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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招生方案模板(精選5篇)

為了確保事情或工作紮實開展,就需要我們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從目的、要求、方式、方法、進度等方面進行安排的書面計劃。寫方案需要注意哪些格式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學校招生方案模板(精選5篇),歡迎大家分享。

學校招生方案模板(精選5篇)

學校招生方案1

根據河南省教育廳和鄭州市教育局關於做好20xx年中等職業學校招生工作的有關要求,為確保順利完成我市本年度中等職業學校招生任務,結合我市實際情況,制定如下方案:

一、原則

(一)招生範圍:中等職業學校招收應、往屆國中畢業生、同等學力者、高中畢業生及其他城鄉青年。

(二)招生辦法:報考職業學校的學生可以參加中招考試,也可以免試註冊入學。中等職業學校招收的高中畢業生實行1-1.5年學制,原則上單獨編班,可免修文化基礎課,學生修滿規定的專業課程准予畢業。各學校可以多次招生。

二、考生報名及考試

(一)報名時間及地點:同普通高中報名時間和地點。

(二)考試科目及時間:同中招統一考試。

(三)報名辦法:

1、參加考試的應屆國中畢業生報考中等職業學校,其報名辦法、程序、條件、考場編排等工作與普通高中招生工作一致,由教體局統一安排,各鄉(鎮、辦事處)中心校、市直國中組織報名。

2、參加考試第一志願報考職業學校的考生,應填寫《20xx年新密市中等職業學校招生報名登記表》,交近期同版免冠2寸照片3張、體育測試成績通知單。

3、不參加考試的往屆國中畢業生、高中畢業生及其他城鄉青年可直接到本人所選擇的職業學校登記註冊。

(四)填報志願:

1、第一志願報考中等職業學校的考生,二、三志願必須是同類學校。

2、第一志願報考普通高中、普通中專的考生,二、三志願可報職業中專、職業高中。

(五)新生錄取

1、職業學校招生由教體局統一組織錄取。對未被中專、普通高中錄取的考生,各職業學校根據考生報考的第二、三志願可實行二次錄取,儘可能吸收未升入普通高中學習的國中畢業生入學。市職教中心和雕塑藝術學校要發揮輻射作用,在完成我市招生任務的前提下,儘量吸收外地初、高中畢業生入學。

2、切實按計劃招生,保證生源質量。第一志願沒有完成招生計劃的,可在第二志願中錄取。各學校應根據本校招生計劃,本着“德智體全面考核、先錄統考生、後錄免試生”的原則,擇優錄取新生。

3、報名註冊學生多於招生計劃或所設專業對於文化課成績要求較高的學校,經批准可通過考試擇優錄取;根據專業特點需要進行面試和專業加試的學校,可優先錄取成績優秀者(面試或專業加試的具體時間由招生學校確定)。

4、未被中專、普通高中錄取的考生,可持中招考試成績通知單直接到本人所選擇的職業學校登記註冊。

三、有關事項及要求

(一)加大宣傳力度,切實做好國中後分流工作。做好職業教育宣傳和國中畢業生的分流工作是保證中招工作順利進行的重要環節。各鄉(鎮、辦事處)中心校、國中要高度重視這項工作,採取得力措施,加大職業教育宣傳力度,宣傳職業教育的廣闊前景,宣傳國家助學金資助中等職業學校所有全日制一、二年級學生每生每年1500元生活補貼的優惠政策等。要指導廣大國中畢業生合理填報志願,鼓勵畢業生積極報考職業學校,使職業學校的生源數量有保證、質量有提高。對教體局下達給各鄉(鎮、辦事處)中心校、國中的職業學校升學任務,教體局要進行目標完成情況考核,並根據相關方案進行獎懲。各單位要層層分解任務,責任到人,抓好落實,確保任務完成。各單位完成任務數以到職業學校報到入學實有人數為準。

