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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用的運輸合同模板10篇

隨着法律法規不斷完善,人們越發重視合同,隨時隨地,各種場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合同協調着人與人,人與事之間的關係。那麼大家知道正規的合同書怎麼寫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運輸合同10篇,歡迎大家分享。

實用的運輸合同模板10篇

運輸合同 篇1

甲方(託運方)

乙方(承運方)

簽約時間:年 月 日

為了共同做好運輸業務,雙方根據交通部《汽車貨物運輸規則》,《公路貨物運輸合同實施細則》及有關貨物運輸法律文件等,經雙方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乙方根據具體甲方要求,為甲方承擔——公路運輸業務。

二、運輸業務程序:1、甲方發出運輸指令。2、乙方認可發車。3、乙方裝車。4、雙方驗收簽收。5、發往目的地並簽收回單。6、下月費用結算。

三、甲方的權利與職責:

1、甲方權利:

(1)要求乙方按規定時間、地點、數量把貨物安全、及時甲方出庫單指明的目的地。

(2)甲方委託乙方承運的貨物種類主要為甲方生產是塗料成品和原料,甲方有權要求和監督乙方按照特殊危險物品進行裝卸及做運輸等方面的準備工作。

(3)甲方有權對乙方的違約、違規等行為而造成的運輸過程中、風險轉移前的貨物的損壞、滅失,要求乙方先予賠償;甲方在乙方收到甲方出具的《運輸問題通知單》三天內沒有得到回覆,有權作“默認賠償”處理。

(4)甲方有運輸業務當日向乙方訂運車輛,乙方需要在半小時內給予答覆,並確保車輛準時到達甲方指定的提貨點,否則甲方有權另找承運單位。

2、甲方的義務:

(1)甲方的貨物,按甲方企業 包裝標準的規定進行包裝。

(2)甲方須出示明確的送貨詳細地址、聯繫人、電話及發貨時間和數量。

(3)向乙方提供出庫單四聯(三聯做回單,一聯交客户)。

四、乙方的權利和職責:

1、乙方的權利:要求甲方有運輸業務當日18:00點以前通知乙方,並告知運輸數量、發運目的地地址、所需車類;告知方式為電話或傳真。

2、乙方義務:

(1)乙方車輛到達甲方提貨地點後須在門衞處登記並通知甲方倉庫負責人;提貨人必須提供有效身份證件、乙方介紹信及有關聯繫單。經甲方許可後駛入指定區域等待裝車。甲乙雙方在貨車擋板處交接貨物,乙方須對所承擔的貨物做好清點工作,並按甲方要求辦理及出門手續。

(2)乙方車輛進入甲方公司區域或庫房區域時,必須遵守甲方的相關規定:車輛進入甲方上述區域時,應減速慢行,並加裝車輛排氣管防火裝置;人員進入上述區域必須申領並掛胸掛臨時出入證,嚴禁在上述區域吸煙,未經許可不得進入倉庫、車間及辦公室等。

(3)乙方承運的運輸業務以甲方填寫並由乙方簽字確認的運輸任務單為準,運輸任務單一式兩份,乙方保留一份作為結賬憑證。

(4)乙方負責裝車,對甲方的貨物,應妥善保管,禁止野蠻裝卸,禁止用與有菱角、有腐蝕性的貨物拼裝、混裝及其他不合理的裝運方式裝運,在每一層鐵通包裝貨物的上面,鋪一層甲板再裝第二層或其他貨物以保證貨物的完好無損。出不可抗力的因素導致的損失外,運輸過程中導致甲方的貨物包裝變形、插花、桶身受污染而桶內漆油未溢出的、按貨物價格的50%賠償損失;桶內油漆溢出的。按貨物價格全額賠償。

(5)貨物到達甲方客户後,乙方負責卸貨,協同收貨人做好貨物的清點工作,並要求收貨方在甲方的出庫單上簽收並加蓋章與出庫單上所有列收貨人名稱一致的公章。如果因乙方疏忽造成送貨單據丟失,客户收貨後沒有簽字蓋章或所蓋公章與收貨人名稱不一致,所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6)貨物送完後,乙方將有甲方客户簽字並加蓋公章的有關單據回執及時返回甲方;如果乙方車輛不能及時返回,則必須用特快專遞的方式在規定的日期將回執寄回甲方;單據的回執從客户簽收後返回甲方的時間:見附件《運輸價格表時間》。如果乙方多次逾期交回單據回執,甲方有權隨時終止與乙方的業務往來。

(7)乙方承接運輸後,必須將甲方的全部貨物進行保險。因為投保導致甲方的損失無法彌補的,有乙方進行賠償。乙方運輸車輛應配備必要的防雨毯布等用具防止貨物受損。如果因乙方原因造成貨物遭雨淋損壞、被凍壞等情況,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如乙方在運輸過程中發生異常情況造成貨物短缺、送貨逾期等情況的,也給甲方客户造成了經濟損失的,甲方的客户損失也須由乙方承擔。但對上述的賠償,乙方承擔的方式為先予賠償並按實際損失賠償。

(8)乙方應按運輸任務單及協議附件約定的運輸時間安排運輸到貨時間,如果發生送貨逾期的情況,每逾期6小時甲方將扣除該筆運費的5%,加急運輸的,每逾期6小時,除扣除因加急而增加的運費外,同時還扣除該筆運費的10%以做補償。延長時間到貨以此類推,單經甲乙雙方確認的洪澇災害、颱風、軍事行動等不可抗力的因素導致的交通中斷,大霧等突發惡劣天氣造成的拖延等情況造成的逾期到貨除外。

(9)沒有甲方的運輸任務單等單據認可,乙方不得擅自從甲方客户處帶回貨物至甲方倉庫;對於乙方擅自拉回的貨物甲方有權拒收,且無論甲方是否收貨,由此產生的運輸費用甲方不予結算。

(10)貨物送到甲方客户處,發生找不到收貨人、地址有異、客户拒收等異常情況,

乙方必須及時與甲方聯繫,不得擅自作任何決定,在徵得甲方同意後,將貨物拉回甲方倉庫。貨物拉回倉庫後必須通知甲方倉庫負責人驗貨,並對客户拒收理由由做書面具體説明(出庫單回執中應做具體説明並請客户簽字蓋章)。如果客户拒收的理由的由乙方的過失造成的,由此產生損失由乙方負責。

(11)運費的結算為月結,每月5日開始結算上月運費,結算前乙方必須履行完成以下義務:

(a)提交正式發票,發票內容填寫規範、完整。

(b)提交運輸業務發生明細(具體列明:承運日期、運輸任務單號碼、出庫單號碼、客户名稱、出門證號、噸位、運費金額等)

(c)經客户簽字蓋章的單據回執全部返回甲方(包括付款方式為貨到付款的單據)

(d)凡運輸貨物單上付款方式一欄註明“貨到付款的”為甲方替甲方客户代辦運輸,其運輸按甲乙雙方協議價格執行並由甲方客户直接與乙方結算,乙方同時向甲方客户提供正式發票。

(e)乙方對結算月度的賠償全部確認完畢。

 五、其他

1、運輸價格及運輸、回單時間見運價表格。該表與本合同具有同樣法律效益。

2、里程時間省外從裝貨後第二天起算,省內當天到達,

3、本着互惠原則,本合同運費價格為全年統一價格。(詳見運輸價格時間表)

4、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有效期即日起至

5、協議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甲方營業場所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甲方:某塗料有限公司 乙方: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運輸價格時間表

地區名稱 (送達地) 運輸價格(元/公斤) 里程時間(天

運輸合同 篇2

託運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

承運單位: 以下簡稱乙方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明確承運雙方的安全責任,保障設備運輸的安全和作業人員的安全與健康,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雙方在簽訂運輸合同的同時,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一、承包運輸項目

