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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級農村供水應急預案

在平凡的學習、工作、生活中,有時會有一些突發事件出現,為降低事故造成的損失,通常需要提前準備好一份應急預案。應急預案應該怎麼編制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村級農村供水應急預案,歡迎閲讀與收藏。

村級農村供水應急預案

村級農村供水應急預案1

一、總則

(一)編制目的

安陽縣農村供水工程應急預案是按照上級的具體部署、要求,結合我縣農村供水工程現狀而制訂的,目的是為了提高保障農村飲水安全工程處置突發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因突發事件造成農村飲水困難而產生的損害,保障農村飲水安全,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二)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預防為主。

把保障人民羣眾的生命健康和飲水安全作為首要任務,建立健全預防預警機制。以人為本,及時處理因污染、水旱災害、地震災害、地質災害、社會安全等方面造成的突發性農村飲水困難事件,統一指揮,統一調度,以防為主。加強培訓、演練,強化應急準備和應急響應能力,鼓勵羣眾報告突發性供水安全事件及其隱患,及時處置可能導致事故的隱患。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

在縣委、縣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的統一領導下,分級建立鄉鎮、村供水安全應急指揮機構,制訂相應的應急預案,確定不同等級的安全事件及其對策,落實應急責任機制。

3.統籌安排,分工合作。

以縣政府為主體,整合資源,統籌安排各部門應急工作任務,加強協調配合和分工合作,處理好日常業務和應急工作的關係。

4.快速反應,有效控制。

突發性事件發生以後,各級應急指揮小組應根據應急要求快速作出反應,組織會商,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有效控制事態蔓延。

(三)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河南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河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強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管理工作的意見》等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等,結合安陽縣實際情況,制定本預案。

(四)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我縣範圍內農村供水安全突發性事件的預防和應急處置。突發性事件包括:

1.發生特大旱情,導致飲用水源取水量嚴重不足;

2.飲用水源保護區或供水設施遭受生物、化學、毒劑、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質等污染,致使水質不達標;

3.地震、洪災、泥石流、火災等自然災害導致供水水源樞紐工程、淨水構築物、供水工程構築物、機電設備或輸配水管網遭到破壞;

4.爆破、採礦等生產活動或地質變遷等導致供水工程水源枯竭;

5.因人為破壞導致供水安全突發事件;

6.其他原因導致飲水困難的。

二、指揮體系及職責

縣、鄉鎮、村均應設立相應的應急領導機構,負責本行政區域內供水安全突發事件的應對。各供水單位應設立供水安全應急領導機構,負責本單位供水安全突發事件的處置。

(一)縣級供水安全應急機構與職責

縣人民政府成立農村供水安全應急指揮部,指揮部下設應急辦公室及專家組,統一指導協調和組織全縣農村供水工程應急工作。由縣人民政府縣長任指揮長,分管副縣長為副指揮長,縣水利局、財政局、衞健委、生態環境局、氣象局、安陽縣供電公司及各鄉鎮政府為指揮部成員單位。縣農村應急供水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設在縣水利局,辦公室主任由縣水利局局長兼任。

1.領導小組職責

(1)貫徹落實國家、省有關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預防和應急救援的規定;

(2)及時瞭解掌握全縣供水重大安全事故情況,指揮、協調和組織重大安全事故的應急工作,根據需要向上級政府和水利部門報告事故情況和應急措施;

(3)審定全縣供水重大安全事故應急工作制度和應急預案;

(4)在應急響應時,負責協調電力、交通、公安、水利、生態環境、衞生防疫、醫療救護等相關部門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5)負責指導、督促、檢查下級應急指揮機構的工作。

2.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

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其職責是:起草全縣供水重大安全事故應急工作制度和應急預案;負責全縣供水突發性事故信息的收集、分析、整理,並及時向領導小組報告;協調指導事發地應急搶險排險、應急加固、恢復重建工作;負責協調電力、交通、公安、水利、生態環境、衞生防疫等部門組織救援工作;協助專家組的有關工作;負責對潛在隱患工程安全檢查,及時傳達和執行縣政府的各項決策和指令,並檢查和報告執行情況;負責組織應急響應期間新聞發佈工作。

3.領導小組專家組職責。

專家組由供水規劃、設計、水環境監測、衞生防疫等有關方面的專家組成,負責領導小組的技術支持工作。其職責是:參加領導小組統一組織的活動及專題研究;應急響應時,按照領導小組的要求研究分析事故信息和有關情況,為應急決策提供諮詢或建議;參與事故調查,對事故處理提出諮詢意見;受領導小組的指派,對事故處理給予技術支持。

(二)鄉鎮、村供水安全應急機構及職責

鄉鎮、村成立相應應急領導機構,負責本地區內供水安全突發性事故的處置。主要職責包括:擬定鄉鎮、村供水安全事故應急工作制度,建立完善應急組織體系和應急救援預案;掌握本鄉鎮、村供水安全信息,及時向當地人民政府和上級應急領導機構報告事故情況;指揮協調本鄉鎮、村供水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三)供水單位應急機構及職責

根據當地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的搶險應急預案,供水單位結合本單位實際建立供水應急機構,制定科學合理的搶險應急工作方案,配備必要的搶修設備及應急隊伍,並定期組織演練。

三、預防和預警

(一)預防

1.信息監測及收集。

縣水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縣供水安全事故的監測、檢查、預警工作,要設立並公開供水安全事故報警電話,多渠道獲取本地區相關供水安全信息,對監測信息進行彙總分析,及時向縣政府及上級應急領導機構報告。

2.信息報告。

供水單位、羣眾發現供水工程,取水建築物,水廠構築物,輸、配水管網等發生垮塌或人為破壞事件時,有責任及時撥打報警電話反映情況。信息的報送和處理,應快速、準確、詳實,重要信息應立即上報,因客觀原因一時難以準確掌握的信息,應及時報告基本情況,同時抓緊了解情況,隨後補報。

3.預防工作

加強水源地保護,水源中單井半徑100米範圍內的'廢棄舊深井採取嚴格的封閉措施,同時在此範圍內嚴禁審批建設任何用途的深井;清水池的外圍30米範圍內不得設立生活區和修建畜禽飼養場、滲水廁所、滲水坑、糞坑,不得堆放垃圾糞便,不得修建污水渠道;農村供水工程管理人員必須持衞生防疫部門頒發的健康證上崗,並建立健康檔案。

