糯米文學吧

位置:首頁 > 範文 > 合同協議

汽車買賣合同通用15篇

隨着法律觀念的日漸普及,人們運用到合同的場合不斷增多,簽訂合同可以明確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相信大家又在為寫合同犯愁了吧,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汽車買賣合同,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汽車買賣合同通用15篇

汽車買賣合同1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

甲方(賣方):______________

乙方(買方):_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車庫情況

車庫位置編號使用面積使用面積單價合計金額_______㎡元/㎡元

二.乙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後當日內支付全部車庫款。

三.甲方應將乙方競拍選中的車庫於一個月內交付給乙方。

四.甲乙雙方共同對乙方所購車庫按設計要求進行驗收。車庫內的照明、車庫門等設施在保修期內如系非人為因素損壞,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進行保修。

五.物業管理方應保證乙方所使用的車庫前暢通無雜物。

六.乙方購買的汽車庫個人無產權,只擁有使用權,使用年限按其所屬建築物年限為限。如今後乙方擁有的仙林校區茶苑住宅上市交易,其購買的汽車庫與產權房不能一併上市交易,即擁有產權的住宅可上市交易,汽車庫須退還給甲方,甲方按50年期限折舊後退還乙方部分金額。

七.乙方所購買的汽車庫不得私自轉讓,若乙方不再需要,必須退還給甲方,甲方按50年期限折舊後退還乙方部分金額。所退車庫由甲方重新拍賣。如拍賣金額超過其使用權原擁有者的購價,則超出部分按三七分成,即學校得30%,原使用權擁有者得70%。

八.乙方應保證所購汽車庫內的管、線等公共設施完好無損,管道上不得懸掛任何物品;如系人為損壞,應由行為人及時報修並承擔全部維修費用;如非人為因素損壞,使用權人有義務協助物業管理公司對公共管、線進行維修,不得藉故阻礙維修人員進出。

九.乙方所購汽車庫不得改變其用途,不得從事非法活動,不得轉租或從事經營性活動,不得飼養家禽、寵物,不得堆放有礙衞生的雜物。

十.乙方購買汽車庫後,還應與物業管理公司簽訂有關協議,遵守有關規定,服從物業管理公司按章管理。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物業管理公司三方各執一份。

十二.如乙方違反使用權合同,經勸阻無效,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甲方(房管科代蓋):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幢_______室)

房主簽名: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年月日

汽車買賣合同2

出賣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汽車買賣的有關事宜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汽車名稱、數量及價款

汽車品牌

型號

生產廠商

產地

發動機號

合格證號

車架號

海關單號

商檢單號

配置(標準配置/

選用配置)

數量

車身顏色

首選:次選:

單價(人民幣)

內飾顏色

首選:次選:

總價(人民幣)

大寫

備註

第二條質量

1.甲方出售的車輛,質量應符合國家關於汽車產品的強制性標準,沒有強制性標準的,應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並達到產品説明書載明的技術指標,符合車輛落籍地有關部門關於尾氣排放的標準。

2.甲方出售的車輛,應是經國家有關部門公佈、備案的汽車產品目錄上標明的產品或合法進口的產品,並能通過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檢測,可以上牌行駛。

3.雙方對車輛是否存在質量問題有爭議的,依據法律規定或者直觀觀察等日常生活經驗能夠直接確認的事實,可以直接作為判定問題的依據;需要進行鑑定的,以具有法定資質的汽車檢驗機構出具的書面鑑定意見為準。鑑定費由主張方墊付,由責任方承擔;經鑑定無法明確責任的,由雙方分擔。

第三條定金(可選填)

乙方在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向甲方交付全車款的_____%(此比例不得超過全車款的20%)作為定金;甲方交貨後,定金抵作車款。因乙方違約導致合同解除的,乙方無權要求返還定金;因甲方違約導致合同解除的,甲方應雙倍返還定金。

第四條付款方式

乙方於本合同簽訂之前或簽訂時向甲方支付的訂金,視為預付款。

乙方選擇按第_____種方式,如期足額將車款支付給甲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簽訂本合同時/□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支付全部車價款。

2.分期付款方式:

□簽訂本合同時/□_____年____月_____日前,支付全部車價款的_____%,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元。

__________前支付全部車價款的_____%,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元。

__________前支付餘款,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元。

3.貸款方式:見《貸款合同》。

第五條交車時間與地點、交付及驗收方式

1.交車時間: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

2.交車方式:乙方自提□;甲方送車上門□;貨交承運人□。

3.交車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甲方交付車輛時應同時提供:

(1)銷售發票;

(2)(國產)車輛合格證或(進口)海關進口證明及商品檢驗單;

(3)質量服務卡或保修手冊;

(4)車輛使用説明書或用户使用手冊(中文);

(5)隨車工具及備件清單;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甲方應在交車時當場演示、檢查車輛的基本使用功能,如實回答乙方的提問,配合乙方對車輛進行驗收。乙方對車輛外觀和基本使用功能如有異議,應當場向甲方提出,由雙方進行確認。對於確屬質量問題的,乙方有權要求更換車輛;對於車輛的配置等與廣告宣傳有出入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更換車輛與解除合同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6.甲方將車輛交由乙方實際支配下並向乙方交付隨車文件時,雙方應簽訂車輛交接書(見附件),即視為該車輛正式交付。自車輛正式交付時起,車輛的風險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售後服務

1.車輛售後服務及保修參照生產廠商關於車輛的説明書和保養手冊執行。

2.甲方應提供由生產廠商認定的兩家以上的維修保養網點供乙方選擇。

在保修期內車輛出現質量問題或需要保養,乙方應在生產廠商公佈或雙方約定的維修站進行修理和保養。

3.乙方使用車輛前應仔細閲讀車輛説明書、用户使用手冊或保修手冊等相關資料。在保修期內車輛由於乙方或第三方的人為破壞、使用、保養不當、裝潢、改裝不當,或到生產廠商認定範圍以外的修理點進行修理造成的質量問題,甲方不承擔責任。

4.生產廠商的車輛説明書和保養手冊的內容與國家有關規定相牴觸的,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5.本合同簽訂後,國家出台有關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或車內空氣質量等方面的規定的,雙方按國家規定執行。

6.生產廠商的正式承諾比本合同的約定更有利於乙方的,雙方按生產廠商的承諾執行。

第七條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時交付車輛的,自延期之日起至實際交付日止,按乙方已付款依銀行遲延付款的規定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延期交付車輛超過_____日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按相當於已交車款的_____%支付違約金或適用定金條款。

2.乙方在使用後發現車輛不符合説明書中表明的質量標準,有權要求甲方承擔無償修復、補償損失或減少價款的責任。

3.經具有法定資質的汽車檢驗機構鑑定,車輛確實存在設計、製造缺陷,由此缺陷造成的人身和財產損害,乙方有權選擇要求甲方或生產廠商賠償。乙方要求甲方賠償的,如生產廠商有過錯的,甲方在承擔賠償責任後有權向生產廠商追償;乙方要求生產廠商賠償的,甲方有協助乙方的義務。

4.甲方明知車輛存在嚴重瑕疵而未告知乙方的,或以欺詐方式銷售車輛的,乙方有權要求更換車輛或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

5.乙方未按約定支付車價款的,應依照銀行遲延付款的規定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超過_____日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按相當於未交車款的_____%支付違約金或適用定金條款。

6.一方無正當理由單方解除合同的,應按_______________的標準向對方支付違約金或適用定金條款。

第八條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第九條其他約定

未盡事宜,雙方應通過訂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進行約定。專用車買賣可另附附件。補充條款、補充協議、附件及甲方的宣傳材料、廣告、公開承諾等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解決爭議的方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或向消費者協會等部門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種方式解決:

(一)向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提交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證照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證件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

證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一

合同編號:__________

車輛交接書

出賣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時,甲、乙雙方在_______________對_______________牌汽車進行驗收與交接,雙方確認:

1.甲方交付給乙方的車輛品牌及型號規格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經過驗收,認為該車輛符合雙方於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簽訂的汽車買賣合同(編號為_______________)的約定(發動機號:__________車架號:_______________),同意接受。

2.隨車文件清單如下(打√):

(1)發票□

(2)合格證□

(3)説明書□

(4)保修卡□

(5)海關證□

(6)商檢證□

(7)進口車關單□

(8)進口車商檢單□

(9)其他:_____________

3.下列車輛項目完好無損、運轉正常打“√”,不正常的打“×”,空格內可自行添加項目。(略)

4.里程錶顯示數:____________________公里

5.其他交接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交接書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時起生效,視為車輛正式交付,車輛的風險責任由乙方承擔。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時間: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時_____分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時間: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時_____分

附件二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

委託服務協議書

委託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託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雙方經協商一致,就辦理下列委託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委託事項

乙方授權甲方代為辦理下列事項(打√):

(1)代辦選牌□

(2)代辦按揭□

(3)代辦保險□

(4)代辦上牌□

(5)代辦裝潢□

(6)代辦其他項目:______________

二、委託報酬

為甲方順利完成委託事宜,乙方應在簽訂本協議時支付_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完成上述委託事宜後,乙方應一次性付清剩餘代辦勞務報酬(以下簡稱代辦費),合計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

三、完成各委託事項所需費用概算及代辦費約定

1.代辦選牌,代辦費:______________元。

2.代辦按揭,代辦費:______________元。

3.代辦保險:

(1)保險公司所在地及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保險期限:一年□二年□三年□

(3)第三者責任險,費用:______________元。

(4)交通事故責任強制險,費用:______________元。

(5)車輛損失險,費用:______________元。

(6)其他險種名稱及費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以上保險費用合計:______________元。

