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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用的勞動合同集錦9篇

在人們愈發重視契約的社會中,合同的地位越來越不容忽視,合同協調着人與人,人與事之間的關係。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內容是什麼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勞動合同9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實用的勞動合同集錦9篇

勞動合同 篇1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員工)

名稱 姓名

住所 性別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護照) (主要負責人) 號碼

聯繫人 住址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下簡稱《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下簡稱《勞動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無固定期限:從 年 月 日起。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從 年 月 日起

至 工作任務完成時止。完成工作任務的標誌是 。

(二)試用期限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試用期期限(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內):

1、無試用期

2、試用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合同或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乙方的工作內容(崗位或工種) 。

乙方的工作地點 。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制,即每日工作 小時(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 小時(不超過40小時),每週至少休息一日。

2、不定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二)甲方由於生產經營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按《勞動法》第四十一條執行。

(三)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節假日、婚假、產假、喪假等假期。

(四)乙方的其他休息休假安排 。

四、勞動報酬

(一)乙方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標準(計算加班工資基數),按下列第 種形式執行,並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及本單位集體合同約定的標準。

1、計時工資: 元/月( 元/周);

2、計件工資: (70%以上職工在正常工作時間內可以完成的,本項約定為成立);

3、其他形式: 。

(二)乙方試用期工資為 元/月(不得低於第(一)款約定工資的80%或單位同一崗位最低檔工資,並不得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

(三)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加班的,應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支付加班工資。

(四)工資必須以法定貨幣支付,不得以實物或其他有價證券等形式替代貨幣支付。

(五)甲方與乙方可以依法根據本單位的經營狀況、物價指數情況,經過雙方協商或者通過集體協商,確定工資正常增長的具體辦法。

(六)甲方給乙方發放工資的時間為:每月 日(或周 )。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應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雙方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國家和省、市的有關規定給予乙方享受醫療期和醫療期待遇。

(三)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的,甲方按《職業病防治法》、《工傷保險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四)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一) 甲方按國家和省、市有關勞動保護規定,提供符合國家安全衞生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按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做好女員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工作。

(三)乙方從事 作業,可能產生 職業危害,甲方應採取 防護措施,並每年組織乙方健康檢查 次。

(四)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對甲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乙方有權要求改正或向有關部門舉報。

七、規章制度

(一)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應當告知乙方。

(二)乙方應遵守國家和省、市有關法律法規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按時完成工作任務,提高職業技能,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職業道德。

(三)乙方自覺遵守國家和省、市計劃生育的有關規定。

八、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

(一)符合《勞動合同法》規定的條件或者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相關內容或者解除固定期限合同、無固定期限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合同。

(二)除因乙方不勝任工作,甲方可以依法適當調整其工作內容外,變更勞動合同,雙方應當採用書面形式。變更後的合同文本雙方各執一份。

(三)《勞動合同法》規定的終止條件出現,終止本勞動合同。

九、經濟補償金、醫療補助費的發放

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經濟補償金、醫療補助費等發放按《勞動合同法》和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執行。

十、合同解除和終止手續

甲乙雙方解除和終止本合同的,乙方應按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等手續。甲方應依法向乙方出具書面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十一、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發生勞動爭議的,應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工會尋求解決或向依法設立的勞動爭議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也可以依法申請勞動爭議仲裁、提起訴訟。

十二、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十三、其它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或合同條款與現行法律法規規定有牴觸的,按現行法律法規執行。

(二)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塗改或未經書面授權代簽無效。

(三)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法定代表人:

(主要負責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在平等自願、公平公正、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甲乙雙方約定按下列 種方式確定“勞動合同期限”:

A、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並約定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B、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自 年 月 日起。並約定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C、以完成 工作任務為勞動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完成本項工作任務之日即為勞動合同終止日。

二、工作地點

甲乙雙方約定勞動合同履行地為 。

三、工作內容

(一)乙方根據甲方要求,經過協商,從事 工作。甲方根據工作需要,按照合理誠信原則,可依法變動乙方的工作崗位。

(二)甲方安排乙方所從事的工作內容及要求,應當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勞動基準和甲方依法制訂的並已公示的規章制度。乙方應當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履行勞動義務。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經協商確認執行 條款,平均每週工作不超過四十小時。