1.設備名稱:粗過濾器3台。

2.運輸起止地點:起點終

點 內蒙古烏海市烏斯太工業園區

3.運輸設備尺寸:長17米,直徑4米加法蘭盤90公分,合計

寬為4.8米,高4.5米,重40噸。

4.運輸方式:分兩次拉運,第一次運輸兩台,第二次運輸一台。

5.運輸期限:自 20xx 年 08月 14 日到 20xx年 08 月24日。

二、運輸費用及付款方式

1.運輸總費用為(含税)大寫: )

2.付款方式:分兩次付。兩台罐到達並通過驗收後,付清承運方 元;第3台到達並通過驗收後付清剩餘所有費用。

三、協議內容

1.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運輸期間,甲方指派運輸項目的安全的具體聯繫溝通。

2)按約定落實施工現場起重機等裝卸機械和人員,以及相關起重方案和安全措施,相應特種設備的捆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檢測檢驗,確保安全可靠。

3)雙方應相互協作,並按照各自的責任處理運輸過程中有關安全工作,對產生的安全問題、事件應認真組織原因分析,提出預防措施。共同預防事故的發生。

4)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或約定,為各自的員工配備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並監督教育員工正確使用。

5)運輸過程中發生人身傷亡、火災、機械設備、環境污染、交通等事故、雙方應盡力組織搶救傷員和保護現場,採取應急措施:按照有關事故報告規定,及時向各自的上級單位、地方安全生產監督和

管理部門報告事故情況,協助事故調查,吸取事故教訓,做到“四不放過”

6)因違反本協議造成的安全事故和環境影響事件,由違約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2.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對乙方拉運的車輛進行檢查

2)提供大件設備的起止地點、物理參數(重量、長、寬、高)以及防水、防震、防傾斜、防雨、防凍等具體要求。

3)負責落實廠區內的現場道路通行條件和接卸條件(夜間卸貨需要充分的照明條件),對可能影響他方通行或現場設施的部位,設置安全警告標誌、標識並採取措施。

4)必要時指派專人隨車,負責沿途督促乙方落實運輸方案的安全措施。

3.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遵守現場施工管理制度,服從甲方、建設單位、監理對現場施工的管理。

2)負責運輸路線的勘察,確定沿途有關彎道、橋樑、架空線路、隧道等可能影響運輸的相關措施,選擇安全運輸路線。

3)負責雙方隨車人員及相關作業人員的安全交底;落實各項針對性的運輸安全、環境工作的具體措施。

4)隨車進入施工現場的人員,必須遵守甲方的現場規章制度,配備安全帽等勞動防護用品,在甲方規定的區域工作,服從甲方管理。

5)運輸車輛具有相關證照,性能符合國家相關標準,適合本大件運輸條件。駕駛人員應持有與駕駛車輛相對應的駕駛證和車輛行駛證等有效證件。

6)按照甲方提供大件設備的起止地點、物理參數(重量、長、寬、高)以及防水、防震、防傾斜、防雨、防凍等具體要求,制定並落實相應的安全措施。

7)負責超重、超長、超寬、超高物件運輸相關公路通行許可的申請;運輸途中因貨物超長、超寬、超高、超重等造成的罰款所造成的損失由承運方承擔;落實引路車輛和相關安全警示標誌。

8)負責運輸貨物的綁紮,確保綁紮牢固和貨物安全,懸掛安全標誌、並確保特殊設備在運輸過程中相關測量儀器的完好和正常運轉;運輸途中因車輛原因及駕駛員自身原因造成的罰款、停車費、過渡費、過橋費均由承運方承擔。

9)指派專人隨車,負責沿途落實運輸方案安全措施以及對運輸貨物、道路情況的檢查,確保運輸安全。

10)途中引路車輛應指定專人負責對道路情況的觀察,確保車輛的安全通行。

11)對途中跨越道路的架空電力線路等管線構架,應保持安全距離。

12)對沿途可能影響車輛通行的道路設施、樹木綠化和其他設施,負責與相關部門聯繫處理,確保車輛能夠安全通過。

13)負責設置夜間運輸的發光安全標誌等。

14)運輸過程中發生人身傷亡事故、交通事故、貨物損壞等事故,必須立即救援,按要求及時報告有關方面,並做好善後處理工作。按照事故責任,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四、附則

1、本協議約定的各項條款,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作為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並可獨立於主合同存在,甲乙雙方應嚴格按照本協議規定的各項條款,承擔相應的安全文明施工、環境保護管理

責任。因違反本協議造成的安全事故或環境影響事件,由違約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2、因不可抗力造成的雙方設備損壞,人員上亡,各自承擔相應的損失。

3、其他未盡事宜可另行約定。

4、本協議一式四份,甲方執3份,乙雙執1份。

甲方: 乙方:

單位名稱(蓋章) 單位名稱(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帳號: 開户行:中國建設銀行靖邊縣支行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運輸合同 篇3

在海上旅客運輸中,旅客對運輸最基本的需求就是:受到尊重、保證安全,這是從事海上客運的企業所必須滿足的。但是,海上客運的安全狀況卻不容樂觀。因為海上旅客運輸的運輸環境複雜,自然條件、船舶的技術狀況以及船公司的管理水平等都可能成為影響海上客運安全的不良因素,從而使得選擇海上客運的旅客的安全得不到保障。在人身權益日益受到重視的今天,為了更好地維護旅客的利益,在海上旅客運輸中建立承運人強制保險制度是最為可靠和行之有效的措施。

一、 海上強制責任保險概念辨析

強制保險又稱法定保險,是指國家以法律法規的形式規定保險對象、保險責任和保險險種。保險合同的簽訂不管投保人和保險人是否願意,必須按照國家規定投保的保險。保險人有接受投保的義務,投保人有投保的義務,強制保險只能基於法律的規定而開辦。經投保發生效力的強制保險和自動發生效力的強制保險是強制保險的兩種形式。

(一)自動發生效力的強制保險

只要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不論投保人是否履行投保手續、或交納保險費或者履行續保手續,保險的效力在投保人和保險人之間依法當然發生。我國現行的鐵路、輪船旅客意外傷害強制保險均屬此類保險。這種類型的強制保險現在適用的範圍愈來愈小,不具有普遍意義或者代表性。

(二)經投保發生效力的強制保險

法律規定投保人必須投保而與保險人之間訂立保險合同,保險的效力在投保人和保險人訂立保險合同之後發生。經投保發生效力的強制保險,若投保人不依法投保,保險的效力並不當然發生,但法律對投保人不投保的行為將給予相應的制裁。法律制裁不投保的投保人之目的,在於迫使符合強制保險條件的投保人投保法定的強制保險。

目前,在海上旅客運輸中,因為以自願為基礎的保險制度難以最大限度地實現保護受害人利益的政策目標,承運人即投保人(被保險人)如果不就其對旅客的人身傷亡所造成的損害賠償責任進行投保,那麼對受害人(旅客)而言,其利益即得不到充分保障。③所以,在海上旅客運輸領域,國家為貫徹保險的基本目標,應推行對受害人(旅客)的法律保護措施,以強制性為本質特徵,要求承運人必須就其營運中對旅客所造成的人身傷亡的賠償責任進行投保。適度推行強制保險,具有廣泛和重要的適用的價值,有利於保險的基本政策目標的實現,也符合強化保護受害人利益的需求。

