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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教學質量評價方案8篇

為確保事情或工作順利開展,往往需要預先制定好方案,方案是有很強可操作性的書面計劃。方案應該怎麼制定才好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教師教學質量評價方案,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教師教學質量評價方案8篇

教師教學質量評價方案1

為了加強我校教學質量管理,正常反映教學信息,客觀評價教師教學質量,根據學校有關規定,特制定《xx大學教師教學質量考核辦法》。

一、考核目的

通過科學嚴謹的教學質量考核評審,對教師教學質量及水平給予合理的階段性評價結論,從而獲得全面、綜合的教學質量信息。引導和激勵廣大教師積極投入教學和教學研究工作,促進教學內容更新、教學方法和手段的改革,不斷提高教育教學質量。為教學管理和教學效果考核提供第一手資料,為教師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及考核等提供基本依據。

二、考核原則

1、客觀公正、實事求是的原則

教師教學質量評價是一項科學性很強的繁複工作,在評價過程中堅持遵循教育教學規律,結合我校教學工作特點,制定科學的教學評價指標體系,實事求是地評價教師的教學實效,客觀公正地反映教學現狀,促進教師提高思想道德素質和教學業務水平,提高課程教學質量。

2、定性與定量相結合的原則

教學活動是教與學的複雜過程,影響教學質量的因素很多,有些是定性指標,有些是定量指標。在充分調查研究的基礎上,評價採取定性評價與定量評價相結合的方法,藉以提高評價結果的可信度。

3、全面綜合評價的原則

對每門課程的評價,充分考慮從不同角度與不同層次進行綜合性的評價,要特別注意對教師的師德評價,加強實踐教學環節和教學過程管理的評價及整體教學效果的評價,以提高評價的實效性和針對性。

三、考核對象及考核範圍

本辦法的考核對象為當前學期全校所有課程的專、兼職授課教師和外聘教師。即包括教學全過程及學校所有開設的理論課、實驗實訓課、一體化教學課程等。

四、考核組織

學校成立以分管校領導為組長的xx大學教師教學質量考核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指導全校開展教師教學質量考核工作。各院部成立由院部主任為組長的院部教學質量考核領導小組,具體負責本部門(包括在本部門任課的校內兼課人員)教學質量考核工作的計劃和組織實施工作。

五、考核內容及考核方法

(一)考核內容

xx大學教師教學質量考核主要由領導評教、同行評教和學生評教三部分構成。其中領導評教佔20%,同行評教佔40%(其中同行聽課佔30%,教案和作業批改等佔10%),學生評教佔40%。

1、領導評教。

領導評教由領導根據聽課情況和被評議教師的日常表現進行打分。領導聽課主要從授課教師的教態儀表、教學基本素養、教學設計能力、教學方法、教學內容和教學效果等方面進行打分,並給出改進的意見和建議。

2、同行評教

同行評教由本院部教師通過檢查被評議教師的教案、隨堂聽課(純實驗教師主要檢查實驗準備和實驗過程)以及對課後作業或實驗報告批改等情況的檢查進行打分。教案檢查主要從教案的格式和內容兩方面進行評價;隨堂聽課主要從授課教師的教態儀表、教學基本素養、教學設計能力、教學方法、教學內容和教學效果等方面進行打分,並給出改進的意見和建議;對課後作業或實驗報告的檢查主要通過作業佈置量、學生完成情況、作業批改情況以及成績記錄情況等幾方面進行打分。

3、學生評教

學生評教由被評議教師授課班級的全體學生通過xx大學綜合教務管理系統對授課教師的教學態度、教學過程、教學水平以及教學效果進行打分,並對教師的授課情況提出自己的`意見和建議,以利於授課教師對自己的授課質量進行改進和提高。沒有使用xx大學綜合教務管理系統進行管理的個別院部,可按照同樣的評教標準,通過手工的方式評教後再進行彙總。

(二)考核方法

學校對被評議教師的各單項評議均給出了固定的評議內容和分值,各單項評議滿分均為100分。單項評議結束後,各院部教學質量考核領導小組根據被評議教師的各單項得分,按照領導評議佔20%,教案檢查、作業實驗報告檢查佔10%,課堂教學(或實驗準備及過程)佔30%,學生評教佔40%的比例摺合分數,得出最後得分。根據最後得分情況,院部教學質量考核領導小組要對每一位被評議教師給出綜合評審意見,並按優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等四個格次確定每一位被評議教師的考核格次。其中優秀格次人數為本院部被評議教師總數的30%;良好格次人數為本院部被評議教師總數的40%;最後得分在60分以下的被評議教師其最後格次為不合格;當前學期出現過教學事故者,其最後格次不得為優秀。當前學期出現過一級教學事故者,不論其最後得分如何,其最後格次為不合格。

對於考核不合格的任課教師,立即停止其授課資格,由院部負責對其進行培訓,限期整改提高。一學期後,由本人提出申請,院部領導同意,教務處批准後,重新進行教師授課資格認定,認定合格後方可取得授課資格。若三年內有兩次考核不合格,需調離教學崗位。

學校教學指導委員會審核各院部教學質量考核領導小組申報的考核結果及格次比例無誤並經公示無異議後,公佈全校教師教學質量考核結果。

該考核評審活動依託學校的期中教學檢查,每學期考核一次,考核結果將作為教師專業技術職務評聘、評優評先的重要依據裝入本人業務檔案。

六、考核要求

該考核評審活動根據每學期的期中教學檢查工作安排,原則上安排在每學期的期中進行。期中教學檢查工作結束後一週內,各院部要將本部門(包括在本部門任課的校內兼課人員)的教師教學質量考核總結和所有被評議教師的《xx大學教師教學質量考核綜合評審表》報教務處。《xx大學教師教學質量考核綜合評審表》每人一式兩份,一份報教務處,一份院部存檔,其餘原始評審資料由院部妥善保存備查。

七、鑑於會計學院、遠程教育學院教學管理的特殊情況,可參照本辦法制定各自的教師教學質量考核辦法,報教務處備案。但其每學期的教師教學質量考核總結和考核格次的控制比例,須按要求在規定的時間報教務處審核後公佈。

