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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園突發事件預案

幼兒園突發事件預案1

本預案啟動時機:幼兒園發生突發事件時,啟動本預案。

幼兒園突發事件預案

一、處置突發事件應急組織機構

1、指揮機構:

總指揮:

副總指揮:

成員:

突發事件發生時,所有在場的教職工均有職責和義務參加應急事件處理工作。

2、處置機構:

(1)應急工作組:

組長:

成員:

相關年級組組長、相關班級班主任及相關專職人員。

(2)後勤保障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一)火災事故

一、處理程序:

1、發生火災後,每一位教職員工均可在第一時間內撥打火警電話“119”報警。在報警電話中,要説明以下狀況:起火單位、位置、着火物、火勢大小、火場內有無化學物品及類型、着火部位、報警人姓名等,並立即報告應急處理組織機構主要負責人,並由主要負責人向教育局報告。

2、在向局領導彙報的同時,派出人員到園門外路口或臨近火災現場地,等待並引導消防車輛。

3、迅速切斷有關電源,開啟消防電源,打開應急照明設施和安全疏散標誌。

4、在場教職員工應當讓幼兒持續鎮定,組織幼兒有序快速遠離失火現場。

5、迅速組織有關人員攜帶消防器具趕赴現場進行撲救。滅火行動組應分秒必爭,迅速行動,找準着火點,果斷撲救,抓住時機,不等不靠,為繼續開展全面深入的撲救工作打下良好基礎;在消防車到來之前,以值班人員、應急事件處理工作成員為主,其餘人員均有義務參加撲救。

6、在進行滅火的同時,應採取有效的隔離措施,防止火勢蔓延。

7、消防車到來之後,園內人員配合消防專業人員撲救或做好輔助工作。

二、撲救方法:

1、使用器具:滅火器、水桶、臉盆、鐵杴,水浸的棉被等。

2、撲救固體物品火災,如木製品,棉織品等,可使用各類滅火器具。

3、撲救液體物品火災,如汽油、柴油、食用油等,只能使用滅火器、沙土、浸濕的棉被等,絕對不能用水撲救。

三、注意事項:

1、火災事故首要的一條是保護人員安全,撲救要在確保人員不受傷害的前提下進行。

2、火災後應掌握的原則是邊救火,邊報警,先救人,後救物。

3、人員在逃生時應掌握方法:用濕毛巾捂住口鼻彎腰沿牆邊依次下樓離開。

4、不組織幼兒參加滅火。

5、無關人員要遠離火場和園區內的固定消防栓,便於消防車輛駛入與正常使用。

6、如有人員受傷,立即撥打120進行救治,各班級班主任負責迅速告知其監護人;教工由應急機構負責人通知其家屬。

7、在做好搶救、救援工作的同時,園行政、相關班級的年級組長、班主任要做好幼兒幾家長的思想工作,儘快恢復幼兒園的正常教學秩序,保證治安秩序的穩定。

8、對園內消防安全措施作進一步的整改。

9、根據教育部《學生傷害事故的處理辦法》有關條款規定,在事故處理過程中,幼兒的監護人、親屬或其他有關人員,在事故處理過程中無理取鬧,擾亂正常教育教學秩序,或者侵犯幼兒園、教師或者其他工作人員的權益的,應當報告公安機關依法處理。

10、如有新聞媒體要求採訪,務必經過處置突發事件應急組織機構同意,未經同意,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理解採訪,以避免報道失實。

(二)被盜案件

一、處置程序和措施:

1、被盜事件發生時,當日值班的園行政人員、教師迅速趕到現場控制局面。

2、當日值班的園行政立即按照程序打電話嚮應急處理組織機構主要負責人報告。

3、應急處理組織機構主要負責人根據事態嚴重程度,邊處置狀況邊向教育局、110等部門報告。

4、安排人員保護現場,同時向知情人瞭解被盜物品的名稱和數量,並做好登記。

5、根據被盜物品的數量和價值,經請示後向公安機關報案。

6、用心協助公安人員勘察現場,為偵破案件帶給條件。

7、對幼兒園安全措施作進一步的整改。

二、注意事項

1、此類案件一般內部掌握,知情者未經允許不得向外界宣揚。

2、注意保護現場,以便為偵破案件帶給條件。

3、德育辦公室、相關班級的年級組長和班主任要做好相關人員的思想工作,不要因此影響正常的工作秩序和學習秩序。

4、根據教育部《學生傷害事故的處理辦法》有關條款規定,在事故處理過程中,無理取鬧,擾亂幼兒園正常教育教學秩序,或者侵犯幼兒園、教師或者其他工作人員的權益的,應當報告公安機關依法處理。

5、如有新聞媒體要求採訪,務必經過處置突發事件應急組織機構同意,未經同意,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理解採訪,以避免報道失實。

(三)食物中毒事件

一、處置程序和措施:

1、就餐後,當幼兒出現嘔吐、腹瀉等現象時,立即向園長彙報,在第一時間將幼兒送往醫院或撥打120進行處置,當日值班的園行政、教師及時趕到現場控制局面,邊處置狀況邊向教育局、衞生局、疾控中心等部門報告。

2、食堂人員負責保留好飯樣及餐具,並送往衞生防疫部門進行檢驗。期間,嚴禁無關人員進入食堂;

3、組織由保健人員、後勤副園長、骨幹教師組成的'陪護隊伍,具體負責陪護事宜,班主任要及時通知監護人;

4、穩定幼兒情緒,做好家長工作,保證幼兒園正常的生活秩序和工作秩序;

5、及時向主辦單位及當地衞生防疫部門報告有關處理狀況。

6、配合有關部門機構,對學校飲食服務工作進行相應整改。

二、注意事項

1、事故發生後,德育辦公室、相關的年級組長、班主任要做好食物中毒人員的思想工作,注意維護正常的學習秩序和工作秩序。

2、根據教育部《學生傷害事故的處理辦法》有關條款規定,在事故處理過程中,幼兒的監護人、親屬或其他有關人員,在事故處理過程中無理取鬧,擾亂正常教育教學秩序,或者侵犯幼兒園、教師或者其他工作人員的權益的,應當報告公安機關依法處理。

3、如有新聞媒體要求採訪,務必經過處置突發事件應急組織機構同意,未經同意,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理解採訪,以避免報道失實。

(四)安全突發事件

一、日常工作要求

1、領導小組要定期檢查,發現安全隱患及時處理;

2、幼兒入園、離園時,保安人員要在大門口巡視,幼兒入園、離園後及時關掉大門,防止無關人員進入幼兒園;

3、幼兒園大門持續上鎖關掉狀態,有外人進入時,務必查明身份,做好記錄後方可入內。

二、事件應急處理

1、突發事件當事人立刻透過電話報告園長;

2、園長、保健大夫等相關人員迅速趕到現場,按照職責進行工作;外來因素造成的突發事件要報告主辦單位領導;

3、如是意外事故,保健大夫簡單處理後速送醫院;如是外來人員造成的事故,迅速撥打110報警並及時向教育局報告。

4、緊急疏散幼兒和工作人員到安全地帶,確保幼兒和工作人員的生命安全;

5、在等待救援的同時,嚴格控制閒雜人員和家長進入幼兒園,避免出現混亂狀態。

(五)地震災害事故處置措施

1、突發地震時,師幼如在上課,教師等現場保教人員務必冷靜地指揮幼兒呆在座位上或躲在課桌下方就地避震,持續冷靜,待地震過後再迅速、有序撤離,以防強餘震。同時,立即切斷電源,打開教室大門,確保出口暢通,防止地震造成門窗錯位,封閉出口。

2、避震時,身體要蹲下或坐下,抓住桌腿等牢固物體,儘量蜷曲身體,降低身體重心,注意保護頭頸、眼睛。

3、幼兒園領導、教師要迅速到崗指揮學生有序撤離,嚴防樓梯、樓道擁擠踩踏事故發生。

4、撤離到安全地帶後,要迅速清點撤離教師幼兒人數。對受傷幼兒及教師立即組織救治。發現有被廢墟埋壓的,要儘快聯繫救助(儘量持續冷靜,設法自救)。一時無法救助脱險時,受困人員要保存體力,盡力尋找水和食物,創造生存條件,耐心等待救援。

5、救援受困教師幼兒,應注意以下幾點:

(1)注意聽被困人員的呼喊、呻吟、敲擊聲;

(2)要根據教室等房屋結構,先確定被困人員的位置,再行搶救,防止意外傷亡;

(3)先搶救建築物邊沿瓦礫中的倖存者,及時搶救那些容易獲救的倖存者;

(4)救援方法上,首先應使頭部暴露,迅速清除口鼻內塵土,防止窒息,再行搶救,不可用利器刨挖;

(5)對於頸椎和腰椎受傷的師生,施救時切忌生拉硬抬。

幼兒園突發事件預案2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縣公安局《關於中國小、幼兒園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等有關文件精神,為加強幼兒園消防工作,保護師生的生命及國家的財產安全,特制定本預案:

一、組織領導:

組長:園長負責全面指揮調度副組長:副園長負責具體落實預案組員:總務主任負責事件現場指揮保健員負責人身安全、傷情處置

各班教師疏散引導

三、預防措施:

1、加強幼兒園員工消防安全教育,普及消防知識;組織消防演練,學會正確使用滅火器材以及掌握逃生的.方法。

2、確保消防設施、消防器材、消防通道符合要求;加強

消防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四、接警報警處置程序:

一旦幼兒園發生火災,全體工作人員應立即進入緊急救護工作狀態,保持冷靜,各級負責人立即到現場,指揮全園職工做好以下三項工作:

1、通信聯絡:發生火災後,負責人王林迅速撥打“119”火警電話快速報警,講清火災發生地點、時間、火勢大小、何物着火;並負責到園外引救火車入園滅火。

2、滅火安排:副組長負責指揮帶領其他教職員工就地取材用各種滅火器材進行滅火控制火勢的蔓延。

3、疏散引導:發生火災後,各班教師組織幼兒按秩序分別疏散安全地帶,保持冷靜,清點幼兒人數後向各小組指揮人員彙報並照顧好幼兒。

五、應急疏散的組織程序和措施:

1、火災發生後,各班教師按照平時消防演練逃生的路線有組織、迅速組織幼兒按順序分別疏散到幼兒園的前院安全地帶。如火勢已蔓延,要穩定幼兒情緒採取自護方法等待救援。

2、各班緊急撤離路線:

教學樓1層教學班東邊兩個班從東門廳口撤出,疏散撤離到操場東邊空地,教學樓1層西邊兩個班從北門廳口或西門安全出口撤出,疏散撤離到操場西邊空地,教學樓2層東邊兩個教學班沿樓梯下到1樓從東門廳口撤出,疏散撤離到操場東邊空地,教學樓2層西邊兩個班沿樓梯下到1樓,從西門安全出口撤出,疏散撤離到操場西邊空地,要求班級老師組織幼兒上下有序、嚴防踩踏。

六、現場保護和處理:

火災後應保護好現場,協助公安、消防部門進行事故現場分析,查明原因。

幼兒園突發事件預案3

為規範和加強本園消防安全管理,做到萬一發生火災時能沉着冷靜的指揮,迅速報警,很好的撲滅初起火源或控制火勢,同時安全的'組織疏散全體師生,最大限度的減少火災帶來的危害,確保師生平安的目標,特制訂本應急預案。

