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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華】委託代理合同合集九篇

隨着法律法規不斷完善,人們越發重視合同,人們運用到合同的場合不斷增多,簽訂合同能夠較為有效的約束違約行為。你所見過的合同是什麼樣的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委託代理合同9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閲讀。

【精華】委託代理合同合集九篇

委託代理合同 篇1

甲方:

電話: 傳真:

乙方:xxx律師事務所

地址:xxxx 郵編:xxxx

電話:xxxxxx 傳真:xxxx

甲方因與______________(單位、自然人)___________________糾紛一案,委託乙方律師作為訴訟(仲裁)代理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和《律師執業行為規範》(試行)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接受委託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 律師作為甲方與 糾紛的代理人。

二、代理事項和權限

代理事項:乙方按甲方的委託, 在_______________階段代理甲方參加訴訟。

代理權限:

三、甲方義務

1、甲方應如實陳述案情,向乙方提供與委託事項有關的文件、資料及必要的證據 材料 ,並保證上述文件資料的真實性。

2、甲方應根據乙方的要求及時向乙方提供證據及相關 材料 ,如因甲方提供證據超出舉證期限,導致案件敗訴,甲方應承擔全部責任。

3、積極主動地配合乙方律師為甲方利益從事的各項工作,並根據實際需要為乙方律師提供其他便利。

4、甲方應依照本協議第五條的規定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用。

四、乙方義務

1、非經甲方同意, 乙方不得隨意改派承辦律師。如根據案情乙方確實需要轉委託其他律師中介機構辦理的,乙方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

2、乙方應嚴格遵守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因乙方過錯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根據《律師法》的規定進行賠償。

3、乙方在辦理委託事項期間及委託事項辦理終結後,對甲方所提供的文件資料、所作陳述及在工作中所掌握的信息負有保密義務,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因從事代理行為而知悉的甲方商業祕密或其他甲方保密事項,並不得在其他場合或其他案件中使用或提及甲方提供的任何資料、文件。

4、乙方應及時向甲方 報告 案件進展情況及工作 計劃 ,如遇任何突發事件應及時通報甲方。

五、代理費用及支付方式

1、一般代理(按規定收費)方式

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中國論文聯盟整理),本案採取一般代理的方式,甲方支付該案委託律師費為人民幣 元,自本合同簽訂之日一次性支付。

乙方所委派律師從事與本案有關的活動而發生的差旅費等費用,由甲方按實際發生額支付,但費用發生前須經甲方同意。

或:

2、風險代理方式

案件受理費、保全費、公告費、執行費等費用,由甲方承擔(或由乙方承擔),實現下列訴訟目的之一的,甲方按本案標的額的 %向乙方支付律師費。

A、

B、

C、

或:

3、協商收費方式

雙方根據業務需要,可採取按件、按小時等方式收費,具體數額由雙方商定。

六、合同解除

1、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後,可以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1)未經甲方同意,擅自變更代理律師的;

(2)因工作延誤、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損失的;

(3)違反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義務之一的。

3、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甲方委託事項違反法律或者違反律師執業規範的;

(2)甲方提供資料不真實、或者隱瞞重要案情的;

(3)甲方逾期十日(含)以上仍不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用的。

(4)違反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義務之一的。

七、合同解除後律師費的處理

如因甲方原因導致本合同解除的,所收律師費不予返還;如因乙方原因導致本合同解除的,所收律師費予以返還。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或其授權代表簽字(或蓋章)生效,有效期限自簽訂之日起至所委託訴訟事務終結止。

九、未盡事宜

若雙方有未盡事宜應另行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合同生效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方和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

乙方:xxx律師事務所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

年 月 日

委託代理合同 篇2

委託人: 公司

地址:

聯繫人:

聯繫電話:

傳真:

受託人: 律師事務所

地址:

聯繫人:

聯繫電話:

傳真:

甲方因與之間的 糾紛,現委託乙

方為訴訟代理人,經雙方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合同,由雙方遵照履行。

一、委託事項

1.1甲方委託乙方作為甲方與糾紛一案的訴訟代理人,代理權限為一般代理,具體權限以授權委託書為準。甲方委派 參加訴訟,代理權限為特別代理。

1.2乙方及 律師聲明,在本合同簽約時,無任何與本代理產生衝突的事項和業務關係。在本合同履行期內,乙方及 律師不得承接可能與本案有利害關係的業務。乙方未經甲方

同意,不得擔任與甲方有法律上的利害衝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顧問或者代理人。1.3乙方指派 律師作為甲方的代理人,不得更換,如確需更換必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如甲方不同意更換,本合同自行終止,乙方退回已收取的全部代理費。

1.4本合同履行期限為一年,委託事項為:【一審】【二審】【再審】【執行】。履行期限屆滿,本合同自動終止。如雙方協商一致並達成補充協議,本合同可繼續履行,雙方在補充協議中另行約定履行期限。

