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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出口代理合同範本(精選5篇)

現今很多公民的維權意識在不斷增強,合同的用途越來越廣泛,簽訂合同能促使雙方規範地承諾和履行合作。那麼問題來了,到底應如何擬定合同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進出口代理合同範本(精選5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進出口代理合同範本(精選5篇)

進出口代理合同1

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與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代理乙方散貨及快件經____或_____口岸出口運輸的有關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為乙方代理其進出口散貨及快件的報關和運輸業務,應保證安全及時地將貨物送到目的地指定交貨地點,並及時通知收件公司提貨。

二、除事先約定外,乙方應自行將貨物交至甲方指定地點,甲方應按照公佈的班車發車時間和發車地點發車,如有變動,應及時通知乙方。

三、甲方有權檢查乙方所有交運貨物,並有權拒收一切海關禁止出入境、來歷不明或不適於卡車運輸的貨物,以及需要有關報關文件報關而乙方無法提供該文件的貨物。

四、乙方應根據甲方對進出口散貨及快件的報關資料及單證要求,準備齊全所需單證及商業發票,在明顯位置張貼規定的運輸標誌後與甲方交接。如乙方客户自備國家行政機關簽發的有效許可證或配額等正式報關文件,應通知甲方正確使用該文件向中國及貨物終到國海關報關。如因乙方事先未明確通知甲方使用該文件而造成該文件失效以至該文件項下的貨物在中國海關或目的地海關無法報關、清關而產生的一切損失,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五、乙方必須嚴格遵守海關的規定,對攬收的散貨及快件認真檢查,乙方向甲方提供交貨清單,如有到付需要在清單上寫明並加蓋到付章,貨物上張貼到付標籤。如出口名牌物品乙方需向甲方提供生產廠家授權書。甲方依據交貨清單製作報關清單。乙方須正確申報貨物品名、價值及數量,嚴禁謊報、夾帶或衝貨行為,如因乙方有上述行為造成海關對貨物進行扣倉及至沒收等處罰而產生的貨款、罰款、倉租及連帶損失,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六、貨物運輸過程中,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如海關行為、天氣及交通擁堵等)造成的貨物丟失、損壞或延誤,甲方可豁免責任;如因甲方未能盡忠職守而造成的貨物遺失或損壞,由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貨物申報價值賠償,但每筆交接單快件最高賠償額不超過肆百元人民幣。

七、對於乙方交運的散貨及快件,甲方僅負責其獨立的外包裝的封閉狀態良好,而並不負責其內裝貨物數量的是否短少、類型是否相符、貨物是否損壞等狀況。

八、結算價格(見附表),特殊貨物根據類別另議。

a.運輸原則上以實際重量計費,但當輕泡貨物體積重量超過實重____%時,計費重量以該票貨物的實重加上體積重量之和除以____計算。

b.因貨物品類原因而產生的海關動植檢附加費用,由乙方支付。

九、雙方簽定協議前,乙方根據貨量向甲方交納相應預付款。甲方要在乙方結算預付款不足時,提前通知乙方。甲方每月_____號前開具乙方上月交運散貨及快件的清單和運費發票給乙方。

十、本協議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有效。任何一方如對協議內容及運費標準有改動,應在不少於____天前通知對方。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進出口代理合同2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

為明確甲乙雙方在供港活畜出口業務中的權利、責任和義務,根據外經貿部關於《供港澳鮮活冷凍商品出口代理工作暫行辦法》的規定和要求,甲乙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一、委託代理的活畜品名活大豬、活中豬、活乳豬、活牛、活羊,上述商品的具體品種及與海關協調製度對應的商品編碼,以外經貿部定期發佈的《出口許可證管理分級發證目錄》為準。

二、委託代理的出口地區香港。

三、代理方式甲方對香港出口的活畜全部委託乙方代理、組織經銷。乙方依照____市場和有關商品的銷售習慣方式,進行統一銷售。

四、數量甲方在外經貿部下達的年度配額以內,按照外經貿部駐廣州特派員辦事處(以下簡稱廣辦)下達和調整的有關商品的月、旬配額和廣辦深圳協調辦的日安排,組織出口。由於特殊原因,甲方不能如期按量出口,甲方應在原定發貨日期前十五天向廣辦説明情況並報請廣辦調整月度配額,同時知會乙方。乙方在外經貿部下達的年度配額以內,按照廣辦下達和調整的有關商品的月度配額和廣辦深圳協調辦的日安排,負責銷售。乙方有責任擴大銷售網絡,加強推銷,掌握合理的售價,擴大銷量。