二、 海上旅客運輸承運人強制保險的性質

依據《雅典公約》和國內法律的規定,一旦發生海上客運事故,承運人將對事故所造成的損失承擔損害賠償責任,所以海上旅客運輸承運人強制保險的性質是責任保險。《保險法》中規定:“責任保險是指以被保險人對第三者依法應付的賠償責任為保險標的的保險。”責任保險的意義在於:第一,具有分散責任的功效,將集中在一個船東或一個航運企業的責任,分散於社會大眾,做到損害賠償社會化。第二,實現民事責任的基本目標——保護受害人的利益。民事責任的首要功能在於填補受害人的損害。海上旅客運輸強制承運人投保責任險,可以使旅客獲得及時的賠償,特別是在承運人清盤或破產不能對旅客承擔賠償責任時。第三,應付索賠的便利。在責任保險中,旅客可以直接訴訟,這使得旅客對保險人有直接請求賠償的權利,減少了索賠的煩瑣。④

長期以來,在責任保險領域中,僅將侵權損害賠償責任作為責任保險的標的。一般認為,責任保險的標的僅限於非故意的侵權損害賠償責任,因為合同義務的不履行而導致的賠償責任

不得作為責任保險標的。美國作為責任保險最發達的國家之一,法院的判例絕大多數將合同責任排除於責任保險的承保範圍。但我們認為海上旅客運輸承運人強制責任險的標的)損害賠償責任,既包含侵權損害賠償責任,又包含違約損害賠償責任。根據《合同法》規定,違約責任的形式應包括賠償損失、繼續履行、支付違約金、定金責任以及違約補救等內容。 在現行的海商法中,雖然《1969年國際油污損害民事責任公約》(69clc)及《國際海上運輸有毒有害物質損害責任及賠償公約》(簡稱hns公約)及建立了承運人強制保險的制度,但其強制保險的標的只是船東侵權所造成的損害賠償責任。對於有毒有害物質的損害賠償責任和油污損害賠償責任而言,因為公約規定損害為“運油船舶之外”的損害,所以,承運人的責任通常僅是由單一的侵權責任而造成的損害賠償責任,這與傳統理論上的責任保險的標的不相牴觸。

承運人如依公約規定(如《69clc》的規定),強制投保了船東責任險,就可將所造成的損害賠償責任轉嫁給保險,因而分散了承運人的責任,也可以使受害人的利益得到有效的保障。但在海上旅客運輸中,旅客與承運人之間簽訂有旅客運輸合同,一旦發生事故,造成旅客人身傷亡,那麼承運人即違反了與旅客所訂立的海上旅客運輸合同中所規定的“保證旅客運送安全的義務”,而構成違約;同時,承運人不但侵害了旅客的生命、健康權,還構成了侵害人身權的侵權。這樣,承運人應承擔的民事責任就構成了侵權責任和違約責任的競合。

三、我國對海上旅客運輸進行強制責任保險的必要性分析

目前, 我國雖沒有加入20xx年國際海事組織通過的《雅典公約議定書》, 但在借鑑海上旅客運輸強制保險制度意見上分歧不大, 只是在借鑑時間上存在分歧。如, 一種觀點認為, 我國的海上運輸制度現在沒必要進行修改, 而且該公約目前尚未生效, 許多國家均對之採取觀望態度, 在此種形勢下提出與新公約接軌, 未免過於草率。待公約在我國生效之後, 再為履行國際公約的義務而修正海商法亦為時不晚。我們認為, 應該借鑑公約的合理內容, 依據我國的國情, 同時適當超前立法, 建立起我國的海上旅客運輸強制責任保險制度。我國有關海上旅客運輸的法律規定主要是《海商法》第五章“海上旅客運輸合同”,基本參照了《1974 年雅典公約》,僅規定有承運人對事故承擔責任的賠償原則和責任限額,沒有涉及強制責任保險和直接訴訟制度。除了責任限額的規定外,第五章的規定適用於國際旅客運輸合同和中國港口間的旅客運輸合同——承運人承擔過錯責任與過錯推定責任,國際海上旅客運輸中人身傷亡的賠償責任限額為46,666sdr。而最高人民法院1992年發佈的《關於審理涉外海上人身傷亡案件損害賠償的具體規定》(以下簡稱《規定》)中規定:“涉外海上人身傷亡損害賠償案件,是指案件的主體、客體和法律事實具有涉外因素的,在海上(含通海水域)和港口作業過程中因受害人的生命、健康受到侵害所引起的海事賠償案件”,並規定涉外海上人身傷亡案件的賠償責任限額為80萬元人民幣。顯然,這與我國《海商法》第五章的規定是矛盾的,因為根據《規定》關於“涉外海上人身傷亡損害賠償案件”的定義,國際海上旅客運輸合同無疑也是涉外的,46,666sdr約合47萬人民幣,與80萬人民幣的差距不可忽略。當發生此類人身傷亡案件時,如何適用法律並沒有統一的標準。

近些年來,作為海商保險立法的重要問題之一的責任保險,呈現強化並強制化的立法趨勢。目前,國際上大多數國家越來越傾向於海上旅客運輸傷亡的索賠方既可以直接向事故船的船東索賠,也可以向責任保險人索賠。日本政府已經立法給予國內海上旅客這種權利,及日本國內海上旅客可以選擇向事故船的船主或責任人索賠。而且,《華沙公約》有關航空旅客運輸的部分也作出了修改,這些修改給予了旅客所有的前述權利,目前在海上保險中建立第三方強制責任保險制度問題已逐漸提上日程,該制度的核心是通過強制保險使海上事故受到損害的第三方可以選擇向事故船舶的船東或者責任保險人索賠。

四、我國海上旅客運輸強制責任保險的制度建構

航運業本身的特殊性決定了我們對海上旅客運輸進行強制保險時要注意到航運業、海上保險

業和旅客之間的利益平衡,既要考慮到航運業的國際化需求,又要結合我國的實際情況。 為了更好地推進海上旅客運輸強制保險,應該解決以下問題。

(一)保險條件和形式

由於經濟發展水平的制約,我國尚不能承受《雅典公約》所規定的責任限額(將在下文詳細論述),制定合理的國內立法成為建立海上強制責任保險制度立法模式的最佳選擇。目前,交通部正在起草《水路貨物運輸管理規則》(以下簡稱《管理規則草案》),擬針對從事沿海旅客運輸和沿海液貨危險品運輸的船舶引入強制責任保險制度。根據《管理規則草案》第6條的規定,沒有進行強制責任保險或取得財務保證的船舶將沒有資格從事沿海旅客運輸。然而此草案針對的僅是沿海旅客和液貨危險品運輸,對於國際線路運輸並無效力。

應選擇在我國《海商法》中補充強制保險制度的內容, 要求相應的海上旅客運輸船舶的承運人對旅客在運輸過程中可能出現的人身傷亡必須進行責任保險或取得相應的財務保證。 可以採納《雅典公約》議定書的相應規定, 對於已有效實施保險或取得財務證明的承運人, 由我國港務監督機關簽發或核發《雅典公約》第四條擬規定的“證書”。對國有船舶, 如果沒有進行保險或取得財務擔保, 則應備有一份我國港務監督機關簽發的證書, 聲明該船為國有, 並在相關條款規定的限度內承擔責任。

(二)投保主體

因為發生的旅客人身傷亡的賠償責任可能會是鉅額的,風險極大的,影響通常是多方面的,所以有觀點認為應當對保險人的資格加以限定,明確投保的主體。可以仿效《1969年國際油污損害民事責任公約》的做法,立法要求承運人投保強制責任險,具體的保險人則由那些具有實力的保險人或保賠協會擔任。