A、甲方實行每天 小時工作制。

具體作息時間,甲方安排如下:

每週周 至周 工作,上午 ,下午 。 每週周 為休息日。

B、甲方實行三班制,安排乙方實行 班 運轉工作制。

(二)甲方安排乙方的 工作崗位,屬於不定時工作制,雙方依法執行不定時工作制規定。

(三)甲方安排乙方的 工作崗位,屬於綜合計算工時制,雙方依法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規定。

(四)甲方嚴格遵守法定的工作時間,控制加班加點,保證乙方的休息與身心健康,甲方因工作需要必須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的,應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同意,依法給予乙方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五)甲方依法為乙方安排帶薪年休假,具體休假時間雙方協商決定。

五、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病危害防護

(一)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如實告知的義務,並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衞生教育,防止勞動過程中的傷亡事故,減少職業病危害。

(二)甲方必須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衞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安排乙方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應定期為乙方進行健康檢查,並在乙方離職前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三)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乙方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

(四)甲方按照國家關於女職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規定,對乙方提供保護。

(五)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甲方按照國家關於醫療期的規定執行。

六、勞動報酬

甲方應當每月至少一次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的工資。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或依法簽訂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一)甲方承諾每月 日為發薪日。

(二)乙方在試用期內的工資為每月 元。

(三)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對乙方的工資報酬選擇確定 條款:

A、 乙方的工資報酬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中的內部工資分配辦法確定,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確定其每月工資為 元。

B、 甲方對乙方實行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相結合的內部工資分配辦法,乙方的基本工資確定為每月 元,以後根據內部工資分配辦法調整其工資;績效工資根據乙方的工作業績、勞動成果和實際貢獻按照內部分配辦法考核確定。

C、 甲方實行計件工資制,確定乙方的勞動定額應當是本單位同崗位百分之九十以上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能夠完成的,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按質完成甲方定額,甲方按照約定的定額和計件單價,根據乙方的業績,按時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

(四)甲方根據企業經營效益、當地政府公佈的工資指導線、工資指導價位等,合理提高乙方工資。乙方的工資增長辦法按照 (工資集體協商協議、內部工資正常增長辦法)確定。

七、社會保險

(一)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時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依法應由乙方繳納的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報酬中代扣代繳。

(二)甲方應當依法為乙方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並每年向職工公佈本單位全年社會保險費繳納情況,接受職工監督。

(三)如乙方發生工傷事故,甲方應負責及時救治,或提供可能的幫助,並在規定時間內,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為乙方依法辦理勞動能力鑑定,併為享受工傷醫療待遇履行必要的義務。

八、雙方協商一致,約定下列 條款:

A、乙方工作涉及甲方商業祕密和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的,甲方可以事前與乙方依法協商約定保守商業祕密或競業限制的事項,並簽訂保守商業祕密 協議或競業限制協議。

B、由甲方出資對乙方進行專業技術培訓,並要求乙方履行服務期的,應當事前徵得乙方同意,並簽訂協議,明確雙方權利義務。

C、甲方同意為乙方辦理補充養老保險(企業年金)和補充醫療保險,具體標

D、甲方依法執行國家有關福利待遇,並同意為乙方提供如下福利待遇:

E、甲乙雙方需要約定的其它事項:

九、勞動爭議處理

(一)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雙方應當全面履行,並嚴格執行依法執行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和給付經濟補償的規定。

(二)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甲乙雙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三)甲方違反勞動法律、法規和規章,損害乙方合法權益的,乙方有權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和有關部門投訴。

十、其他事項

(一)勞動合同期內,乙方户籍所在地址、現居住地址、聯繫方式等發生變化,應當及時告知甲方,以便於聯繫。 準為:

(二) 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國家沒有規定的,通過雙方平等協商解決。

(三)本合同不得塗改。

(四)本合同如需同時用中文、外文書寫,內容不一致的,以中文文本為準。

(五)本合同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六)本合同附件包括: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簽名:

甲方蓋章:

簽章日期:

乙方簽名: 簽名日期:

勞動合同 篇3

用人單位(甲方)

地址(住所)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員工姓名(乙方)

身份證住址:

身份證號碼:

根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等有關勞動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勞動合同,確立勞動關係。

一、勞動合同期限

(一)甲、乙雙方商定,採取下列第____種形式確定勞動合同期:

1、有固定期限: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無固定期限:從年月日起至法定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從年月日至工作任務完成時止。

(二)試用期的約定,採取下列第_____種形式:

1、無試用期。

2、試用期為_______個月(天),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勞動合同範本要求註明工作內容跟工作地點

(一)乙方的工作崗位(部門、工種或職務)為:

(二)乙方的工作任務或職責是:

(三)乙方工作地點是:如甲方派乙方到外地或外單位工作,應簽訂補充協議。

(四)甲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跟乙方的能力表現,可以合理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包括部門、工種或職務)

三、勞動合同範本要求註明工作時間跟休息休假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制,即每日工作8小時,每週工作40小時,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2、不定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以為週期,總工時小時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二)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與工會跟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除《勞動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最長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三)休息日跟法定節假日,甲方依法按排乙方休息休假,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的,依法安排補休或支付加班費。

四、勞動合同範本要求註明勞動報酬

(一)乙方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按下列第()種形式執行,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1、乙方試用期工資元/月(日);試用期滿工資元/月(日)

2、其他形式:

(二)工資必須以法定貨幣支付,不得以實物及有價證券替代貨幣支付。

(三)甲方可以根據企業人力資源的經營狀況跟乙方的能力表現,及工作崗位的調整情況,合理調整乙方的工資。

(四)甲方每月日發放乙方上一個月的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提前到最近的 工作日支付。

(五)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的,應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支付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

(六)因乙方過錯造成乙方停工,甲方不支付乙方停工期間的工資,並可根據造成的損失,按有關規定相應處理。

(七)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停產,未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最長三十日)的,甲方應當按照正常工作時間支付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可以根據乙方提供的勞動,按照雙方新約定的標準支付工資;甲方沒有安排乙方工作的,應當按照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百分之八十支付勞動者生活費,生活費發放至企業人力資源復工、復產或者解除勞動關係。

(八)乙方因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停止工作進行治療,在國家人力資源規定醫療期內,甲方應當依照國家人力資源有關規定支付病傷假期工資。甲方支付的病傷假期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百分之八十。

(九)乙方依法享受法定休假日、年休假、探親假、婚假、喪假、產假、看護假、計劃生育假等假期期間,甲方應當視同其正常勞動並支付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

五、社會保險跟福利待遇新勞動合同範本

(一)勞動合同期內,甲方應依法為乙方辦理參加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的手續,社會保險費按規定的比例,由甲乙雙方負責。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國家人力資源跟地方的規定給予醫療期跟醫療待遇,按醫療保險及其他相關規定報銷醫療費用,並在規定的醫療期內支付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

(三)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或者因工死亡的,甲方應按《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辦理。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跟職業危害防護(新勞動合同範本)

(一)甲方按國家人力資源有關勞動保護規定提供符合國家人力資源勞動衞生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跟健康。如乙方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甲方應按《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保護乙方的健康及其相關權益。

(二)甲方根據乙方從事的工作崗位,按國家人力資源有關規定,發給乙方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並按勞動保護規定免費安排乙方進行體檢。

(三)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跟健康的行為,有權要求改正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七、勞動合同範本要求註明勞動紀律

(一)乙方應自覺遵守法律、法規、規章跟企業人力資源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服從管理,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二)乙方應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跟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頂。

八、勞動合同範本的履行跟變更

(一)甲乙雙方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

(二)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九、勞動合同範本的解除、終止跟續訂

(一)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由甲方提出協商解除勞動合同的,應依法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由乙方提出協商解除勞動合同的,甲方無需支付乙方經濟補償。

(二)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乙方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並有權要求甲方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5、因甲方過錯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且無需支付乙方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乙方過錯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員工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應支付乙方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

1、乙方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方與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但應支付乙方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

1、依照企業人力資源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2、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3、企業人力資源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

4、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七)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照本勞動合同第九條第五、六項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1、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2、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5、在甲方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5、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甲方依本項第1目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應支付乙方終止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但甲方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乙方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甲方依照本項第4目、第5目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應支付乙方終止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