五、質量甲方供港活畜的質量規格應符合《供應港澳活畜品質規格及良比評定標準》,並加強運輸途中的管理,確保損耗率保持在合理水平。乙方負責按《供應港澳活畜品質規格及良比評定標準》驗收甲方到貨質量並做好甲方所供活大豬和活牛的良比評定工作。乙方有責任監督代銷欄及承運商做好到貨的卸收、保養等管理工作,減少活畜在港段的死亡、殘次損失。

六、結匯在正常情況下,乙方採取假售定的辦法與甲方結算。

(一)假售定:由乙方為甲方設立帳户,每月____日之前將下月各有關商品結匯價格通知甲方。甲方根據結匯價格制定發票,乙方按發票結匯。

(二)乙方制定結匯價格的主要依據是:

1.甲方有關商品當月的市場賣價;

2.甲方有關商品的質規情況;

3.預計下月的賣價;

4.港段的銷售費用;

5.乙方為甲方所設帳户的盈虧情況。

(三)結匯時間:乙方在收到甲方齊全、正確的單證和發票後。

七、其它

(一)根據到貨商品的質規情況、銷售情況,乙方應整理好甲方每批到貨的數量、銷售數量、銷售重量、銷售價格、良比率、殘次、死亡等情況並定期(具體時間由甲乙雙方商定)通報甲方。乙方將根據甲方的要求,提供個別批次的有關質量、銷售情況。甲方應根據乙方提供的情況,及時解決出口中存在的質規等問題。

(二)當港段銷售費用發生變化時,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甲乙雙方應根據變化了的情況,及時修改本協議中原來的費用標準。

(三)如需調整代理佣金,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四)乙方及時向甲方通報____市場的行情及客商對其所供商品的反映;甲方可根據實際情況的需要赴香港瞭解所供商品的銷售情況____市場反映。甲方應及時向乙方通報有關商品的貨源、生產、價格等方面的情況,乙方也可根據需要到貨源地實際考察。甲乙雙方有義務為對方的工作提供便利條件,互相配合,共同做好活畜的出口和銷售工作。

八、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根據外經貿部的有關管理規定協商解決。本協議在雙方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本協議正本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若干份,交有關管理部門(外經貿部貿管司、廣辦)備案。

九、本協議有效期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到期雙方再協商續簽。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進出口代理合同3

協議編號: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及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及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為促進運輸及進出口貿易的發展,就甲方委託乙方代理海運出口事宜,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共同協議。具體內容如下:

一、代理範圍

甲方委託乙方為其海運出口業務代理人,具體代理承辦如下業務: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責任與範圍

2.1甲方責任

2.1.1甲方必須準確及時提供託運的貨物及相關單證,並保證單證相符,單貨相符。

2.1.2?訂艙時,甲方應及時傳真或送交乙方正確之託運單,並加蓋甲方“訂艙公章”或“公司業務章”。甲方對所提供指示、嘜頭、標籤及聯繫方式的正確性負責。

2.1.3甲方訂艙,亦應出具書面委託書。並應提供有關出口報關文件,依不同貿易性質備齊所需之單證,應包括:合同、商檢證明、核銷文件、主、被動許可證、報關單、手冊、發票、裝箱單及國家規定有關批文等合法、合格文件。託運單內容應註明所託運貨物之件數、重量、體積、目的港、裝船日期、貨物品名、運價及特別要求。

2.1.4甲方委託內容要求更改或取消時,必須以書面等方式通知乙方,並與甲乙方操作人員電話確認,甲方承擔因變更所產生的一切費用及後果。若情勢已發展至無法更改,或違反船公司、海關規定,乙方有權拒絕接受變更要求。

