糯米文學吧

位置:首頁 > 範文 > 合同協議

【實用】買賣合同集錦9篇

隨着法治精神地不斷髮揚,人們愈發重視合同,我們用到合同的地方越來越多,它也是實現專業化合作的紐帶。那麼問題來了,到底應如何擬定合同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買賣合同9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實用】買賣合同集錦9篇

買賣合同 篇1

【案情簡介】 原告李彥軍訴稱:原告生產、經營民用建築類樓板。20xx年5月份,被告武喜軍在鄭州市經濟技術開發區黃商村承攬民房建設工程需用樓板。雙方經口頭協商訂立買賣樓板合同。按約定,原告先後向被告交付規格為3.3×0.48(米)的樓板251塊,約定單價為57元/塊,貨款總計為14300元。雙方約定的付款進度為:被告每完工一層樓房,為原告結清一層樓板的貨款,但被告始終未按約定給付原告貨款。20xx年5月28日,經原告要求,被告為原告出具欠條一份,主要內容為:“欠條收到251塊樓板,李彥民廠裏3.3米,14300元整。武喜軍”。該欠條中“欠條收到251塊樓板,李彥民廠裏3.3米”部分系原告之妻書寫,但其中“14300元整。武喜軍”部分系被告武喜軍親自書寫並捺指印。但之後,雖經原告多次催要,被告仍未予清欠貨款。無奈,原告訴至法院,請求判令被告給付貨款14300元。原告提供的證據有: 被告武喜軍為原告出具欠條一份,其主要內容為:“欠條 收到251塊樓板,李彥民廠裏3.3米,14 300元整。武喜軍”,用以證明被告拖欠原告貨款14300元的事實。被告未到庭答辯,亦未提供證據。 訴訟中,依原告申請,證人吳XX出庭作證(證人吳XX系隨車貨運人員),用以證明其曾隨原告一起為被告武喜軍運送樓板及被告為原告出具欠條的事實。另外,依原告申請,本院依法調取了被告武喜軍的户籍證明。庭審質證中,被告武喜軍無正當理由未到庭參加訴訟,亦未對原告提供的證據進行質證,視為其放棄質證的權利。本院向原告及證人出示被告武喜軍的

户籍證明,原告李彥民及證人吳XX均指認户籍證明中頭像系樓板收貨人武喜軍頭像,亦即本案被告武喜軍。對於原告提供的欠條及證人吳XX的證言,本院綜合分析認為,欠條中關於樓板數量、規格、貨款總額等信息可以與原告的陳述互相印證,而欠條中送貨人及收貨人及欠條出具人又與證人吳XX的證言互相印證,故本院對於原告提供的證據及證人吳XX的證言予以採信。

【法院認定】經庭審質證,依據有效證據,結合當事人陳述,本院確認下列案件事實: 原告李彥民生產、經營民用建築類預製板。20xx年5月份,因被告武喜軍在鄭州市經濟技術開發區黃商村承攬民房建設工程需用樓板,雙方經口頭協商訂立買賣樓板合同。按約定,原告先後向被告交付規格為3.3×0.48(米)的樓板251塊,單價為57元/塊,貨款總計為14300元。雙方另約定:被告每完工一層樓房,為原告結清一層樓板的貨款,但被告始終未按約定給付原告貨款。後經結算,被告為原告出具欠條一份,主要內容為:“欠條收到251塊樓板,李彥民廠裏3.3米,14300元整。武喜軍”。之後,被告仍未予清欠貨款。現原告訴至法院,請求判令被告給付貨款14300元。

【法律分析】當事人訂立合同,有書面形式、口頭形式和其他形式。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受法律保護,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等違約責任。買賣合同中的買受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數額支付價款。本案中,原告李彥民與被告武喜軍之間

系口頭形式的買賣合同關係,合法有效,應受法律保護。被告武喜軍在原告李彥民履行完交貨義務後,未及時支付貨款,經原告多次催要,仍長期拖欠,構成違約,應承擔給付原告貨款的民事責任。原告要求被告給付貨款14300元的訴訟請求,本院予以支持。

