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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土地承包合同模板錦集七篇

在人民愈發重視法律的社會中,關於合同的利益糾紛越來越多,合同能夠促使雙方正確行使權力,嚴格履行義務。那麼合同要怎麼擬定?想必這讓大家都很苦惱吧,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土地承包合同7篇,歡迎閲讀與收藏。

關於土地承包合同模板錦集七篇

土地承包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後,甲方自願把自己位於南寧市大雞村三組山坡山承包給乙方建房使用,為了明確甲、乙雙方各自的利益、義務和責任,簽訂如下協議:

一、承包面積為 畝(見附件圖)。因甲方資金短缺,經甲乙雙方協定土地承包金額 ,乙方願意一次性付清(以後乙方使用該地時不再付任何承包金租金給甲方)。乙方有權在該地塊上建房並居住、使用、生產及出租,有權收取全部收益,甲方無權干涉。

二、承包期限:甲乙雙方簽訂合同後,該地塊由乙方有權長期經營使用,直到國家徵用該地塊為止,在國家未徵用、徵收該土地之前,甲方無權以任何理由提前收回該土地的使用權,也無權提前單方解除本合同或撤銷本合同,也無權以停水停電,阻礙交通等方式影響乙方在該土地及房屋的正常使用。

三、補償歸屬:如果政府徵用該地塊,本合同自動終止,該地塊上的附着物、建築補償費、安置費、搬遷費等歸乙方所得,土地補償歸甲方所有。如遇國家徵用,該地塊甲方不退回承包金給乙方。

四、責任:甲方必須保證乙方在承包地使用期間無土地爭議糾紛,必須保證該地的權屬問題(國家涉及除外),如乙方在該地使用途中,所有土地糾紛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並給予賠償。

五、甲方負責乙方在承包地使用期間的水電接通及使用,接水電所需的材料和資金由乙方承擔。如果乙方承包地使用並建房使用後,如果土地或房屋發生需以甲方名義出面才能解決辦理的糾紛及事情,有關審批手續,政策允許辦理土地使用權證,甲方必須無條件幫助乙方把相關手續辦好,辦妥給乙方,費用由乙方負責。

六、乙方在該地塊上必須合法經營,自負盈虧。經營期間,所有費用乙方自行負責,甲方不承擔責任。

七、該土地的使用權和乙方建成後的樓房所有權永遠歸乙方所有,甲方及其子孫後代永不反悔。

八、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協商簽字後即生效法律效力,不隨甲乙雙方的代表變更而失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執一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承包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的前提下,經甲乙雙方商議協定,乙方同意將自己承包的水田承包使用轉讓給甲方,並達成協議:

一、乙方土地四邊界限及面積

乙方承包水田地理位置位於芒璋中心國小教師住房背後,東至:封波富英交界田埂為界限;南至:雷光榮旁邊為界;西至:芒璋中心國小教師住房旁為界;北至:水溝旁交界為界限。其面積為:1.5畝。

二、轉讓期限:永久性

三、轉讓費:1.5畝土地轉讓補償費標準為:壹拾捌萬肆仟元整(184000.00)。轉讓費因學校資金緊缺,將分批付清(以領款收據為準),一年內付清。

四、互轉方式

經甲乙雙方商議並達成協議:乙方自願將自己所承包水田1.5畝的承包權轉給甲方。

五、甲乙雙方責任

1、自簽訂合同之日起,轉讓土地使用權歸甲方,乙方無權干涉其互轉讓後甲方對土地的使用權。

2、轉讓土地如有土地糾紛,由乙方全權負責解決,與甲方無關,若使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以轉讓費的50倍賠償給甲方。

3、若乙方非法干預甲方使用權,分期付款期限內不得提高轉讓

價格,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按合同法給甲方賠償轉讓費和建設所投入資金的50倍。

4、本村組所徵收土地轉讓費由甲方承擔。

5、土地轉讓後。辦理該宗土地使用手續費由甲方承擔

六、其他約定事項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芒章村村民小組一份,芒章鄉村委會見證存檔一份。

七、此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附:第一次付款領條

領條

今領到芒章中心國小支付土地承包權轉讓款(永久性轉讓)三萬元整(30000.00)。(下欠154000元整)

領款人:

20xx年4月3日

證明人:

20xx年4月3日

土地承包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根據《土地管理法》及《農村土地承包法》的有關規定,乙方通過 方式取得甲方荒灘荒山(林地)的承包經營權,經雙方共同商定,達成如下協議,特立此合同:

一、甲方將位於 村民委員會(組)所有的, 以北、現以西與 毗鄰的荒山(林地)發包給乙方使用,其四至為:東至:現西邊;南至:與村荒山相隔的通往上山的道路;西至:這兩座山頂東西分水嶺一線;北至:從南側數第二個山頭與第三個山頭之間的山谷中分線。

二、乙方承包後,承包使用期五十年不變,即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終止。

三、乙方所承包的荒灘荒山(林地)使用權及其地上附着物總承包款為人民幣 元整,付款方式為:

四、乙方承包荒灘荒山後應積極治理,在荒山上植樹、種草或搞多種經營;經有關部門批准可以從事非農業生產,利用承包範圍內的林木、粘土、沙石等礦產資源或建造固定設施。

五、乙方對所承包的荒灘荒山有獨立的經營管理權,但不得轉包。

六、甲方要尊重乙方所承包荒灘荒山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保護其合法權益不受侵犯,對荒山的開發治理成果全部歸乙方所有。

七、乙方在所承包的荒灘荒山在合同履行期內除乙方交納承包款外,乙方不負責其他任何名目的費用。

八、乙方將荒灘荒山承包後,甲方有權監督、檢查、督促其治理和合理利用荒灘荒山資源,發現問題及時書面通知乙方。

九、甲方保證該荒灘荒山(林地)界線、四至與他人無任何爭議。如因此發生糾紛,由甲方負責協調處理,如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全額賠償。

十、甲乙雙方必須信守合同。如甲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須付給乙方違約金人民幣 萬元、退還乙方承包荒灘荒山所付的全部價款,同時對乙方的治理投入和治理成果合理作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如乙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還乙方的承包款。

十一、如在承包期限內遇國家建設或進行其它開發建設需徵用土地時,應首先從徵地款中保障向乙方支付實際經濟損失和未履行年限的預期利益損失。

十二、合同期滿後,如乙方願意繼續承包經營,雙方續簽合同;如乙方不再承包經營,甲方對乙方的治理成果、經濟投入合理作價歸甲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不得拖欠。否則,此合同期限順延至甲方將全部價款付清乙方後合同自行終止。

十三、甲乙雙方如因作價款發生分歧,協商不成,須委託甲乙雙方共同認可的中介機構進行評估作價,其結果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十四、此合同發生糾紛由 裁決。

十五、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一份、公證處一份、鄉人民政府備案一份,經公證處公證後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土地承包合同 篇4

為了進一步穩定和完善土地承包責任制明確土地發包方(簡稱:甲方)和承包方(簡稱:乙方)的權利和義務,根據《農村土地承包法》和《甘肅省農業承包合同管理條例》等有關政策法規精神,經甲乙雙方協商,訂立本合同。

一、承包地數量和期限

1、甲方將村集體土地西大灘南井約120畝,上北井約160畝,豬場井約200畝左右,植林井約100畝、農林場約230畝、園子約30畝,雞場約200畝,羣井機井1眼,耕地約180畝,總計1220畝,承包給乙方,承包期為5年,從20xx年10月31日起至20xx年10月31日止。

2、土地承包費20xx年基數為11.5萬元(其中:2.5萬元由龔家堡林場承包人繳納村委會, 9萬元由乙方繳納村委會。龔家堡林場的上交部分每年按西溝村、新溝村、東溝村三村簽訂的龔家堡林場承包合同辦理,以後每年總承包費除去龔家堡林場上交村上的承包費,剩餘部分由乙方上交村委會)。

二、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監督檢查承包合同的履行。

2、按照承包合同規定提取承包費。

3、管好用好集體資產,監督乙方對土地搞掠奪式經營和破壞耕地的行為。

4、有權統一規劃和組織興修水利、平田整地、修建道路,有權劃分作物輪作區和科技示範區。

5、有權依法收回乙方擅自出賣、出租、抵押或轉為非農用的承包地。

6、有權依法收回乙方不履行土地承包責任和義務的承包地及棄耕、荒蕪的承包地。

三、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對承包的土地依法行使生產經營自主權,產品處分權和收益權。

