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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場租賃合同彙編8篇

隨着法治精神地不斷髮揚,人們愈發重視合同,越來越多的場景和場合需要用到合同,它可以保護民事法律關係。相信大家又在為寫合同犯愁了吧,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商場租賃合同9篇,歡迎閲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商場租賃合同彙編8篇

商場租賃合同 篇1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為繁榮市場,促進雙方企業的共同發展,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互惠互利的前提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經過協商,達成營業用房租賃合同如下:

一、租賃標的物:甲方將其所有的、位於**城新區營業樓一至二層(面積**)及附屬磚混營業和辦公用房、營業設施設備租賃給乙方,房屋、設備狀況另附圖紙清單説明。

二、租賃期限:

1、從房屋交付乙方使用之日起,甲方給予乙方75天的裝修和籌備期,這段時間不計算租金。

2、租賃期限為壹拾壹年,即從二〇xx年元月一日至二〇xx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具體計費日期在房屋交付使用時簽訂補充協議)。

三、房屋租金分兩段計算:

1、一至五年(**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每年租金***萬元(¥***萬元);

2、六至十一年(**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每年租金***萬元(¥***萬元)。

四、付費方式:

1、合同簽訂後,乙方即向甲方付清第一年租金***萬元(¥***萬元);

2、以後各年度的租金分兩次付清,每年元月、七月各付當年租金的一半;

3、乙方向甲方付租金,年七年級次不得延遲至當年一月三十日以後,年中一次不得延遲至七月三十日以後,若延遲期在30天之內,甲方每天收取應付租金3‰滯納金;若延遲期在30天之外,即視為乙方違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五、其它事項:

1、甲方應保證上述標的物產權清晰、資產完整,本合同履行期間,如甲方向第三人出讓或抵押上述標的物時,應提前三個月向乙方書面説明,並保證受讓的第三人繼續與乙方履行本合同至期滿,否則,甲方賠償乙方全部經濟損失。甲方同時承諾乙方有優先受讓和租賃權。

2、合同簽訂後,甲乙雙方應簽署移交清單移交上述標的物,移交的標的物應具備以下條件:

①建築主體及附屬物完好,可正常使用,無安全隱患、缺陷。

②水、電已全部進入室內,並可按需正常使用。

③消防設施符合國家法律法規關於大型商場消防設施的規範要求,並已取得消防主管部門竣工驗收合格文書。

④一至二樓人行道電梯兩部和中央空調系統可正常使用。

3、本合同期滿解除時,乙方應以返還清單方式按上述標準向甲方返還標的物,但因正常使用年限報廢和折舊、自然損毀的,乙方不承擔賠償責任。但電梯、空調、水、電移交時,必須保持正常運轉。

4、甲方應保證上述營業用房具備330千/小時的供電量,食品店乙方營業所需的正常用水用電,如出現甲方原因致使乙方用水用電不正常導致的損失,乙方有權向甲方提出索賠。

5、該營業用房投入使用後,乙方自行負責水電費、人員工資和相關營業税費,房地產相關税費則由甲方承擔。甲方可代收水電費,水電費按相關部門對該標的物水電使用的實際收費標準計算。

6、在不影響建築主體結構的情況下,乙方自行負責裝修裝飾,合同期滿,裝修裝飾由乙方無償留給甲方。

7、乙方的營業設施設備,其產權歸乙方,甲方應協助乙方安排好大型設施設備的室外安裝空間,並負責處理相鄰權的相關問題。

8、乙方如經營困難或其他原因需提前退房時,需提前一年書面通知甲方,但必須交清當年全部租金。

9、未盡事宜,雙方協商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10、本合同爭議解決方式:協商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1、因政策變化變化及不可抗拒因素,導致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終止本合同,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賠償責任。

2、在經營期間因空調、電梯、水、電出現了故障、損壞,乙方無條件予以修復,甲方不承擔任何費用。

3、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合同,若某一方違約,賠償對方違約金伍拾萬元(¥**萬元)。若甲方違約,還需賠償乙方固定資產投資未使用年限的折舊。

4、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持兩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地址: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地址:

簽訂日期:年月日

商場租賃合同 篇2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

簽訂時間: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

甲方因租賃乙方植物一事,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經過友好協商,簽訂本合同。

1. 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為: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 合同標的

租賃植物的品種、數量、地點、擺放形式、單價等按甲乙雙方協商確定的《植物擺放清單》(詳見附件1)具體執行。

3. 金額及付款方式

3.1 租賃費用為: 元/月(大寫),

3.2 付款方式:

乙方應於約定結算月當月 日之前開具正式發票給甲方,甲方收到乙方發票後在次月日前支付發票金額的全部款項。如乙方不能按時開具發票的,甲方的付款期限相應順延。

4. 雙方的權責

4.1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4.1.1 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植物擺放清單》執行擺放。

4.1.2 甲方有權對《植物擺放清單》相關內容進行調整,但應提前十五天通知乙方。

4.1.3 甲方應及時簽收乙方送達的《植物擺放清單》,作為收貨和付款的憑證。

4.1.4 甲方應為乙方提供車輛停放,水、電及乙方進行植物養護工作的各種便利。

4.2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4.2.1 乙方需按甲方的要求進行設計和擺放室內植物,保證植物的清潔、美觀,做到按時、按質、按量。