(二)預警

1.預警。

根據信息監測和收集,認真組織討論分析,對可能發生的可以預警的突發事件進行預警。

預警級別按照事件性質、嚴重程度、可控性和影響範圍等因素,供水安全突發性事件分為四級:Ⅰ級(特別嚴重)、Ⅱ級(嚴重)、Ⅲ級(較重)、Ⅳ級(一般),依次用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表示。

Ⅰ級(特別嚴重):突發事件造成2萬人以上飲水不安全的。

Ⅱ級(嚴重):突發事件造成1至2萬人飲水不安全的。

Ⅲ級(較重):突發事件造成0.5-1萬人飲水不安全的。

Ⅳ級(一般):突發事件造成0.5萬人以下飲水不安全的。

2.預警發佈。

預警信息應標明突發農村飲水安全事件的類別、預警級別、起始時間、可能影響範圍、警示事項,應採取措施和發佈機關等。預警信息的發佈、調整和解除可通過廣播、電視、報刊、通信、信息網絡等方式進行,對老、幼、病、殘、孕等特殊人羣以及學校等特殊場所應當採取有針對性的公告方式。

3.預警控制

在預警狀態下,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立即啟動農村供水安全事件應急準備工作,按照應急領導小組的要求,落實各項預警控制措施。

在水源污染或有人為投毒行為發生時,農村供水工程管理單位值班調度人員應立即停止供水,同時告知所有用户停止使用,防止事態進一步擴大,同時將情況報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及時向縣政府報告,衞生、防疫等相關職能部門立即對水源水質、管網跟蹤檢測、消毒,防止污染面積擴大,併合理調配消防、灑水車等車輛為偏遠地區或其他需送水區域送水。

在供水設施恢復正常運行、污染已解除、管網已消毒、能達到正常供水標準時,縣應急領導小組經研究決定宣佈解除預警狀態。

(三)指揮體系

1.全縣應急預案。

縣水利局負責編制完成全縣供水安全應急預案。

2.鄉鎮、村應急預案。

鄉鎮人民政府負責編制完成本地區內鄉鎮、村供水安全應急預案,報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備案。

3.供水單位應急預案。

供水單位要制定本單位供水安全應急預案,報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備案。

四、應急響應

(一)應急響應的總體要求

出現供水安全事件,供水單位應在2小時內逐級向上級供水安全應急辦公室和當地政府報告,並先期進行處理。對應全縣供水預防預警等級,應急響應劃分為四級。縣級供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負責全縣重大供水事件的指揮調度。鄉鎮、村級供水安全應急指揮小組負責組織實施本區域內事故應急、搶險、排險、搶修、恢復重建等方面的工作。供水單位負責本單位供水突發事件的處置。凡上一級應急預案啟動,下一級預案應隨之自行啟動。

(二)Ⅰ級應急響應

當發生特別嚴重供水安全事件(Ⅰ級)時,縣級供水安全應急指揮部指揮長到達現場,佈置啟動Ⅰ級應急響應預案。

1.縣級供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在接到報告後,迅速組織相關部門和專家進行會商,作出應急工作部署,在1小時內將情況上報市政府及市應急辦公室。同時立即派出現場工作組,對有關情況進行調查、核實,指導鄉鎮做好搶險救援事故調查和處置工作。

2.鄉鎮級應急機構派出工作組,協助配合縣級工作組和村兩委共同做好搶險救援工作。

3.村兩委必須立即趕赴現場,先期進行處置,並在縣、鄉兩級工作組抵達事發地後配合做好應急處置工作。

4.事故處理完畢後,由縣級供水安全應急領導機構報市政府及市應急辦公室備案。

(三)Ⅱ級應急響應

當發生嚴重供水安全事件(Ⅱ級)時,縣級供水安全應急指揮部副指揮長到達現場,佈置啟動Ⅱ級應急響應預案。

1.縣級供水安全應急領導機構在接到報告後,迅速組織相關部門和專家進行會商,作出應急工作部署,並在2小時內將情況上報縣政府。並立即派出工作組,對有關情況進行調查、核實,指導當地政府做好搶險救援、事故調查和處置工作。

2.鄉鎮級有關部門必須立即趕赴現場,先期進行處置,並在縣級工作組抵達事發地後配合做好應急處置工作。

3.事故處理完畢後,由縣級供水安全應急領導機構報市應急辦公室備案。

(四)Ⅲ級應急響應

當發生較重供水安全事件(Ⅲ級)時,縣級供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到達現場,佈置啟動Ⅲ級應急響應預案。

1.縣級供水安全應急領導機構在接到應急報告後,迅速組織相關部門和專家進行會商,作出應急工作部署,並在2小時內將情況上報縣政府。同時派出工作組,對有關情況進行調查、核實,指導鄉鎮做好搶險救援事故調查和處置工作。

2.應急事件發生後,農村供水單位應立即向縣應急領導辦公室報告,並啟動本單位應急預案,先期進行處置,在縣級工作組抵達事發地後配合做好應急處置工作。

3.事故處理完畢,由縣級供水安全應急領導機構報縣政府及縣供水安全應急領導辦公室備案。

(五)Ⅳ級應急響應

當發生一般性供水安全事件(Ⅳ級)時,縣級供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到達現場,佈置啟動Ⅳ級應急響應預案。

1.縣級供水安全應急領導機構在接到應急報告後,迅速組織相關部門和專家進行會商,作出應急工作部署,並在2小時內將情況上報縣政府。同時派出工作組,對有關情況進行調查、核實,指導當地政府做好搶險救援事故調查和處置工作。

2.應急事件發生後,農村供水單位應立即向縣供水安全應急領導辦公室報告,並啟動本單位應急預案,先期進行處置,在縣級工作組抵達事發地後配合做好應急處置工作。

3.事故處理完畢,由縣供水安全應急辦公室備案。

(六)應急處理

當供水安全事件發生,造成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不到保障時,當地政府可採取向受災區派出送水車,啟用應急備用水源,異地調水,組織技術人員對工程建築物進行搶修等措施,保證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