二、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2.1向乙方提供與委託事項有關的文件和背景材料。

2.2配合乙方為甲方利益所從事的各項工作,並根據實際需要為乙方提供工作便利。

2.3甲方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律師費。

2.4如甲方認為乙方能力無法完成代理事項,可隨時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合同,在解除通知達到乙方時,本合同即告終止,甲方不再支付剩餘代理費。但甲方應補償乙方在合同解除前已發生的實際費用。

三、乙方的權利、義務

3.1乙方保證以律師行業要求的業務標準和職業道德向甲方提供本合同約定下的法律服務,並依法切實維護甲方的權益,根據甲方的要求,及時迅速的辦理甲方委託範圍內的事務。

3.2乙方保證對其履行本合同過程中所瞭解到和獲得的甲方未公開的資料或者情況承擔保密義務,但經甲方書面同意對外公佈的除外。

3.3乙方對甲方業務應單獨建立檔案。應當保管完整的工作記錄,對涉及甲方的原始證據、法律文件原件應交甲方保存,乙方保留複印件,如需使用原件,應履行借用手續,用後及時歸還。

四、乙方向甲方提供具體服務內容如下:

4.1向甲方提交案情分析,包括法律分析、證據準備情況、主要法律點分析、對方可能出現的抗辯、處理思路,案件處理目標、需甲方提供的配合事項等。4.2代為起草和準備訴訟文件,包括但不限於授權委託書、民事起訴狀、書面代理意見、答辯意見、證據目錄及説明、相關申請書等。

4.3審閲與本案有關的各種材料,就本案事實進行調查取證。

4.4代為出庭參加庭審,並就本案程序和實體問題向法院提出主張。

4.5依甲方授權代為參加調解,但最終是否同意調解結果應由甲方決定。

4.6代為簽署、送交、接受及轉送各種法律文書。具體權限以授權委託書為準。

4.7根據代理工作的進程,向甲方提交案情分析、案件代理詞以及案件總結等書面材料。其中,首次開庭前向甲方提交書面代理意見,並在開庭後三日內補充完善提供正式代理意見。收到判決書、調解書或執行完結後七日內,向甲方提交案件總結,內容包括案件處理進程法律分析、管理建議。

五、根據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甲方與乙方約定本合同涉及案件採取 普通/風險代理方式,具體如下:

5.1關於前期辦案費用採取下列第 種方式:

①本合同簽訂後至本案終審前,乙方不收取任何費用。

②本合同簽訂後,甲方向乙方支付作為乙方前期辦案費

用。

5.2案件處理過程中付費辦法:

①經乙方努力,一審判決或仲裁裁決達 ,甲方應於收到判決書或裁決書及案件總結後7日內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

②經乙方努力,二審判決達到,甲方應於收到判決書及案件總結後7日內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

③經乙方努力,再審判決達到,甲方應於收到判決書及案件總結後7日內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 。④經乙方努力,從被告處取得執行款的,則甲方應於收到執行款後7日內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 。

5.3其他情況:

如甲方與被告方在訴訟/仲裁期間以調解/和解方式結案,則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 ,甲方應於收到調解書及案件總結後7日內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 。

5.4乙方受甲方委託,從事與甲方代理事務有關的活動而發生必要及合理的訴訟費、仲裁費、查詢費、保全費、鑑定費、評估費、拍賣費、調查及外埠差旅費、住宿費,由甲方按實際發生額實報實銷;其他有關(包括但不限於)乙方辦公地區內發生的住宿、交通、通訊、通信、複印等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六、違約責任

6.1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解除合同須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6.2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有權隨時解除合同,乙方應退還甲方已支付的代理費,並賠償甲方遭受的實際損失:

①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本合同約定的法律服務或本合同約定的義務。 ②隱瞞與訴訟相對方的關聯關係;

③違反有關保密約定;

④丟失重要原始證據、法律文件原件;

⑤違反律師職業道德,給委託單位造成重大損失;

⑥由於乙方的原因,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失的其他情況。

⑦未按時參加開庭;

6.3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有權隨時解除合同,乙方已收取的代理費不退還,甲方不再繼續支付代理費;①乙方未按時領取法律文書;

②未按時提交給甲方其起草的本合同第4條約定的各類法律文件;

③在沒有取得甲方同意的情況下,未按時參加甲方召開的與本案相關的會議。

七、通知和送達

7.1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資料,均以本合同所列明的地址、傳真送達,一方如果遷址或者變更電話,應當書面通知對方。

7.2通過傳真方式送達的,在傳真發出時視為送達;以郵寄送達的,掛號信寄出或者投郵當日視為送達。

八、爭議解決

8.1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有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 (第三地) 仲裁委員會對本合同爭議享有管轄權。

九、未盡事宜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簽署補充協議,補充協議以書面方式作出或者經雙方書面確認有效。

十、其他

10.1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持有兩份,均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10.2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蓋章): 乙 方(蓋章):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月日 年月 日

委託代理合同 篇3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甲方委託乙方獨家全程代理 房地產公司開發的 項目,在互惠互利基礎上達成以下條款,予以共同遵守:

一、 代理項目名稱 。

本協議代理項目坐落於 , 開發商為 公司,開發面積為 平方米,該項目為商業項目。乙方代理銷售面積為 平方米。

二、 代理銷售期限

1:乙方的代理銷售期限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生效後,甲方就所委託銷售的物業取得《預售許可證》之日為開盤之日起算 個月項目結束。

2: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在任何區域指定其他代理商。

三、 甲方應承擔的義務及費用

1:甲方應承擔該項目售樓中心裝潢、布展及辦公用品、活動展品、售樓資料、電話、水、電、網絡等看房交通工具等費用;該費用應在發生前一次性到位。

2:甲方負責支付本項目的策劃推廣費用(包括策劃、報廣、電視廣告、售樓書、製作沙盤等費用);該費用應在發生前一次性到位。

3: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所有銷售的法律文件(見附表)。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築工程開工許可證、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及支付乙方銷售代理佣金。

4:甲方根據合同按時支付乙方銷售代理佣金。

5:甲方協助乙方與政府各相關部門的銜接工作及銷售過程中所需的各種審批手續,並向乙方提供具體銷售的房源表及銷控表。

6:甲方委派專人收取購房款(含誠意金、定金、首付款、辦證費用)。如甲方超出10天未給乙方結算相應的佣金,乙方自第11日起有權代收定金或誠意金,直至甲方結清乙方代理佣金為止。

7:甲方需向乙方提供正式委託乙方為 項目獨家銷售代理委託書

8:甲方需向乙方提供宣傳、看房車一輛。

9:甲方對乙方銷售可提出建議,但不得干擾乙方銷售。

四、 乙方所承擔的費用及義務

1:負責銷售及辦公人員的培訓、工作安排及薪資待遇費用。

2:銷售佣金費用由乙方承擔。

3:制定計劃推廣活動(包括市場定位、營銷對象、營銷計劃、廣告宣傳、報廣等)。

4:根據甲乙雙方達成協定進行廣告策劃、宣傳派送、宣傳售樓書及DM單。利用各種形式開展售樓宣傳活動。

5:乙方提出的營銷策劃、房號推售、價格方案須通知甲方。

6:全程負責該項目銷售工作,完成本協議的銷售任務:

乙方作為 項目的代理公司,不得有損甲方企業形象、名

譽及企業利益,在銷售過程中,應當根據甲方提供的樓盤特徵及狀況,向客户做如實介紹促銷,不得誇大、隱瞞或過度承諾;

7:乙方負責聯繫督促業主辦理購房合同及登記手續,並督促業主按時

提供按揭資料供甲方辦理按揭等相關手續;

8:乙方參與該項目的園林設計、户型設計並給予建議;

9:乙方在銷售過程中,因甲方原因造成客户不能正常履約並造成工程 延誤的,乙方的銷售日期按實際延誤時間順延,乙方銷售佣金不受影響;

10:乙方應確保不得將已成交客户資料向外泄露;

11:乙方銷售人員應詳細建立廣告效果及銷售情況記錄,並每週向甲方 提交銷售進度報告和下週工作計劃書,供雙方根據銷售實際狀況及時調 整銷售促銷策略;

12:乙方負責組建管理銷售業務管理部(含接待、房源管理、按揭登記)。

五、 定價原則

1:甲方委託乙方代理銷售 項目,寫字樓平均售價不得低於 元/平方米,商業部分平均售價不得低於 元/平方米。

2:雙方約定,超出甲方核定平均售價溢價部分,甲方得 %,乙方得 %。

3:如因市場原因房屋出現滯銷,經甲乙雙方協商作出價格調整下浮, 甲方支付乙方佣金比例不變。

4:甲方負責與銀行、公積金貸款等部門的協調,督促購房客户辦理按揭及下賬。

六、 項目廣告費用比例及實施比例

1:該項目廣告費用比例支出按總項目成交金額的 %支出。 2:實施比例按階段支出如下:

(1) 第一階段比例為 &

(2) 第二階段比例為 %

(3) 第三階段比例為 %

(4) 第四階段比例為 %

3:甲方應按上述廣告支出比例實施,如因甲方原因不能履行上述廣告支出造成乙方銷售任務未完成,甲方視乙方完成該項目任務,正常結算代理佣金。

七、 項目目標設定

1:取得《預售許可證》之日起,階段任務完成如下:

(1) 開盤後4個月完成任務累計30%,回籠資金 元;

(2) 開盤後8月完成任務累計50%,回籠資金 元;

(3) 開盤後12月完成任務累計70%,回籠資金 元。

(4) 開盤後16個月完成任務累計85% 回籠資金 元。 2:甲、乙雙方約定該項目代理時間結束時,乙方需完成該項目任務的90%,甲方視乙方完成任務。

八、 代理費用佣金結算及代理費用的獎勵

1:雙方約定 項目佣金按按該項目總成交額的 %提取代理佣金。

2:溢價部分:

甲乙雙方約定超出甲方核定平均單價部分,甲、乙分配比例為:甲方 %,乙方為: %(甲方支付代理佣金),即:面積*超出單價* %支付。

3:結算條件及結算方式:

(1)客户交付定金及首付款後,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或因甲方原因不能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甲方 日內支付乙方佣金;

(2)如屬銀行按揭或公積金貸款乙方提供完整材料後支付,程序如下:

①定金及首付款到位後,並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或因甲方原因不能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甲方 日內支付乙方該客户已交房款代理佣金;

②該客户提供完成的按揭資料或公積金貸款資料後,甲方 按合同支付該筆合同貸款額佣金;

③ 如該客户屬一次性付款,按實際到款額,甲方 日內支付乙方佣金。

(3)溢價部分

購房客户簽訂完《商品房買賣合同》並已交付定金及首付款超出甲方核定的單價,甲方 日內支付乙方溢價代理佣金。注:超出甲方核定單價部分*面積* %=乙方應得佣金。

(4)結算時間

乙方的銷售提成按月領取,發放日期為每月15日前,乙方領取銷售提成時,應提供銷售結算清單。

4:代理佣金費用的激勵

為了更好的完成甲方下達的任務指標,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如乙方超額完成某階段任務的。

①完成120%甲方承諾給予乙方代理費率整體上調0.1%代理佣金獎勵; ②完成150%甲方承諾給予乙方代理費率整體上調0.2%代理佣金獎勵; ③完成200%甲方承諾給予乙方代理費率整體上調0.4%代理佣金獎勵。

5:為確保在銷售過程中,對工作規範負責及更好的完成甲方判定的任務指標,甲方每月暫扣乙方當月10%的佣金提成作為完成各階段任務的保證金,甲方分 個階段對乙方項目任務指標考核,如乙方完成 階段的任務指標,甲方應在該階段返還乙方保證金,如未完成該階段任務,下階段累加完成任務,甲方視乙方完成任務,甲方退還各階段暫扣保證金,若該合同項目期止,乙方未完成項目的 ,最後一個階段的 %保證金甲方不予退還。

6:為確保乙方順利完成項目各個階段銷售任務指標,

如屬甲方原因:

①甲方資金為到位,延付項目竣工。

②該項目政府相關合法文件不具備,影響銷售無法進行。

③該項目因施工合作方原因,造成施工延誤銷售無法進行。

上述原因造成客户退房或不履行合同,造成乙方某階段任務未完成,甲方視乙方完成任務。按合同約定支付乙方佣金。

九、 違約責任、合同生效及終止合同

1:該合同自雙方簽字,公司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2:如乙方提前完成全部銷售任務,甲乙雙方均可提出終止合同。

3:如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導致協議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雙方均 不承擔違約責任,可以提前終止協議。

4:乙方延遲履行合同義務或未能完成合同規定應盡的義務,導致合同不 能實現的另一方可提出解除合同。

5:甲方不按時向乙方支付應得的代理費用,超過7天視甲方違約,甲方 需向乙方賠償應結佣金日千分之二的滯納金。

6:甲方在乙方代理該項目期間不得再將該項目轉代理給第三方。如甲方違約,甲方視乙方完成該項目任務,按合同結算代理佣金。

十、補充協議

1:如屬甲方關係購房,造成不能按時回款或提供相應的購房材料,甲方視乙方完成該筆任務, 日內向乙方支付該筆業務的代理佣金。 2:非甲方同意乙方不得給任何客户折扣,特殊情況如遇個案團購(購買套數較多)、施工補償房甲方同意後做個案處理。核算乙方任務、乙方佣金按合同第八項第一條結算比例不受影響。

3:本合同若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後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協議現有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乙方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本協議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協議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公證處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聯繫方式: 聯繫方式:

委託代理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現就甲方自有產權的不動產,交由乙方房地產中介機構負責代理銷售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標的基本情況及價款

甲方自有產權的不動產位於,丘號:建,築面積平方米,產權證號號,土地證號第號,房屋來源。房屋售價:佰拾萬仟佰拾元整(¥:)。

第二條委託事項

甲方委託乙方出售以上房產,並代辦產權轉移、房屋交付事項。

第三條雙方權利和義務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保證出售的房屋權屬真實,並符合國家及南京市房屋上市交易的政策法規及有關規定。

2、甲方協助乙方辦理該房地產的交易過户手續,提供相應證件資料。

3、甲方向乙方代墊買方應付的佣金和代辦費共待乙方完成甲方委託事項後,將上述佣金和代辦費返還甲方。在合同約定時間內,乙方未完成甲方委託事項,甲方有權收回佣金和代辦費。

乙方權利和義務:

1、認真履行甲方的委託事項,親自完成甲方委託代辦的各項服務。

2、根據專業知識及工作,乙方將所瞭解的標的情況如實告知委託人,及時將委託事項辦理的進展情況向委託人通報。

3、對委託人個人資料予以保密,未經委託人同意,不得向他人泄露。

4、處理委託事務取得的財產,應當及時轉交委託人。

5、出示國家規定的收費標準及收取相關費用的依據。

6、完成甲方委託事項後,及時返還甲方的代墊佣金和代辦費。

第四條違約責任

雙方協商,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承擔違約責任:

1、無正當理由不履行合同的;

2、與他人串通,損害甲方利益的;

3、故意隱瞞,提高委託標的利差;

4、其他過失影響甲方出售房屋的。

5、完成委託事項後,沒有及時將甲方代墊的佣金和代辦費返回的。

雙方協商,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承擔違約責任:

1、無正當理由不履行合同的;

2、未能按照合同約定提供必要的文件盒配合,造成乙方無法履行合同的;

第五條爭議解決方式

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六條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託代理合同 篇5

委託單位(甲方):

受託人(乙方):

甲方因與 的 糾紛一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民事訴訟法》、《仲裁法》和《律師法》等有關法律的規定,聘請乙方的律師作為委託代理人。

甲、乙雙方按照誠實信用原則,經協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委託代理事項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 、 律師作為甲方的代理人。 委託事項包括:

第二條 委託代理權限(具體詳見授權委託書)

第三條 甲方的義務

1 甲方應真實、詳盡和及時地向乙方律師陳述案情,介紹相關情況,提供與委託代理事項有關的證據、文件及其他事實材料;主動配合乙方律師的工作。

2 甲方清楚委託代理事項的訴訟風險,並做出獨立的判斷或決策;甲方根據乙方律師提供的法律意見、建議、方案所做出的決定而導致的損失,除非因乙方律師故意或嚴重過失等失職行為造成,由甲方自行承擔。

第四條 乙方的義務

1 乙方更換代理律師應事前取得甲方認可。

2 乙方律師應當勤勉、盡責地完成第一條所列委託代理事項,盡最大努力維護甲方利益。

3 乙方律師應當根據審理機關的要求,按時在法定期限內提交證據,按時出庭,並應甲方要求通報案件進展情況。

4 乙方律師不得在涉及甲方的對抗性案件中,未經甲方同意,同時擔任與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衝突的另一方的委託代理人。

5 乙方律師對其獲知的甲方的商業機密或者甲方的個人隱私負有保密責任,非由法律規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6 乙方對甲方業務應當單獨建檔,應當保存完整的工作記錄,妥善保管涉及甲方的證據原件(原物)、法律文件原件。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至少每個月一次向甲方書面報告案件進展情況及將來的工作計劃。如有任何突發事件應隨時通報甲方並應及時採取應急措施。

第五條 律師代理費金額及支付方式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各類費用,乙方均應向甲方開具等額的、符合國家税務法律法規相關規定的正規發票。

第六條 工作費用

乙方律師辦理甲方委託代理事項所發生的相關司法、鑑定、公證、仲裁等部門收取的費用由甲方承擔;差旅費等其他費用由 承擔。

第七條 合同的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以書面通知的方式解除合同: 1 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更換代理律師的;

2 無正當理由,未按法院或仲裁機構通知參加庭審的;

3 在涉及甲方的對抗性案件中,未經甲方同意,同時擔任與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衝突的另一方的委託代理人的;

4 不勝任委託代理事項的;

5 違反第四條第5項規定造成甲方損失的;

6 違反第四條第6項規定丟失甲方證據原件(原物)、法律文件原件的。

第八條 違約責任

在法律規定的範圍內,因乙方律師故意或嚴重過失等失職行為而造成甲方直接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當通過所投保的執業保險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執業保險賠償的不足部分由乙方自行承擔,但不超過乙方收取的律師代理費總額。

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律師費,未報銷應報銷的工作費用,或者無故終止合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應付未付的`律師費以及未報銷的工作費用。

第九條 爭議的解決

甲、乙雙方如因本合同的履行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應將爭議提交大連仲裁委員會,按照提交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條 合同的生效與失效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乙方完成甲方所委託的代理事項時止。

第十一條 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變更需雙方協商一致,對於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貳份,乙方壹份。

甲方:

(公章)

乙方:

(公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委託代理合同 篇6

委託方: 業主大會 (以下簡稱甲方)

受託人: 會計師事務所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上海市商品住宅維修基金管理辦法》和國家有關法規,經甲、乙雙方協商,本着平等、自願原則,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委託代理記帳的物業區域範圍及事項

(一)甲方將位於____區____路的____住宅區範圍內的商品住宅維修資金的帳務委託給乙方管理。

(二)委託事項包括:

1、建帳、記帳、對帳和報帳;

2、編制商品住宅維修資金報表;

3、有關商品住宅維修資金核算工作。

第二條 委託期限委託管理期限為__年,自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條 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或甲方委託的物業管理企業對本小區發生的商品住宅維修資金收支費用,及時向乙方提供真實、合法、完整的原始憑證和相關資料,並辦理書面交接手續(書面交接單見附件)。

