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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氣象災害應急預案

在日常學習、工作和生活中,難免會發生一些不在自己預料之中的事件,為了控制事故的發展勢態,就常常需要事先準備應急預案。應急預案要怎麼編制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重大氣象災害應急預案,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重大氣象災害應急預案

重大氣象災害應急預案1

1 總則

1.1 編制目的

保證重大氣象災害應急工作高效、有序進行,建立規範的氣象災害預警防禦應急流程,形成反應迅速、處置高效的應對機制,全面提高我區氣象部門應對重大氣象災害的應急能力和綜合管理水平,最大限度地減輕或者避免重大氣象災害造成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保障我區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1.2 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國家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國家氣象災害應急預案》、《氣象災害防禦條例》、《人工影響天氣管理條例》、《氣象災害預警信號發佈與傳播辦法》、《xx省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xx省氣象災害防禦條例》、《xx省氣象災害應急預案》和《xx市自然災害和突發公共事件氣象保障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及專項預案,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預案。

1.3 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xx市xx區行政區域和xx市xx區管轄海域重大氣象災害預警防禦的氣象應急服務工作。

1.4 工作原則

(1)堅持以人為本的原則。把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和人身安全作為重大氣象災害預警防禦應急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最大限度地減少重大氣象災害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危害。

(2)堅持由區人民政府統一領導,各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互相配合、共同協作的原則。其他組織和個人應當服從區政府安排,有義務參與氣象災害應急工作。

(3)堅持防災與抗災並舉、以防為主的原則。氣象災害防禦必須動員全社會力量,整合社會資源,引導全民積極參與,防災與抗災並舉,以防為主。實行工程性和非工程性措施相結合,提高氣象災害監測預警能力和防禦標準,加強氣象災害防禦相關知識的宣傳普及,提高自救互救能力,充分利用現代科技手段做好各項應急準備,提高應急處置水平。

2 應急指揮體系及職責

2.1 區應急指揮機構

區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氣象災害應急工作的領導,並根據處置突發公共事件實際設立區應急指揮機構。區應急指揮機構(以下簡稱指揮機構)設在區人民政府,指揮機構在區氣象局下設辦公室,負責處理日常事務。

區指揮機構由區人民政府主要負責人授權的分管領導擔任指揮長,氣象、人武、民政、公安、衞計、廣電、教育、環保、住建、交通運輸、農業、電力、聯通、電信、移動等有關部門為成員單位。

2.2 區應急指揮機構成員單位

區人民政府:指揮和協調有關部門、其他組織和個人共同做好氣象災害應急工作;組織實施氣象災害應急預案;決定氣象災害應急重大事項;負責組織編制、實施氣象災害防禦規劃;組織制定氣象災害應急預案;決定氣象災害應急預案的啟動和終止;加強氣象災害監測、預警系統建設;負責災後恢復重建計劃的制定和實施。

區氣象局(區應急指揮機構辦公室):督查、落實指揮機構的重大決定;為區人民政府啟動和終止氣象災害應急預案、組織氣象防災減災提供決策依據和建議;負責災害性天氣、氣候的監測,預報預測、警報的發佈,並及時有效地提供氣象服務信息;負責氣象災害信息的收集、分析、評估、審核和上報工作;組織實施增雨(雪)、防雹等人工影響天氣作業;組織實施雷電防禦安全作業;具體協調處理和及時報告氣象災害應急預案實施中的有關情況;承擔其他應急預案中規定的相應職責;完成區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其他有關部門:建立相應的氣象災害應急工作流程和制度;按照職責分工和管理權限,做好氣象災害應急的有關工作。

3 預防預警機制

3.1 預防預警信息

(1)區氣象局應當做好災害性天氣氣候預報預測、警報,及時提供警報、實況和氣象災害情況。

(2)區氣象局對收集到的.氣象災害信息進行分析審核,符合氣象災害預警標準的,報送上級氣象主管機構和本級人民政府。

(3)其他有關部門對收集到的氣象災害信息,經審核符合氣象災害預警標準的,報送區人民政府,並抄送氣象主管機構。

3.2 預防預警行動

區人民政府收到本級氣象主管機構氣象災害監測、預報預測、警報信息後,立即組織有關部門進行會審,屬於可能發生氣象災害的情況,立即進行相關工作部署,做好啟動本行政區域內氣象災害應急預案的準備,確保預案順利實施。

3.3 預警支持系統

(1)區人民政府應當加強氣象災害預警支持系統建設,保證氣象災害應急工作順利進行。

(2)區氣象局要建立和完善以災害性天氣監測、氣象預報分析處理、氣象信息傳輸和氣象災害信息綜合加工處理為主體的氣象災害預警系統,提高氣象災害預警能力。各電信運營商應協助氣象部門,將各級政府和相關決策部門有關領導和負責人手機號碼納入預警短信接收目錄,緊急情況下可以通過手機短信在第一時間將預警信息傳遞給一線決策人員。

(3)相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建立和完善本部門互聯共享氣象災害緊急處置信息系統,保證指揮機構緊急調用救災資源。

3.4 預警級別發佈

按照災害性天氣氣候強度標準和氣象災害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程度,預警信號分為颱風、暴雨、高温、寒潮、霜凍、大霧、暴雪、雷電、大風、沙塵暴、冰雹、乾旱、道路結冰、霾十四類。按照災害的嚴重性和緊急程度分為一般Ⅳ級、較重Ⅲ級、嚴重Ⅱ級、特別嚴重Ⅰ級的四級預警,顏色依次為藍色、黃色、橙色和紅色。