買賣合同 篇2

1.房屋出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2.房屋買入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3.房屋買賣標的

(1)甲方同意將_________市“_________中心”大廈內第_________樓_________室公寓房屋_________套(包括室內裝修、設備、傢俱等等)賣給乙方。本買賣契約所規定的房屋面積(指建築設計圖計算)共計_________平方米(附房屋平面示意圖,室內用品清單各一份)。

(2)本買賣契約所涉之“_________”大廈地址為_________市_________路_________號,該地塊是經_________市土地局批准,甲方以_________萬美元中標,獲得五十年有償使用權(截止公元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因此乙方購入的公寓房屋連同相應的_________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權一併購入。乙方擁有對本契約所規定的買賣範圍的房產權和_________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權截止期限為公元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3)如甲方的土地有償使用權結束時,本合同即行終止。

4.房屋買賣價格

本契約所規定的公寓房買賣價格為_________美元,甲方已收妥由乙方支付的全部房屋買賣款項。

5.房屋的移交

(1)本房屋買賣契約簽訂後,乙方必須在一個月內按照甲方銷售説明書規定的有關建築和設備標準及室內傢俱用品的清單,對甲方交付的房屋與設備進行驗收。驗收合格雙方交接房屋鑰匙,房屋鑰匙交接完畢,即作為甲乙雙方房屋移交手續辦妥。

(2)自房屋移交之日起,房屋在土地有償使用期限內的所有權即歸乙方。不論乙方住進使用與否,均應從移交之日起由乙方承擔該房屋的使用、管理和維修責任。

6.管理、維修和其他費用

(1)“_________中心”大廈管理維修等項工作,均由甲方負責管轄,並向各用户進行分攤及收取相應費用。

(2)甲方暫定每月向乙方收取壹佰美元的大樓管理費。大樓管理費包括公用水費、公用部位環境衞生費、公用部位綠化保養費、安全保衞費、機械保養人員及大樓房管人員費用等。

(3)甲方每月向乙方收取大樓公共設施、設備大修、小修儲存費,收費標準另議。大樓大修小修儲存費的用途範圍如下:屬甲方管轄內的公用的室內外綠化園地、道路、給排水系統、供電供氣系統、弱電系統、空調系統、照明系列和消防設備、給排水設備、供電供水設備、空調設備的公用場所的所有的非人為損壞的建築和裝飾的修復。

(4)乙方所應負擔的電費、冷暖氣空調費由甲方負責計算、分攤,甲方將總費按住户、用户面積平均分攤,另加____%代辦手續費

(5)本買賣契約價格中不含停汽車的位置,乙方若需租用地下停車場車位,請與甲方商議,另簽訂停車場地租用合同。

(6)本買賣契約價格中不含室內清潔費,若需清掃室內衞生,乙方請與甲方聯繫,由甲方統一安排人員清掃,費用另議。

(7)上述各類費用由甲方按月開出收款單,乙方在接到付款通知單後_____________天內一次付清,逾期按日計收應繳款額的千分之________(_________‰)滯納金。

7.房屋維修

本契約簽訂經驗收後,房屋的維修即由乙方負擔。但驗收後一年內,因施工質量造成的房屋維修,由甲方責成施工單位負責解決;因設備質量造成的維修由甲方責成設備供貨單位解決。但如屬人為損壞的房屋、設備,損壞人應承擔其修理費用及賠償損失。

8.房產權和土地使用權轉讓和再轉讓

(1)乙方在購入本契約所規定範圍的房產權和相應的土地使用權是整個大廈的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按_________市人民政府頒佈的《_________市土地使用權有償轉讓辦法》規定:“同一建築物所佔的土地使用權整體不可分割”。

(2)乙方購入的房產權和相應的土地使用權若需要再轉讓,須按《_________市土地使用權有償轉讓辦法》和政府有關房產買賣管理辦法的規定辦理,其發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負擔。

(3)乙方再轉讓的合同簽約,必須將本契約中乙方應承擔的職責無條件地轉移到其買入者,並必須將本契約作為再轉讓合同的附件之一。若在再轉讓中發生經濟等糾紛,一切責任由乙方負擔。