(8)雙方特別約定:乙方委託甲方代辦車輛上牌服務的,乙方應自行或委託甲方事先辦妥機動車輛保險,投保險種包括但不限於交通事故責任強制險和車輛損失險。保險合同應書面約定以下內容:發生保險事故時若保險車輛尚未取得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核發的行駛證和號牌,保險公司不得免除賠償責任。

4.代辦上牌,費用概算如下:

養路費_____________元,車船税_____________元,購置税_____________元,註冊費:_____________元,其他_____________元,合計約______________元。

5.代辦裝潢,裝潢項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費用______________元。

6.代辦其他項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費用______________元。

7.所有辦理有關法定手續所需費用及政府部門規定的各項收費和國家規定的強制保險等費用,均由乙方承擔。甲方應憑發票、收據向乙方結賬。

四、上述費用採取下列第_______種方式支付

1.乙方預付。2.甲方暫先墊付。

五、上牌服務完成期限: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

六、完成委託上牌服務,應隨車移交如下材料

(1)購置税憑證(2)養路費憑證(3)機動車保險單(4)行駛證(5)車船税憑證(6)車輛牌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

七、違約責任

1.甲方在辦理委託事項過程中車輛發生毀損、滅失的,乙方應先向保險公司索賠;保險賠付不足的部分,屬於甲方責任的,由甲方承擔,屬於第三方責任的,甲方應協助乙方索賠。非因甲方過錯導致車輛未上相關保險或保險公司以車輛未取得牌證為由拒絕賠付的,甲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2.乙方中途撤回委託解除合同的,應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實際損失。

3.除不可抗力或政府有關部門的原因外,甲方未能在約定期限內完成委託事項的,乙方有權按全部車價款向甲方追索逾期利息。逾期利息自本協議約定的最後交付期限次日起算至實際交付日止,利息按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若逾期超過30日,甲方應按全部車價款__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協議繼續履行。

4.因乙方未能及時提供有關材料而影響委託事項完成的,本協議履行期限相應順延,甲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八、解決爭議的方法:同《北京市汽車買賣合同》

九、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汽車買賣合同3

甲方(出賣人):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郵編: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乙方(買受人):_________

住所(址):_________郵編: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證件類型:身份證口護照口永久居留證口

證件號碼: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住所(址):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汽車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標的物

汽車品牌及型號規格:_________

生產廠名稱:_________出廠時間:_________

首選顏色:_________次選顏色:_________

第二條 數量與價款

車輛單價: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數量:_________台。

車輛總價: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運費:_________元,由_________方承擔。

出庫費:_________元,由_________方承擔。

車輛交接後,乙方如需委託甲方代理上牌等服務的,雙方應另行簽訂委託服務協議書(附件二)。

第三條 付款方式

乙方在簽定合同時即付定金:_________元,在結算時衝抵車款。

乙方選擇下述第_________種方式付款,並按該方式所定時間如期足額將車款支付給甲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簽署本合同之日起_________日內,支付全部車價款,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2.汽車消費貸款方式:簽署本合同之日起_________日內,首付全部車價款的_________%,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餘款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乙方可通過金融機構辦理汽車消費貸款支付部分或全部餘款。但以下情況視為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時間付款,應當向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1)乙方未能在以上規定時間內向金融機構辦妥有關汽車消費貸款事宜(以實際發放貸款為準)。

(2)乙方未能在以上規定時間內足額辦出貸款,且餘額未按時自行補足支付。

3.分期付款方式:

(1)簽署本合同時,支付全部車價款的_________%,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2)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全部車價款的_________%,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3)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最後一期車價款,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第四條 交車時間與地點、交付及驗收方式

1.交車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

2.提車方式:乙方自提口甲方送車上門口

3.交車地點:_________

4.交車時里程錶記錄小於:(1)100公里口(2)_________公里口以上里程錶記錄均不包含委託上牌服務發生的公里數。

5.甲方在向乙方交付車輛時須同時提供:

(1)銷售發票。

(2)(國產車)車輛合格證或(進口車)海關進口證明及商品檢驗單。

(3)質量服務卡或保修手冊。

(4)車輛使用説明書或用户使用手冊(中文)。

(5)隨車工具及備件清單。

6.車輛交接時當場驗收,乙方應對所購車輛外觀和基本使用功能等進行認真檢查、確認。如對外觀有異議,應當場向甲方提出。

7.甲方向乙方交付汽車及隨車文件,雙方簽署車輛交接書(附件一),即為該車輛正式交付。

8.車輛正式交付之時起,該車輛的風險責任由甲方轉移至乙方。

第五條 不可抗力、不可預測因素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附件2:委託服務協議書

委託人(乙方):_________ 受託人(甲方):_________

雙方經協商一致,就辦理下列委託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委託事項

乙方授權甲方代為辦理下列事項(打√):(1)代辦拍牌口(2)代辦按揭口(3)代辦保險口(4)代辦上牌口(5)代辦裝潢口(6)代辦其他項目:_________

二、委託報酬

甲方完成上述委託事宜後,乙方應一次性支付代辦勞務報酬(以下簡稱代辦費)合計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三、完成各委託事項所需費用概算及代辦費約定:

1.代辦拍牌。費用概算如下:_________。代辦費:_________元。

2.代辦按揭。費用概算如下:_________。代辦費:_________元。

3.代辦保險。

(1)保險公司所在地及名稱:_________

(2)保險期限:一年口二年口三年口

(3)第三者責任險,費用概算:_________元。

(4)車輛損失險,費用概算:_________元。

(5)其他險種名稱及費用概算:_________元。

(6)以上保險費用概算合計:_________元。

(7)雙方特別約定:乙方委託甲方代辦車輛上牌服務,乙方應自行或委託甲方事先辦妥機動車輛保險,投保險種包括但不限於第三者責任險和車輛損失險。保險合同應當書面專門約定以下內容:發生保險事故時若保險車輛尚未取得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核發的行駛證和號牌,保險公司不得免除賠償責任。

4.代辦上牌。費用概算如下:養路費:_________元,車船税:_________元,購置税:_________元,註冊費:_________元,其他:_________元,合計約:_________元。代辦費:_________元。

5.代辦裝潢。裝潢項目及費用概算如下:_________代辦費:_________元。

6.代辦其他項目。費用概算如下:_________代辦費:_________元。

7.所有辦理有關法定手續所需費用及政府部門規定的各項收費和國家規定的強制保險等費用,均由乙方承擔,並按支出憑證向乙方結賬。

四、上述費用採取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支付:

1.乙方預付。

2.甲方暫先墊付。

五、上牌服務完成期限: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

六、完成委託上牌服務,應當隨車移交如下材料:

(1)購置税憑證

(2)養路費憑證

(3)機動車保險單

(4)行駛證

(5)車船税憑證

(6)車輛牌照號碼:

七、違約責任

1.甲方在代辦服務過程中造成車輛毀損、滅失的,乙方應當先向保險公司索賠,賠付不足部分由甲方予以修復或賠償。除甲方原因外,代辦保險中雙方特別約定內容未能及時全面落實的,應當免除甲方的責任。

2.乙方中途撤回委託的,應承擔甲方的實際經濟損失。

3.除不可抗力外,甲方如未在本協議約定期限內將完成委託的上牌車輛交付乙方,乙方有權按全部車價款向甲方追索逾期利息。逾期利息自本協議約定的最後交付期限第二天起算至實際交付日止,利息按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若逾期超過30天,甲方應按全部車價款___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協議繼續履行。

4.因乙方不能及時提供有關材料而影響委託事項按約完成的,則交車期得以順延。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汽車買賣合同4

出賣人(甲方):付汝強、男、漢族、

身份證號:6523251

現住新疆奇台縣步行街天山旅館,電話

受買人(乙方):殷建峯,男、漢族、

身份證號:6523253

現住奇台縣陽光裕景,電話

上例協議人自願協商,甲方將自己所有的新疆遠方公司奇台至老奇台班線車,車牌號:新BB4383,

一、甲方於20x年3月27日將該車交付乙方,即買賣成立。雙方交接車時當場對車檢查,對車質量都無異議,自交付乙方後再出現車質量問題甲方不承擔責任。

二、該車自本日交付乙方以前發生的交通事故或自傷等原因造成第三人、自己的人身、財產損害或電子違章等事故記錄,全部由甲方承擔,自本車交付乙方後(即:20x年3月27日)發生交通事故,造成第三人或自己人身、財產損失或電子違章記錄等事故記錄全部由乙方承擔。

三、本車輛雙方約定總價款240000元(貳拾肆萬元),本合同簽字時當場付110000元(壹拾壹萬元),剩餘130000(壹拾叁萬元)於公司過户完成後當場付清。

四、在公司的過户費用5000元(伍仟元)以下由乙方承擔,如超過5000元(伍仟元)以上以外的由甲方承擔。

五、關於國家對客運車即本車燃油補貼20x年1月1日以前歸甲方所有,20x年1月1日以後歸乙方所有。

六、如有一方違約必須向另一方交付違約金20x0元(貳萬元)。

七、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電話:

乙方: 電話:

20x年3月27日

汽車買賣合同5

分配單號:__________共_____頁第____頁

合同號:( ) 字____________號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買受人出賣人買受人收貨人付款人單位名稱法定代表人聯繫人法定代表聯繫人聯繫人聯繫人郵政編碼電掛郵政編碼電掛電掛電掛通訊地址通訊地址開户行電話帳號電話開户行銀行帳號付款方式付款期限中轉、聯運(港)序號型號產品名稱及規格代碼數量(輛)單價(元)總金額(元)交貨進度交貨方式代運到站驗交貨地點一季二季三季四季其他條款