(二)各職業學校要樹立“以就業為導向”的觀念,遵循人才市場變化趨勢,緊密結合產業結構調整需求,穩中求變,積極創造條件,增設經濟社會發展急需的新專業;改變陳舊過時的傳統教學模式,加強實踐教學環節,注重提高學生的專業技能水平,培養和發展學生的職業意識和職業能力,使學生能夠順利就業。同時落實“升學和就業並重”的指導思想,全面提高教育教學質量,為有願參加對口升學、進入高等院校深造的學生搭建成材橋樑。

(三)各職業學校要積極與城市和發達地區的名優職業學校或企業聯合招生、合作辦學,拓寬辦學渠道;應探索1+1+1、1+2學制的分段培養模式,建立新的人才培養機制,推動我市中等職業學校辦學思路和辦學體制的改革與創新。

(四)創造有利於民辦中等職業學校招生的條件和環境,使民辦學校能夠順利完成招生任務。各民辦學校要採取多種形式加強宣傳,同時不斷改善辦學條件和教學環境,加強師資隊伍建設,以過硬的教學質量贏得學生和社會的信任。

(五)各職業學校要嚴格執行物價、財政部門核定的收費標準,嚴格落實國家對全日制一、二年級在校生每年資助1500元的政策,並安排一定數量的專項資金建立助學金、獎學金;對家庭經濟困難的新入校學生適當減免學雜費,可以允許學生緩期或分期繳納學雜費,確保家庭困難的學生能順利入學。

(六)各鄉(鎮、辦事處)中心校、國中、各職業學校嚴格按照教體局下達的招生工作方案和招生計劃,以切實可行的措施和規範、合法的行為進行招生。要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實行陽光招生,以樹立教育部門的良好社會形象。

學校招生方案2

一、工作目標

(一)職業學校招生目標:市教育局下達區區屬職業學校招生目標1100人,全區國中畢業生升入市、區屬職業學校2000人。

(二)各國中學校送培目標:根據市教育局下達我局目標及各國中學校實際分解送培目標(具體見附件2)。

二、招生學校

(一)招生學校

1.區屬職業學校。市第一職業技術學校(下稱第一職校)與市職業高級中學校(以下簡稱市職高)開展聯合招生、合作辦學。第一職校保留藝術類專業,所招學生在第一職校校區就讀,其餘專業與市職高聯合辦學,所招學生在市職高校區就讀。兩校聯合招生所招學生計區區屬職業學校招生指標。

2.市屬職業學校。市轄區內20xx年經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審核公佈的具有中等職業學歷教育招生資格的所有公、民辦中等職業學校。

(二):20xx年應(往)屆國中畢業學生,高中應(往)屆畢業生,退役士兵、農村青年、農民工,下崗失業人員等其他羣體。

三、招生工作階段安排

20xx年中職招生工作,分為三個階段實施。

(一)宣傳階段(20xx年3月至4月)

3月:各中職學校按國家有關規定製作招生宣傳資料(招生簡章),合法真實準確向社會公佈招生學校、辦學地址、招生專業、學制年限、實習時間、資助政策、收費項目、收費標準等關鍵信息。其招生和宣傳必須與公佈信息一致。中職學校招生宣傳資料(招生簡章)須報區教育局審查(市屬其它職業學校須報市教育局審查),市教育局備案,並在招生宣傳資料(招生簡章)上註明“已經市教育局審查備案”後才能向社會公佈。凡未經教育行政部門審查備案的學校和招生資料一律不得宣傳、公佈。

3月—4月:各中職學校、各國中學校要大力宣傳國家發展職業教育的方針政策和職業教育發展的前景,廣泛宣傳國家職業教育惠民政策,加強辦學特色、招生和就業優惠政策等宣傳,吸引廣大學生和適齡青年報考中等職業學校,積極引導鼓勵國中畢業生選擇填報中職學校。

4月20日—26日:廣一職校及市職高集中開展進校宣傳,向學生髮放由市、區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批准備案的中職學校印製的招生宣傳資料。

4月27日—30日:其它市屬中職學校開展進校宣傳。

各中職學校到國中學校進行集中宣傳時不得影響國中學校正常教學秩序,到每個國中學校集中宣傳時間原則上不超過兩小時。

(二)志願填報階段(20xx年4月至5月)