2、甲方應當委託物業管理企業專人負責日常貨幣收支和保管,以及現金、銀行日記帳的登錄。

3、甲方對乙方退回的不符合國家統一會計制度和本市商品住宅維修資金管理規定的原始憑證,應當及時予以更正、補充。

4、甲方或甲方委託的物業管理企業向乙方提供工作和檔案保管的條件。

5、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支付代理記帳費用。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根據本市商品住宅維修資金管理規定,對維修資金收支的真實性、合法性和合理性進行審查,如實反映維修資金的收支活動,並承擔相應責任。對不符合國家財經法規和本市商品住宅維修資金管理規定的原始憑證,不予入帳;對於損害業主正當權益的行為,應向業主委員會提出改正建議,若業主委員會不接受或不完全接受的,應當及時向全體業主和政府主管部門報告有關情況。

2、乙方應根據相關財務會計法規和本市商品住宅維修資金管理規定設置會計科目,進行會計核算。對日常維修資金收支按季結算並分攤到户,對大修和專項修理項目按次或按項結算並分攤到户。按期編制商品住宅維修資金收支報表和分析報告。每半年張榜公佈一次財務分析及收支明細帳。

3、乙方按月對現金、銀行日記帳與總帳進行核對;不定期盤點庫存現金和有價證券,並進行帳、實核對。

4、乙方必須加強對工作人員的培訓,熟悉維修資金管理與使用法規,遵守執業規範,確保代理記帳質量。

5、對所代理記帳的記帳憑證,應專人負責,分户編號、每月終了裝訂成冊;帳簿、報表應分户整理、分類排列登記,集中建檔保管、並遵照會計檔案保管規定處理

6、乙方負責保管代理記帳期間的全部會計檔案。本合同終止之日起一日內,乙方應將代理記帳期間的全部會計檔案移交給甲方,並辦理交接手續。

7、乙方應當接受業主及業主委員會對維修資金收支業務的諮詢,對業主或業主委員會提出的疑義負有解釋義務。

8、乙方對在執行業務中知悉的商業祕密,負有保密義務。

第四條 代理記帳收費甲乙雙方按照市房地資源局和市物價局制定的收費標準執行。每月每户元,合計元。甲方與乙方個月結算一次代理記帳費用。

第五條 合同的變更和終止

(一)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對本合同條款進行修訂和補充,修訂和補充的合同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合同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甲、乙雙方如欲續訂合同,須提前一個月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第六條 違約責任本合同甲方或乙方發生違約,按下列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一)甲方原因造成違約,按合同費用總額支付乙方%違約金;

(二)乙方原因造成違約,按合同費用總額支付甲方%違約金;乙方違反註冊會計師法的規定及本合同約定,給甲方及其他利害關係人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條 爭議解決辦法甲方或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爭議,應本着友好協商的精神妥善處理。如協商不成,按下列途徑處理(取消的條款,在其編號前括號內標示"×"):()(一)向上海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二)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 其他事項

(一)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二)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和物業公司、區、縣房地局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負責人或授權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簽字) (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委託代理合同 篇7

委託人:(以下簡稱甲方)

受託人:(以下簡稱乙方)

定義:風險代理,是指受理案件後律師事務所暫不以現有收費標準收取律師服務費,律師服務費的收取以附加的條件是否實現為收費依據,風險由律師事務所與當事人共同承擔的案件代理方式。

一、委託標的

甲方與鄧能(莊愛蓮)就還款糾紛一案,依照有關法律規定,委託乙方律師代理訴訟事宜。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過充分協商,訂立本合同。

二、代理律師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趙福安、鄭江斌律師擔任甲方在本案中訴訟的代理人和代理執行人。

三、代理權限

1、代為遞交和簽收法律文書,收集相關證據;

2、代為參加訴訟,陳述事實和理由,出示證據和質證;

3、代為答辯和辯論;

4、代為申請回避和控告;

5、經甲方另行書面特別授權後,有權代為代為主張、變更、放棄或承認訴訟請求,進行調解、和解,撤訴,提起反訴或上訴;代為放棄、變更民事權利,代為執行和解、申請執行中止、終結,代為收領執行款物。

以上之委託權限性質經雙方認可屬不可撤銷之委託。

四、甲方義務

1、甲方必須真實地向乙方律師敍述案情,提供本協議簽署時業已掌握的有關本案的證據或者證據材料複印件,並保證與甲方保管的原件一致;甲方提供虛假事實和證據材料或者利用乙方律師從事違法活動的,乙方有權單方終止本案代理。

2、出現調解、和解情況的,應及時將是否同意調解、和解的決定通知乙方;

3、甲方決定撤訴或轉讓債權時,按照律師收費標準繳納律師費不在執行風險代理收費;

4、按本協議約定支付律師代理費。

五、乙方義務

1、乙方律師應當充分應用自己的法律專業知識起草本案必須的法律文書並在甲方認可後呈送相關部門。乙方應按時出庭,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2、乙方律師對甲方瞭解本案進展情況的要求,應當儘快給予答覆。