3.4.1 Ⅳ級預警。

(1)在本行政區域內,氣象部門監測或預報預警出現颱風、暴雨、高温、寒潮、霜凍、大霧、暴雪、雷電、大風、沙塵暴、冰雹、乾旱、道路結冰、霾等較大災害性天氣、氣候過程,其強度達到藍色預警信號標準的。

(2)因極端天氣氣候事件造成3人以下(不含本數,下同)死亡,或造成1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氣象災害。

3.4.2 Ⅲ級預警。

(1)在本行政區域內,氣象部門監測或預報預警出現颱風、暴雨、高温、寒潮、霜凍、大霧、暴雪、雷電、大風、沙塵暴、冰雹、乾旱、道路結冰、霾等重大災害性天氣、氣候過程,其強度達到黃色預警信號標準的。

(2)因極端天氣氣候事件造成3人以上(含本數,下同)、10人以下死亡,或造成1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氣象災害。

3.4.3 Ⅱ級預警。

(1)在本行政區域內,氣象部門監測或預報預警出現颱風、暴雨、高温、寒潮、霜凍、大霧、暴雪、雷電、大風、沙塵暴、冰雹、乾旱、道路結冰、霾等特大天氣氣候過程,其強度達到橙色預警信號標準的。

(2)因極端天氣氣候事件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造成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氣象災害。

(3)因各種氣象原因,造成機場、港口、高速公路連續封閉12小時以上。

3.4.4 Ⅰ級預警。

(1)在本行政區域內,氣象部門監測或預報預警出現颱風、暴雨、高温、寒潮、霜凍、大霧、暴雪、雷電、大風、沙塵暴、冰雹、乾旱、道路結冰、霾等極端天氣氣候過程,其強度達到紅色預警信號標準的。

(2)因極端天氣氣候事件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造成5000萬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氣象災害。

(3)包括我區行政區劃在內,全省範圍內將出現極端天氣氣候事件或極強災害性天氣過程,並會造成特大人員傷亡和巨大經濟損失的氣象災害。

(4)在其他國家和地區發生的可能對我國(涉及我區)經濟社會產生重大影響的極端天氣氣候事件。

4 應急響應

4.1 應急響應級別

根據突發公共事件確定科學的分級標準,按照突發公共事件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範圍,按一般Ⅳ級、較重Ⅲ級、嚴重Ⅱ級、特別嚴重Ⅰ級的四級啟動相應預案。

4.2 應急響應啟動

(1)區人民政府確認發生或可能發生Ⅳ級預警以上氣象災害的,決定啟動本行政區域內的氣象災害應急預案,將啟動預案的決定向社會公佈並上報市人民政府。災害性天氣氣候預報預測、警報由氣象部門發佈。

(2)當災害程度達到或可能達到Ⅳ級或上級預警標準時,由區人民政府決定啟動應急預案,統一指揮調度,進行應急處置。

4.3 信息報送和處理

(1)氣象災害的監測、預報、服務、災情等信息實行分級上報,由氣象主管機構歸口處理,信息共享。

(2)氣象災害信息的報送和處理,應快速、準確、詳實,重要信息應立即上報,因客觀原因一時難以準確掌握的信息,應及時報告基本情況,同時抓緊了解情況,隨後補報詳情。

(3)及時將本地氣象災害信息向相鄰地區通報。

4.4 指揮和協調

預案啟動後,由應急指揮機構統一組織、指揮應急處置工作。必要時設立現場指揮部,具體負責指揮事發現場的應急處置工作。

災害現場的指揮與協調以災害發生地指揮部為主,成員單位和相關的組織、單位和個人應當按照現場指揮部的應急工作部署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4.5 通信

(1)參與氣象災害應急的單位應當保證通信暢通,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

(2)下一級應急指揮機構應當將值守電話和輔助通信方式報上一級應急指揮機構。

4.6 應急處置

氣象應急預案啟動後,有關部門應當根據指揮機構的部署,迅速採取以下措施:

(1)氣象部門

氣象部門主要負責人立即發佈啟動內部相關的應急程序的命令,各崗位應急人員全部到位,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全程跟蹤災害性天氣的發展、變化情況;

根據應急工作需要,各業務崗位按照職責做好實時監測、加密觀測、滾動預報、跟蹤服務;

迅速調派應急隊伍,進入救災現場,做好相關的災害監測、現場服務等工作,並參與現場搶險救災;

根據災情發展情況適時組織開展人工影響天氣作業;

及時向上級主管機構、區人民政府和指揮機構報告氣象災害的發生、發展及其預報服務情況。

(2)相關部門

迅速調派緊急處置和救援隊伍,進入救災現場;

按照預定方案開放緊急避難所,轉移和疏散受災人員,做好受災羣眾的就地安置,保證必需的生活設施和食品供應;

緊急調撥和配送救災所需生活必需品、藥品等物資和搶險專用設備、器材;

做好現場緊急醫療救護,維護社會治安和生活秩序;

根據指揮機構的決定,通知相關單位停產、停業、停課。

4.7 動員社會力量

(1)區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應當採取有力措施,動員社會各方面力量,參與氣象災害搶險救災工作。