(九)勞動合同期滿,有第九條第七項規定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應當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但是,本勞動合同第七項第2目規定乙方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勞動合同的終止,按照國家人力資源有關工傷保險的規定執行。

(十)經濟補償按乙方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乙方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乙方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乙方月工資高於甲方所在地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乙方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十一)勞動合同期滿而甲方需續延勞動合同的,應在勞動合同期滿前30日內將《續訂勞動合同意向通知書》送達乙方,經雙方協商同意續延勞動合同的,應在勞動合同期滿前30日內重新訂立勞動合同;重新訂立的勞動合同,自前份勞動合同期滿次日起生效。

十、違約責任(新勞動合同範本要求)

(一)乙方違反培訓協議中的服務期約定,應當按照約定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二)乙方違反雙方簽訂的競業限制協議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三)乙方試用期滿後解除勞動合同而未提前30天通知的,或者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而未提前3天通知的,或自動離職的,以乙方日工資為標準,每延遲1日支付1日工資的賠償金;給甲方造成其他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賠償金額包括但不限於甲方招收錄用乙方所支付的費用、培訓費用、對生產經營跟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四)勞動合同依法被確認無效,給對方造成損害的,有過錯的一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五)甲方違約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勞動合同第九條第十項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乙方支付賠償金。

(六)任何一方的其他違約行為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按法律規定賠償對方經濟損失。

十一、爭議處理(新勞動合同範本要求)

雙方履行本勞動合同如發生爭議,可先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協商不成的,可以向甲方所在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其他約定(新勞動合同範本要求)

(一)雙方在此之前簽訂的所有勞動合同,凡與本勞動合同不一致的,應以本勞動合同為準,雙方專門針對培訓、商業祕密保護、競業限制、購房等個別事項簽訂的協議除外。

(二)乙方保證與甲方簽訂本勞動合同時,已與其他用人單位解除或終止了勞動關係,並提供相關單位的解除或終止勞動關係證明,否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勞動合同。由於乙方的過錯,導致甲方被乙方原工作單位追訴的,乙方應賠償甲方因此受到的全部損失。

(三)乙方因故辭職,應按照甲方的有關規章制度辦理完工作交接手續後方可離職,否則甲方有權不予辦理解除勞動合同的有關手續(包括出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辦理檔案跟社保關係的轉移等手續)

(四)甲乙雙方另行簽訂的培訓協議、保密協議、競業限制協議等與勞動合同相關的協議是本勞動合同的組成部分。

(五)甲方在企業人力資源內公開發布的各項規章制度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除非該制度違反了國家人力資源法律法規或與本協議相沖突,否則視為本勞動合同的有效附件。

(六)勞動合同未盡事宜或勞動合同條款與勞動法規有牴觸的,按現行勞動法規執行。

(七)本勞動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甲、乙雙方簽章生效,塗改或冒籤無效。

甲方:(蓋章)乙方:(簽名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託代理人)

20年月日20年月日

勞動合同 篇4

甲方:乙方: 地址:住址: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和工作內容

第一條本合同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二條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和對乙方業績的考核結果,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乙方工作崗位(工種)。

第三條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達到規定的服務質量標準。

二、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四條乙方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每天工作十二個小時,具體作息時間為早上九點到晚上九點。

第五條乙方每月有四天休假,每週一天。

三、勞動報酬

第六條雙方確定乙方實行以下第_______種工資形式:

A、實習期工資:

B、試用期工資:

C、技工:

第________年按乙方當月完成(洗、剪、吹、盤、做花)營業額的_____%;燙髮、炬油按_____%抽成。

D、輔工、洗頭工按公司依法制定的計件工資制度執行。

第七條甲方為乙方提供食宿條件或者等同於提供食宿條件的,不得折算為乙方工資。

四、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

第八條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衞生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第九條乙方有權拒絕甲方安排違法、不道德或損害乙方身心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第十條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合理的行政處分、行政處理、經濟處罰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五、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一條訂立勞動合同時,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牟取不正當利益,不得向乙方收取抵押金、抵押物、保證金、定金或其他財物,不得要求強迫乙方集資入股,也不得扣押乙方的身份證等證件。

第十二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或解除本合同。

第十三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2、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3、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勞動教養的。