3、乙方律師按照本合同約定處理本案而取得的財產,應當及時轉交給甲方,但有權從中扣除甲方尚未交納的律師費。

4、甲方向乙方律師提供需要保密的信息資料時,應當向乙方律師書面聲明。乙方律師除經甲方書面授權或因本案的需要或根據法律、法規等規範性文件的規定外,不得向其他人公開披露該案信息資料。

六、律師代理費

1、律師服務費用收取,以執行到位為條件,待執行所得的款項到位後,甲方同意乙方按照終審判決的執行所得的款項總額10%先行扣除律師報酬後,剩餘財產交付給甲方。

2、代理期間發生調解、和解、撤訴事由等案件終止情形,甲方同意乙方按照協議賠償款項總額10%先行扣除律師報酬後,剩餘財產交付給甲方。

3、代理期間甲方同意每位委託人先行支付乙方1000元前期活動費用,前期代理費用可以從律師報酬中扣除。

七、其他費用

乙方律師辦理委託事務發生的下列費用應當由甲方另行承擔:

1、司法、行政、仲裁、鑑定、公證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2、合理的通訊費、複印費、翻譯費、交通費、食宿費等;

3、經甲方同意後的專家論證費;

4、應當由甲方承擔或甲方同意承擔的其他費用。前款費用確有必要支出時,甲方應當向乙方預付。乙方律師為處理本案而墊付的前款費用和其他必要費用,甲方應當及時向乙方律師償還。

八、違約責任

1、乙方如無故終止履行本合同,已收律師費全部退還給甲方;甲方如單方終止委託事項,應按現行律師收費標準支付律師費,且乙方已收律師費不予退還;

2、一審判決支持甲方全部或部份訴訟請求,本案當事人上訴,甲方無故終止合同另行委託他人代理的,應當按合同約定支付律師費。

3、甲方逾期支付律師代理費的,應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逾期借款利率向乙方支付逾期部分的違約金;

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當在相互尊重、理解和信任的基礎上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提交潯陽區人民法院。

十、代理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自簽訂之日起至受託事務處理終結止(包括:判決執行終結、裁定、和解、抵銷、甲方決定放棄委託事項及撤銷訴訟等)。

十一、協議的生效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是本協議的一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託代理合同 篇8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需向美國出口產品,希望乙方為其提供FDA註冊等相關服務。乙方願意根據FDA的要求及本合同的約定,幫助甲方完成其在FDA的註冊等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之規定,合同雙方就FDA企業註冊一事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委託事項

甲方同意接受《辦理FDA註冊合同條款》,委託乙方在美國辦理FDA的企業註冊事宜,委託項目見附件a。乙方接受甲方的上述委託,乙方在辦理FDA事務業務時,僅作為甲方的代理,註冊的所有結果和後果由甲方享有和承擔。

二、 甲方在申請FDA企業註冊應提交以下資料的複印件

1.企業法律身份證明文件(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事業法人代碼證書、社團法人登記證等)

2.有效的資質證明和衞生、生產許可證書

3.辦理《FDA註冊申請表》中英文各一份,同時提交中英文電子文檔各一份

4.FDA可能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資料

三、工作流程和辦理註冊期限

1.工作流程 a.甲方提交上列資料;b.乙方審核合格後及時轉交FDA授權實驗室;c.FDA授權實驗室向FDA申報;d.FDA辦理;e.結果通報乙方;f.結果通報甲方。

2.代理註冊期限:在甲方所提交的所有資料完整、簽訂《FDA企業註冊委託代理合同》和手續完備後,自《受理確認書》發出之日起_______個工作日內完成企業註冊。

 四、費用和支付

1.FDA事務代理費用總計:______________元(大寫:人民幣______________元整)。

2. 甲方將在本合同簽訂後的十個工作日內,向乙方一次性支付上述代理費用。

五、合同組成部分

本合同附件a、附件b、附件c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本合同於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簽訂。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正本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備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

附件a:委託項目費用

FDA企業註冊費用:____________________(元)

FDA事務代理費用:____________________(元)

FDA產品註冊費用:____________________(元)

FDA進口預申報費用:__________________(元)

FDA產品檢驗產品認證費用:____________(元)

合計費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附件b:合同雙方信息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公章)

授權代表: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

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

電子郵件:_________ 公司網址: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____

銀行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章)

授權代表: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

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c:辦理FDA註冊合同條款

委託代理合同 篇9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

委託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或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委託方: 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甲方就本合同所涉刑事法律事務委託乙方提供法律服務。甲、乙雙方經協商,訂立下列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委託範圍

乙方接受甲方委託,指派______________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害人)____________在下列第________項程序中提供法律服務,擔任辯護人或代理人:

1、刑事偵查;

2、審查起訴;

3、一審;

4、二審;

5、再審;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害人)與甲方之間系 __________________關係。

