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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公司轉讓合同合集10篇

隨着人們法律意識的建立,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在達成意見一致時,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麼正式、規範的合同是什麼樣的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公司轉讓合同10篇,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關於公司轉讓合同合集10篇

公司轉讓合同 篇1

轉讓方:(甲方)

住所:

受讓方:(乙方)

住所:

本合同由甲方與乙方就 公司的股份轉讓事宜,於年月 日在 訂立。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股權轉讓價格與付款方式

1、甲方同意將持有 公司 %的股份共元出資額, 以 萬元轉讓給乙方,乙方同意按此價格及金額購買上述股份。

2、乙方同意在本合同訂立十五日內以現金形式一次性支付甲方所轉讓的股份。

第二條保證

1、甲方保證所轉讓給乙方的股份是甲方在 公司的真實出資,是甲方合法擁有的股權,甲方擁有完全的處分權。甲方保證對所轉讓的股份,沒有設置任何抵押、質押或擔保,並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則,由此引起的所有責任,由甲方承擔。

2、甲方轉讓其股份後,其在 公司原享有的權利和應承擔的義務,隨股份轉讓而轉由乙方享有與承擔。

3、乙方承認廣東有限公司章程,保證按章程規定履行義務和責任。

第三條盈虧分擔

本公司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同意並辦理股東變更登記後,乙方、即成為 公司的股東,按出資比例及章程規定分享公司利潤與分擔虧損。

第四條費用負擔

本公司規定的股份轉讓有關費用,包括:全部費用,由(雙方)承擔。

第五條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可變更或解除合同,但雙方必須就此簽訂書面變更或解除合同。

1、由於不可抗力或由於一方當事人雖無過失但無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

2、一方當事人喪失實際履約能力。

3、由於一方或二方違約,嚴重影響了守約方的經濟利益,使合同履行成為不必要。

4、因情況發生變化,經過雙方協商同意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六條爭議的解決

1、與本合同有效性、履行、違約及解除等有關爭議,各方應友好協商解決。

2、如果協商不成,則任何一方均可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合同生效的條件和日期

本合同經 公司股東會同意並由各方簽字後生效。

第八條本合同正本一式4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一份, 公司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名): 乙方(簽名):

公司轉讓合同 篇2

甲方(出讓方):

股東一;身份證號碼

股東一:身份證號碼

股東一:身份證號碼

股東一:身份證號碼

股東一:身份證號碼

乙方(受讓方):

股東一:身份證號碼

股東一:身份證號碼

新疆瑞爾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轉讓公司)是由甲方於年月日註冊的全資投資公司,註冊資本1000萬元,經營期限為年。鑑於甲方全體股東會討論審議,一致同意將其所屬的佔100%股權的轉讓公司按本協議規定的條款和條件轉讓給乙方,乙方願意按同樣的條件受讓轉讓公司。故此,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法律法規、政策之規定,並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協商的原則,雙方簽訂本協議。

一、轉讓公司的基本情況:

1、轉讓公司名稱為新疆瑞爾投資有限公司,註冊資本1000萬元,涉及土地平方米,涉及員工安置人。

2、甲方承諾並保證轉讓公司設立時的出資是完整到位的,沒有抽逃出資情況,並且沒有仲裁和訴訟等債務糾紛。

二、員工的安置:

經甲、乙雙方約定按如下方式處理:一併由甲方自行處置。本合同生效後,由乙方及其指派的工作人員正式接管轉讓公司,甲方及其原僱傭的人員應積極移交剩餘的相關工作,並根據誠實信用的原則對涉及原公司的一切事宜合理地履行通知、保密、説明、協助等義務。

三、債權、債務處理

經甲、乙雙方約定,按如下辦法處理:和乙方無關,一併由甲方接收。本合同生效之日前,甲方個人及其經營管理原公司期間公司所發生的一切債務全部由甲方承擔,所產生的一切債權全部歸甲方享有,甲方承諾本合同生效之日原公司的一切債權及債務已全部結清。本合同生效之日後,乙方對新公司經營管理所產生的一切債權及債務,由乙方享有和承擔。

四、公司轉讓價款及支付方式:

1、乙方整體受讓甲方的股權後,由乙方絕對控股轉讓公司。甲乙雙方辦理公司轉讓手續,轉讓價款為人民幣(大寫)四萬五千元整,雙方約定在本合同簽訂後三日內,乙方預支付甲方80%轉讓價款(適用定金規則)。

2、甲方收到乙方上述轉讓價款後,甲方需在20_年7月26日前將變更後的營業執照原件(正副本、財務專用章、公章、合同章、原始帳本憑證等交給乙方。在20_年8月26日前將變更後的企業税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原件(正副本)交給乙方。乙方支付給甲方剩餘20%轉讓價款,及一千元的變更費用。變更手續由甲方負責完成,如本轉讓需要政府部門審批許可備案,均由甲方負責完成。