八、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執行,解釋權歸教務處。

教師教學質量評價方案2

教師是教學活動的主導。教師授課質量的優劣,直接關係到教學效果,影響人才培養的質量。為落實教育部、省教育廳關於加強高等學校教學工作,提高教學質量意見的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評價目的

為科學、客觀、公正地評價教師教學工作質量提供依據;為科學地計發課酬提供依據;為有效地實施對課堂教學過程的監控提供依據;為有針對性地組織教師業務培訓提供依據。

二、評價對象

承擔教學任務的廣東商學院在編專任教師(含雙肩挑教師)均是評價對象。

三、評價內容

1、學生對教師課堂教學質量的評價。對同時擔任理論課教學和實驗課教學的教師,或同一門課中既有理論課教學又有實驗課教學的教師,應分別進行理論課評價與實驗課評價,再以理論課計劃課時和實驗課計劃課時佔總計劃課時的比重為權重計算受評教師的課堂教學質量得分。該項評價於每學期結課前2周進行。

2、教學、教改與研究成果評價。該項評價於每學年第2學期結課前1周進行。

3、綜合評價。由"課堂教學質量得分×0.75+教學、教改與教學研究成果得分×0.25"計算出受評教師教學工作綜合得分。該項評價於次學年第1周進行。

4、體育課教師課堂教學質量評價內容另行規定。

四、評價機構

成立校教學質量評價辦公室(簡稱評價辦,設在教務處教學管理科),對全校教師教學質量評價工作進行指導與協調。教學院系部成立"教學質量評價領導小組"(簡稱評價小組),對本單位教師教學質量評價工作進行組織和領導。由評價小組委派2-3人任評價員,在規定的時間內,按規定的程序組織學生對教師的課堂教學質量進行評價。評價前,校評價辦要對評價員進行必要的培訓;各教學院系要對學生認真進行評價前的動員與教育。

五、評價程序

1、學生填寫評價問卷前,評價員應向學生解釋各項評價指標的確切內涵,並要求學生認真、客觀、公正地填寫評價問卷。評價者應隨機抽取有關受評教師的有效問卷不少於30份作為統計樣本。有效問卷少於30份的.,一般應重新進行評價。

2、評價員收回學生問卷後,應當場用專用袋密封與簽署評價員姓名。該單位教學祕書應於結課前1周將密封好的問卷交校評價辦。

3、評價問卷由校評價辦統一進行計算機處理,計算出每位受評教師課堂教學質量單項分和總分。再以教學院系部為單位,按總分高低順序(若得分相同,開新課、新開課優先)填寫"廣東商學院教師課堂教學質量學生評價得分統計表",次學年第1周返各教學院系部公佈。

4、受評教師於每學年第2學期結課前1周填寫"教師教學、教改與研究情況統計表"(見附件3)。評價小組對其所填內容的真實性進行審核,並按"廣東商學院教師教學、教改與研究成果評價計分表"(見附件4)的要求打分,再按得分高低順序填寫"廣東商學院教師教學、教改與研究成果評價得分統計表"(見附件5)。該表應在本單位的範圍內公示。

5、評價小組根據兩學期的課堂教學質量得分和教學、教改與研究成果評分計算受評教師綜合得分。綜合得分=該學年度課堂教學質量平均得分×0.75+教學、教改與研究成果得分×0.25。再按綜合評分的高低順序填寫"廣東商學院教師教學質量綜合評價得分統計表"與按預定比例提出本單位教學優秀獎候選人(所提候選人必須完成學校規定的最低科研工作量),並公示。如無異議,由該單位黨政聯席會議審定後,加蓋公章報教務處。受評教師對評價結果如有異議,可向本單位評價小組投訴。若不服評價小組裁決,可向校評價辦投訴。

六、評價結果使用

1、賦予課堂教學質量得分適當的權重計算教師課酬。

2、以綜合評分為根據評定各級教學優秀獎。

3、課堂教學質量評分低於60分者,由教務處亮紅牌,暫停其上課資格一個學期,一學期後由教務處組織專家重新確認其上課資格;被亮紅牌後一年內,不予受理其晉升職稱的申請,不得評選任何先進;課堂教學質量評分低於75分者,由教務處亮黃牌,院系部主管教學的負責人找其談話,次學期的授課時數應限制在每週6學時以內;課堂教學質量評分高於(含)90分者,每學期由教務處在全校範圍內通報表揚,各教學院系部及時總結其經驗並加以推廣。

教師教學質量評價方案3

為了全面加強教學質量管理,提高教師師德素質和教科研水平,科學公正地考核與評價教師教學質量。落實教學工作中心地位,強化教學過程管理,進一步引導與調動教師工作的積極性,完善教師“五級”遞增成長機制,促進人才培養質量的全面提高。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人社部《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核暫行規定》等文件規定,結合學院《績效工資分配實施方案》等規章制度,特制定本辦法。

一、 考核原則

1、科學、可測性原則。遵循高等職業教育教學規律和教師工作特點,教師教學質量考核與評價內容反映教師教學和教科研績效的客觀狀況,指標含義準確且有量化標準。按照“隸屬部門考核,服務對象測評”的方式進行,提大學聯考核與評價的全面性和可信度。

2、客觀、公開、公正原則。以教師教學質量考核與評價指標體系為標準,院系(部)兩級多方參與考核過程,公示考核結果,導向明確。使每位教師做到心中有數,體現干與不幹不一樣,鼓勵教師愛崗敬業,為人師表,積極向上,講求實效。

3、定量與績效相結合原則。以基本工作量為基礎,從教學任務量、教學效果等方面全方位、多角度考核與評價教師的教學質量,建立涵蓋教師教學質量各要素的量化指標體系,提大學聯考核評價結果的可靠性、可比性與可操作性。

4、過程與結果考核相結合原則。將每天院系(部)兩級教學檢查,期末教學檢查,學生評價、同行評價、領導評價以及學院督導聽課評價等結果納入考核與評價體系。做到日常過程性考核與期末、學年末結果性考核相結合。