組長:XX

副組長:XX

1、滅火行動小組:

組長:

XX組員:後勤工作人員

主要職責:火災初起時,立即切斷電源,廚房人員立即關閉煤氣。值班人員立即打開火災疏散信號,開啟消防電源,打開應急照明

設施和安全疏散標誌。後勤人員立即到火災出事點協助滅火儘快到相應地點取下滅火器進行撲救。在進行滅火的同時,應採取有效的隔離措施,防止火勢蔓延。如發現現場人員需要救護,則應盡力想辦法救人。

2、疏散引導組:

組長:XX組員:現場任課教師各班班主任

主要職責:當火災發生時,立即到自己崗位,組織指揮師生按預設的次序和通道有序、迅速、安全撤離火災現場。

3、通訊聯絡組:

組長:XX組員:XX

主要職責:一旦發生火警,負責與疏散、救護各組聯絡,控制校園廣播,調動有關人員到指定地點。應立即報警,先報119救火,再報110維持校門外秩序,根據人員受傷害情況報120,同時報教委辦公室。

4、救護安全組:

組長:XX組員:XX

主要職責:當火災發生時,如有受傷和被困人員,應協助滅火組和消防人員採取救助措施,及時現場救護或移交120急救中心。

預防措施

開展消防知識的宣傳工作根據消防知識及幼兒園要求,通過廣播、幼兒活動、黑板報等形式,宣傳消防知識。

幼兒園突發事件預案4

為了加強和改進幼兒園安全工作,保障全校師幼員工健康、平安地學習、工作、生活,打造平安校園,防範師幼安全事故發生,並能快速、及時、妥善處理突發的安全事故,切實有效降低安全事故的危害,依照上級有關要求及有關法律法規,從我園實際出發,特制定本預案。

一、安全事故應急領導組織機構。

園內成立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統一領導全園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

組長:XXX

組員:XXX

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履行下列主要職責:

(1)、指揮有關教師立即到達規定崗位,採取相應的應對措施

(2)、安排教師開展相關的搶險排危或者實施求救工作

(3)、根據需要對師幼員工進行疏散,並根據事件性質,報請上級部門迅速依法採取緊急措施

(4)、根據需要對事件現場採取控制措施

(5)、對本園的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程序進行督察指導

(6)突發事件發生後,學校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應當根據“生命第一”的原則,決定是否啟動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並在第一時間內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二、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教師在一切教學活動中,都要有“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安全責任重於泰山、安全工作警鐘長鳴”的意識,萬一遇到突發安全事件,要沉着應對,首先確保在場人員的生命安全、及時上報。園內安全事故應急組織的領導和成員獲訊後迅速趕赴現場組織指揮、搶險求助。

(一)火災事故應急預案。

學校全體師幼發現校園火災均應及時報警,迅速向學校領導彙報。發生在教育場所的火災,教育活動必須立即停止,並對人員進行安全轉移或疏散。如果有傷員,及時搶救。11月份學校組織全校師幼搞一次疏散演練。

1、發生火災事故時,在場教職工及搶險救災組人員迅速疏散學生,撤離到安全區域。

2、迅速切斷有關電源。

3、在向119消防指揮中心報警時,並立即報告教育局和鎮政府有關領導。

4、積極配合消防人員滅火。

5、在進行滅火的同時,應採取有效的隔離措施,防止火勢蔓延,確保師幼的生命安全。

(二)、食物中毒應急預案。

1、發現師生有類似食物中毒症狀時,應迅速送醫院診治。

2、迅速向教育局、鎮政府及衞生防疫部門報告

3、做好所食用食物取樣工作,以備衞生部門檢驗。如是食用校外食物所致,也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取樣。

4、速排查食用致毒食物的師生名單,並檢查他們的身體狀況。

5、做好家長、家屬的工作。

6、積極配合上級有關部門做好診治、調查、事故處理等工作。

(三)、交通事故應急預案。

1、發生交通事故時,對受傷人員及時送醫院搶救,並要記清肇事車輛的型號、牌號。

2、保護好事故現場以及重要物品、證據。

3、迅速向交警部門報告,再向學校、家庭、教育局報告。

4、做好家長、家屬的工作。

5、配合交警部門做好調查、取證、事故處理等工作。

(四)惡性傷亡事故

當園內發生人員傷亡的惡性事故時,應立即保護現場,並報告幼兒園應急預案處理領導。對未死亡人員學校應採取現場急救,無法或無能力救治、或者無法判斷傷亡情況,應及時向相關部門(公安部門、醫療救治中心等)報警。

對惡性傷害事故的`原因要進行及時調查,實事求是,配合各部門提供相應證據證件。事故的處理根據調查結果以相關法律法規條例處理。

(五)流行性的傳染病的預防

傳染性疾病暴發、流行應當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對傳染病病人和疑似傳染病病人,採取就地隔離、就地觀察、就地等待醫療部門治療。加強預防控制措施,防止造成疫情擴散。發生重大傳染病疫情、羣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等,應及時採取如下措施:

(1)、對全園師幼員工採取必要的保護措施,發放必要的防護用品。在公共衞生場所完善洗手設備,提供流動水、洗手液、除菌消毒肥皂。

(2)教育師生幼增加户外活動的時間,注意勞逸結合,增強抗病能力。注意個人衞生,勤洗手,搞好居室衞生,勤曬衣被。

(3)、建議師幼員工儘量避免接待外地來訪的客人,各種集體性人員聚集活動推遲或取消,儘量減少不必要的會議和集體活動。

(4)、一旦發生疫情,嚴控外來人員進入,教育學生自我保護,限制學生去人員密集的公共場所。對我校師生外出實行登記制度,經醫院進行必要的身體檢查才能復學。

(5)、幼兒園採取必要的消毒措施。

(六)、地震、洪災等自然災害

發生自然災害,必須以生命第一,幼兒園經經請示後可以採取必要的停學。對影響師幼安全教育教學活動,都應及時作出安排,或採取必要的防範措施,在上下學路上可能危及學生生命安全的,應及時告知家長接送或在路上護送,也可以報警。對可預見性自然災害,應在未發生災害前,作出安全部署,對不可預見的自然災害如地震、龍捲風等,應盡力採取保護和自救措施,事後應及時施救,並將事實情況通過彙報程序彙報。

(七)、環境污染

(1)、調查幼兒園周邊的環境污染源,如果可能造成環境污染的源頭物,應及時向環保部門聯繫。並備案這些污染源可能產生的污染性質和處理辦法。

(2)、產生環境污染突發事件,應配合環保部門緊急疏散全校師生,並做好學生的思想穩定工作,疏散過程維護好師生的秩序。

(3)、平時對全校師幼進行環保教育和環境污染自護自救教育。

(八)、人為破壞

(1)、加強校園保衞和巡邏,阻止外來人員進入校內。

(2)、發生爆炸、投毒等惡性事故,及時報警。幼兒園應保護生者,進行人員安全疏散,對傷員進行救治。

(3)、發生綁架等突發事件,及時報警,並配合公安部門提供相關破案線索。

(4)、發生打架鬥毆致人傷殘等突發事件,報警,及時送傷者入醫,保護現場,調查原因。

(九)、其它傷害事故應急預案。

(1)、如發生師幼身體受到意外傷害時,應及時送傷害者到醫院診治。

(2)、及時向幼兒園、家庭、和有關部門報告。

(3)、注意事故現場保護,調查事故發生的原因,並做好有關材料。

(4)、妥善處理事故

幼兒園突發事件預案5

為確保幼兒園的安全與穩定,有效處置突發事件,減少公共財產和幼兒人身、財產的損失。依據國家和北京市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工作實際,制定處置突發事件預案如下:

一、制定預案的法律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北京企業治安保衞責任制規定》《北京市安全技術防範管理規定》《公安部61號令(20xx年)》等法律法規制定本預案。

二、適用範圍及突發事件的'界定

本預案適用於本園所屬範圍。突發事件指:幼兒園內部正常工作狀態下突然發生的恐怖襲擊,自然災害、火災、爆炸、各類恐嚇及由於人員遽然聚集引發的可能致人傷亡的秩序混亂事件。

三、工作預案的內容:

(一)幼兒園情況幼兒園情況:

本園始建於X年,現園長:XX,幼兒園園舍建築面積X㎡;全園教職工50人。幼兒園園舍為三層樓房,每層樓東西兩側各配備消防栓一套,每層的重點部位配備滅火器共4個。幼兒園疏散通道有明顯的箭頭標誌,一層樓的東側和中間各有一個安全出入口。

幼兒園上級集團領導部門電話:XXXX。

(二)組織領導:

調整好幼兒園自上而下的各級安全責任人:

組長:XX副組長:XX、XX各部門負責人:各班組班長

(三)機構設置:

1、指揮部組成:

幼兒園處置突發事件領導小組成員為指揮部成員,現場總指揮由組長擔任,組長不在現場時由副組長擔任。

2、指揮部職責:

全面負責指揮協調突發事件處置工作。

(四)指揮部下設五個組

1、指揮組:

人員組成:安全組長、副組長基本職責:負責指揮協調;掌握情況,及時報告;組織有關人員按預案對現場進行果斷處置。

2、疏散組:

人員組成:各班班長;基本職責:在現場指揮組指導下,堅守崗位,依據預案措施及疏散路線、順序、有秩序地疏散教師與兒童,疏散完畢後有秩序撤離。

3、救護組:

人員組成:幼兒園保健醫護人員及班級保教人員基本職責:保健醫負責將傷員運送到指定安全區域並進行簡單救治後,與社區醫院取得聯繫及時救治。

班級保教人員安全保護好本班幼兒按指揮部的命令,組織好幼兒安全疏散

4、外圍控制組:

人員組成:保衞工作人員(門衞、幼兒園領導及消防人員)基本職責:負責維護幼兒園大門,出入口秩序,疏導教師幼兒有序撤離,引導專業部門人員進入現場進行處置。

5、裝備保障組:

人員組成:XX、XX、XX基本職責:提高保養各種處置突發事件物資準備。

四、處置原則:

1、快速反映原則。處置突發事件要堅持一個"快"字,信息上報快;部控制快,預案落實快。

2、現場指揮原則。突發事件發生後,指揮人員要親臨現場,全面掌握情況,準確分析局勢,果斷做出正確的指揮判斷。

3、設置警戒原則。突發事件一旦發生,要迅速疏散現場周邊人員及貴重物品,設置警戒,保護現場,禁止無關人員進入。

4、降低損失原則。在處置控制方法上要妥當,要以維護政治穩定、社會穩定,確保幼兒園教職工、幼兒人身、財產安全為工作重點,力求做到儘量減少社會影響、人員傷亡、降低危害。

5、基本裝備原則。指定固定地點,將處置突發事件的一定裝備保存好。具體裝備器材:應急燈、強光手電、電喇叭、滅火器等。

6、協調配合原則。幼兒園全體教職工要明確職責、任務,按照預案分工,互相協調,通力配合,對突發事件進行妥善處置。

7、追究責任原則。根據處置突發事件中指揮部及各組職能任務分工,劃清權限職責。突發事件發生後,對未能落實預案有關要求造成幼兒園經濟損失或人員傷亡的,應按處置突發事件預案職能任務分工。依據追究相關人員的法律責任。

