糯米文學吧

位置:首頁 > 範文 > 合同協議

租賃合同集錦7篇

隨着時間的推移,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合同,簽訂合同可以使我們的合法權益得到法律的保障。擬定合同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租賃合同7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租賃合同集錦7篇

租賃合同 篇1

租賃合同根據法律有無特別規定可分為一般租賃合同和特別租賃合同。一般租賃是指法律沒有特別規定的租賃。特別租賃是指法律有特別規定的租賃。

一、問題的提出

我國合同法第231條規定:租賃物在承租期內由於不可歸責於當事人的原因而毀損、滅失的,由承租人承擔損害後果。這裏的依據是租賃物為出租人所有,出租人是租賃物的受益者,應當承擔與收益相當的風險。[1]這就是所謂的“所有權主義”的風險負擔原則,它意味着物的“所有權”的取得,不僅僅是享有權利,還要履行相應的注意義務,具備風險防範意識。可以説,所有權主義風險負擔原則的最初確立,遵循了權利義務一致性這一準則,既有有利於對物權的彰顯,又有利於保障與物有關的侵權行為中賠償責任的明確。

但是,隨着商品經濟的發展和發達,物的所有權在表現形式上越來越複雜,對物的表明形式的佔有並能證明就是物的所有者。而真正的所有者,除了“法律控制”外,往往由於各種原因並不直接控制該物。在這種情況下,物的風險大小、規避措施、環境因素、直接管理者的注意程度等,都不是所有權能夠直接掌控的,一旦發生風險,把該風險後果全部由所有權人來承擔,是否有失偏頗呢?

所以,本文的主要目的是:以租賃合同為對象,分析各種在所有權人對物沒有現實控制的情形下,有關物的風險負擔責任的分配問題。

 二、租賃合同的結構分析

租賃合同是出租人將租賃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屬於有償、諾成、雙務合同。就實質而言,租賃合同是轉移使用權的合同,即一方當事人將自己的財產交給另一方佔有、使用並收益的合同。

(一)租賃合同的法理依據。社會資源是有限的,而人的慾望是無限的,只有在慾望的無限性和資源的有限性之間建立某種平衡關係,才能實現社會的發展進步和社會關係的和諧。[3]這裏的“慾望”,我們拋棄貶義色彩的偏見,可以理解為對改造物質世界的願望和主觀努力。而資源的有限性,在法律上直接表現為所有權的有限性,人們不可能在同一物上同時擁有所有權。沒有所有權,人們對物的利用就會缺少根本性的合理支持。與之同時,在市場經濟時代,資源的有效配置、使用以及發揮資源的最大功效,進而獲得最大化的經濟利益是市場主體的願望。

物,從法律角度講,是所有權保護下的客觀存在。所有權,意味着對物的公共性的排斥,除了所有權人外,其他任何人如果想利用該物,就必須通過某種法律行為徵得所有權人的同意,從所有權人那裏獲得對物的所有權或者其中部分權能的轉讓。以物為對象,人與人之間的物權流轉的合法性主要基於雙方合意的合同行為,該合同行為的實質在於對物的各項權利的交易或重新分配。

所有權,對於具體的物而言,具有唯一性,即一個物上面不能夠同時存在兩個以上的所有權。所有權又具有固定性特點,只要是納入法律規範範疇的物,首先都要明確其所有權,沒有所有權的明確,該物的流轉、使用以及收益的合法性都值得懷疑。所有權的唯一性和固定性特點,在保障物的所有權人合法權益的同時,也限制了物的充分使用,並且可能影響所有權人從自己的所有權中獲得實際的利益。所以,在尊重所有權的以上特點的基礎上,人們對所有權的內容進行具體的分析,提出了所有權所包含的四項權能: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當我們發現所有權的具體權能以後,為物的充分有效的使用提供了嶄新的思路。人們在不轉移所有權又不直接行使使用權能的時候,同樣可以通過該物獲得儘可能多的利益。

(二)租賃合同權利義務分配。以租賃物為對象,雙方的權利義務分配主要是:

第一,出租人對租賃物享有所有權。所有權包括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四項權能。在租賃合同中,出租人把佔有、使用和收益的權能都轉移給承租人了,其保留的是最根本的處分權。通過處分權的保留,保證出租人對租賃物的法律控制,監督承租人對租賃物的使用情況