1.各國中學校要確保送培計劃落實,堅持學生和家長自願、普職不兼報、市區職業學校統籌安排的原則,指導學生填報志願,鼓勵支持學生就讀區屬職業學校和市直屬職業學校,努力確保全區國中畢業生升學就讀職業學校和普通高中的比例不低於45:55。

2.對於希望就讀職業學校較早開始職業教育的九年級學生,在完成義務教育全部教學計劃和教學內容的前提下(原則上不得早於5月1日),可統一組織到中職學校學習和參加會考,也可由國中學校分層施教,提前滲透職業技術教育。提前到中職學校學習的,須由學生本人填寫好“中等職業學校志願填報表”(附件4),並由生源學校和招生學校共同簽章備案。各生源學校將彙總名單經生源學校和招生學校共同簽章後報區教育局備案,作為學生管理移交的依據。

3.中職學校在彙總名單簽章後即表示已接收學生,接收學生後要做好課程銜接、教師協作、資源共享等方面的組織協調工作,安排精幹教師授課,讓學生以良好的`成績通過國中學業水平考試。

(三)錄取報到階段(20xx年6月至10月)

1.根據學生志願填報情況,統一組織錄取。各生源學校要把引導推薦畢業生到中職學校就讀作為應盡的責任和義務,主動配合和協助職業學校做好招生宣傳工作,引導學生就讀中職學校,督促學生到中職學校及時報到,防止會考後學生外流,千方百計完成送培任務。

2.各中職學校要主動及時與生源學校和學生家長聯繫溝通,做好迎接新生的準備工作,切實加強管理,選派工作負責的教師擔任班主任工作,對學生開展耐心細緻的教育工作,積極落實國家惠民政策,及時對困難家庭的學生給予幫助,確保新生“進得來,留得住,學得好”。

3.各中職學校在10月上旬前完成生源學校送培統計工作,及時溝通反饋信息,銜接落實相關工作。

四、有關要求

(一)嚴格招生紀律。認真組織學習《市教育局關於建立職業學校招生考評獎懲機制促進兩類高中協調發展的實施意見》(廣教發〔20xx〕4號)精神,嚴禁未經區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批准的學校或個人進校宣傳招生;嚴禁招生學校委託中介機構或他人招生;嚴禁向個人支付生源組織費。所有進入區內國中生源學校進行招生宣傳的學校,必須持有區教育局批准並加蓋公章的書面手續,否則視為私自買賣生源,從嚴追究校長及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二)落實獎懲制度。根據《市教育局關於建立職業學校招生考評獎懲機制促進兩類高中協調發展的實施意見》(廣教發〔20xx〕4號)精神,對完成目標較好的國中學校予以獎勵,所需資金由相應職業學校提供。完成較差的學校在目標考核中降低一個等級。

(三)堅持學生自願。在引導學生填報自願過程中,凡未堅持學生自願,採取強制手段藉機“砍尾巴”,造成信訪舉報或造成學生流失的,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同時在質量考核中加大鞏固率、參考率考核權重。

學校招生方案3

根據教育部的有關精神,按照省教育廳《江西省20xx年高等職業教育單獨招生實施辦法》的要求,為切實做好我校20xx年單獨招生工作,制訂本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原則

全面貫徹《國務院關於大力發展職業教育的決定》精神,突出高等職業教育的特色,選拔綜合素質高和具有創新能力、實踐能力、特殊能力的優秀人才進入我校學習,從而進一步提高我校生源的綜合素質。

單獨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由學校招生就業處牽頭,教務、紀檢監察、後勤、學工、安全保衞共同負責。單招工作嚴格實行招考分離,紀檢監察部門全程參與監督,切實加強對初審、審查、考試、公示、錄取等各個環節的監督把關。確保單獨招生工作機制健全、程序規範、嚴肅認真、公正透明。接受省教育考試院的指導和社會的監督,及時、準確、全面公開單獨招生的相關信息,切實保障20xx年單獨招生工作順利進行。