五、產權交割

甲方收到乙方80%轉讓價款後,轉讓公司相關權利義務歸乙方所有,甲方不再承擔任何權利義務。甲乙雙方約定在三個月內辦理相關產權交割手續。

本合同生效之日,甲方依據《公司法》及原公司章程規定所享有的一切權利正式轉讓給乙方,乙方依法對轉讓公司享有《公司法》及章程規定的股東所有權利。

七、費用和税費

經甲、乙雙方約定,本次轉讓所涉及的費用和税費由甲方承擔。

八、爭議處理

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甲、乙雙方發生爭議,經協商無效時,當事人可以依法向具有管轄權人民法院起訴。

九、違約責任

1、如因乙方原因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或乙方不履行合同的約定,則無權要求返還定金;如因甲方原因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或甲方不履行合同的約定,應當向乙方支付相當於乙方交付定金2倍的補償;

2、乙方未能按期支付本合同公司的價款,或者甲方未能按期交割本轉讓公司,每逾期一日應按逾期部分金額的3%,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3、一方違約給另一方造成直接經濟損失,且違約方支付違約金的數額不足以補償對方的經濟損失時,違約方應償付另一方所受損失的差額部分。如甲方與第三者存在再無糾紛,則甲方向乙方承擔所發生債務30%的違約金,並且承擔本合同生效前的債務。

十、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當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可以變更、解除合同;

1、因情況發生變化,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並訂立了變更或解除協議,而且不因此損害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的。

2、由於一方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因故沒有履行合同,另一方予以認同的。本合同需變更或解除,甲、乙雙方必須簽定變更或解除協議。

十一、權證變更

甲、乙雙方在交割完成後,由負責,於日之內辦妥權證變更事項。

十二、雙方約定的其他條款:

十三、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與附件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後生效。

十四、其他

1、甲方股東省份證複印件、詳細地址及聯繫方式。

2、所有股東的股權轉讓協議,

3、原轉讓的公司的股東大會決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轉讓合同 篇3

甲方(轉讓方):劉生、蔡紹庫

乙方(受讓方):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開封市汴京浮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浮橋公司”)股權轉讓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股權轉讓價格:甲方同意將浮橋公司100%的股權共200萬元出資額,以200萬元(大寫:貳佰萬元)價格轉讓給乙方,乙方同意按此價格及金額購買上述股權。

二、付款方式:乙方同意在本合同簽訂後的兩日內,以銀行轉賬方式先支付90%到甲方指定的銀行帳户,但甲方必須向乙方出具收款收據;甲方在收到該款後的第一日、第二日主動到工商局辦理完畢股權變更手續;待海事等其他部門的手續變更完畢後,乙方再付10%到甲方指定的銀行帳户,但甲方必須向乙方出具收款收據。

三、產權交割:甲方在收到90%股權轉讓款後的兩日內必須將浮橋公司所有固定資產、無形資產(附件附後)及經營管理權一併交割給乙方所有,由乙方經營並管理,甲方至此再無經營與管理權。

四、保證條款:甲方保證所轉讓給乙方的股權是甲方真實出資,並沒有設置任何抵押或擔保,債權債務由甲方自行處置並承擔責任,並免遭第三人的追索;否則,由此引起的所有責任,由甲方承擔。甲方確保在付款方式中約定的時間內辦理完畢股權變更、產權交割、海事等其他部門的變更手續。

五、員工安置: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甲方員工由甲方自行安置,乙方所需員工由乙方另行招聘。

六、違約責任:甲方未能在規定的時間內辦理完畢第二條、第三條、

第四條的事項時,每逾期一日甲方應向乙方支付五萬元人民幣作為違約金至變更完畢。

七、其他約定:

1、甲方將浮橋公司交付乙方之前,在經營活動中所發生的一切債權債務(包括股權轉讓登記前乙方未發現,日後產生或發現的合同義務、擔保業務等)由甲方承擔一切責任並賠償一切損失,甲方將浮橋公司交付乙方之後,所產生的債權債務由乙方承擔。

2、本協議經甲方蓋章、乙方代理人簽字後生效,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甲乙雙方發生爭議,經協商無效時,可由乙方所在地管轄。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

股東簽字:委託代理人:

年 月 日年 月 日

附件在另一頁:

附件1:無形資產清單:

《審查意見書》、《施工許可證》、發改委批文、物價局批文、《收費許可證》、《水路運輸許可證》、南北兩岸政府批文、南北兩岸河務局合同、南北兩岸政府合同、《船舶登記證書》、《船舶國籍證書》、《營業執照》、《税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土地租用合同等文件。

附件2:固定資產清單:

公司轉讓合同 篇4

一、合同雙方當事人:

出讓方( 以下簡稱甲方) :A

受讓方( 以下簡稱乙稱) : B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相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公司股權轉讓事宜擬定本合同:

二、轉讓公司的基本情況:

本次轉讓為甲方將其所擁有的《XXXXXX有限責任公司》,該公司註冊資本X 萬元,涉及職工安置零人,涉及銀行債權零元。一次性將股權轉讓給乙方。公司名稱由《XXXXXX 有限責任公司》變更為《YYYYYY 商貿有限責任公司》,法人由A 變更為B。

三、職工的安置

本合同公司轉讓時所涉及職工的安置,經甲、乙雙方約定,()按如下方式處理:

1 、甲方轉讓公司的人員由甲方自行安置,均與乙方無關。

2 、甲方轉讓公司的人員在外發生的經濟糾紛及一切違法行為由甲方自行承擔,與乙方無關。

四、債權、債務處理

1 、因甲方轉讓公司遺留的一切債權、債務由甲方自行承擔,與乙方無關。

五、公司轉讓及價款支付情況

轉讓價款為人民幣( 大寫)X 萬元,甲方必須將所有手續變更為乙方後雙方約定在七日內,乙方一次性付清款項。

六、税費負擔

經甲、乙雙方約定,本次轉讓所涉及的税費全部有甲方承擔。

七、爭議處理

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甲、乙雙方發生爭議,經協商無效時,當事依法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八、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後生效

九、其他

1 、本合同共兩頁,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法定代表人: 乙方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公司轉讓合同 篇5

轉讓方: (以下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郵編:

電話:

傳真:

北京市總公司 (以下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郵編:

電話:

傳真:

北京市服務中心(以下稱“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郵編:

電話:

傳真:

受讓方:

北京有限公司 (以下稱“丁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郵編:

電話:

傳真:

鑑於1999年月日甲方和丙方簽訂了住宅《項目轉讓合同》(下稱“轉讓合同”)。轉讓合同約定,丙方同乙方簽訂聯建協議或項目轉讓合同,由丙方買斷該項目,然後將該項目再全部轉讓予甲方。轉讓合同並約定了甲方和丙方各自責任及違約責任、轉讓費及其付款方式。

鑑於年月日甲方委託的丙方和乙方簽訂了住宅項目之《聯建合同書》(下稱“聯建合同”)。根據聯建合同約定,乙方與丙方合作建設(又稱)住宅項目(下稱“項目”)。乙方合作條件為提供無權屬糾紛的土地使用權,丙方則承擔聯建項目的全部建設資金。房屋所有權與相應土地使用權乙、丙雙方之分成比例為:乙方為30%,丙方則為70%。同時,聯建合同還約定了乙、丙雙方各自的責任、權利與違約責任。乙方提供的項目土地使用權之使用權人為北京市綜合經營公司(下稱“經營公司”)。

又鑑於年月日乙方和丙方簽訂了住宅項目之《轉讓合同書》(下稱“合同書”)。乙方已將項目全部轉讓予丙方。

現基於丙方(受甲方委託)為項目之聯建主體,而甲方為項目投資者之事實,甲、乙、丙三方作為共同轉讓方與作為受讓方的丁方經友好協商,就丁方置換乙方和丙方成為項目聯建主體及取代甲方成為項目之實際投資人與項目之全部權利主體事宜,達成本協議書。

第一條:項目概況

1.項目名稱

住宅項目,又稱住宅項目。

2.項目地點

位於北京市朝陽區三環路號院北側。

3.項目面積

佔地面積平方米,總建築面積平方米(最終面積以工程竣工驗收後北京市國土資源與房屋管理局實測面積為準)。

4.項目範圍

本項目之四至範圍為東至,西至,北至,南至。轉讓項目包括兩棟層數為22層的塔式高層住宅、一棟3層的配套公建,地上停車場、地下車庫及集中綠地等。轉讓項目範圍還包括被保留

的原有建築物(3層),改造後用作物業管理用房。轉讓項目範圍詳見規劃紅線圖與設計説明。

5.項目現狀

建設項目已建至,項目建設所需的法律手續已至。

第二條 項目聯建主體與項目實際投資人

1.項目聯建主體的雙方

丙方受甲方委託與乙方組成項目聯建主體。項目由丙方負責全部建設資金。乙方則提供土地使用權人為經營公司的土地使用權作為聯建條件。乙方與丙方並約定了建築面積之分配原則與雙方合作建房諸事項。20xx年月日北京市計劃委員會以京計生資字[20xx]第號文批准了乙方和丙方合建住宅的項目建議書;20xx年月日北京市城市規劃管理局以20xx-規審字-號文向乙方和丙方發出《審定設計方案通知書(居住建築)》。據此,乙方和丙方為項目之聯建主體。由於乙方提供的項目土地使用權之使用權人為經營公司,有關該幅土地的實際情況及乙方與經營公司相互關係,乙方與經營公司應另行具文予以説明。丁方與經營公司將不發生任何經濟、法律關係。