五、預案啟動:

幼兒園發生恐怖襲擊或接到恐嚇電話可能造成人員恐慌局面失控時;爆炸或發現爆炸物,火災或局部發生火災,人員擁擠踩死踩傷、公共秩序嚴重混亂等應立即啟動預案。

六、處置措施:

幼兒園發生啟動預案中提到的某種事件後,應立即採取以下措施:

1、指揮部在接到突發事件警情後,應立即向公安部門報告(110),再向上級部門領導彙報,並宣佈啟動處置預案。

2、全園各部門立即停止案頭工作,按各組職責,在指揮部統一指揮下,立即組織幼兒按疏散路線有秩序地儘快撤離到指定地點,並清點好幼兒人數上報指揮部。

3、控制所有出入口,立即封閉現場,設置隔離線,組織專人維護現場秩序。不得移動可疑物。

4、協助有關部門進行現場處置,併為調查取證提供線索。

5、如發現可疑爆炸物、接到恐嚇電話時,要冷靜處置,儘可能拖延時間與其周旋,記住其語言特徵,有條件時進行錄音,為公安機關偵破提供線索。

6、遇到局部發生可控火情,要果斷採取有效措施,防止火情蔓延,迅速撲滅。

七、工作要求:

1、全體教職工要高度重視處置突發事件工作,時刻保持高度警惕,並增強自身的責任感。

2、全體教工人員在工作中要提高防範意識,發現可疑人、可疑物或可能造成某種事件發生的苗頭及時上報。

3、做好日常安全保衞工作,確保幼兒與全體教職工安全。

幼兒園突發事件預案6

一、應急處置組織和職責:

1、幼兒園成立食物中毒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工作小組組長:園長副組長:副園長

組員:保育主任、食堂負責人、各班保育教師。

2、處置食物中毒事件的基本原則:

預防為主,以人為本,統一領導,健全制度,依法規範,加強管理,快速反應,協同應對。

二、預防辦法和措施:

1、幼兒園加強食品衞生工作的管理,進一步完善幼兒園食品衞生安全管理制度,落實有效措施,責任到人。

2、加強幼兒園食堂從業人員的管理,按規定做好從業人員的體檢和日常晨檢工作,加強從業人員的培訓、教育工作,嚴禁無健康證人員在幼兒園食堂上崗工作。

3、加強幼兒園食品操作程序的日常管理,幼兒園食堂、食品供應部門嚴格把好食品質量關,杜絕不潔、變質及三無產品流入幼兒園;規範食品加工、操作程序,做到煮熟燒透;嚴格熟食間的管理,防止熟食二次污染;做好留樣食物的`記錄並簽名,留樣食品必須保留48小時;嚴格操作環節中的消毒工作,消毒方法得當、消毒徹底。

4、加強幼兒的教育,教育幼兒不吃無證攤販的不潔食物,培養良好的飲食習慣。

三、應急處置

1、信息報告

(1)幼兒園健全安全緊急情況報告制度,構建“安全工作綠色通道”,確保安全緊急情況信息報送渠道暢通。

(2)幼兒園發生食物中毒事故後,應立即啟動本預案,並及時向園長報告,如園長不在則迅速向其他行政人員報告。

(3)在半小時之內以口頭形式報告衞生監督所。(4)上報時做到及時、準確、全面、不漏報、不虛報。報告內容為: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單位、事故的簡要情況、採取的主要措施、目前的狀況等。

2、事件處置程序:

(1)停止食用中毒食品,及時送醫救護。

撥打“120”,及時將病人送至醫院進行治療,安全救護組要積極做好中毒幼兒的就醫陪護工作。

(2)對中毒食品控制處理。

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設備和現場,要負責安慰看護好幼兒。

(3)協助調查。

幼兒園要配合食藥監部門、衞生部門進行調查,按食藥監部門的要求如實提供有關材料和樣品。保健員要做好食物中毒事件的專項登記工作,包括:班級、人數、姓名、發病日期、主要症狀、處理情況等,並積極協助食品監督所、疾控中心等部門做好調查工作,在食品監督所等部門的指導下做好相關工作。

四、善後處置措施。

1、領導和相關教師到醫院看望和慰問中毒師幼和家屬,並向醫生了解中毒傷害情況。

2、園安全工作小組根據中毒原因和醫療診斷,作出初步事後處理。

3、幼兒園要做好當事幼兒家長的情緒穩定工作,關注本園師幼動態並加以引導。

4、認真做好師幼安撫慰問工作,做好宣傳工作,消除社會恐慌。

5、彙總情況

五、責任追究

在師生食物中毒事故發生、報告和處理過程中,有關人員未按規定履行職責、違反操作規程、瞞報或玩忽職守者,幼兒園將予以嚴肅處理。

幼兒園突發事件預案7

一、成立突發事件領導小組,落實各部門職責

1、成立由園長、後勤分管副園長、保健人員、各班班長、保安人員組成的領導小組;

2、按照各自的分工進行工作。

二、日常工作要求

1、領導小組要定期檢查,發現安全隱患及時處理;

2、幼兒入園、離園時,保安人員要在大門口巡視,幼兒入園、離園後及時關掉大門,防止無關人員進入幼兒園;

3、嚴各執行來客登記制度,有外人進入時,務必查明身份,做好記錄後方可入內。

三、事件應急處理

1、突發事件當事人立刻通報園長;

2、園長、保健醫等相關人員迅速趕到現場,按照職責進行工作;外來因素造成的'突發事件要報告主辦單位領導;

3、如是意外事故,保健醫簡單處理後速送醫院;如是外來人員造成的事故,迅速撥打110報警;

4、在等待救援的同時,嚴格控制閒雜人員和家長進入幼兒園,避免出現混亂狀態。

四、突發事件領導小組名單(省)

幼兒園突發事件預案8

1總則

1.1編制目的及依據

為建立健全羣體性突發事件應急體系和運行機制,提高應對突發事件處置協調管理能力,有效預防和妥善處置羣體性突發事件,保障移民安置區社會穩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集會示威法》、國務院《信訪條例》和《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建設徵地補償和移民安置條例(修訂案)》、《成都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大中型水電工程移民辦公室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等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預案。

1.2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我市範圍內的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移民(以下簡稱移民)羣體性突發事件、災難性事件的預防、預警和處置。

羣體性突發事件,是指移民上訪人員違反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規定,採取過激行為方式反映意願、訴求問題,或因信訪突出問題集訪市委、市政府和省委、省政府機關乃至赴京上訪,造成或有可能造成較大社會影響的大規模事件。

災難性事件,是指移民發生羣死、羣傷、毀滅性災害事件。

1.3工作原則

在市委、市政府的領導下,在市維穩辦、市信訪辦、市應急辦統一協調下,各司其職、相互配合、遵循法規、講究策略,迅速地化解矛盾和平息事態,有效地控制羣體性突發事件和事態的擴大。

應急處突工作堅持以下原則:

1.3.1屬地管理原則。各區(市)縣、鄉(鎮)黨委、政府是處理突發事件工作的“責任主體、工作主體、實施主體”,區(市)縣移民機構在當地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負責本地區移民的應急處突工作。以屬地管理為主,建立健全應急管理體制,轄區內一旦發生移民羣體性突發事件,立即啟動應急預案,組織或參與處突工作。

1.3.2以人為本原則。把移民的合法利益放在首位,把保持社會穩定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作為應急處突工作的首要任務。工作中堅持預防與應急處置相結合,切實做好應急處突的思想準備、任務準備、預案准備和物質準備等工作。

1.3.3依法處置原則。嚴格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處理各種羣體性突發事件,切實維護移民羣眾合法權益,維護移民羣體和諧穩定。

1.3.4快速應對原則。建立市、縣、鄉、村四級快速反應絡平台,一旦發生移民突發事件,能在第一時間快速反應。加強與維穩、信訪、應急、公安等部門的聯繫與溝通,建立有效的聯繫協作機制,構建共同參與、快速反應、協同應對的處置體系。

2突發事件等級劃分

如發生移民羣眾到省、市和赴京集訪、羣訪及災難性事件,根據事件的危害程度、緊急程度和發展態勢等因素,突發事件分級為特大突發事件(Ⅰ級)、重大突發事件(Ⅱ級)和較大突發事件(Ⅲ級)。

2.1特大突發事件(Ⅰ級,以下簡稱Ⅰ級)。()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Ⅰ級突發事件:

(1)因發生火災、水災、樓房遭受嚴重破壞、交通遭受嚴重堵塞等死亡10人(含10人)以上或重傷30人(含30人)以上的事件;

(2)200人(含200人)以上圍攻省委、省政府或市委、市政府及相關部門、單位機關,引起秩序混亂的事件;

(3)發生10人(含10人)以上自殺及死亡的事件;

(4)造成5人(含5人)以上死亡的恐怖性行兇殺人事件;

(5)劫持人質5人(含5人)以上的事件;

(6)發生100人以上的集體騷亂、絕食、靜坐、示威,所及場所財物破壞損失嚴重,持續時間超過6小時的事件;

(7)因災需緊急安置3000人以上的事件;

(8)其它特大突發事件。

2.2重大突發事件(Ⅱ級,以下簡稱Ⅱ級)。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Ⅱ級突發事件:

(1)因發生火災、水災、房屋遭受一定破壞、交通遭受一定程度的堵塞等死亡5-9人或重傷20-29人的事件;

(2)100至200人圍攻省委、省政府或市委、市政府及相關部門、單位機關,引起秩序混亂的事件;

(3)發生5-10人自殺及死亡的事件;

(4)造成3-5人死亡的恐怖性行兇殺人事件;

(5)劫持人質3-4人的事件;

(6)發生50-100人集體騷亂、絕食、靜坐、示威,所及場所財物破壞損失較大的事件;

(7)因災需緊急安置1500-2999人的事件;

(8)其它重大突發事件。

2.3較大突發事件(Ⅲ級,以下簡稱Ⅲ級)。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屬Ⅲ級事件:

(1)因發生火災、水災、房屋遭受輕度損壞、交通遭受局部堵塞等死亡3-5人或重傷10-20人的事件;

(2)50-100人圍攻省委、省政府或市委、市政府及相關部門、機關單位,引起秩序混亂的事件;

(3)發生3-5人自殺及死亡的事件;

(4)造成3人以下死亡的恐怖性行兇殺人事件;

(5)劫持人質3人以下的事件;

(6)發生30-50人集體騷亂、絕食、靜坐、示威,所及場所財物受到損毀的事件;

(7)因災需緊急安置500-1499人的事件;

(8)其它較大突發事件。

2.4對敏感地區、非常時期、情況複雜和較為特殊地區的移民羣體性突發事件,啟動預案的條件可酌情降低。

3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3.1組織機構

成立成都市人民政府移民辦公室突發事件應急工作指揮部(以下簡稱指揮部)。指揮長由主任擔任,副指揮長由分管領導擔任,成員由市移民辦綜合(人事)處、政策法規處、規劃安置處、計劃財務處處長組成。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綜合(人事)處。

3.2指揮部職責

指揮部為市移民辦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的綜合協調機構。負責研究制定本級突發事件處置工作的處置方案;組織協調開展本級突發事件處置工作;組織力量,指導配合區(市)縣開展突發事件處置工作;向市委、市政府和上級移民主管機構報告處置工作進展情況;決定啟動和終止本預案。