一、結算方式:1.買受人自提車及公路代運,按交貨期款到後發車。2.出賣人代運,以出賣人委託鐵路起運日為交貨期、貨款及運雜費等發車後買受人方辦理託收承付。

二、出賣人為買賣人代運和代押運的汽車,出賣人除向需方核收運費和運輸保險費外,每輛另收廠內吊裝費和押運費______元/輛。

三、產品質量:按出賣人規定的出廠檢驗標準,如發生質量問題,按出賣人有關規定實行“三包”。

四、單價內不含車輛購置附加費。

五、違約責任:出賣人逾期交貨(鐵路運輸等不可抗拒原因除外)應向買受人付違約金____元/輛。買受人方逾期提貨,按到期合同貨款的_____%向出賣人方付違約金元/輛,並付____%利息(月息)。合同簽訂後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如需要改或終止,應經雙方協商一致籤具修訂或撤消的協議書。因故要求合同變更,應在交貨期前45天以函(電)向對方協商。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不能達成一致意見時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條款規定執行。

六、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其餘為副本(副本三份)。

七、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買受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賣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汽車買賣合同6

合同編號: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以下稱為甲方)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以下稱為乙方)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汽車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標的

1.汽車品牌及型號規格:_________

2.生產國別或生產地:_________

3.生產廠名稱:_________

4.首選顏色:_________次選顏色:_________

第二條數量與價款

1.車輛單價: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2.數量:_________台。車輛總價: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3.運費_________元,由_________方承擔。出庫費_________元,由_________方承擔。

4.車輛交接後,乙方如需委託甲方代理上牌等服務的,雙方應另籤委託服務協議(見附件二),乙方需另行交付有關費用和支付勞務報酬。

第三條付款方式乙方選擇下述第_________種方式付款,並按該方式所定時間如期足額將車款支付給甲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簽署本合同時,支付全部車價款,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2.汽車消費貸款方式:

(1)簽署本合同時,首付全部車價款的_________%,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2)餘款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乙方可通過金融機構辦理汽車消費貸款支付部分或全部餘款。但以下情況視為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時間付款,應當向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a乙方未能在以上規定時間內向金融機構辦妥有關汽車消費貸款事宜(以實際發放貸款為準)。

b乙方未能在以上規定時間內足額辦出貸款,且餘額未按時自行補足支付的。

3.分期付款方式:

(1)簽署本合同時,支付全部車價款的_________%,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2)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全部車價款的_________%,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3)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最後一期車價款,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第四條質量

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車輛,其質量必須符合國家汽車產品標準或行業標準,並符合出廠檢驗標準,符合安全駕駛和説明書載明的基本使用要求,符合車輛落籍地政府關於尾氣排放的標準。

2.甲方向乙方出售的汽車,必須是經國家有關部門公佈、備案的汽車產品目錄上的產品或合法進口的產品,並能通過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檢測,可以上牌行駛的汽車。

3.雙方對車輛質量的認定有爭議的,以國家汽車質量監督檢驗中心(上海)的書面鑑定意見為處理爭議的依據。

第五條交車時間與地點、交付及驗收方式

1.交車時間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

2.提車方式:_________

(1)實行送貨上門的,乙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送往_________(接收地點),交付日期以發運時運輸部門的戳記為準;

(2)實行代運的,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選擇合理的運輸路線和運輸工具,向運輸部門提報運輸計劃,辦理託運手續,並派人押運(如果需要)。交付日期以發運時運輸部門的戳記為準;

(3)實行自行提貨的,賣方應在交付日_________日之前,通過電報、電傳或傳真的方式將提貨時間通知甲方,以發出通知之日作為通知提貨時間。

3.交車地點:_________

4.交車時里程錶記錄小於:

(1)100公里_________

(2)_________公里

以上里程錶記錄均不包含委託上牌服務發生的公里數。

5.甲方在向乙方交付車輛時須同時提供:

(1)銷售發票。

(2)(國產車)車輛合格證或(進口車)海關進口證明及商品檢驗單。

(3)質量服務卡或保修手冊。

(4)車輛使用説明書或用户使用手冊(中文)。

(5)隨車工具及備件清單。

(6)車輛交接時當場驗收,乙方應對所購車輛外觀和基本使用功能等進行認真檢查、確認。如對外觀有異議,應當場向甲方提出。

(7)甲方向乙方交付汽車及隨車文件,雙方簽署車輛交接書(見附件一),即為該車輛正式交付。

(8)車輛正式交付之時起,該車輛的風險責任由甲方轉移至乙方。

第六條風險負擔

1.汽車交付之前,若因不可抗力之事由,致使轎車丟失或毀損,其責任由乙方負擔。

2.車輛交付後辦理過户、轉籍過程中,因車輛使用發生的問題由使用者負責。

3.因乙方的原因致使車輛不能按照約定的期限交付的,乙方應當自違反約定之日起承擔車輛毀損、滅失的風險。

4.車輛由乙方交承運人運輸的,除當事人另有約定的以外,毀損、滅失的風險自合同成立時起由甲方承擔。

5.乙方按照約定未交付有關車輛的單證和資料的,不影響貨物毀損、滅失風險的轉移。

第七條不可抗力

1.任何一方對由於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不負責任。但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2.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三日內將事件的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在事件發生後十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報告。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後,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並於本合同簽訂日之後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颱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第八條關於修理、更換、退貨的約定

1.關於整車、零部件總成的保修期限執行生產廠保修條款的規定。

2.在上述保修期內車輛出現質量問題或需要保養,乙方應在生產廠公佈或雙方約定的維修站進行修理和保養。

3.在車輛使用1年或行駛2萬公里內(以先到為準,下同),同一嚴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計修理2次(以修理單據和發票為準,下同)仍未排除故障,或關鍵總成因質量問題累計更換2次後仍無法使用,乙方有權退車。

4.在車輛使用1年或行駛2萬公里內,同一關鍵零件或總成因質量問題,累計修理2次仍不能恢復使用;或由於質量問題及修理,使得該車停用的累計工作日超過60日(扣除進口零件進貨在途時間);或累計修理5次以上(不含5次)仍不能正常行駛,甲方應負責為乙方換車或退車。

5.按照本條上述約定退車的,甲方應當負責為乙方按發票價格一次退清車款,但應減去乙方使用該車產生的合理折舊。

6.非車輛質量問題發生交通事故而造成損壞的,或無有效發票的,或乙方不是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所指的消費者,可免除本條上述第3項、第4項規定的甲方責任。

7.由於人為破壞、使用或保養不當和疏忽造成的質量問題,或者由於裝潢、改裝不當造成的質量問題,或者到公佈、約定以外的修理點進行修理造成的質量問題,由乙方自行承擔後果。

8.本合同簽訂後,國家如出台有關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的規定,雙方按國家規定執行。

9.生產廠的保修條款比本合同的約定更有利於乙方的,雙方按生產廠的規定執行。

第九條聲明及保證

1.甲方:

(1)甲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甲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2.乙方:

(1)乙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乙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乙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5)乙方向甲方出售的車輛,質量必須符合國家汽車產品標準或行業標準,並符合出廠檢驗標準,符合安全駕駛和説明書載明的基本使用要求,符合車輛落籍地政府關於尾氣排放的標準。買賣車輛本身不存在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險,具備應當具備的使用性能,但對其存在使用性能的瑕疵作出説明的除外;

(6)乙方向甲方出售的汽車,必須是經國家有關部門公佈.備案的汽車產品目錄上的產品或合法進口的產品,並能通過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檢測,可以上牌行駛的汽車。

(7)乙方保證其所出售的車輛不是國家禁止的車、拼裝車或明令淘汰的汽車產品,也不是違反交通安全、環保等法規要求的汽車產品。

第十條保密

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祕密(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祕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1.乙方不能按時支付車款的,自延期之日起至實際付款日止,按逾期應付款依銀行遲延付款的規定向甲方償付違約金。延期付款超過1個月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按相當於全部車價款的_________%支付違約金。

2.甲方不按時交付車輛的,自延期之日起至實際交付日止,按乙方已付款依銀行遲延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違約金。延期交付車輛超過1個月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按相當於全部車價款的_________%支付違約金。

3.甲方交付的汽車不符合説明書中表明的質量標準,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承擔無償修復、補償損失或減少價款的違約責任。

4.因車身超重、尾氣不合格等情況導致乙方無法上牌照,乙方有權退車並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5.經國家授權的汽車檢驗機構鑑定,乙方所購汽車確實存在設計、製造缺陷,由此缺陷造成的人身和他人財產損害,如甲方無過錯,乙方有權向生產廠主張賠償,甲方有積極協助的義務。若甲方在該車有缺陷或存在其他特殊的使用要求時,應該明示告知而未明示告知,則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雙方特別約定:_________

第十四條解決爭議的方法

1.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也可請求汽車銷售行業協會或消費者保護委員會主持調解。協商不能解決或調解不成的,選定下面_________種方式解決(不選定的劃除):a、申請仲裁。b、依法起訴。

2.雙方選擇仲裁方式的,約定向下列其中之一的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1)_________仲裁委員會

(2)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_________分會

(3)_________仲裁委員會

3.雙方選擇訴訟方式的,約定向下列其中之一的人民法院依法起訴:

(1)車輛交接地人民法院

(2)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

(3)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

(4)_________人民法院

第十五條其他

1.雙方前列地址、電話若有改變,必須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因一方遲延通知而造成的損失,由過錯方承擔責任。

2.本合同的未盡事宜及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需變更的事宜,雙方應通過訂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進行約定。本合同的補充條款、補充協議及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3.在締結本合同時,甲方有義務解答乙方對於合同所提出的問題。

