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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農村土地轉讓合同

在當今社會,人們對合同愈發重視,合同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在達成意見一致時,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知道嗎,寫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下面是小編整理的簡單農村土地轉讓合同,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簡單農村土地轉讓合同

簡單農村土地轉讓合同1

甲方:

乙方:

一、 甲方自願將自己承包村民小組政府開發的荒山坡改梯荒土轉讓給乙方開發種植中藥材。

二、乙方承包後,土地使用權歸乙方使用和經營管理,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乙方,如甲方以及甲方家屬干涉乙方,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損失。

三、 乙方承包期限為叁年,承包土地(地名王港坡),現種植烤煙以及石牛坡水井路上左邊玉米地,全部大約壹佰畝地,全部轉讓給乙方。

四、 乙方承包土地轉讓費捌仟叁佰元為一年,叁年內乙方必須各年付清各年的土地轉讓費,乙方才能使用,如不付清,甲方有權干涉乙方使用。

五、 甲方轉讓期限為叁年,如期限已滿,乙方還要繼續承包,甲方要先給乙方承包,如乙方不願承包,甲方自行處理,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甲方。

六、 乙方在承包的期限內如遇到政府和羣眾的任何干涉,造成乙方的經濟損失,甲方要負債乙方的全部經濟損失。

七、 如甲方不執行協議,甲方要負責賠償乙方所有經濟損失。

八、 如乙方不執行協議,甲方不退還乙方所有經濟損失

九、 如乙方在承包期限內,甲方負責乙方的運輸暢通,如遇到堵塞,甲方負責一切損失。

十、 承包的期限從20_年10月1日起到20_年10月1日止

此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證人:

合同日期:

承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出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搞活經濟,加快本地區的企業發展,增加咱村

第三產業收入,經雙方充分討論協商,就村委會向村民——租賃土地辦企業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租賃土地位置:該宗土地地址在 面積 畝

二、租賃期限________年,即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元月____日止。

三、租賃金額和付款辦法:

一租賃金額:

①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每畝每年4千元。

②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每畝每年4.5千元。

③從20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每畝每年5千元。 二土地位置差額:租金每年每畝4千元以下按差額計算

①距離國道前30米土地,每畝租價每年4千元。

②距離國道30米後,每畝租價每年3.5千元。

③其餘額由總租賃面積平均分配。(每畝500元差額)

三付款辦法:採用先付款後用土地的辦法。

⑴甲方必須在本協議簽訂後兩天內交付乙方第________年50%的土地租賃金;在該塊整平後兩天內再付清________年租賃金。

⑵第________年起以逐年支付清的方式。甲方必須在當年____月____日前付清全年的土地租賃金。若逾期未交,乙方有權向甲方收取迎角款額20%的滯納金。

⑶最後________年租賃金應扣協議簽訂後預付租賃金50%款項。

四、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將此款抵扣税費或挪用。否則,視為違約,甲方必須交付乙方當年土地租金50%的違約金。

五、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⒈承租期間,若遇國家徵用土地。土地賠償今年歸乙方所有。

⒉承租期滿後,該地面上的固定建築物歸乙方所有,甲方須在五個月內處理器械設備,逾期均歸乙方所有。此財產均折價按甲方使用的土地面積平均分配

⒊乙方必須在本協議簽訂後十天內做好地面上的建築物、花果遷移工作。

六、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①甲方在租用的土地範圍內進行設計、施工擁有主決權,承租期間擁有企業經營一切管理權,乙方不得干涉。

②承租期間,若遇國家徵用時,甲方必須按國家規定的賠青標準一次性付給乙方的青苗賠償費。地面上建築物器械設備賠償金歸甲方所有。

③承租期滿後,該地面上的固定建築物歸乙方所有。

甲方有權在五個月內處理一切器械設備,否則,視為放棄,均歸乙方所有。

④甲方必須在本協議簽訂後四十五天內做好該地塊的整平工作。

七、違約責任: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以上條款,甲乙雙方必須嚴格遵守,如果乙方違約,必須賠償另一方的一切損失並加罰人民幣壹萬元。