4.2.2 乙方負責對植物進行保潔、澆水、施肥、修剪、整形等養護工作,標準詳見附件《室內養護規範》。

4.2.3 乙方應根據植物生長情況予以更換、調整和重新擺放。

4.2.4 正常擺放,調換的植物的運輸車輛、人力裝卸費用均由乙方自行負責。

5. 違約責任

5.1 乙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約定,每發生一次, 乙方應承擔違約金 200 元,如單月累計扣款達到人民幣600元或經甲方書面催告後仍不能改正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向乙方收取合同總價的 5 %作為違約金。

5.2 乙方不得將本合同的權利義務全部或部分轉讓予第三方,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支付合同總價 10 %作為違約金。

5.3 按本合同約定,乙方需承擔違約金或賠償金的,甲方有權將該違約金或賠償金在應支付給乙方的費用中直接扣除,乙方不得提出異議。

6. 其他

6.1 甲方若需增減植物或其他特殊要求,應提前七天通知乙方,雙方另行商議確定

6.2 在合同履行期間,甲方始終有權提前 30 天通知乙方終止本合同,同時不承擔任何違約責任。

6.3本合同載明的聯繫方式為雙方合法有效的通知及文件送達方式,任何一方的聯繫方式有變更的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

6.4 本合同附件為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5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後簽訂補充協議執行。

6.6 本合同發生爭議,應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應提交商場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7.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合同在雙方代表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法定代理人:法定代理人: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年 月 日年 月 日

附件1:植物擺放清單

附件2: 室內養護規範

商場租賃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商場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租賃地點與鋪位面積。

租賃地點: (詳見 商鋪分佈圖)。

租賃面積:租賃鋪位建築面積平方米。

第二條 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為年,即從 年月 日起至 年月日止。

第三條 租金及交付。

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每年日前向甲方繳納年租賃費共計 元。

第四條 甲方責任及權利義務。

1.甲方負責商場內消防設施、公共衞生、供水、供電設施的維修保養。

2.甲方負責制定《商場管理規定》和其它管理制度。

3.甲方依照本合同和《商場管理規定》及其它管理制度,對商

場進行日常管理,維護商場內正常的經營秩序。

4.乙方僱請聘用的營業員、導購員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五條 乙方責任及權利義務。

1.乙方完全自願自覺遵守甲方制定的《商場管理規定》(見附件)和商場的其它管理制度,以保證商場的正常運作和全體商户的整體利益。

2.乙方要做好商鋪的安全、防火、防盜工作,不能佔用公共通道、場地作經營或堆放貨物雜物之用。因甲方責任發生的失火、失竊等事故並因此導致商户損失的均由甲方負責賠償。

3.乙方如需對所承租的商鋪進行內部裝飾、裝修,應將裝修設計方案書面報送甲方,雙方確定後施工。乙方遷出時,商鋪內所增設的一切嵌裝在建築物結構內的附屬設施不得拆除,甲方也不予補償。

4.乙方負責保管,維護商鋪內的設備、設施,如有損壞,要及時維修,費用由乙方負擔。

5.乙方租賃商鋪的電費由乙方承擔,乙方於每月的 日前交甲方。

第六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與優先承租權。

1甲乙方在租賃期內不得中途退租,但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終止合同,乙方有權轉租給第三者經營。

2.合同期內如乙方無違約行為,則在租賃期滿,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租權。如繼續承租,乙方須在租賃期滿前三個月內告知甲方,經甲方審核同意後雙方簽訂新租賃合同。

第七條 其它規定及爭議的解決。

1.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有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如發生糾紛,經協商不能解決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合同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 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商場租賃合同 篇4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通過友好協商,就商鋪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乙方自願租用甲方位於______ 區______路______號商鋪作為商業用途使用(以下簡稱“該商鋪”),建築面積約______平方米 。

第二條 租用的期限為______年,租期從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條 租金、保證金及租金交付期限:

該商鋪的租金總額:第一年租金總額為人民幣:¥______元整(大寫:______圓整);即月租金為人民幣¥______元/月);第二年租金總額為人民幣:¥______元整(大寫:______圓整);即月租金為人民幣¥______元/月);第三年租金總額為人民幣:¥______元整(大寫:______圓整);即月租金為人民幣¥______元/月)。

以上租金是不含税價,如有關部門檢查需辦理出租手續等應交繳的一切税費由乙方繳納(即開發票的税費),但甲方需協助乙方辦理相關的手續。

1、租金交付期限:每月______日前交清當月租金。

2、保證金:在本合同簽訂之日,乙方須向甲方交付人民幣:¥______元整(大寫:______圓整),作為履約保證金。

第四條 該商鋪交付使用後所發生的水電費、物業管理費、有線電視天線使用費等有關費用,由乙方負責繳交,與甲方無關。如由於這些費用未交清而致使甲方被有關部門(公司)追討滯納金或罰金,則甲方有權從乙方所交納的保證金中抵扣,並有權要求乙方補足該保證金的不足部分。

第五條 租賃期間,乙方不得轉租該商鋪。如乙方確需轉租,須經甲方協商同意。如乙方在未徵求甲方同意的情況下,私自將房屋轉租他人的,則甲方有權單方面宣佈中止該合同,並有權將房屋收回另租他人。而乙方所交的保證金(即作為違約金),一律不予退回。租賃期滿,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續租權。如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需提前中止本合同,均需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且違約方須向對方支付 兩 個月的租金作為違約金。