第二,出租人收取租金的權利。通説認為,租金是物的法定孳息,收取租金的權力是基於出租人的所有權而派生出來的權利。因此,儘管從表面上看來,租金也是某種“收益”,但是這種收益主要是資本性受益,沒有出租人勞動因素的參與。[4]從出租人角度,租賃物是資本投入,而不是生產工具。

第三,承租人對租賃物佔有、使用、收益的權利。承租人之所以簽訂租賃合同,目的在於獲得收益,其對租賃物的佔有和使用都是為了實現收益的目的。這裏的收益,是指承租人利用租賃物的正常功能,通過自己的勞動而獲取的利益。可以看出,承租人的“收益”和出租人的“租金”是兩種不同性質的收入,這種不同的根源主要在於對租賃物擁有的不同性質的權能。

(三)租賃合同的社會效用。任何合同行為,主體的平等性除了人格平等以外,還在於權利平等。這裏權利平等,意味着互相尊重對方既有的權利,承認對方各項私權利的合理性與合法性。雙方之間發生合同行為的前提,在於都是某些權利的合法持有人。由此推及到租賃合同,其社會效用在於:在不轉移所有權的情況下,通過合同行為對所有權權能予以合理配置,物盡其用、各取所需,解決了在所有權缺乏的情況下,非所有權人合法佔有、使用物的問題,實現物的功能最大化和社會資源的有效配置。

 三、租賃物的風險負擔

在經濟交往中,風險是客觀存在的。隨着人們經濟交往活動的範圍不斷擴大,各種風險也不斷增加。如何規避風險是當事人都非常重視的問題,人們在謀求經濟利益的同時,都儘可能降低風險程度,以減少自己的贏利成本。在高風險社會裏,沒有任何經濟風險的經濟活動是不存在的,於是人們轉而關注風險的負擔問題,即一旦發生風險的時候,由誰來負擔風險帶來的損失。

(一)風險的特徵。物的風險主要包括兩種情形:一是物本身的毀損、滅失風險;二是物給他人造成損害時的賠償風險。[5]關於第二種情形,這裏不多贅述。我們重點探討物本身的毀損、滅失風險問題。這類風險的特點是:

第一,發生在經濟合同行為中。也就是説,風險主要在物的流轉狀態中發生。經濟合同的雙方當事人對標的物都由某種現實權利,這種現實權利是他們負擔風險的前提。假如某個物的全部權利都歸某一個人所有,其風險也全部歸該人所負擔,而沒有討論風險負擔責任的必要了。

第二,風險來自於不可歸責於當事人的事由。這是風險的實質性特徵。在現實生活中,人們的物發生損失無非兩種原因:一是“天災”;二是“人禍”。“人禍”主要是違約責任和侵權責任問題,其中都涉及當事人對某些約定或法定義務的違背。[6]引發風險的“天災”主要包括:一是不可抗力,比如戰爭、地震等,人類無法預見、無法克服、無法避免的事件;二是意外事件,主要指當事人已經盡了合理的、力所能及的注意義務,仍不能避免的客觀事件;三是當事人不能預見的第三人的原因,比如第三人對物實施的犯罪行為。

第三,風險具有預設性。[7]在經濟合同中的風險並不是必然會發生的。人們之所以關注風險,主要在於對未來可能損失的擔心。這與侵權或違約行為中的損失負擔不同。在侵權或違約損害中,損害都是已經發生的或者説是現實性的,這些損害的發生以及對其前因後果的分析判斷是追究有關當事人賠償責任的前提。而在風險負擔中,人們不必等待損害出現就已經根據有關約定或法律規定了解自己是否應該承擔某些損失。風險的預設性,增強了人們在經濟交往中對風險的防範意識,進一步明確了彼此對物的權利義務分配,有利於增強彼此信任,提高經濟交往的效率。

(二)相關法律規定評價。我國民法通則以及合同法對風險的承擔責任有比較具體的規定,主要是按照不同性質的法律關係實現不同的風險負擔原則,重點以“所有權主義”和“交付主義”為參考標準,即在風險負擔與物的所有權狀況、交付佔有狀況之間建立某種聯繫,以後者為依據來判斷前者。