3.3成員單位職責

綜合(人事)處:負責本級突發事件處置綜合協調工作;負責通知滯留在省市黨政機關、單位的移民上訪人員所在地的區(市)縣政府和移民部門派員接人;協調公安部門做好警戒和治安工作;聯繫成都市急救指揮中心及省、市人民醫院救治臨時患病、受傷人員;加強辦公區安全防範,保證機關正常工作秩序,做好處突後勤保障工作。

政策法規處:負責協調組織本辦相關人員在指定場所按程序接待羣訪、集訪移民代表或相關事件的主要成員,按照法律法規和政策,向移民代表或突發事件相關人進行宣傳、解釋和問題收集與答覆;協調區(市)縣和市級相關部門、設計(監理)單位、水利工程業主及本辦相關處室做好所反映問題的調查核實、處理工作;協助區(市)縣政府和有關部門勸導上訪和事件相關人員離開黨政機關或事發地,防止圍堵、衝擊黨政機關。

規劃安置處:負責移民集訪、羣訪反映涉及移民安置、後期扶持具體標準、操作規範等問題的解釋回覆工作;針對突發事件移民所反映的問題,協助區(市)縣及相關部門對所反映的問題進行調查、核實並提出解決意見;協助區(市)縣政府和有關部門勸導上訪和事件相關人員離開黨政機關或事發地,防止圍堵、衝擊黨政機關。

計劃財務處:負責協調相關部門和單位及時籌措突發事件應急資金和物質;向集訪、羣訪移民宣傳、解答移民資金使用管理政策規定、資金流向;負責調查、核實上訪移民所反映的移民資金問題;協助區(市)縣政府和有關部門勸導上訪和事件相關人員離開黨政機關或事發地,防止圍堵、衝擊黨政機關。

3.4現場處置工作職責

政策宣傳組:由政策法規處、規劃安置處、計劃財務處和相關區(市)縣移民辦抽調人員組成。負責對移民安置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規章規定和業務技術規程規範的宣傳工作。

綜合協調組:由綜合(人事)處、政策法規處、規劃安置處、計劃財務處和相關區(市)縣移民辦抽調人員組成。根據突發事件的需要,負責向省級有關部門、市委、市政府和市級相關部門、區(市)縣政府及設計、監理和水利工程業主等單位報告和通報突發事件的相關情況,協調市級公安局、維穩辦、信訪辦、應急辦等單位,聯席辦公處突。

疏導勸返組:由規劃安置處、政策法規處、計劃財務處和相關區(市)縣移民辦抽調人員組成。根據突發事件的需要,負責應急處突工作中對羣訪、集訪移民的疏導、勸返工作;配合區(市)縣政府及相關部門做好突發羣體的性事件人員的疏散、引導、勸解、遣返等工作。

現場取證組:由綜合(人事)處和相關區(市)縣移民辦抽調人員組成。負責應急處突工作中的信息收集、彙總等工作,包括聲像資料的製作、整理和上報;協助相關部門分析、研判,提供和管理應急處突工作的聲像資料。

後勤保障組:由綜合(人事)處、計劃財務處和相關區(市)縣移民辦抽調人員組成。負責處突工作中的後勤保障服務工作;協助提供遣返羣訪、集訪移民羣眾的交通工具和相關保障條件。

醫療救助組:根據需要,綜合(人事)處和相關區(市)縣移民辦抽調人員與急救、醫療單位聯繫,負責救護突發事件中需救護的傷病人員,組織相關部門和單位實施衞生防疫及應急處理措施,預防和控制疫病的發生、擴散和蔓延,保證移民羣眾和參加處突工作人員的飲水和食品衞生。

4應急響應

突發事件發生後,所在區(市)縣應根據情況儘快啟動本級預案,市移民辦根據突發事件的事態決定啟動本級機關相應層級預案,做好突發事件的監控及後續工作。

4.1Ⅰ級和Ⅱ級響應。

4.1.1特大和重大突發事件發生後,應急工作指揮部啟動本預案。

4.1.2接到報告後,由市移民辦應急工作指揮部指揮長統一領導、組織應急處突工作,分管副指揮長直接組織實施。市移民辦全體工作人員保持24小時通信暢通,所有公開電話、值班電話專人值守。

4.1.3市移民辦工作人員按照職責分工,在應急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立即組成現場處置工作組,進入事發現場開展工作。同時,立即將信息報送市委、市政府、省移民辦和市維穩辦、市信訪辦、市應急辦。

4.1.4協調突發事件涉及的區(市)縣和市級相關部門統一行動,積極開展處置工作。

4.1.5突發事件處置工作結束後,由指揮長決定終止Ⅰ級和Ⅱ級響應。

4.2Ⅲ級響應

4.2.1較大突發事件發生後,應急工作指揮部啟動本預案。

4.2.2接到相關信息後,在市移民辦應急工作指揮部分管副指揮長的領導下,組織實施應急處突工作。市移民辦各處處長保持24小時通信暢通,各處實行24小時值班,值班電話專人值守。

4.2.3市移民辦工作人員按照職責分工,在應急工作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立即組成現場處置工作組,進入事發現場開展工作。同時,立即將信息報送市委、市政府、省移民辦和市維穩辦、市信訪辦、市應急辦。

4.2.4協調突發事件涉及的區(市)縣及市級相關部門統一行動,積極開展處置工作。

4.2.5突發事件處置工作結束後,由分管副指揮長決定終止Ⅲ級響應。

5應急機制

5.1應急體系

根據移民維穩工作建立應急機制,排查劃分移民不穩定因素和突發事件的一般預防區和重點預防區,加大對可能引發突發羣體的性事件和矛盾糾紛的調解力度,做到發現得早、控制得住、處置得好,把不穩定因素和突出問題處理在萌芽狀態,對早期發現的事件苗頭及時預警,重大苗頭向市委市政府及時報告,與地方各級各部門及時溝通,採取積極措施,把可能引發的突發事件控制在最低程度。

5.2信息支持和信息報告

市移民辦及區(市)縣移民辦是突發羣體的性事件苗頭的監測單位,負責預警指導和組織實施工作,要建立上下左右互聯互通、高效靈敏的應急信息支持絡,對可能發生的危機信息及時處理。市移民辦應加強與市級各部門的交流合作,及時掌握從公安、維穩、信訪、安全、基層部門和移民羣眾的外來信息,發現異常現象和苗頭,及時通報區(市)縣有關部門,必要時派員調查核實並積極協助做好宣傳解釋工作。應急系統一旦啟動,市移民辦自然進入“24小時不間斷值班狀態”,視情執行“重大穩定信息緊急報送制”,保證突發事件處置過程信息渠道順利暢通。

5.3突發羣體的性事件預警

指揮部各成員單位對可能發生的突發性羣體的性事件的信息來源,苗頭傾向、發展勢態要認真分析研究,作出正確判斷,並以書面形式嚮應急工作指揮部報告。

6信息報告

突發事件報告規範和程序

6.1信息報告要求。一旦發生突發事件,市移民辦相關處室和區(市)縣移民辦應立即向市移民辦應急工作指揮部報告,嚴禁遲報、謊報、漏報,事件發生和發展情況應隨時續報。

6.2突發事件信息報送內容。突發事件發生的具體時間、地點、規模、涉及範圍、起因以及造成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設施破壞等情況;事發地黨委政府及相關部門所做的主要工作和已採取的控處措施,需報告的其他事項和意見、建議。

6.3突發事件報告時間

6.3.1突發事件情況初報。突發事件發生後,市移民辦相關處室及區(市)縣移民辦應在第一時間瞭解掌握所出現的情況,1小時內向主任、值班副主任報告初始情況,啟動本預案,組成指揮部。

6.3.2突發事件情況繼報。在突發事件核實後,市移民辦相關處室執行“隨時報告制度”,將情況信息報告指揮部。

6.3.3突發事件情況核報。指揮部在突發事件初步核實後,應在2個小時內報告市委、市政府,通報相關區(市)縣和市級相關部門。

7應急處置要求

7.1突發事件發生後,要組織力量對其性質、類別、危害程度、影響範圍等因素進行客觀評估,同時,按照處突預案主動、果斷處置,防止因響應不及時、處置不當而造成更大損失。

7.2現場處置的各項工作由各成員單位根據實際情況承擔相應任務。對事態嚴重、規模較大、情況複雜、需緊急控制的突發事件,按指揮長的命令,視情臨時設立政策宣傳組、現場取證組、安全保衞組、綜合協調組、後勤保障組、醫療救護組、疏導勸返組等處置工作小組,調配充實人員,以保證處置工作有序進行。各工作小組在指揮長的統一指揮下開展工作。

7.3較大規模集訪和羣體的性事件中的上訪移民需強制帶離的,通過當地黨委政府或有關部門接返或遣返。上訪人員所在地黨委政府及相關部門在接到通知後,應迅速派員接返上訪移民。對不能及時疏導勸返的上訪移民,應視情況設立或指定臨時分流處置場所,在相關部門的配合下,於當日內將上訪移民帶至分流場所,並做好移民的遣返工作。

8後期處置

8.1應急預案實施結束後,移民大規模集訪和突發性事件經過現場處置,疏散勸返處置後,要以地方黨委、政府為主,共同做好集訪移民羣眾思想穩定工作和矛盾化解工作,重點組織力量實施決策或承諾。

8.2善後處理工作以事發地黨委政府為主,上級領導機關應加強指導、協助、檢查。主要包括對突發事件造成傷亡後的人員進行醫療救助或給予撫卹,對造成生產生活困難的相關人員進行妥善安置,對其它善後事宜應儘快給予協調落實。

9監督檢查、獎勵與責任追究

9.1本預案的檢查監督主體為市移民辦指揮部。突發事件處置工作進行中,指揮部視情況組成調查組,對事件的起因、性質、影響、責任、教訓等問題進行調查評估,提出處理建議報告。

9.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對在處置突發事件中表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對失職、瀆職、違反相關規定,及在處置突發事件中未依法履行職責造成不良後果的,按有關規定對相關責任人進行責任追究;構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10附則

10.1解釋部門:本預案由市移民辦負責解釋。

10.2施行日期: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幼兒園突發事件預案9

一、幼兒意外事故防範措施

(一)預防燙傷

1、暖水瓶,開水壺,熱飯,菜,湯放在幼兒摸不到的地方。

2、不允許幼兒進食堂,保育室,鍋爐房等危險地區。

3、給幼兒漱洗前,一定要試好水温(用手背試水温)

4、幼兒進餐,飲水或成人喂藥時,温度要適宜,手摸杯子不燙手為宜。

5、冬季取暖期間,保證設備的安全運轉。

(二)預防外傷

1、清除園內房屋,場地,玩教具的不安全因素。拐角。器械邊緣要圓滑,牆面要軟處理。大型玩具的造型要適合幼兒年齡特點,並且每週檢查一次,發現隱患立即停止使用,及時修復。

2、教師組織户外活動要隨時觀察每個孩子。活動範圍不要太分散,要在教師的視線內,避免過於疲勞或保護不到所造成意外事故的發生。

3、幼兒使用的設備要穩固,桌椅板凳沒有毛刺,飲水桶,毛巾架等要固定好。

4、剪子,刀子,針等鋭利物品要放在成人專用材料櫃內(幼兒摸不到的地方)