第六條 雙方責任:

(一)甲方責任:

1、甲方須於______年____月____日將該商鋪交付乙方使用。

2、甲方保證該商鋪交付使用時水電及排水排污線路管道暢通。

3、合同期滿時,乙方須在租約期滿之日退還房屋,同時經甲方驗收該商鋪無設備損壞及欠繳的水電費與物業管理費後十天內,返還乙方所交的保證金。

(二)乙方責任:

1、乙方應如期交納租金。

2、租賃期間,所發生的水電費與物業管理費等,由乙方自行按時繳付。

3、租賃期間,乙方應自覺遵守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及物業管理規定,愛護並正確使用該商鋪及內部設施,不得擅自改變該商鋪的結構及用途。如乙方違反有關規定或超出其經營範圍進行的活動,所引起的一切後果,由乙方自負。甲方可以此原因解除本合同,並不退還所收的保證金,及有權追償由此而發生的一切損失的賠償。

4、為確保用電安全,乙方不準私拉亂接電線,不準使用電爐等大功率電器(單個電器功率在1500瓦以上,空調、冰箱除外);如需使用,須向供電部門申報增加用電負荷,待批准及繳交增容費後,方能使用。

5、乙方不得擅自裝修該商鋪;如需裝修,需經甲方同意,並一律不得改變該商鋪的結構部分。

第七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責任:

1、甲方如不遵守本合同第六條第一款第一點的規定,則乙方繳交保證金的期限順延;如超過十五天仍無法將該商鋪交付使用,則乙方有權宣佈本合同無效,甲方需無條件退還乙方保證金。

2、甲方如不遵守本合同第六條第一款第三點的規定,則乙方有權向甲方收取滯納金,每天按保證金的3‰計收。

(二)乙方責任:

1、乙方如拖欠租金,則每天按應繳租金的3‰交納滯納金;如拖欠租金達壹個月,則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和收回商鋪,並有權拒絕返還保證金。

2、一切非自然因素造成租用商鋪及配套設施的毀損和故障,乙方應在退房前獨自承擔維修責任,否則甲方將動用乙方的保證金作為修復費用,在修理工程結束後,該保證金多退少補。

3、如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六條第二款第三、四、五點,造成的一切後果與損失,由乙方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第九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並在乙方繳交保證金之日生效。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

第十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蓋章):____________ 乙 方(蓋章)

:____________

代 表(簽名):____________ 代 表(簽名):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日

商場租賃合同 篇5

甲方: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乙方)

  第一條 位置

(1)甲方同意乙方在__________商場__________位置設置賣場,場地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經營本合同所定的業種。

(2)甲乙雙方共同到現場辦理辦理完交接手續後,乙方可獲得__________裝修期,在此期間不計租金。

(3)場地陳列商品的設施由__________方提供, 。

(4)場地裝修、裝潢方案由__________方提供,甲方審定認可後,施工由_____方負責。

  第二條 經營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如開業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不能準時開業,影響乙方經營,甲方將按實際延誤天數賠償租金。

(3)乙方在合同期間,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轉讓櫃(架)經營權或與第三者共同經營及有其他損害甲方權益之行為(現合作經營面積_____ 平方米,_____户,合作者姓名_____ ,經營品類__________ 其餘自主經營),否則以違約論處,甲方可終止本合同,並視情節予以處罰(合同簽定之後如不報請甲方批准另行租賃經營,每户或每一單品罰金_____萬元,超過_____户者,終止本租賃合同,租金保證金不予退還)。

(4)合同期滿,乙方經甲方同意可續約,但應於期滿前_____個月由乙方先行提出書面申請。合同期間乙方如需中途撤櫃(架),應於_____日前提出撤櫃(架)申請,經甲方同意後方可撤櫃(架)。

(5)乙方應接受甲方的監督管理,並遵守甲方所定的管理規章,除另有規定外,乙方不得於營業時間內停止,否則以違約論處。

(6)甲方有權根據商業步行街狀況及需要暫停商業步行街營業,但每自然年度不超過_____日,乙方不得因此要求減免租金及其他費用,也不得要求甲方賠償其他損失。(但遇有特殊事件、政府行為、社會重大活動等事項發生,導致無法營業,可不限_____日)。

  第三條 營業項目與方針

(1)乙方經營項目以_____為限,乙方所售商品及定價應送交甲方審核後方可陳列出售,其業種不得隨意變更超越。新增營業項目須提前提出正式申請,經甲方同意後方可陳列出售,否則以違約論處。

(2)乙方銷售的商品品質應合乎要求,售價應合理公道,並遵守國家有關法律,若品質不佳或售價高於其他商場及其連鎖店,經檢舉或查證屬實,乙方應無條件辦理退貨、換貨或退還貨款,同時甲方有權對乙方處以商品價格十倍的罰款,及單方面調整價格直至終止合同。

(3)乙方商品的品質、內容、數量或新產品的開發無法達到甲方要求,或乙方因陳列銷售偽劣、仿冒商品而造成甲方損失,乙方應負完全賠償責任與其他一切法律責任,並且甲方可隨時取消其賣場經營資格,並終止租賃合同,租金保證金不予退還,如商品供應斷檔,造成櫃枱、貨架閒置,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追究乙方的賠償責任。