(2)其他組織或個人應當服從人民政府安排,主動參與氣象災害搶險救災工作。

4.8 氣象災害評估

(1)氣象行政區域內的氣象災害評估由區氣象局負責組織。

(2)跨行政區域的氣象災害評估由共同的上級氣象主管機構負責或者其指定的單位負責組織。

(3)氣象災害評估結果及時上報上級氣象主管機構和本級人民政府。

(4)氣象災害評估結果可作為氣象災害救助、賠償的依據。

4.9 信息發佈

氣象災害應急預案啟動後,指揮機構應當建立新聞發言人制度,及時向社會公佈氣象災害監測、預警、災情和救援情況等信息。

媒體向社會公眾發佈氣象災害信息,必須使用指揮機構統一發布的信息。

4.10 應急結束

氣象災害應急預案終止,由指揮機構提出建議,報本級人民政府批准後,向社會公佈。

5 善後工作

5.1 善後處置

(1)區民政局負責受災羣眾的生活、生產救助工作,會同鄉鎮(辦)設立災民安置場所和救濟物資供應站,做好災民安置和救濟款物的接收、發放和使用的管理工作,安排好受災羣眾生活,確保受災民眾的基本生活保障。

(2)各鄉鎮(辦)及相關部門應當在對受災情況、恢復重建能力及可利用資源評估後,制定災後重建和恢復生產、生活的計劃,進行恢復重建。

5.2 社會救助

區民政局負責接受並安排社會各界的捐贈。

5.3 保險

保險監管機構要依法做好災區有關保險理賠和給付的監管。

5.4 後果評估

區氣象局應組織專家對本地區氣象災害成因進行分析,並報上級氣象主管機構和本級人民政府備案。

氣象災害應急工作結束後,應急指揮機構應及時對災害應急工作進行全面的總結,分析整個應急過程的經驗教訓,查找存在的問題,提出解決問題的措施和建議,報上級應急工作領導管理部門,在上級管理部門的組織協調下進行整改,逐步提高應急工作的水平。

6 應急保障

6.1 通信與裝備保障

(1)以現有的氣象通信網絡為主體,建立跨部門、跨地區,有線和無線等多種方式相結合、穩定可靠的氣象信息通信系統。

(2)建立反應快速、靈活機動的氣象災害應急通信系統,確保應急期間通信暢通。

(3)區氣象局應當根據需要,在搶險救災現場建立移動式氣象監測站或現場氣象服務保障系統,為防災減災工作提供氣象保障。

(4)有關單位應當加強對重要通信設施、傳輸線路和技術裝備的日常管理和維護養護,配置備份系統,建立健全緊急保障措施。

6.2 應急支援與實施保障

(1)加強城市應急工程設施建設,組織實施防禦颱風、暴雨、高温、寒潮、霜凍、大霧、暴雪、雷電、大風、沙塵暴、冰雹、乾旱、道路結冰、霾等天氣氣候防護工程的建設和應急維護,注重城市緊急疏散避難場所和相關配套工程的建設、維護和管理,完善緊急疏散避難場所的指示標誌。

(2)區人民政府負責組建和管理氣象災害專業搶險救援隊伍。部隊、武警、公安、衞計等部門應當按照要求,做好氣象災害的搶險救援工作。

(3)公安部門應當及時對災情現場實行道路交通管制,維護救災現場治安秩序,嚴厲打擊各種違法犯罪活動;交通運輸部門應當迅速組織專業隊伍對受損道路和其它交通設施進行搶修;根據救災需要,指揮機構可緊急動員和徵用其他部門及社會交通設施裝備。

(4)衞計部門及時組織實施氣象災害現場救護,做好疾病控制和衞生防疫工作。

6.3 技術儲備與保障

(1)區氣象局應當建立氣象災害應急專家諮詢機制,成立專家委員會,為氣象災害應急工作提供技術支持。

(2)依託相應的氣象業務機構,建立相關的氣象災害應急技術支持系統。組織相關機構和單位開展氣象災害預警、預測和應急處置技術研究,做好氣象災害應急技術儲備。

7 監督管理

7.1 預案演練

區人民政府可以根據需要,定期或者不定期地組織有關部門按照應急預案進行各種氣象災害應急演習。氣象部門應當定期組織相關人員按照應急預案進行應急演習。

7.2 宣傳和培訓

區人民政府要支持和加強對氣象防災減災和應急的宣傳和科學普及工作,增強公民的防災減災意識,提高全社會防禦氣象災害的能力

氣象、廣播電視、新聞出版、文化等部門應當充分利用廣播、電視、互聯網、報紙等各種媒體,加大對氣象災害應急工作的宣傳。

7.3 獎勵和責任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人工影響天氣管理條例》、《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及應急預案規定,對在氣象災害應急處置過程中有突出貢獻的機構和人員給予表彰和獎勵,對在處置過程中負有失職責任的機構和人員進行處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區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氣象災害應急預案執行情況的監督和檢查,保證各項應急措施及時到位。對執行不力的部門和單位,責令改正,情況嚴重的予以通報批評。

8 附則

8.1 名詞術語解釋

重大氣象災害,是指因颱風、暴雨、暴雪、寒潮、海上大風、沙塵暴、低温、高温、乾旱、霜凍、大霧等天氣氣候事件影響,造成或可能造成人員傷亡、重大財產損失和重大社會影響涉及公共安全的氣象災害。