在海上航運實踐中,經營者與船舶的所有者兩者的身份一般是分開的,船舶所有人將船舶以期租或光租方式交給承租人來經營,光船承租人可以將光租的船舶再進行轉租,承租人與乘客形成運輸合同,在運輸合同中成為承運人。承運人在整個過程中不是一個穩定的連接。如果將強制保險的投保人規定為承運人,就無法達到強制的效果。在與油污有關的國際公約中,都把船船所有人規定為強制保險的投保人。相對於承租人來説,所有人具有相對的穩定性。且一般情況下都具有更強的財務實力,當船舶所有人違反規定,沒有投保強制險時,法律或行政法規可更好地採取懲罰的措施。

(三)合理限額問題

合理的限額,關係到保險人、投保人和旅客三者之間利益平衡問題。我們採納海上旅客運輸強制責任保險制度,,立足點應以我國的理論與實踐發展為基礎,海商法的法律移植要以是否有利於我國海事法制目標的實現,以及能否確保我國海事法律體系內部的邏輯自洽性為前提,不能僅僅以同國際接軌為目標,應該堅持本土化原則。責任限額制定,要從對受害方的救濟程度、航運企業的承受能力以及我國的經濟發展水平出發。

依據《1969年國際油污損害民事責任公約》中的規定,財務保證的數額或保險金額應依照船舶所有人的責任限額確定。秉承這一理論,在確定海上旅客運輸中承運人的強制責任保險的財務擔保的數額或保險金額時,也應按照海上旅客運輸中承運人對旅客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賠償責任限額辦理,即46,666個計算單位乘以該船舶的證書所註明的載客定額11。承運人投保的金額能否超過這一數額,目前還沒有明確的規定,但應該制定合理的限額。責任限額是保障保險人得利益的工具。許多國家都規定即使船舶所有人或者經營人喪失了責任限額,保險人還可以繼續享受限額,所以制定合理的限額標準是十分必要的。

結合我國旅客運輸實際,對承運人應當施加更為嚴格的責任,對於因航運事故和船舶自身缺陷所導致的旅客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適用無過失責任原則;對於其他旅客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的情況,則改變我國現行法律的規定,適用過錯推定原則,從而提高承運人對航運安全的注意,保證旅客運輸的安全性,並給予受害人更為妥善、積極的保護。

運輸合同 篇4

____(簡稱甲方)委託____交通廳海運局(簡稱乙方)計劃外託運____(貨物),乙方同意承運。根據《合同法》和____海上運輸管理規

定的要求,經雙方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運輸方法

乙方調派__噸位船舶一艘(船舶__吊貨設備),應甲方要求由__港運至__港,按現行包船運輸規定辦理。

第二條貨物集中

甲方應按乙方指定時間,將__貨物於__天內集中於__港,貨物集齊後,乙方應在五天內派船裝運。

第三條裝船時間

甲方聯繫到達港同意安排卸貨後,經乙方落實並準備接收集貨(開集日期由乙方指定)。裝船作業時間,自船舶抵港已靠好碼頭時起__小時內裝完貨物。

第四條運到期限

船舶自裝貨完畢辦好手續時起於__小時內將貨物運到目的港。否則按貨規第三條規定承擔滯延費用。

第五條啟航聯繫

乙方在船舶裝貨完畢啟航後,即發報通知甲方做好卸貨準備,如需領航時亦通知甲方按時派引航員領航,費用由__方負擔。

第六條卸船時間

甲方保證乙方船舶抵達__港錨地,自下錨時起於__小時內將貨卸完。否則甲方按超過時間向乙方交付滯延金每噸時0.075元,在裝卸貨過程中,因天氣影響裝卸作業的時間,經甲方與乙方船舶簽證,可按實際影響時間扣除。

第七條運輸質量

乙方裝船時,甲方應派員監裝,指導工人按章操作,裝完船封好艙,甲方可派押運員(免費一人)隨船押運。乙方保證原裝原運,除因船舶安全條件所發生的損失外,對於運送____貨物的數量和質量均由甲方自行負責。

第八條運輸費用

按__水運貨物一級運價率以船舶載重噸位計貨物運費__元,空駛費按運費的50%計(),全船運費為__元,一次計收。

港口裝船費用,按__港口收費規則有關費率計收。卸船等費用,由甲方直接與到達港辦理。

第九條費用結算

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後,甲方應先付給乙方預付運輸費用__元。乙方在船舶卸完後,以運輸費用憑據與甲方一次結算,多退少補。

第十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一式__份,交__等部門各存一份備案。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按照__交通廳海上運輸管理的有關規定充分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提交__公證處公證(或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鑑證)。

甲方______(蓋章)

代表人:______(簽章)

開户銀行:______

帳號:______

乙方______(蓋章)

代表人:______(簽章)

開户銀行:______

帳號:_____

__年__月__日訂立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訂單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賣雙方簽訂本合同並同意按下列條款進行交易:

(1)品名及規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單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金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允許溢短裝:____%

(5)包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裝運口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目的口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裝船標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裝運期限:收到可以轉船及分批裝運之信用證____天內裝出。

(10)付款條件:開給我方100%保兑的不可撤回即期付款之信用證,並須註明可在裝運日期後15天內議付有效。

(11)保險:按發票110%保全險及戰爭險。________由客户自理。

(12)買方須於____年____月____日前開出本批交易信用證,否則,售方有權:不經通知取消本合同,或接受買方對本約未執行的全部或一部,或對因此遭受的損失提出索賠。

(13)單據:賣方應向議付銀行供已裝船清潔提單、發票、中國商品檢驗局或工廠出具的品質證明、中國商品檢驗局出具的數量/重量簽定書;如果本合同按cif條件,應再提供可轉讓的保險單或保險憑證。

(14)凡以cif條件成交的業務,保額為發票價值的110%,投保險別以本售貨合同中所開列的為限,買方如要求增加保額或保險範圍,應於裝船前經售方同意,因此而增加的保險費由買方負責。

(15)質量、數量索賠:如交貨質量不符,買方須於貨物到達目的港30日內提出索賠;數量索賠須於貨物到達目的港15日內提出。對由於保險公司、船公司和其它轉運單位或郵政部門造成的損失賣方不承擔責任。

(16)本合同內所述全部或部份商品,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以致不能履約或延遲交貨,售方概不負責。

(17)仲裁:凡因執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事項所發生的一切爭執,應由雙方通過友好方式協商解決。如果不能取得協議時,則在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根據該仲裁機構的仲裁程序規則進行仲裁。仲裁決定是終局的,對雙方具有同等約束力。仲裁費用除非仲裁機構另有決定外,均由敗訴一方負擔。仲裁也可在雙方同意的第三國進行。

(18)買方在開給售方的信用證上請填注本確認書號碼。

(19)其它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_____

合同號:

日期:

訂單號:

買方:

賣方:

買賣雙方簽訂本合同並同意按下列條款進行交易:

(1)品名及規格____

(2)數量____

(3)單價____

(4)金額____

合計____

允許溢短裝__%

(5)包裝:

(6)裝運口岸:

(7)目的口岸:

(8)裝船標記:

(9)裝運期限:收到可以轉船及分批裝運之信用證__天內裝出。

(10)付款條件:開給我方100%保兑的不可撤回即期付款之信用證,並須註明可在裝運日期後15天內議付有效。

(11)保險:按發票110%保全險及戰爭險。____由客户自理。

(12)買方須於__年__月__日前開出本批交易信用證,否則,售方有權:不經通知取消本合同,或接受買方對本約未執行的全部或一部,或對因此遭受的損失提出索賠。

(13)單據:賣方應向議付銀行提供已裝船清潔提單、發票、中國商品檢驗局或工廠出具的品質證明、中國商品檢驗局出具的數量/重量簽定書;如果本合同按cif條件,應再提供可轉讓的保險單或保險憑證。