我國合同法第231條對租賃物風險負擔問題的規定主要採取所有權主義,把租賃物的毀損、滅失風險負擔全部歸結到出租人,除非承租人有過失。其立法特點是:第一,對風險的界定採取排除式敍述,即對租賃物產生損害的客觀事實只要不可歸責於雙方當事人的過失,都屬於風險的範疇;第二,負擔責任的排他性,即只要發生風險,都由出租人來承擔損害後果;第三,約定排除風險,即出租人只有通過事先的約定才能轉嫁或降低風險對自己的威脅。

這裏的主要問題是:第一,沒有考慮現實控制因素與風險的關係。物的風險的產生,儘管可能不是承租人所能控制的,但是,風險的發生往往是多種因素促成的,如果承租人的某些非過失行為是風險發生的條件之一,或者説風險的發生與承租人的非過失行為相關聯時,承租人是否應該分擔風險帶來的部分損害呢?第二,舉證責任的不可操作性。由於所有權人失去了對物的現實控制,當風險發生以後,如何來舉證該風險的發生時,直接管理人是否盡了善良管理義務呢?儘管可以通過證明責任的分配來督促直接管理人謹慎管理、使用租賃物,但是,現實生活中的具體操作又存在諸多困難,特別是對證據真偽辨別往往受客觀條件的制約。

由此,需要對租賃合同中的風險負擔進行重置。基本的標準是:1.有利於物的流轉;2.體現公平合理;3.有利於風險的補救。從司法實踐看,似乎採取所有權主義與交付主義相結合的原則更為合理,既能保證雙方當事人的利益,又能夠促進社會資源的有效配置和使用,促進市場經濟的發展和發達。

 註釋:

[1]與之相聯繫的是,在侵權行為法中,當物給他人造成損害的,如果沒有另外的直接管理人的話,所有權人也可能要承擔賠償責任。

[2]在後面對風險特徵的分析中,可以看出風險負擔問題實際上只有在各類合同行為中才會有探討的意義。買賣合同中風險負擔問題比較典型,但是本文之所以選擇租賃合同為切入點,在於租賃合同中租賃物的風險負擔問題與人們日常生活中的“自覺經驗”有所差距。本文試圖探討這種差距的表現以及原因,並闡述法律規定的風險負擔原則的法理依據。

[3]正如《荀子·禮論》中所説:“人生而有欲”,需要“以禮義分之,以養人之慾,給人之求,使欲不必屈於物,物不必屈於欲,兩者相持而長”。

[4]按照馬克思的經濟學觀點,以地租為代表的租金是所有權的經濟形式,它建立在資源的稀缺性基礎上,所有權人對資源的壟斷使他們得以與資源的使用者達成“合意”,從中獲取超額利潤。

[5]在侵權行為法中,當物給他人造成損害的,如果沒有另外的直接管理人的話,所有權人也可能要承擔賠償責任。

[6]對約定義務或法定義務的違背,實質在於對物的權利人合法權利的非法侵犯。此時,該侵犯人所承擔的賠償損失等義務主要基於對其非法行為的懲罰或補救。而與之對比,風險的負擔者並不是因為其對物有非法侵犯行為,而恰恰相反,是因為其在物上有某種合法權利。

[7]這裏有必要提到保險合同。保險合同之所以出現,就在於人們對風險有了預見性認識,風險負擔者試圖通過保險合同進一步降低自己的風險。從保險合同的功能看,基於其他經濟合同行為而簽訂的財產保險合同具有附屬性質。

租賃合同 篇2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為明確雙方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就甲方將其合法擁有的`房屋(茶樓)出租給乙方經營使用,乙方全權委託由甲方統一管理等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房屋的坐落、裝修、設施情況

甲方將其擁有的坐落於重慶市永川區內環南路xx 樓的房屋及配置設備設施出租給乙方使用。該房屋現有裝修及設施情況,由雙方在《物業驗收單》中加以説明。除雙方另有約定外,該《物業驗收單》作為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賃期滿交還該房屋時的驗收依據。

二、甲、乙雙方提供證件

甲方提供:營業執照

乙方提供:公司營業執照、法人代碼證原件及複印件

三、租賃期限、用途

1、該房屋租賃期共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作為 使用,並自行辦理相關營業執照及行政許可。租賃期滿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續租權,乙方應當在租賃期限屆滿前 個月提出續租要求,雙方協商一致且合作愉快的前提下,本合同自然繼續生效 年。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1、合同簽訂後 日內,乙方向甲方繳納房屋保證金 萬元(大寫: 元人民幣),合同期滿扣除乙方責任後無息退還。每年按 %進行遞增。

