糯米文學吧

位置:首頁 > 範文 > 合同協議

貨物運輸合同彙總6篇

在人民愈發重視法律的社會中,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它也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那麼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書怎麼寫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貨物運輸合同6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貨物運輸合同彙總6篇

貨物運輸合同 篇1

託運方:_________

託運方詳細地址:_________

承運方:_________

收貨方詳細地址:_________

根據國家有關運輸規定,經過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貨物名稱:_________;規格:_________;數量:_________;單價:_________總額(元):_________。

第二條 包裝要求

託運方必須按照國家主管機關規定的標準包裝;沒有統一規定包裝標準的,應根據保證貨物運輸安全的原則進行包裝,否則承運方有權拒絕承運。

第三條 貨物起運地點:_________;貨物到達地點_________。

第四條 貨物承運日期_________;貨物運到期限_________。

第五條 運輸質量及安全要求_________。

第六條 貨物裝卸責任和方法_________。

第七條 收貨人領取貨物及驗收辦法_________。

第八條 運輸費用、結算方式_________。

第九條 各方的權利義務

一、託運方的權利義務

1、託運方的權利:要求承運方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地點,把貨物運輸到目的地。貨物託運後,託運方需要變更到貨地點或收貨人,或者取消託運時,有權向承運方提出變更合同的內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須在貨物未運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運方,並應按有關規定付給承運方所需費用。

2、託運方的義務:按約定向承運方交付運雜費。否則,承運方有權停止運輸,並要求對方支付違約金。託運方對託運的貨物,應按照規定的標準進行包裝,遵守有關危險品運輸的規定,按照合同中規定的時間和數量交付託運貨物。

二、承運方的權利義務

1、承運方的權利:向託運方、收貨方收取運雜費用。如果收貨方不交或不按時交納規定的各種運雜費用,承運方對其貨物有扣壓權。查不到收貨人或收貨人拒絕提取貨物,承運方應及時與託運方聯繫,在規定期限內負責保管並有權收取保管費用,對於超過規定期限仍無法交付的貨物,承運方有權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2、承運方的義務: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指定的地點,按時向收貨人發出貨物到達的通知。對託運的貨物要負責安全,保證貨物無短缺、無損壞、無人為的變質,如有上述問題,應承擔賠償義務。在貨物到達以後,按規定的期限,負責保管。

三、收貨人的權利義務

1、收貨人的權利:在貨物運到指定地點後有以憑證領取貨物的權利。必要時,收貨人有權向到站、或中途貨物所在站提出變更到站或變更收貨人的要求,簽訂變更協議。

2、收貨人的義務:在接到提貨通知後,按時提取貨物,繳清應付費用。超過規定提貨時,應向承運人交付保管費。

第十條 違約責任

一、託運方責任

1、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託運的貨物,託運方應按其價值的_________%償付給承運方違約金。

2、由於在普通貨物中夾帶、匿報危險貨物,錯報笨重貨物重量等而招致吊具斷裂、貨物摔損、吊機傾翻、爆炸、腐蝕等事故,託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由於貨物包裝缺陷產生破損,致使其它貨物或運輸工具、機械設備被污染腐蝕、損壞,造成人身傷亡的,託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4、在託運方專用線或在港、站公用線、專用鐵道自裝的貨物,在到站卸貨時,發現貨物損壞、缺少,在車輛施封完好或無異狀的情況下,託運方應賠償收貨人的損失。

5、罐車發運貨物,因未隨車附帶規格質量證明或化驗報告,造成收貨方無法卸貨時,託運方應償付承運方卸車等存費及違約金。

二、承運方責任

1、不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配車(船)發運的,承運方應償付託運方違約金_________元。

2、承運方如將貨物錯運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無償運至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如果貨物逾期達到,承運方應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3、運輸過程中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承運方應按貨物的實際損失(包括包裝費、運雜費)賠償託運方。

4、聯運的貨物發生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應由承運方承擔賠償責任的,由終點階段的承運方向負有責任的其它承運方追償。

5、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規定條件下的運輸,由於下列原因造成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的,承運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1)不可抗力;

(2)貨物本身的自然屬性;

(3)貨物的合理損耗;

(4)託運方或收貨方本身的.過錯。

第十一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等單位各留一份。

託運方(蓋章):_________ 承運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海上運輸合同樣本

合同號:

日 期:

訂單號:

買方:

賣方:

買賣雙方簽訂本合同並同意按下列條款進行交易:

(1)品名及規格____

(2)數量____

(3)單價____

(4)金額____

合計____

允許溢短裝__%

(5)包裝:

(6)裝運口岸:

(7)目的口岸:

(8)裝船標記:

(9)裝運期限: 收到可以轉船及分批裝運之信用證__天內裝出。

(10)付款條件: 開給我方100%保兑的不可撤回即期付款之信用證,並須註明可在裝運日期後15天內議付有效。

(11)保 險: 按發票110%保全險及戰爭險。____由客户自理。

(12)買方須於20xx年xx月x日前開出本批交易信用證,否則,售方有權:不經通知取消本合同,或接受買方對本約未執行的全部或一部,或對因此遭受的損失提出索賠。

(13)單 據: 賣方應向議付銀行提供已裝船清潔提單、發票、中國商品檢驗局或工廠出具的品質證明、中國商品檢驗局出具的數量/重量簽定書;如果本合同按cif條件,應再提供可轉讓的保險單或保險憑證。

(14)凡以cif條件成交的業務,保額為發票價值的110%,投保險別以本售貨合同中所開列的為限,買方如要求增加保額或保險範圍,應於裝船前經售方同意,因此而增加的保險費由買方負責。

(15)質量、數量索賠: 如交貨質量不符,買方須於貨物到達目的港30日內提出索賠;數量索賠須於貨物到達目的港15日內提出。對由於保險公司、船公司和其它轉運單位或郵政部門造成的損失賣方不承擔責任。

(16)本合同內所述全部或部份商品,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以致不能履約或延遲交貨,售方概不負責。

(17)仲裁: 凡因執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事項所發生的一切爭執,應由雙方通過友好方式協商解決。如果不能取得協議時,則在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根據該仲裁機構的仲裁程序規則進行仲裁。仲裁決定是終局的,對雙方具有同等約束力。仲裁費用除非仲裁機構另有決定外,均由敗訴一方負擔。仲裁也可在雙方同意的第三國進行。

(18)買方在開給售方的信用證上請填注本確認書號碼。

(19)其它條款:

賣方:

買方:

貨物運輸合同 篇2

甲方(託運人):

乙方(承運人):

甲、乙雙方經過協商,根據合同法有關規定,訂立貨物運輸合同,條款如下:

一、貨物運輸期限從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為止。

二、貨物運輸期限內,甲方委託乙方運輸貨物,運輸方式為收貨人等事項,由甲、乙雙方另籤運單確定,所籤運單作為本協議的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甲方須按照貨物買賣合同約定的標準對貨物進行包裝。

四、乙方須按照運單的要求,在約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甲方指定的地點,交給甲方指定的收貨人。

五.元,乙方將貨物交給甲方指定的收貨人及開具全額運輸費用之日起 日內甲方支付全部運輸費用。

六、 乙方在將貨物交給收貨人時,同時應協助收貨人親筆簽收貨物以作為完成運輸義務的證明。如乙方聯繫不上收貨人時,應及時通知甲方,甲方有責任協助乙方及時通知收貨人提貨。

七、甲方交付乙方承運的貨物乙方對此應予以高度重視,避免暴曬、雨淋,確保包裝及內容物均完好按期運達指定地。運輸過程中如發生貨物滅失、短少、損壞、變質、污染等問題,乙方應確認數量並按照甲方購進或賣出時價格全額賠償。

八、因發生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貨物無法按期運達目的地時,乙方應將情況及時通知甲方並取得相關證明,以便甲方與客户協調;非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貨物無法按時到達,乙方須在最短時間內運至甲方指定的收貨地點並交給收貨人,且賠償逾期承運給甲方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

九、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甲方住所地法院提起訴訟。

十、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貨物運輸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公路運輸有關規定,就甲方委託乙方運輸貨物事宜,雙方達成一致意見,簽訂本合同。

一、標的物:啤酒瓶、玻璃瓶系列產品

二、發運地點:貴州燃二玻璃瓶有限公司倉庫至貨物達到地

三、貨物到達地及運費標準:

1、以上運費標準隨0#柴油的漲跌上下浮動,0#柴油目前價格7.39元/升,上漲或下跌幅度在5%以內的,運費標準不變;若浮動幅度在.5%-10%,實際調整價格雙方根據情況另行協商確定。

2、其他因素引起的運價變動雙方另行協商確定,並通過書面的調價協商函給以確認。

四、雙方責任:

甲方責任:

1、甲方確認客户的月供計劃後告知乙方安排所需車輛。

2、安排至少提前一天通知乙方次日的發運計劃。

3、負責協調裝卸工安排裝車。

4、負責現場指導裝車和聯合點數工作.