1.搶險救災。在應急領導機構的統一指揮調度下,有關單位和部門應各司其職,團結協作,有效控制事態蔓延,最大程度減小損失。

2.醫療救護。事故發生地應急機構要配合當地政府加強對水致疾病和傳染病的監測、報告,落實各項防病措施,並派出醫療救護隊,緊急救護中毒、受傷人員。

3.社會力量動員與參與。出現應急事件後,應急機構應與當地政府部門一起發動羣眾參與搶險、修復工作,確保工程及早恢復供水。

4.信息發佈。突發公共事件的信息發佈應當及時、準確、客觀、全面,由縣級或縣級以上主管部門在主流媒體上發佈。

5.應急結束。當供水安全事故得到有效控制,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到保證時,縣級應急領導機構可宣佈應急結束。並協助鄉鎮、村應急機構進一步修復供水基礎設施,恢復正常供水。

五、保障措施

(一)組織保障

各級水管部門要儘快成立供水安全應急領導機構,明確人員及職責,根據供水安全事件等級,迅速作出反應,組織會商,從組織上保障供水安全突發事件得到及時、有效的處理。

(二)通信與信息保障

各級供水安全應急指揮機構要設立專門的報警電話,安排人員輪班值守,保證信息及時、準確、快速傳遞。

(三)資金保障

鄉鎮要設立村供水安全應急專項資金,列入財政預算,按照事故等級劃分,由應急領導機構報請政府,調用村鎮供水安全應急專項資金。

(四)物資保障

各級領導機構制定搶險、救援物資調配方案。發生事故時,由當地政府統一對物資進行調配,確保物資及時供應。供水規模在1萬人以上的村鎮集中供水工程,應當建設適度規模的應急備用水源。

(五)醫療衞生保障

當發生人員傷亡或飲水中毒事件後,應急領導機構要在當地政府協調下立即組織醫療衞生技術隊伍,根據需要調配醫療衞生專家,及時趕赴現場開展醫療救治、疾病預防控制等衞生應急工作。並調集必需的藥物、醫療器械等物資,支援現場救治和防疫工作。

(六)交通運輸保障

保證緊急情況下應急交通工具的優先安排、優先調度、優先放行,確保運輸暢通。

(七)治安維護

當地公安部門要負責做好受災區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嚴厲打擊破壞救災行動和工程設施安全的行為,保證救援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正常社會秩序。

(八)技術保障

要建立村鎮供水安全應急專家庫,為應急處置提供決策諮詢和服務。根據應急處置工作需要,調集有關專家和技術隊伍,支持現場應急處置工作。同時要加強對供水工程管理人員的技術和應急處置培訓,並加強對分散供水户的技術指導和宣傳。

六、後期處置

(一)調查與評估

供水安全應急終止後一週內,供水單位和縣、鄉級供水安全應急機構應向上級領導小組提交書面總結報告。總結報告應包括下列基本內容:事故原因、發展過程及造成的後果(包括人員傷亡、經濟損失)分析、評價、採取的主要應急響應措施及其效果,主要經驗教訓等。應急領導機構要對事故進行調查評估,總結經驗、找出問題,提出改進建議,進一步做好應急工作。

(二)恢復重建

恢復重建工作由事發地政府負責。需要縣政府援助的,由事發地政府提出請求,逐級上報。縣政府有關部門根據調查評估報告和受災地區恢復重建計劃提出解決建議或意見。衞健部門要繼續加強對水質的監測,指導水質達到國家《生活飲用水衞生標準》的要求後,才能恢復供水。

(三)獎勵與責任追究

縣級有關部門對參加供水安全突發事件處置工作作出突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對在處置工作中有失職、瀆職等行為或遲報、瞞報、漏報重要情況的有關責任人,要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給予行政處分,對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

七、附則

(一)預案的管理和更新

隨着相關法律法規的制訂、修改和完善或應急過程中出現的新問題、新情況,應及時修訂完善本預案。

(二)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下發之日起執行,原應急預案即行廢止。

村級農村供水應急預案2

建立健全農村飲水安全工程良性運作體制,加快形成科學管理,高效穩定的農村飲水安全工程運營,服務監管體系,為保障農村飲水安全,讓廣大羣眾吃上安全水、放心水,結合我鎮實際,制訂本鎮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預案。

一、指導思想

水是萬物之母、生存之本、文明之源。以實現農村飲水安全為目標。

二、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預防為主。

保障人民羣眾的`生命健康和飲水安全作為首要任務,建立健全預防預警機制。鼓勵羣眾報告突發性飲水安全事件及其隱患,及時處置可能導致事故的隱患。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

加強對農村飲水抗旱保障工作的領導、確保順利推進各項工作成立了太和鎮農村飲水抗旱保障指揮部,由鎮長任指揮長,分管領導任副指揮長。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分管領導兼任。

3.統籌安排,分工合作。

以政府為主體,整合資源,處理好日常業務和應急工作的關係。

4.快速反應,有效控制。

突發性事件發生以後,根據應急要求快速作出反應,組織會商,啟動相應預案,有效控制事態發展。

三、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全鎮範圍內農村飲水安全突發性事件的預防和應急處理。突發性事件包括:

1.發生特大旱情,導致飲用水源取水量嚴重不足;

2.飲用水源保護或供水設施遭受生物、化學、毒劑、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質等污染,致使水質不達標;

3.地震、洪災、泥石流、火災等自然災害導致供水水源樞紐工程、淨水構築物、供水工程構築物、機電設備或輸配水管網遭到破壞;

4.爆破、採礦等生產活動或地質變遷等導致供水水源枯竭;

5.因人為破壞導致飲水安全突發事件。

四、季節性缺水應急處理措施

當季節性缺水事件發生,造成村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不到保障時,啟用應急備用水源,異地調水,購買蓄水設備,組織技術人員對飲水設施進行搶修等措施保證村民的基本生活用水。

(一)因持續乾旱引起的水源水量不足,季節性缺水。

1.啟用備用水源;

2.通知村民做好儲水準備;

3.關停部分取水設施,分時段取水,控制好調蓄設施工況,方便用户儲水。

(二)因水質污染等其他原因造成暫時無法正常供水。

村級農村供水應急預案3

為了確保我鎮人民羣眾度過歡樂、祥和、平安的春節,確保20xx年春節期間農村供水安全保障,根據省、市、縣文件精神,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農村供水保障應急預案。

一、高度重視,加強工程運行管理

各村要加強春節期間農村供水保障工作重要性認識,加強各供水工程人員值班值守。安排供水管護人員對各供水工程進行檢修維護,確保供水工程正常運行,保證節假日正常供水。

二、成立供水保障應急小組

成立供水保障應急領導小組,由鎮長邱生洪任組長,分管領導王曉華任副組長,水利站幹部、各村書記(主任)、管水人員為組員負責小組日常工作及聯絡。各村應在公告欄及村委會公佈應急值班電話。