二、 考核對象及考核週期

1、考核對象為學院在編及聘用的專任教師、校內兼課教師、校外兼職、兼課教師。

2、教師教學質量考核與評價以學年為週期,教師學年教學質量考核與評價結果為兩個學期考核得分的算術平均值。

三、 考核內容及考核評價

教師教學質量考核與評價共有8項,分別為:師德師風;課堂教學工作量;其他教學工作量;教研科研;指導學生競賽獲獎及教師競賽獲獎;四項評教;教學效果;紀律考勤。

(一)師德師風(每項3分,共15分)

1、堅定方向,遵紀守法。熱愛祖國,擁護共產黨的領導,嚴格執行黨的教育方針。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職業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及其它法律法規,自覺遵守學院的各項制度規定。

2、求是篤實,嚴謹治學。踐行“厚德、博學、嚴謹、善教”的教風,培養“審慎辮思、知教合一、追求真理、大膽創新”的科學精神,恪守學術規範,杜絕弄虛作假。不斷潛心研究本專業行業(企業)標準,大膽探索,改革創新,使教學課程、教學方法、科研工作不斷適應行業、職業的需要,培養優秀的職業技能人才。服從院系(部)的工作安排,按質按量完成教育教學任務。

3、為人師表,教書育人。以身立教,成為學生守法、用法的模範。躬身踐行、言行一致、表裏如一,以健康的情操陶冶學生,培養學生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熱愛學生,關心學生學習和身心健康,理解學生,尊重學生的人格和個性發展,做到嚴慈相濟,做學生的良師益友。遵循職業教育規律,循循善誘,誨人不倦,因材施教;注重學生知識、技能、素質協調發展;培養學生具備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促進學生全面發展。

4、謙虛謹慎,團結互助。相互尊重、相互關心、真誠相待、團結共事、相互支持、甘為人梯,形成和睦共處的專業建設團隊和教育教學團隊。

5、儀表端莊,言談文明。衣着得體,不穿着奇裝怪服,不在校內着裝民族服飾,不裝着突出個性化的服飾;言談文明,不惡語攻擊學生、同事,不使用低俗語言詆譭學生、同事,形成文明治學、文明育人的良好風尚。

每學期末,各系(部)教師教學質量考核與評價領導小組,負責對本部門教師進行師德師風項目的評價。

(二)課堂教學工作量

1、課堂教學。教師承擔學院分配的每學期課堂教學任務,按要求完成一個學期的教學任務。每承擔1課時,每學期計2分。

2、多課頭及合班課。教師承擔1門以上課程,每增加一個課頭,每週計1課時。合班學生人數超過60人者,課時權重係數為;80人以上課時權重係數為;120人以上課時權重係數為;授課班級人數20人以下課時權重係數為。

3、兼課教師課時權重係數為1。

(三)其他教學工作量

1、 教師申請,經過系部審核,教務處、團委批准的指導學生技能訓練、社團、二課堂、創新創業活動等工作。每週每次30人以上,時間1小時以上, 完成一個學期的任務,計2分。60人以上計3分,100人以上計4分。每週活動不得超過2次,超過者按照每週2次計算。

2、 教師利用早操時間指導學生開展樂器、舞蹈、形體等技能訓練,每次周5次,每學期計2分。體育教師每週帶5次早操,連續一個學期,計2分。

3、 教師承擔學術(或專題教育)講座,必須提前向所在系部提出申請,經教務處(宣傳統戰處、組織人事處)審核後方可進行。內容要符合師生需求,有一定的獨創性、學術性、思想性,有正面教育意義。時間在90分鐘以上, 面向教職工的30人以上,面向學生的100人以上,系(部)級每場次計1分,院級每場次計分。同一內容第二場以後按合班課計算學期應得的分值。以培訓教師為目的,教師按照學院安排在全院教師範圍內進行的教學科研、教學法、工作彙報等成果、經驗交流,每次計分。

4、 教師兼任教研室主任、系(部)團支部書記能認真履行崗位職責者,每學期計3分,黨總支(支部)部委員、工會小組長,每學期計2分。

5、 教師兼任實驗室、實訓室管理員並能履行崗位職責,根據完成情況,每學期計3分。教師兼任督導員,且完成任務者,每學期計分。

6、 教師指導一名青年教師,聽課、指導教案設計均達2節及以上,每學期計1分。指導的青年教師不得超過3名,超過者,每學期按照3分計

7、 按照學院安排,教師到相關企事業單位實踐鍛鍊,按照要求按成工作,每週計分。

8、 教師參加專業建設、項目申請等工作撰寫專業建設、項目建設方案獲得批准的.,國家級計5分;自治區級計3分;學院級計1分。以獲批最高等級為準,不重複計算,未獲批准的不計分。

9、 系(部)主任完成崗位工作每學期計20分;系(部)其他領導完成崗位工作,每學期計18分;兼課的處、中心繫(部)、幹事完成崗位工作,每學期計16分。

(四)教研科研

1、主持、參加國家級、區級、市級、院級立項的教學、科研項目,獲得立項項目,主持人按項目級別一次性計8、5、4、3分;主持、參加國家級、區級、市級、院級立項的教學、科研項目,項目按期完成研究任務、通過結題驗收後,主持人按項目級別一次性計18、12、8、4分;主要參加成員(有主持人提供的相關工作或成果證明)按項目級別一次性計6、4、2、1分。結題為優秀等級的項目,主持人加2分,成員加1分。大學生創新創業計劃項目指導教師按區級、院級項目分別一次性計4、2分。(因研究工作不力造成延期結題的不予計分。) 2、公開出版與專業、教學相關的有一定學術水平的獨著、合著、譯著和主編、副主編、參編教材,獨著、譯著、主編教材計15分,合著、副主編教材計8分,參編教材(3萬字以上)計4分。

3、在公開刊物獨立或以第一作者發表專業、教學研究論文,發表論文被SCI、SSCI、EI、ISTP等收錄每篇計12分,發表於核心期刊每篇計8分,發表於一般公開期刊每篇計3分。

4、獲得國家專利,發明專利每項計12分、實用新型專利每項計8分、外觀設計專利每項計5分。

5、教師連續兩年,沒有主持或參加院級及以上級別立項的教學、科研項目;沒有公開出版與專業、教學相關的有一定學術水平的獨著、合著、譯著和主編、副主編、參編教材,獨著、譯著、主編教材;沒有以第一作者發表專業、教學研究論文;也無獲得國家發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專利。即教研科研項目,連續兩年得分為零,學年扣20分。