2.甲方為項目實際投資人情況

根據甲、丙雙方所籤轉讓合同,及丙方據轉讓合同與乙方簽訂的合同書,從法律意義上講,甲方為項目的全部投資人與項目之全部權利的權利主體。如至本協議書籤署之日,轉讓合同、聯建合同及合同書均已履行完畢,則甲方即為項目之全部權利的惟一權利主體。

第三條 有關合同與協議的實際履行情況

1.轉讓合同的實際履行情況

1.1 丙方(轉讓合同之甲方,下同)實際履約情況

1.1.1 已經與土地方乙方(有待乙方與經營公司具文説明)簽訂聯建合同及項目土地使用權轉讓之合同書;辦理前期項目立項,項目建議書獲北京市計劃委員會京計生資字[20xx]第號文批准;

1.1.2 項目轉開發情況與項目公司-北京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之成立情況如下:

1.1.3 辦理項目規劃設計方案的審定工作,獲北京市城市規劃管理局20xx-規審字-號《審定設計方案通知書(居住建築)》。

1.1.4 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的辦理情況:

1.1.5 建築設計工作的進展情況:

1.1.6 項目用地範圍內之搬遷情況、外部市政供應方案與落實情況:

1.1.7 土地出讓合同之簽訂與土地出讓金繳納情況:

1.2 甲方(轉讓合同之乙方,下同)實際履約情況

1.2.1 甲方已向丙方支付轉讓費、技術服務費元;

1.2.2 甲方支付辦理項目前期規劃審批手續所發生的費用和支付項目建設所需資金情況:

1.2.3 項目建築設計之設計費用與支付情況:

1.2.4 為項目公司提供註冊資金情況:

2.聯建合同履行情況

2.1 乙方履行聯建合同情況

2.1.1 已辦理完成項目立項手續。

2.1.2 施工現場水、電接口提供情況:

2.1.3 建設用地及地上物移交情況:

2.2 丙方履行聯建合同情況

2.2.1 支付項目建設資金、相關税費及綜合地價款情況:

2.2.2 丙方為聯建項目所作的其他工作:

3.合同書履行情況

3.1 乙方履行合同書情況

3.1.1 搬遷工作進展情況:

3.1.2 房屋產權變更和土地使用權變更手續辦理情況:

3.2 丙方履行合同書情況

3.2.1 丙方向乙方履行付款情況:

3.2.2 丙方履行合同書的其他情況:

第四條 項目轉讓之實現方式

1.項目轉讓之方式與目的

通過各方權利主體的置換方式,達到丁方或丁方指定的公司成為項目之惟一合法權利主體之目的,即享有項目之土地使用權、項目建設開發權及對項目之佔有、使用、收益與完全處分權。

2.交易總金額之計算依據

2.1 本協議簽訂生效之日起,轉讓合同及聯建合同中的權利、義務關係發生變化或作出重新安排。

2.1.1 甲方在轉讓合同中的權利主體地位由丁方取代,即丙方繼續履行其在轉讓合同中之義務。甲方在轉讓合同中之付款義務及丙方在轉讓合同中之權利,則由甲、丙雙方另行協商議定。丁方不因取代甲方在轉讓合同中的權利主體地位而與丙方發生任何款項支付關係。

2.1.2 丙方在聯建合同中的權利主體地位由丁方取代,即乙方直接向丁方繼續履行其在聯建合同中之義務。至於乙方在聯建合同中獲得搬遷週轉金的權利,在本協議付款條款中規定。根據聯建合同的基本內容及本協議的規定,由乙方、丙方和丁方簽訂聯建主體置換協議(下稱“置換協議之一”),丙方正式退出聯建。置換協議之一簽訂後,聯建合同之法律效力終止。

2.2 本協議簽訂生效之日起,合同書失去法律效力,即丙方不再受讓合同書之轉讓標的物,乙方亦不再以合同書為據向丙方主張任何權利。同時,由乙方與丁方指定的另一家公司簽訂另一份聯建主體置換協議(下稱“置換協議之二”),乙方亦正式退出聯建。乙方在原合同書中的權利由本協議付款條款規定。

2.3 在甲、乙、丙三方協助下,以聯建合同及兩份置換協議為基礎,辦理項目公司成立手續,由丁方及丁方指定的另一家公司(與乙方簽訂置換協議之二之另一方)作為項目公司的股東辦理項目公司之工商註冊登記。

2.4 在甲、乙、丙三方協助下,辦理項目轉開發手續,並將項目全套法律審批手續辦至項目公司名下。

2.5 本協議生效後項目設計、建築工程管理和工程款支付安排:

第五條 交易總金額、計算依據與付款方式

1.交易總金額的確定原則

丁方或丁方指定之公司(下稱“丁方”亦包括“丁方指定之公司”)代替轉讓方甲、乙、丙三方成為項目的權利主體與實際出資人,並對項目享有全部權益。作為對等條件,丁方應按本協議書之約定向轉讓方中的甲方和乙方(由於丙方系甲方之受託人,且丙方的權利體現於其與甲方之間的協議之中,故丙方的權利由甲、丙雙方自行解決,本協議書中不體現)支付經濟補償金。該經濟補償金即為本協議之交易總金額。

2.交易總金額之計算依據

2.1 交易總金額:項目之交易總金額為人民幣萬元。

2.2 計算依據(即丁方所付轉讓方甲方和乙方款項中所包括的內容):

2.2.1 立項與規劃審批手續費;

2.2.2 建築設計費;

2.2.3 項目建設過程中發生的税費:四源費、市政基礎設施建設費、用電權費、電貼費、人防易地建設費(如發生)、綠化補償費等;

2.2.4 土地出讓金;

2.2.5 項目工程施工費用;

2.2.6 土地開發費用:拆遷安置費等;

2.2.7 甲方、乙方和丙方為項目實際投入和支出的其他費用。上述所列費用之細目經丁方審定後,作為本協議書之附件。

3.付款方式

3.1 本協議書籤訂之日丁方向方付人民幣元;

3.2 甲方、乙方和丙方向丁方交付項目所有正本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於政府有關批文、設計文件、施工圖紙、有關合同及協議、財務賬冊及相關財務憑證等等)之日,丁方向方支付人民幣元;

3.3 乙方和丙方同丁方簽署本協議書第四條第2.1.2款和2.2款規定之兩份置換協議的同時,丁方向方支付人民幣元。

3.4 轉讓三方協助丁方成立項目公司(項目公司之名稱暫定為)並辦妥項目轉開發並轉項於項目公司之日,丁方向方支付人民幣元;

3.5 辦妥土地使用權出讓予項目公司之日,丁方向方支付人民幣元;

3.6 為項目公司辦妥項目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及開工證之日,丁方向方支付人民幣元;

3.7 按時間進度付款:

20xx年8月日丁方向方支付人民幣元;

20xx年11月日丁方向方支付人民幣元;

20xx年1月日丁方向方支付人民幣元;

20xx年7月日丁方向方支付人民幣元;

20xx年1月日丁方向方支付人民幣元;

3.8 項目竣工驗收合格,丁方向方支付人民幣元。

第六條 丁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

1.1 丁方受讓項目聯建主體之地位後,有權獲得北京市計劃委員會等部門的批覆,成為合法有效的聯建主體,然後在此基礎上辦理基建轉開發的手續;項目公司成立後,則該項目公司應成為項目轉開發後惟一的.開發商與直接權利人。

1.2 在丁方向方支付本協議第五條第3.1款之款項後,丁方即享有項目建設施工的全部管理權和支配權,可以自主組織設計和施工。

1.3 丁方向方支付本協議第五條第3.8款之全部款項後,丁方或丁方指定的項目公司即享有項目樓宇及所有附屬設施的全部權益(房屋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

2.義務

2.1 按本協議第五條規定的付款方式向方和方按期支付轉讓款項;

2.2 向轉讓各方提供必要的法律文件和手續,以便轉讓各方能順利及時地為丁方辦理項目轉開發及有關開發審批手續。

第七條 甲方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

有權依本協議第五條之規定,獲得丁方轉讓款項支付的權利;由於丙方系甲方之受託人,丙方的權利由甲方和丙方雙方通過結算書面協議的方式解決。

2.義務

2.1 保證丁方在項目中的聯建主體資格合法有效,能夠取得北京市計劃委員會等部門的批准,不存在任何強制性法律禁止之障礙。

2.2 保證項目不存在任何形式的抵押或其他可能影響丁方對項目行使完全所有權的行為,保

證沒有任何第三方對項目提出任何權益要求,保證項目不存在任何形式的權利瑕疵。

2.3 保證丙方不對項目保留和主張任何權利。丙方或其他任何第三方以訴訟、仲裁或其他任何方式就本協議或項目權利義務轉讓事宜向丁方主張項目之任何權益,甲方和乙方將承擔由此而給丁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2.4 應按照丁方的付款進度(詳見本協議第五條第3款),及時為丁方或丁方成立的項目公司辦理完畢土地出讓金繳納手續與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書。

2.5 應積極配合丁方對項目的施工管理工作,協助解決丁方施工管理所必需的工作條件和生活條件,以確保項目能順利竣工並交付使用。

第八條 丙方的承諾

1.丙方作為轉讓三方中的一方,承諾甲方和乙方在本協議中承擔的義務,亦為丙方之義務,且丙方承諾為甲方和乙方履行本協議書之義務,提供一切必要之協助。

2.丙方承諾不向丁方主張本協議書或本項目之任何權利或要求支付任何之款項。

第九條 違約責任

轉、受讓各方均應嚴格遵守本協議的各項條款,違約方應承擔因此給守約方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由於甲、乙、丙三方共同組成項目之轉讓方,故甲、乙、丙三方確認丙方如出現違約行為,其後果由甲方和乙方連帶承擔責任。