2、該房屋租金支付方式為: 月結,乙方每月 日前以現金方式將下月租金支付給甲方。(遇到節假日或者國家法定假日,雙方協商順延)

五、房屋修繕與使用

1、在租賃期內,甲方應保證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乙方應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如乙方因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設施損壞的,乙方應負責修復或給予經濟賠償。

2、該房屋及所屬設施的維修除雙方在本合同及補充條款中約定外,,均由乙方自行維修,如乙方需請甲方工程部維修人員維修,所需材料費用及人工費用應由乙方支付。

3、乙方可在不更改房屋結構的情況下,遵循建築法律法規規範對房屋進行裝修規劃,但裝修方案需甲方書面認可,乙方不得對裝修工程蓄意破壞。

六、房屋的轉讓與轉租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轉租、轉借承租房屋。

2、甲方同意乙方轉租房屋的,應當單獨訂立補充協議,乙方應當依據與甲方的書面協議轉租房屋。

七、甲方的權利義務及責任

若乙方違約或因乙方原因導致甲方遭受損失,甲方有權將乙方應支付的違約金及賠償費用直接從房屋保證金中扣除,不足部分乙方應負責清償。

1、通過各種途徑,努力提高酒店茶樓出租率,增加經濟效益;

2、選派合格人員到茶樓任職

3、按時提交經營方案和財務預算與決算;

4、不斷引進先進適用的經營方法和管理經驗,並儘快培養及儲備相關技術、管理人員

5、負責編制和健全酒店茶樓的各項規章制度;

6、利用酒店優勢,在伊卓管理公司所屬酒店內安排酒店員工的培訓和實踐;

八、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承擔所租賃營業場所的水、電、氣、物管費、中央空調費等費用。

2、若甲方違約或因甲方原因導致乙方遭受損失,乙方有權將甲方應支付的違約金及賠償費用直接從租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甲方應負責清償。

標準如下:

(1)冷水及電、氣費按照物業公司提供費用數據繳納;

(2)熱水費用按照 元/噸,由乙方交納給甲方;

(3)物業管理費用:合同第一年,乙方承擔按照 樓面積計算(以物管公司實際收取為準)後的 %,第二年起按照 樓面積計算(以物管實際收取為準);

(4)中央空調使用費用:第一年乙方所承擔 樓空調能耗、維護分攤比例為整個伊卓酒店總數的 %。第二年起根據以下公式計算收取(以實際發生量為準): 樓空調能耗分攤比例=空調有效使用面積比例×使用率係數。

(5)語音通信費及光纖使用費:語音通信費按電信標準如實收取,光纖使用費按照 元/月。

以上費用的繳納方式:乙方應在每月 日前將上月費用一併繳納給甲方,甲方代收後出具原發票或開具內部收據。

2、乙方統一使用甲方配置的電腦系統及人員管理,乙方可委派指定管理人員(: )進行對賬和收銀的監督工作,如客人消費需刷卡或掛房賬的,可由甲方收銀代收,每個月 日前支付乙方。乙方人員若有變動,需向甲方提供書面人員變動書。

3、乙方的經營活動不得影響甲方的正常經營。

4、乙方的服務員、收銀員、領班可在甲方員工餐廳就餐,但就餐員工必須出示健康證,並向甲方按每人 繳納就餐費。

5、乙方每月繳納房屋租金時,甲方開具同等金額的發票給乙方,乙方經營中所需發票自行解決。

6、乙方負責租賃房屋的清潔衞生及布草洗滌工作。

7、乙方承諾按合同約定的租賃用途使用營業場所,並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若因乙方原因導致甲方遭受損失(包括罰款、停業損失等),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8、乙方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法規,若乙方所經營的場所有違反相關法律法規的行為,對甲方造成不良影響,甲方除扣除乙方保證金之外,乙方應向甲方賠償所有的損失費及名譽損失費。

9、甲方的客源分為業主、協議單位、積分會員、旅行社、金鑽單位及個人等,乙方需遵守執行甲方提供各客户的優惠價格及政策。業主、協議單位、積分會員、旅行社在乙方享受執行價的8折優惠;金鑽單位及個人在乙方享受執行價的7折優惠。