(五)指導學生競賽獲獎及教師競賽獲獎

1、教師指導學生參加各級各類職業技能競賽,獲獎學生的指導教師按照下列標準計分。

指導學生在各級同一項目競賽的子項目競賽中多次獲獎,按照在子項目競賽中獲得的最高層獎勵進行計分,不重複計算;多名學生在同一系列的比賽按最高等級獎勵,不重複獎勵。

2、經學院同意,教師參加國家、自治區、市、學院、系組織的與教學技能相關比賽,對獲獎教師按照指導學生參加各級各類職業技能競賽指導教師計分標準進行計分。

四項評教

每學期末由科研處組織督導員對全院教師進行全覆蓋式的督導聽課,組織對全院教師進行學生評教、同行評教、領導評教工作。督導聽課成績佔40%;學生評教成績佔35%;同行評教佔10%;領導評教佔15%。並將評價得分由高到低排序,四項評教成績排名在各系部教師總數前 30% 及以上的,每人計6分;成績排名在各系部教師總數31%—60%之間的教師,每人計4分;成績排名在各系部教師總數61%—90%之間的教師,每人計2分;四項評教成績排名在各系部教師總數91%之後的教師,不計分。

(七)教學效果

教師教學效果由各系(部)教師教學質量考核與評價領導小組按學期組織,覆蓋本系部歸口管理的專業課程任課教師。教學效果評價結果為:優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個等級。分別計5分、3分、1分。教學效果優秀人數不能超過本部門參與評價教師總數的25%。

教學效果評價包括以下5個方面:

①教學組織過程。如教案書寫、教學做一體化,任務、項目、案例教學的實施,作業批改等方面;

②教學成果。如學院認定的各類比賽競賽成績、學生技能訓練與掌握情況等;

③教研活動。教師參加教研活動,承擔教科研項目,説專業、説課程(課時)情況,完成的聽課任務等;

④專業能力。參加專業建設、課程建設、項目建設,企業實踐鍛鍊及指導青年教師能力等方面;

⑤各系部根據各專業特點制定的其他考核方面。

(八)紀律考勤

院系兩級教學督察組每天對教師教學情況進行督查,根據學院《教學事故與教學違紀認定及處理規定》,及時通報教師教學事故與教學違紀情況。

1、教師出現教學違級1次,在全院內通報批評,扣3分,年度教學質量考核與評價等級不得評為優秀;

2、教師出現三級事故1次,在全院內通報批評,扣5分,年度教學質量考核與評價等級最高為合格;

3、教師出現二級事故1次,在全院內通報批評,扣8分,年度教學質量考核與評價等級最高為合格;

4、教師出現一級事故1次,在全院內通報批評,扣15分,年度教學質量考核與評價等級評定為不合格;

5、每學期全勤的教師,計3分;病事假,每天扣分,遲到、早退一次扣分;

6、無故不參加系(部)及學院組織的會議及活動,一次扣2分。

四、 考核與評價的組織

學院成立以分管院領導為組長的教學質量考核與評價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學院教師教學質量考核與評價的組織和實施工作。成員由教務處、科研處及系(部)部門負責人、部分教學名師、院級督導員組成。教務處負責學院教師教學質量考核與評價工作的組織與實施。

各系(部)成立本部門教師教學質量考核與評價領導小組,全面負責本部門專任教師、校內兼課教師、校外兼職、兼課教師的教學質量考核與評價工作,系(部)主任為組長,成員由本部門其他負責人、教研室主任組成。

教師教學質量考核與評價由系(部)考核、統計,教務處、科研處、設備管理與信息中心等部門審核相關項目。

五、 考核等級

考核等級分為優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類。

優秀:學年考核與評價分值排名在本部門參評教師總數前 25% 及以上的,可評定為優秀;優秀比例不得超過本部門參評教師總數的

20%.;學年考核結果為優秀的教師同時獲得學年教學質量優秀獎。

良好:學年考核與評價分值排名在本部門參評教師總數 25%—90% 之間的教師,可評定為良好;

合格:學年考核與評價分值排名在本部門參評教師總數後 10% ,評定為合格;

不合格:學年考核與評價分值排名在全院參評教師總數後 3% ,評定為不合格。

公示與複議

各系(部)在每學期工作結束前一週,將本部門教師考核與評價的各分項得分及結果公示三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系(部)將考核分項得分及結果報學院考核領導小組。

教師對本人或他人考核分值有異議的,在公示期內可向部門考核小組提出複議申請,由部門考核小組複核,確有誤的由各部門考核小組予以糾正並重新公示。

教師對部門考核小組複核後的考核等級仍有異議者,可實名向學院考核領導小組申請複議,由學校考核領導小組進行復核,確有錯誤的,責成部門考核小組糾正並重新公示。因教師個人弄虛作假造成考核分值不符的,給予當事人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按有關規定給予處分;因考核小組工作失誤造成教師考核等級有誤的,給予考核小組成員通報批評;故意造成教師考核分值不符的,按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學院考核領導小組抽檢覆核各系(部)考核結果,通過後在全院範圍公佈考核結果。

