糯米文學吧

位置:首頁 > 範文 > 合同協議

精選農村土地合同模板彙編五篇

隨着人們法律觀念的日益增強,隨時隨地,各種場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簽訂合同可以明確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你所見過的合同是什麼樣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農村土地合同5篇,歡迎閲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精選農村土地合同模板彙編五篇

農村土地合同 篇1

甲方:____村九組

乙方:____村十二組村民李____

____合作社於1991年搬遷到九組,該址對換給九組集體所有,為了充分利用土地,使其發揮應有的效益,甲方將原合作

社舊址承包給乙方發展企業。雙方經過充分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將原合作社:東西長27、3米,南北長38、5米,面積為1、57畝,現有破瓦房11間,承包給乙方管理使用。

二、乙方每年向甲方交承包款20xx元,乙方必須在使用前先交當年的承包款20xx元后使用。

三、合同期為1996年1月1日一20xx年1月1日,為期15年。

四、乙方在承包經營期間,所建的一切不動產歸甲方所有,機器設備等動產歸乙方所有。

五、乙方在經營期間,水、電設施及費用甲方不負責。

六、乙方在承包期間負責紹修甲方現有房屋,合同到期保證正常使用。

七、合同到期乙方如需繼續使用,雙方重新協商,同等條件下乙方優先使用。

本合同一式4份,簽字後生效。

甲方:____村九組乙方:____村十二組村民李____

代表人:______

________年__月__日

農村土地合同 篇2

甲方:茶陵縣國土資源局

乙方:茶陵縣農村信用社聯社

經各方友好協商,本着平等“資源”有償“誠實信用”原則,就土地置換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置換地塊概況

1、甲方在茶陵大道旁,衡炎高速互通口對面有一地塊,面積47446.3平方米。

2、現甲方願意將該地塊,面積為11492.53平方米的土地與乙方位於茶陵大道與茶鄉路交界處,面積為13322平方米的土地進行置換。

3、甲乙雙方自願置換原屬於對方的土地。

二、違約責任

1、乙方將其原地塊的國土手續交還國土部門,再辦理土地權屬事宜。

2、本協議為雙方自願的原則下籤署,協議簽訂之日生效,協議生效之日起,甲方將位於茶陵大道旁,衡炎高速互通口對面地塊的11492.53平方米土地歸乙方所有。乙方位於茶陵大道與茶鄉路交界處,面積為13322平方米的土地歸甲方所有,雙方以後均互不干涉土地使用情況。

三、其他

1、本次土地置換應遵循相應的法律、法規。

2、甲乙雙方的土地置換應以法律、法規、和規定辦理有關手續。

3、本協議未盡事宜,須經各方協議上解決,並簽訂相應的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發生矛盾、爭議,經協商無效時,提請法院裁決

5、本協議經各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

6、本協議一式四份,具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20xx年 月 日

農村土地合同 篇3

訂立合同雙方:

——————縣 ——————鄉 ————村————組,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户主 ———— ,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落實聯產承包責任制,充分調動農民的生產積極性,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根據中央(83)、(84)一號文件精神,經村民大會討論同意和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承包土地的面積、地點、等級

甲方將 ————畝土地(田)發包給乙方,該土地位於 ———— ,東至 ————,西至 ———— ,南至————,北至 ————。其中,一等地————畝,二等地 ———— 畝,三等地 ———— 畝,四等地 ————畝,……。承包土地的所有權屬於集體,乙方只有土地使用權,不得買賣、出租、荒蕪,不準轉作宅基地和構築其它建築物。

第二條承包期限

承包時間共————年,從———— 年 —— 月——日起,至 ———— 年—— 月 ——日止。

第三條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有權獲得國家下撥用於發展農業生產的化肥、農藥、良種、貸款指標和其它農業物資。

2.乙方必須完成上級下達的種植計劃,在完成種植計劃的前提下,可以自己決定種植經營。

3.乙方必須完成按土地畝數攤派的統購指標任務和上繳農業税的任務,每年向國家交售————斤, ————, ———— 斤 ————, ————斤———— ,……。交售時間是————。每年向國家繳納農業税 ————元,納税時間是 ———— 。乙方必須每年向甲方上交公積金————元,公益金 ———— 元,管理費 ————元,上交時間為每年的————月————日以前。乙方必須完成甲方按承包土地畝數攤派的義務工日,或上交按義務工日折價的金額。

(本條亦可採取列表形式,見後)

4.乙方經甲方同意,可以自找對象轉包土地,可以與轉承包户協商,平價購買生活用糧。土地轉包後,轉包户必須承擔原由乙方承擔的所有統購任務和繳納農業税任務,承擔向甲方上交“三全”和完成義務工任務。

5.乙方如遇生(不能違背計劃生育規定)、死、嫁、娶,承包土地一般不變動但必須按規定調整所承擔的義務。乙方如因勞動力減少無法繼續承包土地又無人願轉承包時,可向甲方提出退回承包土地的一部或全部,由甲方另行統一安排。乙方對國家、集體承擔的義務相應減少或免除。

