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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小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方案(通用20篇)

為了確保工作或事情能有條不紊地開展,就需要我們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書面計劃,是具體行動實施辦法細則,步驟等。那麼制定方案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國小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方案,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國小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方案(通用20篇)

國小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方案 篇1

一、指導思想:

為充分發揮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的激勵約束作用,調動廣大教師教書育人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力,增強辦學活力。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教育廳關於義務教育學校績效工資實施意見的通知》要求,結合我區義務教育學校實際,根據教職工不同工作崗位、任務和內容的特點和要求,充分體現按勞分配、效率優先、注重實績、兼顧公平的原則,按工作責任輕重、工作量大小和崗位目標任務達成情況,合理拉開績效工資檔次,逐步形成內部激勵機制和約束機制,發揮學校績效工資的激勵導向作用,特制定本方案。

二、制定方案原則:

1、堅持思想領先,既要按勞分配,又要防止一切向錢看,大力提倡無私奉獻,團結協作和主人翁的精神。

2、打破平均主義,按工作責任,崗位目標任務完成情況,在考核的基礎上,確定教師的績效工資待遇。

3、多勞多得,優教優酬,獎勤罰懶,重實績、重貢獻,看工作質量,看效益優先。

4、處理好歷史與現實的關係,既要充分保護老教師的利益,又要讓優秀的中青年教師脱穎而出。

5、處理好改革與穩定的關係,採取邁小步,不停步的方法,根據學校及教師的實際情況,逐步完善分配方案,努力提高教師待遇。

三、實施範圍和時間:

按國家規定執行事業單位崗位績效工資制度的義務教育學校正式工作人員(接受黃鸝國小聘任的在編正式教師,待聘、試聘、拒聘教師不拿績效工資),從20xx年1月日開始實施獎勵性績效工資。

四、獎勵性績效工資的分配:

(一)、獎勵性績效工資的總量和水平核定:

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按義務段學校教師績效工資的30%比例確定。人均獎勵性績效工資根據扣除提留項目後的總量與學校在編的教職員工人數確定。最後按學校在編教職員工人數和人均獎勵性績效工資額,計算學校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的基礎總量,再根據實際需要作適當獎勵。

(二)、獎勵性績效工資的結構:

1、月考核獎:

每月考核,對教師的師德、勞動紀律、安全、月全勤、崗位性質、工作量情況、附加績效等進行認定。合格者按規定當月發放,反之酌情扣發。學校各責任部門成立考核評議小組,根據分工,實施檢查、指導、發現問題提出建議,及時解決。

月考核獎結構及計算辦法:

(1)、超課時(教育教學崗位履行工作量獎)津貼:按核定的課節係數計算額度(中層按教師平均工作量計算)。因工作需要,由學校指定加班的每天50元,半天25元,餐費自理。(工作量計算方法見附表一)

計算辦法:每課節金額×周課節係數(含崗位係數)×4=月課時(崗位)工作量獎。(8元/1課節)

(2)、班主任津貼:按班額人數發放相應的班主任津貼。

計算辦法:46人以上(含46人)500元;31人至45人400元;30人以下(含30人)300元。

(3)、中層津貼:

計算辦法:按局規定以班主任津貼核定(46人以上計算)。(分校區按1/2計算)

(4)、其他管理人員崗位津貼:

計算辦法:圖書100元/月、衞生50元/月、實驗 50元/月、教研組長 50元/月、網管電教 200元/月、出納 200元/月、辦公室組長 50元/月

(5)、出勤獎:

計算辦法:出全勤按200元/月發放。(病假1—5天按40元/天扣發;事假1—4天按50元/天。病假6天以上、事假5天以上按備註規定計算月獎勵性績效工資。)

(6)、師德、安全獎:

計算辦法:200元/月(有師德一票否決行為或因個人造成的教學事故,視情節輕重酌情扣罰。)

(7)、其他附加績效崗位津貼:

計算辦法:校藝術社團負責、體育負責、校環境宣傳負責、校中層助理等每月補發津貼50元;棋類負責、綜合實踐負責、書法負責、品德負責等每月補發津貼30元。以上崗位原則上不享受課節係數照顧。擔任多項附加績效崗位的教師同時享受多項附加績效崗位津貼。

(8)學校臨時代課按10元/課,按月納入教師月超課時津貼中。

(9)體育教師訓練按實際訓練週期進行相應的補貼。

(10)擔任兩班語文學科教學的,低段兩班語文(1-3年級)每月補貼30元;高段兩班語文(4-6年級)每月補貼50元;擔任兩班數學跳班的每月補貼20元。擔任數學三個班的每月補貼30元。

(11)語數學科教師每月發給30元的作業批改補貼,(3-6年級)英語教師每月發給20元的`作業批改補貼。

(12)對50週歲以上女教師,55週歲男教師(擔任語數學課的)每月發給慰老課時補貼30元,(擔任其他綜合學科的)每月發給慰老課時補貼20元,納入月績效工資中。

備註:

①每個月如事假累計5天(包括5天)以上,病假累計15天(包括15天)以上,或為私事外出未請假,作曠工處理的,不發當月績效工資。

②病假累計6-10天發當月績效工資的1/2,累計11-14天發當月績效工資的1/3。事假、病假、法定假等教師同等享有學校發放的節假日待遇。

2、學期(學年)考核獎

學校實行一年兩次定性綜合考核,其中學期考核(1月)採取教師自我反思式問卷考核的形式進行自主測評;學年考核(7月)以區教育局基礎性指標要求及教師個人自主發展指標達成情況兩方面對全體教職工進行星級考核認定,具體操作依據黃鸝國小教師個人學年自主性發展評估考核實施方案執行(詳見黃鸝國小教師個人年度自主性發展評估考核實施方案)。教師終結性考核原則上以學期為單位分階段獨立考核,其中學年考核(7月)結果對教師進行1---5星級的認定 (教師星級認定詳見附表三——“星級教師評選指標與認定條件”) ,併發放相應的星級考核獎金(各星級獎金分配見附表四)。

A、學期考核(9月---1月)結構及考核辦法:

①學期全勤獎:

考核辦法:一學期出全勤,獎勵200元,請假者(包括因為學歷進修而請假)全扣(除調休)一學期未調休者再獎勵50元,半天25元。

②學期師德安全獎:

考核辦法:一學期無師德一票否決行為或無因個人造成的教學事故一次性獎勵500元,反之視情節輕重酌情扣發,並直接作為學期考核評估的依據。

③學期考核評估獎:

考核辦法:依據學期自我反思式問卷考核的自主測評情況預發學年考核獎1000元。

④學期正、副班主任考核獎:

考核方法:每學期根據正、副班主任工作實績,對照班主任考核細則,通過自評、主管領導評等方法,確定考核等級,其中優秀、良好、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比例按考核實際情況而定。

考核獎發放標準:優秀400元,良好300元,合格200,基本合格100,不合格不發考核獎,副班跟正班考核,按1/2發放。

⑤榮譽、獲獎津貼:(詳見附表二)

考核方法:以文件或榮譽證書為準,實行當年獎勵。符合同一類榮譽的不重複獎勵,按所獲榮譽中最高一檔標準獎勵。

⑥對外開課獎:

獎勵方法:改革課堂教學、探討教學藝術,積極開課分別給予下列獎勵:校內公開課20元;校外公開課50元;區級公開課100元;市級公開課200元;省級公開課400元;全國級公開課600元。

⑦通訊報道雜文獎:

獎勵方法:積極投稿報道學校工作,按錄用篇數適當獎勵:區級報道簡訊每篇20元,專題報道30元;市級報道簡訊每篇30元,專題60元,省級(全國)報道每篇50元,專題100元 ,全國報道每篇100元,專題200元 ,圖片新聞作簡訊獎勵,簡訊形式發表的獎金折半。(此類報道均由本人執筆,自行發表全額獎金,學校聯繫的獎金折半。)

⑧先進獎:

獎勵方法:對各類先進或稱號給予適當獎勵:校級先進100元、區級先進200元、市級先進300元、省級先進400元、全國級先進600元(凡上級已發獎勵的,學校不另發)單項先進折半。

⑨科研、指導獎:

教師各類競賽獲獎及指導獎,每學期結束,經有關部門統計後,均按(附表二——“教師參賽獲獎、發表文章等獎勵標準”)規定獎金髮給。

凡在區級以上課題獲獎的課題組成員均有獎,區級40元、市級60元、省級80元、全國級100元。課題承擔人、課題組長或執筆教師區級120元、市級240元、省級360元、全國級500元。

區田徑運動會進入第六名獎勵400元,第五名獎勵500元,第四名獎勵700元,第三名獎勵900元,第二名獎勵1500元,第1名獎勵20xx元(獎給每位體訓教師)。體育全年總分:第六名1500元,第五名20xx元,第四名2500元,第三名3000元,第二名4000元,第一名6000元(平均獎給參與體訓的全體教師),兩項獎勵同時執行。

⑩建議獎:

向學校提建議,對改進學校工作有貢獻的,經過討論被學校採納的給與一定獎勵。

備註:個人指導獎累計不能超過同一檔次團體三等獎獎金額度。

B、學年考核(2月---7月)結構及考核辦法:

①全勤獎;師德安全獎;正、副班主任考核獎;榮譽、獲獎津貼;對外開課獎;通訊報道雜文獎;先進獎;科研、指導獎;建議獎等以2月至7月按學期計算,獎勵辦法與學期(9月—1月)考核獎勵辦法一致。

②對畢業班國小升國中考核中成績顯著者給與適當獎勵。

③教師學年星級考核:

考核辦法:教師各自對照“黃鸝國小星級教師管理辦法中的評選指標及認定條件”,對自己一學年的工作進行自我鑑定,並自評相應星級,向考核組申報星級並提供相應材料,經考核組審核並綜合教師學年履行工作績效後確定星級,發放相應星級獎金。教師學年星級考核分1——5星,各星級獎勵金額及績效認定見“黃鸝國小星級教師管理辦法”。

④名優教師獎勵列入學年教師星級考核中。

五、崗位津貼的分配:

1、局管幹部按局規定發放月績效工資。

2、學校中層按局規定發放崗位津貼。

3、學校各兼任崗位按核定的崗位係數給與補貼(崗位係數核定見附表一),兼任兩個以上崗位,崗位係數不累計,取高者,(網管電教兼併適當考慮增加係數)納入學校績效工資中。

4、學校其他崗位津貼按需設定。

六、考核辦法:

1、月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對教師的師德、勞動紀律、安全、月全勤、崗位性質、工作量情況、附加績效等進行認定。合格者按規定當月發放,反之酌情扣發。學校各責任部門成立考核評議小組,根據分工,實施檢查、指導、發現問題提出建議,及時解決。

2、學期(學年)考核——學校實行一年兩次定性綜合考核,其中學期考核(1月)採取教師自我反思式問卷考核的形式進行自主測評;學年考核(7月)以區教育局基礎性指標要求及教師個人自主發展指標達成情況兩方面對全體教職工進行星級考核認定,具體操作依據黃鸝國小教師個人學年自主性發展評估考核實施方案執行(詳見黃鸝國小教師個人年度自主性發展評估考核實施方案)。教師終結性考核原則上以學期為單位分階段獨立考核,其中學年考核(7月)結果對教師進行1---5星級的認定 (教師星級認定詳見黃鸝國小星級教師管理辦法中的認定條件) ,併發放相應的星級考核獎金。

此方案自20xx年9月起實行,解釋權在校行政會議。

國小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方案 篇2

一、指導思想:

按照xx市教師績效工資的有關文件規定,為科學有效地實施教師績效考核,結合我校實際,為績效工資分配更好地體現教師的實績和貢獻、更好地發揮激勵功能,特制定本考核方案。

二、實施對象:

按國家規定執行事業單位崗位績效工資制度的義務教育學校正式工作人員。

三、考核原則:

1、刪繁就簡,考核內容體現可操作性;務實重本,考核方法體現過程性。

2、堅持“統籌兼顧、科學合理、正確導向”的原則,全面考核,綜合評價,體現多老多得、優老優酬,力求公正、公平、公開。

3、堅持實事求是,在公平分配的原則上,向責任重,工作量大,工作壓力大,成績突出的崗位傾斜。堅持效果主導,兼顧品質主導和行為主導,把師德放在首位,注重教師履行崗位職責,實施素質教育的實際表現和貢獻。

四、考核項目、標準及部門。

(一)、師德獎(1000元/年)

師德獎包括師德表現、出勤、遵守校紀校規、安全工作,具體考核見《溪麥中心國小師德獎考核細則》具體由校長室負責考核。

(二)、育人獎(300元/月、120元/月、90元/月)

育人獎包括班主任工作獎、副班主任工作獎、協助管理學生獎。

(1)、履行班主任工作職責,分等級按人均300元/月發放。

(2)、履行副班主任職責,分等級按人均120元/月發放。(代理班主任一月內累計超出一週部分享受班主任補貼)

(3)、其他教師完成學校分配的相關教師值日及替它管理學生工作任務的,分等級按人均90元/月發放。(具體考核見《溪麥中心國小育人獎考核細則》)具體考核由德育處負責。

(三)、質量獎

1、一線教師上好常態課,執行教學五認真和五嚴規定,上好預約課、邀請課、展示課、公開課,並做好相關電教工作80元/月,其他教師按學校要求履行好本崗位工作職責60元/月。

2、設立質量調研獎(平均分相差5分以上不獎)

(1)月隨機質量調研(30元、20元、10元)。

(2)學期質量調研(60元、40元、20元)。

(3)全市質量調研(平均分高出全市平均分3分以內每分獎50元,3分以上超過部分每分獎100元)。

(4)設立進步獎(每學期結束對照期初調研情況和學期每次調研情況,以平均分、培優補差的進步表現予以100元-200元的獎勵)(具體見《溪麥中心校質量獎考核細則》,實施主要由教導處負責)

(四)、科研獎

1、教師完成聽、評課任務,完成繼續教育規定學時(學習筆記、教育隨想),積極參加學校特色建設和課題研究,完成學校規定的任務,積極參加校本研訓活動,考核合格30元/月/人。

2、完成學校特色建設工作獎。凡承擔學校特色建設項目工作的學期結束經考核分等級予以200元/人均予以獎勵,學期結束評選出的童話教師予以100元獎勵。(具體見《溪麥中心校科研獎考核細則》,實施由教科室負責)。

(五)、工作量津貼(3000元/人/學年)

1、雙向聘任,服從分工,承擔學校分配的教育教學及其他工作,期間無責任事故,定為滿工作量,享受3000元/人/學年滿工作量獎。

2、因個人申請學校同意,不能滿工作量工作酌情打折發放。(男55週歲、女50週歲教師個人申請,適當減輕工作量,經學校批准後可視作滿工作量)。

3、因請假減少的工作量由代課教師享受,未減少工作量(僅與人調課)不扣工作量獎。(具體見《溪麥中心校工作量津貼考核細則》,實施由教導處負責)。

4、超課時津貼:

a、午間補差每天每班按5元發放。

b、代課每節3元。

c、任教語文、數學、外語雙班、三班的教師,每學期分別補貼超課時津貼200元、300元。

(六)、崗位津貼

1、教齡、職稱津貼

職稱每學期標準每學年標準

無職稱100 200

國小二級教師150 300

國小一級教師400 800

國小高級教師750 1500

中學高級教師10002000

(此為基礎職稱津貼,教齡、職稱津貼=基礎職稱津貼+教齡津貼:實際教齡數乘以15元為每學年標準)注:長病假、內退、支教、新合同、派遣教師不享受教師職稱崗位津貼。

2、兼職學校管理崗位津貼:教研組長20元/人/月;年級組長10元/人/月;辦公室主任10元/人/月;現金會計、司務長、工廠管理150元/人/月)(見《兼職學校管理崗位津貼考核方案》)

3、拔尖人才津貼:各級各類骨幹教師履行骨幹教師職責,按市局相關規定考核後發放。(績效工資兑付按原標準的三分之一發放,所有骨幹教師不享受農村浮動)

4、行政人員崗位津貼:副校長350元/人/月;主任330元/人/月;副主任310元/人/月。(見《行政人員考核方案》)