七、 考核與評價結果的使用

1、考核結果作為晉升和評聘專業技術職務的依據。

2、考核結果作為崗位聘用、工資晉升等的依據。

3、考核結果作為推薦、評優、選先的重要條件和依據。

4、考核結果作為年度績效發放的重要依據。

凡學年評定為不合格的編外聘用教師,解除聘用合同;凡連續兩個學年評定均為不合格的在編教師,調離現教師崗位。待崗一學年,自費進修學習;待崗期間停發績效工資。

八、 附則

1、本細則由學院教學質量考核與評價領導小組負責解釋,未盡事宜另行補充。

2、本辦法自公佈之日起施行。

教師教學質量評價方案4

為加強我校教學質量管理,充分調動廣大教師的積極性、創造性,促進教師教學質量考核工作的制度化、規範化、科學化,特制定本辦法。

第一條 考核目的

1.對教師教學過程及其結果是否達到一定質量要求做出價值判斷,幫助教師瞭解教學中存在的優勢與不足,為教師成長提供支持。

2.引導和激勵廣大教師加大教學投入,為教師評獎、晉升、聘用等提供依據。

3.建立健全教學質量保障體系,不斷提升教育教學質量。

第二條 考核原則

遵循高等教育教學規律,適應高等學校教師工作特點;強調以學論教,突出學生的評價主體地位;強調師德評價,注重教師的全面發展;強調公開透明,確保考核結果的公平公正。

第三條 考核對象

1.教師教學質量考核對象為學校在職在編的從事教學工作的專任教師和實驗教學人員(以下統稱教師)。

2.教師如進修、訪學、長期請假等獲學校批准未承擔教學工作任務的不予考核,以合格等級記入檔案。

3.外聘教師的教學質量考核參照本辦法執行。

第四條 考核內容

1.教師教學質量考核以課堂教學(含實驗實訓教學)和職業道德為主要內容。

2.學生評價兼顧對教師指導學生課外學習、課外輔導答疑與作業批改等情況的評價。

3.同行與督導評價兼顧對教師備課、業務能力、作業佈置與批改、考試考查、參與教研活動、承擔本專業(或公共課程)教學基本建設任務、承擔學生課外學習指導工作和承擔本專業各類申報、考核與評估準備工作等方面的評價。

第五條 考核方式與要求

1.在考核方式上,實行質性評價與量化評價結合、過程性評價與結果性評價結合。

2.在考核主體上,教師教學質量考核分為學生評價、督導評價和同行評價三個方面,權重分配為6:2:2。

3.教師教學質量考核指標分別見附件1、2。

4.學生評價,即由當學年教師授課班級學生對教師的評價。學生根據指標體系與評分要求,在教務管理系統中對各任課教師的教學情況進行評價。

5.督導評價,即學院(部)督導組對教師實施的評價。

(1)學院(部)督導組成員必須為已在學校督導委備案的成員,不得擅自更改督導組人員;

(2)督導人員由學院(部)督導組組長組織,根據指標體系與評分要求,結合平時聽課、評課等教學督導活動所掌握的.情況對教師進行評價。

6.同行評價,即由各學院(部)教研室主任組織本教研室全體教師進行的評價。各位教師根據指標體系與評分要求,結合平時聽課評課情況對本教研室教師實施評價。

7.教師教學質量考核分為優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個等級。

8.凡存在以下情形者,教學質量考核不得評為優秀:

(1)一學期每門課程調課超過3次(不含)(因學校、或學院統一安排的活動而調課的除外);

(2)學年內未完成50% 的額定教學工作量(教師服從安排,但學院無法安排足額教學工作量者除外)。

教師教學質量評價方案5

為加強和規範教學管理,提高教師教學師德素質和教學水平,科學公正地評價教師教學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及有關文件規定,結合我院實際,制定本考核辦法。

一、考核原則

1、科學性原則。教師教學質量考核應遵循高等職業教育教學規律和教師工作特點,聽取教學對象、同行和教學管理部門等各方面的意見,按照“隸屬部門考核,服務對象測評”的方式進行,提大學聯考核的全面性和可信度。

2、客觀、公開、公正的原則。教師教學質量考核應客觀、公正,不徇私,實事求是,考核方法、內容和結果應向教師本人公開。

3、定性與定量相結合原則。考核指標內涵的設定應能準確描述教師教學質量特徵,定性指標便於觀察,定量指標便於度量,指標權重分配儘量合理。

4、形成性考核與終結性考核相結合原則。考核指標和考核方式應反映教師教學質量的形成過程和最終結果,做到日常形成性考核與期末、年末終結性考核相結合。

二、考核對象及考核期

1、教學質量考核對象為該學期在學院任課的專兼職教師。

2、教師教學質量考核以一個學期為週期,以兩個學期考核得分的平均值作為教師全年的教學質量綜合考核結果。

三、考核的主要內容

1、教師的思想素質和師德規範;

2、治學態度、自律意識和敬業精神;

3、教學業務技能和教學組織能力;

4、教學目標的`實現程度和教學效果。

四、考核項目和方式

1、考核項目包括教師備課、授課、作業佈置與批改、實驗實訓指導、輔導答疑、考試考查等教學環節。

2、採取學生(教師所授課班級學生)測評、同行測評(本教研室教師測評)、考核小組(由系部組織)測評及綜合測評四個方面相結合的方式。測評總分為100分,其中學生評分佔40%,同行測評分佔10%,考核小組評分佔40%,綜合評分佔10%。

3、學生、同行測評採用院園網教務管理系統,考核小組測評採用人工評分辦法,綜合測評以教學管理部門意見為準。四項測評結果分數按分配權重彙總即為教師教學質量學期考核得分。

五、組織實施方法

1、學生測評:由教務處牽頭,各系教學幹事和學生輔導員配合,每學期期末考試前分別組織本系學生上網對本學期授課教師進行測評。

2、同行測評:每學期,各系部安排教研室內部教師相互聽課,認真填寫聽課記錄;在此基礎上,以教研室為單位,組織教師上網對所聽課教師的教學質量予以評價。

3、考核小組測評:每學期末,由系部主任、教研室主任和教師代表組成考核小組,對本系部教師進行教學質量評價。

4、綜合測評:教務處、教務處等教學檢查、督導部門在學期末,將本學期教學檢查、督導記錄及時反饋系部,系部根據本學期教師教學的獎勵和處罰情況,以5分(無獎勵無處罰教師的分值)為基準分,進行加減分,最高分為10分。