二、成立學校單獨招生領導小組

組長:徐江榮

副組長:郭化山、徐振國

成員:董武忠、寧國強、李鋒、鍾曄、王翔、胡鵬華、程峻、孔外平、俞豔華、於海勝。

三、報考條件及招生對象

符合江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名條件並已辦理我省20xx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名手續的考生。

四、報名時間、方法、審核、考核步驟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月27日-3月5日,逾期不予辦理。

2、報名方式:實行“網上報名+現場簽訂”形式。考生在規定時間內登錄我校網站單招考試報名窗口完成網上報名手續。考生進行網上報名時,必須準確地填寫姓名、身份證號、20xx大學聯考考生號、專業志願等相關信息。每位考生只能報考1所高職院校,多報無效。

(二)資格審核

1、審核時間:3月6日前。

2、審核辦法:我校負責對所有網報本校的考生名單進行資格初審,並於3月6-7日將初審通過的考生信息彙總表報送省教育考試院信息處進行信息比對。

3、合格考生查詢:已報考我校單招的考生於3月8日登陸我校網站,查詢本人是否通過報考資格審核。通過審核的考生方可參加我校組織的單獨招生考試。

4、現場確認、繳費、看考場:考生於3月10日到我校進行現場確認、領取准考證、查看考場、簽訂《誠信考試承諾書》,並交考務費100元。

考試時間全省統一為3月11日,考試地點在本校(見准考證)。

(三)考核內容

單獨招生工作遵循我校自主、省教育考試院監督的原則。我校自主組織建立考核專家信息庫,由專家根據各招生專業特點設計考核內容和評分標準。考核內容為語文(150分)、數學(150分)、綜合素質(200分,其中政治100分、解剖40分、生理40分、英語20分),合計總分500分。

五、錄取

(一)錄取原則。我校根據考生成績自行劃定文化成績最低控制線和綜合技能測試要求,按各專業計劃數及錄取規則,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考生。學校根據參加考試人數和考生的總體成績情況決定錄取人數和錄取比例,錄取人數不超出單獨招生計劃,錄取比例原則上不超出參加考試人數的75%。

(二)錄取步驟。

1、3月16日,確定擬錄取考生名單。

2、3月16日起,在本校網站公示擬錄名單,公示期7天。

3、擬錄考生在公示期內如無異議即為確認錄取(確認後不得再參加20xx年普通大學聯考)。

4、3月24日,確認錄取名單到省教育考試院審核備案並辦理錄取手續,領取單招錄取通知書。

5、3月25日,在本校網站公佈正式錄取的考生名單,向錄取考生寄發錄取通知書。

(三)錄取説明

1、被我校單獨招生錄取的考生,與普通高校統一招生考試錄取新生享受完全相同的待遇。

2、考生錄取後,一律不得再參加20xx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招生考試及錄取。

六、監督管理制度

我校認真執行教育部關於在高等學校招生中實施“陽光工程”的各項要求,着力規範辦學行為,強化信息公開力度,完善監督措施,尤其加強試題保密和考務考場管理,工作全過程接受有關教育紀檢監察部門等方面的監督。不以任何形式舉辦與單獨招生掛鈎的輔導班、補習班。對在招生中存在違規行為的考生,按照教育部有關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規定進行處理,取消其當年的考試資格、錄取資格或入學資格。

七、本方案由江西醫學高等專科學校單獨招生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學校招生方案4

根據《區教育局關於做好20XX年全區國中招生工作的意見》等文件精神,落實好揚州市、江都區中國小招生工作的相關要求,確保每一個本施教區內適齡國小畢業生以及外來本施教區創業、務工人員子女都能按時升學,現就20XX年江都區實驗國中招生工作擬定如下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和上級有關的文件、政策等為依據,以大力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努力辦好人民滿意學校和積極促進教育公平為目標,堅持落實小升中免試就近入學政策,着力構建科學、合理、公正的招生工作體系,確保我校招生工作依法、有序、規範地進行。

二、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XXX

副組長:XXX

成員:XXX、XXX、XXX、XXX、XXX、XXX

下設辦公室主任:XXX

副主任:XXX

三、國中與時間安排

(一)今年,我校七年級:

1、具有本施教區內常住户口、年齡15週歲以下(20XX年9月1日以後出生)的應屆國小畢業生;