6.乙方有責任保護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通電等國家或集體設施。

第四條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有權監督乙方完成國家下達的種植計劃、統購任務和納税任務,有權敦促乙方完成對集體的義務。

2.國家按計劃分配用於農業生產的化肥、農藥、良種、貸款指標和其它農用物資,甲方應及時按承包土地的'數量和等級分配給乙方。

3.甲方應定期公佈集體財務帳目和公積金、公益金、管理費的使用情況,必須接受乙方的監督檢查。

第五條違約責任

1.乙方如不按時履行對國家和集體的事務,除應繼續履行外,還應按遲延項目價值的—— %,向甲方償付違約金。乙方如仍然拒不履行義務的,甲方除可請求有關部門處理外,有權收回乙方承包的土地。

2.乙方如荒蕪承包的土地,除應履行對國家、集體的一切義務外,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乙方如果擅自出賣和租讓承包的土地,甲方可宣佈買賣與租讓關係無效,並可收回土地。乙方如果在承包的土地上建房,甲方有權責令乙方拆除。乙方如果毀壞承包土地上的樹木和集體設施,應照價(毀壞樹木折價)賠償。

3.甲方如不及時撥給乙方國家分配的化肥、農藥、良種、貸款指標和其它農用物資,應按其價值的 %,向乙方償付違約金,並應如數補發所欠物資。

第六條不可抗力

乙方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造成承包土地內農作物的減產或絕產,經調查核實後,可根據實際情況減少或免除乙方對國家或集體的義務。

第七條其它

本合同從承包期開始之日起生效。承包期內,承包户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員有承包繼承權。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的變更而變更。合同執行期間,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

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 份,送村委員、(如經公證或鑑證,還應送公證或鑑證機關)……各留存一份。

甲方: ————縣 ————鄉————村———— 組(公章)

代表人: ———— (蓋章)

乙方户主: ————(蓋章)

————年 ——月 —— 日訂

附件:

土地承包及負擔國家、集體義務表

承包户姓名

人口

勞動力 個,其中,全勞力 個,

半勞力 個

承包地段名稱

面積(畝)

土地級別(畝)

義務調整年度

應交售糧(斤)

其中

交售棉花

交售油料

交售烤煙

應上交金額

其中

一級

二級

三級

徵糧

購糧

加價糧

農業税

公積金

公益金

管理費

備註

農村土地合同 篇4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穩定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經營為基礎、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賦予農民長期而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權,維護農村土地承包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促進農業、農村經濟發展和農村社會穩定,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第二條

本法所稱農村土地,是指農民集體所有和國家所有依法由農民集體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於農業的土地。

第三條

國家實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制度。

農村土地承包採取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採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農村土地,可以採取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承包。

第四條

國家依法保護農村土地承包關係的長期穩定。

農村土地承包後,土地的所有權性質不變。承包地不得買賣。

第五條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有權依法承包由本集體經濟組織發包的農村土地。

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剝奪和非法限制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承包土地的權利。

第六條

農村土地承包,婦女與男子享有平等的權利。承包中應當保護婦女的合法權益,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剝奪、侵害婦女應當享有的土地承包經營權。

第七條

農村土地承包應當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正確處理國家、集體、個人三者的利益關係。

第八條

農村土地承包應當遵守法律、法規,保護土地資源的合理開發和可持續利用。未經依法批准不得將承包地用於非農建設。

國家鼓勵農民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增加對土地的投入,培肥地力,提高農業生產能力。

第九條

國家保護集體土地所有者的合法權益,保護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侵犯。

第十條

國家保護承包方依法、自願、有償地進行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

第十一條

國務院農業、林業行政主管部門分別依照國務院規定的職責負責全國農村土地承包及承包合同管理的指導。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農業、林業等行政主管部門分別依照各自職責,負責本行政區域內農村土地承包及承包合同管理。鄉(鎮)人民政府負責本行政區域內農村土地承包及承包合同管理。

第二章 家庭承包

第一節 發包方和承包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二條

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依法屬於村農民集體所有的,由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發包;已經分別屬於村內兩個以上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農民集體所有的,由村內各該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小組發包。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發包的,不得改變村內各集體經濟組織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所有權。

國家所有依法由農民集體使用的農村土地,由使用該土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村民委員會或者村民小組發包。

第十三條

發包方享有下列權利:

(一)發包本集體所有的或者國家所有依法由本集體使用的農村土地;

(二)監督承包方依照承包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護土地;

(三)制止承包方損害承包地和農業資源的行為;

(四)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十四條

發包方承擔下列義務:

(一)維護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不得非法變更、解除承包合同;

(二)尊重承包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三)依照承包合同約定為承包方提供生產、技術、信息等服務;

(四)執行縣、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組織本集體經濟組織內的農業基礎設施建設;

(五)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十五條

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體經濟組織的農户。

第十六條

承包方享有下列權利:

(一)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權利,有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處置產品;

(二)承包地被依法徵收[2] 、徵用、佔用的,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補償;

(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十七條

承包方承擔下列義務:

(一)維持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於非農建設;

