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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場店鋪承包合同

隨着法治精神地不斷髮揚,人們愈發重視合同,能夠利用到合同的場合越來越多,它也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那麼合同要怎麼擬定?想必這讓大家都很苦惱吧,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商場店鋪承包合同,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商場店鋪承包合同

商場店鋪承包合同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在經友好協商的基礎上,就關於乙方__________承包__________號遊艇商場事項,達成以下協議:

1.乙方每月應當向甲方支付承包金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元);承包期間經營風險由乙方自行承擔。

2.乙方須預付甲方六個月的承包金,其中__________個月作為經營風險保證金,該__________個月的經營風險保證金在合同期滿後經雙方結算後退還乙方。以後每三個月向甲方交納一次,每次在__________日以前付清。

3.乙方自行安排住宿;

4.乙方應嚴格把關商場內所進商品質量,杜絕過期、變質食品、假貨,如有此類事件發生,甲方有權追究乙方責任。

如果因為乙方產品出現質量問題,而導致____________________

5.乙方需嚴格執行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如衞生、海事、紀律等),如有違反,將根據制度處罰(制度另附),處罰直至退場,並不退還押金;

6.甲方免費提供乙方的一位員工餐、工作服、水、電;並在躉船一樓樓梯左側下方免費提供一間房間作為倉庫;

7.甲方負責乙方在商場及倉庫所有商品的安全,如發生損壞或丟失,將由甲方負責。

8.甲方在乙方簽單消費將給予__________折優惠。

9.酒店客人在商場簽單消費,甲方為其代收其款項,甲方將扣__________%做為手續費及税金,每月結清。

10.酒店部分需給乙方代銷(如酒店紀念品等),酒店給予一定折扣(__________折),每月結清。

本合同有效期為一年,如雙方願意續簽,應期滿前一個月商定,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需向對方支付一個月的承包金。

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乙方附身份證複印件兩份,雙方簽字生效,本協議簽訂之日起,甲乙雙方於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__日簽訂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商場店鋪承包合同2

出租方(商鋪業主):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承租企業):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甲方的商鋪及其附屬設施、備出租發包給乙方,由乙方按照商業規劃的.用途有範圍進行承包經營或對外招商、招租、聯營等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商鋪的基本情況

該商鋪房屋位於XX市XX縣東外大街原中心市場舊址的金鑼灣商業中心第______座______號商鋪,該商鋪建築面積為____________平方米,

商鋪承包經營合同。甲方對該商鋪房產享有所有權,該商鋪房屋用途為商業營業用房。(注:商鋪建築面積按房管局實測的實際使用面積為標準)

第二條:租賃承包期限和租金承包費

租賃期限共計五年,起租日為金鑼灣商業中心開業日(20xx年7月1日,即在商鋪交付使用的兩個月內),雙方約定年租金承包費按合同價款的8%計算,租金承包費額為元/年(人民幣大寫:元整)

第三條:租金承包費支付時間和支付辦法

1、雙方計算租金承包費的起租時間以金鑼灣商業中心開業日,即20xx年7月1日,(商鋪交付使用的兩個月內)起算,商場提前開業,則以實際提前開業的時間為起租時間。

2、每年租金分兩次支付,乙方每半年向甲方支付一次租金。首次租金承包費的支付時間,為直接從甲方首次交納商鋪購房款中扣除,以後每期租金交付時間為上期計租時間往後順延六個月的對應日七日內支付(遇法定節假日則相應順延);若無正當理由超過七日,則從第八日起,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應付而未付的當期租金的萬分之3向甲方支付滯納金。

3、租金承包費應由乙方直接匯入甲方指定的銀行帳户,該筆收入需要納税的,由甲方自行承擔申報納税。

第四條:在租賃承包經營期內,乙方享有對該商鋪擁有承包、轉包、出租、轉租、使用和收益的經濟權利,包括但不限於:

1、將該商鋪用於自主經營;

2、將該商鋪用於對外招商,交由商業管理公司統一管理營運,開發商作為擔保;

3、利用該商鋪與他人進行合作經營;

4、將該商鋪對外出租,並可允許承租方轉租。

5、其他法律所不禁止的經營方式;

上述轉承包經營期、出租租賃期、合作經營期未經甲方同意均不得超過本合同租賃期限,不得超過合同租賃承包期限,否則超出該期限部分無效。

第五條:租賃承包經營合同履行中雙方的權利、義務

1、 合同期限內,甲方有權將該商鋪轉讓、贈與、抵押,但甲方應提前三個月通知乙方,並確保該商鋪的受讓人、受贈人、抵押權人同時遵守本合同的所有條款,以及同意遵守乙方與第三人就該商鋪所簽訂的所有合同(如租賃合同、合作協議、物業管理服務合同和業主臨時公約等)。

2、 合同期限內,乙方或經乙方書面授權的第三人有權對該商鋪進行裝修、修繕、添加其他設備設施和隔斷,更改商鋪內部裝修和設施等,無需徵得甲方同意。在商鋪到期還甲方時,乙方應將該商鋪恢復原狀(因自然損耗無法修復者除外)。

3、 合同期限內,如該商鋪需要進行大型修繕需要動用物業維修基金的,乙方有權代表甲方該商鋪所享份額對維修基金使用事宜進行投票和行使表決權。

4、 合同期限內,甲方同意將其所享有的一切與商鋪物業管理有關的業主的權利和義務,一併委託給乙方行使。包括但不代表甲方辦理該商鋪及配套設備、設施的交接驗收、交鑰匙手續,簽署商鋪物業管理合同等事項。但乙方在行使該項權利時不得損害甲方的合法利益。

5、合同期限內,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乙方的租賃承包經營活動。否則,應構成嚴重違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可要求甲方賠償相當於六個月租金的違約金。

6、在該商鋪正式移交退還給甲方前,乙方應結清使用該商鋪所欠的物業管理費、水電費、通訊費等應由乙方或第三人承擔的相關費用。

第六條:本合同未盡事項,由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該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同樣具有合同法律效力。

第七條: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XX縣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二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