5、各系部將本部門的教師測評結果,由教學幹事提交教務處審核,報送分管院領導。

六、考核等級及比例

考核等級分A、B、C、D四等,其中A等不超過20%,B等佔65%左右,C等不超過10%,D等5%。統計賦值:A=95,B=85,C=75,D=50。

考核期內出現重大教學事故的,同行測評和考核小組測評的考核等級直接定為D等;出現其他教學事故的,按綜合測評的計分辦法扣分。

七、考核結果運用

1、期末、年末的考核結論和教師教學中存在的主要問題,由各系部告知教師本人,並聽取教師本人的意見。

2、年度考核結果作為教師年度績效工資分等的依據之一。

3、近三年年度考核結果平均分折算等級為C等及以下者,不得晉升上一級教師職務。

4、對年度評為C等的教師,所在系的領導和教研室主任應幫助其分析原因,總結經驗,要求其提出整改措施,提高教學水平。

5、連續三次學期考核評為D等或三年內累計四次評為D等的教師,調離教學崗位。

八、爭議處理

教師對考核結論有異議的,可在告知其考核結果的7日內向本系部提出書面申訴。教學系部在接到申訴後應及時報告教務處和分管院領導,由教務處會同教學系部組成調查組進行調查核實。若認定事實不準確的,由分管領導組織相關人員重新研究確定考核結論。

九、存檔管理

教師教學質量考核資料由各系部存檔,考核分項計分及綜合結果報教務處存檔。教師可到本系部或教務處查閲對本人的考核結果。

十、本辦法自公佈之日起施行。

十一、本辦法由教務處負責解釋。

教師教學質量評價方案6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課堂教學是學校教學活動的主要環節,加強課堂教學質量的檢查,客觀、準確地評價教師課堂教學質量,是學校教學質量管理的核心內容,是保證學校正常教學秩序,全面提高教學質量的關鍵。為進一步牢固確立教學工作的中心地位,加強對課堂教學過程的全面動態檢查和監控,保證和提高課堂教學質量,充分發揮教師在教書育人方面的積極作用,特制定本方案。

第二章 評價目的

第二條 通過對教師課堂教學質量的檢查與評價,幫助教師及時瞭解和發現教學中存在的問題,為教師有針對性地改進教學提供依據。促進教師不斷改進教學內容和教學方法,提高課堂教學質量。

第三條 為教學管理部門及各二級學院全面瞭解教學情況,不斷收集、分析、綜合教學工作及教學質量的反饋信息,及時發現和研究解決教學中存在的問題,改進教學工作提供客觀依據。

第四條 促進師資隊伍建設,逐步建立、健全教師評價機制。為教師業務考核、教學評獎、職稱評審等提供參考依據。

第三章 評價對象與時間

第五條 在我校承擔全日制本科課程教學任務的全體專、兼職教師。

第條 每學期評價一次。

第四章 組織領導

第七條 學校成立由分管教學的校領導任組長,教務處、評估處處長任副組長,由各二級學院主要負責人、教務處、評估處等相關部門人員參加的`學校教師課堂教學質量評價領導小組,全面部署、指導和監督全校的課堂教學質量評價工作。具體工作由教務處教學質量科負責組織。

第八條 各二級學院成立教師課堂教學質量評價工作小組(以下簡稱“評價小組”)。評價小組一般由二級學院領導、二級學院教學督導員、系主任、部分骨幹教師以及學校指派的校教學督導員等組成,全面負責本單位課堂教學質量檢查與評價工作。

第五章 評價指標

第九條 教師課堂教學質量評價指標體系主要依據國家教育部、省教育廳有關文件及《xx師範學院教師教學工作規程》制訂,分為兩類:

(一)《xx師範學院課堂教學質量評價指標體系》(專家、同行用)(見附件1)。

(二)《xx師範學院課堂教學質量評價指標體系》(學生用)(見附件2)。

第六章 評價體系構成及評定辦法

第十條 評價體系構成

課堂教學質量評價體系主要由學生評教、同行評價、專家評價三部分構成。

(一)學生評教

學生通過教務管理系統對每學期所修讀全部課程的課堂教學情況進行全面評價。學生評價工作由學校安排,一般在每學期的選課之前進行。

(二)同行評價

同行評價以係為單位,同一個系的教師在互相聽課的基礎上,對本系教師進行網上評價。同行評價工作一般安排在每學期結束前進行。

(三)專家評價

專家組成員一般包括二級學院領導、系主任及部分骨幹教師,以及學校指派的校教學督導員。各二級學院應於下學期開學前一週內,將評價結果交教務處教學質量科。

校級教學督導員及中層幹部的隨機聽課和學生教學信息員採集的信息,可以為二級學院課堂教學水平監控提供參考。對於校級教學督導及中層幹部隨機聽課、學生教學信息員提供的信息中,涉及任課教師違反教學運行的相關規定(具體按照《xx師範學院關於教學事故的認定和處理辦法(試行)》執行)的情況,經核實後,除按照相關規定處理外,在課堂教學質量評價綜合結果中按照Ⅰ、Ⅱ、Ⅲ級教學事故分別扣除10、8、5分。

第十一條 評定辦法

(一)對教師課堂教學質量的評價,在學生評教、同行評價、專家評價的基礎上進行綜合評定。每一方面的評價結果均按百分制給出評價分值。

(二)教務處教學質量科每學期開學初對上一學期每一位任課教師的情況進行統計處理,彙總得出每位教師的最終得分。

第七章 評價結果反饋與處理

第十二條 評價結果反饋

(一)教務處教學質量科將彙總後的結果將以書面的形式下發到各二級學院。

(二)各二級學院負責將課堂教學質量評價結果單獨反饋給每位參評教師,評價結果不對外公開,不互相查閲。

第十三條 評價結果處理

(一)課堂教學質量評價結果將作為任課教師的年終考核、職務晉升、職稱評定、與教學有關的各種獎勵以及教師聘任的重要依據之一。

(二)學校設立“優秀教學質量獎”,近兩年內教學質量評價分值均位於本二級學院前20%,或位於前30%且符合一定條件的教師將獲“優秀教學質量獎”,學校給予一定的物質和精神獎勵。

(三)課程教學質量得分排在本學院參評教師總數後5%的教師,由其所在系對其進行幫扶;連續二次排名在本學院參評教師總數後5%的教師,不得參加當年度職稱晉升和評優評獎。由本人寫出書面分析、改革提高的期限及措施,交所在學院,由二級學院根據具體情況,負責對其進行幫助、督促落實,提高教學水平的具體措施或變換工作崗位。