2、保護土地資源及其附着物,培肥地力,增加投入,對承包期內的樹木,按照甲方每年植樹的安排進行,承包期滿後乙方無償歸回集體,不得索要植樹費用,承包期內機井及設備的維修費用均由乙方負擔。

3、乙方在承包期內,如更新機井、水泵,必須甲乙雙方協商,經甲方同意後,進行更新。更新費用首先由乙方投入。更新水泵按3年折舊;新打機井井費每年按5%折舊,在承包期滿後,若不再續包,除去折舊,剩餘部分由甲方承擔,否則,甲方不承擔一切更新費用。

4、乙方在承包期內,有管護好承包地內的樹木、機電設備等義務,如發生失盜、損壞者,均由乙方賠償。機電設備人為毀壞,由乙方賠償。

5、乙方每年必須於10月31日前,繳清下年的承包費。

四、其它事項

1、土地承包經營權力的流轉,承包合同的變更與解除,承包合同的違約責任,承包合同糾紛的調解與仲裁等要嚴格按照《農村土地承包法》和《甘肅省農業承包合同管理條例》的有關條款執行。

2、合同押金1萬元於20xx年11月18日,由乙方繳納甲方,以後每年的承包費在11.5萬元的基礎上,以20xx年糧食每市斤0.80元為基數,按糧價每市斤漲1分,承包費漲1000元,降1分承包費降1000元的方法折算。

3、林場駐户耕種的36畝土地,每畝承包費50元。

4、承包期滿後,優先考慮原承包人。

5、如有其它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做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和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五、違約責任

1、單方無故終止合同,按《農業承包合同法》有關條款處理。

2、乙方不按期繳納承包費,甲方沒收押金,另行發包。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由甲乙雙方、鑑證單位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另附各井財產清單一份。

甲方:西溝村委會(蓋章) 法人代表(簽字):

乙方:(簽字、蓋章) 住址:西溝村九社

簽訂合同日期:20xx年11月18日

鑑證單位:(蓋章)

鑑證日期: 20xx年11月18日

土地承包合同 篇5

甲方:西戈壁鎮五道溝村村民 努爾山買蘭 乙方:西戈壁鎮獨山村村民 高宗岐 甲方現有土地25畝承包給乙方,為堅持農村土地集體所有制,保護農民使用土地的合法權益,依據《農村土地承包法》,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協商,在平等、互利、資源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

  一、 承包土地地塊位置。 該地位於五道溝村。

  二、 承包期限。

承包期從20xx年10月30日起至20xx年10月31日止,共計

  三、 承包費付款方式及上交時間

承包費25畝地5年共計 元(大寫: ) 在簽訂合同時,乙方一次性付清所有承包費。

  四、 承包土地的用途。

1、 乙方承包該地塊後,只限農業種植使用,乙方享有生產經營自主權,轉租權。

2、在承包期內,乙方只承擔承包費、種植費用、其餘各項集資、攤派、共用工及義務工等均由甲方自己負擔。如因義務工甲方無能力完成,乙方出資完成的,甲方延長承包期。如因國家對該土地或作物有補貼優惠政策,則該承包土

  五、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生效。

  六、土地承包期到期後,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包權。

  七、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方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八、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

證明人(簽字):

簽訂日期: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土地承包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丙方:

依照《合同法》、《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本着“公開、誠信、平等、自願”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耕地承包事宜達成如下條款,以茲共同遵守。

一、甲方出租人口責任田給乙方使用

二、合同期限從____ 年____ 月_____ 日起到 _____年 ____月____ 日止。

三、承包價格:本合同期限內按每畝 _______元一次性結清。

四、結算方式:現金結算,甲、乙雙方以收據為憑。

五、租地面積:_________畝,一年總金額_______元. 六、如果承包期間土地價格上漲,甲方有權提出修改合同價款權利,後將雙方協商另定承包金。

七、付款辦法:乙方應在每年____月____日前付清當年租地款,如超期不交清租地款,則扣罰20%滯納金。超過一個月仍不交清當年租地款,本合同自行終止。

甲方權責

1、 合同簽訂後____天內甲方要將乙方租用地的障礙物處理清楚,以利於乙方使用。

2、若國家要在該地搞建設或開發,土地賠償屬甲方所有,本合同終止。

3、甲方因建設需要終止合同時,甲方對乙方不負賠償損失責任。

乙方權責

1、 乙方在租用期間擁有該地的使用權。若國家徵收,在承包地建設的廠房及任何種植物等設施賠償屬乙方所有,本合同同時終止。

2、 乙方在承包期間,若國家對該租用土地收取各種税款,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單。