三、處置機制

(一)預警機制

1、建立千人以上村級水廠、供水矛盾歷來較為突出水廠、存在重大旱情隱患水廠的'聯絡人制度。

2、春節期間鎮水利站、供水單位要摸清供水工程水質、水量、用水方便程度、供水保證率“四項指標”。

3、春節期間鎮水利工作站於每天15:00前上報當天當地供水保障情況並預測第二天供水預期情況,同時根據預測情況開展相應預防工作。

(二)報告機制

1、對水廠供水突發事件,必須堅持迅速準確逐級上報的原則。報告必須客觀真實。鎮水利站及各村委會對飲水突發事件時間、地點、信息來源、事件的性質、影響範圍、事件的發展趨勢及可採取措施等做好記錄上報工作。

2、鎮水利工作站將在鎮相關網站上公佈春節期間值班電話,同時明確專人負責盯緊本轄區內“e三明”、值班電話、郵箱等投訴信訪案件。一旦接到投訴信訪,各村要立即問詢核實,啟動應對措施。

(三)處理機制

遇到水廠突發事件,根據“屬地為主”原則,當地要指派專人第一時間前往核實處理。

1、各村應進一步細化完善相關預警措施,遇到突發事件,應第一時間響應處理,並做好記錄上報工作。

2、各村接到缺水報警電話後,應及時組織供水管護人員到現場核實險情,採取有效措施防止險情擴大;同時在24小時內向鎮水利工作站和鎮黨政辦上報險情。

3、鎮值班人員接到缺水報警電話後,第一時間派技術負責人到現場進行技術指導,並提出處理方案。

4、遇到建制村連片缺水或缺水人口達到1000人以上應向鎮黨政辦上報險情。

村級農村供水應急預案4

為做好我鄉供水安全事故應急工作,指導應急搶險,及時、有序、高效、妥善處理事故、排除隱患,並在必要時實施緊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可能造成的損失,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保障經濟發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村鎮供水條例》《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污染防治管理規定》《取水許可制度實施辦法》《城市供水水質管理規定》《生活飲用水水質管理規定》《生活飲用水衞生規範》等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文件,制訂本預案。

一、應急內容

本預案是指發生洪水、乾旱、水源污染、供水系統損壞等突發事件後的供水專項應急預案。

二、適用範圍

本急預案適用於福田鋪鄉範圍之內的供水應急處理。福田社區水廠、各村(社區)百人以上安全飲水項目、安置區集中供水。

三、組織機構與職責

成立供水應急小組:

組長:廖新宇(黨委副書記、鄉長)

副組長:周彥鵬(副鄉長)

成員:黎智慧曹新華劉戰明周友華朱孝根

郭文斌曹飛林李永煌各村(社區)黨總支書記

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要求,建立應急救援組織,成立專業應急搶險隊伍,配備搶險設備及工具,積極組織開展突發事件應急救援知識培訓,負責供水應急處理過程的組織領導工作。

四、運行機制

建立完善的供水突發事件預警、報告、處置機制,在縣應急領導機構的統一指揮下,充分發揮各部門職責,團結協作,高效運轉,做好各類突發事件的預警、報告、處置工作。

(一)預警機制

對於本鄉供水,要切實加強日常供水全過程的管理,及時掌握天氣變化、水源水環境、供水水質狀況、地下水位變動等情況,並按規定要求定期檢測分析,出現非正常情況提前預警,逐級彙報。

(二)報告制度

1、總體要求

應急機構成員必須保持信息暢通,遇突發事件,立即響應;確定事件真實狀況後逐級上報,並對事故進展情況定期續報;確保上報情況及時、準確。

2、情況報告

對各類供水突發事件報告,必須堅持迅速、準確、逐級上報的原則,報告內容必須客觀真實,不得主觀臆斷,特殊情況立即向上級領導如實彙報。

3、報告主要內容

突發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信息來源、事件性質、影響範圍、事件發展趨勢和已經採取的措施等。

五、應急處置

(一)防汛抗旱應急處置措施

1、若遇大暴雨或長時間的陰雨天導致水源區內發生泥石流、山體滑坡等自然災害,污泥、砂石流入前池時,要迅速關閉供水主管道總閘閥,避免污泥、砂石直接流入高位水池,水廠反應池、沉澱池和過濾池內破壞制水設施;同時及時啟用舊水廠應急水源,向集鎮供水。

2、若遇旱情,水源區供水不足,要及時啟用應急水源,並通過廣播電視加強節水宣傳。

(二)供水系統故障應急處置

對於集鎮供水主管網突發性斷裂,造成局部不能正常供水,由本站應急領導機構迅速組織相關人力、物力搶修,8小時之內恢復供水。8小時以上無法恢復供水時,供水企業要發佈停水信息,內容包括停水原因、停水區域、搶修措施、恢復供水時間等;並採取閘閥分片控制的辦法進行搶修,儘量縮小停水面積。

(三)供水水源污染應急處理

1、供水水源污染監測及防禦措施

供水水源污染由水廠全體工作人員負責監測和彙報。具體防禦措施如下:

一是定期組織人員對各處水源進行巡查,發現對水源造成或有可能造成污染的行為要立即進行阻止和批評教育,不聽勸阻和不接受批評教育的,要立即向派出所、鎮應急供水領導小組彙報。

二是供水企業要建立健全生物反應觀察制度,要求所有制水、化驗值班人員每兩小時觀察一次生物反應情況,並做好詳細觀察記錄。

三是嚴格按照國家規定的飲用水衞生標準和要求,每天對原水、出廠水、管網水進行常規指標自檢,定期進行全指標送

檢,堅決杜絕不合格水出廠。

四是在供水企業資金好轉的情況下,添置制氯發生器水質檢測儀器,以便準確確認水中污染物及其成份含量,從而及時提供水污染應急處置技術方案。

2、供水水源污染應急處置措施

根據水源污染程度採取不同的應急處理辦法:一是因動物屍體、生活垃圾等原因而造成的水源輕微污染,引起大腸桿菌、糞便鏈球菌超標或其它大量菌羣時,立即加大淨水劑和消毒劑等水處理藥劑投放量,強制殺滅這些病原菌;二是在水源受到農藥、工業垃圾或化學藥品嚴重污染,而供水企業內部又無法及時控制和排除的情況下,首先關閉水源總閥門,立即停止制水和向用户供水。三是在發生傳染病疫情時,自來水公司應急領導機構要在疫情發生期間,加強對公司職工健康檢查,對水廠定期消毒,對感染疫情的職工應迅速撤離工作崗位集中隔離,並及時對其活動場所進行消毒處理,對必須進行的報漏維修,工作人員進出場地前後必須嚴格消毒,衞生監督所要加強對水質的檢測,確保供水安全。如福田自來水廠無法承擔、滿足鄉集鎮供水安全,必須立即向鄉政府進行彙報,及時向廣大用水户進行宣傳和解釋,防止引起居民恐慌和發生社會不穩定情況,必要時調用預備水源。(鄉政府政務中心後面水源)