2、本施教區內各企事業單位引進的高層次人才和申領區內居住證的流動人員子女中要求在我校就讀的應屆國小畢業生;

3、對年滿15週歲、已接受義務教育9年以上的國小生,原則上不再發給國中入學通知。對其中要求繼續升學的,由父母或監護人提出書面申請,可作為非義務教育學生試讀;

4、具有一定學習能力、不影響他人的適齡殘疾兒童少年可以申請在我校隨班就讀。本施教區內適齡殘疾兒童少年到特殊教育學校入學的,應同時到我校登記備案。

(二)我校施教區:

新通揚運河以南新區,東至陳莊、劉橋、佘橋、三友村,南至商貿城周邊部分區域(老寧通高速公路以北、文昌東路以南)(商貿城屬張綱中學),文昌東路以北,西至廣州路。

(三)報名登記

1、在本施教區內國小就讀的,均由畢業學校集體辦理報名登記手續。

本施教區户籍在區外就讀的應屆國小畢業生要求回本校升學的,持户口簿、房產證、國小生全國學籍卡打印件(需提供原件和複印件)等相關材料,到仙女鎮教育辦公室(或學校)報名登記,領取“派位卡”後到本校驗核報名。仙女鎮教育辦公室地址:人民路仙女鎮政府院內4號樓。

2、因户籍、住址變更而要求進入實驗國中就讀的區內國小的應屆畢業生,持户口簿、房產證、國小生全國學籍卡打印件(需提供原件和複印件)或國小生素質報告書等材料,於20XX年6月26日前到仙女鎮教育辦公室辦理報名手續,領取“派位卡”後到我校報名登記。

3、引進的高層次人才子女申請就讀我校的,按照《揚州市高層次人才子女就學保障實施辦法(試行)(揚辦發〔20XX〕55號)文件要求開展報名;申領區內居住證的流動人員子女要求在我校就讀,須持户口簿、父母在區內的居住證、父母與用工單位簽訂的合法穩定勞動合同(須出具繳納個人社會保險滿1年以上的證明)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國小生全國學籍卡打印件等材料(需提供原件及複印件),於6月26日前到仙女鎮教育辦公室報名或所在鎮教辦取得派位卡後到我校核準。已在區內國小就讀的,由所在國小對照上述要求審核後統一辦理報名手續。

(四)招生時間

按照區政府和教育局統一安排,我校招生將在江都區國小畢業考試後進行。時間為7月1日——7月6日(如遇特殊情況,另行通知)。

四、工作時序

(一)驗核準備過程:

1、成立驗核小組並召開小組會議:6月18日

2、發放驗核預備通知:6月19日—6月23日(龍川、雙語、鎮中心、實小、建樂、花園)。

3、驗核房產證、户口簿、國小生素質報告書等材料後即時發放“確認卡”:

6月24日驗核龍川國小;

6月25日上午驗核建樂、雙語國小;下午鎮中心、附小、實小、花園;

6月27日上午驗核本施教區户籍在區外就讀、因户籍住址變更而要求進入實驗國中就讀、引進的高層次人才子女和申領區內居住證的流動人員子女中要求在我校就讀的且已領取“派位卡”應屆國小畢業生;

外來本施教區創業、務工人員子女須帶新區有效居住證(公安部門或社區出具)、户口簿、單位營業執照或用工合同、當地鄉鎮計生辦出具的計劃生育證明、子女的國小畢業證、素質報告書。

4、根據“派位卡”整理編序登記,編制施教區內報名學生及待確認生源花名冊(6月28日——29日)。

5、準備錄取通知書(6月29日—6月30日)。

(二)正式招生錄取過程(7月1日—7月6日):

憑我校“確認卡”發放錄取通知書時序:

(1)7月1日——龍川國小

(2)7月2日——雙語國小、建樂國小

(3)7月3日——上午實小、花園,下午鎮中心、附小

(4)7月4日——本施教區户籍在區外就讀、因户籍住址變更而要求進入實驗國中就讀、引進的高層次人才子女和申領區內居住證的流動人員子女中要求在我校就讀的且已領取“派位卡”應屆國小畢業生;