2.1.5甲方所提供的貨物必須時經妥善包裝且堅固適貨的,能經受正常裝卸及遠洋運輸。

2.1.6甲方託運貴重物品,怕擠壓的物品、易碎品、化工品、冷凍品、冷藏品、危險物品、活動物等必須事先向乙方提出書面聲明,明確指出貨物性質及其防護措施和裝卸、擺放等各方面的特殊要求。

2.1.7甲方所出運之貨物,不得夾帶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半危品和國家不允許出口的物品。

2.1.8甲方如因本協議第2.1.1至第2.1.7條款各方面責任之一存在缺陷造成的貨物遺失,滅失或損壞,甲方負責;若因此給乙方或第三方造成損失的,甲方負責賠償。

2.2乙方責任

2.2.1乙方負責代理甲方所委託之出運,包括:

2.2.2乙方依甲方要求安排出運,正常情形下,開航日起30-40天內乙方得按時將有關文件,單證歸還甲方。

2.2.3乙方對已簽收之甲方單證文件負有妥善保管責任,不得遺失。

2.2.4對於因乙方過錯造成貨物遺失,滅失,損壞或延遲,甲方作為託運人無權向乙方索賠。

乙方因其過錯確需承擔賠償責任的,甲方應於損害發生後七日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否則,乙方不負賠償責任。對於有保價的貨物,乙方按保價金額賠償;貨物沒有保價的,乙方按《海商法》關於承運人的賠償標準進行賠償。

三、結算條款

3.1費用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2甲方收到乙方運費發票後,應立即核對金額。如在收到發票三個工作日內未提出異議,則視為甲方確認發票金額。乙方墊付的費用,甲方實報實銷。

3.3甲方在收到發票後三十日內結清費用。

3.4協議結算所涉及匯率按業務發生當月15日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匯率中間價執行。

四、特別條款

4.1乙方遇船期更動、體積、重量、件數不符,應於貨物進港前主動通知甲方,並與甲方電話通知確認,甲方亦得及時與乙方書面確認上述更動內容或要求退關,否則,乙方有權將貨物正常出運。

4.2拼箱貨物,如遇貨物體積,重量雙方有爭議之情形,甲方付款暫以乙方倉庫丈量標準付款,待貨物運抵目的港,依目的港返回之正確體積,重量為準,採取多退少補之方式雙方共同確認運價。

4.3甲方付費必須按時結清,否則乙方有權留置甲方之任意單證及貨物直至甲方結清應付費用。

4.4甲方目的港收貨人,經乙方目的港代理通知後,逾時未提貨或放棄貨物,目的港所產生之額外費用及退運費用由甲方全部承擔。

五、在執行本協議中若發生爭議,應先行協商。經協商不成後,依法提交上海仲裁委員會仲裁。

六、本協議有效期限,自簽訂日起一年為限,協議期滿日之前,甲乙雙方如未獲對方正式書面通知,本協議則自動延長執行一年。在協議期內,雙方從事得所有海運出口代理業務完全遵照本協議之規定,不再另簽單獨協議。

七、本協議正本一式二份,雙方各執正本一份留存。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付款帳户:________________

美金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

人民幣帳號: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付款帳户:________________

美金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

人民幣帳號:_________________

進出口代理合同4

協議編號:

簽約時間:

簽約地點:

甲方:(委託方)

地址:

電話:傳真:郵編:

電子信箱:

乙方:(受託方)

地址:

電話:傳真:郵編:

電子信箱:

甲、乙雙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開拓出口渠道、在營銷上發揮各自優勢的原則,就甲方委託乙方出口其產品給甲方指定的境外客户(以下簡稱“外商”)一事,經友好協商達成一致,茲同意按照下述條款簽訂本協議書:

一、總則

本協議為建立甲、乙雙方間法律關係的總協議,甲、乙雙方將就每一批實際出口的貨物簽訂具體的《收購合同》;雙方所簽訂的每一份《收購合同》均自動受本協議約束,如有衝突,以本協議規定的為準。