9.《_________中心用户手冊》是本契約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乙方對其中有關房屋購置户部分的職責條件理解並同意遵守。

10.過户手續辦理

(1)甲、乙方在簽訂本房屋買賣契約後,須經有關部門公證。

(2)乙方憑契約、公證書等有效的合法文件向_________市土地局、市房產管理局分別辦理過户手續,繳納過户費和領取房產權證書。未經過户的房產買賣無效。

11.爭議解決條款

凡執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提請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12.本契約所涉各項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頒佈的有關法規約束,若遇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有新規定,則按新法規執行。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買賣合同 篇3

甲方(出賣人):

乙方(買受人):

甲方(出賣人):

地址:

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

乙方:(買受人):

地址:

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北京市城市房地產轉讓管理辦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購買甲方的房地產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對所售房地產所有權的聲明

1、甲方所售房地產是其根據國家有關規定購買的公有住房,已取得完全產權並符合上市交易的條件。房屋產權證號為: 。

2、甲方房地產(以下簡稱該房地產)坐落於 ;位於第 層共 間,房屋結構為 ,登記建築面積 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築面積 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築面積 平方米)。

【律師提示】:首先,售後公房上市交易,除房產證上記載的產權人簽字外,還需同住人簽字同意。如未經同住人同意,售後公房的買賣有可能無效。其次,一定要確認原單位是否同意轉讓,因為大部分公房進行房改時原單位都保留優先回購權。

3、該房屋的抵押情況為: 。

(1)、該房屋未設定抵押;

(2)、該房屋已經設定抵押,抵押權人為: ,抵押登記日期為: 年 月 日,他項權利證證號為: 該房屋已經設定抵押的,出賣人應於 年 月 日前辦理抵押注銷手續。

4、該房屋的租賃情況為: 。

(1)、出賣人未將該房屋出租。

(2)、出賣人已將該房屋出租,【買受人為該房屋承租人】【承租人已放棄優先購買權】。

關於房屋權屬情況的説明及房屋抵押和租賃情況的具體約定另附。

第二條 房屋價格及付款方式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甲方所售房地產總金額為人民幣 。該價款不含税費。

2、雙方選擇以下第 種付款方式:

(1)乙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 元整,

(2)買房向銀行抵押付款:乙方於 年 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首期房款人民幣 元。其餘房款乙方擬向銀行辦理抵押借款。如果乙方在 年 月 日前還未能將銀行借款辦理好並交付給甲方,則甲方可以單方解除本合同,並退回乙方之前已付購房款。

3、雙方約定的其他付款方式: 。

【律師提示】:如果買二手房時房款不是一次性付清的,那就得籤銀行借款抵押合同。這個合同涉及到賣房人,買房人,賣房人的借款銀行,買房人的借款銀行,還可以再加三方,賣房人的借款銀行指定的保險公司,買房人的借款銀行指定的保險公司,還有中介公司,這個借款行為可能涉及到七方,因此比較複雜。這種情況下,對於購房者來説,要想簽訂一個細緻的有針對性的合同,可以請個律師。

第三條 交納税費的約定

1、按有關法律法規政策的規定應由賣方承擔的税費由 承擔。

2、按有關法律法規政策規定應由買方承擔的税費由 承擔。

【律師提示】:按有關規定,賣方一般需付營業税等十種左右的税費;買方一般需付契税等八種左右的税費。但是雙方有約定的從約

第四條 房地產交付

1、甲乙雙方於本合同簽訂後 日內共同對該房地產及附屬設施設備、裝飾裝修、相關物品清單及水、電、氣的讀數等列表記載,在交房時一併交給乙方。

2、甲方在收到全部房款之日起 日內,將該房屋鑰匙交付給乙方。

3、雙方其他約定: 。

【律師提示】:要考慮好交錢、過户和交房之間的銜接問題。過户以後再交房的,買方的購房款不宜在過户前全部支付給賣方。最好雙方約定房屋交驗完畢、各項費用結清以後再支付小部分剩餘尾款,以約束賣方。