六、應急保障措施

為切實保障供水突發事件得到妥善處置,各參與部門必須協調配合,全力支持。

(一)處理主管網斷裂事件中,各水廠應有充足的.物料儲備,相關村(社區)、派出所要協調矛盾,打擊違法行為,其它問題待恢復正常供水後逐步解決。

(二)由於故障停電造成停水時,電力部門要積極組織相

關人員加強電網修復,儘早恢復供電供水。

(三)由於水源污染或水質發生重大變化需全部停水時,衞生部門和水廠在迅速切斷污染源的同時,要積極組織相關人員對管網進行消毒,加強防疫工作,並對受害人進行及時救治,並分析原因。應急領導機構應立即動用備用水源。

七、宣傳與培訓

為確保供水突發事件時能順利開展應急工作,要在平時結合自身的工作,向羣眾宣傳應對突發事件的相關知識,水廠要有針對性地對職工開展管網快速搶修技能培訓,真正做到有備無患。

八、獎懲

在供水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過程中,對有突出貢獻的個人,將給予精神和物質獎勵,對事件責任人和遇突發事件處理不當造成重大損失及嚴重後果的當事人,將給予處分或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生效。

村級農村供水應急預案5

一、總則

(一)編制目的

指導全鎮農村供水突發事件應對工作,建立健全農村供水應急機制,正確應對和高效處置農村供水突發性事件,保障人民羣眾供水,維護人民羣眾的生命健康和社會穩定,促進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二)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預防為主。把保障人民羣眾的生命健康和供水安全作為首要任務,建立健全預防預警機制。加強培訓、演練,強化應急準備和應急響應能力,鼓勵羣眾報告突發性供水事件及其隱患,及時處置可能導致事故的隱患。

2、統籌安排,分工合作。鎮水管站統籌安排農村供水各項應急工作任務,各相關單位分工合作、密切配合,處理好日常業務和應急工作的關係。

3、快速反應,有效控制。突發性事件發生以後,鎮級應急指揮機構應根據應急要求快速作出反應,組織會商,啟動相應預案,有效控制事態發展。

(三)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飲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取水許可制度實施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

(四)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全鎮範圍內農村供水突發性事件的預防和應急處置。突發性事件包括:

1、發生旱情,導致飲用水源取水量嚴重不足;

2、飲用水源保護區或供水設施遭受生物、化學、毒劑、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質等污染,致使水質不達標;

3、地震、洪災、泥石流、火災等自然災害導致供水水源樞紐工程、淨水構築物、供水工程構築物、機電設備或輸配水管網遭到破壞;

4、爆破、採礦等生產活動或地質變遷等導致供水水源枯竭;

5、因人為破壞導致供水突發事件;

6、其它原因導致農村供水突發事件。

二、指揮體系及職責

(一)指揮體系

成立觀音鎮農村供水應急指揮部,由鎮政府鎮長擔任總指揮,分管水利和湖泊工作的黨委班子成員任副總指揮,鎮黨政辦、財政所、水管站、派出所、安全生產辦、衞生院、農業服務中心、環保辦、國土所、民政辦、供電所等有關單位主要負責人為成員。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鎮水管站,辦公室主任由水管站站長兼任,負責處理農村供水應急指揮部日常事務。各村成立相應的應急機構,由各村書記任村級總指揮。

(二)農村供水應急組織機構的職責

1、鎮農村供水應急指揮部職責

(1)貫徹落實國家、省、市有關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預防和應急救援規定;

(2)及時瞭解掌握農村供水重大安全事件情況,指揮、協調和組織重大安全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根據需要向上級政府和水利部門報告事件情況和應急措施;

(3)審定全鎮農村供水重大安全事件應急工作制度和應急預案;

(4)在應急響應時,負責協調派出所、水管站、環保辦、農業服務中心、衞生院、國土所、民政辦等相關部門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2、鎮農村供水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職責

農村供水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指揮部日常工作的組織開展。職責:起草全鎮農村供水重大安全事件應急工作制度和應急預案;負責農村供水突發性事件信息的收集、分析、整理,並及時向指揮部報告;協調指導事發地應急指揮機構組織勘察、搶險排險、應急加固、恢復重建等工作;負責協調派出所、水管站、環保辦、農業服務中心、衞生院、國土所、民政辦等相關部門組織救援工作;負責對潛在隱患工程進行不定期安全檢查,及時傳達和執行上級有關部門的各項決策和指令,並檢查和報告執行情況。

3、鎮農村供水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職責

財政所:負責農村供水應急資金的撥付和監管工作。

派出所:負責維持水事秩序,嚴厲打擊破壞水源工程、污染水源等違法犯罪活動,確保供水工程設施安全。

安全生產辦:負責自然災害的監測預報;負責應急搶險隊伍的組建。

農業服務中心:負責農業面源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工作,確保不因農業面源污染對飲用水源造成污染。

水管站:負責全鎮農村供水工程建設,提供農村供水重大安全事件信息、預案以及工作方案;恢復農村供水工程所需經費的申報和計劃編制。

衞生院:負責遭受農村供水突發性事件的村、鎮衞生防疫和醫療救護工作及飲用水的水質監測和衞生保障。

環保辦:負責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工作,查處向河流、水庫等水域違法排放污水和固體廢棄物等行為,處理水污染事件。