(二)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二節 承包的原則和程序

第十八條

土地承包應當遵循以下原則:

(一)按照規定統一組織承包時,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依法平等地行使承包土地的權利,也可以自願放棄承包土地的權利;

(二)民主協商,公平合理;

(三)承包方案應當按照本法第十二條的規定,依法經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村民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

(四)承包程序合法。

第十九條

土地承包應當按照以下程序進行:

(一)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村民會議選舉產生承包工作小組;

(二)承包工作小組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擬訂並公佈承包方案;

(三)依法召開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村民會議,討論通過承包方案;

(四)公開組織實施承包方案;

(五)簽訂承包合同。

第三節 承包期限和承包合同

第二十條

耕地的承包期為三十

農村土地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村委會(農民合作社、家庭農場、種植大户、農業企業等主體)

根據全面深化“三農”改革,推進農業生產規模化、機械化、集約化,提高土地收益,增加農民收入的精神,本着合作共贏的原則,經甲乙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服務方式(訂單式託管服務)

1、乙方通過組織農民合作社,整合農民土地 畝,使之連片成方,耕地位於 。

2、乙方委託甲方對該土地提供從耕種到收穫的全程種植託管服務。

3、甲方按照“ 元/畝/年”的標準“打包”收取服務費,共計 元。

(備註: )

(二)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通過乙方對有關村民的土地進行整體種植服務託管,統一種植

通過乙方向村民支付相關土地收益。

2、組織或購置農業耕作機械,確保滿足乙方的託管服務需要。

3、免費為託管土地進行測土化驗和提供相關農作物的標準化種植管理方案。

4、同等質量條件下,按照低於同期市場價格10%的優惠價為乙方供應化肥、農藥等農資,並且直供、直施到田間。(優惠部分只針對***合作社社員開放)

5、幫助研究乙方土地的經營規劃,推廣新品種、新模式,新服務,實現農户的增產增收。

6、甲方承諾:除託管土地範圍內發生重大自然災害及不可抗力等情形外,保證託管土地每畝產量達到 以上。

7、維持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於非農建設;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協議內耕地,不得棄耕、拋荒土地,不得損壞農田水利設施。

8、協議簽訂後不能更改協議內土地的種植計劃和託管模式。

9、甲方為所託管的土地繳納農業保險。

(三)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組織農民整合土地,使同類作物實現連片成方。20xx年 月前整合土地 畝

負責與有關農民簽訂委託種植管理的相關協議,協調道路、水源、水渠等使用權,為甲方開展服務創造條件。

2、負責協調農業生產過程中的各種關係,保證甲方正常的田間作業不受影響;負責組織農作物生長期的看管工作,配合甲方做好作物收穫後的晾曬、收儲等工作。

3、乙方可全程跟蹤甲方服務,可隨時向甲方反饋作物生長與田間看護等情況。

4、需將協議內農户轉為**合作社社員,使之享受社員優惠價。

5、監督甲方按照協議約定用途合理利用和保護耕地。

6、協議簽訂後不能更改協議內土地的種植計劃和託管模式。

7、積極配合甲方做好農機整合、農民培訓等工作。

(四)土地收益分配方案。

1、協議內土地在保底產量範圍內的農作物產出,全部歸農户所有。如低於上述畝約定產量,甲方按照市場價賠償不足部分。

2、畝保底產量以上的超出部分中 歸農户, 歸乙方, 歸甲方。

(五)協議履行程序

1、確認服務時間。甲方應根據農時需要,提前3天以上與乙方溝通確定服務時間。時間確定後,乙方應主動為甲方開展服務創造必要條件(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無法進場服務,視為乙方違約,甲方不退回收取的服務定金)。

2、搞好監督驗收。甲方服務時,乙方可派人現場監督,並在服務結束時填寫驗收單予以確認。如乙方不能派人現場監督驗收,視為認可甲方的服務符合協議約定標準。

(六)託管期限及費用支付辦法。

1、託管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協議期限屆滿後,需要重新簽訂協議,同等條件下,甲方享有優先權。下年度簽約時間為 年 月。

2、本協議簽訂後的 日內,乙方需向甲方支付服務費總金額 的託管定金。

3、乙方在簽約 日內,通過 方式一次性向甲方付清託管服務費。

4、甲方在產品收穫後的15日內,通過乙方支付相關農户的土地收益,並且按照

標準向乙方支付整合組織費。

(七)協議的變更和解除

1、協議簽訂後,任何一方不得單方面變更或解除。

2、因不可抗因素致使本協議無法履行時,可以變更和解除,各方互不承擔責任。

(八)違約責任

1、若乙方違約收回甲方託管土地,或者干預甲方生產經營活動,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2、甲方未按照協議規定用途使用土地,改變農業用途,或者造成土地永久性損害、土地荒蕪的,乙方勸阻制止無效時可以依法解除協議,並有甲方承擔土地恢復費用。

3、其它違法違約行為可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處理。

(九)其它事宜

1、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如發生爭議,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經協商一致可訂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協議一式2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報 備案 份。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