5、在一日活動的各個環節通過遊戲形式,經常對幼兒進行安全教育,增強他們的安全意識,逐漸使他們過渡到自我保護階段

(三)嚴防異物入耳,鼻,氣管等處

1、幼兒活動時,認真觀察幼兒,防止誤把玩具當食物吃進肚子或含在口中。

2、户外活動時注意幼兒是否撿了石子,小棍等物品,如發現要及時清除,防止幼兒把異物塞進口,鼻,耳中。

3、如發生異物進入耳,鼻,氣管事故,教師不要隨便採取措施,弄清楚情況後,再進行排除,如園內解決不了,應及時送往附近醫院進行搶救,並立即通知家長。

4、每天晨午晚檢查時要詢問孩子是否帶有異物,必要時由教師集中保管,

5、幼兒睡眠時,帶班教師要隨時巡視幼兒睡眠情況,觀察幼兒是否在被子裏吃豆,巧克力糖等食品或玩玩具,防止食品和玩具進入氣管。

6、為幼兒創設愉快,寬鬆的進餐環境,使幼兒在情緒穩定愉快的狀態下安靜的進食或吃水果,防止食品誤入氣管

7、建議家長不要給孩子攜帶各種飾品。

(四)防止中毒

1、兒童活動室內不準存放有毒物品,如消毒液,洗滌劑禁止存放在卧室及活動室內,要放在幼兒摸不到的專用物品櫃內。

2、教育幼兒不把物品放在嘴裏,防止塑料或其他材料的玩具或物品造成中毒事故。

3、食堂每日購買的食品,必須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執行,防止圖便宜購買腐爛變質食品。

4、所有物品必須妥善保存。保健室統一管理幼兒園的藥品,專用藥品櫃上鎖。需服藥的幼兒,家長把藥品交給保健老師,保健老師登記好服藥幼兒姓名,劑量。服用前,保健老師要仔細核對,防止誤服,錯服。

5、做好服藥記錄工作。如幼兒有異常情況和服藥反映要有明確記錄,及時採取措施。

(五)防止走失

1、建立接送制度。接送孩子時家長要與老師見面,把孩子送到老師手裏。固定接送人員,家長如遇特殊情況需委託他人接送孩子時應與班上老師提前聯繫或書面委託。

2、門衞監守崗位,發現沒有家長帶領的孩子,不得出幼兒園大門。

3、户外活動回班交接時,老師及時清點人數。

(六)防止觸電

1、電視,錄音機放在幼兒夠不到的地方。2、洗衣機用後及時斷電。

3、電源插座放在幼兒摸不到的地方。

4、經常檢查電器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二、應急機制

幼兒園如發生以下意外事故,按以下方法及時處理:

1、發生意外事故,第一時間上報園領導。

2、教師及時弄清楚情況,並將幼兒送保健室處理。如保健室不能排除危險,立即將幼兒送入附近醫院救治。送幼兒園必須由三人負責:班主任,保健老師及一名行政人員。

3、聯繫家長,講明事情原委,積極爭取家長的配合。

4隨同救治的人員隨時向園領導彙報事情進展狀況。

5、認真調查,並填寫意外事故調查表。

幼兒園意外事故的應對與處理

案例1:

幼兒園裏,大(四)班的幼兒户外散步結束後,陸續進入到午睡室準備午睡。一個男孩在自己的牀上,邊脱衣服邊蹦跳,一不小心,摔倒在牀上,左邊的耳朵邊被牀的護板撞傷了,裂了一個小口子,流出很多血。男孩大哭起來。當班老師發現孩子出事了,立即打電話給園長和保健醫生。園長接到電話,火速來到班上,保健醫生又仔細地查看了孩子的傷情,對傷口進行了簡單的止血處理,隨即帶着男孩去醫院治療。同時聯繫了家長,請醫生通過電話向家長説明了處理的方法:藥物治治療或縫針。家長接受了醫生的建議,選擇在男孩的耳朵裂口處縫兩針的治療方案。隨後,園領導和當班老師又帶着營養品到幼兒家中進行探望,並向家長説明了事情發生的經過。家長表示理解,友好地接受了園方的誠懇歉意,最終事件得到了解決。

案例2:

幼兒園的户外場地,一位幼兒在自由活動時和同伴追逐奔跑,跌倒在地,牙齒被磕鬆動,滿口是血。意外發生後,園方帶幼兒迅速前往一家知名大醫院就診,傷情得到了及時的治療,醫生為幼兒受傷牙齒按上護套。園方承擔了治療的費用,並且根據醫生説的受損牙齒一段時間內不要咀嚼硬的食物的建議,專門為這名幼兒制定了單獨的營養食譜,為他提供鬆軟可口、方便咀嚼、易消化的飯菜和點心,帶慰問金到幼兒家中探望。剛開始,家長非常氣憤,態度很生硬。一週下來,漸漸地感受到園所真誠、細緻、暖心的服務,舒展了眉頭……

以上敍述的兩個案例真實地發生在我園,把它們呈現出來給大家,以例警示:幼兒園肩負着保護幼兒生命安全的重大責任。

《幼兒園教育指導綱要(試行)》中明確指出:“幼兒園必須把保護幼兒的生命和促進幼兒的健康放在工作的首位。”三到六歲的入托幼兒一般是早上被家人送到幼兒園,開始一天的集體學習、生活和遊戲,下午再被父母接回家。還有很多寄宿制幼兒園,入托幼兒直到週末才能回家。因此,幼兒園必須制定一套完善的意外事故應急預案,提高教師和保育員加強幼兒安全教育的意識,就幼兒日常生活的每一個環節的安全問題進行慎密的考慮。當幼兒在幼兒園發生意外事故時,我們也不要遮掩、逃避和恐慌。只要理智地面對,冷靜真誠地處理,制定解決方案,意外事故就會得到較好的解決。同時,事後認真分析發生意外事故的起因,總結經驗,吸取教訓,積極預防類似意外事故的再次發生。

具體説,要努力做好以下幾方面的工作:

幼兒的診治和教育工作

1.及時將受傷幼兒送診,對其進行科學的護理

教師對受傷幼兒的護理應根據其身體狀況和受傷程度、受傷部位的不同而採取不同的護理方法。如:幼兒受傷程度輕的`,如表皮擦傷,可進行簡單的傷口處理;幼兒受傷程度重的,如大面積流血、骨折等情況,幼兒園馬上送幼兒前往大醫院治療,千萬不要延誤治療的最佳時機。

2.抓住教育契機,對幼兒進行安全教育

當幼兒身邊出現了意外事故,作為教師,應抓住教育契機,結合幼兒的生活經驗對幼兒進行安全健康教育,有選擇性地引導幼兒討論事故發生的原因及避免事故發生的方法,使幼兒受到活生生的安全教育,從而培養幼兒的安全意識,提高幼兒的自我保護能力。同時,在發生意外事故的幼兒處於恢復階段時,還可以發動全班幼兒關心和幫助受傷的幼兒,培養幼兒關心他人、愛護同伴的良好情感,對幼兒進行愛的情感教育。

家長的溝通工作

幼兒在幼兒園發生意外事故後,應及時、詳細地告之家長事故發生的經過和真實情況,要尊重家長,必要時還可徵求家長的處理意見。幼兒發生意外事故,作為家長,心裏都會非常難受,有的家長表現出通情達理,有的家長可能會很激動,對幼兒園或教師大加指責。不論家長態度如何,作為幼教工作者的我們首先要換位思考,理解家長,主動誠懇地道歉,到幼兒家中進行慰問,協調好與家長的關係,共同處理問題,與家長一起做好幼兒的護理、康復工作,幫助幼兒儘快恢復健康。

教師的疏導教育工作

幼兒意外事故的發生,教師要承受很大的壓力,尤其像案例一中的那位年輕老師,剛剛參加工作不久,由於疏忽,造成了幼兒意外事故的發生,深受打擊,情緒比較低落,影響了工作。我園領導及時找她談心,在開導她的同時幫她分析發生事故的原因,使這位年輕的教師很快又恢復了工作熱情。所以,幼兒發生意外事故後,園領導一定要先弄清事故的原因,根據不同的情況進行處理。要以寬廣的胸懷接納老師,鼓勵教師要勇於面對問題,卸下思想包袱,調整情緒,避免影響正常工作。園領導還要敢於承擔責任,制定出解決問題的可行性方案,還要組織當事人在內的全園教職員工對事故發生的經過進行理性的分析,讓大家從中找出導致意外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討論如何可以避免意外事故的發生,提醒和警示其他教師今後避免類似的事情發生,達到共同受教育的目的。這樣,教師就能夠在分析意外事故中學習、反思自己的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工作失誤,減少事故的發生。

幼兒的安全問題牽動着每一位家長和教師的心。我們相信:有一個管理制度健全、把幼兒的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常抓不懈的幼兒園;有一批有責任心、有愛心的幼兒教師們,孩子們一定會像小樹苗一樣健康茁壯地成長!

幼兒園突發事件預案10

1、幼兒園一旦發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現象,食堂應立即停止經營,食品應立即停止讓幼兒食用;立即向園長彙報,在第一時間將幼兒送往醫院或撥打120進行處置,當日值班的園行政、教師及時趕到現場控制局面,邊處置情況邊向疾控中心、教育局、衞生局、等部門報告。內容包括單位、地址、時間、中毒人數、症狀等;

2、食堂人員負責保留好飯樣及餐具,並送往衞生防疫部門進行檢驗。期間,嚴禁無關人員進入食堂;

3、組織由保健人員、後勤副園長、骨幹教師組成的`陪護隊伍,具體負責陪護事宜,班主任要及時通知監護人;

4、穩定幼兒情緒,做好家長工作,保證幼兒園正常的生活秩序和工作秩序;

5、及時向主辦單位及當地衞生防疫部門報告有關處理情況。

6、配合有關部門機構,對學校飲食服務工作進行相應整改。

幼兒園突發事件預案11

1.學校教師要確保安全的各項工作部署和要求始終把維護穩定、確保安全作為壓倒一切的政治任務,不斷增強政治意識、大局意識和責任意識。

2.根據幼兒園實際,不斷完善學校的應急預案。

3.要不斷完善維護學校穩定,確保幼兒園安全工作機制,健全制度,落實措施,要加強突發性事件應急處理專業隊伍的建設和培訓,確保突發事件預防、現場控制的應急設施、設備和必要的`經費。要按照突發性事件制定詳細的應急反應工作流程。

幼兒園突發事件預案12

為進一步加強幼兒園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工作,有效提高師生安全防範意識和安全應急處置能力;及時、準確報告和認真調查處理幼兒園各類安全事故及校園各類突發性事件,充分發揮幼兒園行政的組織、指導、調度職能作用,有效調動社會各界力量投入幼兒園各類事故搶險救助工作,將事故損失控制在最低限度,維護良好的社會及校園治安穩定,現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園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一、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本園各類安全事故、校園突發性事件現場。包括火災、水災、地震、食物中毒、觸電、師生大型活動以及各類自然災害等不可預見性突發事件。

二、組織領導:

處置各類安全事故及突發性事件,堅持在區文體教育局及各有關部門地統一領導下進行。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即為發生各類安全事故及各類突發性事件的現場處置指揮小組。指揮領導小組主要工作職責:組織、指揮、調度事故現場人力、財力、物力投入於搶救、救助工作,根據現場情況,研究具體的`搶救、救助措施,認定與事故或事件有關的重大事項。

三、組織機構:

總指揮:李孟環(園長)副總指揮:組員:電話:

四、工作組安排

(一)通訊聯絡組組長:成員:

職責:按照總指揮的命令,及時準確的報警、接警或請求其他單位救援,保障通訊交通暢通無阻,力爭在極短時間內趕赴出事地點,執行應急任務,並以最快的速度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二)緊急搶險組組長:組員:

職責:緊急應對突如其來的事故,按事故的種類採取不同的措施。如失火:立即趕到起火點,根據起火情況,切斷電源,使用滅火器滅火。等消防人員到來後,積極配合工作,保障供水及照明直至火災撲滅為止。

(三)安全疏散組組長:組員:

職責:在現場指揮下堅守崗位,依據預案措施及疏散路線、順序有秩序地進行疏散全體師生到安全地帶,疏散過程中,避免擁擠踩踏,以保證全體師生快速、安全地撤離現場。

(四)醫療救助組組長:組員:

職責:明確職責分工,準備醫療器械和藥品,負責將傷員運送到指定安全區並進行簡單救治後送往就近醫院進行救治。

(五)安全保障組組長:組員:

職責:調集有關人員、車輛和搶險、救災物資,協助其他工作組輸送救援人員和受災傷病員。

五、工作程序及職責:

(一)發生安全事故後,事故現場人員第一次發現人應立即報告應急救援指揮中心辦公室。

(二)園各部門接到事故報告後,應當立即採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疏散有關人員,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並注意保護好事故現場。

(三)出現重大事故各級領導及管理人員,一定要及時趕到事故現場組織搶救,現場所有人員要注意安全,聽從指揮,以免出現人員重複損傷。

幼兒園突發事件預案13

為有效的預防我縣食品生產環節食品安全突發事件發生,加強可能出現各類突發事件應急處理能力,保障全縣廣大人民羣眾的身心健康,維護社會穩定,特制定我縣食品生產環節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預案,以做到快速反應,正確處理,把傷害損失減少到最小。

一、主要工作職責:組織人員車輛及時開展事件現場調查處理善後事宜,及時採樣送檢,如有人員中毒或者其它人身傷害,及時組織醫療機構搶救病員。

二、應急處理措施(突發事件發生後,應嚴格按以下步驟處理):

1、各企業食品安全管理員要切實負起責任,嚴密監視,信息靈通,發現問題,及時報告。

2、接到食品生產環節食品安全突發事件報告後領導小組及時商議派人60分鐘到達事發現場,立即處置。

3、保護現場,展開調查,依法取證,組織分析討論事發原因;及時報告上級主管領導和相關部門;

4、協助醫療衞生機構救治病人;

5、保留造成食品安全突發事件相關食品或可能導致食品安全的食物及其原料、工具、設備和現場;

6、落實縣局要求採取的其他措施,把事態控制在最小範圍。

7、按照有關程序撰寫食品安全突發事件調查報告並及時上報。

三、具體處理程序

(一)登記報告。接報食品生產環節食品安全突發事件後必須進行登記,登記內容:接到發生食品安全突發事件的單位和相關單位報告後,應對事故發生的主要情況進行登記,包括髮生食品安全突發事件的單位、地址、時間、人數、可疑食物、臨牀症狀等有關內容,並立即上報相關部門;根據食品安全突發事件的規模大小,預測發展趨勢,進行人力資源合理調配,分組進行食品生產單位、事發單位的調查及臨時控制措施,每組不得少於2名執法人員。

(二)調查處理:值班執法人員必須在30分鐘內趕回單位,準備好有關監督文書、取證工具、個案調查表及採樣工具設備。

l、派一組執法人員以最快速度(二小時內)趕赴現場調查處理,進行調查瞭解該次食品安全突發事件總人數、發病人數、危重病人人數、可疑食品等,對事態發展趨勢進行預測,密切關注中毒病人動態,穩定中毒病人情緒,將採集樣品及時送檢測中心檢驗,必要時會同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工作人員按各自職責進行調查處理,協助醫院救治病人,提出專業意見,收集相關資料

2、另派一組執法人員同時到食品安全突發事件單位,對可疑食品生產經營情況進行調查:

(1)食品以及原料的來源、衞生狀況以及流向;

(2)產品配方、加工過程和環境衞生、生產加工數量和時間;

(3)生產經營人員衞生和健康狀況;

(4)採集可疑食品以及原料、輔料和生產加工的有關環節樣品。

3、核實食品安全突發事件後,應及時撰寫初步調查報告,並立即上報縣局相關領導。

4、對食品安全突發事件單位調查完成後採取臨時控制措施:

(1)責令收回已售出的食品安全突發事件相關食品或疑似食品。

(2)封存食品安全突發事件相關食品或疑似食品及其原料。

(3)封存被污染的`食品用工具及用具,並責令進行清洗消毒。

(四)終結報告:調查處置結束後撰寫調查報告。調查報告的內容應包括:食品安全突發事件相關食品或疑似食品發生經過、問題食品、致病因素及發生原因,分析和結論、控制和預防措施等。

(五)行政處罰:根據調查結果,依法對違反有關法規、規章,造成食品安全突發事件的單位和個人進行立案、調查取證和實施行政處罰,對造成嚴重食品安全突發事件者,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四、預防措施

1、建立健全組織機構,實行責任追究制。各食品生產單位法人為第一責任人,質量負責人具體負責本單位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層層落實責任和責任追究制,共同做好食品安全突發事件預防工作。

2、完善規章制度,層層落實責任。按照食品生產通用規範要求規範生產,強化食品原材料採購索證索票制、過程管理制、檢查驗收制、庫房儲存制,嚴防不合格食品及原材料進入食品生產加工環節,嚴防各類食品安全事件發生。

幼兒園突發事件預案14

1總則

1.1編制目的

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快速、及時、妥善地處理本縣中國小幼兒園校園發生的突發事件,做好應急處置和搶險救援的組織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突發事件造成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社會危害,保護師生的人身、財產安全和學校的財產安全,建設“平安校園”,維護社會穩定。

1.2編制依據

根據《中國小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浙江省中國小校學生人身安全事故預防與處理辦法》以及《舟山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岱山縣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制定本預案。

1.3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本縣範圍內普通中國小、中等職業學校、幼兒園(以下統稱學校)校園內突發性各類安全事件的預防和應急處置。

1.4工作原則

(1)“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的原則;

(2)“以人為本,安全優先”的原則;

(3)“立足基層,有效控制”的原則;

(4)“加強教育,預防為主”的原則。

2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在縣政府統一領導下,按照《岱山縣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組織領導體系的要求,成立縣中國小幼兒園校園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領導小組(以下簡稱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

2.1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

2.1.1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組成

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是全縣中國小幼兒園校園突發性安全事件應急處置的指揮機構,負責對全縣校園突發性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的統一領導和指揮。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組長由縣政府分管副縣長擔任,副組長由縣政府辦公室分管副主任和縣教育局局長擔任,成員由各鄉鎮、縣委宣傳部、縣安全監管局、縣公安局、縣財政局、縣建設局、縣衞生局、縣教育局、縣食品藥品監管局、縣交通局、縣消防大隊、縣氣象局、縣環保局、縣文廣新聞出版局、縣工商局、縣質量技監局、電信岱山分公司、移動岱山分公司、聯通岱山分公司等單位和部門負責人組成。

2.1.2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主要職責

(1)統一領導、指揮、協調校園各類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

(2)向縣政府和市教育行政部門報告有關校園突發事件以及應急處置情況。

(3)組織會商,分析、判斷校園突發事件可能造成的影響和後果,提出對策和措施。

(4)對各鄉鎮、各部門、各學校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中履行職責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5)對校園突發事件進行調查,做好事後評估和信息發佈工作。

(6)調動必要的人力和物力,做好應急救助工作。

(7)決定其他有關重大事項。

2.1.3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成員單位主要職責

(1)各鄉鎮:成立應急指揮領導小組,主要領導或分管領導擔任組長。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協助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對本行政區域內校園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的組織、指揮和協調,參與應急救援工作的調查、分析和處理。承擔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日常事務和交辦的其他事項。

(2)縣委宣傳部:協調校園突發事件的新聞報道,擬定對外宣傳口徑,組織、協調校園突發事件的新聞發佈,具體按照《岱山縣突發公共事件新聞發佈應急預案》實施。

(3)縣安全監管局:參與校園突發事件應急救援的組織、指揮和協調,參與事件的調查和處理。

(4)縣公安局:負責校園突發事件處置的安全保衞工作,維護現場秩序;負責事故現場區域內的道路交通管制和交通疏導工作;負責保障搶險救援人員、車輛的通行,參與校園突發事件應急救援的組織、指揮和協調,依法查處擾亂校園秩序、侵害師生人身財產安全的案件。

(5)縣財政局:負責校園突發事件應急救援資金保障及管理。

(6)縣建設局:負責對受災學校校舍的鑑定及修復重建報告的審批等工作。

(7)縣衞生局:參與校園突發事件應急救援的組織、指揮和協調,負責獲救傷病員和感染病人的醫療救治工作及緊急醫療援助,實施疾病控制和衞生監督等應急措施,預防和控制校園內傳染病的發生和蔓延,指導學校開展公共衞生工作。

(8)縣教育局:承擔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參與應急救援的組織、指揮和協調;負責蒐集和傳遞校園突發事件信息,組織指揮事發學校實施緊急搶險行動,協助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調動專業人員和社會力量參與應急救援;負責校園突發事件的聯絡與報告工作;負責校園突發事件的調查和處理,組織指揮學校安全宣傳、教育、培訓及日常安全督查工作。

(9)縣食品藥品監管局:負責依法開展對校園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查處,做好應急救援工作的組織協調和配合;負責校園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處置藥品和醫療器械質量監管。

(10)縣交通局:參與校園突發事件應急救援的組織、指揮和協調,為應急救援工作提供交通保障等。

(11)縣消防大隊:參與校園突發事件的救援工作,並提供救援裝備和技術支持。

(領導小組辦公室提供近期及每天的氣象預報信息。

(13)縣環保局:負責因環境污染造成校園重大安全事故的違法行為調查及環境監測工作;負責污染的處置工作,對環境違法行為的處理提出意見和建議。

(14)縣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負責受災學校廣播、電視系統設施的恢復。

(15)縣工商局:依法開展

對食品流通環節造成的食品安全事件違法行為的調查處理。

(16)縣質監局:依法開展對食品生產、加工環節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的調查處理和相關技術鑑定。參與校園特種設備突發事件應急救援工作並提供技術支持,依法開展校園內特種設備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和技術鑑定。

(17)電信岱山分公司、移動岱山分公司、聯通岱山分公司:負責校園突發事件救助活動中通信保障工作和提供通信技術支持。

2.2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

2.2.1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組成

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教育局,負責日常工作。

辦公室主任:由縣教育局分管學校安全工作的副書記擔任。

辦公室成員:縣教育局辦公室主任、教育科科長、計財科科長、組織人事科科長、督導室主任、紀檢監察科科長。事件響應時,抽調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有關人員充實辦公室力量。