4.本合同的金額應當同時以大、小寫表示,大小寫數額應當一致,不一致的,以大寫為準。

5.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其中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份。

買方(蓋章):_________ 賣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附件

附件一、車輛交接書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甲、乙雙方在_________對進行驗收與交接,雙方確認:

1.甲方交付給乙方的汽車品牌及型號規格為:_________乙方經過驗收,認為符合雙方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簽訂的汽車買賣合同約定(發動機號:_________車架號:_________),同意接受。

2.乙方已付清全部車價款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甲方已開具發票給乙方。發票號為_________:。

3.隨車文件清單如下(打√):

(1)發票_________

(2)合格證_________

(3)説明書_________

(4)保修卡_________

(3)海關證_________

(6)商檢證_________

(7)其他:_________

4.下列車輛項目完好無損、運轉正常打"√",反之打"×"。

5.里程錶顯示數:_________公里

6.其他交接事項:_________

本交接書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買方(蓋章):_________ 賣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附件二、委託服務協議書

委託人(乙方):受託人(甲方):雙方經協商一致,就辦理下列委託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1.委託事項乙方授權甲方代為辦理下列事項(打√):

(1)代辦拍牌

(2)代辦按揭

(3)代辦保險

(4)代辦上牌

(5)代辦裝潢

(6)代辦其他項目:

2.委託報酬甲方完成上述委託事宜後,乙方應一次性支付代辦勞務報酬(以下簡稱代辦費)合計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3.完成各委託事項所需費用概算及代辦費約定:

(1)代辦拍牌。費用概算如下:代辦費:_________元。

(2)代辦按揭。費用概算如下:代辦費_________元。

4.代辦保險。

(1)保險公司所在地及名稱_________:

(2)保險期限:一年_________二年□三年□

(3)第三者責任險,費用概算:_________元。

(4)車輛損失險,費用概算:_________元。

(5)其他險種名稱及費用概算:_________

(6)以上保險費用概算合計:_________元。

(7)雙方特別約定:乙方委託甲方代辦車輛上牌服務,乙方應自行或委託甲方事先辦妥機動車輛保險,投保險種包括但不限於第三者責任險和車輛損失險。保險合同應當書面專門約定以下內容:發生保險事故時若保險車輛尚未取得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核發的行駛證和號牌,保險公司不得免除賠償責任。

5.代辦上牌。

費用概算如下:養路費:_________元,車船税:_________元,購置税:_________元,註冊費:_________元,其他:_________元,合計約_________元。代辦費:_________元。

6.代辦裝潢。裝潢項目及費用概算如下:代辦費:_________元。

7.代辦其他項目。費用概算如下:代辦費:_________元。

8.所有辦理有關法定手續所需費用及政府部門規定的各項收費和國家規定的強制保險等費用,均由乙方承擔,並按支出憑證向乙方結帳。

9.上述費用採取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支付:

(1)乙方預付。

(2)甲方暫先墊付。

10.上牌服務完成期限: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

11.完成委託上牌服務,應當隨車移交如下材料:

(1)購置税憑證

(2)養路費憑證

(3)機動車保險單

(4)行駛證

(5)車船税憑證

(6)車輛牌照號碼:

12.違約責任

(1)甲方在代辦服務過程中造成車輛毀損、滅失的,乙方應當先向保險公司索賠,賠付不足部分由甲方予以修復或賠償。除甲方原因外,代辦保險中雙方特別約定內容未能及時全面落實的,應當免除甲方的責任。

(2)乙方中途撤回委託的,應承擔甲方的實際經濟損失。

(3)除不可抗力或遇政府機構停電、設備及電腦故障或臨時改變辦公時間等非甲方原因外,甲方如未在本協議約定期限內將完成委託的上牌車輛交付乙方,乙方有權按全部車價款向甲方追索逾期利息。逾期利息自本協議約定的最後交付期限第二天起算至實際交付日止,利息按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若逾期超過30天,甲方應按全部車價款___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協議繼續履行。

(4)因乙方不能及時提供有關材料而影響委託事項按約完成的,則交車期得以順延。

買方(蓋章):_________ 賣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汽車買賣合同7

甲乙雙方經過協商,就購買甲方汽車達成一致協議如下:

一、標的車輛簡況:

汽車品牌:

型號:

車身顏色:

坐椅顏色/材質:

發動機號:

車架號:

產地:

製造商:

自排擋 或手排擋:

新車 或二手車:

出廠日期:

甲方所交付的車輛如果是新車,甲方保證其所交付的車輛不是返修車、庫存車,且應為零公里車(因辦理手續、提車而進行的必要移動除外);甲方所交付的車輛如果是二手車,甲方保證:車輛沒有被抵押、沒有被司法機關查封,里程錶上的記錄是真實、可信的,沒有對其進行任何里程回撥

二、價款:

乙方須向甲方支付的總價款為人民幣?,該金額由以下幾部分構成:

1、車價;元

2、購置税;?元

3、保險費?元;

4、牌照費 元;

5、本合同第五條第 款的代辦費? 元。

乙方不再承擔任何加急費、手續費、運費、出庫費等費用。

三、交車方式:

交車地點:交車時間:

付款方式:付款時間:

四、甲方同意向乙方無償贈送以下設備、配件和提供如下的免費服務:

五、經乙方的書面委託,甲方可向乙方提供以下服務,乙方打勾選定如下服務項目,同時應按甲方和保險公司、銀行、車輛登記機關的要求提供相應所需的文件和證明。

甲方完成上述代辦事宜後,應將相應的牌照、發票、保險單等票據憑證完整地交給乙方,乙方按票證據實支付。

因辦理上述手續而產生的代辦費由雙方約定,甲方亦可免收代辦費。甲方的代理行為應在乙方的委託授權範圍內進行,否則後果自負,如因此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1、代理乙方向保險公司購買有關汽車保險; 代辦費:

2、代理乙方向有關銀行提出並辦理汽車借款;代辦費:

3、代理乙方參與汽車牌照的投標;代辦費:

4、代理乙方為所購汽車上牌;代辦費:

5、乙方要求的其他服務。代辦費:

六、質量和維修:

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汽車,其質量必須符合國家頒佈的汽車質量標準和汽車行業標準。如果汽車製造商的企業標準高於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的,則必須達到企業標準。甲方出售的車輛應當與隨車提供的產品説明書或車輛使用書的質量狀況相一致。乙方對車輛的特殊質量要求如下:

2、甲方向乙方出售的汽車,必須是在《全國汽車、民用改裝車和摩托車生產企業及產品目錄》上備案的汽車或合法的進口汽車。

3、甲方向乙方出售汽車時要真實、準確、完整地介紹所銷售車輛的基本情況,並提醒乙方注意有關車輛的非缺陷性的瑕疵狀況,不得做虛假陳述或隱瞞車輛的真實狀況。

4、甲方在向乙方出售車輛時必須向乙方提供以下書面文件:

(1)汽車銷售發票;

(2)車輛合格證、海關進口證明和商品檢驗單(進口車);

(3)保修卡或保修手冊;

(4)中文説明書;

(5)隨車工具及附件清單;

(6)車輛行駛證、登記證及以往維修記錄或維修單位和所投保的保險公司的名稱、地址、電話(二手車)。

5、乙方在購車時應認真檢查出賣人所提供的車輛證件、手續是否齊全。

6、乙方在購車時應對所購車輛的使用性能及外觀進行認真檢查、確認。

7、如乙方使用、保管或保養不當造成的問題,由乙方自行負責。

8、甲方應當在交車時向乙方提供車輛交接單一份(見附件),由乙方對該車的外觀、使用性能進行檢查、確認。

9、甲方及車輛生產商應保證車輛在正常行駛狀況下的安全性,而無安全隱患,《產品説明書》或《產品使用書》應對安全操作方法、安全裝置的時效、安全性的檢測等作了詳盡説明,並向乙方作了明確的告知。銷售方及生產商應保證車輛在有效期內,所有《產品説明書》或《產品使用書》所載明的安全裝置都處在有效的使用狀態。

10、汽車在購買後,由買受人負責與生產廠家的特約維修站聯繫、解決,但甲方應提供聯絡、溝通及協助的便利。甲方及車輛生產商應建立一定數量的特約維修站,並保證車輛能及時獲得修理,汽車零部件充足,收費合理。

七、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包括但不限於甲方不按本合同的約定交付車輛,或交付車輛質量不符合本合同條件的,或車輛有潛在的隱蔽瑕疵無法在交接時查驗的;乙方不按本合同規定支付車款;不配合對方辦理車輛借款、保險、上牌的;任何一方違反保證、承諾條款或不履行協作配合義務,致使對方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均須承擔違約責任。守約方有要求降低價款、無償修理(七日內修理完成)、支付違約金(以每遲延一日,以車輛總價款的5‰計算)、換車、繼續履行本合同、解除本合同的各項權利,上述權利可由守約方根據不同情況合理選擇。

2、如屬於在汽車交車以前出現的質量問題(包括外觀),甲方未向乙方明示的,乙方有權按照本條前款規定追究甲方違約責任。但甲方有證據表明對質量問題沒有過錯,甲方是不知情的,則甲方可以免責。甲方雖然已向乙方交車,但在甲方按照本合同第5條提供相關服務如上牌、代辦保險時造成車輛損壞的,甲方應當及時免費修理,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適當降低車價或賠償損失。

車輛的主要部件和系統如發動機、電路系統、油路系統、制動系統、方向系統出現故障而1年內經2次修理後仍不能修復的,且甲方隱瞞車輛真實狀況的`,甲方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情形嚴重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甲方提供的汽車由於各種部件發生質量問題,造成車輛頻繁維修,而影響到乙方正常使用的,乙方可以要求甲方賠償損失;問題嚴重導致車輛無法正常行駛的,且甲方隱瞞車輛真實狀況的,乙方可以要求解除合同。

八、爭議解決: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以採取以下方式解決:

1、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2、向乙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3、向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上海分會提起仲裁。

4、向上海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九、合同文本:本合同一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

十、合同效力: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後即生法律效力;但如果乙方購買車輛按揭借款的,雙方約定選擇下列第? 種方法實施:

(1)銀行同意對乙方按揭借款的,則本合同生效;否則,本合同不生效。

(2)不管銀行是否同意按揭借款,本合同均為有效;改由乙方向甲方支付全部車款,但甲方同意給予一定的寬限期,乙方向甲方分期支付,支付方式和時限為:?