第十四條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____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第十五條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____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甲方應當支付相應的勞動報酬: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監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十六條本合同期限屆滿,勞動合同即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六、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十七條乙方違反規定或本合同的約定解除本合同,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的,乙方應適當賠償甲方損失。

第十八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動合同 篇5

甲 方:

乙 方:

雙方本着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確定的原則,特簽訂本合同,作為約束雙方權利義務的準則,各方保證嚴格遵守本合同的相關約定。

第一條:勞動合同期限

1、本合同為有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2、本合同有效期為年,自 月日至 年 月 日止。

3、本合同試用期從 年月 日至年 止。

第二條:工作內容及工作地點

1具體崗位職責如下:

熟悉與本職工作有關的技術要求;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良好全面地完成公司分配的各項工作任務。

2、乙方願意並保證有能力從事主述工作,所為的工作成果符合甲方需要。對任職期間的工作內容與職務,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和乙方的能力及表現對乙方的工作崗位進行調整,乙方承諾服從甲方的安排。

3、乙方必須按照甲方確定的崗位職責,按時、保質、保量完成工作。

4、甲方聘用乙方的工作地點為北京市轄區。合同履行期間,甲方為了經營的需要而變更經營地址不應視為甲方違反本合同,乙方表示尊重和理解並應無條件到甲方變更後的經營地址工作。

第三條:勞動條件

1、甲方須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衞生的工作環境和條件,保證乙方在人身安全的環境下從事工作。

2、甲方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設備及場所。在遵守國家勞動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前提下,乙方應服從甲方對工作時間、工作內容、工作質量要求的指派與規定。

第四條:勞動報酬和福利待遇

1、試用期勞動報酬:

2、試用期後勞動報酬:

3、甲方為乙方提供的福利待遇按甲方相關制度和國家有關規定執行。雙方確認:乙方承諾在入職甲方之前一直自行交納社會保險且對承諾的真實性負責,故乙方不再要求甲方為其交納社會保險並承擔相關費用,一切後果自行承擔。

4、因個人原因乙方不能勝任甲方工作要求時,甲方有權調換乙方工作崗位及調整勞動報酬。

5、甲方為乙方提供意外保險,其工作間出現意外,均由保險公司以及出事人賠償,公司不予賠償;若因乙方失誤導致的意外公司不予賠償;若因第三方出現意外,由第三方賠償所有損失;

第五條:勞動時間

1、在符合國家相關規定的前提下,工作時間依據甲方的相關規定實行。

2、受不可抗力因素影響,甲方可視情況調整工作時間。

3、甲方因工作原因需要乙方加班時,應按照相關規定支付加班報酬。

第六條:勞動紀律

1、乙方應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遵守甲方規定的工作程序,服從主管人員的管理,乙方違反公司規定,甲方可按相關規章制度對乙方進行處罰,直至解除勞動合同。

2、乙方的任職、培訓、晉升等應服從甲方安排。

3、乙方保證不以任何直接或間接的方式損害甲方的企業形象和財產。

第七條:保密條款

乙方無論是在職期間或是離職,均不得向第三人泄露甲方的商業祕密,如客户資料、交易信息等,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勞動合同、要求乙方賠償有此遭受的經濟損失。

第八條:變更、解除、終止和續訂條款

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解除本合同。

2、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單方解除本合同

(1) 乙方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 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 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 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 在任職期間,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6) 本合同生效後,甲方發現乙方有虛報資歷等不誠信行為的。

(7)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工作的。

3、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單方解除合同

a) 在試用期內;

b) 甲方以暴力、威脅、或非法限制乙方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c) 甲方未按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勞動報酬的。

4、乙方除因本條第3款解除本合同的.,須提前30日同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經甲方同意,乙方在確保工作妥善移交併按本合同規定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後方可離職。若未經甲方同意即自行離職的,甲方除有權要求乙方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違約金外,還有權要求乙方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5、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本合同即行終止:

a) 乙方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且已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b) 本合同及補充協議中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的

c) 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蹤、死亡

d) 甲方依法破產、解散的

6、如果乙方在本合同期內,由甲方出資對乙方進行培訓的,乙方在培訓結束後兩年內提出辭職的,應全額賠償甲方支付的各項培訓費用。

第九條:違約責任

1、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義務,甲方有權給予乙方相應的處罰或解除本合同,並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2、若乙方未妥善完成工作移交而檀自離職的,需承擔對甲方的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損失,並應支付甲方一個月的工資作為違約金。