2.2.2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

(1)參與應急救援的組織、指揮和協調;

(2)負責蒐集和傳遞校園突發事件信息,及時彙總、評估、報告校園突發事件的救助工作情況;

(3)組織指揮事發學校實施緊

急搶險行動;

(4)協助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調動相關單位專業人員和社會力量參與應急救助;

(5)參與學校突發事件的調查、分析和處理;

(6)組織指揮學校安全宣傳、教育、培訓及日常安全督查工作,組織預案演練;

(7)承擔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日常事務和交辦的其他事項。

2.3應急處置工作小組

2.3.1專家組

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根據突發事件的類別與級別,組織相應的專家組。專家組由公安、衞生、消防、工商、食品藥品、質量技監、氣象、環保、安全監管等行業專家、專業技術人員組成。負責提供校園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的技術諮詢和建議;參與相關應急救援體系建設的研究工作;分析事件原因及造成的危害。

2.3.2綜合協調組

由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相關成員單位、縣教育局辦公室和教育科組成,負責協調相關部門展開應急救援工作;密切關注事件發展的動向,及時收集、彙總、核對事件發展情況;在接報事件發生1小時內向縣政府和市教育局報送信息,及時傳達上級政府和有關部門對突發事件的處置指示。

2.3.3宣傳報道與信息收集組

由縣委宣傳部負責,組織縣教育局及相關成員單位人員做好信息收集工作,組織新聞媒體對校園突發事件進行全過程的追蹤報道。

2.3.4後勤保障組

由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相關成員單位、縣教育局辦公室、計財科組成,負責各類物資儲備工作,確保應急處置的物資供應。

2.4各學校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的組成與職責

各學校都應成立校園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領導小組,校長負責指揮本校各類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

主要職責:及時上報本學校的突發事件信息,在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開展緊急搶險行動,及時如實報告學校突發事件的情況,配合上級有關部門對學校突發事件的調查和處理,負責對學校師生安全宣傳、教育、培訓及日常安全管理工作,落實安全教育課程,組織師生進行安全演練。

3事件分類分級

3.1事件分類

本預案將校園突發安全事件分為以下四類:自然災害、公共衞生、事故災難、羣體性或多個體安全事件。

3.2事件分級

按照校園發生的安全事件的嚴重程度和影響範圍,分為特別重大校園突發安全事件(ⅰ級)、重大校園突發安全事件(ⅱ級)、較大校園突發安全事件(ⅲ級)、一般校園突發安全事件(ⅳ級)。

3.2.1特別重大校園突發安全事件(ⅰ級)

(1)自然災害事件:受颱風、暴雨、高温等自然災害影響,校園內造成羣體性人員死亡3人及以上,或者人員受傷20人及以上,或者校舍大面積倒塌等特別重大財產損失事件。

(2)公共衞生事件:校園內發生傳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肺鼠疫、肺炭疽及其他新傳染病病例,疫情有擴散趨勢;校園內發生師生員工羣體性食物中毒,一次食物中毒人數超過50例,或食物中毒死亡3例及以上;校園內發生羣體性不明原因疾病,並有擴散趨勢;校園內發生霍亂疫情,5天內發病10例及以上或死亡3例及以上;省級以上政府衞生部門認定的其他特別重大的突發性衞生事件。

(3)事故災難:校園內發生火災事故、爆炸事故、觸電事故、校舍樓梯及建築物的坍塌、危險化學品嚴重污染、學校校車發生交通事故等造成學校人員3人及以上羣體性死亡,或者人員受傷20人及以上,或者造成學校特別重大財產損失。

(4)羣體性或多個體安全事件:校園內發生羣毆、械鬥以及打砸公物事件,並造成人員死亡3人及以上,或者人員受傷20人及以上,或者造成學校特別重大財產損失;學校集體活動中或課間因教育管理不到位而引發的大量學生相互擁擠、踩踏等造成3人及以上死亡事件;學校組織學生實踐、實習期間發生3人及以上死亡事件;校園內一次性發生3人及以上多個體學生自殺、劫持人質、墜樓、溺水、觸電死亡事件;中、大學聯考試卷泄密、造成嚴重後果;外來暴力入侵校園造成學校特別重大財產損失、或者人員死亡3人及以上、或者人員受傷20人及以上的安全事件。

3.2.2重大校園突發安全事件(ⅱ級)

(1)自然災害事件:受颱風、暴雨、高温等自然災害影響,校園內造成人員死亡2人,或者人員受傷10-19人,或者造成學校重大財產損失事件。

(2)公共衞生事件:校園內發生肺鼠疫、非典、人禽流感疑似病例,或腺鼠疫確診病例;校園內發生師生員工羣體性食物中毒,一次食物中毒人數30-49例,或食物中毒死亡病例2例;校園發生羣體性不明原因疾病;校園內發生霍亂疫情,5天內發病5-9例或死亡2例;預防接種或羣體性預防服藥出現人員死亡;省級以上政府衞生部門認定的其他危害嚴重的重大突發公共衞生事件。

(3)事故災難:校園內發生火災事故、爆炸事故、觸電事故、校舍樓梯及建築物的坍塌、危險化學品嚴重污染、學校校車發生交通事故等造成學校人員2人死亡,或者人員受傷10-19人,或者造成學校重大財產損失。

(4)羣體性或多個體安全事件:發生學校人員羣體性非法集會、罷教、參與...等,,,組織滲透、煽動、鬧事;校園內發生羣毆、械鬥以及破壞公物事件,並造成人員死亡2人或人員受傷10-19人;發生學校人員羣體性越級上訪、離校出走事件;學校集體活動中或課間因教育管理不到位而引發的大量學生相互擁擠、踩踏等造成2人死亡或者10-19人受傷事件;學校組織學生實踐、實習期間發生2人死亡或者10-19人受傷事件;校園內發生個體學生自殺、劫持人質、墜樓、溺水、觸電事件,並一次死亡2人;學校聘用的外籍教師在本縣所聘學校內或教育行政部門以及學校組織師生到境外參加學習活動時發生人員生命安全事件,並造成人員死亡2人;外來暴力入侵校園造成學校重大財產損失,或者人員死亡2人,或者人員受傷10-19人的安全事件。

3.2.3較大校園突發安全事件(ⅲ級)

(1)自然災害事件:受颱風、暴雨、高温等自然災害影響,校園內造成人員死亡1人,或者人員受傷3-9人,或者造成學校較大財產損失事件。

(2)公共衞生事件:校園內發生霍亂疫情,5天內發病2-4例及以上或出現死亡1例;發生集體性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數10-29人或出現死亡1例;1周內發生有相同臨牀症狀或體徵的羣體性不明原因疾病10例及以上或死亡1例及以上;發生預防接種或羣體預防服藥出現羣體心因性反應或不良反應;市級以上政府衞生行政部門認定的'其他較大(ⅲ)突發公共衞生事件。

(3)事故災難:校園內發生火災事故、爆炸事故、觸電事故、校舍樓梯及建築物的坍塌、危險化學品嚴重污染、學校校車發生交通事故等造成學校人員1人死亡,或者人員受傷3-9人,或者造成學校較大財產損失。

(4)羣體性或多個體安全事件:校園內發生師生員工羣毆以及破壞公物,造成1人死亡或者3-9人受傷;學校集體活動中或課間因教育管理不到位而引發的大量學生相互擁擠、踩踏等造成

1人死亡或者3-9人受傷;學校組織學生實踐、實習期間發生1人死亡或者3-9人受傷;校園內發生個體學生自殺、劫持人質、墜樓、溺水、觸電事件,並造成1人死亡或者3-9人受傷;校園內發生原因不明的多名學生出走事件;外來暴力入侵校園造成學校財產較大損失,或造成1人死亡,或者3-9人受傷。

3.2.4一般校園突發安全事件(ⅳ級)

(1)自然災害事件:受颱風、暴雨、高温等自然災害影響,校園內造成1-2人受傷或財產損失事件。

(2)公共衞生事件:校園內發生霍亂病人1例及以上,或在飲用水、食物中檢出霍亂流行菌株;1周內發生有相同臨牀症狀或體徵的羣體性不明原因疾病5例以上;縣級以上政府衞生行政部門認定的其他一般(ⅳ)突發公共衞生事件。

(3)事故災難:校園內發生火災事故、爆炸事故、觸電事故、校舍樓梯及建築物的坍塌、危險化學品嚴重污染、學校校車發生交通事故等造成學校人員1-2人受傷或學校財產損失。

(4)羣體性或多個體安全事件:學校內發生師生員工羣毆以及打砸公物,並造成1-2人受傷事件;學校集體活動中或課間因教育管理不到位而引發的學生相互擁擠、踩踏等造成1-2人受傷事件;學校組織學生實踐或實習期間發生1-2人受傷事件;學校內發生不明原因的個別學生出走事件;外來暴力入侵校園造成學校財產損失或出現1-2人受傷事件。

4預警與報告

4.1預警

及時收集可能引起校園突發事件的預警信息。根據預警信息及等級,採取相應措施,提前做好應急反應方案和應急準備工作。

4.1.1預防預報預警信息

(1)預防預報預警體系建設

建立全縣校園突發事件預防預報預警信息平台,構建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與各級各類學校的預防預報預警網絡,及時獲取校園可能引起突發事件的實時信息。

(2)信息收集與分析

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校園突發事件的信息收集。各級各類學校負責為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提供即時的學校有關預防預報預警信息。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對接收的信息進行分析評估,根據預警採取應急準備。

4.1.2預防預警行動

事先針對不同學校突發事件,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做好預案,並根據學校不同的預警等級,採取積極的預防和應急措施。

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及時向相關部門、相關學校發佈預警信息,防止學校突發事件的發生,減少學校突發事件對人命、財產和環境造成的危害。

(1)學校預報預警發佈

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收集的預報預警信息,經辦公室負責人確認,通過相關部門向學校發佈可能引起學校突發事件的信息。

(2)救助力量應急待命

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接收到可能引起學校突發事件預警後,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組長、成員及相關指定救助力量負責人進入應急指揮待命,指定救助力量單位的指揮員、救援人員進入待命,各種備車待命,應急通信設備進入守聽狀態。

4.2突發事件險情信息報告

(1)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接收到學校突發事件信息後,對信息進行分析與核實後,按照信息報告程序在1小時內向縣政府和市教育局報告,並及時通報相關部門。

(2)各級各類學校接到突發事件可能發生、即將發生或已經發生的報告後,應當按應急信息上行快速報告渠道,在第一時間向縣教育局報告。上報信息應當做到客觀、真實、及時,不得遲報、漏報、謊報、瞞報,並在24小時內寫出書面報告,報送主管部門。事故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1)發生事件的單位及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

(2)事件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

(3)事件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

(4)事件搶救處理的情況和採取的措施;

(5)需要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事故搶救和處理的有關事宜;

(6)事件的報告單位、簽發人和報告時間。

5應急分級響應

依據校園安全事件的分級,救援行動實施分級響應。校園安全事件救援應急響應以屬地管理為主,事發地政府按照有關規定全面負責本行政區域學校安全事件的救援,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和相關成員單位,根據校園安全事件的應急處置的實際情況,實行統一指揮。