(14)凡以cif條件成交的業務,保額為發票價值的110%,投保險別以本售貨合同中所開列的為限,買方如要求增加保額或保險範圍,應於裝船前經售方同意,因此而增加的保險費由買方負責。

(15)質量、數量索賠:如交貨質量不符,買方須於貨物到達目的港30日內提出索賠;數量索賠須於貨物到達目的港15日內提出。對由於保險公司、船公司和其它轉運單位或郵政部門造成的損失賣方不承擔責任。

(16)本合同內所述全部或部份商品,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以致不能履約或延遲交貨,售方概不負責。

(17)仲裁:凡因執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事項所發生的一切爭執,應由雙方通過友好方式協商解決。如果不能取得協議時,則在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根據該仲裁機構的仲裁程序規則進行仲裁。仲裁決定是終局的,對雙方具有同等約束力。仲裁費用除非仲裁機構另有決定外,均由敗訴一方負擔。仲裁也可在雙方同意的第三國進行。

(18)買方在開給售方的信用證上請填注本確認書號碼。

(19)其它條款:

賣方: 買方:

運輸合同 篇5

託運方(甲方):

承運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它國家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下列運輸事項達成一致,特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並遵照執行。

一、合同有效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自20xx年06月01日起至工程結束為止(以甲方的書面通知為準)。

二、運輸貨物的名稱、性質。

本合同承運貨物為0#柴油,屬危險品運輸,要求承運車輛必須具備《危險品道路運輸許可證》,駕押人員必須具備《危險品從業資格證》、《危險品押運證》等國家規定的資質證書。乙方承諾執行本合同符合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

三、 貨物的起運和到達地、運距

貨物的起運地點、到達地點詳見合同附件1.

運距以雙方共同測定的為準。

四、運輸單價、運費結算、付款方式

1、運費單價:0.80元/噸/公里,此單價包括裝卸費、運輸費、各類風險、利潤、税費等所有相關費用。

2、雙方約定:運距80公里內(包含80公里)的運費由四川中石化成都分公司支付,託運人(甲方)只支付運距超出80公里以外部份的運輸費用。

3、付款方式:月結,雙方每月20日對帳完畢後,乙方開具合法税務發票,甲方收到發票後15個工作日內付清運費。

五、相關票證傳遞及驗收流程

甲方對中石化柴油出庫單數量進行復磅後填寫柴油過磅單並簽名確認,甲方派人打鉛封和全程押車,到達卸貨點後甲方收油人員按油庫實際出庫數量開具《進場材料驗收單》,乙方司機在《進場材料驗收單》上簽名確認,並取一聯帶走,做為結算運費的依據。

六、運輸責任

1、除不可抗力的原因以外,乙方在運輸過程中至甲方指定到達地點前因發生交通事故或貨物泄漏等造成的相關事故責任及產生的費用均由乙方承擔。除此之外若產生油品數量差異由甲方押車人員自行負責,乙方不承擔責任。

2、在運輸過程中,因車輛交通事故、相關證照不齊全、被交警查扣等影響供應情況的,乙方必須及時處理,不得影響供應,因此影響甲方生產的,乙方承擔賠償責任。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另選運輸隊伍。

3、乙方必須按本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運輸時限、到達地點等運輸柴油,否則甲方有權拒收,由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4、為保證柴油質量,甲方安排人員在裝油前對車輛罐體內部進行檢視,確保專罐專用,並隨車押運。如甲方對所裝油品的質量有異議或有爭議時,甲方可要求油庫提供當批次的油品質量化驗單,如甲方仍不放心所裝油品質量,由甲、乙及油庫三方共同在車輛出庫前在車罐內取樣,然後到三方認可的第三方權威機構化驗,所產生費用及車輛耽誤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5、進入甲方施工現場到卸油罐位置的道路如出現油罐車通行困難或存在嚴重安全隱患,甲方必須消除安全隱患,保證乙方車輛安全通行。

6、甲方卸油地的通行道路應符合油罐車安全通行要求;卸油地的設備設施應符合油罐車卸油安全操作要求,否則,乙方有權拒絕承運和卸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賠償。

7、甲方一個卸油地有多個卸油點的,若距首個卸油點超過1公里之上的(以油罐車上的里程錶計數為準),則按本合同第四條結算。

七、違約責任

1、本合同有效期內,雙方必須信守合同。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任意條款,對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違約方需賠償因此給對方造成的所有損失。

2、乙方司機必須積極配合甲方工作人員進行過磅及檢查工作,對不積極配合計量、調度卸貨、辱罵、毆打甲方工作人員的事件,以1000元/次處罰。

3、甲方提前一天申報柴油運輸需求計劃給乙方,乙方接到甲方運輸需求計劃後,應積極協調安排車輛進行運輸,在收到運輸需求計劃第二天必須到達甲方指定地點,如有特殊情況,應與甲方人員積極溝通,無故逾期的以20xx元/車/天處罰,並承擔由此造成的甲方損失。

4、車輛到達甲方指定地點後,如未正常卸貨或收貨方故意延誤造成卸貨時間過長(正常卸貨時間為2小時),甲方應按照100元/小時的標準給予乙方補償,以此類推。

5、在符合法律和協議規定條件下的運輸,由於下列原因造成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的,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①不可抗力;

②0#柴油本身的自然屬性;

③0#柴油的合理損耗;

④甲方或收貨方本身的過錯。

八、其他事項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規定,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本合同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2、乙方在運輸、裝卸過程中需要嚴格按照國家有關環境和安全的規定,避免因人為因素對自然環境以及對人身安全造成損害。

3、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均可向四川省重慶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4、本合同一式陸份,甲方執肆份,乙方執貳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中交第二航務工程局有限公司成安渝 乙方(蓋章):四川省玖昌物流有限公司

高速公路四川段路面工程LM2標段項目經理部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年 月 日

運輸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道路運輸條例》,及相關條款,甲乙雙方對成簡快速路2#隧道洞內、洞外土石方運輸達成以下協議:

一、責任承包內容運輸

乙方經過對該合同工程施工運輸地點、道路、距離的考查後自願承擔本合同段土石方的運輸。

二、運輸距離及單價

1、隧道洞深不超過1200m時,隧道內出渣至路基填方區或甲方指定的棄料場,按車裝方量大小長×寬×高(18。63m3),單價元/車。隧道洞深超過1200m時,增加100m內不調價,增加100m以上後,每增加100m單價上調5元/車。

2、隧道外路基土石方運輸,凡洞外甲方施工區域內綜合單價/車。(乙方已充分了解甲方的施工區域)

3、雙方約定柴油價格固定為6。5元/升,不受市場價影響。乙方車輛在甲方工地上的加油費用從乙方運輸費用中扣除。

4、本單價為包乾價。包乾價的定義為包運輸、包柴油、包維修、包工資、包安全、包税費,包括運輸中的一切險和第三方責任險,本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責任,車主自行負責。

三、付款方式

1、每天收票;

2、甲方每月給乙方結算運輸費。乙方進場做滿一個月後,甲方將第一個月結算營運收入的80%支付給乙方,剩餘20%押金在第二個月支付給乙方,以後每月結算方式以扣除20%作為押金以此類推。每月結算之日後兩個星期之內付清結算款項。

3、工程完工或合同中止後天內付清餘款。

四、安全責任

1、因隧洞塌方造成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擔。

2、乙方駕駛員應合理判斷潛在的危險,如乙方認為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無法到達甲方指定位置,可向本合同甲方授權代表(僅指本合同簽字人員)提出異議,如甲方堅決要求乙方執行,則出現安全責任由甲方承擔。