十一、其他約定事項和條款

本合同附件或補充協議、補充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或蓋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電話: 電話:

年月日

汽車買賣合同8

賣方:XXX,XXXX年X月XX日出生,住XXXXXXXX號(以下簡稱甲方)。

買方:XXX,XXXX年X月XX日出生,住XXXXXXXX組(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通過平等協商,甲方同意將東風金霸貨車出售給乙方,雙方協定條款如下:

一、出售車輛車型:所售車輛車型:東風金霸貨車,發動機號 。

二、所售車輛作價及付款方式:所售車輛作價 元整,里程為 公里。合同簽訂之日一次性付清。

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安全實施細則》有關條款之規定,車輛所有權發生變化,需辦理過户登記。如辦理車輛過户手續,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自XXXX年XX月XX日以前的相關税費由甲方承擔,自XXXX年XX月XX日以後的相關税費由乙方承擔。自XXXX年XX月XX日起車輛如發生事故,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賠償。

四、甲、乙雙方簽訂合同時在見證人面前將車輛一切手續交乙方,乙方自簽訂合同表示履行完畢。

五、合同雙方自願簽訂,不得反悔。

六、合同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見證單位一份。

甲方: 乙方:

見證單位:XXXXXXX法律事務所

XXXX年XX月XX日

汽車買賣合同9

甲方(賣方):

電話:

乙方(賣方):

電話:

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自願的基礎上,為了明確舊車交易時買賣雙方各自的責任、權利與義務,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現甲方將一輛 車牌號 發動機號 車架號 出售給乙方,售價 元,大寫 。

二、從 年 月 日 時起以前一切違章、違法、交通事故、債權債務均由乙方負責。甲方負責該車的產權清楚,來歷正當合法,並提供車輛的所有有效證件及相關費用。該車過户費用由 方承擔。

三、乙方自簽字之日起,視其對該車的發動機及車身狀況的認可,簽字後不得提出任何異議。

四、甲乙雙方不得違約或以任何理由將車贖回、退回,如一方違約,付另一方違約金車款總價的20%。

五、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之時起生效,具有同等到法律效力。

六、備註: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汽車買賣合同10

合同編號:___________

出賣人(甲方):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

買賣人(一方):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年__月__日

雙方經協商,簽訂本合同,其條款如下:

一、 甲方同意將______車出售給乙方,該車相關參數如下:

品牌型號 號牌號碼車輛類型發動機號車架號累計行使里程 公里年審有效期 養路費有效期保險有效期 路橋費有效期 車輛使用性質 其他狀況 □營運 □非營

□其他

二、 車輛交易約定事項

1、 交易車輛價款:(人民幣)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

2、 付款方式:乙方於_____年__月__日向甲方預付車款的__%,計______元;待交易車輛過户、轉籍手續辦理完成,且車輛及其證件交付完畢時,即時支付交易車輛的所有餘款______元。

3、 甲方應提供及其證件,以便辦理車輛過户、轉籍手續;並於______年__月__日交付交易車輛,交付地點__________,應隨車移交的相關證件如下:

□機動車行駛證 □機動車登記證書 □車輛購置附加税本 □車船使用税票

□養路費憑證 □路橋費憑證 □機動車輛保險單 □營運車輛專用票、證 □其它證件 __________。證件總計______件

4、 甲乙雙方同意委託____________________(交易公司全稱)依法辦理交易車輛過户、轉籍手續。雙方約定,交易手續費、證照費由___方承擔。

三、 權利義務

1、 甲方應保證其對出賣車輛享有所有權或處置權,且該車符合國家有關規定,能夠辦理過户、轉籍手續。

2、 甲方必須真實、準確介紹所售車輛的基本情況,並提供合法、有效的賣車相關證件;乙方應提供合法有效的買車相關憑證。

3、 乙方應按照本合同約定時間、地點與甲方當面驗收車輛及審驗相關政見,並支付相關款項:甲方在收取車款後,應開具收款憑證。

4、 在辦理交易車輛過户、轉籍之前,因交易車輛所發生的任何經濟及法律責任風險由甲方承擔,在辦理交易車輛過户、轉籍過程中,因車輛使用發生的問題及法律責任風險均由使用者負責和承擔;交易車輛過户轉籍完成及其證件交付之後,因乙方原因所發生的任何經濟及法律責任風險由乙方承擔。

四、違約責任

1、 第三人對交易車輛主張權利並有確實證據的,甲方應承擔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2、 因甲方原因致使車輛在約定期限內不能辦理過户、轉籍的,乙方有權中止合同、甲方應向乙方返還已付車款並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因乙方原因致使車輛約定期限內不能辦理過户、轉籍的,甲方有權中止合同、退還已付車款並由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因交易公司的原因致使車輛在約定期限內不能辦理過户、轉籍的,由交易公司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

3、 甲方未按照約定交付車輛或相關證件的,逾期每日按車款總價__%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4、 乙方未按照約定交付車輛的,逾期每日按車款總價__%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五、 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向有關部門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種方式解決:

1、 提交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 依法想人民法院起訴。

六、甲、乙雙方已閲讀本合同條款,並充分理解合同各條款之內容;本合同一式四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出賣人(甲方):

買受人(乙方):

出賣人姓名(簽章)__________

買受人名稱(簽章)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汽車買賣合同11

甲方(銷售方)___________

乙方(買受方)_________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汽車買賣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車輛基本情況

國產/進口:_______自排/手排:_________

車輛類型:________品牌型號:_________

產地:___________生產者名稱:__________

車身顏色:_________內飾顏色:__________

出廠時間:_____________排量:________

尾氣排放標準:__________外廓尺寸:__________

核定載客:___________核定載重:________

其他:_________.

第二條關於車輛配置的約定

_____________.

第三條質量標準

車輛的質量要求應當符合出廠時的國家標準且不低於生產者出廠檢驗標準,並能依法通過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機動車註冊登記。

第四條價款

車輛價格每台_____元,大寫_____.

數量______台,總計_____元,大寫_____.

乙方如委託甲方代為拍牌、代辦保險、代付購置税及車船税、代為驗車與辦理上牌手續等服務,雙方應在補充協議中予以約定。

第五條支付方式

雙方同意按照以下第______種方式支付車輛價款:

1、簽署本合同時,支付全部車價款_____元,大寫_____.

2、簽署本合同時,首付全部車價款的______%,即____元,大寫____;餘款_____元,大寫____,於____年___月___日前付清。

3、其他_______.

乙方應當將價款付至甲方的財務部門或甲方指定的賬號,不得將價款直接付給甲方的銷售人員。

第六條交付與驗收

1、□甲方送車;□乙方自提;□其他。

2、交車地點:_______.

3、交車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

4、交車時里程錶顯示數應當小於_____公里。

5、車輛交付時應當場查驗,乙方應對所購車輛型號規格、外觀、輪胎、內飾、配置、備件、基本使用功能等進行確認,雙方應簽署《車輛驗收交接書》(詳見本合同附件)如發現表面瑕疵,乙方應當場向甲方提出,並在《車輛驗收交接書》上作詳細記錄。

6、甲方向乙方交付車輛且雙方簽署《車輛驗收交接書》,即為車輛正式交付。

第七條雙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應當按照國家、地方的相關法律法規及其實施細則和配套規定對其所出售的車輛承擔質量保證責任或“三包”責任。

2、甲方出售車輛屬於事故車、有維修記錄車、處理品車、改裝車、“三包”退換車及生產日期超過____年以上的庫存車,應當事先向乙方作出書面説明。

3、甲方不得承諾能夠直接辦理汽車消費貸款業務。

4、甲方的蓋章名稱與本合同、發票上的名稱應當保持一致;不一致的,甲方應當在訂立本合同前書面告知乙方。

5、乙方簽訂合同,應當使用有效身份證件,並對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6、雙方應當遵守合同約定,自覺履行合同義務。非經對方同意,不得單方變更、解除合同,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八條違約責任與合同解除

1、甲方逾期交付車輛的,應每天按車輛價款的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逾期交付車輛超過______天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2、乙方逾期支付車輛價款的,應每天按逾期支付部分價款的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付款超過____天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3、因乙方原因未通過銀行貸款審核並導致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予以賠償。因不可歸責於甲、乙雙方的原因,銀行無法辦理貸款並導致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應當在合同解除之日起____日內全額退還乙方已付款項,如不按時退還,應當以乙方已付款項為基數按每天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4、甲方交付汽車的質量不符合國家標準或低於生產者出廠檢驗標準的,雙方約定按以下方式處理:______.