第五條 關於產權登記的約定

甲方雙方須在簽訂本合同 內,共同向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申請辦理轉移登記手續。如因甲方的過失造成乙方不能在 日內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乙方有權提出退房,甲方必須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 日內將乙方已付款退還給乙方,並按已付款的 %賠償乙方損失。

【律師提示】:權屬轉移登記,也就是房產過户手續,主要是什麼時間過户一定要説清楚,而且買方交錢和過户的時間間隔不宜過

第六條 定金及交房保證金

1、甲乙雙方約定乙方在簽訂本合同之日起 日內向甲方交納購房定金 元。

2、為防範交易風險督促賣方按合同約定交付房地產,甲乙雙方同意從交易總房款中預留 元作為交房保證金。此款在甲方實際交付房地產及完成產權轉移登記時交付給甲方。

3、關於交房保證金託管的約定: ;

4、甲乙雙方其他約定: 。

【律師提示】:雙方約定違約方承擔定金責任後,守約方不可進一步追究違約方其他違約責任的,從約定。雙方既約定定金,又約定賠償損失的,一方違約時,守約方既可主張定金罰則,又可請求賠償損失。

第七條 違約責任的約定

1、乙方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1)和(2)不作累加):

(1)如乙方未按約定時間付款,則乙方應按逾期付款額的萬分之 向甲方按日支付逾期付款違約金,同時甲方有權要求合同繼續履行。

(2)如乙方逾期付款時間超過 天后,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按購房款總額的百分之 支付違約金;甲方也有權選擇還是按本條上述第(1)項執行。

2、甲方逾期交房的違約責任((1)和(2)不作累加):

(1)如甲方未按合同約定的時間交付房屋,則甲方應按乙方已付購房款的總額的萬分之 向乙方按日支付逾期交房違約金,同時乙方有權要求繼續履行合同。

(2)如甲方逾期交房超過 天后,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按購房款總額的百分之 支付違約金;乙方也有權選擇還是按本條上述第(1)項要求甲方承擔違約責任並繼續履行合同。

3、任何一方不按約定繳納相關税費,導致交易不能繼續進行的,應向對方支付該房地產總價款的百分之 作為違約金。

4、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致合同目的不能實現,守約方有權選擇定金罰則或要求對方支付該房地產總價款百分之 作為違約金。

【律師提醒】:根據《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在因違約方過錯導致房屋買賣合同無法履行的情況下,守約方可以請求賠償房屋差價損失。如雙方對房屋差價有約定或事後達成一致的,尊重當事人的意思自治,從約定。如當事人沒有約定房屋差價,則可請求法院委託評估機構對訟爭房產的市場價進行評估,評估時點為起訴之日,通過評估價與約定價的比較,確定房屋差價損失。

第八條 甲乙雙方的承諾和保證

1、甲方承諾和保證:

(1)甲方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該房地產沒有設定抵押也未被查封,甲方對該房地產享有完全的處分權。

(2)甲方保證在交易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有關按揭、抵押債務、税項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易前辦妥。

(3)水、電、煤氣、物業、供暖等各項費用均已按規定交納,單據交買房確認。

(4)該房地產所附着的户口,甲方保證於收到房地產轉讓總價款之日起 日內遷出。

(5) 該房地產沒有租約。(如有租約另行約定)

2、乙方承諾和保證:乙方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律師提示】:第一,要核實合同簽訂人員身份的真實性以及授權委託書的內容,確保合同不因主體不適當而導致合同無效。第二,帶租約的房屋買賣,買賣雙方應明確約定,是實物交付還是租約權交付。法律規定承租人享有優先購買權。賣家要把出賣信息提前告知租客,同時在簽約前將出租信息告知買家,而買家也要認真審查房屋租賃合同。承租人放棄優先購買權,應提供書面承諾。

第九條 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徵得對方同意後,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 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十條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約定履行本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全部免除責任,但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約定履行合同的一方當事人應當及時告知另一方當事人,並自不可抗力事件結束之日起_ 日內向另一方當事人提供證明。上述房屋風險責任自該房屋【所有權轉移】【轉移佔有】之日起轉移給買受人。