(七)校長獎勵基金:

1、“愛心育人、靜心教書、潛心科研、用心服務、真心待人”五心教師100元/人。

2、鎮級優秀教師、市級優秀教師100元/人。(鎮級優秀教師如政府發放不予重複發放)

3、各項個人榮譽及輔導學生獲獎。

①、個人表彰獎勵:

表彰部門及獎勵標準(單位:分)備註

校級鎮級市級大市級省級國家級

説明:政府和主管部門的“個人表彰”主要指勞動模範、先進教育工作者、德育先進工作者、優秀班主任等。其他部門的“個人表彰”主要指優秀團員、優秀輔導員、優秀學員等。民間組織開展評比取得的榮譽,一般不予獎勵。

(2)、教師“參賽獲獎”獎勵:

等級獲獎級別及獎勵標準(單位:分)備註

校級片級市級大市級省級國家級

説明:教師參賽必須是教育行政部門組織批准的。教師基本功、課堂教學比武、課件評比等在市級以上獲獎上浮一等計獎。市級以上調研、抽查的優良課按同級一等獎計獎;公開課、少先隊觀摩效果良好按同級二等獎計獎。

(3)、學生“參賽獲獎”獎勵指導教師標準

等級獲獎級別及獎勵標準(單位:分)備註

校級片級市級大市級省級國家級

説明:學生參賽必須是教育行政部門組織批准的。非教育系統組織的各類競賽獲獎,一般不獎勵。經教師指導學生的文章在黨報、黨刊和教育主管部門主辦的報刊雜誌上發表按同級二等獎計獎;在教育主管網上發表的學生習作按同級三等獎計獎;有指標下達的各類競賽按決定獎項單位的實際級別計獎。

4)、教師“論文發表或獲獎”獎勵標準分值:

等級獲獎級別及獎勵標準(單位:分)備註

校級市級大市級省級國家級

説明

⑴、文章發表:

①、宣傳學校的報道文章,發表在黨報、黨刊和教育主管部門主辦的報刊雜誌上按同級一等獎計獎;

②、在教育主管網上發表的論文或宣傳教育的報道按同級二等獎計獎。

③、學校訂閲某刊後享受刊登優惠,或贈送版刊,按同級三等獎計獎。

④、與教育無直接聯繫的文章發表,一般不獎勵。

⑤、在有郵發刊號的報刊雜誌上發表的文章,按同級一等獎計獎;在無郵發刊號的報刊雜誌上發表的文章,按同級二等獎計獎。

⑵、文章獲獎:

①、論文評比必須是教育行政部門組織批准的。

②、學校課題論文獲獎的.,按上浮一個級別計獎。

③、上交評審費進行評選獲獎的論文,省級獲獎的評審費以25元計返還;省級以下市級以上的獲獎論文評審費以15元計返還。

④、除教育學會外,其他民間組織和社會團體舉行的論文評比獲獎,一般不獎勵。

(5)、體育教師獎勵辦法:

①、體育教師在每年度學校組織開展的小籃球賽和田徑運動會活動中,要認真組織,精心選拔運動員,形成學校的體育人才梯隊,組織做到有力、有序、有效,每項活動學校獎勵參加組織的體育專職教師每人50分。

②、體育教師對組建的學校田徑隊和小籃球隊要堅持長效訓練,平時訓練與集訓相結合。平時訓練以陽光體育活動為主。田徑隊從暑假到當年比賽期間為集訓期,籃球比賽前一個月時間為集訓期,集訓期間早晨要強化訓練。

③、學校對體育組實施的獎懲措施:

a、集訓期間體育教師要確保訓練時間,認真組織,精心指導。每天運動員的伙食由學校負責解決,負責集訓的體育教師在工作日學校發放集訓費每人每天5元,節假日集訓按學校教師加班的有關規定執行。

b、市體育運動會按每分10分獎勵,同時與上年相比在丙級隊上升一個名次另獎30分,在乙級隊上升一個名次另獎50分,在甲級隊上升一個名次另獎100分,(另設基礎成績獎,乙級隊200分,甲級隊400分,前八名600分,但累計獎勵不超過1500分)。

c、籃球在甲級隊獎勵200分,上升一個名次獎勵50分;在乙級隊上升一個名次獎勵30分;處在丙級隊學校不予獎勵。但累計獎勵不超過800分。

(6)、音樂教師獎勵辦法:

①、音樂教師要認真抓好學校的藝術工作,平時要加強藝術興趣小組的培訓,能保證完成各種活動需要的演出任務,能高質量地完成演出任務,每次獎勵相關音樂教師50分。

②、在市國小生文娛匯演中單項獲一等獎學校獎勵指導教師400分,二等獎獎勵200分,三等獎獎勵100分,團體獲一等獎另獎600分,獲二等獎另獎200分,團體三等獎另獎100分。

③、音樂教師因演出需要利用節假日加班訓練,加班期間的有關要求和經費標準,按學校教師加班的有關規定執行。

(備註:此項目由教導處負責考核,校長根據每學年的情況,確定每份值金額(原則上每分值0.5——1元)

4、品牌創建獎:學校目標責任狀考核、學校有創建項目獲得通過,獲得集體榮譽,由校長確定按每人每學年1000-3000元的標準發放。

5、突出貢獻獎:對學校工作有突出貢獻的教職員工,酌情給予重獎,有校長提出人選和標準經考核領導小組集體研究確定。

五、有關發放規定。

1、內退教師的績效工資分配。在學校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的平均數範圍內,按每月350元扣發,每年扣發4200元。

2、支教教師和外借教師的績效工資分配,經對方學校考核,參照本校同職稱同工作量類型教師發放。

3、長病假教師的績效工資分配。基礎性績效工資依據有關文件精神進行扣發;獎勵性績效工資參照內退教師的標準進行扣發。

4、新合同教師和派遣教師的有關規定。享受班主任津貼,其他考核獎將根據上級規定和學校實際另行制定。

5、產假教師的績效工資分配。法定產假期間,按學校教師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的平均數的一半發放。

6、市局有關文件規定:

⑴、丹教[20xx]113號文件的有關規定:

①、教職工有下列情況之一者、視情節輕重,扣除其獎勵性績效考核獎的30%以上。

a、無正當理由,不履行教育教學職責者;

b、搞有償家教,造成不良影響者;

c、體罰、侮辱、變相體罰學生者;

d、以非法方式表達訴求,干擾正常教育教學秩序者;

e、其他違法行為者。

f、發生安全責任事故者。

②、本學期累計曠工達5個工作日、病事假累計超過2個月以上的不享受學期績效獎。

③、凡學期內受到通報批評、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開除處分的,分別扣除績效考核得分的20%、30%、50%、60%、70%、80%、100%。

⑵、丹教[20xx]151號文件的有關規定:

①、病假教師長期(六個月及其以上)不能堅持正常上班的,學校批准後必須向教育局提供丹陽市人民醫院的病休證明和病歷等有關證件備案。病休期間,國標工資、基礎性績效工資按有關規定減發,獎勵性績效工資按所在學校的考核方案予以全扣或部分扣發。沒有丹陽市人民醫院證明資料的不能辦理長期病休手續。短期病休的工資待遇仍按學校有關規定予以減發或不發。

②、學校不能再隨意辦理職工內退手續,若有教師(男滿57週歲、女滿52週歲)確需辦理內退手續的,必須經教師個人與學校雙方協商同意後,同時上報市教育局人事科核准。內退對象的獎勵性績效工資根據所在學校的考核方案予以不發或減發。

③、教職工有事不能到校必須先辦理請假手續,如遇特殊情況,必須及時補辦請假手續。不辦理請假手續離崗的視同自動曠職。連續曠職15天(一年內累計30天)將由所在學校作自動離職處理,學校應及時到市教育局辦理自動離職手續。教職工事假期間的工資待遇必須按學校的考核方案扣發。

⑶、丹教[20xx]164號文件的有關規定:

①、績效考核結果是基礎性績效工資分配的重要依據。

對認真履行崗位職責,按時保質保量完成學校規定的教育教學任務的教師,全額發放基礎性績效工資,對沒有履行崗位職責、沒有完成規定的教育教學任務、在師德方面存在問題或發生教學事故及其他違反學校教育教學規定的,要視情節輕重按比例扣發基礎性績效工資。

績效考核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人員,其基礎性績效工資中崗位津貼在考核結果報市局審核備案後的次月起分別停發3個月、6個月。

②、行政協理員不參加績效考核視同合格,享受獎勵性績效工資。

六、績效考核程序。

1、考核:每學年度末,學校考核小組根據考核方案和相關處室平時的考核記錄對教職工進行考核評定。

2、公示:對每一位教職工的全年考核結果在本校範圍內進行不少於3個工作日的公示。

3、上報:公示無異議,學校將考核結果報市教育局審核後報送財政局兑付給教職工個人。

七、組織領導和監督。

1、成立教師績效考核領導小組和工作小組。

經學校校長室、黨支部委員會研究決定,我校教師績效考核領導小組有:xx等17人組成。其中組長:xx;副組長:xx。

教師績效考核工作小組有:xx等21人組成。其中組長:xx;副組長:xx。

2、本方案經學校教代會代表討論通過,報市教育局批准後,自20xx年1月1日起開始實施。

3、本方案解釋權歸校長室。

國小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方案 篇3

為進一步調動教師教學的積極性,提高我校的整體教學質量,更加科學、合理、公正、全面的評估教師的教育教學工作。根據相關文件精神並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此方案。主要從考勤、工作量、教育教學過程及成績、師德師風這四項來進行考核。

一、考勤(30分)

考勤是扣分制。遲到、早退1次扣0.5分,請假1節扣0.5分,病假住院期間記錄日期不扣分,曠工1節扣2分,婚喪嫁娶產等法定休假含節假日,必須一次性連續休完,不影響績效工資的分配,但無故超期計曠工喪假7天(父母配偶);婚假7天;產假90-105天,人流假3天(限本人);陪護假3天(限父母、配偶、子女)。

注:曠工1天、請假累計超過15天扣發1個月績效工資;累計曠工3天、請假超過30天、病假超過3個月扣發6個月績效工資及福利;累計曠工5天、請假超過60天、病假超過6個月扣發12個月績效工資及福利。

注:特殊工作時間遲到、早退、請假2倍扣分。如:開學當天、放假當天、各種活動日等。

注:男滿58週歲女滿53週歲及患大病堅持正常上班且能圓滿完成學校交辦的各項工作任務的.人員可計滿勤。

二、工作量(10分)

1、教學人員:經學校核算,本學期所有學科周平均工作量為A節。語文、數學學科每節課權重為1.4;英語學科每節課權重為1.2;體育、音樂、美術、科學、道法、健康學科每節課權重為1.0。超出或不足課時的另外加減核算。計算方法:總節數/總人數=A(即公權平均工作量);摺合分:(個人週上課節數/A)x30=個人所得分)。

2、行政管理人員:正校級領導計滿工作量A,其他管理人員等在所任學科周課時基礎上加課時。重複身份的,只加最高分、不累積加分。超出或不足課時的另外加減核算。

3、工勤人員:專職二線人員計4/5A。因學校工作需要特殊情況特殊對待。

注:男滿58週歲女滿53週歲及患大病堅持正常上班且能圓滿完成學校交辦的各項工作任務的人員可計滿工作量A、

三、教育教學過程及成績(50分)

主要考核教職工崗位職責、安全管理職責履行情況、工作成績、態度和責任心等。從考試成績、作業教案、教研情況、聽課記錄、教師榮譽這五項教學工作來進行考評。具體細則由學校教導處負責制定並執行,並按每期6個月本着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對每一位老師進行量化考評。

(一)、考試成績(20分):

按照中心校或學區組織的各類教學質量測評中名次為依據,全鄉前3名積20分,第四名積18分,第五名積16分,第六名積14分,第七名積12分,第八名積10分,第九名積8分,第十名積6分,第十一名積6名。升一名次加4分,二個名次加10分,升三個名次加15分。滿分為20分,超過不累計。

根據學科特點無法進行質量檢測的學科的教學人員可積18分。

(二)、作業教案(20分):

作業檢查A等,加10分;B等,加8分;C等,加6分。D等4分。作業無0分、

教案檢查A等,加10分;B等,加8分;C等,加6分。D等4分。教案無0分。

作業教案考核細則:

1、教案:A級:環節規範,書面整潔,有儲備課2節以上。B級:環節規範、書面整潔、備課同步。C級:環節基本規範、書面基本整潔、缺課時。D級:缺5課時以上。

2、作業:A級:書面美觀整潔、書寫認真、批改有用心批語、有批改記錄。B級:書面乾淨、書寫認真、批改有簡單評語、有批改記錄。C級:書面基本乾淨、書寫基本認真、批改不及時,批改有零星評語、無批改記錄。D級:書面不乾淨、書寫不認真、批改不及時、無評語、無批改記錄。

教案作業量化檢查每月進行一次。最後平均得分計入績效考核方案。

(三)、政治學習、公開課、教研等活動(5分):

能按時參加各種活動不遲到、不早退,加5分;請假1次,扣0.5分;遲到早退,一次扣0.2分。

(四)、聽課記錄、札記(5分):

每學期聽課20節,聽課記錄、札記數量足並記錄詳細書寫認真,有課堂評價,加5分;少1節(篇)扣0.5分;以此類推。

四、師德師風(10分)

1、政治思想:不按教育方針辦事,在學生和社會中散佈反動言論或歪理邪説,造成惡劣影響,有損學校形象和政府或國家利益經查證屬實的扣3-10分/次。

2、職業道德:教師對學生變相體罰;搞有償家教,造成不良社會影響;亂收費、亂辦班、亂訂資料等“三亂”行為的扣除本項分數。

3、為人師表:在公開場合(或網絡上)語言不文明,撥弄是非,語言有損學校或他人形象,影響團結,查證屬實的每次扣2分;穿戴、舉止不端莊,亂吐亂扔等行為,扣1分/次。

4、敬業精神:不服從安排,工作推諉,敷衍塞責等每次扣2分。因非客觀原因推遲完成的每次扣1分。

5、凡學期內受到通報批評的每次扣5分,受到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的,不予考核。上級另有規定的,按上級的規定執行。

備註事項:

有下列行為之一者,績效考核為0分。

1、觸犯國家法律及有關規定,受組織處理者,如:信訪舉報、體罰學生、進行有償家教、亂收費、亂髮資料、由於工作失誤造成重大責任事故等。經調查情況屬實的,績效考核為零分。構不成組織處理的,酌情扣10—20分。

2、在編不在崗人員、借調在教育系統之外人員、停發工資人員、解聘人員、年度考核不合格和未參加考核人員。績效考核為零分。

3、凡在網絡、校訊通、微信羣等公眾平台發佈違規違紀言論及與教育教學無關的信息或散佈轉發不良信息、謠言等行為的,視情節輕重扣5-20分;對社會、學校或他人造成嚴重影響的,績效考核為零分。

本細則根據實際工作情況及時調整,適時完善。

國小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方案 篇4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市關於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職工績效工資分配政策,進一步規範教職工收入分配秩序,構建科學、公正的校內獎勵工資分配製度,調動廣大教職工的工作積極性,根據xx市人民政府辦公室,結合我市和我校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績效工資構成

教職工績效工資項目分為基礎性績效工資和獎勵性績效工資兩部分,其中基礎性績效工資設立崗位津貼和地方補貼兩個項目,教職工工資按月發放,獎勵性績效工資的發放則根據本方案執行,每學期發放一次,資金來源為市財政局按全市統一標準撥付。

本方案以下內容主要是關於獎勵性績效工資的分配辦法。

二、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對象

中學在編的正式教職工。

三、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原則

(一)堅持“不勞不得,多勞多得,優績優酬,兼顧公平”的原則,重點向一線教師、業務骨幹和做出突出成績的工作人員傾斜。

(二)堅持“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實行陽光操作,確保教職工有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

四、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辦法

(一)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類:

獎勵性績效工資全部用於工作量考核獎勵,稱為工作量考核獎勵性績效工資。根據曲阜市興教助學有限公司的運營實際,適當加以貼補。

(二)工作量考核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辦法:

按照省市有關規定,參考部分學校關於教師工作量的計算辦法,根據我校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1、課時量計算辦法

(1)係數設置

語文、數學、英語:1.2物理、化學:1.1

思品、歷史、地理、生物、體育、音樂、美術、寫、信息技術:1.0

班會:1.3俱樂部活動、社團活動輔導:1.5

晨讀輔導:0.5遲到則不再計工作量,空堂一次,扣1、2課時自習:0.6

由教務處或級部安排的代上課,代上課教師達到平均工作量者,代別人上課每節為本學科系數的2倍,達不到平均工作量者則按原係數計。

平時由教務處或級部安排代別人看自習1.2。

因公、私事個人調上,學校不作統計。因上級安排其它事務性工作(非外出學習)級部安排別人上課,本人按原節次計量。

被代上課的教師,因法定休假或病假所缺課時不計本人課時量;因事假所缺課時不計本人課時量的同時,再扣除0.5倍課時量。

跨學科、跨級部教學,所跨的學科系數為原係數的1.5倍。

學校有接待任務安排的或教師自行申請的接待課每節以0.5分計入考核總分。

學校統一組織的期中、期末考試按實際節次計算,考試期間非因公原因或法定假期請假則從本月總課時量中扣除實際節次,考務人員同監考教師,參與閲卷一科次按4課時計(包括計分統計人員)。

(2)相關説明

a、以上所列係數包涵了本學科教學的整個過程和全部內容,體育老師帶課間操等同於文化學科的作業,不再單獨計工作量;晚自習不計工作量;班主任帶課間操不單獨計工作量。

b、我校在外校交流的老師績效工資按上級撥付數量每學期發放一次或與其任教學校協商後可參與該校的統一考核,參與績效工資分配;外校在我校交流教師同我校教師的計算方法,但結果乘以三分之一。(因人上級撥付部分由原單位發放)

c、班主任工作、學校安排的值班、晚自習看班和學校安排的其它臨時性或階段性工作不適用本規定。

2、管理工作工作量折算標準(單位:標準課時/周)

中層正職:11

中層副職(含級部副主任):8

級部委員:5

學科委員:4

黨政辦公室、教務處、德育處職員6

其他處室職員3

學校報刊主、副總編每期計10課時,計入當月

團委委員:3

兼職功能室管理員:1

以上各崗位如再有非本職能範圍內兼職,在以上相應量的基礎上加1。專職教輔工勤人員臨時安排的其他非本職工作,計入附加工作量。

3、具體核算方法

(1)女教師年滿45週歲所代課節按實有課節數乘以1.4計,年滿50週歲所代課節按實有課節數乘以2計;男教師年滿50週歲所代課節按實有課節數乘以1、4計,年滿55週歲所代課節按實有課節數乘以2計。

(2)根據所代課情況和兼職管理情況,各級部記錄、核實,每四周公示一次。

(3)學期末,教務處根據級部統計情況,按月(四周)計算。

為調和學科之間的差距,課時分主課和輔課兩種性質計算。主課為課程表中安排的正課課時。其餘均為輔課,如早讀、活動課、俱樂部活動時看自習、監考、閲卷、管理量、乘係數後的班會等。

以級部為單位計算各月的主課平均課時量(級部主課時數總和除以標準科任教師數)。個人主課量根據超出或低於主課平均課時的百分比安段加倍或減少,輔課直接以實際課時加入工作總量。個人主課課時計算具體辦法:

情況一:超出月平均課時的30%以上的部分,乘以3。

情況二:超出月平均課時的'0%-30%的部分,乘以2。

情況三:平均課時及下調2課時以內的(如平均為15課時,則14、13以平均計),按實際課時計。

情況四:低於月平均課時的30%以內(含)的,乘以85%。

情況五:低於月平均課時的30%以上的,乘以75%。

個人績效=人均每月績效工資x標準人數/(賦值後的級部月主課課時總量+級部月輔課課時總量)x(個人賦值後的月主課工作量+個人月輔課工作量)。

(4)校級領導、副校級領導、不上課及不到平均值的中層正職、不上課及不到平均值的中層副職、教輔人員,分別按課任教師總平均的110%、105%、100%、90%、75%發放。

(5)在執行學校考勤制度的同時,執行以下規定:學期內因事因病申請彈性考勤的教職工,每天1小時內,每天扣5元,1小時以上視為請假,長期彈性每月扣300元;因私事請假(法定假期除外)5天以內不做扣發處理,5天以上每天扣20元,需請代課教師代課的每天扣30元;因病請假7天以內不做扣發處理,7天以上每天扣20元,需請代課教師代課的每天扣30元,特殊情況特殊處理;無故曠工1天或曠教1節扣50元,無故曠工7天或無故曠教7節以上不再享受工作量考核獎勵性績效工資;學校上班考勤遲到10次以內不做扣發工作量考核獎勵性績效工資處理,10次以上每次扣10元。以上所扣款額計入教職工學期工作量考核績效工資總額,不足部分推延到下學期。

五、其它事項

按政策提前離崗的人員、法定產假期間的人員生活補貼按照相關規定執行。

六、考核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校長書記

副組長:副校長

成員:科室主任級部主任

本方案未盡事宜由考核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在具體工作和考核過程中出現突發性問題或一些特殊情況,由考核工作領導小組共議裁決。

國小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方案 篇5

為做好我校實施績效工資分配工作,根據《樂平市人民政府轉發市人勞保障局市財政局教育局關於樂平市義務教育學校績效工資實施意見的通知》(樂府辦發[20xx]6號)精神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收入分配製度改革的有關規定,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以人為本,以實施績效工資為契機,進一步完善學校收入分配機制,充分發揮績效工資的激勵作用,促進廣大教職工愛崗敬業,紮實工作,推進我校教育事業持續健康發展。

二、實施原則

1、“以人為本、注重實效”的原則

2、“多勞多得、優績優酬”的原則

3、“科學合理、公正公平”的原則

三、實施範圍

學校在職在編教職員工

四、績效工資的分配

1、績效工資分為基礎性和獎勵性兩部分

(1)基礎性績效工資佔績效工資總量的70%,包括生活津貼、崗位津貼、班主任津貼。生活津貼按原定的398元平均發放,崗位津貼按教職員工的所處職稱崗位(參照樂人勞字[20xx]號文件)按月發放,班主任津貼按每班每月120元標準依據《樂平市實驗國小班主任津貼月度過程管理考核辦法》按實際工作月核發。

(2)獎勵性績效工資根據教職員工的出勤率、工作量、教育教學工作過程和工作業績等方面的`表現,實行績效工資按學年度分兩個學期進行考核發放。

2、充分發揮績效工資分配的激勵導向作用。學校完善績效考核制度,按照教師、管理、工勤技能等崗位的不同特點,實行分類考核。在分配中,根據考核結果和分配原則向一線教師和做出突出成績的其他工作人員傾斜。

五、領導機構

學校成立績效工資考核分配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六、績效考核辦法

1、考核內容

考核內容以教職工履行《義務教育法》、《教師法》、《教育法》等法律法規所規定的教師法定職責,以及完成學校規定的崗位職責和工作任務的實績,從德、能、勤、績四個方面進行考核。

2、考核辦法

(1)制定《樂平市實驗國小教師績效考核評估細則》,嚴格執行《樂平市實驗國小教師績效考核評估細則》,客觀公正地進行考核。

(2)採取觀察、抽查、聽課、座談、問卷調查和查閲備課筆記、學習筆記、學生作業、考卷、會議記錄、出勤記載等有關資料相結合的方法進行全面考核。

(3)教師績效考核採用百分制,採取月考核、學期考核、年度考核相結合的形式。月考核,由各職能部門根據教師在工作中“師德”,“出勤”,“教學教研”,“安全管理”的表現按月進行考核,由辦公室負責統計考核得分,進行公示;學期考核,教師“教育教學獎勵”每學期末進行一次考核,與每月月考核一併,由辦公室負責統計得出每學期總分,分崗擬定考核等次。年度考核結果則為兩個學期績效考核分數之和。

(4)績效考核結果由校長審批,上報教育主管部門。

七、績效考核結果的確定和運用

1、考核結果的確定

學校根據教職工績效考核得分情況,按照當年度事業單位考核工作的要求確定優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人數。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考核結果直接確定為不合格:

(1)無正當理由,不聽從學校工作安排者。

(2)違背《中國小教師職業道德規範》,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歧視欺辱學生,從事有償家教、組織或參與收費辦班,強迫獲變相強迫學生濫定教輔書獲資料等行為造成嚴重影響者;

(3)履行職責不到位,出現嚴重教育教學失誤或重大安全責任事故者;

(4)以非法方式表達訴求,干擾正常教育教學秩序,損害學生利益的;

(5)其他違反法紀、法規或嚴重違反校規校紀,損壞教師形象和學校聲譽行為者;

(6)涉及上級規定的計劃生育、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黨風廉政建設、安全管理等一票否決事項者。

2、考核結果的使用

績效考核結果是教師年度考核的主要依據,學校按教師績效考核的等次上報事業單位年度考核等次

績效考核結果是績效工資分配的主要依據。

績效考核的結果也是作為教師專業發展、崗位聘任、職務晉升、教師薪級工資調整、表彰獎勵等方面的重要依據。

國小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方案 篇6

根據市教育局《關於中國小校及教職工績效考核工作的實施意見(試行)》等文件精神,獎勵性績效工資佔績效工資總量的30%。本着充分體現多勞多得、優績優酬、充分調動廣大教職工積極性,有利於學校管理,有利於促進教師成長,有利於提高教育教學質量的原則,結合學校實際,制定《吳莊國小教師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方案》,具體如下:

一、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以提高教師隊伍素質為核心,以促進廣大教師為全面實施素質教育、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貢獻智慧和力量為目的。堅持以人為本、以德為先、注重實績、激勵先進、客觀公正、民主公開、羣眾公認、程序規範、簡便易行的原則,以責任和業績為依據,充分體現多勞多得,優績優酬,適當拉開分配差距,向一線教師、骨幹教師崗位及成績突出的教師傾斜,着力構建符合教育教學和教師成長規律、導向明確、標準科學、體系完善的學校和教職工績效考核評價制度,促進學校全面、協調、穩定、可持續發展。

二、基本情況

我校崗位設置業經上級審批通過:全校在職教師83人,其中管理人員2個,專業技術人員83個(管理人員2個雙項選擇)。

現有人員情況:實有人數83人,管理人員1人(八級);專業技術人員總數82人;其中副高級1人(六級);中級38人(八級13人、九級16人、十級9人);初級37人(十一級18人、十二級19人);員級2人(十三級);專業見習級3人。

全校獎勵性績效工資每月121773元,平均1467.15元,

三、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

(一)從獎勵性績效工資中每月提取740元×n(n指全校在編教職員工總數),作為學校統籌,其餘部分在完成教育教學工作,經學校考核合格,作為基本的工作量獎勵,按個人崗位津貼比例逐月發放。

基本工作量如下:

語、數、英教師並擔任班主任,每週10–12節;

語、數、英教師不擔任班主任,每週12–14節;

其他學科專任教師,每週14–16節。

校長04節;中層領導為學科專任教師的1/3–1/4。特殊情況按規定辦。

以上教師,在完成上述基本課時,並且

⑴參與每週2-3節的導優輔差(或指導興趣小組);

⑵每週一天的導護工作;

⑶輪流值班。不足基本工作量的,按每節30元從基本工作量獎勵中扣回。

(二)統籌部分的分配方法

崗位津貼

(經考核合格後,逐月發放,每學期發6個月)

1、班主任、年段長崗位津貼

(1)班主任每月補貼500元。

(2)8個班的年段長每月350元;6個班的年段長每月300元;4個班的年段長每月250元。

2、其他崗位津貼

a、報賬、代辦500元/月;

b、人事400元/月;

c、少總350元/月;

d、保衞250元/月;

e、教研組長10人以上300元/月;10人以下250元/月;

f、配班200元/月;

g、備課組長、保管、網管、團支書、工委150元/月。

在班主任、年段長及其他津貼崗位內兼職的,按第一職務100%;第二職務60%;第三職務40%計發,但累計不超過900元。以上崗位津貼逐月發放,每學期發六個月。

h、行政崗位津貼

校長:專任教師獎勵性績效工資平均發放數的150%;

副校長:專任教師獎勵性績效工資平均發放數的135%;

教導處、總務處、辦公室、德育處中層領導負責人:專任教師獎勵性績效工資平均發放數的`125%;

以上人員不兼職,不參加其他獎勵性績效工資的分配;行政及中層領導按比例提取的獎勵性績效數額單列,留作期末考核合格後再發放。

3、超課時補貼

(1)在完成(一)中規定的基本工作量的前提下,每超1課時,每課時補貼30元。

(2)代課:需備課、授課、批改作業的代課,每節30元;一般代課,每節15元。

(3)在特殊情況下需要在休息、節假日工作的,每天津貼150元。(當月不超過三天)。

(三)教學成果獎

1、文章在cn刊物發表或收入區級以上彙編,每篇50元,上限為每學期200元。

2、指導學生獲獎,每個個人獎項為80元,上限為每學期200元。

3、區級以上公開課,每節80元,上限為每學期200元。

4、質量監控,全區性的三個考核點,每個點獎勵該年段該學科的任課教師每人300元,片區性(統考統改)的150元,跨年段按高層次計。

5、參與課題研究,獲得階段性成果,每人每學期津貼100元,通過專家評審結題後,每個成員一次性再發200元。

6、校內優秀三好(設計、實施、反思)課,每節獎金待定。

(四)名優名師獎

1、學科帶頭人每學期省級1000元;市級800元;區級500元。

2、入學科評委專家庫的每學期省級800元;市級600元。

3、開設學術講座:每次市級300元;區級200元;校級100元。

(五)優質服務獎

1、每學期評選若干個優秀備課組,若干個優秀導師,若干個班級十項評比等單項獎,獎金待定。

2、由於我校非教師專業系列人員只有1人,其獎勵性績效工資參照醫務人員或上級文件另行規定。

(六)扣發或停發(這裏的100%是指:當月獎勵性績效+基礎性績效工資中的崗位津貼)

1、扣發:

a、遲到、早退一次扣1%;

b、病假每日扣3%;

c、事假每日扣5%;

d、曠課每節扣10%;

e、曠工每天扣30%.