10、有會員卡的個人及單位可按3%進行積分贈送,所兑換的禮品或現金先由甲方統一發放,乙方在次月將發放的金額交付甲方。

11、甲方有客户需承包乙方經營場所時(大廳含兩間機麻房),甲方提前三天告知乙方,甲方按500/天的價格支付給乙方。

12、乙方若有對經營價格體系有改動,必須書面提出申請,報甲方同意後方可執行。

九、違約責任

1、在租賃期內,甲方因非本合同規定的情況,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該營業場所的,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萬元,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負責賠償直至達到彌補全部損失為止。

2、在租賃期內,甲方承諾不得在酒店內設立第二家相同項目或者相似的項目,如有此事發生,甲方支付乙方賠償金,每日按月租金金額的 %計算。

3、在租賃期內,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 萬元的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直至達到彌補全部損失為止。

①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轉借給他人使用的或擅自調換使用的。

② 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拆改變動房屋結構或損壞房屋,且經甲方通知,在規定期限內仍未糾正並修復的。

③ 擅自改變本合同規定的租賃用途的。

④ 在租賃期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

⑤ 乙方干擾甲方正常經營的。

⑥ 乙方故意損壞承租房屋的(包括裝修工程)。

4、乙方逾期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月租金的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十、合同終止與解除

1、乙方應於房屋租賃期屆滿後 日內,將承租房屋及附屬設施設備交還甲方。

2、乙方交還甲方房屋應當保持房屋及設施設備的完好狀態,不得有留存物品或影響房屋的正常使用。未經甲方同意留存物品視為乙方已做拋棄,甲方有權任意處置,乙方不得提出異議。

3、 房屋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轉租、轉讓、轉借承租房屋或互換出租房屋的。

(2) 未經甲方同意或違反建築法律規範,擅自拆改變動房屋結構。

(3) 因保管不善、使用不當或其他人原因等致房屋或設備損壞的,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內仍未修復的。

(4) 擅自改變本合同規定的房屋租賃用途。

(5) 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險物品的。

(6)逾期 日不付租金的。

十一、免責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可以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

2、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

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實際使用時間計算並退還乙方保證金。

十二、其他約定

1、甲乙雙方在合作過程中,必須共同遵守企業正常經營,不得影響對方正常經營,如一方違約,由違約方賠償對方一切後果的經濟損失。

2、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所產生的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同意向房屋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4、本合同連同附件一式二份,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税務登記證: 税務登記證:

電話: 電話:

地址: 地址:

代表人: 代表人:

合同簽訂日期:年 月 日

租賃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在_________網站中提供的圖標/文字存放位置租賃服務,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雙方的權利及義務

1.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甲方在交納服務費用後,可享受服務。

甲方應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涉及計算機網絡著作權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等有關法規和制度,保證對所提供的內容擁有合法的權利許可,甲方提供的內容侵犯他人合法權利的,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包括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一旦合法權利人就網絡內容侵權向乙方提出確有證據的警告,乙方有權停止該網絡內容的發佈以及向合法權利人提供甲方在乙方網絡上的註冊資料,並有權要求甲方立即刪除有關侵權網絡內容。

甲方利用所存放的信息從事經營活動等所產生的糾紛,完全由甲方負責解釋並承擔全部責任。如給乙方造成損失,甲方應負責賠償。

2.乙方的權利及義務

在排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保證系統的安全、可靠、穩定運行,保證甲方的圖標/文字正常顯示。

對於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服務中斷或其它缺陷不承擔任何責任。

如果發現甲方所存放的信息內容有違反有關法律、法規、行政規章制度的行為,或有關主管部門向乙方下達涉及甲方所存放信息內容的禁令或類似要求,乙方有權立即停止向甲方提供相關服務,並應及時通知甲方。在甲方糾正或主管部門解除禁令後再行恢復服務,乙方無須為此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第二條 根據甲方的要求,乙方為甲方提供的圖標/文字存放位置為_________的_________位置。

第三條 服務費用及期限

1.服務費為__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_。

2.乙方有權根據實際情況隨時調整費用標準或服務內容,無須對任何人或第三方負責。

3.從甲方交費並開通服務之日起,服務期限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甲方違反本服務協議規定的行為給乙方造成損失,甲方必須負責相應的賠償。