第十條 協議的生效、修改、中止與終止

1.本協議經各方法定代表人簽字、加蓋公章後生效。

2.本協議規定之內容,需經各方協商並取得一致意見後方可修改。

3.各方均應嚴格執行本協議的各項條款,非經各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止協議。

4.在協議執行期間,如發生不可抗力,如嚴重自然災害或戰爭等影響本協議的執行,有關方面應提供政府主管部門出具的證明文件,可免除發生不可抗力一方的責任。

5.本協議在甲方和丙方之間結算完畢、項目順利轉至丁方或丁方指定的公司且辦妥相關全部權屬證書後即自動終止。

第十一條 調解和訴訟

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事宜發生之糾紛,本協議各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或不願協商,本協議各方均可向項目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 其他事項

1.本協議的未盡事宜,必須由本協議各方協商一致,方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否則,補充協議無效。

2.本協議正本壹式肆份,甲、乙、丙、丁四方各執壹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轉讓方:北京市投資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簽章)

北京市總公司

法定代表人: (簽章)

北京市服務中心

法定代表人: (簽章)

受讓方:北京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簽章)

簽約時間:

簽約地點:

公司轉讓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鑑於________公司系由甲方作為外方投資者投資,公司註冊資金為________萬美元並於 年 月 日經________外經委批准成立的中外合資企業;

鑑於甲方有意出讓其所持有的________有限公司其中40%的股權;

鑑於乙方為獨立的法人,且願意受讓甲方股權,參與經營公司現有業務;

1、甲方同意將所持有的________有限公司60%的股權轉讓給乙方;

2、乙方同意受讓甲方所持有的________有限公司 60%的股權;

3、甲乙雙方董事會已就股權轉讓事宜進行審議並已作出相關決議;

4、________有限公司董事會就股權轉讓事宜召開董事會,並就同意本次股權轉讓以及原股東放棄股權轉讓優先認購權等相關事宜形成董事會決議;

5、甲乙雙方均充分理解在本次股權轉讓過程中各自的權利義務,並均同意依法進行本次股權轉讓。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的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友好協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現簽定本股權轉讓協議,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協議雙方

1.1 轉讓方:受讓方: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國籍:中華人民共和國

1.2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住址:

法定代表人:

國籍:中華人民共和國

第二條:協議簽訂地

2.1 本協議簽訂地為:

第三條:轉讓標的及價款

3.1 甲方將其持有的________有限公司60%的股權轉讓給乙方;

3.2 乙方同意接受上述股權的轉讓;

3.3 甲乙雙方一致確定上述股權轉讓的價款應以________有限公司截至 年 月 日的帳面淨資產值為依據;

3.4 甲乙雙方確定的轉讓價格為人民幣________萬元;

3.5 甲方保證對其向乙方轉讓的股權享有完全的獨立權益,沒有設置任何質押,未涉及任何爭議及訴訟。

第四條:轉讓款的支付

4.1 本協議生效後 日內,乙方應按本協議的規定足額支付給甲方約定的轉讓款;

4.2 乙方所支付的轉讓款應存入甲方指定的帳户。

第五條:股權的轉讓:

5.1 本協議生效60日內,甲乙雙方共同委託公司董事會辦理股份轉讓登記;

5.2 上述股權轉讓的變更登記手續應於本協議生效後60日

內辦理完畢。

第六條:雙方的權利義務

6.1 本次轉讓過户手續完成後,乙方即具有________有限公司60%的股份,享受相應的權益;

6.2 本次轉讓事宜在完成前,甲、乙雙方均應對本次轉讓事宜及涉及的一切內容予以保密。

6.3 乙方應按照本協議的約定按時支付股權轉讓價款。

6.4 甲方應對乙方辦理批文、變更登記等法律程序提供必要協作與配合。

6.5 甲方應於本協議簽訂之日起,將其在________有限公司的擁有的股權、客户及供應商名單、技術檔案,業務資料等交付給乙方。

6.6 自股權變更登記手續辦理完畢之日起,甲方不再享有公司任何權利。

6.7 甲方承諾作為公司股東及/或職員期間所獲得的公司任何專有資訊(包括但不限於財務狀況、客户資源及業務渠道等等)承擔嚴格的保密責任,不會以任何方式提供給任何第三方佔有或使用,亦不會用於自營業務。

第七條:違約責任

7.1 本協議正式簽訂後,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協議約定條款的,即構成違約。違約方應當負責賠償其違約行為給守約方造成的一切直接經濟損失。

7.2 任何一方違約時,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本協議。

第八條:協議的變更和解除

8.1 本協議的變更,必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並訂立書面變更協議。如協商不能達成一致,本協議繼續有效。