3、若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須按法律規定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或賠償金。

第十條:勞動爭議

1、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或因執行甲方制度而發生勞動爭議時,適用勞動爭議程序

2、勞動爭議的程序為:爭議發生時,可由甲乙雙方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解決。如協商未果,可將爭議提交當地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一條:其它

1、本合同附件及對本合同的補充修改是本合同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部分條款的無效或被撤銷,並不影響本合同其他條款的效力。

3、乙方表示認可和遵守甲方通過員工培訓、公文發佈渠道(電子郵件、紙質文件、公告等)等途徑所公示的各項規章制度。對於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乙方應及時自行查閲、學習並保證嚴格遵守。

4、甲方現行的如下規章制度作為本合同附件:

5、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6、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署當日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動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於______年月日簽訂為期_____年的勞動合同,經友好協商,甲乙雙方依法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下就協商解除勞動合同達成如下協議:

1、甲乙雙方的勞動合同至_____年月日解除,雙方的權利義務隨之終止;

2、甲方同意依照國家規定按照乙方的本企業工齡支付相應的經濟補償,共計人民幣_______元(大寫:);

3、甲方將支付乙方工資至年月日;

4、甲方將按國家規定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至年月日止;

5、乙方在簽訂本協議後,將於年月日前按甲方的規定和程序完全移交工作和歸還屬於甲方的一切資料、物品、證件和借款等,並協助公司有關人員做好工作交接;

6、乙方在按甲方規定辦理好工作移交後,甲方同意按照國家規定及時為乙方辦理離職手續。乙方的離職手續全部辦理完畢後,甲方將補償金和離職結算工資在下一個薪資發放日一併付到乙方的工資賬户中;

7、乙方承諾在離職後不泄露公司的任何商業祕密,尤其是不泄露給公司的競爭對手,並且承諾乙方不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公司的商業祕密;乙方理解並明白公司的商業祕密包括但不限於公司的運營模式、組織架構、財務資料、經營業績、價格體系、技術資料、客户名單、貨源情報、經營策略、工資水平、管理訣竅等等;

8、乙方保證在離職後自覺維護甲方利益,不散發對公司不利的消息,損害公司的聲譽;

9、甲乙雙方解除勞動合同後,雙方不再受《勞動合同法》的約束,並且以後發生的與乙方相關的任何事情,與甲方無關;

10、本協議所涉及的發放項目及金額,甲方將按照國家相關規定予以扣繳個人所得税,並由甲方代扣代繳。

11、本協議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協議未盡事宜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12、本協議簽署後,雙方放棄其他權益。

13、若乙方違反以上協議約定,願賠償因乙方違約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託人

年月日年月日

勞動合同 篇7

甲方(聘用方):廣州沃巴赫汽車會所

乙方(受聘方):

甲方聘用乙方為試用期員工,試用期時間最短不少於1個月,最長不得超過3個月。 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經雙方平等協商,現就試用期間的有關事項訂立以下條款,以共同遵守。

一、乙方的崗位(工種)為: ,在試用期間,根據工作需要和乙方能力,甲

方有權對乙方的工作崗位進行調整。

二、在試用期間,乙方應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和甲方的各項治理規定及

制度,並根據甲方工作安排,認真履行職責,維護甲方合法權益。

三、乙方試用期工資為元/月,加個人提成%,團隊提成 %。

四、乙方在試用期內,考勤均由甲方按實際出勤狀況和公司考勤制度執行。

五、乙方在試用期內,除工資外,本公司的任何福利待遇均已包含在試用期工資內。

六、在試用期內,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時,須提前15天通知甲方,協商解決,否則,將根據