8.2 預案管理與更新

區氣象局應當結合本區社會經濟發展狀況以及相關法律法規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適時對本預案進行週期性評審與修訂,並報區人民政府批准後發佈。

8.3 預案解釋部門

本預案由區氣象局負責解釋。

8.4 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重大氣象災害應急預案2

一、總則

(一)編制目的

為加強我市氣象災害監測、預報預警和氣象防災減災等工作,建立健全分工明確、協同高效、以防為主、防抗救相結合的氣象災害防禦機制,全面提升氣象災害防禦能力,最大限度減輕或者避免氣象災害造成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更好地為我市經濟社會發展提供可靠保障。

(二)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xx省氣象災害防禦條例》《xx省重大氣象災害應急預案》《xx省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佈管理辦法》《xx市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xx市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制定本預案。

(三)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我市範圍內乾旱、暴雨(雪)、雷電、冰雹、高温、低温、寒潮、霜凍、冰凍、凍雨、大風、沙塵暴、颱風、龍捲風、大霧、霾等氣象災害的防禦。

臨近地區出現重大氣象災害,上級相關應急指揮機構需要我市提供協助、保障時適用本預案。

(四)工作原則

以人為本、減少災害。把確保人民羣眾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加強氣象災害防禦監測預報預警體系、預警信息發佈體系、風險防範體系、組織責任體系和規章制度體系建設,最大程度減少災害損失。

預防為主、科學高效。以防為主、防抗救相結合,實現從注重災後救助向注重災前預防轉變,從應對單一災種向綜合減災轉變,從減少災害損失向減輕災害風險轉變,全面提升全社會抵禦氣象災害的綜合防禦能力。

預警先導、部門聯動。根據災害性天氣預警信號和氣象災害可能產生的影響,各部門按照職責開展防禦工作。

依法防範、協調有序。依法健全氣象災害防禦機制,做好氣象災害防禦工作,各有關單位加強信息溝通,建立協調配合機制,實現資源共享,確保氣象災害防禦工作規範有序、運轉協調。

二、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市氣象災害防禦指揮部

市氣象災害防禦指揮部指揮長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長擔任,市政府辦公室分管副主任、市氣象局局長擔任副指揮長。發改局、應急管理局、教育局、工信局、民政局、財政局、資源規劃局、綜合執法局、交通局、水利局、農業農村局、衞健局、公安局、生態環境分局、文體旅遊局、住建局、人防辦、商務局、氣象局、供電分公司、通信管理部門有關負責同志為成員。

市氣象災害防禦指揮部的主要職責:負責組織領導全市氣象災害防禦工作,研究制定全市氣象災害防禦工作重大政策,協調解決氣象災害防禦工作重大問題。

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市氣象局,是指揮部的常設辦公機構。

指揮部辦公室的主要職責:組織落實指揮部各項決議、政策和工作部署,並做好督促檢查;擬定年度氣象災害防禦工作計劃和方案;建立氣象災害防禦聯絡機制,定期組織召開成員單位聯絡員工作會議、專家聯席會議以及組織相關培訓;負責督促成員單位編制修訂重大氣象災害應急預案,組織開展氣象災害應急演練和氣象防災減災宣傳教育;組織相關成員單位聯合會商,提出應急響應建議,負責指令的傳達、信息收集和報送、工作協調、應急評估等工作;負責建立部門間信息互通共享機制,搭建部門間信息交流平台;完成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事項。

指揮部成員單位負責制定完善與本預案配套的應急預案或工作方案;根據職責分工,組織實施本行業、本單位的氣象災害防禦工作;視情況向市政府提出啟動有關專項應急預案的建議。

氣象災害防禦指揮部在上級指揮部和本級政府的領導下,組織和指揮本地氣象災害防禦工作。

鄉鎮(開發區)、重點企事業單位應建立氣象災害防禦組織領導體系;氣象災害發生地的鄉鎮(開發區)政府,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和有關單位組織羣眾開展自救、互救,協助維護好社會秩序。

災害發生地的個人應配合當地政府和相關部門採取應急處置措施,做好應急避險工作。

氣象災害防禦指揮部組建氣象災害防禦專家組,建立完善相關諮詢機制,為氣象災害科學防禦提供決策諮詢。

三、監測預警

(一)監測預報

各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加快氣象、自然資源、水利、生態環境等監測系統建設,優化站網布局,加強資源共建共享,提高對氣象災害的綜合監測能力。氣象部門加強對災害性天氣事件的會商分析,做好災害性、關鍵性、轉折性重大天氣預報和趨勢預測,及時發佈災害性天氣預報或預警信號。

(二)災害性天氣預警信號發佈

發佈制度

災害性天氣預警信號由xx市氣象台負責製作、發佈。其他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擅自向社會發布災害性天氣預警信號,不得編造和傳播虛假預警信號。

發佈內容

按照災害性天氣發生的緊急程度、發展趨勢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災害性天氣預警信號分為Ⅰ級、Ⅱ級、Ⅲ級和Ⅳ級,分別用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標示,Ⅰ級為最高級別。