(5)如招生計劃內還有空餘學額,將報教育局中教科、仙女鎮教辦室批准後根據具體情況分批次、分時段補充錄取,當招生計劃用完後,次序靠後的生源不再錄取。

7月5日先後次序是:

①軍烈屬、現役軍人子女、公派出國人員子女、引進的高層次人才以及對區域經濟和社會事業發展做出重要貢獻的人員子女(須提供相關部門出具的證明材料);

②具有江都區內非城區户口、學生父母持有我校施教區內合法房產證(必須擁有51%以上產權);

③具有江都區內非城區户口、學生父母在城區範圍內外均無房產且學生隨父母與祖父母、外祖父母長期共同居住在施教區內,可按施教區內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產認定(需出具學生父母雙方在城區無房的證明);

④學生具有江都城區內户口、學生在江都城區我校施教區內已購房但目前尚未入住的(以購房合同和繳款收據為證明材料)。

五、招生原則與實施方法

(一)招生原則

20XX年我校招生將嚴格執行上級文件精神,依法規範進行。堅持免試、免費、按區就近入學的原則。學校不舉行任何形式的考試或變相的選拔性測試,不以獲獎證書作為依據組織所謂的“擇優錄取”,不舉辦“實驗班”、“重點班”、“強化班”等名義進行招生,不以各種學科競賽成績、特長評級為依據錄取新生。

堅持關注教育民生,促進教育公平。落實《市政府關於進一步推進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見》(揚府發〔20XX〕85號),確保隨遷子女與本地居民子女平等享受教育的權利。依法保障我校施教區內適齡殘疾兒童少年入學權利,優先安排具有一定學習能力的殘疾兒童少年就近接受義務教育。

(二)招生辦法

嚴格實行免試、按計劃、按劃定的施教區招生。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具有施教區學生身份資格:

1、具有江都城區户口、學生父母持有我校施教區內合法房產證(必須擁有51%以上產權)且在城區內無其它住房;

2、具有江都城區户口、學生父母在城區範圍內外均無房產且學生隨父母與祖父母、外祖父母長期共同居住在施教區內,可按施教區內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產認定(需出具學生父母雙方在城區無房的證明)。

學生父母在城區的合法固定住所(以相關的房屋產權證為證明材料)是確定學生就讀學校的主要依據。户籍手續與房產權證等證明材料應為20XX年5月31日前辦理完成。商業用房(非商住)、辦公用房和未入住的期房、租住房不作為施教區內租户房產認定,學生就讀由區教育局中教科和仙女鎮教辦統籌協調安排學校。

學生和家長必須如實填寫《國小畢業生情況調查表》,經審核確認後統一發放《江都城區國中入學新生報名登記卡》。學生按《江都城區國中入學新生報名登記卡》到實驗國中報名,逾期不報名的作自動放棄處理。複核及錄取審批工作中,對複核出的非施教區生源,退回施教區學校就讀。

(三)新生入學編班辦法

1、20XX年七年級新生入學前不舉辦分班考試,力求實行均衡分班,每班班額不超過省定標準。

2、新生入學編班程序公正合理,公開透明,保持平行班之間的學額數量、教師配備、教學條件相對的公平均衡。

3、招生完畢後,將施教區內學生和擇校生分別造冊,報區教育局中教科備案;

4、七年級新生分班名單將在校內公示並於開學後一週內報區教育局中教科備案;

六、工作要求

(一)大力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

鼓勵學生就近入學,促進國中教育均衡發展,改革熱點高中指標生分配辦法是重要舉措。今年升入七年級年級的學生,到20XX年會考時,熱點普通高中將不少於70%的招生指標按照各校會考參考人數(在該校讀滿三年且學籍與就讀學校一致)定向分配給所有公辦和民辦國中學校。錄取時在普通高中錄取最低控制線上不設分數底線,進一步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享受定向指標生資格的國中畢業生必須在該校讀滿3年且學籍與就讀學校一致。