國土所:負責對山體滑坡、崩塌、地面沉陷、泥石流等地質災害的監測預報,負責正常和各類預警情況下農村供水工程建設用地的審核、批覆工作。

民政辦:負責遭受農村供水突發性事故羣眾的生活救濟工作。

供電所:負責突發性事件的臨時和永久性供電,確保供電暢通。

4、各村農村供水應急機構及職責

各村成立相應的應急指揮機構,負責本村範圍內農村供水突發性事件的處置。主要職責包括:制定本村供水事件應急工作制度和應急預案,建立完善應急組織體系;掌握本村供水信息,及時向鎮政府和水管站報告突發事件情況;指揮、協調本村供水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三、預防及預警

(一)預防

1、信息監測和收集:

(1)旱情信息:參見《鄖西縣防汛抗旱應急預案》的有關內容。

(2)水污染信息:參見《十堰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十堰市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預案》的有關內容。

供水工程管理單位、羣眾發現供水工程取水建築物,水廠構築物,輸、配水管網等發生垮塌或人為破壞事件時,有責任及時撥打報警電話嚮應急指揮機構報告。

(3)監測單位及報告制度:水管站負責本地農村供水突發事件的監測、檢查、預警工作,設立並公開供水突發事件報警電話,多渠道獲取本鎮相關供水信息,對監測信息進行彙總分析,及時向鎮政府及應急指揮部報告。

2、信息報告

水管站是農村供水日常監測信息和突發性事件信息受理和向上級報告的責任主體,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按照相關程序規定報告突發性事件。

3、預防工作

增強羣眾對農村供水工程的保護意識和節水意識,做好農村供水工程設施的檢查維修,按分級負責的原則儲備必需的維修物料,加強農村供水工程管理的組織建設。各供水工程管理單位應科學編制供水計劃,注意水資源的節約和保護。農村供水應急指揮部要建立健全重大供水突發事件的監測網絡,及時掌握事件信息,因地制宜制定應對措施,為解決好農村供水突發事件提供科學依據。

(二)預警

1、預警

根據預測分析結果,對可能發生和可以預警的突發事件進行預警。預警級別依據農村供水突發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緊急程度和發展態勢,一般劃分為四級:Ⅰ級(特別嚴重)、Ⅱ級(嚴重)、Ⅲ級(一般),依次用紅色、橙色和黃色表示。

2、預警發佈

鎮農村供水應急指揮部辦公室依據農村供水突發事件等級標準,對收到的突發事件信息進行分析,並報告縣農村供水應急指揮部,同時上報上級應急指揮部。預警信息發佈由總指揮決定。

預警公告內容應包括農村供水突發事件的類別、預警級別、起止時間、可能影響範圍、警示事項、應採取的措施和發佈機關等。

四、應急響應

(一)應急響應的總體要求

出現農村供水突發事件,供水工程管理單位應在2小時內向上一級農村供水應急機構和當地政府報告,並先進行處理;各級農村供水應急機構在獲取信息後,應在2小時內向上一級農村供水應急機構和當地政府報告。

對應全鎮農村供水預防預警等級,應急響應劃分為四級。鎮農村供水應急指揮部負責全鎮重大供水事件的指揮調度。各村農村供水應急指揮部負責組織實施本村內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搶險、排險、搶修、恢復重建等方面工作。供水工程管理單位負責本單位供水突發事件的處置。凡上一級應急預案啟動,下一級應急預案隨之自行啟動。

(二)Ⅰ、Ⅱ級響應

當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特別嚴重供水安全事件,啟動Ⅰ級應急響應預案:5個以上村發生特大幹旱,造成連續停水48小時以上,致使5個以上村級水源地取水中斷;因飲水水質不達標或人為破壞等原因致使中毒10人以上,或出現人員死亡的;或因水質污染疏散轉移羣眾4千人以上;因自然災害、人為破壞或者其他原因造成2千人的突發性停水事件。

當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嚴重供水安全事件,啟動Ⅱ級應急響應預案:5個以上村發生嚴重乾旱或3個村發生特大幹旱,造成連續停水48小時以上,致使1個以上5個以下村級水源地取水中斷;因飲水水質不達標或人為破壞等原因致使中毒5人以上,或出現人員死亡的;或因水質污染疏散轉移羣眾2千人以上;因自然災害、人為破壞或者其他原因造成1千人的突發性停水事件。

1、工作會商

鎮農村供水應急指揮部在接到報告後,Ⅰ級、Ⅱ級由鎮應急指揮部總指揮(鎮長)召集,派出所、水管站、環保辦、農業服務中心、衞生院、國土所、民政辦等相關部門等部門參加。

2、工作部署

鎮農村供水應急指揮部發布農村供水緊急通知,召開農村供水緊急會議,動員組織有關村、鎮直有關單位開展農村供水應急事件減災工作。各村要把農村供水應急工作作為壓倒一切的中心工作,全力以赴,抓緊抓好。村書記應深入一線,靠前指揮,安排好羣眾生活,保持社會大局穩定。鎮農村供水應急指揮部下派工作組,指導幫助有關村供水突發事件應急工作,工作組由有關單位和部門負責人組成,實行分片包乾,做到下去有任務,回來有彙報。對帶有普遍性的問題,鎮農村供水應急指揮部召集有關單位負責人研究並提出解決辦法。

3、部門聯動

當發生農村供水突發事件時,鎮農村供水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要在應急指揮部的統一指揮調度下,各司其職,團結協作,有效控制事態發展,最大程度減小損失。

當農村供水突發事件發生,造成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不到保障時,鎮政府可採取向受災地派出送水車、啟用應急備用水源、異地調水、組織技術人員對工程建築物進行搶修等措施,保證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

派出所組織力量,維護供水用水秩序,保護主要供水水源,防止偷水、搶水、污染水等事件發生。

水管站按照鎮農村供水應急指揮部的安排佈置,提出恢復農村供水工程的計劃,參加農村供水工程的實施,並負責恢復農村供水工程所需經費的申報和計劃編制。

安全生產辦派出搶險隊伍,深入受災地,核實災情,提出救災方案。

財政所及時籌措農村供水應急工作經費,用於臨時水源工程建設和調水費用的補助。協同水管站向上級單位申請農村供水突發事件應急資金。

衞生院要配合當地政府加強對水致疾病和傳染病的監測、報告,落實各項防病防疫措施,並派出醫療救護隊,緊急救護中毒、受傷人員。

鎮農村供水應急指揮部根據需要,向上級提出支援請求。

4、方案啟動

鎮農村供水應急指揮部統一協調,啟動農村供水應急預案,動用後備水源,具備條件的開闢新的臨時水源,維持居民基本生活用水。加快農村供水恢復工程的建設。

(三)Ⅲ級響應

當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較重供水安全事件,啟動Ⅲ級應急響應預案:5個以上村發生中度乾旱或3個村發生嚴重乾旱,造成連續停水24小時以上,致使1個村級水源地取水中斷;因飲水水質不達標或人為破壞等原因致使中毒人數在2人以上、5人以下的;或因水質污染疏散轉移羣眾1000人以上2000人以下的;因自然災害、人為破壞或者其他原因造成500人以上1000人以下的突發性停水事件。