八、本協議在生效期內,若有未盡事宜,雙方應文明協商解決。本協議一式兩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承租方:

出租方:

法定代表人: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簡單農村土地轉讓合同2

甲方:

乙方:

丙方:

經各方友好協商,本着平等、自願、有償、誠實信用原則,就土地轉讓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地塊概況

1、該地塊位於 __________,土地面積為__________平方米(折__________畝)。宗地四至及界址點座標詳見附件國有 土地使用證。

2、現該地塊的用途為住宅、工業、綜合和商業用地。

二、轉讓方式

1、甲方保證通過土地掛牌形式把該地塊轉讓給乙方,並確保該地塊的容積率大於等於__________,綠化率不少於__________%,土地用途為商業、住宅用地。

2、土地的轉讓價為__________萬元/畝[包括級差地租、市政配套費、開發補償費、建築物和構築物的拆遷安置費、 青苗補償費、空中或地下的管線(水、電、通訊等)遷移費和土地管理費],轉讓總價為人民幣__________萬元。

3、乙方同意按以下時間和金額分二期向甲方支付土地價款:第一期定金,地價款的__________%,計人民幣__________萬元 ,付款時間及條件:雙方簽訂協議書,且已辦好土地掛牌手續並在本條第四款規定的抵押登記手續辦妥後__________天內支付;第二期,付清餘款,計人民幣__________萬元,付款時間及條件:在乙方簽訂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協議, 取得該土地的國有土地使用證後 個工作日內支付。

4、為保證前款第一期地價款的及時支付,丙方同意提供兩宗土地的國有土地使用權作為抵押擔保,抵押的土地 使用權面積為__________平方米(詳見成國用( )字第__________號和成國用( )字第__________號),抵押擔保的範圍與 甲方承擔的責任的範圍相同。雙方同意在本協議簽訂後______天內到當地土管部門辦理抵押登記手續,抵押期限至 乙方取得機投鎮________畝土地的國有土地使用證之日止。

5、該項目由乙方獨立運作,盈虧自負。甲方願意幫助乙方解決有關税費返還及政策協調。項目開發結束並經審計後,項目淨利潤率超過_______%的,超過部分淨利潤乙方同意與甲方五五分成。

三、違約責任

1、甲方誠邀乙方參與其_______畝土地的公開掛牌處理事宜,並承諾創造條件讓乙方取得該塊土地,若乙方未能 取得該地塊,甲方願意雙倍返還定金,計_______萬元,甲方應在確認乙方不能取得該土塊的土地使用權之日起________個工作日內支付此款。

2、乙方未能按時支付地價款,應以每日未付部分的萬分之二點一作滯納金支付給甲方。如未能按時付款超過_____個工作日,視同終止履行本協議,並有權處置已付定金。

3、甲方應對乙方承擔連帶責任。

四、其他

1、在掛牌出讓過程中,乙方僅承擔應由受讓方承擔的土地契税和交易費用,其他有關營業税等均由甲方承擔。

2、乙方的開發建設應依法律、法規和規定辦理有關手續。

3、本協議未盡事宜,須經各方協商解決,並簽訂相應的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發生矛盾、爭議,經協商無效時,提請法院裁決。

5、本協議經各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

6、本協議一式六份,三方各執兩份。

甲方(蓋章):

代表:

乙方(蓋章):

代表:

丙方(蓋章):

代表:

年 月 日

簡單農村土地轉讓合同3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合同雙方當事人。

轉讓人: (以下簡稱甲方);

住 址: 電話號碼: ;

代表人: 職 務: ;

受讓人: (以下簡稱乙方);

住 址: 電話號碼: ;

代表人: 職 務: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海南經濟特區土地管理條例》和國家有關政策,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甲方根據 取得土地使用權,(土地所有權屬 )自願將土地使用權有償轉讓給乙方,但地下資源,埋藏物和市政公共設施不在土地使用權轉讓範圍。

第三條 乙方根據本合同受讓的土地使用權在使用年限內,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可以再轉讓、出租、抵押或用於其他經濟活動。