5.1特別重大(ⅰ級)、重大(ⅱ級)校園突發安全事件應急響應

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啟動本預案。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及相關成員單位進入緊急應對狀態,實行24小時值班,並立即向縣政府和市教育局彙報,相關鄉(鎮)中國小幼兒園校園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必須啟動。

(1)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組長到現場組織指揮,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相關成員單位參加,對校園突發安全事件救援的重大事項作出決定,控制事件的損失和擴大,把損失減少到最低程度;及時全面瞭解事件情況,與上級政府部門取得聯繫,爭取上級政府部門的指導和支援,並將上級政府部門的決策及時傳達。

(2)及時向上級部門報告突發事件及應急處理的信息。接到突發事件信息後,1小時內向縣政府、市教育局報告,以後每天及時向縣政府、市教育局報告前24小時安全事件情況。

(3)迅速瞭解、掌握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情況,涉及或影響範圍,已採取的措施和事件發展趨勢等;迅速制定事件處置方案並組織指揮實施。

(4)檢查督促有關部門做好搶險救災、事件調查、後勤保障、信息上報、善後處理、恢復生活與教學秩序以及各項突發事件的防範措施和應急準備工作。

(5)事發地鄉(鎮)政府,接到學校安全事故報告後,應立即趕到現場,並安排人員及時引導疏散教職工、學生前往安全地帶,維護好救援秩序,制止無關人員進入救援現場。

(6)如發生可預見的自然災害,在災害發生前,縣教育局立即發出停課通知,所有學校全部停課,所有學生全部離校回家,對寄宿制學校學生在特殊情況下無法迅速離校回家的,學校負責將學生安置到安全地方,並安排專人負責。同時安排人員參加抗禦自然災害,保護國家財產的一級搶險處置工作。各學校除安排抗災值班人員外,將其餘教職工全部撤離學校。

(7)如發生公共衞生事件,各學校在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下,做好隔離消毒工作,必要時相關學校、相關班級安排停課。

5.2較大(ⅲ級)校園突發安全事件應急響應

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啟動本預案。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縣教育局)負責組織協調有關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相關成員單位進入應急響應程序,縣教育局實行24小時值班,指導相關鄉(鎮)、學校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相關鄉(鎮)中國小幼兒園校園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必須啟動。

(1)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及時與有關成員單位聯繫,溝通學校安全事件信息;組織會商,分析學校安全事件形勢,落實對事發學校的救助支持措

施;組織有關成員單位共同聽取事發學校的情況彙報。

(2)及時向上級政府和部門報告突發事件及應急處理的信息。接到突發事件信息後,1小時內向縣政府、市教育局報告,以後每天及時向縣政府、市教育局報告前24小時安全事件情況。

(3)迅速瞭解、掌握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情況,涉及或影響範圍,已採取的措施和事故發展趨勢等;迅速制定事故處置方案並組織指揮實施。

(4)檢查督促有關部門做好搶險救災、事故調查、後勤保障、信息上報、善後處理、恢復生活與教學秩序以及各項突發事故的防範措施和應急準備工作。

(5)事發地的鄉(鎮)政府,接到學校安全事故報告後,應立即趕到現場,並安排人員及時引導疏散教職工、學生前往安全地帶,維護好救援秩序,制止無關人員進入救援現場。

(6)如發生可預見的自然災害,在災害發生前,縣教育局立即發出停課通知,所有學校全部停課,所有學生全部離校回家,對寄宿制學校學生在特殊情況下無法迅速離校回家的,學校負責將學生安置到安全地方,並安排專人負責。同時安排人員參加抗禦自然災害,保護國家財產的一級搶險處置工作。各學校除安排抗災值班人員外,將其餘教職工全部撤離學校。

(7)如發生公共衞生事件,各學校在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下,落實隔離、消毒等應急處置工作,必要時相關學校、相關班級安排停課。

5.3一般(ⅳ級)校園突發安全事件應急響應

啟動相關鄉(鎮)中國小幼兒園校園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本預案視情啟動。

鄉(鎮)應急指揮領導小組進入應急響應程序,縣教育局指導事發學校開展救援工作。

學校發生突發事件後,事發地政府、教育部門主要負責人、學校校長及校領導班子成員應立即趕到現場,指揮現場應急處置工作;迅速瞭解、掌握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情況、涉及或影響範圍及已採取的措施和事故發展趨勢等;在第一時間,即1小時內向縣政府和教育局報告,以後每天一次向縣政府和教育局報告前24小時安全事故情況;迅速啟動應急預案,並根據事故發生情況補充處置方案;請求上級部門儘快安排支援人員進行搶險救援工作;在應急救援力量未到之前,及時安排人員搶救傷病人員、引導疏散教職工和學生前往安全地帶,維護好救援秩序,制止無關人員進入救援現場;配合上級部門做好搶險救災、事故調查、後勤保障、信息上報、善後處理、恢復生活與教學秩序以及各項突發事件的防範措施和應急準備工作。

5.4緊急處置

現場處置主要依靠事件發生的學校及學校所屬行政區域內的應急處置力量。學校突發事件發生後,事發學校和當地鄉(鎮)政府按照應急預案迅速採取措施。

事態出現急劇惡化的情況下,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在充分考慮專家和有關方面意見的基礎上,應及時制定緊急處置方案,採取緊急處置措施。

5.5應急響應結束及後期處置

5.5.1應急響應結束

校園突發事件救援工作已完成,事發學校秩序基本恢復,由實施應急響應的指揮機構宣佈應急響應結束。

5.5.2善後處理

根據學校突發事件情況,相關成員單位按各自的職責,在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統一部署指揮下,進行具體後期處理。

5.5.3總結

有關部門做好學校突發事件應急行動的總結評估工作,並在10個工作日內,向上一級政府和主管部門提交總結評估報告。

6應急保障

6.1信息保障

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宣傳報道與信息收集組負責承擔學校安全事件信息的收集、處理、分析、發佈和傳遞等工作。學校突發安全事件發生後,應及時向社會發布校園突發安全事件信息,並嚴格按照信息歸口、統一對外發布的原則,對媒體發佈的信息,必須經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同意後向社會發布。

6.2醫療保障

學校安全事故造成人員傷害的,衞生部門應開展應急救援和醫療救治工作。

6.3人員保障

事發學校所在鄉(鎮)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負責組織相關部門人員、專家參加事件處置。

6.4技術保障

學校安全事件的技術鑑定工作必須由有資質的檢測機構承擔。當突發事件發生時,相關資質檢測機構受縣、鄉(鎮)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的委託,立即開始工作,為事故的定性提供科學依據。

6.5治安維護

學校安全事件現場的治安秩序維護由縣公安局負責。應急預案啟動後,公安部門應立即啟動治安應急保障行動方案和有關預案,組織、指導現場治安保障工作。根據應急需要,按照有關規定和程序,調動力量參與學校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依法嚴厲打擊學校突發事件發生過程中的違法犯罪活動。

7應急管理

7.1安全教育培訓與演練

(1)縣級教育行政部門應有組織、有計劃地指導學校廣泛開展安全宣傳教育活動,要求中國小幼兒園按規定開設安全教育課程,並保證課時,縣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定期進行督查。

(2)各學校每年要認真制訂安全宣傳教育計劃,充分利用各種載體、運用各種形式向師生宣傳教育。普及基本的安全預防知識和避險、自救、生存基本技能。要對學生進行用水用電的安全教育;進行防毒、防爆、防輻射、防污染、防火、防盜和人身防護等方面的安全防護教育;進行交通安全、消防安全、游泳安全以及衞生健康和心理健康教育,培養學生的安全意識,提高學生的自我防護能力。

(3)縣級教育行政部門應當組織負責安全管理的主管人員、學校校長、幼兒園園長和學校負責安全保衞工作的人員,定期接受有關安全管理培訓。

(4)學校應當制定教職工安全教育培訓計劃,通過多種途徑和方法,使教職工熟悉安全規章制度、掌握安全救護常識,學會指導學生預防事故、自救、逃生、緊急避險的方法和手段。

(5)學校可根據實際情況,組織師生開展多種形式的事故預防演練。學校應當每學期至少開展一次針對洪水、地震、火災等災害事故的緊急疏散演練,使師生掌握避險、逃生、自救的方法。

(6)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教育行政部門適時組織預案演練,檢驗並提高應急準備、指揮和響應能力。建立學校應急處置和搶救小分隊。

7.2安全專管員

各級各類學校應配備專、兼職安全專管員,對學校安全工作進行管理,加強常規信息和突發事件易發地的信息監控。多途徑廣泛收集有關突發事件的信息,做好信息的分

析、評估與判定工作,並建立有關制度,鼓勵學生、教師、職工、家長或者其他人員、單位提供有關突發事件信息。

7.3獎勵與責任

對在校園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中成績顯着或者作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應當視情給予表彰、獎勵。對在校園突發事件預防、通報、報告、調查、控制和處理過程中因玩忽職守而造成損失的,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追究當事人的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8附則

8.1預案管理

本預案由縣教育局會同縣政府有關部門制訂,報縣政府批准後實施。根據形勢發展,由縣教育局牽頭及時修訂本預案。各鄉(鎮)應根據本預案,結合當地實際,制定本地區中國小幼兒園校園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8.2解釋部門

本預案由縣政府辦公室負責解釋。

8.3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幼兒園突發事件預案15

一、指導思想

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宣傳與普及安全教育知識,進一步提升幼兒園對突發事件的處置能力,確保師生生命安全。

二、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本園發生食物中毒的.情況處理

三、應急程序

(一)應急指揮人員名單

1、負責人:國雪娟

2、現場指揮人員:範德剛、史寧寧

(二)現場措施

a、對患兒的處理

1、立即將患兒送醫院治療,教師要向醫生真實反映幼兒患病的症狀,並陪同在幼兒身旁等待家長來院。

2、做好家長工作,如果食園外食物所致,立即與家長聯繫,儘量爭取取樣。

3、把中毒危害控制在最小的範圍

b、建立三級報告制度

1、如發生食物中毒事故,保健老師應及時向單位領導報告。

2、保健老師及時向衞生防疫站和婦幼保健所報告。

c、配合行政部門對食物中毒事件的調查

1、立即停止食品加工、供應活動

2、提供留樣

3、如實提供有關材料,積極配合上級有關部門做好診治、調查事故、處理等工作。

(三)現場指揮

處置事故現場指揮應由在場最高級別的負責人擔任,並根據事故性質、危害程度成立臨時的救援小組。等總負責任人到達現場後,詳細彙報事故情況,由總責任人決定是否啟動應急預案,將事故損失降到最低程度。

幼兒園安全穩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1、發現師生有類似食物中毒症狀時,應迅速送紅十醫院進行初診,同時撥打“120”電話。

2、迅速向縣教育局、衞生防疫部門報告。

3、建立食物試嘗制度,做好所有食物食品留樣工作,以備衞生部門檢驗。如是食用園外食物所致,立即與家長聯繫,儘量爭取取樣。

4、確定園內食物中毒,迅速檢查全園幼兒的身體狀況。

5、及時通知家長並做好家長和家屬的工作。

6、積極配合上級有關部門做好診治、調查事故、處理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