災害性天氣預警信號內容包括髮布單位、發佈時間、災害類別、起始時間、影響範圍、級別、防範措施建議等。

信息傳播

災害性天氣預警信號由氣象部門統一對外發布。廣播電視、通信管理部門及有關媒體、各基礎電信運營企業等信息傳播單位要強化災害性天氣預警信號傳播工作,與同級氣象部門建立快捷通暢的傳播機制。具有實時傳播能力的廣播電視台站、基礎電信運營企業及政府門户網站等,應在收到災害性天氣預警信號後及時在預警區域準確、無償播發;報紙等新聞媒體在接到乾旱、高温等時效性較長的災害性天氣預警信號後,要儘快在顯著位置予以刊載。各媒體、各通信運營商要保證災害性天氣預警信號播發的及時性和有效性,各信息傳播單位要指定專門機構和人員與氣象部門保持聯絡。

各有關部門要充分利用已有資源(電子顯示屏、有線廣播等),在學校、醫院、社區、車站、旅遊景點等人員密集區和公共場所做好災害性天氣預警信號接收與傳播工作。重點加強農村地區災害性天氣預警信號接收終端建設,因地制宜地利用有線廣播、高音喇叭、鳴鑼吹哨等多種形式及時將災害性天氣預警信號傳遞給受影響羣眾。

鄉鎮(開發區)政府、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和學校、醫院、商場、旅遊景點、交通樞紐、工業企業、建築工地等人員密集場所要指定專人負責災害性天氣預警信號接收傳遞工作。重點健全向基層社區傳遞機制,形成縣—鄉—村—户直通的災害性天氣預警信號傳播渠道。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等第一時間傳遞災害性天氣預警信號,迅速組織羣眾防災避險。

(三)預警準備

各有關單位接收到災害性天氣預警信號後,要密切關注天氣變化及災害發展趨勢,有關責任人員要立即上崗到位,組織力量深入分析、評估可能造成的影響和危害,尤其是對本地、本行業、本單位風險隱患的影響情況,有針對性地採取預防和控制措施,落實應急救援隊伍和物資,做好啟動應急響應的各項準備工作。

四、應急響應

(一)分級響應

氣象災害應急響應按氣象災害的嚴重性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範圍,設定為Ⅰ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Ⅲ級(較大)、Ⅳ級(一般)x個響應等級。按照突發事件處置分級管理、屬地為主的原則。

(二)響應程序

市氣象災害防禦指揮部辦公室根據災害性天氣預報和預警信號級別以及災害性天氣影響範圍,組織有關成員單位對氣象災害可能造成的影響進行會商研判,對發生或可能發生的較大及以上等級的氣象災害,向市政府提出啟動應急響應的建議,由市政府決定啟動應急響應。

(三)響應行動

應急響應啟動後,相關單位部門進入相應級別應急響應狀態,按照氣象災害防禦法律、法規和職責分工,密切監視災情,啟動相關預案或工作方案,採取相應措施和行動。

颱風、大風、龍捲風

氣象部門加強監測、預報,及時發佈大風預警信號及相關防禦措施建議,適時增加預報密度,及時提供指定區域相關氣象因子變化情況。

教育部門視情況通知幼兒園、學校密切關注天氣預報信息,及時調整上學放學時間,避免在突發大風時段上學放學,必要時採取停課措施。

公安部門加強大風影響區域交通管理,暫停或取消大型活動和羣眾集會。

民政部門負責災區居民低保、特困人員的基本生活救助。

住建部門組織有關單位做好管轄範圍內的房屋建築和市政工程施工現場臨時建(構)築物,棚架、施工圍板等隱患排查整改。通知施工企業暫停高空和室外施工作業。

交通運輸部門指導道路運輸企業、汽車客運站調整運輸計劃,及時疏導滯留旅客。

水利部門對河道、堤防等水利工程開展巡查,做好水利工程調度和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農業農村部門根據不同風力情況發出預警通知,指導農業生產單位、農户和畜牧水產養殖户採取防風措施,減輕災害損失。

文體旅遊部門暫停重大文旅、文體活動,指導旅遊景區做好大風防範工作,暫停或關閉室外旅遊景區,及時安全轉移或妥善安置滯留旅客。

應急管理部門組織指導大風災害應急救援,協調大風災害災區救災工作;指導監督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倉庫、化工企業等行業領域的氣象災害防禦工作。

通信管理部門組織做好通信線路設備維護,保障通信暢通。

供電部門加強電力設施檢查和電網運營監控,及時排除危險、排查故障。

各單位加強本責任區檢查,儘量避免或停止露天集體活動;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等及時通知居民妥善安置易受大風影響的室外物品。

相關應急處置部門和搶險單位隨時準備啟動搶險應急方案。

災害發生後,應急管理、氣象等部門按照有關規定進行災情調查、收集、分析和評估工作,並及時向本級政府和上級氣象災害防禦指揮部辦公室報告有關情況。

暴雨

氣象部門加強監測、預報,及時發佈暴雨預警信號及相關防禦措施建議,適時增加預報密度,及時提供指定區域相關氣象因子變化情況。

教育部門根據防禦措施建議,通知危險區域幼兒園、學校採取有效措施保護在校學生安全,必要時採取停課措施,組織師生轉移。

工信部門做好藥品儲備管理的有關工作。

公安部門適時封閉危險路段,實行交通管制,取消大型活動和羣眾集會,協助危險區域人員撤離或轉移。

民政部門負責災區居民低保、特困人員的基本生活救助。

資源規劃部門如因氣象變化導致突發性地質災害,應第一時間向上級自然資源技術部門彙報災情,積極配合相關技術部門的工作,認真貫徹執行市委市政府及氣象災害防禦指揮部的相關工作。