3、因地震、山洪、流行病等造成的損失由保險公司或乙方承擔。

4、乙方運輸中不服從甲方現場管理人員的安排及甲方所制定的安全操作規程,而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負責。

5、因乙方駕駛員技術、帶病上崗、疲勞駕駛、酒後駕駛、粗心大意、超速駕駛、野蠻超車等非甲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

6、乙方已充分考察了路況包括照明設備,如因此出現安全事故,乙方不得以此為理由要求甲方承擔任何責任。

五、甲方責任

1、甲方負責道路的暢通及運輸款的支付。

2、協調各方關係,督促乙方保證運輸進度和安全文明運輸。

3、負責制定統一的運輸方針和管理目標,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實施。

4、制定本合同段總體運輸組織方案。

5、乙方車輛進場後,由甲方負責乙方車輛的看護工作(僅限於施工場地內),在看護期間如有損失或被盜,由甲方負責賠償。

6、負責提供駕駛員食宿。

7、乙方駕駛員在甲方的任何財務借支行為,均需徵的乙方的同意,否則甲方一律拒絕。

六、乙方責任

1、乙方在運輸過程中必須服從甲方、業主及現場管理人員的管理,遵紀守法,遵守規章制度。

2、乙方在運輸中壞車,修路等情況需用裝機等配合,必須由公司管理人員調動。

3、乙方在運輸中必須按甲方指定地點棄料,不能亂堆亂放,做到文明施工和做好環境保護。

4、乙方根據工作量自行組織有經驗的並持有國家認可證件的駕駛員,合理的安排作息時間,保證不疲勞駕駛。

5、由於隧道24小時施工的特殊性,乙方必須確保能隨時進行運輸,必須服從甲方正常的生產安排,如乙方人員滿足不了甲方的`施工需要,乙方必須無條件增加。

6、乙方在裝料時沒有得到挖機或裝載機信號就出場,運費計半價算。發現三次以後,甲方可以給予罰款處分;超過五次者,按乙方違約處理,甲方有權單方面中止合同,將乙方清退出場,未付工程款按80%計算。

7、乙方在本合同工程沒完工或未經甲方同意時,不得以任何理由退場或停運(注:修車出外,修車前應先向現場管理員説明,修車時間要管理員同意後用書面文字説明)。

8、(1)乙方中途自動退場,甲方有權不予結算,並拒絕支付工程尾款。

(2)如沒經過甲方同意乙方擅自停運或離開現場造成事實上的停運,一次罰款20xx元,從運費中扣除;無故停運三次以上,視為乙方自動退場,按第六項第8條(1)條執行。

9、乙方簽訂本合同時必須出具有效證件,證明乙方是進場車輛的合法產權人,如行駛證,身份證等,且作為合同附件。

七、違約責任

1、甲方違約:

甲方在規定時間內付款未支付或惡意拖延,則視為甲方違約,乙方可對甲方按1‰每日收取違約金。

2、乙方違約:

(1)中途自動退場。

(2)無故停運1天或三次以上(注:甲方書面通知除外)。

(3)違反本合同的其它條款。

(4)違約金處罰為10000元,不包括對甲方的其他損失的賠償和已按合同進行的罰款。

七、工期

本合同工期由20xx年4月20日0點起執行(同時終止此前20xx年11月14日雙方簽訂的《自卸車租賃合同》)至成簡快速路2#隧道進口段上洞出渣結束為止。洞外土石方如需繼續運輸的,另行約定或按本合同相關條款執行。

八、其它

20xx年11月14日雙方簽訂的《自卸車租賃合同》費用未結清時,20xx年4月20日之前的費用清算對甲方仍有約束力及法律效力,費用結清後自動失效。

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印)後生效,工程完工費用結清後失效。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解決。發生合同糾紛,雙方應協商解決,如無法達成協議,可提交仲裁或人民法院裁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運輸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為了使甲方公司物資調撥配送的順利進行,做好設備材料的交接、轉堆、裝車、卸車,以確保各類材料能夠更快速、完整、及時地運抵目的地。經協商,雙方就設備材料運輸、裝卸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承包內容

1、xxxxxxxxxxxxx;

2、xxxxxxxx物資配送;

3、xxxxxxxx物資配送;

4、其它類物資配送;

5、以上幾項設備及材料的交接、轉堆、裝車、卸車以及零星材料配件的補缺。

第二條、承包期限

自20xx年xx月xx日起至20xx年xx月xx日止。

第三條、承包費用及支付方式

一、承包費用

根據國家現行的有關文件、目前勞務市場、物資裝卸、運輸行業的收費標準以及乙方發生的實際費用,雙方確定按以下中標價收費:

1、裝卸費結算單價

2、運輸費結算單價

3、保險費結算單價

4、如甲方提供的零星材料配件無外包裝,為保證產品質量,需由乙方提供包裝服務的費用根據實際的包裝要求,由雙方協商確定價格。

二、支付方式

甲乙雙方在每月內所發生的承包費用進行結算。付款方式為甲方在每次結算完成後兩個月內通過銀行轉賬劃款給乙方。

第四條、雙方權利義務

一、甲方權利、義務

1、向乙方及時提供與設備材料裝卸、運輸及結算有關的資料,如物資清單、配送單、項目和施工地點等,作為乙方履行本合同實施進行運輸、裝卸等服務的結算依據。

2、按時足額支付裝卸、運輸承包費用。

二、乙方權利、義務

1、保證甲方裝卸、運輸的設備材料的安全。設備材料堆放應有序,並根據需要做好防潮、防火、防腐、防盜等工作。

2、按照甲方要求及時收、發貨物,不得延期。保證運輸過程中的設備材料完好無損。

3、如在承包期間,發生運輸事故致第三人人身或財產損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

4、乙方向甲方交接設備材料時,必須有甲、乙雙方代表交接簽字的《送貨簿》或《配送單》作為實際結算的有效憑據。

5、按照項目整理有關承包費用結算資料,並及時交付甲方辦理結算。

第五條、違約責任。

一、甲方若逾期支付裝卸、運輸承包費,則每日按應付儲運承包費的1%支付違約金,但最高不超過應付儲運承包費的10%。

二、乙方若遺失或損壞甲方貨物,則按貨物原價給予賠償或免費修復。

第六條、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雙方共同遵守,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的,可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七條、其它事宜

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執三份,乙方執三份。雙方簽字蓋章後,自20xx年xx月xx日起生效。

甲方:甲方公司(蓋章) 乙方:

法人/委託代理人簽字: 乙方公司(蓋章) 法人/委託代理人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通信地址: 通信地址:

開户銀行: 開户銀行:

結算賬號: 結算賬號:

税號: 税號:

經辦人: 經辦人:

合同簽訂地點: 合同簽訂地點:

運輸合同 篇8

根據經濟公約法和省海上運輸辦理法則的要求,××××(簡稱甲方)向省交通廳海運局(簡稱乙方),籌劃託運貨品,乙方贊成承運,特簽訂本公約,互助服從,彼此制約,詳細條目經兩邊會商以下:

1、運輸方法:

乙方調派噸位船舶一艘(船舶吊貨配置),應甲方要求由港運至港,按現行包船運輸法則辦理。

2、貨品集結:

甲方應安乙方指按時候,將貨品於天內集結於港,貨品集齊後,乙方應在五天內派船裝運。

3、裝船時候:

甲方關聯到達港贊成安排卸貨後,經乙方實並籌辦接管集貨(開集日期由乙方指定)。裝船功課時候,自船舶抵港已靠好船埠時起於小時內裝完貨品。

4、運到期限:

船舶自裝貨終了辦妙手續時起於小時內將貨品運到目標港。不然按貨規第三條法則負擔滯延費用。

5、解纜關聯:

乙方在船舶裝貨終了解纜後,即發報關照甲方做好卸貨籌辦,如需領航時亦關照甲方按時派引航員領航,費用由方負擔。

6、卸船時候:

甲方包管乙方船舶到達港錨地,自下錨時起於小時內將貨卸完。不然甲方按超出時候向乙方交付滯延金每噸時0.075元,在裝卸貨進程中,因氣候感化裝卸功課的時候,經甲方與乙方船舶簽證,可按實際感化時候扣除。

7、運輸質量:

乙方裝船時,甲方應派員監裝,教導工人按章操縱,裝完船封好艙,甲方可派押運員(免費一人)隨船押運。乙方包管原裝原運,除因船舶安定前提所產生的吃虧外,對付輸送貨品的數量和質量均由甲方自行當真。

8、運輸費用:

按省水運貨品一級運價率以船舶載重噸位計貨品運費元,空駛費按運費的50%計(),全船運費為元,一次計收。

港口裝船費用,按省港口收費法則有關費率計收,卸船等費用,由甲方直接與到達港辦理。

9、費用結算:

本公約經兩邊簽章後,甲方應先付給乙方預付運輸費用元。乙方在船舶卸完後,以運輸費用根據與甲方一次結算,多退少補。

10、附則:

本公約甲乙兩邊各執本來一份,副本份。並向工商行政辦理局掛號備案。如有未盡事件,得按省交通廳海上運輸辦理法則和經濟公約法的有關法則會商辦理。

甲方(蓋印)乙方(蓋印)公約辦理構造

代表人:代表人:

開户銀行:開户銀行:

帳號:帳號:

年代日

運輸合同 篇9

甲方:

乙方:

根據國家有關法規,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原則,經友好協商,就有關集裝箱整箱貨物運輸事項達成如下協議,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 甲方在貨物出運三天前以書面形式向乙方通報貨物託運計劃。即甲方應按乙方提供的《貨物託運單》填妥內容,簽名蓋章後傳真給乙方,並做好貨物出運準備工作。

2. 甲方負責貨物裝箱、計數及施封,並如實填寫《集裝箱貨物裝箱單》,甲乙雙方以鉛封完好作為貨方和承運方交接的唯一憑證.如鉛封完好,箱內的貨差和貨種不符與乙方無關.

3. 甲方進行集裝箱裝貨時,不得夾運未經乙方確認許可的貨物和危險品以及未經海關、鐵路、交通部門許可的貨物,否則一切由此而引發的責任由甲方承擔。

4. 甲方有責任控制裝箱貨物的重量不超過如下限重:(21.5噸/20’,26噸/40’),否則, 因超重或隱瞞超重所造成的一切後果和費用由甲方承擔。

5. 貨物到達目的港後,如因甲方或收貨人原因造成收貨或提貨不及時而產生堆存費、滯箱費的,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甲方應書面通知乙方有關處理意見,並書面確認所產生的有關費用由甲方承擔。目的港免費堆存期為 天,超期收取超期費每天RMB /20’,RMB /40’.

6. 在約定的裝貨期限內,甲方貨物落空或籌備不足,造成裝貨拖車的空跑,甲方應支付回空運費和碼頭吊裝卸箱費等。乙方給予甲方各 小時免費裝卸箱時間.超期酌情支付車隊費用.發生時甲方應書面確認給乙方,然後與其他費用一起支付。

7. 貨物託運後,甲方需變更到貨地點、收貨人等事項的,有權向乙方提出更改,但必須是在貨物運至目的地前2天書面通知乙方辦理相關手續;同時,須向乙方確認、支付相關的變更費用(改變收貨人的改單費為RMB100/票,改變送貨地點視遠近增減費用)。

二、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乙方接受甲方的《貨物託運單》後,應立即按照甲方的要求安排訂艙等,並通知甲方已安排的派車計劃,以便甲方準備貨物裝箱等事宜。

2. 在起運港CFS(碼頭場內裝箱)條款下,由甲方按約定的時間把貨物送達乙方指定的地點交乙方委託的裝箱人裝箱。如甲方自行監裝,因裝箱不當所引起的風險責任由甲方自行承擔.

3. 乙方根據甲方的《貨物託運單》及《集裝箱貨物裝箱單》交承運人制作有關運輸單證;貨物裝船後,乙方可為甲方*辦運單及相關單證並把運單及有關單證郵寄或傳真給甲方。

4. 船舶開航後,乙方及時通知甲方預計貨物可以到達的日期,也可以按照甲方要求,出具《貨物跟蹤表》。

5. 貨物到達目的港前24小時,乙方在目的港的代理應向甲方收貨人發出電話通知或傳真《到貨通知書》,並在貨物抵港後根據《貨物託運單》明示地址及時送抵收貨人倉庫。

6. 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定期向甲方通報船舶班期,並徵詢運作過程中的意見,以不斷改進服務,促進雙方合作愉快。

三、 費用結算

1. 費用結算方式:

(1)□半月結:每月5號前付清上月16號—上月最後一天的所有費用,每月20日前付清當月1號—15號的所有費用。

(2)□月結:每月五號前付清上月產生的所有費用。

2. 費用總額以雙方約定為準,相關費用如有變動(提價或降價)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否則按事先約定價格結算。(運價見附表)

3. 甲方逾期支付乙方上述費用的,應按費用總額每天千分之五的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同時,對於半月結或月結的客户,如該客户違反約定逾期付款的,乙方有權單方面中止其半月結或月結的費用結算方式,並對其採取預付方式結算費用。

4. 上述費用的支付時間,以到我司銀行賬號為準。

5. 結算採取先收款後開發票的原則。

四、 保險條款

·貨物運輸合同 ·水路貨物運輸合同 ·貨物運輸委託合同

·貨運代理協議書 ·棉花運輸合同 ·班輪運輸合同

(一)□貨物的運輸保險由甲方自行辦理,如貨物發生貨損貨差,由甲方向保險公司索賠,乙方只負責協助甲方提供有關資料但不負賠償責任。

(二)□貨物的運輸保險由乙方代甲方向保險公司辦理,保險費由甲方承擔(保險費為貨物申報價值的 )。如貨物發生貨損貨差,由乙方協助甲方向保險公司索賠,但乙方不負賠償責任。最高賠償限額不超過貨物申報價值,同時需扣除絕對免賠額,絕對免賠額為1000元或定損金額的 5%,兩者以高者為準.發生貨損時,甲方(或甲方的收貨人)必須立即要求停止裝卸),並通知乙方及保險公司到現場查證並開始取證以便理賠.如貨物裝卸完畢,運輸工具撤離後,再向乙方索賠,則所有責任由甲方自理.但下列原因引起的除外:

(1)甲方的故意行為或過失;

(2)屬於發貨人責任所引起的損失;

(3)起運前貨物已存在的品質不良或數量短差所造成的損失;

(4)貨物的自然損耗、本質缺陷、特性以及市價跌落、運輸延遲引起的損失;

(5)因參與罷工、停工、工潮、*動或民眾騷動人員直接引起的損失;

(6)因罷工、停工、工潮、*動或民眾騷動所間接引起的損失;

(7)因任何恐怖的分子或任何人的政治動機直接引起的損失。(8)其他不可抗力等.

(三)□甲方不購買貨物運輸保險,則在運輸過程中發生的一切貨損貨差由甲方自負.