·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 ·特許經營權轉讓合同 ·商標轉讓合同 ·房屋轉讓合同

8.2 任何一方違約時,守約一方有權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本協議。

8.3 雙方一致同意終止本協議的履行時,須訂立書面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方可生效。

第九條:適用的法律及爭議的解決

9.1 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

9.2 凡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當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都有權提起訴訟。

第十條:協議的生效及其他

10.1 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方持一份,乙方持一份,報審批機關一份。

(本頁為本股權轉讓協議的簽字蓋章頁)

甲方: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

簽訂日期:

乙方: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

簽訂日期:

公司轉讓合同 篇7

轉讓方:

身份證號:

受讓方:

身份證號:

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於20xx年8月 日在湖北省 設立,根據20xx年4月10日股東會決議,同意甲方將其佔有公司的股權的29%轉讓給乙方,乙方願意受讓。現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經協商一致,就轉讓股權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 股權轉讓後 佔公司股權的29%。

二、 有關公司盈虧(含債權債務)的分擔:本協議書生效後,乙方按受讓股權的比例分享公司的利潤,分擔相應的風險及虧損。公司債權債務發生在協議書籤定之前的由甲方承擔,公司債權債務發生在協議書籤定之後的由乙方承擔。

三、 違約責任本協議書一經生效,雙方必須自覺履行,任何一方未按協議書的規定全面履行義務,應當依照法律和本協議書的規定承擔責任。

四、 爭議解決方式: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向有管轄的人民法院起訴。

五、 生效條件:本協議書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雙方應於股權轉讓後三十日內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手續。本協議書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公司存檔一份。

轉讓方:(甲方)

受讓方:(乙方)

公司蓋章:

年月日:

公司轉讓合同 篇8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

第一條 甲、乙方的義務

1。1 甲、乙方保證其擁有全權(包括一切必要的公司內部授權)簽訂本合同並履行本合同的能力。

1。2 甲、乙方同意採取積極行動,以促使本合同項下股權轉讓事宜的順利完成。

1。3 本合同生效後即構成對甲、乙方合法有效的約束;甲、乙方保證按照本合同的規定全面、及時履行有關義務。

1。4 甲、乙應積極配合丙方與質權人接洽,並儘快達成解除質押的有關約定,保證本合同項下股權的順利轉讓。

1。5 甲、乙方保證其提供給丙方的文件中未有對與本合同有關的重大事實的錯誤陳述、重大遺漏或重大誤導。

1。6 在本協議簽署後至股權轉讓全部完成前,甲、乙方應保障本合同標的__________股權的完整性和安全性,在丙方履約的前提下,未獲丙方書面同意前,甲、乙方應保證其與質權人不將上述股權以任何其他方式處置給除丙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

1。7 丙方在將要匯出各期轉讓價款前七個工作日前書面通知甲、乙方,並簽訂每期轉讓的協議,甲、乙方應在接到通知後五個工作日內提供整套解除質押所需材料,並補足向銀行解除質押所需要的差額資金;當丙方人員向銀行解付自帶匯票並支付到甲方在質押銀行所開設的帳户內時,甲、乙應交付丙方所付資金對應的股權解除質押和辦理股權過户所需要的全部文件,並協助丙方辦理過户手續。

1。8 本合同標的股權對應的銀行貸款的利息由甲、乙全額承擔。

1。9 如甲、乙方的上述保證與事實不符或甲、乙方違反上述保證給丙方造成任何損失,甲、乙方將按本協議第五條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第二條 丙方的義務

2。1 丙方保證其擁有全權(包括一切必要的公司的內部授權)簽訂本合同並履行本合同的能力。

2。2 本合同生效後即構成對丙方合法有效的約束;丙方保證按照本合同的規定全面、及時履行有關義務。

2。3 丙方保證其提供給甲、乙方的文件中未有對與本合同有關的重大事實的錯誤陳述、重大遺漏或重大誤導。

2。4 如丙方的上述保證與事實不符或丙方違反上述保證給甲、乙方造成任何損失,丙方將按本協議第五條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2。5 丙方保證將按本合同規定及時履行有關付款和信息披露義務。

第三條 股權過户方式

3。1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一次性過户轉讓__________萬股;

3。2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分批過户__________萬股,每批過户不少於__________萬股,具體過户時間由丙方確定,提前七個工作日通知甲、乙方,並另行簽訂每期股權轉讓的協議;

3。3 就每期過户的股權和每期支付的轉讓款,甲或乙方與丙方(或與質押銀行)將按本協議確定的原則,分別簽訂每期股權轉讓的協議,以便各方履行;