5、提供有關發運單據。

6、裝車過程中嚴重破損的產品更換包裝、補足數量後裝車。

乙方責任:

1、及時按甲方計劃派車,若因車輛未及時到位的按200元/車次處罰。

2、確保車輛衞生,結構、設施符合裝運啤酒瓶、玻璃瓶的條件。

3、司機在裝車過程中必須做好監督裝載工作。

4、確保運輸質量,做好所送貨客户對送貨單(運費結算聯)的蓋章簽收工作。

5、嚴格按照送貨單據上註明的客户及送貨地址及時送達貨物,若因駕駛員結伴同行或其他原因引起的經濟損失及其他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由此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

6、配合客户做好卸車工作,派人到卸貨方及時協調卸貨,並對運輸破損進行現場監督確認。

7、乙方如將貨物運錯到貨地點或收貨人,應無償運至甲方指定的到貨地點或收貨人,如果貨物逾期到達,乙方應賠償因此給甲方帶來的損失。

8、有關本業務獲知的甲方客户的信息和業務的祕密,在事先未得到甲方許可的情況下,不得向第三者公開或泄密,本條的不公開義務在本合同終止後仍繼續有效。

乙方若違反規定時,應向甲方賠償因其違約行為給甲方造成的經濟上的一切損失。

9、乙方在運輸過程中要遵守國家有關部門頒佈的道路運輸法律、法規,如因違反法律、法規造成的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

10、貨物發運後乙方必須做好卸貨跟蹤工作,若非甲方原因造成的卸貨延時及台班費乙方自行承擔。若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卸貨延時超過4天以上的部分台班費甲方自行承擔。

五、風險責任:

1、乙方自本合同簽定之日起向甲方交納150000.00元保證金,乙方在合同執行期間不出現違反合同約定條款的行為,則本合同到期後將押金餘額歸還乙方。

2、一旦標的物裝車完畢,風險責任就此轉移由乙方獨立承擔;運輸途中發生的一切標的物的損毀,概由乙方承擔。

3、乙方如開具虛假的運輸發票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的,乙方需根據甲方損失的金額賠償甲方。

4、若末按送貨單據指定地址送達貨物,由乙方負責賠償一切損失。

六、索賠:

1、運輸途中發生的一切損毀,由乙方按照甲方銷售價格賠償給客户,否則,按照甲方銷售價格從運費中扣除補償給客户。

2、運輸車輛駕駛員必須嚴格監督上卸貨過程,嚴格控制裝卸破損,如裝卸運輸破損1.8%以下的由甲方承擔,l.8-2.8%以內的部分甲乙雙方各承擔50%,超過2.8以上的部分全部由乙方承擔。

七、結算方式:

運費採取月結,乙方在結算運費時需提供送貨單的運費結算聯和運輸發票,送貨單必須有客户方面的簽字及蓋章。同時必須有乙方司機簽字。付款方式為電泄。

八、其他規定:

發生不可抗力因素及其他不應歸責與乙方的事由,致使標的物損失時。乙方應 儘快將甲方的損失減少至最少,如有其他未盡事宜,雙方可協調解決。當協商不能解決時,雙方可通過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九、合同的解除:

1、甲方及乙方的任何一方,在對方發生下列事由之一時,可以書面通知,請求對方立即履行所付全部債務,並且可以解除本合同。(1)、營業執照被吊銷時:(2)、受到第三者的強制執行或受到與此相當的政府機關的行政行為的執行時;(3)、對方的社會信譽受到損害時;(4)、申請破產、申請解散、被批准解散時。(5)無實際正常履行合同能力時。(6)聯繫三次以上出現違反本合同任意一條合同條款時。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貨物運輸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為提高貨運效益,明確承、託雙方的權利、義務,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協商,簽訂此協議。

1、貨物在日前從河南省西峽縣回車鎮花園村運到。聯繫人:電話:。由甲方負責押運。年月日前到達對方倉庫。

2、運輸期間一切費用由甲方承擔。在運輸途中,發生一切貨損,由甲方照價賠償。

3、車牌號碼:發動機號:司機名字

4、貨物名稱:香菇,共件,淨重公斤,每箱淨重公斤,運費人民幣元,貨到由方付款。

5、本協議由甲乙雙方簽字生效,若一方違約,違約方包賠對方一切經濟損失。

6、本協議未盡事宜另附協議,另附協議同時生效。

7、此協議一式兩份,甲方、乙方、各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貨物運輸合同 篇5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海上運輸管理規定的要求,甲方向乙方計劃託運 貨物,乙方同意承運,特簽定本合同,共同遵守,互相制約,具體條款經雙方協商如下:

一、運輸方法: 乙方調派 噸位船舶 艘(船舶吊裝設備),應甲方要求由 港運至 港,按現行包船運輸規定辦理。

二、貨物集中: 甲方應按乙方指定時間,將 貨物於 天內集中於 港,貨物集齊後,乙方應在 天內派船裝運。

三、裝船時間: 甲方聯繫到達港同意安排卸裝後,經乙方落實並準備接收貨物。裝船作業時間,自船舶抵港已靠好碼頭時起於 小時內裝完貨物。

四、運到期限: 船舶自裝貨完畢辦好手續時起於 天內乙方負責將貨物運到目的港。否則按有關規定乙方需承擔 元/天滯延費用。

五、啟航聯繫:乙方在船舶裝貨完畢啟航後,即通知甲方做好卸貨準備。如需領航時乙方可通知甲方按時派引航員領航,費用由 方負擔。

六、卸船時間: 甲方保證乙方船舶抵達 港錨地,自下錨時起於 小時內將貨卸完。否則甲方按超過時間向乙方交付滯延金 元/天,在裝卸貨過程中,因天氣影響裝卸作業的時間,經甲方與乙方船舶簽證,可按實際影響時間扣除。

七、運輸質量: 乙方裝船時,甲方應派員監裝,指導工作照章操作,裝完船封好艙,甲方可派押運員(費用自理)隨船押運。乙方保證原裝原運,除因船舶安全條件所發生的損失外,對於運送貨物的數量和質量均由甲方自行負責。

八、運輸費用: 按國家規定水運貨物一級運價率以船舶載重噸位計貨物運費 元,空駛費按運費的50%計 元,全船運費為 元, 一次計收。

九、費用結算: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甲方應先付給乙方預付運輸費用 元。乙方在船舶卸完後,以運輸費用憑據與甲方一次結算,多退少補。

十、附則: 本合同甲乙雙方各執正本一份,副本份。並向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備案,如有未盡事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國家的有關規定處理。

甲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 代表人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 代表人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

貨物運輸合同 篇6

一、責任範圍

本保險分為平安險、水漬險及一切險三種。被保險貨物遭受損失時,本保險按照保險單上訂明承保險別的條款規定,負賠償責任。

(一)平安險

本保險負責賠償:

1.被保險貨物在運輸途中由於惡劣氣候、雷電、海嘯、地震、洪水自然災害造成整批貨物的全部損失或推定全損。當被保險人要求賠付推定全損時,須將受損貨物及其權利委付給保險公司。被保險貨物用駁船運往或運離海輪的,每一駁船所裝的貨物可視作一個整批。

推定全損是指保險貨物的實際全損已經不可避免,或者恢復、修復受損貨物以及運送貨物到原訂目的地費用超過該目的地的貨物價值。

2.由於運輸工具遭受擱淺、觸礁、沉沒、互撞、與流冰或其他物體碰撞以及失火、爆炸意外事故造成貨物的全部或部分損失。

3.在運輸工具已經發生擱淺、觸礁、沉沒、焚燬意外事故的情況下,貨物在此前後又在海上遭受惡劣氣候、雷電、海嘯等自然災害所造成的部分損失。

4.在裝卸或轉運時由於一件或數件整件貨物落海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損失。

5.被保險人對遭受承保責任內危險的貨物採取搶救、防止或減少貨損的措施而支付的合理費用,但以不超過該批被救貨物的保險金額為限。

6.運輸工具遭遇海難後,在避難港由於卸貨所引起的損失以及在中途港、避難港由於卸貨、存倉以及運送貨物所產生的特別費用。

7.共同海損的犧牲、分攤和救助費用。

8.運輸契約訂有“船舶互撞責任”條款,根據該條款規定應由貨方償還船方的損失。

(二)水漬險

除包括上列平安險的各項責任外,本保險還負責被保險貨物由於惡劣氣候、雷電、海嘯、地震、洪水自然災害所造成的部分損失。

(三)一切險

除包括上列平安險和水漬險的各項責任外,本保險還負責被保險貨物在運輸途中由於外來原因所致的全部或部分損失。

二、除外責任

本保險對下列損失,不負賠償責任:

(一)被保險人的故意行為或過失所造成的損失。

(二)屬於發貨人責任所引起的損失。

(三)在保險責任開始前,被保險貨物已存在的品質不良或數量短差所造成的損失。

(四)被保險貨物的自然損耗、本質缺陷、特性以及市價跌落、運輸延遲所引起的損失或費用。

(五)本公司海洋運輸貨物戰爭險條款和貨物運輸罷工險條款規定的責任範圍和除外責任。

三、責任起訖

(一)本保險負“倉至倉”責任,自被保險貨物運離保險單所載明的起運地倉庫或儲存處所開始運輸時生效,包括正常運輸過程中的海上、陸上、內河和駁船運輸在內,直至該項貨物到達保險單所載明目的地收貨人的最後倉庫或儲存處所或被保險人用作分配、分派或非正常運輸的其他儲存處所或被保險人用作分配、分派或非正常運輸的其他儲存處所為止。如未抵達上述倉庫或儲存處所,則以被保險貨物在最後卸載港全部卸離海輪後滿六十天為止。如在上述六十天內被保險貨物需轉運到非保險單所載明的目的地時,則以該項貨物開始轉運時終止。

(二)由於被保險人無法控制的運輸延遲、繞道、被迫卸貨、重行裝載、轉載或承運人運用運輸契約賦予的權限所作的任何航海上的變更或終止運輸契約,致使被保險貨物運到非保險單所載明目的地時,在被保險人及時將獲知的情況通知保險人,並在必要時加繳保險費的情況下,本保險仍繼續有效。保險責任按下列規定終止:

1.被保險貨物如在非保險單所載明的目的地出售,保險責任至交貨時為止,但不論任何情況,均以被保險貨物在卸載港全部卸離海輪後滿六十天為止。

2.被保險貨物如在上述六十天期限內繼續運往保險單所載原目的地或其他目的地時,保險責任仍按上述第(一)款的規定終止。

四、被保險人的義務

被保險人應按照以下規定的應盡義務辦理有關事項,如因未履行規定的義務而影響保險人利益時,本公司對有關損失,有權拒絕賠償。

(一)當被保險貨物運抵保險單所載明的目的港(地)以後,被保險人應及時提貨,當發現被保險貨物遭受任何損失,應即向保險單上所載明的檢驗、理賠代理人申請檢驗,如發現被保險貨物整件短少或有明顯殘損痕跡應即向承運人、受託人或有關當局(海關、港務當局等)索取貨損貨差證明。如果貨損貨差是由於承運人、受託人或其他有關方面的責任所造成,應以書面方式向他們

提出索賠,必要時還須取得延長時效的認證。

(二)對遭受承保責任內危險的貨物,被保險人和本公司都可迅速採取合理的搶救措施,防止或減少貨物的損失。被保險人採取此項措施,不應視為放棄委付的表示,本公司採取此項措施,也不得視為接受委付的表示。

(三)如遇航程變更或發現保險單所載明的貨物、船名或船程有遺漏或錯誤時,被保險人應在獲悉後立即通知保險人並在必要時加繳保險費,本保險才繼續有效。

(四)在向保險人索賠時,必須提供下列單證:

保險單正本、提單、發票、裝箱單、磅碼單、貨損貨差證明、檢驗報告及索賠清單。如涉及第三者責任,還須提供向責任方追償的有關函電及其他必要單證或文件。

(五)在獲悉有關運輸契約中“船舶互撞責任”條款的實際責任後,應及時通知保險人。

五、索賠期限

本保險索賠時效,從被保險貨物在最後卸載港全部卸離海輪後起算,最多不超過二年。

海洋貨物運輸保險單

發票號碼保險單號次

________保險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根據________(以下簡稱為被保險人)的要求由被保險人向本公司繳付約定的保險費,按照本保險單保險別和背後所載條款與下列特款承保下述貨物運輸保險,特立本保險單。

標記

包裝及數量

保險貨物項目

保險金額

總保險金額:

保費________費率________裝載工具

開航日期______自______至

承保險別:

所保貨物,如遇風險,本公司憑本保險單及其有關證件給付賠款。

所保貨物,如發生保險單項下負責賠償的損失或事故,應立即通知本公司下述代理人查勘。

______保險公司

賠款償付地點

出單公司地址

營業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