乙方在受讓土地使用權範圍內所進行的開發、利用、經營土地活動,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及海南省人民政府的有關規定,同時必須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鎮建設規劃,並依法履行甲方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規定的其他權利、義務,且不得損害社會公共利益。其合法權益受到國家法律保護。

第二章 轉讓地塊的四至、面積和年限

第四條 甲方轉讓給乙方的地塊位於 。土地所有權歸 所有(國家或集體所有)。

該地面積為 平方米。

四至:東至 ,南至 。

西至 ,北至 。如附圖所示。

第五條 本合同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只能轉讓甲方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中規定使用年限的餘年期使用權。

第六條 轉讓年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為止,共 年 月。

第七條 同時轉讓地上的附屬物。

附屬物名稱: ,數量: 。

佔地面積: 平方米,建築面積: 平方米。

附屬物結構: ,價款: 元。

有否典押: ,是否出租: 。

第三章 土地轉讓費用及其支付方式

第八條 該地塊的土地使用權轉讓金為每平方米 元,總額為 仟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附屬物 仟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二項共計 仟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以人民幣計價

第九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之日起的十天內,乙方須以現金支票或現金向甲方繳納土地使用權轉讓金總額的百分之十,共計 萬 仟 佰

拾 元 幣作為履行合同的定金。

第十條 乙方應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天內付清全部土地使用權轉讓金,所付定金可抵充地價款,若逾期支付,逾期間超過十天的,逾期付之日起每日加收未付地價總額千分之 的違約金,從逾期超過九十天的,視為自行解除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退回已付地價款轉讓金,定金不予退回。

第十一條 甲方雙方應在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簽訂之日起十天內,到市國土海洋資源局辦理土地變更登記手續,更改或更換土地使用證,同時按規定繳税費。

第十二條 乙方同意在本合同規定的付款期限內,將同規定支付的費用匯入甲方的銀行帳户內。

第四章 土地使用的再轉讓

第十三條 乙方在取得本合同規定的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後,有權將本合同規定的地塊內全部或部分地塊的餘期使用權再轉讓(包括出售、交換和贈與),但不得違反甲方與海口市國土海洋資源局簽訂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規定的`土地用途。

第十四條 甲方與海口市國土海洋資源局所簽訂的土地出讓合同和登記文件中所載明的權利、義務隨之轉移給乙方。

第十五條 乙方在受讓年限內,如需改變甲方原合同規定的土地用途,應當取得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後,經市國土海洋資源局批准後才能改變用途。

第十六條 通過繼承、交換、贈與方式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均依照《海南經濟特區土地管理條例》規定辦理。

第十七條 本合同規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原甲方與市國土海洋資源局簽訂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規定的年限減去甲方使用年限後剩餘年限)土地所有權人有權無償收回該地塊的使用權,並無償取得該地塊上的建築物及其他附着物所有權。乙方應依照本合同和國家法律規定交還土地使用證,並依照規定辦理土地使用權註銷登記手續。

第十八條 本合同規定的使用年限屆滿,乙方如需繼續使用該地塊,須在期滿前一年內向國土海洋資源局提交續期申請書,並經國土海洋資源局同意後,辦理續期有關手續。

第六章 違約責任

第十九條 如一方不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包括甲方和市國土海洋資源局訂立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規定的義務)應視為違反合同,違約方應向守約方賠償因違約造成的全部直接損失與可得利益的損失。

第二十條 甲方由於過失致使乙方對該地塊使用權佔有的遷期、因延期而造成索賠。按本合同第十九條辦理。

第七章 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訂立、效力、解除、履行及爭議的解決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行政法規。

第二十二條 除國家法律有明確規定外,後繼立法或變更時本合同無追溯力。

第二十三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時,由爭議各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和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章 生效與其他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後,經國土海洋資源局辦理變更登記手續後生效。

第二十五條 原甲方和市國土海洋資源局簽訂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及其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協商一致變更或補充條款作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同時送給

等單位備查。

甲 方: (公章) 乙 方: (公章)

代 表 人: (簽字) 代 表 人: (簽字)

開户銀行: 開户銀行:

帳 號: 帳 號: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