第十一條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 法律適用及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 雙方其他約定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委託代理人(簽章): 委託代理人(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買賣合同 篇4

出賣人:買受人:

第一條 標的、數量、價款及交(提)貨時間:

標的名稱 牌號

商標 規格

型號 計量

單位 數量

單價 金額

交(提)貨時間及數量

合計人民幣金額(大寫):

第二條 質量標準:符合國家標準和圖紙設計要求。

第三條 出賣人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及期限:易損件保用陸個月,其它保修壹年。 第四條 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裸裝

第五條 隨機的必備品、配件、工具數量及供應辦法:見發貨清單。

第六條 標的物所有權自買受人付清貨款 起轉移,但買受人未履行支付價款義務的,標的物屬出賣人 所有。

第七條 交(提)貨方式、地點:出賣人代辦託運,買受人負責卸車及卸車費用。

第八條 運輸方式及到達站(港)和費用負擔:汽車運輸,總價格內含運費,買受人負責卸車費用

第九條 檢驗標準、方法、地點及期限:根據出賣人提供的發貨清單現場進行驗收。

第十條 成套設備的安裝與調試:出賣人派壹名技術人員指導調試,買受人負責組織實施安裝及吊車費用。買受方負責給技術指導人員配備安全帶、安全帽等防護用具;

第十一條 結算方式、時間及地點:買受人先付本產品定金萬元,貨物到達(區)後,買受人全部貨款付清後方可進工地卸車,如貨到因買受人的原因未及時付清貨款而造成的車輛誤工費用由買受人負責。

第十二條 本合同解除的條件:保修期滿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雙方協商解決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執行。

第十四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二 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 (二)依法向出賣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 本合同自 定金打入公司指定賬號起方可生效。

第十六條 其他約定事項:本合同未經出賣人同意,私自改動原合同文本條款,一律無效,若有改動,改動處必須有出賣人蓋章方可生效。

出賣人:

買受人:

年 月 日:

買賣合同 篇5

購方

銷方

為保護買賣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經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以明確各自權利與義務,具體如下:

一、訂單明細

二、交期:交貨日期為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三、產品單價:賣方需於交期前一週內將產品單價提供給買方。四、樣品提供:為保護雙方商業機密賣方於產品交貨期前(工作日)將每款每色樣品提供1雙給買方,作為買方產品推廣的確認樣。

五、付款方式:

1、訂金支付:買方需交首批訂金萬元(人民幣)給賣方,賣方開始備料生產;

2因買方貨款未在交期前到位,賣方有權順延交貨日期;

3、尾款支付:剩餘總貨款的10%,賣方於產品出貨後一個月內(即年月日)全額付清。

六、買方資料及配件提供:

1、買方需於合同簽訂後內將做包裝及產品標識等資料交給賣方,以便賣方安排採購事宜及生產計劃安排。

2

七、產品質量:

產品質量由買賣雙方質檢人員依行業標準對產品整個生產過程進行質量檢驗把關,並於成品出貨時進行抽檢。

八、運輸:

1、賣方於交貨期內負責將成品運輸到買方指定賣方指定託運部或指定運輸單位。

2、買方負責從託運單位至買方倉庫。

3、買賣雙方各自承擔自己運輸內的費用,此運費不計入產品單價。

九、違約責任:

1、如因買方材料提供或貨款原因導致出貨期延誤責任由買方承擔。

十、商業保密:

買賣雙方須保守商業機密,買方不得將賣方的產品轉交第三方進行開發或再開發,如因此造成賣方的經濟等受影響,賣方有權追究買方的責任。

十一、買賣雙方應本着精誠合作的態度,如因合同或其它產生爭議,應友好協商,協商不成雙方可通過法律途徑進行解決。

十二、本協議一式二份,買、賣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由雙方代表簽字之日起生效。

買方:

賣方:

地址:

地址: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代表簽名/蓋章:_____________

代表簽名/蓋章: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買賣合同 篇6

合同是當事人或當事雙方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關係的協議。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以下是“服裝買賣合同樣本”希望能夠幫助的到您!

