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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備】買賣合同範文集合7篇

隨着人們對法律的瞭解日益加深,合同出現的次數越來越多,它也是實現專業化合作的紐帶。相信大家又在為寫合同犯愁了吧,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買賣合同7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必備】買賣合同範文集合7篇

買賣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甲方同意將本工程相關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稱: 大理石安裝工程

二、工程地點

三、工程內容:大理石安裝

四、承包方式:單包工,其中甲方負責大理石、水泥、沙及安裝,負責水電供應,施工場地塔架材料。

六、工程單價(不含税):牆體幹掛人工費 元/㎡,方柱幹掛人工費/米,角鋼/米

七、付款方式:甲方首先預付乙方進場費元。安裝費按施工進度支付80%,餘款待工程竣工驗收後合格一次性付清。

八、工程期限定為合同簽字之日起,乙方應在 天內按質按量完成。

九、工程按國家標準施工。

十、甲方責任

1、及時組織水電供應,及施工所需材料,不得影響施工正常運行。

2、提供生產用水、用電場地,提供乙方工作人員的生活場地。

3、負責提供施工設計圖給乙方,落實專人負責督促乙方按技術規範施工。對乙方施工存在問題提出調整意見,共同把關工程質量達到規定要求。

4、負責籌措工程資金按合同要求及時兑現工程款,保證工程施工正常進行,若甲方不及時兑現進度款或不及時提供施工材料的,乙方有權暫停施工待料或等待工程款的兑現。

(二)乙方責任

1、負責有計劃地組織按技術規範施工,確保工程按時、按質、按量完成。

2、按國家有關規定,對施工現場規範管理,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

十一、附註: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簽訂日期: 簽訂日期:

聯繫電話:聯繫電話:

買賣合同 篇2

賣方: 身份證號: 聯繫電話:通訊地址:

買方: 身份證號: 聯繫電話:通訊地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買賣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本合同所涉房地產轉讓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賣方所轉讓房地產(下稱該房產)坐落於: 。

土地使用權證號:,房產權證號:,

登記建築面積為:平方米。套內建築面積為:平方米。

該房地產土地使用權年限自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該房地產約定交付的附屬設施設備、裝飾裝修、相關物品等在簽訂本協議前,已經雙方現場確認,均無異議。

第二條

該房地產沒有設定抵押也未被查封,賣方對該房地產享有完全的處分權。

第三條

該房地產所附租約現狀為第 項:

1、該房地產沒有租約;

2、該房地產之上存有租約,賣方須於本合同簽訂時將承租人放棄優先購買權的書面文件及租賃合同交予買方。

第四條

如該房地產所附着有賣方户口,基於保證買方辦理房產過户登記後,應享有完全的處權,賣方保證於收到房地產轉讓總價款之日起 30 日內遷出,逾期則以該房地產轉讓總價款為基數按日萬分之五向買方支付違約金。

第五條

該房地產轉讓總價款為人民幣:(小寫: 元)。

第七條

雙方約定,由買方承擔辦理相關過户手續雙方按規定應繳納的一切可能產生的税、費。

買方不按約定繳納相關税費,導致交易不能繼續進行的,買方不得因此解除合同,本合同應繼續履行,但違約方應承擔違約責任,賠償給守約方造成的損失。

第八條

買方於月日前一次性付清全部房款

第九條

買方逾期付款的,賣方有權要求買方要求買方以未付款項為基數,按日萬分之五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第十條

賣方應當於 年 月 日將該房地產交付買方,並履行下列手續:

1、買賣雙方共同對該房地產及附屬設施設備、裝飾裝修、相關物品等事項進行驗收,記錄水、電、氣表的讀數,並辦理交接手續;

2、交付該房地產鑰匙;

第十一條

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賣方未按合同約定的期限將該房地產交付買方,自約定的交付期限屆滿次日起至實際交付日止,賣方以該房地產轉讓總價款為基數按日萬分之 五向買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第十二條

賣方在交付該房地產時,應將附隨的水費、電費、煤氣費、電話費、有線電視費、物業管理服務費、垃圾清運費等費用結清,單據交買方確認,否則買方有權從交房保證金中抵扣上述欠費。