1、工作會商

鎮農村供水應急指揮部在接到報告後,由縣供水應急指揮部副總指揮(分管黨委班子成員)組織派出所、水管站、環保辦、農業服務中心、衞生院、國土所、民政辦等相關部門,對農村供水突發性事件發展及各項應對措施進行會商。

2、工作部署

鎮農村供水應急指揮部發布農村供水通知,召開農村供水會議,組織有關村、鎮直有關部門開展農村供水應急事件減災工作。同時下派工作組,深入第一線,收集信息,並督促指導發生供水突發性事件村的工程恢復工作。有關村供水應急指揮部成員必須立即趕赴現場,先進行處置,並在鎮級工作組抵達事發地後配合做好應急處置工作。

3、部門聯動

鎮農村供水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要在應急指揮部的統一指揮調度下,各司其職,團結協作,有效控制事態發展,最大程度減小損失。

當農村供水突發事件發生後,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不到保障時,當地政府可採取向受災地派出送水車、啟用應急備用水源、異地調水、組織技術人員對工程建築物進行搶修等措施,保證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

鎮農村供水應急指揮部組織有關單位實行對口幫扶,集中為羣眾拉水送水,確保事件發生地人畜飲水供應。

鎮農村供水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應與當地政府部門一起發動羣眾參與建築物的搶險、修復工作,確保工程及早恢復供水。

水管站按照鎮農村供水應急指揮部的安排部署,提出恢復農村供水工程的計劃,參加農村供水工程的實施,並負責恢復農村供水工程所需經費的申報和計劃編制。

財政所及時籌措農村供水突發事件應急工作經費和恢復重建費用,用於臨時水源工程建設和調水費用補助。

4、方案啟動

鎮農村供水應急指揮部統一協調,啟動農村供水應急預案,動用備用水源,具備條件的開闢新的臨時水源,維持居民基本生活用水,加快農村供水恢復工程建設。

五、應急結束

當嚴重的供水突發事件造成的影響趨勢減緩,並得到有效控制時,事發村可視情況,宣佈結束應急響應。依照有關緊急供水期間規定徵調的物資、設備、交通運輸工具等,應在應急響應結束後及時歸還,造成損壞或者無法歸還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適當補償或者作其他處理。佔地、砍伐林木的,在應急響應結束後依法向有關部門補辦手續。處置工作結束後,鎮人民政府應儘快恢復生活、生產、工作秩序,修復供水設施,儘可能減少災害帶來的損失和影響。

六、保障措施

各村要針對農村供水應急工作,明確人員及職責,根據農村供水突發事件等級,迅速作出反應,及時上報,從組織上保障農村供水突發事件得到及時、有效處理。

(一)資金保障

財政所負責積極籌措資金,設立農村供水安全應急專項資金。當發生農村供水突發性事件時,按照突發事件等級劃分,由農村供水應急領導機構報鎮政府,申請動用農村供水應急專項資金。

(二)物資保障

水管站、安全生產辦制定應急送水及車輛調配方案,民政辦制定救援物資調配方案,確保物資及時供應。

(三)應急備用水源準備

供水規模在1千人以上的集中供水工程,應當建設適度規模的應急備用水源。各村就近從蓄水池、壩調水,各村根據本村實際情況,從距離最近的水源調水。

(四)應急隊伍保障

緊急情況下由鎮農村供水應急指揮部直接派出應急隊伍,承擔應急期間為農村居民解決臨時送水及供水設備維修等任務,保證應急交通工具的優先安排、優先調度、優先放行,確保運輸暢通。

(五)醫療保障

當發生人員傷亡或飲水中毒事件後,農村供水應急指揮部要在當地政府協調下立即組織醫療衞生技術隊伍,調配醫療衞生專家,根據需要及時趕赴現場開展醫療救治、疾病預防控制等衞生應急工作,並調集必需的藥物、醫療器械等物資,支援現場救治和防疫工作。

(六)治安保障

派出所要負責做好受災地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嚴厲打擊破壞救災行動和工程設施安全的行為,保證救援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正常社會秩序。

七、後期處置

(一)調查與評估

農村供水應急事件終止後一週內,供水工程管理單位和同級農村供水應急指揮部應向上級農村供水指揮部提交書面總結報告。總結報告應包括下列基本內容:事件原因、發展過程及造成的後果(包括人員傷亡、經濟損失)分析、評價、採取的主要應急響應措施及其效果,主要經驗教訓等。

(二)恢復重建

恢復重建工作由水管站及事發村委會負責。需要鎮政府援助的,由水管站及事發地村委會提出請求,逐級上報,經批准後組織實施。

水管站要繼續加強對水質的監測,直到水質達到《農村飲水安全評價準則》(T/CHES18-2018)要求後,才能恢復供水。

(三)獎勵與責任追究

對參加農村供水突發事件處置工作作出突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對在處置工作中有失職、瀆職等行為或遲報、瞞報、漏報重要情況的有關責任人,要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給予行政處分,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八、附則

(一)預案的管理和更新

隨着相關法律法規的制訂、修改和完善或應急過程中出現的新問題、新情況,應及時修訂完善本預案。

(二)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村級農村供水應急預案6

一、總則

(一)編制目的

為保障十字鄉農村飲水安全,處置出現的突發事件,使農村飲水安全工程供水保障和水質安全處於可控狀態,實現全鄉飲水安全不落一户,不掉一人,確保我鄉農户能達到不缺水、飲用安全水,特制定本預案。

(二)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預案《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飲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取水許可制度實施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我鄉實際制定本方案。

(三)適用範圍

本方案適用於全鄉範圍內各村、組農村供水安全突發性事件的預防和應急處理。突發性事件包括:

1.發生特大旱情,導致飲用水源取水量嚴重不足。

2.農村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或農村供水設施遭受生物、化學、毒劑、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質、燃氣泄漏等污染,致使水質不達標。