第八章 其他事項

第十四條 若有教師在同一學期開設多門課程,且這些課程同屬於一個學院,教師最後評價得分為這些課程的平均得分。

第十五條 院、系課堂教學質量評價組織與管理情況,將作為優秀教學管理先進集體評選的依據之一。

第十條 二級學院課堂教學質量評價工作小組成員要深入課堂聽課,檢查教師授課情況和教學運行情況。

第十七條 各二級學院要進一步樹立教學質量意識,緊緊圍繞提高教學質量這一關鍵工作,明確管理職責,落實管理任務,紮紮實實地做好課堂教學質量檢查與評價工作,促進教學質量的不斷提高。

第十八條 本方案由教務處負責解釋。

教師教學質量評價方案7

為保證學校教學工作的中心地位,不斷提高教師的教學水平和教學質量,規範和完善教學質量考核體系,現根據xx省教育廳《關於做好省屬高校教師教學質量考核工作的指導性意見》(xx教人〔20xx〕4號)和《xx工程大學教師教學質量考核辦法(暫行)》精神,結合學院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一、考核目的和考核對象

1、通過開展教師教學質量考核,形成正確的導向和激勵作用,調動教師教學工作的積極性,增加教學投入、改進教學方法、加強教風建設、提高教學質量,增強教師教書育人的責任感和質量意識。

2、所有承擔本院歸屬課程的本科生教學任務(教學計劃規定的理論課、綜合實驗、實習實訓課、課程設計、畢業設計、畢業論文等各教學環節)的教師都必須參加考核,外聘教師參照執行。

二、考核原則

1、遵循教育教學規律,力求簡單易行,適合現階段校情、院情。

2、堅持科學、客觀的原則,考核過程強調以客觀事實為依據,採用過程考核與結果考核相結合、定量與定性相結合的綜合考核方法。

3、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考核過程實行“三公開”,即公開考核標準、公開考核方法、公開考核結果。

4、堅持正面激勵和引導為主,促進教師教學水平不斷提高。

5、堅持分類考核的原則,對思想政治理論課、公共基礎課、專業課、實驗實踐課、體育課等不同類型教師應制訂相應的考核標準。

三、考核內容和考核方式

1、教學質量考核內容主要包括教師課堂教學效果和教學水平(以下簡稱“教學效果”,滿分100分)、本科教學質量提升計劃(含“質量工程”,下同)、日常教學規範等三個方面。

2、教學效果考核重點評價教師課堂教學效果和教學水平,主要採用學生評價(學生測評,下同)、教學單位評價(以下簡稱“單位評價”)等方式進行。其中,學生評價、單位評價分別佔50%,即:

教學效果評分=學生測評分×50%+單位評價分×50%

(1)學生評價。學生評價由學生所在學院於每學期期末組織實施,主要從師德師風、教學內容、教學水平、教學效果等方面進行(總分100分,具體測評內容見附件1)。兩學期均有學生測評分的,其評價結果以兩學期平均值計算,只有一個學期學生測評分的,以該學期測評為據。學生評價結果由教務處提供。

(2)單位評價。單位評價主要包括同行評價(滿分100分,佔50%)、領導評價(滿分100分,佔50%)。同行評價由本系、教研室老師依據同行聽課等進行評價,重點評價教師的教學水平與實踐能力、教學組織及完成、課堂教學、教學效果等情況;領導評價由單位領導、教學委員會委員、督導組負責人、教學祕書、系、教研室、實驗中心主任等,依據領導聽課、督導聽課等進行評價,重點評價教師的教學態度、教學建設、教書育人、在教學課程組、教學團隊中作用發揮情況、教學效果等情況(具體測評內容見附件1)。單位評價由各教學單位組織,每學年組織一次。

3、本科教學質量提升計劃項目主要是評價教師項目承擔和完成情況(含指導學生參加學科和技能競賽等)(具體加分項目見附件2)。

4、日常教學規範主要由校、院二級管理部門、教學督導組等根據日常教學檢查結果(由日常檢查與聽課、校長信箱、處長信箱、教學信息員、教學督導員等渠道所反映的屬實情況),對本年度所有授課教師的日常教學規範進行評價,對達不到學校規範要求的(含教學事故)進行相應減分(具體減分項目見附件2)。日常教學規範減分由各教學單位彙總進行。

5、根據教師教學效果分、本科教學質量提升計劃項目加分和日常教學規範減分等形成最終的教師教學質量考核總分,即:

評價總分=教學效果分+本科教學質量提升計劃項目加分+日常教學規範減分

6、教學考核每學年考核一次,考核週期為本教學年度。

四、考核程序

1、每學期期初,教務處、各教學單位對學生評價、單位評價、日常教學檢查、專家評價等工作進行安排。

2、學校教務處、學院組織對本學年度教師教學質量評分。

3、各單位彙總學生測評、單位評價等基本數據,並按上述考核方法形成教學質量評分初步結果。

4、評價結果由各教學單位在本單位範圍內公示,處理公示意見,並形成建議考核結果,於7月中旬前報教務處。

5、教務處彙總全校考核結果,按本辦法進行復核,報學校考核領導組審核批准、公示。

6、公示、申訴處理。公示期內,教務處會同人事處、相關教學單位處理公示及相關申訴意見。

7、教務處形成最終考核結果,報學校考核領導組批准後上報教育廳,並反饋到各教學單位、學校人事處等相關部門備案。

五、考核結果及應用

1、教學質量考核結果分為優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個等次。考核分數按從高到低排序,優秀等次比例不得超過參加考核教師總數的25%(含第25%名次,以四捨五入計,下同),合格和不合格比例不得低於參加考核教師總數的15%。優秀等次的考核總分必須大於或等於85分,良好等次的考核總分必須大於或等於75分,合格等次的`考核總分必須大於或等於60分,考核總分低於60分的為不合格。評價學年度獲得國家級本科教學工程項目的主持人直接定為優秀。

2、教學工作量滿額的教師方有資格參加優秀、良好等次的評定。新引進教師進校第一年、學校計劃內進修教師進修期間工作量不滿額的,可直接定為合格,因不接受教學任務等個人原因造成的工作量不滿可直接定為不合格。評價學年度有教學事故的,依據教學事故等級直接定為合格或不合格。