五、 其它事宜

1. 本合同所提及的《貨物託運單》為本合同的補充文件。

2. 如雙方需修改合同條款或終止本合同,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經雙方同意後執行。

3. 本合同中未盡事宜,雙方將依照《國內水路貨物運輸規則》友好協商解決。

4.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有效期至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日期:

日期:

開户行:

開户行:

帳號:

帳號:

運輸合同 篇10

託運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運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鑑於甲方貨物需要使用運輸工具配送至甲方的指定地點,乙方承諾有足夠運力承運甲方貨物,茲此雙方訂立本協議,以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並共同遵守之。

第一章 運輸工具

一 。 運輸工具數量、質量要求

甲方貨物交乙方運輸,乙方提供運輸工具為適合甲方貨物運輸的 _____________ 貨車,共計 ________ 部車輛,車號分別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運輸工具就保持整潔,以適合甲方貨物運輸品質要求及貨物安全需求。若乙方運輸工具質量不良致甲方貨物受損,乙方應按貨物預達目標城市零售價的一倍賠償甲方損失。

二。 運輸工具性質要求

乙方承運甲方貨物之運輸工具必須是乙方自有或與乙方簽署僱傭/租賃協議之運輸工具。前述運輸工具履行本合同產生的一切責任。(不限於對甲方造成損害的賠償責任,均由乙方負責承擔)

三。 運輸工具合法性要求

乙方用於履行本合同的所有運輸工具必須證照齊全,符合營運要求,且需向甲方提供其明細及相關資料或複印件為本合同附件。相關資料包括行車執照,營運證,司機身份證等;除上述資料外乙方有義務按甲方要求提供其它證明。乙方對承運運輸工具的任何變更應提前一日書面通知甲方並附相關資料,否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解釋或白日做提供其它運輸工具承運。

第二章 承 運

四。 操作規範要求

1。 甲方應在使用運輸工具前由專人負責通知乙方以便乙方準備。乙方接到前述通知,必須派專人負責在甲方指定時間內到甲方指定地點領取貨單並簽收確認接單時間,若非乙方指派專人領取,領取人必須持乙方出具書面證明方可領取。

2。 乙方必須在甲方規定的時間內到甲方指定地點憑甲方提供有效出貨單提取承運貨物。乙方提貨物時,應憑甲方出貨單對交運貨物品種,數量,規格等進行清點,拒絕破損貨物裝上運輸工具。雙方確認無誤,後,在出貨單上籤上認後,乙方運輸工具方可離開倉庫。若籤認後發現有破損,丟失,缺少,一律由乙方自己負責,且需按該貨品市場零售價一倍賠償。

3。 甲方有權對乙方要求一部運輸工具送多家客户。乙方按要求將貨物送到甲方指定的接貨地點。其它再次的運輸費用由甲方支付。

五 送貨安全性要求

1。乙方應保證貨物運輸途中的安全,如因意外事故和其他糾紛造成貨物破損,丟失,乙方除承擔全責任外,需按市場零售價一倍賠償,且所發生的弄事,民事糾紛與甲方無關。

2。 在運輸途中一旦發生貨運事故,乙方應在事故發生起半小時內通知甲方,乙方亦採取補救措施,防止損失過大,乙方應做好貨損及事故記錄並取得相關證明。

3。 乙方不行以任何理由扣留甲方運輸貨物,否則即為違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返還原特或要求乙方按貨物到達之零售價一倍賠償甲方相應之損失。乙方承諾不以任何理由留置貨物,否則造成甲方損失應當承擔相應責任。

4。 除特殊情況,如天災,路壞,天氣造成貨物運輸耽誤,不予賠償。

六。 送貨的及時性,準確性要求

1。 乙方必須按甲方規定時間將貨物運至甲方指定地點,並與收貨人當面點清貨物。如配送中發生異常,應立即與甲方聯繫,以便甲方及時處理,乙方必須按甲方的處理意見辦理。否則,因此而造成貨物遲送或錯送,乙方必須與甲方協商處理,可扣除當月運費10%作為處罰,扣罰餘額在當月運費中扣除。

2。 乙方在抵達目的地時,應確認收貨人身份與甲方指定的收貨相符並取得有效收費憑證。(收貨憑證應有收貨人簽字蓋章),因簽收無效或有誤造成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甲方應明確貨物的交費地點及有權收貨人。

3。 因乙方示按約定向甲方指定收貨人,送貨地以外的第三人或地點交付貨物,臻使甲方之客户不能如期收回貨款或其他款,貨損失的,乙方必須承擔一切責任並賠償損失,並扣除當次運費的20%作為違約金。扣款金額在當月運費中扣除。

4。 乙方應在甲方規定時間內把貨物安全送至指定地點。若乙方逾期。乙方需在逾期後最短時間內將貨物送至指定地點,且必須承擔逾期造成的一切責任與損失,如收貨人因逾期拒收貨物,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甲方有權扣除當次運費10%作為處罰,扣款金額在當月運費中扣除。

5。乙方需在甲方規定時間內將收貨人簽收憑證交回甲方,否則甲方不予結算運費,若乙方逾期交回或將憑證丟失,破損所造成之甲方貨款等一切損失,由乙方賠償。

6。 乙方必須遵守甲方之(運輸車輛管理規範),前述管理規範為本合約之附件。

七。 其它

1。 乙方須與甲方客户保持良好關係,維護甲方公司形象,不得發生各種影響甲方客情關係的事情。若因乙方發生不良影響,乙方承擔全部責任與損失,且甲方有權終止合同關係。

2。 沒有甲方書面授權,乙方不得作為甲方代理人接受客户退貨或同意其它要求,否則由此造成的損失有乙方承擔。

第三章 運 費

八。 甲方與乙方運費結算價款如附件或附約。

九。 運費支付方式:月結(即甲方當月結算運費經雙方確認運費無誤後次月的前二十天內支付)

十。 乙方履行本合同中違約或致甲方貨物損失者,乙方同意甲方在應支付運費中扣減相應違約金及賠償金,但乙方就違約及賠償事項有權提出異議。

十一。 若遇政府性調整或市場發生重大變化,甲乙雙方可就運費進行協商並確定新運輸標準,由執行之日作為本合同的變更。

十二。 若雙方示就變更運費事宜達成一致,一方得書面通知對方一個月後解除本合同。當月內乙方仍應按原運輸計劃及原運費標準履行合同。

第四章 違 約 及 合 同 終 止

十三。 除本合同其他約定外,由於甲乙方任一方違約而致對方損失者,另一方有權要求違約方支付造成損失部分金額的10%作為違約金。

十四 如一方欲終止合同,必須給予另一方提前一月書面通知後終止本合同,甲方須在本合同終止後依合約條件註明時間結清乙方全部費用。

第五章 效 力 及 爭 議 解 決 事 項

十五。 本合同雙方簽署後即為成立,甲方交運貨物之日起本合同即生效力,雙方均應履行各自義務。

十六。甲乙雙方因本合同成立,效力,履行,變更,終止產生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經協商未能達成一致者,任何一方有權將爭議擔交法院解決。雙方同意以甲方所在地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十七。 本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雙方在期屆滿後未就續約事宜達成一致,本合同則自動失效,但若雙方仍實際發生運輸交往者,視為均接受本合同約束,其約束力自然延展至該交易。

十八。 在開始交易前,一方書面提出變更或重新簽署合同之要求,但另一方示在開始交易前答覆,則交易後雙方產生之權利義務仍依原合同之約定。

十九、本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確有必要對本合同進行補充、修改、處理合同糾紛等,則必須經甲方另行書面授權,甲方不認可任何分支機構或員工與乙方之間達成的任何協議或承諾。

二十、 雙方可簽署其他書面文件作為本合同之附件或附約。

二十一、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為憑

甲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乙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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