2.甲方在乙方所存放的任何信息如發生糾紛,後果均由甲方自己負責,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3.甲方通過其存放的信息進行商務活動所引起的一切責任及經濟糾紛與乙方無關。

4.在排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乙方須保證甲方的圖標/文字正常顯示。由於其他因素乙方導致甲方的圖標/文字不能正常顯示,而給甲方造成損失,乙方須向甲方按本協議規定的服務費折算出自停止運行至恢復運行期間的每天的數額給予賠償,最高賠償額不超過甲方支付的全部服務費。

第五條 爭議解決

雙方因履行本協議所產生的爭議,應本着互諒互讓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同意將爭議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除正在仲裁的爭議事項外,雙方應繼續行使其本協議項下的其餘權利,並履行其本協議項下的其它義務。

第六條 其他

1.本協議未盡事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及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2.在合作期滿前,雙方另行商議是否續約。

3.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4.乙方的資費如有調整,與本協議有不同之處,以本協議為準。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租賃合同 篇4

出租方(甲方):

身份證號碼:

承租方(乙方):貴州渝建萬家裝飾工程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黃勇) 組織機構代碼證號:31430132—4

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我國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當事人本着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就房屋租賃事宜達成以下租賃約定:

一、標的物詳情:

房屋位於 ,面積約:60 平方米。

二、租賃期限:

租賃期為 1 年,(自 20xx 年 11 月 18 日起至 20xx 年 11月 18 日止)。

三、租金數額及付款方式:

1、一年租金120xx元(大寫:壹萬貳仟元整),租金每半年付一次,即每年 11 月付50%,次年 5月付50%。

四、甲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應向乙方出示該房屋的有效證件,並向乙方提供該證件的複印件。

2、甲方應保證水、電、道路通暢,如與村組及四鄰有糾紛,甲方應出面解決。

3、租賃期間,甲方不得中途收回租賃房屋。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應按約定及時交納租金,不得拖欠。

2、乙方不得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否則甲方可以終止合同,收回房屋。

六、合同的變更、解除、續租:

1、如需變更本合同的有關條款,必須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同意,否則不能變更。

2、如一方欲解除合同,需提前3個月向對方送達書面通知,待雙方達成解除合同的協議後方可解除,否則不能解除。

3、合同期滿後,如續租,雙方應另行協商並簽訂續租合同。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租賃權。

4、在合同期內,如遇拆遷、改造等因素對乙方造成實際損失,乙方退還甲方半年房屋租金作為賠償,或由拆遷單位直接向乙方賠償損失,雙方終止合同。

5、在合同約定的租賃期限內,若乙方將該房屋轉租給第三方從事合法經營的,在不影響該房屋安全的情況下,甲方不得干涉且應配合。

七、違約責任:

租賃期未滿前,如一方提出解除合同而雙方又協商未果,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6000元(大寫陸仟元),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八、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租賃合同 篇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與乙方經友好協商,現就大學城號地塊租用事宜,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簽訂以下協議:

 一、乙方租憑地點和用途

1、乙方租用甲方位於大學城號地塊畝,用於栽植高木喬、灌木和花苗的培養、假植等。

2、地下資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設施場不屬於本協議租賃範圍。

  二、租用時間

從20xx年月日至20xx年月日,租期為3年,租用期滿後,到期後如甲方暫不使用,甲方可考慮優先與乙方續簽租用協議。

三、租用標準

甲方在第一年內免收租金,第二年起按實際面積以每畝元標準收租金。

四、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擁有所租用土地的所有權,乙方在租用期內有租用土地使用權。

2、在租地期間,甲方不干涉乙方在合法範圍內的正當經營,但甲方有權就地內部分種植苗木的佈置提要求。乙方應充分運用所租用的土地,最大限度做好綠化栽植工作。

3、甲方應將該地塊的紅線圖提供給乙方。

4、乙方不得擅自轉租,如經發現擅自轉租,甲方有權解除協議並收回土地。

5、乙方因生產管理需要,經與甲方及政府相關管理部門同意,可在租地紅線範圍內修建臨時生產、生活房,其相關的建設手續由乙方自行協調處理,臨時建設用房不得從事與綠化無關的經營活動。