第九條爭議解決方式

雙方發生爭議的,可協商解決,或向上海市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或上海市汽車銷售行業協會申請調解,也可提請上海仲裁委員會仲裁(不願意仲裁,而選擇向法院提起訴訟的,請雙方在簽署合同時將此仲裁條款劃去)

第十條附則

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車輛驗收交接書、補充協議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附件:車輛驗收交接書

補充協議

(此頁為簽署頁)

甲方(蓋章)_______

住所:______郵編:_________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電話: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電話: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賬號:______

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

住所(址)____郵編: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

身份證號/組織機構代碼: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電話:______

簽約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_____

汽車買賣合同12

  汽車買賣合同

合同編號:

甲方(賣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電子郵箱:

乙方(買方):

身份證號: 聯繫電話:

聯繫地址:

電子郵箱:

甲、乙雙方依據《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汽車事宜,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車輛明細

1.1經乙方挑選,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車輛明細如下:

品牌名稱

型號

顏色

數量

生產廠家

發動機號







車架號

基本配置

單價

總價









車輛的詳細配置另附“配置表”(如有)並以該表為準,該配置表作為本合同的附件之一,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前款約定車價不含乙方需要另行承擔的為車輛辦理上牌手續、保險及車輛抵押等所需之各種税費。除非雙方另有約定,乙方不再承擔任何加急費、手續費、運費、出庫費及其他費用。

第二條 質量要求

2.1本合同約定的車輛,其質量必須符合國家汽車產品標準,並符合生產廠家出廠檢驗標準,符合安全駕駛和説明書載明的基本使用要求。

2.2本合同約定的車輛,必須是經國家有關部門公佈、備案的汽車產品目錄上的產品或合法進口的產品,符合公安交管部門關於機動車輛的註冊登記條件。

2.3雙方對車輛質量的認定有爭議的,以經國家授權的汽車檢驗機構出具的書面鑑定意見為處理爭議的依據。

2.4甲方必須保證汽車為新車,保證汽車的外觀沒有任何損壞,不得出現掉漆、磨損等現象。如為特殊車輛,請註明:

2.5甲方保證向乙方出售的車輛,在交給乙方使用前已作必要的檢驗和清潔,並已完成交車前檢查(PDI/PDS)並排除已經發現的故障或瑕疵。

第三條 付款時間及方式

3.1定金

合同簽訂之日,乙方向甲方交納定金 元,如乙方不按約定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包括但不限於按時足額付款、提車等),則無權要求返還定金,甲方不按約定履行本合同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定金日後抵為車款,但定金數額不得超過車款總額的20%。

3.2乙方選擇下述第 種方式付款,並按該方式所定時間如期足額將車款支付給甲方:

3.2.1一次性付款方式

乙方於 年 月 日前,支付全部車款,計人民幣 元,大寫: 。

3.2.2汽車消費貸款方式

乙方於 年 月 日前,支付全部車款的 %,計人民幣 元,大寫: 。餘款計 元,大寫: ,由乙方通過銀行貸款方式予以支付(支付時間最遲不得超過 年 月 日)。

乙方可通過雙方共同確定的金融機構辦理汽車消費貸款支付餘款。若乙方未能在以上規定時間內辦妥有關汽車消費貸款事宜並實際發放貸款的,乙方應當將餘款按時自行補足支付。

3.2.3分期付款方式

乙方於 年 月 日前,支付全部車款的 %,計人民幣 元,大寫: ;

乙方於 年 月 日前,支付全部車款的 %,計人民幣 元,大寫: ;

乙方於 年 月 日前,支付剩餘車款,計人民幣 元,大寫: 。

3.3乙方可以通過現金、匯款、支票等方式支付車款,通過匯款方式的,甲方指定的收款信息如下:

户名:

開户行:

賬號:

第四條 交車時間、地點及提車方式

4.1交車時間: 年 月 日之前。

4.2交車地點: 。

4.3提車方式:〇乙方到甲方營業地自提

〇甲方送車至乙方指定地點:

4.4交車時,汽車裏程表數不得超過 公里。

4.5甲方在向乙方交付車輛時須同時提供:

〇銷售發票

〇海關進口證明、商品檢驗單及商品一致性證書

〇車輛合格證

〇三包憑證、質量服務卡或保修手冊

〇車輛使用説明書或用户使用手冊(中文)

〇隨車工具及備件清單

〇其他:

第五條 車輛交付及驗收方式

5.1車輛交接時當場驗收,乙方應對所購車輛外觀、內飾、配置、隨車物件和基本使用功能等進行認真檢查、確認。如對前述內容有異議,應當場向甲方提出,否則視為外觀檢查符合約定,乙方不得再以前述內容存在瑕疵而向甲方主張索賠。

5.2乙方驗收車輛無誤後,甲方向乙方交付汽車及隨車文件,雙方簽署車輛交接書,即為該車輛正式交付。

5.3自車輛正式交付之時起,該車輛的風險責任由甲方轉移至乙方。

第六條 關於修理、更換和退貨

6.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車輛,按照生產廠(總經銷商)承諾的內容維修、保養。

6.1.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車輛的保修期限,為______年或者行駛里程______萬公里,以先到者為準;甲方向乙方出售的汽車的保修期和三包有效期(如適用)自甲方開具購車發票之日起計算。

6.1.2新車的易損件保修期按生產廠家承諾的內容執行。

6.1.3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

6.2生產廠(或甲方)指定特約維修站(地址: 聯繫電話: )提供維修、保養等售後服務,其他售後服務網點可向甲方查詢。

6.3乙方使用車輛前應仔細閲讀説明書、用户使用手冊或保修、保養手冊等相關資料。如由於未按照使用説明書要求正確使用、維護、保養、修理車輛,或經本合同的約定特約維修站以外的單位或個人保養或修理的,或自行改裝、調整、拆卸,或未按生產廠技術要求使用合格的工作油液及濾清器,及其他不當行為致使車輛出現故障的,由乙方自行承擔責任。如乙方或第三方人為損壞車輛,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6.4乙方所購汽車如在保修期內出現質量問題,應憑保修憑證到生產廠(或甲方)指定的特約維修站進行維修、保養。

6.5未盡事宜,按照國家有關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的規定和生產廠的有關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的規定及操作流程執行。

6.6乙方所購車輛如屬生產廠公佈的汽車召回範圍,甲方應當按照生產廠的要求辦理。

第七條 違約責任

7.1甲方遲延交車的,每日支付車款的 %作為違約金,遲延超過 日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支付 元違約金,定金雙倍返還。

7.2乙方遲延付款或遲延提車的,應每日按照遲延部分車款 %的標準向對方支付違約金。遲延超過 日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將車輛另行銷售,並要求乙方支付 元違約金,定金不予退還。

7.3 。

第八條 雙方特別約定

8.1經雙方協商,乙方委託甲方為乙方:

〇代辦保險

〇代辦按揭

〇代辦上牌服務

代辦上述服務雙方另行簽訂委託服務協議書。

8.2 。

第九條 免責條款

9.1由於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的,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9.2因不可抗力而不能正常履行合同的一方,應在3日內將事件的情況以書面形式(包括但不限於傳真、電子郵件、手機短信、微信等形式)通知另一方。

9.3不可抗力發生後,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當採取必要的合理措施防止損失擴大,否則應就擴大部分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9.4 。

第十條 爭議解決

10.1因本合同所發生之糾紛,甲乙雙方可協商解決,若未能協商解決或任何一方不願意協商的,雙方約定採取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依法向本合同簽訂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10.2違約方應當承擔守約方為進行仲裁/訴訟而支出的相關合理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仲裁/訴訟費用、差旅費等。

第十一條 通知與送達

11.1甲乙雙方確認以本合同首部載明的地址、電話、郵箱等作為合法有效的聯繫方式,若一方聯繫方式有改變的,應在變更之日起3日內書面通知對方,否則,對方仍可以按照原有聯繫方式進行送達。

11.2以直接遞交方式送達的,被送達方簽收時視為送達。以電子數據方式送達的,自文件內容到達對方服務器或接收載體時視為送達。以快遞方式送達的,交郵後第3日視為已經送達。

第十二條 其他

12.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12.2本合同一式兩份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3本合同簽訂後,將代替此前雙方所有達成的口頭或書面協議或類似文件,本合同的變更或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一致後以書面方式予以確認方為有效。

(以下籤署頁,無正文)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簽約日期: 201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汽車買賣合同13

(按揭版)

甲方(賣方):_______

乙方(買方):_______

甲、乙雙方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汽車並辦理按揭,或乙方通過其他汽車銷售商購買汽車後委託甲方辦理汽車按揭相關手續等有關事宜,經友好協商,簽訂本合同。

一、汽車型號及金額

汽車品牌_________;

型號__________;

發動機號________;

車架號__________;

車價:__________。

二、購車方式

1、乙方向甲方購買車輛;( )

2、乙方向______汽車銷售商購買車輛,再委託甲方辦理汽車按揭手續。

三、交車時間、地點及方式

1、乙方向甲方購買的車輛,交車時間、地點以乙方提車確認單為準。

2、乙方向_______汽車銷售商購買的車輛,交車時間、地點以汽車經銷商及乙方簽名蓋章的提車確認單為準。

四、付款方式及期限

乙方按下列第______種方式及期限付款。

1、一次性付款:乙方於本合同生效之當日一次性付清全部車款____元。

2、分期付款:乙方於本合同生效之當日首付_____元,其餘車款乙方委託甲方向____銀行____分行申請汽車消費貸款,年限___年,按揭____%,金額(大寫)_______元。