第二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應真實、完整、客觀地向乙方律師介紹本合同所涉刑事法律事務的有關情況,並提供有關的資料,不得隱瞞虛構。

2、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辦案。

3、甲方應按照本合同約定的金額和支付方式向乙方支付律師服務費、差旅費,不得向乙方律師支付任何費用。

4、甲方認為乙方指派律師在服務過程中不負責任或不適合辦理甲方委託的法律事務,有權要求乙方更換。但甲方應向乙方説明要求更換律師的具體理由。

5、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就本刑事訴訟案件實行風險代理。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律師進行違法活動。

6、乙方無正當理由單方解除本合同,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律師服務費、差旅費。

第三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在偵查階段擔任犯罪嫌疑人的法律幫助人時,應向偵查機關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會見犯罪嫌疑人並瞭解案件有關情況。符合法定條件的,可為犯罪嫌疑人申請取保候審,代理其提出申訴和控告。

2、在審查起訴、審判階段擔任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辯護人時,應查閲、摘抄、複製案件材料,會見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提出辯護意見,出庭為被告人辯護。

3、在擔任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案件的被害人、刑事自訴案件的自訴人或刑事申訴案件的當事人的代理人時,應查閲、摘抄、複製案件材料,提出法律意見和建議,出庭參加訴訟。

4、乙方根據案情的需要,可以調查取證。

5、乙方應依法忠實地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6、乙方律師應嚴格遵守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不得泄露在提供服務過程中所知悉的甲方和當事人的商業祕密或者個人隱私,非因法律規定或甲方或當事人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但以下內容除外:(1)甲方或者當事人準備或者正在實施的危害國家安全、公共安全以及其他嚴重危害他人人身、財產安全的犯罪事實和信息;(2)可以公開查閲或取得的信息和資料;(3)為履行本合同約定的法律服務必須披露的信息和資料。

7、乙方不得對本刑事訴訟案件實行風險代理。

8、乙方律師不得私自向甲方收取費用。

9、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收取律師服務費、差旅費。甲方無正

當理由單方解除本合同,乙方收取的律師服務費、差旅費不予退還,甲方尚未支付律師服務費、差旅費的,乙方有權繼續追討。

10、乙方同意並保證,一旦出現甲方認為乙方指派律師在服務過

程中不負責任或不適合辦理甲方委託的法律事務時,乙方在收到甲方正式投訴及核實後三個工作日內向甲方另行推薦候選律師,經甲方確認後,立即另行指派律師予以接替,以完成本合同約定的法律服務。

第四條 律師服務費、差旅費和其他費用

1、律師服務費

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律師服務費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大寫: ______________)。

2、差旅費

乙方按照下列第________項方式收取差旅費:

(1)乙方與甲方約定包乾差旅費的,乙方收取差旅費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預收差旅費的,由乙方向甲方提出差旅費預算並經甲方同意後預收差旅費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憑差旅費清單及有效憑證與甲方據實結算,實報實銷。

3、律師服務費、差旅費支付時間和方式

甲方應於本合同簽訂之日向乙方一次性付清以上費用。如有特殊情況經雙方協商可在本合同第六條中另行註明。

4、乙方律師在辦理甲方委託的法律事務過程中發生的鑑定費、公證費、公告費、查檔費及應由甲方支付的其他費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5、除非乙方書面同意,因甲方未按照約定足額付清上述費用,導致乙方律師不履行或未及時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的責任由甲方承擔。

第五條 合同有效期

1、律師在偵查階段擔任法律幫助人的,委託事項於偵查機關偵查終結時止。

2、律師在審查起訴階段擔任犯罪嫌疑人的辯護人的,委託事項於檢察機關作出起訴或不起訴決定時止。

3、律師在審判階段擔任被告人的辯護人的,委託事項於審判機關作出判決或終結審理的裁定時止。

4、律師擔任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案件、刑事自訴案件或刑事申訴案件當事人的辯護人、代理人的,委託事項於案外和解、不起訴、撤訴、調解結案、判決、終結審理的裁定、駁回申訴時止。

本合同有效期屆滿,如甲方需委託乙方繼續提供法律服務,雙方應另行訂立合同。

第六條 補充條款

本合同以上條款不能概明之事項,可在本條款下特別約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聯繫方式

甲方確認下列通訊地址及聯繫人是乙方提供本合同約定的法律服務向甲方履行通知義務的通訊地址及聯繫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按上述通訊地址向指定的聯繫人履行了通知義務,視為乙方已向甲方履行了通知義務。

甲方如變更通訊地址或聯繫人,需提前七日通知乙方。

第八條 爭議解決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糾紛時,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提請乙方所在地的司法行政部門或律師協會調解處理,也可以採取下列第________項方式處理:

1、向北京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 附則

1、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方持______份,乙方持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經雙方簽字或蓋章生效。

3、甲方承諾:已認真審閲本合同所有條款並完全瞭解其詳盡內容,本合同所有條款均由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

甲方(公章):

代表:

日期:

代表: 日期: 乙方(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