住建部門監督管轄範圍內的建築施工單位停工,在工地設立警示標誌,並加強警戒,轉移施工物資、設備,組織建築施工單位撤離施工人員。

綜合執法部門負責張莊立交橋和趙位立交橋的防汛工作。

交通運輸部門指導道路運輸企業、汽車客運站調整運輸計劃,及時疏導滯留旅客。協助做好人員、設備、物資運送,搶修水毀公路交通設施。

水利部門組織開展洪水調度、堤防水庫工程巡護查險。督促、指導做好河道範圍內行洪障礙物的清除工作。做好應急搶險的水利技術支撐工作。

農業農村部門針對農業生產落實各項防禦措施,指導抗災救災和災後恢復生產。

商務部門組織商貿流通企業保障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

文體旅遊部門暫停重大文旅、文體活動,指導旅遊景區進行隱患排查,做好遊客轉移、疏散等安全避險工作。對發生險情的古建築、古遺址和古墓葬以及近現代重要史蹟、文物庫房和館藏文物等採取搶救保護緊急措施。.

衞生健康部門按照級別做好衞生應急工作。

應急管理部門組織指導暴雨、洪澇等應急救援、物資調配,協調重大氣象災害災區救災工作。加強對重點企業的安全檢查,做好防禦相關工作。

人防部門組織對公共人防工程進行隱患排查,落實應急搶險、避險等防汛措施,做好公共人防工程安全工作。

通信管理部門組織做好通信線路、設備維護,保障通信暢通。

供電、供水和供氣等單位加強設備設施檢查和運營監控,及時排查故障、排除危險。

企業、建築施工單位應及時調整工程施工計劃,採取措施嚴防暴雨災害,如有險情,立即停產和組織人員迅速撤離。

相關應急處置部門和搶險單位隨時準備啟動搶險應急方案。

災害發生後,應急管理、氣象、農業、水利等部門按照有關規定進行災情調查、收集、分析和評估工作,及時向本級政府和氣象災害防禦指揮部辦公室報告有關情況。

暴雪、低温、冰凍、凍雨

氣象部門加強監測、預報,及時發佈低温預報和暴雪等預警信號及相關防禦措施建議,適時增加預報密度,及時提供指定區域相關氣象因子變化情況。

發改部門密切關注煤、電、油、氣等供應情況,及時做好重要物資的緊急調度和運輸協調工作。

教育部門通知幼兒園、學校做好在校學生安全防護工作。必要時,採取停課措施。

公安部門加強交通秩序維護,注意指揮、疏導行駛車輛;必要時關閉易發生交通事故的暴雪、結冰路段。

民政部門負責災區居民低保、特困人員的基本生活救助。

住建部門通知房屋建築和市政工程施工現場暫停室外施工作業。

綜合執法部門負責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檢查市區融雪清雪工作。負責融雪劑(設備)的儲備、發放和專業融雪人員的培訓工作。

交通運輸部門組織做好主要公路的除雪(冰)工作,指導道路運輸企業、汽車客運站調整運輸計劃和客運班次,及時疏導滯留旅客。

農業農村部門指導設施農業種植户和畜牧、水產養殖户做好各類農業和養殖設施的除雪及技術管理工作。

商務部門做好生活必需品市場監測,指導大型商貿流通企業備足生活必需品貨源。

文化旅遊部門暫停重大文旅活動,指導旅遊景區做好道路除雪(冰)工作,及時安全轉移或妥善安置滯留遊客。對發生險情的古建築、古遺址和古墓葬以及近現代重要史蹟、文物庫房和館藏文物等採取搶救保護緊急措施。

衞生健康部門按照級別做好衞生應急工作。

應急管理部門組織指導自然災害應急救援、物資調配,協調重大氣象災害災區救災工作;組織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易燃易爆等企業開展隱患排查治理,通知相關企業做好安全生產工作。