銷貨方:____(以下簡稱甲方)

購貨方:____(以下簡稱乙方)

簽約時間: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

第一條 經購銷雙方協商交易活動,必須履行本合同條款。具體品類(種),需簽訂要貨成交單,並作為本購銷合同的附件;本合同中的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需補充的條款可另附協議書,亦視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經雙方確認的往來信函、傳真、電子郵件等,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簽訂成交單,除上級規定按計劃分配成交外,其餘商品一律採取自由選購,看樣成交的方式。

第二條 合同簽訂後,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如甲方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確實無法履行合同;乙方因市場發生驟變或不能防止的原因,經雙方協商同意後,可予變更或解除合同。但提出方應提前通知對方,並將“合同變更通知單”寄給對方,辦理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手續。

按乙方指定花色、品種、規格生產的商品,在安排生產後,雙方都需嚴格執行合同。如需變更,由此而產生的損失,乙方負擔;如甲方不能按期、按質、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損失,甲方負擔。

第三條 成交單中的商品價格,由雙方當事人商議決定,或以國家定價決定。

在簽訂合同時,確定價格有困難,可以暫定價格成交,上下幅度雙方商定。

國家定價的商品,在合同規定的交(提)貨期限內,如遇國家或地方行政部門調整價格,按交貨(指運出)時的價格執行。

逾期交貨的,如遇價格上調時,按原價執行;遇價格下調時,按新價執行。逾期提貨的,遇價格上調時,按新價執行,遇價格下調時,按原價執行。由於調整價格而發生的差價,購銷雙方另行結算。

第四條 運輸方式及運輸費用等費用,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決定。

第五條 各類商品質量標準,甲方嚴格執行合同規定的質量標準,保證商品質量。

第六條 商品包裝,必須牢固,甲方應保障商品在運輸途中的安全。乙方對商品包裝有特殊要求,雙方應具體合同中註明,增加的包裝費用,由乙方負擔。

第七條 商品調撥,應做到均衡、及時。對合同期內的商品可考慮按3 ∶3 ∶4 的比例分批發貨;季節性商品按承運部門所規定的最遲、最早日期一次發貨;當令商品,零配件和數量較少的品種,可一次發貨。

第八條 對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在2 /3 以上的,甲方可以發貨;有效期在2 /3 以下的,甲方應徵得乙方同意後才能發貨。

第九條 甲方應按乙方確定的合理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委託承運單位發運,力求裝足容量或噸位,以節約費用。

如一方需要變更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時,應及時通知對方,並進行協商,取得一致意見後,再辦理髮運,由此而影響合同期限,不以違約處理。

第十條 商品從到達承運部門時起,所有權即屬乙方。在運輸途中發生的丟失、缺少、殘損等責任事故,由乙方負責向承運部門交涉賠償,需要甲方協助時,甲方應積極提供有關資料。乙方在接收商品時發現問題,應及時向承運部門索取規定的記錄和證明並立即詳細檢查,及時向有關責任方提出索賠;若因有關單據未能隨貨同行,貨到後,乙方可先向承運部門具結接收,同時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後5 日內答覆;屬於多發、錯運商品,乙方應做好詳細記錄,妥為保管,收貨後10日內通知甲方,不能自行動用,因此而發生的一切費用由甲方負擔。

第十一條 商品的外包裝完整,發現溢缺、殘損串錯和商品質量等問題,在貨到半年內(貴重商品在7 天內),責任確屬甲方的,乙方可向甲方提出查詢。

發現商品黴爛變質,應在30天內通知甲方,經雙方共同研究,明確責任,損失由責任方負擔。

接收進口商品和外貿庫存轉內銷的商品,因關係到外貿查詢,查詢期為乙方收貨後的60天,逾期甲方不再受理。

乙方向甲方提出查詢時,應填寫“查詢單”,一貨一單,不要混列。查詢單的內容應包括嘜頭、品名、規格、單價、裝箱單、開單日期、到貨日期、溢缺數量、殘損程度、合同號碼、生產廠名、調撥單號等資料,並保留實物;甲方接到“查詢單”後,10日內作出答覆,要在30天內處理完畢。