3。4 如果丙方能在本協議簽訂之日起四十五個工作日內支付全部轉讓款,則甲、乙方按每股_____元人民幣轉讓全部_____萬股股權。

第四條 轉讓價款的支付

4。1 本次股權轉讓(分期轉讓)的總價款為人民幣_____萬元。

4。2 本協議生效後三個工作日內,丙方向甲、乙方匯出定金人民幣_____萬元;其中:付給甲方_____萬元,乙方_____萬元。

4。3 在簽訂本協議的同時,甲、乙、丙方將簽訂首期轉讓的 萬股的協議,並按本協議和首期轉讓協議的約定支付股權轉讓款和進行股權交割。

4。4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丙方按每次交割過户股權數量支付相應價款,甲、乙方切實保證丙方受讓股權的過户後,丙方所支付的定金_____萬元衝減最後一期轉讓價款申的等額部分。

公司轉讓合同 篇9

甲方/出讓方(姓名/名稱):

身份證號碼:

聯繫方式:

住址:

帳户名稱:

帳户:

乙方/受讓方(姓名/名稱): 身份證號碼: 聯繫方式: 住址: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優速快遞業務茶山鎮經營權轉讓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將茶山鎮優速快遞南白象分部經營權轉讓給乙方經營。

二、乙方先向甲方支付定金共計人民幣_________元,於五天后將付清所有費用共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元),轉讓經營權之外還包含經營點所屬物品,一台三輪車以及總部8000元承包費,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費用。

三、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在 年 月 日前,將所有相關手續過户給乙方,甲方必須無條件配合乙方辦理手續過户。

四、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茶山鎮優速快遞南白象分部全部業務由乙方負責,甲方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經營活動;乙方承諾,將嚴格按照國家郵政管理局對快遞行業的相關法律法規及優速快遞總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進行合法經營,如發生違法違規行為,產生的一切後果由乙方全部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五、甲方確保轉讓經營權已經優速快遞總公司同意,或符合優速快遞總公司規章制度要求,如因轉讓未經許可或不符合優速快遞總公司規章制度造成不能轉讓,甲方需承擔違約責任。

六、甲乙雙方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不能履行的,需向守約方支付相當於轉讓費總金額20%的違約金。

七、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轉讓合同 篇10

一、合同雙方當事人: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

承接方(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根據《合同法》相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擬定以下合同:

二、轉讓公司的基本情況:

本次轉讓為甲方將所屬的 轉讓給乙方,該公司轉讓行為已經同意。

三、職工的安置

本合同公司轉讓時所涉及職工的安置,經甲、乙雙方約定並報批覆同意,按如下方式處理:

1、甲方轉讓公司的人員由甲方自行安置,與乙方無關。

2、甲方轉讓公司的人員在外發生的一切違法行為由甲方自行承擔,與乙方無關。

四、債權、債務處理

1、因甲方轉讓公司遺留的一切債權、債務由甲方自行承擔,與乙方無關。

2、因甲方轉讓公司遺留的一切客户問題(包括退款等)由甲方自行承擔,與乙方無關。

五、產權交割

乙方通過產權交易中心的指定賬號支付合同價款或首付款後,甲方將編制好的《產權轉讓交割單》提交給乙方,由乙方憑此清單逐項核對與驗收,核對無誤、驗收完畢後,由甲、乙雙方及其經辦人員在該清單上蓋章、簽字方視為交割完成。

六、税費負擔

經甲、乙雙方約定,本次轉讓所涉及的税費按如下方式處理:

1、 自公司轉讓之日起,之前所有的税費未清繳所產生的一切費用均由甲方自行承擔,與乙方無關。

2、 財務人員相關報税、財務報表信息等均提供給乙方。

七、爭議處理

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甲、乙雙方發生爭議,經協商無效時,當事人可以向產權交易機構申請調解,也可以依合同的約定雙方選擇 (①依法向所在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②依法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八、違約責任

1、一方違約給另一方造成直接經濟損失,且違約方支付違約金的數額不足以補償對方的經濟損失時,違約方應償付另一方所受損失的差額部分。

九、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當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可以變更、解除合同:

1、因情況發生變化,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並訂立了變更或解除協議,而且不因此損害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的。

2、由於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的條款不能履行的。

3、由於一方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因故沒有履行合同,另一方予以認同的。 本合同需變更或解除,甲、乙雙方必須簽定變更或解除協議,並報產權交易機構備案後生效。

十、權證變更

甲、乙雙方在交割完成後,於 日之內辦妥權證變更事項。

十一、雙方約定的其他條款:

1、 未經乙方允許,甲方不得將甲方之前的產品線擅自交由其他公司經營。

2、 公司轉讓之後,公司所有產品線經營權均由乙方自行安排,甲方不得干涉。

3、 轉讓之後乙方發現甲方刻意隱瞞或者已在轉讓之前將產品經營權給其他公司進行經營,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進行賠償並終止本合同。

十二、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後生效。

十三、其他

1、本合同共 頁,附件 件(共 頁)。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

甲方代表人:(簽字)

聯繫方式:

乙方代表人:(簽字) 聯繫方式: 年 月 日

標籤:轉讓 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