第十三條

買賣雙方須在簽訂本合同 7 日內,共同向房地產權登記機關申請辦理轉移登記手續,賣方應按照行政機關的登記手續要求積極協助。

在收文回執載明的回覆日期屆滿之日起 7日內,買方須按本約定辦理交納税費的手續。

第十四條

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致合同目的不能實現,守約方有權選擇定金罰則或要求對方支付該房地產總價款百分之 10%的違約金。

第十五條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約定履行合同的一方當事人應當及時告知另一方當事人,並自不可抗力結束之日起15 日內向另一方提供證明

第十六條

買賣雙方在本合同簽訂之前的承諾及協議,如有與本合同不相符的,以本合同為準。

第十七條

本合同共有附件 份。合同附件為本合同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八條

因本合同發生糾紛,由買賣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採取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1、向成都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房產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九條

本合同一式 4 份,賣方1 份,買方 1份,其他交有關部門,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條

本合同自買賣雙方簽署後立即生效。

賣方(簽字): 買方(簽字):

年月日 年月 日

買賣合同 篇3

購買方: (以下簡稱甲方)

出售方: (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就甲方採購乙方出售的工程車輛訂立合同如下:

一、採購車輛型號:

類型:自卸車;品牌:豪沃;型號:ZZ3257M3647C1;外觀顏色:紅;驅動形式:6*4;裝載重量:重型(總質量>14噸);貨廂內部尺寸:5400 MM;乘員/座位數:2;發動 機型號:WD615。

二、甲方對車輛要求:

當車輛運抵甲方指定地點後,由甲乙雙方共同檢驗乙方車輛的各項指標。

三、甲方責任範圍:

甲方有義務履行合同的各項條款;當車輛運抵協議地點後有義務同乙方共同檢驗車輛;甲方有義務在檢驗合格後向乙方支付所有的協議費用。

四、 乙方責任範圍:

乙方有義務履行合同的.各項條款;乙方有義務就車輛狀況向甲方提供各項信息;乙方提供車輛應手續齊全;乙方有義務辦理車輛過户手續,所需正常費用由甲方負責。

五、 車輛交付方式、交付地點:

車輛交付方式:由乙方將車輛運送到甲方指定地點。

六、交付時間

車輛交付時間為:20xx年 月 日前。

七、費用結算方式:

1、全車款為: 元/輛,此費用包含過户費;

2、結付方式:以銀行卡及現金形式支付相關費用;

3、結付時效:當雙方達成協議簽定合同時,甲方支付乙方首付款為全車價的30%,8月25日乙方將車輛手續完全辦理齊備交於甲方,甲方驗收合格後支付餘款70%。

八、違約責任:

由於乙方原因,造成車輛交付時間延誤,乙方將按每天支付甲方該車價10%金額的違約金。

九、免責:

如果由於自然災害、政府行為等雙方不可預見、不可避免、不可控制的原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能正常履行合同職責時,受阻礙一方必須及時通知另一方。並對由此產生的責任和損失,雙方互不負責。

十、合同糾紛:

合同糾紛可以通過下列途徑解決:調解、訴訟。

1、調解:由甲、乙雙方就合同爭議進行調解處理。

2、訴訟:甲乙雙方認為對方有違約都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其他:

1、本合同一式四份,其中正本兩份、副本兩份。

2、本合同甲、乙雙方簽字按印即為生效。

3、合同如有為盡事宜,雙方共同協商書面修正。

甲方:乙方:

(蓋章) (蓋章)

簽約人:簽約人:

日 期:日 期:

買賣合同 篇4

甲方:

身份證號碼:

地址:

聯繫方式:

乙方:

身份證號碼:

地址:

聯繫方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林木買賣自願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一、林木坐落

甲方自願將位於哈爾濱市道外區【】鎮【】村(實際土地承包經營權人的土地)所種林木【】顆(佔地三畝)出售給【】。

二、林木品種、價格、數量及總價款

1、林木品種為:2、林木價格:3、林木數量:4、總價款:

三、價款支付方式

乙方在本協議簽訂後,在【】日內以現金的方式一次性付清,即人民幣【】元。

四、林木交付方式

1、交付時間和期限:本協議簽訂後天內交付。

2、交貨地點:甲方林木所在地。

3、交貨方式:現場交接。

五、甲乙雙方權利與義務

1、甲方保證所售林木已如實陳述上述林木權屬狀況和其他具體狀況,保證所售林木沒有設定擔保、沒有權屬糾紛,保證所售林木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2、乙方保證按協議約定支付林木價款。

3、甲方保證按協議約定交付林木。

4、甲方按協議約定交付林木後,甲方放棄對林木的一切權利(包括但不限於林木出售收益、林木的孳息、因有關部門依法徵地所得賠償款等)。

5、甲方負責協調乙方與土地經營權流轉方法簽訂土地流轉協議。

6、本協議簽訂後,既而得到林木的全部權利,包括但不限於林木出售收益、林木的孳息、因有關部門依法徵地所得賠償款等權利。

六、本協議的解除

雙方協商一致的,可以終止本協議的履行。一方根本性違約的,另一方有權解除本協議,但應當及時書面通知到對方。

六、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本協議約定期限交付林木,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履行本協議,並按每延遲一日,按總價款的1%支付違約金。若甲方三個月內未按本協議約定期限交付林木,乙方有權解除本協議,並有權要求甲方支付違約金。

2、乙方未按本協議約定期限交付林木價款,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履行本協議,並按每延遲一日,按總價款的1%支付違約金。若乙方三個月內未按本協議約定期限交付林木價款,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並有權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

3、任何一方違約的,另一方有權解除本協議,並要求承擔違約責任、賠償經濟損失。

七、不可抗力

若遇因國家政策、法律及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本協議無法履行,本協議自動解除,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八、特別約定

因乙方購買的林木為成活林木,甲交付林木後,乙方仍需在該地塊種植。故此,乙方在與該地塊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人簽訂土地流轉協議過程中,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礙。再者,因該地塊與甲方剩餘租賃地塊相鄰,故此,在此明晰該地塊的面積為【三】畝,四至為:東,南,西,北。

九、其他約定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約定,並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補充協議與本協議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十、爭議的解決

如因本協議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有權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年月日

買賣合同 篇5

為了明確機動車買賣雙方各自應承擔的法律責任及義務,經雙方自願同意簽定以下協議:(售車方簡稱為甲方,購車方簡稱為乙方)甲方:乙方:

身份證號:身份證號:

1、甲方將()普通二輪摩托車轉讓給乙方,該車車牌號為:(),出廠日期(),上牌日期(),車輛型號(),車輛識別代號/車架號(),發動機型號(),發動機號()轉讓給乙方,雙方達成成交總額為()。

2、本次交易純屬甲,乙雙方自願交易,錢、車交付兩清,不再另立字據,雙方簽字即生效,不得反悔,乙方付清全款後,產權歸乙方所有。付款方式:過户前簽定本協議,支付定金()元,待過户完畢後支付餘款()。

3、該摩托車轉讓後出現的一切問題及違法活動(維護修理或被盜等)均由乙方負責承擔全部法律責任,與甲方(行駛證登記人)無關。

4、該摩托車轉讓後,乙方使用時如因發生交通意外而產生的本人人身傷害及財產的損失,與甲方(行駛證登記人)無關。

5、該摩托車轉讓後,乙方使用時如因發生交通意外造成他人人身傷害及財產損失的,與甲方(行駛證登記人)無關。

6、該摩托車轉讓前,甲方(行駛證登記人)使用時如發生交通意外造成他人人身傷害及財產損失的與乙方無關。該車自轉讓之日起,以後所需一切費用均由乙方負責購買(包括養路費、年審費及保險費等)。

7、協議規定該摩托車只能乙方本人使用,乙方如果轉賣(或者轉借)他人,造成的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

8、因雙方交易車輛為舊機動車車輛,故雙方簽定協議時均視同對車身及發動機、車輛質量及工作狀況已經認可,手續由乙方驗證確定,甲乙雙方車款兩清後概不退還。

9、隨車證件:行駛證和機動車登記證書,發票,交強險單據。

10、本次交易轉讓時間:年月日時分。

11、本協議經買賣雙方簽字後生效,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日期:

日期:

買賣合同 篇6

合同的效力,僅存在於已經成立並且具備法定要件的合同,而並非是所有已成立的合同。只有滿足一定的要求,合同的效力才能夠實現。具體地,根據《合同法》的規定,合同的生效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當事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合同法》第9條規定:“當事人訂立合同,應當具有相應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行為人只有具備相應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能夠正確理解自己行為的性質和後果、獨立表達自己意思的能力,才能成為合同的主體,其合同行為才能發生法律效力。因此,無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一般不能自己訂立合同;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只能訂立與其年齡、智力相適應的合同;例外的是,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若干問題的意見》第6條規定:“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接受獎勵、贈與、報酬,他人不得以行為人無民事行為能力、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為由,主張以上行為無效”。而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可以成為合同的主體,但也並非是所有合同的主體。依法成立的法人和其他組織具有民事行為能力,但它們的行為能力又受其自身形態、職責、業務或者經營範圍的限制。法律的該規定對於保護當事人的利益,維護社會經濟秩序,是十分必要的。

2.意思表示真實

所謂意思表示真實,是指表意人的表示行為應當真實地反映其內心的效果意思。所謂效果意思,是指意思表示人慾使其表示內容引起法律上效力的內在意思要素。所謂表示行為,是指行為人將其內在意思以一定的方式表示於外部,並足以為外界所客觀理解的要素。意思表示真實要求表示行為應當與效果意思相一致。意思表示真實是合同生效的重要要件。因為合同在本質上乃是當事人之間的一種合意,此種合意符合法律規定,依法律可以產生法律約束力;而當事人的意思表示能否產生此種約束力,則取決於此種意思表示是否同行為人的真實意思相符合。

3.不違反法律和社會公共利益

從法律上看,合同之所以能產生法律效力,就在於當事人的意思表示符合法律的規定。對合法的意思表示,法律賦予其法律上的約束力,不合法的合同顯然不能受到法律保護,也不能產生當事人預期的法律效果。合同不違反法律,是指合同不得違反法律的強行性規定,也不得規避法律。所謂強行性規定,是指這些規定當事人必須遵守,不得通過協議加以改變。但若僅僅是部分條款違法,確認部分條款無效不影響其他部分的效力。

合同不僅應符合法律規定,而且在內容上不得違反社會公共利益。將不違反社會公共利益作為合同生效要件,可以大大彌補法律規定的不足。對於那些表面上雖未違反現行立法的禁止性規定,但實質上損害了全體人民的共同利益,破壞了社會經濟生活秩序的合同行為,都應認為是違反了社會公共利益的行為。同時,將社會公共利益作為衡量合同生效的要件,也有利於維護社會公共道德,因為社會公共利益本身也包含了行為內容應符合社會公共道德的要求。

4.合同必須具備法律所要求的形式

《民法通則》第56條規定:“民事法律行為可以採取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規定用特定形式的,應當依照法律規定。”《合同法》第44條也作出規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辦理批准、登記等手續生效的,依照其規定。”可見,我國法律承認當事人可以依法選擇合同的形式。但是,如果法律對合同的形式作出了特殊規定,當事人必須遵守法律規定。例如根據《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條例》的規定,房屋的買賣須經房管部門登記、辦理過户手續後才能生效。

買賣合同 篇7

出賣人:合同簽定時間;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買賣雙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1、標的名稱。數量。價格

產品名稱 規格型號 單位 數量 單價(元) 金額(元)

螺紋鋼 噸 400 4430 177xx

螺紋鋼 噸 1000 4540 4540000

合計金額(大寫):人民幣陸佰叁壹貳仟元整(小寫)xxxxx元

2、交貨時間:xx年4月28日

3、交貨方式:由乙方送貨至甲方指定地點、運輸費由乙方承擔、由甲方負責卸貨。

4、製造標準:符合國家技術標準及要求、需提供原廠合格證。

5、驗收標準:符合樣品標準。

6、付款方式:合同簽訂一週內支付合同總額的20、貨的到驗收合格後一週付清款項。

7、由於乙方不能按照合同要求及時供和貨的、每影響一天、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合同總價1的違約金。

8、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日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依法向合同履行地法院提起訴。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買受日(蓋章):出賣日(蓋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委託代理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標籤:範文 買賣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