(4)乙方同類商品在其他賣場若有打折特價活動時,在甲方陳列的相同商品也應自動降價,否則以本條款第(2)款辦法處罰。

(5)乙方應接受甲方核定許可提貨券,甲方提成_____%的手續費用。

(6)乙方在甲方賣場陳列銷售的商品,應合乎一切政府法令的規定,如有違反法令的情形,其責任概由乙方自行負責,甲方如因此而遭受損失,可追究乙方賠償。

(7)顧客要求退還貨時,乙方應按甲方對消費者服務承諾規定辦理。

  第四條 租金及支付時間

(1)租金標準:_____元/月.平方米

(2)租金:_______________

年租金總計:_____ 元,(大寫:_____萬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元整)。

(3)繳付方式:

A.租金分二次支付,甲方場地交付之日繳納租金_____元,(大寫:_____萬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元整),次年_____月_____日前繳納租金_____元,(大寫:__________萬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元整)。

B.甲方通過綜合考核同意乙方繼續經營,第二年租金在第一年租金末月前一個月交付,第三年以此類推。

C.如乙方不能通過甲方考核,終止合同90天后,甲方退還乙方保證金,並扣除因乙方退出經營後造成甲方經營延誤而發生的實際損失(租金×實際天數)。

  第五條 物業管理服務

(1)乙方場地保潔、保安等物業管理由乙方自行負責,甲方不再收取物業管理費用,如須甲方協助,費用另行商定。

(2)水、電費按實際發生的金額據實結算,於次月_____日至_____日結清。

(3)甲方免除乙方全年空調費用。

(4)甲方對客户和物業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施、毗連部位的維修、養護及其他特約服務,由甲方按實際發生的成本費用加適當的勞務費用計收。

(5)乙方逾期交納水電費等一切費用,從逾期之日起按日加收逾期應繳費額_____‰的滯納金。

(6)費用支付方式及時間:

A.水費、電費:乙方按實際發生的金額據實結算,於次月_____日至_____日結清。

B.如以後的空調費、採暖費、水費、電費等價格有所變動,按政府有關部門浮動的單價作相應的調整。

  第六條 保證金

(1)保證金:為了確保合同的履行,為了維護全體物業使用人的共同利益,為維護商業步行街公平交易,杜絕欺詐,保持商業步行街長期穩定經營,乙方同意在本合同簽定同時向甲方支付商品質量保證金、服務保證金、安全保證金、物業保證金、管理保證金共計人民幣_____元,(大寫:_____萬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元整)。

(2)保證金退還方式:合同履行期滿乙方遷出本商業步行街後,雙方辦理完畢賣場交接手續_____天后,如無客户索賠、投訴等問題,且經甲方確認乙方沒有任何違約行為及欠繳有關費用,甲方退還乙方保證金,保證金退還時不計利息。

(3)對乙方有違反本合同,以及本商業步行街管理制度的違法行為,甲方有權從保證金中直接扣除相應違約和損失,乙方應在接到通知後3日內補足保證金不足部分,否則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第七條 考核標準

(1)乙方應提交營業執照及税務登記證、個人身份證複印件各一份。

(2)甲乙雙方議定每期_____個月,營業目標如下:第一期(第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營業總額為_____元整;第二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 日止)營業總額為_____元整。

(3)乙方的營業情況每_____個月應接受甲方評鑑一次,業績未達甲方規定者,甲方可調整其經營面積或單方面終止合同。

  第八條 促銷

(1)甲方為促進銷售舉辦的各項活動,乙方應儘量配合,並分擔費用以求共同發展,不得以任何理由推委拒絕,涉及費用的分擔甲方應事先和乙方協商。

(2)乙方若自行促銷,所發生的一切促銷費用等悉由乙方自行負擔,乙方自行促銷的海報、廣告須經甲方審核同意後方可使用。

(3)乙方不得有不正當競爭行為,甲方如認為乙方的促銷行為有妨害他人營業的可能,可予以制止,乙方如未即停止,以違約論處。

  第九條 商品管理

(1)乙方陳列於承租賣場的商品由乙方自行負責管理。

(2)乙方銷售或陳列的商品不得有仿冒商標或侵害他人代理權、專利權的侵權行為,並不得陳列銷售政府規定的違禁品,如經查獲,乙方應自負民事和刑事法律責任。若乙方有上述違法之事而導致甲方承受連帶責任,乙方負責賠償甲方損失,並可視情節輕重予以罰款或終止合同。

(3)乙方在承租賣場銷售的商品,如經顧客使用後產生不良反應而損害顧客利益,對顧客身體造成傷害或因而使甲方信譽受損時,乙方應負一切法律及賠償責任。

  第十條 人員管理

(1)乙方所聘人員必須具備與本商品有關的知識和技能的營業人員,經甲方認可後方能上崗,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隨意更換營業人員。

(2)乙方派駐人員應穿着甲方統一規定的制服、佩帶識別證,所需費用由乙方自理。

(3)乙方對賣場內的`貴重物品應自行妥善保管,同時不得儲存危險物品。

(4)乙方對賣場內的裝潢、電器等設備,如需變更、整修維護、增設或移動時,應事先以書面通知甲方,並附裝潢平面及施工配電圖等,取得甲方同意後方可施工,其費用概由乙方承擔。正式施工期間,乙方應派人員監工,以維護商場安全,並由甲方隨時檢查,完工時由甲方檢查認可後方得營業,日後無論何種原因終止合同時,乙方對其自費裝置部分不得拆除或提出任何補償請求,其所有權屬甲方所有。