2、停發:

a、受到刑事處罰、行政、黨內嚴重警告、記大過,在處分期間停發;

b、當月病事假累計超過15天的,當月100%停發;

c、表現差、羣眾意見大的,當月100%停發;

d、故意不完成教學任務的,當月100%停發;

e、違反師德,造成不良影響的,當月100%停發。

(七)學期統籌的獎勵性績效工資在發放以上各項津貼獎勵後,若有剩餘,餘額在期末考核合格以上的人員平均發放。

本方案報中心校審核,學校備案,全體教師參與。

國小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方案 篇7

一、考核組織與機構

我校成立績效工資考核分配工作領導小組,成員由校領導、各處室負責人、工會、少先隊輔導員及其他教師代表組成。考核方案由教職工大會通過、考核小組由教職工大會選舉產生。績效考核由考核小組組織實施。

二、考核對象、標準

考核對象為與單位簽訂聘用合同的本區在編在崗人員。

根據綜合考核教師平時履行崗位職責、工作量、出勤和完成任務的實績(德、能、勤、績、廉五個方面,重點考核工作實績)等共同因素來確定教師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時,要適當拉開分配距離,充分體現多勞多得,優績優酬的分配原則。

考核參照以下四個量表及規定執行。分別為:

附件一:學校行政領導績效評價量表

附件二:學校教師教育教學績效評價量表

附件三:學校一般工作人員績效評價量表

附件四:浪滄區教師周課時工作量標準

三、考核方式及辦法

(一)考核方式

考核為採取多個評價主體的綜合評價,包括多個有機結合的評價方式,即績效考核小組評價、學科組評價和年級組評價、教職工評價、學生評價。

具體辦法如下:

1.績效考核小組評價是建立在學校常規管理和考核小組成員對學校教職工的深入瞭解基礎上的基本評價手段。具有全面、及時、客觀的特點。

2.學科組和年級組評價是績效評價的重要內容,建立在各個學科組、年級組同事之間的團隊協作和教學教研活動、交流的基礎上,被評價的對象參加對自己的工作進行評價。

3.教學工作的服務對象是全體學生,是為了全體學生的全面發展,教師的教學工作應得到學生和家長的認可,在考核中應對被評價人在學生、家長中進行滿意度測評,以獲得學生、家長對教職員工的意見和建議。

4.教職工評價是評價學校行政領導績效的有效渠道。通過評價瞭解學校教職員工對學校行政領導的工作表現及成績的滿意度,獲得相應的意見和建議。

(二)考核辦法

1.學校行政領導的評價辦法

學校的行政領導包括校長、副校長、書記、副書記等校級領導和教導主任、總務主任、副主任等中層領導,學校行政領導人數不可超過組織人事部門的規定。

學校行政領導的工作績效評分由教學工作績效評分和行政工作績效評分兩部分組成,其權重分配為校長教學工作為0.3,副校長教學工作為0.5,學校中層教學工作為0.6。

(1)學校行政領導的績效考核總分為L,其中學校行政領導的行政工作績效評分為L1,按附件一由考核小組和全體教職工進行測評,教學工作績效考核總分為L2,按附件二由考核小組、年級組和學科組進行教育教學績效評價。

(2)L1和L2的考核分(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計算算術平均值,滿分分別為100分。

(3)L =L1×行政工作權重+L2×教學工作權重

2.專任教師的評價辦法

專任教師包括具有教師資格並在教學一線從事教學活動的人員。專任教師教育教學績效評價總分為J,由教師剛性指標考核得分、考核小組評價、年級組和學科組評價三部分分值綜合構成,滿分為100分。

(1)教師的'剛性指標J1主要包括教師課時工作量、社會工作量、繼續教育情況、學生滿意度測評情況、應參加的教育教學活動完成情況(如學科組活動、聽課評課等),具體由學校考核小組派專人負責統計,並在學校範圍內公示。本部分滿分100分,在總分中的權重為50%(另附表)。

(2)考核小組評價按附件二評分,考核小組對所評教師評分(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計算算術平均值J2,滿分分別為100分,在總分中的權重為30%。

(3)年級組和學科組評價按附件二評分,專任教師所在年級和學科所有教師對所評教師評分(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計算算術平均值J3,滿分分別為100分,在總分中的權重為20%。

(4)J=J1×50%+J2×30%+J3×20%

3.學校員工評價辦法

學校員工的工作績效評分為X,由學校考核小組和所有教職工按附件三評分,滿分為100分。

(1)考核小組對其評分(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計算算術平均值X1,滿分分別為100分,在總分中的權重為60%。

(2)所有教職工對其評分(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計算算術平均值X2,滿分分別為100分,在總分中的權重為40%。

(3)X=X1×60%+X2×40%

4、分配額度及辦法

績效工資的30%為獎勵性績效工資(含班主任津貼每月300元),每學期末進行考核,一年中兩次考核取平均值作為年終考核的結果(如有調動,原單位考核結果隨調動人員至新單位,與新單位考核結果一併計算)。

1.基本績效類(55%)

遵守教師職業道德,履行教師職責,完成學校分配的教育教學工作量、服從並認真完成學校臨時性工作的教師發放基本績效獎。工勤人員、試用期人員按50%計發。

基本績效獎與考核結果掛鈎。

每學期病事假累計超過一個月(22個工作日)領取50%的基本績效工資;每學期病事假累計超過二個月不參與基本績效工資的分配。

2.考勤類(15%)

每學期全勤的發全額,病事假累計超過一個月取消全勤獎;病事假累計不足一個月,每天扣發額等於考勤獎除以22天(每年按區教育局統一公佈的扣發標準計算)。上班遲到或下班早退一次扣30元。

臨時代課、節假日值班、加班等。

(1)學校兼職在減少局規定的課務量的情況下不享受兼職加分獎勵,不減少課務量的情況下有考核小組根據兼職工作完成情況經考核後酌情獎勵。

(2)臨時代課:主課30元/節,副課15元/節,興趣課10元/節(學校安排的臨時代課,如未超過教師本人周課時工作量上限標準的,不再享受超課時補貼。)

(3)節假日值班:60元/天(行政按上級規定執行)。

加班:30元/天(須經學校同意,行政按上級規定執行)。

3.崗位津貼類(15%)由教育局統一分配

班主任津貼:班級學生數38人及以上的每月300元;班級學生數32人至37人的每月250元;班級學生數31人及以下的每月200元。

校長獎勵性津貼:按附件五《浪滄區校長獎勵性津貼考核評定細則》執行。

4.獎勵類(10%)

包括競賽獲獎、指導學生競賽獲獎、論文發表、教學質量、校內表彰等(有專項獎勵的不重複)。具體標準如下(以下標準為最高上限,下同。總獎勵額不超過本類總金額數):

①教師參加教育教學競賽評比:

一等獎 二等獎 三等獎

全國 400元 300元 250元

省 300元 200元 150元

市 200元 150元 80元

區 100元 80元 50元

輔導區 50元 30元 20元

附:獲獎以主管部門認可為準,按最高獲獎結果發放,獎勵不重複享受。(下同)

②學生個人蔘賽獲獎,同一項目多人蔘賽以最高人獎額①項的50%給予。學生團體參賽獲獎後輔導教師獎勵額以①項的80%給予。(如有其它部門獎勵的,本校不再重複獎勵)

③教師在報刊雜誌上(教育單位或教育主管部門主編的)發表教育教學文章應嘉獎(集體組稿、學報類、增刊不計)。

國家級 300元 省級 200元 市級100元 區級50元

④教師對外承擔公開教學任務應加:

國家級400元 省級300元 市級 200元

區級 100元 輔導區50元 校級 30元

注:其他榮譽稱號均按區或參照以上標準加獎。

⑤質量調研獎懲(區級及以上):

優秀率達標:500元 及格率達標:500元 平均分達標:500元附:優秀率在及格率達標基礎上才能享受。教學質量未達標,由校考核組討論後酌情扣發。

⑥校內表彰。

先進教師(5名):200元 優秀班主任(3名):100元

優秀教研組(1個)每組200元

文明辦公室(1個)每組200元

5.其他類(5%)

看護(含早自習、午間看護、放心班、護導等)。按看護工作量比例獎勵,每人每月平均100元。(寒暑假除外)

注: 2~4項的數額不足時,可以相互補充調整使用;調整後仍不足時按超過的平均數額遞減,結餘款併入1項(基本績效)按時發放。

五、本辦法經教職工大會通過、報區教育局批准後執行。

國小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方案 篇8

根據長人聯字[20xx]3號文件《關於市直事業單位在職人員新增績效工資額度和離退休人員新增生活補貼實施方案》的文件精神,我校對在職人員績效工資額度和離退休人員生活補貼的發放等做了調整,並形成《長春市第一實驗國小績效工資發放方案》經教代會討論通過後,將執行此方案。

一、執行時間

在職人員新增績效工資額度,從20xx年12月1日起執行,每年執行12個月。

二、執行範圍

我校在編人員、享受在編人員同等待遇的人員。

三、績效工資總額的組成

1、年終一次性獎金。

2、節假日補貼。

3、現行的生活補貼。

4、20xx年11月規範後的津貼補貼(陽光工資)。

5、在職人員:新增績效工資。

四、發放辦法:

在職人員的現行生活補貼發放渠道不變,即由單位自籌,經統發中心發放;在職人員新增績效工資的50%由市財政補助,其餘部分由我校自籌解決。

五、績效工資的項目設定

共設立5個欄目即工齡補貼、課時費、出勤獎金、代課費、班主任費(副班主任費)。

六、工齡補貼、課時費、出勤獎金、代課費、班主任費(副班主任費)等五項目的具體解釋:

(一)工齡補貼

按參加工作年限累計計算,每滿一年增加工齡補貼2元。

(二)課時費:

1、標準:

滿課時為每週18節,每月按四周計算。

中學高級教師每課時15.5元,每月為:15.5×18×4=1116

元;國小高級教師每課時11.5元,每月為:11.5×18×4=828

元;國小一級教師每課時8.5元,每月為:8.5×18×4=612

元;國小二級教師每課時5.5元,每月為:5.5×18×4=396元

工人課時費計為中級工560元/月,普工500元/月。

2、發放辦法:

(1)每週上18節課及18節以上的教師以周實際上課節數乘以相應職稱標準的課時費。

(2)有教學任務,但不滿18節課的教師及沒有教學任務的'教師,學校在核定其工作量時視為其滿工作量。該同志每天的課節視為3.6節,該教師的課時費以實際出勤天數乘以3.6節課再乘以相應的職稱標準。

(3)有教學任務但每週課時不滿18節的教師,學校在核定其工作量時視為不滿工作量的人員,該教師的課時費以本月實際上課的節數乘以相應的職稱標準。

(三)出勤獎金:

1、標準:每人每月200元。

2、發放辦法:

(1)在完成已規定的工作任務外,病假一天(含累計病假一天),事假一天(含累計事假一天)不扣除當月出勤獎金。

(2)當月統計病假超過一天者(含累計病假超過一天者)自病假第二天起,每增加一天扣除當月出勤獎金15元;如累計病假超過一天者每增加一天扣除當月出勤獎金25元。

(3)當月統計事假過一天者(含累計事假超過一天者)自事假第二天起,每增加一天扣除當月出勤獎金30元;如累計事假超過一天者每增加一天扣除當出勤獎金40元。

(4)自病假或事假第二天起,累計病假超過兩週(含兩週)、累計事假超過一週(含一週)者,扣除當月出勤獎金。

(四)代課費:每代一節課增加一課時費用。體育教師間操一週按一課時計算。課時費計算標準詳見“六、課時費標準”。

(五)班主任費(副班主任費):班主任費80/月,副班主任費40/月。

七、其他有關政策問題

(一)在新增績效工資的同時,我校原生活補貼中超出省直同職務人員生活補貼部分進行沖銷(在職57元、離退休47元),真正實現同城同待遇。

(二)在職人員職務發生變化的,從任職後的下一個月起執行新任職務的新增績效工資額度標準。在職人員退休後,從離退休的下一個月起,執行退休人員的新增生活補貼標準。

(三)規範後的地方性津貼補貼,不作為職工醫保、住房公積金等按比例繳費項目的繳費基數。

(四)離退休人員按《市直全額撥款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新增生活性補貼標準表》的相應金額落實到個人。

(五)在職人員執行新增績效工資額度標準、離退休人員執行新增生活補貼標準後,學校自行設定的行政類(校長、主任、教研員、組長、班主任等)、教學類(首席、骨幹等)獎金項目同時廢止。

(六)長人聯字[20xx]3號文件規定,執行新增績效工資後,各單位一律不得在國家收入分配政策以及工資列支渠道之外,直接或變相發放津貼、補貼和獎金。

(七)學校以銀行卡的形式發放新增績效工資和新增生活補貼,並依法代扣代繳職工繳納的個人所得税。

(八)績效工資的組成中含年終一次性獎金、節假日補貼,執行此方案後年終一次性獎金、節假日補貼不再發放。

(九)本方案中出勤獎金髮放辦法與學校《教職工考勤制度》第二條第四點不一至,經教代會討論通過後執行本方案。《教職工考勤制度》的其它條款繼續執行。

(十)此方案經教代會討論通過後,以往有關工資方案同時廢止。

附表:

1、市直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在職人員新增績效工資標準表

2、市直全額撥款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新增生活性補貼標準表

國小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方案 篇9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教育部關於義務教育學校實施績效工資指導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xx]133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人事廳等部門關於全省義務教育學校實施績效工資意見的通知》(鄂政辦發[20xx]48號和《陸安市教育局關於義務教育學校教職工績效工資考核工作的.指導意見》等文件精神和相關要求,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此試行方案。

一、實施範圍

我校在職正式工作人員、退休(職)人員均屬這次績效工資實施的範圍。

二、績效工資的相關政策

績效工資分為基礎性和獎勵性兩部分。基礎性績效工資主要體現地區經濟發展水平、物價水平、崗位職責等因素,佔績效工資總量的70%,具體標準依崗位設置,依照上級規定按月發放。獎勵性績效工資主要體現工作量和實際貢獻等因素,佔績效工資總量的30%,依考核結果分配。退休(職)人員生活補貼標準按上級規定執行。實施績效工資後,學校不得在核定的績效工資總量外自行發放任何津貼補貼或獎金,不得違反規定的程序和辦法進行分配。

三、在職工作人員獎勵性績效工資具體考核辦法

1、學校年度獎勵性績效工資以市教育局測算的人年均數×在職正式工作人員總人數為獎勵性績效工資總和。

2、獎勵性績效工資分上下兩學期兩次考核(1~6月;7~12月),由學校造冊彙總,報教育局人事股審核,送市財政局審定發放。

3、崗位津貼(除班主任、擔任兩個班數學教師、計生幹事外,其他不重複)

(1)班主任:每月150元×10個月

(2)年級副主任、教研組長、辦公室負責人、年級輔導員(不重複):每月60元×10個月

(3)擔任兩個班數學教師、校委會成員、微機教師(不重複):每月100元×10個月

(4)計生幹事:每月30元×10個月

4、超課時津貼:每課時5元(周標準課時:語文教一個班、數學教一個班兼2節課、英語教4個班、音體美18節、微機16節、科學社會14節。注:擔任兩個班數學教師和微機教師除外。)

5、教學成果及綜合績效考核:

(1)優秀班級考核:合計約3萬元

(2)單項獎:合計約2萬元

(3)安全獎:合計約2萬元

(4)全勤獎:合計約5萬元

(5)年度考核:合計約5萬元

(6)績效考核:合計約4萬元

(7)代課時補貼:合計約1萬元

四、幾點説明

1、此方案自教代會討論通過之日起實施,如有變化以教育局文件精神為準。獎勵性績效工資總和以當年市教育局測算人年均數和在職人數為依據。

2、教學成果及綜合績效考核獎勵性工資部分,按測算總數以實際情況進行分配發放。

3、如有剩餘部分按平均發放,如出現不足按比例下調。

國小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方案 篇10

為進一步落實縣教育局《關於義務教育階段績效工資實施方案》,更好地調動教師的教書育人積極性,充分體現不勞不得,多勞多得,優勞優酬,結合我鄉國小實際,特制訂《五里鄉中心國小績效工資方案》。

方案依據:《宿松縣義務教育階段績效工資實施方案》

實施原則:不勞不得,多勞多得,優勞優酬

實施方法:各項量化計分

實施細則:

一、師德表現(5%)

1、自覺遵守法律法規,嚴格遵守《中國小教師職業道德規範》,依法履行教師職責和義務。(1分)

2、工作認真負責,不得玩忽職守。(1分)

3、熱愛學生,尊重學生人格,平等、公正對待學生。(1分)

4、教書育人,努力實施素質教育,培養學生良好品德。(1分)

5、嚴於律己、以身作則、為人師表。(1分)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該項不得分:

a)受黨紀或政紀處分者;

b)因玩忽職守造成安全責任事故者;

c)因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造成惡劣影響者;

d)因工作敷衍塞責造成嚴重不良社會影響者。

二、班主任工作(5%)

1、每學期初能及時制定班主任工作計劃,且學期結束時,能根據所教班級情況,撰寫班主任工作總結,得0.5分。

2、能根據班主任工作計劃,實時組織各項活動,並有詳實記錄,得1分。

3、班主任工作手冊記載細緻並齊全,得1分。

4、教室及衞生責任區的衞生狀況“清潔”以上的得0.5分,其他等次不得分。學生的課間紀律、路對紀律,根據檢查情況,“好”的得0.5分,其餘等次不得分。

5、教室內佈置有國旗、《守則》及《規範》,課表及作息時間表。同時學習園地至少每月更換一次,得0.5分。教室內課桌椅擺放有序,每學期班級財產無損失,得0.5分。

6、能按時完成學校佈置的.其他工作,得0.5分。

三、考勤(15%)