為減少部分查詢業務,凡一張調撥單所列一個品種損溢在2 元以下、殘損在5 元以下均不做查詢處理(零件除外)。對笨重商品的查詢(如縫紉機頭、部件等的殘品)乙方將殘品直接寄運工廠,查詢單寄交甲方並在單上註明寄運日期。

第十二條 商品貨款、運雜費等款項的結算,購銷雙方應按中國人民銀行結算辦法的規定,商定適宜的結算方式,及時妥善辦理。

貨款結算中,要遵守結算紀律,堅持“錢貨兩清”原則,分期付款應在成交單上註明。有固定購銷關係的國營、供銷合作社商業企業,異地貨款結算可採用“託收承付”結算方式;對情況不明的交易單位,可採用信用證結算方式,或先收款後付貨。

第十三條 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有違約行為的,應負違約責任並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因違約使對方遭受損失的,如違約金不足以抵補損失時,還應支付賠償金以補償其差額。如違約金過分高於或者低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或者增加。

1.甲、乙兩方所簽訂的具體合同要求,一方未能履行或未能完全履行合同時,應向對方支付違約合同貨款總值___%的違約金。但遇雙方協商辦理變更或解除合同手續的,不按違約處理。

2.自提商品,甲方未能按期發貨,應負逾期交貨責任,並承擔乙方因此而支付的實際費用;乙方未按期提貨,應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提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甲方償付逾期提貨的違約金,並承擔甲方實際支付的保管費用。

3.甲方提前交貨和多交、錯發貨而造成的乙方在代保管期內實際支付的費用,應由甲方負擔,乙方逾期付款的,應按照人民銀行有關逾期付款的規定,向甲方償付逾期付款違約金。

4.對應償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保管、保養費用和各種經濟損失,應在明確責任後,10天內主動匯給對方,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發貨物或扣付貨款充抵。

第十四條 甲、乙兩方履行合同,發生糾紛時,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兩者選一)

第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4 份,甲、乙兩方各執2 份,並送交當地人民銀行及有關部門,監督執行。

第十六條 本合同(協議)雙方簽章,依法生效,有效期為1 年,期滿雙方如無異議,合同自動延長。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簽收日期和郵局戳記日期為準。

開户銀行: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

帳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銷貨方(甲方)簽章:____ 購貨方(乙方)簽章:___

____年__月__日

買賣合同 篇7

設備轉讓方:_______________(甲方)

設備接收方:___________(乙方)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現經甲乙雙方共同商定達成如下協議:

1、甲方現轉讓挖掘機台給乙方,工作小時____________,出廠編號為__________________,經乙方負責人及技術人員現場看機試機後,甲乙雙方達成協商價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付款方式:乙方於年日預付定金人民?幣元整(大寫:,餘款人民幣______元整(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在交機時一次性付清。

3、甲方出售該設備提供該機:出廠合格證、購機發票、進口設備提供進口報關單等有效證件。

4、如該機是甲方偷盜或來路不明的,甲方將負全部法律責任。

5、如合格證、購機發票或者進口報關單丟失,需要在當地公安機關或者派出所開據證明,證明該設備屬甲方所有。

6、如甲方以前和他人或合夥人由經濟糾紛,產權問題將與乙方無關。

7、甲方若購機時在XX按揭款未繳納完,私自出售給乙方後,XX要追繳任何責任和尾款補請由甲方負責,如出售給乙方後,是甲方的原因。比如,甲方尾款未付清造成GPS衞星定位系統鎖機後所造成的任何損失等誤工費均由甲方負責賠償。

8、甲方在自己的場地上負責將該機設備安全裝上乙方的運輸車上。保證乙方順利離開,乙方將一次性付清餘款,該機產權屬乙方所有。

9、為了雙方共同遵守特訂立此協議,甲方需提拱身份證複印件附合同上。

10、此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按手印後立即生效。

11、如該設備屬於兩人合夥制經營或多人合夥經營,需所有人共同簽字,按手印生效。

12、甲方XX收款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賣方:__________

買受方: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年____月____日

買賣合同 篇8

賣方(下稱甲方):