通信管理部門組織做好通信線路、設備維護,保障通信暢通。

供電、供水、供氣和供熱等單位加強設備(設施)巡查、養護和故障排查、搶修工作。

相關應急處置部門和搶險單位隨時準備啟動搶險應急方案。

災害發生後,應急管理、農業農村、氣象等部門按照有關規定進行災情調查、收集、分析和評估工作,並及時向本級政府和氣象災害防禦指揮部辦公室報告有關情況。

寒潮、霜凍

氣象部門加強監測、預報,及時發佈寒潮、霜凍預警信號及相關防禦措施建議,適時增加預報密度;瞭解寒潮、霜凍影響,進行綜合分析和評估工作。

公安部門做好道路結冰路段交通疏導工作。

民政部門負責災區居民低保、特困人員的基本生活救助。

農業農村部門指導農户和水產養殖户採取防寒措施。

商務部門做好生活必需品市場監測,指導大型商貿流通企業備足生活必需品貨源。

衞生健康部門按照級別做好衞生應急工作。

綜合執法部門對城區內樹木、花卉等採取防寒措施。

供電、供水、供氣和供熱等單位加強設備巡查、養護和故障排查、搶修工作。

相關應急處置部門和搶險單位隨時準備啟動搶險應急方案。

沙塵暴

氣象部門加強監測、預報,及時發佈沙塵暴預警信號及相關防禦措施建議,適時增加預報密度,瞭解沙塵影響,進行綜合分析和評估工作。

公安部門取消大型活動和羣眾集會。

民政部門負責災區居民低保、特困人員的基本生活救助。

生態環境部門做好沙塵暴發生時環境空氣質量監測工作,為災害應急提供服務。

交通運輸部門採取應急措施,保證沙塵暴天氣運輸安全。

農業農村部門指導農牧業生產自救,採取應急措施幫助受沙塵影響的地區恢復農牧業生產。

相關應急處置部門和搶險單位隨時準備啟動搶險應急方案。

乾旱

氣象部門加強監測、預報,及時發佈乾旱預警信號及相關防禦措施建議,適時增加預報密度;瞭解乾旱影響,進行綜合分析;適時組織人工影響天氣作業,減輕乾旱影響。

民政部門負責災區居民低保、特困人員的基本生活救助。

水利部門加強旱情、墒情監測分析,合理調度水源,減輕乾旱影響。

農業農村部門指導農户、農場等生產單位採取管理和技術措施,減輕乾旱影響。

衞生健康部門按照級別做好衞生應急工作。

應急管理部門組織指導乾旱應急救援、物資調配等救災工作;

相關應急處置部門和搶險單位隨時準備啟動搶險應急方案。

應急管理、氣象、水利等部門做好災情調查、收集、分析和評估工作,並及時向本級政府和氣象災害防禦指揮部辦公室報告有關情況。

雷電、冰雹

氣象部門加強監測、預報,及時發佈雷電、冰雹預警信號及相關防禦措施建議,適時增加預報密度;災害發生後,組織有關防雷技術人員及時趕赴現場,做好雷擊災情的應急處置、分析評估工作,併為其他部門處置雷電災害提供技術指導。組織開展人工消雹作業。

住建、應急管理部門提醒、督促施工單位必要時暫停户外作業。

農業農村部門針對農業生產落實各項防禦措施,指導抗災救災和災後恢復生產。

供電部門加強電力設備設施巡視,修復被損毀的電力設施,保障電力供應。

各單位加強責任區檢查,停止集體露天活動;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等提醒居民儘量減少户外活動和採取適當防護措施,減少使用電器。

相關應急處置部門和搶險單位隨時準備啟動搶險應急方案。

應急管理、氣象等部門做好災情調查、收集、分析和評估工作,並及時向本級政府和氣象災害防禦指揮部辦公室報告有關情況。

高温

氣象部門加強監測、預報,及時發佈高温預警信號及相關防禦措施建議,適時增加預報密度;瞭解高温影響,進行綜合分析和評估工作。

教育部門視情況通知幼兒園、學校調整教學安排,採取有效措施保護在校學生安全,必要時採取停課措施。

公安部門暫停或者取消高温時段室外大型活動和羣眾集會。

農業部門採取緊急措施,預防高温對農、林、畜牧、水產養殖業的影響。

衞生健康部門按照級別做好衞生應急工作。

應急管理部門督促危險化學品、易燃易爆等企業做好高温天氣安全生產工作。

文體旅遊部門根據需要及時取消大型室外體育活動。

綜合執法部門組織對城市主要道路增加灑水頻次。

供電、供水部門做好居民用電、用水高峯期保障及設備故障搶修工作。

建築、户外施工單位做好户外和高温作業人員的防暑工作,必要時調整作息時間,或採取停止作業措施。

相關應急處置部門和搶險單位隨時準備啟動搶險應急方案。

大霧、霾

氣象部門加強監測、預報,及時發佈大霧和霾預警信號及相關防禦措施建議,適時增加預報密度,瞭解大霧、霾的影響,進行綜合分析和評估工作。

公安部門做好交通管制和疏導工作。

生態環境部門做好環境空氣質量監測工作。

住建部門通知房屋建築和市政工程施工現場暫停室外施工作業。

交通運輸部門指導道路運輸企業、汽車客運站調整運輸計劃和客運班次,及時疏導滯留旅客。

農業農村部門指導設施蔬菜種植户採取補光、增温等措施。

衞生健康部門按照級別做好衞生應急工作。

文體旅遊部門根據需要及時取消大型室外體育活動。

供電部門加強電力設備設施巡視,修復被損毀的電力設施,保障電力供應。

相關應急處置部門和搶險單位隨時準備啟動搶險應急方案。

(四)指揮和調度

本預案啟動後,市氣象災害防禦指揮部統一指揮應急處置工作,組織協調各成員單位、專業應急隊伍及現場指揮部,及時開展氣象災害應急處置工作。必要時,可以向有關單位和個人徵用應急救援所需的.設備、設施、場地、交通工具和其他物資。被徵用的財產在使用完畢或者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結束後,應當及時返還。財產被徵用或者徵用後毀損、滅失的,應當依法給予補償。

市氣象災害防禦指揮部負責災害現場的指揮與協調。必要時組織專家為現場指揮部提供科學決策建議。

(五)信息共享和新聞發佈

本預案啟動後,各成員單位應按照職責收集、彙總災情和應急響應工作情況,並及時報送市氣象災害防禦指揮部辦公室。對應急處置過程中的突發情況要按照突發事件信息報告有關規定報告。市氣象災害防禦指揮部啟動新聞發佈機制,組織有關單位和新聞媒體及時將監測預警、應急處置、受災情況等工作向社會公佈。