20XX年升入七年級年級的.學生在20XX年參加會考升學時,地理、生物學科會考成績均達到B及其以上等級的在升學時方可享受熱點高中指標生待遇;會考成績達C及其以上等級者方可報考三星及以上普通高中。20XX年升入七年級年級的學生在2019年參加會考升學時,地理、生物學科會考成績可能會計入升學總分,具體情況以文件為準。

20XX年招收的七年級新生,在20XX年會考時,將耐力跑列入體育會考必考項目,將足球、籃球和排球列入選考項目。

(二)高度重視新生招生工作的政策宣傳和輿論引導

擬定招生方案,成立招生領導小組,充分利用家長會、校訊通、校園網、《告家長書》等渠道和方式加強招生宣傳,引導學生和家長理性、有序入學,減少盲目、非理性擇校行為。

(三)嚴格執行國中招生工作的規範和紀律

按照《關於進一步嚴肅招生紀律規範招生秩序的通知》(揚教發(〔20XX〕44號)的要求,加強對招生工作的領導,嚴格按照程序和規定招生,確保招生方案順利實施和招生工作有序進行。做好招生諮詢工作和信息公開工作,增強招生工作的透明度,保障學生及其家長對各類學校招生的知情權,提高招生工作的公信力。嚴禁侵害學生合法權益,不組織教職工通過各種方式強拉生源、違規招生。嚴格執行招生序時進度,不在規定時間前招生,也不拖延招生時間。進一步嚴格規範學籍管理,新生在我校辦理註冊、登記後即已取得我校正式學籍,學生不得無故退學,其他學校也不得錄取。堅持學生學籍與就讀學校一致原則。

(四)切實加強招生工作的過程管理和責任追究

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堅持“一把手”負責制,強化對招生工作的領導,切實擔負起執行招生紀律、維護招生秩序的職責,加強招生監督管理,精心規範操作,確保執行招生政策不走樣,確保招生工作有序進行。加強招生過程管理,堅決執行招生政策規定,切實按照程序和規定招生。

(五)努力提高招生工作的服務質量

招生工作是社會關注的熱點,政策性強,涉及面廣。我校將牢固樹立全局意識、責任意識和紀律意識,從構建和諧社會、辦人民滿意教育的高度做好這項工作;成立招生工作小組,做好服務工作,熱情接待、耐心解釋;實行首問負責制,積極主動幫助家長釋疑解惑,提高招生服務質量,提高家長、社會對我校招生工作的滿意度。

學校招生方案5

根據《安徽省職業院校升學考試改革試點方案(試行)》,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試點目標

通過開展高職院校自主招生改革試點,擴大試點範圍,進一步探索建立符合安徽省情的分類考試、綜合評價、多元錄取的高等職業院校考試招生制度,加強校際、校企合作和市級統籌,構建高等職業教育招生、培養、就業聯動機制和中高職協調發展的現代職教體系,推動職教大省和高教強省建設,提升職業教育服務經濟社會發展能力。

二、試點內容

(一)分類招生。高等職業院校自主招生改革試點對象為應歷屆普通高中畢業生、應歷屆中職(含技工學校、職業高中)畢業生,包括具有高中階段學歷的農民工、退役士兵、企事業單位在職職工、失業人員等。參加試點的高等職業院校可以結合考生意願和學校自身情況,採取多種招生形式,招收各類生源。國家示範(骨幹)高等職業院校、市屬高等職業院校、行業企業和民辦高等職業院校根據辦學特色和定位,可分別側重招收學有所長或有技能特長的考生、中職學生、在職職工和退役士兵等。

(二)多元評價。省教育廳指導各試點院校根據不同招生對象,研究制定招生政策和考試(測試)辦法。對中職學生可參考《20XX年安徽省高等學校對口招收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考試綱要》,實行知識加技能的考試(測試)辦法;對普通高中畢業生可實行以學業水平測試成績為基礎的考試(測試)辦法;對其他各類報考人員,可結合其自身實際和學校辦學特點,合理確定考試(測試)方法。參加自主招生改革試點的各類考生須進行大學聯考(含對口招生考試)報名。考生憑考生號選擇一所試點高校參加招生考試(測試),具體時間另行公佈。試點高校於20XX年5月15日前將擬錄取考生名單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並辦理相關錄取手續。被錄取考生不再參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及錄取。