3.因人為投毒、羣體的事件等破壞導致農村供水安全突發事件。

4.地震、洪災、泥石流、火災等自然災害導致供水水源樞紐工程、淨水構築物、供水工程構築物、機電設備或輸配水管網遭到破壞。

5.爆破、採礦等生產活動或地質變遷等導致供水水源枯竭。

6.由於其他原因,造成大範圍或全部停水。

(四)等級劃分

按照事件性質、嚴重程度、可控制和影響範圍等因素,飲水安全突發事件分為四級:Ⅰ級(特大)、Ⅱ級(重大)、Ⅲ級(較大)、Ⅳ級(一般)。

1.Ⅰ級(特大)飲水安全事件。因自然災害或人為破壞等原因造成2萬人以上供水不安全;因飲水水質不達標或人為破壞等原因造成3人以上死亡或80人以上集體中毒,或疏散轉移羣眾2萬人以上。

2.Ⅱ級(重大)飲水安全事件。因自然災害或人為破壞等原因造成1萬人以上2萬人以下供水不安全;因飲水水質不達標或人為破壞等原因造成1人以上3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80人以下集體中毒,或疏散轉移羣眾1萬人以上2萬人以下。

3.Ⅲ級(較大)飲水安全事件。因自然災害或人為破壞等原因造成0.5萬人以上1萬人以下供水不安全;因飲水水質不達標或人為破壞等原因造成30人以上50人以下集體中毒,或疏散轉移羣眾0.5萬人以上1萬人以下。

4.Ⅳ級(一般)飲水安全事件。因自然災害或人為破壞等原因造成0.1萬人以上0.5萬人以下供水不安全;因飲水水質不達標或人為破壞等原因造成5人以上30人以下集體中毒,或疏散轉移羣眾0.1萬人以上0.5萬人以下。

上述分級標準有關數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五)工作原則

以人為本,統一領導,分工負責,實事求是,全面覆蓋,全力搶修,保障供水。

二、農村水資源利用情況

全鄉69個人飲工程配備消毒房,消毒器等設備,並明確專人管理,定期查看水池運轉、消毒情況,每月建立消毒台賬,常抓不懈,真正保障羣眾的飲水安全。同時,制定管護制度,科學管理,形成常態化機制,確保供水趨於穩定。截至目前,全鄉11個行政村飲水保障實現全覆蓋,覆蓋人口36937人。

三、應急組織機構和職責

(一)組織機構與職責

為加強對供水保障工作的組織領導,我鄉成立飲水安全工程供水保障領導指揮部,各村成立村級供水保障指揮中心。

指揮長:楊念毛鄉黨委副書記(主持政府全面工作)

副指揮長:

成員:

指揮部下設辦公室在十字鄉農業服務中心(水利辦公室),桂鵬同志任辦公室主任,楊天權及水利站工作人員為成員,負責日常工作。

1.鄉級指揮部主要職責:組織和指揮本地區的飲水安全供水保障工作;根據飲水安全供水保障出現的突發情況,領導、指揮、部署、協調保障供水應急工作;督促檢查各村各單位供水保障搶修工作落實情況。

2.村級指揮中心主要職責:根據本行政村的具體情況,組建村級保障供水搶修組和巡查組。巡查組對全村的所有用水農户供水情況進行全覆蓋巡查,發現供水情況不足、工程運行不正常或缺水的情況及時向村指揮中心報告,村級指揮中心根據缺水情況的輕重,安排村級搶修組搶修或向鎮指揮部報告進行搶修,及時消除缺水狀態,保障正常供水。

四、主要措施

1.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在出現飲水不安全時,應急處置指揮部值班制度與鄉幹部值班制度合併,實行24小時輪流值班制度,及時收集農村飲水安全信息。

2.實行信息報送制度。對農村出現飲水問題,各村能夠解決的,應在當天上報處理結果;各村不能解決的,由應急處置指揮部出面調度,在發現問題半小時內上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3.確定應急備用水源。以石朱橋水庫為應急備用水源,對可能出現季節性缺水的村,由鄉應急指揮所調度車輛輸送水源。同時要做好蓄水保水和水渠道暢通工作,保障應急所需。

五、應急措施

1.根據突發事件等級、性質劃分,採取相應的措施有效應對,並對預警發佈信息時時監測。

2.針對山洪、地質、暴雨災害的採取補充維修管道、水池等方面的工程措施進行處理。

3.針對水質污染的發佈緊急通知,通知到户到人並組織運送應急用水,及時採取措施補充水源。

4.針對水量不足的',採取增加管道、補充水源、應急送水等多種措施予以解決。

5.針對水質不達標(集中供水、分散供水)採取絮凝、沉澱、消毒藥物等措施進行處理。

6.預備應急車輛準備一台,應急人員20名(鄉民兵預備役)。

六、應急響應

1.鄉應急處置指揮部辦公室接到各村報告後,立即嚮應急處置指揮部負責同志報告。

2.應急會商。應急處置指揮部接到報告後,及時組織應急處置指揮部相關成員單位會商,必要時邀請有關專家參加,確定應急處置措施。同時,及時向區政府報告。

3.啟動應急預案。確定應急處置措施後,立即啟動應急預案,迅速傳達有關單位執行。

4.應急處置指揮部辦公室對應急處置全過程進行管控,及時掌握十字鄉供水情況,報告新出現的問題,確保指揮部有力有序指揮,確保應急達到預期目的。

七、保障措施

(一)經費保障

鄉財政所編制應急工作經費,保證應急措施所需物資、監測、工程建設等費用。

(二)治安保障

鄉派出所負責維護飲水安全工程供水秩序,打擊盜竊水利搶修物資、破壞水利電力設施的犯罪分子,為飲水安全工程保障供水保駕護航。

(三)醫療保障

鄉衞生院負責組織救護隊伍,及時救護保水供水工作中出現的受傷人員。

(四)供電保障

十字供電所負責組織電力設施搶修及保障正常供電。

(五)通訊保障

保證應急信息報送所必需的通訊設備,做到渠道暢通、快捷,充分利用電話、網絡、傳真等現代通訊手段。

八、宣傳動員

組織應急演習,並及時,不斷完善應急預案。在應急事件期間,各有關單位要積極協助好羣眾,保持社會穩定,並積極動員社會力量參與應急處置。各村根據實際情況,制定農村供水制度和飲水安全應急預案,向羣眾普及飲水安全常識。

九、附則

本預案自通過之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