買方(下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就下列房屋買賣,訂立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條甲方所有房屋,座落於武漢市______區________,為______結構,建築面積____平方米,用地面積____平方米。“房屋所有權證”號為“武房權證____字第 ____號”,“土地使用權證”號為“____字第____號。房屋附屬設施見附件。

第二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上述房屋買賣成交價格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元。

第三條本合同簽訂之日,乙方應付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給甲方,餘款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在辦理完轉移過户手續時付清。具體付款方式由雙方另行約定。

第四條甲方應在收到乙方全部房款________日內,將房屋交付給乙方。甲方保證上述房屋權屬清楚,如甲方有設定抵押、按揭等行為應告知乙方,並自行約定解決。交易房屋如發生產權糾紛或債權債務時,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五條甲方逾期不交付房屋給乙方,乙方不解除合同的,甲方每逾期一日,按照全部房款的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解除合同的,甲方應退還乙方所付房款,並按全部房款的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六條乙方逾期不支付全部房款給甲方,視為不履行合同,甲方不解除合同的,由乙方承擔房屋轉移過户中甲、乙雙方繳納的全部税費,並按全部房款的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七條甲、乙雙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內,攜帶“房屋所有權證”種“土地使用權證”到相關部門辦理房地產轉移過户手續。辦理轉移過户手續應繳納的有關税費,按國家、省、市政策規定由甲、乙雙方各自承擔,或由雙方另行約定。

第八條因不可抗力造成違約的,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第九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商議,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條本合同履行如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以委託武漢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向該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條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持一份,其他二份交由有關部門存欄。

第十三條補充協議、附件:

1 、

2 、

3 、

4 、

5 、

立合同人:

賣方(簽章):

聯繫地址:

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

代理人(簽章):

聯繫地址:

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

法定代表人(簽章):

聯繫地址:

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

買方(簽章):

聯繫地址:

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

代理人(簽章):

聯繫地址:

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

代理人(簽章):

聯繫地址:

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

法定代表人(簽章):

聯繫地址:

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買賣合同 篇9

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聯繫方式: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聯繫方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開、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建材買賣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所購建材基本情況

單位:

建材名稱:

產地品牌:

規格型號:

材質批次:

數量:

價格:

第二條:質量標準

1、按照甲方所需要的規格品牌商標(產地)和數量及時供應。

2、有產品合格證明書或相關文件。

第三條:交貨

交貨方式為:賣方送貨/買方取貨。

交貨時間: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交貨地點:

第四條:驗收

對於建材產品的規格型號、數量、材質等與約定不符或有其他質量問題的,買方異議期為賣方交貨後一日內,異議經核實賣方應無條件補足或換貨。

第五條:付款方式及時間

簽定合同時,買方支付(定金/預付款)_____元,(定金不得超過總價款的_____%),貨到驗收後一次性支付餘款。

第六條:違約責任

賣方違約責任:

1、建材產品經專業機構檢測不符合國家標準或合伺約定質量標準的,賣方應無條件換、退貨,或賠償買方由此受到的損失。

2、賣方遲延交貨的,每日應向買方支付遲延部分價款____%的違約金;遲延交貨一日的,除支付違約金外,買方還有權解除合同,賣方已收取定金、預付款或價款應全部返還,但買方在不收取違約金的情況下,有權要求賣方雙倍返還定金。

買方違約責任:

1、買方遲延提貨的,每日應向賣方支付遲延部分價款____%的違約金;

2、買方無正當理由單方解除合同的,應賠償由此給賣方造成的損失,已支付定金的無權要求返還。

第七條: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或向市場主辦單位、消費者協會申請調解解決,也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提出申訴;協商、調解、申訴解決不成的,應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本合同一式____份,供方___份,需方____份。本合同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貨款結清後此合同終止。

買方:

法定代表人:

_____年_____月____日

賣方:

法定代表人:

_____年_____月____日

標籤:集錦 買賣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