(三)聯合培養。實施校企聯合培養,試點院校與企業緊密合作,合作辦學、合作育人、合作就業、合作發展;鼓勵試點院校與企業聯合開設“訂單式”培養班。推進中高職銜接,對中職學校完成二年級學業的學生實行預報名,預報名後的中職三年級學生由中高職聯合培養。中職三年級學生畢業後,通過考試(測試)進入高等職業院校學習。加強市級統籌,市屬高等職業院校牽頭、中職學校參與,共同制定人才培養方案,共同實施人才培養。

三、試點範圍

(一)試點院校

今年我省高等職業院校自主招生改革試點實行申報制。國家、省示範高職院校必須參加試點工作申報,全省其他高等職業院校均可自願申請參加高等職業院校自主招生改革試點,試點院校由省教育廳嚴格按有關標準和規定審核確定。

(二)招生計劃

20XX年度全省高等職業院校自主招生改革試點招生總計劃數控制在當年全省高職招生計劃總數的20%左右。面向中職招生計劃單列並確保完成,未完成的單列計劃不得轉入普通大學聯考招生。

試點院校可根據報考人數等適當調劑分專業計劃。院校對報考學生較多且計劃已經完成的專業,經考生同意,可調劑到相近專業。鼓勵高校間建立學生報考信息互通和調劑機制。

(三)招生專業

申報自主招生的高職院校面向中職招生專業儘可能覆蓋中等職業教育18個專業大類。

(四)申報程序和申報材料

已參加試點的42所高等職業院校可直接向省教育廳申報招生章程、招生專業和計劃。試點院校要科學制定招生方案和人才培養方案。

其他高等職業院校根據辦學實際和側重招生對象,經主管廳局或舉辦者同意,向省教育廳申報。申報材料包括招生章程、招生方案、人才培養方案。市屬高等職業院校須有所在市政府意見,行業企業和民辦高等職業院校須有主管廳局或舉辦者意見,開展“訂單式”人才培養的試點高等職業院校須有訂單培養協議。

以上申報材料一式3份,同時報送電子版1份(包含以上所有材料)。

報送截止日期為20XX年2月10日。

報送地點:省教育廳高教處

聯繫電話:0551-62831XXX

四、試點工作要求

一是提高認識。高等職業院校自主招生改革試點工作對促進中高職教育協調發展,系統培養技能型人才,提升服務經濟社會發展能力具有重要意義。各地、各高等職業院校要提高認識、統籌安排,先易後難、突出重點,積極穩妥地做好改革試點工作。

二是科學制定方案。各試點高等職業院校要在充分調研、多方論證,廣泛徵求意見的基礎上,突出重點,抓住關鍵環節,精心制定方案。各試點高等職業院校要根據辦學定位,選擇本校有特色的專業,合理確定招生計劃數,科學制定招生方案、人才培養方案和招生章程。省教育廳經過遴選確定後,向社會公佈試點院校及其招生專業、招生計劃。

三是積極宣傳引導。各地要加強對廣大人民羣眾的宣傳工作,加強政策解讀,合理引導社會預期,使全社會理解和支持改革。要大力開展對師生和其他招生對象的宣傳動員工作,讓其瞭解試點的重要意義、主要任務和政策措施,調動廣大師生和其他招生對象參與試點的積極性、主動性,為試點營造良好的環境。

四是嚴格考試招生紀律。高等職業院校自主招生改革試點工作,是普通高校招生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關係着廣大考生的切身利益。各試點院校要按照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切實完善自我約束機制和監督機制,嚴肅考試招生紀律,特別要加強試題保密和考場考務管理,切實履行承諾。試點院校紀檢監察部門要加大監管力度,對招生錄取工作進行全程監督,及時發現和查處違反考試招生紀律的行為。要按照“陽光工程”的要求,加強信息公開,及時公佈招生章程、招生計劃和人才培養方案,主動接受社會監督,確保改革順利推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