的師生由專人專車送到當地定點發熱門診就診。

6.大學聯考前直至結束時,各高中學校或考點應繼續加強校園疫情排查,落實疫情防控報告制度。一旦發現學校內或考點內疫情持續擴大蔓延,導致原考點或考場不宜繼續實施考務工作的,應在第一時間上報當地應急領導小組,由上級應急領導小組視情況直接啟用備用考場或備用考點。

七、信息報送和發佈

1.信息報送。必須做到迅速、準確、內容客觀真實,不得漏報、瞞報、謊報。信息主要內容應包括:事件發生基本情況,含時間、地點、內容、涉及範圍、影響及破壞程度等情況;事件發生起因分析、性質判斷;事發地應急領導小組採取的措施;社會及媒體等各方面的反應;事件發展狀態、處置和報告時的結果;需要報送的其他事項。

2.信息發佈與宣傳報道。做好疫情突發事件的信息發佈和宣傳報道工作,要全面、客觀、準確、及時,嚴格執行新聞發言人制度,宣傳報道實行歸口管理,統一報道口徑,正確引導社會輿論。

3.輿情引導。要加強網絡輿情監測管控,各高中學校、考點要引導師生員工正確對待疫情,穩定情緒,防止恐慌,不造謠、不信謠、不傳謠,維護學校正常工作、生活秩序。

八、應急保障

(一)信息保障。自治縣教育局、各高中學校或考點應建立健全並落實疫情信息收集、傳遞、報送、處理等各環節運行機制,確保信息報送環節安全順暢。

(二)物資保障。各有關部門要充分保障各高中學校疫情防控物資,各考點學校要切實做好洗手液、手消毒劑、口罩、手套、酒精、消毒液、體温計等疫情防控物資儲備,確保疫情防控物資“專物專用”。

(三)資金保障。財政部門負責安排疫情防控資金,保證疫情防控所需。

(四)人員保障。公安部門要部署足夠力量24小時值守,指導高中學校或考點強化內部安全防範措施,維護良好考務、隔離秩序。衞生健康部門派出醫護人員駐點,指導考點體温監測及醫療巡診工作。疾控機構負責考點疫情防控技術指導。

九、善後與恢復工作

(一)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應急處置完成後,工作重點應轉向考務善後工作,以最快速度恢復正常的考務工作秩序中。

(二)對因出現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或疑似症狀,經評估不適合參加考試或延誤考試時間的,當地教育行政部門、招生考試機構、學校考點等應做好考生的安撫工作,穩定其他考生情緒,按照當地應急領導小組的既定口徑做好對外解釋宣傳工作。

(三)對因疫情而致無法使用的考場教室、辦公室、報告廳等場所,當地衞生防疫部門應做好防疫消殺工作,指定專業人員對考場教室、辦公室、報告廳、樓梯、衞生間、洗手池等公共區域及相關考務設備清潔消毒。

(四)自治縣應急領導小組各有關部門要及時總結疫情應急處置經驗教訓,對疫情反映出的相關問題、存在的衞生隱患及相關部門提出的整改意見進行整改。

十、附則

本預案由環江毛南族自治縣普通大學聯考防控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自公佈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