二、代理事項

1、甲方委託乙方代理出口其產品,有關產品的'具體數量、質量、規格、價格、付款方式、交貨期、目的港和保險等條件,由甲方與外商自行協定並且直接對外商負責。因出口貨物的質量、數量、包裝、交貨期等問題而引起的責任和損失均由甲方負責,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2、甲方負責根據其與外商商定的交貨期安排生產,並於貨物報關出口前三個工作日向乙方提供真實、準確的出口產品的品名、規格、數量、金額、裝箱情況等資料,並提供《商檢換證憑單》,以便乙方按此資料向海關申報及履行相關手續。若因甲方所提供的材料與實際出口貨物情況不符,而造成海關扣櫃或處罰時,由此造成的延誤船期和延期交貨的責任和損失由甲方承擔,甲方應賠償乙方因此而遭受的海關處罰及其帶來相應損失。如有其他特殊情況,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處理,承擔各自責任及費用。

3、甲方負責安排遠洋運輸(費用由甲方承擔)租船訂倉事宜,並及時將船公司提櫃紙傳真給乙方,並告知該船的截關日期;乙方負責根據甲方提櫃紙安排提櫃和由甲方工廠至深圳碼頭的拖車,並承擔此段的拖車費用;乙方負責向海關申報貨物出口,並辦理有關出口報關的一切手續,並承擔相應的報關費用及其他相關費用。乙方負責在出口貨物裝櫃後按照實際裝櫃情況填制《收購合同》,並由甲乙雙方簽字確認後蓋章生效。

4、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供的裝箱資料後,應及時對甲方的出口業務免費製作全套單證。並安排報關出口。若非客觀原因造成出口耽誤而引起客户索賠,乙方應負責由此而發生的一切衍生之費用。

三、退税

1、退税由乙方辦理。

2、甲方應在貨物出口報關後三日內向乙方交付涵蓋相關《收購合同》項下全部貨物的、合法有效的增值發票及《税收(出口專用)繳款書》。在此之前,乙方無義務向甲方支付相關《收購合同》中規定的税款。如甲方在貨物出口報關後三十日內未能將上述票據交付給乙方,或甲方所交付的票據未能通過退税主管機關的審查,則甲方無權依據《收購合同》要求乙方支付《收購合同》規定的税款;乙方已經向甲方支付税款的,甲方應予退回。

四、支付方式:

1、定金支付方式:

(1)乙方在收到外商支付的定金後三個工作日內,將相應外匯款項按照的匯率折算成人民幣支付給甲方。

(2)乙方在收到外商開出的、以乙方為收益人併為乙方所接受的信用證後三個工作日內,將所收到信用證金額的%按照的匯率折算成人民幣支付給甲方。

(3)乙方在相關《收購合同》生效後三個工作日內,將《收購合同》項下貨款總額的%支付給甲方作為定金。

2、餘款支付方式:

(1)甲方負責催促外商在貨物出口報關後日內將該批出口貨物的全額外匯貨款付到乙方帳户;乙方收到該筆外匯貨款後,在三個工作日內按照《收購合同》的金額扣除乙方按照本協議本條第1款中已向甲方支付的貨款後,並扣除%的手續費,將餘款支付給甲方。或

(2)乙方在貨物出口報關並收到甲方所提供的涵蓋相關《收購合同》項下全部貨物的、合法有效的增值發票及《税收(出口專用)繳款書》後三個工作日內,按照《收購合同》的金額扣除乙方按照本協議本條第1款中已向甲方支付的貨款後,並扣除%的手續費,將餘款支付給甲方。

(3)乙方在外商開出的遠期信用證得到開證行承兑後三個工作日內,《收購合同》的金額扣除乙方按照本協議本條第1款中已向甲方支付的貨款後,並扣除%的手續費,將餘款支付給甲方。

3、無定金貨款支付:

甲方負責催促外商在貨物出口報關後日內將該批出口貨物的全額外匯貨款付到乙方帳户;乙方在收到該筆外匯貨款後,在三個工作日內,按照的匯率將所收外匯摺合成人民幣支付給甲方。

五、收匯

甲方應確保外商在貨物出口報關後內將全部外匯貨款支付給乙方,以便乙方核銷外匯。如外商未能如約支付全部外匯貨款,則:

1、乙方有權向甲方追索其按照本協議第四條的規定已經支付給甲方的貨款。同時甲方負有在接到乙方追索通知

起的三個工作日內歸還該筆貨款的義務,並承擔由此引起的利息損失和其他相關費用。

2、乙方無義務按其與甲方所簽訂的收購合同支付貨款且免除任何有關延遲付款的違約責任。

3、如因外商不付款而導致乙方不能核銷外匯遭受有關部門的處罰,甲方應承擔責任並補償乙方因此而遭受的一切損失。

六、核帳

1、甲、乙雙方於每月月末就本月所發生的業務往來帳目進行核對,並就未能及時按照本協議及《收購合同》執行的.問題(如增值税票的提供、延遲收匯等)進行磋商,提出雙方均可接受的處理意見。

2、甲、乙雙方就每月核帳結論及相關問題處理意見以書面形式進行確認,作為下個月核帳的基穿。

七、其它

1、乙方對甲方委託的業務必須絕對保密,不得故意直接或間接向外泄露甲方商客户的有關商業資料(辦理出口許可證、報關、外匯核銷等手續時向國家有關部門申報除外)。

2、如國家出口退税政策或匯率發生變化,雙方應及時進行相應的調整。

3、本協議書未明確規定的事項,按照《關於外貿代理制的暫行規定》(對外經濟貿易1991年8月29日發佈)的規定執行。

4、本協議書自甲、乙雙方授權人簽字並加蓋公司印章後生效。

5、本協議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效力均等。

6、本協議書有效期為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甲方:乙方:

授權人簽字:授權人簽字:

公章:公章:

進出口代理合同5

委託人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代理出口______________產品,現達成以下條款: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1.委託人義務

1.1如實提供與訂立協議有關的主要事實和情況;

1.2對本協議以及代理人根據本協議與國外買方簽訂的外銷合同的條款進行充分的瞭解,對各方的權利義務,各方免除或者限制各自責任的條款有充分的注意。

2.代理人義務

2.1如實提供與訂立協議有關的主要事實和情況;

2.2採取合理的方式提請委託人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責任的條款,並按委託人的要求,對該條款予以説明。

2.3對外成交後,及時將外銷合同副本送交委託人。

2.4辦理出口所需的商檢,報關,對外運輸,並對外議付。

2.5根據外銷合同收到外商的付款後,在七個工作日內按照付款當日銀行公佈的外匯買入價,將外匯折算成人民幣支付給委託人。

3.外銷合同

(1)接受代理人現採用的商品外銷標準正本合同的固定條款。承認代理人代表委託人承擔這些合同條款對“賣方”權利和義務的規定。

(2)收到代理人交來的外銷合同副本後,立即進行核對。

如發現與其原要求有不符點,在收到合同後3個工作日內以傳真或電報通知代理人。否則,視為委託人已接受該外銷合同,承擔該外銷合同的權利和義務。

4.出口貨物

(1)委託人提供的貨物應符合本協議規定的數量、質量、和規格,並須按照協議規定的方式進行包裝。

(2)提供貨物的品質證明文件。

5.費用

(1)委託人承擔代理人因代理出口產生的運輸費、商檢費、港口運雜費、倉儲費、報關費、保險費及銀行手續費等有關費用。

(2)根據實際出口貨物的數量計算總貨款,並根據此總貨款向代理人支付________%的代理費。

(3)上述的費用及代理費需在代理協議簽訂後________日內交付。

6.違約責任

(一)委託人必須嚴格執行本協議:若由於委託人原因未能在港口當局規定期限內辦理報關、納税、商檢、發運等有關手續,由此引起的一切後果由委託人自行負責。因委託人違約給代理人造成損失的,需向代理人給付總貨款________%的違約金。若違約金不足補償代理人的損失,委託人還需向代理人補足不足部分的損失。

(二)代理人必須嚴格執行本協議:因外商原因導致外銷合同延遲履行、不完全履行或不能履行時,使代理人不能履行本代理協議的,代理人不承擔責任。但在委託人書面提出要求並提供費用及協助下代理人有義務向外商交涉索賠。

7.爭議解決

若產生爭議,雙方需友好協商。若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蘇州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8.協議效力

本協議一式兩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協議雙方簽字和/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委託人(印章):委託代理人(印章):

地點:

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