6、現場生活用水、用電、綠化用水、用電由乙方自行搭建,並自行協調相相關部門搭接市政水電,在租賃期間產生的水電費用由乙方自理。

7、在租用期半年內,乙方應完成所租土地所有綠化工作,要求乙方提供規劃路紅線內30m範圍內將原地貌推平並出具具體的綠化佈置方案,報甲方審批。

8、土地回收

(1)租期到期回收:租約期滿時甲方提前3個月通知乙方,乙方必須在租期滿前運走所有屬於乙方的設備、苗木等,合同到期後乙方如有物品在場地內的,視作乙方放棄的材料,連同臨建歸甲方全權處理。

(2)當政府規劃等相關政策的變更,甲方需提前個月通知乙方,雙方應提前中止本協議。

 五、甲、乙雙方土地交接時間

雙方土地交接時間:20xx年月日,一旦土地交接後,乙方將立即進行該地的綠化工作。

六、其它約定

1、本協議書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2、該協議一式兩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 代表人:

租賃合同 篇6

XXX村民委員會為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户 為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更好地鞏固和發展XX村石榴園,增加經濟收入,提高人民羣眾的生活水平,荒山荒地承包合同範本。在互惠互利的原則下,甲方將部分荒山,承包給乙方,經甲、乙雙方共同協議,特訂以下條款,共同遵守,嚴格履行。

一、甲方將部分荒山承包給乙方,建豬圈搞養殖和種植,其土地所有權及其產權屬甲方集體所有,乙方有管理、使用、生產、銷售權,但沒有買賣權。

二、甲方有權監督乙方依法經營,提供技術信息和經濟信息,促使乙方更好地管理好果樹,從而得到更好地經濟效益。

三、承包範圍

北起 南至

東起 西至

四、承包荒山畝數

五、承包年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為 年

六、乙方應在承包範圍內的零星荒地和空閒地,補栽石榴樹,經甲方驗收後,確定棵樹 棵從第五年元月一日開始繳納承包金,每年每棵應繳6元,上繳承包金時間,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前必須繳清,否則甲方每天按拖欠金額的3%罰乙方違約金 交給甲方。

七、乙方在承包期間,交給甲方的承包金外,國家或上級有關部門收取的税費等應由乙方承擔,甲方概不承擔。

乙方應保護好承包範圍內的松樹,不準隨意砍伐,沒少一棵對乙方進行10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罰款,當時交清,同時保護好橋涵等設施如有破壞,由乙方修好。

乙方有權制止在承包範圍內採石、起土、埋墳、放牧。

八、乙方在承包期內如不按時交清承包金,以及甲方指定的空閒地不按期補栽石榴樹,甲方有權隨時終止合同。

乙方在承包期滿後,可以另立合同,繼續承包,或者甲方另包他人。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簽訂日期:

甲方:XXXXXXXXXXX村委會 公章

甲方代表人 (簽章)

乙方代表人 (簽章)

租賃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羅建軍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承包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乙方同意將位於梅州市平遠縣石正鎮先鋒村小地名為黃路子的荒蕪水田租給甲方種植蔬菜。甲、乙雙方經充分、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租賃標的及價款

水田位於梅州市平遠縣石正鎮先鋒村小地名為黃路子(詳見附圖),面積2.12畝,租金每畝¥250元/年,租期10年, 10年租金共計人民幣伍仟叁佰元整(¥5300元)。

第二條、租賃期限

由20xx年2月1日至20xx年1月31日止,租期10年。

第三第、付款方式

合同簽訂後一週內,甲方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第四條、合同義務及責任

1、 乙方保證租給甲方的土地歸乙方所有,無權屬糾紛,如甲方承租

乙方土地後出現權屬糾紛,責任由乙方承擔,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負責賠償。

2、 甲方保證在承租期間水田只用於種植蔬菜使用,不得對水田進行改造或用於工程建設,否則乙方有權收回土地,不退回租金,甲方必須恢復水田原樣,不能恢復的甲方須支付乙方合同價款的3倍作為罰金。

第五條:違約責任

若甲方違約,乙方無需退回租金,負責將水田恢復原樣,如乙方違約,需退回甲方租金,並賠償甲方經濟損失。

第六條:合同效力

1、出租人身份證複印件(須按指模)及水田地圖作為本合同附件,具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乙方、平遠縣石正鎮先鋒村委各執壹份,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正式生效。

甲方:梅州市平遠縣農豐實業有限公司 乙方:

日期: 日期:

標籤:集錦 租賃 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