3、考核不合格的教師,暫停其原任課程的講授資格,限期提高業務能力,經重新考核通過後,方可重新認定原任課程的講授資格。連續兩次不合格的教師,教學單位應將其調離教學崗位,或停止其承擔該教學任務至少一年,一年後試講,考核通過後方能重新上課。

4、考核結果與課酬掛鈎。各教學單位根據教學質量考核結果劃分為若干等級付酬。優秀等次的前20%名次的,課酬係數為1、5,餘下80%優秀等次的係數為1、2;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各等次課酬係數分別為1、1、1、0和0、5。

5、教學質量考核結果記入教師業務檔案,作為其年度考核、評優、職稱評聘、項目評選等方面的重要依據。教學質量考核為優秀、良好等次的,本科教學質量提升計劃個人項目申請時,同等條件下,優先立項;合格及以下等次的,不得申請集體項目。

6、考核結果與單位教學工作考核掛鈎。對單位年度教學工作考核優秀或較差的單位,其優秀等次比例適當增加或減少。

六、考核組織和領導

1、藝術學院成立教師教學質量考核領導組,在學校的教師教學質量考核領導組的統一領導下對學院的教師教學質量進行考核。

2、領導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教學辦公室),具體協調學院的教師教學質量考核工作。

七、其他

1、學院考核領導組加強對教師教學質量考核工作的檢查和監督。

2、本辦法由教學辦公室負責解釋;

教師教學質量評價方案8

摘要:針對教師教學質量評價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和難點,提出了教學過程和教學結果評價辦法,以及“評價係數”理論和方法。

關鍵詞:高校教師 教學質量評價 評價係數 參照成績

伴隨高校教學管理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入對教師的教學質量評價機制的研究被提到了重要議程。能否對教師教學質量進行正確量化評價不僅是提高教學質量的重要於段也是充分調動教師教學積極性的有效措施。

1、目前教學質量評價中存在的問題

我院同其他各高等院校一樣對教師教學質量評價主要採用領,聽課掃一分、專家聽課掃一分、同行聽課掃一分、學生聽課掃一分等方法。這些方法雖能從一定程度上較客觀地反映教師的教學水平但也存在着諸多弊端。

1所有掃一分均是釗一對教學過程進行缺少對教學結果的考查還缺少對教師是否按大綱施教方而的評價。這樣容易致教師在教學中只注重課堂效果注重學生是否喜歡聽而忽視了教學難點內容或有意避開教學難點避重就輕。只顧教學過程掃一分而不顧學生學習效果會造成課堂上熱熱鬧鬧學生給教師掃一高分而期末考試成績卻不盡人意的結果。

2領導和同行聽課掃一分。首先是加大了領導同行的聽課負擔其次領i和同行與教師朝夕相處易存在各種關係和矛盾很難使被評教師心悦誠服。

3學生掃一分。‘學生掃一分容易造成教師不敢正常對學生嚴格管理甚至出現有的教師與學生拉關係討好學生的不良現象。

4掃一分項目。掃一分項目不分學科造成掃一分沒有學科、專業的釗一對性有時造成掃一分人員無法準確打分的`現象。

為解決以上諸多弊端特提出以卜教師教學評價方案將教學評價分為教學過程評價和教學結果評價兩部分。

2、教學過程評價

教學過程評價是通過學生、專家對教師在教學的全過程中對教學環節、教學方法及教學於段把握程度的評價以百分制計分的方法得出教學過程評價結果見表2

3、教學結果評價

教學結果不僅與學生的入學成績、學生的專業、班級的學風、學生的綜合素質等因素有關還同課程性質、特點有關比較難以進行量化。為此設計了“評價係數”來對教師的教學結果進行評價基木解決了以上的難題。

評價係數公式如卜評價係數二被評課平均成績參照成績其中“被評課平均成績”指被評價教師所授課程的平均成績“參照成績”要根據具體課程特點依次選擇“參照成績’,表見表20

評價係數是一種對學生學習同類課程能力的相對評價能較好地反映通過某教師的教學‘學生在該方而能力的變化。山於評價係數是以期末考試成績為主來計算因此它主要反映了學生取得知識的結果。現假定考卷很好地反映了教學大綱的要求那麼評價係數就可以如實反映教師按大綱施教的效果。這樣也客觀地約束教師不僅要在教學於段、方法、形式上卜功夫還要在教學內容、教學體系上卜功夫深入研究教材和大綱使教學評價向良性方向發展。

另外評價係數的使用很好地解決了不同年級學習基礎不同考試成績難以衡量教師的難題。山於評價係數所反映的是一種相對成績變化它對不同基礎的年級所反映的教學結果是一種變化幅度因此比較客觀地反映了教師的教學能力。同時評價係數一也解決了不同課程之間很難進行橫}句評價比較的難題。山於它採用對學生在木學科上成績的相對變化因此它可以實現多學科之間的比較。

雖然評價係數的計算所涉及的數據量較大但是山於學生入學的大學聯考成績及每年各科的成績均已採用微機管理因此只要根各學科性質特點選好“參照成績”少I=編一軟件計算結果垂於可得。評價系大於l表明教學效果好評價系小於l表明教學效果相對較差。 山於在計算評價係數時參照成績的選擇直接影響評價結果為此在選擇參照成績時要儘可能選擇與所評價課程性質特點相一致的成績。

4、綜合評價

綜合評價是將教學過程評價、教學結果評價進行綜合通過編制的軟件見圖1計算教師教學的綜合評價。

教師教學綜合評價分數二教學過程評價分數+教學結果評價分數2

教學過程評價分數二專家評分×40%+學生評分×60%

教學結果評價分數二該教師所授課評價係數平均值木次評價教師的最高評價係數平均值×100%。

教師可按綜合評價分數進行排序劃等A等30%P等40%C等20%D等10%。這樣劃分的目的不僅使教師等級按正態分佈使分佈史加科學合理而且也解決了大量教師因得末等而影響評職稱的問題。

5、結束語

教學木身所涉及的教師、學生、教學條件、課程特點等因素繁亂複雜較難量化每種方案很難完美反映教師教學質量的全貌。木辦法力求公正、客觀易操作但一定也存在不足之處有待於在以後的實踐中不斷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