公司制度,由公司按制度論處。

七、乙方如在報到後提出辭職甲方將扣除保險費後,按實際數額發放報酬。

八、在試用期內,乙方若嚴重違反公司管理制度或甲方發現乙方應聘材料弄虛作假,不符合

錄用條件的,可隨時停止試用並予以解僱,工資按乙方實際考勤,依據公司制度及本合同相關內容(條款)結算。

九、在試用期內,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的治理規章制度的;或者故意或嚴重失職,

給甲方利益造成損害的,甲方有權立即終止試用並予以解僱。乙方應對造成的結果予以相應的賠償責任。

十、在試用期內,因乙方泄露甲方商業祕密,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或因乙方的故意或重大

過失行為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進行追償。

十一、 試用期滿或試用期內工作突出並經考核合格者,將在當月內與公司簽訂正式勞動

合同。考核不合格者,將予以解僱或延長試用期,但甲方對乙方的考核試用期最長不超過三個月(見公司用工制度)。延長期內仍不合格者,公司應予以辭退處理。

十二、 乙方聲明,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已知曉甲方的制度並願意遵守各項事宜。 十三、 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聘用方): 乙方(受聘方):

廣州沃巴赫汽車會所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 篇8

  一、勞動合同範本的必要性

勞動行政部門有勞動合同範本,但律師建議企業應有自己製作的勞動合同範本,因為前者適用於所有的企業而過於原則、概括,後者則可根據各企業的具體情況,在充分地研究、遵循法律的基礎上最大限度地利用法律,“為我所用”,這就不僅可以提高企業簽訂勞動合同時的效率,而且便於管理,更主要的是企業可事先做好勞動合同這篇文章,儘可能防患於未燃,糾紛發生時也可以依據充分,勝券在握。

  二、如何製作勞動合同範本

目前的勞動合同範本有以下幾種:一是勞動行政部門統一製作的勞動合同範本;二是企業法律顧問製作的勞動合同範本;三是勞動法專業律師製作的勞動法合同範本。這三種範本相比較,第一種由於其適用面太廣,具體到某些企業可能未必“解決問題”;第二種由於企業法律顧問未必精通勞動法(當前精通勞動法的律師屈指可數),其製作的範本總體上質量不盡如人意,但企業則認為這是律師製作便給予了充分的信任;第三種則由於是專攻勞動法的律師所作,屬於“專家門診”,質量總體上較高。

所以,建議勞動合同範本應由專家制作,且必須由專家與企業人事部門通力協作完成,即將法律法規與企業的實際情況和實際需要有機、充分地結合,以達到最佳效果。

勞動合同 篇9

一、違約金的適用範圍

依據《勞動合同法》第25條規定,用人單位可以與勞動者約定由勞動者承擔違約金有兩種情況:

(1)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 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服務期的,不影響按照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提高勞動者在服務期期間的勞動報酬。

(2)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的商業祕密和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並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3)除前述規定的情形外,勞動者還可以與用人單位協商一致,在合同中約定由用人單位承擔違約金。

二、經濟補償金的適用範圍

依據《勞動合同法》規定,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的情形:

1、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而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1)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2、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3、勞動者有下列情形,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一個月工資而解除勞動合同的:1)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2)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4、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佔企業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説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後,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而裁減人員的:1)用人單位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2)用人單位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3)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4)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5、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6、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而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7、用人單位被依法破產而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經濟補償金的計算方法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政府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三、賠償金、額外經濟補償金的適用範圍

1、違法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的賠償金、額外經濟補償金:

《勞動合同法》第87條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第10條規定,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後,未按規定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的,除全額發給經濟補償外,還須按經濟補償金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值得一提的是,本賠償金只適用於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而不適用於用人單位有違法行為、勞動者主動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

2、擅自解除勞動合同造成勞動者損失的經濟補償金

《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第二、三條規定,用人單位擅自解除合同而造成勞動者工資收入、工傷、醫療待遇等損失的,除按國家規定為勞動者提供工資、工傷、醫療待遇外,還應支付勞動者相當於上述損失的25%的賠償費用。

3、擅自扣發勞動報酬、加班費、經濟補償金的賠償金

1)用人單位應當支付的賠償金:《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第二、三條規定,用人單位因違法行為而造成勞動者工資收入、工傷、醫療待遇等損失的,除按國家規定為勞動者提供工資、工傷、醫療待遇外,還應支付勞動者相當於上述損失的25%的賠償費用。

2)勞動行政機關可以責令用人單位支付的賠償金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規定: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1)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2)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3)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4)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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