(5)乙方的電器設備如有故障或不良反應時,應立即通知甲方處理,並酌收工本費,乙方不得擅自增加設備,因此造成損害時,由乙方負責賠償。

(6)如因乙方受僱人員及其賣場顧客等的有意、過失或疏忽行為,造成甲方或商場其他商户的設備蒙受損失者,乙方應負完全的賠償責任。

(7)除根據本商場的統一安排或另有約定外,乙方應按甲方規定的開業時間準時開業且開業後應保證每日正常營業,租賃期內的每日營業時間應嚴格遵守本商場的統一規定。

(8)在租賃期內,乙方連續五日或在一個月內累計七日不營業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乙方應在合同解除之日起七日內遷出本商場,如乙方拒不遷出,視同乙方同意甲方將其經營的商品在它處保管,同時甲方有權將乙方承租賣場另行安排。因此造成的損失全部由乙方承擔。

(9)乙方與其他客户共同確定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使用。如乙方人員對物業管理區域內設施造成任何損壞,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10)乙方的銘牌及標誌的設置應符合甲方的整體佈局。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私設標牌及廣告。

  第十一條 廣告

商業步行街及商場內非乙方承租鋪位廣告權歸甲方所有。非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張貼廣告或宣傳畫、利用廣播等任何形式在步行街內進行廣告宣傳。如確屬需要,經甲方審核並收取一定費用後可辦理。

  第十二條 乙方如有下列事情發生,應立即以書面告知甲方

(1)公司組織及主要業務變更

(2)資本結構發生重大變化

(3)公司的地址、電話變更

(4)派駐專櫃(架)的代表人或負責人變更,須經甲方同意。

  第十三條 免責條款

乙方因下列情況遭受損害,不得要求甲方賠償:

(1)因不可歸於甲方的原因發生的災害

(2)火災、地震、風災、水災所導致的損害

(3)乙方不遵守本合同條款或其他相關規定所發生的損害

(4)緊急停電、停水或其他非甲方人員故意或過失造成的非甲方責任事件,致使商場或商業步行街不能正常經營,屬乙方經營中的合理風險,乙方不得要求減免租金、其他費用及要求賠償其他損失。

  第十四條 違約處理

(1)如甲方違約解除本合同,甲方退還乙方租金餘額及保證金餘額,並承擔年租金10%的違約金。

(2)如乙方違約解除本合同,甲方不再退還乙方剩餘租金,並且乙方應承擔年租金10%的違約金。

(3)如乙方違反本合同十一(8)條之規定,應承擔年租金10%的違約金。

(4)延付:乙方延期支付租金的,乙方應承擔延付部分日萬分之二的違約金,逾期支付租金超過十五日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5)如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同時乙方應承擔年租金5%的違約金。甲方決定解除合同的有權按十一(8)條的約定處理。

A.乙方違反本合同三(1)條的約定超範圍經營

B.乙方違反本合同六(3)條的約定未按時補交保證金的

C.乙方違反本合同十(7)條的規定不遵守統一經營時間的

D.乙方違反本合同三(3)條規定,因銷售商品或提供服務被顧客投訴,在一週內累計達3次以上

E.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不接受甲方管理人員的管理,拒絕改正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本商場及商業步行街管理規定、合同約定的行為。

F.如乙方因其行為給甲方造成惡劣影響,包括(但不限於)被新聞媒體負面報道、被政府部門或社會組織批評或處罰等

G.如乙方因違反本合同或非法經營或侵害他人利益被甲方給予3次以上書面警告

H.如乙方因違反本合同第十二條的約定

I.如乙方毆打、漫罵、侮辱顧客,或在商場及步行街內打架鬥毆、聚眾滋事以及其他損害商業步行街聲譽的和形象的行為

J.如乙方違反本合同十(2)條約定的

K.如乙方在經營過程中,由於個人原因造成他人財產損失的,由乙方自行承擔相應的責任與賠償

(6)乙方如有違反本合同上述各條款規定者,甲方可終止合同,解除乙方賣場經營權利,乙方還應負責賠償甲方一切損失

(7)合同期滿未再續約或乙方違反本合同經甲方通知而終止合同,乙方於接到終止合同通知後3天內負責將商品撤離現場,如故意拖延不履行,視為拋棄其所存留於專櫃(架)的貨物,任由甲方處理

(8)乙方於合同終止日應立即清償各項費用,如仍不足者,甲方可行使留置權,並依法追訴。

  第十五條 續約

本合同期滿時,乙方有優先續約權,乙方如欲續約,應於期滿前3個月,以書面形式提出申請,經甲方同意後另訂合同。

  第十六條 合同終止

(1)本合同履行期滿

(2)因任何一方違約,按照本合同約定可終止

(3)租賃期內,經雙方協商,提前終止合同履行

(4)其他合同終止情形

  第十七條 租賃賣場的交還

(1)在本合同期滿而雙方未予續簽或本合同提前終止時,乙方應於本合同終止日後三日內將承租賣場及甲方提供的設施、設備等以良好、整潔、清潔、適租的狀態交還甲方

(2)租賃賣場交還前,乙方應將物品自行負擔費用搬出承租鋪位。否則,乙方應按照約定交付租金及有關費用

(3)租賃賣場交還時,乙方裝修等不可拆除的設施歸甲方所有,但甲方要求乙方恢復承租鋪位原狀的,乙方應予恢復,否則甲方有權不退還乙方保證金

  第十八條 其他事項

(1)聯絡與通知:

A.本合同有效期內,雙方(在本合同中)提供的通訊聯絡方式為雙方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的通訊聯絡方式,如有一方變更,應在變更後的兩日內書面通知對方,否則由變更方承擔責任

B.雙方之間任何關於本合同向對方的通知行為,均以書面形式進行方為有效。但對於全體承租人均有約束力的內容,甲方有權以公告、佈告等形式進行通知

(2)爭議解決:

A.因本合同的履行及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權提起公訴

B.本合同的管轄法院為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

C.凡本合同未列事項,雙方按本合同精神友好協商處理,必要時簽定補充協議,與本合同效力等同

D.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並由乙方支付保證金、首期租金之日起生效。如因乙方原因致本合同無效,甲方不予退還保證金

E.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持三份,乙方持一份,效力等同。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

____年___月___日

商場租賃合同 篇6

出租方:xx縣百貨公司

承租方:xx百貨商場全體職工

領租人:xxx

為探索新的經營方式,進一步增強國營中型零售企業的經營活力,提高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以便共同遵守。

一、租賃範圍。出租方將所屬於xx百貨商場的所有房屋、設備、傢俱用具、悵外零星財產出租給承租方有償使用。合同期滿後由承租方如數歸還出租方。

二、承租方對上述財產和企業原有職工實行社會保險,其保險費由承租方負擔。

三、承租方要保證每年向出租方交納税前租賃費14.4萬元(其中包括流動資金佔用費4.8萬元,固定資產佔用費5.36萬元和服務費4.24萬元),並按利潤總領14%作為級差地租上繳公司(其中印萬上交縣財政),根據實際情況將以上租金按月份分攤,於下月15日前上交。

承租方的社會退休統籌基金,工會經費,均按國家規定的比例提取和上繳。

四、租賃期限。自一九xx年一月一日起出租方將上述財產交付承租方使用,至一九xx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收回,租賃期二年。延長租賃期須重新履行租賃手續。

五、租賃期間商場原有隸屬關係暫時不變,所有制性質不變,職工身分不變,工齡連續計算,遇有國家規定調級時,按政策規定給符合條件的職工調空級,終止租賃合同後,享受其應有的工資待遇。

六、集體租賃期間,實行自主經營,獨立核算、自負盈虧,照章納税,參照執行集體企業有關政策,承租方按規定交納各種税金,税前租賃費和級差地租後的留利,由承租方自行支配。

承租方用税後利潤新增的財產歸承租方集體所有,承程方可在職工中籌集資金,按有關規定付息分紅。

七、租賃期問,承租方必須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方針、政策和規定。履行合同的各項條款,展擔租賃後的債漢,債務等經濟責任飛接受政府等有關部門及_L級主管單位的監督指導,維護消費者利益,在保證主管業務的前提下,經工商行玫管理部門核准,積極擴大經營範圍,方便羣眾均買,但不能轉租、轉業,更不能擅自停業。

八、租賃期間承租方對企業的一切財產有權使用和保管,並負責維修,企業需新增或更新固定資產及有關大修理項目的費用由承租方負擔。房屋經有關部門鑑定確認有倒塌危險需要翻建,經公司審核批准,其費用由出租方負擔。

九、租賃期間承租方在堅持按勞分配的原則下有權確定適合商場特點的獎金和勞保福利待遇。並按規定提取上述資金。

十、承租方的代表人要尊重職工的民主權利,每年要向職工報告工作,並經常聽取職工的意見和建議,維護職工的勞動權利,對嚴重違章違紀、屢教不改的職工有權辭退,但要報公司勞資科備案審核。

十一、租賃期間承租方有權招收臨時工,招收人員工資、福利待遇由承租方自定和支付,租賃合同終止時,由承租方負責辭退。

十二、出租方違約責任。

1.出租方違背合同規定,嚴重干撓承租方經營自主權,使其無法自主經營,承租方有權提出中止或解除合同。

2。出租方如未按合同規定翻建房屋,應負責賠償由此給承租方造成的損失。

十三、承租方違約責任。

1.承租方在承租期間,由於使用保管或維修保養不當,造成原企業資產損失、丟失的,應負責賠償。

2。承租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時問、數額支付租金,除應向出租方按銀行遲延付款的規定付違約金外,連續三個月不交租金,出租方除依法追回租金及違約金外,有權收回出租財產,終止合同。

十四、租賃期間由於國家政策、法規和客觀環境發生預料不到的重大變化,須經租賃雙方協商解決。

十五、本合同中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 做出補 充條款。補充條款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六、本合同一式十份,經公證機關公證後生效。

出租方(蓋章)承租方(蓋章)

出租方代表(簽字)承租方代表(簽字)

二xxx年十二月x

商場租賃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情況下,經協商一致,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規定,簽訂本合同並共同遵守。

1.合作事項:乙方租賃: 廣告位,並支付一定的租賃費於甲方。

2.廣告設置地點。

3.廣告規格及廣告牌製作形式。

4.權力與義務:

4.1 乙方負責廣告位的規劃和廣告牌形式的設計。

4.2 乙方負責廣告牌的設計、安裝、維護及所產生的所有費用,和租賃期內向城市管理局繳交其規定的場地佔用費。

4.3 乙方建設廣告牌時,不得隨意加建或更改經由甲乙雙方確定的廣告牌尺寸、廣告牌形式及廣告牌的結構,以免影響建築物結構,如因現場條件的限制,可建議可行的解決方案,與甲方協商解決。

4.4 乙方在租賃期內發佈的廣告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及相關國家法規,並承擔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及相關國家法規而產生的責任。

4.5 乙方在填寫廣告位申請的同時需要向甲方企劃部提交設計圖紙,經甲方同意後方可製作安裝。。

4.11 建設期間,甲方有責任協助乙方創造有利的施工環境,安排好場地、用電及協助溝通的人員。

4.12 甲方作為建築物業主對廣告牌擁有建議權和驗收權。

4.13 甲方有義務監督廣告牌的運作是否正常,如見不正常,即通知乙方。

6.場地租賃期年 月 至年 月 , 6.1 完工並驗收合格之日或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即 年時間;

6.2 場地租賃管理費(含税價): 元/年 ×年=元;

即大寫人民幣: 。

7 付款方式:

7.1 自工程完工並經驗收合格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租賃費,計小寫人民幣:元,即大寫人民幣: ;

8.驗收:

8.1 廣告牌完工後,由甲方、乙方委託的施工方、設計方、甲方選定的工程師或驗收機構進行四方驗收;

8.2 驗收合格後,四方各執一份驗收報告留底。

9.質量保證:

9.1 甲乙雙方應保持密切的溝通,乙方每次的畫面更換,廣告牌、三面翻、電氣照明系統等維護,應將情況全面如實地e-mail、電話、傳真或上門通知給甲方,以令甲方有所準備;

9.2 乙方須保證户外廣告設置物及廣告畫面質量良好;如在發佈期內廣告畫面出現破損或嚴重褪色,乙方應在三個工作日內將其修復或更換,並將修復或更換的情況通報甲方;如該廣告牌因不可抗力的因素令發佈受影響,甲方在得到市有關主管部門的認可後,按每延誤一天順延一天廣告位租賃期給乙方;如該廣告牌因意外暫時停止發佈,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如該廣告牌在發佈期內被政府徵用,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並與乙方協商後,方能答覆政府,同時甲方還應配合乙方向政府辦理相關費用補償事宜,所有費用補償金歸乙方所有。

9.3 廣告照明時間每天不少於四小時(廣告照明時間視季節而調整,一般為每日的18:00—24:00)。

10.產權關係:

10.1 乙方擁有廣告牌在租賃期內的產權所有權,

10.2 乙方的租賃期滿後,在甲方向乙方支付完廣告牌的剩餘價值之前,此廣告牌的所有權仍歸乙方所有,甲方

不得擅自處理此廣告牌的租賃權;在甲方向乙方支付完此廣告牌的剩餘價值之後,此廣告牌的所有權歸甲方所有,甲方處理廣告牌的任何事項都與乙方無關。

10.3 乙方在租賃期內和租賃期滿後甲方支付剩餘價值前,雖然擁有廣告牌的所有權,但不能因雙方的合作終止而擅自拆卸廣告牌。

10.4 廣告牌的所有權和剩餘價值的交接只由甲乙雙方操作。

11.租賃期滿處理方式:

11.3 若乙方的租賃期滿後,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經再三思量後,無意再繼續合作下去,在沒有第三方願意承接此廣告牌的租賃權前,甲方可延遲支付此廣告牌扣除折舊費後的剩餘價值,但此期間不可發佈任何形式的廣告;在有第三方願意承接此廣告牌的租賃權後,甲方應在第三方承接此廣告牌之日起的一個月內向乙方支付此廣告牌扣除折舊費後的剩餘價值;如甲方逾期不付給乙方,乙方有權阻止第三方承接單位發佈廣告。

16.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至租賃期結束且甲方已經支付廣告牌的剩餘價值之日止,如需續期,需另行簽訂合同。

17.違約責任:

17.1 若因乙方無故拖延工期而影響了甲方的正常營業,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一年場地租賃管理費的 0.3% 元作違約金;

17.2 如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內支付場地租賃管理費給甲方,甲方保留單方面終止合作和追討經濟損失的權利,並自本合同約定的付款時間算起,每日按一年場地租賃管理費的 0.3%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經甲乙雙方協商後對工作一致推遲,則收款時間相應順延;

17.3 如因甲方的原因導致乙方的工期延誤、合同不能履行等,乙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合同,並由甲方賠償乙方的一切損失;

17.4 因一方原因,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時,應通知對方,並友好協商,辦理合同終止手續,並由責任方賠償非責任方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17.5 甲方必須確保乙方的租賃期,不得因XX大樓的業主或XX大樓的承包商的變更而影響了本合同規定乙方所擁有的權益,否則視為甲方毀約,並由甲方賠償乙方的一切損失。

18. 爭議或糾紛處理:在本合同履行期內,雙方發生爭議時,雙方可採取友好協商解決或請有關部門進行調解;如當事人不願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時,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仲裁委員會申訴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19. 在合作過程中如有未盡事宜,可另行簽訂補充合同,並具有同等法律效率。