(六)人員安全防護

參加現場應急工作的有關部門應對災害發生地現場的安全情況進行科學評估,保障現場人員的人身安全,併為其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用具。需要羣眾參與時,應向羣眾講解必要的安全防護知識。

災害發生地政府和有關部門應及時指導人員疏散,儘量避開災害可能影響和波及的區域,減輕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七)社會力量動員與參與

各級組織應拓寬社會參與渠道,充分動員社會力量,有序組織志願者隊伍和羣眾參與應急工作。

(八)災害調查與評估

災害發生地有關部門、單位要按照職責分工進行災情調查、收集、分析評估和報告工作。

(九)應急響應結束

災害應急處置工作完成後,由市氣象災害防禦指揮部辦公室提出解除應急響應狀態的建議,報市政府批准解除應急響應狀態。

五、保障措施

(一)應急隊伍保障

應急管理、水利、公安、消防、衞生健康、市政、供電、通信管理等部門成立專業應急搶險隊伍,組織引導民兵、大中型企事業單位及志願者等社會資源組建各類羣眾性的氣象災害應急救援隊伍。

(二)通信與信息保障

氣象部門負責建立快速、安全、穩定、可靠的氣象專用網絡,確保監測、預報、預警等信息的傳輸。

通信管理部門負責做好現場應急處置的通信保障,保證應急救援現場與市氣象災害防禦指揮部之間通信暢通。

(三)裝備物資和技術保障

有關部門要加強應急物資儲備,儲備足夠的用於氣象災害發生後受災羣眾安置、醫療救治、搶險救災等工作必需的搶險救災物資和受災羣眾生活必需品,保證及時供應。按照平戰結合的原則,建設適用於氣象災害避險的緊急避難場所,並完善各類指示標誌。

市氣象局聯合有關單位,組織開展氣象災害監測、預報、預警、應急處置和綜合防災減災的技術研究,做好氣象災害防禦的技術支撐。

(四)災害救助和醫療

應急管理部門負責統籌氣象災害救助工作,做好受災羣眾的安置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單位組織救災物資和生活必需品的調撥和發放,保障羣眾基本生活。

紅十字會等社會組織,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參與開展互助互濟和救災捐贈活動。

衞生健康部門負責組織開展醫療救助和疾病預防控制工作。

(五)交通、電力保障

公安部門負責對災害現場實行道路交通管制,保障道路運輸秩序;住建部門負責受損城市道路的維修;交通運輸部門負責對受損公路設施進行搶修;緊急情況下,各級氣象災害防禦指揮部可依法調用、徵用交通工具和相關設施、設備,確保搶險救災物資運輸暢通。

供電部門要完善專業應急搶修隊伍建設,負責保障應急救援的臨時供電,落實大面積停電和搶險現場等電力應急保障措施。

(六)經費保障

政府根據氣象災害防禦工作的需要安排專項資金,為氣象災害防禦提供經費保障。各有關部門應嚴格按照規定用途並根據氣象災害防禦工作需要使用資金,不得從中開支與氣象災害防禦工作無關的費用。財政、審計部門應加強對氣象災害應急專項資金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對發現的問題按規定進行處理。

六、災後處置

(一)災害核實

應急管理部門應組織相關單位開展災情會商評估,核實災情並按有關規定向社會公佈。

(二)災後恢復

政府應當儘快組織修復被損壞的交通、通信、供(排)水、發(供)電、供油、供氣、供熱和醫療衞生等公共設施,恢復當地的工作、生產、生活、學習和社會秩序。

(三)保險監管

銀保監管理機構依法做好災區有關保險理賠和給付的監管。

(四)評估總結

氣象災害應急處置工作結束後,氣象災害防禦指揮部辦公室應及時組織開展評估總結,查找存在的問題,提出措施和建議,報市政府。

七、風險管理

(一)加強氣象災害防禦能力建設

建立氣象災害風險普查、風險排查、風險區劃和風險評估等風險管理制度,建立以社區、村鎮等信息為基礎的氣象災害防禦基礎數據庫,編制修訂氣象災害防禦規劃。建立完善氣象災害防禦標準體系和氣象災害應急準備制度,對防禦標準、措施落實情況定期進行檢查督導。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和重大項目應提前進行氣象災害風險評估和氣候可行性論證。建設上下級聯動、部門互聯互通的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佈系統和氣象災害防禦指揮系統。

(二)完善氣象災害風險轉移機制

支持和推廣政策性農業保險、氣象指數保險和巨災保險等險種,充分發揮金融保險行業在氣象災害防禦、救助和災後重建中的風險轉移和損失分擔作用,鼓勵單位和個人購買保險,分散氣象災害風險。

八、預案管理

(一)預案宣傳

各有關單位要做好災害性天氣預警信號的宣傳教育工作,提高公眾主動獲取預警信號的意識,提升公眾防災減災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各有關部門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刊、互聯網等媒體,加大對氣象災害應急管理工作的宣傳、教育力度。

(二)預案培訓

市氣象災害防禦指揮部各成員單位應對本部門、本單位應急工作人員進行技術、服務、管理等方面的培訓,並定期組織本部門、本單位人員開展氣象災害應急演練。

(三)預案演練

市氣象災害防禦指揮部辦公室負責組織實施本預案的應急演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