1、法定婚假、產假不扣分

2、全期以下情況之一不得分:特殊性事假(比如紅白喜事)不得超過10天(10天內每天扣0.1分);一般性事假不得超過5天(5天內每天扣0.2分);病假:以醫院住院發票和住院小結為核定標準。常規性病假不得超過一個月(一個月內扣2分);特殊性病假(比如疑難雜症)則根據中小行政會議核定。曠課不得超過5節(每曠一節扣0.5分);遲到早退全期不得超過10次。

3、在編不在崗人員不享受績效工資。

四、課時津貼(40%)

1、發放範圍:09自然年度所授課程

2、發放標準

(1)以全鄉授課最多的教師為標準(滿分為40分)分別計算每一位教師應得分值

(2)幾種類型人員課時數的處理(計算時按最高靠不重複計分)

a)未帶課的行政人員的課時數按全鄉平均課時數計算

b)帶主課的行政人員的課時數按實際課時數另加5課時計算

c)非教學人員(指有明確分工的)課時數按平均課時數計算

d)畢業班教師的課時數按實際授課時數另加5課時計算

e)只帶常識課的行政人員的課時數按平均數加2課時計算,若低於實際課時數則按實際課時數另加2課時計算

f)超過45人的班級,每超5人,課時數另加1課時。不足5人按5人計算

g)其他的按照課程表實有課時數計算

五、教育教學過程(15%)

1、發放範圍:09自然年度教學流程。

2、發放標準與項目

a)備課(含期初教學計劃安排)4分

b)上課與學生輔導4分

c)作業佈置與批改3分

d)學生成績檢測與評定2分

e)參與或承擔公開課2分

3、具體要求

a)備課上課全期有計劃有安排並能按計劃執行,全期同步完成計滿分,月查備課有滯後、缺項,每次扣0.2分。

b)全期完成教學任務計滿分,月查每缺一節扣0.3分,建立後進生留守生檔案,有計劃、輔導有記載,計1分

c)作業批改月查達標合格計滿分。月查每缺少或錯批改一次扣0.2分

d)全年分兩期對學生進行成績檢測,包括制卷、改卷、統計成績冊、試卷分析、評卷五個環節全部完成計滿分,每缺少一個環節扣0.2分。

六、教育教學成果(20%)

1、獎勵範圍

(1)第二學期教績(14分)

(2)教育教研成果(6分)

2、獎勵細則

學年教學成績獎(滿分14分)

a)全年級單課第一名14分,以後每降一名次減1分,保底分7分

b)在上年度的基礎上連續上升4個名次以上計14分,後每減一個名次依次減1分,保底分7分

c)未進行全鄉評比的畢業班常識課和幼兒班教學科(限一科),按全鄉平均分值10.5分計算

d)未帶課的行政人員同(3),帶課的行政人員按最高靠。

e)非教學人員按平均值10.5分計算

説明:a、b兩項取最高一項

2、教育科研獎(滿分6分)

(1)優質課教學能手、骨幹教師、學科帶頭人、個人教學技能比賽獎、課題研究等(鄉2分縣4分市5分省6分)。

(2)發表論文論文獲獎(鄉1分縣2分市4分省5分國家6分)

(3)輔導學生獲獎(鄉2分縣3分市4分省5分國家6分)

注:

1、發表論文刊物須是教育主管部門主管或主辦,且具CN或ISSN刊號。全國公開發行三項條件缺一不可

2、論文評選須是教育主管部門主辦的,且由學校組織評選產生的,其它一侓無效

3、以上同項內容取最高,不同項內容可以累計加分。最高不超過6分

國小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方案 篇11

為充分調動教師工作的積極性,加快天星山國小教育改革和發展,提高教學質量,辦人民滿意的教育。根據《桑植縣教育局績效工資實施方案》和相關部門工作要求,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發放原則

1、按勞分配,兼顧公平,適當拉開差距。

2、公開、公平、公正,陽光操作。

3、樹立責任感和責任心,注重職責崗位和貢獻,客觀公正,簡便易行。

4、教師月績效工資分配,分三塊:教學津貼(250元)、班級管理津貼(200元)、職務津貼(根據分配的工作部門確定)。

二、發放對象

在職在編教職工和學校聘請人員(底薪600元除外)。

三、績效工資核算

1、教育教學績效250元按積分核算(含部門工作核算積分)並參照學校教學常規管理方案實施發放:1節1分

(1)按課時量積分課時量計算,語文1.5/節,數學1.4/節,六年級英語和綜合1.3/節,其他學科1/節,複試二班的1.1/節,三班的'1.2/節,自習課0.5/節。

(2)、部門工作納入課時量積分,1節1分,教導主任、總務主任、教研室、少先隊、食堂管理,核計3節;工會、出納、電子政務、辦公室、安全保衞、圖書管理,核計2節;成教、支部、教育技術、德育專幹、關協、寢室管理、勤雜人員,核計1節;校委會人員加核計2節。

(3)、核算方法:將所有教學課時和部門工作摺合成積分,算出個人分值,然後相加得總分值,個人月績效工資=250×相關人數÷總分值×個人所得分值。

2、班津班主任人平200元/月。

分底薪和獎勵津貼,底薪100元,獎勵津貼參照學校班主任管理細則發放。

四、部門工作津貼(參照部門管理細則發放)

副校長 50 教導主任 40 總務主任 40 食堂管理50

教研主任30 少先隊輔導員 20 辦公室主任 20 工會主席 40

圖書管理員 10 德育專幹 10 教育技術 10 成 教 10

寢 管 20 電子政務 10 計育專幹 10 勤雜 20

出納 20 關協 10

五、獎勵績效

1、教學成績獎勵績效參照學校獎勵方案實施。

2、年終獎勵績效人平500元,參照教師年度考核記分核算。(或按教育局核發標準差額核算)。

3、村小教師參照校長績效工資核發。

4、年人平績效工資含所有教職工核算。

5、聘請人員,參照聘請合同發放。

6、教師績效工資包含教師平時發的所有獎勵和各項補助,最後納入人平核算。

備註:20xx年上學期績效工資發放,經全體教師研究決定:班津和教學津貼按人平發放。

國小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方案 篇12

一、指導思想

按照上級教育主管部門的師德考核指示和考核標準,考核在職教師的師德師風情況,從而規範教師依法從教,打造一支作風過硬、師德優良、教學能力強的教師隊伍。

二、組織領導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三、具體考核細則

(一)學校組織的考評(佔40%)

1、依法執教10分遵守各項法律法規和各地各校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全面貫徹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無違背黨和國家方針政策的言行。不傳播有害學生身心健康的思想。如有發表不當言論和網上發表反動言論,誤導學生和其他老師,一經查實,每次扣除考核分5—10分。隨意驅趕學生離開學校、課堂,扣除考核分5—10分,不服從學校的工作分工,造成損失的扣除考核分3—5分。不遵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不及時參加懷孕檢,被上級通報的扣除考核分10分。

2、愛崗敬業10分忠誠黨的教育事業,樹立崇高的職業理想,認真履行崗位職責。認真備課上課,認真批改作業,不敷衍塞責。在教育教學活動中遇突發事件時,履行保護學生安全職責,無過失。不在工作時間內從事與教育教學無關的活動。不及時處理學生緊急情況,造成惡劣影響的扣考核分5—10分;無故不上班,曠工一天扣除考核分4,曠課(含早晚輔導課)一節扣3,遲到早退(含早晚輔導課)一次扣2,備課或不認真,缺備課一次、缺作業批改一次扣2分;作風拖沓,學校安排的`工作沒有按時完成,視情節輕重,一次扣除考核分3—5分,造成縣局對學校考評扣分的則由學校行政會或校長辦公會議討論給予加重扣分;私事請假(不含病假)一學期超過五天,每天扣0.5分。

3、教書育人10分堅持育人為本,德育為先,全面實施素質教育,因材施教、誨人不倦,公平公正對待學生,促進學生全面發展。無簡單粗暴對待學生現象。漠視學生教育,不及時處理學生請求的問題,一經發現每次扣考核和分2分。

4、嚴謹篤學10分樹立優良學風和終身學習理念,養成求真務實和嚴謹自律的治學態度,刻苦鑽研業務,不斷學習新知識,探索教育教學規律,改進教育教學方法,提高教育教學和教研水平。無擅自停課、調課、請人代課以及不完成繼續教育任務的現象。無不思進取,教學水平低下,教學方法、理念落後,教學質量長期得不到提高的現象。如發現擅自停課扣除考核分,私自調課、請人代課每次扣考核分2分,不參加繼續教育學習(包括網上學習)每次扣3—5分。

5、關愛學生10分心愛護全體學生,尊重學生的人格,平等、公正對待學生。尊重學生的主體地位,依法維護學生的合法權益,師生關心平等、和諧、融洽。對學生高度負責,熱情關懷,耐心教導,不諷刺、挖苦學生,不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無單純以學習成績評價學生、歧視排擠後進生現象。如發現教師體罰學生且造成嚴重影響每次扣5—10分。如果發現學生或家長向學校和上級相關部門投訴教師,相關教師扣除考核分5—10分。

6、尊重家長10分主動加強與學生家長的聯繫和溝通,及時、全面、如實反饋學生在校情況,虛心聽取家長意見和建議。積極指導、幫助學生家長改進家庭教育。無訓斥、指責和刁難家長的現象。如發現訓斥、指責和刁難家長的現象每次扣除5—10分。

7、廉潔從教20分嚴於律己、潔身自好。無利用學生家長關係謀私利、索要或變相索要財物等不良現象。無向學生推銷商品、強制或變相強制購買教輔資料、亂收學生費用等現象。無私自辦班、有償家教現象,無損害本職工作的兼職兼課現象。在招生考試、職務(職稱)評審、教研科研中無弄虛作假、營私舞弊現象。如發現教師向學生、家長索要錢物,向學生推銷商品和教輔資料,向學生亂收取費用扣除所有師德考核分,師德考核直接定為不及格。

8、為人師表10分模範遵守社會公德,衣着整潔得體,語言規範健康,舉止文明禮貌,嚴於律己,作風正派,以身作則,注重身教。淡泊名利,志存高遠,甘為人梯,樂於奉獻。不參與迷信、賭博等不健康不文明活動,不在課堂上吸煙,接打電話,講髒話粗話。如發現教師不遵守社會公德,或處事不合規範,做事不公正,造成惡劣影響的,一次扣除考核分5—10分;教師參與各種類型的賭博被學校發現或公安部門抓獲一次扣除考核分5—10分。在課堂上吸煙、接打手機、公眾場合講不文明的'話,一次扣除扣考核分2分。

(二)教師參與的考評(佔30%)

學校每學期、學年組織教師進行學校全體教師進行師德考核。考核標準按照學校師德考核標準進行,每個教師的師德得分取所有教師評分的平均值。

(三)學生和家長的考評(佔30%)

學校每學期、學年組織相關教師對學生進行問卷調查,學生對任課教師進行滿意度投票,一份不滿意的票扣除0.5分,教多個班級的教師取平均值。

四、考核的等次評定和使用

1、師德考核總分為100分,學校考核佔考核總分40%,教師考評佔總分30%,學生和家長考評佔總分30%。教師師德考核實行百分制。總分在80分以上為優秀,70—79分為良好,60—69分為合格,60分以下為不合格,其中優秀等次不超過20%。

2、教師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經查實,師德考核直接定為不合格:

(1)在教育教學活動中有違背黨和國家方針政策言行的;

(2)歧視侮辱學生、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造成惡劣影響的;

(3)侵犯學生或與學生髮生不正當關係的;

(4)在教育教學活動中遇突發事件時,不履行保護學生人身安全職責的;

(5)私自辦班或對現任教學班的學生有償家教的;

(6)向學生推銷、代購教輔資料和其他商品,向學生家長索要或變相索要財物的;

(7)在招生考試、職務(職稱)評審、教研科研中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的;

(8)其它嚴重損壞教師形象和聲譽的行為。

3、師德考核每學期考核一次,並及時上報上級教育主管部門備案,作為教師職務晉升和教師資格聘任的依據。

國小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方案 篇13

為了充分調動教師的工作積極性,逐步形成激勵機制和約束機制,堅持按勞分配的原則,克服平均主義,實行優效優酬,將教師績效工資與工作業績相掛鈎,發揮績效工資的激勵導向作用,特制訂如下績效工資發放方案。

一、考核內容及分值(總分1000分)

教學工作量100分

教研成果100分

師德師風100分

教學效果360分

教學常規200分

考勤安全140分

二、發放原則與方法

原則:由學校統一籌集,統一考核量化,統一計分標準,統一發放到位。

方法:三檔五級

三、考核機構與程序

1、學校成立教師績效工資考核小組,負責考核工作。

組長:xxx

副組長:xxx

成員:xxx

2、考核程序

⑴收集、整理原始材料;

⑵考核小組對每個教師逐項量化;

⑶校內公示;

⑷向中心學校上報考核結果。

四、考核細則

(一)師德師風考核(100分)

1、因師德有問題導致學生、家長到學校或上級上訪,告狀的,每次扣50分;

2、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的,每人次扣50分;

3、無故不參加學校或上級有關部門組織的政治活動的,每人次扣20分;

4、亂收費、亂推銷資料物品的,每人次扣50分,並加倍罰款;

5、教師本人或組織學生進行考試舞弊的,每人次扣50分;

6、影響計劃生育工作順利進行的,每人次扣50分;

7、教師與教師、教師與家屬、家屬與家屬打架鬥毆的,依次扣雙方當事人(家屬由該户教師負責)50.40.30分;

8、不服從學校分工,不服從工作安排的,每人次扣50分;

9、向學生或家長直接或變相索要錢物的,每人次扣50分;

10.工作期間參與賭博,影響較壞的,每人次扣20分。

(二)考勤安全考核(140分)

1、未辦請假手續或未經領導批准而私自離校的,每天扣20分;

2、早操未到操的,辦公無故缺勤的,班主任晚寢未到崗的,每次扣2分;

3、上課遲到或早退的,未參加升旗儀式的.,每次扣5分;

4、學校或上級開會,或其他大型活動無故不參加的,每次扣10分;

5、無故曠課的,每節扣20分;

6、由於考勤受中心學校以上領導批評的,每次扣40分;

7、課餘時間,本班學生打架鬥毆導致流血受傷的,班主任扣10分,科任教師每個底分扣5分;

8、教師值班、班主任週末護路未到崗的,每次扣10分;

9、在自己的工作時間、崗位,由於自己出現過錯安全責任事故的,每次扣50分,造成重大事故(理賠金額在20xx元以上),本項考核分為零。

(三)教學常規考核(200分)

1、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每時次扣5分:

①校內備教檢查,作業、備課、聽課不足次數的;

②坐着上課的;

③上課接聽手機的;

④上課期間會客的;

⑤未備課上課或未帶備課本的。

2、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每次扣10分:

①監試不履行職責的;

②閲卷不按時參加的;

③試卷由學生代閲的。

3、中心學校備教檢查中,作業、備課、聽課每少1時次扣20分;

4、在教學常規視導檢查中,被領導點名批評的,每次扣30分;通報批評的,每次扣50分。

(四)、教研成果考核(100分)

1、本人撰寫的論文、教案或主講的公開課,獲國、省、市、縣、鎮級獎勵(或發表)的,依次計分如下(累計分不超過70分);

國家級:70分

省級:一等60,二等50,三等40;

市級:一等40,二等35,三等30;

縣級:一等30,二等25,三等20;

鎮級:一等15,二等10,三等5。

2、完成學校規定的公開課、教學隨筆、教研活動的,得30分;未上公開課的,扣10分;未按時上交教學隨筆、教學計劃總結的,每次扣5分;不參加教研活動的,每次扣5分。

(五)、教學工作量考核(100分)

1、教學工作量包括包括任課課時(正課、朝讀、坐班、晚自習等)和教學崗位(校長、主任、班主任、教研組長、備課組長、年級協管等),由教務處每月具體考核,發放課時津貼,期末不再另行量化。

2、全體教師根據任課節數計算月課時工作量,其公式為:2.75元×每週課時數×4周=月課時工作量(元)

3、以上計算,不分年級任課,不分主次課,朝讀、坐班計1課時,晚自習計2課時;

4、畢業班課時上浮20%;

5、特殊崗位人員工作量每月津貼數為:

體育教師帶操:15元/月(缺一個早操扣款2元);

備課組長或教研組長:10元/月(負責計劃,本組教研,記載,閲卷),不累計;

年級協管:25元/月(協助管理年級事務);

班主任:0.4個標準工作量(負責第一或第三節晚自習,如缺崗按曠課扣分);

主任、副主任:0.4個標準工作量;

團書記:0.3個標準工作量;

副校長、工會主席:0.8個標準工作量;

校長:1個標準工作量。

(六)教學績效考核(360分)

1、七、八、九年級每期均按期中、期末兩次考試進行教師教學績效考核,期會考試佔60分,期末考試佔300分(中心學校組織),六年級只按期末考試(中心學校組織)考核評估;

2、學校或中心學校舉行的教學質量檢測,評估科目及學科計位方法均按《濯港鎮中學教師教學績效評估方案》執行;

3、績效評估方法:

①本校組織的考試第1~4名依次得分為60.45、30.15分;

②中心學校組織的統考相應位次得分;

③六年級位次得分參照《濯港鎮國小教學質量評估方案》中“計分表”,按其相應分值10倍積分(最高值360,最低值100);

④教師只任教一個班一門學科,其考試位次積分即為該項得分;在同年級跨班級任同學科課程,其積分之和除以任教的班級數所得分值即為該項得分;跨年級任同學科課程,該項得分為高年級的0%加上低年級的40%;跨學科任教,該項得分為會考分值的學科積分的60%加上分值少的學科積分的40%。

五、非教學人員績效工資發放方案另行制訂。

國小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方案 篇14

根據融教[20xx]60號《福清市教育系統教師績效工資分配的指導意見》文件精神,為了調動我校教師的工作積極性,建立公平合理、公開透明、有效激勵的內部分配機制,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分配方案。

一、指導思想:

根據文件精神和本校實際,在上級核撥的績效工資總量內,以實行聘用制和崗位管理為重點,充分發揮津貼補貼的槓桿作用,真正體現干與不幹不一樣,幹多幹少不一樣,幹好幹壞不一樣,激勵全體教職工愛崗敬業,紮實工作,開拓進取,積極主動認真地完成各項工作任務,持續穩步地推進我校教育事業不斷地向前發展。

二、分配原則:

1、按勞分配,效率優先,優績優酬,兼顧公平。

2、適當拉開分配距離,統籌兼顧學校內部各類人員績效工資的分配關係,科學安排。

3、堅持績效工資考核分配的全過程公開,切實做到公平、公正,確保安定、穩定,構建和諧校園。

三、領導機構:

學校成立績效工資分配工作領導小組(名單附後)。領導小組成員由學校黨政工聯席會議成員組成,負責對教師工作量、工作業績的考核,以及績效工資的分配、發放、解釋等方面的工作,確保績效工作的公平、公正地發放。

四、發放對象:

本校在編在崗教職工。

五、工資構成:

根據現行有關政策,教師新增工資性津補貼中月人均400元作為績效工資,由工作量(任務)補貼、管理崗位(責任)補貼、業績獎勵三個部分構成。其中工作量補貼佔60%,管理崗位(責任)補貼佔20%,業績獎勵佔20%。

六、分配方法:

(一)工作量(任務)補貼

按照福建省教育廳《關於教育部門辦的全日制中國小教職工工作量的執行辦法》(閩教[87]104號)文件規定,專任教師標準周授課時數為:16.3節。根據學校實際情況,語、數、英批改作業工作量周各加節數:一至三單數和英語為1節;一、二語和四至六單數及跨年級英語為2節;三、四語和一至三雙班數為3節;五、六語和四至六雙班的為4節。學校核定的平均工作量16節/周,體育科15節/周,各種興趣小組輔導可計課時。中層及其以上幹部達到規定的'周授課時數算為滿工作量:校級領導4節;四處室主任(職稱學科)6節;四處室副主任(職稱學科)8節。

1、完成學校規定的工作量為滿工作量,月補200元,每人另有40元用於臨時性中心工作加班補貼、超工作量補貼等。

2、遲到、早退一次各扣5元,事假自找代課代職,病假2天內自找代課代職,學校付代課金,每天均扣25元;曠工每天扣100元;學校規定的活動(政治學習和教師例會、教研活動及其它集體活動)按半天計假,每缺席1次扣12.5元。(200元扣完為止)

3、節假日等加班補貼:經校級領導集體批准的加班人員每人每天補貼30元,晚上加班原則上計半天。

4、公代和超工作量補貼:由教導處安排或核算公代和超工作量每節補貼7元,

5、分娩教師在法定假內月發200元。

(二)管理崗位(責任)補貼:

1、班主任(輔導員):80元/月;配班老師:30元/月。

2、語、數、英教研(備課)組長、綜合組、藝體等學科教研組長、台長、安全專幹、計生專幹:40元/月。

3、年段長:60元/月生管:80元/月

4、處副主任(含團支部書記、少先隊總輔導員):80元/月

5、處主任、工會副主席、女工主任:80元/月

6、副校長、副書記、工會主席:80元/月

7、校長、書記:80元/月

8、有兼主科教學並已滿工作量的崗位:會計:60元/月;

出納:30元/月;副台長:30元/月;生管助理30元/月。

以上兼任多種管理崗位的人員補貼可累加,但補貼總額每月不得超過100元。

工作量和管理崗位每學期按六個月計發。

(三)業績獎勵

1、集體(大合唱、田徑總團體、籃球和學校認定的文娛節目、聲器樂)輔導獎。國家級一、二、三等(名)獎,分別獎:4000元、3000元、20xx元;省級一、二、三等獎,分別獎3000元、20xx元、1000元;地市級一、二等獎,分別獎20xx元、1000元;縣級一等獎,獎1000元。同一項目只得一次最高獎。成績特顯著的,學校要開總結會。有專項經費(福州市撥款)的,可重獎一次。

(在訓練補助項目中支付)

2、學生個體輔導獎。“迎春杯”數學競賽與“快樂杯”等作文比賽(含徵文)和學校認定的乒乓球、羽毛球、圍棋、象棋、電腦、科技、演講、朗誦、英語等比賽,學生個人獲國家級一、二、三等獎,分別獎600元、300元、200元;省級一、二、三等獎,分別獎給400元、200元、100元;地市級一、二、三等獎,分別獎300元、150元、100元;縣級一、二、三等獎,分別給獎120元、80元、50元。同一人只得一次最高獎。作文賽,集訓指導教師與科任各一半獎金。“迎春杯”、“華杯”賽,指導教師與科任分別獎四分之三和四分之一獎金。參加各級臨時組隊的學生比賽活動,不設個別輔導獎,僅設組織獎,組織者每人每項獎不超過100元。學生個體輔導工作成績特顯著的,學校可以開總結表彰會。單科單項封頂5000元。

3、田徑單項賽(指沒獲集體獎)獲福清市第一、第二,分別獎給指導師60元、40元,封頂500元。代表福清市參加福州市比賽獲一、二、三、四、五、六名分別獎給原指導老師80元、60元、50元、40元、30元、25元,參加省級比賽的分別加50元。有專項經費(福州市撥款)的,可重獎一次。(在訓練補助項目中支付)

4、教育教學論文獲校一等獎的每篇獎50元(按參評篇數10%評選),二等獎的獎30元(按參評篇數15%評選)。獲市、地市、省、國家級論文一等獎的分別獎60元、80元、100元、120元,得二、三等獎的各遞減10元。同一篇文章只得一次最高獎(民間組織的不給獎)。但是國家、省、市教育行政部門(含普教室)組織評選的可以重獎一次(高、次高)。

5、擔任教育、教學講座或對外公開觀摩教學(含校年會,不含家長開放日)的,每場或每節獎100元。獲國家級教學比武一、二、三等獎的,分別獎給比武教師1000元、700元、500元;獲省級一、二、三等獎的,分別獎給比武教師800元、500元、300元;獲地市級一、二、三等獎的,分別獎500元、300元、200元;獲縣級第一名獎400元,第二名獎200元;獲片第一名200元。輔導小組也得同一份獎金。

6、凡在地市級以上(指有註冊的)報刊上發表的署校名文章,獎稿費的兩倍(封頂200元)。《福清僑鄉報》發表校署名文章,按稿費金額獎(但不超過80元)。《福建教育》(不含增刊)上發表的署校名文章獎300元。同一稿只得一個最高獎。

7、校文藝會演按參賽節目50%評選:一等獎每個節目獎200元,二等獎100元,參演的節目另加100元。校田徑運動會,年段團體總分冠軍的班級獎100元,亞軍獎70元,第三50元。

8、教師個人德育工作獎。德育工作每學期考評一次。考評對象為全體教師。考評內容分德育常規、德育科研。其中德育常規包括“班主任手冊、升旗儀式、晨會、課間操、眼操、‘了不起’評比、家訪工作、導輔工作”;德育科研包括“班級建設、心健教育、科研活動”。經學校考核組量化考評分一、二等獎,一等獎約佔1/2,每人獎70元;其餘的原則上為二等獎,每人獎50元。

9、了不起班級獎。每學期評一次。評比對象為全校所有班級。評比內容為環境衞生、路隊、眼操、儀容儀表、清校等。每個年級評出半數班級(四捨五入法),第一名獎100元,第二名獎80元,第三名獎70元,第四名獎60元,第五名獎50元。

10.先進班級獎。每學年評一次。評比對象為全校所有班級。評比內容分了不起班級評比成績、學業成績、學科競賽、藝體活動等。每個年級評出前二名,第一名獎200元,第二名獎150元。

11、教科研獎。

12、教師工作考評獎。每學期總評一次,評比對象為全體教師。考評內容涵教育教學教研和師德等內容。經學校考核組量化考評分一、二等獎。一等獎約佔1/2,每人獎70元,其餘的原則上為二等獎,每人獎50元。

13、年度考核獎。“教師職務年度考評”合格者及分娩女教師(法定假內),平均享受績效工資的餘額款。

14、突出貢獻獎。教育、教學及中心工作需要,可設特別獎。獎給教育教學工作業績特大或向學校建言獻策等所產生的社會、經濟效益特別大的個人或集體。評獎時應廣泛徵求意見,由黨政工聯席會議研究決定。

七、其他具體事項:

1、不參加績效工資分配的對象

根據福建省事業單位《聘用合同書》第五章第十五、十六條款“甲方隨時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的對象,即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學任務;嚴重違反師德;連續曠工超過10個工作日;擅自出國或出境逾期不歸;失職,其他嚴重違紀行為,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不勝任工作,調整或培訓後調整崗位仍不勝任工作;以及因個人原因不參加年度考核或參加年度考核確定為不合格的人員等。

2、當月取消績效工資參評的對象

根據市人事局、財政局融政人[20xx]58號關於“扣發當月考勤獎的對象”,即每月曠工累計超過三天的;每月病事假累計達到或超過十五天的(法定假除外),以及《聘用合同書》中雙方約定的其他可扣發當月考勤獎情形的。

3、經組織選派掛職、支教或進修學習人員,按有關規定完成任務的,按滿工作量計算。這些人員由掛職單位、支教學校、培訓學校提供出勤及表現情況,由原單位進行考核。

八、本解釋權屬校長室。

國小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方案 篇15

度,調動廣大教職工的工作積極性,現根據《關於進一步做好中國小績效考核和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工作的通知》(閩教人【20xx】50號)、《福建省義務教育學校績效工資實施意見》(閩政辦【20xx】113號)、《關於仙遊縣中國小績效工資實施工作的通知》(仙人綜【20xx】18號)及《關於中國小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分配指導意見》(仙教〔20xx〕1號),結合我校實際情況,提出獎勵性績效工考核分配方案。

一、指導思想

為落實好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職工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政策,維護廣大教職工利益,穩定基層教師隊伍,規範學校內部分配辦法,在縣人事、財政和教育主管部門核定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內,以崗位責任為重點,以績效考核為核心,探索建立科學規範的學校收入分配機制,充分發揮績效工資的槓桿作用,以調動廣大教職工教書育人的積極性,努力推進我縣教育事業持續健康快速發展。

二、考核分配原則

貫徹按勞分配的原則。以責任和業績為依據,多勞多得,優績優酬,適當拉開分配差距,重點向一線教師、骨幹教師及作出突出成績的其他工作人員傾斜。同時,統籌兼顧理順學校內部各類崗位人員之間績效工資分配關係。

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充分發揮民主,分配工作全過程實現公開操作,確保教職工有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保障教職工的合法權益。

三、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方法

學校建立由班主任津貼、工作量考核、工作業績考核三部分構成的考核分配方案。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中,班主任津貼每班100元/月,其餘部分的構成為:工作量津貼佔50%、工作業績津貼佔50%。

A1、班主任津貼:

班主任每班每月津貼標準為100元。學校根據班主任工作職責進行績效考核,考核結果分合格、不合格二個等級。考核合格的按標準領取津貼。

A2、工作量(按下列四個項目的具體課時計算):

1、管理職務職責工作量:

年段長、教研組長工作量折算為每週1課時;中層副職工作量摺合為每週2課時;中層正職工作量摺合為每週3課時;校級副職、督導員工作量摺合為每週4課時;教研員及財務人員工作量摺合為每週2課時。

計算方法:學校編制所設的相應崗位中層幹部職數×崗位職責工作量÷實有中層幹部數=該崗位履行者所得工作量。

參照學校行政幹部管理的工會正副主席、婦委主任、共青團書記兼行政職務的,按其兼任的行政職務摺合工作量,沒有兼任行政職務的按相應低一級行政職務摺合工作量。

2、教學工作量:

(1)教師周教學課時:實際教學課時×已聘專業技術等級係數(員級1、助理1.1、中級1.2、副高級1.3)+實際教學課時×學科系數(語、數學科系數為0.2)=教師周工作量(課時)

(2)由學校統一安排的代課按實計算,節假日護校按每天6課時折算。屬於學校行政人員管理職務職責範圍內的工作,不能重複計算。

3、學校其他管理崗位職責工作量:按學校教師平均工作量折算課時數。

4、出勤情況(含會議和學校規定的集體活動):病假1節扣0.5節,事假1節扣1節,曠課1節扣5節,遲到或早退1次扣0.5節。非教學人員按工作日參照教學人員酌情折扣。

計算公式:個人獎勵性績效工資(工作量部分)=學校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減去班主任津貼,下同)×50%÷學校總工作量(節數)×個人工作量(節數)

A3、工作業績(含職業道德、業務能力、專業發展、工作成效)。

1、職業道德10%:

①愛國守法,全面貫徹國家教育方針,履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職責;

②愛崗敬業,教書育人,認真完成教育教學任務,不敷衍塞責;

③關愛學生,平等公正對待學生,不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

④為人師表,作風正派,顧全大局,團結協作。學校根據以上要點根據不同崗位制定具體考核細節進行量化評分。

⑤下列情形之一的本項不得分:

A、實行師德考核一票否決制,即違反《福建省中國小教師職業道德考核辦法》規定的20條之一的;

B、當年度受效能告誡或黨政紀處分的。

計算公式:個人獎勵性績效工資(職業道德部分)=學校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10%÷學校職業道德總得分×個人職業道德得分

2、業務能力20%:

(1)德育工作10%:

①堅持以課堂為主渠道,將德育有機融入教學之中;

②注重培養學生良好的學習、行為習慣;

③注重學生心理健康教育;

④組織內容健康的各類活動,陶冶學生情操;

⑤幫助學習困難學生的措施落實。學校根據以上要點制定具體考核細節進行量化評分。

(2)教學常規10%:

①認真備課,教案齊全、規範;

②從學生實際出發,精心組織教學,改進教學方式;

③運用現代教育技術開展教學活動;

④教學內容科學、正確,不出現知識性錯誤;

⑤及時進行教學輔導,認真批改作業;

⑥運用多種方式評價學生的學習效果;

⑦堅持課後反思,認真總結教學經驗。以學校教學常規量化分值相應得分。

非教學人員:能履行好崗位職責,按本校教師教學常規量化平均值計分。

計算公式:個人獎勵性績效工資(業務能力部分)=學校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20%÷學校業務能力總得分×個人業務能力得分

3、專業發展10%:

(1)繼續教育5%:

①有參加培訓的.過程記錄和總結;

②參加學歷達標或各類培訓,完成規定學分,考試考核合格;

③積極參加校本培訓以及其他各種進修學習。

(2)教學研究5%:

①縣級以上公開課、研究課和示範課、課題研究(負責人5分,成員4分)、教學經驗總結或論文得5分,中心國小得4分,其他得3分。(不重複計分)

計算公式:個人獎勵性績效工資(專業發展部分)=學校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10%÷學校專業發展總得分×個人專業發展得分

4、工作成效10%

(1)教學效果5%:

①合格率、鞏固率、進步率情況;

②學生和家長的反映情況。學校根據其所任班級學科考核情況分為優秀、良好、合格、差四個檔次,相應分值為5分、4分、3分、0分。綜合科按平均分得分。

(2)育人效果5%:

①學生獲獎情況;

②學習困難學生進步的情況;

③無安全責任事故發生。學校根據其所任班級學科考核情況分為優秀、良好、合格、差四個檔次,相應分值為5分、4分、3分、0分。

非教學人員:學校根據其崗位職責和工作完成情況及效果等評定優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個檔次,相應分值為10分、8分、6分、2分。

計算公式:個人獎勵性績效工資(工作成效部分)=學校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10%÷學校工作成效總得分×個人工作成效得分

四、獎勵績效工資發放形式及要求

1、個人獎勵性績效工資等於各部分所得獎勵性績效工資的和。

2、學校應將教職工考核情況和獎勵性績效工資發放金額列表公示。

3、學校成立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方案的制定和教職工考核量化等工作。

組長:陳世金

副組長:連益利、肖晉渠

成員:工青婦負責人、各科室主任、各國小校(園)長

4、學校根據上級文件精神,結合實際,制定獎勵性績效工資具體的分配方案,分配方案在充分徵求意見的基礎上經過教代會通過並報縣教育主管部門批准後組織實施。

5、獎勵性績效工資實施後,除上級文件規定的項目外,不準利用任何賬户、任何資金、以任何名義、任何形式發放或變相發放各種補貼、獎金和實物。不準提高現有的津貼標準和擴大發放範圍,不得違反規定的程序和辦法進行分配。對違反政策規定的,按有關文件規定嚴肅處理。

五、其他事項

1、下列情形之一的,停發基礎性績效工資中的崗位津貼部分。

(1)受刑事處罰,或受黨、團內嚴重警告、行政記大過及以上處分,處分期未滿或雖未規定處分期但處分期未滿一年的;

(2)當年度考核為合格以下等次的;

(3)當月病、事假累計到達或超過15天的,扣當月基礎性績效工資中的崗位津貼部分。

2、被立案、停職檢查的暫緩發放獎勵性績效工資,待結案後按處罰結果再予以確定。

3、受行政處分的同時受黨紀處分的按處分種類重的確定標準。

4、對遲到、早退、不參加集體活動或會議的、無故曠課、曠工的,學校根據相關規定製定考核量化辦法,適當扣發獎勵性績效津貼。

5、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學任務、違反師德規範,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實行一票否決,取消當月或本學期獎勵性績效工資。

6、經教育主管部門批准的其他掛職、支掛教、借調或進修學習等人員,由掛職、支掛教、借調單位出具掛職、支掛教、借調期間的工作情況報教育主管部門審核後,按原單位的平均水平發放。批准脱產進修學習人員的工作量按本單位的平均工作量計算。未經教育主管部門批准、擅自跨單位流動的人員不參加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並將其按標準測算的獎勵性績效工資上繳核算中心或財務中心。

7、以校(園)為單位根據本實施方案進行量化考核,發放績效工資。

國小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方案 篇16

為了調動全體教職工的積極性,進一步規範學校內部管理,建立一套比較客觀、公正、全面、科學、合理的教職工績效考核辦法和績效工資分配製度,依據鄂政辦發[xx]48號,蘄人[xx]50號和蘄教發[xx]34號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特擬訂教職工績效工資分配方案。

一、績效工資分配的原則

績效工資分配必須堅持“優勞優酬、多勞多得、突出績效”的原則,適度拉開差距,實現“幹多幹少不一樣,幹好幹壞不一樣”,激發教職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必須堅持上級文件中“剛性規定不能變”的原則(“剛性規定”指進修、病事假、缺勤人員等績效工資的發放辦法),確保績效工資分配的政策性與嚴肅性。

二、績效工資的構成

1、績效工資(年人均8600元左右)分為兩個部分,即基礎性績效工資(佔70%)和獎勵性績效工資(佔30%)。

2、基礎性績效工資(8600元左右×70%)的發放:只要符合文件規定,完成工作任務就由財政直接按月全額發放到個人工資銀行賬户上。

3、獎勵性績效工資(8600元左右×30%,xx年人均2730元)每學期按照德、能、勤、績綜合考核按等次發放。

三、獎勵性績效工資考評發放辦法

1、獎勵性績效工資(8600元×30%,xx年人均2730元)再劃分為兩個部分:綜合考評獎勵佔80%(即8600×30%×80%)和班級管理獎勵佔20%(即8600×30%×20%)

2、綜合考評獎勵按期末考核積分劃分三個等次發放。

①期末考核按照學校教師考核方案執行(總分350分)

②語文、數學、綜合、中後勤,行政五個組,依據積分高低按1:1:1的比例劃分三個等次(如語文組30人,則a等10人,b等10人,c等10人)。

③a等考評獎勵上浮10%(按xx年計算即是:2730×80%+2730×80%×10%),b等考評獎勵得基本數(即2730×80%),c等考評獎勵下降10%(即2730×80%-2730×80%×10%)

3、班級管理獎勵以承擔班級管理任務的多少按比例分配,重在獎勵班主任。

①比例劃分

班主任,輔導員(副班主任)及行政人員,綜合學校教師及中後勤人員按8:6:4的比例分配。

②計算辦法:班級管理獎總量÷總份額×應得的份額=班級管理獎勵金額

説明兩點:第一,學校每學期根據工作業績和財務情況,適當增加班級管理獎,以激發教師把班級管理工作抓得更出色。xx年春每學期人均增加200元,投入到總量中按比例分配。第二,今後根據實際需要,不同類別的人員班級管理獎也要依據班級管理考核得分的高底劃分等次發放;即優秀班主任與一般的要區別對待,積極參與班級管理與不熱衷班級管理工作的人員區別對待。

四、績效工資分配的.相關問題

1、考勤方面

依據上級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教職工考勤按照以下辦法執行。

①請假5天以內(不含5天)每天扣除30元。

②請假5天以上(含5天),15天以內每天扣除50元。

③請假15天以上,當月的績效工資全部扣除。

説明:

①一般病假視作事假;長期病、事假(超過3個月)不享受基礎性績效工資。

②住院享受基礎性績效工資,不享受獎勵性績效工資。

2、其它方面

①經教育局批准借調到教育系統之外工作的人員既不享受基礎性績效工資,也不享受獎勵性績效工資。

②經教育局批准脱產學習的教師,只享受基礎性績效工資,不享受獎勵性績效工資。未經批准的按擅離崗位處理。假借學習之名的按上級文件規定,不僅不享受績效工資,而且予以除名。

③男年滿58週歲,女滿53週歲,身體不能勝任現職工作經過審批的內休人員,只享受基礎性績效工資,不享受獎勵性績效工資。

3、本方案從xx年元月1日起試行。

國小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方案 篇17

根據省、市、縣有關文件精神,在實施規範公務員津補貼的同時,統籌解決中國小教師待遇問題,提高中國小教師工資津貼補貼。在這次增加的教師津補貼工資中,分為基礎性津補貼和獎勵性津補貼,對履行了崗位職責、完成了學校規定的教育教學工作任務的教師,全額發放基礎性工資。獎勵性津補貼,作為教師績效工資,由學校統一管理支配,以體現崗位責任和工作業績。為了調動我校教師的工作積極性,真正做到干與不幹不一樣、幹多幹少不一樣、幹好幹壞不一樣,建立公平合理、公開透明、有效激勵的內部分配機制,根據《靖邊縣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績效工資考核分配及實施辦法》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根據文件精神和我校實際,在上級核撥的績效工資總量內,以實行聘用制和崗位管理為重點,科學安排,建立符合本校實際的分配激勵機制,充分調動廣大教職工工作積極性。

二、分配原則

1、堅持按勞分配、優師優聘、兼顧公平的分配原則。對教師工作量、崗位職責、工作業績等進行考核,適當拉開分配距離,向一線教師、骨幹教師崗位及成績突出的教師傾斜,充分體現不勞不得、多勞多得、優績優酬的分配原則。

2、統籌兼顧學校內部各類人員績效工資的分配關係,科學安排,構建符合我校實際的分配激勵機制。

3、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績效工資考核分配的全過程公開,切實做到公平、公正,確保安定、穩定,構建和諧校園。

三、領導機構

學校成立績效工資分配及實施工作領導小組,小組成員由校領導、教師代表組成,負責對教師工作量、管理崗位職責、工作業績等的考核及績效工資的分配、發放、解釋等方面的工作,確保績效工資公平、公正地發放。

四、發放對象

本校在編在崗教師、學區工作人員、教學點教師。

五、工資構成

根據現行有關政策,教師績效工資分為基礎性和獎勵性兩部分。基礎性績效工資標準佔績效工資中規範後的.津補貼的70%。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為規範後的津補貼的30%與上年12月所有教職工基本工資總額之和。

六、分配額度及辦法

(一)、基礎性績效工資考核內容及量化辦法

考核內容主要為崗位考勤,按月進行考核。

1、按規定職務離崗人員和大齡教職工(男57週歲、女52週歲以上)不上班的可全額享受基礎性績效工資;

2、經批准脱崗進修教師、本系統內借用教師、婚喪產假教師全額享受基礎性績效工資;

3、無故長期不在崗教師不享受基礎性績效工資;

4、每月曠工達5天以上的扣除基礎性績效工資的60%;

5、每月病事假10—20天的扣除基礎性績效工資的15%,病事假超出20天的扣除30%,危重病者學校內視情況酌情考慮;

6、待崗人員每月扣除基礎性績效工資的40%。

以上扣除的基礎性績效工資納入學校獎勵性績效工資。

(二)、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內容及量化辦法(滿分為100分)

1、出勤考核:(10分)實行每天考勤制,出滿勤者每月計10分。遲到、早退一次扣0.5分,病假、事假(法定假日除外)每節分別扣0.5分、1分,曠課每節扣2分;學校規定的活動(政治、業務學習,學校、教研組會議、教研活動及其它集體活動等),遲到、早退一次扣0.5分,病假、事假一次分別扣0.5分、1分,缺席1次扣1分;安全監護遲到或早退(含人在校而不在崗)一次扣2分,請假一次扣2分,缺崗一天扣2.5分,並負當天該崗的一切責任。以上直至扣完本月的出勤得分為止。

2、工作量考核:(35分)

A、教師正常工作量:

(1)專任教師標準周授課時數:一年級:26節;二年級:26節:三、四、五、六年級:各30節。專任教師標準周授課時數以開學初學校課程表安排的周課時數為標準。上齊上足標準課時數,為滿工作量。

(2)現任職的中心國小校長每週任課時數不少於4節,副校長每週任課時數不少於6節,教導主任每週任課時數不少於8節,教導副主任每週任課時數不少於10節,教學點校長每週任課時數不少於10節,教導主任每週任課時數不少於12節,達標為滿工作量。

B、滿工作量量化:

滿工作量者每人每月計35分。超課時數和不足課時數,學校根據具體情況進行量化考核,但每人每月計分不得超過(低於)10分。

C、超工作量量化:

(1)節假日值班:學校節假日值班人員每人每天計1分。

(2)節假日加班:節假日因公加班人員每人每天計2分。

(3)替代課(班):替代每節(天)計0.5分,由教導處安排。

(4)跨年級(任語文、數學)或包班教學的教師每人每月計5分;

同年段(任語文或數學)兩個班級教學,每人每月計3分。英語教師享受跨年段教學補貼每人每月計3分。

3、教學過程考核:(25分)

(一)、備課(5分)

1、認真學習大綱,吃透教材,掌握知識結構和教材編排體系,明確本學期的教學目的、任務、重點、難點。否則,經查實,每少一點,扣0.5分,直止扣完次項佔分為此。

2、安排好進度,制定好教學計劃,計劃中要有學生現狀分析,本學期的教學任務和目的要求,教材的重點、難點,提高教學質量的方法、措施,授課進度的課時安排。否則,少一環節扣0.5分。

3、備課要做到:備內容、備方法、備學生、備訓練、備教具和實驗。少備一項扣0.5分。

4、寫好教案:要按章節,按課時寫好教案,科科有教案,課課有教案,語文、數學、英語、要有詳案;音樂、體育、美術可寫略案,詳案要體現三維目標、要有重點、難點、教學過程、課堂練習、課堂小結、作業佈置、板書設計、教學心得。複習課,小結課都要有教案,語文教師要有作文教案。教案按要求備齊寫好可計5分;否則,缺一科教案扣5分,缺一課時扣0.5分,少一環節扣0.5分。

(二)、上課(5分)

1、按時上下課,不隨便缺課,不坐着講課。

2、教態自然,服飾整潔大方,認真組織好課堂教學,貫徹啟發式教學原則。

3、課堂教學要有目的性、科學性、嚴密性、藝術性、實效性,做到因材施教。

4、講授知識要做到明白,有條理,語言表達要清晰、生動、精煉、克服語言羅嗦,防止語病出現。

5、書寫規範,板書工整,恰當使用教具。

6、教師因事、因病需要調課,需經教導處同意方可,不得擅自調課。

7、教師帶手機上課,不得開機。

8、上好實驗課,如實填寫實驗報告,並做好相關記錄。

9、上好多媒體課,充分利用遠教優質資源,做到優質資源共享,在研究中運用,在運用中研究。

10.加強英語課的教學管理。

以上10條,按要求做好了計5分,相反扣分,直到扣完5分為止。

(三)、作業佈置及批改(5分)

1、科任教師根據教學要求,精心選擇和設計課堂學習、書面作業和章節、單元測試題。

2、書面作業要有針對性,講求科學性和實效性,量要適中,題型多樣化,全批全改。

3、每學期各科作業佈置不少於以下規定次數:語文90次,作文10次,教師全批全改。數學90次,英語40次,美術16次,思想、社會、科學、各10次。各科練習教師要檢查,每單元要測試,要有成績單。作業達不到規定的次數、不及時全批全改、查實一次扣0.5分;練習有佈置無檢查、不進行單元測試,查實一次,扣0.5分。

(四)、輔導(3分)

利用輔導課,課餘時間,組織興趣小組,開闢第二課堂,拓寬學生視野,激發學習興趣,促進學生學業成績的提高。此項工作做好了計3分,否則扣分,扣完3分為止。

(五)、成績考核(3分)

1、學生的成績考核分教師自己組織的單元測試和學校統一組織的中期和期終兩次統考。

2、考試命題要抓住重點,注重“雙基”考查。

3、成績統計:平時20%,中期30%,期終50%,載入學籍檔案。此項考核若達標,計3分,不達標扣分。

(六)、聽、評課記錄、學習筆記(4分)

(1)、聽、評課及記錄:

每學期,學校領導聽、評多媒體課不少於30節;教師互聽互評多媒體課不少於15節。聽、評課要有記錄,否則,少一次扣1分,可以出現負分。

(2)、學習筆記:

學校領導:業務學習筆記不少15000字,政治學習筆記不少10000字;教師業務學習筆記不少10000字,政治學習筆記不少5000字。學習筆記不及時記錄、字數不夠都要扣分,最多扣4分。

4、管理崗位考核:(崗位不同,計分不同。)

(1)、班主任工作量化:班主任工作量計算可根據班額人數多少每日計0.5—1分。班主任津貼月定額補貼標準;51人以上,80—120元;41人—50人,70—110元;40人以下,60—100元。學校可視情況上浮或下調,但幅度不能太大。

(2)、中心國小校長每月計85分、副校長每月計80分、教導主任每月計75分、總務主任每月計分75分、教導副主任每月計65分、教學點校長每人每月計75分、教學點教導主任每人每月計60分。