20. 如因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的變更,其責任與義務應由變更方的下一繼承者承擔,本合同的法律效率依然有效。

21.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乙 方:

簽字代表:簽字代表:

開户銀行:開户銀行:

帳 號:帳 號:

地 址:地 址:

電 話:電 話:

傳 真:傳 真: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網 址:

電子郵箱: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商場租賃合同 篇8

展位號:_________

租 賃 合 同 品牌名稱:__________

租 賃 合 同編號:__________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的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適應消費者對名、特、優、新及綠色產品的需要,提高經濟效益,規範市場經營行為,維護甲、乙雙方的合法權益,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場地設施的名稱、位置及用途

1、 甲方將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點)_______樓________位

__________平方米的展位(實際丈量面積×___________基數)出租給乙方從事經營。

2、 乙方提供自己生產或代理經銷的商品,在第一條第一項規定的展位內銷售,還

須向甲方提交下列資料以供甲方進行備案:

(1) 乙方的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身份證複印件;

(2) 乙方的法人代碼證、税務登記證;

(3) 本合同約定品牌廠家授權經營文件;

(4) 乙方合法銷售產品的產品質量合格證、商標註冊證明書及其他相關

的法律證明文件;

(5) 本合同約定的品牌廠家產品質量檢測報告;

(6) 乙方展位內標示的、需經相關正規認證部門出具的證明材料,如國

際認證、獲獎證書、環保認證、名牌產品、免檢產品、A級產品等;

(7) 乙方如經營進口商品,還需向甲方提供海關税單等法律文件;

(8)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乙方提供的商品範圍如下:

若需要變更以上經營商品品種,乙方須書面向甲方申報,並按本條第二項的規定向甲方提供有關證明文件,經甲方編碼並批准後,方可上櫃銷售。乙方如擅自變更經營範圍,且未經過甲方書面同意,視為乙方違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第二條 租賃期限

租賃期從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止。

第三條 展位等設施使用費及交納期限(展位面積以實際丈量面積×______基數為準)

1、展位設施使用費:乙方租用甲方經營展位及設施的費用按每天每平方米________元,租賃期內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萬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_拾______元_______角________分。

(1)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水電費及支付方式

水電費按乙方實用量計收;乙方需增加水電及其他設施,甲方另行收取使用費; 乙方應於每月1—10日主動將應繳水電費交給甲方,逾期交款,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每日 ______ %的滯納金。

(3) 其他設施費用及支付方式

(a) 空調使用費: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寫)。

(b) 公共設施使用費: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寫)。

(c) 廣告、營銷費用: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寫)。

(d) _____________ :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寫)。

(e) _____________ :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寫)。

(f) _____________ :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寫)。

(g) _____________ :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寫)。

乙方應在簽約時一次性向甲方支付上述款項,每逾期一天甲方有權向乙方收取本交款時段總額的 _______%作為滯納金。

第四條 擔保金

1、為了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和乙方的良好信譽及確保本合同的全面履行,乙

方應於合同簽訂之日向甲方交納________元擔保金;

2、擔保金使用範圍(包括但不限於)

(1) 確保乙方向消費者提供優質產品和服務,處理乙方與消費者之間的糾紛,凡發現質量或服務糾紛,甲方可以用乙方擔保金先行賠付。

(2) 確保乙方經營期間及時履行納税義務。如不及時履行義務,甲方有權從其擔保金中代繳代扣。

(3)乙方若擅自停業、帶走證照(營業執照、税務登記證等),在市場規定時間內不繳納税款和工商管理費用以及有其他違反市場管理規定的行為時,甲方有權從擔保金中扣除相應款項。

(4) 發生上述三種情形之一的,乙方必須在擔保金扣除後一週內補齊,逾期補齊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差額部分每日1%的滯納金。

3、擔保金的退還

(1) 在雙方權利義務終止,且乙方辦理相關核准手續離場 後,扣除按 約定乙方應承擔的賠償費用後不計息予以退還。乙方應妥善保管收據,甲方

憑收據原件退款。

(2)乙方存在提前解除合同等違約情形時,甲方所收擔保金不再退還給乙方。

(3)甲方在退還擔保金時,應一併將擔保金使用情況(包括受賠償人的收條複印件)提供給乙方。

第五條 押金

1、電錶押金

(1)使用範圍(包括但不限於)

甲方統一安裝預付磁卡電錶,乙方按照規定預付電費,不使用違禁電器,並保證電錶安全運行。

(2)交納和退還

乙方於合同簽訂之日以每個電錶向甲方支付_______元的電卡押金,於退場時將電錶磁卡和完好的電錶交付甲方確認後,憑收據原件退款。

2、營業員管理押金

(1)使用範圍(包括但不限於)

規範市場營銷行為、配合業主對營業員的管理。營業員應當遵守市場相關管理規定,文明守法經營。營業員如有違反市場相關管理規定的,或有其他不當行為造成他人人身損害、財產損失的,甲方有權從其押金中扣除相關費用。

(2) 交納和退還

乙方於合同簽訂之日以每個展位向甲方支付 _____元的營業員優質服務保證金,發生扣賠情形的,乙方應於一周內補齊押金,於退場時憑收據原件到甲方辦理退款,如有應扣款項,則差額退款。

3、 裝修押金

為確保甲方及他人財產物資的安全,乙方新進場裝修時,應向甲方提供完整押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