3、 乙方在承包期間,在不損害甲方利益及保證該合同條款切實履行的'情況下,經甲方同意,可以轉讓他人承包經營。承包期滿乙方有意續包,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權。

4、 該地租用期滿,乙方要在一個月內自行處理租地範圍內的一切設施並處理好土地地況後把地交給甲方。 八、違約責任:上述條款是甲、乙雙方在完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達成的,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藉口違約,否則,單方違約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全部由違約方承擔。

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丙方:

年月日

土地承包合同 篇7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職務

電話:

承包方(以簡稱乙方):

電話: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承包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為明確發包方與承包方的權利義務關係,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二章 承包的土地、期限和承包金

第二條 甲方發包給乙方的地塊位於 ,面積 畝。其位置與四至範圍如本合同附圖所示,附圖需經甲、乙雙方簽字確認。

第三條 乙方依據本合同承包的土地,其地下資源、埋藏物均不在土地承包範圍內。

第四條 本合同項下的土地承包使用年限為 年,從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

第五條 乙方同意按合同規定向甲方支付土地承包金,該土地的承包金為每年每畝 元,每年共計承包金 元人民幣。

第六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乙方需於 年 月 日前以現金形式向甲方繳付 年全年的承包金 元,自 年開始於當年的 月 日前支付當年的全部土地承包金。

第三章 承包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一節 承包方的權利

第七條 乙方依法享有承包土地使用、收益的權利,有權自主組織經營和處置產品。

第八條 乙方有自主的用人權,但在同等條件下甲方的村民享有優先錄用權。

第九條 乙方承包的土地被依法徵用、佔用的,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補償。

第十條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二節 承包方的義務

第十一條 乙方必須維持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於非農業建設,不得修建永久性的建築物、挖坑、挖塘、採礦等活動。

第十二條 乙方應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第十三條 乙方必須按期如數繳納承包金。

第十四條 乙方應按照有關規定繳納各種税、費,包括國家規定的其他費用。

第十五條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轉包該土地。

第十六條 乙方使用土地進行的一切活動都必須符合我國法律的規定,不得利用土地進行違法、犯罪活動,因此而產生的一切責任及後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十七條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四章 發包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一節 發包方的權利

第十八條 甲方有權監督乙方按照承包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護土地。

第十九條 甲方有權制止乙方損害承包地和農業資源的行為。

第二十條 甲方有權按時如數向乙方收取承包金。

第二十一條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二節 發包方的義務

第二十二條 甲方要維護乙方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不得非法變更,解除承包合同。

第二十三條 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第二十四條 甲方有義務協調甲方村民與乙方之間產生的矛盾,如因甲方村民的過錯給乙方造成了不應有的損失,甲方負責賠償造成的直接損失。

第二十五條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五章 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第二十六條 合同生效後,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時,雙方應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

第二十七條 單方要求變更或解除承包合同的需提前30日通知對方,雙方經協商一致後達成書面協議。

第二十八條 合同履行期間,如果國家政策與合同簽訂時發生較大變化,嚴重影響到了一方的權益時,受影響的一方可以提出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二十九條 由於乙方違反合同約定,拒繳、逾期繳納承包金,或擅自改變土地用途等侵犯集體財產的行為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構成犯罪的,移送到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第三十條 因國家政策、法律等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合同無法履行,合同自動解除。

第三十一條 承包期滿後,乙方返還的土地不得降低原有的種植能力。

第三十二條 承包期滿,合同自行終止。

第六章 違約責任

第三十三條 甲、乙雙方應全面、實際履行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的應負違約責任。

第三十四條 乙方不能按期繳納承包金的,應承擔違約責任,支付當年租金5%的違約金,並按每日萬分之五支付滯納金。

第三十五條 乙方擅自改變土地用途或返還的土地不符合合同約定,乙方應賠償損失並支付當年租金10%的違約金。

第三十六條 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應承擔違約責任,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賠償直接損失。

第三十七條 甲、乙雙方發生糾紛後,應當協商或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到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七章 附 則

第三十八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執行,經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九條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第四十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報東昌府區人民政府備案一份。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住址: 身份證號碼:

法定代理人: 住址:

電話: 電話: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