(3)、少先隊大隊輔導員、功能部室管理員、報賬員、安監員、保管、採購、電工每月計10分。

(4)、兼任多種職務的人員可累計加分,但累計分數不得超過25分。

5、教育教學業績考核:(30分)

(1)、教育教學常規獎:根據每學期學校對教師教育教學常規(課堂教學、教案、作業、班主任工作手冊等)進行量化綜合評估,考評一等獎佔1/3、二等獎佔1/3、三等獎佔1/3,分別計20分、15分10分。(常規工作缺一項沒有完成的,該項目不計獎勵分。)

(2)、教學質量優質獎:根據期末學校語數質量檢測成績設一等獎2個、二等獎3個、三等獎4個,分別計5分、4分、3分。另外提高名次的按每名次計1分。英語科質量檢測按任教班級綜合評定(所有任教班級名次之和除以任教班級數,得分少者為優),設一等獎1個,二等獎1個,三等獎2個,計分同語數科。不設提高名次獎。

(3)、教科研成果獎:

A、參加“教壇新秀”評選活動獲獎:校級一、二、三等獎,分別計5分、4分、3分;縣級一、二、三等獎,分別計10分、8分、6分;市級一、二、三等獎,分別計20分、10分、8分;。

B、各類論文、課件、教學設計(經學校選送)獲縣、市、省級及以上一等獎分別計5分、10分、15分;獲二、三等分別計2分、3分、4分(以上獎勵以獲獎證書為準,進入彙編而沒有得獎不予獎勵。)在CN刊物上發表按市一等獎計算,同一篇文章只得一次最高獎。

(4)、班級管理獎:學期末學校評出文明班級,文明班級不得超過學校班級數的40%,班主任各計5分。

(5)、競賽指導獎:學生參加有組織的知識或技能競賽,縣級一等獎每人次計指導老師5分,二、三等獎各遞減1分;獲團體一、二、三等獎分別計指導老師5分、4分、3分;校級一等獎,每人次計指導老師3分,二、三等獎各遞減1分。

(6)、市級及以上的先進個人,可在期末個人總積分中直接計入40—50分;縣級以上的優秀(十佳)校長、骨幹教師、學科帶頭人、師德標兵、十佳班主任等,可在個人期末總積分中直接計入10—30分。鄉級、校級先進個人等,可在個人期末總積分中直接計入5分。

6、中心國小領導及教學點校長、教導主任績效工資原則上不超過規定的數額,但不包括節假日值班、加班補貼。

7、分娩假的績效工資原則上每學期發放1000元(按5個月計算,另兩個月按在編在崗教師寒暑假待遇發放)。

8、績效工資發放情況當月公示,學期末累計發放。

七、其他具體事項

1、不參加績效工資分配的對象

本學期未承擔任何教育教學工作;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學任務;連續曠工超過5個工作日、病事假累計超過2個月;擅自離崗逾期不歸;失職,其他嚴重違紀行為,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不勝任工作,調整或培訓後調整崗位仍不勝任工作;因個人原因不參加年度考核或參加年度考核確定為不合格的人員等。

2、取消績效工資參評的對象

脱崗學習;解除聘用合同;停發工資;借調在教育系統之外;未聘用待崗的人員等。

3、經組織選派掛職、支教或進修學習人員,按有關規定完成任務的,按滿工作量計算。這些人員由掛職單位、支教學校、培訓學校提供出勤及表現情況,由原單位進行考核。

4、違反《教師法》、〈中國小教師職業道德規範〉及不服從工作安排、滋生事端等,夠不上組織處理的,酌情扣除績效考核得分10%。凡有家長告狀、通報批評、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的,分別扣除績效考核得分的20%、25%、35%、45%、55%、65%、100%。

八、有關要求

1、除本方案規定的績效工資外,學校不再利用任何資金,以任何名義、任何形式發放或變相發放各種補貼、獎金和實物。

2、學校要切實加強領導,提高認識,創造性地開展工作,堅持科學發展觀,正確處理好改革、發展與穩定的關係,積極穩妥地進行分配製度改革。

九、學區人員及教學點教師考核辦法

學區參評人員的考核辦法與中心國小教師的考核辦法一致,但因其工作性質差異,考核標準應適當降低;教學點參評人員的考核辦法與中心國小教師的考核辦法一致,但因教學點管理等方面的原因,獎勵性績效工資的總額應適當低於同一檔次的中心國小教師績效工資的總額。

十、本《方案》解釋權歸中心國小“績效工資分配及實施工作領導小組”。

十一、本《方案》自學校教代會通過並報上級審批之日起實施。

國小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方案 篇18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構建和諧教育,提高全鎮國小教育質量為總體目標。堅持“一突出”(突出教學質量),“二抓牢”(抓牢檢查落實,抓牢獎懲兑現),“三強化”(強化管理、強化過程、強化師德師風)的工作思路,堅持優勞優酬、實事求是。公平、公正的工作原則,確保我鎮國小教育事業健康、高效快速發展。

二、實施範圍與對象:

本鎮在編在崗教師從20xx年1月1日起實施獎勵性績效工資。

三、發放辦法:

獎勵性績效工資佔績效工資總量的30%,依照我鎮或各學校的獎勵性績效工資考評方案,提出考評結果,報教科局審核後,每學期由財政部門根據考核結果,一次性劃入個人工資銀行帳户。

四、績效工資發放領導小組組長:樑有洪

副組長:甘恆志韋燕雲

成員:郭祖毅、覃偉他、孫富治、覃昆和、付祥佳、林啟照、陳瑞輝、何裕祿、黃源祥、黃少菊、覃寶金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甘恆志、覃偉他、郭祖毅擔任辦公室主任,並安排操作程序

五、考核方法

(一)鄉鎮中心國小校長的考核,由區教育和科技局組織實施;鄉鎮中心國小以下學校校長的考核,由區教育和科技局授權和指導所在鄉鎮中心國小組織實施。教師及其他人員的考核由本學校績效工資考核小組具體組織實施。

(二)績效考核工作可採取定性與定量相結合,自評與他評相結合,形成性評價和階段性評價相結合等方法。教師的考核要採取教師自評與學科組長評議、年級組長評議相結合,校長的考核要採取校長自評與教職工代表評議、考核組評議結合等辦法。教師和校長的考核應適當聽取學生、家長的意見。可以根據考核內容分類設立單項績效考核實施辦法。

(三)實行對邊遠薄弱學校教師一定生活補貼。從全鎮教師總獎勵績效工資中的2%由中心國小對外地到邊遠學校任教工作的.教師進行獎勵。

六、獎勵性績效工資實施細則:

(一)考勤津貼:(佔獎勵性績效工資的20%)

1、每天工作辦公考勤制度

(1)每天上班前集中點名簽到記錄由值周領導及值周教師負責執行。

(2)認真執行學校工作時間作息制度按時到校工作。

(3)每天上班或周例會前集中籤到,時間為早操時間,點名遲到一次扣1分;曠點一次扣3分。

(4)實行每天學生早操到班制,每缺少一次扣1分。

(5)實行教師每天上班時間集體辦公制度,全體教師除上課或到班聽課教師以外,其他教師必須到學校辦公室或電腦室辦公、備課、業務學習。

(6)辦公室是辦公專用場所,不得擅自挪作他用,要保持乾淨整潔和安靜,每位教師要及時整理;否則每發現一次扣除2分。

(7)教師上課、辦公制度,由教導處和值周教師負責對教師檢查督促,教師上課遲到10分鐘一次扣2分,早退一次扣2分,缺課、曠課一節扣5分,集體辦公每曠缺一節扣2分(特殊情況除外),請婚、喪假在規定假期內和病假每天扣2分,事假半天扣3分,超過10天以上,當月不享受考勤津貼,曠工半天扣10分,曠工全天扣30分。

(8)辦公期間外出辦事要向教導處或學校領導請假,否則按曠課處理。

(9)在辦公時間內要認真備課、批改作業、學習業務知識,做有助教育教學的工作,不得串室、聊天、看報或阻礙教育教學工作外的不當行為,違者扣2分。

(10)學校安排教師代課,所代課教師每節加獎2分。請假原則1天以下由村小校長或副校長審批,7天以下由中心校校長審批,7天以上按有關規定由區教科局審批。

2、業務學習及會議制度

(1)按時參加各種會議及業務學習,準時簽到。會議期間,嚴格遵守會議和學習紀律。

(2)開會和業務學習、培訓要認真做好筆記,專心聽講,積極討論和發表意見。

(3)每天下午4:30-5:00為教師集中業務學習、批改學生作業和校本培訓時間。

(4)開會、業務學習和各種培訓曠籤、遲到(5分鐘)每次扣2分,請假每次扣3分,無故不參加每次扣10分,連續5次以上者,按曠工1天處理。

3、全月出滿勤,不遲到,不早退者按考勤津貼標準發放,有下列情況者之一從考勤津貼中扣除:

國小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方案 篇19

為了充分調動廣大教師的工作積極性,建立公平合理公開透明,有效激勵的內部分配機制。根據《龍山縣教育局關於20xx年全縣義務教育學校教師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分配實施意見(試行)》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分配方案。

一、指導思想

根據上級指示精神和本校實際,在上級核撥的績效工資總量內,學校再安排適量的經費(以上級有關規定為準),以實行聘用制和崗位管理為重點,科學安排,建立符合本校實際的分配機制,調動廣大教職工工作積極性。

二、分配原則

1、按勞分配、效率優先的原則。對教師工作量、崗位職責和工作業績進行考核,適當拉開分配差距,向一線教師、骨幹教師崗位及成績突出的教師傾斜,充分體現多勞多得,優績優酬的'分配原則。

2、統籌兼顧,合理均衡的原則。科學安排學校內部各類人員績效工資的分配關係,確保學校內部和諧穩定。

3、“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考核分配過程全公開,切實做到公平公正。

三、領導機構

組長:徐德順

副組長:戴理生、張先勤、尚立桂、張太浩

成員:李發銀、李連鳳、殷明發、肖全民

四、發放對象

本校在編且在職、在崗的教職工。

五、績效工資構成

績效工資由月績效工資,專項津貼和期末質量獎三部分構成。

六、資金來源及分配

1、上級按我校在編在崗教職工人數核發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績效工資總額的30%)用於月績效工資發放。

2、學校在可用財力中按每人每年1200元的標準安排資金用於期末質量獎及工會活動的開支。其中期末質量獎每人每期安排450元,教師節工會活動每人安排100元,春節前工會活動每人安排200元。

3、學校在可用財力中另安排專項資金用於班主任津貼,教研組長津貼,學校管理層幹部津貼等。

七、考核及發放方式

1、月績效工資按月考核、分月造冊、以期發放。

2、專項津貼按月考核、按月發放。

3、期末質量獎按學校《工作績效量化方案》量化,在學期末發放。

八、考核責任單位:

教導處、教科室

九、績效工資分項發放辦法

(一)月績效工資發放辦法

1、資金:學校在編在崗教職工績效工資總額的30%。

2、考核及發放:按月考核、分月造冊、以期發放。

3、月績效工資組成:

月結構工資由出勤獎勵,課時獎勵,現實表現獎勵三部分組成,其中出勤部分佔30%,課時部分佔60%,現實表現佔10%。

4、發放辦法:表格略

國小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方案 篇20

一、指導思想:

以義務教育學校教職工績效工資實施為契機,建立科學規範的學校收入分配機制,充分發揮獎勵性績效工資的槓桿作用,激勵廣大教職工愛崗敬業、紮實工作、開拓進取,努力推進我鎮教育事業又好又快發展。

二、實施對象:

全鎮按國家規定執行事業單位崗位績效工資制度的在編在崗的正式工作人員。

三、考核分配原則:

1、堅持“干與不幹不一樣、幹多幹少不一樣、幹好幹壞不一樣”的原則。

2、堅持“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

3、堅持“科學合理”原則。

四、獎勵性績效工資的發放辦法:

(一)班主任津貼發放辦法。

1、班主任津貼按實結算到學校。各校再根據學校班主任考核津貼發放方案發放。

2、班級生數超過班額基本標準10人(含10人)的班主任每月得110元;低於班額基本標準(含10人)的班主任每月得90元;其他的班主任每月得100元。(班額基本標準為:全鎮學生數÷全鎮班級數)。

(二)教師獎勵性績效工資發放辦法。

1、教師獎勵性績效工資按百分制考核結果發放。考核分四部分:師德考核、工作表現、教師業務考核和學歷、資歷、職務。

(1)師德考核25分。(考核辦法具體見附件1)

(2)工作表現10分。其中在校表現6分、考勤4分,上述兩方面均實行單位總量控制。各校在考核中,要把教師的在校表現劃分成優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類(至少要分成三類),優秀人數佔比,村小原則上不高於20%,中心國小原則上不高於25%;要把考勤劃分為三類。(具體考核辦法見附件2)

(3)教師業務考核50分。根據業務考核意見積分後,按總人數2:6:2的比例分為三檔,第一、二、三檔分別得50分、47分、44分。另外,前20%人數中,村小人數佔比不少於20%,英語教師人數佔比不少10%。(具體考核辦法見附件3)

(4)學歷、資歷、職務共15分。學歷:中師及以下的1分、專科1.5分、本科及以上的2分;職稱:初級及以下的1分、中級1.5分、高級2分;教齡:教齡×0.3分;職務:中心國小校級2分、中層正職1.5分、中層副職1.2分,村小校長1.7分、副校級1.3分、主任級1分;鎮教研員1分。

2、計算辦法:全鎮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減去班主任津貼部分及特殊人員實際應得部分後進行測算,即:【(全鎮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班主任津貼部分和特殊人員實際應得部分)÷全鎮教職工績效考核得分總和)】×教職工個人績效考核得分=教職工個人績效工資。

五、考核工作的組織領導:

組長:xx

副組長:xx

成員:xxxx

六、其它説明:

1.20xx年度退休人員:本年度仍然堅持上崗代主要學科的,在績效總分中另加3分;20xx年度退休人員:按縣批覆核定時間確定個人獎勵性績效工資。

2.年度內,在縣教育教學工作考核中,因教學研究方面為全鎮累計爭得1、2、3、4分及4分以上的教師分別加2、3、4、5和8分。在縣學生學業水平測試中名列同類學校學科1-3名、4-6名分別加6、3分。在鎮組織的學業水平測試中,村小與中心國小學期累計相比,語數英三科平均名次高於中心國小的,其村小所有任教人員加2分,若單科平均名次高於中心國小的執教者加1分。

3.學校管理人員、教輔人員、工勤人員:業務考核先按所在單位人員均分的90%作為基準分,後根據各自承擔工作及分管工作的實績、教科研實績及所在單位教職工及領導班子(按6:4的比例)對其進行的滿意度測評情況,計算最後得分。(滿意度達90%的得基準分,滿意度每上升3個百分點的另加2分,滿意度每下降2個百分點的另減1分,該項得分不得高於所在單位的最高分。)

4.因病等不能上崗,但按有關規定要求,有人承擔其課務的`人員:其業務考核分根據不同年齡及請假原因,男56、女52週歲以下的,學期累計請假一個月、兩個月、三個月及以上的按低於最後一檔3、6、12分的分值,計入績效總分,男56、女52週歲及以上的按低於最後一檔2、3、4分計入績效總分。

5.患有重大疾病仍然堅持到崗的人員:總體予以適當照顧,原則上業務考核分低於上述第四條所述人員(在一定的年齡段內比較)。

6.因病或因事請假,但逾期未到崗人員:逾期每超過一天在其績效工資中扣除總額的1%,情節嚴重的報上級主管部門,並按相關的教職工管理規定執行。

7.抽借用人員:有一定的手續被鎮或局抽用的,其業務考核分先按所在單位人員均值的90%計算,後根據其服務發展、招商引資及吸税任務完成情況進行量分。同時結合上述情況計算其績效考核最後得分。

8.第十三個月工資按實發放到個人;獎勵性績效工資按學期考核,一年考核兩次,根據考核結果,年終一次性發放。

9.實行本辦法後,各學校一律不得另立任何名目自行發放津貼、福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