五、權利與義務

1、汽車銷售商向乙方出售的汽車,質量須符合國家頒佈的汽車質量標準。

2、汽車銷售商向乙方出售的汽車,須是在《全國汽車、民用改裝車和摩托車生產企業及產品目錄》上備案的產品或經交通管理部門認可的汽車。

3、汽車銷售商向乙方出售汽車時須真實準確介紹所售車輛的基本情況。

4、乙方通過其它汽車銷售商購買的車輛,乙方負有審查所購車輛證件,發票、手續是否齊全、真實,若因此而產生的風險及責任與甲方無關。

5、乙方應對所購車輛的功能及外觀進行認真檢查、確認。

6、如乙方所購車輛發生質量問題,甲方協助乙方或協助汽車銷售商與生產廠家的維修站聯繫、解決。

六、有關汽車按揭的約定

乙方委託甲方辦理汽車按揭手續的,乙方應切實履行如下義務:

1、乙方自提車之日起至銀行貸款發生之日止,須配合甲方及銀行的資信調查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脱。

2、乙方提車後,須及時上牌,並把車輛登記證及購車發票原件交與甲方。

3、按揭期內,乙方未經銀行同意,不得將抵押車輛私自轉讓給他人;如私自轉讓乙方承擔由此引發的全部法律責任。

4、乙方在按揭期內,須嚴格履行還款義務,不得以經營狀況不良或交通事故等原因而影響還款義務的履行。

5、乙方不得以所購車輛發生質量問題為由,影響還款義務的履行。

6、乙方簽訂的本合同及銀行貸款合同後,應嚴格履行,不得私自更改抵押權人,若由此而生的抵押問題,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7、甲方為乙方辦理按揭貸款手續的費用(含保證金、續保定金、擔保手續費、工本費等),由乙方承擔。乙方貸款期內必須履行保險義務,乙方的續保定金在貸款期最後一年充抵保金,相關手續由甲方負責辦理。若乙方不履行保險義務,由此產生的法律後果乙方承擔。

8、乙方若變更住址及聯繫電話,必須在變更後三日內通知甲方及貸款銀行,否則應承擔由此而產生的法律責任。

七、違約責任

1、本合同生效後,一方不履行合同的,應依法承擔違約責任;造成另一方損失的還應賠償對方的損失。

2、乙方不履行按揭付款義務的,除按按揭貸款合同承擔法律責任外,還應賠償甲方由此而造成的損失,包括但不限於利息、罰息、調查費、律師代理費等。

八、送達地址

本合同簽訂人所填寫的地址信息,將作為通知、信件、法律文書等一切書面文件的送達地址。若按該地址送達的相關文件無人簽收或被拒絕簽收,則文件退回之日視為送達之日。

雙方確認的送達地址如下:

甲方地址:

郵政編碼: 收件人:

手機號碼: 電子郵箱:

乙方地址:

郵政編碼: 收件人:

手機號碼: 電子郵箱:

九、附則

1、本合同所指的汽車銷售商,係指乙方所購汽車的開票單位。

2、本合同一式叁份,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借款銀行備案一份。

3、本合同及其附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有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提交肇慶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甲方(簽章):___

聯繫電話:______

____年____月___日

乙方(簽章):___

聯繫電話:______

____年____月___日

汽車買賣合同14

合同編號:

説明

1、本合同文本為示範文本。簽約之前,買受人應當仔細閲讀本合同內容。

2、本合同所稱汽車是指由汽車銷售企業出售的新車。

3、為體現合同雙方的自願原則,本合同文本中相關條款中有空白行,供雙方自行約定或補充約定。合同簽訂生效後,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視為雙方同意內容。

4、本公司文本中涉及到的選擇、填寫內容,雙方不作約定時,應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刪除。

甲方(出賣人):

住所: 郵編:

營業執照號碼:

法定代表人: 電話:

委託代理人: 電話:

乙方(買受人): 國籍:

性別:

出生年月日:

住所(址): 郵編:

聯繫電話:

證件類型:身份證 居住證 護照 永久居留證 營業執照

證件號碼:

委託代理人:

身份證號碼:

住所(址):

聯繫電話: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汽車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標的

汽車品牌及型號

規格: 生產國別或生產地: 生產廠名稱: 首選顏色:

次選顏色:

第二條 數量與價款

車輛單價: 元,大寫 。數量: 台。車輛總價: 元,大寫 。

運費 元,由 方承擔。出庫費 元,由 方承擔。

車輛交接後,乙方如需委託甲方代理上牌等服務的,雙方應另籤委託服務協議(見附件二),乙方需另行交付有關費用和支付勞務報酬。

第三條 付款方式

乙方選擇下述第 種方式付款,並按該方式所定時間如期足額將車款支付給甲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簽署本合同時,支付全部車價款,計人民幣 元,大寫 。

2、汽車消費貸款方式:

2.1簽署本合同時,首付全部車價款的%,計人民幣 元,大寫 。

2.2 餘款計人民幣 元,大寫,於 年 月 日前支付。乙方可通過金融機構辦理汽車消費貸款支付部分或全部餘款。但以下情況視為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時間付款,應當向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1)乙方未能在以上規定時間內向金融機構辦妥有關汽車消費貸款事宜(以實際發放貸款為準)。

(2)乙方未能在以上規定時間內足額辦出貸款,且餘額未按時自行補足支付的。

3、分期付款方式:

3.1 簽署本合同時,支付全部車價款的%,計人民幣 元,大寫。

3.2 年 月 日前支付全部車價款的,計人民幣 元,大寫。

3.3 年 月 日前支付最後一期車價款,計人民幣 元,大寫。

第四條 質量

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車輛,其質量必須符合國家汽車產品標準或行業標準,並符合出廠檢驗標準,符合安全駕駛和説明書載明的基本使用要求,符合車輛落籍地政府關於尾氣排放的標準。

2、甲方向乙方出售的汽車,必須是經國家有關部門公佈、備案的汽車產品目錄上的產品或合法進口的產品,並能通過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檢測,可以上牌行駛的汽車。

3、雙方對車輛質量的認定有爭議的,以國家汽車質量監督檢驗中心(上海)的書面鑑定意見為處理爭議的依據。

第五條 交車時間與地點、交付及驗收方式

1、交車時間: 年 月 日前。

2、提車方式:乙方自提 甲方送車上門

3、交車地點:

4、交車時里程錶記錄小於:(1)100公里(2)公里以上里程錶記錄均不包含委託上牌服務發生的公里數。

5、甲方在向乙方交付車輛時須同時提供:

(1)銷售發票。

(2)(國產車)車輛合格證或(進口車)海關進口證明及商品檢驗單。

(3)質量服務卡或保修手冊。

(4)車輛使用説明書或用户使用手冊(中文)。

(5)隨車工具及備件清單。

6、車輛交接時當場驗收,乙方應對所購車輛外觀和基本使用功能等進行認真檢查、確認。如對外觀有異議,應當場向甲方提出。

7、甲方向乙方交付汽車及隨車文件,雙方簽署車輛交接書(見附件一),即為該車輛正式交付。

8、車輛正式交付之時起,該車輛的風險責任由甲方轉移至乙方。

第六條 不可抗力

1、任何一方對由於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不負責任。但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2、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三日內將事件的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在事件發生後十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報告。

第七條 關於修理、更換、退貨的約定

1、關於整車、零部件總成的保修期限執行生產廠保修條款的規定。

2、在上述保修期內車輛出現質量問題或需要保養,乙方應在生產廠公佈或雙方約定的維修站進行修理和保養。

3、在車輛使用1年或行駛2萬公里內(以先到為準,下同),同一嚴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計修理2次(以修理單據和發票為準,下同)仍未排除故障,或關鍵總成因質量問題累計更換2次後仍無法使用,乙方有權退車。

4、在車輛使用1年或行駛2萬公里內,同一關鍵零件或總成因質量問題,累計修理2次仍不能恢復使用;或由於質量問題及修理,使得該車停用的累計工作日超過60日(扣除進口零件進貨在途時間);或累計修理5次以上(不含5次)仍不能正常行駛,甲方應負責為乙方換車或退車。

5、按照本條上述約定退車的,甲方應當負責為乙方按發票價格一次退清車款,但應減去乙方使用該車產生的合理折舊。

6、非車輛質量問題發生交通事故而造成損壞的,或無有效發票的,或乙方不是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所指的消費者,可免除本條上述第3項、第4項規定的甲方責任。

7、由於人為破壞、使用或保養不當和疏忽造成的質量問題,或者由於裝潢、改裝不當造成的質量問題,或者到公佈、約定以外的修理點進行修理造成的質量問題,由乙方自行承擔後果。

8、本合同簽訂後,國家如出台有關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的規定,雙方按國家規定執行。

9、生產廠的保修條款比本合同的約定更有利於乙方的,雙方按生產廠的規定執行。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乙方不能按時支付車款的,自延期之日起至實際付款日止,按逾期應付款依銀行遲延付款的規定向甲方償付違約金。延期付款超過1個月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按相當於全部車價款的支付違約金。

2、甲方不按時交付車輛的,自延期之日起至實際交付日止,按乙方已付款依銀行遲延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違約金。延期交付車輛超過1個月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按相當於全部車價款的支付違約金。

3、甲方交付的汽車不符合説明書中表明的質量標準,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承擔無償修復、補償損失或減少價款的違約責任。

4、因車身超重、尾氣不合格等情況導致乙方無法上牌照,乙方有權退車並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5、經國家授權的汽車檢驗機構鑑定,乙方所購汽車確實存在設計、製造缺陷,由此缺陷造成的人身和他人財產損害,如甲方無過錯,乙方有權向生產廠主張賠償,甲方有積極協助的義務。若甲方在該車有缺陷或存在其他特殊的使用要求時,應該明示告知而未明示告知,則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第九條 雙方特別約定:

第十條 解決爭議的方法

1、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也可請求上海市汽車銷售行業協會或上海市消費者保護委員會主持調解。協商不能解決或調解不成的,選定下面 種方式解決(不選定的劃除):a、申請仲裁。b、依法起訴。

2、雙方選擇仲裁方式的,約定向下列其中之一的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a、上海仲裁委員會

b、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上海分會

c、仲裁委員會

3、雙方選擇訴訟方式的,約定向下列其中之一的人民法院依法起訴:a、車輛交接地人民法院 b、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 c、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 d、 人民法院

第十一條 其他

1、雙方前列地址、電話若有改變,必須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因一方遲延通知而造成的損失,由過錯方承擔責任。

2、本合同的未盡事宜及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需變更的事宜,雙方應通過訂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進行約定。本合同的補充條款、補充協議及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3、在締結本合同時,甲方有義務解答乙方對於合同所提出的問題。

4、本合同的金額應當同時以大、小寫表示,大小寫數額應當一致,不一致的,以大寫為準。

5、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 份,具有同等效力。其中甲、乙雙方各執 份。

附件一、車輛交接書

附件二、委託服務協議書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代理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代理人簽字:

日期:年月日 日期:年月日

汽車買賣合同15

甲、乙雙方依據《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汽車事宜,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品牌名稱、型號、顏色、數量、金額、產地

汽車品牌 顏色 甲方贈送配置 生產地 車輛單價(元)

型號規格 數量(台) 乙方選購配置 生產廠家 車輛總價(元)

合計金額:大寫: 。

以上車價不含為車輛辦理上牌手續、保險及車輛抵押等所需之各種税費,乙方不再承擔任何加急費、手續費、運費、出庫費及其他費用。

第二條 質量要求、技術標準

(一)本合同約定的車輛,其質量必須符合國家汽車產品標準,並符合生產廠家出廠檢驗標準,符合安全駕駛和説明書載明的基本使用要求(甲方應在上述材料上蓋章確認),符合蘇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尾氣排放的標準。

(二)本合同約定的車輛,必須是經國家有關部門公佈、備案的汽車產品目錄上的產品或合法進口的產品,並能通過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檢測,可以上牌行駛的汽車。

(三)雙方對車輛質量的認定有爭議的,以經國家授權的汽車檢驗機構(蘇州轄區內)出具的書面鑑定意見為處理爭議的依據。

(四)甲方必須保證汽車為新車,保證汽車的外觀沒有任何損壞,不得出現掉漆、磨損等現象。

(五)甲方保證向乙方出售的車輛,在交給乙方使用前已作必要的檢驗和清潔。

第三條 付款方式

(一)定金

合同簽訂之日,乙方向甲方交納定金 元,如乙方不按約定履行本合同則無權要求返還定金,甲方不按約定履行本合同,應當雙倍返還定金。定金日後抵為車款,但定金數額不得超過車款總額的20%。

(二)乙方選擇下述第 種方式付款,並按該方式所定時間如期足額將車款支付給甲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

年 月 日前,支付全部車款,計人民幣 元,大寫: 。

2、汽車消費貸款方式

(1) 年 月 日前,支付全部車款的 %,計人民幣 元,大寫: ;

(2) 餘款計人民幣 元,大寫: ,於 年 月 日前支付。

乙方可通過雙方共同確定的金融機構辦理汽車消費貸款支付餘款。但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以下情況,視為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時間付款,應當向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a.乙方未能在以上規定時間內辦妥有關汽車消費貸款事宜(以實際發放貸款為準,非由於乙方原因造成除外);

b.乙方未能在以上規定時間內足額辦出貸款(非由於乙方原因除外),且餘額未按時自行補足支付。

第四條 交車時間、地點及提車方式

(一)交車時間: 年 月 日前。

(二)交車地點: 。

(三)提車方式:乙方自提□ 甲方送車上門□

(四)交車時,汽車裏程表數不得超過 公里。

(五)甲方在向乙方交付車輛時須同時提供:

1、銷售發票。

2、(國產車)車輛合格證或(進口車)海關進口證明及商品檢驗單

3、質量服務卡或保修手冊。

4、車輛使用説明書或用户使用手冊(中文)。

5、隨車工具及備件清單。

經雙方驗收,簽訂車輛交接書。 第五條 車輛交付及驗收方式

(一)車輛交接時當場驗收,乙方應對所購車輛外觀和基本使用功能等進行認真檢查、確認。如對外觀有異議,應當場向甲方提出。

(二)乙方驗收車輛無誤後,甲方向乙方交付汽車及隨車文件,雙方簽署車輛交接書,即為該車輛正式交付。

(三)自車輛正式交付之時起,該車輛的風險責任由甲方轉移至乙方。 第六條 售後服務

(一)甲方承諾,為乙方提供以下售後服務

(二)當汽車生產廠家不履行售後服務義務時,乙方可選擇要求甲方履行相應義務。

(三)當汽車出現故障時,如甲方、生產廠家或二者委託的承擔維修義務的第三方距發生故障地點超過 公里時,乙方有權就近選擇其他具有資質的維修方修理,事後,乙方可憑發票要求甲方報銷。

第七條 無效條款

甲方或生產廠家提供給乙方的説明書及其他材料中,排除或限制乙方權利、免除或減輕甲方責任的條款無效,無論該條款是否通知乙方。

第八條 關於修理、退貨或更換的特別約定

(一)關於整車、零部件總成的保修期限執行生產廠保修條款的規定。

(二)在上述保修期內車輛出現質量問題或需要保養,乙方應在生產廠公佈的或雙方約定的維修站進行修理和保養。但發生第六、(三)條事項時除外。

(三)在車輛使用1年或行駛2萬公里內(以先到為準,下同),同一嚴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計修理2次(以修理單據和發票為準,下同)仍未排除故障,或關鍵總成因質量問題累計更換2次後仍無法使用,乙方有權退車。

(四)在車輛使用 1 年或行駛 2 萬公里內,同一關鍵零件或總成因質量問題,累計修理2次仍不能恢復使用;或由於質量問題及修理,使得該車停用的累計工作日超過60日(扣除進口零件進貨在途時間);或累計修理5次以上(不含5次)仍不能正常行駛,甲方應負責為乙方換車或退車。

(五)按照本條上述約定退車的,甲方應當負責為乙方按發票價格一次退清車款,但應減去乙方使用該車產生的合理折舊。

(六)非車輛質量問題發生交通事故而造成損壞的,或無有效發票的,或乙方不是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所指的消費者,可免除本條上述第3項、第4項規定的甲方責任。

(七)由於人為破壞、使用或保養不當和疏忽造成的質量問題,或者由於裝潢、改裝不當造成的質量問題,或者到公佈、約定以外的修理點進行修理造成的質量問題,由乙方自行承擔後果。

(八)本合同簽訂後,國家如出台有關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的規定,雙方按國家規定執行。

(九)生產廠的保修條款比本合同的約定更有利於乙方的,雙方按生產廠的規定執行。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一)一方遲延交車或遲延支付車款的,應每日按照遲延部分車款 %的標準向對方支付違約金。遲延超過十五日的,對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遲延方賠償本合同價款的 %作為違約金。

(二)在 年 月 日前,甲方交付的汽車不符合説明書中表明的質量標準或本合同約定的標準,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承擔無償修復、補償損失或減少價款的違約責任。乙方也可以選擇解除本合同,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元。乙方行使上述約定權利時,所發生的一切費用也由甲方承擔。

(三)經國家授權的汽車檢驗機構鑑定,乙方所購汽車確實存在設計、製造缺陷,甲方可依據國家關於召回的法律法規協助汽車製造商主動召回有問題的車輛;由車輛缺陷所造成的人身和他人財產損害,乙方可向汽車製造商要求賠償,也可向甲方要求賠償。如乙方選擇向汽車製造商賠償,甲方有積極協助的義務。若該車有特殊的使用要求時,甲方應該明示告知,否則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四)甲方不履行售後服務義務時,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雙倍賠償乙方為維修汽車而花費的一切合理費用,包括但不限於維修費、購買汽車配件費、交通費等。

(五)因車身超重、尾氣不合格等情況導致乙方無法上牌照,乙方有權退車並要求甲方承擔違約金 元,違約金不足以彌補乙方損失的,乙方有權追償。

(六)甲方有其他違約情形時,每有一次,應當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元人民幣,違約金不足以賠償乙方損失的,乙方有權追償。

第十條 不可抗力

(一)任何一方對由於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不負責任。但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或發生不可抗力後沒有采取補救措施和通知義務的,不能免除責任。

(二)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3 日內將事件的情況以書面形式(含傳真、電子郵件、手機短信等形式)通知另一方,並在事件發生後10 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報告。

第十一條 解決爭議的方式

合同發生糾紛,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也可向有關部門申請調解,協商或者調解不成時約定採取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一)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二)依法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雙方特別約定

經雙方協商,甲方為乙方:

(一)代辦保險□ (二)代辦按揭□ (三)代辦上牌服務□

第十三條 其他

(一)雙方地址、電話若有改變,應在變更之日起3日內書面通知對方,因一方遲延通知而造成損失的,由過錯方承擔責任。

(二)本合同的未盡事宜及需變更的事宜,雙方應通過訂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進行約定。本合同的補充條款、補充協議及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三)本合同的金額應當同時以大、小寫表示,大小寫數額應當一致,不一致的,以大寫為準。

(四)違約方應當承擔守約方為進行仲裁/訴訟而支出的一切合理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仲裁費用/訴訟費用、差旅費。

(五)其他約定條款:

第十四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 份,雙方各執一份。送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住所: 住所:

證照種類及號碼: 證照種類及號碼:

代理人: 代理人: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簽約日期: 簽約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